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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知己怎么写通用19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我的知己怎么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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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知己的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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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我,有着许许多多的朋友,课间的嬉戏总是快乐的,美好的。妈妈给我规定的课间学习计划一次也没有完成,与这个有着很大的关系。可是,以前的我可不是这样的。

以前的我是个自卑、内向的女孩,从来不去和人交流。我总是自己一个人玩,一个人回家,一个人上学。我每次看见一些小朋友在外面结伴玩耍,心里就空空的,很不自在。幸运的是,我有一个爱交朋友的妈妈,在她的帮助下,认识了一位好朋友,也是个女孩儿。我们很快相熟,并愉快地玩耍。从那时起,我就开启了宽阔的心胸,拥有了越来越多的朋友。

还记得,一次体育课上跑步测试,轮到我的时候,体委正好拿沙包过来,我很想玩,可因为老师已经在喊我的名字,我心里一阵焦急。她大概看出了我的心思,在我跑步经过她的时候,偷偷把沙包塞到了我的手里。我们四目相对,会心一笑。

从那一刻开始,我视她为知己,因为我从她那里获得了友谊,获得了呵护,获得了满满的情谊。我的心里不再空落落,我的课间不再形单影只,我的性格不再内向。就似鱼得水,鸟飞天,我的脚步不禁轻松雀跃。

我的生活里有了幸福,我的心情中多了雀跃,我的性格里多了开朗。

那样的幸福让我得到了一种莫名的满足感,笑溢唇角,喜上眉梢,乐在心头。

知己如同一杯清茶,浸入我的心田;知己不是亲人,但胜似亲人。

庆云峰遇到了知己,生活变得幸福美满,我的知己也成了我幸福的来源,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充实。

知己是幸福的源泉,是快乐的根源,是让我们繁复的生活升腾起不熄的希望和热情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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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以笛子为知己初一作文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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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轻洒进屋,同时也照亮了放置窗边的一支笛子,轻轻拿起,深吸一口气,悠远笛声,骤然响起……

我记得,笛子是在我小学时就开始学的,一晃,已然学了七年。刚开始,小小的我与它并没有感情,学它的原因也仅是妈妈认为它好带又好听,于是,我与它的缘分也就此开始。

从一开始生硬地练着长音气息,到之后能完整吹下一首曲子,笛子也渐渐伴我成长,这样的进步,也令自己欣喜不已。

当看到老师演奏时,那双因苦练而生出老茧的双手,灵活地在笛子上“舞蹈”,一拍一拍恰好踩在点上,就好似泉石激石般泠泠作响,自然和谐。自此之后,我便更加努力练习曲子,总希望有朝一日能达到老师的境界。

渐渐,我步入高年级,沉重学业压得我有些喘不过气来,原本跟我密不可分的笛子也就静静置在一旁,待周末上课时,才拂去上面微尘,练上一会儿。实在学到没时间休息了,我对这昔日老友产生了厌烦,把这没时间娱乐的一切责任都推给了笛子。我逃避似地把笛子收到柜子里,仅为了让自己多玩一会。可不知为何,我心里竟无一丝舒坦。

我好似走进一片大雾中,我看不清前方,只有缓慢、摸索着向前走去,没有路灯,没有指示牌,只剩我一人,此时,耳边却似乎传来了些声音,声音越来越响,是笛声!不就是那令人熟悉的笛声吗?

我打开柜子,抽出笛子,手马上控制不住,吹上我熟悉的一首曲子,轻快而又欢乐,我才发现,笛子并不是占据我休息时间,吹笛子时,才是我的休息时间。

从这以后,我再没厌恶过它,这几年来,考级、比赛我都参加过,特别是与同学古筝合奏的那一场比赛更是让我难忘,这一首又一首曲子中,承载了我多少难忘的回忆呀!

一曲终了,余韵袅袅。这么久了,我可能早视笛子为知己,它早已是我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一与定之,轻易不移,忽然,笛声,骤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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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岳飞的异世知己,可惜直捣黄龙还是没成功,败阵而回,还落了个岳武穆的下场,悲矣!

全文共 1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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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达(1332~1385)中国明朝开国军事统帅。字天德,濠州(今安徽凤陽)人。元至正十三年(1353),参加农民起义军,因智勇超群,位在诸将之上。十五年,从朱元璋渡长江,取太平(今安徽当涂),克集庆(今南京)。继又率部攻占镇江(今属江苏)等地,为开拓江南基地作出了贡献,授淮兴翼统军元帅。二十三年秋,在鄱陽湖之战中,身先诸将,冲锋陷阵,击败陈友谅军前锋。二十四年,因功升左相国。

二十五年,以大将军率师出征,先占淮东,继平浙西,连战皆捷。二十七年九月,攻克平江(今江苏苏州),俘获张士诚及其将士25万。同年十月,以征虏大将军率师25万北上,先取山东,旋师河南,然后挥军攻克大都(今北京),灭亡元朝。明初,他多次率军远征漠北等地,戍守边疆,被朱元璋誉为"万里长城"(《明太祖实录》卷一七一)。徐达长于谋略,治军严整,战功显赫,名列功臣第一。明洪武十八年二月病卒,追封中山王。

徐达(1332—1385年),字天德,濠州钟离永丰乡(今安徽凤陽)人。出生于一个世代种田的农民家庭,小时曾和朱元璋一起放过牛。元朝末年,他目睹政治黑暗,民不聊生,慨然有“济世之志”(《明太祖实录》卷171)。元末农民战争爆发后,在郭子兴起义军中当小军官的朱元璋回乡招兵,他“仗剑往从”,从此开始了戎马倥偬的军事生涯。

投奔朱元璋后,徐达不仅作战勇敢,而且“时时以王霸之略进”(李贽:《续藏书》卷3,《开国功臣徐公传》),协助朱元璋收编了定远的几支地主武装,攻占滁、和等地,被朱元璋授为镇抚,“位诸宿将上”。此时,朱元璋只不过是郭子兴手下的一名首领,“诸将多太祖等夷,莫肯为下”,而徐达与汤和等人则“奉约束甚谨”(《凤陽府志》卷18,《人物志》),帮助他逐步树立威信。

不久,郭子兴与另一首领孙德崖发生冲突,拘捕了孙德崖,而孙之部众则扣留了朱元璋。徐达挺身而出,到孙德崖军中去做人质,换回朱元璋。直到郭子兴释放孙德崖后,他才被放出来。朱元璋因此对他非常感激,也更加信任。郭子兴病逝后,朱元璋执掌全军大权,挥师南渡长江,攻占采石、太平,谋攻集庆(今江苏南京),徐达“与常遇春皆冠军,而达独参与进止”(查继佐:《罪惟录》列传卷8上,《徐达》),成为朱元璋最倚重的一员战将。

此后,他统兵“廓江汉,清淮楚”,击灭陈友谅势力,升任总兵官、大将军;又“电扫西浙”,攻占平江(今江苏苏州),消灭张士诚势力;后受命为征虏大将军,率师北伐,“席卷中原”,克复大都(今北京),“声威所震,直达塞外”(《明太祖实录》卷171),完成了推翻元朝、统一北方的重任。

尽管徐达对朱元璋忠心耿耿,恭慎有加,但仍然未能免除朱元璋对他的怀疑和猜忌。但是不管朱元璋如何猜忌,徐达毕竟在政治上忠诚不二,经济上不贪不占,生活上十分检点,没有任何把柄可抓,从而避免了“走狗烹”的厄运。流传极广的所谓朱元璋赐蒸鹅而害死徐达的说法,正如赵翼所说的是“传闻无稽之谈”,“其时功臣多不保全,如达、基之令终已属仅事”(《廿二史札记》卷31,《明史立传多存大体》),徐达和刘基是洪武朝少数得以获终天年的大臣。

洪武十八年二月,徐达病逝,享年54岁。朱元璋追封他为中山王,赐谥“武宁”,赐葬于南京钟山之陰,并亲为之撰写神道碑,赞扬他“忠志无疵,昭明乎日月”。后复命“配享太庙,塑像祭于功臣庙,位皆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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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知己的友情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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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著名诗人李白诗中写道:“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初唐四杰之一王勃的《送杜少府之任蜀州》中写道:“海内存知已,天涯若比邻。”这都能证明如果人生没有了知己,那李白又怎能写出千古传诵的佳句?那王勃又怎能写出脍炙人口的诗篇呢?因此,人生需要知己。

《伯牙绝弦》中的伯牙为子期这位知己逝世而砸了琴,永不再弹琴。这个千古流传的高尚情谊,为后人所赞颂。如果没有了知己,就不会有这个为后人所赞颂的高尚情谊流传后世。因此,人生需要知己。

知己会在你危难时,伸出援助之手;知己会在你面对困难时,鼓励你前行;知己会在你伤心时,不停地安慰你;知己会在你被人误会时,第一个出来帮你澄清。知己不会看你走向无法自拔的道路、知己不会鼓励你去干坏事,知己只会在关键的时候,提醒你该怎样做、知己只会将你从万丈深渊里解救出来。

知已能够与你同荣辱,共进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哪怕风再大,雨再大,也视若无睹,因为值得!

知已能够与你团结一致,心灵相通,哪怕分歧再大,最终也能接纳对方,达到同舟共济,因为没有什么能比知已间的情谊更至高无上的了。

因此,人生需要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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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人生难得一知己作文

全文共 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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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仰望浩瀚的夜空,总忍不住感叹人类的渺小!每一次面对无尽的岁月,总禁不住感叹生命的短暂!感叹之余,总想找个人谈谈心、聊聊天、聊聊这山、这水、这明月、这繁星…可我却找不到能陪我聊天说地,谈古论今的人。不是我不愿说,而是找不到人说。也不是我没有朋友,而是有些事对朋友实在难以开口。有些事情谁都可以知道,有的事情却只能让特定的人知道。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喜欢仰望夜空,仰望夜空的时候,内心总会泛起一丝难以言明的落莫,这一丝的落莫让我感到了久违的孤独。

这种孤独不是因为朋友,也不是因为别人,这是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渴望!来自灵魂深处的呐喊!它渴望结交的是能与它交心的知己!能一起对酒当歌,一起坐而论道。对的时候,相互鼓励,错的时候,相互批评。无所谓年龄、性别、身份的差异!孟子曾说:人之相识,贵在相知;人之相知,贵在知心。

生活中我并不喜欢倾诉,但我愿意把我的心情分享给我认为值得分享的人听,也许有人当故事听,有人当笑话听。可不管怎样,我都要谢谢她们,她们的倾听对我来说是一种变相的安慰和鼓励。无论如何我都会好好的珍惜这份难能可贵的友谊,我会努力的让这份友谊天长地久,让这份友谊万古长青!

古人常说:千金易得,知己难求!对于爱情~只要是年龄相仿的异性就没问题,对于友情~只要聊得来,谁都可以是朋友。但知己————是真正的千金难买,万金不换!古人也曾长叹:相交满天下,知心无一人!

现实生活中,可以和朋友猛吹胡侃,吹出一片海阔天空;可以为兄弟两肋插刀,有难同当有福同享。可无论朋友再多兄弟再好也不能掩饰无法交心、知心的那种寂寥!也有人曾说,真正的寂寞不是你身边没人,而是你身边明明有人,你却和他无话可说……………………

人生难得一知己,相交千万无一人。

[人生难得一知己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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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以书为知己初二作文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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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松间照,书香沁人心。倚于桌旁,手阅一本好书,静听万物。书香悠悠,此为吾知己也。

不知从何时开始,心思不由自主地被一本本书籍抓住。或者是优美的词语,或者是哲理的文段,又或者是朴实的情感,哪一个不让我心动?

我喜欢翻书页时,指尖接触纸的摩擦,喜欢在阅读时,嗅得的那淡淡的墨香,更喜欢在书的王国里,找到属于我自己的一片天空。我可以和诗词做朋友,领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壮阔美景,感受“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的花香鸟语,体会“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怡然自得。古代贤士的才华与胸襟,是我们无法想象的。曹操《观沧海》中寥寥几笔,就显出了他磅礴的气势;杜甫《春望》流传千古,写出了他对国破家散的悲痛诗词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作者的满腹才华,也让我们对那个朝代有更多的了解。

让我心动的不仅有诗词,浩如烟海的文章也同样扣人心弦。其实,读着一本好书,有时候我真分不清是我在读它,还是它在读我。我看到作者文字下涌动着的潺潺如泉的情感,同时,它也看透了我吧《苏菲的世界》看到我为那些看似简单、细想却深奥无比的哲理沉思;《飘》闻到我为斯嘉丽流露出的哀伤而敬佩的叹息;《活着》触到自己的书尾页上有星点湿濡的痕迹。

这样看来,元亮以菊为知己,敦颐以莲为知己,而我以书为知己。书籍如同高举的火把,可以让我在茫茫黑暗中找到方向。

悠悠书香,此为吾知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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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以剪刀为知己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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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文学家张潮在《幽梦影》中有一句话,“天下有一人知己,可以不恨,不独人也,物亦有之。”我有时会问自己,我的知己是什么?心中一直有一个答案,没错,我以剪刀为知己。

在幼儿园时,我便常常喜欢拿着剪刀摆弄这儿,摆弄那儿。当初是因为好玩儿,剪东西是很有乐趣的手作。刚用剪刀,觉得它很神奇,上面有两个大大的洞,看上去像两块粘在一起的铁块儿,又为什么会像个怪物一样一口咬出一条大裂缝?我学会了拿剪刀以后,手上的一切物品都会变成“废物”。有可能是前面同学的头发,也可能是另一个同学的衣服,不过,我可没有那么做。

上小学时,是我“以剪刀为知己”的白热化阶段。兴许在幼升小的时候,我把剪刀淡忘的差不多,但记忆总还在。小学美术课上,我又激活了“剪刀之能”,但现在,我已大了,会用剪刀在纸上剪出各种好看的图案了。我剪过窗花,动物,但这只是个乐趣,并不是真正的作品。剪刀有什么乐趣?它可以给我带来快乐,让烦恼散去,会让我专心做一件事情,沉下心来,去享受剪纸的过程。记得一次上美术课,老师让我们剪出“春”,我看着面前的剪刀,蠢蠢欲动,可又不知道剪什么。突然,脑子里灵光一现,有了,风筝是孩子们的最爱,又是春天的信使,为何不剪一副“风筝图”呢?我迫不及待抽出纸,剪了起来。

纸折一下,剪一条浅浅的月牙形,一打开,便用三条月牙形把一个孩子的大头给勾出来了;再把一个铃铛状的图案用线条剪出来,就给这个孩子扎上一条小辫子。用两条网线和一条直线组成的一条连衣裙。我左看看,右看看,怎么看也不对。我一拍脑子,喔!少了蝴蝶结。我又拿起剪刀,几下子,就又剪出了一个精美的蝴蝶结。风筝,怎能少了风筝!我剪出一条长长的线,看上去特别柔软,又剪出了个棱形,中间剪个十字,大功告成了。喔不,还没,还要剪上太阳和小花呢,这才是春天!

我的这幅剪纸作品被打了全班最高分,还被老师贴在美术室和班级轮流展出。我的心比吃了蜜还甜,我高兴摸着剪刀,它可真是我的好搭档,好知己。

接下来我对剪刀更是走火入魔,每天都能看见我专心致志地剪东西,似乎我一刻也离不开剪刀。出门无论去哪儿我都会带上剪刀,把我所看见的都用剪子记录下来。剪纸是一项民间艺术,有许多大师,我没有他们优秀,但我喜欢剪纸,懂它,这大概是剪刀是我知己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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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遇到知己的幸福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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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知己幸福的,有了知己是快乐的,知己能知道自己的所思所想,是自己最好的朋友。

有一篇古文是这样说的:“伯牙所念,钟子期必得之。”伯牙弹大海,钟子期会说:“波澜壮阔的大海!”伯牙弹高山,钟子期说:“像巍峨的泰山一样!”这就是知音之间的心灵感应。有许多人能领会其中深处的含义。钟子期却十分懂得伯牙的琴声,两人便结为知音。之后,钟子期死,伯牙再也没有了知音,从此摔琴,不再弹了。由此可见,失去知音的痛苦有多大,会使一个热爱音乐的人不再弹琴,不再接触音乐。

不仅人有知音,连一匹马也有自己的知己。有一句话是这样说:“千里马常有,但伯乐不常有。”伯乐指的就是能识出千里马的人。千里马有很多,但伯乐却十分少见。如果没有伯乐,有再多的千里马也怀才不遇,可见伯乐是多么重要。

千里马如果一生只像普通的马一样为人拉车,那该多么平庸。如果能奔驰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该多么洒脱、奔放啊!所以,知己是很重要的。

灵璧石也是如此,它埋在土里5亿多年,最后终于被陈金根挖掘出来,他才是巨石的知音。因为他为了运灵璧石回园,既铺路又修桥,花费了许多钱财,知音真是亿年难得。

我相信,有知己是幸福的,有知己是快乐的。知己千年难得,有知己就应该好好珍惜。

遇到知己的幸福,是难以想象的,只有亲身体会,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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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以羽毛球拍为知己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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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拿起它,便像走进了充满欢乐的世界。

它是我最好的朋友,是我的知己。它让我欢乐,让我自豪,让我骄傲。它就是那把对我来说最为珍贵的羽毛球拍

我从幼儿园开始接触羽毛球,那时是跟爸爸在家里玩。上小学了,我开始大量接触它,因为我参加了训练班。渐渐地,我爱上了它,与它融为一体。打球时不用想动作,自觉地就抬起手,开始做连贯的动作,羽毛球拍就像我身体的一部分。

只要有空闲时间,我一定会拿起它,它使我沉醉,它使我欢乐。

每个周末,我们一家三口都会去外婆家坐坐,然后吃个午饭。而它,会一直伴随着我。饭前时间,我总会拿起它,和爸爸到楼下的院子里打起球来。在我手中,它既像个乖巧的小孩,又像个灵活多变的小仙女,变着个个魔法,演绎着种种奇迹。

你一拍,我一拍;你又一拍,我再一拍……球拍在空中挥舞,人在地上跑动。十分钟,半小时……我完全沉浸在羽毛球的海洋中,早已忘记时间。这把羽拍是美妙的,它一会儿在上,一会儿在下,十分灵活;这项运动是美妙的,它能让你全身心投入,感受到它的魅力,品味到它给你所带来的欢乐。

这把球拍对我的重要性,好比笔对作家的重要性,话筒对歌手的重要性。所以,我一直精心呵护着它,不让它受太多委屈。

我会经常给它换胶布。每次换时都要像穿针那样精细,只要有一点儿瑕疵,便得从头再来。穿线也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它“工作努力”,所以会经常断线,于是我就要马上送去店里拉线。

它还是我的胜利功臣。在上次比赛中,是它随我共同努力,共同奋斗,才取得了佳绩。

我心爱的球拍,你是否有知?以我为荣?不管怎样,我以你为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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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与知己一起走过的日子作文

全文共 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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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因为有晨露的陪伴而青翠欲滴,鲜花阳光的陪伴而芬芳迷人,树儿因为有大地的陪伴而枝繁叶茂,我因为有你的陪伴而过着快乐充实的生活。

我们“邂逅”在一个不怎么美的场景,那是学校的校运会,我和你都在参加四百米跑的比赛。我因太过大意而摔倒,扭到脚了。就在这时一位个子不高,皮肤较黑,露着一排洁白而整齐的牙齿的小人儿向我跑来,那就是你——于诗。你笑着问我:“还能走吗?我扶你下场吧。”接着你蹲了下来,下一秒钟,我就看到你在帮我系鞋带。天呐,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我们互不相识,你竟然这样帮我,不过还是感到心里暖暖的!“太感谢了,只是你为什么会放弃比赛……”我话还没说完你便急忙回答:“没什么,总不能看你摔倒在这吧,要乐于助人嘛!”你边说着边扶我下场,还小心的跟着我的步伐走,看到你细心照顾我的样子,还真以为我与你是相识多年的老朋友呢!

你还真是热心肠,那次以后,你因担心我的脚伤,而且我们两家又住得较近,你便天天与我一起上下学,等到我的脚伤完全好了,你我也成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

原来你叫于诗,家在贵州山区,父亲在寿光打工。虽然我比你大三个月,可是由于生活环境不同,你比我独立,好像比我还大。每次与你在一起,你都像姐姐一样照顾我保护我。我也总戏称你一声“诗姐”!

那时我们经常去彼此家里做客,一起吃饭,一起做作业,一起嬉闹着进入梦乡!

可是现在,我只能望着你送我的枫叶书签发呆——

你最不喜欢雨天了,可是那晚雷电交加,狂风大作,你冒雨来到我家,说想要跟我聊天,我还以为你有什么小烦恼,却没想到你要回老家,因为你母亲病了,你要回去照顾弟妹。这个消息仿佛让室温都降低了几度,你拉着我的手说:“没事,不论人在哪,我们的友情永远都在;我们要好好念书,追逐我们共同的梦想,我们还会重聚的!”你把亲手制作的枫叶书签送给我,告诉我,它代表着我们永不停歇的追梦之心!顿时,我感到心里暖暖的!“我相信,我们还会重逢的,还能一起聊天,一起嬉闹。”我们还有梦想,为了未来,我会努力!

你总会给我正能量,能够交到你这样的知己,是我的幸运。诗姐,谢谢你陪我一起走过初中的美好时光,我们情比金坚。

我期待我们的重逢,我相信,再次相见,我们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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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以冉冉秋光为知己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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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秋季好光景,落叶时节又逢君。

——题记

片片黄叶堆积,这是属于秋的美丽,而那火红的枫叶,满载着我美好的的回忆。

那年深秋,我和家人一起漫步在九寨沟清澈见底的湖水边。“妈妈,为什么这水会是红色的?”我目不转晴地盯着水面问。“看那。”妈妈的手向远处指去,惊喜地语气让我十分好奇地抬头,满目映满了火红,那是一片枫树林。就像被人刷过颜料一般,红得那样热烈,向人们展示着秋天也不亚于春、夏的活力。

走到近前,才真正领会了何为层林尽染。一眼望去,徐了红色还是红色,红的那样纯粹,那样热烈,仿佛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烧掉失落,烧掉不悦,我的心也被点燃了,兴高采烈地一头钻进了枫林之中。

走在林间,踩着枫叶的“咔嚓咔嚓”声盈绕耳畔,这是秋的低语;空中纷飞的红叶飞舞在眼前,这是秋的舞蹈;脚下火红的叶子铺成大道,这是秋的发辫……

随手接住一片空中飘落的叶子,虽只有巴掌大小,却脉络分明,红的叶金的茎,交相辉应。放到鼻上,轻轻一嗅,淡淡的清香泌满心扉。啊,这就是秋的气息,这就是自然的气息。

很多人总是觉得秋是凄凉,萧瑟的,可“我言秋日胜春朝。”在我心中秋并不像李煜“雍雍新雁咽寒声,愁恨年年长相似。”亦不像李清照一样“雁过时,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枫叶就是我心中秋的缩影,它不仅有着“化作春泥更护花”的无私,也有不逊于“真国色”的牡丹的美丽,正如秋不仅是夏的延续更渲染了冬的美丽。

千金易得,知已难寻,我爱秋天也更爱秋天的枫叶,它给予了我喜悦,也教会了我何为美丽。其实它并不仅是我的知己,更是大家的朋友,它为我们的生活增添了更多缤纷的色彩,不只如此,陪伴在我们身边的植物与动物们也都是我们的朋友,我们难道不应该像对待朋友一样去关心、爱护它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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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知己作文高二800字

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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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在一师附小五年的学习生活转眼就要过去了。这里是我梦开始的地方,是我和小伙伴们一起学习,玩耍的地方,也是我们一起成长的地方。

在这里,我认识了许多乐于助人的朋友,也认识了许多和蔼可亲的老师,是良师也是益友。在这里,我们一起戴上了绿领巾,红领巾,一起庆祝了十岁生日,参加了阳刚男生,聪慧女生的活动。附小的一切,给我的童年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

五年级上半学期的选择性课程上,我有幸认识了元老师,他教会了我如何制作动态模型,让我了解了如何连接各种导线;也是他,教会了我如何制作静态模型,在一次次的失败中锻炼了我的动手能力和耐心;当然,最重要的是元老师让我对模型乃至科技产生了兴趣,让我又多了一项爱好,丰富了我的学习生活。

突然有一天,元老师问我想不想跟他去内蒙呼伦贝尔参加一场车辆模型比赛。听到这,我愣住了,因为我压根儿没想到以我现在的水平竟然可以去参加比赛?我是不是在做梦,可是眼前的一切却是那么真实、清晰,这完全不是在梦境中。幸福来得太突然,我立刻向元老师表达了愿意参赛的决定。

比赛期间,元老师“父、母、师”身兼三职。早上,他像一位慈祥的母亲,叮嘱我们天气寒冷要多穿点衣服,以免着凉;中午,他像一位严厉的父亲,让我们在酒店里努力训练;晚上,他就是一名严厉的导师,给我们开这一天来的“战况”分析会。

比赛结束,大家的战果不一。成绩优异的,元老师会进行表扬,并提醒大家不要骄傲;有些同学本次成绩一般,元老师也会鼓励他们不要灰心丧气。终于,在元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我也获得了“空气动力直线车”项目的一等奖第二名。我想感谢元老师对我在模型方面的培养,在我心中播下了科技的种子,我相信,这颗种子总有一天会发芽的!

今天是新一周的开始,而这一周又是最重要的一周,也是离别的前奏。距离毕业只有短短的16天了,我们大家马上就要说再见了,但我相信现代科技如此发达,未来我们总会再相见。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我以前一直不能很好体会它的含义,但我发现,用在现在似乎再合适不过了。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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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知己的友情

全文共 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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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享受生活很快乐;有家就有温暖;吃好喝好,天天开心……但我发现了,心交,才是真正的快乐。

独自一个走在无尽的道路上,月亮,给大地铺上了银色的轻纱,踏着朦胧的月夜,便去寻找了,寻找了……

月现了,我走在月下白露的大地上。欣然走者,不经意发现了一个看起来很可怜的人在独自饮酒,好象他在无奈的消愁。我看见了亦听见了,他边喝酒边发出失落的叹息。也确是呀。月是无法了解他痛苦的饮,影子也确实白跟着他了。太白呀,太怜了。举杯消愁,使你更愁了吧。虽然你领略了山川的美,但,看景色的快乐能敌的过你没有知己的寂寞吗?太白?你确实也是人生在世不称意了吧。这不称意原因,难道不是少了那真懂自己心的知己?也只能说,太白,太怜。我发现了,心的朋友,美景是比不过他的。叹息着,我便继续自己的旅行了。

月,满了。霜气,更寒了。朦胧之意,更浓了。继续的寻找使自己累了。去休息了会,坐在苍茂的树下,允吸着快乐的空气。感觉好快乐的。不经意看见个农民的背影,一个很高大的背影,带者一把长锄。又好奇怪,他的背影本是那样高大,但为何他的背影又忽然变的好小,是那样的小。看他的背影知道了他是十分快乐的,但又为何看起来又更像是悲伤?更奇怪的是这背影我好象在哪见过,我想了好久,终于想起了,原来是他,原来是那个不为斗米折腰,无奈寄托世外的元亮。回想起来,他,亦是怜人呀。没有知己,失望之极,伤心之极,你看破了红尘。这,才出的那桃花园吧,不是吗,元亮?无奈的与叹息的,你是把这篇文章当成你的知己了吧。可怜,实在可怜,从来没有过快乐之感的“饮酒”。

月,快退了。霞光从东方悄悄爬上了天。悄悄慢慢地占领了朦胧的悲伤的夜。一夜,就快要过去了。此时我登上高处想看看朝阳的美。也却是,我看到了朝阳的美,我很高兴。但令我更高兴的是另个景色。太阳慢慢的升起,在太阳中隐约看见了青莲和五柳。他们两个好象在太阳在离我最远的那米阳光下喝酒对饮。我感觉到了,他们两个的脸上没有一丝的忧愁,只有那上翘的嘴角,只有那微笑的眉毛。他两个,从来没有过的高兴。他们两个,成为知己了吧。彼此的命运是那样相象,不成为知己才怪。他们好高兴。说真的,我还真羡慕他们。此时,我确信,我找到了我以后的目标。就是去找我的知己。

我在知道自己以后的目标的同时,不经意发现了:太阳,天空,大地,全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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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人生需要知己为题目的作文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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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只有经历过无数次挫折与困难才能享受到成功的喜悦。然而,单凭个人微薄的力量是无法闯过重重挫折与困难的关卡。只有人与人互相鼓励,互助前进,一起共患难,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而一起共患难过的人就能成为最亲密的知己。因此,人生需要知己。

唐代著名诗人李白诗中写道:“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初唐四杰之一王勃的《送杜少府之任蜀州》中写道:“海内存知已,天涯若比邻。”这都能证明如果人生没有了知己,那李白又怎能写出千古传诵的佳句?那王勃又怎能写出脍炙人口的诗篇呢?因此,人生需要知己。

《伯牙绝弦》中的伯牙为子期这位知己逝世而砸了琴,永不再弹琴。这个千古流传的高尚情谊,为后人所赞颂。如果没有了知己,就不会有这个为后人所赞颂的高尚情谊流传后世。因此,人生需要知己。

知己会在你危难时,伸出援助之手;知己会在你面对困难时,鼓励你前行;知己会在你伤心时,不停地安慰你;知己会在你被人误会时,第一个出来帮你澄清。知己不会看你走向无法自拔的道路、知己不会鼓励你去干坏事,知己只会在关键的时候,提醒你该怎样做、知己只会将你从万丈深渊里解救出来。

知已能够与你同荣辱,共进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哪怕风再大,雨再大,也视若无睹,因为——值得!

知已能够与你团结一致,心灵相通,哪怕分歧再大,最终也能接纳对方,达到同舟共济,因为——没有什么能比知已间的情谊更至高无上的了。

因此,人生需要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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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以美食为知己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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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作为一个资深的吃货,我不仅喜欢吃美食,更是把美食当做我的知己

民以食为天,想要让美食成为自己的知己,首先要有丰富的想象力,看着一块晶莹剔透的果冻,你要想象在一个美食的世界里,几块小果冻和兔子一样跳啊跳的,每跳一次就会抖动一下,别提有多可爱了!你看着一块巧克力夹心饼干,就可以想象到在一座小城里,巧克力夹心饼干带着黑色的墨镜,牵着一条香肠警犬,在搜寻着偷了糖豆太太手提包的小偷,瞧!小偷在那儿!别跑!

所有的美食都有灵魂的,你只要用心去感受,用灵魂和灵魂交流,你只要闭上眼,放轻松,用心感受你与美食的对话,比如你考差了,在做完作业后,从冰箱里拿出一杯雪山冰淇淋,白色的奶油味冰淇淋上淋着一层蔚蓝的蓝莓酱,然后闭上眼,放轻松,你会听到一个声音,“不要因为任何事情而发火,请允许我用我的清凉为你平复干燥的火气。”然后慢慢开始品尝,让奶油的味道充满整个嘴巴,再配上酸酸甜甜的蓝莓酱,还有冰凉的感觉,整个味道在口齿间徘徊,久久不愿消散。

除了与美食对话,还有感受美食,同时你还要创造美食,一颗鸡蛋,一点油,就能炒出美味的鸡蛋散,一颗番茄一颗鸡蛋一点水和调料,就可以做出可口的番茄鸡蛋汤,有时候做美食也是一种美妙的享受,打鸡蛋时的节奏感,泡一杯绿茶时水倒进去的那一刹那,绿茶的颜色开始飘出,给人一种很温暖的感觉……

但是不管是龙虾鲍鱼,还是松露鱼子酱,都不是最美味的,最美味的不过是从沙漠走出来的人喝到的第一口水,和在一次灾难中饿了好几天吃到的第一口热腾腾的饭菜。当然在没有经历过灾难的我们认为最好吃的美食莫过于母亲亲自在厨房里忙上忙下做出来的饭菜,一份番茄炒蛋一碗紫菜蛋花汤,一点一滴都是母亲的爱,里面除了盐带来那一股淡淡的咸味,还有一种亲情的味道……

我以美食为知己,这个美食可以是山珍海味,同时也可以是粗茶淡饭,任何美食都是我的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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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珍惜我们人生中的知己情感作文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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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也是一门艺术。这个社会就像大群体,我们来到这个世间,一生中总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来来往往。俗话说:“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有些人擦肩成了彼此的过客,有些人则会让人终身不忘,成了一生的朋友。

朋友之间,贵在知心懂心,惺惺相惜。再好的朋友,相互之间说话也不能口无遮拦所谓:“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朋友对我们好,那是看中我们身上的闪光点,看中我们身上散发出的迷人的不同凡响的气质。没有人有义务永远对我们好,我们说话做事不能只凭自己的喜好,而不顾及别人的感受。一句话可以伤一个人,一句话可以暖一颗心。有些人也许天生就不懂得如何与人相处,这样的人往往总是孤独的,他们身边很少会有真正的朋友。有些人天生就爱玩心机,对朋友从不会交付真心,他们眼里的社会关系,无非就是朋友之间相互利用,人一走,茶就凉,这样的人,最终也不会有真正的朋友。真正的朋友之间,从不以金钱地位来衡量一个人,君子之交淡如水,君子之交情意长。

珍惜我们人生中的知己,因为这样的人我们一生不会遇到几个。珍惜我们身边最重要的人,你付一片真心,我更会把你当亲人。交朋友不在于身份的贵贱卑微,也不再于年龄的大小,贵在一个契合度。知己就是我们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知己就是大海上指引我们航向的灯塔,知己就是守候我们平安回家的暖暖的归程,知己的心始终与我们惺惺相惜,知己的心始终与我们灵犀相通!感谢在我们生命里出现的知己!

[珍惜我们人生中的知己情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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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描写我的知己作文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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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世上度过了14个春秋,交了无数个朋友.虽说朋友有很多,可知己却只有一个,她就是和我一起走过小学六个春秋的同学.

她长着一头乌黑的长发,一双炯炯有神的,迷人的大眼睛,高高的鼻子下有一张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

她的特长是体育,60米短跑和跳高是她的强项,每次比赛,她都能把这两项的桂冠拿来.班上的同学羡慕得不得了.她学习成绩也不错,从一年级到六年级,她不是三好生就是表扬生.她还有一手好字,无论是钢笔字还是毛笔字,她都是一等一的,可以说是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她最大的优点就是宽宏大量,不为一点小事斤斤计较.记得有一次,我们约好一起去诸暨玩,可那天我家有事,我就没去,害她白白等了我一个早上.我想,明天去上学她一定不理我了.第二天,我忐忑不安地来到学校,等着她的责骂.她问我:"你昨天为什么不来?"我回答她我家有事.她沉默不语,我想:暴风雨要来临了!谁知她说"是这样啊,没事的,我们以后再去吧."我听了这句话,那不争气的眼泪就掉下来了,我被她这种同窗挚情所感动,我握着她的手说"你是我永远的知己!"

她还很搞笑,每次和她在一起,没有悲伤,只有快乐,我们一起讲笑话,一起去锻炼身体,无论到哪里,都可看见我们的身影,都可听见我们的欢笑!

她就是我的同桌,小荷中的一员---无敌美眉----方淑颖。

[描写我的知己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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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以篮球为知己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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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碰上它,说得难听点就像吸毒会上瘾,说得好听点就是“一与之定,轻易不移”。

有些人或许会说,女孩子喜欢打篮球像什么样子!可我却不以为然,女孩子喜欢打篮球又怎么了?我不是爱打篮球吗,现在也没什么不好的,成绩也保持在中上水平。而且还让我变了,变得不再那么内向,也变得更有勇气了。

我第一次接触篮球是在小学四年级,从此一发不可收拾。那时候可以参加女子篮球社团,我便报名,想去试一试。经过选拔入选了,我很喜欢这个社团,即使是讨厌的跑步,在社团活动时要跑好几圈,我也乐意。

对待篮球我不同于其他的事物,我对它总是有着花不尽的耐心,而且练的永远要比别人多。我会利用空余的时间去运球、投篮,甚至和别人打比赛。运球对篮球热爱者来说是基础,这是来练球感的,球感是必备的,于我而言是篮球是一切之根本。因为它是我的知己。我要比别人更优秀,才配成为它的知己,不是吗?

在周末只要一有空,就会和弟弟商量去哪里打球。去有操场的地方,都不忘带上篮球。

既为知己,则终生不可弃之也。我是不会舍弃篮球的,它是我的终生所爱。“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此情非比爱情,是一种单纯的友谊与相知。我们之间的关系在时间的作用下,与日俱增。一开始只是一时来劲才去报篮球社团,现在对篮球的热爱,是只增不减。在一天天的默契配合中,我们的关系到达了最高境界——知己。

我觉得它在我手里,不同于在别人手里。它仿佛有灵性,有生命一般,在篮球场上跳跃,如同小精灵,快如风又疾如流星。跟我之间有着说不尽的默契。在我伤心之时,它是我的疗伤药剂,只要带它出去玩一下,那些情绪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不复存在。在生气时,以它出气,多拍几下,烦躁之气就得以平复。

篮球乃吾之知己,此生无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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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以太极剑为知己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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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源远流长,其剑术更是有“剑似白蛇”的美誉,我和它的不期而遇,也奠定了我与它的知己之交。

相传倚天剑奇重无比,除了孤独求败和杨过能舞得出神入化,无人所及,但碰上李莫愁的古墓轻功,与太极为基础飘然般的衣襟,还是斗得不相上下,可见太极武功基础深厚。

我与它不期相遇,我便喜欢上了它。

只要早上一有空,我就背着剑包,来到一个较空旷的地方,从包中一抽,随即舞起花来,然后再练习一些手上动作与脚上动作,相结合,就是一套剑术套路。

不知坚持了多久,一次,在毕业晚会上,一个环节是“展身手”,我本在那看得开心,却被大人推到台上,莫名的以指代剑,因为平时晨练得还好,所以认认真真,双目有神地练完了整套,我正在台上气喘吁吁时,迎来了台下的一大片掌声,那时的我内心是无比的激动。

从此,我对自己更加有自信,一个顿剑,感觉有一股无形的剑气,每一个动作,竟比往日更有生气。我的本意是练出杨过般的武功,很明显,那只是幼时的我一个懵懂的心愿,如今,更多的是修身养性,形影不离的一个知己罢了。

我与太极成为知己,正如贾诩与政书为知己,荀攸以文书为知己,曹操以兵书为知己。这或许是他人无法理解的,但我却甘之如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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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红粉知己作文

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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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酷夏,我结交了一位”红粉知己”!甚至情不自禁地爱上了她!

——心情札记

终于,假期了,我可以离开小姨回家去了。只是这次回家更让人激动,因为小姨送给我一架钢琴。

第一次见到钢琴,她,黑白相间,与笛子相比堪称“巨人”的身材。不敢置信,如此高贵的朋友从此就是我的闺蜜了。怕她受惊吓似的,我慢慢走近她,来回地触摸着那崭新的黑白琴键。“咚”起一阵琴音,激动呀,莫非前世修来的缘分,我一见钟情!

日子是不肯打招呼地悄然而去,漫长的暑假便也不再漫长。因为钢琴的陪伴,我也真切体会到什么是“一门心思”,什么是“心无旁骛”。

琴谱、琴键、我、“mi、sol、do、la、so……”组成多美妙的图画,那种像蘑菇云般从心底腾空而起的兴奋、那股像岩溶冲出地壳爆发的激情,几乎要冲毁这美的可爱的画面。

当音不成音,调不成调的“mi、sol、do、la、so、mi……”打破了画面的美妙时,兴奋似降温,激情似冷却!我竟然不耐烦了。原本以为,学弹钢琴是一件充满乐趣,十分享受的事。可没想到,平静的黑白琴键会让我看起来如此的笨手笨脑。此时,钢琴仿佛知道我的情绪,对我说:“小笨蛋,你要专心地弹,把你的精力集中在你的手里上,好好加油!”这位红粉知己就这样时常鼓励着我。偶尔眺望窗外远处的太阳公公,那么耀眼的光芒,也像对我微笑,又像告诉我:要坚持,这样才会看到明天更灿烂的阳光!回过神来,注视着黑白相间,能奏出美乐的钢琴,我不禁想起失聪的贝多芬,他都没有屈服,我为什么要放弃呢?

我茅塞顿开:想用钢琴弹好每一首曲子并不是那么简单的,要学会忘却自己,把自己当成钢琴的一部分。

于是,我肆意地弹奏,真切地感受到钢琴——粉红知己对我的呼唤:“mi、sol、do、la、so,mi、sol、la、do、sol……”琴音如展翅欲飞的蝴蝶,扑闪着灵动的翅膀,清亮亮的流淌着,又好像塞外悠远的天空,沉淀着清澄的光……

“红粉知己”陪伴我度过了这个酷暑。是她,让我体会到了琴声的美妙;是她,让我懂得了稳重认真,细心耐心;是她,让我拥有了极致的情谊——红粉知己的情谊。

人们常说,多交朋友,才能在社会上立足。但我却不以为然。人生得一知己,夫复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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