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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初三作文20篇 作文怎么写【汇编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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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羚飞渡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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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获得了期已久的《斑羚飞渡》一书,让我爱不释手,如获珍宝。此书更让我懂得了动物的生活习惯、运动方式等。

这本书出自于19世纪中国一位知名男作家,擅长动物描写,手法细腻、内容生动有趣。说到这里大家都知道正确答案了,那就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

这本书分别描写了羊、鹿、马的各种神奇故事。

最让我感动、难忘的故事是斑羚。有一群斑羚被猎人和猎狗围捕,被堵在了伤心崖的绝壁边,在这危险的时刻,一半年老的斑羚们为了帮助年轻幼小的同伴飞跃悬崖,甘愿成为它们的垫脚石,而跌落悬崖牺牲自己。它们是多么勇敢、多么伟大。为了种族繁衍,勇于奉献和牺牲!

在我们社会中又有多少感人的故事呢!在解放战争和抗日战争时期,曾有无数位先烈为了新中国的成立,人民的解放,抛头颅、洒热血,前伏后继,勇于献身;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又有无数的无名英雄,为了国家的强大,社会的繁荣,呕心沥血,鞠躬尽瘁,死而后己,才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

作为新一代的我们,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好好学习,为了将来更好的建设国家,报答社会;也为了我们繁荣昌盛的国家,打好牢固的基础;掌握更多知识,为新中国发展增添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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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余华《活着》小说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1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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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漫漫,生活茫茫,前行之路少有时刻的清晰与明确。也怪不了这世态炎凉,波诡云谲。苦苦擦拭着眼中的泪,可心泪却如绿烛红蜡般凄苦凋落……

明明不想思索的问题,却又在冥冥中被其羁绊住,不能停滞下来想想的我,在剪不断理还乱的思绪中被硬生生地横了这么一道:

“喂,为什么成日如此浑浑噩噩的?”

活着是为了什么?”

“如何才能不枉人生走这么一遭呢?”……

一个个声音追问着我,如人面临潮波泛滥的大海,我已无退路,只有在声声诘责中寻找出口。这人生的十字路口终究逃不了这么一段。

我投奔书海,昼夜埋首,只求慌乱的心能小憩,也许这其中又是一段非凡的际遇。

当我品读余华的《活着》时,我感觉生活在隐隐告知着我什么。

主人翁福贵的一生是何等惨烈啊!他并无任何丰功伟绩,只是一“蚁民”,是个平凡的小人物,而在残酷的社会和政治的变革背景下,其妻子儿女都先他而去并被他亲手埋葬。如此接二连三地失去亲人,到了晚年只能同一头老牛度过,他的命运比一般人更凄楚。但让我佩服的是他在心态上能直面困难,那个在晚年落寞的生活图景下孤独生活的人,并不是寂寞的人,这在我看来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也许有许多人对这本书的评价之高已超越了“伟大”一词。今天我不想赘述,我仅是亿万读者中的一员,如“一千个人读哈姆雷特”一样,我感悟出的是另一层——活着的意志!

显然,福贵惨淡的一生已超越了诸多人的不幸,甚至让我觉得在感受的是如孩子死去般的麻木——这是一次残忍的阅读。命运不遗余力地摧残着福贵的生活,可他的.意志,他对于这艰辛生活的描述与感受却是让人难以置信——是如此平缓啊。“我只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踏实。”正是他对自己的评价。写到这里,我的心已感动到木然。

是的,我的生活经历和福贵一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就是拿他一小段人生比也“相形见绌”了。在学习和生活过程中遭受的挫折、经受的考验是如此平常的事情,什么朋友反目啦、成绩下滑啦等等,虽然有时感到前途迷茫,但这我们都无法避免。更何况福贵一生的挫痛与煎熬,他还能坦然面对一切。我想,每当遇到这些挫折时,我就应扪心自问:我所遇到的一切,与福贵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至于吗?

这足以震动我的整个大脑,我会想起生活意志这个问题。人的这一生,为什么而活?其实福贵不正给了我们一个深刻的思考么——为了经受,又为了迎接;为了战胜,又为了忍耐。相随的苦痛,正是人生的润滑剂。关键不减的是意志上的坚强。福贵留给我们的不是豪言壮语,不是什么深邃的思考,亦没有斟酌的文字,可我们明显为之动容,为之感慨,生活的点点滴滴瞬时氤氲起幸福的气息,我们知足,我们一如福贵的平和。你会明白,生活中所谓的坚强,无非就是一种态度,一种意志——真成了你我感触中交接碰撞的共音!受益于那般意志:不屈服,不气馁,也坦然,也淡定。

如此,也不枉人生走一遭。

拥有这份感慨的你我,也许今后再面临人生的抉择时,翻阅福贵的经历,在这个面对诸多不幸的穷人身上找到的不是安慰,而是钦佩与崇敬,并延续着这份活着的意志。

蓦地,我一瞥前方,欣然一笑——那漫漫人生路,茫茫生活海,不知不觉对心中苦苦纠结着东西的已淡然——活着,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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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哈姆雷特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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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更是著名的悲剧作品,向我们展示了宫廷王朝的内部斗争一角,在权利面前,人性的扭曲和罪恶。读了这本书,更是让我深受启发,我们不能因为身外之物而去伤害自己的至亲,例如权利、金钱等等,这些会让我们变得面目狰狞。

哈姆雷特其实讲述的是王子复仇记的故事,丹麦王子在大学期间闻得父亲的死讯,赶回去奔丧,在一个月内,他的叔叔克劳狄斯即位并和自己的母亲结了婚,这一切让他感到惊诧和疑惑,紧接着卫士霍拉旭在站岗的时候听见了老国王喊冤的声音,并揭发了克劳狄斯谋杀篡位的事情。哈姆雷特决定复仇,却错误的杀死了恋人奥菲莉亚的父亲,当他逃回丹麦时听见了恋人自杀的消息,而奥菲莉亚的哥哥提出要和哈姆雷特决斗。决斗中两人同时中了毒剑,而王子的母亲也因为误喝了他的叔叔准备的毒酒死亡,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叔叔克劳狄斯,并让朋友霍拉旭告知世人。

故事就结束了,很现任是个悲剧,哈姆雷的父母亲以及叔叔恋人都死了,让我们读起来不免感到情绪低沉,但故事给我们带来的对现实世界的反思。

在封建王朝里,像王子复仇记这样的故事一幕接着一幕,并不是稀奇,但人们仍然会因为权力和金钱而残害至亲,这是人性的扭曲。

我们要建立健康的思想观念,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不要因为一些身外之物而做出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上演现实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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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简爱》的读后感初三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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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这本书读了很长时间了,作者的简介大致都以忘却。但这本书的内容,主人公那种顽强不屈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下面我就写一些随感性的东西吧!

――题记

说实话,在我读过的书中,大多在脑海中不会留下太多的痕迹。但是,有这样一本书,只要一打开,便会摆脱了书那种单纯的形式,使之融入到你的生命,恰似一朵美丽的花,即使凋谢了,记忆中仍久久的萦绕着它的芬芳。《简爱》就是这样一朵美丽的花。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第一次读《简爱》,首先吸引我的是它的名字。我之所以欣赏这个译本,是因为我始终觉得真爱、挚爱都是简单、单纯的,他不带有任何的私心杂念,《简爱》所宣扬的正是这样的爱,其精神性多于物质性,我特别欣赏男女主人公那种简简单单的爱恋,简和罗彻斯特除了默默深爱着对方,想拥有对方的灵魂外,没有太多地考虑,他们没有什么山盟海誓,也没有任何的甜言蜜语,或许我更愿意用朴实来形容里面的内容,来形容他们的感情,用一个最普通的比喻,一切的一切就好似一本白开水,就好似农夫山泉,让人感觉有点甜。

最吸引我的还是简那种始终追求个人的独立性的精神,哪怕是面对罗彻斯特如幻如神的爱情之箭,她仍旧如意的保持着自己追求平等独立的人格魅力,也许这种魅力使简这个人物深入人心,变得高大。可是现实中的她矮小、苍白,一点也不美。可以说是平凡的不能再平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但她身上的那种气质,那种为争得自己尊严,争得人格平等的永不服输的精神是任何人都无法比拟的。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会独自一人拿出《简爱》细细体会主人公之间的精神对白,沉浸在他富有诗意和哲理的抒情话语中:“上帝没有赐予我美丽和财富,但我们是平等的,就像我们的领会通过坟墓评定的站在上帝面前。”不知为什么,我特别喜欢这句话。

一直都幻想着自己能迎来一种爱,如简和罗彻斯特一样冲破年龄、财富和地位的障碍,可以超越时空达到心灵感应。简,最终以坚强的品质,出众的才华赢得了幸福,更树立了自己高大的形象:自尊、自爱、自强。

读完这本书,相貌平凡得我心中仿佛增加了一份信心,因为它是我懂得内涵的丰富胜过外表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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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名著《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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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的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从青年到中年再到老年的岁月;经历了人一生中的大喜与大悲。他死了爹娘,也丧了儿女。说他可怜,也是,也不是。至少,他,还活着。

他曾经年少轻狂,赌博输光了家产,从远近闻名的徐大地主变成了贫农。而取代他的龙二,在解放初期时就被枪毙了。他这算是捡了一条命吗?

又曾经,他被抓去当兵,在军营中度过了好几度春秋。多少人的生命在可怕的战争中失去,而福贵还是幸免于难,挺到了战争结束。这又算是捡了一条命吗?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究竟是为了什么?为了金钱?为了名利?不!只是为了活着!如果人死了,那还讲什么金钱,什么名利啊!你来了,并没有带来什么,那你走了,也不能带去什么。你是清清白白来的,就得清清白白地走。任何人都是一样。所以,活着只是为了活着。

虽福贵失去了一双儿女,还没有了温柔贤惠的妻子家珍,但他还是得活着。从人性的角度上看,他确实很可怜。但是生活总是这么艰辛、残酷和神秘莫测。活着的确很难,他饱受着岁月的风吹雨打,但,他还活着!

在生活中,福贵他几乎一无所有。在别人眼中看来,他也只是一个疯疯癫癫的糟老头子。可是他至少还有一样失去了就再也得不到了的无价之宝,那就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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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活着》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1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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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讲述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下面是语文迷为大家提供的活着的英语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To Live

When I read the book To Live, I know I have own a lot of happiness in this period. To Live allowed me to see the people’s suffering and hardship in old China. But the most important is the spirit that age gives to them.

To Live described Fugui’s life who lives in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and Great Leap Forward. Fugui borns in a host family, when he was young, he often went outside gambling. So that in the end he spent all the property under the trap which others had designed. At that time, he had got married with his wife Jiazhen. One day, when he went out to borrow money for looking doctors for his parents, he was caught to join the army. Almost all the soldiers had died, but he struggled to live and luckly got together with his family, when his mother had gone and his daughter Fengxia had been a dumb because of illness. His family were very happy because of his coming back. For he had not been assigned to the landlord constituents, they lived a poor and happy life. Of the past with each passing day, his little son was going to middle school, but his disaster began again. His son lost his life for saving his classmate whose father is the mayor of the town. Backlog of the pain and frustration, he and his wife as if had lost a lot and they nearly lost confidence of living. Fortunately, they have a sensible daughter, although she couldn’t talk, but she helped her parents go through the pains. Later Fengxia married to Erxi who is an honest man, but fate still made fun of this hard-working and simple girl, she died from giving birth. And then later, in the heavy blows, Fugui’s wife left him forever.

Life had lost all his family, leaving him, last remaining alive. I don’t know how I can experience his life in that age, his disease that he had to face, but I know Fugui had learnt to respect for life, be properly al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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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初三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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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翻开厚厚的历史之书,迈着轻盈的脚步走进红楼,我遇见了一群风姿绰约的女子,她们个个举世无双,个个如花似玉,个个令人难忘......

品味红楼,我遇见了她——林黛玉,她柔弱美丽,“娴静处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她才华横溢,被称为“咏絮才”她的诗文堪称举世无双。

品味红楼,我遇见了她——薛宝钗,她端庄美丽,容貌丰满,待人随和,处处想得周全,处处惹人喜爱。贾母生日时,她会按贾母的胃口、喜好和心思选食选戏;她会在金钏儿跳井后,用冠冕堂皇的话安慰王夫人,却不掉一滴眼泪。可是,她这样做不是显得更虚伪吗?

品味红楼,我遇见了她---晴雯,她会笑会闹,敢爱敢恨。想那在怡红院树下,把宝玉的扇子斯得极响,宝玉在旁笑着,把麝月的扇子也给她撕,麝月却让宝玉把扇匣搬出来给她撕,就是这样的女孩儿,最终也难逃厄运。

品味红楼,我遇见了他——贾宝玉,他面似中秋之月,色如春晨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目似秋波,却“行为偏僻性乖张”,“愚玩怕读文章”。虽生在富贵至极的贾府,最后却因黛玉出了家。

品味红楼,我遇见了她——王熙凤,她精明能干,处处好强,从金陵王府的大小姐到独揽大权的大管家,她花费了多少心血?可她“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这么大的家产不也败光了吗?

掩卷沉思,《红楼梦》最终以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及贾府的败落告终,作者又想借此告诉我们什么呢?黑暗的三从四德的封建社会制度是导致这场悲剧的主要原因,揭露了封建社会后期的黑暗和罪恶,及其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对统治阶级进行了有力的批判!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不正是这本书的真实写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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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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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我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

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午时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我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日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仅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仅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趣味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我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终,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我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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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简爱的读后感初三600字最新

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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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每一次成长,都饱尝生活的艰辛,她的人生的每一步充满了辛酸的血泪史.

她就象一只笼中的小鸟努力地想张开翅膀,妄图寻找快乐和自由的天空,却一次又一次地被碰得头破血流,差点折断了翅膀,在险象环生的人生路上,她举步维艰,她不仅要与险恶的环境作斗争而且要忍受各种人为的灾难,从精神的歧视到肉体的折磨.

从苦难的童年到坎坷的求学生涯,从戴着良母面具的里德太太到道貌岸然的伍德学校的校董,她可怜的自尊被残忍地层层剥离,值得欣慰的是,在黑暗中她看见了些许光明,正是因为这光明她才有了活下去的勇气,从而也唤醒了她内心最柔软的情怀,海伦和坦普尔小姐的出现使她感受到明媚的春光,她凄凉的心得到了温暖和慰藉,她们象黑暗中的航灯,照亮她人生前进的方向,坦普尔象是一株洁白高雅的白玉兰,而海伦就象是一枝开在荒凉之地的寒梅,她的命运比简爱还悲惨,她所受到的无端的折磨令人心酸,她脆弱的生命承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重荷,而她却能笑对人生,在她的脸上看不到任何忧怨和仇恨,她似乎不属于这个世界,她是来自上界的天使,她是善良和爱的化身,象耶稣一样为了拯救这个世界,承受人类所有的苦难,她的慈善高尚博爱即使是魔鬼也会被她感化,铁石心肠也会为她流泪,尽管她的生命是如此短暂,在花季之年,饱受磨难后象落叶一样凋零,在春天来临的时候,她寂寞地死去,她至死都不曾抱怨命运的不公,好象她所受到的一切痛苦和不幸都是理所当然的,好象她的存在只是忍受无休止的折磨,但她短暂的生命是多么璀璨,象流星一样划过天际,她的聪明慈祥博爱的秉性永远光照千古,她象一种无形的力量鼓舞着简爱在人生的路上不断地跋涉和自我完善,可以说她的灵魂一刻也不曾离开过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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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初三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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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而作为一个女孩子,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则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当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又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他们的家族是因为他们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能够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冷清了,又何苦进宫呢皇帝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杯具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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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余华《活着》小说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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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晴朗的早晨,朦胧的眼睛还睁不开,阳光洒在脸上,微暖,许久不见的太阳如期而至,几天的下雨,让我知道了阳光的珍贵,微风拂过脸颊,舒适。慢慢的,我努力的在床上挣扎这爬起,走向书桌,随意的拿起一本书,如此之好的天气,书就是现在的伙伴。坐在书桌上,阳光倾洒,鸟鸣就在耳边荡漾,桌旁还有一杯茶,一人一茶一书,正好。读完后,关上书籍,缓缓闭上眼睛,书中的内容像画面一样翻来覆去的演着,不停歇。《活着》它让我感受到了那个时代的不一样的生命力,感受那个时代的跌宕起伏。

《活着》讲述着主人公福贵年轻时的吃喝享乐,沉迷于赌博,最终还是把家产是的一干二净,父亲为他的堕落,不争气,感到失望,生了病,去世了,搞得家破人亡。而后妻子家珍陪着他一起受苦,母亲也是生病走了,自己被国民党捉住,几个月未归,女儿凤霞变哑了,长大后加了个老公二喜,本以为迎来了春天,却不想为生下苦根,大出血死了,福贵的儿子与老师的血型相匹配,抽血过度,导致死亡,二喜在工作时被钢泥板砸伤而死亡,苦根好久没有吃豆子,一下子太多而导致撑死。福贵最后与一头老牛相作文/依为命,独自一人,在时间的消逝下,回忆着与家人快乐的生活。一个个身边的人离去,再也回不到身边的感受是很难熬过去的。但福贵最终还是看开了。突出着生命的可贵。

我感叹着,其实作者余华并没有写的有多悲伤,用朴素的语言讲诉着那时候的故事,解放战士的善良,某的伤害,红卫兵的无理取闹,批斗着那些所谓的“资本家”,在农村他们经历的那些苦难,一一的刻在我的心里,挥之不去,望着现代的世界,原来是多么的来之不易,我不懂他们到底有多么的幸苦,但我知道的是,使他们为着我们的未来才打下来的天下,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努力的活着。人为什么要活着?为的是我们爱的人好好活在我们的身边,为的我们的未来更加美好,最重要的是,我们为的是那个藏在心中的美好梦想,最初的梦想。

《活着》让我感受到生活就像一条铺满刺的道路,我们必须靠着我们的毅力向前冲,再苦再难也要撑着,努力的向前攀爬。我不知道将来的路到底有多长,但未来是不知的,我们满怀期待着等待她的到来。人生不像是一盘磁带,我们没有快进,没有后退,也没有暂停。面对着困难我们只能勇往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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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活着》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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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余华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是啊,人是为自己而活,不是为他人活,更不是为了追求荣华富贵,享受所谓的物质生活而活,我们活着是对生命的渴望,更是对幸福的追求。我是怕死的,因为我亲眼见了亲人是如何离去的,那一刻,我不知道该怎样去形容自己的心情,尽管当时我只有十岁,但从亲人们的痛心与悲伤中,我感受到了死亡的可怕,那时的我开始有了对生命最真切的渴望。

作家余华在这本书中表现的死亡更让我震撼,那些或平淡、或惨烈、或失望的死,无一不让人思考生的意义。主人公福贵的一生坎坷,遭受了种种不幸,家中破产,先后失去父母妻子儿女,他是在死亡的相随下活着的,接踵而至的死亡将他的生活撕裂得粉碎。但是我认为他又是幸运的,在那个漫长黑暗的时代,他娶了一个好妻子,有懂事的孩子,虽然亲人相继逝去,但他乐观又坚强的活了下来。活着不是最大的幸运吗?

余华说“活着”是一个充满力量的词语,它的力量不是叫喊,也不是进攻,而是忍受,忍受生命的责任,忍受现实的幸福或苦难。生活中,总会听到有人唉声叹气,抱怨这个抱怨那个,他们忍受不了生命的责任,所以生活充满了负能量,他们只看到了现实的苦难,却忘记了现实给我们的幸福,忘记了活着可以欣赏生活中的多姿多彩,更可以感受到爱与幸福。读完这本书,我更加真切的意识到活着就应该珍惜当下、活在当下,享受美好的每一天,活得有意义,活出精彩,因为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将会发生什么?等到哪一天死亡降临到自己身上时,后悔也来不及了。

作为一名中学生,学习生活也会遇到各种困难,有忧伤有失落,但相比富贵,命运对我要慈悲得多。所以我更要好好的活着,只有活着才有希望去享受各种幸福,战胜困难,享受成功之后所带来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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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初三水浒传读后感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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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中国古典名著——《水浒传》。《水浒传》的内容丰富多彩,108名梁山好汉性格鲜明,让我不得不惊叹作者深厚的写作功力。其中我最喜欢《花和尚倒拔垂杨柳》这个故事。

《花和尚倒拔垂杨柳》这个故事是讲鲁智深来到相国寺看管菜园时把“过街老鼠”张三和“青草蛇”李四等泼皮修理了一番。第二天泼皮们买些酒菜向鲁智深赔礼,这时听到门外大树上的乌鸦叫个不停,他们认为乌鸦叫声不吉利,鲁智深就把那棵树连根拔起。

别说泼皮们为鲁智深的神力惊叹不已,赶紧伏地拜师,我也对他佩服得五股投地。如果不是这样,他又怎么能收复那一帮泼皮呢?其实,鲁智深还有一颗慷慨大方、扶危济困的善心。当他了解到金家父女的不幸遭遇后,虽然自己与他们非亲非故,却马上主动提出要给金老盘缠让他们回东京。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几个月前发生的事。那天下午,我和妈妈去市场买菜,在南塘边上三角地带转弯的地方,忽然看见一个上了些年纪的老奶奶骑着电动车摔倒了。可能是转弯太急,可能是地板有点滑吧。只见老奶奶的腿被车头压住了,允许腿摔伤了,一下子拉不出来。我看见了马上跑过去,可还没到老奶奶身边,就听见街边摆摊的几个老人家七嘴八舌地喊:“不要去扶!”“有些伤不能动的!”“这小孩走开,不关你的事!”……我愣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时,妈妈急忙拉住了我,往街边退去。这时候,我看见了旁边站了很多人,或指指点点说着什么,或拍照或录像,但就是没有人上前去帮忙。

后来,还是老奶奶自己爬起来的,瘸着腿又把电动车扶起来,慢慢开车走了,围观的人这才渐渐散去。

我想,如果有像鲁智深这样力大勇猛又热心的好汉还在的话,他一定会快速去帮助摔倒的老奶奶的。我多么希望每个人都有鲁智深的善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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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

全文共 1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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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主人公福贵用平静地近乎陌生人的语调,讲述了自己与身边人的命运,父亲气极猝死,母亲念儿而死,战友中弹身亡,儿子抽血夭折,闺女难产而死,妻子抱病而终,女婿工伤致命,外孙吃豆噎死。在他的身边,所有他倾注了情感的人,都离他而去,唯有那头名字也叫“福贵”的老牛与之相依。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在我一口气看完这本书的那天,我在微信上这样说:“今天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起初看得仔细,到后来已不忍深读,实是难以承受这平白叙事里的悲凉,到最后竟是看到苦根走后心里反有解脱之感。许是黑色更显生命的张力?在时间与命运面前,人能有多少自主的空间?活着,要真切地活着。”在那时,我更大的感触是感恩,谢谢命运对我的宽容,让我过得平凡,但也拥有了平凡的幸福。

后来,无意间看到《活着》的外文版中译序言,余华在韩文与日本版序言里,巧合地提到了两个词,命运和时间。在韩文版序言中,余华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在日文版序言中,他又说:“谁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应该是时间创造的。我相信是时间创造了诞生和死亡,创造了幸福和痛苦,创造了平静和动荡,创造了记忆和感受,创造了理解和想象,最后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活着》是关于一个人一生的故事,因此它也表达了时间的漫长和时间的短暂,表达了时间的动荡和时间的宁静。在文学的叙述里,描述一生的方式是表达时间最为直接的方式,我的意思是说时间的变化掌握了《活着》里福贵命运的变化,或者说时间的方式就是福贵活着的方式。我知道是时间的神奇让我完成了《活着》的叙述,可是我不知道《活着》的叙述是否又表达出了这样的神奇?我知道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可是我不知道是否也宽若大地?”究竟是同行止的朋友,还是化腐朽为神奇的催化剂?余华自己也在思考。

我不知道,作为当事人,福贵是如何看待命运与时间的。不过,我一直认为,即便将命运视作了朋友,福贵也一直没有停止战胜这位朋友的努力;即便时间何等神奇,时间也并未冲淡福贵的伤痛。对一个人而言,在时间与命运的尽头,还有一个朋友,名叫死亡。也许,要了解命运和时间,还应当了解死亡?生命的本质原本就是不断改变、成长和衰退的过程,生命中来来往往的人,本只能陪彼此一程,或长或短。但无论长短,都只有用心陪伴方不枉同行一程。

爱,且请深爱,只因,韶华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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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余华的《活着》学生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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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这句经典我相信很多人都应该听过,《活着》这本书就完美的诠释了这句名言。“福贵”作为主人公,他的人生经历就是这本书所围绕的事件。半生福贵半生贫,最终明得终身理。文中有一段是写福贵沉浸在赌博的漩涡中无法自拔,不知不觉的陷入了龙二的阴谋当中最后输光了家中所有财产,让一家人沦落为阶下囚,表现出了当时社会的人心险恶,但就是这样惨痛的教训才让福贵从黑暗当中一点一点的给拉了出来,一次一次的惨痛经历让福贵越发的感觉到了自己肩上的担子有多重。

最让人感动的是家珍和他的孩子们,即使自己丈夫嗜赌如命也依然对他不离不弃,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所学习的,他的孩子们即使是在年幼也懂得关心父母不让父母为自己担心。这不由得让我们所反思,我们身处于富康的社会难道不应该懂得回报父母一点一滴的汗水吗?哪怕是不让父母为自己所烦恼也是值得我们去多做的。

最后我想《活着》这篇文章是值得我们去阅读的,它让我们懂得感恩以及对人生的感悟,富贵不求,只甘于做个平凡人,平平安安快快乐乐过完一生不也是自古以来的人们所向往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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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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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此文读来乡土气息极重,我十分喜爱,可能因为从小也是长在乡土气息重的县城有关。读此文,就如闻到了故乡的气味。

三四年的边城,如鲁迅的药,冰心的小桔等其他现代小说般,十分多的象征,且善用象征,十分的妥帖,不像如今排山倒海,不入流的东西们般,牵强附会,全是噱头。

但是作为一个水平有限的学生,分析它的象征,实在一件过于高难度的行为,况,70年来,人们所通读透解,加上沈从文先生自己也提过一二,具体他指的是何物,所以我若排除人们所公认的象征,去努力发现新的象征,必然落入晦涩牵强的套路。

故此,我将试着谈论我的感受,沈先生的作品所弥漫出的沁人泥土味道。

边城,出这样一个名字,沈先生显然是想表现不为功利所染的淳朴风土人情。文中所出现背景和事物大都为自然物或与自然融为一体的东西――自然和人互相握手的产物,河流,山,渡头,渡船,竹林,茅屋,小镇。文中的人也是不功利的。爷爷摆渡死不肯收钱,反而到处请人喝酒,买猪肉互相推钱,小镇里婚嫁自由,只要儿女们喜欢。即便是文中最有钱的顺顺,也是一个不十分在意钱的人,慷慨得很。而小镇里,有钱人家的儿子喜欢穷人家的姑娘,抛了门当户对的聘礼,要娶穷人家姑娘,也不是什么新闻。可见,边城,这样一个地方,是重义轻利的,不为商业气息所熏染变质。

看看我们周围的世界,翠翠所象征的文化,到了今天,真的得到好的出路了吗?或许,得到了拯救,或许,只留下了残迹而已。

或许,只有沈先生的碑文永留世间-------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理解人。

只有沈先生描绘的朴实的人的美,是必然留存下去的。或许,为先生写点悼念的话,只能写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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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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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和朋友的聊天中听到《活着》这本书的,聊天过程中,大家都诉说着自己喜欢的作家,看过哪些书籍。“你看过《活着》没有?余华写的。”“没有。”我不加思索的回答着,那一刻,我感到有些无知了,从他的语调中可以看出他的意思便是,“你竟然没有看过《活着》,你怎么可以没看过《活着》。”“很好看,是真的很好看。”而朋友给我传达的第一个《活着》的印象便是好看,至于为什么好看,好看在什么地方,到底有多好看,我全然不知。

我相信缘分,也相信在你内心中所期待的东西它是默默地靠近你,向你走来的。

有一天下午放学,我走在学校的过道里回宿舍,过道旁边有人摆了个长长地书摊,对于书摊,只要我遇到了,无论多忙,都会停下来看一下书摊里书的内容,以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也会是这样。我看到了几天前让我想要一睹芳容的《活着》静静地躺在那里,黑色的封皮,就像是一个幽灵一样,在众多的书本当中透出一股诡异的黑色的光芒。我并没有像大多数买书者一样在买书前先翻阅一下,以确认书的内容是否是自己喜欢的,我毫不犹豫地给了钱,拿着书就走了。

回到宿舍马上翻阅起来,我承认,这是我二十几年来第一本一口气读完的书。不是出于任何的目的,不出于任何的义务,仅仅是被书里面的情节给吸引着,余华用他那朴实的文风征服了我,采用第三者的诉说,娓娓道来,让我就像是在听一位老者在讲着他们那个年代的事情,诉说着那个年代的故事,我听的入迷,看的入迷。后来我也在我的小圈子里说着余华的《活着》,我也像我的朋友那样问着我的朋友,“你看过《活着》没?那是真好看,只要你一看就会吸引着你看下去的。”

我不会用语言形容一本书的好坏,就像我不会形容一个美女一样,我只会说,好看好看,真好看。我也有过冲动想仿写余华的《活着》,不过刚写了个开头就写不下去了,因为经典是不可复制的。从《活着》开始,到《兄弟》,我渐渐地喜欢上了余华,喜欢上了他的文风,喜欢着他的作品。

我问一个朋友,问她有没有喜欢的作家?她说有,我说为什么?她说因为她的作品悲,对于我来说,越悲越好。我说你这是虐心,那你得看《活着》,她说不,我只喜欢这一个作家的作品,别的我不想看。我说好吧,既然你那么专一。她莞而不语。我们结束了这次对话,别人不想看的,不需要强求的,因为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不一样,在你心目中像珍宝一样的东西,可能在别人的眼中就像是废品。

看《活着》的时候,我的心里是特别地沉重,在看的过程中,我的心里一直重复着“活着真不容易”这句话,无论生活是如何地艰难,生活还是得继续,人生下来了,就得想尽办法活下去。开始的时候我会对吃喝嫖赌的主人公福贵产生憎恶感,因为他已经结婚了,天天出去风流,趾高气昂地走在大街上,目中无人,当他把家产输光的那一刻,我在心里竟有一股高兴,心里想着“活该”。而我对主人公的同情也从这一句“活该”开始,因为他的悲惨生活也才刚刚开始。

当我看到福贵被捉去当壮丁打仗的时候,我才发觉战争离我是那么地近,那么地残酷,炮弹就在耳边嗖嗖地飞过,吃饭喝水成次要问题,主要问题是忍受着生命随时没有的恐惧。“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有庆为春生输血而死掉时,我心痛地不行,我恨那个抽血的护士,恨那个当官的春生,我不知道生命为什么这么脆弱,这么年轻的生命,没有做任何反抗地就死在了医院里,我木然地让眼泪打湿了眼眶,对一个隔了这么远的年代的读者尚有如此打击,对主人公福贵所造成的伤害更是不用多说了。“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又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苦根因为吃豆子吃得撑死了时,我在那一页上呆住了,一个小孩子饿地头昏眼花,走路都没有力气,当好不容易地里的豆子熟了,能填饱肚子了,可是吃的撑死了。世上有各种各样的死法,不过苦根的死法是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他的人生就和他的名字一样,生下来就注定了要苦,也注定了要归根。“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再次响起这句话。

家珍的病死,凤霞的难产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水泥块砸死,每个人的死都深深刺痛着我,也让我不断地同情着主人公福贵,在亲人都去世完,还能买个和自己一样上了年纪的老牛一起活着,并且平淡地活着,这让我同情的同时增加了许多的敬佩。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对命运最有力的反抗,是对生命的召唤。不管是为了崇高轰轰烈烈地死,还是不为任何卑微坚韧地活着,都是一种生命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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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活着》读后感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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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这本《活着》之前,我简单读过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说真的,我不喜欢余华这个人的文章,在我看来他的文章太过鄙俗,就算这些文章是在真实反应社会的某种黑暗面,但我还是更倾向于鲁迅的批判和马克。吐温的戏谑。

《活着》这本书是余华为了教会我们,人要好好活着这个道理,他说:“……《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我必须承认这句话很经典,但我的想法和余华的完全背道而驰。

我完全不认为父母给了我生命就是让我一味地活着,像行尸走肉一样活着有什么意思?这客气地说,余华是个过度珍惜生命的人,也就是贪生怕死的人。当然我不是在说生命是不值得珍惜的。同样一条生命,他可以在死亡的洗礼中把生命的意义升华到极致,也可以把生命尽可能地延长,最后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在尽头。相对于后者,我更倾向于前者的毫不畏惧,和死亡的绚烂。

我不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是为了我的灵魂而选择活着或死亡。只是为了活着而违背了灵魂的本意,这是令我发指的。就像浮士德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恶魔,从那时开始浮士德就已经死了,纵使他出卖灵魂是为了换取知识和青春,他也已经亲手把自己扼死了。

有人说,生命是流星,一瞬即逝。但我却可以用死亡的火焰把我的生命变为烟火,变为昙花,纵使只有那一瞬的美丽,因为灵魂轰轰烈烈的演绎,我把那刻骨铭心的美变为永恒,留在人间。

烟花给了天空一个最唯美的微笑,然后为这微笑而被撕碎开去。

我就是在追求这样残破的美,但我也很清楚,这个世界上像我一样可以为了灵魂而舍弃一切的人是少数。

在普通人的眼中,灵魂不过是人死前后体重0。000046克的差异,从而将灵魂的重量定义为46微克。然而灵魂到底存不存在,人从哪里来,又该往何处去,天堂是否真的向人类敞开,通往天国的阶梯到底在哪里?之所以这些成为人类千年的难题,只是因为时间有多少灵魂想要被拯救,想要得到救赎,从而人性中的善与恶,一切的一切,全部纠缠在这46微克中,被沉重的锁链羁绊,浑浊了再沉淀,沉淀完再浑浊,不断地周而复始,永恒地循环着。

肉体只不过是禁锢灵魂的东西,而生命可以把灵魂在现实中具体化,只不过是联系灵魂和现实的媒介罢了。所以,与其说是单纯为了活着而活着,不如说我市为了完成我的灵魂在世间存在的意义而活着。

“彼岸花,开彼岸。”也许留下的只有曼珠沙华猩红妖艳的花,与甜腻的花香,在彼岸见证这最后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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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斑羚飞渡初三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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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的一本书,它记录着大自然中的生死传奇,记录着人与动物的深厚的友谊;有这样的一个人他用他的笔记录下人与动物之间的点点滴滴,记录下大自然里的悲欢离合。《斑羚飞渡》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都有丰富的感情,甚至他们拥有是世界上最纯真的感情。

令我最佩服的是镰刀头羊,它是这群斑羚的领头,在这群斑羚无路可逃的危急时候,有的斑羚昏头昏脑企图穿过封锁线,结果被猎狗撕成碎片。有的斑羚老眼昏花,希望自己能跳过去,结果掉进深谷。虽然斑羚跳跃能力极强,但它想跳过6米宽的悬崖是不可能的。此时,唯独镰刀头羊,神态庄重的站在那里,看着它们也无可奈何。这时天空出现一道彩虹。镰刀头羊想出了办法╠╠飞渡,让下一代足以生存。“天无绝人之路”镰刀头羊因为处事冷静,肯动脑筋才想出了解救大家的办法。再想想自己,碰到难题就问,不知道怎么去想、去思考,只会依赖别人。如果我有镰刀头羊的精神,有什么事情做不好呢?

让我最震惊的是飞渡。当我看见斑羚排成了二排,一老一小走到悬崖边,我的心悬了起来。难道,他们要一对一对死吗?这两只斑羚除非插上翅膀,否则,是决不可能跳到对面去的。可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半大羚羊向山涧对面跳去,老公羊紧跟在半大斑羚后面头一勾,也从悬崖上蹿跃出去。老公羊在半大斑羚从最高点往下落的瞬间,身体出现在半大斑羚的蹄下,斑羚的四只蹄子在老公羊宽阔的背上一猛蹬了一下,就免费享受一块跳板一样,只见半大羚羊轻巧的落在对面的山峰。每一次的飞渡都意味着一只年少斑羚的成功飞渡都会有一只年老的斑羚的坠落。我非常感动,老斑羚为了下一代能生存,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这让我想到了四川地震,那有多少人本来能逃生却为了救别人而牺牲。比如谭千秋老师为了救四个学生,像大鸟一样,护住了学生,学生得救了,他死了。一个中学生为了救女同学奋力去挖,救活了几条生命,但他失去了双手。

他们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感动着我,鼓舞着我。同时我想如果人类不捕杀动物而是和动物做好朋友,那么世界多么美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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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弟子规初三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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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弟子规我知道了中国是以孝为先,孝顺父母长辈,尊敬兄长。还有许多做人的道理,收获很大。

读了《陆绩怀橘》的故事,我学会了始终把父母记挂心里,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孝顺他们。读了《木兰从军》的故事我学会了孝顺父母,该为父母分忧的道理。读了《煮豆燃萁》的故事我学会了兄弟姐妹之间要相互理解,互相包容的道理。读了《君子正冠而死》的故事我懂得了从小要养成讲卫生的好习惯,穿衣打扮要整洁,做个人见人爱的孩子........

弟子规让我受益匪浅,明白了许多为人处事的道理,在以后的生活里我要严格要求自己,将学到的应用到平时,不断进步,争取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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