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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红楼梦读书笔记经典20篇

导语:读书赐予人坚强。生活是一条道路,到处布满艰险,唯有坚强才能走过。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读书的优秀范文,欢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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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猪唏哩呼噜》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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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小猪唏哩呼噜》这本书里的故事之一——《哇呜老师很和气》。

故事内容讲的是:小猪唏哩呼噜在家很淘气,猪爸爸就送它去上学。小猪听说老师是一只大儿狼,害怕的不敢去。白白告诉它老师很和气,小猪半信半疑,第二天还是去了学校。

到了学校,小行发现大狼老师喜欢吃烤白薯、糕点渣子等,跟本不吃学生,是一个善良、亲切的老师。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遇到事情不要轻易相信别人的话,要自己去实践证明,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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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西游记600字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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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妈妈给我买了西游记这本书。我也是经过老师的推荐才看的这本书。真后悔没有早一点看。

这本书讲的是石头里蹦出了一只猴子,他去拜师学艺,师傅给他取法名叫孙悟空。没过多久,孙悟空就学了一身的好本领,可是因为他在其他弟子面前显摆自己的法术,师父叫他从哪儿来就回哪儿去。

学了一身的好本领,悟空决定去找一件适合自己的兵器,于是他就去了水晶宫,拿了当年大禹测量水深的一根铁柱金箍棒。有一次,他想知道金箍棒到底有多高,结果触犯了天庭,大闹天宫,吃仙丹喝御酒,最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行山下。

五百年后,唐三藏俸东土大唐皇帝之命去西天取经。路上,他解救了孙悟空,遇上了白龙马、猪八戒猪悟能、沙和尚沙悟净。一路上风餐露宿,打败了不少妖怪。我一向最深刻的就是三打白骨精了。白骨精为了能吃上唐僧肉,第一次变成了一位给丈夫送饭的好心妇女,第二次变成了一个找女儿的老婆婆,第三次变成了一个找老婆婆的老爷爷,但这都逃不过孙悟空的火眼晶晶,把他们都打死了。唐僧是凡胎肉眼,看不出妖魔鬼怪,认为孙悟空打死了凡人,就把他赶出了队伍,并发誓再也没有孙悟空这个徒弟。孙悟空无奈之下回到了花果山。师徒三人走了没多久就遇上了妖怪,唐僧被抓,猪八戒千方百计请孙悟空去救师傅,孙悟空装着说:“师傅不是说你们俩也能降妖吗?”八戒说:“猴哥,你不能放下我们不管呀。”悟空嘴上是这么说,心里想:我要是再这么装下去师傅就要被吃了。于是他打断八戒的话,架着筋斗云去就了师傅降了妖怪,最后他们又走在了一起。通过他们的努力,到了西天,取了真经。

孙悟空的智勇双全。猪悟能的心地善良。沙悟净的任劳任怨,唐僧的心慈面软都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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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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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昆虫,也曾饲养过昆虫,在草丛中寻觅,在谷物中翻找那些蹦跳的、蠕动的小家伙是我的一大乐趣。起初只是出于好玩,为了满足好奇心,而把虫子作为自己的宠物。自从看了法布尔的.《昆虫记》以后,我对昆虫有了许多新的认识,再也无法把这些小生灵纯粹当做小宠物来看待了。

曾在草丛深处捕获了绿蚱蜢,关在玻璃瓶中,放入几根草饲养着,但没过多久它就绝食自尽了。对此我纳闷了好久,实在想不出这是为什么。看过《昆虫记》后,我知道了原因,法布尔写道:“一个休息日,我正在门外散步,突然有什么东西从树上落下,还不停地叫着。我跑过去一看。原来一只蚱蜢正在贪婪地撕咬一只蝉得腹部。蝉徒劳地叫着,不断挣扎,蚱蜢则死咬住不放,把头深深扎在它的内脏中,一小口一小口地拽下来。”原来,蚱蜢是食肉昆虫呀!

有了养蚱蜢的经验,我对于饲养昆虫更加谨慎了。在了解到蝉吃树叶的汁后,我事先放入了几片树叶,再把“囚犯”关入牢房,满心欢喜地等待着它的变化。大约过了20个小时,当我再去观察它时,却发现这可伶的小蝉“六脚朝天”地躺着。我拉开纱窗,想借光细看它时,这小囚犯竟然“死而复生”,飞走了。看来这小昆虫也会骗人啊!

在《昆虫记》中,作者法布尔告诉我们许多昆虫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从圆网蛛到圣甲虫,这两位看似冷酷的妈妈实则是不惜用尽自己最后的精力为儿女毫无保留地献出所有的丝,所有精致的食物;总被人认为温柔可爱的萤火虫竟会以闪电的速度猎食蜗牛;看着笨拙的“大孔雀”蛾幼虫会织出构造巧妙的茧……这些事例都表明了昆虫拥有人类难以想象的智慧。

记住虫子并不渺小,虫子也有值得我们人类尊重的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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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论语读书笔记摘抄赏析

全文共 10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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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是一部经典国学著作,众所周知它是由孔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整理的,内容为记载孔子及其学生言行的一部书,比较集中地体现了孔子的思想:“仁、义、礼、智、信”。其核心思想为“仁”,他所提出的“仁”实际上是一种公益的思想,希望建设一个公益的社会。

对于《论语》的内容,我们在初中时就开始接触了,至今过了六七年,但譬如“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等经典语句我们依然随时都可脱口而出,这说明经典就是容易深入人心,但当时尚且年少,对其内容页大都一知半解,现在重新再细细品读,便对其内涵又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论语》全书有很多章节,但我最喜欢“学而第一”章里的内容。

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则是:“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一则主要是要同学们适应新环境,好好学习,培养君子风度,搞好团结,正体现了其“礼”的思想。这一则也被收录在中学语文课本的《论语》十则里,第一次学时,我并没有真正读懂它的意思,尤其是“朋”字,一直还以为是“朋友”的意思。这样又证明了《论语》的又一则“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如果我没有重新认真的去复习,又怎会知道这里的“朋”不是朋友的意思,而是指聚在一起学习的同学们呢?

还有一则:“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这一则我经常用来提醒自己,为人处世要常常自我反省,从而自我提升。这一则的意思是:曾子说:“我每天做三个方面的反思:替人设想做到忠实了吗?与朋友交往做到诚信了吗?老师传授的学业复习好了吗?说明了作为一个学生每天应该坚持的三省内容。如果这样坚持自省,那为人必定越来越完美,我们不仅现在应该坚持,即使毕业后不再是学生了也应该继续坚持。

孔子的核心思想是“仁”,而《论语》中最能体现“仁”的一则是“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意思是说人如果没有仁义,还怎么对待礼?人如果没有仁义,还怎么对待乐?说明了仁是礼乐的基础。一个人如果要成为君子,即思想道德修养高的人,“仁”是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如果没有“仁”,又怎会有其他的“义”、“礼”、“智”、“信”呢?换句话说就是没有“仁”,就难以成为君子。

《论语》文化深深地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其所蕴含的丰富哲理时刻启迪着我们的心灵,它告诉了我们如何为人处世,修身养性。愿《论语》文化可以继续传播扩散,经久不衰;愿社会充满仁义道德;愿孔子向往的“仁”(公益的社会)能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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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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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一部千古不朽的人生大戏,《红楼梦》所呈现的,主要是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故事,这是一个不朽的人生悲剧。

《红楼梦》主要以宝玉和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描述了贾家荣、宁国府之间,表现在婚姻、建筑、文化、财产等各方面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其中最让我羡慕的则是塑造出的一大批栩栩如生、各阶层的人物形象。比如: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史湘云,就连作者寥寥几笔勾勒的晴雯、紫鹃、雪雁等丫鬟,都成为了我国文学画廊中的着名艺术典型。

《红楼梦》所讲述的,是一个令人称羡的大家庭,原本荣华富贵,后来因家庭成员获罪以致被抄家,逐渐走向没落,终于繁华成空的大悲剧。

因此,将林黛玉和贾宝玉的故事作为主力呈现,也适度传出了《红楼梦》的主要精神。

黛玉和宝玉的悲剧,肇始于封建社会中,婚姻大事向来由父母决定,子女本身并没有资格决定。贾宝玉的父亲命他娶薛宝钗,他就非娶不可,尽管实际上他心里喜欢林黛玉。婚姻大事他无法自主,最终导致了林黛玉、贾宝玉和薛宝钗三个人的悲剧。

当我看完《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和《苦绛珠魂悲伤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时,听着悲伤的音乐。我实在控制不住自己激动的心情,情不自禁地落下泪来,那不争气的眼泪始终还是把那页给模糊了呢!傻傻的我本以为结局会是贾宝玉和林黛玉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是啊!王子与公主生活只是童话故事而已,然而,这么悲惨的结局我却怎么也想不到。

当黛玉听完傻大姐的话后,就直吐鲜血。不住地流泪。因为她接受不了这个事实,黛玉她恨宝玉,恨他为什么不理解自己。她把宝玉送给她的那绢子往火上一撂,顿时化为灰烬。熬了一天,黛玉已经奄奄一息。突然,她高声叫道:“宝玉、宝玉,你好……”狠心两个字还没来得及说,只见黛玉两眼一翻,一缕芳魂就这样随风而逝。

我为黛玉和宝玉感到悲哀,宝玉最后竟然出家当了和尚,因为他知道林妹妹是为自己而死的。便在灵柩前放声大哭。

一个风光显赫的大家族,就这么没落了!不知看过《红楼梦》的朋友们,是否都和我一样,为他们感到悲哀、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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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李文韬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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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木偶奇遇记》的作者是意大利的卡洛·科洛迪,本书的主人公小木偶皮诺曹是一个调皮、淘气不听话的男孩子,他害的爸爸住进了监狱,害的自己失去了双脚,爸爸为他接好脚后,卖掉自己的外套,为皮诺曹买了识字课本,让小木偶皮诺曹去上学读书,皮诺曹也下定决心要学知识,学本领,赚好多钱,给爸爸买外套,让爸爸过上好日子,可是,因为太贪玩,不听别人劝告,遇到了重重困难,先是砸死了会说话的蟋蟀,后落入马戏团手里,差点丢掉性命,又被猫和狐狸骗走了金币,又遇到强盗······

小木偶皮诺曹经过了很多磨难,都是因为不听爸爸的话,不听劝告,不爱读书,最后,小木偶皮诺曹终于懂事了,成长为一个勤劳、孝顺,又爱学习的小木偶。最重要的是他有了人类最伟大的感情——爱心,他用他的爱心帮助别人,终于小木偶皮诺曹从淘气的孩子变成了爱读书的好孩子,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好小孩。

我为小木偶皮诺曹的成长感到高兴,我感到自己就是皮诺曹,在我的成长之路上,不知要遇到多少困难,但我首先要做一个勤劳、孝顺、有爱心、爱学习、爱读书的好孩子,不怕困难,敢于面对困难,我一定会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担当起种.种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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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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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黑暗潮湿的沼泽中仍然追求神圣无比的生命以及爱情,玛格丽特便是如此。我们无法批判她的对与错,即便是错她也承受了无法与爱人长久的惩罚。我们应该看到的是她在恶劣的环境下毅然追求的态度,还有她为爱人所放弃的尊严乃至生命。

在红灯绿酒的巴黎,玛格丽特生活所迫,开始了卖笑生活。之后患上肺病而做了某伯爵的干女儿。在一次客人来访时与阿尔芒邂逅,经过后来的交往便因为阿尔芒真挚的爱情而放弃了巴黎的社交生活,与阿尔芒同居乡间。

阿尔芒在玛格丽特醉生梦死的时候拯救了她,玛格丽特满足了阿尔芒情感上的欲望。如果事情就此了结,最好不过。而命运并非我们所想的那样一帆风顺。阿尔芒的父亲责备玛格丽特毁了儿子的前程,玛格丽特被迫返回巴黎重操旧业。阿尔芒盛怒之下,在社交场合当众羞辱她。玛格丽特一病不起,含恨而死。玛格丽特是悲哀的,她的爱情不被肯定,她的好心不被理解。玛格丽特,你是否后悔?阿尔芒读了玛格丽特的遗书,方知真相,追悔莫及。我是讨厌阿尔芒的,因为他连对爱人基本的信任都没有,因为他对玛格丽特的爱仅限于得不到便伤害,他太自私。

爱情是神圣的不可触及的,尽管对爱情向往却深知我还小我什么都不懂,可是对于背叛却厌恶至极,所以惧怕伤害不去涉足。玛格丽特是心目中爱情的象征,因为爱所以放弃,哪怕结果遍体鳞伤。对于阿尔芒,他至少让我知道,信任是爱情的基石。我无法为谁改变命运,只好为玛格丽特,为玛格丽特和阿尔芒的悲惨恋情表示同情。

那朵茶花般的女子,在黑暗深处,散发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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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红楼梦的600字读书笔记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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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以为可以写很多文采飞扬的文字要述说我多红楼的感慨,可是细细想来却也有些迷茫,迷茫这亘古不变的历史,也迷茫这千言万语的爱情故事。有人说红楼梦是一部女人的血泪史,更是对清王朝衰落的见证。但还是有很多人值得我们去深究。比如荣国府的贾宝玉。

宝玉,这个出生便咬着一块玉,并且深受贾母疼爱。但是他人关于他的说法很多有人说他是“孽根祸胎,混世魔王”;有人说他是“乖僻邪谬,不近人情”;有人说他是“潦倒不通庶务,愚顽怕读文章”,“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然而我说他是多情的。他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就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觉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其父贾政认为其必是“色鬼”“酒色之徒”。其实不然,他对薄命司令青春守寡的李纨、“枕霞旧友”的湘云、远嫁的“蕉下客”探春、悲观绝完后青春出家的“藕榭”惜春、跳井而死的金钏儿、含泪而死的可卿……他无不痛心疾首黯然悲叹。“春恨秋悲皆自惹,花容岁月貌为谁颜?”

说宝玉是个情圣,集中地体现在他对林黛玉的爱情之中。他们的爱情是一种新型的,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属于未来的爱情。这种爱情如此纯真、深挚、坚贞。林黛玉本是一个"情痴"、"情种",他为爱情而生,又为爱情而死,爱情是他的生命所系。只是,这个世界不符合他的梦想。他对林黛玉爱得真诚,爱得执著,始终如一,至死靡它。然而,他们爱情又是经历着风吹浪打,始终分隔的。在那样的环境里,其痛苦可知。

并且文章不仅反映了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最终未修成正果的悲惨故事,也反映了新世界必将冲破旧世界的束缚,暗示着清朝的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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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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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妞的死使祥子被迫卖掉了车。祥子是一个车夫,卖车相当于把生活的根本都卖了出去。不得不说此时的祥子仍是一个正直的人,没有被生活打倒。也没有一走了事,没有抛下虎妞的遗事不管。他还是一个有责任的人。

但是生活还在继续,祥子被迫卖掉了车,他在城里几年的打拼、几年的努力全都落了空。祥子也要搬出大院子了。邻居二强子的女儿小福子来看他,表示愿意跟他过日子。于是,祥子要强的心再次发作。他狠心的许下承诺:等着吧!等我混好了,我一定来娶你。于是祥子走了。在生活的夹缝中,在绝境的时候总会有一个未被发现的出路在等你发现。祥子终于又有了工作,有了生活的希望。

祥子开始有了新的生活、新的希望、新的目标。但是在黑暗腐朽的旧社会这些是多么的可笑……在年轻的夏太太的引诱下。祥子染上了淋病。这是一个不小的厄运。祥子是靠身体吃饭的车夫。但是现在他的身体“背叛”了他,于是他的生活又一次崩塌了。他陷入了黑暗。染病的祥子又染上了抽烟、喝酒、打架的陋习。在警察的眼中,祥子是头等的刺头。

祥子成了旧社会的牺牲品,她的遭遇和命运不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是时代和社会的悲剧。现在的社会稳定,经济也在不断发展。一座座高楼大厦鳞次栉比,科技发展突飞猛进,疾病也不那么可怕,中国也再不是“东亚病夫”,奥运会上的冠军,不论是什么项目,都能看见中国健儿的身影,我国还成功的举办了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等,2014年的青奥会也将在南京举办。让外国都能刮目相看,赞叹不已!作为青少年,有书读,而且到处都有人呵护着、鼓励着。所以,我们不能辜负社会对我们的期望,至少我们要学习骆驼祥子奋发向上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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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红楼梦》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1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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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本就是这一片简简单单、淡雅清新的树叶,却惹得中国这座温婉的古国荡起了层层涟漪。“碾深罗细,琼蕊冷生烟。一种风流气味,如甘露、不染尘烦。”黄庭坚在《满庭芳》对茶持这样态度;“红纱绿,春风饼。趁梅驿、来云岭。紫桂岩空琼窦冷。佳人却恨,等闲分破,缥缈双鸾影。一瓯月露心魂醒。”党怀英把对茶的情谊寄托在这首《青玉案》中;“酌之以匏,取式公刘。惟兹初成,沫沉华浮。焕如积雪,煜若春敷。”杜毓在《礼赋》中以饱满的热情,歌颂了祖国山区孕育的奇产茶叶,描绘品评新茶的特殊感受;“坐酌泠泠水,看煎瑟瑟尘。无由持一杯,寄与爱茶人。”白居易在《山泉煎茶有怀》也有过精彩的描绘。

而《红楼梦》这部中国古典小说的巅峰巨着、世界文学的瑰宝的作者就是一个白居易所期望的“爱茶人”。

一些雅士做过这样的考证:一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中有273处写到了茶,全书提到仙茗一种、名茶七种、外国茶一种。其中,涉及到的茶名就有六茶安茶、老君眉、普洱茶、龙井茶、枫露茶、女儿茶、漱口茶等多种,更有小厮名唤“焙茗”。不夸张地说,在读每回章节中都能闻到茶的清香,尝到茶的甘醇,可谓是“一部红楼梦,满纸茶叶香”。所以,民间有谚语说:“读了红楼想喝茶”,这样的描写一点都不为过。

另外,《红楼梦》中对茶的用水、烹茶的艺术、精美的茶具和茶礼习俗的描述也都非常详细。而且,从作者对茶用墨的多少和对茶文化的了解来看,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绝不是一人所写。

除了茶以外,《红楼梦》拥有繁盛的花草世界,充满灵性的它们不仅是各个场景的点缀,也衬托了人物的性情——薛宝钗所居住的蘅芜苑,多以香草遍植,虽整体造型朴素淡雅,但浓郁的香气暗暗将宝钗寓于俗世中的富贵妩媚。同样,“孤标傲世”的林黛玉所住潇湘馆,为苍翠的湘妃竹所环绕,既表明黛玉拥有竹子一般的气节,也点出她为爱情归还斑斑血泪。木讷懦弱的贾迎春配以“不胜愁”的“蓼花菱叶”,“槛外人”妙玉配以寒冬中苦苦修行的红梅,娇憨豁达的史湘云配以明媚鲜艳的海棠……更有宝玉生日宴上的行酒令、海棠诗社的由来,因海棠花而起;芒种节祭花神,黛玉有《葬花吟》;中秋题咏菊花诗,一共吟咏菊花韵事十二种;香菱与芳官等人斗草,一连数出观音柳、罗汉松、君子竹、美人蕉等花草名……

浩瀚红学,不但让我们收获了丰富多彩的知识,更了解到艺术家从事创作,缺少生活不行,缺乏艺术修养也不行。在一个安静的下午,听雨打屋檐的脆响,品一口清茶,翻一页红楼,贪婪的嗅着空气中弥漫的雏菊花的味道,不得不感叹时光荏苒,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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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阅读《红楼梦》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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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花雪月之事,假假真真之幻,有有无无之乱。或许没有战三国的雄伟壮观,或许没有水浒汉的忠义情深,或许没有梦西游的虚幻迷人,但红楼有着一种千古不变的发人深思。

红楼梦》乃曹雪芹先生之心血之作——“批阅十载,增删五次”。本书贯用北京方言,看官可透过表面用心观测到曹雪芹先生极力反对封建思想,批判封建腐败。读红楼,令人叹为的可不仅仅是家族兴衰史,还有种种风流事,种种风流情。

“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这木石前盟,那金玉良缘,勾出了一段段风流俗事。林黛玉本就是多病身,幼年丧母,寄身于外祖母家中,少不得处处留心、小心多疑。而表哥贾宝玉又是个“只爱在女儿们身边的”。两人一见如故,更少不了些冤家琐事。她是一向娇弱的林妹妹,他是始终爱女儿之洁的宝哥哥。他们日夜相伴,情味相似,厌恶世俗。宝黛之恋缠绵辗转,可最后,也不过是“卿于新房花烛中,余则凄然焚稿末。”

身带金锁的薛宝钗是位极符合封建思想的女子。待人宽厚,不得罪他人,脾气和顺。可也正因为与林黛玉性格的反差,造就了一系列的悲剧。封建包办婚姻不仅没能为贾宝玉带来幸福,还让他经历了生死离别。薛宝钗从小灌溉封建妇女思想,时刻铭记着“女子无才便是德”。这一场所谓的婚姻,亦是悲剧。

有的时候会产生一种错觉,《红楼梦》前几十回是一场美轮美奂的精神盛宴。元妃省亲建大观园,何不宏伟?元宵众人同乐猜谜,何不愉悦?林黛玉等人起诗社,何不自在?可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衰弱往往都是从那最繁华的一瞬开始的。这一切都如一场梦,家族兴衰的梦,讲述封建礼教的梦。过眼云烟。烟消云散。最终,大观园的繁荣仅仅止步于过去。

张晓风曾说过,人生有三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有刺,三恨红楼梦未完。《红楼梦》不仅是一本讲述四大家族由兴到衰的经典之作,而且,在更多人眼里她就是对某一个时代的回忆,能触发人心底的温情。“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黛玉葬花,葬的不仅是桃花,还有她居人篱下的惆怅。红楼,梦一场,到头来,惹得那人憔悴。

辗转红楼,忘不了伊细泣独怜,忘不了伊焚稿断痴情,忘不了红楼一瞬却终究梦一场。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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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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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病》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也许,后来鲁迅去日本学医也有此原因吧。文章一开始讲述了一位名医的事迹,而后引入到少时鲁迅为父亲请医找药治病,与两位重金聘请的所谓的名医周旋数年的经历。文章以生动的语言描写出几位名医明知病无法治疗还骗取医费,治不好就开些奇怪的药引,故弄玄虚,或者推卸责任说一句“医能疫病,不能医命,对不对”。他们种.种行为都是为了金钱。也表达了作者对庸医误人的深切的痛恨,对父亲的不舍与愧疚之情。

我想,周父的病在现在哪怕治不好,可那些神奇的药方一拿出来,也一定会成为人们的笑柄,两个“名医”也会被揭穿,被世人所唾弃。可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背景下,这样的医生反而受人推崇,身价不菲,人们对其毫无质疑。反映了旧中国的科学、医术的落后和平民的愚昧无知,封建落后的思想深入国人。这不仅仅是医学技术的低人一等,在思想观念上、综合国力上又何尝不是是固步自封。人们对中医盲目相信,而对西医却一无所知,甚至反对。那时的社会也就像周父一样病入膏肓,鲁迅通过讽刺那些庸医来对当时的封建腐朽的社会进行批判。到篇尾,衍太太唆使作者大叫父亲,是父亲痛苦死去,遗留给作者的"的错处"与无尽的悔恨。这也是因为当时的人们腐朽封建的思想。在欧洲人经过工业革命进入了机械的时代,中国却盛行女人“裹足”、“巫医不分”,延续了千年的封建思想、迷信意识,使中国人难以走出落后的泥沼。

所以,我们如今更丢弃封建腐朽的思想,相信和努力发展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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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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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老师向我们推荐《三毛流浪记》这本书,我花了将近一个星期把它看完,里面的故事把我深深地打动了。

主人公三毛,头顶三根枯黄的头发,瘦小的身子,好像一阵风就能把他吹倒。他没有亲人,也没有家。街边、桥洞是他晚上睡觉的地方;他睡得是砖;枕的是瓦;身上盖的是晚霞。为了生计,他卖过报纸、拉过黄包车、擦过皮鞋、卖过艺……可是,他吃尽了千辛万苦还是吃不饱穿不暖。

每天和自己的爸爸妈妈围坐在桌边吃着可口的饭菜,感受着双亲的爱抚和体贴;背着崭新的书包去上学;和同学们一起感受着灿烂的阳光;聆听着老师温暖的话语;接受着知识的洗礼……这是在当今的中国大多数孩子都能享受到的快乐。

然而,在旧中国,那三毛却是个无爹无娘的流浪儿,他小小年纪却饱尝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他没有饭吃,常常拣别人的剩饭吃,甚至还啃过树皮;他穿不起衣服,不管什么时候,都是光着膀子,而且常常被人欺负。对他来说能够拥有一个家庭,能够背着书包去上学,简直是是天方夜谭。

三毛的生活和我们是不能相提并论的,想想现在的我们生活如此幸福,有一个完整而温暖的家,有时候我多想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帮三毛这样的可怜人。所以,我们只有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将来长大后能够帮助更多的人,帮助那些像三毛那样吃不饱、穿不暖,无家可归的可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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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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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每本都是那么令人着迷,每本都是那么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唯有《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因为体态优美而被黑桑选为妻子。因为黑桑一直想当狼王,紫岚就一直帮助他。但是,不幸的是,黑桑在一次与野猪的战斗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对紫岚说出的遗愿是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于是,狼王梦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只狼崽名叫黑仔因为生性勇猛,成了紫岚第一个选出的继承者。他敢于与别的狼崽抢夺食物,总是想要得到更多,利用这一特点,紫岚开始训练他。结果在别的幼狼还在吃奶时,他已经会自己捕猎食物了。但是,因为不够警惕,最终还是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第二只狼崽叫做蓝魂儿,因为表现出了对紫岚偏爱黑仔的不满,被紫岚看好。驯化后的蓝魂儿已经可以冲在捕食的狼群的最前面,也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捕兽夹夹住,命丧黄泉。第三只狼崽,被称为双毛,因为生性胆怯,紫岚开启式的训练,把他体内的胆怯心理压了下去。但这种胆怯却在狼王争夺战中突然发作,导致死亡。最后一只母狼崽叫媚儿,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她身上。为了女儿,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让我深受感触,紫岚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最后也没能成功,但她对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的欲望是她终身都在为之努力的一个目标。她在训练中,可以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这种母爱是伟大的。所以,它使我百读不厌。

《狼王梦》令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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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红楼梦读书笔记2000字

全文共 21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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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其意白见。但碍于《水浒》、《三国》等从牙牙学语起就阅读,再读已无多大意义。无奈之中,捧起那“石头”硬啃起来,倒别有一番“胭脂”味。下有几条真(天真)知拙(笨拙)见,以供茶余饭后消遣。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并不只是单单一本爱情小说所能概括。作者为写此书,寒窗几十载,对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整部书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助,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怪不得至今还有许多红学家专门研究此宝。此书所现之人情世故,官场是非,在今天都屡见不鲜内涵之深,可真谓看一遍两遍不少,读十遍八遍不多。对于我精读此书是对吾之文学素养起巩固、提高,以致于升华之用,大有相见恨晚之情。

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爱情最纯洁了。从两小无猜,青梅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诞生了。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

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着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

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悲剧的起因,还不如把责任轨道万恶的封建社会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如果红楼梦真的是曹雪芹亲身经历的描述,那么我可以感受到一个失去至爱的男人的痛苦。地狱的烈火在身边燃烧,苦不堪言,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还有要说的就是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了。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

就拿此二事做分析。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就此打住,多说无意。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

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

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也许她是招人喜欢,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

也许是家境关系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

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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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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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的一生是悲剧的,晴雯亦然。晴雯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她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凭借理性活着的人。她既不是一件礼品也不是一件工具。她有血有肉,不愿被人区别对待。即使她身份低微,在府上也不过是个下人的身份,但她所做的种.种行动却在表明,她的内心并没有视自己为下人,她的每一次不卑不亢都让人对她越加佩服。在她的行为中似有一种风骨在的,好似文人。她的骨子里淌的是反奴性的血。简而言之,《红楼梦》中的每一个人都有曹雪芹的心绪,宝黛的无可奈何,荣国府的兴衰荣败,而晴雯这反奴性而招惹的是是非非的悲剧形象,正是在暗喻自己在面对封建势力时也曾有过反抗,然结局也同样凄凉,故著晴雯一角聊表余志。

研究红学的学者们一直分为两派并苦苦争论,一为“喜晴派”,一为“厌晴派”。当我看到宝玉私见晴雯,晴雯剪去指甲赠与宝玉并说下那一席话后当夜死去的那一段时,一瞬间就站在了“喜晴派”中。因为我注意到一个细节——晴雯剪指甲。一方面,晴雯作为下人,是需要经常做粗活的,所以下人通常是不被允许留指甲的,另一方面,长指甲在古代是被王爷娘娘之类的身份显赫的人用以炫耀身份高贵的。而晴雯作为一个下人,她的指甲则彰显了她的反抗精神。且“身体发肤,授之父母”,晴雯的指甲送给了身份显赫的宝玉,也揭示了她的反抗精神。无疑,晴雯的一生虽然坎坷且短暂,然而其“真性情的人”的身份,必定是《红楼梦》最光辉也最黑暗的一笔。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部红楼,每个人都是一段传奇,或跌宕起伏,或平平淡淡。”我倒觉得:“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晴雯,或温顺,或乖张,或楚楚可怜,”晴雯,你虽死在书里却入了我的梦里,活在了我的心里。有时真的分不清现实与幻境,到底是我入了书里,还是晴雯活在了我的梦里?如果是我入了书,我倒宁愿活在书中的世界里,说着晴雯的故事,流着观者的泪,不甚欢喜,不甚痛快。

一曲离愁,道不尽儿女情长,原以为时光未老,不曾想流年最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奈何物是人非事事休,臆想当年,却只道当时是寻常。绛珠之所以美,因为还有神瑛,他对社会制度的恨,对仕途经济的恨,对所有女儿的爱,都是绛珠愿意为他美的原因,所以把一生的泪都给他,只是世俗的牵绊让他们失去里永远在一起的机会,只有生死两相望了。

曹雪芹的一生是悲剧的,晴雯亦然。晴雯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她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凭借理性活着的人。她既不是一件礼品也不是一件工具。她有血有肉,不愿被人区别对待。即使她身份低微,在府上也不过是个下人的身份,但她所做的种.种行动却在表明,她的内心并没有视自己为下人,她的每一次不卑不亢都让人对她越加佩服。在她的行为中似有一种风骨在的,好似文人。她的骨子里淌的是反奴性的血。简而言之,《红楼梦》中的每一个人都有曹雪芹的心绪,宝黛的无可奈何,荣国府的兴衰荣败,而晴雯这反奴性而招惹的是是非非的悲剧形象,正是在暗喻自己在面对封建势力时也曾有过反抗,然结局也同样凄凉,故著晴雯一角聊表余志。

研究红学的学者们一直分为两派并苦苦争论,一为“喜晴派”,一为“厌晴派”。当我看到宝玉私见晴雯,晴雯剪去指甲赠与宝玉并说下那一席话后当夜死去的那一段时,一瞬间就站在了“喜晴派”中。因为我注意到一个细节——晴雯剪指甲。一方面,晴雯作为下人,是需要经常做粗活的,所以下人通常是不被允许留指甲的,另一方面,长指甲在古代是被王爷娘娘之类的身份显赫的人用以炫耀身份高贵的。而晴雯作为一个下人,她的指甲则彰显了她的反抗精神。且“身体发肤,授之父母”,晴雯的指甲送给了身份显赫的宝玉,也揭示了她的反抗精神。无疑,晴雯的一生虽然坎坷且短暂,然而其“真性情的人”的身份,必定是《红楼梦》最光辉也最黑暗的一笔。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部红楼,每个人都是一段传奇,或跌宕起伏,或平平淡淡。”我倒觉得:“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晴雯,或温顺,或乖张,或楚楚可怜,”晴雯,你虽死在书里却入了我的梦里,活在了我的心里。有时真的分不清现实与幻境,到底是我入了书里,还是晴雯活在了我的梦里?如果是我入了书,我倒宁愿活在书中的世界里,说着晴雯的故事,流着观者的泪,不甚欢喜,不甚痛快。

一曲离愁,道不尽儿女情长,原以为时光未老,不曾想流年最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奈何物是人非事事休,臆想当年,却只道当时是寻常。绛珠之所以美,因为还有神瑛,他对社会制度的恨,对仕途经济的恨,对所有女儿的爱,都是绛珠愿意为他美的原因,所以把一生的泪都给他,只是世俗的牵绊让他们失去里永远在一起的机会,只有生死两相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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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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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完了《小木偶奇遇记》这本书。

故事中的匹诺曹是一个小木偶,但它却像人一样会哭,会笑,知饥知渴,还很喜欢撒谎。这是老杰佩托用一根在普通不过的木棍儿雕成的。

匹诺曹诞生后不久,便逃出了家门,闹出了许多的乱子:他邀请了许多好朋友,没想到却上了同伴的当。他们又来到“玩具国”玩得很尽兴,但却都被变成了小毛驴。变成小毛驴后的匹诺曹,先是被卖给了马戏团,每天都要表演杂技,吃的还是干草,如果不听话,饲养员就用鞭子抽他们。后来,匹诺曹又被卖给了以为主人,而主人看重的是他身上厚厚的皮,想用厚皮给乐队蒙一面鼓。接着他又差一点儿遭到油炸,最后被大鲨鱼吞到了肚子里……

每次遇到苦难后,匹诺曹都会发誓要痛改前非,做一个好孩子,认真读书,改掉爱说谎的毛病。但由于意志的不坚定,每次苦难过后,他都会把许下的诺言抛到九霄云外去。可是匹诺曹富有同情心,本质是优秀的。为了救爸爸,他不怕危险,跳入大海;为了赡养爸爸,他甘心每天提一百桶水来换取一杯热牛奶;为了治青发仙女的病,他学会了编竹筐,学会了读书写字……他变好了,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对“诚信”这个词有了更深的认识。诚信是多么重要啊!对于大家来说,我们都要吸取匹诺曹的教训,从此以后不要再说谎了!如果每个人都诚实了,世界才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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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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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性和高度艺术性的伟大作品。《红楼梦》可以代表古典小说艺术的最高成就,以荣国府的日常生活为中心,并涉及史、王、薛三个家族,以及官府、市井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全景式地展开了四大家族由鼎盛走向衰亡的历史。

看完《红楼梦》,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林黛玉。林黛玉经常用诗词来宣泄自已的离情别绪。她所写的多是些哀伤的诗句,想到的往往是死、老、分散、衰败。林黛玉在思维方式上极为消极和被动。 人的气质是和性格联系在一起的,某种气质更容易形成某种性格,林黛玉属于抑郁质,这种气质为她性格的形成起了奠基的作用,这使得她“喜散不喜聚”、“喜静不喜动”。大观园中的女儿们知道她天生气质如此,对她也就不过分地苛求了。这些姐妹们喜欢宝钗的多于喜欢黛玉的,每次湘云来贾府总是爱找宝姐姐玩,而不会首先去找林妹妹,这使得黛玉与别人的社会性的交往逐渐减少,也促成了她更加忧郁的性格。家道中落对黛玉造成的影响就是:敢爱而不敢言,只有把爱深深地放在心中,期待着别人能帮她一把,把自己的爱情寄托于别人的怜悯,形成了强烈的依赖感。只把着了一个救命的稻草,信守爱情,正所谓,爱至深,伤也深。最后,直至为爱情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这里,我收集了林黛玉的《葬花吟》,从这首诗词中,可以明显看出林黛玉的多愁善感。

葬花吟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

闺中女儿惜春暮,愁绪满怀无释处,

手把花锄出绣闺,忍踏落花来复去。

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

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年闺中知有谁?

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太无情!

明年花发虽可啄,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也倾。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

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

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闷杀葬花人,

独倚花锄泪暗洒,洒上空枝见血痕。

杜鹃无语正黄昏,荷锄归去掩重门。

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

怪奴底事倍伤神,半为怜春半恼春:

怜春忽至恼忽去,至又无言去不闻。

昨宵庭外悲歌发,知是花魂与鸟魂?

花魂鸟魂总难留,鸟自无言花自羞。

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

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抷净土掩风流。

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

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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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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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是我读过的一本好书。它就像路标,开启了我的心。它就像太阳的光辉,让我找到了方向。

读着《城南旧事》,仿佛身临其境:东阳下的骆驼队、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蹲在草丛里的厚嘴唇小偷、漂亮爱笑的兰姨娘、井边的小伙伴妞儿、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和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父亲,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在英子童年的脚步中没了。

书中,英子遇到了很多的人,我印象极深的是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刚开始,我还为英子捏了一把汗;真担心英子会不会被秀贞伤害;后来我知道妞儿就是小桂子时,不禁泪如雨下——母女俩终于重逢了!秀贞准备带着妞儿去找思康叔,英子就把钻石表盒金手镯送给秀贞……读到这里,我十分感动:小小年纪的英子就懂得关爱、友谊。怪不得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原来是英子有一颗纯洁的心灵,所以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才是真正的快乐。

掩卷反思,当我们还沉浸在浓浓的亲情里时,又有谁能体会到父母的辛苦呢?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有时看到不可口的饭菜就不吃了,害得父母赶紧再为自己重新做饭菜。常常是,我们要这个就得买,要那个也得买,可对于妞儿来说根本想都不敢想。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英子的童年却十分精彩。她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里。她的童年故事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时光飞逝,以前纯真美好的童年时光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一本《城南旧事》让我想起往事,只有那些温暖纯真的记忆,成为我童年时光的宝贵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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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活着》读书笔记作文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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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福贵的故事。文章叙述了福贵从富家少爷因为赌博而输光家产变成穷人,有外出谋生遇到春生等人,后回家的故事。

故事结尾只剩下富贵和他的老牛,他们仍会继续活下去。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事,对许多事情已经看淡了。文章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地方是春生开车撞死了富贵的儿子,家珍不愿见他,后春生被组织调查,家珍知道春生过的也不好,在春生离开富贵家时,家珍对他说:“一定要活着,活着。”

人生固然会遇到一些困难,但是因为有了这些困难,我们活得才更加精彩。如果人生总是一帆风顺,那这样的人生必然是无味的,人也会因此而懈怠。只有在困难中,才会使人不断磨砺,不断进步。

文中的龙二因为赢了富贵的家产而富裕,但是好日子没过多久,就因为割资本主义的尾巴而被枪毙。富贵知道龙二被杀后,心中害怕极了,幸好把家产输给了龙二,不然被枪毙的可就是自己了。

有时,失去一些东西未尝不是一件幸运的事,富贵正是因为失去了家产,才捡回一条命。失去,是为了更好地获得。我们不必因为失去了什么东西而悲痛不已,也不必为了得到了什么东西而洋洋得意,得与失都应以平常心来对待,这样我们才会更好地生活,更好地活着。

活着,就应该勇敢地去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活着,就应该不为了得失而大喜大悲;活着,就要以平常心对待生活中的人或事;活着,就要充满对生活的信心,脚踏实地地走好生活中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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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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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家看过《穆斯林葬礼》这本书,记得当时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我,我躲在床上偷偷地用一个晚上就看完了整本书,很清楚地记得当时还因为开夜车看书给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可能是当时看得太快有些囫囵吞枣吧,《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印象并不深刻,只记得书中的基调有些压抑伤感,但情节却引人入胜,你总想着看完它。《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也成了我的一个读书情结,每当有人提起它时总想再细细地看一遍。这次去图书馆借书时看到有《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第一个就把它放进了怀里。回宿舍在周六的午后捧着书痴痴地看了起来。

虽然我是一个回民,但是关于回族,我明白的很少,我只明白作为回族人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戴着一顶医务工作者那样的白帽;北京有一条牛街,里面住的都是回教人,还有教堂(清真寺),如此而已。

《穆斯林的葬礼》是回族女作家霍达的长篇小说,曾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这一次看时因为有了大体模糊的印象所以看的比较快。作者给全书设置了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宗教背景,故事发生在一个穆斯林的家族中。伊斯兰教和他的信徒穆斯林对我们大多数的读者来说是一个神秘的事物,所以这也成为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文中看到了一个个描述细致的宗教场面,了解了有关穆斯林的许多风俗。作者本人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信徒,但在书中她并没有故意神化宗教,而是用一种清新流畅的笔触缓缓的记叙描绘,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产生一种十分纯净的感觉。同时书中的另一个背景是故事发生在一个和玉器有关的家族中。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玉是风雅高洁的象征,古人多以玉来形容比喻自己的品德、气节。例如有“君子比德于玉”。所以全文中隐隐流露出一种雅致宁静,与世无争的气息,但是玉同时也是一种财富,君子爱其品质,当然也会有人因为其价值而做出令人不齿的事情。文中作者分别用“月”“玉”为线索,分别描述了民国初期到解放前和到结束社会复苏的两个时期跨越六十年的历史。在这段复杂纷乱的历史中,不管是对两类人物冲突的正面描述还是侧面描述,都流露出作者本人鲜明的爱憎之感,同时这种情绪也深深地影

响着读者的情绪。动荡的社会中容易产生杯具,六十年中家族兴衰变迁,三代人命运沉浮,最终是一个个令人痛惜的感情杯具。读后会产生一种压抑的情绪,但却触及读者的心灵,令人有荡气回肠的舒畅,同时使人产生对历史对社会深沉的思索。

看了《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就如同走进一个完全新奇的世界。书里每一个细节,我都很“陌生”,只有书中小主人公新月在北京大学生活的那一段,因为北京大学的校园就是燕京大学的故址,我对燕大校园的湖光塔影,还是熟悉而且有极其浓厚的感情的。

回来再讲这本小说,我觉得它是现代中国百花齐放的文坛上的一朵异卉奇花,挺然独立。它以独特的情节和风格,引起了“轰动的效应”,这“效应”之广之深,大家明白得比我还多,我就不必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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