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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初三作文20篇 作文怎么写(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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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活着》读后感学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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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一场故事,一世遭遇,成就了《活着》。富贵的苦难,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从一个富家少爷,沦落到贫苦农民;他气死他爹,输光财产;他的儿女死了,妻子死了,女婿死了,外孙也死了,可他却还活着,孤零零的活着。

当在黄昏的田野上,富贵和他那头老牛耕耘在田地里,富贵对牛叨絮的那席话差点让我怜悯的掉下泪来。我觉到了余华的残忍,他为什么要让富贵活着?没有了亲人,没有了爱,只有大半辈子数不尽的苦难,富贵活着的意义何在?人到底为什么而活着?

当福贵看到赌的倾家荡产的龙二被毙掉的那一刻,庆幸的是福贵,后怕的也是福贵。他庆幸,是因为被毙掉的人不是自己。他后怕,是因为被毙掉的人本该是自己。命运是未卜的,生命是脆弱的。败家子的自己气死了爹,他知道,自己害死了一个生命;当被抓去拉大炮的自己回来没有看到娘的最后一眼,他明白,生命原来如此脆弱;当他的家人一个个死去的时候,他懂得,活着不易,活着有多好!

种地的艰辛,让他体会到活着的不易;公社的磨难,让他感受到活着的美好。活着就幸福,再艰难,只要活着那也是幸福;死亡是痛苦的,再好的墓葬,那也是痛苦。当富贵的家人一个个离自己而去的时候,有痛苦,但更多的是珍惜,珍惜自己现在还具有的生命,他知道,活着有多好。

余华《活着》的自序:“作为一个词‘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攻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这里有一个关键词时“忍受”。可见余华笔下的富贵面对生命的苦难与绝望只是忍受,没有反抗,更不用说蔑视。也许有人不怕死,但他一定不想死;也许有人想要死,但他一定不愿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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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初三的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

全文共 1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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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大卫·科波菲尔》一书。看到这个名字不要以为他是魔术师大卫·科波菲尔。

《大卫·科波菲尔》是19世纪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大师狄更斯的一部代表作。这本书构思于1847年,但作者直到1849年才动笔写它,完成于1850年10月。

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出生之前,他的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在他7岁时就改嫁。大卫的继父是一个凶狠贪婪的家伙,而且继父的姐姐竟也是个铁石心肠,不近情理的人。他们姐弟俩不仅百般虐待大卫,而且把大卫的母亲折磨致死。母亲死后,大卫的继父逼大卫去当童工。在此期间,大卫有幸逃了出来,去投奔了他好心的姨婆,并被姨婆送进一所很好的学校,接受良好的教育。大卫在成长过程中历经磨难,但是他善良,正直,乐于助人的天性始终没有改变。他在困境中奋发向上,刻苦努力,最终不仅在事业上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也同时获得了美满的幸福生活。在这部具有强烈的自传色彩的小说里,狄更斯借用“大卫自身的历史和经验”,从不少方面回顾和总结了自己的生活道路,反映了他的人生哲学和道德理想。

《大卫·科波菲尔》通过主人公大卫一生的悲欢离合,多层次地揭示了当时社会的真实面貌,突出地表现了金钱对婚姻、家庭和社会的腐蚀作用。小说中一系列悲剧的形成都是金钱导致的。摩德斯通骗娶大卫的母亲是觊觎她的财产;爱弥丽的私奔是经受不起金钱的诱惑;威克菲尔一家的痛苦,海穆的绝望,无一不是金钱造成的恶果。而卑鄙小人希普也是在金钱诱惑下一步步堕落的,最后落得个终身监禁的可耻下场。狄更斯正是从人道主义的思想出发,暴露了金钱的罪恶,从而揭开“维多利亚盛世”的美丽帷幕,显现出隐藏其后的社会真相。

谈到拜金主义感想颇多。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事太多了,事件都出现在领导层。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贪污腐化,以至于一些领导干部晚洁不保。败倒在金钱的石榴裙下,仔细想想值得吗!为官一任,国家已经给了很多优厚的待遇,可是为什么会有许多人不满足呢?非得走到犯罪的道路上才知道悔之晚矣呢?

在人物的塑造上,大卫·科波菲尔无疑倾注了作者的全部心血。不论是他孤儿时代所遭遇的种.种磨难和辛酸,还是他成年后不屈不挠的奋斗,都表现了一个小人物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寻求出路的痛苦历程。经历了大苦大难后尝到人间幸福和温暖的大卫,靠的是他真诚、直率的品性,积极向上的精神,以及对人的纯洁友爱之心。安妮斯也是作者着力美化的理想的女性。她既有外在的美貌,又有内心的美德,既坚韧不拔地保护着受希普欺凌的老父,又支持着饱受挫折之苦的大卫。她最后与大卫的结合,是“思想和宗旨的一致”,这种完美的婚姻使小说的结尾洋溢一派幸福和希望的气氛。他们都是狄更斯的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理想的化身。这种思想的形成与狄更斯个人的经历和好恶是分不开的。他始终认为,处于受压迫地位的普通人,其道德情操远胜于那些统治者、压迫者。正是基于这种信念,小说中许多普通人如渔民辟果提、海穆,尽管家贫如洗,没有受过教育,却怀有一颗诚朴、善良的心,与富有的斯提福兹及其所作所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当然,这种强烈的对比还反映着狄更斯本人的道德观:“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部小说里各类主要人物的结局,都是沿着这种脉络设计的。如象征着邪恶的希普和斯提福兹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善良的人都找到了可喜的归宿。狄更斯希翼以这样的道德观来改造社会,消除人间罪恶,这是他的局限性所在。

《大卫·科波菲尔》在艺术上的魅力,不在于它有曲折生动的结构,或者跌宕起伏的情节,而在于它有一种现实的生活气息和抒情的叙事风格。这部作品吸引人的是那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具体生动的世态人情,以及不同人物的性格特征。如大卫的姨婆贝西小姐,不论是她的言谈举止,服饰装束,习惯好恶,甚至一举手一投足,尽管不无夸张之处,但都生动地描绘出一个生性怪僻、心地慈善的老妇人形象。至于对女仆辟果提的刻画,那更是维妙维肖了。

我觉得贯穿本书的是“人性”二字。文中出现了各式的艺术形象,但在我看来,这些其实就是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人物。这些人的存在,不仅在19世纪,而且是当代。人性,不乏美好与丑恶。美好的人性,应被我们铭记,而不应被时代的变更而冲淡,我们更应去发扬它,让它主导整个人性。而它,对于我们的社会是极其有意义的。但那些丑恶的人性,则应被人禁锢,它不应被散播到社会上去,这不仅对我们的社会无任何意义,甚至还会拖我们进步的后腿。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美好的人性,让缺憾的心灵弥补过来;而对于丑恶的人性,我们应坚决说“不”,并用美好的人性打败它

狄更斯也是一位幽默大师,小说的字里行间,常常可以读到他那诙谐风趣的联珠妙语和夸张的漫画式的人物勾勒。评论家认为《大卫·科波菲尔》的成就,超过了狄更斯所有的其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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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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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是转瞬即逝的美丽,是永恒不变的悲凉。活着,丝毫不华丽,它走在平凡之路上,呈现着它独有的魅力。活着,简短而普通的词语;活着,宇宙中渺小生物的真理。平凡之路,永远延续。

在《活着》这本书中,主人公福贵生在中国革命的艰难时期,在他的一生中,亲人接连逝去,生活困苦难熬,但在最后,在那一抹斜阳里,福贵牵着自己的老牛,在夕阳下留下了简短而又深刻的背影,来诠释活着的治理与真谛。

在福贵的一生中,美好的时刻很少。年少的轻狂与余生的悲凉似乎并无两样。曾思索:人活着究竟有何意义?这样的人生有什么可期?随着时代的演进,亿万人相继死去,福贵的一生又能代表什么?但这就是活着,这就是活着的哲理。活着,仿佛就是那么平凡,那么微不足道。

那么福贵为什么在只剩下他一人的情况下仍选择活着?为什么世界上还有那么多人选择坚持?我想:是因为世间的美丽,是为了不白白来这世上走一回,是为了不负自己,不负自己的生命。

然而,由于时间的朦胧,给活着蒙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让人们期待活着,期待七情六欲,期待时间的演进,这也许就是活着的魅力。活着的美丽,是因为那一颗颗沸腾的心,是因为,平凡中的美丽。

穷极一生,但厚你蓦然回首时,就会发现,活着不过是一场黄粱梦,最后剩下的,只是一抔黄土,但是我们永远不会后悔走这一遭,就像福贵,到了最后当他牵着老牛时,怀着怎样的心情呢?我想他经历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以后,心中应该多了一份淡然,多了一份娴熟。是啊,无论是多么伟大的人物,当他走到了人生的尽头时,应该也会有同样的心情吧。但在这心情里,又该有一份不舍,对生命的不舍,对平凡之美的不舍。

所以,无论人生何其悲凉,我们也要坚强的活着,不要对自己的一生后悔,我们要以最美的态度,去全力以赴的面对,小小的人,在小小的宇宙里,因此绽放着无与伦比的美丽,让人留恋,让人痴迷。

活着,看似只是生物繁衍生息的产物,看似只是渺小宇宙中的一小份子,但它却是宇宙孕育的奇迹,散发着它独有的魅力。没有了活着,就没有了一切,没有所有美丽的瞬间,所以,请允许我再次强调:让我们努力活着吧,用奋发的精神,去面对这场奇迹!

“少年游荡去,中年想崛起,老年做和尚。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稍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坚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儿女,黑夜召唤着昼的来临。”

走在平凡之路上,一样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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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名著《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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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主人公“福贵”怎样“活着”?前半生仗着老子一百多亩田地为所欲为,老丈人见着了都要躲得远远儿的,伦理纲常压根儿没放在眼里,跟老子对骂也是常事,在村里人眼中丢净了脸面,尽管从小过惯了村里人眼中“奢侈糜烂”的生活,好歹只作贱了自己,没有伤到别人,居然乖乖的还了赌债。

他不是好儿子、好丈夫,甚至好邻居都算不上,而一切在他输光了自家所有田地的那一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开始在意爹、娘的感受,在意家珍、凤霞喜怒。以前是别人对他的忍受,趾高气扬,从不低头;现在是他忍受着别人,唯唯诺诺,陪着笑脸。只为“活着”。他黑发时,送走了白发人;他白发时,送走了黑发人;他和他的那头老牛在田埂上依然顽强的“活着”。

谁能想到当年不可一世的“公子哥”在田埂上居然讲出做人的道理来,也算一件奇事。《活着》讲述了部分中国人在那物质贫乏、精神困顿的几十年是如何熬过来的,我不能把主语更换为中国人或人,这是不准确的,有人肯定不是这样“活着”的,随着经济发展、物质丰富,以后的人很大程度上也不会这样“活着”,但人性总会在这样的小人物身上影射出来,我们应该致力于思考“我们怎样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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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文化苦旅》读后感初三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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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拜读了余秋雨的散文集《文化苦旅》,这本书介绍了一处处令人流连忘返的风景名胜与历史古迹,但余秋雨不仅仅只是介绍这些风景和古迹,而是通过它们揭示了更为深层次的内涵。

其中有一篇文章《道士塔》,说的是莫高窟如何在一个无知的王道士手中被“抢掠”一空的事情。看后我很受感染。余秋雨在文中写到“……‘住手!’我在心底痛苦地呼喊,只见王道士转过脸来,满眼迷惑不解。是啊,他在整理他的宅院,闲人何必喧哗?我甚至想向他跪下,低声求他:‘请等一等,等一等......’但是等什么呢?我脑中依然一片惨白……”作者是在为那一副副画像、一尊尊雕塑,一卷卷经文的丢失感到可惜;是在为中国文化遗产的遗失而感到惋惜;更是为当时清政府的无能而感到痛惜……

莫高窟被抢掠并不是王道士一人的错,更是当时无能的清政府的错。如果当时的清政府能稍微重视一下我们国家的文化遗产,如果当时的清政府能稍微有那么一点骨气,如果当时的清政府能稍微考虑长远一点,那么那些外国人怎么可能就那么轻易地将如此之多宝贵的文化遗产掠夺走?

可是就在这清政府之前的几百年,我们的国家还是世界的强国,唐朝的空前繁荣,元朝的空前强盛,我们的国家吸引着多少外国人前来经商、学习。可为什么到了清朝就那么的备受欺凌呢?

骄傲。就是因为我们太骄傲了,我们变的封闭,我们变的迟钝,我们变的木讷。所以也就有了王道士这样的人,也就会出现莫高窟里的文物仅仅只用了一点点的银元一点点的物品就被交换走,也就有了那时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我们这个文明古国的文化遗产被掠夺走的实在太多了,做为国人,真的有无限的痛惜,但这已经是历史造成的悲剧了,无力挽回,或许这正切合了余秋雨《文化苦旅》的“苦”字吧。我们现在能做的只有吸取前人的教训,不再让这悲剧再次上演。

[文化苦旅读后感初三作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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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哈姆雷特读后感初三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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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伟大的剧作家、诗人。他是一位空前绝后的伟大戏剧诗人,是有史以来全世界最伟大的文豪。

哈姆雷特》这部莎士比亚最闻名的剧作,也是他四大悲剧中最早、最长的一部。书中描绘了英明果断、智勇双全的哈姆雷特王子从他父王的鬼魂口中得知他叔父的恶行:谋害兄长,篡夺王位,欺骗嫂后。王子于是不动声色,暗中调查一切属实后,便不计自身荣辱安危,身入险境,在其叔父安排的一场比剑阴谋中,揭发其罪行。但在这过程中目的虽然成功,却阴差阳错,在比剑中中毒身亡,母后却也误饮毒酒,酿成悲剧。剧中人物有的怯懦、狡诈;有的果决、机智,善与恶对立分明,然而却遭命运之神无情摆弄!

哈姆雷特是出身高贵的丹麦王子,从小受人尊敬且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无忧无虑的生活使他成为一个单纯善良的理想主义和完美主义者。在他眼里一切都是美好的,他不知道世界的黑暗和丑陋面,他相信生活的真善美并且向往这种生活。他追求理想,又失望于现实。他向往人性之善,又深信人性本恶。在这本书中,我清晰的感觉到他想重整乾坤,又深感自己无能为力。他厌倦人生,又恐惧死亡。他爱恋恋人和母亲,又恨她们脆弱。在《哈姆雷特》中王子有段台词颇为闻名,是这样说的:须知演戏的目的,当初和现在都一样,是要仿佛端着镜子照见人性的真实,使美德显示它自己的本相,叫丑恶暴露它自己的原形,要时代和世人看到自己的形象和印记。

虽然,以我的年龄看这本书有些深奥,也有些枯燥,但是他让我明白了世间的真善美和假恶丑。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虚伪,狡诈;有的人胆小,懦弱;有的正义,勇敢。我应该牢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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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哈姆雷特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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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爱如一盏明灯照亮人们的前程,又如一座灯塔给迷途的船儿指引航向。父子情如太阳与植物,太阳用自我的光辉给植物送去能量,父亲用父爱的阳光哺育孩子的成长。《哈姆雷特》给了我这样的思想感染。

前几天,我读了莎士比亚的四大杯具之一《哈姆雷特》。莎士比亚是法国的著名戏剧家,主要作品有《奥赛罗》、《李尔王》。在着部小说中,讲述了一个很感动人的故事:王子哈姆雷特突然接到了母亲的一封书信。信中写道他的父亲已经去世,让他回国来奔丧。哈姆雷特回到本国后,越来越觉得不对劲,最终发现是叔叔害死了自我的父王。然后,他谋杀了他的叔叔,并且自我也被杀害了。

经过这篇小说,看出了父亲与儿子感情有多深,这真是令人佩服。而此刻社会中的一些人,父亲与儿子的感情就如一盆清水,淡淡的,几乎一点浓烈的色彩都没有。

父子情深。此刻的孩子与父亲不是争吵就是打闹,当孩子的何曾想过父亲生你养你,领着你走上人生之路,陪着你走过风风雨雨,其中有多少为你付出的酸甜苦辣。应当说,哈姆雷特对父亲的感情是深深的,太值得我们此刻的孩子想一想了(当然,为父报仇也不能杀人啊,并且把自我的生命也搭了进去)。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美德之邦。但社会上,“父子之交淡如水”也不是没有。一个民族的优秀美德和素质,更多地体此刻家庭中,就好像哈姆雷特和他的父亲一样,为了对父亲的深深感情,不惜自我的一切。

想到这儿我不禁要哭了,细心地打开这本书,在扉页上写上五个字:父亲,我爱你!我的心里霎时溢满了欢乐。

抬起头,望向明亮的窗外,太阳的光线那么温暖,鸟儿在蓝天的怀抱里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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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斑羚飞渡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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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在大都数人的眼中,动物是没有思维的,只是在遵守自然规定而已。而在沈石溪的笔下,动物和人一样也有了有快乐、痛苦、灵性、感情……

文章先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关乎生死存亡的场景。这群羚羊被一只狩猎队盯上了,被逼到了伤心崖上。说起这伤心崖,这群斑羚被逼了到这里,就算走上了绝路。因为从运处望去,伤心崖好像一座山峰被一把利斧从中间劈开,而两座山峰又都是笔直的绝壁,没有任何落脚点,估计除了壁虎没有动物能在这山崖上下。当然,如果斑羚们能跳过去,就躲过了猎人们围捕,也就转危为安了。可是,再健壮的公斑羚最远也只能跳四米多一点。文章读到这里,我不禁为斑羚们担忧:一面是不可逾越的陡崖,一面是黑洞洞的枪口。它们会束手就擒吗?我带着疑问急切地往下读。这时,天空出现了一道美丽的彩虹,而斑羚群的头羊——镰刀头痒,正是看到这彩虹,想出了另猎人瞠目结舌的办法:羊群分成两拨,年老斑羚为一拨,青壮斑羚为一拨。分好后,从两拨中分别走出一只斑羚,来到悬崖边。伴随着一声鸣叫,两只斑羚差不多同时飞奔起来,临到悬崖边时,纵身一跃,飞在空中。我的心又一次拎起来了,这两只斑羚是不可能调到对面山峰的,难道自杀也要成双结对吗?可最震撼人眼球与心灵的一幕出现了:半大斑羚的跳跃角度稍微偏高一些,老羚羊的跳跃角度稍微偏低一些。半大斑羚调到四米左右身体就开始下降,像是要坠入深渊;而老斑羚凭着娴熟的技巧,在关键时刻出现在半大斑羚的蹄下,半大斑羚自然而然地借助这块跳板,在老斑羚背上猛蹬一下,它在空中再度跳起,轻巧地落在了对面的山峰上。

有了示范,一对对的斑羚也紧跟着凌空跃起,在两座悬崖之间画出一道道令人眼花缭乱的弧线,而这令人唏嘘的弧线却是拿老斑羚的生命作为桥墩的生命线啊!

最后,伤心崖上只剩下那只镰刀头羊,只听“砰砰”几声枪声,它的身上溅出了几朵血花,迈着坚定的步伐,走上了那道绚丽的彩虹,消失在一片灿烂之中……

在动物们的生活中,最害怕的就是枪,而镰刀头羊在这样的危急情况下,还能想出办法,可见它的冷静。而在那悲壮的背影中,我们读者又能体会到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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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活着》读后感初二作文

全文共 1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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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讲述了福贵一生的故事,这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更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

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在城里赌光了家业落得一贫如洗的境地,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半路上却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两年后被解放军所虏,回到家乡才得知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凤霞却因一次高烧不幸变成了哑巴。然而,故事没有结束,真正的悲剧才开始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几乎不能下地;儿子为救县长夫人献血时因抽血过多身亡;女儿凤霞与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后,产下一男婴,却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安然去世;二喜在城里施工过程中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在乡下生活,生活艰难且常常食不果腹,福贵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时隔几年,再一次重温这部充满沧桑与悲情的经典著作,心中的想法也发生了细微变化。起初不明白为什么福贵在经历了巨大的人生变迁后还能悠然地活下去,换做常人,倘若亲人相继离去,或许早就没了活下去的勇气,更何况福贵曾经经历过三次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切身之痛。在作者的笔下,福贵的人生从始至终都充满了悲剧色彩,亲人的相继离去有时会让读者觉得现实的人生并非如此,甚至不相信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与福贵有着同样遭遇的人,然而艺术的真实会让人相信世间不但有过活生生的福贵,而且将来还会有很多。有读者评论说福贵的一生不是“活着”,而是“幸存”,对于此,我有不同的看法。的确,福贵的一生是凄苦的,是充满着令人窒息的绝望的,但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他都没有向生活低头,始终对生活充满了宽容和坚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才是生活中真正的强者。反观现代社会,物质的富足和亲情的关怀往往使生活中偶尔出现的挫折和失败被过分放大。面对挫折,有些人能够泰然处之,而有些人则被压得喘不过气,甚至做出偏激的行为,给自己和周围的亲人朋友造成无法挽回的遗憾。殊不知,与福贵相比,他们的生活竟是如此莫大的幸福!福贵的一生,经历过大富大贵,经历过一贫如洗,经历过动荡的社会局面,更经历过生离死别的悲痛,然而生活的种.种磨难都没有打倒这位老人,福贵用一生向我们书写着人生下来的使命就是要勇敢地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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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弟子规初三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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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法 有三到 心眼口 信皆要。

这条规就告诉我们,读书有三个要领:心、眼、口。但最主要的还是在你的心,心如果没有专注,心有旁骛,心里头老想着其他的事情,就像《小猫钓鱼》讲的那样,我们学习、读书的效果肯定不会好。

我们上学的时候,或是我们的子女在学校学习的时候,不见得学习时间最长的,他的学习成绩就最好,反而看似没怎么学的成绩却很好,这里尽管因素很多,但不懂得读书的要领,心、眼、口不一很可能就是一个重要因素。当孩子学习时要做到心眼口统一,一要靠她自己体会和掌握,作为家长要为孩子创造一个适宜于学习的环境和氛围。比如:当孩子作业没做完时,家长就不要开电视和电脑或大声说话交谈了,以免孩子分心或影响孩子的学习,这样他才能达到“心眼口”的统一,达到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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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活着》读后感初二作文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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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次令人印象深刻的阅读体验,相信所有读完《活着》的读者还都能记得这本书带来的心理恐惧经历。

余华冷静地叙述着生活的残酷,他就像一个理智的外科医生用手术刀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温情脉脉的仁义假象中解构出来。每一次看到富贵可能会往美好方向发展的时候,作者紧接着都会无情地把这些幻想一一击破,甚至可以说是用更加残忍的方式将富贵推到了更加悲惨的境地。

阅读的过程中我不断地被强烈的情感冲击着,迫不及待地将整本书读完,阖上书本,胸口似乎被几大团棉花堵着,悲恸到了极致,只能无言。很难想象在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那些事情的情况下,我这个八零后竟然会被感染到了如此境地。看完了这本书,难以名状的复杂情绪挥之不去,是悲哀,是压抑,是无奈,又或者是其他,无话可说,言语在此苍白无力。

人是会思考的芦苇,生命如此脆弱,可是又如此顽强,就像富贵在经历了亲人一个接一个的死亡后还能和老牛在阳光下回忆。或许这样的苟延残喘已经不是悲剧所能形容,可是痛苦到了极致就带来了麻木,之后人反而得到超脱。

对于富贵而言,他不会考虑“人活着为了什么,人为什么活着”这样追问生命终极意义的大问题,活着就是他与生俱来的本能,活着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余华似乎要告诉我们: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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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悲伤逆流成河》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1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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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郭敬明的悲伤逆流成河的时候,我总感觉我自己就是易瑶,感觉自己在和她一起,同呼吸,共命运。和她一起感受悲伤感受恐惧感受说不出口的痛苦无奈和孤独,感受着那种被爱着,想去爱,却被自己内心的黑暗自卑压榨着不敢去爱的感觉。黑暗!自卑!交织的感情笼罩着易瑶,也注定了她的人生轨迹。易瑶,一个平凡却又不平凡的存在。

似乎郭敬明的作品永远是尖锐而深刻的似乎总是猝不及防的就把他的感受他的心情传达到你的脑海,你的心海。让你不得不去接受他的观点,接受主人公的快乐与悲伤。

而这本书所表现出来的尖锐和深刻尤为突出,我总觉得写这本作品就像是他的宿命。我有时就在想,这个作品本身的宿命是什么呢?揭示社会的黑暗冷漠?诠释悲伤的N个层面?我不清楚,但是我很清楚的明白的就是:悲伤是这本书的主格调,读懂这本书,就得先学会悲伤,或者,先学会冷漠。不要抱任何的希望,希望能够在这本小说之中看到希望。不然去读这本书的时候,你会受伤。

不过很遗憾的是,我是先读完作品受完伤以后才明白这个道理。

清晨弄堂里空气中的浮尘,淡淡的一丝一缕的在阳光下追逐,漂浮。隐藏着若有若无却又真实存在的悲伤,就像易瑶一样,她的家庭,她所生活的环境,都注定了她会有这样的人生。她也曾经拥有过一个温馨的家庭,她本来可以像唐小米一样生活的明媚而阳光。可是,因为她父母的离异让她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同时破碎的,时易瑶那颗心,所以她不会去爱,不敢去爱,不敢对这个社会,这个所谓她的人生抱有任何希望。所以,她在林华凤——她的母亲死了,在她所依赖的齐铭,顾森西不分青红皂白怀疑她害死了顾森湘以后,她选择了自杀。顾森湘和她一个割腕一个跳楼,都死的触目惊心。

易瑶的死因很明确,那就是,她觉得全世界都抛弃了她。她要证明自己清白,所以,她选择了死亡。

而顾森湘的死呢,算是个意外,但是又是意料之中的。因为顾森湘太过干净了,纯洁的像莲花一样,可是她又不是莲花,因为她忍受不了一点点的侮辱,她的死亡,与其说是意外,不如说是必然。

齐铭呢,他是一个公认的乖孩子,公认的王子,他给易瑶温暖,给她最初的希望,让易瑶依靠。齐铭以为他喜欢易瑶,但是我却觉得齐铭对易瑶的好并不是喜欢,而是一种习惯,齐铭他习惯了对易瑶好,而这种习惯比不上他对顾森湘的喜欢,所以,在顾森湘死后,他轻易的就相信了是易瑶杀了她。其实,齐铭习惯性的对她好,这也是造就易瑶死亡的一个原因。

在小说中,王子与灰姑娘式的爱情特别常见,结局呢,都是王子和灰姑娘在一起了。可是郭敬明偏偏不肯给它一个常见的结局,王子没有和灰姑娘在一起,王子和公主在一起了。不过他也没有给易瑶过分的悲伤,至少,易瑶有了顾森西。在没有看到第十二章之前,我都是这样想的。我觉得这也算是一个不算完美但是完整的结局了。

可是在第十二章,郭敬明给了所有读者一个地雷。

当顾森西歇斯底里的朝易瑶喊着“我姐姐她比你干净,你就该代替我姐姐去死。”的时候,当齐铭冷冰冰的和她说让她去自首的时候。我好像能透过纸张感觉到易瑶的心碎。那本就已经千疮百孔的心脏悄悄地裂开一条缝,再然后裂痕疯狂的蔓延,疯狂的爬满了心脏,然后一下子,全部碎掉。最后才后知后觉的心痛。哦!心,碎了啊。易瑶的世界,就此轰塌。

易瑶她做错了什么?她什么都没做错,她只是简单地想要活下去啊,她做错了什么?看到易瑶跳楼时我泪崩了,那时我真的很想在郭敬明面前指着他的鼻子质问他。为什么就不能给它一个美好的结局?

我开始试着给这本小说创造一个完美的结局,我幻想,最后顾森西和易瑶在一起,齐铭和顾森湘在一起,他们都得到了幸福。那这个结果的确够美好。可是我带着这个结局再去看前面的故事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我的结局和前面的故事,格格不入。这本书,这本小说,注定是一个悲剧。就像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一样,从开头到结尾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都在无声息的告诉我们:这是悲剧这是悲剧这是悲剧!

所以,当我带着这样的理解第二次再去重新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才发现,其实这本小说的字里行间都充斥的浓浓的悲伤和冷漠。

这个故事的诉说用的是第三人称,这就注定了故事的冷漠。不管是对故事也好,对主人公也好。都是用陈述的语气娓娓道来,客观而又冷漠。

郭敬明这本小说告诉了我们,世界其实没有那么温情,而是冷冰冰的,硬邦邦的它最简单也最无情。它像一个局外人一样,看着我们这群渺小的人类痛苦而又单调的活着一直到死去,不带感情的看着一个个渺小的生命消亡。这个故事给我绝望和无尽的悲伤。

可是我在这悲伤中看到的,却不仅仅是绝望,我觉得更多的是希望,就像是在绝望的废墟中,在悲伤的尘埃中开出一朵明媚的花。

就像郭敬明说的那样,我们在大大的绝望中小小的努力着。是啊,哪怕是竭尽全力,我们也应该努力活下去,在绝望中开出属于自己的花。哪怕是孤独的摇曳在风雨中,也要坚定着信念活下去。

这样也好,这样就好。

[《悲伤逆流成河》读后感初三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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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哈姆雷特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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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头顶的光芒无法照亮身后的黑暗,当彻夜的丧钟无法安息冤死的亡魂,当正义的锋芒无法刺穿恶魔的铠甲,复仇的业火从地狱燃起,灼尽一切的灵魂。耄耋或是及笄,纯洁或是邪恶,在这王国末日的烈焰中挣扎。生存还是毁灭,由谁抉择?

沾染敌人鲜血的宝剑如今刺向谁的胸膛,一个人的冤仇要有多少人的头颅来抵偿!荒芜的土地沸腾起血红色的泥浆,阴险狡诈的谋杀与光明正大的屠戮,究竟哪一个企盼后人来称扬。天使披上仇恨的外衣就可以折断娇嫩的花茎,用鲜血为明月梳妆?

尽管父亲死于恶魔的诅咒,尽管母亲下嫁于残忍的刽子手,复仇也绝不是一个人应有的宿命。即使血肉之躯无法承受苦难划下的创口,也不该在前行的路上用他人的鲜血作河,身躯作舟。太过偏激的行动,使他在丧失父亲之后,错过了丘比特的箭,迎上了阿瑞斯的矛。

谁能否认这一场宫廷的斗争不比任何一场次战役来的惨烈、悲壮。若能预料这来自地狱的衷诉会冻结皇室最后的血脉,会动摇整个丹麦的基梁,老国王的鬼魂是否还会徘徊在凄冷的露台,在月光下望断愁肠。

母亲是违背誓言的坏女人,叔父是蛇蝎心肠的小人,大臣们全是谄媚的蛀虫。在他看来,王宫是一座爬满了毒虫的牢狱,青铜的锁链禁锢着嘶叫的邪灵。疯狂也许是他唯一的出路,戏剧才是上演真实的舞台。躲在自己的世界里密谋筹划,偶尔的真言也只是让人同情他的遭遇。但是,自他刺死波罗涅斯起,便开启了这一扇悲剧之门,在雷欧提斯眼中,杀死他无辜父亲的哈姆莱特并不会比哈姆莱特心中的叔父更为善良。一个人无法在犯罪之后逃脱应有的报偿。至此,正义的天平重归平衡,哈姆莱特无法期望上帝会再为他洒下一两点幸运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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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活着》读后感初二作文

全文共 1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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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一本书,沉浸在其中时会感到纠心、沉重;放下时却是放松、释然,这是《活着》给我的感觉。

福贵,书中的主人公,这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普通老人,60年的人生,经历了中国当时的所有国家大事,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土地改革、三反五反、大跃进、三年困难时期,也造成了他与家人的种.种苦难,但他用一种平静的近乎麻木的态度,诉说自己一生的遭遇:年轻时性情荒.唐,嗜赌成性,输掉了全部家产,幸亏妻子家珍不离不弃,为他生下一儿一女;母亲病重去请郎中,却被国军抓了壮丁;被解放军俘虏后,请求回家,但母亲已经离世,女儿也因高烧成了聋哑人;土改分得了五亩田地,本以为好日子开始,但更多的磨难却在等着他:儿子有庆聪明又懂事,但却因救县长夫人被过多抽血而死;女儿凤霞好不容易找了个疼她爱她的偏头女婿二喜,却因难产而死;得了软骨病的妻子家珍,经受不了儿女双双离去的打击,也不幸而亡;女婿二喜在工地干活,因意外而死;就连小外孙苦根,也因饥饿难耐,多吃了点煮豆子被撑死了……一个个亲人的离去,最后只剩下孤苦伶仃的福贵,和一头老牛相伴,度过残生。

《活着》让我们看到了命运的残酷,以及小人物在命运面前的无能为力。如果说,福贵年轻时因赌博输掉家产是咎由自取的话,可是其后的一系列遭遇却是外界原因造成的,他没有办法去改变,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亲人一个个离开。也许有人会认为他是逆来顺受的懦夫,但我却觉得他是忍辱负重的勇士。因为老年的福贵,在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后,没有抱怨、没有悲愤、没有仇恨,依然乐观、豁达、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看淡了生死,为活着而活着,就连自己的后事,也想得明明白白,安排得妥妥贴贴。

福贵的态度,不是对命运的妥协,而是与命运握手言和!他的冷静与麻木,其实可以浓缩成一句话——“我改变不了命运,但我可以改变对命运的态度。”诸多因素造成了福贵悲惨的命运,而这些因素是他的能力所无法改变的。在60年里,中国从战乱到----的时代大背景下,普通人根本没有能力与现实对抗。所以,福贵的逆来顺受,不是屈从,而是一种化解,是对命运的接纳与和解。因为,适应社会环境也是生活的一部分,心平气和地接纳,逆来顺受地生活,也是一种智慧。

福贵对命运所持的态度,其实可以算是同时代里,众多普通百姓对命运的态度,虽然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有那么悲惨的遭遇,但多多少少,当时的老百姓生命中都会有时代的印迹,可是,他们用善良、乐观、坚韧的态度默默承受着生活的一切打击。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一点点挺过来,走到了今天。

我的先祖母,就是这样一个人:祖母幼年,外高祖父死于战乱,小小年纪的她就经历了丧父之痛;1942年,因河南蝗灾和祖父拖儿带女逃荒到徐州,祖父却客死他乡,她年纪轻轻就守了寡,二伯和姑姑还被祖父送了人;她忍辱负重带着大伯和父亲返回家乡,含莘茹苦才把两个孩子养大成人。祖母留给我的印象,是刚强,是坚韧,是任劳任怨,是平和慈详。印象中,家里不论发生大事小事,很少见她大悲大喜。祖母晚年,被医生诊为冠心病,她却丝毫没有放在心上,不吃药、不打针,视生死如无物,与疾病和平共处,但却平平安安地活到九十多岁。

“与命运和解,与苦难共行”,坚强、乐观、平和地面对一切生活的磨难,这是我从福贵和祖母身上看到的生命智慧。

与命运言和,并与它携起手来,一路坚强地走下去,活着,就一定会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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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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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同学的介绍下品阅了余华作品集中的《活着》与《在细雨中呼喊》,其中,活着,以其独特的朴素,给予我良多感触。

活着,是一个无法华丽,简单但饱含深刻韵味的词,活着,究竟为谁?

在作家余华笔下,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众多的苦难:独子有庆捐血过多致死,女儿凤霞难产而去,妻子家珍病逝,女婿二喜意外摔死,连唯一的小外孙也因过度饥饿被豆子撑死,从此,只剩他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没有爱情,没有亲情,更没有友情。最后,福贵买了头老牛,给它起了个名字,给周围农民的牛分别起了妻子,儿子和女儿女婿的名字,他说,这样,福贵就不是孤零零的了,活着,还是要活着。

被抓去当壮丁的时候,在战场上枪林弹雨的时候,福贵没有放弃活着,哪怕身边的战友一个个倒下,富贵仍是告诉自己,不能死。为什么?因为他心里还惦记着病榻上的老母亲,柔弱的妻子,他坚信,家人在等待他的归去。而此刻,他又是为了什么而活?

也许,是乐观与对生命的责任在支撑他做好生命的每一步吧,他说,能活着,就是一种幸运。

活着,看似简单,看似理所当然,但其中韵味,能深得之人又有几多?

活着,虽然朴实简单,但它赋予了生命一种责任,一种在于世的担当。因为活着,所以我们积极去实现生命存在的意义,同时也得忍受并且接受不同的命运,或苦难或幸福,都是活着的一部分。在爱与痛的交织中,在冰与火的缠绵中,我们始终都应坚强地活着。因为活着,生活就还没有走到尽头,就还有希望。活着之于人,是重要的,是根本的。

现实中也有不少人经历着富贵的“苦难”,类似的是。他们也曾经坚强的活着,不同的是,他们曾经在心理上崩溃过,也曾想过放弃,但最后,希望的稻草,给予他们为生命运行的气息二努力对抗的勇气,重新用坚韧诠释活着的美丽。生命中有太多美好的爱,在我们活着的过程中轻轻伴随。当死神让我们最后一次回眸人生时,平静而从容地呐喊出心中的那一缕缕不凡和坚持----活着。

活着,也就有了盼头,活着,也就该珍惜,因为,活着就是人生最大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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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弟子规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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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弟子规后,使我深受教诲。今天我要践行弟子规。

吃午饭时,我看见妈妈还站着,我就想到了“长者立,幼勿坐;长者坐,命乃坐。”如果长辈还站着,晚辈不应先坐下;长辈坐定后,允许我们坐才可以坐下。于是,我等妈妈坐下,对我说:“坐下吃饭吧!”我才坐下。

开始吃饭了,我想到了“对饮食,勿拣择;食适可,勿过则。”对饮食不要挑剔偏食,而且要适可而止,不要吃过量。我就把蔬菜、土豆和肉都夹在了碗里,吃饱了,我就把碗筷都收拾好,端进了厨房。

晚上睡觉时,我换上睡衣,我想起了:“置冠服,有定位;勿乱顿,到污秽。”帽子和衣服应当房子固定的位置,不要随手乱丢乱放以免弄皱弄脏。我就把我的衣服全放在了床头的凳子上,准备睡觉。

今天我收获不小,学习又践行了弟子规,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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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哈姆雷特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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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集中体现了莎士比亚的思想特点和创作成就,被誉为莎翁戏剧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颗钻石,它是莎士比亚的骄傲。

《哈姆雷特》主要写丹麦王子哈姆雷特为父王复仇的经过。后来用“哈姆雷特”来比喻那些遇事犹豫不决,顾虑重重的人。所谓“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就概括了他的复杂性。

莎士比亚在剧中说:“这是一个颠倒的时代”。不错,彼时丹麦国的状况是:婚礼紧接着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朝廷里众大臣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社会上民众群情激奋。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雷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这一切造就了他的性格与一系列看似怪异的行为。

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整个人都笼罩着悲观主义色彩。在哈姆雷特的理想幻灭后的眼中,人类本体是丑恶的,他对人的这种认识带有偏激。所以,既然人在本体意义上是恶的,那还值得斗争吗?人活着还有意义吗?

这种种的考虑,无不造成他复仇行动上的犹豫延宕。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重重的顾虑是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其实很多时候,对于未知的事情,我们总是抱着保留的态度,对于未知的领域,我们总是犹豫不前。因此对来之不易的机会,我们就这样白白地放弃了。或者有些时候,碰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如奸王克劳狄斯所说,“因为旁人弄舌插足、老天节外生枝,这些都会消磨延宕想做的愿望和行动;该做的事情一经耽搁就像那声声感慨,越是长吁短叹越会销蚀人的精力和志气。”所以,想做的,想到了就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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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老头》读后感初三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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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尔扎克的《高老头》一向被称为《人间喜剧》的序幕,曾被选为世界十大小说之一,读完这本书后我有很大的触动,这部作品深刻揭示了当时法国社会的黑暗。

这本书的故事是这样的:在巴黎的一所公寓里,住着一位老人,他六年前住进了这所公寓。但不知为什么,他由原来最好的房子换到了最差的房子,人也越来越瘦。终于,高老头的变化之谜被穷大学生拉斯蒂涅揭开了。原来,高老头以前是个商人,他为了讨好女儿,卖了店铺,把钱分给了她们,而女儿拿到钱后竟把高老头赶了出来。

心狠手辣的女儿又来向高老头要钱,可怜的老头被逼的拿出最后一分钱后,不久就病死了。临死前,两个女儿谁也没来看他。而作品的另一个主人公拉斯蒂涅,更是经历了一个堕落的过程。在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生活所形成的强烈对比之下,他的性格慢慢发生了变化,贫富差距不断刺激着他的欲望,最后终于没有抵抗住金钱的诱惑。作品中所描写的这些世态炎凉,使人深思。

谁能说当今的社会不存在这样的事实?多少人一旦走向社会,就禁不住金钱和各种利益的诱惑,最终当了金钱的奴隶。贪污受贿,敲诈,偷盗,抢劫……不都是为了钱,可最终谁又能有好下场呢?

这部小说,从几个方面描写了十九世纪的贵族社会,同时又批判了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高老头临死前的场面对我触动很大。两个女儿只认钱不认父,在美丽的外表下藏着一颗丑陋的心。巴尔扎克把两个女儿阴险,虚伪和高老头的善良,纯朴描写的淋漓尽致,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展现在读者面前。

读完后我不禁感叹起高老头的悲惨遭遇,巴尔扎克以自己的生活体验,通过细致的描写,入木三分地刻画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用锋利的笔刻画了当时法国背后的许许多多的故事,是当时资本阶级的真实写照。

读完《高老头》后,我不禁为巴黎上流社会只以金钱为中心,人情之间的冷漠而悲哀。也懂得了一个道理:其实,我们拥有最大的财富在于拥有绚丽多彩的生命,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才会活得更加快乐,更加坦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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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哈姆雷特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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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小时候的我懦弱不够勇敢,望着本应该属于自己的机会远去,懊悔....人是幸福的,长大些许,老爸带我去游泳池练习。老爸希望我放手去干,水

已淹没我的下巴,庆幸自己没有无助地扑腾,大口吞水。在老爸的指导下渐渐游动,翻转于浪间。在学会一项新技能时的惊喜着实让我振奋,但我更

欣慰于自己在面对挑战时的沉着与勇敢。这一次,我需要果断而正确的选择并履行,我做到了。

人的一生有很多选择,虽然选中一个必须放弃另一个,但是这必须需要我们勇敢的去面对,如果想令自己的人生充实、快乐,那么就应该好好地把握每一次选择。尽管人生譬如朝露,尽管要叹去日苦多,但积极的选择自己的命运,无疑是攀上人生高峰的一条捷径,是战胜自己的一种信念。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如今的现实中,倘若我们遇到了困难,我们是去面对它,还是选择逃避?我想应该是面对。无论是什么困难,没有人解决不了的,除了死亡。可是就算在死亡面前,如果能勇敢的接受,那么也算的上高贵了。总而言之,不论在什么艰难险阻面前,我们都应该勇敢面对,接受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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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傅雷家书读后感初三

全文共 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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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毕竟是有感情的动物,偶尔流露一下是不可耻的事。

这是我读完《傅雷家书》后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感情”是这世界上最奇妙的一件事,或许外严,或许内慈,却都是内心真情的流露。

这本书让我感受最深的一个字就是“爱”。在这180多封家书中,字里行间,都溢满了浓浓的父爱。是一个父亲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章。有父亲对儿子的思念——点点滴滴的回忆就像日夜更替,反复循环;有父亲对儿子的鼓励——肯定的赞赏给了儿子信心;更有父亲的嘱咐——对远在他乡的儿子千叮万嘱……这种种父子间的情感在“抵万金”的家书中展露得淋漓尽致。只有那如海的深情才能一封家书长达7000多字啊!

翻阅着一封封家书,如同在读家中的长辈给自己寄来的一封封信,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深切的关爱,以至于我在读书的过程中把自己当成了主角,产生了强烈的共鸣。人与人之间最真挚,最美好的情感大概就是这样的吧!在这日益信息化的社会里,有多少人还秉承着这种维系感情的方式呢?

傅聪和傅敏无疑是幸运的,他们拥有一个如此爱他们的父亲,一个如此优秀的父亲,其实我们的父亲又何尝不是这样的呢。虽然他没有给我写过一封信,可能他不善表达爱意。他不会帮我买漂亮衣服;他也不会对我说“生日快乐”;更有甚者,考试失利时,他还会严厉的批评我。但他并不是不爱我,他会在责骂我之后,偷偷溜进房间看看我;星期五回家,他会买一大堆我爱吃的菜,让我打牙祭;我生病时,他更是忙前忙后,悉心照顾我。父亲,他只是习惯把爱掩藏在厚厚的外壳下罢了。

感谢傅雷,是您,让我读懂了父爱。父爱就像一本家书,你不用多问,你也不必多说,只要用心感悟,读上千年你也不会厌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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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斑羚飞渡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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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份,我读了我国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斑羚飞渡》,觉得这本书十分有意思。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在浙江慈溪。

他还写过其他的动物小说,如《最后一头战象》、《雪豹悲歌》、《再被狐狸骗一次》、《狼王梦》等等。

《斑羚飞渡》里有好几个故事。第一个故事叫《红崖羊》,讲的是一只名叫黑宝的大黑狼,与一只母狼结婚,生下了一对狼。结果母狼产崽之后竟然死了,由于没有奶喝,其中一只幼狼就饿死了。一天下午,黑宝就抓了一只母的红崖羊,让它给自己的儿子黑球喂奶。

后来,黑宝为了救儿子,被猎人给打死了。红崖羊于是就收养了黑球,想让它变成一只红崖羊。可是没想到,黑球杀死了一只小绵羊!红崖羊觉得很害怕,它担心黑球会杀死自己的族群,就有了把睡着的黑球推向悬崖的念头。一只豺狼突然凑了过来,想吃了红崖羊。黑球被豺狼惊醒了,为了保护红崖羊,它和豺狼打架,最终豺狼跌下了悬崖。红崖羊却还是离开了黑球,追寻自己的族群去了。后来有一次,黑球知恩图报,放了红崖羊一回。

我觉得黑球十分勇敢、敢于战斗,为了保护红崖羊,它居然用那瘦小的身体和凶残的豺狼打架。而且它很重情义,尽力报答红崖羊对它的养育之恩。读到黑宝即将要死的时候,我十分感动。从黑宝为了救儿子黑球,引走猎人,最后被猎人杀死,体现出一种浓浓的父爱,和对黑球的喜爱。

《斑羚飞渡》这个故事,讲述了作者和猎人准备猎杀斑羚。他们把斑羚羊们逼到伤心崖的悬崖边,以为它们死定了。突然有一只半大羚羊和一只老公羚羊站了出来,他们来到悬崖边。半大羚羊先跑向悬崖,然后老公羚羊助跑,两只羚羊跳得幅度也不同,半大羚羊跳得高一些,老公羚羊跳得低一些。在半大羚羊即将掉下去的那一刻,老公羚羊正好出现在半大羚羊的蹄下,半大羚羊猛蹬一蹄,跳到了伤心崖的另一个悬崖边,而老公羚羊就像一只断了翅膀的鸟笔直地掉进了山涧里。紧接着,成对的羚羊向它们这样,死亡了一半,挽救了一半。猎人们从来没有看过这么壮观的场面。老公羚羊那么从容的面对死亡,没有一个从死亡里面跑到半大羚羊的队伍里面。这个弧桥是用生命搭成的,没有拥挤。

我读了以后觉得它们这种团结而又奉献自己的力量,很值得我们学习,正如那些白衣天使那样,鞠躬尽瘁为病人们服务;和那些革命先烈们,是他们用鲜血让我们后人生活得更美好,奉献了自己,让我们中国人民站起来了!

建议大家看一看《斑羚飞渡》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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