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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初三作文20篇 作文怎么写(经典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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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活着》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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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什么要活着”这个问题也许很多人都思考过。不同的人可能有不一样的答案。有的人说要为父母、家人而活着;有的人说要寻找真理而活着,就象苏格拉底以自己的无知之知;有的人说就是为活着而活着。甚至有一位老兄教导我:“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啊兄弟!”

对于这个问题,爱因斯坦说:“不必深思,只要从日常生活就可以明白:人是为别人而生存的——首先是为那样一些人,我们的幸福全部依赖于他们的喜悦和健康;其次是为许多我们所不认识的人,他们的命运通过同情的纽带同我们密切结合在一起。”我对此的理解可以归结为一个字:爱。

读了公司推荐的稻盛和夫的《人为什么活着》这本书,我感觉稻盛和夫的人生哲学和经营哲学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关于人生哲学,稻盛和夫认为人生有一种信仰是一件幸事!信仰是一种强大的力量,使你心存善念,心灵充盈,使你无坚不摧,无往不胜。关于经营哲学,稻盛和夫的核心理念是“敬天爱人”,所谓“敬天”,就是按事物的本性去做事,稻盛和夫坚持将正确的事情以正确的方式贯彻到底。所谓“爱人”,就是“利他”,秉持利他之心而活。稻盛和夫认为,获取更高的利润,对于经营者而言,对于企业而言,那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还要考虑让自己周围的厉害关系也获得幸福,也就是说,商人做生意自己要赚钱,同时买卖对方也要高兴,而且与生意有关的周围所有的人,尤其是企业员工都要高兴,这种所谓各方皆好的和谐经营模式,表达了作为稻盛和夫行商的极致,这也是他的企业获得永续的繁荣和持久的成功秘密所在。

我想,尽管我不是稻盛和夫,没有俯瞰人生的视野和点石成金本领,但我依然可以找准自己的人生坐标,明确自己所担当的角色,寻找通往成功的道路。不仅使自己活得幸福和快乐,更要因为我的存在,使周围的人感到幸福和快乐!这也许是稻盛和夫的利他以及爱因斯坦的爱的一点启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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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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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悲惨的一生。福贵曾经是一个阔少爷,家境很好,但到了他爹这一代,家道开始衰败,他爹爹生活奢侈、挥霍。而福贵比起父亲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吃喝嫖赌,无恶不做,终于在一次赌博中,上当受骗,把自己家的土地全部输给了别人。他的家境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起了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母亲由于过于劳累,生病在床,一次,福贵去给母亲取药,被抓住,作为庄丁送上前线。战场上,他亲眼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一次次的死亡,他思念自己的亲人,渴望能够活下去。两年后,他幸运的回到了家,母亲原来已经死了。悲伤之余,唯一能让他高兴的是他有了一个儿子,但是,他不幸命运这时候才刚刚拉开序幕。

福贵家庭虽然贫穷,一家人却生活的非常幸福,儿子有庆也在健康的成长,一次学校组织给县长的太太献血。有庆由于先天的营养不良,再加上抽血过多竟然死去。福贵又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自此,全家完全沉浸在了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一直到又聋又哑的女儿出嫁时,全家才有了一点欢乐。然而,上天并不怜悯这可怜的人,仍旧一次一次的把难以忍受的苦难向他降临。先是自己的女儿难产而死。接着是自己的妻子难以忍受丧子、丧女的双重打击而去世。福贵只得和女婿二喜以及外甥苦根生活在一起。然而更加让人难以意料的是,二喜却在劳动时,不慎被两块水泥板夹死。自己的唯一一个亲人——外甥苦根最后也意外的离老人而去!!最后,和老人相依为伴的只有一头老牛。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贵不紧不满、平静宁和的叙述出来的,该长哭当哭时,他无动于衷,该唏嘘感慨时,他不肯多谈半点。老福贵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冷漠的叙述之中,我的心中却引起的最强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谁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换作是我们,我们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老福贵却活了下来,而且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

老福贵是这样说的: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子,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知道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知道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知道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起的。

我真的不想折腾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但是面对着这样欲哭无泪、欲叹无声的叙述,谁的感情不像一锅煮沸的水呢?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觉得作者余华说的更有道理。

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意义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倾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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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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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作家的《活着》这本书读完,福贵就一直在我的眼前浮现:

他坐在田埂上,佝偻着背,右手里拿着烟袋。瘦骨嶙峋的身子比田边残叶还要单薄,满是泥土的裤脚被卷了起来,两只脚踩在地上。老牛在他的旁边“哞哞”的叫着,他的眼中闪着旁人看不透的亮光。

身在动荡的年代,福贵无法改变时代带了的灾难。走过解放战争,熬到包产到户,这其中大大小小的各种革命,福贵总是归在了“受害者”一类。

人越是活得艰苦,就越是艰苦的活着。“悲惨”二字足以概括福贵这苦难的一生。出生在一有钱有权的家中,可因顽固,他成不了大器。而正因为他的顽固,他的父亲被他气死;因意外被选为征兵,未能见得母亲最后一面;儿子有庆,为救县长夫人而死在医院;女儿因难产而死;女婿在这之后也因事故而去;就连外孙,也因吃豆子而撑死。到头来,终是一人孤独而存,寂寞独行…

也许因为这些数不清的苦难,他才能用心去感受在时光的夹缝中那微小的幸福。

最终的他没有过上荣华富贵的生活,但是他活着的一生,全是故事。由盛转衰的家业,熬过大跃进,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楚。他无能为力,但走的一生,全是他的历史。

他走过了曲曲折折的一生,埋怨着命运的不公,为活着而活着。可是却从来没有想过因为他以前贪于安逸,贪于享乐才会当灾难来临时感到命运世道的不公。

如果年轻时的他,戒了赌瘾不当赌徒,不再败光家产,重操家业或者在当解放军和领盘缠回家的两个条件中,他选择前者,这样他可能就不会再有后面一系列悲惨事件发生。可惜,他从不直面人生,他选择了逃避。

我们每个人活着,都有着或远或大的目标,有着奋不顾身甚至倾尽所有想要追求的理想,可若只是单纯地只想喂饱自己,安安静静的在这个世界活着,日新月异的社会不会允许,而你自己也会被时代的不断变化给抛弃。因此,我们要去努力,去拼搏,让自己活的更加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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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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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品尝生活的苦就不会懂得幸福的真谛。从古至今,有谁没有遭遇过挫折,又有谁没有过不幸的时刻呢?但不论如何,坚强的人都会努力克服艰难而坚持活下去。有些人在曲折的生活道路上显得脆弱。但人只要有毅力和决心,就会发现活着就是幸福。张艺谋导演的电影《活着》就是要演绎这种坚忍的“活着”。

《活着》讲述的是中国四十年代至六十年代一个富有家庭里发生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夫妇,丈夫富贵,妻子家珍。由于吃喝享乐,沉迷于赌博,富贵最终把家里的财产输得一干二净。父亲因为他的堕落气得生病而死。从此,家破人亡,他们两口子不得不面对苦难的生活。

俗话说:“有果必有因”。富贵家境衰落,他妻离子散的悲剧是他走上堕落的不归路,成日不思进取吃喝赌博的结果。在此之外,还有别的原因吗?是不是他的父亲和妻子不关心他呢?答案是否定的。从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得出富贵固执的本性。他漠视父亲和妻子的多次规劝,执迷不悟,最终致使家境衰败、贫穷潦倒,天天过着痛苦的生活。

他曾被抓住并差点丧命;他曾在被别人鄙视的环境中醒悟。也就是在那时候,他才反省以前的事,才真正懂得幸福的价值。影片中有一个关于他教训孩子的情节值得我们思考。“小鸡长大会成鹅,鹅长大会成羊,羊长大会成牛。”小鸡怎么能变成鹅呢?或许想告诉孩子,再贫困弱小的人也能成为生活的强者吧。是啊!生活虽然不是什么时候都尽如人意,但只要付出努力,拥有信心,明天将会更好。

另外,影片中另一重要的角色家珍又是怎么样的人呢?现在我们来给她作个分析吧。影片中描绘她的部分没有富贵多,可是我们可以看出她是个既通情达理又温柔贤惠的妻子。人总是有喜怒哀乐的,家珍有时也生丈夫的气,所以她才在怀孕时带着个哑巴女儿回娘家。

可是富贵那时候怎么知道家珍——个已经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他,一个夜夜哭泣劝告丈夫不要赌博的妻子正在家乡艰难地供养着孩子,并且期盼着他早点醒悟。要是没有毅力,没有信心,说不定这个柔弱的农村妇女早已经没有勇气生活在这世上了。这个女人的生命是很苦的,也是很坚韧的。怪只怪富贵这个男人不懂得珍惜她,所以他们俩才只能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

这个故事说到这算是告一段落,不过剧情仍未结束。也许导演还要通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中国的环境不断在变,人也随着不断地变。但是不论如何,不论发生什么事,活着的人还得活着,在漫漫人生路中品尝酸甜苦辣与喜怒哀乐。

富贵和家珍的故事伴着前进的历史走到中国建国初期。这期间,他们的孩子友庆被春生(他们的老朋友)骑车撞死了。其实春生不会开车,却自以为是,结果。这个可怜的孩子再也没有机会品尝妈妈给他做的12个饺子了。作为编剧,导演,为什么安排了这样一个情节呢?是否想通过加深富贵和家珍的痛苦,来表现他们生活的毅力?我想除此以外,他们还想提醒人们,做事时不要不懂了装懂,否则酿成悲剧再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了。有庆的死真是令人扼腕叹息啊!

还有一个令人痛心的情节是富贵的女儿在生孩子时也不幸死去了。她的死并不像人们说的那样是由老天爷安排的,我觉得是由当时迂腐的社会观念造成的。我们都知道六十年代的让许多知识分子被批判为资产阶级。影片中的医生是个典型的例子。如果给富贵的女儿接生的接生员是个有经验的医生的话,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这种情节真令人悲哀愤怒。亲眼看着自己的孩子死去,身为父母该有多痛苦呀!我原以为富贵和家珍会承受不住孩子死去的打击而丧失理智和生活下去的勇气,可他们却能面对现实,承受苦难,顽强地活着、活着!我深深地被他们的坚强与勇气打动。

《活着》是一部意味深长的电影。富贵和家珍夫妇的人生经历带给我们这样的启示:生活就像是一条路,不总是平坦而笔直的。人只有一勇气、毅力和信心去面对和克服种种的挫折与不幸,体会幸福的不易与甜蜜,才会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活着是一种证明,是一种历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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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哈姆雷特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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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经常听哥哥姐姐们说,哈姆雷特是一本非常优秀的作品。在上周日的时候,父亲带我去图书馆,我终于有幸读了这本著名的作品,读完之后有着很多的感受。一开始的时候哈姆雷特是欧洲的一位贵族王子,但是他不像其他的贵族那样骄傲自大,非常善良,对待下人是很友好的。但是不幸降临在他的身上,自己的父亲突然暴死,母亲改嫁。

这一切让他的生活发生了极大的改变。之前他还是一个天真单纯的人,但是自从这一切发生之后他就变得忧郁起来,并且似乎对生活没有什么目标。尤其是在城堡中的时候遇到了一个鬼魂,鬼魂将自己父亲死亡的真相告诉了他。他在得知之后非常的愤怒,尤其是经过一系列的侦查并且验证了鬼魂所说的事实。这个时候的哈姆雷特对自己开始产生怀疑,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够担负的起这个重大的责任。因为他已经遇到了自己非常心爱的人,他完全可以忽略这件事情和自己心爱的人归隐。可是他最后还是做出了选择,他放弃了比较安逸的生活也放弃了自己的爱情。虽然说在最后的结尾,哈姆雷特和敌人一起同归于尽。但是哈姆雷特的灵魂却远远超出普通的人在灵魂上,他是一位伟大的英雄。

但是英雄也是人类,他也有人类所具有的感情。所以他才能够在面对自己母亲做出那样的抉择时,发出自己内心深处的愤怒,面对自己心爱的人死亡时他是悲痛欲绝的。哈姆雷特虽然只是莎士比亚杜撰出来的一个人物,但是他的精神却永远的告诉我们要有勇敢的去面对世界给我们带来的黑暗,在一个个困难中不断的锻炼自己,如果遇到没有把握的事情,那么一定要深思熟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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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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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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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活着》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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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童年,如今一去不复返,亲爱朋友,都已离开家园,离开尘世到那天上的乐园,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为何哭泣,如今我不应忧伤,为何叹息,朋友不能重相见?为何悲痛,亲人去世已多年。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幸福伴侣,如今东飘西散,怀中爱儿,早已离我去远方,他们已到我所渴望的乐园。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老黑奴》

读着《活着》,像是在细细地品一杯苦茶水,淡红褐色的茶水,飘着淡淡的清香;读着《活着》,像是沿着一条历经沧桑蜿蜒曲曲的河流,两旁长满了爬满历史痕迹的老树,但河流两旁到处是新叶般的希望。

偶然听到《老黑奴》时,余华被老黑奴一生的苦难打动了,于是写下了《活着》。

福贵——《活着》的主人公。他本来有一个殷实的家底,“我爹和我,是远近闻名的阔老爷和阔少爷”,他的妻子——家珍是“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她也是有钱人家出生的。有钱人嫁给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钱在钱上面哗哗地流”。他的孩子,懂事的凤霞,天真活泼。如果他老老实实的话,可以当地主,会享一段时间的福,至少可以少受一段苦,可是他年轻的时候偏偏是个“二流子”,吃喝嫖赌样样来,输光了家底不说,还活生生气死了自己的爹。

还好自己的母亲、自己的女儿凤霞一直在身边,连被岳父强硬地接走的老婆也带着儿子有庆回来了。家全了,他也醒悟了,开始了艰苦但是崭新的生活。可是好景不长,遇上了一大堆想也没有想到的事。解放战争时期,他被抓了壮丁,离家两年,女儿因为生病变得又聋又哑。接着母亲去了。眼看日子过的还行,可是苦难还不消停。一双儿女都“死在生孩子上,一个是别人生孩子,一个是自己生孩子”:儿子有庆为了救县长夫人,献血献死了;凤霞生孩子难产,留下孩子自己去了。妻子家珍还是去了。留下了他和他的偏头女婿二喜和外孙苦根。苦根,正如他的名字一样,是一个苦命:母亲生他时去了,父亲不久又被两片水泥板给压死了。不管怎样,生活还是要继续,福贵带着外孙生活。生活一段时间,苦根被豆活活撑死了……

活着,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只有在经过世事的磕磕盼盼,才能真正静下来生活,福贵和“老黑奴”一样,经历了太多的苦难,最后平静的对待生活。“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福贵明白了,不管怎样还是要活下去,他甚至有点自鸣得意:他还活着,好好地活着,和他的老牛一起活着。两个老了的福贵,积满了阳光和泥土的满脸的皱纹里,写着生活的沧桑;“他们时常流出混浊的眼泪,这倒不是因为他们时常悲伤,他们在高兴时甚至是在什么事都没有的平静时刻,也会泪流而出,然后举起和乡间泥路一样粗糙的手指,擦去眼泪,如同弹去身上的稻草。” 最后两个福贵在黄昏里一起走回了家。

小说飘着一股沁香的泥土味,小说中的农民愚昧,但是没有坏心眼。“傍晚他们将提上的井水泼在地上,压住蒸腾的尘土,夕阳的光芒在树梢上照射下来,拿一把他们递过来的扇子,尝尝他们和盐一样咸的咸菜,看看几个年轻女人,和男人们说着话。”生活在平淡中进行,平淡中满是说不出的韵味。活着,便是这样。

最不能忍受的“真实”,是真真实实感受到的痛苦。现实中的人往往太过于“重视”自己的痛苦,抓住自己的痛苦:遭遇挫折,失去亲人,生活压力……有的人不断放大自己的痛苦,甚至走上极端。我们何不像“福贵”一样接受生活?

作者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作者用内心进行写作,将活着的不易活脱脱的向读着展现出来。活着,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我们不会像福贵那样承受那么多的苦难,但是我们应该有老福贵对生活的淡然,恬然。活着,就要不断承受苦难,乐观地看待一切:一生苦难,但是只要平静、快乐就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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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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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给人的感受是,哇,这个人好幸福,谁知下一页剧情陡然转变。读这本书是一种把喜剧读成悲剧,把悲剧读成喜剧的感受,它不遗余力的展示命运如何摧毁生活,到最后好像活着是一件无比心酸的事情却又显珍贵。

富贵这样一个小人物,实际上折射的是整个社会的底层人物,他的悲剧实际上也是当时整个社会的悲剧。他们被时代的洪流激地无法喘息,那个时代有很多像他们那样的悲剧人物,他们虽愚昧无知,但却勇敢勤劳。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与我们的无聊和平庸,幸福和苦难。”

虽然不知前路如何,一直走下去却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有时作出选择就意味着胜利。纵然要担当众多难以承受的苦难,但是依然要坚韧顽强。就像是福贵,尽管风雨飘摇,但他从未倒下,带着已被时间冲刷成黑白色的回忆,牵着那条新买的老黄牛,仍能从容的漫步与夕阳下,淡然地讲述过往。我想,这应当便是坚持的结局,生命的力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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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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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是余华在1992年成书的,曾是墙里开花墙外香,如今已名扬海内外,是余华唯一一部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特征的作品。

我曾在几年前看过由《活着》改编的一部电视剧。当时还小,只是看热闹并不能理解故事中人物的感受。在这个暑假,我有重现看了一遍《活着》这部小说,感触很深。

故事主要是讲述了一个关于名为福贵的一个人的生活。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

他叫徐福贵,曾经是个阔少爷。他的祖父白手起家,从养鸡开始,使鸡变成了鹅,鹅变成了羊,羊变成了牛,于是家境变富裕了,拥有两百亩地。但到了他爹这一代便开始衰败,他爹挥霍奢侈掉了一半土地,到了孙子,也就是徐福贵成了彻底的败家子。吃,喝,嫖,赌,无一不做,也只会如此。终于把其余的土地也赌输给别人了。从此,家庭地位一落千仗,全家都贫穷了起来。他爹也就被气死了。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三人相依为命,过着与往日大相径庭的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国民党抓壮丁进了部队,在那两年的时间里,他目睹了战争的残酷,也体验了身边战友离去时另人伤心的友情,但是,两年后,他依然活了下来,他的命运还在继续。

回到家后,他的母亲已经死了。他开始与妻子儿女一起过安稳日子。但祸不单行,他儿子出意外夭折了。他是多么伤心啊!他又一次受到打击。但这就是他的命运,他还要活着!在好不容易把又聋又哑的女儿嫁到了一个好心的人家后,没过多少幸福日子,女儿也因难产死了,仅仅把徐家的根留下了,一条苦命的根。他老伴不久也伤心地走了,接着,最不能让人接受的是,他的孙子,最后一个亲人,也意外地死了。命运是如此的捉弄福贵!他的命好悲苦!但是,他依旧活着,否则,作者又怎么能听他讲述自己。

就是那段艰苦的日子,中国政局不稳,苦了老百姓的安稳生活。但是,人间的情义是每时每刻都存在着的。这种情不管是深是浅但确定的是一定是真情!伟大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交织在这个故事里,文字叙述的突兀感一直压迫着人的心灵,使人欲罢不能。文字间流露出的感情像小溪般,流淌在读者的心田。没有大喜大悲的跌宕,但当你看到福贵的儿子与孙子都是懂事且孝顺时你总会发自内心的愉悦,看到凤霞找到了一个厚道本分的丈夫二喜时,你总会为之而喜;但同样,当你看到那些可爱的子孙和孝顺的女婿一一离去时,又会有种揪心的离别的痛楚。终于,当福贵唯一的孙子也有些死亡的征兆时,你会在心底小心的呼喊:“不要,别再让苦根死掉了!”但,接下来的文字已无法改变,唯一的苦根也死了。

但有些东西依旧活着,比如那头即将被人宰杀死的老牛,为人类辛勤劳苦一辈子,最终逃脱不了被贪婪的人吃掉的命运。但它遇到了福贵,他在众人的嘲笑和不解下买下了它。也许它不会死了,至少不会死在人类残忍的刀子下。它最后会在活着的状态下死去,归于尘土,像人类一样。

当我读完的时候,心里也曾这样想过,如果我像他一样经历这样的事情,我会不会像他一样坚强的活下来,即使放下自己曾经大少爷的身份、面子。幸好我们没有经历这些事情,而我们是作为一个读者,在闲暇的时间来品读这些,来体会生活。这样想来,我们都是幸运的生活,读完它后,才会觉得活着也并不容易,有太多的快乐忧伤泪水与欢笑,只是在看你是否能够承受的来,或许当你真正处在这种处境的时候才能理解福贵当时的感受吧。

拿余华在作品中的一句话送给你们:“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人的一生,漫长而艰难,你并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但是能活着就是好的,活着需要勇气,是勇气让你面对所有的风雨,并且告诉自己,没有放弃生命的权力。要相信,没有到不了的明天。若非死别,绝不生离。我们还年轻,我们有活力,我希望我们都能够坚强地走过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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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斑羚飞渡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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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斑羚飞渡》。这本书主要写了大林莽动物世界的生死传奇。

这本书中讲了十七篇文章,每一篇文章都写得生动形象,充分描写了人和动物之间的感情,而且还非常的有趣。

这本书的作者沈石溪也是很不容易的,如果自己没有亲身经历过这些事,是不可能写出这麽一本书的。

在沈石溪写的这本书中,《老象恩仇记》给我的印象最深。一只象,面对一个既是杀母仇人,又有救命之恩的人,就算是人,也会感到很难办,不知是报仇还是报恩,更何况是一只象呢。复仇或报恩,本是水火不相容的两极,老象却用它自己那奇特的方式在一个空间里完成了。对于人来说,百分之五十的仇与百分之五十的恩就会相互抵消,变为零。但象不会,所以它们就会用特别的方式将水火不相容的两级在同一空间完成。我想,如果不是作者亲眼看见,也不会写出老象这种复仇或报恩独特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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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

全文共 1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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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主人公福贵用平静地近乎陌生人的语调,讲述了自己与身边人的命运,父亲气极猝死,母亲念儿而死,战友中弹身亡,儿子抽血夭折,闺女难产而死,妻子抱病而终,女婿工伤致命,外孙吃豆噎死。在他的身边,所有他倾注了情感的人,都离他而去,唯有那头名字也叫“福贵”的老牛与之相依。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在我一口气看完这本书的那天,我在微信上这样说:“今天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起初看得仔细,到后来已不忍深读,实是难以承受这平白叙事里的悲凉,到最后竟是看到苦根走后心里反有解脱之感。许是黑色更显生命的张力?在时间与命运面前,人能有多少自主的空间?活着,要真切地活着。”在那时,我更大的感触是感恩,谢谢命运对我的宽容,让我过得平凡,但也拥有了平凡的幸福。

后来,无意间看到《活着》的外文版中译序言,余华在韩文与日本版序言里,巧合地提到了两个词,命运和时间。在韩文版序言中,余华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在日文版序言中,他又说:“谁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应该是时间创造的。我相信是时间创造了诞生和死亡,创造了幸福和痛苦,创造了平静和动荡,创造了记忆和感受,创造了理解和想象,最后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活着》是关于一个人一生的故事,因此它也表达了时间的漫长和时间的短暂,表达了时间的动荡和时间的宁静。在文学的叙述里,描述一生的方式是表达时间最为直接的方式,我的意思是说时间的变化掌握了《活着》里福贵命运的变化,或者说时间的方式就是福贵活着的方式。我知道是时间的神奇让我完成了《活着》的叙述,可是我不知道《活着》的叙述是否又表达出了这样的神奇?我知道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可是我不知道是否也宽若大地?”究竟是同行止的朋友,还是化腐朽为神奇的催化剂?余华自己也在思考。

我不知道,作为当事人,福贵是如何看待命运与时间的。不过,我一直认为,即便将命运视作了朋友,福贵也一直没有停止战胜这位朋友的努力;即便时间何等神奇,时间也并未冲淡福贵的伤痛。对一个人而言,在时间与命运的尽头,还有一个朋友,名叫死亡。也许,要了解命运和时间,还应当了解死亡?生命的本质原本就是不断改变、成长和衰退的过程,生命中来来往往的人,本只能陪彼此一程,或长或短。但无论长短,都只有用心陪伴方不枉同行一程。

爱,且请深爱,只因,韶华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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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哈姆雷特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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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怀着寻找英雄的心情去读了戏剧大师莎士比亚的著作,同时是四大悲剧之一的《哈姆雷特》。正所谓“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在我眼中,他,不是个英雄。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深深地认为,哈姆雷特是个无勇无谋的懦夫,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身为丹麦王子的他,从父亲亡魂口中得知是叔叔卑鄙地杀死了父亲——那个正直的丹麦王;又阴险地诱惑他的母亲——那位外表十分贞淑的王后;再使用诡计,骗过了所有的丹麦国民,占有了本不属于他的一切。得知真相后,哈姆雷特实在要负起复仇的责任,但是他除了嚷嚷着一定要报仇外,却没有干过一件对复仇有帮助的事。

他那“精明”的复仇计划中,除了装疯卖傻就毫无有效的措施,而且他装疯卖傻的用意让人难以理解。如果说他装疯卖傻是为了接近那个奸人,掩人耳目,倒也可以理解,甚至要为他的聪明才智拍手叫绝。然而,他这样做除了证实这个奸人所做的坏事,让他确信这是个谋杀兄长、篡夺王位的小人外,我实在看不出如何有助于复仇。他一点谋略也没有。

如果这是他绞尽脑汁想出来的“高明”的计策的话,我便无话可说。但他尽可运用他那出众的剑术,三下五除二了结了这个奸人,可是他却没有勇气去做,还要给自己的怯弱戴上“谨慎”的桂冠。他没有一点点气魄。

虽然最后奸王是死在了他的剑下。但是,从当时的情形来看,他是趁着情况混乱,看到母亲已经中毒身亡,而自己也身中剧毒,无药可救,被形势所逼,才举起手中那迟迟疑疑、犹犹豫豫,几次想举起又从未举起的复仇之剑。如果当时没有外部因素的刺激,哈姆雷特就还不能下定决心去复仇。

我始终不觉得他是个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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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哈姆雷特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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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个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句话流传非常广泛。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它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起组成莎士比亚“四大悲剧”。在《哈姆雷特》中,复仇的故事中交织着爱恨情愁。

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德国威登堡大学就读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时接连遇到了叔父克劳迪斯即位和叔父与母亲乔特鲁德在父亲葬礼后一个月匆忙结婚的一连串变故,这使哈姆雷特充满了疑惑和不满。紧接着,在霍拉旭和勃那多站岗时出现了父亲老哈姆雷特的鬼魂,说明自己是被克劳迪斯毒死并要求哈姆雷特为自己复仇。

随后,哈姆雷特利用装疯掩护自己并通过"戏中戏"证实了自己的叔父的确是杀父仇人。但是由于错误地杀死了心爱的奥菲莉亚的父亲波罗涅斯,克劳迪斯试图借英王手除掉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趁机逃回丹麦,却得知奥菲莉亚自杀并不得不接受了与其兄雷欧提斯的决斗。决斗中哈姆雷特的母亲乔特鲁德因误喝克劳迪斯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中毒死去,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也双双中了毒剑,得知中毒原委的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克劳迪斯并嘱托朋友霍拉旭将自己的故事告诉后来人。

读完了《哈姆雷特》,感慨颇深,虽然这部作品有许多争议,这是一部关于复仇的故事,主角哈姆雷特被迫复仇,而最后却失败了,作者对哈姆雷特的刻画,让人不得不有很多想法。哈姆雷特的仇不得不报,尽管最后失败。但是命运无法改变哈姆雷特只能选择复仇的道路。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品,与我们看到的很多作品不一样,主角失败了,这也是为什么这部作品是一个悲剧。读完哈姆雷特,感觉莎翁的文学魅力非凡。我希望悲剧不要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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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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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此文读来乡土气息极重,我十分喜爱,可能因为从小也是长在乡土气息重的县城有关。读此文,就如闻到了故乡的气味。

三四年的边城,如鲁迅的药,冰心的小桔等其他现代小说般,十分多的象征,且善用象征,十分的妥帖,不像如今排山倒海,不入流的东西们般,牵强附会,全是噱头。

但是作为一个水平有限的学生,分析它的象征,实在一件过于高难度的行为,况,70年来,人们所通读透解,加上沈从文先生自己也提过一二,具体他指的是何物,所以我若排除人们所公认的象征,去努力发现新的象征,必然落入晦涩牵强的套路。

故此,我将试着谈论我的感受,沈先生的作品所弥漫出的沁人泥土味道。

边城,出这样一个名字,沈先生显然是想表现不为功利所染的淳朴风土人情。文中所出现背景和事物大都为自然物或与自然融为一体的东西――自然和人互相握手的产物,河流,山,渡头,渡船,竹林,茅屋,小镇。文中的人也是不功利的。爷爷摆渡死不肯收钱,反而到处请人喝酒,买猪肉互相推钱,小镇里婚嫁自由,只要儿女们喜欢。即便是文中最有钱的顺顺,也是一个不十分在意钱的人,慷慨得很。而小镇里,有钱人家的儿子喜欢穷人家的姑娘,抛了门当户对的聘礼,要娶穷人家姑娘,也不是什么新闻。可见,边城,这样一个地方,是重义轻利的,不为商业气息所熏染变质。

看看我们周围的世界,翠翠所象征的文化,到了今天,真的得到好的出路了吗?或许,得到了拯救,或许,只留下了残迹而已。

或许,只有沈先生的碑文永留世间-------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理解人。

只有沈先生描绘的朴实的人的美,是必然留存下去的。或许,为先生写点悼念的话,只能写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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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哈姆雷特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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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爱如一盏明灯照亮人们的前程,又如一座灯塔给迷途的船儿指引航向。父子情如太阳与植物,太阳用自我的光辉给植物送去能量,父亲用父爱的阳光哺育孩子的成长。《哈姆雷特》给了我这样的思想感染。

前几天,我读了莎士比亚的四大杯具之一《哈姆雷特》。莎士比亚是法国的著名戏剧家,主要作品有《奥赛罗》、《李尔王》。在着部小说中,讲述了一个很感动人的故事:王子哈姆雷特突然接到了母亲的一封书信。信中写道他的父亲已经去世,让他回国来奔丧。哈姆雷特回到本国后,越来越觉得不对劲,最终发现是叔叔害死了自我的父王。然后,他谋杀了他的叔叔,并且自我也被杀害了。

经过这篇小说,看出了父亲与儿子感情有多深,这真是令人佩服。而此刻社会中的一些人,父亲与儿子的感情就如一盆清水,淡淡的,几乎一点浓烈的色彩都没有。

父子情深。此刻的孩子与父亲不是争吵就是打闹,当孩子的何曾想过父亲生你养你,领着你走上人生之路,陪着你走过风风雨雨,其中有多少为你付出的酸甜苦辣。应当说,哈姆雷特对父亲的感情是深深的,太值得我们此刻的孩子想一想了(当然,为父报仇也不能杀人啊,并且把自我的生命也搭了进去)。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美德之邦。但社会上,“父子之交淡如水”也不是没有。一个民族的优秀美德和素质,更多地体此刻家庭中,就好像哈姆雷特和他的父亲一样,为了对父亲的深深感情,不惜自我的一切。

想到这儿我不禁要哭了,细心地打开这本书,在扉页上写上五个字:父亲,我爱你!我的心里霎时溢满了欢乐。

抬起头,望向明亮的窗外,太阳的光线那么温暖,鸟儿在蓝天的怀抱里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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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儒林外史初三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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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儒林外史》这一本书,我颇为喜爱。《儒林外史》是一本好书,是一本值得细细品味的书,我不得不惊叹作者的巧夺天工,作者的写作手法,那些生动的人物,发人深省的故事,喜爱这一本书的原因有很多!我来跟大家一一说一下我喜爱这一本书的理由吧!

《儒林外史》是中国四大讽刺小说之一,我之因此喜爱这一本书还是缘于它给了人一种真实的感觉,在《儒林外史》的众多人物大都有真人真事的影子。但作者却又巧妙的把故事推向了前朝,避开了统制者残酷的文字狱,这是很有勇气的。并且对于这一本书的主题闲斋老人的《儒林外史序》又讲的十分清楚:其书以功名富贵为一篇之骨。有心艳功名富贵而媚人下人者;有倚仗功名富贵而骄人闹人者;有假托无意功名富贵自以为高被人看破耻笑者;乃终以辞却功名富贵,品第最上一层为中流砥柱。全书正是以反对科举和功名富贵为中心抨击当时的官僚制度,人伦关联以及整个社会风尚的,这是它独特的亮点。

还有这一本书中作者的创作意图,人物形象都是清晰的,作者赞扬什么反对什么都用作品中的人物语言一一道了出来,一点也不做作。正因作者不喜爱做官因此在第一回楔子里就写了王冕母亲临死时劝说儿子的话:做官怕不是荣宗耀祖的!我看见这些做官的都不得有什麽好收场;况你的性情高傲倘若弄出祸来反为不美,我儿可听我遗言,将来要娶妻生子,守着我的坟墓,不好出去做官我死了口眼也闭。而匡超人的父亲临死时也有类似的遗言:功名到底是身外之物,德行是要紧的。这些都体现出作者的坦荡。

《儒林外史》不仅仅有丰富的深刻的思想,还有卓越独特的艺术风格,通篇贯穿了讽刺艺术的技巧,它的讽刺艺术几乎到达了超及古人,后无来者的地步。因此我更加喜爱这一本书,它的语言艺术、文学艺术都是堪称一流的。坚信这一本文学经典会一向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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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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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的其他事物活着的”,一开始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不太理解,在听完康老师和其他小伙伴的分享,还有我看见书本作者自序中写到“《活着》是讲述绝望是不存在的”我突然有了自己的理解。

正如余华写到的,绝望是不存在的——像福贵的一生中经历了那么多的苦难,他的亲人一个接一个的死去,但依然没有绝了他要活着的希望,当这些生离死别经过时间的沉淀,再回望的时候可能又不是那么的悲伤了。

就像现阶段生活中,你说为了什么活着,为了亲情,爱情,友情,金钱,地位……但当这些同样经过时间的沉淀,你再看的时候,发现好像也就那么一回事,并没有至于到要去寻死的地步的,就觉得活下来就是挺好的。

这就回到了“人不是为了活着的其他事物活着”,这些我们看似重要的东西,并没有成为牵制我们活着的因素。在经历世事后,最后还是发现活着最重要。

可是问题在于既然最后还是认为活着就很好了,那么坚持活着的意义又是什么呢,我们是为了什么活着呢?都值得我们好好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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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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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冬季我拥有了一本好书,书不厚,但暖人心。初入眼帘时,鲜艳的红色让我入了迷。封面很简单,大红的底色只衬着两个大字——活着,在微弱的紫光下,书后似乎隐藏着什么,显得异常神秘。

伴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第一页......

书以美国民歌《老黑奴》起源,因为这首歌,作者被深深打动,于是写下了这篇小说《活着》。作者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亲眼目睹了人们在这个纷纭扰扰的叫做活着的故事里死去。

大致阅读这篇小说时,书中主要讲“我”在一个乡下听一位老人福贵讲述他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此时,我感到我的心已经非常沉重了。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时,眼睛里流露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也正是从这里,我的心再一次被深深触动了。

说到福贵,他本身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在他年轻的时候如此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活着,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亦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我相信只要活着,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活着就好!我高声赞扬那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或许像福贵那样活着,或许像老牛那样活着......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更扎我心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不痛,不悲,不喜......仿佛是一片青叶在风中摇曳,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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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斑羚飞渡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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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斑羚飞渡》这本书,让我深有体会,也学习到了一种奉献精神,牺牲自己,大爱无私的精神。

故事是这样的:一群斑羚被狩猎队围追,逼到悬崖边,无路可逃。虽然斑羚的跳跃能力很好,可悬崖的另一边实在是太远了,想跳过这么宽的悬崖是不可能的。面对身后一个个冰冷的枪口,一个个狩猎者的步步逼近,羚羊们无可奈何。这时天空突然出现了一道彩虹,领头羊想出了一个办法——飞渡,它一声“咩!”叫,斑羚群走到悬崖边,迅速分为两组:一组老斑羚,一组年轻的斑羚。随即一只年轻的斑羚跳了出去,老斑羚也紧接着飞跃了出去,当年轻斑羚身体逐渐下坠时,老羚羊及时出现在了小羚羊的蹄下,小羚羊的四肢在老羚羊的背上猛的一蹬,原本下坠的身体,奇迹般地再度升高,稳稳的落在悬崖对岸,而老羚羊却像一直断了翅膀的鸟,比直的往下坠去。就这样一队接着一队,在短时间内小斑羚腾空而起,用老斑羚做跳板,换来小斑羚的生命。呈现了一幕悲壮的斑羚飞渡。

看到这,我不禁眼泪直流,在最危急的时刻,领头羊能够临危不惧,另辟蹊径,果断的做出决定,甘愿牺牲自己挽救下一代精神,让我无比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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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活着》六年级读后感

全文共 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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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我以为是余华自己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进入主题,讲述活着的义意。心里怀疑这本书的可看性。带着复杂的心情,我随着余华走入这本书。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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