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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作文《解忧杂货店》精彩20篇

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我知道读书是很宝贵的,幼不学,老何为。说得一点不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阅读经典共享书香征文,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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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是个小书虫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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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长长的黑发,两只如黑葡萄般的大眼睛,一对小小的耳朵,一张樱红小嘴和一双雪白的手,可爱吧?你们猜这是谁?对了!就是我们家的——小姐姐

姐姐的房间里除了床、桌子,一些生活用品以外,最多的就是书!书架有大有小,大的有五六层,小的有三四层。这样的书架,她房间里有五六个,不过这还没满足她,因为她的书有上百本,床头、箱子、盒子、地上……只要能装书,姐姐就把她的书塞进去,塞到连一只蚊子都飞不进去为止!

有一次,我和姐姐在房间里津津有味地看着书,不知不觉过了几个小时,我突然闻到了美味的饭菜香味,原来妈妈开始烧晚饭啦!现在的我,已经不能在认真看书了,魂已经被饭菜的香味给勾走了,满脑子想着美味佳肴了。可反观姐姐呢,她还是老曾入定般一动不动,捧着她的书呢。

过了一会儿,妈妈叫我们去吃饭了:“孩子们!吃饭了!再不吃,饭菜要凉喽!”我一听见期待已久的声音,就以飞一样的速度跑了出去,因为我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刚到饭桌旁,我就想起了姐姐,就兴奋地喊:“姐姐!你出来一起吃饭吧!你闻,多香啊!”姐姐却说:“弟弟,你先吃,今天买的这本书太好看了,我看一会儿再出来!”饿得受不了的我,立马坐在餐桌旁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后来,妈妈又叫了姐姐好多次,可姐姐还是同样的话。过了半个小时,这本书终于被姐姐看完了。这时姐姐也出来了,可餐桌上的饭菜早就凉了,剩的也不多了,可姐姐还是吃得津津有味。

因为姐姐很爱看书,所以获得过很多“作文大王”的称号,也得过许多征文比赛的大奖,我从来没听过半次的故事,她也能生动流利地讲下来。姐姐参加过许许多多的讲故事比赛,每次都拿第一名。

我姐姐是不是名不虚传的小书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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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是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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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如,所以这本书要我自己写。我会写天上的每一片云,地上的每一棵草,我要趴在一棵树下,树叶筛下斑驳的阳光映在书上。热?不要紧,自有树捧着蓊郁为我遮阳,自有清风,擦去我脸上的汗珠。春天,树上有花,花落下,悄无声息,花落在书上,而洁白的纸上也正开出一朵朵绚丽的花,我要把那棵树也写进我的书中去。

我写遇到的每一个人,世上最沉痛的相遇,莫过于相见不相识。也许我曾经与我命中的贵人擦肩而过,从现在起,我要对我遇到的每一个人微笑,能相遇,哪怕是我生命中的过客,就是有缘人,相视一笑,天涯海角的陌生都成熟稔。

我写一年四季风霜雪雨的轮回,写每一个老师,每一个同学,每一场风。别小看风,它是这世界上最不朽的。世界上每一场花开,每一次下雨,风都知道。

我遇到的每一个熟人将是这本书的读者,也将是这本书的演绎者,他们的出现,成就一个章节的圆满。

翻到空白的一张纸,我突然下定决心要写尽世上的美好,不过世事正如张晓风所说,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我在,你还要怎样的好?即使无情的尘世让你变得一无所有,你还拥有满天的星星,拥有宝贵的生命,世上还有那么多花在为你开,我们都是富有的,因此没有理由气馁。人生这本书,没有人知道它有多厚,但它必定会教会你学会乐观,学会坚强。人生还教会我怎样感恩,怎样欣赏。虽然我不是被岁月偷走年华的老妪,人生已经教会了我许多。

再回首,翻阅人生这本书,无论谱写的是什么,终究是我自己的人生画卷,无论是油画的雕缋错采,还是山水的清水芙蓉。无论是刷子的恣意涂染,还是毛笔的纵情挥洒,都证明了我曾经的存在。

我就是不一样的那本书,慢慢走,慢慢读。握住剩下的盛夏和青春,努力演绎属于自己的精彩。唯有努力,不负青春,不负时光,不负人生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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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读了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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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到现在为止,读过很多本。我读过第一本书是一本古诗总集,相信大家对这本古诗总集并不陌生,这本古诗总集叫《唐诗三百首》。

也许这本书大家都读过,但这本书对我却是珍宝,我对这本书是像对弟弟妹妹一样爱护。大家会不会想不过是一本《唐诗三百首》而已吗?我家也有。这本书是当年我家还不怎么富裕有的。

那时我还是一个不到7岁的小孩。一天在书店看到了一本版式较老的书,当时我妈妈对这本书一点也没有在意,但我却这本书独见钟情。我看到了这本书我就哀求妈妈帮我买。妈妈看我这么忠诚的表情就帮我买了。其实我后来才发现这本书在当初是比较贵的,但妈妈为了满足我的愿望还是帮我买了。

当初买了之后我就开心了好几天,觉得那是我的荣耀。我觉得不好好读它真是太可惜了。我从李白的唐诗读起。“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我从从容容地背诵了一首首古诗,后来我竟背完一整本书。

这第一本书给我的人生有莫大的启明,他在告诉我读书必须有兴趣和超长的耐心。相信自己通过这本书可以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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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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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自古就有很多关于读书的古诗,如:“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等。很多名人名言都告诉我们要爱读书,多读书。

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就给我听各种各样的故事,让我对语言和文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我刚上小学的时候,妈妈又给我买了《山海经》、《资治通鉴》、《田野里的历史自然课》、《阿凡提》等图书,从而激发了我阅读神话,历史,科学等各类书的兴趣。

老师说:“语言和文字是一切学科的基础,读书不光要用眼睛和嘴巴读,更重要的是用心来读。每一篇文章就像一个完整的人。我们不能单凭一两个词语,一两句话或者一两段话,就给这篇文章下结论。只有用心读整篇文章才能真正明白其中的道理。这样才能把文章看活了。有的同学为了快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看起来很认真,但是心不知道跑哪儿去了,这样的同学不会明白文章中的道理,也不会学好语文和其它功课”。

我们要养成每天认真读书的好习惯,让自己大脑变的更有智慧,让自己的理解能力更强,争取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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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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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以前的我才不会这样认为呢,我倒是觉得,看书就是在浪费时间,没什么用。

二年级的时候,我不爱看书里的文字内容,只喜欢看书里那些精美的插图,只有在看折纸书和画画书时才有兴趣。后来我们班主任让我们每天读书半小时的时候,我也只是勉勉强强地读,还经常偷偷地瞟一眼插图,把喜欢的画下来,然后马上换下一本;有时候我根本不看书,打开放在旁边,吃点东西,画一会儿画,等妈妈来巡逻的时候,一眨眼的功夫我便把东西藏起来,假装在津津有味地读书。妈妈来看了看,等她说个好字转身迈开第一步的时候,我又马上拿出东西来写写画画,不一会儿我就可以画出一幅风味有趣的画来;还有时,我拿起书就盖在头上,趴在桌子上画画,一听到他们进房间,我便马上装睡,他们就把我抱到床上去睡觉。

三年级了,我们开始写作文了,还有循环日记。平时不爱看书的我,麻烦可大了,写出来的作文篇篇都像记流水账,妈妈的耐心完全到了极限,有时候甚至变成了她说一句我写一句,只有在写想象作文的时候我才自己动一动脑,独立地写一写作文。有一回,又要写作文了,我又去缠着我妈妈,你先看一看作文书,学一学写作方法,顺藤摸瓜不就得了,给你买了那么多书!妈妈厉声呵斥道。我也不耐烦地回到房间,拿了本《尖子生作文》看起来,看到里面一篇作文《哼,这个无底洞》,让我突然有了兴趣,细细看完,原来是讲作者的肚子能吃很多好吃的。

慢慢地,我越来越喜欢看书了。西游记里那七十二变的百斗胜佛,三国里那狡猾的诸葛亮和水浒里的英雄豪杰,安徒生童话里的丑小鸭,查理九世里的精彩冒险......一个个精彩的故事让我领略了书的奥妙。

书是知识的海洋,我爱书,更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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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优秀作文500字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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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今天向大家推荐一本畅销全球的书——《长腿叔叔》。

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韦伯斯特写的,是吉林美术出版社出版。《长腿叔叔》被媒体评价为“百年难得一见的好书”,被欧美15所著名大学评为“影响我成长的十本书之一”。《长腿叔叔》是一部最温馨、最浪漫、最诙谐有趣的成人童话经典之作,美国最脍炙人口的文学经典,被翻译成数十种语言,畅销全球。

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乔若莎在孤儿院长大,对孤儿院的生活感到厌倦,渴望美好的生活。因为自己写的一篇文章,她受到孤儿院一位匿名董事的资助上了大学。乔若莎没有见过这位董事,只是偶然看见董事修长的身影,并戏称他为“长腿叔叔”。后来当她爱上了杰夫。平来顿时,她又向“长腿叔叔”倾诉,正当她考虑一下向杰夫·平莱顿表达爱意时,这位长腿叔叔露面了……

《长腿叔叔》是中英文对照,按照书信格式进行创作的。

读了这本书,我体会了乔若莎对杰夫·平莱顿的爱慕之情,知道了乔瑞沙明白长腿叔叔是谁的那种心情。这本书用诚挚的情感提醒了生活在爱中的人们,在享受幸福和快乐时,要珍惜所拥有的一切,不论是获得还是给予,要心怀感激之情。

这本书的内容新奇,语言优美生动。《长腿叔叔书》中写了76封信,但是长腿叔叔一封回信都没有写,充满神秘感。

你想知道长腿叔叔到底是谁吗?你想知道信中称谓有什么不同吗?你想知道书中有趣、曲折的故事吗?那就打开《长腿叔叔》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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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书虫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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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我们”花园里“最肥的孩子,圆圆的脸,球似的肚子,大象般的腿,跟头“猪”似的,不用说,你也知道我有多贪吃喽!

悄悄告诉你,我可以为了一根巴掌大的鸡腿,把眼睛哭红,和妈妈赌气半天不吃饭(不过她挺高兴的);我还可以为了一串羊肉串把我姐打得哭爹喊娘;甚至可以为了一条橡皮糖,跟弟弟争个你死我活,满嘴唾沫。

但“我读,我快乐,我读书,我成长”这句话说得一点都不假,因为我可以为了一本书“牺牲“超过以上的食物的数倍。不信,就请一起走进我的书虫生活 吧,让你看看我”小书虫“的名号是不是浪得虚名的!记得有一次,”燕燕,锅里鱼汤你看着啊,我出去一下。“妈妈边嘱咐边穿鞋就出门了。“哦,好,没问题, 包在我身上。”我拿着一本书胡乱应声道。不久,我便随着书中的主人公时喜时哭,为坏人得到应有的教训而拍手称快,为好人的牺牲感到万分惋惜。随着时间一分 一秒地过去,我早把鱼汤的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了,而此时鱼汤了正上演着焦锅大戏。

过了一会儿,妈妈回来了,她看着厨房一片狼籍,摇着头,苦笑到:”唉……果然不出所料!“而我却仍在房内浑然不知。事后当然也少不了挨批及吃吃板子。

再给你爆料一件糗事那就是为了节省时间看书连我上厕所的时间也一律占用,嘻嘻!

我是一条小书虫,一条傻里傻气,快快乐乐的小书虫,这样的我大家喜不喜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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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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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的良师益友。书,人进步的阶梯。书,人类历史的结晶。总之,书是非常美好的东西。读书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如果你喜欢读书,那么我们会有一致的肯定,读书就是一种享受,是一种不一样的感觉。所以我喜欢读书。而我与书的故事,真是非常有趣!

从我开始认字,我便开始学着大人的模样看起书来。我和书的缘分可以说是从小就有的。但是小时候不知道什么书好,是书就读。常常还沾沾自喜。为此闹过不少笑话……

小时候的我简直是一个“小书虫”,见书就啃。有一次看见书柜里的一本书,书的名字我早就忘了,不过记得是一本恐怖小说。可我并不知道,还看的津津有味。遇到不认识的字也没关系,总能知道大概意思。就这样一知半解的读了起来。因为书在我屋里,妈妈也没发现。有一天,妈妈来屋里叫屋吃饭:“桐桐,吃……”妈妈一脸惊讶的看着我,话说一半没了声音。“怎么了妈妈?”她顿了顿“桐桐,你怎么看这种书啊,这不是你该看的书!”“啊!”我非常疑惑:“这本书很好看啊,为什么不让我看?”妈妈一脸无奈,“宝宝,这不是你该看的书,看了晚上会做噩梦的。”我当时不懂妈妈的话,却也答应下来不再看了。后来经过妈妈为我解释我才知道,那是一本恐怖悬疑小说。其实我因为字认的不多,错过了好多可怕的情节,才没那么害怕!后来在妈妈的引导下,我才知道读书也要读适合自己的书,否则看了也没有营养,学不到知识也得不到共鸣。我应该读什么书?妈妈为我挑选了几本书《老人与海》《狼人莫克利》《夏洛的网》,果然每一本书都很有意思。我还记得不认识的字一定要查字典。嘻嘻!从此我正式踏入书海里。现在想想,当初的自己真是又傻又好笑。如今的我已经读了很多的书,只要有空闲时间,我都会用来读书,在书里我仿佛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快乐,我和主人公一起冒险,一起经历快乐与悲伤,一起享受生活,学习知识。读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也让我打开了眼界。

看!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是不是非常有趣?其实只要书适合你,就一定能够读进去。如果你觉得我的故事很有趣,那就跟我一起读书吧!让书为我们插上翅膀,让书带我们走进更广阔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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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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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最好的老师,它教会我做人的道理,是我最好的伙伴。

小时候我很喜欢看漫画书,所以家里都摆着我的漫画书,虽然漫画书里的故事很有趣,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逐渐对漫画书失去了兴趣,喜欢看一些童话故事书。

上一年级时,徐老师送了我一套《安徒生童话》,里面的故事让我爱不释手。有一次,我看《海的女儿》这个故事,读完后,我竟哭了,因为我很同情那位美丽的人鱼公主,她用自己那颗善良的心,让王子得到了幸福,自己却变成了泡沫,我看了之后很伤心。

二年级的时候我迷上了小说,一下子把童话故事书抛到了九霄云外。记得我读外国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时,每当读到他们遇到危险的时候,我的心就会一下子揪起来,等读到他们转危为安时,我又变得很开心。

如果说最让我着迷的书,那就是英国女作家罗琳的《哈利?波特》了。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哈利?波特、罗恩?维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三个团结一致,互相友爱的精神令我感动。我最讨厌的人物就数斯内普教授了,他总是对哈利百般刁难。每当读到斯内普教授为难哈利时,我的心里总会升起一股怒火,恨不得跳进书里面去和斯内普教授理论一番,好消除心头的愤怒之气。

现在我仍然一有空就扎进书海里,去尽情享受读书的愉悦之感。以后我不知又该迷上什么书了,不过,不论迷上了什么书,它都是我最好的伙伴。

我最欣赏高尔基说的一句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你不妨和我一起来享受“书”这位伙伴带来的乐趣吧!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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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是个书谜初三作文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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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迷,一个忠实的小书迷。这不,我又在看书了。

我白天看书,晚上看书,几乎只要有时间我就会捧起书,没心没肺地看,一本书总能让我为它痴迷。

一次,我写完作业,捧起《封神演义》津津有味地看着呢!看到周军的将领被捉住,我就觉得惋惜;看到周军大获全胜,我也会兴高采烈;看到众仙破阵时,我十分期待。心情也会随着故事的发展,变的时而高兴,时而悲伤,妈妈总笑我是怪人。正当我看到非常惊险的一章时,突然眼前一黑——停电了,我只好恋恋不舍地把书放起来。

还有一次,我正在看一本小说,我看得正入戏时,连妈妈叫我吃饭也没听见,随着一声怒吼:“顾文皓!”我才想起该吃饭了,一转身,发现爸爸妈妈在后面,吓得魂都没了,心想:“这下可完了呀!”我想得完全正确,因为——我马上就挨批了。

我就是这么一个任性的小书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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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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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给大家推荐的名叫《人类群星闪耀时》,这本书共讲述了14个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决定世界的一分钟”。

在1815年的滑铁卢战役中,拿破仑想要击败威灵顿军队,还要抽调一部分军队去跟踪并追击普鲁士军,他把这个重要的任务交给了格鲁希。格鲁希不是气吞山河的英雄,也不是运筹帷幄的谋士,而且一名性格中庸、唯唯诺诺、畏首畏尾的将军。拿破仑对他委以重任,格鲁希却并未意识到拿破仑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当他的军队听见远处传来大炮的声音,那是滑铁卢战役开始了,他们所在的地方距离战场最多只有三小时的路程。他手下的军官都强烈要求格鲁希去支援拿破仑,可他拿不定主意,胆小怕事地死抱着写在纸上的文书,那是拿破仑的命令:追击撤退的普军。他不知随战争的战况进行变通,思考的这一秒钟决定了他自己、拿破仑和整个世界的命运,最后他因为没有及时支援拿破仑导致滑铁卢战役的失败。

在这场战役中,格鲁希失败了,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罗斯柴尔德却抓住了机会。他及时得到拿破仑战败的消息,回到英国进行大宗的证券投机买卖。让自己成为近代金融有影响力的人物,也让“罗斯柴尔德家族”成为世界的金融世家。

在这个事件中,拿破仑用人不当导致他的失败;格鲁希墨守成规、胆小怕事也注定他不能成功;罗斯柴尔德却能抓住一个至关重要的机会让自己获得了大量的财富。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机会会降临在每一个人的头上,我们必须勇敢、果断,还要有智慧,才能牢牢抓住它。抓住这个机会,即使一个资质平庸的人也能平步青云。机会在短暂的一瞬间,错过了这一瞬间,它绝不会再恩赐第二次。

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理由,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也能去阅读它、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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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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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种回味让人感动;总有一种声音让人驻足;总有一种厚重让人敬畏;总有一种文化让人充实。经典文化,你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你是人类历史长河流程的记录。你指引了我的人生,充实了我的思想,拓宽了我的视野,滋润了我的心灵。坚定了我的人生目标。每次捧读你,让我对人世有着更真实的触摸,你永远鞭策着我去奋斗。经典文化,你已融入我的生命之中。

经典文化,让我品读人性的光辉。几千年的中华文明,积淀了几多优秀的经典,“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和为贵”,等等诸多的优秀文化始终让人为真善美的人性而赞叹,也让我为人性的美好而叫绝。不是所有的真情都荒芜成了沙漠,不是所有的真爱都飘渺成云烟。经典文化中融入了最原始的感动,有着最热切的呼唤,它是人类的一方净土。品读经典文化,让我学会了以一颗真诚的心去对待他人。

经典文化,让我品味世间的温暖。一页页泛黄的纸张从手尖划过,一纷纷感动从心底油然而生,卧冰求鲤的王祥,劈山救母的沉香,滴血认父骨的刘元,他们以一种最真情的姿态向人们展示了经典的绝美。王祥不仅温暖了冰,还温暖了整个华夏。他带给我心灵的温暖和感动,带给我美好回味。品味经典,使我的心不再寒冷,教会我把温暖送给那些需要温暖的人。

经典文化让我的精神有了依托。流行终究是流行,热情有余,厚重不足,总是热情不到最终。唯有经典文化,像一座座丰碑,站立在历史中央,当我精神失去支撑时,总能给我以拼搏进取的力量,当我在昏暗中前行时,当我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找不到方向的时候,捧读经典,总会给我注入不竭的动力源泉。

经典文化,你永远是我生命中的一支歌,一支唱响世界的歌,你已经融在我的心中,融入我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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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推荐一本书年级200字

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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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关于昆虫习性与行动的科学巨著。中写了许多昆虫,有一身墨黑的圣用虫,矮壮、腿短的野牛宽胸蜣螂,全身淡绿色、有一对罗纱大翅膀的绿蚱……

这本书是法布尔毕身所作,给我们科普了许多知识,比如:为什么圣甲虫幼虫食粮是梨形?梨形食粮球有什么用处?大自然中的两类清洁工、动物们的装死等等。每一章都有每一章的主人公,隧蜂和蜜蜂一章告诉我们怎样识别隧蜂,圣甲虫一章写的是圣甲虫如何加工粪球,写小阔条蚊蝶的一章就王要写小阔条纹蝶为什么会死死站住的实验。

法布尔用幽默风趣的文笔向我们描述了他的发现与他的实验,他将所有昆虫都当作他的朋友,亲和又不失有趣。一个个我们从不在意的昆虫,在法布尔的笔下,变成了一个个有情绪的小人。

这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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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五年级推荐一本书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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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看过《秘密花园》吗?我可喜欢这本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友谊可以改变一切。

这本书的内容是这样的:主人公玛丽是一个孤儿,一直和姑夫生活在一起,性格十分孤僻。但当她和女仆玛莎的弟弟可恩见面时,性格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和可恩还有她那曾经精神不振的堂哥一起解开了这座庄园的秘密,后来他们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Gong Mary is a orphan, who has always lived with her husband and has a very lonely personality.But when she and the maids younger brother Keen met, her character changed dramatically.She and her and her once -mental cousin unlock the secrets of the manor together, and later they lived happily together.

为什么我要向你们推荐这本书呢?是因为这本书会让你们明白“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故事中的主人公就是这样,她用实际行动把死一般的庄园变成了充满欢歌笑语的花园。

希望你有时间,可以来细细地品味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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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推荐一本书初中作文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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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你们一定读过很多吧,比如漫画书、科幻书。今天我给大家推荐的才不是这些书呢,而是一位著名作家__写的《爱心树》。

虽然这本书没有精彩的插图,但是它那丰富的内容深深地吸引着我。这是发生在一个小孩和一棵果树之间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小孩和一棵果树成了朋友。小孩经常爬上果树吃果子,在树下休息,在树上荡秋千,大树很快乐。当那个小孩长成了成年人时,他又来到果树旁边。果树说:“孩子,再爬上树吃点果子吧!”这时那青年人说:“谢谢,我不是来吃果子的,而是需要造意见房子。”果树说:“当然可以啊,你爬到我的身上,把树枝砍下来,就可以造间房子了。”于是,青年人把树枝砍了下来。大树很快乐。数年以后,青年人一直没有回来看大树,大树很寂寞。终于有一天,大树看见那个年轻人时,他已经很老了。大树乐得说不出话来,他声音沙哑的说:“非常抱歉,我没有什么可以给你了。”那个老年人说:“我恨疲倦,想休息一会。”说完,老人坐在了树墩上,大树挺直身体,尽量把身体偏在老人身上,大树很快乐。

读了这本书,我最喜欢这本书里的大树了。因为,孩子需要什么,大树就尽量满足孩子,它是一棵多么有爱心的树啊!读了这本书,我想到了妈妈和老师,她们也如大树一样照顾着我,她们很快乐,我也很快乐。同学们,难道你们不想看一看这棵有爱心的大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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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写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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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生中最好的老师。--题记

顾炎武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朱熹说:“读书之法,在循环渐进,熟读而精思。”我爱读书,也是在不知不觉中让书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草房子》是我人生中读到的第一本有意义的书。书中的精彩内容马上就吸引了我,“桑桑”’纸月“等人物更是使文章富有幽默感。以后,我每天晚上都会挤出时间去看几页书,有时还会写几篇读后感。这书虽平凡,但却深深的震撼了我幼小的心灵,直到现在我都回味无穷。也正是因为这次读书的经历,让我更热爱读书了。

有时,我也会沉醉在书的精彩内容中而忘记了吃饭睡觉。随后制定了一个“每天阅读三小时”的计划。尽管读书量小了,但我还是很开心。随后又相继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童年》《三国演义》等,从书中我看到了永不停息的战乱,悲惨黑暗的人生,获取成功的渴望,顽强拼搏的意志……

在生活中,书对我来说有很大的益处。有时有些不懂的词句,反复读就理解了它的意思。课本上的知识知识对于我们来说是完全不够的,这时书就成为了我们的知识宝库。书可以解决我们我们不懂的问题,给予我们正确的答案,引导我们走上成功之路。书不仅增长了我的知识,也开拓了我的视野。

每当我因外界的干扰而忍受不了时,书便成为了我最好的伙伴。每当读书,我才能放下手头的一切事物,宁静下来,放松下来,深深地融入书中,感受书中的无穷魅力。这种感觉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只有你真心去用心,融入书中,你才能让自己彻底遨游在书海中。

书如阳光围绕着我们;如朋友陪伴着我们;如亲人关爱着我们。在我们伤心绝望之时,他是安慰我们的最好心灵。

爱上读书吧!这会使你终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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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解忧杂货店》读后感心得体会精选

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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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雨的午后,总喜欢安静的坐在某个角落,手捧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安安静静的品尝书本的知识魅力。时间就这样滴答滴答的响,自己也沉迷于自己的世界。

几经朋友推荐,自己也拿起了《解忧杂货店》这本书。

每个看似孤立的故事和人生,都因为不同的人生遭遇而曾经交织在一起。故事开始于三个处于下层阶级做了很多小偷小窃的青年人,因为偷来的车坏了而暂时躲在杂货店里,却无缘无故收到别人的求解信,原本自认为没有资格帮别人解忧,但是内心又不安不顾他人的忧虑,于是认真的思考如何解决他人人生的问题。于是接下来一系列事情的发生,甚至他们发现可以和过去的人们通信。

其实故事是三个主人公和通信的人互不相识,他们本可以撒手不管,可是内心的善良还是促使他们要保持当初的本真,就这样,梦想与责任的选择,人生道路的挣扎,陪酒与正常工作的迷途,男朋友和奥运比赛的矛盾,要不要跟随欠债父母逃亡的犹豫……他们的信都一一得到了回复,且都提出了靠谱的意见。

这期间我们都可以感受到,其实每个人都一样,我们都希望对这个社会有用,所以即使那3个逃亡的人仍然会觉得自己有价值是因为解决了别人生活中的困惑,所以即使杂货店已经没有多少人来消费,老人家坚持不关门,可以帮助别人总是好的,也是自己价值的体现!

是啊,能够帮助更多的人那是多么的美好,尽自己的一点点力量,或许别人就有不一样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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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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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你们都看过罗贯中写的吗?就是《三国演义》草船借箭这个片段也是本中非常有名的。就让我来向大家讲一讲吧。

说起草船借箭这个片段,大家都会见微知著的想到我国古典名著《三国演义》。这本书书的主要内容是:这件事情发生在赤壁之战前夕。为了攻打曹军。周瑜让诸葛亮在10天之内赶造十万支箭,诸葛亮却说只用三天。并立下了军令状。事后又向了鲁肃借借了船,士兵和数个稻草人。

前两天诸葛亮按兵不动,直到第三天夜间。江上起了大雾。诸葛亮就邀请鲁肃一起去曹操那里借箭,鲁肃不解但还是随行,当距离曹营一定距离之后,便叫士兵击鼓呐喊。曹操见势以为蜀国前来攻打。江面雾大又不敢贸然出兵。便向船上射箭。箭如雨下全都射在了船上。等雾慢慢散去后,曹操才知中了圈套。想要带兵追过去,诸葛亮却早已走远。就这样诸葛亮带着箭回了营地。为赤壁之战奉献了一份力。

《三国演义》这本书中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值得大家来看一看,学一学。成为像诸葛亮一样机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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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有关我与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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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开了一本名为《福尔摩斯侦探集》的,像往常一样,孜孜不倦的读了起来。

看到一半,一阵微风吹来,我变得无比轻松,闭上眼,就不由自主的想起了我与书那些形形色色的故事——

早在几年前,我就发现了,我不像同龄人那样喜欢帅气的玩具,或是有趣的遥控车,书,便是我的最爱。

小时候,我看的书大多是连环画、漫画书。那时候,伯伯与我一样,也爱看书,可看的都是些小说、散文。伯伯希望我有一个爱看书的好习惯,但他却担心我会迷上漫画书,他心里知道,这些看似有趣的书是不能提高我的知识的,他决心让我“脱胎换骨”。

一个午后,他来到我的身边,抢过我手中的连环画,又把一本类似小说的书塞到我怀里。书名我已不记得了,但我还清楚记得他恭恭敬敬的给我说了一句:“侄子,看这本书可是非常好看的,你拿去研究研究?”,平时“顽皮”的伯伯对我的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这使我不难猜到他又想让我看那种我认为毫无意思,枯燥乏味的小说了。我开门见山,说:“我不想看!”不过,这是难不倒伯伯,他“奸笑”着说:“我现在马上下楼去给你买好吃的,但前提是:你要看了这本书。”没办法,在美食诱惑下,我只好无趣的看了起来。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伯伯他根本没下楼,而是在门口看着我,我心里都知道,看见我今天的态度,伯伯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过了几天,他发现了我爱看电视剧——《西游记》,这使他的脑袋里,又有办法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伯伯又给我了一本关于西游记的书,用“武力”“要挟”我必须看,面对“强敌”,我又“败下阵来”。

可这次的情况却不一样,我刚看完第一段便想:“这西游记,用书看也蛮有趣的嘛!”我不再理伯伯了,认真地看了起来,终于被伯伯的聪明才智“征服”了,但与其说是被伯伯征服了,还不如说是被书的“魅力”“征服”了。

书可谓是一切知识的源泉,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爱看书,可能是因为他能给我太多心灵上的慰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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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书中有个我高一作文

全文共 1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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泠泠雨落下,终是渗透青石板,洒落了满地的思潮。记忆也愈渐地浓墨重彩,斑驳的回忆里风雨雷电,形形色色的人儿匆匆而过卷起遍地风尘。一卷卷里,激扬文字写尽了那酸涩抑或甜蜜的往事。就在这交织旋舞的零零落落的人事物里,惊鸿一瞥间,恍惚我看到了自我。

依稀记得,我是一场空空旧梦里红楼深处纨绔而温文的公子;依稀记得,我是大漠风烟弥漫里长吁短叹孤烟太直的诗人;依稀记得,我是空落落的金屋里独念断愁肠的落寞的妃子。依稀记得,好像千百年前的这一天,我是这个人。这一天,我又是这个人。

生活中,我确不是这些千古传奇的人物,但若在孑然一身的想象之中,在无边际的卷卷书中,我是他们,就是他们。

最深刻是李后主的诗集。喜欢他那惆怅得凋落了满地桃花的浓愁和笔力,喜欢他一身文雅儒生气却做了一亡国之君的无可奈何,喜欢他南唐后主李煜的字字皆血。

妄想挣脱了眼眶前冻结起的悲切,耳畔仍是阵阵杀伐不歇。多年后史书页中,会把这页全全撰写了进去么。王城姓氏,从此改写。“李”字的飘扬旗帜,被外夷的战马铁蹄踏碎,尘土艳烈。逝去江山冰冷,飘零世事了结。

永远难忘。何其俊俏的美男子无言,只独上西楼。依稀是旧时节,城门上下一弯弦月,夜色清冽。见一抹月色如钩,神往着飞到天边的月儿那里去,心神倏地吸拢,才蓦然发现眼前深不见底的深林苑囿里,清寒凄秋,几株萧索梧桐倒锁住了我一辈子似锦年华,故国的哀戚于天际回响,久久落在南唐的大地上,眼前朱栏砌玉,黛纱镶珠,凭栏处亦有夜风吹满了襟袖。却长叹一句往事多少。

茶饭不思,如鲠在喉,却听见几度彷徨,人嫌憔悴,衣带宽陋。

长夜未央,酒乐欢愉,却添演三分假象,倒作足了,凄凄惶惶。

心如死灰。生在帝王家,我本非一治国治世之材,末了,竟毁了故国旧土多少万里。多情温润的李煜,终落得毒酒灌肠,南唐覆灭。生于七夕,亦死于七夕,注定的每年乞巧,那年遥叹月如钩的人儿,如今你是否在广寒宫里头看着呢,看你万古流芳的文字。

不知觉,泪满衫。竟也是满心痛,痛地透彻心扉死去活来,刀枪武力,毒药死亡,却永远杀不死李煜的诗词,杀不死文学。他的文学。

不知觉,心激荡。竟是文思泉涌,思绪贯彻一瞬深沉冥想,失败挫折,不喑世事,却永远灭不了我的一腔热血,灭不了文学。我的文学。

心绪倏忽涌动。眼角滚烫,似是有什么温热的液体流经面庞。一瞬间以为自我是那亡了国的人,记忆混杂不清,好似书里的人,全是我,全全是我的人生,我的思绪。

这万卷书,万个人里头。我坚信,我断定。万书万人中,总会有一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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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第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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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不大喜欢看,等我慢慢长大了,这个习惯还是没有变,虽然有时候会看看书,但也只是看一看而已,与现在的我简直是判若两人。现在的我为什么会喜欢上看书呢?这要从《白雪公主》这本书说起。

有一天闲着没事干,就找顺手拿起了童话书《白雪公主》。没想到才开始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故事中的人物隐隐约约地在我脑海中浮现,接着人物的形像越来越清晰,就像放电影一样地在我眼前出现。当我看到白雪公主因吃了毒苹果而倒下时,我真是急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真是有口说不出啊!恨不得一下子跳进这个本书中,把这个故事纠正过来,把白雪公主吃下去的毒苹果用法力拿出来,让那个狠毒的王后吞下这半个有毒的苹果……我伤心地合上这本书,不想再看下去了,可是转眼一想:现在这样不看下去有点太可惜了,不知结果会怎么样?是美好的结局?还是悲惨的结果呢?我禁不住这些问题的诱惑又一次打开了书。原来是王子救了白雪公主,是他把白雪公主的棺材运回家去,不小心摔了一跤,卡在公主喉咙里的苹果出来了,白雪公主又恢复了知觉。当我看到这里时转努为喜,挂在半空中的一颗心放了下来,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好人有好报哦,白雪公主和那位王子结婚了,而那位狠心的王后被白雪公主气死了。

我满意地合上了书,可是眼前怎么也挥不去白雪公主的样子,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沉浸在这个故事当中。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才让我领略到了书的味道,才让我喜欢上了书,可以这样说,《白雪公主》是我的第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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