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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好词好句好段摘抄【实用19篇】

导语:一行杨柳半身淹在水中,仿佛是一群撩起裙裾,站在月光下梳洗长发的少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描写柳树的比喻句,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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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书笔记1000字

全文共 1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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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孤儿在漂泊流浪是最需要的是什么没错,是世人的关心,是好心人的爱……有一个孤儿,就是在别人的帮忙下得到了幸福。他就是世界名著《都孤儿》的主人公奥利佛。

《雾都孤儿》主要讲述了一个叫奥利佛的孤儿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经无数辛酸,最终在善良人的帮忙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辛福。书中有许多坏人企图伤害奥利佛,一些无情的人将他视为败类,然而更多的是好心人的帮忙,罗斯小姐和女扒手南希就是最好的例子。尤其是南希,为了让奥利佛脱离苦海,不惜被扒手头儿怀疑、监视,最终将奥利佛成功送回了他的家。

奥利佛能够找到自我的幸福,不只是靠自我的坚持努力,更重要的是靠好心人的帮忙。

我们生活在这个完美的世界,沐浴着爱的阳光,享受着爱的洗礼,被爱与幸福包围着,生活中爱味浓浓,人们付出爱的例子比比皆是。

抗击非典时,多少医生护士为了抢救患病的人而牺牲汶川大地震时,多少爱心人士慷慨解囊,将祝福送向远方舟曲发生泥石流时,多少志愿者千里迢迢赶去安抚幸存的人

这些大事件暂且不说,生活中的小事也能体现这些。

同学生病了,几个小伙伴会争着去探望;老奶奶摔倒了,年轻人会轻轻搀起,嘘寒问暖;自行车倒了,路人会毫不犹豫地扶起;当买东西视为一角钱而尴尬时,旁边立刻会伸出一只手,递上一角钱,送上一个甜蜜的微笑……

点点滴滴,无不浸透了人与人之间的爱。我们再理解别人的爱时,也要学会付出自我的爱,去帮忙别人。

一次,我骑自行车去影院,路上看见一个和我一般大的小男孩,一脸焦急,好像快要哭出来似的。我停下来问:“你怎样了”“我妈妈突然胃疼,打我爸爸电话又打不通,我只好骑车去找他,半路上车又坏了。”说着,他似乎更急了,脸涨得通红,“附近的修车店要九点钟之后才开,我好担心我妈妈。”我听了,心中似乎涌动着什么。我捏紧了手中的电影票,一狠心,将自我的自行车推给了他,说:“快,骑我的自行车去找你爸爸,我推着你的自行车去__修车铺,在那儿等你,快去呀!”他愣了愣,似乎有些不相信,然后骑上自行车走了。虽然,我没有看成电影,但我很开心,因为我帮忙了别人。

小事见真情,每一个瞬间都会个人送去温暖。

数学课时,同桌没带三角尺,我悄悄递上一把;体育课时,一个同学在练习球操时不细心让球滚了出来,我一把拿住,将球抛给了他;放学路上,一个小妹妹被石头绊倒,我赶忙将她拉住,没让她摔着……

有人说,这些都算不了什么。但有句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仅有付出小爱,将来才会付出大爱;仅有付出了自我的爱,才有资格获得别人的爱。

因为有爱,天空才会湛蓝;因为有爱,云朵才会洁白;因为有爱,世界才会完美;因为有爱,生活才会幸福;因为有爱生命才有奇迹!只要我们每人每一天献出一点爱,有困难的人就会没有困难,再难也会因爱而化解,世界才真的会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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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雾都孤儿读书笔记700字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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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的每一天中,我都是非常快乐的,因为我合理运用了时间,使我的每一天都变得十分充实,而且我还有一个好习惯——‘爱读书’。有一天王楠来了,我们两个小书虫刚回到家就一屁股坐下来看书,她看《小王子》,我看《孤儿》,我们的思想沐浴在书的温泉中。

《雾都孤儿》大概的内容是:在美国某市的一个济贫院中出生了一个孩子,他妈妈一生下他,看了他一眼就死了,有一个老女人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叫奥利佛·退克斯。不久他被送到一家婴儿护理所,照顾他和另一群孩子的是一个老妇人,她老练的技术和毒辣的手法可以把一群淘气无比的孩子调教的乖乖的。一转眼,奥利佛九岁了,因为没有户口,他被再次带回了他出生的那个贫济院,离开了他出生入死的伙伴。后来他误入贼窝、遇到罗斯小姐,南希之死让他看清了世间每一个人的真面目,最终奥利佛通过自己坚强的意志,勇敢的承担,耐心的思考,坦诚的对人和大家的帮助知道自己有一个哥哥,就是那个想杀他的贼。哥哥最终被判处绞刑,姐姐就是可亲可敬的罗斯小姐。在法院的协助下父亲生前拥有的巨额财产判给了他和姐姐,他们终于过上了好日子。

这本书告诉我一个道理,坚强、坦诚、勇敢、耐心做好了,你离快乐就不远了。书是我在学习上的一个好助手,是我人生路上的引导人,是所有知识的来源,书中的知识将永远激励我向更广阔、更新奇的世界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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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雾都孤儿读书笔记700字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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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利弗·崔斯特是一个孤儿,因为在孤儿院里多要了一些粥而被赶了出去,沦落为贼。他们的头费勤专门教坏孩子,让他们为他去偷东西,为他顶替罪名。奥利弗的伙伴们带他出去偷一位老绅士的东西,奥利弗并不想做这种出格的事情,只是站在一边厌恶地看着这种行为。谁知,伙伴们偷了东西后逃之夭夭,奥利弗被认为是偷东西的贼。但那位老绅士为他求情,最终收留了他。

老绅士让奥利弗去帮他送钱。奥利弗一出门就被一个自称是姐姐的人抱住。原来是费勤的同伙南茜。南茜受了费勤的指示,本来她是一位善良的农家女孩。

奥利弗重新又被带到费勤的贼窝里。费勤打他,还抢走了老绅士的钱。善良的南茜不忍心看到奥利弗被打,就向费勤求情。谁知,南茜被打倒在地上。

在一次抢劫中,他们把奥利弗带去了。奥利弗被枪打倒在地上,最终被好心的梅丽夫人收养。梅丽夫人和她的侄女罗丝精心照顾着他。当奥利弗完全恢复时,梅丽夫人带奥利弗去看望那个老绅士。老绅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么多年过去了,奥利弗居然能与他相见,还相安无事。老绅士说,他是来找塞克斯的,塞克斯和费勤他们是一伙的,他是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老绅士想找塞克斯要回奥利弗应有的遗产,而不是让他自己独吞。

在南茜的配合下,他们终于有了一丝线索。而南茜却在屋子里。忠于,坏人被捉了起来,而他们也证实了罗丝与奥利弗有亲戚关系,罗丝是奥利弗的阿姨,但她并不是梅丽夫人的侄女,她也是个孤儿。

正义总能战胜邪恶。就算你无亲无故,贫穷无依,有些时候,也常常会有人来温暖你。这个世界,还需要更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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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雾都孤儿读后感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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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是本世界名着,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先生收留了他,从此过上了好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亲人的痛苦下,受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下顽强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费在路上走上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倦不堪。他遇到杰克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他只有10岁,和我差不多大,可他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与奥利弗相比较,我们生活的多幸福,可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在目标追求上,也是一遇到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意志力。现在,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孤独、寒冷作战。他们多么向往美好的生活。我们能视而不见吗?我们要珍惜现有学习条件,刻苦读书学习,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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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雾都孤儿读后感

全文共 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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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令我思绪如海,感慨万千的书,名叫《孤儿》。它的作者是英国著名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在这篇文章中,他运用幽默,夸张,讽刺的手法反映了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底层生活的黑暗,使文章有强烈的感染力,发人深省。

这本书是以有着‘雾都’美称的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悲惨的身世及可怜的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出生在济贫院,刚出生不久,母亲就与世长辞,后来,他就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被当作一件物品一样被人们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的他,在9岁就被送进了一家棺材店,经历了学徒生涯,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艰苦逃难,又不慎误入贼窝,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了无数辛酸,但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转危为安,化险为夷,查明了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只要有光,就有阴影,《雾都孤儿》正好证明了这一点,奥立弗的勇敢,罗勃特的善良与贼窟首脑的凶残、孟斯的私刑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但,如果没有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梅里夫人的善良和热心。只凭靠奥立弗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一架标准的钢琴有52个白键,36个黑键,其中的白键永远都是比黑键多的,就好比整个世界是一架标准的钢琴,善良纯洁的人都是白键,反之,丑恶歹毒的人都是黑键,无论何时何地,善良的人总比丑恶的人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良的人总会像荷花一样出淤泥而不染。自古以来邪不胜正,因为,内心充满罪恶的人,他已是一具没有思想,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看似表面强壮的躯体,但他的灵魂却是瘦小不堪。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他们会为此更加努力的去拼搏,因为,他们的灵魂无比强壮。

合上这本书我只想说一句话: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着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掌握在我们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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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雾都孤儿好词好句最新

全文共 1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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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一个小城,由于诸多原因,对该城的大名还是不提为好,我连假名也不给它取一个。此地和无数大大小小的城镇一样,在那里的公共建筑物之中也有一个古已有之的机构,这就是济贫院。本章题目中提到了姓名的那个人就出生在这所济贫院里,具体日期无需赘述,反正这一点对读者来说无关紧要——至少在目前这个阶段是这样。

我们已经陪着他在回家的路上走了很长一段,那个老太婆的丧事也已做好了一切准备,现在让我们去打听一下奥立弗·退斯特的下落,看看托比·格拉基特丢下他以后,他是否还躺在水沟里。

两个孤儿长时间地紧紧拥抱,泪水滚滚流淌,相互讲出一些不连贯的话语,让我们将这些泪水和话语献给上帝吧。转瞬之间,他俩都知道了各自的父亲、姐姐、母亲是谁。

欢乐与忧伤交汇在命运的杯子里,然而其中绝没有辛酸的眼泪:因为就连忧伤本身也已冲淡,又裹在了那样甜蜜、亲切的回忆之中,失去了所有的苦涩,成了一种庄严的快慰。

说起来,世间一应人等当中,如果有谁流露出一丝一毫缺少感情的迹象,理事会理所当然会处于一种满腔义愤、震惊不已的状况,然而,这一回他们却有些误会了。

天将破晓,第一抹暗淡模糊的色彩——与其说这是白昼的诞生,不如说是黑夜的死亡——软弱无力地在空中闪射着微光,空气变得分外凛冽刺骨。黑暗中看上去模糊可怕的物体变得越来越清晰,逐渐恢复了为人熟知的形状。

一阵骤雨僻哩啪啦地打在光秃秃的灌木丛中。尽管急雨打在身上,奥立弗却没有感觉到,他仍然直挺挺地躺在自己的泥土床上,无依无靠,不省人事。

苏尔伯雷先生是个瘦高个,骨节大得出奇,一身黑色礼服早就磨得经纬毕露,下边配同样颜色的长统棉袜和鞋子,鞋袜上缀有补丁。

他那副长相本来就不宜带有轻松愉快的笑意,不过,总的来说,他倒是有几分职业性的诙谐。他迎着邦布尔先生走上前来,步履十分轻快,亲眼地与他握手,眉间显露出内心的喜悦。

这天傍晚,白背心绅士非常自信、非常明确地断言,奥立弗不光要受绞刑,而且还会被开肠剖肚,剁成几块。邦布尔先生闷闷不乐,有些神秘地直摇脑袋,宣称自己希望奥立弗终得善报。

对于这一点,甘菲尔先生回答说,他希望那小子还是归自己,尽管他大体上同意干事的话,但表达出来的愿望似乎完全相反。

人类作孽的罪证如同浓重的阴云,尽管升腾十分缓慢,但难逃天网,最后总有恶报倾注到我们头上——我们何不在想像中听一听死者发出悲愤的控诉,任何力量也无法压制,任何尊严也无法封锁的控诉——哪怕只是稍微想一想,听一听,那么每天每日的生活所带来的伤害、不义、磨难、痛苦、暴行和冤屈,哪里还会有落脚之处!

事情很简单,奥立弗的感受并非太少,而应当说太多了,大有可能被落到头上的虐待弄得一辈子傻里傻气,心灰意懒。他无动于衷地听完这一条有关他的去向的消息,接过塞到他手里的行李——拿在手里实在费不了多大劲,因为他的行李也就是一个牛皮纸包,半英尺见方,三英寸厚——把帽檐往下拉了拉,又一次紧紧拉住邦布尔先生的外套袖口,由这位大人物领着去了一处新的受难场所。

终于,一阵痛苦而微弱的哭声打破了四周的沉寂,孩子发出一阵呻吟,醒过来了。他的左臂给用一张披巾草草包扎了一下,沉甸甸地垂在身边,动弹不得,披巾上浸透了鲜血。

他浑身瘫软,几乎无法坐起来。等到果真坐起来的时候,他吃力地掉过头去,指望有人救助,却不禁疼得呻吟起来。由于寒冷和疲劳,他身上的每一处关节都在哆嗦。他挣扎着站起身来,然而,从头到脚抖个不停,又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在旁观者心中唤起一种惬意的伤感来的倒也不仅仅是邦布尔先生的悲哀表情。还有一些与他的身份紧密相连的迹象表明,他的境况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那件镶边的外套,还有三角帽,它们上哪儿去了?他依旧穿着紧身短裤和深色长统纱袜,但紧身裤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一条。外套依旧是宽边式的,这一点跟以前那件很相似,可是,哦,真有天壤之别啊。威风凛凛的三角帽换成了一顶谦虚的圆顶帽。邦布尔先生不再是一位干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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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雾都孤儿读后感

全文共 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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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一本很经典的书,名字叫《孤儿》,是英国着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他生于英国朴茨茂斯的一个贫苦家庭,父亲是个海军小职员,10岁时全家被迁入债务入监狱,11岁起就开始承担繁重的家务,12岁时被迫辍学到鞋油作坊当学徒,饱受侮辱,从而对工人阶级的生活和苦难有所了解,尤其对不幸的儿童产生了深厚的同情。16岁时,他在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走遍伦敦大街小巷,广泛了解社,后又担任法庭速记员和新闻记者,熟悉了议会政治中的种种弊端。当时他为伦敦几家报纸拟稿。

狄更斯发表1836年底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讽刺资产阶级民主虚伪性的〈匹克威克外传〉就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使他一举成名。此后34年中,他共写了十几部长篇小说。24岁时和凯瑟琳女士结婚,由于性格和趣味上的差异,给他的创作,特别是晚年生活带来不幸。他一生除了刻苦写作外还喜欢戏剧,曾亲自参加演出和导演,举办过朗诵会。1870年6月他在写作小说《艾德温。德鲁德之谜》时,由于劳累过度,谇然逝世。葬于伦敦斯敏斯特教堂。

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写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着重要的地位。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

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金指示下,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

[雾都孤儿读后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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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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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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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雾都孤儿的精彩段落

全文共 1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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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终于,一阵痛苦而微弱的哭声打破了四周的沉寂,孩子发出一阵呻吟,醒过来了。他的左臂给用一张披巾草草包扎了一下,沉甸甸地垂在身边,动弹不得,披巾上浸透了鲜血。他浑身瘫软,几乎无法坐起来。等到果真坐起来的时候,他吃力地掉过头去,指望有人救助,却不禁疼得呻吟起来。由于寒冷和疲劳,他身上的每一处关节都在哆嗦。他挣扎着站起身来,然而,从头到脚抖个不停,又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2、这天傍晚,白背心绅士非常自信、非常明确地断言,奥立弗不光要受绞刑,而且还会被开肠剖肚,剁成几块。邦布尔先生闷闷不乐,有些神秘地直摇脑袋,宣称自己希望奥立弗终得善报。对于这一点,甘菲尔先生回答说,他希望那小子还是归自己,尽管他大体上同意干事的话,但表达出来的愿望似乎完全相反。

3、在旁观者心中唤起一种惬意的伤感来的倒也不仅仅是邦布尔先生的悲哀表情。还有一些与他的身份紧密相连的迹象表明,他的境况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那件镶边的外套,还有三角帽,它们上哪儿去了?他依旧穿着紧身短裤和深色长统纱袜,但紧身裤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一条。外套依旧是宽边式的,这一点跟以前那件很相似,可是,哦,真有天壤之别啊。威风凛凛的三角帽换成了一顶谦虚的圆顶帽。邦布尔先生不再是一位干事了。

4、在某一个小城,由于诸多原因,对该城的大名还是不提为好,我连假名也不给它取一个。此地和无数大大小小的城镇一样,在那里的公共建筑物之中也有一个古已有之的机构,这就是济贫院。本章题目中提到了姓名的那个人就出生在这所济贫院里,具体日期无需赘述,反正这一点对读者来说无关紧要――至少在目前这个阶段是这样。

5、我们已经陪着他在回家的路上走了很长一段,那个老太婆的丧事也已做好了一切准备,现在让我们去打听一下奥立弗?退斯特的下落,看看托比?格拉基特丢下他以后,他是否还躺在水沟里。

6、天将破晓,第一抹暗淡模糊的色彩――与其说这是白昼的诞生,不如说是黑夜的死亡――软弱无力地在空中闪射着微光,空气变得分外凛冽刺骨。黑暗中看上去模糊可怕的物体变得越来越清晰,逐渐恢复了为人熟知的形状。一阵骤雨僻哩啪啦地打在光秃秃的灌木丛中。尽管急雨打在身上,奥立弗却没有感觉到,他仍然直挺挺地躺在自己的泥土床上,无依无靠,不省人事。

7、苏尔伯雷先生是个瘦高个,骨节大得出奇,一身黑色礼服早就磨得经纬毕露,下边配同样颜色的长统棉袜和鞋子,鞋袜上缀有补丁。他那副长相本来就不宜带有轻松愉快的笑意,不过,总的来说,他倒是有几分职业性的诙谐。他迎着邦布尔先生走上前来,步履十分轻快,亲眼地与他握手,眉间显露出内心的喜悦。

8、说起来,世间一应人等当中,如果有谁流露出一丝一毫缺少感情的迹象,理事会理所当然会处于一种满腔义愤、震惊不已的状况,然而,这一回他们却有些误会了。事情很简单,奥立弗的感受并非太少,而应当说太多了,大有可能被落到头上的虐待弄得一辈子傻里傻气,心灰意懒。他无动于衷地听完这一条有关他的去向的消息,接过塞到他手里的行李――拿在手里实在费不了多大劲,因为他的行李也就是一个牛皮纸包,半英尺见方,三英寸厚――把帽檐往下拉了拉,又一次紧紧拉住邦布尔先生的外套袖口,由这位大人物领着去了一处新的受难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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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雾都孤儿读书笔记1000字

全文共 11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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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2年,在英国朴茨茅斯的一个贫困家庭,之后影响了无数人的作家狄更斯诞生了。当时的英国还处于动荡时期,饱受饥饿和严寒的狄更斯看到了英国社会最底层生活最肮脏、最悲惨的一面,这些让人难以忘怀的记忆给予了狄更斯无穷无尽的写作源泉,以至于之后,《荒凉山庄》、《董贝父子》、《艰难时世》等十四部长篇小说相继问世,而其中的《孤儿》早已影响了好几代读者。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一个处境十分艰难的孤儿——奥利弗尔的故事。奥利弗尔的母亲在生下他的时候已经力竭而死,而母亲的唯一财产也被在场的一位老妇人窃取,所以,奥利弗尔不得不在济贫院生活了下来。上帝在此时仿佛显得十分刻薄,奥利弗尔这个可怜人儿在济贫院吃不饱、穿不暖;之后在棺材店被诺厄尽情辱骂殴打;好不容易支撑着瘦弱的身体逃了出去,却被一不细心进入了贼窟······但善良和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的,在参与一次入室抢劫时,奥利弗尔被房子的主人——罗斯小姐拯救了。而女贼南希不忍欺骗这个可怜的孩子,将奥利弗尔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想将他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贼,所以独吞财产的可恶阴谋告诉了罗斯。案发后,老费金、蒙克斯判处绞刑,而主人公奥利弗尔则被布朗洛先生收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奥利弗尔的命运竟然如此艰难!从济贫院到棺材店,再到贼窟,哪时不是一波三折,不是屡屡受挫?他的眼里有得不到父母关爱的失落、有找不到落脚点和幸福的绝望、有长期被人欺侮的自卑,还有许多许多描绘不出来的复杂心境······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体验着这种痛不欲生,仅有绝望没有期望的生活?世界上还有多少孤儿正被诱使着一步步走向深渊?而对于这一切,有多少个人对他人伸出援助之手,有多少个人流露出讥讽和不屑一顾的神情?人间的情谊就是这样的吗?写到这儿,我不由得觉得痛心,还有一种对那些自我清高的人士表示的鄙夷。

与一个心灵高尚的穷人交往,不但不会玷污你的灵魂,反而会使你的智慧更添光彩。因为,穷不在于物质上的穷,而在于心灵上的穷。一个人即使再有钱,只要心灵是残缺的,他就是一个里里外外都极穷的人;反之,一个人即使再穷,只要流露出心灵的美来,他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光凭钱来确定一个人是很武断的,钱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人情味儿的东西,它能腐蚀人的灵魂。一个崇尚金钱的社会,真正正义、高尚的人如覆薄冰,得不到重用。而很有可能,那个年代动荡如同家常便饭,久久不能歌舞升平的一个主要原因,那绝对就是金钱的腐蚀力量。

在那个时代,穷人都受到了有钱人的冷嘲热讽,那种刻骨铭心的愤慨和憎恨必须给狄更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就是作家狄更斯体会到的,这也是每一个读者体会到的。这也是狄更斯写作的原因,他期望自我的书能唤醒每一个沉睡的人,终止愚蠢的做法,开始爱和情义的撒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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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雾都孤儿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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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

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他们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

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孩子,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着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往的生活。我真觉得奥利弗真勇敢、真坚强。

而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要学习奥利弗的坚强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洛,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

看了《都孤儿》,让我受益非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我们要行动,帮助他们,挽救他们。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这《雾都孤儿》,这里面突出了一个典型人物,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中,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她为了帮助奥利弗,而背叛了她所爱的人,最后遭到了坏人的毒手……经过这一连串的事奥利弗却坚强不屈,勇于斗争,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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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雾都孤儿读书笔记700字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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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是十九世纪英国最杰出的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创作的一部小说。

小说中的主人公奥立弗。退斯特从小失去了父母,是一个孤儿。他是在济贫院里长大的。那里的生活非常艰苦,食物非常简单,通常是一碗玉米粥、一块干面包,奥立弗。退斯特在这样的环境中度过了九年。

奥立弗。退斯特非常不幸,但他也是幸运的,他曾被迫加入强盗的行列,但他没有泯灭天良。后来通过亲人、朋友的帮忙,奥立弗。退斯特终于弄清了自己的身份,并得到了一部分遗产:八百英镑。好心的布朗罗先生把奥立弗。退斯特当作亲生儿子来看待,奥立弗。退斯特建了新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书中最让人感动的是,十岁的奥立弗。退斯特被迫从济贫院里逃了出来,不料被一个名叫杰克的窃贼盯上。杰克把奥立弗。退斯特带到了贼窝,那些贼们妄想把奥立弗。退斯特训练成一个小偷。奥立弗。退斯特受尽了百般折磨,他不断地想方设法逃离,并十分顽强地与敌人搏斗,终于逃了出来。奥立弗。退斯特是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宁死不愿去当小偷。

看完了这本书,我深切地感受到奥立弗。退斯特的命运是多么的曲折不幸。但他凭借着刚毅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战胜了生活中碰到的一个个困难,终于让自己过上了美好的生活。奥立弗。退斯特真是好样的!

与奥立弗。退斯特相比,我真是太幸福了!我有一个幸福的家,爸爸妈妈很爱我!我要好好地珍惜这一切!更要努力学好知识,让自己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来回报家庭,回报社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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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

全文共 3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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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Regain the Nature of Goodness

—— Review of ‘Oliver Twist

Oliver Twist, one of the most famous works of Charles Dickens, is a novel reflecting the tragic fact of the life in Britain in 18th century.

The author who himself was born in a poor family wrote this novel in his twenties with a view to reveal the ugly masks of those cruel criminals and to expose the horror and violence hidden underneath the narrow and dirty streets in London.

The hero of this novel was Oliver Twist, an orphan, who was thrown into a world full of poverty and crime. He suffered enormous pain, such as hunger, thirst, beating and abuse. While reading the tragic experiences of the little Oliver, I was shocked by his sufferings. I felt for the poor boy, but at the same time I detested the evil Fagin and the brutal Bill. To my relief, as was written in all the best stories, the goodness eventually conquered devil and Oliver lived a happy life in the end. One of the plots that attracted me most is that after the theft, little Oliver was allowed to recover in the kind care of Mrs. Maylie and Rose and began a new life. He went for walks with them, or Rose read to him, and he worked hard at his lessons. He felt as if he had left behind forever the world of crime and hardship and poverty.

How can such a little boy who had already suffered oppressive affliction remain pure in body and mind? The reason is the nature of goodness. I think it is the most important information implied in the novel by Dickens-he believed that goodness could conquer every difficulty. Although I dont think goodness is omnipotent, yet I do believe that those who are kind-hearted live more happily than those who are evil-minded.

For me, the nature of goodness is one of the most necessary character for a person. Goodness is to humans what water is to fish. He who is without goodness is an utterly worthless person. On the contrary, as the famous saying goes, ‘The fragrance always stays in the hand that gives the rose, he who is with goodness undoubtedly is a happy and useful person. People receiving his help are grateful to him and he also gets gratified from what he has done, and thus he can do good to both the people he has helped and himself.

To my disappointment, nowadays some people seem to doubt the existence of the goodness in humanity. They look down on peoples honesty and kindness, thinking it foolish of people to be warm-hearted. As a result, they show no sympathy to those who are in trouble and seldom offer to help others. On the other hand, they attach importance to money and benefit. In their opinion, money is the only real object while emotions and morality are nihility. If they cannot get profit from showing their ‘kindness, they draw back when others are faced with trouble and even hit a man when he is down. They are one of the sorts that I really detest.

Francis Bacon said in his essay, ‘Goodness, of all virtues and dignities of the mind, is the greatest, being the character of the Deity, and without it, man is a busy, mischievous, wretched thing, no better than a kind of vermin.

That is to say a person without goodness is destined to lose everything. Therefore, I, a kind person, want to tell those vermin-to-be to learn from the kind Oliver and regain the nature of good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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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雾都孤儿读书笔记700字

全文共 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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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批判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雾都孤儿读书笔记摘抄,欢迎阅读参考!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摘抄一这部小说主要情节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不会消失。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使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它的善良,才是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污浊的世界。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生活,使我见长不少。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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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雾都孤儿读书笔记700字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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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生命如同那薄薄的蝉翼,经不起风吹雨打,它是脆弱的,却又坚强无比。造物主创造了人,充满活力地来到这个世界,我们难道不应该珍惜这次降世的机会吗?

我看过一本书——《孤儿》。它讲述了孤儿奥利弗·特威斯特出生在一家济贫院里,并在那里孤独、艰难的生活了九年之久,之后又被带到棺材店做学徒,因身边的人几乎都极为不好,而且被人误解,便独自一人到伦敦去。途中他又被小偷所骗,越进了他同父异母的哥哥与小偷事先安排好的完美陷阱了。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正义、向往美好生活的孩子。他为自己的美好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努力,逃离小偷的魔爪。最后,他遇上了好心的人,他们帮助他主持公道,拿回了属于他的财产,寻找到了幸福的生活。

奥利弗的生世如此曲折,可是他依旧坚强的生活,重来没有轻生的念头。那怕生活在水生火热中可世间却有许多有轻生念头的人。

最近,我在电脑上看见一则新闻:韩国女星因比赛遗憾失败而跳楼自杀。有人爆料,她曾经患过抑郁症。有些人一辈子都没活够,而有些人却认为世界上没有什么好留念的,起了轻生的念头,甚至去做了。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父母给予我们的,我们没有权利选择出生,但生命只有一次,一个人不会有第二次生命,所以我们才应该倍加珍惜。像奥利弗那样,我们虽然没有权选择出生,但我们可以选择今后的路程。

人生只有昨天,今天和明天。生命的路程在慢慢逝去,生命的意义不在于长短,而在于它精彩与否,把握住每一个瞬间,让生命如同璀璨的星群,发光发亮保护自己的生命是每一个人的天职,唯有活着才谈得上如何让生命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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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雾都孤儿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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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seemed to be such a coincidence that the night after I finished reading The Life And Adventures Of Robinson Crusoe, I was to dine in a restaurant distinctly related to the book itself. This restaurant was no other than the famous American-styled “Friday’s.” The reason for mentioning this restaurant is quite straightforward to all the gentlemen, ladies and children who have read the novel and enjoyed it, which is the fact that this restaurant was, most likely, named after the American Native in Robinson Crusoe, called Friday. This restaurant offers very exceptional service, for instance when the waitresses are asked to order dishes they kneel rather than stand, which, unlike the other restaurants I have been to, makes it easier for the customers to hear them speak. Moreover, Friday’s friendly services to the customers help them to make better choices when ordering dishes. I remembered when I went to Friday’s last time; the waitress kindly described the items on the menu with precise details. It turned out that the combo I initially wanted was designed to be shared among a large group, not to be eaten by one person. I think this restaurant shows many commendable features similar to that of Friday.

Friday brought emotional warmth to the people around him with his appealing personality. I think it was this personality that affected Crusoe and made him say that he loved Friday when Crusoe didn’t express love for his parents, brothers, sisters, or even his wife. “When he espied me, he came running to me, laying himself down again upon the ground, with all the possible signs of an humble, thankful disposition, making many antic gestures to show it…to let me know how he would serve me as long as he lived.” This was what Friday did after Crusoe had rescued him from the two savages chasing him. It was easy for me to see why Crusoe had loved Friday. After sometime, Crusoe and Friday were to rescue Friday’s father. When Friday reunited with his father, the scene was easy to move anyone: “It would have moved anyone to tears to have seen how Friday kissed him, embraced him, hugged him, cried, laughed, halloed, jumped about, danced, sung; and then sung and jumped about again, like a distracted creature. It was a good while before I could make him speak to me.” This is my favourite chapter in the whole book. It is hard to see why Friday is an ex-savage when he can have personalities more praiseworthy than many civilized people, viz. Crusoe himself. “When he (Friday) went to him (Friday’s father), he would sit down by him, open his breast, and hold his father’s head close to his bosom, half an hour together, to nourish it; then he took his arms and ankles, which were numbed and stiff with the binding, and rubbed them with his hands.” Furthermore, Friday’s expression of loyalty in asking Crusoe to kill him rather than leave him is more heartfelt than anything Crusoe ever says or does.

Crusoe, on the absolute contrary, seems incapable of deep feelings, as shown by his account of leaving his family—he never shows any emotions. After a moving lecture from Robinson’s father about his future, he still decided to follow his own wandering ambition. Careless was he about the wishes of his parents to keep him alive and prosperous, as he was the only child left in the family. When he came back from the island which he had lived on for twenty eight years, he found that it had been too late to tell his parents that he was still alive, but yet again he did not feel sorry for them; he also did not feel sorry for the two people who had to live in misery for nearly thirty years under the allusion all of their sons were dead. He had the same feelings for his wife: when he was married, he said it was “not either to my disadvantage or dissatisfaction”, implying that it was also neither to his advantage nor his satisfaction. Moreover, after his wife died, Robinson did not think of looking after the three children they had, but went back to the island, which he had lived on for twenty-eight years. It was on this trip which Robinson Crusoe revisited “His Island” as he called it. I feel that Robinson’s indifference to his family is almost emotionally cruel.

Befoe had clearly shown the contrast between Crusoe’s and Friday’s personalities, as when Friday, in his joyful reunion with his father, displayed far more emotion toward his family members than Crusoe, whereas Crusoe never mentions missing his family or dreams about the happiness of seeing them again. I think Defore is very successful in introducing Friday as part of the novel, it makes the whole novel seem much more complete and gripping to the reader, as well as proving that Defoe’s ideology of racism is civilized unlike many other Europeans at that time; natives and savages are not worse than others but can perhaps even be more modern and civilized. Those are the reasons of why I like The Life And Adventures Of Robinson Crusoe and Fri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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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雾都孤儿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1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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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can such a little boy who had already suffered oppressive affliction remain pure in body and mind? The reason is the nature of goodness. I think it is the most important information implied in the novel by Dickens-he believed that goodnecould conquer every difficulty. Although I don’t think goodneis omnipotent yet I do believe that those who are kind-hearted live more happily than those who are evil-minded.

For me the nature of goodneis one of the most necessary character for a person. Goodneis to humans what water is to fish. He who is without goodneis an utterly worthleperson. On the contrary as the famous saying goes ‘The fragrance always stays in the hand that gives the rose’ he who is with goodneundoubtedly is a happy and useful person. People receiving his help are grateful to him and he also gets gratified from what he has done and thus he can do good to both the people he has helped and himself.

To my disappointment nowadays some people seem to doubt the existence of the goodnein humanity. They look down on people’s honesty and kindness thinking it foolish of people to be warm-hearted. As a result they show no sympathy to those who are in trouble and seldom offer to help others. On the other hand they attach importance to money and benefit. In their opinion money is the only real object while emotions and morality are nihility. If they cannot get profit from showing their ‘kindness’ they draw back when others are faced with trouble and even hit a man when he is down. They are one of the sorts that I really detest.

Francis Bacon said in his essay ‘Goodness of all virtues and dignities of the mind is the greatest being the character of the Deity and without it man is a busy mischievous wretched thing no better than a kind of ver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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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雾都孤儿读后感

全文共 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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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读了狄更斯的《孤儿》,今天在这儿跟大家浅谈一下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本文轩辕文献网)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奥立弗因为一出生母亲便去了他天堂,并且没有父亲,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济贫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并且把他对这种歧视的放抗看做罪恶,看做坏。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却被其余学徒以及老板娘欺负得忍无可忍,他打算离家出走,却意外地被人诱骗,去学做小偷,他意识到这一行业的罪恶,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位绅士收留,但他又被那些强盗拐走了。在一次入室行窃活动中,他制止了这行为,并且不小心挨了一qiang,事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留,那家好心人通过一个忏悔的女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并且找到了那位曾收留他的好心人,联合为奥立弗讨会公道,还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遗产。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后,我简直不敢想象,这个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人,他们可以为自己的利益,可以为了钱,不惜欺骗,不惜以别人的人生作为得到金钱的代价,他们还有属于自己的良心么?是被金钱吞噬了吗?古代有一句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是的,多少人就是这样。他们给自己盖上了一个伪善的面具,当撕开面具以后,就是凛冽的面目。势利,对穷人的歧视,以及那些对上帝假惺惺的崇拜······为什么崇拜?也不过是为了自己以后能上天堂,不受自己所干过的亏心事的影响,那种崇拜也不过是一种伪善的手段而已。真正能上天堂的人,其实根本不需要崇拜上帝,他们已经踏踏实实地过好了自己的一辈子,不作亏心事,济贫救困,难道这种人不足以上天堂吗?所谓的济贫院的绅士们,也不过是势利以及歧视穷人的下等人与卑鄙人罢了,无非是墙头的一根小草,哪里风大就往哪里靠,恃强凌弱。且看书里的邦布尔先生,他所做的也不过是专门欺负穷人,他哪儿配得上济贫院理事这个神圣的职位呢?口口声声喊着罪恶,口口声声喊着无耻,口口声声喊着仁慈的上帝,然而,他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利用各种手段,把一个个孤儿卖了去,减轻他的负担,呵!也就是“说一套做一套”。

善与恶之间的区别不大,它们也无非是两条路,就摆在所有人的面前,有的人选择了恶,然而面前的是一片漆黑,但是有利益一直在诱-惑着人,一直诱-惑着人向前走。有的人选择了善,他的面前永远是光明的,从来不怕会有乌云,雨。当不经意中走上了恶,只要愿意忏悔,重新堂堂正正地做人,仍然可以原谅,回头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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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雾都孤儿读书笔记700字

全文共 11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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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是一部十分著名的小说,作者狄更斯,是英国的一位非常著名的作家。

记得第一次看《雾都孤儿》,是在八年级的时候,当初是为了学好英语,才看了英汉对照版的。当时的感觉就是,奥利弗很善良,所以没有被带坏,好人还是有好报的。只是南希死的太惨了,不过除了这一点,结局也还算不错,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第二次看《雾都孤儿》,是初三毕业那年的暑假。当时看了一部电影,叫《八月迷情》,总觉得这部电影的剧情跟《雾都孤儿》很像,于是就看了第二遍。这次才发现,奥利弗不但善良,而且非常勇敢。他敢于开口再要一些粮食;他敢于动手打侮辱自己妈妈的人;他敢于一个人跑到伦敦奋斗;他敢于逃出贼窝;他敢于去监狱探望费金。正是因为他的善良和勇敢,加上好心人对他的帮助,才使得他得到收留,过上幸福的生活。

现在进入大学了,开设了外国文学这门课,我再一次翻开了《雾都孤儿》,还看了一遍电影版的,于是心灵又被撞击了一次。我发现主人公奥利弗除了善良、勇敢,还非常的坚强,不服输,并且懂得知恩图报。他一出生就注定要经历很多很多的磨难,没有父母的疼爱,没有家庭的温暖,有的只是他人的打骂和瞧不起。但是他没有向命运屈服,他要去伦敦,他要去奋斗,他要过得更好。终于到了伦敦,却又不幸被骗进了贼窝。老贼和小贼们教了他种种偷的技术,但他并没有因此也变成一个小贼,他知道偷东西是不好的。还好,再一次行动中,他幸运的被布朗鲁先生同情和收养了,他很感谢布朗鲁先生,主动要帮布朗鲁先生还书,却又被盗贼集团抓了回去,他恳求他们放他回去,他要把书和钱还给布朗鲁先生,他不想让布朗鲁先生认为他也是一个小偷,一个骗子。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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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雾都孤儿读书心得体会

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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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妈妈从书店买回来一本书—《孤儿》。读了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个故事讲的是有个孤儿叫奥利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奥利弗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九岁就被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坏人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一个陷阱里。由于遇到了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孤儿奥利弗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是那么的可怜。而我们却和奥利弗恰恰相反,过着那么幸福的生活,父母疼爱着我们、关心着我们,照顾着我们,是多么的幸福。我们应该用各种方式去报答我们的父母,让他们每天都开开心心的。

读了这个故事,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息,因为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幸福的生活来之不易,我们为什么不好好的去珍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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