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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初三作文20篇 作文怎么写(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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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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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我就是没有看过,我喜欢历史、喜欢爱情、喜欢诗歌、喜欢科幻、喜欢哲学我唯独就不喜欢悲剧。所以,尽管出名,我也不是很想看,包括奥赛罗、麦克白、李尔王,我统统都没看过。沙翁的戏剧悲剧诗歌非常有名,不自量力的觉得自己足够强大了,就笃定自己能接受悲剧了,唉,我太高估自己了,这悲剧看的我心内郁闷无比。

莎士比亚是有多喜欢写牺牲和复仇,竟然写的这么悲。哈姆雷特就是个蠢蛋,你爸被你叔叔毒死了,还娶了你妈,有武力有头脑有威信甚至有机会直接把他叔叔杀死,非不!结果中了叔叔的奸计非要和雷欧提斯比剑,结果躲过了毒酒没躲过毒箭,虽然最后真相大白,可是自己老妈喝了毒酒、自己喜欢的姑娘疯了掉水里淹死,跟姑娘哥哥比武两个人都死了,自己和爱人的命都赔上了,这复仇复的何必呢。

还有奥赛罗就更悲剧了,亲手把自己媳妇给杀死了,自己自杀,就因为一个该死的伊阿古的谗言,你就怀疑自己媳妇跟自己下属出轨,有没有脑子啊,就因为一个手帕不见了,就因为自己媳妇给下属求情,这智商,尼玛你再怎么嫉妒,你杀自己爱人之前,你就不能好好听人解释解释么。这算什么真爱啊,算什么爱情啊。

所以,沟通是多么重要,冲动尼玛就是魔鬼,遇到别人说坏话,特别是说自己爱的人的坏话,特别是自己讨厌的人说的话,拜托都有点脑子,用心想想,耐心调查调查,别老干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再怎么伪装,说自己爱人坏话的其他人,也都不是什么好人,这种人就赶紧下地狱吧。不管到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一定记得谁是你的爱人,你要选择相信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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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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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悲惨的一生。福贵曾经是一个阔少爷,家境很好,但到了他爹这一代,家道开始衰败,他爹爹生活奢侈、挥霍。而福贵比起父亲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吃喝嫖赌,无恶不做,终于在一次赌博中,上当受骗,把自己家的土地全部输给了别人。他的家境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起了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母亲由于过于劳累,生病在床,一次,福贵去给母亲取药,被抓住,作为庄丁送上前线。战场上,他亲眼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一次次的死亡,他思念自己的亲人,渴望能够活下去。两年后,他幸运的回到了家,母亲原来已经死了。悲伤之余,唯一能让他高兴的是他有了一个儿子,但是,他不幸命运这时候才刚刚拉开序幕。

福贵家庭虽然贫穷,一家人却生活的非常幸福,儿子有庆也在健康的成长,一次学校组织给县长的太太献血。有庆由于先天的营养不良,再加上抽血过多竟然死去。福贵又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自此,全家完全沉浸在了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一直到又聋又哑的女儿出嫁时,全家才有了一点欢乐。然而,上天并不怜悯这可怜的人,仍旧一次一次的把难以忍受的苦难向他降临。先是自己的女儿难产而死。接着是自己的妻子难以忍受丧子、丧女的双重打击而去世。福贵只得和女婿二喜以及外甥苦根生活在一起。然而更加让人难以意料的是,二喜却在劳动时,不慎被两块水泥板夹死。自己的唯一一个亲人——外甥苦根最后也意外的离老人而去!!最后,和老人相依为伴的只有一头老牛。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贵不紧不满、平静宁和的叙述出来的,该长哭当哭时,他无动于衷,该唏嘘感慨时,他不肯多谈半点。老福贵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冷漠的叙述之中,我的心中却引起的最强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谁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换作是我们,我们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老福贵却活了下来,而且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

老福贵是这样说的: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子,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知道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知道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知道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起的。

我真的不想折腾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但是面对着这样欲哭无泪、欲叹无声的叙述,谁的感情不像一锅煮沸的水呢?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觉得作者余华说的更有道理。

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意义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倾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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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活着》读后感初二作文

全文共 1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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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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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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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的其他事物活着的”,一开始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不太理解,在听完康老师和其他小伙伴的分享,还有我看见书本作者自序中写到“《活着》是讲述绝望是不存在的”我突然有了自己的理解。

正如余华写到的,绝望是不存在的——像福贵的一生中经历了那么多的苦难,他的亲人一个接一个的死去,但依然没有绝了他要活着的希望,当这些生离死别经过时间的沉淀,再回望的时候可能又不是那么的悲伤了。

就像现阶段生活中,你说为了什么活着,为了亲情,爱情,友情,金钱,地位……但当这些同样经过时间的沉淀,你再看的时候,发现好像也就那么一回事,并没有至于到要去寻死的地步的,就觉得活下来就是挺好的。

这就回到了“人不是为了活着的其他事物活着”,这些我们看似重要的东西,并没有成为牵制我们活着的因素。在经历世事后,最后还是发现活着最重要。

可是问题在于既然最后还是认为活着就很好了,那么坚持活着的意义又是什么呢,我们是为了什么活着呢?都值得我们好好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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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1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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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间看到了这本独特的书,在书中,作家余华用他那淡淡的文字,平静地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悲惨的故事。看完后,我没有像平常那样因为人物悲惨的身世而流泪,更没有因书中的情节而大发感慨。这次,我陷入了沉思……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小说以旁观者的视角讲述了主人公福贵一生的经历。他的人生是平凡的,甚至可以说是凄惨的:不仅没有他名字中的“福”、“贵”,还亲眼看着自己的一个个亲人、爱人从身边离去,这是多么令人绝望的境地,但福贵却依然平静的生活着,没有陷入预想中绝望的泥潭。或许正是因为这一次次离别使福贵,更使我们看清了活着的意义。

作者在书的后记中写下这样一段话“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我想,其实活着本身就是美好的,因为活着我们就拥有着世间最珍贵的东西——生命。还记得和孩子们学习完《生命 生命》后组织的一次主题班会,核心话题是我们为什么要活着,又为什么而活着孩子们踊跃发言,有的说为理想而活着,有的说为知识而活着,还有的说为国家的美好未来而活着,真的是这样吗?我读完这本书后,渐渐认识到,其实活着本身的美好就足以让我们迷恋,足以让我们为其而活着。当然,梦想、抱负、知识、财富等也都是美好的,但是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建立在活着的基础上吗?

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静静的看这本书,感悟作者的思想,那种感觉像是在与一位智者交谈;我喜欢细细的品味书中的语言,似乎每一处都暗藏玄机,似乎在玩一场智力游戏。《活着》无疑是一部经典,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卡特称之为一部“永恒作品”,并不是谬赞。我认为每个人也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特别是那些年轻人,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一座小城,一段人生,一个过程。为了活着,我们都努力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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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弟子规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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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文字虽少,内容却博大精深,我们学的还远远不够,其精髓绝不是短时间内我们能感悟透的。但有一点,我认为:《弟子规》作为中国古代文化的一部分,有些提法、做法与现代社会不符,我们不能全盘肯定;而其实质性的东西并没有改变,如讲孝道、讲友爱、讲文明、将礼仪、讲诚信、讲修养等这些精髓的东西没有变,而且永远也不会变。这就要求我们学《弟子规》的知识及在践行方面做到:批判地继承,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结合时代特点,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和发展,为其增添新的内容,做到日新又新我常新.

普及以国学思想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将对提高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带来深远影响,亦将是我们民族复兴经济腾飞的坚实基础和原动力。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行动起来,做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者、传播者和弘扬者。

做,始于《弟子规》,为人之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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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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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用了整个晚上的时间,我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从晚修开始,到回家看完并写这篇读后感,已经是12点多了。

听到《活着》这本书的名字是在历史课上,后来便买了这本书。买了已经有几天了,一直没看,直到晚修,没有想到我会一个晚上就看完了。

之前初中的时候有看过余华的《兄弟》,起初给人有种些许可笑的感觉,可看到最后总有点莫名的伤感。开篇简单粗暴的言语总会让人觉得意味深刻,这样比起其他小说似乎会使人更感兴趣。但内容总会让我怀疑这样的作品也能够出版?删减应该是存在的,但即使有删减内容也仍让人觉得太过黑暗。

同样这本《活着》也不例外,越看到后面,竟会让我眼眶盈着泪水。

内容的确是活着,只不过是活剩一个人罢了。故事的时期大致是从国共内战到改革后的包产到户,开头和结尾的关联也让我感触深刻。

文中的主人公福贵,起初是个代传代的大地主,却栽在了他这一代。看到他把家产败光后也很容易想到,这在后面土地改革中是救了他命的原因。果不其然,后面也这样写到了。也是把家产全都败光后,他才开始关心起家人,这也算是个社会现象吧。

福贵他爹被他活活气死,妻子也被丈人接回家去,家里只剩女儿和母亲。后来他的妻子生下了儿子,没过多久就回到了福贵家。可他后来去城里请郎中,还被抓去当壮丁,等到快解放了才被解放军救下回到了家。母亲早已过世,后面读小学的儿子也因献血而失血过多死亡,女儿也因生子死亡。后来妻子、女婿、外孙相继死亡。最后他买了头待宰的老牛回家陪他耕地,他给牛起了和他一样的名字——福贵。在田里跟它念叨着几个名字,都是他那已故的家人。

一个人经历了那多,到最后老了没有一个人还在自己身边,那样活着。他的人生可以说是跌入了谷底,再也爬不上去。

对情节的概括是表达不出原作的那种感觉的,只有真正去看了,或许才能够有所感触吧。文中关联到的历史事件很多,也能够让人对国家的历史有进一步的了解,让人深思。

那一代人经历的,是我们无法感受到的。有些写出来的文字可能已经让我们感到震撼,可那些真正见证黑暗的人,不是哑口无言就是没能生还。

“活着”二字谁都会写,可如果让人说一下对活着的看法,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如何表述,我同样也很难说出些什么。

活着,似乎是件很平常的事,我们所处的年代,与那时可能算是“天地差别”,没有在那些时期经历过,也算是种庆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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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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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此文读来乡土气息极重,我十分喜爱,可能因为从小也是长在乡土气息重的县城有关。读此文,就如闻到了故乡的气味。

三四年的边城,如鲁迅的药,冰心的小桔等其他现代小说般,十分多的象征,且善用象征,十分的妥帖,不像如今排山倒海,不入流的东西们般,牵强附会,全是噱头。

但是作为一个水平有限的学生,分析它的象征,实在一件过于高难度的行为,况,70年来,人们所通读透解,加上沈从文先生自己也提过一二,具体他指的是何物,所以我若排除人们所公认的象征,去努力发现新的象征,必然落入晦涩牵强的套路。

故此,我将试着谈论我的感受,沈先生的作品所弥漫出的沁人泥土味道。

边城,出这样一个名字,沈先生显然是想表现不为功利所染的淳朴风土人情。文中所出现背景和事物大都为自然物或与自然融为一体的东西――自然和人互相握手的产物,河流,山,渡头,渡船,竹林,茅屋,小镇。文中的人也是不功利的。爷爷摆渡死不肯收钱,反而到处请人喝酒,买猪肉互相推钱,小镇里婚嫁自由,只要儿女们喜欢。即便是文中最有钱的顺顺,也是一个不十分在意钱的人,慷慨得很。而小镇里,有钱人家的儿子喜欢穷人家的姑娘,抛了门当户对的聘礼,要娶穷人家姑娘,也不是什么新闻。可见,边城,这样一个地方,是重义轻利的,不为商业气息所熏染变质。

看看我们周围的世界,翠翠所象征的文化,到了今天,真的得到好的出路了吗?或许,得到了拯救,或许,只留下了残迹而已。

或许,只有沈先生的碑文永留世间-------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理解人。

只有沈先生描绘的朴实的人的美,是必然留存下去的。或许,为先生写点悼念的话,只能写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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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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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冬季我拥有了一本好书,书不厚,但暖人心。初入眼帘时,鲜艳的红色让我入了迷。封面很简单,大红的底色只衬着两个大字——活着,在微弱的紫光下,书后似乎隐藏着什么,显得异常神秘。

伴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第一页......

书以美国民歌《老黑奴》起源,因为这首歌,作者被深深打动,于是写下了这篇小说《活着》。作者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亲眼目睹了人们在这个纷纭扰扰的叫做活着的故事里死去。

大致阅读这篇小说时,书中主要讲“我”在一个乡下听一位老人福贵讲述他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此时,我感到我的心已经非常沉重了。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时,眼睛里流露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也正是从这里,我的心再一次被深深触动了。

说到福贵,他本身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在他年轻的时候如此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活着,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亦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我相信只要活着,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活着就好!我高声赞扬那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或许像福贵那样活着,或许像老牛那样活着......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更扎我心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不痛,不悲,不喜......仿佛是一片青叶在风中摇曳,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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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活着》读后感3000字

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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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这本《活着》之前,我简单读过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说真的,我不喜欢余华这个人的文章,在我看来他的文章太过鄙俗,就算这些文章是在真实反应社会的某种黑暗面,但我还是更倾向于鲁迅的批判和马克。吐温的戏谑。

《活着》这本书是余华为了教会我们,人要好好活着这个道理,他说:“……《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我必须承认这句话很经典,但我的想法和余华的完全背道而驰。

我完全不认为父母给了我生命就是让我一味地活着,像行尸走肉一样活着有什么意思?这客气地说,余华是个过度珍惜生命的人,也就是贪生怕死的人。当然我不是在说生命是不值得珍惜的。同样一条生命,他可以在死亡的洗礼中把生命的意义升华到极致,也可以把生命尽可能地延长,最后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在尽头。相对于后者,我更倾向于前者的毫不畏惧,和死亡的绚烂。

我不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是为了我的灵魂而选择活着或死亡。只是为了活着而违背了灵魂的本意,这是令我发指的。就像浮士德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恶魔,从那时开始浮士德就已经死了,纵使他出卖灵魂是为了换取知识和青春,他也已经亲手把自己扼死了。

有人说,生命是流星,一瞬即逝。但我却可以用死亡的火焰把我的生命变为烟火,变为昙花,纵使只有那一瞬的美丽,因为灵魂轰轰烈烈的演绎,我把那刻骨铭心的美变为永恒,留在人间。

烟花给了天空一个最唯美的微笑,然后为这微笑而被撕碎开去。

我就是在追求这样残破的美,但我也很清楚,这个世界上像我一样可以为了灵魂而舍弃一切的人是少数。

在普通人的眼中,灵魂不过是人死前后体重0。000046克的差异,从而将灵魂的重量定义为46微克。然而灵魂到底存不存在,人从哪里来,又该往何处去,天堂是否真的向人类敞开,通往天国的阶梯到底在哪里?之所以这些成为人类千年的难题,只是因为时间有多少灵魂想要被拯救,想要得到救赎,从而人性中的善与恶,一切的一切,全部纠缠在这46微克中,被沉重的锁链羁绊,浑浊了再沉淀,沉淀完再浑浊,不断地周而复始,永恒地循环着。

肉体只不过是禁锢灵魂的东西,而生命可以把灵魂在现实中具体化,只不过是联系灵魂和现实的媒介罢了。所以,与其说是单纯为了活着而活着,不如说我市为了完成我的灵魂在世间存在的意义而活着。

“彼岸花,开彼岸。”也许留下的只有曼珠沙华猩红妖艳的花,与甜腻的花香,在彼岸见证这最后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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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三红楼梦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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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时间和年龄的限制,对于红楼梦这本书也只能大致的理解一点点。

红楼梦这部书,起初整体看上去,给我的感觉就是故事情节多而杂,人际关系缠绕如麻。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感情难以捉摸,还有在贾府众多女性中的“强者”王熙凤的极大能量。

细致看过书中的序言和偶然在电视中听到专家的研究与讲座,我才略知一点书中的情节及它的主题。使我知道了读[红楼梦]应把它当作历史事件阅读。这本书的作者用典型的艺术手法反映了封建社会的阶级斗争,揭露了贵族统治阶级的残酷和封建制度的黑暗,腐朽文化的不可避免的崩溃的必然趋势。这部书所描写的其实就是贾、史、王、薛四大家族封建社会贵族代表的过往繁荣破败的历史。

这“四大家族”不仅是当时地界最有权势及富贵的大乡绅。而且相互之间联络有条,一衰便衰,一荣便荣,可谓行霸一方,他们残忍骄横,无人敢惹。他们可随意打死人而不偿命。为了自己的享乐他们可致被害人于死地,可使人家破人亡。他们经济上豪华,奢侈,挥霞无度实际上是当代整个贵族阶级腐朽的缩并。他们不劳而获仅靠的是残酷的地租和大量的货币诈取。他们采取的完全是残酷压迫剥夺斗杀来维持他们挥霞无度的奢侈生活。

再说说那残忍很辣的王熙凤,他可算是个荣国府里的一个人物。她嘴尖舌滑好弄权作势。他公开说:“凭什么事,我说了算。在这一言辞下他弄权害死了几条人命。什么鲍二嫂、尤二姐和她腹中的胎儿,都用最狠毒的手段害死。然而这一切在客观上揭露了建立在这样社会基础上的政权不正在走向死亡之路。

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这位”巾帼英雄“和他的家族难道能逃脱覆灭的下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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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活着》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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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

算起来我和错过《活着》这本书,少说也有三次。

早在住宿时代,7床的舍友推荐给我的,我瞟了一眼那充满乡土气息的文字,不屑只持续了一小会儿。后来几乎成了全宿舍共读的读本,我还是没有看。

历史老师紧缩课时,抽出时间给我们放了两次姜文的禁片《活着》,每次半节课。我一向讨厌人民公社、大跃进这些“社会主义特色产物”,于是两次放电影我都趴在桌上梦会周公。

后来在书店又看见这本装帧普通的书,蓝色的封皮,定价15元。摸摸身上皱巴巴的二十几块钱,叹口气,最后买回的是北岛的诗集。

最终把这蓝色的小薄本捧在怀里时,已经太多波折。用一个晚上一口气读完,故事不很长,也并不沉重,却是字字深入人心。

我后悔看完整个故事以后又不过瘾地读完了后面的评论,那些溢美之词似乎是为了增加这本小书的价值而存在,并且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的判断。事实上,伟大的故事在收笔的刹那就已经成就,它的价值就在于它本身。

如果仅用“家庭悲剧”来形容《活着》所讲述的故事的话,那么太过浅显。穿越时空的是福贵和年轻时自己的对话,也是和我们的对话。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离开自己,有的是一步步走向衰亡,有的是意外去世,还有的以荒谬离奇的方式死去。他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这样的一场灾难中,只有他一个人得以幸存。

引发我思考的是,为什么福贵没有哭天抢地怨恨命运夺去亲人的生命,也没有感天谢地庆幸自己能够在这场灾难中幸免。他好像很清醒,在年轻了一场之后,也很淡然,甚至从来没有想过死。被抓去充壮丁的时候没有,亲人相继去世的时候也没有。我想象着所有的一切,那样的颠沛流离,没有任何指盼的生活,路只剩下一条,就是活下去。的确,在那样一个荒谬的时代,所发生的一切便也不再荒谬了。

余华的文字对于我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不带任何的装点和修饰,就是简单而直接,扑面而来的质朴和清新。很久以来,我一直追求着文字的本真魅力,只用恰到好处的词藻装点,不必过分铺垫,也不必过分华丽。比“不着一字而尽显风流”更加高妙,它可以并不风流,只是看着舒服,让人明白。这样极简的处理一下子凸显出时间轴的巧妙之处——用有限的文字量描述了宽广的时间跨度。这就是时间的神奇,在这样平实普通的讲述之中。看完最后的一个段落,脑海中浮现出同样的画面,刹那间的感动,恍若隔世。

余华说,“我相信,《活着》还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们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福贵的活着是出于本能的,生命本体的延续。书中最感动我的情节是家珍和福贵对春生说“你欠我们一条命,用你自己的来还”那个地方。他让春生好好地活下去,不让他死。这样的活着,没有社会主流思想价值观所渲染的那般高尚,你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想到死很容易,去死也很容易,在生与死的临界点上,向往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本能和意识。即使这个人已经在文学创作的过程中被一再地边缘化,即使他的人生如同一场戏剧般跌宕,不变的依旧是生命的热度和力量。

当一切过去后,你要活着,不是为了金钱,不是为了地位、身份或是其他的什么,就是为了你自己。为了活着,为了见证,为了自己还能拥有一切的权利。

这种活着也许艰难而高傲,不断地和苦难斗争;也许简单而卑微,像我们的主人公福贵,他并不为了活着而和苦难斗争,而是在苦难里活着。

他感觉不到痛,并不是因为麻木,而是痛苦对于活着来说全然没有意义。

他一时兴起,从集市上买回待宰的老牛养起来,他编着其他家族成员的故事来哄骗它,责备它不好好耕田,然后又是一笑置之。

他在悠扬的农田里孤独地行走,走过广阔的空间,走过无限的时间,嘴里哼唱着最朴实的民谣,让蹩脚的旋律穿破天边最后一缕光亮。

我们看见他,他也许悲伤,也许不。

他也许累了,也许不。

重要的是,他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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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斑羚飞渡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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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斑羚飞渡》这本书,让我深有体会,也学习到了一种奉献精神,牺牲自己,大爱无私的精神。

故事是这样的:一群斑羚被狩猎队围追,逼到悬崖边,无路可逃。虽然斑羚的跳跃能力很好,可悬崖的另一边实在是太远了,想跳过这么宽的悬崖是不可能的。面对身后一个个冰冷的枪口,一个个狩猎者的步步逼近,羚羊们无可奈何。这时天空突然出现了一道彩虹,领头羊想出了一个办法——飞渡,它一声“咩!”叫,斑羚群走到悬崖边,迅速分为两组:一组老斑羚,一组年轻的斑羚。随即一只年轻的斑羚跳了出去,老斑羚也紧接着飞跃了出去,当年轻斑羚身体逐渐下坠时,老羚羊及时出现在了小羚羊的蹄下,小羚羊的四肢在老羚羊的背上猛的一蹬,原本下坠的身体,奇迹般地再度升高,稳稳的落在悬崖对岸,而老羚羊却像一直断了翅膀的鸟,比直的往下坠去。就这样一队接着一队,在短时间内小斑羚腾空而起,用老斑羚做跳板,换来小斑羚的生命。呈现了一幕悲壮的斑羚飞渡。

看到这,我不禁眼泪直流,在最危急的时刻,领头羊能够临危不惧,另辟蹊径,果断的做出决定,甘愿牺牲自己挽救下一代精神,让我无比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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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斑羚飞渡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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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在大都数人的眼中,动物是没有思维的,只是在遵守自然规定而已。而在沈石溪的笔下,动物和人一样也有了有快乐、痛苦、灵性、感情……

文章先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关乎生死存亡的场景。这群羚羊被一只狩猎队盯上了,被逼到了伤心崖上。说起这伤心崖,这群斑羚被逼了到这里,就算走上了绝路。因为从运处望去,伤心崖好像一座山峰被一把利斧从中间劈开,而两座山峰又都是笔直的绝壁,没有任何落脚点,估计除了壁虎没有动物能在这山崖上下。当然,如果斑羚们能跳过去,就躲过了猎人们围捕,也就转危为安了。可是,再健壮的公斑羚最远也只能跳四米多一点。文章读到这里,我不禁为斑羚们担忧:一面是不可逾越的陡崖,一面是黑洞洞的枪口。它们会束手就擒吗?我带着疑问急切地往下读。这时,天空出现了一道美丽的彩虹,而斑羚群的头羊——镰刀头痒,正是看到这彩虹,想出了另猎人瞠目结舌的办法:羊群分成两拨,年老斑羚为一拨,青壮斑羚为一拨。分好后,从两拨中分别走出一只斑羚,来到悬崖边。伴随着一声鸣叫,两只斑羚差不多同时飞奔起来,临到悬崖边时,纵身一跃,飞在空中。我的心又一次拎起来了,这两只斑羚是不可能调到对面山峰的,难道自杀也要成双结对吗?可最震撼人眼球与心灵的一幕出现了:半大斑羚的跳跃角度稍微偏高一些,老羚羊的跳跃角度稍微偏低一些。半大斑羚调到四米左右身体就开始下降,像是要坠入深渊;而老斑羚凭着娴熟的技巧,在关键时刻出现在半大斑羚的蹄下,半大斑羚自然而然地借助这块跳板,在老斑羚背上猛蹬一下,它在空中再度跳起,轻巧地落在了对面的山峰上。

有了示范,一对对的斑羚也紧跟着凌空跃起,在两座悬崖之间画出一道道令人眼花缭乱的弧线,而这令人唏嘘的弧线却是拿老斑羚的生命作为桥墩的生命线啊!

最后,伤心崖上只剩下那只镰刀头羊,只听“砰砰”几声枪声,它的身上溅出了几朵血花,迈着坚定的步伐,走上了那道绚丽的彩虹,消失在一片灿烂之中……

在动物们的生活中,最害怕的就是枪,而镰刀头羊在这样的危急情况下,还能想出办法,可见它的冷静。而在那悲壮的背影中,我们读者又能体会到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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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活着》六年级读后感

全文共 11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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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的所有作品中,如果要选出一部在我阅读过程中带给我的震撼,并且在读完之后给我深刻的思索,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那无疑是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抓去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

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我认为我们年轻人也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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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哈姆雷特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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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逢前些日子的英语课读了《哈姆雷特》,所以这悲剧的第一本还是要选择它的,虽然文章很长,但读起来一点也不觉得累,心情也随着故事的情节起伏跌宕。

《哈姆雷特》又名《王子复仇记》,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悲剧之一,它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亲突然逝世,不到两个月,王后就和国王的弟弟、新国王结了婚。悲痛和郁闷使年轻王子昔日惯有的快乐荡然无存,在他眼里,一切高洁的花卉全都枯死了,倒是杂草却在那里疯长。哈姆雷特总是穿着黑色的丧服来表示他的哀悼,甚至在新王举行结婚大礼的那一天,他仍旧身着丧服以示鄙视。

不久后,哈姆雷特看到了父亲的鬼魂,鬼魂说他他的亲弟弟克劳狄斯害死的,哈姆雷特立誓要复仇,作出了一个奇特而大胆的决定:假装发疯。这样不但可以巧妙地掩盖他内心中的真实的不安,也可以给他机会冷眼窥视克劳狄斯的一举一动。自此,哈姆雷特在言语、服饰及各种行动上都装得疯癫怪诞。聪明的丹麦王子利用宫里来的戏班子试探新国王,于是,哈姆雷特决定叫这个戏班子在他叔叔面前表演鬼魂所说的谋杀场面,然后仔细观察克劳狄斯的神情反应来确定他究竟是不是凶手。很遗憾,克劳狄斯没有经受住考验,使哈姆雷特认定了他就是杀害父亲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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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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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摘自余华《活着》

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生活在80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天报道的那位为钱财而贪污受贿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受贿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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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傅雷家书读后感初三

全文共 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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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毕竟是有感情的动物,偶尔流露一下是不可耻的事。

这是我读完《傅雷家书》后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感情”是这世界上最奇妙的一件事,或许外严,或许内慈,却都是内心真情的流露。

这本书让我感受最深的一个字就是“爱”。在这180多封家书中,字里行间,都溢满了浓浓的父爱。是一个父亲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章。有父亲对儿子的思念——点点滴滴的回忆就像日夜更替,反复循环;有父亲对儿子的鼓励——肯定的赞赏给了儿子信心;更有父亲的嘱咐——对远在他乡的儿子千叮万嘱……这种种父子间的情感在“抵万金”的家书中展露得淋漓尽致。只有那如海的深情才能一封家书长达7000多字啊!

翻阅着一封封家书,如同在读家中的长辈给自己寄来的一封封信,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深切的关爱,以至于我在读书的过程中把自己当成了主角,产生了强烈的共鸣。人与人之间最真挚,最美好的情感大概就是这样的吧!在这日益信息化的社会里,有多少人还秉承着这种维系感情的方式呢?

傅聪和傅敏无疑是幸运的,他们拥有一个如此爱他们的父亲,一个如此优秀的父亲,其实我们的父亲又何尝不是这样的呢。虽然他没有给我写过一封信,可能他不善表达爱意。他不会帮我买漂亮衣服;他也不会对我说“生日快乐”;更有甚者,考试失利时,他还会严厉的批评我。但他并不是不爱我,他会在责骂我之后,偷偷溜进房间看看我;星期五回家,他会买一大堆我爱吃的菜,让我打牙祭;我生病时,他更是忙前忙后,悉心照顾我。父亲,他只是习惯把爱掩藏在厚厚的外壳下罢了。

感谢傅雷,是您,让我读懂了父爱。父爱就像一本家书,你不用多问,你也不必多说,只要用心感悟,读上千年你也不会厌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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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余华《活着》小说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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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晴朗的早晨,朦胧的眼睛还睁不开,阳光洒在脸上,微暖,许久不见的太阳如期而至,几天的下雨,让我知道了阳光的珍贵,微风拂过脸颊,舒适。慢慢的,我努力的在床上挣扎这爬起,走向书桌,随意的拿起一本书,如此之好的天气,书就是现在的伙伴。坐在书桌上,阳光倾洒,鸟鸣就在耳边荡漾,桌旁还有一杯茶,一人一茶一书,正好。读完后,关上书籍,缓缓闭上眼睛,书中的内容像画面一样翻来覆去的演着,不停歇。《活着》它让我感受到了那个时代的不一样的生命力,感受那个时代的跌宕起伏。

《活着》讲述着主人公福贵年轻时的吃喝享乐,沉迷于赌博,最终还是把家产是的一干二净,父亲为他的堕落,不争气,感到失望,生了病,去世了,搞得家破人亡。而后妻子家珍陪着他一起受苦,母亲也是生病走了,自己被国民党捉住,几个月未归,女儿凤霞变哑了,长大后加了个老公二喜,本以为迎来了春天,却不想为生下苦根,大出血死了,福贵的儿子与老师的血型相匹配,抽血过度,导致死亡,二喜在工作时被钢泥板砸伤而死亡,苦根好久没有吃豆子,一下子太多而导致撑死。福贵最后与一头老牛相作文/依为命,独自一人,在时间的消逝下,回忆着与家人快乐的生活。一个个身边的人离去,再也回不到身边的感受是很难熬过去的。但福贵最终还是看开了。突出着生命的可贵。

我感叹着,其实作者余华并没有写的有多悲伤,用朴素的语言讲诉着那时候的故事,解放战士的善良,某的伤害,红卫兵的无理取闹,批斗着那些所谓的“资本家”,在农村他们经历的那些苦难,一一的刻在我的心里,挥之不去,望着现代的世界,原来是多么的来之不易,我不懂他们到底有多么的幸苦,但我知道的是,使他们为着我们的未来才打下来的天下,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努力的活着。人为什么要活着?为的是我们爱的人好好活在我们的身边,为的我们的未来更加美好,最重要的是,我们为的是那个藏在心中的美好梦想,最初的梦想。

《活着》让我感受到生活就像一条铺满刺的道路,我们必须靠着我们的毅力向前冲,再苦再难也要撑着,努力的向前攀爬。我不知道将来的路到底有多长,但未来是不知的,我们满怀期待着等待她的到来。人生不像是一盘磁带,我们没有快进,没有后退,也没有暂停。面对着困难我们只能勇往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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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弟子规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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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寒假期间读了《弟子规》。当我读到:“父母呼,应勿缓”的时候,我感觉到:当父母叫你的时候,要立刻答应。但是昨天的时候我在姥姥家,爸爸打电话让我回家修改寒假作业,我没有听爸爸的话,不想回去。因为我在姥姥家和舅舅家的小弟弟玩儿得正高兴,所以我不想回家。爸爸生气了,后来我想到了平常读的弟子规,“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应勿懒”的那句话,又给爸爸打了电话,我告诉爸爸我回去。今天我看到了爸爸给生病的爷爷和我洗澡,我想长大以后,也帮爸爸妈妈洗澡。同学们,你们说这样做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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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名著《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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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一书讲述的是中国四十年代至六十年代一个富有家庭里发生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夫妇,丈夫富贵,妻子家珍。由于吃喝享乐,沉迷于赌博,富贵最终把家里的财产输得一干二净。父亲因为他的堕落气得生病而死。从此,家破人亡,他们两口子不得不面对苦难的生活。

俗话说:“有果必有因”。富贵家境衰落,他妻离子散的悲剧是他走上堕落的不归路,成日不思进取吃喝赌博的结果。在此之外,还有别的原因吗?是不是他的父亲和妻子不关心他呢?答案是否定的。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得出富贵固执的本性。他漠视父亲和妻子的多次规劝,执迷不悟,最终致使家境衰败、贫穷潦倒,天天过着痛苦的生活。他曾被民党抓住并差点丧命;他曾在被别人鄙视的环境中醒悟。也就是在那时候,他才反省以前的事,才真正懂得幸福的价值。影片中有一个关于他教训孩子的情节值得我们思考。“小鸡长大会成鹅,鹅长大会成羊,羊长大会成牛。”小鸡怎么能变成鹅呢?或许想告诉孩子,再贫困弱小的人也能成为生活的强者吧。是啊!生活虽然不是什么时候都尽如人意,但只要付出努力,拥有信心,明天将会更好。

另外,书中另一重要的人物——家珍又是怎么样的人呢?书中描绘她的部分虽没有富贵多,可是我们可以看出她是个既通情达理又温柔贤惠的妻子。人总是有喜怒哀乐的,家珍有时也生丈夫的气,所以她才在怀孕时带着个哑巴女儿回娘家。可是富贵那时候怎么知道家珍——一个已经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他,一个夜夜哭泣劝告丈夫不要赌博的妻子正在家乡艰难地供养着孩子,并且期盼着他早点醒悟。要是没有毅力,没有信心,说不定这个柔弱的农村妇女早已经没有勇气生活在这世上了。这个女人的生命是很苦的,也是很坚韧的。怪只怪富贵这个男人不懂得珍惜她,所以他们俩才只能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

富贵和家珍的故事伴着前进的历史走到中国建国初期。这期间,他们的孩子友庆被春生(他们的老朋友)骑车撞了。其实春生不会开车,却自以为是,结果这个可怜的孩子再也没有机会品尝妈妈给他做的12个饺子了。作为作者为什么安排了这样一个情节呢?是否想通过加深富贵和家珍的痛苦,来表现他们生活的毅力?我想除此以外,他还想提醒人们,做事时不要不懂装懂,否则酿成悲剧再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了,有庆的死真是令人扼腕叹息啊!

《活着》是一部意味深长的书,富贵和家珍夫妇的人生经历带给我们的启示是:生活就像是一条路,不总是平坦而笔直的。人只有一勇气、毅力和信心去面对和克服种种的挫折与不幸,体会幸福的不易与甜蜜,才会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活着是一种证明,是一种历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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