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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红楼梦读书笔记精彩20篇

导语:读书赐予人坚强。生活是一条道路,到处布满艰险,唯有坚强才能走过。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读书的优秀范文,欢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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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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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它是刘易斯·卡罗尔写的。书里的故事主要描写了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姑娘在她离奇的梦境中,为了追赶一只怀揣着怀表、会说话的白兔,掉进了一个兔子洞,由此坠入了神奇的地下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喝一口水就能缩得如同老鼠大小,吃一块蛋糕又会变成巨人,似乎所有吃的东西都有古怪,吃了都会有奇怪的事情发生。她还遇到了许许多多不同的人和动物,有:渡渡鸟、蜥蜴比尔、柴郡猫、疯帽匠、睡鼠、素甲鱼、鹰头狮、还有丑陋的公爵夫人。兔子洞里还另有乾坤。爱丽丝在这样一个奇怪的世界里仍然能够运用自己的智慧斗智斗勇。我觉得爱丽丝是一个坚强乐观的姑娘,他的勇敢善良感染了我。我希望自己也能像爱丽丝一样成为一个勇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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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苏菲的世界》高一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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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拉底是戏剧性的,也是震撼的,他的生命证明了他对哲学的定义:爱智慧!我喜欢那些坚持一些纯粹的东西的人们,那些太专注于世界上有意义的事情而不在意其他事情的人们,那些乐于向肉体无法超越的雨宇宙中发起挑战,提出问题的人,那些能够真正快乐的人。

苏菲跟着哲学老师游览了雅典的山城,甚至还有过去的雅典。柏拉图问了她几个问题,马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吗?某种程度上是的啊,他们有相似的基因,尽管他们不知道什么叫遗传学,孟德尔还未曾和这群人交流过,他们的提问,也已经触摸到了真相的边缘。

那么是否可以推论,其他的一些猜测,如同其实摸到了当年不知道的遗传学的边缘一样,我们也摸到了宇宙的真相的边缘?人类的灵魂真相的边缘?这样想想,尽管仍然不自知答案是什么,但有生之年能知道,有一定的几率是对的,接近对的,该有多么快乐。

起码我现在就很快乐,一方面因为共鸣,一方面因为阅读这件事本身。

我喜欢阅读,只因为它让我快乐,和成功学,或者乃至于积累知识这种诉求没什么关系。我既不寄希望于阅读让我走向成功,也不等待阅读增加我可以炫耀或者运用的知识量。

我只是单纯的享受阅读,可能我读的方式并不如何好,也没有记住一长串的希腊人名地名,但阅读的过程中我确实获得了精神的愉悦。这种开始前的期待,期待www.simayi.net进入书的世界,和进入后的快乐,在书的世界里好像灵魂暂时探出了现实的一方天地,来到了别的世界经历奇妙的旅程,这种体验感才是我所享受的,也可以说是我阅读的目的。

那么说,喜欢阅读的人和不喜欢阅读的人有什么区别吗,我觉得只是爱好不同,无高下之分。不喜欢阅读的人不是不会去读书的人,他们也会读书,只是读书并不作为爱好,并不通过对其的喜爱获得快乐。

喜欢阅读的人大多和喜欢阅读的人才能交流阅读,因为这是双方所感兴趣的。那喜欢阅读的人和不喜欢阅读的人交流,就是他们之间其他的共同爱好,比如舞蹈,绘画,音乐等等。这样想想,阅读之于我就像音乐之于我,以获取快乐为最大目标,不过不同人追求爱好的方式不同,也可能其他人的阅读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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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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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生活在幸福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天报道的那位为钱财而贪污受贿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受贿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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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苏菲的世界》高一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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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合上《苏菲的世界》,我深深地长舒一口气,全书四百八十七页的阅读旅程实在是让人回味无穷。回想着苏菲的世界中的一点一滴,印在我心中的不单单是那个十四岁的女孩。

在《苏菲的世界》中,我第一次读到了柏拉图曾说过的那句话:“哲学始于惊疑。”它告诉我,不论谁,倘若对这个世界和人生不曾有过惊奇和疑惑,就不会开始哲学的思考。

书中有这样一个生动的比喻:这个世界好比魔术师从他的帽子里变出来的一只白兔,所有生物都出生于这只兔子的细毛顶端。人们一开始对这种令人不可置信的戏法感到惊奇,然而随着他们年龄的增长,也就会逐渐沿着细毛滑回到兔子的毛皮,他们觉得非常安适,便不愿再爬回柔弱的兔毛顶端。

对于孩子们而言,世上的所有都是新鲜而令人惊奇的;而对于大人们来说,这个世界就成了一种理所当然的存在。在生活中,我们听到的最多的话莫过于“我们今天的股价涨了么?”“白菜现在多少一斤?”“某某电影票房好像过亿了!”等等。大多数人因为忙于日常生活琐事而使他们对世界的好奇心受到了压抑。难道我们就只能生活在这种整天谈论菜价、争议股票的世界里么?

哲学才是拯救这个世界的良方,唯有哲学家才会踏上这条危险的旅途,迈向语言与存在所能达到的顶峰,以仿佛乍见的眼光打量这个世界。在《苏菲的世界》中,艾勃特化身为艾伯特向同样化身为苏菲的席德进行了哲学启蒙,一堂堂哲学课变成了悬疑与破案,虚虚实实,似梦似真。

帕梅尼德斯想要揭穿各种形式的“感官幻象”,恩培窦探索着四种基本元素,即使因为哲学理论而被迫离开雅典的安纳萨哥拉斯也仍对大自然的组成提出疑问,德摩克利特努力证明组成各种事物的是原子;希波克拉底坚持着“医学伦理”;苏格拉底重视良心,真理,仍旧反对诡辩学家;柏拉图研究着双重性质的人;亚里斯多德又对柏拉图的理性论提出新的质疑……自古至今的西方哲学家,每位都在不断探求中得到新知,每位都充满着对世界的好奇心,他们总是试图沿着兔子的细毛往上爬,以便将“魔术师”的戏法看个究竟,弄个明白。

同在一片十四岁的天空下的我,发现自己已经开始朝向兔子温暖舒适的毛皮深处滑去:我开始习惯这个社会,习惯这个世界,从未去考虑过更深刻、更有意义的问题。一本《苏菲的世界》,一群哲学家拦住了我,他们揪住我的衣领,将我拽回毛尖,在那儿,在兔子的顶端,希望我也能以崭新的眼光度量生活。

葛朗维格曾说:“真实启蒙之于人,如同阳光之于土。”《苏菲的世界》,智慧的世界,梦的世界,它唤醒每个人对生命的好奇,带我们爬回兔毛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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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350字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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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学生共读了《格列佛游记》,受益匪浅。这本书是美国著名做家斯威夫特一自己的名义写的,书中的主人公格列佛游历了许多地方,好多地方是人们不曾到达的,他也以自己的真诚善良赢得了当地许多人的爱戴和拥护.

他曾经经历了神奇的小人国,那里的人们开始把他当做怪物看待,但最后由于自己的真诚而成为了好朋友,他周游世界,到过慧铟国,经历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他对发生的任何事情都是积极乐观的态度,以自己坚强的意志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

学生很喜欢这本书,可以从书中找到许多做人的道理,学到许多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我真想和格列佛一样的周游世界,探询人们不知道的秘密,我告诉学生只有学好知识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教育他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在书中我非常喜欢作者的一段话,那也是他的人生所得,值得我们去体会,我也会把这段话当做我的做人标准.

“人人都能拥有真诚,公正,克制自己等等美德.如果人人都能实现这些美德,再加上经验和善本之心,人人就能为国家尽义务,只不过还需要学习一段时间罢了.如果一个人缺少德行,即使他具有卓越的才能也于事无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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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芦禾

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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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皮皮鲁传》,从中我认识了一个淘气、机灵、勇敢的皮皮鲁。

翻开书一看,里面写着八个大字:写给男孩子的童话。为什么是写给男孩子的呢?我很纳闷,当我看完这本书才知道,原来,调皮的男孩皮皮鲁做着“二踢脚”上了天,好奇心使他拨快了地球之钟。等他回到地球后发现地球上的一切东西都变得奇怪了:人们在大街上睡,小孩也能学开车,翻眼皮比赛,最后,他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拨回了地球之钟。

虽然我是女生,但是我也有顽皮的时候。有一次,我把爸爸的茶杯打破了,承认了,也受罚了。第二次,我和弟弟玩的正开心,一不小心又把茶杯打破了,奶奶帮我清理了。爸爸回家后发现茶杯找不到了,经过盘问,我终于承认了“犯罪”的经过。我认为那八个字女孩子也应该去看一看,瞧一瞧,因为我们女孩子中调皮的可不少,但是像皮皮鲁这样勇敢的并不多。

我们应该学习皮皮鲁的大胆细心,敢于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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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最新红楼梦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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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桌一椅一榻,几摞书,参差不齐,四面堆跌。手捧一杯香茗,伴着幽幽的茶香四溢,静下心来,慢慢品尝。香茶与书香,一同带进“黄金屋”。在心灵的一隅,独获“采菊东篱下”的悠然自得,又不乏几分文人雅致,让我们的人生旅途“风景这边独好”。

喜欢读书的静。她让人得到享受与思考,尤其是在绵绵雨天,窗外细雨霏霏,像牛毛,像花针。雨丝亲吻着玻璃,滴滴答答如少女呢喃。也只有这雨声柔软、细腻,拨动人的心弦。黄灯下,静品《红楼梦》,为黛玉的葬花而潸然泪下。那棵降珠草,用一生的泪来回报,这绵绵细雨,不正是他的泪水吗?几分柔情又起,风哀怨……唯有雨声沙沙。一经情感的洗礼,吟唱着“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心底再也不能激荡起浪花,像被降了温,一份伤感,因为读书时的雨声静谧,让人像芦苇般的,静静思考,细细品味。

当你在阅读时,会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感,体会着阅读所带来的幸福滋味,甚至可以穿越千年,与诗人相遇。采撷一本唐诗,轻轻地诵读着,笑容绽放在脸上。回眸唐朝,我看见了那个潇洒神奇的身影,手持一柄剑,行走在山山水水之间,似乎又不被世俗所牵绊的李白。寒风萧瑟,皇宫外,金碧辉煌。他独自站在宫门外,想起数月前天子堂前跑马,醉酒时的力士脱靴,奉命时高歌“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鼎盛之际,一句“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却遭人恶语,他没有泪,没有悲,依然一副坦然。是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细细品味,深深地汲取其中的营养精华。

不管是常读,还是第一次品读,总是甘愿被书中所俘虏,时而蹙眉,时而释怀,时而怨,时而愁,跌跌宕宕,波澜起伏。有时读到了乐处,便傻傻的望着窗外,眼前似乎浮现出刚读过的画面,真可谓“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在阅读中体会读书的美妙,这种感觉如鱼得水,自由自在。

漫尝书香,就像清茶,入口苦涩,回味却甘甜,因为那是跨越了时空留下的记忆。

漫尝书香,“黄金屋”中风景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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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1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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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我又要长吁一口气,这是我第一次用两个晚上看完一本书,合上手边的这本余华的《活着》,感觉很沉闷,闷的喘不过期来,感动在这个个环境中,这片土地上生存的这些生命,而我所感动的是家珍。在其他的文学作品中,也读过一些这样的女性角色,但是我还是忍不住为之感动,这是在中国这片厚实的土地上生活的女人,他承受着比一个女人所应承的更多的东西,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来至于喊叫,不来至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讲述了一个人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相互感激,同时有相互仇恨,他们谁也没有抛弃对方,同时也美誉哦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一起走过尘土飞扬的道路。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风光一时的高富帅,因为年轻时候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家人一生的幸福,但他最后终于还是在贫困中觉悟,也是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的夺走了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落败后相继挂掉,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白富美妻子家珍,最后连他唯一的子孙也逃不出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的活着。记得有这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起伏一样。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在合上书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有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所有的情绪就是这种娓娓叙道的过程中悄悄的侵入读者的CPU,《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他就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的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缓慢的方式,将读者的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的印象。

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有意思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的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个静止的状态,

余华的《活着》告诉我们,生命中其实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的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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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红楼梦》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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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时候起,我的兴趣爱好就是看书,无论什么书,我都喜欢看。但是,在所有看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红楼梦》。

不知为何,我就是喜欢它;说不出任何理由,我就是被书中所有的人物、对白所深深地吸引;曾几何时,随着书中的故事情节,而在情绪上有喜悦、悲伤的感触。记得第一次接触红楼梦,是在电视节目中无意看到的;在此之前,我对那些如红楼梦、西厢记等言情小说,总是不屑一顾,即使有机会去接触它们,总是推托自己没有时间,所以,任凭机会一次又一次从手中溜走,我总是不肯静下心来去阅读它们;可是,自从从电视节目中真正的看过了一次“红楼梦”之后,印象便为之改观了。我从不知“红楼梦”中拥有那么感人肺腑的内容,是如此地令人心动,看过之后,更是令人念念不忘;直到这时,我才了解,以前实在是浪费了太多的光阴了,其实早就可以源源本本,完完本本地读完“红楼梦”,不必到现在才来懊恼了。之后,每当我去书局之际,总是习惯性地在摆设有“中国古典文学”的专柜蹓跶蹓跶,看看上面所有有关“红楼梦”的书籍;然后,也会或多或少的买几本。我总想竭尽所能地去买下我所看到有关“红楼梦”的书,也不管我自己是否有能力去读完它。在大致读过了“红楼梦”后,我益发对它产生越来越多兴趣了。在书里,我看过而比较喜欢的章节,有紫绢对宝玉的试情、宝玉和宝钗的联亲,及黛玉含恨而死,晴雯撕扇等:而在所有的对话中,我最喜欢宝玉和黛玉的对话。他们是一个风流成性,一个好使小性儿,所以,当两人聚在一起时,也常会发生激烈的争执,就连宝玉的祖母-贾母,也曾说他们两人“不是冤家不聚头”;正因如此,这也是何以令我喜欢的原因,因为每次在他们的争吵之后,双方的感情反而更进一步了,而引导出后面更多引人的故事情节。

在所有的人物中,我最爱宝玉、黛玉、宝钗和晴雯四人了。我最爱宝玉的痴情任性、黛玉的气质灵秀飘逸、宝钗的雍容大派有礼、晴雯的俏皮、高傲;而其中尤以黛玉、晴雯更能深得我心。林黛玉的孤骄傲世、多愁善感,均是我喜爱她的原因,面对她不幸的际遇,我也深表同情;而在读到黛玉病死之际,我更有一种莫名的伤痛,好像是失去了一个好朋友一样。而对于晴雯,则是悲伤同情多过于欣赏了。晴雯无论在外貌或是才干方面,在所有的奴婢中均是无人能出其左右的;但这些却未替她带来一个完美的结局;可是却有“晴雯撕扇”及“晴雯病补孔雀裘”两段精采的故事。虽然,她的命运悲惨;但她在我心中所塑造出高傲不屈的形象,却永远不会被抹灭。

红楼梦是我读过最有深度、最有感触的一本书了。我有时会为了读它,而宁愿牺牲读正课的时间,只为了能多看一页是一页,去领略其中无法言喻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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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活着》读书笔记作文

全文共 1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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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一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最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之后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明白什么是活着,他只明白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感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期望,于是他们也选取了在这个世界上不见。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取了后退,之后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此刻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一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久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一天都期盼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应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能够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能够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能够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之后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情绪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阿!

是阿,人只要活着,就有期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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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父与子》漫画读书笔记 鲍知秋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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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一共看了三本书,其中有一本十分独特,那就是漫画父与子》。这是一本生动、有趣、幽默、引人入胜的书,作者是德国的著名漫画作家:埃·奥·卜劳恩,我十分喜欢!

漫画书在我的印象中字本来就少,但这本书几乎是一个字都没有。但是在阅读时,你会情不自禁地读出你心中的故事!这本书令我爱不释手,里面的每一幅图画都是如此生动传神、栩栩如生,好像活的一样。我现在才突然觉得,原来图画是那么神奇,将生活中的一件件事儿表达出来。在远古时代,祖先们都是用手语和图画来表达事情与感情的。在看《父与子》时,我还把几个故事通过自己的想象将他写下来,变成一个完整的小故事。但我每次“翻译”完一个故事,总会想出第二种,第三种“翻译”方法。原来,图画是如此奇妙、多变,能有这么多的变化,让人不由的称赞道:“好!”我读了这本书后,感觉到了图画的神奇,也感受到了人们的智慧与思维是不可思议的!虽然每个故事只有几幅画,但还能描述出的故事,真神奇!以前是我小看了画!

读了《父与子》,我知道了生活中的一点一滴都需要我们去留心,生命就是这样被创造出来的,让我们做爱观察、爱创造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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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鼹鼠的月亮河》读后感与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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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后,让我深刻的感受到了——当别人遇到困难时,我们要伸出手去帮助别人。

书中的主人公米加为了帮助无意之间遇到正在洗衣服的尼里,它看着尼里每天很辛苦的洗衣服,由于力气太小,洗的衣服根本缴不干,米加看后就一心想着要为尼里做一台鼹鼠洗衣机。

可爱的米加想用自己演出的钱省下来给尼里买做洗衣机的材料,因为材料不够,所以无法完成做洗衣机,米加去城里把材料找齐。在城了遇到了魔法师咕哩咕,不小心把米加变成了一只乌鸦,可恶的是要一百天才能变回原来的米加,咕哩咕向喷嚏女巫去借魔法书,使米加能尽快的变回来。米加变会后还帮助了喷嚏女巫,让她永远不在打喷嚏。

最终,米加完成了它的心愿,帮助尼里装好鼹鼠洗衣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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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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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这本书非常好,它具体描绘了格列佛整个历险过程,就连格列佛去过的小人国、巨人国、飞岛国、慧马国的每一个细节都十分详细,十分全面。

大体内容就是他上了个船,结果船坏了,格列佛漂到了一个岛上,那个岛就是小人国。小人国的一切都比他小,就连楼都比他小好几倍,他每次过街都要小心翼翼,要不就会把房子踩塌。在小人国待一段时间以后,他造了一个船走了,但没过几个月,他又上了一个船,去了巨人国,巨人国的一切都比他大,但在巨人国,他受到了无比热情的款待,但在巨人国里他也常常受到人和动物的欺负。

比如说格列佛,惹了一个人。那个人就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晃动果树,把和格列佛差不多一样大的苹果弄下来差点,把他砸个半死,之后又去了飞岛国,就是飞的岛,在飞岛国上他去了巫师岛与鬼魂对话。从对话中他知道了鬼魂一般可以活80岁到80岁以上是长寿,他又去了慧马国。慧马国的人叫野胡。慧马国的人是马,他的主人灰马对他十分友好。什么事都带着他。他比灰马一家早穿衣服,所以灰马一家怀疑他的衣服是身上哪个部位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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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简爱》读后感_《简爱》中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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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着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的成功在于它详细的内容,精彩的片段。在译序中,它还详细地介绍了《简爱》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不幸,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同样,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活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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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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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我国文学史上的一朵奇葩——《红楼梦》可谓是妇孺皆知,人们大多称赞其为中国古典长篇小说的最高成就,甚至产生出一门绝无仅有的“红学”。

四大名著通常是联系在一起的。小时候我觉得名著中最无趣的就是《红楼梦》。那时我才三年级,读书对我来说就是把字识全。知道其中的故事。我喜欢极了赵云的忠心与英勇、诸葛亮的足智多谋;喜欢极了梁山好汉们机智巧妙地对付一个又一个敌人;喜欢极了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克服一个又一个的困难……每一次胜利我都因之神清气爽,知晓了每一个计谋我都暗自在心中拍手叫好。《红楼梦》对那时的我来说是古代大家庭中日常小事罢了,毫无波澜。

几年后重读,又惊喜地发现其文字的优美。经典的王熙凤的出场,几行字中就浮现了一位极其华丽的妇人,不急不慢地迈着步子边笑边走的画面。贾家的富贵奢靡书中从未有图画描述,但仅从描写的人物着装,菜宴,作息一角就可以联想出整个荣宁二府的富丽堂皇。

又过了几年重温,书中几百号人的轮廓逐渐鲜活明晰起来,宝玉不只有顽劣,还重情谊。黛玉不仅是柔弱,更有近乎消秋的悲观,王熙凤在精明泼辣的面孔之下,隐藏着好卖弄才干,唯利是图的影子……每个角色都带一点“黑色”,反而更加真实,贴近生活。在光辉、其乐融融的贾府中,充满着黑色的七情六欲使它一点点地衰亡,在黑色的社会中,封建的巨手压着人们酿成一件件悲剧。再错综复杂,千头万绪的种种事件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大大小小的伏笔线索的叠加,一切都在情理之中,甚至是可以预见的。它需要反复细品,在云雾中不断挖掘,将一个个事件点穿成发展线,最后联成封建社会悲剧命运的网。

读完《红楼梦》,我明白了,一本好书能经得住时间的沉淀,值得细细品味。越往深处挖掘,东西越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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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父与子》读书笔记 张梓骏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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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父与子》,它是由德国著名作家埃﹒奥﹒卜劳恩写的,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父亲和他的儿子生活中的趣事。

在书中,父亲长着一大把胡子,而且还是个秃子,挺着个将军肚,看起来模样非常滑稽。儿子留着刺猬头,穿着一件绿T恤和一条红裤子。

这本书是以漫画的形式分成一个个小故事来写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一本吸引人的书”这篇漫画了,内容讲的是有一次在吃饭的时候,父亲叫儿子来吃饭,结果叫了几遍儿子都没有回应,于是父亲便到儿子的房间里,发现儿子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小人书,父亲见状,就叫儿子赶紧去吃饭,可父亲却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住了,等儿子准备吃饭的时候,发现父亲没有跟来,儿子气冲冲的去叫父亲,可到他自己的房间时,被眼前的情景给呆住了,原来,父亲跟自己一样,趴在地上,不时地抬腿放腿,有兴趣的读了起来。

之所以我最喜欢的是这个故事,是因为他非常的贴近生活,还时不时用上夸张的手法来逗人笑,同时,也正是因为故事题材贴近生活,才能让这本书不同于其他漫画,并成为这本书闻名于世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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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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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厚的一本《三国演义》,我都看了N遍了。

它是中国四大名着之一也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着。《三国演义》刻划了近百个人物形象,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等人。《三国演义》是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描写内容。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故事。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等等,无不个极其态。这本书人物描写栩栩如生,故事叙述有声有色.有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周瑜,有阴险狡诈的董卓,曹操,还有英勇善战的关羽和赵云.其中,我最喜欢,最佩服的人物是诸葛亮.虽然周瑜和诸葛亮一样聪明过人,足智多谋,但是,他心胸狭窄,处处为难诸葛亮,想尽办法加害于他.竟然让诸葛亮在三天之内造十万枝箭,还要他立下军令状,完不成任务就按军法处置.而诸葛亮却以国家大事为重,顾全大局,从容应对,既巧妙地避开了周瑜的无端加害,又顺利地完成了任务,诸葛亮的足智多谋,无人能比。他才是一个真正的,充满智慧的了不起的人物。书中曹操这个人物带给我的启示。曹操一生都属于十分大胆型的人物,也是十分奸诈的。与曹操截然相反的一个人物就是刘备了,他以仁义当先,他热爱百姓。刘备一生的行为都与曹操相反,曹操奸诈,刘备仁义。刘备在落难时,还带着百姓逃命,他管理一个新野,或是徐州,都是布施仁政,得到百姓的爱戴。但不论是曹操还是刘备,他们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非常注重人才,曹操失了一个典韦,祭奠时他不哭自己曹家的人,独哭典韦。当徐庶被曹操“拐骗”到那边,在送别时,刘备哭着送别,还要砍掉挡在前面的竹林,后来徐庶才又回来推荐了诸葛亮。刘备三顾茅庐更是成为聘用人才的典范。

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也让我从中学到了一些为人处世之道。懂得了做人要心胸开阔,做事要顾全大局,只有这样,才能成就大事,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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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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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暑假里读了这本书,这本书给我的感触很大。鲁迅写的这本书写的就是一些日常生活的节日,故事,很是吸引人。

这是一本著作,写了封建社会人们的那些陋习:吃血馒头,吃人肉,迷信,缠足~~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我也在想为什么会有那么人迷信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那篇我看得很入迷,幻想着那一幅幅宁人神往的的自然画。想像作者在那生活是多么开心,有植物和动物的陪伴,我将自己也幻想在其中,我便觉得好舒服。我也想到了幼小的鲁迅是多么的调皮,他和动物玩,在院子里摘果,和玩伴一起捕鸟。我觉得鲁迅已经不再是那时的孩子气了,变得成熟稳重了,宁人钦佩了。这个故事是多么的天真烂漫,耐人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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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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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是一部很具有年代感的文学巨作,时间跨过后期到改革开放初期。曾在高中时,粗浅的看了一遍,记忆不是很深,也曾经看过几集电视剧,直到参加了青年读书班才阅读了全集。

小说中对于上世纪农村生活的描述,可能青年人都不理解或是不相信,因为当代年轻人生活在改革开放以后,物质生活比较优越,很难想象到当年的生活状况。虽然我从小在农村长大,深知农村生活的不容易,但是并没有亲身感受那样的艰苦。

现在已无法细数当时生活的种种,但我记忆犹新的是小学每天放学都会做一件事,用当时农村的话叫“烧二遍锅”,就是用农村大锅煮“苞米碴子”。到现在,我还是对小时候吃过的很多种粗粮有种排斥感。

小说中描述少平上学时的情节,通过每天吃饭,显现出了少平的一丝自卑。其实,每个从农村出来的孩子多少都会存在一些自卑心理。无论物质条件、自身素质还是在学习上,或多或少会与城里孩子做一些比较。路遥先生用很现实的例子写出了少平的自卑,但他的自卑中充满了倔强和不屈。

其实,不论电视剧还是小说,《平凡的世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少安。少安对爱情的追求与放弃,对于人生理想的执着与坚持,深深感动了我。少安的爱情观是很现实的,他深爱着润叶(也是让我深深喜欢上的一个小说中的人物),当少安理解到自己与润叶的距离后,他深深压抑着自己的那份爱,不想让自己拖累润叶,为了他认为的润叶的幸福而离开了润叶,更是置对润叶的伤害而不理。爱情是美好的,可少安的心里,更多的是让家里的每个人都过上好日子,不能只图自己高兴。对于爱情,他选择了放弃。可以说润叶后来生活的坎坷和少安的放弃不无关系。

喜欢这部小说,很大原因是喜欢少安这个角色,他的顽强、他的担当、他的强大生命力激励了我。我从少安身上深深体会到了一种勇于改变现实生活的韧劲和执着。我更看到了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中国普通百姓不屈不挠和坚忍不拔的性格特征。

读这篇小说时,经常想起小时候奶奶对我说过的话:眼是懒蛋,手是好汉。不要总想着结果,要用自己的双手去打拼。长大后更加明白坚持的重要性。坚持难能可贵,它可以是在某一个岗位上的坚守,可以是对一件事、一项工作的努力完成。做人做事,都要怀有坚忍不拔的精神,坚持初心本性的毅力,还要有慎始如终的意识。工作不难,难在我们有一颗坚持的心,有一股坚韧的劲。

平凡的点滴浇灌了生活的幸福美好,生而平凡却坚持着自己的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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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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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了父与子之美味天降,内容如下:

有一天,父亲带着儿子去买烧鸡,回来的路上,想着马上就能吃到美味的烧鸡,父子两个的脸上写满了幸福,不由自主地加快了步伐。

真是忙中出错,走得越快伞兜起来的风也越大,结果大风把伞连同烧鸡一块刮走了。父亲和儿子大惊失色,跟着雨伞赶忙追了过去。真是太凑巧了,烧鸡连同伞不偏不倚正好落入了一户人家的烟囱里。父子两人透过窗户看去,脸色渐渐沉了下来。屋内一家六口人围在灶台前看着母亲做饭,锅里只有一点点的青菜。“看来他们是一户很穷的人家,也许他们的午饭就是这些了。”儿子嘴里嘟囔着。

烧鸡突然从烟囱里落了下来,正好落进锅里,屋里一家人的脸上写满了诧异,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可看到一只油乎乎的烧鸡确实在锅里时,全家人沸腾了,孩子们围着烧鸡是又蹦又跳,爸爸妈妈不停的在胸前画着十字,嘴里念着:“感谢上帝······”。显然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吃到过肉了。

一家人围坐在餐桌前,看着母亲把热气腾腾的烧鸡端上来,孩子们兴奋的脸上泛起了红润,手里挥舞着刀叉,等着享受这美味的大餐。

窗户外的父子俩看着这一幕,眼睛也湿润了。他们默默的相互看了一眼,便悄然离去了。走着走着,他们幸福的吹起了口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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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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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是风靡全球的一本好书。

父与子有时候聪明玲俐:有一次,父亲带儿子求兜风,但是,没开多远,车坏了,父亲仔细的检查了车前有检查了车轮,然后有检查了车底,可就是不明白是哪里出了问题,于是,父亲又检查了几遍。过了几个钟头,儿子等得不耐烦了,“呼”地一声跳下了车,打开后备箱,拿出了一辆滑轮车,玩了起来。父亲见此情景,突然有了灵感,他双手握紧方向盘,一向交战在车上,另一只脚站在地上,和儿子一齐玩了起来。

有时候,父与子的运气也是很好的:那天,父与子走在街上,他们发现了一个活动:只要大中鸟的中心,就能够那一辆摩托车。儿子对父亲说:“父亲,我们去试试看吧。”父亲说:“能够。”于是,他们就开始打了。过了一会儿,父与子满头大汗。又过了一会儿,父亲对儿子说:“儿子,看来是赢不了骑车了,咱们回家吧。”儿子转过身,把枪扛在肩上,一不留意,枪发出一枚子弹,正好打在把子上。父与子欢呼却越。

小朋友,你看过《父与子》了吗?我想,你必须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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