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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红楼梦读书笔记合集20篇

导语:读书赐予人坚强。生活是一条道路,到处布满艰险,唯有坚强才能走过。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读书的优秀范文,欢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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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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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暑假读了《红楼梦》这本名著。《红楼梦》原来叫《石头记》,为什么叫《石头记》呢?传说女娲从东海边采来五色石头,炼石补天。最后,还剩一块,让一个真人做成了神瑛侍者,在太虚幻里还有一棵绛珠草,神瑛侍者常常给它浇水。这棵草才活下来修炼了很多年成了女仙。神瑛侍者在太虚幻境呆烦了,下凡做人去了。她说要用一生的眼泪来报答神瑛的灌溉之恩。神瑛侍者投胎到京城贾府,出生时嘴里含着一块美玉,就是贾宝玉。绛珠草则投胎到了扬州盐课林如海家,就是林黛玉。林黛玉二人前生的恩怨纠葛又延续到今生。

后来曹雪芹在悼红轩拔阅十年,又五次增删情节,编出目录,分出章回,取名《金陵十二钗》,即《红楼梦》,曹雪芹作了一首绝句:“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我读这本书,只了解了内容,现在才知道还被披阅十年。

以前,我一直好奇《红楼梦》是什么东西,更别说看了。一直对这本书没什么研究。也许是受别人得影响,总觉得这本书不应该这个时候看。

不过,当看了《红楼梦》之后,我的印象十分深刻。当我了解了书的大概内容与背景之后,我对这本书却有了不少兴趣。

初读《红楼梦》,便觉原来《红楼梦》与想象的不同,原来里面是现实之中夹杂着更多的虚幻。这个中的虚幻大概就是指《红楼梦》的“梦”吧。

它写的是从女娲补天开始讲起,传说,女娲补天时,掉了两块石头,没想到那两块石头经过了几千年竟修炼成了仙石,随后又有两个仙人路过,那两块石头便嚷嚷起来:“带我走,带我走。”于是,仙人一气之下把两块仙石扔了下去,这不,贾家喜得了一子——贾宝玉,嘴里掉着一块宝玉,那就是仙石,而林家也喜得一女:林黛玉,嘴里掉着一块宝玉。

没过多久林、贾两人长大了,但是,林黛玉幼年丧父母,于是,她打算去看姨母(贾母),随后林黛玉就进去了,进去了之后,林黛玉虽然很快乐,但是也有许多的疾病就缠着她,当中我还为刘姥姥感到悲伤,因为她被贾府的人戏弄。我还记得有一次贾府里的所有人都去赏雪和梅花,贾宝玉就出了一句诗:“访妙岂红梅,岂不有趣。”大家都开怀大笑。我还记得王熙凤时常去害林黛玉,有一次林黛玉死了贾宝玉伤心不已,过了几天,贾郑后面传来了熟悉的声音,贾郑转身看了一眼吓了一跳,他的宝贝儿子贾宝玉要去做和尚了,随后,贾宝玉说:“红尘已尽,来世再见。”然后,说了这些贾宝玉转身就走了。

我觉得贾宝玉和林黛玉最有叛逆性格,当中的贾母有些慈祥,当中的贾郑石当中最有威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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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灰姑娘》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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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妈妈去二十一世纪童书馆。那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有关于恐龙的书,还有《脑筋急转弯》等很多书。

我看了一本《格林童话》的图书。我最喜欢《灰姑娘》这个故事。里面说一个小姑娘,故事里的灰姑娘非常可怜,她失去爸爸妈妈,跟继母和两个姐姐生活在一起 ,经常被后母和两个姐姐虐待,灰姑娘每天在厨房干粗活,她每天都是满身灰尘。所以就叫灰姑娘。

一天皇宫里面举行舞会,仙女帮助灰姑娘参加舞会,还送给了她一双水晶鞋,帮她成为了公主,惩罚了她的后母和两个姐姐。

我读完以后觉得感动,希望灰姑娘和王子过得幸福。

今天我读了灰姑娘这篇童话故事心里的感想很多:以后我要向灰姑娘学习。

不管别人对自己多么不友好都要以善良的心对待他们,这样以后才可以有更多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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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与感悟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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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学期,我阅读了名著《海底两万里》,它是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的代表作之一。我带着好奇与激动的心情读完了全书,被其中的人物与情节深深吸引。

此书主要讲述“鹦鹉螺号”的故事。1866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疑似为独角鲸的大怪物,阿龙纳斯教授及仆人康塞尔受邀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不幸落水,到了怪物的脊背上。发现这怪物并非是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艇。潜水艇是船长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中大量的氯化钠分解出来的钠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进入地中海、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搁浅、土著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最后,当潜水艇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回到了他的家乡。

文章的人物性格鲜明,有血有肉,尼摩船长虽然痛恨人类,但是却心底善良,为了船员的死而掉泪,他爱钻研,发明出了伟大的鹦鹉螺号,他性格忧郁,却有知识渊博,可以将珍珠毫不吝啬的送给可怜的采珠人,看到自己的船员死去,却又掉泪。他对人类有根深蒂固得不信任感,心中充满无尽的痛苦,他镇定,勇敢,却善良真诚。阿龙纳斯是个学者,他对海洋对科学有着深厚的感情,是典型的知识高于一切的学者,为了知识,不惜牺牲自由。康赛尔是一个忠实可爱的仆人,擅长于生物的分类,对主人忠心耿耿,即使为主人牺牲生命也愿意。尼德?兰一个是性格急躁,追求自由的意大利人,他热爱陆地,热爱人民,急切渴望自由,为逃出鹦鹉螺号有重大的作用。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的感受到了凡尔纳丰富的想象力,他为我们营造出了一个及其惊险的氛围,《海底两万里》塑造出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角色,使我们仿佛身临其境,跟着作者与书中的主人公一起探寻海底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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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与感悟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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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我读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讲教授、奈德兰等人去追捕“海怪”时,发现“海怪”原来是艘潜水艇,于是他们和尼摩船长等人乘着潜水艇一起在海底探险,内容非常惊险。

最惊险的地方就要数他们身陷冰障层了,当时一座大冰山塌了下来,他们被困在里面,要么被挤压死,要么窒息而亡。用铁铲凿冰至少也得挖四天,可氧气只够用十二个小时。看到这里,我认为他们生存的希望已经非常渺小。在这紧要关头,他们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将大型蒸馏水器打开,水进去后,电池释放的热能将水加热,水排出之后。就起到了融冰的作用,第二天,冰块宽度只剩一米了。我觉得他们能获救了,但是船员们个个呼吸困难,气箱里的气也快用完了,再过几个小时的话,有的船员会因窒息而死亡。我以为他们将都遇难了,想不到尼摩船长居然还能想出办法来,他决定用高压力冲开冰层。他让船员回到舱内,强忍着伤痛驾驶鹦鹉螺号。他让鹦鹉螺号灌满水,把冰层冲开。这方法真不错,潜艇真的冲开了冰层,找到了出口,把空气吸入储气箱,船员们得救了。

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尼摩船长,尼摩船长很聪明,遇到危险不慌乱,很冷静,我要在平时的生活中学习他的优秀品质。

《海底两万里》可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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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蚯蚓的日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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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我很喜欢看一些课外书,比如《小猪唏哩呼噜》、《木偶奇遇记》等,但是我最喜欢看的书还是《蚯蚓的日记》。因为它很搞笑,能带给我快乐的心情。

这是一本很有趣的图画书,用写日记的形式,以小蚯蚓的眼光看世界,记录了它在学校、家庭和朋友之间的生活点滴,还有对自已和未来的想法。书中内容丰富,图画生动,特别是小蚯蚓说的话很搞笑,我读了常常哈哈大笑。

书中的小蚯蚓说,作为一条蚯蚓,有三个好处:1、永远不必看牙医;2、永远不会因为拖着泥巴进屋而被骂;3、永远不用洗澡。我也好想变成一条小蚯蚓。记得有一次,我身上很脏,可是我不想洗澡,妈妈知道了就冲我发火。当时,我就特别羡慕小蚯蚓。我问妈妈:“为什么蚯蚓不洗澡,身上都是泥巴,妈妈也不骂他,还抱着他呢?你看,做一条小蚯蚓多好。”可是,妈妈说:“我们生活的环境和蚯蚓不一样。如果我们不讲卫生不洗澡会生病的。”哎!如果我也是一条小蚯蚓,那该都好啊!

每当我感到不开心的时候,我都会拿起《蚯蚓的日记》翻翻看看,人也就会变得快乐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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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大名著之《水浒传》读后感_六年级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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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完了《水浒传》这本书。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它主要讲述的是:一群义士从农民起义到反抗官兵,最后起义失败的故事,这本书将这个发展过程写得十分的详细,也生动刻画了梁山108位好汉替天行道的行动!在这108位好汉中有:“及时雨” 宋江,“豹子头”林冲,“浪里白条”张顺,“菜园子”张青,“母夜叉”孙二娘,“青面兽”杨志,“黑旋风”李逵,“小旋风”柴进,“智多星”吴用,“大刀”关胜……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智多星”吴用,因为他十分的聪明,善于用计,梁山打的大多胜仗都是他出的计策,将敌人打的落荒而逃,他的故事也告诉了我们,凡事都要动脑子,不能还没思考就行动,像李逵那样冒冒失失的,结果就会失败,因为吴用的足智多谋,所有,我才喜欢他。

读《水浒传》,我也知道了:之所以农民要起义反抗,主要是宋朝那个时期腐败无能,人民生活十分辛苦,哀鸿遍野,民不聊生。所以,我们现在要好好学习,长大后才能建设好我们的国家,更好的为人民服务,绝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

这本书将人物描写的绘声绘色,故事生动有趣,我推荐给大家读一读,希望更多的同学都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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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父与子》读书笔记 杨学商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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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父与子》这本书,我发现父与子在生活中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是那么的有趣,而且每一个故事都告诉我们一个道理。

最搞笑的要数家中的游艺演出了,家中的游艺演出画的是父亲带着一个帽子在沙发上抽雪茄,喷出的烟圈慢慢的扩大,而儿子就跳过烟圈。这个好笑的故事告诉我们吸烟有害健康。

最能体现父亲爱儿子的是踢错球,踢错球画的是父亲和儿子正在踢球,而足球一不小心掉到了下水管道里面,父亲便爬下去拿皮球,过了一会儿,在旁边等候的儿子看到了一个圆圆的球体,以为是足球,便踢了一下,但儿子踢的那个“球”竟然是父亲的头(父亲是光头),父亲拿球上来的时候,儿子“嘤嘤”哭了起来,父亲并不责怪儿子,和他一起回家去。并不要责怪儿子,他也不是故意的。

最能体现父亲爱儿子的是爱子无畏,这篇漫画说的是一个人拿着枪去银行抢劫,撞到了儿子,儿子哭着回家跟父亲说,父亲立刻去银行把那个人揍了一顿,银行里的人一片欢呼。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好人好事往往是在不经意间。

……

这个光头爸爸和刺猬头儿子,带给了我们很多的快乐,也带给我们很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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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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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一本著名的小说。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关于狼的,关于爱的,关于生命的,有关梦想的故事。母狼紫岚一直有个梦想,也是为了完成狼王黑桑的心愿,培养它们的小狼崽成为狼王所发生的故事。

《狼王梦》的故事既紧张又刺激,最吸引我的是魂捕兽夹中的一个细节,是关于狼群捕狗熊的描写。快接近春天了,狼群一连五天没有找到任何食物,实在饿极了,便去捕杀冬眠中的狗熊。而狗熊决不是狼所能轻易对付得了的食草类动物。狗熊住在一棵老态龙钟的苦楝数洞里,哪怕最强的大公狼进去,万一被狗熊发现并扇一掌的话,非死即伤。但是年幼的蓝魂儿勇敢地跳进树洞,咬醒了狗熊,并把它成功得领到了外面。这时聪明的大公狼用计谋将呆头呆脑的狗熊成功捕杀,狼群终于饱餐一顿。蓝魂儿也被分到半颗的熊心。作为紫岚精心培育的“战狼”——蓝魂儿,当它面对强大的猎物时,真的非常勇敢,有魄力,同时狼也具有足够的计谋,比如说捕杀狗熊。别看狗熊这么野蛮凶狠,狼用计谋也可以把它吓破胆呢!

这本书不仅深刻地描述了动物的故事,让我对动物的奇妙世界有了更深的好奇,同时也告诉我们在面对困难时,就应该像蓝魂儿一样,去勇敢面对。同时也要运用我们的头脑去化解困难,别像狗熊那样用蛮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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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蓝色的兔耳朵草》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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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皮猫的耳朵聋了,笑猫为了治好虎皮猫的耳聋,听从老老鼠的建议,历尽千辛万苦到蓝山采摘下蓝色的兔耳朵草,要送给虎皮猫治病,中途却因太累太困不小心睡着了,而被一群贪吃的小兔子偷吃了蓝色的兔耳朵草。笑猫因此万分自责,就一遍一遍地给听不见的虎皮猫讲它俩的故事,讲自己采摘蓝色兔耳朵草的种.种艰辛,经过一年又一年,他感动了枯树,感动了铁树,感动了苍天,虎皮猫的耳朵好了……

我最喜欢笑猫不停地讲,不停地讲,讲到枯树都发芽,铁树也开花这个情节了,令我敬佩的是笑猫坚持不懈的精神,联想到我自己,写作业时遇到一点困难都有些想放弃,相比起笑猫十几天的坚持,实在是令我汗颜哪,我决定向笑猫学习他坚持不懈的精神,努力学习,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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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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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木偶奇遇记》,我给大家讲讲吧!

穷人杰佩托造了一个木偶,叫匹诺曹,想不到匹诺曹竟然会说话!杰佩托看匹诺曹会说话,想让他读书上学,就把自己的外衣买了卖书,并让匹诺曹去上学。匹诺曹上学的时候,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回家的路上,由于贪心,上了狐狸和猫的当,差点被它们吊死。匹诺曹还误入了监狱,出狱后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它帮主人抓住了黄鼠狼而重获自由。它一心想成为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总经不起诱惑,在坏同学的强迫下,逃学去看鲨鱼。后来它又在朋友的哄骗下到玩具国享乐,不幸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它在鲨鱼的肚子里与父亲意外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匹诺曹为了养活爸爸,发奋努力,勤工俭学,不但成为了好孩子,还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小男孩。

读完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人只有克服自己的缺点,压制种.种诱惑,才能够一步步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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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200字]

全文共 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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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和妈妈一起读了意大利著名作家卡洛。科洛迪的《木偶奇遇记》。

这本书主要讲了盖比希刻了一个木偶匹诺曹之后,匹诺曹叫盖比希爸爸,可是匹诺曹学会走路之后跑了,走的时候他带走了五个金币,狐狸和猫想尽了办法把匹诺曹的金币骗走了,后来匹诺曹慢慢的不骗人了,在天使姐姐的帮助下,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

《木偶奇遇记》告诉我们要做一个不说谎话,守信用的好孩子。只要你变得善良了,就能做真的自己。你曾经做过的让人生气的事儿,大家都会统统忘记,只记住了那活泼可爱,不说谎话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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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骆驼祥子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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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这本书之前就读过一次,时间有点久,当初是我读的第一本书,印象比较深刻,所以又看了一遍,这次看的和之前看的,所理解的东西更深刻,更能提升自己的见解。

这是近代史的一部写实小说,残忍揭示了旧中国城市社会的黑暗丑陋。你会想起七十年代的知青,即使是四五十年的差距,同是对个人奋斗理想的追求,最终却被时代的手狠狠地摔在地上。就像书中所说:雨下给富人,也下给穷人;下给义人,也下给不义的人。其实雨并不公道,因为落在一个没有公道的世界上。

读这本书我们不的不说书中的的一个人物,就是祥子。祥子以拉车为业,最大的梦想是能够拉上自己的车。第一次攒下钱买了车,被当兵的连车带人捉了去。第二次虎妞给他买了车,虎妞难产死了,把车卖了。从那之后,祥子再也没能拉上自己的车。祥子不断的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车被大兵拉跑,钱被侦探骗走,每一个坎儿他都不能顺顺利利的过去。祥子缺乏思考的能力。他可怜,也可悲;他是很多很多在底层挣扎的人海中的一滴水,还有很多这样的水滴。

祥子是中国封建社会下底层劳动者的真实写照,通过这样一个淳朴的农民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辛苦和黑暗,反映的当时人民的生活的苦急,当时的社会的落后,制度不完善,导致社会的悲凉和心酸。春衫短,人情薄,惨淡的旧中国,理想的种子在贫瘠的土地里够不上发芽的云端处,沙漠里长不出牡丹,这就是那时人民的生活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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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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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玛格丽特,就像她手中的那朵娇羞的茶花一样,那么纯洁无暇。她是那么出众,使每一个男人都对她神魂颠倒。在临终的时候,她坚持着用那双瘦弱而颤抖的手,记录了她在世上最后一刻的所想。合上《茶花女》,我脑海不停地翻腾着:当玛格丽特为了不影响自己心爱的人的未来,即使心如刀绞,即使亚芒怎么不舍,她最终还是毅然离开了爱人,做回那个上流社会的贵夫人。那是何等的艰难!

在金钱与爱情的交叉路口,也许有许多人选择了前者,但也许选择爱情的人会幸福无比。有人说:“只有有了生活的基本条件,才可能拥有触手可及的幸福。”但当玛格丽特拿出她那精致的首饰盒时,眼里没有一丝留恋,更多的是对未来的憧憬和生活的追求。我认为,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如果没有父母的疼爱,我们哪能如愿以偿地展翅翱翔?如果没有朋友的关爱,我们哪能如此快乐地攻克难题?爱情亦是如此。不管世人用怎样的眼光、用怎样恶毒的言语来刺激玛格丽特,她的心却至死不渝地深深爱着亚芒。尽管亚芒误解了她,扬言要报复的那一刻悲剧性的开始时,她是那么痛苦,被自己心爱的人误解但又不能解释,那是多么地苦不堪言!但玛格丽特依然每天到交际场所“装”成一个抛弃爱人、爱慕虚荣的坏女人,为的只是亚芒。这不得不令我折服!多么伟大的爱情!

金钱与爱情中间,总得拥有一个放弃另一个。金钱能使人变得大方,能令许多人对自己唯唯诺诺;但爱情却能使人愉快、开心地过每一天!

你是像平凡的人一样,选择了金钱放弃了爱情?还是像玛格丽特一样勇敢地追求自己梦寐以求的爱情,把金钱放在了第二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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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宋诗佳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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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鲁传》这本书非常好看,可怜我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到一本《皮皮鲁传》。在记忆中,我是这样认识《皮皮鲁传》的,嗨,导演,画面重播!

在四年级下册的一个中午,阳光普照大地,吃完午饭后的同学们没有一点睡意,只见王瑞峰和寿宏宇的眼神那可是死盯着手上拿的《皮皮鲁传》一会儿呵呵地笑,一会儿却寂静得吓人,不行了,我必须看看他们的书,我的头刚刚侧过去,他们就立刻立起书,不让我看,还说这是男孩子看的书,女孩子不许看!

这时班长尹金麒大叫:“王瑞峰!” 王瑞峰不说话了,寿宏宇也不说话了,过了几秒,他们小声的说:“总而言之,你就是不能看。”我不想为难他们俩了。可才过一会他们的笑声和寂静声又引起了我那旺盛的好奇心,我的头又一侧,他们就又把书立了起来,瞪了我好一会儿,哎呀,把我的心都瞪凉了。

放学回到家,我可是那个大发脾气,可恶,不让我看我偏要看!哼!我不仅要看,我还要仔细!仔细!!再仔细的看!!!气死你们,真不够朋友!

终于,那可把我盼得连油菜花都凉了的生日来临了,爸爸问我生日想要什么时,我几乎从椅子上蹦起来了:“我只要《皮皮鲁传》,其他什么都不要!”爸爸爽快的答应了我的要求,说星期六就去书城买,我一听,一蹦三尺高,几乎把房顶冲破了!星期六,当我买到《皮皮鲁传》时,我连蹦带跳,快要把地板踩碎了。

星期一,当我把《皮皮鲁传》展示给王瑞峰和寿宏宇看时,他们个个吹胡子瞪眼,活像两只气红眼的小公鸡!哈哈!这就是我和《皮皮鲁传》的故事了,精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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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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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字叫做《昆虫记》,爸爸很快就给我买来了。这本书我刚看了一两页,就爱不释手的读完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他把昆虫都抓起来做研究,才能写出这本书。

近几天,我读了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著作——《昆虫记》,这本书使我走进了昆虫这个微小而奇妙的世界,法布尔让人性化的昆虫翩然登场,使我们更细致地了解了数百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是法布尔为人类开启了昆虫世界的大门。这本书的作者法布尔是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科学家、科普作家,生物学家。他是第一位在自然环境中实地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一生都在研究昆虫,并真实地刻录下各种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

这本书里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昆虫,比如:萤火虫、红蚂蚁、天牛、蟋蟀、蝗虫、螳螂、金步甲、松毛虫、蝉还有大孔雀碟等······这些昆虫里,我最喜欢萤火虫。

这个稀奇的小家伙为了表达对生活的欢欣,竟在屁股上挂了一只小灯笼,能发出微弱的光芒。夏天炎热的夜晚,只要稍加留意,就能发现它在青草丛中漫游。萤火虫有六只短短的脚,它是用碎步小跑的昆虫。萤火虫还有斑斓的色彩,身体栗棕色,胸部呈红色,环形服饰的边缘上还点缀着一些小斑点。别看萤火虫表面弱小,它可是一个凶猛的食肉动物,是猎取野味的猎人,而且在获取猎物的时候,手段是罕见的恶毒。由于这些,我开始喜欢探究萤火虫。

说实话,我以前并不喜欢昆虫,甚至还有一些怕他们,见到他们就跑,可能是因为他们长得太怪了吧!但看了《昆虫记》之后,我便对昆虫有了新的认识。知道了昆虫不是冷血的动物,它们也有感情,甚至还会恶作剧、偷窃呢。

蜘蛛、被管虫等一些昆虫妈妈们,为了自己的孩子宁可牺牲自己,它们的爱子之心令人感动。蜘蛛妈妈为了孩子们,可以不吃不喝不睡,一直待在旁边守护着它们,即使捕捉到猎物,也给孩子们吃,自己只吃一些剩下的残骸,有时候实在困得支撑不住了就躺下小憩一会儿,一听到动静就会立刻起来侦查,可见它即使睡觉时神经也是绷紧的,丝毫没有放松啊!蜘蛛妈妈一天天愈来愈消瘦了,好像随时可以死去,可它的守望工作丝毫不见有松懈,它在等待着什么。蜘蛛的巢封闭的很严密,小蜘蛛根本就无法打开。原来它是在等孩子们出来,当它感到袋子里的小生命想出来时,便拼尽自己的最后一丝力气,然后爆发于一点打出一个洞,好让孩子们出来,完成这个任务后,蜘蛛妈妈便安然去世了,可怀里还抱着这个已经没用的巢。看了这篇“蟹蛛的巢”之后,我不觉潸然泪下。蜘蛛虽小,小的微不足道,可它的精神真是太伟大了,毫不亚于人类的情感啊。我想,用“可怜天下父母心”来形容蜘蛛妈妈,应该很贴切吧!

蝉是最笨最傻的昆虫,它在产卵的时候,有一种比蚂蚁还小的昆虫也在上面产卵。可这种虫子生长的比蝉要快,当它们刚从卵里孵化出来时,便把蝉的卵当作食物。其实,它们就在蝉妈妈的眼皮子底下,它一抬脚就能把它们踩死,这样宝宝们就不会被吃掉了,可它就跟没看见一样,无动于衷。你说它傻不?

螳螂是最最残忍的昆虫,除了肉类什么都不吃。它们甚至会捕杀姊妹,吞吃丈夫,贪婪残忍至极。不过这么凶狠的昆虫,在刚出生时还是会死在最瘦小的蚂蚁爪下的。这就叫弱肉强食。

蚂蚁是一种勤劳的昆虫,有史以来,就被看作是团结合作的象征,但法布尔发现,蚂蚁有时也会贪婪和凶悍,它们会将蝉辛辛苦苦获得的食物洗劫一空。可见,蚂蚁,也不是各个方面都好的啊!

在《昆虫记——绿蝈蝈》这一章中,我还了解到,法布尔为了捉到足够数量的成对的绿蝈蝈来观察,花了很大的功夫,一年没有捉到,又等到第二年。我读了《昆虫记——绿蝈蝈》,更爱这个美丽奇妙的世界了,也喜欢上了这些可爱的、充满生命力的小小昆虫;我还知道了,要想取得成功,必须付出百倍的努力。小朋友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有意思的书吧。

读完《昆虫记》,知道主角大明星是——蜘蛛!你定会问:“蜘蛛?人见人恶的东西,怎么会是主角?不可能吧?”不!的确是这样的,你可能还不知道吧,光《昆虫记》里的蜘蛛就有十多种。结网,配偶与捕猎成为蜘蛛的拿手好菜!卵巢更是母蜘蛛的绝活。蟋蟀的“提琴”和蝉的“琴弓”是乐器,还提到了可笑的松毛虫。

蜘蛛的织网和卵巢真是让我大吃一惊,那么讲讲织网!蜘蛛每天夜里吃了旧网,再织新网,反反复复,辛辛苦苦。蛛网是拈性的即便是蒲公英轻飘而过,也未能飞走。真是“蛛网恢恢,疏而不漏。”

悲剧性的婚姻,吃新郎的魔鬼新娘——母蜘蛛,它是个复仇女神!我做了一个对比:新郎——胆小如鼠;新娘——满不在乎。

蜘蛛的卵巢,园蛛的热气球卵巢,像我们的被子,装着蜘蛛的小卵。我还编了一首小诗呢!

被子的用处

我们有被子——棉被

晚上睡觉用;

蜘蛛有被子——卵巢

保护自己用;

麦苗有被子——雪

冬天不怕冷;

天空有被子——臭氧层

细菌——“入侵者”莫入!

小小的蜘蛛真是一个宝库啊!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聚精会神地观察萤火虫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勇敢地探索精神。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法布尔的《昆虫记》,使我,再也不怕昆虫了,甚至还喜欢上了它们!昆虫的世界是多么的奇妙啊,还有许许多多的奥妙等着我们去探索呢!法布尔的一丝不苟、细致入微、严谨的科学态度也令我佩服不已!《昆虫记》这本书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这本书里有许多我没见过的、形状各异的昆虫,也告诉了我许多昆虫的新知识。勤劳的红蚂蚁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我原以为蚂蚁是弱小的,没想到它还能搬起比自己大很多的东西。是一部不朽的传世佳作,建议大家多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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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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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病》选自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看标题时内心本以为是只写出鲁迅对他父亲的悔恨,可鲁迅写的“病”不只是对于他的父亲更是对这一整个封建社会的迷信。

文中最后的‘他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苦痛。’写出鲁迅为下文的懊悔埋下了更深的伏笔,但若少年时的鲁迅没有叫唤他的父亲,让他的父亲拥有片刻的宁静的话也会改变鲁迅的一生。

再来看看“名医”陈莲河,他只用抓住人们心中的一丝希望和人们心中的不死渴念,便会开始无限的利用。一开始他是以一个出诊的方式来无限的诈取金钱,再一来不知不沉中又将误命的事倒扣在少年时的鲁迅的头上,又唤来了一个衍太太来误导少年时的鲁迅。这一来误会了全部。

用我的语言来说就是:陈莲河只用抓信人们的心里和思维就可以干出一场“完美的‘犯罪’”。

鲁迅知所以要写出《父亲的病》是为让人走出迷信,不再让陷入‘犯罪’了让人们清醒,让社会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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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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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老妈给我买了一本《红楼梦》,说一天不能光看没用的漫画,还是应该接受一下以前清代的历史生活。其实我对《红楼梦》的兴趣还不淡,从小就听朋友说过多愁善感的林黛玉,今天还总算是“见识”见识了,所以,拿过书后,我几乎废寝忘食,总把早饭推到中午,午饭推到下午,晚饭推到深夜,经过我十几天的努力,终于看完了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除了看,我还在网上去搜集了红楼梦的影片、大观园的图片。过了几天,我发现,我的生活似乎越来越接近红楼梦了……

话说贾府原是热热闹闹、金碧辉煌、一帆风顺,但是在《红楼梦》的结尾处,贾府里却是乌烟瘴气,丫鬟、夫人相继逝世。虽然我家没有贾府那么严重,但是情况却十分相似。就说期末考试前,妈妈每天早上都给我们准备营养的早餐,以便我们学习有充足的精力,整个屋子里飘扬着面包的丝丝香气;中午,妈妈在家做家务,整个屋子在老妈辛勤的“服务”下,像被施了魔法一般焕然一新,使我们心旷神怡;晚上,我和哥哥都拿着自己的书包,各回各“室”,随时准备上作业的“战场”,因此屋里又有了学习的气氛。再说期末考试后,我们每天睡觉就要占去一天的早上,早餐早已离我们远去;中午老妈嫌累放假要休息,所以也不做家务,家里瓜子壳满地,灰尘服墙,给人以压抑的感觉。再加上晚上我们打羽毛球、看电视、泡方便面,家里更是被我们折腾得鸡飞狗跳,现在我在打这篇文章,都是夹着鼻子在打的。

《红楼梦》第四回讲的是“贾雨村乱判葫芦案”,看了这回故事,类似的情形就落在我们家中了……

星期天,我在家看电视,“筐——”家里客厅传来一阵声音,原来是花瓶打碎了!花瓶就在哥哥旁边,肯定是哥哥不小心碰碎了。老妈老爸马上出来,脑子里肯定就断定是哥哥打碎的,这时哥哥凑到妈妈耳边,说了几句话(因为这几句话说的声音太大,被我听见了):“三姨,现在的孩子都受不得委屈,干脆你就判她为“凶手”,让她尝尝受委屈的滋味,让她以后在社会上有更好的生存能力,也有会忍耐的精神,这多好啊!”我本想说话,妈妈就说:“代雨潼,快把这些花瓶碎片扫了,待会儿写一篇检查!”贾雨村乱判葫芦案与母亲乱判花瓶案有什么区别啊……冤死我了……

看了《红楼梦》,给我落下了不少的“后遗症”,如果你也想尝尝“后遗症”的滋味,那就去买本《红楼梦》来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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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暑假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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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著,大家都耳熟能详,家喻户晓。但这四本厚厚的书并不是每一个人看完了原著版,但我可以打包票的说这四本书中的《西游记》在全国14亿人中,一定有上9亿人看过电视剧。

关于这本书,它是一本十分优秀、它敢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的长篇章回体小说。书里生动有趣的文字,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让读者们对书中的四位主人公们——唐僧、孙悟空、猪悟能、沙悟净记忆深刻,这也是这本书的优秀之处和成功之处。 我与这本书结下了一些未解之缘。从我四五岁时,我母亲就每天当我临睡时都捧着一本幼儿启蒙版的《西游记》读给我听。六岁时,在砂子玲的小卖部旁,总是拿着母亲给我买的金箍棒不释,而这颗童心害得我小学前三年的成绩久久不上,也许是这本书的诱惑太大了,当时我太小,抵挡不住吧。九岁那年,我陪着爷爷在乡下津津有味地观看着《西游记》的电视剧,有时累了也抖擞起了精神地学起了六小龄童先生的几个经典动作。到现在,十二三岁了,看《西游记》的原著,有时也联想到小时候的点点滴滴且念念不忘,也有时联想到由六小龄童老是演的每一部《西游记》,更有时想到启蒙班的几个小插图,而为母爱的伟大所感动。

在看原著时当然是揣摩人物形象:唐僧:虽说是金蝉子转世,好歹也是一个上仙的来世,却屡次被妖精捉走,而无法自己摆脱妖怪的手爪。但唐僧内心果断,例如:他要孙悟空回他的花果山再也不能回来,自己也当没有他这个徒弟,说到做到,信念坚定、百折不饶。孙悟空:桀骜不驯、爱憎分明与仗义。桀骜不驯可以从他平常说话的语气来看看出。每次回答或平常讲话都将一个字词说两遍,而且一个比一个调子高。爱憎分明其实也可以从"三打白骨精"中看得出,本唐僧把他赶回花果山,后面听到师傅遇难,立马乘着筋斗云赶到师傅跟前。猪八戒:虽贪吃、贪图美色和动不动就喊着分行李散伙,但他知错能改。沙僧:有恒心、毅力、吃苦耐闹和毫无怨言地卖力。 读完这一整本书,我懂得了:有种大智慧叫孙悟空,有种优点叫猪八戒,有种精神叫沙僧,有种警告叫师徒四人。(因为人无完人,谁没有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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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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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的童话故事《拇指姑娘》这篇文章,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妇人,她很想要一个小巧又可爱的孩子。她便去请教女巫,女巫说非常容易,便给她一粒麦穗,让她种在花盆里。当这个花朵绽开时,拇指姑娘便出生了,她生活得非常幸福,可是有一天,一只丑陋的癞蛤蟆把她抱走了,让她当小癞蛤蟆的妻子。水里的鱼儿很同情小小的拇指姑娘,便把荷叶的一根茎咬断。拇指姑娘顺着荷叶飘到了另外一个国家。她为了躲避风雨,来到花朵的一片叶子下。清晨,以露珠为饮料,以花蜜为食物,生活还算过得去。夏天和秋天过去了,又寒冷又漫长的冬天 …… 过了很久,她终于到了另外一个国家,并且和那个国家的王子结了婚,日子过得非常美满。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拇指姑娘非常勇敢,虽然她遭到了很多的不幸,但是她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终于过上了快乐幸福的生活。从这个故事种,我知道了我们做事只要不断努力,就一定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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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红楼梦个人读书心得感想

全文共 1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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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打动过千千万万的读者,也影响过千千万万的人。《红楼梦》在中国可谓地道的名著。它以凄婉的爱情为主线,描绘了封建贵族阶级的兴亡史。其主人公的爱情悲剧,其实也是他们(她们)的性格悲剧,当然也更是封建社会的牺牲品。

林黛玉,一个正日哭哭啼啼的,不怎么健康的女人。贾宝玉是怎么搞的,放着那么多的红润佳丽不要,怎么会偏看上一个终日病病歪歪的老病号呢?在重看《红楼梦》的时候,发现一个个佳丽都有些俗气,在对贾宝玉的爱上,无人可比林黛玉的独特和刻骨铭心。林在临死前曾说过一句话:“质本洁来还洁去。”,说的一点都不错,在咽气前她也只是喊着“宝玉你好”——这种对爱情的专注精神是每一个男人都不愿舍弃的,更不要说生来就是情种的贾宝玉了。

在文学是,《红楼梦》被称为我国古代长篇小说中现实主义的高峰,其深远的社会影响并不仅仅在于它高度的思想性,更在于它无与伦比的艺术价值。

《红楼梦》以贾府为中心活动舞台,以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为主要内容,通过对贾、王、史、薛为代表的封建贵族家庭由盛至衰的发展过程及豪华奢侈生活的生动叙述与描写,客观而真实地揭露出封建社会的腐朽与黑暗,并明白无误地预示了其无可挽回的覆亡趋势。

《红楼梦》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巨大的,这首先体现在典型形象的塑造上,它探索到人物灵魂的深处,描写了不同人物的精神面貌,塑造出不同的典型。这一大群性格鲜明,有血有肉,真实可信的人物形象,在读者面前展现出一道瑰丽的艺术画廊。在这一人物群中,不仅有大家闺秀,豪门公子如主人公: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作者还着力刻画了一个个聪明伶俐,可爱却位卑的丫环、女仆,如晴雯,鸳鸯、紫娟等。不过,我觉得或比较喜欢晴雯。可以说她是丫头里面最出色的一个吧!晴雯原是贾府世仆赖大家买来的,可以说是仆人的仆人,因贾母见她“十分伶俐标致”,于是被像小礼物一样孝敬上来。她“身为下贱”身世可怜到连家乡父母也不记得。但她却开朗倔强,心思纯正健康,不像林黛玉那样抑郁凄苦,更不像花袭人那样温婉卑屈。在她身上包含着一种叛逆精神,比如她对王夫人、凤姐等高居于她头上,掌握她生死大全的“主子”不屑一顾,还经常以犀利的言语直揭袭人的虚伪。几乎可以说她是大观园中一个最悲惨的牺牲者。只因模样长得有点像林姑娘,就被骂为狐狸精,“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就打炕上拉下来架出去了,连好些的衣服也不让带走,终于被摧残屈死。

《红楼梦》又是一部充满想象的书,它留给人们太多的奇想、遐想、神话,还来不及好好梳理,因此需要我们的智慧的信息……它使我们猜测,使我们迷惑,使我们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于是我们觉悟了:原本世界上有那么多种有待探索和发现的世界。

《红楼梦》更是一部百科全书,而且不仅是封建社会的。几乎是,我们的一切经历经验喜怒哀乐都能从《红楼梦》里找到参照,找到解释,找到依托,也找到心心相印的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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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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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的记忆里出现了一位文学大家——巴尔扎克。这是一位不屈不挠的现实主义批判作家,在他的一生中,创作了著可等身的作品,其中最磅礴的要属西方红楼—《人间喜剧》。这是一部恢宏的史诗,这个假期,我有幸一气呵成地读完了他享誉盛名的一部作品:《欧也妮葛朗台》。

过去的人都说,在莫里哀之后没有人会在写吝啬鬼,可巴尔扎克却冒了这个险,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让小说中的主人公葛朗台成为了四大吝啬鬼之一。

这是一部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决斗的杯具。箍桶匠葛朗台在他应对金钱可耻的嘴脸下,一夜暴富,成为小镇上最富有的人,但他却仍不满足,裹着比乞丐还不看的生活。为的只是能在每一天晚上看着金子,在甜甜的入睡。葛朗台一切都斤斤计较:每一天用的蜡烛,全家人吃的面包都由他亲自分配;家里有客人,他从不加菜招待,最多只是用佃户送来的乌鸦熬汤招待;家里的炉火,只能在每年固定的月份点燃,不管天气多么严寒。妻子在他的冷酷无情中被慢慢地折磨死,但他最关心的是不能让女儿分了妻子的遗产。女儿因为把金币偷偷的送给了心上人,他的堂弟,老头的侄子,但父亲却破了产,把他交托给叔叔。老头明白后,对他平时最好的女儿发怒了,欧也妮关进了黑屋子,说是不认她了,只给她冷水和干面包……

为了金钱,葛朗台是那么的冷酷无情,但在他死后,却不能把一分一厘带走,他这辈子活的是那么的可悲,看似金钱的主人,却是金钱的奴隶。而欧也妮,一个善良单纯的女孩,在被感情伤害后,无味的活在父亲留下的一百七十万黄金下。

故事看完了,让我深切地感受到旧世纪欧洲的金钱关系,黄金战胜了一切,人与人之间感情淡漠。但回过头来想想,这是否是现世纪的可悲现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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