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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依法治国为题写一篇作文(20篇)

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接下来就是开学吧为大家带来的以依法治国为题写一篇作文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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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读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3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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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校这个大家庭里生活了近两年,从陌生到现在的熟悉,回顾中间经过的过程让我感触和体会良多,特别是我校依法治校实施的成效,让我知道,原来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里。

我知道,青年学生是社会的未来和希望,是21世纪的建设者,加强依法治校,全面提高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清楚的知道我校在依法治校各项措施都落实相当到位,全校师生的法律素质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很好地实现了依法治理与教育事业同步发展。通过依法治校,促进学校走向规范化管理道路,给我们创造了一个良好的育才环境。现就以下几个方面谈谈我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所经历和所见所闻来表达我校依法治校实施的成效。

一 学校各项特色相当鲜明

学校有明确的办学理念“突出特色,以质立校,以生为本,崇尚创新”;学校文化建设特色彰显,为我们营造了一个很好的文化氛围;以法规为准绳,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以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法制教育工作,让我们在潜移默化中既学到了法律知识又提高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 普法教育开展效果良好

自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后,制定各种规章制度本身就是化法为规的产物,学校开设的法制专题讲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法制教育与课堂文化教育相结合,把法律知识列入学校教育计划,作为必修课,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使我们在各类活动中不断增强法制意识、强化我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另外,学校把法制教育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提高了我们的兴趣和积极性。一方面,充分运用学校的橱窗、墙报等学校最常规的法制宣传阵地普法。另一方面,我校在不断完善普法网络化工作,拓宽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在校园网、校报、广播站开设“普法教育”栏目,形成了校园墙报、网络、广播、报刊、课堂全方位的普法宣传格局。再者学校还开展革命传统与爱国主义教育,所有这些使徜徉其中的我们在潜移默化中升华了思想境界。

三 依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始终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尊重并维护我们学生的人格权和其他人身权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始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建立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职责明确,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相当重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得到很好的落实,校园的安全与秩序得到很好的维护;重视对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实现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教师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等等方面有很深刻的体会;建立有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没有出现有瞒报或者漏报现象。各个学院都设有自律委员会权益维护部,学校还设有校长信箱,这是一个很好的沟通渠道,它很好的维护了我们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法落实课程计划,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如食堂规范管理,强化卫生监督定期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定期检查食堂卫生安全工作、教学设施设备安全、及时排查隐患。另外不得不提的是,学校特别关注困难学生、给予减免、资助等等,我就是一个受益者。

四 依法开展工作实效显著

依法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建立有门卫登记制度,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学校建有警务室,依法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的秩序;进行了多次有效地安全演练,如消防演练(自己亲身参与过)等等,以此同时,我希望在今后能有防震、防身等方面的演练以提高我们学生的实践能力。

加强了合作,校园周边环境得到净化。一方面,我校与所在社区的互动情况良好。就自己亲身经历来举例,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参加过学校组织的各种服务活动,如“普法活动”“维权宣传”“义务维修”“学雷锋活动”等等,与社区群众建立了很密切的关系。在此就无法一一列举,总的来说,我校相当注重对周边环境的维护,与社区共同维护良好的周边环境,共同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另一方面,我校还加强了与当地公安部门的协商工作,在校园内建立起社区警务室,配备专职民警共同做好学校治安管理工作,很好的维护了师生员工的安全。另外,校道也进行了改造工程,开辟了专用的步行区,这样更有利于师生们穿梭往来,减少安全隐患,始终秉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好一切安全工作。

校园安全有了保障。尽管还存在有偷窃行为(现象),但安全预防宣传工作已相当到位,不足之处在于学生防不胜防。一年多下来,在我校始终没有出现过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同学们都很礼貌,很亲切,也没有出现教师违纪违法现象和殴打、体罚学生的侵权事件,建立了优良的师德形象。不为什么,因为我们有一个很亲切的校长,很好的榜样楷模。

经常听到有这样的新闻,某某大学学生跳楼自杀,原因多样就不一一列举,但我相信类似的事件绝不会发生在我们的校园里,我相信生活在我们这个和谐的校园里的我们。曾经看过一条微博是这样说的“肇庆学院才是真正的大学,在那里能体会感受到什么是真正的真善美,分享教育给与我很大的启发,在那里能很好的发挥自己”所以我们没有理由放弃,我们要携手共同维护我们的生活、我们身边的安全、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事故发生、共同维护属于我们的和谐音符。

五 校务管理工作公开透明

我校相当重视校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将学校的重大事件向教职工公布。如职称评定结果、三好学生名单、先进集体、优秀教师评定、学校还制作有学校相关网站,将好的教育素材及时予以公布,收到很好的效果。

我校的校务公开工作已经实施了多年,工会组织配合党支部一直把校务公开当做一件重要工作来抓,组织广大职工通过职代会的形式,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工作。由于领导重视、群众支持,措施得力、常抓不懈,这项工作确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不仅增强了广大教职工的民主意识,提高了学校科学民主管理的水平,而且有力的推动了学校的教育教学与管理的改革步伐,对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深远而积极的作用。也有效的调动了广大职工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今年以来,我校校务公开在学校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有力推动了学校依法治校、民主政治的步伐,促进了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一年多来,我校校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地成绩,但是仍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如校务公开工作中,各处室开展水平不平衡,工作力度有差异,有些在形式上不够规范,透明度还有待加强等,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我们相信,只要坚持党组织的统一领导,真正做到党政工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各尽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我校的校务公开工作将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最后,就个人而言,说说自己的感受。在法律关系上,学生是不受任何怀疑的主体,学生和学校形成三种法律关系,我认为这三种法律关系就是依法治校的基本依据。首先,他和学校形成宪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学校代表国家满足学生受教育权的要求,学生是宪法权的主体,而大学是满足其要求的义务主体。受教育权是学生的根本权利,要限制或剥夺它的时候要慎而又慎。曾经看新闻,一名大学生因怀孕而被学校开除学籍的事件,我咨询过我在广州读法律专业的朋友,他这样说,用法律的观点去判断,就是用一个小的牺牲了学生最大的价值,在法律上存在价值灭失问题。其次,学生是大学管理中的相对人,相对人就应当有相对人的一系列权利。最后,学生和学校之间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在民事法律关系里,学生是百分之百的主体,因为学生的权利和校长的权利完全平等,民事法律就是主体和主体之间必须平等。故此,教育关系上学生是主体教学关系上应该恢复学生的主体地位。因为和谐可以凝聚人心、和谐可以团结力量、和谐可以发展事业。校园奏响和谐的弦律,必将为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发展注入活力。我们要倍加珍惜校园团结和谐的局面,始终用和谐的音符推动学校稳定、持续、健康的发展,让我们一起携手维护我们的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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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浅谈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心得

全文共 1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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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正在我院如火如荼地进行。通过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的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一章,观看录像,讨论交流,我加深了对依法治国理念的认识,增强了将依法治国理念贯彻到民事审判中的自觉性。通过认真学习,我认识到:

一、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对审判人员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树立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对审判人员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保证审判工作依法进行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审判人员的职责就是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在审判人员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尤为重要。民事审判工作,处理的是人民群众之间婚姻家庭、合同、侵权等纠纷,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息息相关,在审判工作中贯穿依法治国的理念,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审判人员是否尊重法律,是否时时处处维护法律的权威,在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是否严格依法办事,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国理念的信仰。因此,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我们审判人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加深了对依法治国理念深刻内涵的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三个方面的基本内涵,第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二、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第三、严格依法办事。在认真学习读本以前,我片面理解依法治国就是严格依法办事,对严格依法办事也是表层的理解,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严格依法办事,具有四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职权由法定,二是有权必有责,三是用权受监督,四是违法受追究。在学习读本以前,我以为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依法办事,没有理解到还有前两个基本内涵。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所以成为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内涵是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的民主性和人民性的必然要求。在依法治国理念中首先应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没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不可能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涵的三方面的涵义依次是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我们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中不能认为自己是高人一等,居高临下,滥用审判权,这种特权思想一定要清除。不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违法行为要受到追究,审判人员违法审判也一定要受到追究,否则法律尊严就无法保障,法律在社会公众心目中就不可能树立起崇高的地位和威信。

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也是依法治国理念的应有之义。因为没有法律的权威,法律就得不到执行。因此尤其我们审判人员要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维护宪法权威,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在适用法律中要注意执行的是宪法和法律、法规和有关的立法、行政和司法解释,与以上抵触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地方的土政策坚决不能执行。提高法院的公信力也是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方面,在审判中一定要公正高效地处理纠纷,以提高法院的社会公信力。

三、在审判工作中要努力实践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要提高法律素养,坚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自觉接受监督。这是努力实践依法治国理念对审判人员的基本要求。法谚云:“法官知法”。作为审判人员,不仅要知法,而且要“业务精通”,只有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的素养,才能准确地适用法律,才能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是,依法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是一个合格的审判人员的基本素质。

自觉接受监督对审判人员很重要。因为任何权力都必有受到监督,司法权力也不例外,我们不能以为自己是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而排斥监督。监督有法院内部的监督,如审判监督庭、监察处,外部有人大、政法委,社会监督等。我们应当积极、主动地接受监督,把自己履行职责的行为置于内外部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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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_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2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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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有评论指出,培育法治信仰,离不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引领示范。只有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才能引导群众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之风,坚定法治信仰。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党员领导干部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在今年年初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旗帜一旦举起,党就必须提高依法执政水平,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就必须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决不能打法律的‘擦边球’、搞‘越位’。”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话语铿锵。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然要求我们党依法执政、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受到党章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周淑真认为,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对社会大众所产生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是国家走上依法治国之路的原动力。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党员领导干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袁曙宏表示。

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底线要求,党规党纪是对党员的更高要求。”中国社科院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认为,党规党纪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结合起来,打造法律和党纪两个“笼子”,把依规治党作为依法治国的一个“窗口”和“样板”,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和带头作用。

党员干部违法犯罪,必定先违反党的纪律

“我如果按照党的纪律严格要求,也不会犯法。”9月24日,在河北省廊坊中院庭审现场,刘铁男痛哭流涕地自我剖析。

国有国法,党有党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员干部违法犯罪,必定先违反了党的纪律。干部出问题,都是因为对纪律的突破。

“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案例,没有一个不是在违法之前首先违纪的。古人云:‘自作孽,不可活。’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信守宗旨、心存敬畏、慎独慎微,讲规则、守戒律,决不能无法无天、胆大妄为。”在日前发表的《坚持党的领导 依规管党治党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根本保证》文章中,王岐山对广大党员干部谆谆告诫。

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依法治国首先要从严治党。”北京市委党校教授姚桓认为,历史表明,“治国即治吏”,就是说,治国首先要用党纪国法管好官员,而不是用法律去管老百姓。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这既是从严治党的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10月27日,军事检察院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媒体评论指出,徐才厚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再次彰显了党纪国法的刚性和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查处50多名高级干部的事实再次证明,在中国,党纪国法是带电的“高压线”,决不容逾越。推进依法治国,权力的笼子只会越来越紧,制度的篱笆只会越扎越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绝不能心存侥幸,否则,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树立法治思维,带动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

“黑头(法律)不如红头(文件),红头不如笔头(批示),笔头不如口头(命令)”,老百姓这样讽刺社会上某些权大于法、违法行政和以权压法现象。

“对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老百姓深恶痛绝,必须下大气力解决。”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强调。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必须依纪依法予以坚决惩处,决不手软。”四中全会《决定》指出。

“四中全会强调以从严治党促进和保障依法治国的落实,依法治国与从严治党是内在统一的。”姚桓说,因为法律一旦对执政党党员干部失去约束力,也必然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失去权威性。

如何以从严治党保证依法治国的落实?姚桓认为,这需要制度创新,这方面全会有三个亮点——

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倒查机制。有了这一条,才能防止“拍脑袋决策、拍胸脯执行、拍屁股走人”的行政乱作为;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这是打破“权大于法”惯性思维,树立法律权威的重要措施;

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这无疑是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治国自觉性的“撒手锏”。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问题,这是执政治理理念的升华。”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

“只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带动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社会主义法律的阳光就一定会照亮祖国大地,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姚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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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2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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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本次会议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从法治道路方向、法制体系完善、推进依法行政、保证公正司法、增强法治观念等方面,系统的阐述了当前在依法治国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道理,理清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关系,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重视,对于依法治国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决定》全文从立法到执行,对整个司法领域进行了详解的规划,对于法治中国的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其解读不能一蹴而就。《决定》对于司法领域的影响,会在相关制度的制定落实的脚步中逐渐体现出来,其精神内涵必然会在未来得到不断深化和发掘。《决定》中“依宪治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立案登记制度”等措施对法律人,尤其是律师行业带来深远影响。

一、依宪治国

《决定》强调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出现在四中全会中,显示了中国共产党对宪法在国家治理中的态度,但是会议仅笼统的提出建立全国人大常委宪法监督制度,对于法律界人士长期呼吁建立的“违宪审查”、“宪法委员会”等制度并没有明确,在具体制度上如何依宪治国,有待进一步探讨。

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决定》要求要健全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建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意义重大,意味着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对于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至关重要。而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为当前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法治化程度,提供了人才保障。

三、最高院巡回法庭

《决定》提出,最高院人民法院将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这对于解决我国目前普遍存在的“司法地方保护的现象”,尤其是在行政诉讼和民商事案件中尤为突出。设立巡回法庭,不仅可以有效防止地方保护主义的势头,还可以加强最高院对地方各级法院的指导,提升地方法院人员的审判专业水平,促进地方重大疑难案件的公平、公正审理。

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

《决定》还提出,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概念受到普遍关注。公职律师不是四中全会公报提出的新概念。早在2012年10月出版的《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就介绍了包括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建设的情况。2012年以来,国家推行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试点,为政府决策和公司重大经营提供法律意见,进一步完善了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共同发展的律师队伍结构。其实,现在政府机构中已经有扮演公职律师的角色,即政府法制办的公务员,只不过在以后的法治建设中要求这一部分的公务员也取得律师证书。

公司律师相对与公职律师来说发展的更为迅速。自今年8月国务院取消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则取代长达30年之久的企业法律顾问。但现在,公司律师制度仍有很高门槛,只有部分省市进行有条件的公司律师试点。

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

《决定》强调,要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以审判为中心,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制度,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障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作用。这有利于通过程序性公正来实现实体公正,有效降低冤假错案发生的概率。

六、立案登记制度

会议提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这一改革对于保障人民诉权、加强司法的人权保障、减少信访案件数量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按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对于报案、控告或举报,法院须进行双重审查:一是审查是否符合“管辖范围”,二是审查是否有“犯罪事实”或是否达到“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因此刑事立案审查实际上变成了关于有否犯罪事实和是否需要追究刑责的“审判”了。按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第123条规定:只有符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和管辖权”等四个条件的起诉方可受理;否则不予受理。据此,关于应否受理民事起诉立案审查,肩负着审查原告是否有“直接利害关系”、案件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受诉法院是否有管辖权等实质审理任务,近乎审判。按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2条规定,法院只能受理公民法人就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不作为等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不能受理对“国防外交行为”、“各类规范性文件”、“行政奖惩任免决定”、“行政机关有终决权的行为”提起的诉讼。据此,法院的立案审查也肩负着更近乎审判的责任——审查判定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这本身就是在判定行政机关是否应负法律责任。

目前的法院受案,大致就是按照三大诉讼法操作的。这一制度的最大要害是“审查制”,就是立案前既要进行诉讼提起手续要素等程序审查,又要进行管辖权和受案范围等半程序半实体审查,还要进行是否构成犯罪并该追责、是否有直接利害关系、是否为具体行政行为的完全实体审查,这实际上就把立案审查变成了过滤或筛选案件的一种审判程序。在这种审查制下,法院只要找到合乎三类理由之一的任何一个具体借口,就可以拒绝受理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任何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诉告。事实上,很多本应由法院正常依法受理的诉告,就是因为法院出于自身利害考虑或因为党委政府干预,纷纷从法定的“诉讼案件”变成了“信访案件”,很多公民正因此被逼加入了“信访大军”特别是“京控大军”,当然也有一些案件因此变成了信访程序都难以泽及的沉冤。

因此,立案等级制和实施可以有限防止法院对案件进行事实审查,敞开法院的大门,只要程序性要件合法即可立案。另外,即使程序性要件不符合要求的,司法机关也不得直接予以拒绝,而是应先进行立案登记,通过简易程序来进行排查是否满足诉讼的实质性条件。

《决定》全文30余处提及“律师”,作为司法队伍中的一员,深深得感觉到,随着法治建设的推进,上述司法制度的逐渐确立,社会法治程度越高,对于律师的执业要求必然相应提高,律师队伍面临着司法队伍专业化的挑战,急需提升专业技能、认清形势,积极应对挑战。同时,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全民法律观念的提升,政府法治程度的提升,新的法律工作岗位会出现,法律服务的需求也必然会提升,这也为律师行业发展带来的巨大机遇。总之,四中全会的召开,预示着党和国家对于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同泽所作为辽宁省司法队伍中的一员,全所上下必将认真领会学习全会精神,并将之付诸工作实践之中,为社会司法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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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全面依法治国论文2500字

全文共 3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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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属于法治活动的范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依法治国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论全面依法治国的意义》

摘 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党在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长期实践中探索和选择的治国之路。

关键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一、依法治国概述

(一)依法治国涵义

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是高度概括了我们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针,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

(二)依法治国的发展历程

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在此基础上深刻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

二、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几个方面

“依法治国”属于法治活动的范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能够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国家,是一个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国家。当前我国所面临的迫切任务就是如何实施好依法治国方略、走向法治国家,这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不容回避的实践问题。“依法治国”的方略自从党的十五大确立,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贯彻实施17年来取得了很好的成就。在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我们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法治实际出发,探索和研究依法治国进程中的制约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保障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贯彻实施。

(一)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实践中,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才能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但在法治化进程中,人治的不良影响依然存在,滥用权力、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无疑会对我国法治的进程形成阻力。2014年10月,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由此我们可以看得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把党的领导放在核心位置,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最新确立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在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中,消除人治的不良影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实现和我国沿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向前进。

(二)提高立法工作的质量,构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我国的立法工作在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传统法学立法观念占主导地位,立法权限划分方面的问题(权限划分不明、立法权限分配不合理等),授权立法方面的问题(授权对象极为混乱、授权法律规范存在问题等),地方立法方面的问题(地方立法质量不高、地方立法缺乏民主性、公开性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我国法律的完善,而且阻碍了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决定”中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因而我们发现立法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完善立法体制,必须进一步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立法工作中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实现科学立法,为构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法律保障。

(三)依宪治国是我国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要求

因此,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没有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依法治国将是纸上谈兵;同时完善健全的法治体系是实行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没有科学系统的法治体系,依法治国就失去法律依据;最后,依法治国要切实做到以宪治国,充分发挥和保障宪法的权益,这是依法治国的实质内容。我们只有认真学习《决定》,领会和掌握《决定》的内容和精神才能做到。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以执政党最高政治文件和最高政治决策的形式,对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引导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地深化各种体制改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制度化、法治化的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我国宪法规定,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基于“没有法治,就没有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思维,基于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新认识,基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的新判断,基于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的新理念,我们必须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到落实党和国家整体发展战略总抓手的新高度来把握,把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纳入到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范畴中来展开,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置放到维护国家治理权威、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基本权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大格局中来落实,把建设法治体系、发挥法治功能的基本要求贯彻到引领深化改革、促进全面发展、构建有序社会、保证长治久安的具体实践中来实现。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新形势下发展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依法治国的要义是,通过反腐治权、依法治官和监督制约公权力,通过尊重保障人权和基本自由,实现人民民主。因此,发展人民民主,保障人民作为国家和社会主体的政治地位和主权权利,必然是依法治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民主对依法治国的新期待,不仅表现或者停留在公民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依法享有管理权、知情权、参政议政权、监督权等政治民主和政治权利方面,更多的是表现在对社会民主与社会权利,如自我管理、社会保障、医疗养老、住房就业、教育卫生、公共服务等;经济民主与经济权利,如参与经济决策和管理、获得财产或企业股份、参加工会、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带薪休假、适当生活水准权、安全生产等。广大人民群众不仅需要抽象的民主政治权利、民主政治参与,更需要具体实在可参与、被尊重、平等公正的民主政治权利;不仅需要玻璃天花板上可望而不可及的民主政治权利,更需要兑现实在实惠实用的人身财产权利、经济社会权利、环境生态食品安全权利等具体权益。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反腐治权的治本之道。权力腐败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死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最大障碍。应当更加重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权力放进法律制度的笼子里,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治权,切实从体制、机制和法治上遏制并解决权力腐败问题。腐败现象千变万化,腐败行为林林总总,但归根结底是公权力的腐败,因为权力不受制约必然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所以各法治国家要依法分权和治权。公权力腐败的表现形式五花八门,公权力腐败的原因不尽相同,但归根结底是权力寻租,是掌握和行使公权力的各类主体的腐败,而这些主体基本上都是政府官员和公职人员,所以各法治国家不仅要依法治权,而且要依法治官、从严治吏。在我国,依法治权、依法治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法治思维下反腐治权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 龙主编.依法治国方略实施问题研究[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

[2] 党的十五大辅导读本[M].人民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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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二盼“依法治国,彰显正义”

全文共 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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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在基层群众中普遍存在着“信访不信法”的现象。老百姓作为“理性人”,之所以选择“信访”一定程度上与司法公信力较弱有关。而司法公信力不强和司法腐败导致的枉法裁判有关。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司法干部徇私枉法,个别干部颠倒黑白,指鹿为马,甚至有的人明明知道错了也不愿改正,极大地损毁了司法的公信力。要把依法治国落到实处,必须建设过硬的政法队伍,着力克服司法腐败。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依法治国保障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维护广大劳动群众的主人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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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治国先治吏

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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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治理国家首先要管好官吏。

【出处】综合

【引申】《韩非子·有度》中说: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则民安国治。”《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中记载:“至於吏不容奸,人怀自厉,道不拾遗,强不侵弱,风化肃然也。”

【启示】建国后毛主席说过:“我建议重读一下《资治通鉴》。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之不国。如果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国家还没有办法治理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国民党是这样,共产党也是这样。”习近平在《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文中也说:“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让每一个干部都深刻懂得,当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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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关于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2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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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平正义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贯主张,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法者,天下之公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法治的有力保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着眼于依法治国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方面,对以法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全方位部署。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法治守护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科学立法是引领。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才能筑牢人们共享人生出彩机会的坚实平台。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解决好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惩治执法腐败现象,才能确保法律公正、有效实施,牢牢树立起法治权威。

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保障。“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无论是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还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更好服务于民,或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都是为了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全民守法是基础。“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而应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担当起法治建设的责任。同时,也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全民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就有了最可靠的保证。

【篇二】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听取和讨论了习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通过学习,我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内容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坚持严守党纪国法,强化自我约束。党员干部应当把党纪国法视如戒律一样,把对法律的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其作为修身理政的法宝。比如,中央的“八项规定”约束了党员干部内心欲望的膨胀,守住底线、红线、高压线,远离是非之地、是非之事,促进心安、家安、国安。其他党纪国法和“八项规定”一样也是修身理政和凝聚民心的法宝。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把党纪国法置于心中敬畏它,做党纪国法的守护者、先行者,这也是党员对自己内心的崇敬,对自己良知的负责,对自己入党宣誓的忠诚。

二、坚持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社会。行政机关在依法治国中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因此,作为行政机关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于法律,既不能以权压法、以身试法,也不能法外开恩、徇情枉法。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三、坚持完善法律体系,克服法律滞后。目前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但部分领域法律滞后的问题依然突出。我们应围绕以人为本的立法价值取向,服务群众的现实需求,增进社会主义公民对法律的亲近感和认同感。完善立法规范,突出立法重点,增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针对性、及时性和系统性。探索立法规律,强化立法调研、立法听证和公开征求意见,提升立法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加快实现立法科学化与民主化,保证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四、坚持弘扬法治精神,释放法律正能量。法治精神是决定一个国家能否依法治理的前提与根基,是法治的灵魂。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源之水。高举法治精神就要加强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引导公民理性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行动,避免走进“信访不信法”和“走关系强于走程序”的恶性循环怪圈。要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全民的头脑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法治就会源源不断地释放出法律的正能量。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内涵丰富,作为行政机关,应该通过学习讨论,尽快将大会精神深刻领会把握实质指导实践。习总书记重要讲话是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思想灯塔和行动指南。在今后工作和学习中,要把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同中央《决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同自己的实际结合起来,力求做到掌握精髓、把握要义,学以致用、知行合一。通过深入领会大会精神,我对我们党和国家的未来更加有信心,更加有期望,更迫切的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为祖国的富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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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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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对党员干部执政能力提出的新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肩负着重要责任,笔者认为主要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要带头学法、知法,增强法制观念。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法懂法作为履职的必备条件,要根据工作所需从书籍、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各种新媒体上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集体学习、法治专题培训,听取法制讲座等,理解宪法的基本精神,熟悉掌握与自己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弄清楚法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增强法治思维,规范言行,真正让法治精神内化于心。

二要模范守法、用法,以上率下。党员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执行者,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其一言一行对一般干部和人民群众有着示范、带头作用。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我做起,严格约束自身言行,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在守法上严格自律,时时处处以宪法法律为准绳,只有自身带头做好了,才能以上率下,带动全体人民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

三要依法行政,养成习惯。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自觉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还要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宣讲宪法法律、普及法治知识;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保障民生等工作中,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都必须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以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有法律规定的遵循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要遵循法治原则;要敢于和诋毁宪法法律的错误言论斗争,要敢于纠正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现象,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带领群众一道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把坚持依法办事作为政治责任、工作习惯、自觉追求,逐步养成自觉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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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形势与政策论文:依法治国

全文共 3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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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唯有依靠法治,才能凝聚中国共识和力量,弘扬中国精神,共建法治中国,复兴中华文明。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形势政策论文:依法治国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一、四中全会的背景及主题

四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的简称。出席四中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9人,候补中央委员164人。列席会议的有中纪委常委、有关方面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基层党代表和专家学者。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改革开放以来,从十一届四中全会到现在已经召开了8次四中全会。全会议题以党建或经济为主题的各有3次,以人事为主题的有1次,本次全会研究依法治国这个主题。专门拿出一次全会来探讨、研究、部署依法治国的问题,这在1978年以来37次中全会中是第一次。它彰显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执政理念和治国方略,清醒看到了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妨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等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须条件,这是我们长期以来所总结出来的基本经验。同时,我们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巩固以往既有的改革和发展成果,通过改革逐步化解面临的问题,推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也必须依法治国,这是历史的选择。四中全会公报通过以上介绍依法治国的必要性简要地阐述了四中全会召开的背景。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特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全党作出的战略抉择,高扬法治精神、发展法治理论、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体现了以下四个历史特性

1、探索“依法治国”道路的历史一贯性

中国共产党人从执政之初起,就想走出历史“周期律”,迈出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一步。改革开放初期,来自于中国共产党对“文革”十年浩劫教训的反思和警醒,邓小平在多次重要讲话中传递出鲜明的法治思维和主张。从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十八大阐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思想,再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目标任务,一整套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治理体系加紧构建,全面提升治理能力的改革深入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这是党中央深刻总结历史、着眼未来的战略部署。这次中央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实践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必将推动依法治国迈向新的更高境界。

2、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致性

四中全会公报再次强调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致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首先,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历史基本经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治建设之所以取得如此的成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推进法治建设的结果。邓小平说,要使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基本做到了这一点。十八届四中全会正是体现了这一认识。其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由宪法所确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贯彻实施宪法,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第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执政。坚持依法执政是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关键,是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一致关系的集中体现。依法执政表现在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这是依法执政的核心内涵,党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严格守法,按照法治的要求处理好党与国家法的关系;二是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这是依法执政的第二个层面。通过党内法规来治党管党,这是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重要特色和经验。党自身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对于依法执政、依法治国而言具有基础性意义。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五位一体性

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五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即: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五大体系是有机统一体,法律法规体系是法治体系存在的前提和运行的基础,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是法治体系的生命,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是关键,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屏障,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核心。

4、总目标遵循原则的以人为本一统性

全会《决定》强调了实现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五项原则,即:坚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以及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通过研读《决定》全文,我们不难发现以上五项原则遵循了对中国传统民惟邦本、政得其民,礼法合治、德主刑辅的以人为本思想,充分肯定了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充分强调了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保障人民根本权益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彰显了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意义

四中全会是我们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为了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实现我们党确立的伟大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根本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唯有依靠法治,才能凝聚中国共识和力量,弘扬中国精神,共建法治中国,复兴中华文明。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根本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证明,唯有依靠法治,才能突破利益固化藩篱,攻克深层复杂难题,确保改革有序进行,通过良法善政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全体人民最大福祉。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实现党自身建设的目标——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长期执政具有根本意义。唯有依靠法治,以法治作为执政根本遵循,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才能夯实执政基础,巩固执政地位。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通过以上我们对四中全会《决定》总论部分的学习,我们会深刻感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我们要实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必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上作出总体部署、采取切实措施、迈出坚实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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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治国安民成语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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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困国贫 贫病交攻 攻城野战 战不旋踵 踵趾相接

接二连三 三毛七孔 孔席不适 适得其反 反哺之私

私心妄念 念念有词 词不逮意 意气相得 得失成败

败德辱行 行合趋同 同盘而食 食为民天 天不绝人

人极计生 生功止过 过时黄花 花样翻新 新婚燕尔

尔雅温文 文章山斗 斗牙拌齿 齿如齐贝 贝阙珠宫

宫车晏驾 驾鹤西游 游回磨转 转祸为福 福如东海

海阔天空 空穴来风 风樯阵马 马牛其风 风言影语

语笑喧呼 呼不给吸 吸新吐故 故作玄虚 虚无恬淡

淡妆浓抹 抹粉施脂 脂膏莫润 润屋润身 身怀六甲

甲第连云 云集景从 从头至尾 尾大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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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新期待——汇聚全面依法治国箴言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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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

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干部研讨班上系统阐述“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

“四个全面”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总体思路,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

“这一战略布局的现实意义和历史影响,将会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充分体现出来。”中共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常务副主任刘海涛说,“其中,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用制度的现代化为‘物’的现代化提供保障。”

全面依法治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有着重要的定位——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提出:“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同时要求“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

3月1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向大会报到,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开幕在即——此时的中国,正行进在奔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上。

两会前夕,境外媒体如此观察:“去年四中全会制定的法治政策和措施,哪些将率先从政党意志转化为国家法令,自然成为人们对今年全国两会的最大期待之一。”

“法治在构建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各类政策从主要依赖党的文件和政府法规,走向更高层级法律的保障,还有大量工作要做。”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赵国鸿寄语两会。

“我过去就主要围绕法律写提案、提建议,今年我围绕司法体制改革等准备了10多个提案。”曾经推动“酒驾入刑”的全国政协委员、律师施杰说。

今年人代会,一个引人注目的环节,是将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15年前——200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立法法,对全国人大与国务院、中央与地方的立法权限划分、立法程序、法的适用范围和备案审查作出了全面规范。

15年后——作为规范我国立法体制的一部基本法律,将要审议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备受关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无疑是这场变革的突破口之一!而立法先行,就必须加强和改进统一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

全国人大代表张素荣认为,立法法的制定实施是我国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的修正,将为消除现实立法实践中的种种弊端提供有效解决途径。

2015年,距离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只剩下5年多时间。

全面依法治国的步伐在加快——2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强调,要抓紧编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中长期规划,以施工图方式明确190项改革举措的改革路径、成果形式、时间进度。

蓝图绘就,宏图即展。人们期待,即将开幕的全国两会,将为法治中国建设进一步作出生动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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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依法治国作文450字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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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活一个繁荣的国家,为了使祖国更加强大,我们要依法治国

有人说“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栋梁,祖国的希望就在我们身人。我们难道不应该遵守法律吗?

在我们身边有许多依法之人。他们几乎都是正直的人,在其他人的印象中,都是令人安心的人。他们都值得我们去学习。

还有一些人,他们是属于不依法的。

我们经常可以看见新闻中所述的犯罪团伙中有未成年人。这些人虽然不用负刑事责任,但以后不论是上学还是工作,都会有困难。以后走出去也不会不丢脸。即使以后混得再好,人生也不会像以后那样光彩。更可能在别人的唾弃与谩骂中度过一生。难道我们愿意成为那样的人吗?

在保证自己不犯法的同时,我们也要学会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遇到不法分子,决不能忍气吞声,一定要报警或告上法庭。学会利用法律自卫很重要。为了祖国,我们必须会。

法律是正义的,是慈善的,也是严厉的。依法行事,方能强大祖国。让我们约定好,一起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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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国家宪法日:有关依法治国的征文2500字

全文共 2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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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国家宪法日有关依法治国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家是最小国,国是最大家国家的安宁与社会的稳定都离不开法律二字没有法律约束的自由,并非真正的自由,这种所谓的自由将会给整个社会和国家带来无法预测的严重性灾难所以作为青年一代,我们更应时刻牢记法律准绳,积极响应依法治国的号召

依法治国,点亮中国梦

中国**第十八届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由此可见,依法治国对于整个国家民族的重要性,对于实现中国梦的重要性,对于我们每个人幸福生活的重要性

十八大以来,****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多次就依法治国发表重要阐述,强调要加快建设公平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监察权极强人权司法保障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的这些讲话也落实到了实处,大力开展反腐倡廉,严惩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严重司法不公行为,为社会拔除毒瘤,为每一位党员及官员敲响警钟,时刻牢记法律准绳和依法治国,从精神层面从根源处杜绝腐败,扭转了不良社会风气解决了人民群众对立法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质疑,促使全体人民形成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制社会氛围,使社会守住公平正义的法治防线,以社会普遍的公平正义托起中国梦

依法治企,铁轨为准则

我们所从事的铁路企业,是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工作,更要贯彻依法治国的理念与思想铁轨是火车通行的规则与方向,同样作为铁路企业,法律准绳则是依法治企的铁轨铁路企业要严格遵守法律这条铁轨,深入贯彻依法治企,这样才能使企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与成长

就我所从事的这几年铁路工作来看,铁路部门将建设依法治企为目标,对内规范管理行为,对外提高法律遵从度,要求各铁路局,运输段列,运输辅助单位和非运输企业对涉及多个领域的制度要经相关部门审查会签,对涉及我们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政策或重大事项,要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而对于经常会涉及到的旅客货主知情权选择权等客货规章制度,要经法定程序和渠道提前进行告知,公示或公告,如:火车票(动车票)车票反面的旅客须知就是依法治企的强有力体现

但是在实施依法治企的政策后,依旧存在着一切与我们铁路职工和广大旅客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如:铁路运输安全,经营管理,食品卫生安全及劳动安全管理等问题,这就要求我们上至管理人员下至铁路基层职工,从经营管理到客货服务,从营销监控到经营评估,从营销稽查到风险卡控等环节,要求各级职工对着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设置设置警戒线,查找风险点,落实风险管理责任,确保铁路企业在如和谐号一样,在法律的铁轨上规范安全地驰骋,健康稳定地发展

依法治队,服务于旅客

作为上海动车队的一员,我切身体会到依法治队的重要性,经常利用下班业余时间进行规培,将工作守则牢记于心,以便能更好地服务于车队,服务于人民,服务于旅客上海动车队作为青岛客运段的一个分支队伍,作为中国铁路事业的冰山一角,仍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可见,依法治队,依法规范职工行为,服务于旅客的重要性

作为基层职工,依法治队更应该从基层做起,从根本做起班组就是铁路队伍的最小细胞,它是铁路企业正常能够运行的基础我们长沙五组作为上海动车组的一支队伍,在队长和车长的领导下积极进行规培教育,强化依法治队的理念,使我们每一个奋斗在铁路一线的基础职工都感受到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服务旅客的使命感

安全是铁路永恒的话题,而安全能否保证,规章制度能否执行,其核心元素正是一线广大职工及参与管理指挥的队长车长队长车长作为产期奋斗在铁路一线的管理职工,经验丰富,有较强的依法管理能力,但是面对新职工新问题新知识等问题,依法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能克服的困难所以依法治队就要求我们各队长车长及基础职工,健全法律教育网络,营造良好法制环境如以车队或者班组为单位,组织开展普法教育考试,提高法规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也可以合理利用各项资源,如可以请青岛的公检法专业人员定期进行法制教育,普法教育,有计划地对队长车长进行法律培训,再由各队长车长在实际工作中向基层工作人员科普法律知识,强化法制观念

牢记法制,青年创新境

作为长沙五组的一员,作为踏入工作岗位的新的青年一代,我们更是肩负着重大的依法治国历史使命铁路工作事关社会千千万万人的安全与幸福,青年又是祖国的未来与希望,而我作为从事铁路工作的青年人,应该时刻牢记组训,队训,工作制度,严格要求自己,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于铁路事业,为长沙五组这个团队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们青年人是最富有朝气和最富有梦想的团体,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也是依法治国的生力军正如读本中所提到的青年人应该从小事做起,深入贯彻依法治国的观念与思想生活中,过马路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行车时规范驾驶,不随时乱扔垃圾,不伤害小动物工作中,严格遵守工作守则,按照规培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记法律法制准绳,服务于车队,服务于旅客同时自己也要积极参加关于普法教育的活动,讲法律变为自律,认真阅读有关法制宣传的读本,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和法制观念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法制建设,我们青年人的责任更重,让捍卫法律尊严成为我们自觉地价值追求

国家社会乃至整个民族的兴旺与成长都离不开依法治国的约束和保护,同样铁路企业的健康良好发展也离不开法律法制规范,而我们每一个奋斗在铁路一线的基层青年职工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响应依法治国的号召,为依法治国的顺利开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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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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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 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 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 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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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适用话题:法律、依法治国、法治思维、城市发展

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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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者,天下之仪也。”法律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保护伞,也是维护城市主体合法权益的定盘星。法治思维犹如血液,流经城市这个躯体的方方面面,融入到遍布城市的血脉之中。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要坚定不移的推进法治进程,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事业中,奠定城市发展的坚实地基。

法治思维能规范社会主体弘义行善。无论是“老人跌倒扶不扶”,还是“嫖宿幼女罪的废止”,抑或是“收买妇女儿童一律按犯罪论处”。在一系列法律事件的背后,都深刻的凸显出:一个法律制度的善与恶对社会主体行为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其旧时的、愚昧的法律思维很大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形成“坏人得利、好人受罪”的恶性风气。因此,要形成善的法治思维,坚决用法律的手段和途径维护我们每个社会人的权利,让罪恶得到应有的审批,让良善得到肯定的褒奖。这才是社会和谐的应有之义。

法治思维能规范政府主体依法行政。当前,不少政府官员存在着“人治”思维,抱着“权利大于天”,“老子想怎么办就怎么办”的态度。各地曝出的钓鱼执法、强拆民居事件,是缺少法治思维的集中体现。凡此种种,不仅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更割裂了党群、干群关系,不利于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现代化。可见,法治思维对政府主体的建设,对构建法治政府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要坚决落实立法、司法、执法各个环节的法治思维,让法治思维成为政府人员办事服务的根本指针。

法治思维能规范市场主体遵循规则。从我国企业越来越多的主动起诉国外企业;到位企业减税减负、营造良好发展软环境;再到对打车软件运营商的整治,都折射出我国市场主体的行为在法治思维的轨道上,呈现出良性的发展态势。市场主体往往存在着趋利避害的思想,在利益驱动的前提下,走入违法违规的死胡同中,这不仅对市场主体本身是一种伤害,无形中也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市场规律的正常运行。这就需要运用法治思维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营造公平有序、健康向上的发展环境。

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常驻人口城镇化率已超过50%。面对城镇化进程中的诸多“无法”行径,我们要切实加强法制建设,让法治思维深入城市血脉,用法治思维引导人们走健康积极的发展道路,要求社会主体弘义行善、政府主体依法行政、市场主体遵循规则。否则,就算为城镇化披上了一层光鲜亮丽的外衣,也经不起法律缺失带来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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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依法治国:开局之年立法推动改革

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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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为“依法治国”竖起新的里程碑后,如何贯彻落实180多项重要法治改革举措备受关注。过去一年,呼格案、念斌案重审,设立巡回法庭,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推进……法治逐渐渗透到社会生活方方面面。

3.经济新常态:速度换挡质量效益优先2014年,中国GDP同比增长7.4%,中国经济进入中高速增长新常态,呈现出“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刺激经济政策产生副作用的消化期”等“三期”叠加的特征。2015年被有些人认为将是“近年来经济运行压力最大的一年”,也有人疑问,在世界经济复苏乏力的背景下,中国经济是否会“断挡失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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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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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完善治国方略受到空前的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形势在发展,时代在前进,法治建设必须随着时代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党员干部作为党和政府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和贯彻者,代表着党的形象和党的政策方向,则必须走在时代前沿,一定要把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通过两个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一是自觉强化学习意识,增强法制学习的自觉性。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最终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升自身知法、懂法、用法能力,这样才能带领广大群众共同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二是强化为民意识,顺应民心民意。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学法、用法,还要带头守法,深入群众,用法律为群众排忧解难,做遵纪守法的表率,树立正确的“三观”意识,以法作则,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正确使用群众赋予的权利,不玩忽职守、不越雷池一步,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做个老实本分、守法爱民、清正廉洁的人民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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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大学生读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1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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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走上了一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依法治国的春风,荡去空中的雾霾,刮走多年的尘埃,迎来一个绚丽多彩的春天,各族人民欢欣鼓舞,喜笑颜开。

实现民主法治,是共产党的历来主张,改革开放以来更为重视。从邓小平到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尤其是十八大明确提出,依法执政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是广大老百姓渴望践行之举,希望党领导人民实现之路。而几十年来,讲得好,说得多,徘徊不前。甚至一些单位、部门的领导者有法不依,我行我素,以至无法无天。老百姓望而哀叹。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知民意,顺民心,继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后不久,四中全会就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走上了一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依法维护人民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一心一意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拼搏奋斗。这开了中华民族历史的先河,走出了世界历史之新路。

法治的春风,孕育出一个从未有的政治春天。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目标很清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党内法规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呈现的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的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形成的必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相结合,国家治理体系和自理能力逐步现代化,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

法治的春天,禄草成茵,百花争艳,欣欣向荣,一派新气象。

中国共产党坚持依宪治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大制定的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而人们记得,有些人把人大看着橡皮图章,把宪法置之脑后、束之高阁。从今以后,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带头遵守、执行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以宪法为根本行为准则,一切违宪的行为定会依法纠正惩处。

共产党坚持依法执政。共产党代表着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代表人民执政,不仅要坚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更要带头执法守法,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动。可多年来,一些党委主要领导人法律观念极其淡薄,从主观意志出发,以言代法,妄自尊大,不按宪法法律执行。这种不是共产党人品德作风的行为,在共产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决定》的新风面前,荡然无存。

人民政府坚持依法行政。中共中央早就规定得很清楚,政府工作人员践行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所有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根本职责是依法实现好、落实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可现在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是,一些官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甚至以权压法,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成了政府机关和人民的蛀虫。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就是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里,权力法定,政务公开,人民监督,国家公务员真正成为人民信赖的服务员,政府真正成为老百姓拥戴的人民政府。

共产党带头依宪依法执政,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中国定会是一个崭新的法治社会。无论是领导干部、一般干部,还是人民百姓,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法必依,自觉守法,违法必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族人民安居乐业。可现实呢?正是习近平总书记代表人民讲的:当前,司法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吃了原告吃被告”,等等。习近平讲得多深刻呀。在法治的春天里,这些司法不公、败坏社会公德等恶劣现象,必将被公正执法和文明道德所代替,形成公平正义、充满生机的法治社会。

法制的春风吹拂大地,青草满庭吐秀,百花遍地飘香,杨柳起舞,每片绿叶都在歌唱,法治春天多美好。春风吹走迷雾,晴空万里,阳光灿烂,雄鹰展翅飞翔,法治中国前景多么宽广。乘着法治的巨轮启航,闯过炎热酷暑、疾风骤雨的夏季,创造出“两个百年”秋天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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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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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全面依法治国的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就看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落实的成效。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着眼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的重要责任,直指一些领导干部在法治意识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各级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思想的警钟。必须肯定,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必须承认,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知法犯法等现象还比较普遍。有的不屑学法、心中无法,有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的执法不严、粗暴执法,有的干预司法、徇私枉法,有的则利欲熏心、贪赃枉法。那些落马的腐败分子,哪一个不是从无视以致践踏党纪国法开始犯罪的?古人云“法之不行,自于贵戚”。周永康、薄熙来等位高权重的腐败分子藐视法律、破坏法治,导致法治不彰,教训极为深刻。

法治不彰,党无宁日,国无宁日。事实表明,领导干部当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不仅恶化了一些地方和单位的政治生态,更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损害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这些问题不解决,全面依法治国就难以真正落实。所有领导干部都必须警醒起来,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的问题。

“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对于法治建设,领导干部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领导干部必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自觉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谋划工作时的法治思维、处理问题时的法治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权由法定、权依法使,让各级领导干部尊崇宪法、敬畏法律、信仰法治,自觉为全社会作出表率,我们才能朝着法治中国的目标扎实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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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新起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步履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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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2015年1月1日,预算法正式施行;3月1日,不动产统一登记即将实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步伐明显加快。

立法工作改进创新、与时俱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

从一揽子修改保险法、证券法、政府采购法等,到一揽子修改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8部行政法规;从审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保障百姓餐桌安全,到修改行政诉讼法破解“民告官”难题……立法涉及领域更加广泛,与重点领域改革结合更加紧密,更加注重反映民生诉求、回应社会关切。

法治之关键,在于政府依法行政。当前,转变政府职能、打造法治政府“进行时”展现“加速度”。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率先落子、深入推进。截至目前,国务院重点围绕投资和生产领域,累计取消下放700多项行政审批等事项。与此同时,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时对取消、下放、清理行政审批项目信息等进行公开。共有60个国务院部门集体“晒”权力清单,三分之一以上省份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

禁止刑事被告人穿囚服出庭、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核验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从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先后在广东省深圳市、辽宁省沈阳市挂牌,到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先后在上海、北京启动试点,从深化检察改革、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到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细数司法领域改革成果鼓舞人心。

“随着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行政管理模式从管制走向治理。我们党作为执政党,要通过法治、德治、自治以及民主协商来治国理政。”中央党校副教育长韩庆祥说。

这是党的十八大做出的重要论断——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这是一个只争朝夕的时间表——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切实得到尊重和保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制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为治理体系的重构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路线图。”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其内在逻辑是:通过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构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朝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国梦的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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