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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红楼梦读书笔记(合集20篇)

导语:读书赐予人坚强。生活是一条道路,到处布满艰险,唯有坚强才能走过。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读书的优秀范文,欢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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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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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别喜欢《木偶奇遇记》这本书,因此,我没事就喜欢看它,一共看了五遍。

匹诺曹一开始很不听话,很不懂事。他的爸爸非常穷 ,为了给他买一本识字课本,竟然卖掉了自己身上唯一一件大衣。匹诺曹虽然当时很感动,可是第二天在上学的路上为了看马戏,就把识字课本卖了,买了一张门票。从此以后,他遇到了很多奇怪的人和事。但是,他很幸运,一直有一个深蓝色头发的仙女在帮助他,让他最终又回到了爸爸身边,并由一个木偶变成了真正的孩子。

书中通过杰佩托、仙女、蟋蟀的话语让我知道:一个好孩子不能挑食,不能说谎,不能不听大人劝告……虽然我知道这是书中作者的想象,不是真实的,但我仍然害怕说谎后鼻子会变长;害怕每天贪玩,不学习,以后会变成一头小毛驴……

是的,匹诺曹就像我们一样:贪玩、不爱学习、挑食、懒惰、说谎……他身上有着每一个孩子都会有的毛病。但是,他在经历了一些苦难之后,终于改掉了那些坏毛病,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孩子。我要吸取他的教训,趁早改掉坏毛病,成为真正的好孩子。因为,我也不想去经历那些恐怖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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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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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的追求,并不必须要什么头衔和称号来满足,你爱上了一种东西,愿意用全部心血去研究它,掌握它,从中得到了乐趣,并且永远也舍不得丢弃它,这就是事业心,是比什么都重要的。

2.从来也没有一个人能真正透彻地了解和掌握自己的命运,只但是从各不相同的方式和不可知的命运较量而已,或逆来顺受,或奋起拼搏,拼搏的动力不仅仅来自“自知”,而且来自幻想——完美的幻想往往既是辉煌的人生的起点也是终极目标。人生需要幻想,幻想使人生变得完美是有限的生命变的被无限!

3."真正有血性的人,决不曲意求得别人的重视,也不怕别人忽视."别人的误解,偏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了自信,如果你是自信的,就什么话都不用说了.真理从来都是最简单,最朴素的,除了它本身之外,并不需要额外地加以解释,正如一个真正美丽的人,任何附加的首饰都是剩余的!

4.不管严冬以前是怎样寒冷,春天总是要到来,冰雪中孕育着的生命,顽强地要生长,要发芽,要吐露新枝,绽开新花。

5.它在树桩里孕育了那么久,准备了那么久,已经积蓄了必备的力量,一旦爆发出来,就能冲破一切,倔强地伸出枝条,长出绿叶,展现着自己的个性。

6.如果看不到明天,这天也就毫不好处;牢牢地抓住这天,明天才能属于你!

7.人生是一场梦吗不,梦醒之后还能够忘却,人生能够忘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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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一的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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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是清代小说家吴敬梓出在哪工作的一部小说,全书以一位正直文人王冕的故事为引子,接着写了周进、范进中举的故事,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有很多的感受,对封建社会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周进是个老童生,一生之中科举不得意,直混到给商人管帐的地步。在商人的资助下,他捐了个监生,又先后中了举,成了进士,官至广东学道。在南海主考时,他拔了五十四岁的老童生范进。范进中举后,竟发了疯病,被丈人胡屠户一巴掌打醒。范进中举后,书中这样写:“他笑了一声,道:”噫!好了!我中了!‘说着,往后一交跌倒,牙关咬紧,不省人事。灌醒过来,竟发了疯,一边叫’我中了!一边往门外飞跑,一脚踹在塘里,挣起来,头发都跌散了,两手黄泥,淋淋漓漓一身的水。此时竟需要他平日害怕的胡屠夫打他一巴掌,他才清醒过来。“他周围的人在他考中前后也俨然两副嘴脸,其中尤以胡屠户表现得最为典型:先前的”现世宝穷鬼“一下子变成了”贤婿老爷“,连”尖嘴猴腮“也顿时变成了”体面的相貌“这个故事揭示了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及整个社会毒害之深。

《儒林外史》之所以广为流传,其主要优点有三:其一是小说的讽刺艺术:《儒林外史》讽刺的矛头虽然直接落在某一个人的身上,却始终使人感到人身上的罪恶归根到底是社会的产物,是当时的科举制度造成的罪恶。比如像周进看见号板一头撞倒,范进听见中举忽然发疯,马二先生游西湖无心赏景,只是大嚼零食,留意于自己所选八股文的销路,都使人感到是那个社会造成的。其二是《儒林外史》在讽刺上并不排除夸张:像严监生临死为两根灯草不肯咽气,周进撞号板,范进中举其母快乐得一命呜呼都是。但作者的夸张并不使人感觉虚假,而是从现实生活中提炼出来的。其三《儒林外史》的结构独特:它没有贯穿全书的中心人物和主要情节,而是分别由一个或几个人物为中心,其他人物作陪衬,组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故事。每个故事随着有关人物的出现而展开,又随着有关人物的隐去而结束。

《儒林外史》以封建士大夫的生活和精神状态为中心,揭露了科举制度对士人的毒害,进而讽刺了封建官吏的昏聩无能、地主豪绅的贪吝刻薄。附庸风雅的名士的虚伪卑劣,以及整个封建礼教制度的腐朽和不可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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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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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叶妮葛朗台》是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最出色的画幅之一”,属于《人间喜剧》风俗研究中的外省生活场景。在小说中,代表着资本主义暴发户兼吝啬鬼的葛朗台形象刻画得尤为成功。然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并不是想要谈论老葛朗台,而是他的女儿一一欧叶妮?格朗台。

巴尔扎克不愧是文学巨匠,小说中,除了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巴尔扎克对于女人的了解程度之深,这本小说中不乏对于女人精彩的评论。巴尔扎克在小说的末章说:“女人谴责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十分狠毒的。”那么,换一个角度看,女人在同情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本小说中,欧也妮会比老葛朗台更让我为之感叹。

小说中,欧也妮几乎是天使的化身,在她身上,鲜有瑕疵,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样的形象,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并不少见。《名利场》里的阿米莉亚,《巴黎圣母院》里的爱斯梅哈达,《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甚至于,在普遍受到大众欢迎的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这样的形象往往是女主角的“专利”。然而,欧也妮仍然是有其特殊性的。她的特殊性在于她的身份一一暴发户的继承者。这一特殊下的特殊性格,也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末尾所说:“她在世俗之中却不属于世俗,她是天生的贤妻良母却没有丈夫、没有儿女、没有家庭。”

这个天使般的女人的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夏尔未出现之前,她和她的母亲勤勤恳恳,像女工一样,终日操劳。她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装着其实是假货的镀金用具的针线匣,天真的她称那是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东西。第一次见到夏尔时,她视他为“完美的人物”,是“从天而降的神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欧也妮在第一次见到夏尔的时候就爱上了夏尔,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所说的:“欧也妮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姑娘,平日里只是忙于缝补袜子,给父亲补衣服,在污秽的天花板下度时光。寂静的大街上一个钟头也难见一个行人,堂兄弟的出现在她心里引起一阵骚动,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夏尔来到欧也妮的家之后,欧也妮第一次梦见了爱情;夏尔即将出项之前,欧也妮第一次把自己的六千法郎送给了夏尔;夏尔离开之后,她每天早晚都要打开金匣子看叔母的肖像;父亲发现了金匣子,想要掏出刀子撬金匣子上的金板条,欧也妮气得拿起刀子,以命来保护金匣子。即便是在夏尔离开后了无音讯的七年时间里,她仍然想着他,等着他。最后,欧也妮收到夏尔的信,这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在心里向她索要金匣子,并且告诉了她他另有新欢的事实,信的结尾,他恬不知耻地夸赞自己是一个有良心、诚实、天真的年轻人。故事的结尾,她原谅了这个背叛他的男人,甚至不计前嫌地替他解围,帮他还债。后来,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而和她结婚的德?蓬丰庭长死后,德?弗洛瓦丰一家人又像当年克吕旭家的人一样开始包围这位有钱的寡妇,甚至连单纯的娜农也帮着侯爵张罗。

在我看来,欧也妮对待自己和夏尔之间的爱情时,是她最可爱的时候。在那一场对夏尔来说并不算是爱情的爱情里,她的痴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夏尔来说,欧也妮是他的过客,可是对于欧也妮来说,夏尔或许就是她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在希望没有破碎以前,她一直站在原地等待,等着与夏尔共同度过朝朝暮暮的光阴,却没有想到,最终等来的确是背叛。

《欧叶妮?葛朗台》这本书,巴尔扎克将它献给了玛利亚。据考证,玛利亚就是欧叶妮?葛朗台的原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要以“欧叶妮格朗台”在我所阅读的书本上的序中提到:“根据安德烈?莫洛亚的考证,她的真名叫玛丽—路易丝—弗朗索瓦?达米诺瓦,出身于一个上层法官家庭,是基?杜?弗勒内依的妻子。巴尔扎克曾跟他的妹妹谈起过她,说"她是造物主创造的最天真的女人"。一八三三年,二十四岁的弗勒内依夫人腹中怀着巴尔扎克的孩子。所以巴尔扎克在题辞中把她的名字比作庇护家庭的黄杨枝。但是《欧叶妮?葛朗台》的主题又偏偏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有意思的是,巴尔扎克为了追求韩斯卡夫人,把这本小说的原稿交给韩斯卡夫人保存。他当然不会跟韩斯卡夫人提到这位痴情女子,但他向韩斯卡夫人夸大了他与卡斯特里候爵夫人的关系,以表示愿为韩斯卡夫人牺牲他的旧情。从这里,我们难道没有在巴尔扎克的身上看到负心的格朗台侄少爷的影子吗?巴尔扎克固然是那个社会精明的观察家,但毕竟属于那个社会。他在描绘那个只讲利害、无情无义的社会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一笔财产,一个贵族女人"的庸俗追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这类像天使一样的女子,最终却都只能沦落到可怜的境地。然而,欧也妮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在别人对其金钱的觊觎中度过吗?她始终无法幸福吗?那倒未必。巴尔扎克在书中曾经这样说过:“人的命运真可怕!没有一宗幸福不是因浑浑噩噩而来的。”如果欧也妮暂时闭上她那看透世间一切的眼睛,糊涂一点,将就一点,她也许能自得其乐。问题是,像欧也妮这样真切而纯洁的姑娘,她会闭上她那双早已看透世事的眼睛吗?这一点,大抵是天使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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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徐张哲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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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正在看一本厚厚的课外书,名字叫《皮皮鲁传》。

《皮皮鲁传》是著名的作家郑渊洁爷爷写的,他写的故事与众不同,如“地球之钟”、“超级汽车幻影号”、“罐头小人”等等……都是些新鲜的东西,想法很独特!

这本书里有许多人物。主人公皮皮鲁和他的双胞胎妹妹,胆小乖巧的鲁西西,以及他班上的好朋友,家里有许多玩具的苏宇。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主人公皮皮鲁了,他是一个心地善良、正义勇敢、聪明淘气、能上天入地、纵横捭阖的小男孩。

这本书的故事内容很丰富,讲述了皮皮鲁在上中学时候的一个个精彩故事。如:用眼神把牧羊人从画上拉了下来,使她变成了普通人;偷偷吃药,身上充满了闪电,专门用来做好事;把自己变小,救了一个作家……我最喜欢的是其中一则皮皮鲁误入“三眼国”的故事:有一次,皮皮鲁乖着“降落伞”——一片巨大的芭蕉叶误入“三眼国”,这里的人们都有三只眼睛,特别是额头中间有一只“势利眼”。溜溜是一个坏透了的便衣警察,每当他抓到一个两只眼睛的人,国王就给他升一级。皮皮鲁也不幸被抓捕了,被关到了“三眼国”的监狱里。面对困难,皮皮鲁始终不放弃努力。最后,他靠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打败了国王,逃出了“三眼国”。

书中许许多多的小故事生动地告诉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要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要迎难而上,困难终会被克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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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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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病》讲的是鲁迅为生病的父亲求医问药,结果还是没有救回父亲的经历。

父亲生病时,鲁迅为父亲请了很多的医生,这些医生都有共同的特点。

首先,他们都自称是名医,其次,诊金都非常的贵,还有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药引很奇怪。新方一换,需要花很长的时间找。先买药,再寻药引。严重耽误了病人的病情。比如第一个来的“名医”药方中的““生姜”两片,竹叶去尖,他是不用的,起码是芦根,须到河边取掘;一到经霜三年的甘蔗,便至少也得搜寻两天。”这样很耽误时间,延误治病时间。

又例如后面来的陈莲河先生,他的药方是一种特别的丸散和一种奇特的药引。但最后还是没有用。最后父亲的病如益恶化就请巫师,

但最后听从衍太太,在床边喊父亲,最终还是失败了。

从这篇文章中,我懂得要相信科学,不要迷信。

文中,鲁迅的父亲因为过于迷信中医,相信那些根本好不了的偏方,而不相信科学,让西医诊治,虽然现在中医是我们得以大国粹,但前提是它是由科学可依,就算没科学所依,至少不像文中那些“名医”所说的那么悬。

在古时候,虽然有类似于华佗,扁鹊的神医,但是当时还是以封建迷信来治愈疾病或躲避灾祸,例如我曾在x看到,明朝倭寇攻打某城,那个城的老县令,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抵御外敌,而是到寺庙吃斋念佛,希望根本不存在的佛祖来解决问题,更多的求雨,一群巫师在那里手舞足蹈,但滴雨未下,简直是劳命伤财,最后还没有效果。

最有代表的就是那些帝王,术士寻道成仙,成天吃一些所谓的“丹药”或长生不老药,其实,那些药铅,汞严重超标,又是烟熏火燎,非但没有长寿的效果,反而让他们更早的离开了人世。

有一边文章说过:“有一个老和尚有一个磬,每当寺庙里的钟敲响时,磬旧货跟着响。老和尚以为是妖魔鬼怪在作怪。但其实这只是共振问题,只要日他们的频率不一样就行了,说得再简单些就是,在磬上或钟上磨磨就可以了。

所以,我们不要相信那些没有科学依据的话,要相信科学,要以正常的,科学的渠道,来解决疑难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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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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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我读了一本名叫《木偶奇遇记》的书。

他主要讲皮诺曹是老木匠老乔用木头雕刻的一个木偶,不料木偶却活了起来。木偶皮诺曹调皮、逃学、说谎、偷懒、贪玩,在经历了受骗、鼻子变长、在玩耍国变成驴子、在鲨鱼的肚子里仍想着搭救父亲等一系列历程。他渐渐认识到自己缺点的害处,不怕吃苦的改变自己,努力学习,诚实待人,最终他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通过这本书里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一定要诚实,不要说谎,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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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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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爱、温暖、避风港的象征,但在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中的家却是恶魔、监狱、刽子手。

小说中,有很多情节让我感到悲愤,感到惋惜,感到痛心!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

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梅、琴、鸣凤、瑞钰都有不同的性格和结果。梅,因母亲的态度而与觉新擦肩而过,并早早地做了寡妇,在与觉新重逢后,又因自己的感情不能抒发而抑郁成病,吐血而死;琴,读了几年书,积极地与觉民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婚姻,在觉新和觉慧的帮助下最终取得了胜利,真心地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鸣凤,好一个烈女子!为了自己纯洁的爱情,不惜抛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毁了自己,我真佩服她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毅然选择这种壮烈的方式反抗;瑞钰,一个善良贞静的人儿,任人摆布,因肚子里的孩子受到众人的排斥,被赶到城外的一间阴暗潮湿的房里,而他的丈夫觉新太懦弱,导致了她在生下云儿后离开人世,这使我憎恨迷信,憎恨懦弱。这些女性人物表现出了在封建社会里有太多的人做了许多不必要的牺牲品。

三兄弟的性格大不相同。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不敢背负不孝的罪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了所爱的梅,失去了贤惠的妻子,失去了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志坚定,他带着一个单纯的信仰,不放弃,向目标大步走去,要做自己的主人,不要有一丝遗憾,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牺牲了一个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爷的封建思想、整个社会制度、整个迷信夺取了多少人年轻的生命!

“我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我会和巴金一样记住: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那么就让它作为我鼓舞自己的源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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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水浒传六年级读书笔记读后感

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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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 读了一本关于英雄豪杰的书。这本书就是四大名著的水浒传。这本书讲 的 是一百零八个好汉因走投无路而上了 水泊梁山的 故事。

在一百零八将中我 最喜欢的是长着满脸胡子,皮肤黝黑的李奎。他个性非常暴躁,而且骁勇好战,手拿双板斧,人称黑旋风。我喜欢他的 原因是因为他很孝顺。

有一天,李奎要接他的母亲去梁山上安享晚年,可他的母亲要喝水,于是他就去找水,回来的时候却看不见他的母亲了,李奎找啊找,到了一个山洞前看见两只虎仔在吃他母亲的腿于是就杀了它们。接着从山洞里又冲出来一只张着血盆大嘴的 母虎。母虎张牙舞爪,李奎一点也不怕。拿起板斧砍向了母虎。母虎死后李奎哭着把他的 母亲埋葬了。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我应该向李奎学习,孝顺自己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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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最新高中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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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首《葬花吟》让多少人心悲意恸。一曲《红楼梦》,唱出了一个时代的悲喜兴衰。当大雪落得白茫茫一片真干净时,以往的繁华富贵仅有留在薄薄的书页中了。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国运昌隆,皇恩永续,似乎一切都欣欣向荣,万象争辉。少有人看到,整个社会从最底层至最上流,皆是一番淤泥拥阻,浑浊不堪的景象。底层百姓失田弃地,难以维持生计。不愿受辱遭害的,毅然别过人间。硬挣着命活下来的,不是被官府算计,就是被大家族盘剥,最终也免不了悲惨的命运。大家族间更是利益纠葛,为了钱势互相倾轧,争权夺势,与官府沆瀣一气,弄得民不聊生。就是家族内部也是无休止地勾心斗角,最终还是难逃家破人亡的结局。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林黛玉喟叹的不止是她一个人的悲哀,也许不久后的他年,不光是这倾城倾国的林妹妹,就是这天下无二的大观园内的一草一木也怕是不知何处去了吧。世间的欢乐终归于幻灭,回想起来,也可是是做了一场梦而已。纵使清纯洁净如妙玉之类,也终究落得个狼狈退场。在那个污浊不堪的时代,有谁能够出淤泥而不染呢?个人的杯具如流沙攒聚,渐渐汇成无限的沙漠了。他年葬侬知是谁?不知。慢慢风尘把它们都埋葬干净了。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这是最凄凉的一句联,也是林黛玉对自我结局的最为精准的预测。《红楼梦》是一出杯具,剧中的每个人都被牢牢困在命运的蛛网上。有的人在奋力挣扎,筋疲力竭。有的人早已放弃抵抗,迷迷糊糊地等待毁灭的到来。他们的杯具并非巧合与偶然,而是与整个社会的沉沦密不可分的。预言从一开始宝玉梦游太虚时就得见端倪。不然,高鹗何以续作后四十回?何不续出大团圆的皆大欢喜的结局?宝黛二人是天上仙灵转世,死后自会还化作仙灵重归天界,可那些血肉之躯呢?还是一朝春尽,终归尘土。

由此看来,一部《红楼梦》的内涵太丰富,叫人无法全部参透。一首《葬花吟》又怎能概括得尽?真真是红楼一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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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红楼梦》读书笔记600字以上

全文共 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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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旷世奇作掀起了一场时代的热潮;一首绝韵的史诗唤醒了一种葬花的美妙。

在这部古典名着中,那顽世不恭痴狂的贾宝玉,心思缜密,似弱柳扶风的林黛玉,热情善良,却又不答心机的薛宝钗,还有那巧舌如簧、最善察言观色的王熙凤,她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出生就被寄予厚望的贾宝玉,此生却不爱“江山”爱“美人”,那种古怪的性情似好非好,似坏又非坏。他视功名如粪土,有着文人的洒脱与个性,却始终离不开世俗的牵绊,这还真是个碌碌庸庸、无所作为之辈。

而那自幼丧母,家道中落的孤女林黛玉,更是命运坎坷。不仅体弱多病还多愁善感,最后竟因心爱之人与她人成亲而在病榻惨死。黛玉虽才华横溢,但封建社会却阻了她才华的施展,竟让她这身好文采随棺而去。

从最初的无限风光到后来的吐血而亡,凤姐的这一生可真是大起大落。当初她百般算计,借丫鬟秋桐和大观园众多丫鬟之口——借刀杀人,将那贾琏私自取进门的尤二姐致于死地;而现如今,凤姐却因银钱不周,无法为贾母操办风光丧事而遭众人嫌弃、责骂,最终心怀怨恨,吐血而亡。这还真是一报还一报,前日她借众人之口杀死尤二姐,今日她也死在了这难堵的悠悠之口中。

薛宝钗的为人着实让人着摸不透。她看似单纯无害,却是个颇具心机的人。从那“金玉良缘”的开始,就注定了她和宝玉的命运。宝钗不像黛玉那样,只知道哭,她的秉性倒和凤姐有些相像——都是善于迎合贾母心意的人,但她却不和凤姐一样刁钻泼辣。因此,薛宝钗的性子是大观园众姐妹中最奇怪的了。

贾母的丫鬟她都各有各的个性。先说袭人,她本就合王夫人心意,又是宝玉房中的贴身丫鬟,虽有时颇俱善心,但心到底在宝玉身上。在当得知宝玉要娶宝钗时,处处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想着宝钗总比黛玉好相处,但又怕宝玉对黛玉念念不忘,宝玉要是因此有个闪失,自己也落不着个好处。

而丫鬟晴雯却是当时封建社会女子中罕见的人物。她虽有丫鬟的命,但却性情刚烈,不肯讨好巴结主子,直来直去。晴雯若生在世族大家庭里,必当是一代女中豪杰。

红楼梦》借贾府的兴势衰败来印证那即将走向穷途末路的封建王朝的命运。这部数百年前的传世经典,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学子们,他们用不一样的眼光来品读这部让人为之动容的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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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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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耗费毕生心血完成的一部昆虫学的巨著。

他怀着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之情,五十余年深入到昆虫世界中,用毕生的精力对昆虫的种类习性乃至觅食婚俗进行超多的观察和实验,真实细微翔实地纪录了昆虫的本能特性,用第一手资料将昆虫世界真实而形象地展示在人们面前。

法布尔用人性观察虫性,又用虫性反观社会人生睿智的哲思跃然纸上。他被法国文学界科学界授以昆虫世界的维吉尔的称号,并被举荐为诺贝尔文学将的候选人。

作者把这本书里的昆虫写的生动形象,栩栩如生的刻画在世人面前,展示出来。

里面有许多的昆虫,有你没见过的昆虫。有无穷奥秘等你来探索。

《昆虫记》是科学家与文学结合的典范,虽历经百年,可至今任是一座无人逾越的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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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最新红楼梦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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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桌一椅一榻,几摞书,参差不齐,四面堆跌。手捧一杯香茗,伴着幽幽的茶香四溢,静下心来,慢慢品尝。香茶与书香,一同带进“黄金屋”。在心灵的一隅,独获“采菊东篱下”的悠然自得,又不乏几分文人雅致,让我们的人生旅途“风景这边独好”。

喜欢读书的静。她让人得到享受与思考,尤其是在绵绵雨天,窗外细雨霏霏,像牛毛,像花针。雨丝亲吻着玻璃,滴滴答答如少女呢喃。也只有这雨声柔软、细腻,拨动人的心弦。黄灯下,静品《红楼梦》,为黛玉的葬花而潸然泪下。那棵降珠草,用一生的泪来回报,这绵绵细雨,不正是他的泪水吗?几分柔情又起,风哀怨……唯有雨声沙沙。一经情感的洗礼,吟唱着“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心底再也不能激荡起浪花,像被降了温,一份伤感,因为读书时的雨声静谧,让人像芦苇般的,静静思考,细细品味。

当你在阅读时,会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感,体会着阅读所带来的幸福滋味,甚至可以穿越千年,与诗人相遇。采撷一本唐诗,轻轻地诵读着,笑容绽放在脸上。回眸唐朝,我看见了那个潇洒神奇的身影,手持一柄剑,行走在山山水水之间,似乎又不被世俗所牵绊的李白。寒风萧瑟,皇宫外,金碧辉煌。他独自站在宫门外,想起数月前天子堂前跑马,醉酒时的力士脱靴,奉命时高歌“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鼎盛之际,一句“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却遭人恶语,他没有泪,没有悲,依然一副坦然。是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细细品味,深深地汲取其中的营养精华。

不管是常读,还是第一次品读,总是甘愿被书中所俘虏,时而蹙眉,时而释怀,时而怨,时而愁,跌跌宕宕,波澜起伏。有时读到了乐处,便傻傻的望着窗外,眼前似乎浮现出刚读过的画面,真可谓“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在阅读中体会读书的美妙,这种感觉如鱼得水,自由自在。

漫尝书香,就像清茶,入口苦涩,回味却甘甜,因为那是跨越了时空留下的记忆。

漫尝书香,“黄金屋”中风景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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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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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朝花夕拾》 ,是鲁迅写的。听说鲁迅写得书独是一无二,我倒要看看有多好!

鲁迅曾住在百草园里,所以就写了一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篇。

鲁迅的百草园面积很大,鲁迅小时候在那儿获得许多乐趣,比如说,鲁迅翻开了断砖,看见了斑蝥,脊梁上一按,后窍喷出烟雾;下雪了,如果雪比较厚,鸟儿们无处找食,闰土就带着鲁迅捉鸟……但到后来卖给了朱熹的孙子,从此很少去百草园。读到这,我觉得非常可惜,一个多好的百草园!可惜,就这样卖了!多可惜呀。

或许我们的童年早晚有一天会离去,《朝花夕拾》却可以了解一下鲁迅的童年,体会童年的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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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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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柳切子是窗边的小豆豆的作者,也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小豆豆是个性格比较调皮的孩子,书中通过小豆豆的每一件有趣的事说他好奥朋友秦明。朔子。太荣君。高桥君等,这几个好朋友的美好事情,小豆豆全部写在书上了。

这本书形象的记录小豆豆的成长琐事,小豆豆在别的学校里是一个不听话的孩子,老师都感觉对小豆豆灰心失望了,小豆豆转入巴学园,初见校长,校长是一个有爱心。耐心的好老师,坐在那里听小豆豆滔滔不绝的说了两个小时,小豆豆对校长充满了信任感,从那个时候就建立了起来,来到巴学园,对一切充满了好奇的小豆豆,教室对小豆豆来说也是新奇的,那火车般得教室,深深的吸引了小豆豆。当小豆豆看见高桥君虽然是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可是高桥君却有一颗乐观向上的精神,看了书中的高桥君,深深的打动了我,我要学习高桥君那种乐观向上的精神,努力的学习,不怕困难,我想一个身体有残疾的孩子还如此的坚强,我一定能做的比他更好。泰明有小儿麻痹症,他走路一瘸一拐的形象好像浮现在我眼前,可是这样的孩子也在巴学园里愉快的生活。巴学园里到处充满了爱心,充满了积极向上的精神。通过对几个孩子的描述,还是小豆豆在巴学园得生活,在巴学园里吃饭对孩子来说都变的那样新奇,吃海的味道,山的味道,爱心的校长每次都和孩子一块来分享这种快乐。对于一个调皮捣蛋的小豆豆来说一切都变的那样新奇。故事记述了小林宗校长是多一个有爱心,热爱和平的好校长,小豆豆通过这本书献给以逝小林宗校长。

《窗边的小豆豆》不禁给全世界的读者无数的笑声和感动,而且还是一本现代的教科书,书中的人物深深的打动着我,小林宗的爱心,小豆豆的顽皮,还有巴学园里的每个孩子都深深的打动着我,真的希望在世界的每个角落都有巴学园这样的学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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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父与子读书笔记 刘乘治

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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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实生活是一样的,遇到困难永不退缩,即使再大的困难也要战胜。

在这篇漫画里,我还感受到了父与子互相配合,心灵相通和沟通,最让我感受深刻的是他们的幽默。最主要的条件之一是沟通,沟通可以了解别人,化解矛盾,不无聊。

儿子总是在父亲的陪同下走好他的前半生,父亲总是在儿子的陪同下走完他的后半生。当父亲做成功了一件事,人们会说:“那是由于父亲的经验丰富,”当儿子做成功了一件事情,人们还会说“那是由于后生可畏,年轻有为”。如果父亲做失败了一件事情,人们会说:“那是廉颇老矣。”如果儿子做失败了一件事情,人们会说:“还太年轻,不成熟所至。”

人生的旅途总是要伴随着成熟和稚嫩、欢乐和懊恼、成功和失败,之所以这样才使得人生更加神秘和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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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心目中的主角薛宝钗——《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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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哭不啼不闹不矫不作,何许人也?

薛宝钗是也。

——题记

春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悲剧贯穿始终。薛宝钗虽不是此爱情悲剧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去追求功名利禄吗?”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为最好的结局。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

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

就拿此二事做分析。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就此打住,多说无意。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

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

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也许她是招人喜欢,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也许是家境关系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

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玉黛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不哭不啼不闹不矫不作,这就是我读《红楼梦》对薛宝钗的印象,我认为,她才是我心目中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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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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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作者是鲁迅,在上个学期中我们深度了解了他。《朝花夕拾》并没有满篇的好词佳句,却能吸引读者继续读下去。

一个以笔为武器,鲁迅以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被誉为“民族魂”。毛泽东评价他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

鲁迅笔下写出了一个个生动有趣的故事,一个个鲜活形象的人物形象,鲁迅用不同方式写出了人物的性格。

读《朝花夕拾》,我也真正领悟到,儿时的鲁迅拥有一颗丰富而且向往美好的心灵正而没有因岁月的流逝让故事变得僵硬。以致与许多年后当鲁迅回忆起童年在故乡的有趣的事和童年玩耍的地方,哪怕是其中的一件不起眼的小树,不起眼的小草,或是一颗不起眼的树,都在鲁迅的童年中依旧充满了深深的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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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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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了父与子之美味天降,内容如下:

有一天,父亲带着儿子去买烧鸡,回来的路上,想着马上就能吃到美味的烧鸡,父子两个的脸上写满了幸福,不由自主地加快了步伐。

真是忙中出错,走得越快伞兜起来的风也越大,结果大风把伞连同烧鸡一块刮走了。父亲和儿子大惊失色,跟着雨伞赶忙追了过去。真是太凑巧了,烧鸡连同伞不偏不倚正好落入了一户人家的烟囱里。父子两人透过窗户看去,脸色渐渐沉了下来。屋内一家六口人围在灶台前看着母亲做饭,锅里只有一点点的青菜。“看来他们是一户很穷的人家,也许他们的午饭就是这些了。”儿子嘴里嘟囔着。

烧鸡突然从烟囱里落了下来,正好落进锅里,屋里一家人的脸上写满了诧异,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可看到一只油乎乎的烧鸡确实在锅里时,全家人沸腾了,孩子们围着烧鸡是又蹦又跳,爸爸妈妈不停的在胸前画着十字,嘴里念着:“感谢上帝······”。显然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吃到过肉了。

一家人围坐在餐桌前,看着母亲把热气腾腾的烧鸡端上来,孩子们兴奋的脸上泛起了红润,手里挥舞着刀叉,等着享受这美味的大餐。

窗户外的父子俩看着这一幕,眼睛也湿润了。他们默默的相互看了一眼,便悄然离去了。走着走着,他们幸福的吹起了口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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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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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读了《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我感觉这本书是值得我们看的。故事里的小豆豆,经常影响同学上课,所以被老师退学了,妈妈给小豆豆找了一个名叫巴学园的学校,这个学校和以前的学校有很大的区别:比如说,全校只有50多名学生。小豆豆很惊讶,因为这个学校的人数只有以前学校一个班的人数;他们在上第一节课的时候,老师会把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等学科全部写在黑板上,让学生们想上什么课就上什么课;别的学校都要求饭菜营养,巴学园的校长先生却对学生家长说:让他(她)们带来海的味道和山的味道就行了。这种方法真奇特啊!其实这种教学方法还是挺好的,能让孩子们在生活中找到乐趣;在巴学园里从来没有怎么规定过,可是小豆豆也和其他小学生一样遵守了,这在以前的学校是不可能发生的;在巴学园小豆豆能安静的听老师讲课,而在原来的学校能不打扰老师就已经很好了,小豆豆现在这个表现能让老师无比惊讶。小豆豆的变化真的是非常大啊!小豆豆不遵守纪律、随心所欲,这些不礼貌的行为都被她改掉了,她终于变成了一个又懂事又可爱的乖孩子了!

我已经长大了,可不能像以前那么挑食了,也不能磨蹭了,我要像小豆豆学习,做一个自觉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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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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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木偶奇遇记》,我给大家讲讲吧!

穷人杰佩托造了一个木偶,叫匹诺曹,想不到匹诺曹竟然会说话!杰佩托看匹诺曹会说话,想让他读书上学,就把自己的外衣买了卖书,并让匹诺曹去上学。匹诺曹上学的时候,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回家的路上,由于贪心,上了狐狸和猫的当,差点被它们吊死。匹诺曹还误入了监狱,出狱后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它帮主人抓住了黄鼠狼而重获自由。它一心想成为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总经不起诱惑,在坏同学的强迫下,逃学去看鲨鱼。后来它又在朋友的哄骗下到玩具国享乐,不幸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它在鲨鱼的肚子里与父亲意外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匹诺曹为了养活爸爸,发奋努力,勤工俭学,不但成为了好孩子,还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小男孩。

读完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人只有克服自己的缺点,压制种.种诱惑,才能够一步步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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