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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篇我最熟悉的一个人作文实用20篇

我最熟悉的人是与我朝夕相处的妈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熟悉的人的优秀作文,欢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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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的陌生人精选作文

全文共 5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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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熟悉不一定不陌生,陌生并不是不认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陌生人优秀作文,欢迎查阅,谢谢!

篇一:

从一个故事开始...

刚毕业的大学生B去了一家央企,刚进央企的时候,因为有眼力见儿并且说话甜,处处讨人喜欢。她带着校园的清纯和活泼走进了复杂的同事间关系。坐在她前方的是与她同级工作十三年的老同事W,坐在她后方的是和她一起进入公司的女生A。B的工作主要是策划广告,公司里面的每个人都有着清晰的头脑和很好的点子。其实这样一群人,还坐在同一个办公室里,那复杂而微妙的关系就已经被凸显得淋漓尽致了。

B似乎和每个人关系都很好,她总是和A一起吃饭,也经常向W请教问题,稳定的日子透着和谐。工作之外,她依旧把A当成很好的朋友,有时候还能看到B发的和A的合影,看见两个人逛街自拍的照片。B很单纯,很快就把A当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一次,两人一起看了一部烂片,头疼不已的B大骂:“这片子真够烂的。”

A说:“这片子简直是废话连篇啊。就像每次开会我们那个老秃头讲话一样。”

A说的是他们的领导。

B说:“是啊,真是服了。还不如听这老秃头讲废话呢,还不要钱。”

伴随着两人的笑声,她们吃完饭,然后离开了。

日子像上了发条,很快两个人在这个地方就干满了一年。B经常跟我抱怨:“这个地方天天干的事儿一样,各种无聊的会议,我估计干两年就走了。你知道不,更搞笑的是W还干了十三年,而且他做什么事情都没什么表情,性格特别平稳,像蚂蚱。”

我说:“为什么像蚂蚱?”

她捏着自己的脸说:“就这个表情。”

我笑了,她也笑了。可她的笑没有持续很久。

那年年底,公司有一个promotion(升职)的机会,其实就是为B和A准备的。机会需要的是三样东西:强大的能力、群众的支持和领导的认可。虽然实际操作的时候,可能后者占的比例是比较大的,但是文件上写的是这样的顺序。

朋友B这一年做成了两个广告文案,都很出色,而A今年什么也没做,唯一做的一个文案还被领导否定了。B想,这个升职机会今年肯定是她的了,于是宣布结果那天,她非常开心地等待着。

领导走了进来,W 陪在身边,等到念出结果时,B惊呆了。因为最后答案是A。

B很久没有振作起来,甚至不知道为什么。直到一个月后的一天,B偶然听到了领导办公室里的对话。一个人跟领导说:“这个事情你就请B做吧,她的方案我看过,还不错。”

领导很不满意地说:“给她干嘛?她现在眼睛里才没我这样一个整天啰嗦的老秃子呢。”

B大惊失色。明白了一切,原来,她无心的一句话,被A为了升职的机会而出卖了,成了自己最后失败的重要因素。可为什么W会最后支持A,没有为B说两句公道话呢?原因也很简单,一个性格如此柔弱,能在斗争横行的办公室里坐稳十三年的人,还不懂站队和墙倒众人推的道理吗?弄明白这一切,B才大呼,被朋友出卖了。而那天明明是A先说领导坏话的,可是,她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了。

那天听完了B的故事,感触很多。其实关于同事,谁说过能成为朋友的?真正的朋友,是没有利益交集,是能为对方去做一些事的,是能为对方放弃一些利益的人。而因为B低估了朋友的特质,所以就高估了同事的友谊。关于办公室政治,没有一些城府,没有一些心机,不会站队、不会说话都只是小伤害,被队友反戈陷害才是最让人痛苦的。你以为同事是朋友,那只在一种情况下有可能性,就是在你们没有利益交集的时候。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得罪每个同事,也更别和任何同事掏心地做朋友。

军队里面有一句话,叫:脱掉军装才都是战友。工作就是工作,至于交朋友,那都是工作之外的事情。但几乎每个努力工作的人,都错以为同事是可以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在这个世界上,除了那些和自己从小到大的伙伴,除了亲人,除了那些跟你经历过生离死别的人,利益总是会排在友谊前面的。我们都曾经天真地认为只要你真心,别人也会真心。

我在工作中也曾经不成熟过。刚开始工作时,我认识了公司的一个前台,两个人很聊得来。后来那个前台转成了其他职务,两个人也依旧会时常约着一起吃饭。我一直把她当好朋友,还介绍了我姐跟她认识。直到有一天,我姐和我吃饭时,姐告诉我:“你知道她离职了吗?”

我惊讶:“怎么可能?我怎么不知道。”

姐说:“你没看她朋友圈吗?”

我赶紧打开朋友圈,才发现她把我早就删除了。我看见了那个她经常讲话的同事群,不知什么时候,她也慢慢地退了出去。那个群,时常还是会叽叽喳喳,大家在里面还是会看似热闹地嬉戏,就像她从来没有进来过一样。接下来,领导派了一个小姑娘给我打电话,问这个同事是否之前找我借过钱。小姑娘无奈地说:“这是领导让我问的,让我给每个人都打电话,尤其是和她关系好的。”

我冷笑地说:“谁告诉你我们关系好呢?”

其实,那之后我再也没见到她,谁知道她对我的那些微笑是真是假。可是,重要吗?我是一个很重感情的人,逢年过节还是会发短信给她,但是她几乎再也没回过我,直到我也离开了那个公司。同事毕竟是同事,和朋友无关。这个道理,也是我第一次懂得的。

有时候我会感叹这个世界带给我很多残忍的东西,即使不愿相信,但确实真实地发生了。每个关于同事之间的友情,都似乎没有什么好的结果。记得那年,一个朋友离开了他干了七年的教师岗位,一夜间,所有曾经一见面就嘘寒问暖的老师们、同事们,都解除了他的微博关注,微信上再也没什么人跟他点赞了。仅仅基于工作的友情很脆弱,即便你没有得罪人,随着你或他们的离开,你们都不再是朋友了。原因很简单,因为你们从来没有走心过,因为你们从来不是真正的朋友。

篇二:

人最怕:深交后的陌生,认真后的痛苦,信任后的利用,温柔后的冷漠,亲朋间的误解!所以说有些事情不要太计较,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会过去的,遇到爱你的人,学会感恩,遇到你爱的人,学会付出,有个懂你的人,是最大的幸福,总不能流血就喊痛,怕黑就开灯,想念就联系。人生就像蒲公英,看似自由,却身不由己。有些事,不是不在意,而是在意了又能怎样。自己尽力了就好,人生没有如果,只有后果和结果。

站在山顶和山脚下的人,虽然地位不同,但在对方眼里,同样的渺小。每个人都喜欢简单的人,简单的事,不喜欢勾心斗角,不喜欢被算计,不喜欢假假的友情。

没有人会懂你到底有多痛,没有人会懂你到底要怎么继续生活下去,没有人知道你经历了怎么样的生活,也没有人知道你微笑背后所隐藏的伤痛要怎么激烈,更没有人知道你在悲伤的时候却发现原来没有了眼泪。你必须坚强,你若不坚强,谁替你勇敢?

人生,有许多事情无法言说。有些快乐,别人未必能理解;有些悲伤,别人未必能感受。有些累,疼在身上,累在心上;有些泪,挂在脸上,伤在心上;有些痛,无伤无痕,痛在心中。人最怕:深交后的陌生;认真后的痛苦;信任后的利用;温柔后的冷漠;爱有天意,是否会眷顾自己;心有灵犀,为何总让人无语。有声的,亦累;有形的,也苦;有伤的,还痛。原来,看不见的伤痕最疼,流不出的眼泪最冷。

当你对自己微笑时,世上没烦事能纠缠你;当你对自己诚意时,世上没人能欺骗你。活在别人的掌声中,最易迷失自己;处在别人的关爱中,最易弱化自己。敢于面对困境的人,生命因此坚强。要感谢给你提意见的人,他使你成熟;要感谢给你造困境的人,他使你坚强。

再好的东西,也有失去的一天,再美的事物,也有淡忘的一天。如果不能拥有就放手,如果舍不得就痛苦,该珍惜就珍惜,该放弃就放弃,走得轻松,活得才顺心。别问谁的行为伤了你,谁的感情苦了你。生活就是这样,有人痛疼,有人笑,有人哭泣,有人叫。伤了揉一揉,苦了忍一忍,谁的人生都有伤,哪种生活没有苦。有些总是难免的,有些总是难躲的,人生并不怕伤过痛过,也不怕苦过哭过,关键是面对痛疼,你想不想,能不能站起来。

生活已经摊开在你面前,是屈服地背道而行,还是坦然地积极行事,生活会告诉你不同的答案。生命,有长短;生活,有苦乐;人生,有起落。学会挥袖从容,暖笑无殇。快乐,不是拥有的多,而是计较的少;乐观,不是没烦恼,而是懂得知足;人生无完美,曲折亦风景,看开,想通,就是完美。

人和人相处,都要以一个平常的心态来对待,要时刻想到,这个世界上离了自己照常运行,谁离了我都能活;反过来,自己离了别人就难以生存,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重复内容,面对的是我所有的朋友,与他们相处,我很开心。所以我们要想快乐生活,开开心心过好每一天,就应该与人和睦相处,多一点宽容,多一分理解,多一分关怀。

没有一个人,不是在相交中慢慢理解的,没有一份情,不是在相处中渐渐认同的。相交就要比心,相处就要凭情,情始于交往,心在于认同,好不好在来往中体现,行不行在相处间感受。真心付出,即使没有得到真情,也不要伤心。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能够糊弄到最后,谁好谁坏,早晚都会明白。只要你问心无愧,就算什么也没有得到,也不必太过看重。人生,在心重情,活着自会安宁。

篇三:

考试刚刚结束,去年参加高考今年已读大学一年级的学生迫不及待的发微信给我:“老师,比较而言,我还是觉得写信更好一些(此处有奸笑)…….”当然,这有事不关己戏谑而已的“乐观”态度,但也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题目内容立意的意出尘外。此处的意出尘外,完全是因为题目出在太过熟悉之处,在司空见惯而又从不经意、很少走心之处。

想到《老子》中有言:“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

是的,题中之“象”,题中之“物”,就像一个太过熟悉的人,少了审美的合理距离,呈现出惟恍惟惚,恍兮惚兮的感觉,因而又有陌生之感。

从小学至高三毕业,十二年的语文学习不可谓不漫长;从开始说话到长大成人,字词句篇的学习不可谓不繁复;成长中阅读写作的学习不可谓不庞杂……语文素养的学习,似乎是我们精神成长的一部分。它如同我们精神饭桌上的一日三餐,早上的小米粥晚上的白米饭,丰盛也罢单一也罢,只是天天终会见会吃。因为熟悉,因为惯常,所以少了期许,少了欣赏,少了咀嚼,少了品鉴。它只是一个日常而已。

正因如此,当它以一个正式的被品鉴者的身份进入我们的视野,搁置在我们的餐桌上时,我们竟不知如何是好,拿着双箸,翻来拣去,无从下手。熟悉,却又陌生。

直面现实,引导思考

天天面对的老熟人有了问题,天天对你施加影响的老熟人出了状况,该怎么办?

直陈其害,还是高高悬起?答案自是毋庸多言。因为,它好我才能好,我们才能好,我所站立的地方才能好。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这个时代是互联网+时代,鼠标轻点,复制粘贴,何须思考;这个时代经济发展才是王道,读书写文,如同投资,收益最大才是希求;这个时代人人手机在握,拇指轻点,风云变幻,皆过于眼前;这个时代快餐书籍横行于世,细嚼慢咽,细品慢咂,谓之为何?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学校语文教学,成了应试的战场;家长心中的语文,是升学的必须:学生手中的语文,是理科的调剂。

语文素养,夫复何为?

白岩松问:为什么我们已经堕落到要推广阅读?王开岭说:读书,这种最美好的生命举止何时已经消失?

我们已经记住了徐霞客、普希金、苏格拉底和伏尔泰的名字来博得阅卷老师的青睐,却不曾感知他们如何照亮我们精神的星空;我们知道语文素养可以换来分数,却不曾记得它是我们知识构成、价值判断、审美习惯的源泉。

是啊,我们忘记了学好语文可以学做人,学好语文可以明善恶,学好语文可以传承文化。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了,以至于忘记我们为什么要出发。

现实残酷,但需我们直面,出题人将此现实直陈我们面前。引导我们思考,我们必将奋勇向前。

任务驱动,明确方法

如何去做?何以改进?老熟人怎样才可治愈痼疾?

语文素养,如何形成?语文学习,从何入手?

是课堂有效学习,还是课外大量阅读,抑或是社会生活实践?三种途径,明确提出,你又做何选择?比较三种途径,结合自己体会,既是出题人的任务要求,又是出题人的提醒。既可比较后单一进行分析,又可综合辩证来看。既可入于课内,又可出于课外;既可书本事明朗于心,又可天下事了然于胸。

语文素养是什么?以何渠道去培养?这样培养有何效果?出题人提出任务,明确方法。他们将我们每一个人的目光引向悠远之处,或许我们可以有入乎其内的深刻,也会有出乎其外的透视与开阔。

带着这样的任务去行文,戴着镣铐去跳舞。注入自己的思考,编织自己的繁花锦绣。

看到这个熟悉的陌生人,脑海中瞬时飘过陈平原教授的《语文,决定你一生的路》,漆永祥《北大中文系第一课:“书卷气”的迷人之处》。毕竟高考在中国是一个全民关注的事件,通过这个影响力最大的考试,让我们每一个人去思考语文,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因语文而成为精神明亮的人,让我们所站立的地方成为更好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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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500字

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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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风习习,琼枝带露,啊,又是一个大雾天。家乡的雾没有峨眉山的雾那样厚、那样秀,也没有黄山的雾那般奇丽渺远、变幻莫测,但我最欣赏的还是家乡的雾。

我的家乡位于XX,这里《层峦叠嶂,千岩竞秀,万壑争流》,这里的雾有它独特的魅力。

家乡的雾白得美,白得朴素。像瑞雪一样的白吗?它没有。它白中略灰,白里泛青,比白雪美多了。可不是,浓雾沉睡在青山秀水之间,汲取了山间草木的灵气,不要打扮得更秀美了吗?这样的白雾只配乡村才拥有,任何丹青高手,也很难调得出来吧?家乡的雾白得自然,白得真诚,我真想抓一把在手中,甚至拥它入怀,把它点染在画纸上,不时地欣赏它。

家乡的雾浓得深,浓得纯,丝毫没有城市中的雾那般含有油烟味。它很可爱,尽管行人相隔几步时,只能闻声,而不能见人,吸入一丝雾气,清凉清凉的。我们背着书包上学堂,浓雾飘上了我的前额,和我亲吻,我没法回避,这个多情的女子啊,你是在渲染你的热情和好客吗?望望四周,雾茫茫的一片。或许有人会感到憋闷,看不到连绵逶迤的群峰,看不到苍翠茂盛的竹木,可我不在乎。

浓雾变幻着,一会儿化做了凉风,一会儿变成了小露珠,沾在我的发梢上,沾到我的睫毛上。我轻轻合上眼,清凉的感觉使人心旷神怡,经雾水的洗礼,我似乎明眸含“泪”了。

家乡的雾柔得真美。它韧如白云,剪不断扯不断。它轻轻敷在小草上,草也真爱雾姐姐,尽情地吮吸着甘汁。

太阳渐渐升起,雾渐渐地变淡了。一轮红红的圆日高悬在半空中,高山、峰峦、树木渐渐露出了轮廓,经雾水洗涤的山川大地,充满着勃勃的生机。那奄奄一息的枯木似乎也滋润了,有了洒脱的生命。

家乡的雾亲切、热情,我爱家乡的雾,它真让人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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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熟悉的一双手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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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有一双手。有的手白净净的又短又胖怪可爱的;有的手灵巧的很,许多精美的工艺品都在此诞生;有的手……

一双属于40岁女人的手却饱经沧桑。手背上布满了皱纹,手心上长满了老茧,还有几处痕迹。跟同龄女的比跟是天壤之别。我母亲的手便是如此。母亲不仅要在外面挣钱,回到家还要干活,做一些繁琐的家务活。妈妈都是任劳任怨,从不埋怨一下。

每当看见妈妈头上多了一根白头发,我也是难过不已。

爸爸所加入的厂子,收人不稳定,有时赚的多还几万有时还倒贴不少的钱。只有妈妈赚钱解决问题,爸爸赚钱存下,为备以后所用。

一双苍老的手,为这个家做了多少贡献。

而儿时的我是那么不懂事,还嫌这嫌那的,要什么东西。可妈妈却用那双手满足着我的要求。

现在我长大了,马上要进入中学时代了。我一定要帮母亲做一些事,减轻妈妈的一点负担。

一双熟悉的手,我终身都不会忘记。

母亲啊!你是多么伟大,世界上的母亲不都是一样的吗?

我们这些当儿女的,一定要孝顺啊,父母对我们做出了多少啊!!!

一双熟悉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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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最熟悉的一个人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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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漫长的人生的经历当中,总有一些和你同甘共苦的人,我生命当中的这个人是——刘腾骏。

你她长得很特别,一张大饼脸上,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眼皮时而单,时而双,一个小巧玲珑的鼻子上嵌着许多红色的点点,肌肤如牛奶般白里透红,样子虽然不算是天生丽质,与众不同,但是却能让人过目不忘。她的优点是不轻易放弃。有一次,她考得不理想,就彻底绝望了,眼泪像喷泉一样不由自主“哗”的一声落了下来,我立刻安慰她,说:“可不能这样轻易放弃,你的人生道路还很长。”她才恍然大悟,迷茫的的眼神变得自信起来,并且更加努力学习。“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第一名的宝座属于她。她对同学很友好,而且喜欢热心帮助同学。有一回,我生病了,落下许多课,找谁请教呢?同学们正玩得嘻哈打笑,不亦乐乎,哪儿有心思给我补课呢?正在我一筹莫展的时候,刘腾骏来了,给我仔仔细细的补起课来,讲得如同让我身临其境般详细,我对她的感激之情不禁油然而生。

她就是我最熟悉的一个人,一个乐于助人,讨人喜欢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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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最熟悉的陌生人

全文共 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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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于记忆中,最熟悉陌生人。——题记

恍惚的记忆穿越岁月的藩篱,隐约浮现在眼前。那时的我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那时的您自称为“姑姑”,如今的我长大了,如今的您还记得我吗?可我依然那么深切地记得您。

那时的我只有两三岁,那晚闹着要外婆带我去广场玩,外婆拗不过我,只得陪着我去。兴许是因为是节日的缘故,广场的人格外地多,熙熙攘攘的人群让外婆走得很艰难。我被外婆抱着,她用手臂撑着我,让我比人群高出半个头。远远地我看到前面的蹦蹦床,孩子们在上面跳跃着、嬉戏着,他们脸上的笑容吸引着我,我没想太多,直接跳下外婆的怀抱,往蹦蹦床的方向跑去。

我在蹦蹦床前停下来,想告诉外婆我要玩这个。可当我回头的时候,却怎么也找不见外婆的身影。密密麻麻的人群挡住了她,矮小的我在人群中钻到哪儿都找不到。小小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不认得回家的路,不知该怎么寻求帮助,又急又怕,哇哇大哭起来。抬起头,看见的却是一张张冷漠的脸,和不屑的眼神。

这时,一个妇女走了过来,她用大夹子把头发简易地夹在脑后,穿着蓝色牛仔裤,衣服的颜色到现在我已经记得不太清楚。她在我面前蹲下,柔声问我:“怎么了呢?”我只是哭,没有回答。她再问:“是不是找不到爸爸妈妈了?”我点点头,哭得更大声了。然后她牵起我的手,说:“姑姑带你去找爸爸妈妈。”

我感受到她手心的温度,她温和的语调有一种使人内心安定下来的魔法。一瞬间我忘记了她只是个陌生人,她有可能是坏人,有可能是人贩子,有可能牵着我走我就永远回不到家。

而这些终究只是“有可能”,而后发生的一切都向我证明她是个好人,是个善良的人,是个让我学会感恩的人。

她牵着我,找到了正在执勤的警察,简单地说明了事情的经过,在我来不及知道她是谁的时候就走了。最后,警察通知了爸爸妈妈,他们把我接回家。

试想,“有可能”都成为“真的”,那么,今天的我该过着怎样悲惨的生活?我还能够听到妈妈亲切地唠叨,还能够拥有“家”这个最温暖的避风港吗?所以我该庆幸,我遇到一个这样善良的人。

感恩于她,是这样一个陌生人让我学会感恩,是她帮助我找到爸爸妈妈,她拥有善良的心灵,让我看到世间的温暖——那温暖就如她的手心的温度那般。

而“她”,就是我记忆中,最熟悉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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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熟悉的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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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是让人欲摆不能的瘾。

仿佛是唠叨,日复一日的出现,发作起来惹人恼,却又似老朋友,若是一日不见,又有怅然若失之感。

在那个新家,已住了两年了,门下的灌木整齐,叶子的缺口严严整整,令我舍不得摘去一片来破坏这份人为的默契。我便向墙边瞅,只是心中漫着一种莫名的失落。

我安慰自己,没必要为那个长在犄角旮旯中的东西苦恼。

那是一株老芦荟。

乍一眼看以为是荆棘,它早已失去了像盆栽所有的鲜翠。褐绿褐绿,掺着厚厚的一层灰,很难从调色盘中调出来,一身深沉的站在忧郁的角落里,只有夏天的光能照到它。

采桑叶时看见的,它就在桑树边上,却一直被我视作枯草,若不是被它狠狠划了一下,罢是再也不会注意到这个灰色的存在。

只是当时只想踹它,踹它下面的根,它这么丑,这么灰,是被人丢在这里积灰么?

年复一年地去看,年复一年地以为它熬不过今年,仿佛是我们之间的一个赌注,便渐渐熟悉了。

也许熟悉就是这样,一股微妙的感觉,急不可待地想见到,见到了却觉得没什么大不了。若是被人提起,又兴奋地说:“我知道它!”我和那株芦荟便连着这丝线。

我蹲下,用纸巾擦开一层灰,用手捏一下荟叶,依然那样薄,却能感觉到叶肉的存在。“嘿,又见面了。”我轻轻说。心里却存着说不出的释然。“老家伙,我……要走了,不远,就十几公里的样子,不过没有事,一年一见,老样子。”沉吟片刻,我轻语,在别人看来,无非是一个天真的家伙对芦荟说话。

熟悉感,在我心中,总以为就是这一抹灰。

只是第一年,我爽约了,望窗外色彩绚烂,光影交错,总有一抹灰在眼前挥之不去,布谷、麻雀的鸣声,却不如那角落的幽静。那抹灰,在心里倏地消失又忽而出现。

它怎么样?积了一年的灰,会有人为它擦拭么?它的主人会回来么?它的叶子,还是褐的么?还是多了点点绿?阳光能否多照照它?它,还能否再次赢了多年前,那个赌约?这,一年里,反反复复,在心中涌现。

熟悉是莫名的瘾,让人难以割舍,万分留恋。

我穿过原来的大门,不需左顾右盼,翻过一道矮矮的栏杆,跨过一片菜圃,百米冲刺地向前奔,远远地,望见一个灰色的点。

颤抖地伸手,不顾灰尘,捏了捏荟叶——那样地薄,依然感受得到叶肉。

熟悉,便是一个承诺,令我上瘾,也许见到它你会厌烦,却在久别之后。

我会带着熟悉的笑容:原来你还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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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熟悉的风景的作文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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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每个地方都有这一道道独特而靓丽的风景,虽然没有长城那么雄伟,没有故宫那么华丽,也没有兵马俑那么的具有复古情怀,但是比起它们来,这种简简单单的美不是更加纯洁朴素,更令让人神往吗?

我曾以为最美的风景存在于大自然,从来没有想过在我最熟悉的地方存在着最美的景色,原来,我在追逐的过程中迷失了双眼,忽略了最重要的也忽略了最美的。一直都在努力着,为实现心中的最美,把身边的一切的一切都忽略了,偶尔的,也是不经意的,忽略了很多,明白了,也晚了。一切的一切,曾经的曾经,再也回不去了。那些时光那些岁月,只能成为记忆中的残片。每个人,每件事,也许不明白,也许会有一天明白,但都不重要了,现在的才是最好的,把握住现在,是最重要的。

不要失去时才知道珍惜,到那时,什么都完了。后悔又有什么意义,只不过是颓然的伤悲,现在的我们什么资格都没有,有的只是等待和做到自己的责任。以清净心看世界,以欢喜心过生活,以平常心生情味,以柔软心除障碍。这是我对生活的态度,也是我所希望做得的,做人何必太较真,太在意的,往往失去的越早。

有很多我们真的做不到,有许多也是我们阻止不了的,很多的很多我们无法去改变,往往只能改变自己去适应这个世界。世界存在的法则是“弱肉强食”,让我们不得不去努力,踩着别人的尸体,一步一步走向世界的巅峰,一生中都在算计着,一生都处于疲劳的状态,心灵从来没有放松过,再熟悉的也总会变成最陌生的,是世界的法则逼迫着我们变成了最陌生的自己。什么都不会让我们放松对人警惕,再善良再无害的人,在我们眼中也变成了最危险的。那些熟悉的地方,熟悉的风景,我们不会再拥有,那些唯美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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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初二熟悉的陌生人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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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变成了世上,最熟悉陌生人。今后各自曲折,各自悲哀……”伴着这首《最熟悉的陌生人》,慢慢地思考我们之间的关系,真的回不去了吗?“最熟悉的陌生人”,难道真的变成了我们最后的结局?

夜,很静,一切都沉浸在黑暗里,只有那点点街灯闪烁着微弱的光。一个人独坐在窗前看着天上忽暗忽明的星星,心里有很多的不快,好想冲着窗外大喊,可又没那个勇气。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这么难受?大概是因为你吧?

我们的友谊即将破裂,我却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迷茫在那片灰雾中,不知道方向,找不到曾属于我的那双温暖的手!面对友谊,我不想放手,却又不敢再去争取,因为我有过失败,有过寂寞,还有过那些被背叛伤透的支离破碎的心。

我们之间,还有可能吗?我们之间的友谊,还能完好如初吗?若能,我愿用一生的泪水作交换;若不能,我只愿你能忘了我,做回原来的自己。可现在,这一切,还有什么可说的?就算能,我们也回不去了。只可惜那样美好的青春年华,已成为过去。已消逝的过去,随风飘散……

有时候,要到必要的时候,才能明白某种道理。对于友谊的看法,是不是年纪越大就会看得越重?我对它的看法,向来不轻,爱恨不分。爱它,是因为在我伤心的时候,是它给了我希望。恨它,是因为它总是悄悄流逝,让我无法去追回。

我迷路了,迷失在这个世界里,友情不堪一击。我有朋友吗?我需要朋友吗?朋友是什么?朋友重要吗?世界上有友情吗?我需要友情吗?朋友究竟是什么?友情究竟是什么?天空没有云会不会寂寞?人没有朋友会不会孤单?

抬头,看见天空上有两团黑雾,像两只牵在一起的手,耳畔边响起一阵欢笑声。我揉了揉太阳穴,打开音乐,把音量开到最大,以为这样就可以盖过那欢笑声,就可以将那些本该忘却的东西,彻底忘记,赶出脑子。其实我是在自己骗自己吧?怎么可能忘记,那就把它埋入记忆最深处去,希望永远都不要再把它挖出来。

由当初的海誓山盟,到现在的漠然擦身,有些失去是注定的,不认真对待,还是要后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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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熟悉的声音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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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等闹钟响起,我已起床,因为我要与一个人比试比试。

清晨的一切是多么美好啊!清晨的薄雾、清晨的鸟鸣、还有因为赖床而未升起的太阳,都为这个世界增添了朦胧之美。待我准备就绪就要出去时,我的那颗刚燃起熊熊火焰的心瞬间哇凉哇凉的,唉!我又输了,又输给了那个熟悉声音了。

隔壁家的春阿姨,今已年近五十,但依旧活力四射,像个朝气蓬勃的“90”后。她的生活非常规律,并且每天都是乐呵呵的,见谁都打声招呼。

每天早上天还未亮,她便带着自己心爱的小音响出去锻炼,以至于我连闹钟都不用定,听到歌声就知道该起床了。并且她放的音乐有种神奇魔力,不管我如何的不开心,都能抛却浮躁慢慢安静下来。

有次,春阿姨来叫我妈妈一起去锻炼,一向不爱锻炼的老妈居然破天荒答应了,我很是诧异。后来问起我妈才知道是这么一回事:一次,她起的特别早,就想去散散步,然后就听到了春阿姨的小音里飘出来的美妙歌声,感觉挺好听。就这样她一边哼着歌,踏着旋律,迎着丝丝的凉风走出了家门。从此我妈就被这有魔力的声音感染了,一发而不可收拾,终于成功沦落为“广场舞大妈”了。

我有赖床的毛病,所以早上去学都要靠外力,否则必然迟到。可是自从春阿姨买了小音响,我也变了,每天早上都会在的悦耳动听背景音乐声中轻快伶俐地起床,这倒是解决了妈妈的一大烦恼。

俗话说“笑一笑,十年少”,怪不得春阿姨不显老呢!我也希望,往后的每一天都能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因为这声音已融入到我的生活中了,它时刻都在激励着我勇敢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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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熟悉的一个人

全文共 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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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老师让写一篇自己最熟悉的人,正坐在书桌前绞尽脑汁的我,像小猴一样抓耳挠腮,忽然灵机一动,除了父母、老师、同学、兄弟、姐妹……,还有自己,可是谁也比不上自己最熟悉自己了。那好,接下来,我把自己介绍给大家:

我是一名快乐的男孩,姓张,名子煦,爸爸给我起名字的用意是希望我的前程能像太阳一样光芒四射。今年我已经满8周岁了,出生在一个幸福和谐的普通医生家庭里。我的身高1.40米,标准体重,有着一对会说话的眼睛,炯炯有神;有着一对左右对称的大元宝耳朵,招人喜爱;有着一对左右对称的小酒窝,镶嵌在白里透红的小脸蛋上,人见人爱;有着趴趴的鼻子;有着爱吃零食的小嘴。

我喜欢校讯通,于2011年7月24日建立了自己的博客,博客名为“水之特性”,用意是希望自己脑子里的知识、写的博文数量能像水一样源源不断。一有空闲,就坐在电脑前和博友们分享自己的生活乐趣,共同学习“小城说雨”老师的写作方法,共同进步。虽然174篇博文被校讯通推荐了23篇,还荣获“书香家庭”的称号,还受到了老师的好评。但我还要继续努力,争取早日戴上金灿灿的皇冠。

我喜欢读书,嗜书如命。除了吃饭、写作业和睡觉,都会沉浸在书的海洋里。每当读书时,我就仿佛进入了故事中。比如《苦儿流浪记》,看着看着,我觉得我就是书中的主人公雷米,有趣极了!

我喜欢书法,因为我有一个大书法家的愿望,所以养成了每天坚持练三大张的好习惯。取出一张书法纸,一支长长的毛笔,一个四四方方的砚台。我会用心写每一笔,写出的字都是那么刚劲有力,真是一种愉快的心情!

我喜欢弹古筝,每当音乐响起的时候,我的手指就发痒,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摇晃起来,摆动着手指和晃动着身子,真是一种美的享受!

我喜欢跳绳,因为跳绳是有氧运动,不但可以强壮身体,还可以增长记忆力呢!

马虎是我致命的缺点。因为它,我每次都与100分擦肩而过,因为它,使我错了不该错的题。记得有一次语文考试,我先浏览了一遍,觉得非常简单,于是我“刷刷……”就写完了,谁知,我把“考试”写成了“考式”,失去了一分。于是我暗下决心,不再和马虎交朋友,以后会更加细心。

这就是我最熟悉的人,一个马虎,且拥有强壮的身体,活泼开朗,多才多艺的我,就是张子煦。我是快乐的,也是幸福的,更是努力向上的!喜欢我就和我手牵手交个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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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作文700字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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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小区,安静而洁净,种着花草,衬着古典欧式风格的高楼,美自不必说。而我,总觉得一扇扇厚厚的防盗门像隔着什么。家乡的老院,那熟悉地方,便顽固而清晰地浮上心头。

老院的清晨,是不用紧了发条的闹钟的。王姨家磨面时沉闷而连续的机器声时起时伏,这无疑是最好的闹铃了。于是,老院的人们相继醒来,拖鞋的踢踏声,脸盆碰撞发出的“咣口当”声,放水的哗哗声……不一会便充斥了整个老院。哪家父母忙着上班,麻烦左邻带自己的孩子去上学;王叔考虑到中午不回家,拜托右舍给孩子煮顿饭菜。短短的几句话,几张灿烂的笑脸,眼眸中互相传递着的信任,悄悄捂暖了清晨略带寒意的风。

中午,孩子们如一群小鸟飞回院子,老院的每个角落都洒满了孩子们清脆的嗓音。铲刀的噹噹声,协奏着一首交响曲。饭菜的热气萦绕着一句句“好香啊!”“真好吃!”的赞叹。孩子们的脚丫子总闲不住,还没待大人们留意,他们已将老院由东至西串了个遍儿,碗里自然盛着满满的“战利品”,散发着大家的热情。也有几个孩子围在一起,边兴致勃勃地谈论学校的事,边做着“交易”:“你给我尝尝那个,我就给你吃这个。”“不行不行!我快没有了。”“那这样……”正午的阳光柔和地停留在孩子们的发际,细致而小心地捕捉着那纯真而欢悦的的笑声。

傍晚的老院,总是由喧闹中表现一种静谧。在外奔波劳累了一天的人们回到了家,自行车铃的声音,摩托车发动机的声音,还有那匆匆的步伐,虽有些沉重,却携来归家愉悦,每扇窗户都在漆黑的夜色中亮起橘色的灯光,窗户里,正上演着各家的喜乐,却又有一丝温馨在灯光中不易察觉地弥漫。

老院,我生活了十四年的地方,那潜藏在我记忆深处的熟悉的院落,带给了我温暖的守候。它是我心中最美的风景,纵然距离再远,也无法阻挡那一草一木的芬芳荡在我心湖的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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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作文700字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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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再熟悉不过的老房子也要离我们而去了。出于家人对老人的着想,毅然决定把老房子低了,让老人住进了社区的楼房。没想到再次走进这老房子,竟发现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

随着一声吱呀声便推开了朱红色的大门,一只只栩栩如生的仙鹤便出现在眼前,踩在它们脚下的,是一棵棵蜿蜒盘曲的老松。中国画平素在表现花鸟虫兽是也常常讲究一点象征,这仙鹤应也是表现某种美好的寓意,也同样为这老家平添了几分生机。这便是老家的迎门墙。平时觉的再普通不过的一面墙,现在看来却充满着新奇。隐约看到了越出墙头的斑斑点点绿迹,一下子就勾起了我的回忆。

刚认识它时总是好奇的很,爬墙虎真的有两只脚可以爬上去墙壁吗,面对这已占据了整面墙的爬墙虎,我实在有些懵懵懂懂。但不久后我就找出了答案。爬山虎是有脚的,并且脚上还有吸盘……这让我喜欢上了爬墙虎。爬墙虎把外墙涂得很绿,根扎在墙根,藤则攀墙乱爬,叶子重重叠叠,像厚厚的毯子,并且整个房顶都是它的地盘。有的会从窗口探进头来,充满着好奇心。不知不觉间,爬墙虎便成为了老家的一员。每隔一段时间我们就会修理爬墙虎,以免爬入邻居家的外墙。时间久了,总不会再去仔细观察它了,对它的变化也是习以为常了。每天经过外墙时,只要还在,就安心了。对待爬墙虎也如花花草草一般满不在乎了。再次见到爬墙虎,它还是一如既往的绿,现在藤叶间还冒出了淡黄带点浅绿的小花,娇滴滴的。风吹过来的时候,叶子沙沙啦啦的响,好听极了,现在盛夏骄阳如火,爬墙虎却浓荫送凉。

这些风景,是以前我看不见的,原来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只是我们缺少观察与发现。其实,风景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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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熟悉的陌生人作文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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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暑假这段时间,我和弟弟每天都出去玩,对路上的任何东西我们都会认真去探个究竟。 那天是星期三,和往日一样,我和弟弟又约好出去玩了,我们的目的是去找同学玩。当我怀着愉悦的心情路过菜市场门口时,突然发现门口边上坐着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他的眼睛特别黑,身材有点胖,手上沾满了鲜血。在他坐着的椅子上还挂了一条黑乎乎的毛巾,旁边的袋子里还有东西在动。我好奇地走了过去看了看,这从时袋子里传来呱呱的声音。

啊,这些袋子里竟然都是青蛙!难道这个年轻人在卖青蛙吗?这时,有个顾客走上前来并说道:我要买一斤青蛙,请帮我杀好。这个年轻人立刻从袋子里抓出一些青蛙,称了一下,然后拿起剪刀飞快地将青蛙解剖完了,他的手上又增加了不少鲜血。我傻愣愣地看着眼前发生的这一幕,直到弟弟对我说:看什么?快走啊。我才缓过神来,边走边想并时不时地回头看看那个人,心中带着无限的愤恨:我非常喜欢小动物,觉得他们很可爱,如果他们被杀了,一定很可怜。

再说了,青蛙是益虫,这是每个人都知道的,可是这个叔叔却明知故犯在杀青蛙。正是太可恨了。 我很想救小青蛙,可是也没办法。不过经过我的冥思苦想,终于想出了一个你杀我救的办法。 第二天,我壮着胆子走到那个叔叔面前对他说:叔叔,你可以送给我一只小青蛙吗?没想到他听了以后爽快地答应了。

他一边抓着准备给我地青蛙,一边说:小朋友,你的作业做完了吗?一定要好好读书,不然长大了就要像我一样杀青蛙了。我也知道青蛙是益虫,杀青蛙不好,可是我没文化,只能靠卖青蛙挣钱,不然早就饿死了,而且坐在这里杀青蛙还要被太阳晒个半死。 听了那位叔叔的话我被深深地感动了,也改变了对他的看法。我不再觉得他可恶,对他生气,反而觉得他可怜。道了谢后我拿着青蛙飞快地奔向学校的鱼池把它放生了。 从此以后,我和弟弟每天出去玩时,都会到他那里去要几只青蛙放生,他都会很乐意地送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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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熟悉的鸟作文250字

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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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家屋檐下,有几只小燕子,他们是燕子爸爸,燕子妈妈还有小燕子。他们都是黑黑的身体,白白的肚皮,就像外面穿着黑色的礼服,里面穿着白白的衬衣,看着可绅士了。

每天早上就能听见他们叽叽喳喳的叫声,小燕子很小的时候燕子妈妈就从外面找虫子给他吃。燕子是人类的朋友专门消灭害虫,所以我喜欢燕子。

有一天早上,我没听见小燕子的叫声,我很奇怪,当我走到外面的时候,发现地上躺着三只小燕子,一动不动,妈妈看了之后说小燕子是吃了有毒的东西死了,我难受极了,就像我的朋友离开了我一样。

现在有时我还会想起小燕子,我爱我家屋檐下的小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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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熟悉的地方高中作文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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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升的旭日,射进疯长的草丛,留下斑驳的影子,那就是我最熟悉、最向往的地方,老家的院子。

四季轮回,院子里的景色也来回替换。春天的使者——迎春花,他们左右各一束,像迎宾一样欢迎人们的到来,早早地就为春天的到来做准备。两旁的花椒树与核桃树都发了芽,嫩绿嫩绿的可爱极了,枣树也挺拔了身子,头上长了一层嫩绿的“头发”,鸡满山乱跑,直到晚上九点才恋恋不舍的回家。

春去夏来,夏显得更成熟些,迎春花虽谢了,却叮嘱了灌木丛守卫在这里,核桃树结果了,绿油油的十分好看。到了八月份小核桃都被我打了下来,藏起来了,枣树还是绿绿的一片,但也已有了青的果实。蝎子们也喜欢来我家做客,你看,他们又在院里大石头下躲清凉了。

夏天过去,凉爽的秋天来了。灌木丛的绿叶变成了金黄色,风一吹,哗啦啦的十分好听,声音很清脆。核桃树开始掉叶子了,但那是为了迎接更好的丰收。枣终于红了,一个个甜脆爽口,可好吃了。蚂蚱到处乱蹦,都说秋后的蚂蚱蹦不了几天了,果不其然,它已进入我们的餐中,我们感受这来自大自然的馈赠。

冬天伴随着雪花来了。为了不使光秃秃的灌木丛孤单,我又给他做了两个雪人,来的客人都赞不绝口。树木都秃了,却不单调,有冰锥为他们装饰,到处都是白花花亮晶晶的,让我们感受到了冬姑娘的朴素与美丽,满足了我们爱美的心。小鸟时不时地从树上飞下来,吃我用心为他们准备的食物,它们叽叽喳喳地向我致谢,我那时可开心了。

如今我已远离故乡,但老家的院子却时常出现在我的梦中。在梦中又回到我那向往而又熟悉的地方。令我魂牵梦萦的,家乡的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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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熟悉的陌生人作文600字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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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家小卖部的店老板,看上去有二十多岁的样子。每天我都会光顾他家店。每次在他家小卖部一买就是一大堆;每次到他家买东西时,他总是很热情,不过去他家买东西总是装出一副跟他很亲的样子。每次我买很多的东西,都会恳求他请我吃一两包零食。

和往常一样,我又到了他家。我对他说:“叔叔,我又来你家买东西了。”叔叔热情地说:“要买什么?”我拿了两包方便面,一只手又从口袋里摸出了5块钱拿给了他就走了。我又一次买方便面是,他告诉我要6块钱。

我说:“不是只要5块钱的吗?”那个人说:“涨价了,三块钱一包。”我把方便面放回了原位。“不要了!”我回家生气地说:“那个叔叔怎么不告诉我涨价了,害得我好没面子。”

我准备再去问他时,可他已经去进货了。我问他妹妹,她说:“因为我哥哥看你只带了5块钱,所以就没有追究那一块钱。”我这才心有感激地说了声:“哦!”

原来是这样,我误会那个叔叔了。自从这件事以后,我就更加光顾这家店了。

他在我的心中既熟悉又陌生,熟悉得已经不能忘了,陌生得连名字都不知道。不知道他叫什么?脾气如何?今年多大?是否有女朋友?他喜欢哪个明星……只知道它是一个商店的小老板,收入也不多,有50%是我给的费用。

不知道为什么,他在我心中的印象有点深了,不是因为他幽默,也不是因为他热情,更不是因为他的顾客很多,而是因为,他是我心中熟悉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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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熟悉的一个人作文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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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我最熟悉的一个人就属我和蔼可亲、美丽善良的妈妈。

我妈妈长得特别漂亮。她那密密麻麻的头发黑得发亮。她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她的眼睫毛,长长的翘翘的眼睫毛就像大大的芭蕉扇,一扇一扇的,好像要把你扇出十万八千里似的。妈妈很爱笑,一笑会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

我妈妈还特别温柔。即使我犯很大的错误,她也不会训我。有一次,我将妈妈辛辛苦苦擦的地弄得很脏,她没有说我,只是和和气气地跟我说:“儿子,你心不心疼妈妈呀?你要是把地弄脏了,妈妈还得重擦一遍,这样妈妈多累呀!你是不是应该珍惜妈妈的劳动呢?”我点了点头,羞愧地说:“下次我一定不这么做了。”说完,我拿起拖布把地又擦干净了。妈妈看着我甜甜地笑了。

虽然妈妈很温柔,但是很讲原则,在某些事上对我很严厉。有一次,我在学校看到了一个很漂亮的东西,就忍不住把它“偷”回了家。结果,妈妈知道后笑容立刻消失了,脸色沉下来,生气地喊道:“你怎么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呢?明天赶快还回去,并跟人家道歉!”我执拗地说:“我不还,这是我捡的,再说它这么漂亮。”“你必须给我还回去!诚实是人最重要的美德。如果诚实不在了,生活就不美好了,知道吗?”妈妈已经怒不可遏了。我一看到妈妈生气的样子,只好乖乖地把东西还回去了。

我的妈妈与我朝夕相处,她有时很温柔,有时很严厉。但是我知道,妈妈为我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我好。这就是我最熟悉的人,我亲爱的妈妈。我爱我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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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熟悉的味道第2季观后感

全文共 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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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陈凯歌和陈红参加了《熟悉味道》这档节目,于是真的是被狠狠虐到了。

节目中,陈导是要给陈红准备惊喜的,不过却被聪明的陈红一路尾随,导致他的惊喜之路有点艰难。在各种套路与反套路之中,我们看到的不是别的,是夫妻之间藏不住的爱意。

比如,陈红装作有点不愉快之后,陈凯歌马上就把要去的地方告诉了她,那神情犹如刚恋爱时的男女一般。

看陈导委屈又慌乱的小眼神

而陈红在找到凯歌导演后的表现,简直是一个被宠惯了的小女孩。最好的时光,真的就是你在笑她在闹。

冯唐写过: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风十里,不如你。愿有岁月可回首,且以深情共白头。

陈凯歌和陈红20年的爱情,经过了风雨,却留住了纯真。经过了琐碎、却也沉淀了深情。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这是凯歌导演亲口说的。这也许就是爱情最好的样子。

陈凯歌作为中国顶尖的导演,具有知识分子的那份儒雅与沉稳。

他导演的《霸王别姬》,是话姐最喜欢看的电影之一。

而陈红当年被誉为“最美琼女郎”,简直是从画上走下来的美人。而凯歌导演首先看上的却是她爽朗不做作的性格。

两个互补的人,一走就走过了二十年的风风雨雨。

在听到凯歌导演为自己准备惊喜时,陈红想来想去说道:“可是他没钱,准备惊喜……那就是从我们家拿了一个什么东西送给我”

听到这个,突然觉得这夫妻俩好可爱。

而后,凯歌导演准备的礼物是好多双袜子,也真是证明了自己真的是没钱。

虽然礼物略显寒酸,但选礼物的原因却特别感人。而且非常有意义。

在惊喜部分,他们的小儿子也出来了。就是那个酷似吴亦凡的帅哥,基因这东西果然强大啊。但他不仅帅,还特别有教养、特别贴心。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正是这样幸福的家庭、恩爱的夫妻,才教育出了优秀的孩子。

陈凯歌在给陈红写的信中说:“节目组一定盼着我写一些绵绵情话,可你我都是拒绝肉麻的人,情话已经驻进二十年的时光中”

嘴上说着拒绝肉麻,但眼神、言语之中表现出来的却是无尽的肉麻。

陈红看到从国外回来的儿子,高兴的手舞足蹈。看到高兴的陈红,陈凯歌的喜悦之情更是表现在藏不住的笑容里。

真的爱情为什么是藏不住的事,因为它表现在你的眼神里、话语里、笑容里、心底里。把这些全都藏起来,那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因此,白头到老的婚姻必定是因爱而生,因爱而在。

情谊这种东西,一见如故容易,难得是来日方长。

“感谢你独一无二的钟情,它让我,从你的眼中,照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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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最熟悉的陌生人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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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我常常问你:“你最熟悉的地方是哪里”?你会理直气壮的告诉我:“是我家”。我接着问:“你家在哪”?你便会谈笑风生的告诉我:在自然界。我接着又问:自然界是什么?她是谁?你便百思不得其解笑了笑,因为这个问题他重来都没想过。

于是你打开了自己记忆的长廊,开始去寻觅自然的足迹、去发现自然、去感受自然、去爱自然。

你小心翼翼翻开记忆的第一页。仿佛感受到了空气中夹杂着淡淡的清香。你追寻着这一抹清香,来到了一片绿油油的草地,草地的四面远远近近,高高低低都是树。只有小路一旁,漏着几段空隙,像是特为你留下的。而那一抹清香早已弥漫了你的四周。你低下了头,你没有再瞻前顾后,因为只有这样你才会觉得清晰,因为只有这样你才能看透彻,看明白。我想此时你已经发现到了自己最熟悉同时又最陌生的她。

你接着翻开积尘已久的第二页。你静静躺在这片无际的绿毯,感受着陶渊明的:“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的深远含蓄。体验着曹操的:“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的优柔广阔。享受着朱自清荷塘下脉脉的流水的静谧。此时我相信你已感受到你最熟悉的陌生人就是大自然。

你忍不住翻开空白的前一页。你站起身子来,伸了伸懒腰,用力吸入在大自然的新鲜空气。呵,还是那么香,那么纯,那么美……也许那是你领悟的缘故吧,心情就像怒放的花一样,活力四射,浑身充满了力量!

追寻自然,感受自然,最后你发现了“天空的幸福,是穿一身蓝;森林的幸福,是披一身绿;阳光的幸福,如钻石般耀眼;落日的幸福,留下最后的美丽你我的幸福,要和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分享——每一份友情,每一丝快乐,每一片希望,每一线阳光……”或许此时她不再陌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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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熟悉的风景作文篇

全文共 3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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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处南岭山区湘粤赣交界处江西境内的古亭镇,号称中国竹乡,竹林遍布大小山坡,森林植被枝繁叶茂,可谓山青水秀,风光旖旎,清澈怡人的麟潭江水流经了整个小镇,形成了小镇特有的湿润而纯净的气候特征。

六十年代末党中央一声号令,五岁的我就随着参加三线战备建设的父母从湖南郴州迁到那里,从童年到少年,从少年到青年,我在古亭生活了十九年,内心早已经把那里当成我真正的故乡,因为那里留下了我太多太多的生活记忆,更有着那片我熟悉风景

有的人说,熟悉的地方风景并不感觉美丽,或许是因为太熟悉了,便没有了期待。虽然古亭是我的成长之地,并开启了我的事业之门,但年轻时的我却对生活了这么久的古亭没有任何留恋和渴望,因为我的梦想在远方,在人口密集、工业发达、灯火辉煌的地方。

是呀,年轻的时候,谁没有对远方的梦想和期盼呢?自打我成年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忙着赶着上下班,每天都好似在重复的做着同一件事情,心绪浮躁的难以平静。而且由于交通不便,物质资源匮乏,许多东西还要托人到数百里外的城市去买,感觉到如果在这个小镇里再待下去的话,看不到自己的未来和希望,现实与理想差距是愈来愈遥远,梦想与渴望亦愈来愈强烈,不为别的,只因盼着远方能为我的心灵早日打开一扇明亮的天窗。

终于,靠着自己的努力拼搏,一九八八年初秋,二十四岁的我离开了古亭,离开了南岭山区,离开了那片我熟悉的风景。

最初离开古亭的时候,我曾经产生过自豪感和优越感,我觉得古亭是那么小、那么闭塞,我挣脱了小镇的束缚,把自己的青春和梦想放飞到一个更大、更广阔的世界去。

车水马龙,高楼大厦,喧嚣和繁华,忙碌和疲惫,淡漠和隔阂,城市里到处充满了躁动和不安,阳光和蓝天被钢筋水泥的高楼遮盖,绿树和草地被各式垃圾污染,很少有新鲜的空气,城市人们生存的环境空间越来越被压缩,有时候孤独郁闷时甚至找不到放置心灵的一隅。

然而,这就是生活,当你还没有得到的时候,你会拼命去追求,觉得那里有丰富的宝藏,需要你不断地去开采,不停地去挖掘。而当你得到它的时候,你才发现,有时候你已经疲累的连欣赏的心情都没有了。更重要的是,我不愿意为权力和利益而勾心斗角,不愿意在繁华和嘈杂中迷失方向……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每当疲惫和不顺心的时候,我便会想起古亭,想起了镇里唯一的国家二级保护古建筑万寿宫福建会所,想起了冬天手里箍着碳烤火炉的老人,想起那里夜晚的清幽和安静,想起那开满野花的乡间小路和一片片盛开的映山红和山茶花,想起那枫叶红了的时候,想起那江里划行的竹排……想起那些一起上学,一起嬉耍,一起长大的儿时的伙伴和工友们……你们,都还好吗?

这时候我才明白,我以为一段时间我早把那片我熟悉的风景给忘记了,其实它们是如此深深地埋藏在我的心底,沉淀在我的身上,轻轻触碰,依然那样清晰和温暖。于是,我开始想到要回古亭去看看,去寻找一份失去已久的平静和安宁,找回童年时留下的一些美好回忆。二零零九年初秋,我带着思绪万千的心情回到了日夜思念的古亭小镇,一路上,我心里面不停地在呼唤:古亭,我回来了!那片我熟悉的风景,我又回来了!

当年我离开古亭的时候,小镇还很热闹,当地居民和七一九矿总人口加在一起有上万人,上班的人们匆匆忙忙,农贸集市熙熙攘攘,人气颇旺。那个年代木材滥砍滥伐现象极为严重,附近山上的树木被人为地砍伐过半,颇有些凄惨荒凉的景状。

而今再回到古亭,眼前的景色让我异常惊诧:随着七一九矿搬迁至赣州,缺少了人为的破坏,这些年的古亭又恢复得那样安逸、和谐和宁静,古亭在我眼里已是另一番别有风趣的景象,到处绿树成荫,郁郁葱葱,山清水秀,山在水中,水在山中,镇在林中,林在镇中,人在图画中。有些城镇,是只有山而没有水,或者只有水而没有山,但是,古亭小镇,山水林相融,风光人旖旎,处处绚丽夺目!

我是以避世的心情到古亭去的,我只想安静的度过这两天,没有车水马龙,没有喧哗,没有热闹和繁荣。对我来说,也只有古亭,才对我有如此的平和与宽容,接纳我的倦怠和疲惫。

清晨的古亭,山雾朦胧,空气清新而湿润。长廊和麟潭江紧紧相连,清幽又干净。长廊边苦楝树上的麻雀们旁若无人地欢腾嬉闹着,好似在欢迎着我这位游子的归来。我沿着鹅卵石小道静静地走着,悠闲地看着骑着水牛上山的牧童,看着穿着漂亮时装的农家小妹,看着开满荷花的鱼塘,看着人去楼空的万寿宫福建会所,看着江边稀疏的棕榈树和芭蕉叶,看着江面上自在的群鸭戏水……此时的我心里倒也格外地安静,好像牧歌在轻唱着的寂静的小镇。

我逆江而上来到了跳水台。跳水台是我们七一九矿子弟们给起的地名,是当年我们男孩子们学游泳和表演跳水的礁石板台。从跳水台到江对岸有五十多米宽,站在跳水台上放眼四望,上游的水风车和拦水坝,江边的水竹林,江面上的竹排,江对面的稻田、劳动中的农夫,古朴的农庄园、面对着的山峰,还有脚下的跳水台,构成了一幅近乎完美的“桃花园里可耕田”的美丽诗意画卷。

听水浪拍打着江岸,看水鸟在优雅地翻飞。那是一种很大的鸟,镇上的老人叫它水鸭子,有着硬硬的、尖尖的嘴,在它高高飞着的时候会突然俯瞰水面,在水中啄上一口,然后又迅速飞去。我的目光追随着它们,看着它们快乐地飞来飞去,麟潭江就是它们的家,天空是它们的乐园,这个山清水秀的小镇就是它们最温暖的归宿。

沿着跳水台顺着南坡登上去,坡顶上就是过去我们矿的二区家属宿舍,现在已经成了木材加工场,过去我们家就住在这里的干打垒平房,我站在老宅子的位置上自东向西一路遥望,东南山练靶场,松香厂、一区家属区、矿医院、文英公路、四二八服务站、菜站、三区家属区、汽车站,……一多半古亭景观净收眼底。此时我突然发现:我家老宅子所处的位置居然是古亭镇所有居家中视野最宽广的视角之一,当年父母亲不经意间的居住选择,居然能带给我那么宽广的视野和宽阔博大的胸襟,让我时刻都感受到大自然赋予我的恩赐。

老宅子的西南面有座山,在雁湖村的正南面,小时候我经常和小伙伴们一起爬这座山,春天拔竹笋,夏天摘杨梅,秋天砍毛竹,初冬捡野栗,深冬挖冬笋,晴日拾柴火,雨后采山菌……满山的竹林松柏老樟树,飘香的映山红和山茶花,幽悠可人的山野菜……还有妖娆的竹叶青蛇,休闲的小松鼠,到处飞着的斑鸠、杜鹃、喜鹊、燕子和布谷鸟,东面山腰上还有一间有数百年历史的民间草纸作坊……

你很难相信,就是这样的一座山,你可以随时在它青翠的怀抱里欢歌或者沉睡,和人类是那样和谐。听当地的农民说,只要你不过分损坏这里的植被,这山上的蛇就不会咬你。上中学的时候我和小伙伴经常去这个山上砍竹子,去除枝叶,在粗的那头最后一节竹根上掏个小洞,系上绳子拖回家来劈成小片做菜园竹篱笆用。农民伯伯曾告诉我们:因为竹叶青蛇是剧毒蛇,被它咬到了很致命,所以砍竹子前先要轻轻敲竹子下端,让竹子上的竹叶青蛇换个地方,再把竹子砍断,这样就没有危险。因为有了农民伯伯的提示,所以每次上山劳动都是安全满载而归。

山顶上的瞭望台是附近山峰的最高点,当年方圆数十里居民的电视卫星转播就是在这里接收发送的。站在瞭望台顶上登高远望四处环视,你会看到一幅幅完全不同的壮美景观,由不得你不心旷神怡。我站在台顶俯瞰山下古亭景区,突然联想起著名画家关山月和傅抱石合作的经典画作《江山如此多娇》,感觉那幅夺目璀璨的天然画卷就展现在我的眼前,是如此的气势磅礴,真有“引无数英雄竞折腰”的宏伟气概。

那两天我的几个儿时的伙伴一直陪伴着我,我们纵情的聊天,聊一些陈芝麻烂谷子的童年趣事。我们坐在丝瓜和豆角秧下,看着田园山色吃农家饭,吃的尽是当地的山珍野味,什么山鸡土鸡肉、麟潭江河鲜、野味麂子肉、野牛野猪肉、竹笋红菌子、莽鼠竹筒饭、原生态蔬菜……茶余饭后几步之遥我们就可以走到田野,去享受那散发着红薯和玉米气味的天然清香,一丝丝,一缕缕地钻入心扉,冲撞着我的神经末梢……

古亭是如此地安静和美丽,它是那样的包容我、接纳我,给我最温润、最恬静的安慰和滋养……多好啊!这样静静地时光。多好啊!这样静静地生活,心是如此淡然,又如此澄亮。

猛然间,曾经的梦想在心中又清晰无比:我们不能没有远方!人生,永远交织着对远方和故乡的向往与思念。而生活是一条流动的江河,因为它的流动,生命才会鲜活,才会灿烂,人生因为梦想的指引而充实和精彩。当岁月和生活的沉重让梦想蒙尘,我应该及时擦拭,让梦想焕发出应有的光彩,继续照耀着前行的道路。

美丽的古亭,美丽的风景,感谢有你!是你一直告诉我,让我懂得把心放得宽一些,再静一些,沉静临风,微微含笑……

走了,古亭,我还会回来的!走了,那片我熟悉的风景,我一定还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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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陌生与熟悉800字作文高

全文共 1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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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再次以偶然的机会得以静下心来思考时,我发现了对于那种久已没有过的对于过往一切的怀念竟是那么的深刻,那么的令人感到神奇,以至于让我怀疑起这一直以来我到底是以怎样的一种方式在生活着。苦于没有合适的理由来解释这一感受的缘由,我暂且称之为陌生熟悉的感觉吧。这恰巧也印证了那一句话:“陌生与熟悉,见证方寸之间 ”。

人总是有惰性的,以至于消磨了对于以往所有的激情的期待。我们总是习惯了现实带给我们的安逸,便在一片欢呼声中尽情地享受这份安定,于是便没有了原本美好的幻想,所谓的梦现只不过成为了灵魂的附属品,生活的牺牲品罢了。当一个人只是停留在不断维护属于自己的圈子的时候,他自以为是地认为所有人都在为他而活,他便逍遥地凌驾于这份光芒之上,一种优越感便在瞬间建立起来。但是我不得不悲哀地说在别人眼里他同样是这样的角色,只不过他对于生活的期待仅仅在于此而已,他更可怜。随着年龄的不断积累,见识的不断增长他会发现原本苦心孤诣的追求的东西原本可以在不经意间建立起来,而之所以现在才明白过来只不过是缘于自己对于生活缺少的那份激情而已。因此我不得不说,当生活的激情已经化作对于现实世界种种资源的不断索取并以此求欢,而不是源自内心世界那种最原始最独特的感受的时候,原本熟悉的自我已经被那种无名陌生的的期待所替代。

熟悉与陌生,只是一种感受。也许时间带给我们的是远远比我们自己现阶段思维所能达到的高度更加纯熟的境界,但是其区别无外乎陌生与熟悉而已,境界的提炼只是时间的外化。古语有云“四海之内皆兄弟”,此可谓思想境界达到很高的圣贤才所能真正企及的吧。但就现实社会而言“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也和其有异曲同工之妙。我们常常把自己界定在一个范围之内,以至于固步自封而愚陋浅薄,却不知放开心胸这世界便会任你遨游。封建旧社会的冷漠造成了陌生与熟悉之间很明显的界限,但是在这个人与人之间只隔着一个“机缘巧合”的年代,似乎陌生渐渐被同化掉啦!每天世界上都在上演着无数的相遇,无数的邂逅。有的可能从此不再见面,有的却可能成为挚友仰或是一生的陪伴。只要你想你就能感受到我和你是如此地熟悉,即使素未谋面。。。

当你发觉原来你熟悉的一切都已经不认识的时候,当你发觉一切早已物是人非的时候,你可以感慨,但是不必惊讶。因为当你选择离开它的时候你们注定是要有一天变得陌生的,而当你再次接近时那种熟悉的感觉便会油然而生,只要你需要!你必须记住,是你放弃了一切,所以一切的一切才放弃了你。陌生与熟悉,只在方寸之间,只是看你的心房有多大而已。

我和明月由陌生走向熟悉,只是因为那一泉清泓勾起了我的思念,于是我便与明月对视,畅叙幽情。而当那朗朗晴空持续数日之后,我会因为繁杂琐事而忽略了与月光的交会,由此便是一段陌生的境遇。而又在某一次户外游玩时我又会有一种对于明月的深深的眷念,而她依旧如此温婉动人。

陌生和熟悉,孰先孰后,我认为也无人能够作出一个圆满的解释。在我看来,这只不过是一个循环的过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循环往复,交替更迭,随时而动,顺势而行,正所谓“顺其自然,随心所欲”之境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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