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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小说结局(精选20篇)

唐国的太子后来登基为皇上,表面放荡不羁,实则头脑精明。下面是李策原文结局,快来围观吧。原著里,李策真心喜欢楚乔,但爱而不得,膝下有两个儿子:和詹子茗生了李青荣给楚乔带走抚养了、和姓袁的妃子生了李修义。自认为爱楚乔不如诸葛玥而不横刀夺爱,喜欢楚乔一直没告诉楚乔,默默守护楚乔,在楚乔眼里李策是她最好的挚友,后来国内政乱被自己的母亲杀死。为此小编为同学们整理推荐了一些亮剑小说结局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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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鞋小说双结局是怎样的

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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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媛的小说玻璃鞋》,90年代所写的一部言情小说,故事内容曲折回环,引人入胜,风靡台湾和大陆。

在原著小说中,《玻璃鞋》小说分成六部,有两个结局,一个喜剧结尾,一个悲剧结尾。

悲剧结尾是,在男女主角解除一切误会要幸福生活时,男主角居然得了绝症,并在女主角怀中死去。

喜剧结尾是,男主女主结婚了,婚后第七年,欣桐产下第二胎。他们同时领养了两名育幼院的孩子,利曜南的腿已经能正常走路,外表看不出来双腿微跛, 然而他左眼的视力始终没有起色。只能在明亮的环境中,感觉到些微光影。但他感恩这微薄的代价,仅以视力换回他深爱的妻子,他知道,老天爷非常的厚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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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钢铁是怎样炼成小说结局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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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筑路工作要结束时,保尔得了伤寒并引发了肺炎,组织上不得不把保尔送回家乡去休养。半路上误传出保尔已经死去的消息,但保尔是第四次战胜死亡回到了人间。病愈后,他又回到了工作岗位,并且入了党。

由于种种伤病及忘我的工作和劳动,保尔的体质越来越坏,丧失了工作能力,党组织不得不解除他的工作,让他长期住院治疗。在海滨疗养时,他认识了达雅并相爱。保尔一边不断地帮助达雅进步,一边开始顽强地学习,增强写作的本领。1927年,保尔已全身瘫痪,接着又双目失明,肆虐的病魔终于把这个充满战斗激情的战士束缚在床榻上了。

保尔也曾一度产生过自杀的念头,但他很快从低谷中走了出来。这个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并且没有丝毫写作经验的人,开始了他充满英雄主义的事业——文学创作。保尔忍受着肉体和精神上的巨大痛苦,先是用硬纸板做成框子写,后来是自己口述,请人代录。在母亲和妻子的帮助下,他用生命写成的小说终于出版了!保尔拿起新的武器,开始了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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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雪城小说姚玉慧结局

全文共 2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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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城》是梁晓声著的一部经典长篇小说。《雪城》曾被改编成电视连续剧热映。她,独身穿入另外的时空,却像凤凰浴火重生,给了她一种无比充实的生活,善良,帮助她一路走来,带给别人希望,于是,便在这个异世界,留下了一个见证的地方――雪城。《雪城》以电视连续剧的形式通过大众媒体,走向了千家万户,尤其是刘欢激情演唱的主题歌更是传遍大江南北,使梁晓声的声誉达到了顶峰。这是一部纯粹的知青小说。相对于叶辛的《蹉跎岁月》的心酸,哭泣,呐喊,血泪,以及阵痛的控诉,梁晓声则赋予了更多的悲壮,更多的英雄意味。它带有宏观,总括的叙述,并延伸了人物命运的思考,相对于他其他的作品及其他的知青小说,它更放眼于现实的观照,将个人命运与时代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有位作家说过:“文艺到了最高境界,对人生世相必有深广的观照与彻底的了解”.是的,每一部作品,都是作家将人生呈现于读者面前,给人以智慧,给人以力量,给人以思考。文章第一句“等待”便有了大气的感觉。都说梁晓声的语言是具有巴尔扎克意味的,此话一言不假。顺着这条思路,作家以倒述的方式穿插其中。主人公姚玉慧,徐淑芳等知青对于爱情,对于人生的思考,以及他们返城后面临的道路选择,及横亘在他们面前时代错位造成的鸿沟。许多人在这理想与现实之间不能坚持,失去方向,最终沦为社会的无助者。曾经的激情与理想主义在现实中灰飞烟灭,徒剩下悲壮。“沦落在庸常现实生活的理想主义者,他或他们若不能被锤锻成坚韧的现实主义者,那么他或他们将会以表面上看起来傲视生活的形式被生活所抛弃。”至今看来,这句话依然充满着理性的声音。只有自己去适应社会,才能被社会所接纳,才能创造出自己的价值。 主人公姚玉慧生长在一个高干家庭,19岁时去北大荒当知青。入党,提干,当教导员,这是她走过的知青之路。家庭的原因及个人的经历,她的性格有些自恋,并羞耻于谈恋爱。这使我想起了《禁欲时期的爱情》。她总是以教导者的身份来要求别人,压抑自己的情感。与营长的激情使她背上了沉重的心灵十字架。回到城里后对于角色的转变一时不能适应,父母给她安排的道路她难以听从,最终徘徊在命运的十字路口。她内心的苦楚只有她一个人品味,无从向别人提及,也无法提及。她于未来是惶惑的。 而另一主人公徐淑芳,在北大荒里成就了她坚韧的品格。在命运面前没有低下自己的头。于两个男人之间的情感纠葛,使她成熟。没有外在的依靠,她在无法预知的命运里前行。最终成为一名实业家。

作品鉴赏

《雪城》以壮阔动人的画面,表现了一代返城知青虽失落而没有幻灭的历程,虽历难而未曾衰朽的青春,他们在新的环境里的奋争与寻觅。

从社会着眼

小说写返城兵团战士,主要有两方面的笔墨:一是从社会着眼,写“伤痕”,表现“文革”浩劫的余波,突出时代的悲剧。作品以“十年浩劫”结束不久,二十万知青离开北大荒,一夜之间大返城的躁动时期为背景,生动地表现了“上山下乡”悲剧虽已过去,但历史遗留在生活里的悲剧,却不可能一夜之间自行结束。

雪落无声的寂然城市,陡然间变得不安起来。下自邻里千家,上至市府官员,都卷入了命运交迭、心灵冲撞的情感漩涡。衣食住行、职业出路、生活位置、存在与希望,一时间成了人人关心、户户忧虑的大问题。不可能期冀有一支回天之手,翻掌之间,即可把一切安排停当。这批返城知青曾经过长期泣血流汗的艰苦奋斗,而今不但没有见到自己所期待的业绩,相反,连他们自身的位置和价值也淡化若无,他们已没有当年的虔诚和狂热,又不具备足以在社会上立足的资本。他们像虚幻飘渺的幽灵,回荡盘桓在熟悉而又陌生的土地上。这是历史酿造的一杯苦酒,也是他们生存选择的前提。《雪城》就以业已结束的悲剧的追忆为前导,展开正在上演的悲剧的描述,既暗示着两者的内在联系,同时,也暗示了后者是前者的延伸和发展。

时代的背景上

二是在时代的背景上,表现知青们在为生计奔波的逆境中的人情美和人性美。作品凝重深沉地开掘了一代青年走出历史性的灾难之后,心灵中保留着的美好因素,着力于灵魂拯救、温暖、沟通和理解的描绘,并赋予人物以强烈的英雄气概和人格力量。他们相濡以沫、相嘘以实的互助精神,他们百折不挠、顽强进取的生活态度,他们为了维护自己纯洁的信念和纯真的爱情不惜付出巨大的牺牲,他们所特有的斗争方式,他们嘲弄邪恶的目光,这一切中,都蕴藏着热烈和真诚,令人心热、令人崇敬。可以看出,集体高于个人,道德先于需要的群体意识和伦理原则深入他们的魂髓,成为他们一切行动的准则,造就了他们不可淹没的英雄气概。

为“金嗓子”刘大文举办的街头演唱会,荡气回肠、慑人心魄。这些为了各自的衣食住行的最低生存需要而奔波的人,身上竟迸发出如此感人的光辉。从小说的悲剧意识的审美特征看,作品中的悲剧冲突是在善与恶的对立、善与善的矛盾、恶与恶的碰撞中,交织成一个多样性的有机统一的艺术整体的。正因为如此,即使调动多种判断手段,也难以概括出哪一个或者哪一类人物,是善或者恶的纯粹代表。善与恶、崇高与卑下、正义与邪恶、高洁与平庸、理智与迷狂奇妙而矛盾地灌注在每一个人物身上,在不同情境中,显现出相去甚远,甚至截然对立的形态。

作品中悲怆与欢乐两种情绪的迸发,也没有哪一种情绪上升到主导地位,或下降到从属的位置。两种情绪相互交替,相互渗透,相互包容,贯穿首尾。

在表现这些相互交织着的矛盾关系的多层次和立体化构成中,在悲怆和欢乐两种情绪的文汇点上,展示人、历史和国家最终要摆脱两难选择,从沉沦走向澄明,体现了对人类可臻完美的坚定信念,从而使作品的悲剧的审美价值达到了一个新的境界。小说以史家的笔墨,在几组人物的感情纠葛中,多层次地描绘当代青年群像,教导员姚玉慧的性格与情感是在“感情与道德”、“现实与未来”交结点上展现的。她是一个,在兵团是一个“有路线觉悟”的优秀代表,下乡后很快被提拔为教导员。她处处约束自己,显示自己的政治风度。返城后,虽然家中富裕,不愁吃穿,然而却为长期待业而苦闷,痛苦地感到青春的失去,她更看不起家人的庸俗,痛恨不正之风,大胆地揭露母亲搞的假考试招工把戏。在她的深层意识中,苦闷、迷惘与热烈的向往相抗争,传统的习惯与无视传统的力量相抗争,忠诚与虚假相抗争,最终她将从旧的习惯势力羁绊中解脱出来,走向新的生活。其他人物,如徐淑芳、郭立强、姚守义、刘大文、严晓东等也都刻画得各具特点。

结构特点

在结构上,小说运用了过去与现在、历史与现实反复交迭辉映的方法,别具匠心地安排了一种“板块组合”,故事看去似乎分散,但题旨贯通。七十万字的小说,自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如,返城知青高洁的道德风貌和集体主义精神,与他们在现实中的软弱无力,曾一再形成鲜明的对照,作品对于前者的推崇和强化,对于同代人的无保留的肯定,使作品在历史与道德的评判中有失偏颇,进而影响到作品的生活内涵。又如,小说在反映特定历史时期的北部生活方面开辟了新的领域,但一些不无偏颇的议论,存在着大于或脱离形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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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琅琊榜小说各人物结局

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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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最近热播的《琅琊榜》掀起了观众的讨论热潮,下面我们来看看《琅琊榜》小说里各人物结局吧!

我总是喜欢看一些过去喜欢的电视剧,我再次把《琅琊榜》一分钟不差地全剧看完了一遍。不得不说,第二次虽然已经知道了剧情的发展还是觉得很好看,依旧是我们国家少有的良心剧作。并不是因为胡歌饰我的偶像我才这样赞扬这部剧的,因为看到这部剧的反响就知道了。

对于电视剧制作团队方面我什么都不懂,我只知道他们的团队非常的好,这是圈内人评价的。但是演员们的演技那是我们可以看到的,每个人都把自己的角色演绎得活里活现。

梅长苏,他的经历和饰演者胡歌本人有很多相似之处,他经历了“脱皮削骨”的蜕变,胡歌又何尝不是这样。所以胡歌把梅长苏这一角色诠释得非常到位。儿时的梅长苏也就是林殊几乎和胡歌以前演的角色一样,是个放荡不羁的英雄。然而经历了赤焰军那一次大战之后,他失去自己的容颜和矫健的身体。蜕变成为一个极具有智慧的谋士,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我会觉得梅长苏有时候还挺“狡猾”的,可是他为了自己的国家那都是智慧,而并非我之前肤浅了解到的东西。

整部剧中有两个地方戳中了我的哭点。第一个是梅长苏说:“这个李逍遥是个江湖人”。那一瞬间把我带回了《仙剑奇侠传》的时候,十年前的胡歌是御风而行的李逍遥,戏如人生,不管是胡歌还是梅长苏都已经作别了仗剑江湖的少年。我会感到对过去的怀念和遗憾,也或许是怀念当时的自己,所以没忍住眼泪往下流。另一个哭点就是最后一集霓凰郡主看信的时候,刘涛的演技太好了,情绪发挥得十分恰当,想到梅长苏和霓凰郡主挺让人伤心,霓凰郡主苦苦等待着林殊的归来,终于等到了蜕变后的梅长苏,可是还没团聚多久就永久失去了自己的心上人。在我看来,霓凰在剧中几乎从头到尾都是一个悲情的角色,还挺让人心疼的。另一个悲情角色还有靖王,靖王是最没有心机的皇子,他不为权位,一心向上只为能帮儿时兄弟林殊报仇,知道最后才得以和林殊相认。

《琅琊榜》几乎没有什么娱乐搞笑的戏份,多的只是让人思考的脱俗情节。可能以后我会看多次,也会觉得《琅琊榜》很有观看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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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浮图塔结局

全文共 4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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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梅雨季节,天是昏黄的,空气里有种清而凛冽的气味。站在檐下看,宫楼的翘角飞檐像钝剪子硬绞开的棉布,每一处接近穹隆的地方都是毛糙的,仿佛拢了一团雾,即使大风刮过,也不能吹散那些愁云。

“都办妥了?”皇帝嗓音沙哑,怔怔看着肖铎,“朕答应过她,朕的身旁有她一席之地。如今她走了,朕的心思不会变,她仍旧是朕的皇后……朕没能送她最后一程,不是朕胆小,是不忍。那样如花似玉的人,最后变作一具焦炭……你送了皇后最后一程,她的面目还能不能分辨?”

肖铎略顿了下才摇头,“火势太大,几拨缇骑进去相救都没能找见人,最后发现娘娘凤驾窝在一只木箱里。”他神情痛苦,勉强稳住了嗓音才道,“刑部和都察院的人都到了,因着一把火把角楼烧了个干干净净,他们只能凭借推断。估摸着娘娘是犯了病,把楼里的油蜡都点着了,起火后害怕,跑到木箱里躲着,这么一来非但没有保住性命,木箱一着,反倒更无处藏身了。至于陵寝,请皇上放心,梓宫已经运入地宫,各式配享也都安排妥当了。眼下琉球的战事提上了日程,那样多的部署全等圣裁,皇后仙游已成定局,老佛爷也日夜牵念皇上,请皇上节哀,以国事为重。”

在皇帝眼里什么排第一,什么排第二,这些他都有考量,大手一挥道:“区区弹丸小国,何足惧也?国母新丧,怎不叫朕痛断肝肠?琉球如何打、该出多少兵、用几艘船,全由厂臣指派。朕这里要为皇后设斋醮诵,七七四十九天后皇后就能脱离苦海了。”他说着,似乎是突然冒出的念头,对肖铎道,“皇后生前器重彤云,她虽是你夫人,好歹跟了皇后一场,主子崩逝,没有不尽孝道的道理。着她入西苑,替她主子看守斗灯罢!”

肖铎心下了然,躬身抱拳应了个是,“贱内能替主子尽心,是臣夫妇的福气。臣回头就命人传话,让彤云即刻进西苑听示下。”

皇帝点了点头,见他这么容易打发,心里暗自喜欢。瞧了他一眼,故作高深地清了清嗓子,“朕知道厂臣忠心为社稷,琉球宵小来犯,依着厂臣,谁挂帅出征才最稳妥?”

肖铎道:“大邺周边附属小国众多,若这次不能一举歼灭琉球,一来有损我大邺国威,二来也给那些蠢蠢欲动的属国壮了胆子。都指挥使谈谨几度抗击鞑靼,战功彪炳,由他出征再合适没有。”

皇帝嘬嘴咂唇想了想,“恐怕不成,谈谨是个旱地将才,到了海上转不动舵靶儿,万一晕船,底下兵丁没了首脑怎么料理?”

肖铎向上一觑,紧走两步拱手道:“臣也想过这宗,要的是他运筹帷幄的手段,会不会水、晕不晕船,这些都有法子缓解的,请皇上宽怀。”他歪脖儿思量了下,“臣一向注重船务,水师检阅也都由臣来主持,若是皇上信不及谈谨,臣愿为主分忧,从旁协助谈大人。两兵交战,半刻也耽搁不得,倘或海上遇着了难题,再发陈条回京等内阁拟票拟、等司礼监批红,错过了最佳的时机,说不定就功亏一篑了。臣随军出征,能替主子做主的地方当机立断,对出征的将领来说也是颗定心丸,不知皇上意下如何?”

皇帝犹豫起来,打仗毕竟不是好玩的,他愿意随军,对朝廷来说当然再好没有。可他执掌司礼监,批红上缺了他,偌大的摊子谁来接手?

他抚了抚下巴,新生的胡髭有点扎手,“两头都缺不得厂臣,若能把人一劈为二倒好了。”

肖铎愈发呵下腰去,“臣为朝廷呕心沥血,细较之下还是战事更为要紧。批红上有闫荪琅和杨承嗣,都是办事稳妥的牢靠人,差事交到他们手上,准误不了的。这一仗,料着打下来不过三四个月光景,届时凯旋而归,臣也算实打实地为主子立了一大功。”

皇帝其实是很善解人意的,他知道音楼一死,肖铎便有点自暴自弃了。京城是个伤心地,出去散散有好处,何况他走了,彤云留在西海子,时候长了不还给他,想必他也没什么说法。本来就是赏出去的,家产尚且能抄没呢,何况人!

皇帝应准了,长叹一声道:“朕伤情颇深,好些事都没劲儿操持了,厂臣是中流砥柱,替朕分忧,朕心里有数。攻打大小琉球的一切事宜都由你经办,朕这里一概不过问。”说着阖上了眼皮,“朕要跟国师设坛了,你去吧!”

肖铎要办的事都办到了,心满意足地揖手,却行退出了太素殿。

雨淅淅沥沥地下,小太监打伞上前接应他,他摆了摆手叫退了,自己佯佯在雨中踱步。一河之隔是恢弘的紫禁城,那样大的一座城池,不知束缚了多少人的灵魂。他和音楼是幸运的,水师早就已经待命,稍作整顿便可离开。离开了,这辈子都不回来了,富贵荣华再好,也抵不上她在他身边。

他沉得住气,音楼被云尉接走后他没有再见过她,皇帝不是没脑子的人,他也懂得使心眼。角楼大火没来由,盯着他,也许能发掘出真相来。可是他忘了他是干什么吃的,有人监视,他会察觉不到么?横竖音楼很安全,他心里有底。早就习惯了分离,坚持一两个月,有盼头,日子并不显得难捱。

他照旧回司礼监,一样一样把事情交代下去,都安排妥当了,抬头见彤云到了门上。

她迈进门槛,深深蹲了个安,“督主。”

他点点头,眼神疏离,“都想清楚了?打算留在他身边?”

彤云道是,“我主子有了好归宿,我的一桩心事也了了。现在想想,皇上很可怜,他虽有些昏庸,到底是我男人,我想陪着他,即便他不能在我这里停留多久。”

他垂眼归置手上卷宗,漠然道:“你要明白,如果留在他身边,我就不能把孩子的下落告诉你。”

彤云看了他很久,心里也挣扎,最后还是垮下了肩头,“我都考虑过,也许孩子在另一个地方踏实生活,要比在京城好得多。”

人人有执念,他有,彤云也有。或者她只是想和自己的男人好好生活,他如今有了音楼,那些儿女情长也能够体会了。路是自己选的,她想留下,并没有什么值得诟病。

“既然你做了决定,我就不再多言了。”他低头整了整袖澜道,“记着我的话,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你能安顿好自己,你主子才能后顾无忧。闫荪琅那里我交代下去了,请他代为看顾你,你有什么难处和他商议,他自然帮衬你。记好了,守口如瓶人才能活得长久,就算有一天你做到了皇后,也还是一样道理。”

彤云一凛,欠身道是,“谨遵督主教诲。”

他的手指在楠木雕花的案头慢慢滑过,绵长叹了口气,“我在大邺的故事已经结束了,你的却才开始。宫廷里的路不好走,既然选择了,望你保重。”

彤云挽着画帛目送他到门前,冲口叫了声督主,他回头看,如玉的侧脸,冠上黑缨垂挂在胸前。她抿了抿唇,勉强挤出个笑容,“我主子……就托付给您了。您一定要待她好,她为了和您在一起做了那么多努力,求您珍惜她。”

他颔首,不再多言,登上辇车扬长而去。

谈谨接了朝廷的调令往天津整顿水师,大军开拔近在眼前,一切都就绪了,只要再按捺两天就能见面。他站在廊下,看着檐角的雨线滔滔流下来,转回身过东跨院,甫到垂花门上就看见凭栏而坐的身影。

如果说音楼是他最爱的,那么月白就是他最对不住的。她没有做错什么,只是痴痴爱着肖铎,可是遇见他,他为了让她保持沉默毒哑了她,如今虽颐养在他府上,但是她有多恨他,已经让人不敢想象了。

似乎欠她一个交代,样样周全了,不能单剩下她。他从抄手游廊过去,到她跟前站定,她转回头看他,目光寂静。

“朝廷和外邦打仗,我奉旨监军,不日就要离开京师。这一去,能不能回来还未可知,你何去何从,自己想好了么?”

他看见她眼里的恐慌,霍然站起来,发不出声,颤着手比划,“为什么不回来?”

月白是个可怜人,老家呆不下去出来找爱人,爱人的名头还在,却早已经物是人非。她在他府上,至少可以安身立命。如今他要走,她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了,成了无根的浮萍。

“上战场九死一生。”他蹙起了眉头,“再说你知道的,我不是肖铎,我是肖丞。”

她往后退了两步,背靠抱柱,大颗眼泪簌簌落下来。

他转过头去,眺望远处的天际,灰蒙蒙,遥不可及,隔了一会儿方道:“我替你准备了一笔钱,外头还有个庄子也一并给你,足够你下半辈子衣食无忧了。原本我该杀了你,可你毕竟跟过肖铎,论理我该叫你一声弟妹。我在,尚且能够保你周无虞,我不在,万事只能靠你自己。牢牢捏住钱,不要轻信别人。你还年轻,遇见合适的就嫁了吧,不要再蹉跎了。我们肖家兄弟欠你的情,只有等下辈子再还。”

女人的眼泪,总是无穷无尽泼洒不完,也许是对昨天的悼念,也许是对未来的迷茫,他没法劝解她,站了一阵,默默退出了那个小院。

出门正碰上容奇,平时东厂的人常出没提督府,他也不甚在意,背着手缓步往前院踱,容奇跟在后面,欲言又止了半天,他不瞧也能感觉到,“有话要说?”

容奇支吾了下,“当初是属下给月白姑娘灌的药,她有今天,我也该负起责任来。”

肖铎顿下步子转身看他,“然后呢?”

容奇倒被他问住了,苍黑的脸膛上泛起红晕,憋了口气道:“属下是想……督主走后,属下可以照应月白姑娘。”

他欣然笑起来,赞许地捶了捶他的肩头,以男人对待男人的方式。

次日开拔,皇帝亲自为三军践行,站在城门楼子上一番喊话气吞山河,伴随隆隆的鼓乐之声,颇有几分定国安邦的豪迈气概。

共饮、砸碗、向皇帝辞行,肖铎一身明光铠,和以往的蟒袍玉带不同,显出铮铮的风骨。向上抱拳,在一片“不得完胜,誓不还朝”的高呼声中跨马扬鞭,大军出城,逶迤向东行进,那队伍壮阔,绵延百里不见首尾。

水军从天津码头出发,单是尖底福船便有七八,加上哨船、海沧船、苍山船,大大小小百余艘,组成一个规模可观的舰队,一路赫赫扬扬出塘沽港向渤海湾进发。

长途作战少不得奔袭,行船是日夜不停的。谈谨命人掌灯,在甲板上铺排海域图和肖铎议战。

“海上作战,斗船、斗铳,而不在斗人力。福船高大如城,倭寇的小船还不及咱们船底的吃水高深,火器近距离往上发射,想打中难如登天。”他在图纸上指点,“每艘福船指派十二艘哨船护卫,分散开,呈三面包抄之势。海沧船上配备了千斤佛郎机,要么不中,中则叫倭寇草船粉身碎骨。再者福船船头预先准备好火球,一旦开战从高处投掷下去,除非贼船是铁造的,否则难逃一焚。”

他说得头头是道,谈谨笑道:“有厂公在,谈某就有了主心骨了。就依厂公的部署办,不说用计,即便是船与船相撞,咱们也只赢不输。”

肖铎忙摆手,“咱家没带过兵,不过是从旁辅助,到底如何还得听甫明兄的。古来不懂作战的监军坏了多少事,咱家可不敢当这千古罪人。”

说笑两句,船头激起的海浪混杂进空气迎面扑来,像南方幽深的天井里笔直落下的牛芒细针,恍惚地,避无可避。底下卒子送氅衣来,肖铎和那些野泥脚杆子不同,他是考究人,无一处不显雍容,叫雨一淋都喷嚏连连,万一哪里不留神,在海上作了病可了不得。

谈谨道:“厂公身边还是得配专人伺候才好,寻常将领跟前尚且有副将搭手,何况是您!”

肖铎听了微露出笑意来,瞥了给他系领上金扣的卒子一眼,“咱家脾气怪,用不惯生人。

那卒子一听忙冲他揖手,“回厂公话,小人打小就会伺候人,把这差事交给小人,小人行军打仗不行,溜须拍马叫大人受用不在话下。”

那卒子帽檐压得低,眉眼模糊,唯见一张滟滟的红唇暴露在灯影中。谈谨笑道:“既这么,厂公试上几天也未为不可,若还凑手就留下,我瞧他会抖机灵,敢这么说,办事也定然知进退懂分寸。”

肖铎半天方嗯了声,“谈大人的话都听明白了?伺候得好升官发财,伺候不好扔进海里喂鱼,你可想清楚了?”

那卒子嘿嘿笑,“小人省得,小人必定尽心竭力为厂公效犬马之劳。”

她这套不知是哪里学来的,天生的好演技,装疯卖傻张嘴就来,冒充军中的老油条更是不在话下。肖铎打量她,不觉夷然一笑。天气不好没有明月,却见远近簇簇灯火阑珊——灯火阑珊处有佳人,佳人戴盔帽,着胄甲,落拓不羁,和他并肩而立。

大邺越去越远,早就退散到世界的另一端。那是一座罪城,欢喜亦建立在无数的痛苦和牺牲上。所幸他们已经挣脱了,七级浮屠上开了天窗,跳出来,站在塔顶,伸手就够得到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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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漂流教室小说结局

全文共 3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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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流教室》首发于黑岩阅读网,是浙三爷的虚构作品,下面是漂流教室小说结局,欢迎阅读。

我在文成县里买了些糯米和黑狗血,说实话,只要是能保命的东西,我实在是不会嫌多。—篮。色。书。巴,这一次有点危险,所以我将黑狗血和糯米都装在了两个有五百毫升的矿泉水瓶里,随后我还买了个背包,将我需要的东西都装在里面。

这个适合,我觉得自己还真像王铭怡说的那样,有一种捉鬼人的感觉,而且怎么都觉得自己很专业。

昨天的脚伤今天倒是已经不疼了,本来没多严重。是我手臂上的伤口有些还没结疤,为了方便行事,我用绷带将自己两条手缠起来,随后忽然有点想笑。

因为我感觉我这样很像火影忍者中的小李,说实话,几乎每个八五年后出生的男人都幻想过自己双手缠满绷带战斗的炫酷感,并不只是来自于小李,还来自很多影视作品中的角色。

我自嘲地笑了笑,男人其实是比女人还幻想的生物。

当我随意吃了两个馒头来到山里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半,徐莜的人头还放在我之前落地的地方。因为我这次双手缠着绷带,跳下来倒是方便很多,并没有让手受伤。

我抱起徐莜的人头,因为心里很害怕,所以我跑到了离两个尸体比较远的地方。说实话,我是真的不想看着徐莜的人头,因为施嘉雪之前把她的人头破坏得太恐怖了。现在由于已经死亡了两天多的时间,已经有苍蝇在徐莜的脖子断裂处飞来飞去,仔细看的话还会发现里面有一些虫子在爬来爬去。

我终于忍不住了,放下徐莜的人头,在一边呕吐了起来。刚才吃的两个馒头都吐得一干二净,还吐出了许多苦水。

等我终于没法再吐出任何东西,我抱住了徐莜的人头,然后找了个干净的地儿躺下来睡觉,嘴里还念叨着周天纹教我的话。

“呜…;…;呵…;…;来啊…;…;来吧…;…;呜…;…;呵…;…;”

我不厌其烦地说着这句话,感觉有一阵困意渐渐传来,怀里的人头愈发冰凉。

我睡着了。

我梦到自己躺在这片野地上,艳阳高照,一个穿着红礼服的女人正站在我身边。她长得挺漂亮,身材也很好。

我知道自己成功了,我刚才正是在招鬼,所以现在引来了鬼托梦。

“徐莜?”

我试探地问了一句,女人并不说话。她的脸色很苍白,安静地站在我身边看着我,脚尖踮起,只用大脚趾支撑着自己的重量。

我深吸一口气,尽量不让自己紧张,温柔地说道:“我是来帮你的,你有什么怨恨可以告诉我,我一定会帮你解决,相信我。”

徐莜大大的眼睛一直在看着我,她的表情平静得让人害怕,很少有人能有绝对平静的表情,如同尸体一般。

“呵…;…;呜…;…;”

她忽然笑了,但她并没有张开嘴,而是很夸张地抿着嘴。

她的嘴角到了原本脸颊的地方,而脸蛋几乎将眼睛挤压成了一条细缝,由于一直抿着嘴大笑,她的鼻子急剧地扁下来,好像挤进了脸庞一般。

我一看有些心慌,道:“你有什么怨恨告诉我,我一定会帮你解决。你现在这样也只是在折磨自己的灵魂,一旦你的家里人知道,他们也会很为你痛心。”

然而徐莜还是这么奇怪地笑着,她忽然朝我走来一步,我吓得后退。忽然间,她放声大笑,嘴巴张得很大:“我很开心…;…;呜…;…;哈…;…;她死了!你也要死!你也要死!”

我心头一惊,不好,这徐莜根本没打算谈,她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

徐莜双手呈爪朝我的肚子抓来,我急忙撕开自己的衬衫,露出了里面的背心。

徐莜这一爪抓在我的背心上,她痛苦地将手缩了回去,我这时候脑袋一激灵,立马醒了过来。

天空现在一片漆黑,我一看时间,发现竟然已经是午夜十一点,没想到我竟然睡去这么久。而在我面前,徐莜的鬼魂正脸色狰狞地看着我。

我朝身后看去,那施嘉雪的鬼魂竟然也正在朝我飘来。这场面让我惊吓不已,王铭怡不是说我今天大吉大利么?

我看向四周,这里已经是漆黑一片,说明我正处在鬼遮眼的环境中。我急忙从书包里拿出灵力灯笼,由于我的背心,徐莜和施嘉雪暂时不敢靠近我。

我将灵力灯笼点燃,顿时四周非常明亮,好像有日光灯在照着一般。

徐莜和施嘉雪有些忌惮地看着拿着桃木剑的我,但这并不代表她们害怕。忽然间,施嘉雪飘到了我的背后,我慌忙将桃木剑朝她砍去。而徐莜却在这时候直接出现在我身后,她一爪子抓在我身后,然后急忙后退。

我的背心这时候颜色已经淡了很多,原本它是纯黑色的,但现在已经变成了淡红色,估计再来一下,这背心没用处了!

跑!

这是我现在唯一的想法,我根本斗不过这两个女鬼!

我随意选了一条路疯狂逃跑,而两个女鬼一直跟在我后面紧追不舍。她们一边在后面追,一边发出很是凄厉的笑声。

我急得满身都是汗,想不到我一开始失败了,这两个女鬼根本没法净化,她们的怨恨实在是太深了。

忽然间,我感觉前面一脚踩空,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原来我之前踩的地方有个坑,这下要遭!

徐莜和施嘉雪追了上来,她们这时候犹如玩弄猎物一样,竟然还有点不急不慌。我心里十分绝望,都是我自己太过大意,这两个厉鬼哪里是我能够对付的。

要死在这儿了么?都怪我实在太没有大脑,非要把自己当一回事,这么在意阴德…;…;

我心里想起了很多,想起了我的父母,李鑫,王铭怡,还有很多我的朋友们。

想不到今天…;…;竟然要死在这种地方,真的是很不甘心…;…;

在这个时候,我忽然感觉背后传来一阵强烈的寒意,可是两个女鬼都在我的面前!

我慌忙回头,然后顿时愣住了,随后是欣喜若狂!

女鬼教师正站在我的身后,她表情很平淡,但声音却比平时要温柔一些:“怪不得不来上课,被欺负了是么?”

我不敢说话,怕暴露自己的身份,便连连点头,装作一副很害怕的样子。

“不要怕,老师在。”女鬼教师说道。

这一刻,徐莜阴沉地看着女鬼教师,她冰冷说道:“滚开。”

女鬼教师也同样阴沉徐莜,她的声音还是这么沙哑:“离我的学生远一点。”

“你算什么东西?”施嘉雪尖叫了一声,似乎是根本不把女鬼教师放在眼里。确实,虽然女鬼教师的怨气似乎比她要强一点点,但她们有两个鬼,女鬼教师却只有一个,实在是人多欺负人少。

忽然间,我背后传来了很强烈的寒意,我定睛一看,发现鬼教室竟然这么凭空出现在我身后。它是一点一点出现的,那强大的怨气让人不寒而栗。

一个…;…;两个…;…;三个…;…;

鬼学生们陆续从教室里走出来,他们站在女鬼教师身边,脸色凶狠地看着徐莜和施嘉雪。

俩女鬼早已吓破了胆,她们瑟瑟发抖地站在我面前,全然没有刚才那嚣张跋扈的气势。

小舞这时候走到我身边,她的手里拿着一些粉笔末,然后疯狂地往我嘴里塞。我一下子措手不及,吞下了很多粉笔末,一时间我感觉自己的嗓子干得难受。

而罪魁祸首的小舞对我眨了眨眼睛,道:“想不想说点什么?”

我心头一惊,难不成我可以说话了?我犹豫了一会儿,然后道:“杀了她们行么?”

这一刻,我的声音非常沙哑难听,还真的犹如那些鬼魂的声音一样。这个吞粉笔末的方法确实不错,只是这样不知道会不会死…;…;一会儿我必须去洗胃才行。

这两个女鬼既然无法被净化,将来只剩下一个更加强大的时候,将来肯定会害人。现在若是除去她们,说不定还能得到一些阴德。

女鬼教师并没有犹豫,而是第一个朝施嘉雪扑了过去。顿时,几十个鬼学生都一起冲上去,他们抓住了两个女鬼,撕咬她们的身体,将灵魂一丁点扯下来。

小舞也兴奋地要过去,我急忙拉住小舞,道:“干嘛呢你?”

“都是阴气!别拦着我!”小舞快速挣脱了我,朝着那俩女鬼扑了过去。我这才反应过来,鬼吃鬼可以增加阴气,怪不得她们会这么兴奋。

两个女鬼一点点被吞食,她们不停地发出凄厉的尖叫。约莫十分钟后,她们被完全吞食干净,之剩下鬼教室的学生们还意犹未尽地擦了擦嘴。

我被这个场面彻底折服,之后,女鬼教师带着大家回到鬼教室,一切还犹如当初一样,只是现在鬼教室是在深山之中。

这果然是一个会漂流的教室,虽然我还弄不清楚原因是什么,但是确实有这个效果。

此时我还是有些缓不过神来,这么强悍的两个女鬼,竟然被一大群鬼学生吃得一干二净,一丁点都没留下来。

见我在发呆,小舞戳了戳我的肩膀,道:“干嘛呢?”

“我告诉你…;…;”我沙哑着嗓子小声说道,“我有点上鬼教室了,鬼分三十六道,你说如果我能把这鬼教室给收服了,以后估计二十名以外的鬼都能对付。”

小舞有些惊讶地看着我,她摇头道:“不可能的,你根本办不到。”

“现在的我是办不到,等我有了足够的本领,说不定可以。”我有些兴奋地说道。

小舞翻了个白眼,然后不再理我。

等鬼教室消失之后,我打开手电筒走在山里,然后给王铭怡打去了电话,那边很快接了:“铭怡,我搞定了,现在回来。”

“那好,快回来睡觉吧,你接下来有得受了…;…;”王铭怡说道,“老家伙刚才打来电话,说自己老家那边的亲人需要帮助,但他没时间回去,想让你过去一趟。这次没佣金,但是会给你两万块的奖金,你去湖北一趟,这次只有你一个人,我们要留在温州办事。对了,那件红礼服记得烧点,有邪气的。”

我疑惑道:“这么急去湖北?发生什么事了?”

王铭怡说道:“说是那边的人们在上厕所的时候,总会看见一个血红色的眼睛在盯着他们,很是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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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择天记结局

全文共 8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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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择天记是由猫腻连载的一本非常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择天记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讲述了十四岁的少年孤儿陈长生为改变自身命理,求一线生机,怀揣一纸婚约入帝都,与各方强者周旋成长的故事。以下是小说择天记结局,欢迎阅读。

回到离宫,再次谈起王破离开的事情,徐有容说了一句类似的话。

“死国矣。”

王破放弃了向大周皇朝要公道的想法,放弃了向陈氏皇族复仇,这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在精神层面上,这与为国牺牲没有什么差别。

陈长生深以为然,然后又想到了师兄最后说的那句话。

“在合适的时候离开,是非常美好的事情。”

任谁来看,这句话都是在说商行舟。

陈长生也不否认这一点,却又总觉得这句话与自己有关。

“我可能……会离开一段时间。”

他有些犹豫说道。

徐有容说道:“理由?”

理由有很多,比如刚才那句话,比如师兄教小师弟练书法的时候那么严厉,让他想起了师父。

比如,很多大臣与百姓都在称赞,说师兄与太宗皇帝越来越像了。

但这些理由都说不出口,因为都是他的猜想,没有任何证据,而且这种猜想,真的很不负责任。

他没有说,但徐有容知道。

她说道:“也许你想多了。”

“是的。”陈长生看着她认真说道:“但太宗皇帝在做出那些事情之前,也不见得就是我们知道的太宗皇帝,他是所有人都称赞的齐王,后来的杀兄弑弟囚父,也许都是他被逼无奈做的选择。”

徐有容说道:“所以?”

陈长生说道:“我不想他成为第二个太宗皇帝,所以……我想离开。”

“如果只是这个理由,我不支持,因为这完全是被动的借口。”

徐有容说道:“活着,应该是主动行为的集合。”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我自己也想离开。”

徐有容再次说出那两个字:“理由?”

陈长生说道:“我想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

从十岁那年开始,他便在死亡的阴影下生活。

天书陵那夜天海圣后帮他逆天改命,他终于不用再每天考虑死亡的问题,有资格考虑别的一些问题。

生死问题之外,人生最重要的问题就是那三个。

你是谁?

你从哪里来?

你要到哪里去?

想要解答第三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前面两个问题。

与魔族的战争还没有完全结束,但已经不用再他做些什么。

商行舟、黑袍说他来自圣光大陆,他想去那里看看。

“我接受这个理由。”

徐有容说道:“但时间不要太久。”

陈长生有些意外说道:“你不准备和我一起去?”

徐有容很认真地说道:“我是在京都出生的。”

陈长生回到了西宁镇。直到这个时候,他还在想与有容最后的那番谈话,然后他想起来很多年前,在京都李子园客栈里,唐三十六对有容的评价那是一个让人无话可说的女人。

这个答案让陈长生稍微欣慰了些,却忘了唐三十六对他的评价也是如此。

他这个教宗忽然离开,不说不负责任,也确实让人无话可说。

深冬时节,溪畔的花树已经变秃了,水面没有花瓣,旧庙里也没有了书。

陈长生在旧庙里睡了一晚,第二天清晨五时醒来,用溪水洗脸,便向那边走去。那边是越来越深的雾气,到最浓时便成了云,云里有溪水,有蔓藤,有容易受惊的小鹿,还有很多影影绰绰、不知来历的野兽。

这些都他很熟悉的环境,没能让他的脚步有任何停留,直到走到那座孤单的高峰脚下。

一只独角兽出现了,通体洁白,仿佛灵物。

陈长生与它静静的对视着。

他知道这只独角兽一直在等自己,已经等了很多年。

“不用一定要和谁在一起,自己便很好。”

陈长生看着它摇了摇头,微笑说道:“去吧。”

独角兽有些不舍地离去,走十几步便会回头看他一眼。

陈长生静静地看着它,没有转身离开,直到它消失在浓厚的云雾深处,才继续自己的旅程。

孤峰被云雾终年包围,表面很是湿润,到处都是青苔,还有不绝的流水。

但对圣域强者来说,这些算不上困难,就像平地一样。

九天之前,太阳落入云墓里,再也没有出现。

第十天,陈长生来到了孤峰之上。

除了云海,这里什么都没有,特别冷清,令他生出孤寂的感觉。

他坐在峰顶的石头上,取出一个果子,缓慢而认真地吃掉。

剑鞘里有很多东西,包括食物,那是吱吱亲自准备的,份量很多,但他什么都没有要,就吃了一个果子。

就像他选择攀爬,而不是别的方式来到峰顶,这可能是他需要的仪式感。

吃完果子后,他抬头望向天空,发现天空就在眼前。

他伸手摸了摸,发现天空的触感不错,不像想象中那般坚硬,很光滑,有些弹性,就像有容的脸。

他闭上眼睛。

三千剑呼啸而出,在云海之上来回飞行,显得无比欢愉,大概它们也知道,即将去往别的世界。

陈长生到了天空的那边,然后摔到了地上。

并不是很疼,因为地面上是如茵般的青草,很是松软。

这是一片数百丈方圆的草原。

陈长生回头望去,只见被破开的空间晶壁正在缓缓合拢,天空的颜色变得越来越淡,直至要消失无踪。

他看得非常清楚,在中土大陆直抵天空的孤峰,在这边看起来却是正对着他。

原来两个大陆并不是平行的,而是垂直的。

中土大陆对于这里来说,就像是一道墙。

那片草原真的很小,只是片刻便走了出去。

草原外面,便是荒漠,白色的沙砾,构成了如白海一般的世界。

九个太阳光线是那般的耀眼。

陈长生随意选了一个方向行走。

一步便是数里。

很快他便遇到这片大陆的原住民。

越来越多的原住民。

没有人来询问他的来历,更没有人敢阻拦他。

原住民们敬畏地看着他,像潮水一般分开,直至露出那个祭台。

天气真的很热,那个身穿白衣的僧侣却坐在祭台上,任由阳光曝晒。

当年,陈长生曾经随天海圣后的神魂,在西宁镇溪边见过他。

“我快要死了,气血枯竭,所以有些冷。”

白衣僧侣向他解释道。

陈长生说道:“这里确实有些冷。”

白衣僧侣说冷还有道理,他为何也觉得这里冷?

要知道天空里的那九个太阳都是真的。

“你是来接我们回家的吗?”

白衣僧侣问道。

听到这句话,祭坛四周的数十万民众,如潮水一般跪下,带着哭声祈道:“莫不为家园。”

陈长生望向这些民众,沉默不语。

僧侣说道:“你师父曾经答应过我。如果你不同意,我会等着你师弟来做这件事情。”

陈长生说道:“如果我能回来,会认真地考虑这件事。”

僧侣明白了他的意思,说道:“你想看来时的路?”

陈长生说道:“是的。”

僧侣说道:“你应该清楚,这里并不是圣光大陆。”

陈长生点点头。

很久以前他就已经知道,这里并不是圣光大陆。

如果圣光大陆如此之近,中土大陆上只怕早就被那神明奴役。

这里是曾经的主体文明大陆,如今的遗弃之地。

那些炽烈的、灼热的、看似充满能量的光线,并不是真正的圣光,只是假象。

这座大陆已经失去了所有能量,生机正在不停地流失,随着时间,不停衰败。

“当年,我们把叔王的三滴血通过祭台送去了圣光大陆。”

白衣僧侣说道:“然后才有了你。”

他说的叔王,便是陈玄霸。

陈长生沉默了会儿,问道:“圣光大陆的人可以通过祭台来到这里?”

“这座祭台只能传输非生命的物体。”

白衣僧侣摇了摇头,说道:“叔王的血并没有活性,遮天剑也不是活物。”

陈长生说道:“但我是活的。”

白衣僧侣说道:“难道你现在还没有明白?你被送回来的时候,只是一颗果子。”

陈长生再次沉默了会儿,说道:“那我是怎么生下来的?”

白衣僧侣说道:“同样也是十月怀胎。”

陈长生明白了,带着一线希望说道:“她还活着吗?”

白衣僧侣有些怜悯地看着他,就像看着二十几年前那个少女。

“你出生的时候,她就死了。”

陈长生沉默了很长时间,说道:“你们都是坏人。”

这句话里的你们指的是白衣僧侣、黑袍,还有他的师父商行舟。

“圣光大陆一直想通过这个祭台,打通空间通道。”

白衣僧侣说道:“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十几年前,他们等着商行舟用你发动神罚,或者用我的神魂为引。”

直到这个时候,陈长生才知道,圣后娘娘当年对战三位圣人的时候,为何会对西宁镇溪边僧侣的神魂最为在意。

他看着白衣僧侣的眼睛说道:“如此说来,你是最坏的那个。”

白衣僧侣沉默片刻后说道:“我没有去过圣光大陆,但曾经感知过神明的力量,那不是我们能够对抗的。”

陈长生说道:“即便如此,也不能为敌前驱。”

白衣僧侣说道:“如果不是圣光大陆通过祭台向这里补充能量,这座大陆早就已经彻底荒废了。”

陈长生说道:“如果不是圣后,中土大陆也已经荒废了。”

白衣僧侣说道:“我一直觉得天海圣后没有死。”

陈长生想起来当初在西宁镇,圣后娘娘曾经对这名僧侣说过,她自有传承。

天海圣后的传承究竟指的是什么?是余人和陈长生,还是徐有容?

遗弃之地,到处都荒漠。

在荒漠的边缘,距离原住民们生活的绿州数十万里的地方,有一片大海。

这片大海里没有任何活着的生物,就像是一片死海。

但再如何荒寂的世界,也会有些非常不一样的生命存在,或者那已经不是生命,而是死灵。

海面生起巨浪,寒风呼啸。

一只十余里长的幽冥骨龙,在风浪里不停穿行。

这只幽冥骨龙并不是想向天地炫耀自己的力量,也不是想向神明诉说自己的绝望,而是被逼无奈。

一只松鼠蹲在骨龙的眼睛里,就像是一个黑点。

它看着扑面而来的浪花,根本没有害怕,不时发出快活的叫声。

原来这只幽冥骨龙是在陪它玩耍。

海边,一只黑羊静静地看着天空,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要去圣光大陆。”

“我没去过圣光大陆,也去不了。”

“苏离是怎么过去的?”

“如果我没有猜错,他应该是通过伽蓝寺去的。”

听到这句话,陈长生很是吃惊。

他知道王之策与吴道子一直在伽蓝寺里,应该是在试图修复当年的壁画,重续佛宗传承。

所有人都以为,伽蓝寺肯定是在某个极为偏僻的深山里,谁能想到,伽蓝寺居然不在中土大陆,而是在遗弃之地。

走进伽蓝寺,吴道子还在墙壁上画画。

然后,他看到了王之策。

王之策满头白发,横笛轻吹,不知道是在想念谁。

陈长生没有歉意,但有敬意。

原来这些年,王之策一直在替人族看守最重要的通道。

如果伽蓝寺可以通往圣光大陆的话。

“这里有一空间裂缝,非常不稳定,需要时刻修补。”

王之策放下笛子,对他说道:“吴先生做的便是这件事情。”

吴道子盯着墙壁上的画冷笑说道:“当初在离宫里,也不知道是谁把我打的那般惨,现在知道我有多重要了吧?”

王之策说道:“我没有太多时间精力去管别的事情。”

自从知道王之策还活着,关于他有很多不好的评价。

不理世事,便是不负责任。

陈长生有过类似的想法,直到今天才知道,这些都是误会。

伽蓝寺太过重要,与此相比,中土大陆那些权力争斗,生死搏杀,真的都是小事。

“既然这里有空间裂缝,神明为何不从这里破开一条空间通道?”

陈长生问道。

王之策说道:“因为神明也无法保证这条空间通道是单向的。”

陈长生不明白这是什么道理。

王之策说道:“你去了那边便知道了。”

陈长生说:“您去过那边吗?”

王之策说道:“我还没有做好与对方见面的准备。”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苏离与我这样做,是不是有些不负责任?”

王之策说道:“好奇心是我们生而为人最美好的禀性,值得为之冒险,甚至付出所有。”

陈长生说道:“我该怎么去?”

王之策把他带着壁画前。

墙上画着很多景物。

有尖顶的建筑,线条里天然有着一种神圣的意味。

有草场与白云,有散落的小屋,有热闹的市场,还有看似阳光明媚、实则阴森的斗兽场。

从建筑风格上来看,这些与雪老城很相似。

壁画上还有很多与人族不一样的智慧生命。

有些像工匠般的生命就像低等魔族,只是更加矮小,有些生命则是十分美丽,很像避居大西洲的秀灵族人。

陈长生看的越来越入神,直到听到钟声,才醒过神来。

放眼望去,是青色的草场,碧空上飘着白云,前方的教堂传来钟声,一幢四方的建筑里传来喊声。

那种语言与魔族语言非常接近,陈长生能够听懂,应该是上课的意思。

原来他已经来到了圣光大陆。

新国三十三年春,发生了很多事情。

首先是大周皇帝陛下颁布了一道旨意,要求离宫尽快推选出一位新的教宗。这件事情引发了轩然大波,没有几个人知道,在颁布那道旨意之后,皇帝陛下坐在皇位上发呆了很长时间,然后让师弟给圣女峰写了一封信。

太平道上也很热闹,中山王因为炸酱面的味道不对把新来的厨子骂成了牛屎。不远处的薛府,在大朝试里拿了第二名的薛业谨,出了天书陵第一件事情便是被母亲带着到处相亲,每天夜里长吁短叹。薛府旁边那座周通的秘宅则是被莫雨暗中收了过去,最近下朝后她最爱做的事情便是与娄阳王在这里研究酸萝卜怎么做才好吃,看来她是真的怀孕了。

前浔阳城奉圭君一直留在雪老城,据说是在学习歌剧的唱法,魔族的文明成果被大周王朝毫不客气地举世共享,最珍贵的通古斯大学者的研究笔记由朝廷与离山各自拿了一半。到现在为止,苟寒食已经三年没有离开过主峰,日夜与那些研究笔记相伴,秋山君则只是看了三天,便不顾父亲的苦苦恳求,单身离开,去往遥远的寒冷的雪原。待关飞白知道消息从汶水赶回来后,已经看不到他,也没有机会再问大师兄当年写给梁半湖的那封信里究竟是什么内容。

没有人知道秋山君去了北海,在那里他找到了伊春山人与镜泊山人。他没有隐瞒自己的意图,直接告诉两位山人,他准备在北海边生活很多年,等到对方自然老死,然后会拿着通古斯大学者的笔记解剖研究他们的身体,希望找到让魔族继续繁衍下去的方法。两位山人没有生气,也没有觉得他是个疯子,笑了笑便同意了他的要求。

第二天清晨秋山君看到南客,才知道她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好几年,只是看起来她的病没有好,反而有些加重。

他微笑说道:“巧了,我最近学一首剑曲,你要不要听?”

世间一切都很好,唐三十六不怎么好。

在汶水城再如何嚣张也显不出本事,回京都又受不了折袖与七间那对狗男女秀恩爱的模样,老太爷身体健康,明显几十年里还死不了,父亲的毒已经全解,至少还能再活个几百年,他能做些什么呢?

他去了城外的桃花山,进了那家桃花庵,要了一杯桃花茶,一坐便是三个秋天,却始终没能得到回音。

落落过的也不好。春天的时候,她被正式封为太女,但那对她的生活没有太大影响,除了读书练功画梨花之外,她最常做的事情便是看云海,手指下意识里搓着那颗石头,神情寂寥。

轩辕破没有继续领兵,也没有跟金玉律去种地,做了落落的侍卫官。

落落站在圆窗边看着云海发呆的时候,他也在看着她发呆,他知道殿下不会在这里停留太长时间,因为殿下的修行真的很刻苦,而到了越过那道门槛的那一天,殿下便一定会去那个世界找陈长生。

暮色下的桐江如金带一般美丽。

小镇上的生活还是那样安宁而悠闲。

翠绿的竹牌倒在牌桌上,引来一阵惊呼。

清一色。

徐有容静静看着竹牌,忽然说道:“感觉不错。”

妇人与另外两个牌客正准备迎合两句,忽然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她的这句话好像说的并不是牌。

终年缭绕圣女峰的云雾忽然散开,难以计数的珍禽异鸟从大陆各处飞来,如朝圣一般。

一场秋雨洗桐江,世间各处都有感应。

王破站在梧桐树下,望向南溪斋方向,感慨说道:“了不起。”

他很清楚,当年徐有容没有随陈长生一道离开,不是因为南溪斋事务多,或是天下大局未定。

她只是不服气,她要自己离开。

当年陈长生在雪老城里破境入神圣,有各方面的原因,过程无法重复。

真算起来,徐有容进入神圣领域的年龄才是最小的。

离开之前,徐有容收到了京都寄来的一封信。

字迹很干净,和陈长生有些像,和余人也有些像。

信里的内容,是余人的原话抄录。

有人比徐有容更早离开这个世界,她也是去找陈长生的。

黑衣少女走出深渊,望向前方那座雄伟至极的冰雪要塞,听着城墙上传来的喊声,满脸不解。

如果她没有听错,那些人喊的是龙骑士,但是风雪里飞来的不是一群蜥蜴吗?

陈长生蹲在溪边,用手帕仔细地擦拭干净水珠,起身穿过树林,越过栅栏,向着远处那座建筑走去。

头发已经剪短,微微卷着,乌黑茂密,没办法再梳道髻,但看着也很清爽。

他穿着的衣服洗的一尘不染,和别的魔法学徒形成鲜明的对比。

或者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无论是学院里的教授,还是牧场里的那些大妈都很喜欢他。

陈长生现在是一名普通的魔法学徒。

在灰堡公国里,像他这样的魔法学徒有数万名之多。

他不担心会被人发现自己的秘密、知道自己来自另外一个世界,哪怕这个学院有很多优秀的魔法师,甚至还有两名魔导师。

在魔法学院里,他表现的非常普通,无论是魔力波动还是念力强度,都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

如果他愿意的话,那些微弱的魔力波动都可以随时消失,变成真正的普通人。

就算神明看到他,应该也无法发现他的真实身份,因为他真正做到了神隐于内。

当他来到圣光大陆的那一刻,发现这里的天地间到处都是圣光。

那些圣光与他身体里的圣光本来就是相同的事物,二者自然交融,这也意味着他真正的做到了与天地相合。

是的,他现在是神隐境界,也就是天海圣后当年的境界。

别的人类来到圣光大陆,应该不会像他这样得到如此可怕的提升,但也应该会变得强大很多。

天地之间到处都是能量。

数年前,苏离能够一剑斩断空间通道,想来也与此有关。

在中土大陆的时候,他的剑虽然也很厉害,但应该强大不到这种程度。

当初在遗弃之地时,他曾经有过疑惑,既然伽蓝寺是空间裂缝,为何神明不从这里破开一条空间通道。

王之策对他说,那是因为神明也无法保证这条空间通道是单向的。

现在他明白了原因。

神明在害怕。

他害怕人类来到圣光大陆。

暮色落在窗户上。

陈长生走到窗边,望向学院外围的草坪。

草坪上,有很多老师与学生正在去吃晚饭,看见窗边的他,都热情地打着招呼。

看着人们,他忽然生出一些不舍。

到了离开的时候。

这几年他在学院里非常认真的学习,整个大陆的历史、魔法知识、地理与人文相关的记录,都已经掌握的非常充分。

而且按照他的推算,有容应该快来了。

世界这么大,他担心她找不到自己。

他曾经打听过苏离的行踪,却一无所获,就连碰巧被他制住的一位红衣大主教都没有听说过。

能如此完美掩去行踪与消息的人只能是那位刺客首领。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是教廷在刻意**消息。

他决定去一趟圣城,看看教廷的情形。

最重要的是,他确定徐有容一定会去圣城。

因为教皇在那里。

神圣皇帝与教皇是圣光大陆最有权力的人,谁也无法确定,谁的权力更大。

可以确定的是,教皇是圣光大陆的最强者。

他被称为最接近神的男人。

从绿弓郡到圣城,如果用最快的马车,需要一个半月,可以说得上是漫长的旅途。

很多旅客习惯在拉罗塞尔修道院稍做休整,补充一些食物。

陈长生看着盘子里的土豆泥与硬硬的黑面包与炸鱼,前所未有的开始想家。

很随便地吃完晚餐,他回到房间里认真的洗漱,十点钟的时候准时躺上床,开始睡觉,等待着五时醒来。

奇怪的是,不知道是因为窗外的月亮太过惨白,还是秋蝉最后的鸣叫太过凄厉,他始终没有睡着。

看着床前如霜般的月色,他决定接到有容,陪她在这里到处转转,然后就回去,不等落落她们了。

做出了决定,却依然不能平静,他还是睡不着觉。

陈长生没有挥手把修道院四周所有的秋蝉全部杀死,也没有召来一片阴云挡住月亮,披了件衣服去院外散步。

不知不觉,他走到了修道院的最深处,那是一座石堡,没有任何灯光,显得格外阴森。

对神隐境界来说,没有不知不觉这种事情,他早就已经觉察到了问题,只不过不想理会。

除了教皇等极少数存在,这个世界没有谁能够威胁到他,陷阱与埋伏更没有意义。

石堡地底有一座阵法,野草里到处都是无形的魔力线,即便是大主教与圣骑士这种层级的强者,都无法越过。

陈长生听到了呼救声。

呼救声来自地牢,拨开野草才能看到一个很小的通气孔。

地牢里没有点灯,但他能把里面看得清清楚。

关在地牢里的人,头上戴着被焊死的铁面具,穿着破烂的衣裳。

当惨白的月光落在铁面具上时,更是显得恐怖至极。

铁面具的缝隙里,生着杂草。

也不知道这个人被关在这里多少年了。

那个囚犯看到了陈长生,狂喜至极,甚至有些疯颠,不停地用铁头撞着墙壁。

陈长生静静看着他,等着他冷静下来。

“老师,救我!”

铁面人趴在通气孔上,用颤抖的声音哀求道。

陈长生问道::“你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是奥古斯都。”

陈长生说道:“你在等我?”

很明显,修道院里被人做了手脚,刻意引着陈长生来到这里。

能够悄无声息影响陈长生的判断,必须要说,那个人的境界高深难测。

陈长生更是从这种安排里闻到了某种熟悉的味道,所以他这时候心情不错,愿意听听对方准备说些什么。

“一位自称旅行者的先知曾经告诉过我,只要我耐心等等,真诚祈祷,您便会来收我为学生,救我出去。”

铁面人明显没有撒谎。

自称旅行者,也只有那位才会闲的无聊做这种事情。

“你怎么判定那个人就是我?”

陈长生问道。

铁面人有些激动说道:“完全无视黎塞留那个恶贼设下的禁制,那就必然是您!”

陈长生记得,那位叫黎塞留的红衣大主教是神圣皇帝的支持者。

“你到底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确实叫奥古斯都,曾经被封圣骑士,是神圣皇帝的孪生弟弟,已经被关在这里很多年了……”

说到最后,他的声音再次颤抖起来,显得非常痛苦,充满了怨毒的情绪。

他的目光里自然没有这些情绪,满是希冀与紧张,害怕陈长生就这样离去,隐有泪光。

很简单的一句话,便能推演出来一个很常见的宫廷故事。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我要去圣城,我们可能不顺路。”

铁面人焦急说道:“一定会顺路!一定会顺路!就算您要去地狱,我也会毫不犹豫跟随您的脚步!”

陈长生说道:“如果我要去的地方是神国呢?”

(全文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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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麻雀李小男结局?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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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 雀》讲述1940年,抗日战争如火如荼进行,日本人毫无人性地残害中国同胞,汪伪政府与重庆国民政府展开了激烈的争斗。“双面间谍”陈深(李易峰饰)与唐 山海(张若昀饰)是一支名为“麻雀”的重庆政府特工队成员。他们潜伏在汪伪政府首领毕忠良的身边,却遇见了资质尚浅的特工徐碧城(周冬雨饰)和外表冒失内 心缜密的李小男(阚清子饰)。徐碧城是个追求浪漫情怀的汉中特训班成员,被上线安排作为唐山海的临时妻子。她的存在,对陈深和唐山海而言就像一个定时炸 弹,这令陈深和唐山海感到无比担忧。然而李小男和徐碧城是截然相反的人。李小男虽外表冒失却心思缜密,平常以一个三流演员的身份来掩盖她的“麻雀”上线的 身份。几位特工此次的任务是破坏汪伪政府的“归零计划”。

结局是:

李小男惨死,陈深徐碧城未在一起。

李小男暴露身份被捕以后,没有招供出任何情报,苏三省让人把干毛巾从李小男的嘴里一直塞到胃里,然后等毛巾吸掉所有的胃酸后,把胃掏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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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足球皇帝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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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皇帝这本小说大家有没有看过,是不是特别精彩过瘾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小说足球皇帝的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2年利物浦成为了史无前例的七冠王,红色王朝在欧洲成为最耀眼的存在!

利物浦俱乐部也通过球队在竞技场上的巨大成就获得了巨大的商业利益。

秦雄的个人品牌在欧美市场也获得了显著的提升。

2012年的夏天,利物浦完成了新一轮的建设。

门将位置上引进了更年轻的库尔图瓦,边后卫位置上补充了经验丰富的老将斯尔纳,中后卫位置上花费了天价从多特蒙德引进了胡梅尔斯,同时还从多特蒙德带走了德国天才格策,意欲将其打造成为杰拉德的接班人。

利物浦一系列建设举动令红军在欧洲赛场保持着顶尖竞争力。

在随后几年里,完成了三年两夺欧冠,在2016年之前成为了比肩皇家马德里的欧冠十冠王!

唯一遗憾的是在2014年的世界杯,秦雄率领中国队以极限防守反击艰难地杀入了半决赛,最终败给了当届世界杯冠军德国队,秦雄泪洒赛场的画面令所有中国球迷心碎,三四名决赛中中国队又输给了荷兰队,将中国队世界杯历史最佳成绩刷新为第四名,也追平韩国队在2002年世界杯创造了亚洲球队世界杯参赛最好成绩,2015年亚洲杯再度夺冠,此后留下了一个脍炙人口的说法:足球皇帝秦雄在位一天,中国队亚洲无敌手!

2018年世界杯中国队小组出线便被淘汰,33岁的秦雄竞技状态开始走向下坡路,巅峰不再,但是他依旧成为了世界杯进球数最多的球员!

秦雄直到2019年夏天才以34岁的高龄离开了利物浦,带着妻子孩子奔赴美国大联盟。

他在欧洲赛场的职业生涯总共7次夺取金球奖,10次欧冠冠军,书写了一系列的个人记录,被视为21世纪的记录缔造者。

秦雄退役那天的新闻成为了轰动全世界的消息,全球无数球迷为秦雄送上了祝福。

而秦雄在退役后选择继续从事足球工作。

在中国领导人重视足球的发展之后,秦雄以绝对的威望成为了中国足协的掌门人,并且兼任亚足联副主席。

秦雄将他职业生涯所学习和总结的经验植入中国足坛,从底层建设中国足球的根基,在十年之后,中国队在缺席了三届世界杯之后,终于又有了一批能够站在世界舞台上的球员,同时中国队也已经恢复了亚洲霸主的地位。

那些被誉为秦雄的孩子,成为中国球迷心中的骄傲。

在49岁时,秦雄入主了fifa,成为了国际足联的掌门人,以更大的舞台推动足球在全球范围内发展!

作为一个时代的绝对巨星,秦雄虽然终身没有获得过世界杯,却被誉为无冕皇帝。

他影响了数不清的后来者,同时改变了亚洲足坛,还有此后从政改变了国际足坛的局势。

他被誉为活着的传奇!

(本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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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闯关东小说结局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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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文在森田处偷偷给那文打电话,要把那文和儿子生子接过来。没想到见面那文竟然要刀砍传文,传文幸运地躲过了一劫。

朱家人带着饭菜到前沿阵地慰问东北军,就连怀孕的玉书也来了。文他娘见到了疲惫不堪的鲜儿,传武提议把山河矿炸掉,说什么也不留给人本人。一个战地记者给朱家人照了全家福,独缺传文。

枪炮声越来越近了,玉书临产,家里的女眷都在忙前忙后。

哈尔滨保卫战打响了,传武带领东北军拼死抵抗,二龙山的老四英勇牺牲。

为了挡住关东军的装甲车,传武拿着炸药包只身上阵。一声巨响,火光冲天,装甲车被摧毁了,传武也倒在了血泊中。

玉书的孩子出生了,鲜儿却将传武的尸体抬回了家,刚刚感受到喜悦的朱家人顿时陷入到一片悲痛之中。

传文带着森田和日本兵来到朱家,森田逼着朱开山归顺日本人。关键时刻,鲜儿双枪打死了日本兵。

传文得知传武的死讯后,用传武生前的枪打伤了森田。最后时刻,朱开山用飞镖结束了森田的狗命。

哈尔滨最终还是沦陷了,朱家人带着家当,也带着爱恨情仇又踏上了远去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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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谁的青春不迷茫》小说结局

全文共 1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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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青春不迷茫是刘同的小说,讲述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故事。

《谁的青春不迷茫》是30岁的刘同回看自己北漂十年的成长岁月。如同大多数人一样,作者刘同一样有着不知所谓的过去,一样黑暗迷茫撞破头的青春期,几场没有结果的恋爱。他说觉得孤独就对了,觉得迷茫就对了,谁的青春不迷茫?“我曾谈过一段恋爱,分手理由是因为我不够有钱。后来我拼命赚钱,却再也没有遇见过那个人。我曾被同事排挤,因为我不懂规矩。后来我懂了规矩,但再也不会用这个理由去刁难新同事。我一直和父母抗争,因为他们一直觉得我不那么好。后来我过得越来越好,我才知道他们只是怕我一个人过得不好。这些年,我一直在试着了解:了解这个世界,了解更完整的自己,于是他把自己写了下来,写进了书中,于是创作出了青年励志小说《谁的青春不迷茫》。

·内容简介:

在《谁的青春不迷茫》中,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给都市中焦躁不安困惑迷茫的年轻人。小说中作者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述说自己对过去十年的感悟和认知,从大学到如今工作的这十年作者所经历的事和人,用自己的人生经历来劝解大家青春的迷茫人人都有,希望读者能够从作者身上找出答案,看清自己,走出迷茫的青春。《谁的青春不迷茫》没有华丽的语言,有的只是作者的个人经历和感悟。文章始终以第一人称述说现在,以当代人为背景亲情吐露的思想。作者刘同带领读者一起正视自己的过去,迷茫一直都在,人们需把握好现在,直面未来。

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给都市中焦躁不安困惑迷茫的年轻人。一个人,十年光阴;一座城,瞬息万变,如果做不到让你深省思考,那就努力让你会心一笑。150万字北漂纪录,跨度十年自我对话,十年成长见证者何炅温暖共鸣,感动分享。希望在整个阅读过程中,你们能善意地笑看那些不知所谓的过去,一样黑暗迷茫撞破头的青春,几场没有结果的恋爱,以及他努力呈现出的本真。

经过这些年,你会发现:每一次低头,都是对自己的肯定。我们不是变得现实,而是更能接受现实。我们都一样,正处于期盼未来,挣脱过去,奋斗当下的过程。会狼狈,却更有潇洒,但更多的是不怕。不怕动荡,不怕转机,不怕突然,不怕变化。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一样的青春,一样的迷茫,还好,我们还在路上。

“在大同的世界中,做小不同的自己”。刘同,光线传媒资讯事业部副总裁,因《职来职往》节目被大家所熟知,成为青年人的励志偶像和追求的奋斗目标,拥有几百万的微博粉丝,他的励志语录每一条都被疯狂转发。这是一本送给所有年轻人的心灵指南,是送给所有同龄人的成长礼物。30岁的刘同回看自己北漂十年的成长岁月,对这十年过往经历的总结,感悟及思考,在时间和空间交错中,用文字搭建一个立体世界,书写属于他的青春。去看一看他走过的路,发生过的故事以及相逢的人。然后发现,我们每个人就是这样成长的,青春不是一个年纪,而是一种状态,你觉得孤独就对了,你觉得热泪盈眶就对了,你觉得迷茫就对了,谁的青春不迷茫?

小说结局

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给都市中焦躁不安困惑迷茫的年轻人。一个人,十年光阴;一座城,瞬息万变,如果做不到让你深省思考,那就努力让你会心一笑。150万字北漂纪录,跨度十年自我对话,十年成长见证者何炅温暖共鸣,感动分享。希望在整个阅读过程中,你们能善意地笑看那些不知所谓的过去,一样黑暗迷茫撞破头的青春,几场没有结果的恋爱,以及他努力呈现出的本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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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楚乔传大结局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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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洵在少年时亲眼看着家人被杀光,从此内心蒙上阴影,走上复仇之路。李策表面放荡不羁却只为隐藏自己,不想别人看到自己软弱的一面。他狡猾如狐,可内心深处的孤寂无人能懂。诸葛玥对楚乔默默付出不求回报。他有勇有谋,胆略过人,却不沉溺权势。他重情重义,认准一人便是一生。

楚乔,她本可以逃离奴隶生活,却为“家人与整个诸葛府为敌,以弱小的身躯保护弟弟妹妹。她虽是现代人,却不怕吃苦,心性坚韧。

虽然结局楚乔和诸葛玥得到了幸福,但是李策悲凉死去,燕洵孤苦一生,楚乔心中渴望的平等也没有实现,她和诸葛玥只能在青海偏安一隅。但这样的结局又是最合适的,奴隶制在古代社会根深蒂固,本就不是一人之力就可以推翻,况且在那个争权夺利的时代,能有几人保持本心?

《楚乔传》赵丽颖饰演的楚乔是一名奴籍少女,一开始被燕洵所吸引,后来又爱上宇文玥。窦骁饰演的燕洵虽然很喜欢楚乔,但是最后因为信念不得不与楚乔分开。而林更新饰演的宇文玥,也就是小说中的诸葛玥,全世界都知道宇文玥爱楚乔,两人结局也是圆满。

李沁饰演的元淳喜欢燕洵,在一开始是一个率真可爱的公主,但是因为国变,元淳的性格也改变了,一心只想着报仇。而最近在《欢乐颂2》中大火的邓伦这饰演默默守护楚乔的李策,期待他的精彩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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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原文结局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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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的时候,安生产下一个女婴。因难产而去世。

七月26岁的时候,有了收养的女儿。

她给安生的孩子取名叫小安。她相信这是新的安生。就像安生说的那样,是鲜活洁净的灵魂和肉体。而旧的躯壳就可以腐烂。

小安有一双漆黑明亮的眼睛。七月把她抱到家明的家里去,家明的母亲非常喜欢。

她抱着小婴儿说,应该送礼物给小宝贝啊。家明,你从小戴的那块玉牌呢。虽然破了一角,但是可以用来辟邪。家明和七月都装作没听到。

那块玉牌随安生一起火葬了。

七月总是憨憨的样子。

有时候不知道真相,不了解本质的人,是快乐的。而能够假装不知道真相,不了解本质的人,却是幸福的。

只有一些人例外。比如家明在酒吧邂逅的那个十六岁的女孩。她透过喧嚣的音乐和烟雾,笑着对他说,家明,你的眼睛好明亮。这样的女孩直指人心。但是她不告诉他,她喜欢的绿镯子还是白镯子。她的快乐模糊而暧昧。却不知道躲藏。所以让自己无处可逃。

在幽深山谷的寺庙里,他们看着佛像。她坐在他的身后,轻轻地问他,他们知道我喜欢你吗。他转过身看着她。她掂起脚亲吻他,在阴冷的殿堂里面。

阳光和风无声地在空荡荡的屋檐穿行。

那一刻,幸福被摧毁得灰飞烟灭。

生命变成一场背负着汹涌情欲和罪恶感的漫无尽期的放逐。

半年以后,安生的书出版。书名是七月和安生。

七月和家明过着平淡的生活。

他们没有再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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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6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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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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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余罪小说中大胸姐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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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是网络原创文学作家常书欣所著的都市类小说,讲述了小说主角,警校学生余罪从一场特殊的选拔开始,进入了生活和社会矛盾之中,成为一个卧底,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难以想象的痛苦生活的开始。那么余罪小说最后结局如何?一起随小编来看看吧。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救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余罪小说大结局,林宇婧(大胸姐)结局

大胸妹 林靖宇的结局最终和余罪产生了情感纠葛,作为缉毒大队女警,性格泼辣并且身手不凡,因未婚夫在执行卧底任务时身亡而产生心结,后来因为余罪,林靖宇的心结渐渐打开,最终爱上了余罪。

余罪小说各个人物结局

安嘉璐和谁在一起了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许平秋结局

许处长的扮演者一定让大家觉得很眼熟吧,据了解,许处长的扮演者是常戎,出演过《青春冲动》、《x特工》等电视剧,作为刑侦处处长,许平秋屡破奇案,严肃正直,他是警校学生的偶像,经验丰富,眼光独到,选择余罪作为卧底。

许平秋结局继续当他的 干部 ,但是却把余罪的人生彻底改变,成了余罪人生中最恨的人。

傅国生结局

傅国生表面上是成人用品店老板,实则为贩毒头目,在监狱与余罪相识,后将余罪安插在郑潮身边。傅国生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曾经是一名英语老师,文化程度高,心中的欲望更是讲啊变成了一个魔鬼。

最为剧中的反派角色,傅国生的结局一定不会有好下场,不是最终伏法,锒铛入狱。

郑潮结局

郑潮是犯罪团伙中二号人物,地位仅次于傅国生,行事低调且作风狠辣,因为不想得罪傅国生,所以暗中提防余罪。于傅国生一样,郑潮的最终结局自然不会有好下场。

鼠标结局

鼠标是余罪在警校时的好兄弟,后来顺利做了警察,鼠标外表憨厚,内心机灵,善于使用扑克牌,与余罪在于探案过程中携手共进。

焦涛结局

焦涛是傅国生手下,冷血寡言,在江湖上多年的打拼经历形成其沉稳冷酷的处事风格,但对傅国生忠心耿耿,并且重视江湖道义。

周文娟结局

周文娟是警校学生,也是余罪的同学,性格有些自卑并且沉默寡言,后来从训练时晕枪成长为智慧,最终做了一名细致且成熟的专业法医,暗恋成为卧底的余罪,但是她知道余罪喜欢的是安嘉璐,所以不知没有表白心声。

原著作者的《黑锅》和《余罪》里的人物、情节架构都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但看起来又不会觉得两者之间谁是谁的影子。

可也正因为这样,余罪对犯罪有非同寻常的触觉,他可以从匪夷所思的角度窥探到犯罪者的犯罪手法和心理;同时知道如何以恶制恶,用不合法的手段对付犯罪者。

这也是余罪全书贯彻始终的矛盾,一个对犯罪有天才触觉的匪警,如何在纪律部队的体制中挣扎成长。每走出一步,既是伸张正义追寻真相,也是一脚踩在犯罪的泥沼上。事实上,读者读完整套书,都没法简单判断余罪是一个好人或者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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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你好乔安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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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你好乔安》其实就是根据张晓晗所著小说女王乔安改编的,获得很好的收视,下面为大家分享了你好乔安的小说结局,一起来看看吧!

你好乔安剧情介绍:

少女乔安有着公主般的人生,突遭变故远走他乡,所有人都以为她的人生将就此没落,没想到乔安又光鲜的出现在上海——她要夺回父亲失去的广告帝国 奥里斯。奥里斯上海总裁陆远扬是当年乔父的助理,了解乔安种种历史,频频刁难。打拼多年的老辣精英和势在必得的新人,在职场中展开了一场猫鼠游戏。乔安不 言放弃,终获陆远扬认可,两人也产生了别样情愫,但摩擦不断。

乔安唯一朋友倪好,遭遇失恋失业,与乔安抱团取暖,并认识了纨绔子弟江齐飞,二人经历了一系列共同成长,倪好却迟迟等不到江齐飞的表白。此时, 乔安的富二代前男友回头,陆远扬与初恋也再度职场重逢。奥里斯面临被收购,最终,乔、陆联手保住公司,乔安身世暴露,再次消失。陆远扬带领奥里斯重回正 轨,等待乔安归来。

《你好乔安》原著小说结局是什么?

乔安好想再做一次那个梦,她一定会抓着梦里的自己说,你一定要使劲玩,别背英语课文,也别处心积虑讨人喜欢,什么都不要,放肆地活,爱每一个你 想爱的人,吃所有你爱吃的东西,吃成胖子也无所谓,去你想去的每一个地方,没有目标,没有城府,快乐地活。这样也不枉我在平行世界里为你受的委屈。

电视剧你好乔安的结局是什么?

两对恋人最终圆满在一起了。

小说中乔安最终因为身份暴露,离开了上海前往美国,而陆远杨一直等她回来。不过电视剧中陆远杨很明确地喊出了不让她走,并且在机场上留住了她, 热情拥吻,所以应该是留下来在一起了。而在乔安那边得不到爱意外邂逅倪好的江齐飞最终给了倪好女友的身份,这也让倪好感动不已。

乔安最后跟谁在一起了?

其实在电视剧中乔安最后还是跟陆远扬在一起了,因为在电视剧中陆远扬是当年乔父的助理,了解乔安种种历史,频频刁难。打拼多年的老辣精英和势在 必得的新人,在职场中展开了一场猫鼠游戏。乔安不言放弃,终获陆远扬认可,两人也产生了别样情愫,但摩擦不断。奥里斯面临被收购,最终,乔、陆联手保住公 司,乔安身世暴露,再次消失。陆远扬带领奥里斯重回正轨,等待乔安归来。所以在电视剧中乔安最后会跟陆远扬在一起,并且两人携手在事业上创造出更好的发展 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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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超级学生小说结局

全文共 3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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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后我便应承家里的要求去从基层做起,两个女孩儿继续留在家里养着,直至孩子出世方才算完。[object Object]而我从基层做起是非常疲惫的,事多,又忙,幸好暗地里有人照顾,倒也没出差错。曹老爷子应约的带着曹佳宇上门来提亲,至于我我爷爷还有我爸是怎么应对过去的,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因为那天我恰巧带着两个女孩儿出门逛灯会,我们三个人玩到很晚方才回家。根据武永裴的报告,我爷爷干脆跟人家耍破皮赖,曹老爷子也是醉了。

武永裴口中的醉了是真的醉了,我爷爷拉着曹老爷子喝酒,硬生生把曹老爷子给灌醉了,而后这件事情也算是不了了之,反正等我回家的时候,并不曾见着曹老爷子和曹佳宇的身影。时间匆匆而过,转眼间便是三年时间,现如今的我有妻有儿有工作,小日子过得也还算幸福充实。武永裴这几年一直跟在我的身边给我做副手,随着我的升迁他的官也越做越大。值得一提的是,杨雨婷也成功的在今年怀孕了,根据检查是对龙凤胎。

前几日杨雨泽打过来电话,告诉我三年时间过去了,咱们兄弟们是不是找个机会聚聚?我应声回应道自然是要的,不能忘记我们当初的三年之约。约定好了位置,就在魔都的天赐假日酒店。我告诉杨雨泽所有人都要通知到,谁若是不来,可不要怪我到时候发脾气!听到我这样说杨雨泽不禁一笑,道除了我跟武永裴,他们都是待在一起的,所有人都在期盼着这么一天,谁会不来。我应声一笑,我道就明天吧,恰巧明天我不上班。

挂断了电话,我让武永裴去安排我的行程,而我则是掏出当初临别时候我们的一张合照,这些年我一直把这张照片塞在我的钱包里面,无论我走到哪里都带在身边,就好似他们还陪伴在我身边一般的,无论走到什么地方我都站得住脚跟。对了,还有昔日我们在龙魂的那位教官呢。

我爸同意把他送给我,但是有一个要求,我一定不能亏待了他。最终我以月薪百万的薪资聘请了我们的教官,其实这些钱看上去很多,比之他们应得的工资也多不到哪里去。现在的狼安保公司,有了这样的教官,狼崽子们更是被调教的嗷嗷叫唤!战斗力比之先前,不知道提升了多少个档次。在杨飞和董巍的经营之下,狼安保公司可谓是彻底的打出了名号,成功的超越了保护伞公司,成为了世界最顶尖的安保公司,没有之一的。

虽然不说达到某位国家的首领外出都要由我们提供安保,但是现在跟我们签订合作契约的高官贵人们多不胜数,狼安保公司反倒是成为天赐国际旗下,最最赚钱的一家分公司。我收拾好东西,被武永裴载着回家,方才打开家门便有两个小家伙奔跑过来。没错,他们俩是我的孩子,秦汐雨生了个儿子,叶晓晓生了个姑娘。我儿子的名字唤作程言,我姑娘的名字唤作程语,他们俩可谓是老天爷赐给我最好的礼物,我非常喜欢他们。

爸爸,哥哥又欺负我!方才开门,程语便跟我告状,说程言又欺负她。而程言则是一脸无奈的模样,道你跟三东子告状也没用,说不准吃了就是不准吃了!没错,因为俩女孩儿经常称呼我乳名的关系,让程言听了去了,平日里这小子总喜欢称呼我三东子。至于爸爸,也只有他犯错时候,才会如此乖巧吧?程语遗传了她姑姑程晓柔的毛病,特别的喜欢吃,十足的一个吃货。从小到大,同程晓柔一般吃到吐的次数不少,让我头疼。

我也唯有让程言看着程语,因为平日里大多数时间他们两个待在一起。听到我回来的声音,秦汐雨和叶晓晓也从厨房里面走出来,甜甜跟我笑着道你回来了?我点头上前亲吻两个女孩儿的额头,两个小家伙这时候也不吵了,看着我嘻嘻笑着道羞羞。我告诉一家人,明天准备一下,到魔都去,昔日兄弟们再聚,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听到我这样说两个女孩儿笑着点了点头,而后便继续去准备晚餐。至于杨雨婷,大着肚子在老家休养着呢。这好似成了我们家的规矩,我跟武永裴无论谁有了后,必须把媳妇送回家。

吃过饭之后便是休息,直至第二天早上我们两家人坐上飞机,我心中无比的感慨万千。转眼间时间飞逝,我从不曾想到,我会有这样的一天。到了魔都,董巍早早便安排着车子在机场等候着我们,等我们到了之后直接上车赶往天赐假日酒店。现在的天赐假日酒店,已经是唯一一家全国七星级连锁,还真的给董巍做起来了?

待到感到天赐假日酒店,董巍他们早早在门口等着我们,待到我下车,几个人纷纷围绕上来,跟我和武永裴拥抱,并且嘴里还不忘记调侃我,程县长百忙里抽闲来接见我们,我们还真是不胜荣幸。而我闻言,则是笑骂一声滚犊子。一声滚犊子,昔日的兄弟情怀顿时间便全都找回来了。而后我们随着董巍的牵引走进酒店里面,进到早早预定好的房间。

途中也有酒量告急,非得要去厕所的,例如武永裴,迷迷糊糊的站起身子,去厕所放水去了。不过多久武永裴破门而入,盯着我道一声哥,不好了!我眼见着他这般模样以为出了什么事儿,我问怎么了?武永裴一脸惊慌模样的看着我,道曹老爷子带着曹佳宇杀来了,这会儿都进电梯了,一边走还一边说,今天非得打断你狗腿不成。说什么叶晓晓和秦汐雨你都要了,凭什么唯独落下了他孙女?闻言我顿时慌了,我问那怎么办啊?

“快溜啊!想什么呢!”

杨雨泽忽的站起身子,哈哈笑了。

超级学生》作品简介

贫苦出身的岳明旗,跟随神秘瘸腿老者练习了武功及"太上神龙决",由于实践功夫过程中,帮了美女老师王才影的大忙,被她破例带进了最好的云天中学就读。

最初岳明旗以放牛哥的形象出现,受到排斥,但是在美女平民班花辅导过程中,感到他真实的存在,于是滋生了莫名其妙安全的好感。

同时富贵班花为了借助霍子旗之力,抵御校园势力宁亮的狂追,也和岳明旗走的很近,之所以引起宁亮的大不满,想尽办法欲制岳明旗于死地。但是岳明旗不但有功夫,而且"太上神龙决"的异能初成,将宁亮各种阴谋破碎。

岳明旗随王才影去给岳楼过生日,暗中使用异能查处小区采花贼,受到总裁岳山的好评,自此他有权自由出入岳氏筑天集团,而随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

《超级学生》人物介绍

岳明旗:男主一号,以高中生身份出现,练习武功、六六大顺索取术,修炼"太上神龙决",被明北市云天中学美女老师王才影招进学校,从而踏上了追美女校花和美女老师之路,期间随着异能的不断强大,所遇到的对手也越强悍、野蛮、高智商。

燕亦芳:传授霍子旗武功及异能术之瘸腿老者的孙女,和霍子旗住在一处出租房内,以各种泼辣手段"制裁"霍子旗,但是也是霍子旗最有力的支持者,最初为霍子旗打飞机消除欲火,到后来鼎立助霍子旗修炼"太上神龙决"。

张娜:美女老师,在与岳明旗交往过程中,对其给予了很多的帮助。

赵美美:岳楼闺密,一个颇有争议的角色。最初见霍子旗倾向岳楼和冯悦,心生恨意。曾给宁亮通风报信,但宁亮并不知她的强大背景,再一次酒醉后,毁了赵美美的容,之所以,整个宁氏一族及其金狮集团被赵美美家族势力毁于一旦。

张令天:霍子旗五大得力跟班之一,心机深沉,眼光犀利,对任何事都有独到的见解,最早是云天校园势力宁亮的左膀右臂,霍子旗初入云天学校,遭到其欺负,但是在一个月之间,就被霍子旗扮猪吃老虎的手段拉拢了过来。

黑狼:原名牛小国,霍子旗玩伴,虽不识字,形象粗野,但赋有极高的"忍"功。霍子旗五大得力跟班之一。

范小帆:霍子旗五大得力跟班之一。熟识各种机械原理及其拆装之术,包括各种保险设施。

冷子静:国家安全局最年轻的卫士,贫苦出身,不爱说话,但记忆特殊,看一遍万字内容一遍,即可倒背如流,熟识《古代战争之计谋篇》,并把诸多策略运用到现实中,霍子旗五大得力跟班之一。

鲨鱼:特种兵队长出身,身为筑天集团总裁私人保镖拒绝,在望龙山搭救人质过程中,和霍子旗建立了身后的忘年交,霍子旗在美达冰岛那段时间,获得鲨鱼以前不下的不少帮助。

宁亮:反面人物,云天中学第二股东宁博之子,追求岳楼和文杰,想着左拥右抱,却败在霍子旗之手。

薛圣皇:反面人物,校园势力和校外黑恶势力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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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神秘男友小说结局原文

全文共 14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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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杨雄吃错了什么药,他站在我面前就哔哔说:“美女,你的手真嫩啊,你到底是不是湛江的女人啊?”

如果我没有记错,他现在跟我说的话,就跟2008年那个下着小雨的凌晨,在我遇见牵着阿达的余明辉的那个夜晚,如出一辙。

那些狗屁的伤感,随着杨雄这么一闹,全不见了。

我站起来,瞪了他一眼,凶巴巴地说:“杨雄你的眼睛是不是瞎了,我是林四四,靠!”

被我这么一瞪,杨雄急急后退了一步,他的嘴角动了动,他还要装作不认识我那样,用手比划着说:“我前几天睡了一个大二的学生…”

我不知道杨雄在发什么神经弄什么情景再现,我也没心情听他瞎掰掰,于是我直接抬起脚,干脆利落往他的膝盖上面踹了一脚,然后我转身,冲着正在一旁捧着一张老子在看戏的脸的三个女人说:“走了,我们回去了。”

李菁朝我努了努嘴,示意我看观海长廊往这边过来的方向。

我瞥了一眼,看到余明辉那傻X,他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条毛色很漂亮长得跟阿达差不多的金毛,急匆匆地朝这边奔了过来。

我总算明白,为啥杨雄会出现在这里,还要跟个弱智似的,把以前说过的话再对我说一遍了。

敢情是余明辉安排的?

好吧,我现在确信,弱智的人不是杨雄,而是余明辉了。

本大爷是不要他了,是不想要他了,而不是失忆了,他特么的弄个初见的情景再现,算是个什么玩意!

简直无力吐槽,我收回目光,转身作势要走。

余明辉已经到了我的面前,他有些气喘吁吁地冲着我说:“怎么的,林四四,需要不需要帮忙?”

我白了他一眼,丢下一句:“妈的智障。”

余明辉的嘴角动了一下,他灼热地看着我,声音却像沉沉的雾霭:“林四四,我只是想见你了,就过来了。可能这个做法是有点幼稚,可是除此之外,我找不到别的理由来跟你见面。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不,你主动上来抱住我….”

我的心被牵动了一下,嘴角抿了抿,说出来的话却冷酷无情,我冷冷打断他:“现在想见我,早干嘛去了?”

余明辉拽了拽狗绳子,他直视着我,缓缓说:“林四四,很多事情说起来,真是一言难尽。但是我想说的是,不管是在我们的婚姻内,还是在我们离婚的之后,我从来没有背叛过你,不管是身体上的,还是精神上的,从来没有。”

那又怎么样?

我跟他之间横陈隔着小灰灰,他甚至在我昏过去的时候,那么焦急地把我的孩子变成一捧白灰,没让我见上小灰灰最后一面,这也成了我怪他的理由。

除非,余明辉他有本事,让我的小灰灰活过来吧,可是我知道,他没有这个本事。

内心像是一下子被燃烧得寸草不生,我冲那三个女人说:“美女们,咱们走吧。”

余明辉却一下子抓住我的手,他将我的手按住去拍了拍那只小金毛的头,他说:“林四四,它叫小达,跟阿达的性格差不多一模一样呢,你摸摸,它很听话的。”

我一把甩开余明辉的手,后退了一步,淡淡笑笑:“怎么的,余先生,我摸完了这只狗狗的头,然后你会像当年那样来一句,要不是小达喜欢你,现在你的胳膊还在不在,还是个问题。然后我很尴尬,我说要报答你,说请你吃饭,然后你让我留手机号码,说以后找我还你人情?”

被我这番抢白,余明辉的脸上露出了讪讪然的神色,他的嘴角动了好几下,才缓缓说:“林四四,你别这样。”

靠,都几年了,他的台词库都还没更新。

那一年,我向他坦白我一地狼藉不堪的过去,他让我别这样。

后面小灰灰走了,我蹲下来自言自语,他也是用这么一句苍白无力的话,企图将我从崩溃的边缘拽回来。

就在今天,就在这一刻,他依然用这么一句毫无营养让我极度厌恶的话,来回答我对他的抢白。

这个男人,还真是超神。他简直就是神一样奇葩的存在。

可是即便他如此超神,我的心里面,竟然依然为他留着一席之地,而他依然在我的心里面扎根着,如同大树一般,当我想要把他拔出来扔掉,那些撼动足以将我全数毁灭掉。

我不敢再在这里呆下去,对于还放不下的人,多看上一眼,都会有再一次拥有他的冲动。我怕我再与他呆多一秒,我会忍不住为他的智障和幼稚笑出眼泪来,我会忍不住心软,我会忍不住给他一个不那么冷漠不那么疏远的笑容,我会忍不住,上前一步,妄图离他近一些,再近一些。

于是,我不得不摆出一副铁石心肠的样子,冷冷扫了他一眼,然后干脆地转身,跟着李菁她们勾肩搭背,一路唱着乱糟糟的歌,离开了观海长廊的酒吧街。

回到酒店里,我胡乱地洗了一个澡出来,把手机关了,倒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李菁坐在隔壁的床上,她说:“林四四,你在想什么?”

我侧了侧身扫了她一眼,说:“没想什么,睡觉了。”

李菁努了努嘴,过了一阵她说:“不然,你就原谅余明辉吧?说实在话吧,这两年以来他经常打给我,问你有没有跟你联系,我说你有给我寄明信片,他就让我给他念一念你在明信片上写了什么。我有时候心情好,就给他念一念,心情不好就凶巴巴地骂他,让他以后别再烦我别再问你的事,他过几天又会打来问,厚着脸皮让我多在微信上面跟你聊聊,关心关心一下你。还有林四四,你还记得上次曹佳颖和萧炎去看你的事不?其实余明辉也去了,他只是没有出现。曹佳颖和何思远说的那些事,我确实是不久前才知道,但是我一直知道的事是,不管多忙,余明辉基本上两个星期就会跑去江西一次。如果他不爱,他不必这样。也就是因为很爱,所以他才会在照顾你的感受和照顾你的安危之间,选择了照顾你的安危。林四四啊,你也别怪他,什么事都一个人兜着,一句也不敢跟你透露。可能在你看来,你没有那么蠢,你完完全全可以跟他一起力挽狂澜,但是在他看来,你就是那么蠢那么脆弱那么不堪一击,那么让他需要小心翼翼小心安放,甚至不惜让你恨他。林四四啊,人得活着,才有奔头。在那些安危面前,那些感受啊什么的,都狗屁不值。换句话说,如果老天爷能让陈道伟活过来,我就算天天活在眼泪里面,我也认了。真的是要活着,好好活着,才有奔头。”

停顿了一下,李菁忽然笑了,她说:“我最近越来越少的梦见陈道伟了,以后少点提他,影响心情。”

我哦了一声,心里面百味杂陈,我不知道该怎么应李菁的话茬,而提起陈道伟我也伤感到不行,于是我说:“睡觉吧,李菁。”

李菁默默叹息,她最终没再说什么,就让我睡了。

我拉过被子把自己的头埋在被子里面,我的眼眶先是干涩着,然后红了又红,我用手拼命地揉了很多下,才止住了眼泪,最终我沉沉睡去。

这一觉,我做了很多的梦,梦见了很多这些年我认识的人,到最后,我梦见陈道伟,而我们所在的场景,就是那一年他让我去上班的那个投资公司的前台,他靠在前台上,问我过得好不好,我摇头,他又问李菁和小念念过得怎么样,我点头,陈道伟就笑了,他绕过前台走到我身边,把我拽起来,他一把将我拥入怀里,他的拥抱让人无比的踏实和温暖,他说:“林四四啊,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像我也好,像余明辉也好,生在这样的家庭,我们也有自己的无能无力。再厉害的人,也有无奈的时候,你要放过你自己,也得放过余明辉。”

我惊醒过来,陈道伟已经不见,满满的阳光透过拉开窗帘的窗台照射进来,照着旁边那张床整整齐齐的空荡。

李菁不见了。

连同一起不见的,还有她的包包,和之前曾经丢得到处都是的衣服。

我有些茫然地坐在床上发了一阵呆,在不知道被什么扯了一下神经之后,我从床头拿过手机开机,我一下子就收到了李菁的短信。

她说:“林四四,今天除夕了,小念念还在深圳,我回深圳了。祝你春节快乐,在2016年的伊始,可以找到自己的幸福。”

我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已经过了十二点了。

有些闷闷不乐,我给李菁回了一条短信,又上了微信给她发了两百块钱的红包,说是给小念念的新年利是,然后我起床洗漱,换衣服,开门出去,去对面拍门。

谁知道,酒店的服务员跟我说,对面我拍的两个房间,早上八点多就退房了。

无比郁闷地回到房里关上门,我给曹佳颖打电话。

曹佳颖很快接起来,她说:“林四四,你醒了?”

我郁闷地说:“嗯,曹佳颖你们怎么退房了?李菁也走了,现在就我一个人在酒店,一脸懵逼。咱们之前不是说好,今天一起吃饭唱K的?”

曹佳颖嘿嘿笑了一下,她说:“林四四,傻啊你,昨晚喝多了说的酒醉话,你还当真了。今天都除夕了,我得回家贴对联准备团年饭什么的。你打给何思远吧,今天她先陪你玩儿,等到明天年初一没那么忙了,我再去酒店找你了。就这样啊,本大爷挂电话了,萧炎在叫我了。”

还真是,一言不合就挂电话,我还想说什么来着,耳边就只剩下嘟嘟声了。

郁闷了几秒,我拨了何思远的电话。

还没等我说话呢,何思远就嘚嘚嘚地说:“林四四啊,你今天可别找我了,我现在在遂溪县啊,在丁展波的家里呢,今天我可有得忙了,你自己找点乐子吧。不过今天除夕,外面的店铺估计关门都早,你要没啥事,就待在酒店看电视或者睡觉吧,等年初一本大爷有空了,再去找你玩。”

停顿了一下,何思远又说:“林四四,我这次过来遂溪,有幸见到你那个浪贱骚的堂妹林晓彤了,就是以前喜欢丁展波那个,我听曹佳颖说她不是啥好人,以前害过你的。你知道她现在多惨不,嫁了个四十岁的老男人,那老男人还赌钱,输钱了就打她,我跟丁展波去菜市场买菜,刚好碰到她被踹倒在地,真是造孽。”

我以前还狠狠地想,要把林晓彤这样的人怎么样,后面也是不了了之,没想到时光荏苒,她把生活过成了这个鬼样子,好吧,这也算是报应吧。

我哦了一声,说:“这样啊,我不知道,这几年基本没联系。”

何思远笑了,她说:“嘿嘿,不联系也好,那种人,后面自有天收。我得挂电话了,我家婆切好了哈密瓜,叫我过去吃呢!”

简直太无情了,何思远也把电话给挂了。

我对着手机懵逼了一阵,实在无奈,只得拨了酒店前台的电话,叫了餐,让酒店给我送上来。

吃完一顿孤单得没有什么滋味的午餐,我百无聊赖地打开了电视,看着看着我犯困了,眼睛禁不住眯了起来。

就在这时,一阵电话铃声将有些迷迷糊糊的我惊醒过来,我拿过手机扫了一眼,显示的是杨雄的号码。

我会有杨雄的手机号码,那是两年前他打给我,通知我去他的夜总会接余明辉,我当时顺手就把他的号码存了,后面我一直没换手机,没想到杨雄也一直没换手机号码。

一想到昨晚我踹他那一脚挺狠,我有些不好意思地接起电话来,一张嘴就客客气气地说:“你好。”

杨雄先是爽朗地笑了笑,他才慢腾腾地说:“林四四,昨晚那事,对不起啊。我没有冒犯你的意思,就是辉哥拜托我,我不得不帮下忙的。”

我更不好意思了,忙不迭地说:“没事没事,我昨晚还踹了你。”

杨雄又嘿嘿笑了一下,说:“林四四,其实我还有一件事,得向你道歉。”

我懵住了,问:“什么事?”

杨雄又嘿嘿笑两声,他说:“不知道你还记得两年前有天晚上我打给你,让你过来我的场子接辉哥这事不?那次我是听从辉哥的安排,先打给你,然后再给赵小宁通风报信,怂恿赵小宁接连不断地给辉哥发微信,引起你的误会的。林四四,我对不起啊。毕竟那时候辉哥答应帮我彻底翻了陈哥他爸爸那个案件,他还答应把罪魁祸首揪出来,我想想那肯定也是陈哥没能彻底达成的心愿,我就听辉哥的话了,后面你跟辉哥离婚这事,我感觉挺抱歉的,我以为你们就真的像辉哥预计的那样,最多分居一阵冷静下,没有想到你们会走到离婚这一步。”

想想杨雄这个以前在我看来,有点渣的男人,他竟然对陈道伟那么有义气,再想想当年余明辉给赵小宁发的那些微信,不过是一场套路太深的好戏,我的心里面百感交集,我握着手机发懵了一阵,最后干笑了几声说:“没事没事。祝你新年快乐啊。”

杨雄又是傻笑几声,他说:“嗯嗯,你也新年快乐吧。对了林四四,你有男朋友不?没有的话,我给你介绍一个?我这边有个哥们儿,条件不错的。反正你跟辉哥也没可能了,不如来一段新感情怎么样?”

我郁闷得要死,想都没想我就说:“不用不用,我觉得单身挺好的,暂时不想找。”

杨雄哈哈笑了两声,他说:“我知道了,你还没放得下辉哥对不对?”

我一脸黑线:“扯,太扯。”

哈哈笑了两声,杨雄说:“得,那就先这样,我去准备贴对联了。”

真是莫名其妙的,在冒出给我介绍男人这些话之后,我才拒绝那么一次,杨雄也就没下文了,他就挂了电话。

我又恢复了百无聊赖的状态。

睡不着了,我坐在床上看电视,一直看到下午五点多,我的手机又响了,我接通,那头说是顺丰的快递员,说有我的快递,让我到楼下拿一下。

虽然很是莫名其妙,我却还是下楼去了。

那个顺丰的快递员气喘吁吁的,把一个包装得很严密的盒子递给我,我签了字,抱着这个盒子,回到了房间里。

拆开看了看,竟然是一件浅红色的羽绒上衣。

里面还有一张卡片。

我拿过来打开,几行字跃然入目:“亲爱的林四四小姐,别问我是谁,请你穿上这件衣服,于今晚八点准时到达海滨码头,按照我说的去做,说不定你今晚会有惊喜,会见到你特别想要见到的人。”

这些字是打印出来的,我根本无法从字迹上面分辨是谁写的。

然而,让我没有当做恶作剧般地把这件衣服和这张卡片随手丢进垃圾桶里面的是,在这几行字的最后面,竟然画着一个稚嫩的小星星。

我将卡片凑到眼前来细细分辨,我的心竟然颤抖了起来。

我觉得我肯定是要疯了,我竟然会觉得,这颗小星星,是我的小灰灰画的!

被这样的念头支撑着,我套起那件羽绒服,在房间里面走来走去,不时会看看手表,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我第一次感觉到,时间那么漫长。

明明从香格里拉酒店到海滨码头,也不过是十几分钟的路程,我却在七点出了门。

可能是除夕夜,平时人来人往喧嚣不断的海滨码头,在现在变得无比寂寥,在冬日繁复的星空下,它就如同一幅沉寂的风景画。

我心急火燎地在那里左边看看右边看看,却一个人影也没有。

实在没辙了,我只得靠坐在旁边的海岸护栏上,转过脸去看很远的烟花,借此来打发时间。

我终于熬到了八点。

正当我想要提高声音问问有没有人的时候,海面上的一只中型的快艇上面,忽然出现了一个中年男人,他跳上岸,走到我面前来,问我:“你好,请问你是林四四林小姐吗?”

我打量了他一下,看到他满脸堆笑,那笑容还淳朴得让人动容,他看起来不像坏人。

我点了点头,却也疑惑:“你好,是你给我发的快递?”

那个中年男人摇了摇头,他笑笑,说:“林小姐,给你发快递的人让我八点钟在这里等你,带你过大海,他会在那一头等你。”

我一个激灵,一个预感,在那一头等着我的人,会是余明辉。

后退了一步,我警惕地问:“是余明辉让你来接我?”

那个中年男人再次笑,他说:“不,是一位姓刘的先生。”

姓刘的先生?

我下意识地先想到了刘学宇。

又是后退了一步,我急急问:“那位刘先生,是不是叫刘学宇?”

中年男人又是摇了摇头,他说:“是刘显进先生。”

显叔找我?显叔回国了,他回来湛江了?

带着一肚子的疑惑,我坐上了快艇,在海风肆意中,我暗暗想幸亏有这件羽绒服,不然我还真是被海风冷死了。

没过多久,快艇在一个小岛上靠了岸,我跳下去看了看,随即愣住了。

这个小岛,是我以前和余明辉来过的那个小岛。

我和他第一次来的时候,他为我挡下了毒蛇的侵咬。

我们第二次来,他把我变成了他的人。

我的眼睛忽然变得有些干涩,我强撑着睁开眼睛朝着有光的地方扫去,才看了一眼,我整个人都愣住了。

在那盏无比耀眼的灯下,李菁抱着小念念,站在李菁旁边的人是杨雄,而紧接着,我看到了丁展波,何思远,萧炎,曹佳颖,显叔,还有余明辉。

而窝在余明辉的面前,抓着余明辉的两只手摇来摇去的,竟然是我魂牵梦萦的小灰灰!

他长高了许多,也换了新发型,他穿着蜘蛛人的冲锋衣,眼睛却依然是亮晶晶的,如同那些璀璨夺目的宝石一样。

有那么长长的十几秒,我以为我是在做梦,然后我用手隔着牛仔裤狠狠地掐了自己一把。

很痛。

原来我没有在做梦。

就像是脚下忽然踩了风火轮似的,我朝着光的方向不断地奔去,而我的小灰灰,他挣脱余明辉的手,也朝我这边的方向奔走过来。

我以为我的眼泪早在两年前就掉光了,我也以为我的眼睛如同干枯的沙漠再也生不出湿润的绿洲,可是在奔赴我的孩子时,我的眼睛源源不断地涌出眼泪来,它们就像一场不可停息的大雨,浇灌着我的眼睛,也让我的视线模糊,以致我在狠狠地拥住我的小灰灰的那一刹那,我看不到脚下的路,我就这样一个打跪,跪在了沙滩上。

我的手却不忘将小灰灰的小脑袋往自己的怀里面按着,我紧紧地抱住了他小小的身体,似乎怕自己一个松手,他就会不见了。

我很确定,这个孩子,他是我家的小灰灰。

因为他还是那么懂事体贴,他的声音还是那么稚嫩那么软绵绵的,他的手覆在我的眼睛,他说:“妈妈妈妈,不哭不哭。”

我抱着他小小的身体,我从来没有想过在我的嘴里面会说出那么俗气的话,我说的是:“妈妈没有哭,妈妈是高兴,是高兴得忍不住掉眼泪。”

小灰灰的手还是覆在我的眼睛上面,他说:“那我帮妈妈捂住。”

我不知道自己抱着他哭了多少分钟,才慢腾腾地松开,扶住他的小肩膀,我的声音因为哭泣变得有些颤抖和断续,我问:“小灰灰这两年去哪里了?可以告诉妈妈吗?”

小灰灰摸了摸自己的头,他回望了显叔一眼,又是看余明华,他转过头来看我,一副严肃的样子说:“有坏人想要把小灰灰抓走,但是爸爸和显爷爷不想让坏人把小灰灰抓走,所以小灰灰只能跟显爷爷一起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显爷爷和爸爸带小灰灰去看病。显爷爷说,等到小灰灰的身体变得很厉害很强壮,就可以回来看妈妈了。”

突兀的,小灰灰忽然拿起我的手,按在他胸口的位置,他说:“妈妈妈妈,爸爸和显爷爷,把我这里变好了。我以后再也不会吓到妈妈了。再也不会把妈妈吓哭了。”

说完,小灰灰又窝过来蹭我,他说:“妈妈,你原谅爸爸好不好?在那个地方,爸爸每过来看一次小灰灰,他回去的时候,都要抱着小灰灰哭,说对不起妈妈和小灰灰。妈妈,爸爸也很难过,你原谅他好不好?”

不知道什么时候,大家已经全部走到了这边来,将我和小灰灰围在了里面。

而余明辉他凑过来,蹲下,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小灰灰,他说:“林四四…”

他的话还没说完,我的手就戳在他的胸口上,我的声音一下子提高:“你这个混蛋!余明辉你这个混蛋!你凭什么帮我做决定,你凭什么帮我做决定!你凭什么私自决定我和小灰灰的生活!你凭什么让我这两年看不到孩子,你凭什么让我们骨肉分离两年!你凭什么!”

被我这样戳着冲他嚷嚷,余明辉一把将我的手按住,他沉声说:“林四四,对不起。”

就在这时,显叔忽然拍了拍我的肩膀,他说:“四四啊,你要怪就怪我这老头子吧,这事不怪明辉,这事怪我这老头子,怪我当初去处理老爷子的遗嘱时出了小纰漏,走漏了些风声,才导致后面一发不可收拾,明辉他也是迫于无奈,他不得已。原本他想让我把你也带走,但是如果我们一下子走三个人,这很容易打草惊蛇引起怀疑,这事容不得一点的差错,不得已,才让你们骨肉分开那么久。四四啊,你要真的有火,往我这老头子的身上撒。原本你昨晚就可以看到小灰灰了,谁知道我这老头子老糊涂了,在路上给耽搁了一阵,这不,我们今天下午六点多才赶回到湛江,怪我啊,都怪我,全怪我。”

纵然我对余明辉还有怨恨,在看到自己的孩子鲜活地站在自己的面前,再听到独自一人帮我带着孩子在国外生活了两年的显叔这番自责,我那些怨恨忽然不用发泄,也慢慢地消散了。

抱着小灰灰,又在沙滩上蹲坐了一会儿,我的情绪慢慢地平复了下来,却依然不肯松开。

小灰灰在我的怀里挪动了一下,他用手轻轻推了推我说:“妈妈,你能不能也抱抱爸爸,他也很难过。”

小灰灰这句话,让我的身体僵了一下,然而我还没反应过来,余明辉已经伸手将我和小灰灰彻底地环进了怀里,他的脸贴着我的脸不断地蹭来蹭去,他低声说:“林四四,对不起。以后再也不会了,以后再也不会让你那么难过了。”

小灰灰忽然就穿过余明辉的臂弯,挤了出去,他站到了显叔的身边去。

而余明辉,他加重力道,将我整个人禁锢在他的怀里,他像是喃喃自语,说:“林四四,当初作出把小灰灰送走的决定,我也很难受,尤其在湛江,我和萧炎演最后一场戏,我发现你不经意地采用自残的方式来宣泄你的难过和奔溃,我整个人也在崩溃的边缘,我那时候真想告诉你真相,可是我不能。在那院子外面虎视眈眈看着我们的,不仅仅有赵小宁,还有我爸和方青青那边的人。赵小宁就是一个神经病,她敢在你们的饮料里面下毒,一计不成,她竟然想毁灭你最在乎的人来打击你。后面她竟然还想往小灰灰读书的幼儿园安放定时炸弹,她完全疯了,她是彻底的疯子。对付一个正常人,我可能会很容易,但是要对付一个不按理出牌的疯子,我除了缓住她,给自己争取时间和制定对策,我别无他法。方青青,她的手上沾了太多条人命,她不在乎再犯下多一个,她总觉得她能逍遥法外,把自己摘得很干净,她在出手害人的时候根本不会眨巴一下眼睛,她对陈道伟,她的亲生儿子都很冷漠,她不可能对小灰灰有一丝一毫的心软。不管是赵小宁也好,方青青也罢,她们出于不同的目的,却有相同的想法,她们就是想先对小灰灰下手。小灰灰也是我的孩子,他是我余明辉的孩子,他更是你的命,我知道的,他对你来说太重要,我不能允许他有一分一毫的损失。我哪怕知道把你们骨肉分离太过残忍,我也不能允许有一分一毫的损失。林四四,原谅我,我越在乎就越胆小,我越在乎就变得越不像我自己。我有了软肋,我就变得越来越不像我自己。你能不能原谅这个变得太胆小的余明辉?”

可能是真的情绪激动,余明辉这些话,逻辑上语序上,都很有问题,我听得费劲,却还是听明白了。

这两天以来,不管是曹佳颖也好,何思远也罢,再算上杨雄,他们主动跟我说很多,无非都是旁敲侧击地告诉我,余明辉当初的这些异常,他所有的隐忍和负重,都不过是一场与狼共舞的好戏,他从未走远。他依然是我林四四认识的那个余明辉,他依然把我放在心上好生安放,他依然是那种情真意切值得我携手一生的人。

说实在话,我有过动摇。

即使没人跟我说这些,他只要对我表现出一丝的热切,我也有过动摇。

我就是那么没有出息。

他不过是多看我一眼,我就有那种想要重新拥抱他的冲动。

像我在江西那两年,经常在午夜梦回时,他不经意地潜入梦来,我抱着他痛哭不止,醒来的时候,只有一片乌漆麻黑的天花板与我相对。

就在我晃神间,余明辉又说:“林四四,让我回到你身边好不好?”

我张了张嘴正要说话,小灰灰忽然过来,他的小手覆上我的头,他说:“妈妈妈妈,你答应爸爸好不好?你答应爸爸,以后小灰灰就可以有爸爸,有妈妈,有显爷爷,大家一起生活,就好像以前那样,大家高高兴兴的一起生活。”

原本看到小灰灰,我对余明辉的怨恨也消散了,但是我一想到他特么的两年以来,跑来江西,却连个脸都不露一下,我还想作一下他,让他忐忑多一阵的,但是小灰灰这么些话,把我的心都融化了,我忽然就不想再作了,也觉得那些端着完全失去了意义。

然而,还真是巧了巧了,还真是唯恐天下不乱啊,何思远她跟我的默契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她可能看得出我已经有所松动,她想推我们一把,说了一句特庸俗的起哄话,她说:“就抱一下有啥意思,有本事来个长吻啊!亲一个啊亲一个!在一起啊在一起!”

像萧炎那么高冷的人,竟然也会陪着何思远疯,他接着何思远的话茬带头起哄:“亲一个啊亲一个,在一起啊在一起!”

没多久,这两句在电视上老听到的话,就在我的耳边连绵成一片。

而余明辉拥着我,他应该有察觉到我不再挣扎,像个小绵羊似的窝在那里,他凑了过来,作势要吻我。

我忽然有点不好意思了。

推搡了一下余明辉,我再看看围在一旁看热闹的大家,我有些嗔怪地说:“得了得了,你别矫情了,先放开我,有两个小孩子在这里呢。”

几乎是异口同声的,李菁和显叔说:“小孩在不怕,我们帮忙捂住小孩的眼睛。”

说完,李菁的手覆挡在小念念的小脸上,而显叔,则用手挡住了小灰灰的眼睛。

我张了张嘴还想说话,余明辉已经凑过来,他的吻如同狂风暴雨般封住了我的唇,我特么的不知道怎么的,就变成了半推半就。

我不知道这个吻持续了多久,总之我差不多窒息的时候余明辉才松开我,他又是腾一声扶着我站起来,他说:“林四四,你站一会,我有事跟你说。”

我有些晕乎乎地站在那里,在大家的起哄声中都不敢随意偷瞄了,只得把头埋下来,就跟个情窦初开的女老汉似的。

就在这时,站在李菁旁边一直把手放在后背的杨雄,像是变魔术似的变成一束花和一个小锦盒,他把这些递给余明辉说:“辉哥,看你的了。”

余明辉飞快地接过来,然后他在我还晕乎乎的情况下,突兀地单膝跪下,他有些手忙脚乱地把花和打开的小锦盒呈到我面前来,说:“林四四,请你再嫁给我一次,好吗?”

说完,余明辉扬起脸来望我,他的眼睛依然亮晶晶的像天上的繁星,比现在这一颗钻石戒指更璀璨,他的眼睛也像一潭深不见底的湖水,这依然让我沉湎不可自拔。

我咬了咬唇,正要强撑着点点头,小灰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挣脱了显叔的手,他走过来,用他的小手抓住我的手递到余明辉的手里,他仰起脸来冲着我说:“妈妈,你就答应了好不好嘛?”

我觉得我要再迟一秒不说答应,小灰灰再给我来一句话,就算现在拿个冰箱过来,也止不住我的心全融化掉啊,于是我忙不迭地点了点头。

小灰灰还真是长大了不少,他看我点头,他的笑脸随即摊开,他的小手拍在余明辉的肩膀上,说:“爸爸,妈妈点头了,你可以给妈妈戴戒指了。以后小灰灰就可以跟妈妈住在一起了。”

余明辉的嘴角抽动了一下,他很快将那枚戒指套到了我的手上。

我拉了他一把,说:“好了,起来吧,别跪着,把膝盖弄破了。”

余明辉应声站起来,他一只手环住我,一只手环住小灰灰,又将我们抱成了一团。

我不知道为什么,脸突兀的红了。

我又推他,说:“差不多就好了,别这样。”

余明辉这才慢腾腾地松开我和小灰灰,他的手却一边牵一个地牵着我们,说:“大家去吃年夜饭吧,庆祝新年。”

踩着沙子,我们一群人往那盏亮晃晃的灯那边走去,我这才发现那里放了一张大大的圆桌,还铺着一张各种高大上的餐布,而上面的那些佳肴,还散着热气。

我差点又一脸黑线了。

瞬间还是觉得余明辉很超神,他安排这一切,简直是太超神了!我还是第一次在野外吃年夜饭!

但是不得不说,大家的心情都很不错,曹佳颖和何思远还笑嘻嘻的非要挤着我跟余明辉坐在一起,而显叔又把小灰灰抱坐在我右边的椅子上,我被人命里面最在乎的两个人围绕着吃团年饭,身边还有那么多好朋友,吃着吃着,真是差点鼻子发酸了。

在我们吃完了那顿饭之后,余明辉和萧炎丁展波几个男的,他们不知道从哪里抬出来很多烟花,他们把这些烟花抬到远处的海滩上一字排开,又让杨雄逐个逐个去点燃,那些烟花迷离,小灰灰和小念念异常高兴,他们在沙滩上不断地蹦蹦跳跳。

小灰灰喜欢小念念到不行,他不断地用手摸小念念的小脸,这两个小小的人儿,玩儿了一阵,勾肩搭背的,小灰灰还说要当小念念的哥哥,以后好好保护小念念。

我坐在后面看着,心里面百感交集,却也感到安慰。

在余明辉和陈道伟这里,被太多的误会芥蒂阻隔掉的兄弟情深,后面自然有小灰灰和小念念来圆满。

狂欢了那么久,不知不觉夜深了,露水越发的重,我还以为大家这就要打道回府,该住家里的住家里,该住酒店的住酒店,却没有想到,那几个男人开始动手打帐篷。

在帐篷打好之后,显叔过来,说是要带小灰灰去睡觉。

我一想到我今晚才见到孩子呢,我就想让小灰灰陪我睡,谁知道小灰灰却有些调皮地眨巴了一下眼睛,说:“不,我要跟显爷爷睡。”

我自动自觉地认为,这是因为两年的别离,小灰灰不粘我了。

但是小灰灰,他真的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他扑到我的怀里,像一只小绵羊一样窝着,小声说:“我明天晚上再跟妈妈睡。今天晚上妈妈先跟爸爸睡,你们要好好聊聊,大家才不会再难过了。”

停了一阵子,小灰灰摸了摸我的脸,说:“妈妈,你以后能不能经常带我去李菁阿姨家里玩,我想跟小念念玩,他长得好可爱啊。”

我的鼻子再一次发酸,忙不迭地点头。

后来,我还是过去了那个大帐篷,抱着小灰灰,把他哄睡了,又给他掖好被子,才爬出来。

显叔把帐篷的门关上之前,他说:“四四啊,你放心啊,我这老头子做啥不在行,带孩子在行,孩子,去睡吧。”

我嗯了一声,点了点头,又叮嘱显叔得盖好被子,这才慢腾腾地站起来,朝着余明辉在的那个帐篷走去。

在一路上,我经过何思远和丁展波,曹佳颖和萧炎,李菁和小念念,以及杨雄一个人睡的帐篷,他们都一脸坏笑冲我说**一刻值千金,让我赶紧的过去余明辉那边,我一路给他们白眼,内心却暖融融的。

我慢腾腾地来到余明辉所在的帐篷。

他正在铺床铺,他铺得很仔细,一个褶子一个褶子地拉开,又用手抚平。

见到我,他拉了我一把,说:“林四四,你进来。

我爬进去,余明辉很快将帐篷的门拉上,他说:“累了吧,躺下来休息一会。”

我确实有些疲惫,于是循着他的话躺下来。

余明辉给我拉过被子盖上,他很快挨着我躺下来,又是一把握住了我的手。

我们沉默地看了一阵星星,我开口说:“余明辉,下午那个快递,是你发的吧?你是怎么想的?怎么会给我快递这么一件羽绒服?”

&nnbsp;余明辉侧了侧身,他空着的那只手覆上我的头,说:“海边冷,怕你穿得单薄就跑出来,到时候冷感冒了。”

我哦了一声,心忽然像是被重新填满了一样,沉甸甸的。

我揪了余明辉的手一下,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提起赵小宁,可是我确实提了,我说:“听曹佳颖说,赵小宁现在在精神病院。”

余明辉过了好一阵,才嗯了一声,他的声音又变得雾霭重重:“林四四,你是不是觉得我这样很残忍?”

我反手紧握他的手,半响才说:“不是。”

余明辉又摸了摸我的头,他说:“林四四,如果赵小宁她不踩我的雷区,我还是会看在她跟我一起搭档那么多年,而对她网开一面的,可是她的那些行为,已经触犯到我的底线。她和方青青,是同一个类型的人,心肠太狠,手法太毒辣,她犯的那些事,也足够她去监狱里面蹲个十年八年了。可是我怕她十年八年出来之后,还是个定时炸弹,我没有办法,我只得把她弄到精神病院去,让她一辈子也出不来。当然,我知道她会变成那样,跟我也有些关系,我对她是有一点儿的愧疚,但是我一点也不后悔我这样做。因为我有我最想保全和最不想辜负的人,而赵小宁会给我在乎的人带来危险。”

我原本好奇余明辉到底用了啥方式把赵小宁彻底弄疯的,而现在听他语气里面那些复杂的情绪,我忽然就不想问了。

生活嘛,不是什么都要清清楚楚的,偶尔糊涂一点儿,也是难得糊涂。

于是,我凑过来挨他近一些,说:“以后不提她了。”

余明辉嗯了一声,他冷不丁地说:“林四四,我想跟你商量一个事。”

我再凑过去一些,说:“什么事?”

余明辉的手顺着我的头顶一路往下,他说:“你能不能不要继续在江西支教了?虽然说支教是好事,但是你在的那个地方,实在是太落后了。有次我去看到你被蚊子咬了满手臂的包,我那时候差点一个冲动,想去把你拽回深圳了。后来我又想,要不我跟你说出实话,把你送到澳大利亚去跟小灰灰团聚,但是后面我发现,方青青她起了疑心,那事只得作罢。我只得还是继续去江西看你,看你被蚊子咬得起包,却连个蚊怕水,都不能给你送过去。那时候心里面真是难受,感觉你跟着我,就没让你过上什么好日子。感觉自己很没用,说过要护你一生安稳,却原来你生活里面的大风大浪都是我给你的。”

而他说的这些,让我的心也颤了一下。

我倒没有想到他还跟在我的后面了,连我被蚊子咬惨的事他都知道。

关于我在江西支教的事吧,今晚惊喜的事情太多,我应接不暇,然而后面放烟花的时候,我的思维闲暇下来,我确实为了这事为难,正愁着不知道该怎么办,没想到现在余明辉就提了。

说实在话吧,我没有那么伟大,在别人的孩子和自家的孩子间,毫无疑问我肯定会选择我的小灰灰,但是人非草木啊,更何况我还是一个母亲,我带了那个学校那个班的孩子已经有一年半,我跟他们已经建立了很浓厚的感情,也是他们那些璀璨的笑脸,抚平了我曾经的伤口,我怎么能这次一回来湛江,连跟孩子们告个别都没有,就再也不回去了吧?

心情复杂,我缓缓开口说:“余明辉,我这次回来湛江,是跟那些孩子们说我回来参加朋友的婚礼,我参加完婚礼不回去,他们会以为我出了什么事,会担心的。”

余明辉再一次摸我的头,说:“傻,没说不让你回去看看。我是这样想的,我想给那个学校捐款,给建几栋教学楼,换新课桌,再给建个好点的老师宿舍,我顺便再建立一个奖励的基金,鼓励别的老师去到那里去教书,而后面你也可以经常去那边看看孩子们,当然不是你一个人去,我和小灰灰陪你去,怎么样?”

我的心又是一动,往余明辉的身上拱了拱,我小声说:“嗯,听你的。多捐点钱,多过去看看。”

余明辉将我整个人环在了怀里,他说:“林四四,那你过几天是不是会跟我去复婚啊?”

我嗯了一声。

余明辉笑了,他又说:“那你是不是以后都不会再跟我提离婚啊?”

我瞪他:“你是怪我当初提离婚咯?”

余明辉讪笑了一下,他说:“不怪,就是一听到你说离婚就心慌,又无奈。那时候你开着车就要往海里冲,我是怕了。怕你真会做傻事,又怕又慌,从民政局拿完离婚证出来,你走了,我跟了你一路,我以为你怎么的会回头看看我,可是你没有,那时候我真以为我要永远失去你了,还好没有。”

说完,余明辉在我的额头上面亲了一下,浅浅的,让我的额头有点痒,我不得不用手抓了一下。

我推了他一把,说:“困了,睡觉好不好。”

余明辉很快应:“不好,我还有话要说。”

我白了他一眼,说:“快说,本大爷有点困了,我想早点睡,明天早点起,带小灰灰去捡贝壳。”

余明辉突兀地翻身上来将我压在身下,我愣了一下,脸不自觉地红了,撑着问:“你要干嘛?”

余明辉盯着我看了一阵,他说:“我想回答一下你两年前的一个问题。答案是,爱,很爱,爱得没你没行。”

我懵逼了:“你发什么神经?”

余明辉敛了敛眉,说:“林四四你忘了吗?我们离婚前的一个早晨,你连续问了我三次,你问,你还爱我吗?我当时没回答,现在给你答案。我一直记着呢,没想到林四四你都忘了。”

我的心再一动,竟然无言以对。

就在我晃神的当口,余明辉忽然覆过来,他的唇如同狂风暴雨般肆意地落在我的脸上,他的手不断地在我的腹部游弋着,我明白过来他要做什么,我一下子慌了,按住他的手说:“别闹,大家都住在这边呢!”

余明辉的手顿在那里,他说:“不怕,我们的帐篷离他们有五十米远,听不到的。”

我却还纠结,说:“要是听到了怎么办?”

余明辉捏了一下我的鼻子,说:“行吧,听你的。我再忍忍。今天就抱着睡就好。”

我看他说得轻巧,却是一脸的小失落,我有些于心不忍,也可能是被他亲得有些动情,我又纠结了十几秒钟,把脸转到一边去,我说:“那你轻一点,别弄出太大的动静。”

余明辉欣喜若狂地重重点了点头,他又凑过来吻我,我被他吻得七零八落,浑身变得滚烫滚烫的,禁不住半被动地配合着他的动作。

可能是太久没做了,我的感觉来得很快,余明辉还没动多久,我就觉得自己要飞起来了,却又怕被那些损友听了去要笑话我,我不得不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就这样静默忍耐着,任由余明辉带我在云端遨游,带我在海上陈驰。

我们终于累到极点,两两相拥着,止不住的喘息。

过了一阵,余明辉坐起来,他帮我整理收拾了一下,又把我的外套折叠好放在一旁,他打开了帐篷的天窗。

冬日的繁星慢慢地倾泻下来,在我的眼前成靡靡的一片。

余明辉又挨着我躺下来,他抓住我的手,静默了一阵,他说:“林四四,我爱你啊。”

我转过脸去看他,笑笑问:“爱多久?”

余明辉伸手比划了一下,他说:“一生,够不够?”

我随即眉开眼笑,却故作不依不饶,说:“不够不够,真不够!”

余明辉又用手比划了一下,说:“傻。睡觉吧,你不是说明天要早起陪咱们儿子捡贝壳吗?”

我嗯了一声,顺势闭上了眼睛。

过了一阵,我又睁开,而余明辉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上方那一片朗清的夜空,他又说:“林四四,今晚的星空真的挺好看的,就跟我们第二次来这里一样的,好看。”

我循着余明辉这些话,转过身来正面朝着夜空,看着那些朝着我不断眨巴着眼睛的小星星,再想起显叔以前给我寄的明信片上面的小星星,还有我收到那个快递那张卡片上面的稚嫩的小星星,我忽然也觉得,这样的夜空真漂亮。

是的,这样的夜空真漂亮。

于是我不得不相信,在这样的夜空映衬下,明天一定是一个有着明媚的阳光的一天。

我也相信,所有的黑暗阴霾,会随着明天黎明的那道曙光的到来,变得无所遁形灰飞烟灭。

所有参与过我这跌宕起伏的大半生的人,不管是已经拥有自己的长眠安息的老爷子和陈道伟,还是正奔赴在生活的路上的没心没肺却对陈道伟一往情深的李菁,可爱呆萌的小念念,热情心大的何思远,暖男丁展波,高冷的萧炎,曾经错过后面改正过来还是萌萌哒的曹佳颖,更像父辈一样关爱着我们的显叔,讲义气的杨雄,还有我的余明辉和小灰灰,他们后面的生活,会像是一往无前的超人勇士,他们会拥有最温暖的春天,最热情的夏天,最丰收的秋天,和最完美的冬天。

是的,我一直坚信。

我也相信所有的坏日子都会过去,所有的好日子都会来临,我们还是应该对美好的生活多些信任和向往。

而在这个到处欢腾着的日子里面,在这个繁星点点的日子里面,这个充满着俗气,也不够惊天动地的故事,它就该在最美的时候结局,它就该在最美好的时候拉上序幕。

没错,故事到这里,全剧终。

嗯,这个故事到这里,全剧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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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甄嬛传小说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4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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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宁宫殿宇开阔,秋风无尽吹来,微微蕴凉,卷着一缕缕花叶即将凋零的颓唐气息。初秋的晌午已有一丝清冷之意,半黄半绿的树叶开始在枝头颤动,那种欲留不能留的姿态,很像垂死挣扎的无奈。

鹂妃安氏是被匆促带来的。她显然未来得及认真梳洗,脸上还残留着那种颓败的神色,身体微微颤抖。因在病中,头发松散绾着,斜斜簪着一枚金镶玉蜻蜓簪,那蜻蜓是欲飞未飞的姿态,她穿一袭月白色水纹绫波裙,外罩一件莲青弹花子,才要跪下,膝下一软,似一朵被风吹落的花瓣,软软坐了下去。

玄凌看也不看她一眼,太后也不见怪,只道:“葛霁。”

葛霁拉过她手,两指扣了上去。安鹂容且惊且惧,手腕上还套着一枚金镶珠翠软手镯,中嵌翠环,环中有莲瓣氏金托,每瓣嵌南珠一颗,翠环背面八角形镂空托底,十分精巧,然而因着她病中憔悴瘦弱,那手镯愈宝光灿烂,愈显得她的手臂枯瘦如柴,了无生气。

葛霁很快复命,“娘娘体弱,但绝无半点服食五石散之象。”葛霁停一停,“恕微臣多嘴,这五石散的成分和纯色与当年傅婕妤所服的乃是一样的。”

贵妃轻轻一叹,如秋夜落索,“可惜了傅婕妤。”

皇后大惊,她脸上青红交替,最后被愤怒与震惊取代,“那些五石散是你给傅如吟的?!你……竟敢残害皇上龙体!”

安鹂容没有回答,她的目光接触到麝香和五石散之后,便是一种死寂的无望。

我从未见过皇后如此震怒的神情,仿佛有无数雷电在她的情绪中爆发。皇后厉声唤过剪秋,“给本宫狠狠掌她的嘴!”

皇后所谓的“掌嘴”并非打耳光,而是用木尺击打安鹂容的嘴唇与下颌部分。木尺击打在皮肤上有“噼啪”的脆响,耳错听见会以为是鞭炮喜悦的昂扬。很快,安鹂容鼻子以下的部分高高肿起,口中不断有鲜血溢出,直到她痛楚地吐出两颗牙齿。

玄凌伸手示意停止,厌恶地望着她,眸中厉色毕露,“淑妃的孩子、眉庄、梦笙、如吟的死是否都是因为你?”

她目光平静如死水,看不见一丝情感的涟漪,她正一正妆饰,敛衣叩拜,“既有当初,臣妾早已料想到今日。”

玄凌望着安鹂容的目光中有无尽悲悯、痛心于厌憎,“鹂妃,你陪了朕十余年,从未有忤逆朕的时候,谁知你竟这般狠毒!”

“臣妾不喜欢鹂妃这个称号。何况皇上从未真心爱过臣妾,您不过是宠我罢了,和宠一只小猫小狗有什么区别?臣妾算什么?鹂妃?不过是您韏养的一只鸟儿罢了。”她轻轻一笑,似一朵较弱的花绽开开唇边,风姿楚楚,“至于狠毒么?”她目光一一环视众人的面孔,经过太后,最后定格在玄凌面上,“在座之人,谁没有狠毒过?”

玄凌再问,“有无人指使你,你可有什么要分辨?”

她再度拜倒,语调淡漠而厌倦,“一切都是臣妾的错,请皇上赐罪。”

玄凌转过脸轻轻吐出两字,“赐死。”

“皇帝,让她活着。”太后缓缓起身,面容丝毫不改,转向鹂容,“人人都有狠毒之时,只为在这宫里人人都会身不由己。可你的狠毒,已经超过旁人百倍。哀家不让你死,还要保留你鹂妃的封号,景春殿便是你的冷宫。等你养好了身子,哀家会日日命人掌你的嘴,要你日日跪在佛前忏悔你的罪孽。有你做例,看宫中谁还敢放肆!”

鹂容轻轻一笑,漠然置之。太后唤过李长,“带她下去,禁足景春殿,再不许人伺候她。所有服饰过她的宫人,亲近者杖杀,余者全部变卖为奴,永世不许入京。哀家便要看她自生自灭,免得谁杀她脏了自己的手。”说罢喝道,“拖下去!”

秋色如妆,赭红之色的枫木燃起漫天凄美的红色火焰,如一叶残花的安鹂容,便被拖拽着消失于这片红色之中。她最后一片漫过玄凌的眼神,无一丝眷意。

尘埃落定之后,我在观音像前为我未曾出生的第一个孩子燃起一炷沉香。

我有些倦,靠在寝宫的妃榻上看花宜插着一束狐尾百合,它的花蕊曲若流霞,有妩媚的姿态,那种粉嫩的红色,像极了暖情香的颜色,那种粉红,几乎是一模一样的。我仔细看着自己套着赤金镂空护甲的纤长手指,有一天,护甲中残余的一点明矾让我瞒天过海,以假乱真。又有一天,我用这双手指的指甲勾起一点暖香的香粉一点一点混入狐尾百合的花蕊,得闲合上花苞,再教给鸢羽在夜间时在盛开的花瓣上洒上一点水可以延长她美丽的花姿。我知道的,太医会检查花束,却不会打开含苞的花朵去检验它的花蕊。

我想起那一夜许太医的手,他的手上全是来自鹂容身体的热鲜血,我对着光线仔细分辨自己的手,我闻不起一丝血腥气,也看不到一丝血液的痕迹。

然而,我清楚地知道,我双手所沾染的血腥是永远也洗不去了。

景春殿一夜间人去楼空,同冷宫无异。安鹂容的败落让后宫嫔妃额手相庆之外,也格外感受到得宠与失宠之间常常变幻莫测。

景春殿的看守以及鹂妃的奉养事宜一律交给了李长,回想当年鹂妃对李长和槿汐一事的羞辱,李长自会将她照顾得“很好”,我只嘱咐一句,“不要教她死了。”

李长躬身诺诺而笑,“奴才晓得轻重。”他低声道,“皇上已下令诛杀安比槐,斩立诀,就在这两日了。”

我低头轻笑,“抽个合适的时候告诉她,父女一场,总要一哭以尽哀思。”

李长道:“奴才定会挑个好时候。”

长日徐徐,宫中因鹂妃的废黜而格外沉静。最初因她败落而生出的种种欢喜逐渐让人体味出君恩无常的哀凉。深宫岁月,大抵也难得有这般静谧的时光,唯有初入紫奥城不久的三位嫔妃的欢笑依旧有青春无惧的蓬勃。

这一晚玄凌歇在春嫔宫中,秋夜寂寂,唯见床前灯花爆了又爆,槿汐笑吟吟道:“可不知明日有什么喜事呢?”

早起向太后请安后亦是无事,我抱了予涵与灵犀在灯下识字为乐。外头小允子喜滋滋来通报道:“六王隐妃到,九王正妃到。”

话音未落,玉隐与玉娆欢欢喜喜带了一人进来,道:“姐姐看谁来了?”

视线中一蓝衣男子缓缓敛衫拜下,“淑妃娘娘。”

熟悉的声音如一根琴弦拨动我久违的温馨亲情,我疾步上前扶住他坐下,欲语,泪先落下了,泫然含泣,“哥哥,你可大好了?”

哥哥比病中精神了许多,神色虽还有些苍白,却也缓和了好些。他比从前略瘦些,一袭蓝色暗纹长袍中隐隐透出几许沧桑孤清之意。我上上下下看个不住。哥哥微微一笑,“我确是好了。实初也来帮我看过,已经无碍了。”他仔细看着我,“环儿,你比从前好看许多。”

我啐道:“哥哥就爱拿我玩笑,可见是真好了。”

哥哥见了予涵与灵犀,欢喜道:“可是我的一双外甥么?”

我含泪点头,“是,还没见过舅父呢。”说着一一抱到他怀中。哥哥一边一个,很是疼爱,灵犀久不见玉娆,伸开手臂便要她抱。

玉隐掩口笑道:“玉娆现在抱灵犀,可不知什么时候就有自己的孩子了呢。”

玉娆红了脸,笑骂道:“二姐姐就会笑话我,我再不理你。”

哥哥抱着予涵小小的身体,欷虚道:“仿似大梦一场,噩梦不断,醒来时甄氏又是富贵鼎盛。”他吻一吻予涵,紧紧抱着予涵身子的手轻轻发颤,“致宁若还在,予涵也可多个表哥了。”

提起嫂嫂与致宁,哥哥饶是坚毅,眼中亦盈然有泪光,玉娆与玉隐不住别过头垂泪不已。

我忍泪坐下,轻轻道:“管氏已灭,但我还是很想知道,当日哥哥身在岭南,何以突然失常?”

哥哥垂眸片刻,“某日,有自云宫中内侍前来相见,将茜桃与致宁惨死情状告知于我。我能忍受放逐岭南的种种苦役,皆是因为挂念父母妻儿,我一直以为他们都还活首。”他以简短的言语将概况告知于我,然而我如何不知,这短短两句话之下有几多深情厚意。

四人相对垂泪不已,哥哥安慰地拍一拍我的手,“还好,环儿,你都好。”

都好么?身体自是养在金尊玉贵之地,而一颗心,早就在滚油冰水中煎熬翻滚了多年,早就破碎不堪了。

正说话间,却见外头人影一闪,却是李长进来,打了个千儿道:“给淑妃娘娘、王妃、隐妃、公子请安。”

我晓得他来自有不寻常事,果然他附在我耳边低语几句。

我略一思忖,问道:“太后在做什么?”

李长道:“此时怕是在佛堂念经呢。等用了午膳,怕还要睡两个时辰。”

我浅浅一笑,“玉娆和玉隐去看看玉姚吧,和且和哥哥说些话,太后最疼玉娆,等太后午睡醒了,该和玉隐一起去向太后请安。”我特特叮嘱玉隐,“太后必会问起尤静娴的事,怕你薄待了她,你必得一句句回得仔细,别叫太后多心。”

她俩携手而去,我见无人,方道:“有奴才嘴快,鹂妃知道你来了,想见你一见,你肯不肯?”

“鹂妃?”

“便是从前的安陵容,”我漠然道,“她已形同被废入冷宫,你可愿意去看她一看?”

哥哥一震,旋即垂下目光,思忖良久,轻轻道:“也好,有些话,我很想亲口问一问她。”

透明琉璃戗金盖碗里茶色如滟滟一酡胭脂,茶香袅袅,正是新贡的锡兰醉脂,那鲜艳的颜色似一颗艳毒的心,隐下无数心事。我颔首:“也好。”我转首吩咐李长,“悄悄儿地,别惊动了人。”

李长点头道:“一切有奴才。”他又道,“鹂妃说想吃甜杏仁。”

我点头,“太后说过,想吃什么给她。衣食供应不缺,她还是鹂妃娘娘。”

李长应了声“是”,引了哥哥出去。

我自留了玉隐与玉娆一起用午膳,闲话家常,又陪她们去太后处说话。

日影西斜,待到黄昏时分还未见哥哥回来的踪影,我不觉暗暗心惊。披上一件藻绿色的蹙金繁色脂艳海棠茜纱披风,我携过槿汐的手,向景春殿去。

昔日繁华似锦,承恩如欢的长杨宫,此刻杨柳衰烟,连那一带赫赫红墙亦成了一道颓败的红,似女子唇上隔夜残留的胭脂。在黄昏的幻境下,整座宫宇似一头苟延残喘的巨兽,僵伏在那里。

此时已是落日西坠,晚霞满天。天空中的落日已被昏暗吞没殆尽,半天的云层被无边的霞光渲染得格外的璀璨炫目、金红、娇紫、嫣蓝、虾黄、粉紫,诸多霞色调和成幻紫流金的天空,如辅开的七彩织锦从九天玄女手中无边抖落。

我驻足观望,这样的霞色,恰如当年我们入宫当选那一日。

同样的天空,同样的晚霞,同样的人,却不复当年少艾心境了。

此时此刻,如斯霞色。在我眼底映成的倒影不过就如一匹揉皱了的丝缎,再无动心处。

暮色中一道颀长的身影缓缓向我走来,夜凉的风掠起他袍子的边角一扑扑的,像欲飞又不能飞起的飞鸟的翅。

我上前几步,关切道:“哥哥,怎么这么久?”

他点点头,轻轻“嗯”了一声。

“哥哥,她对你说了什么?”

哥哥恍然摇头,轻声道:“没什么,都是过去的事了,她实在,也很可怜。”

哥哥停一停,问我道:“她很喜欢吃甜杏仁么?方才与我说话时她一直在吃。”

我摇头,“我并不晓得。”

哥哥在我近旁,轻轻道:“她很恨皇后么?”我无言,哥哥道:“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要我告诉你皇后,杀了皇后。”

天色yu晚,重重宫殿暗云披上了浓墨浑金的色彩,在暮霞的垂映下渐渐变成无数重叠的深色剪影,这样缓慢地陷没,格外给人一种压迫到无法喘息的感觉。有内监有声音骤然尖利爆发,“鹂妃娘娘殁了。”

哥哥一怔,迅疾转过脸,许是夕阳的余光仍旧灼烈,许是我看错了,哥哥的眼角竟有一丝晶莹之意。

我木然片刻,她死了,安陵容死了,我骤然大笑,笑得不可歇制,连自己也难以想象,我的喉咙里竟有这样畅快的笑声迸发。

耳边犹自响着当年我与眉庄的欢笑声,陵容娇怯怯的含羞不语。十余年岁月,终于,爱的,恨的,都离开了我。

寂寞如斯。

光摇朱户金铺地,雪照琼窗玉做宫,这样繁丽的紫奥城,不过是几道深深的寂寞身影辗转其中罢了。

良久,颊边缓缓滑落了一滴清泪。

泪落人亡,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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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琅琊榜小说结局

全文共 6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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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一书中营造了一个尔虞我诈的世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琅琊榜小说结局,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

琅琊榜小说结局

赤焰一案终得告结,苏宅内,蔺晨兴致勃勃,准备携梅长苏出游散心,梅长苏也觉心事已了。太子下令恢复林氏宗祠与牌位,梅长苏终得以祭拜已故亲人。

前方战事烽烟乍起,急报频频传至金陵,景琰召集群臣商议对策,有大臣以兵力不足为由提议讲和,景琰则质问诸军侯有无人敢称将带兵御敌,众人纷纷推诿,景琰有意亲自带兵赶往前线。朝廷募兵,萧景睿与言豫津纷纷前去报名。

梅长苏找到景琰,规劝他不得在京都不稳之时离开金陵,自己则请命前往最纷乱的北境对阵大渝,即刻遭到景琰与霓凰的反对,景琰告诉梅长苏,只要他身边的大夫肯定他身体无恙便答应他的请求。蔺晨言辞激烈反对梅长苏的计划,梅长苏则直言自己是林殊,应该回到他该去的地方,在生命的最后选择林殊的结局,蔺晨深受感染,表示将梅长苏一同赶赴沙场。

景琰痛心刚刚经历13年的分离,这一别不知何时能再见,梅长苏答应景琰,自己会回来。临赴战场,梅长苏告诉霓凰,若有来世,愿两人生在平常人家,自己定会与霓凰携手终老,霓凰含泪应允。景琰站在城墙上,目送身披战袍的梅长苏远去。梅长苏最终还是没能再回到金陵。数年过后,景琰已为天子,大梁国泰民安。琅琊阁上,飞流为蔺晨泡茶,蔺晨会心一笑,将一只茶杯递向身后的屏风里的人……

《琅琊榜》让原著小说粉哭晕的六大删改

第一名

景琰抄阵亡将士之恸

大结局,发现景琰在小殊死后出现只是题了三、个、字!

霓凰郡主都显得比他哀伤吧!烘托了五十集的兄弟情都去哪里了!!

其实原著里对小殊死了之后的事情,也是只有寥寥数笔的,但是层次的不同请大家体会一下:

大梁元佑六年冬末,北燕三战不利,退回本国,大渝折兵六万,上表纳币请和,失守各州光复,赦令安抚百姓。蒙挚所部与尚阳军败部合并,重新整编,改名为长林军,驻守北境防线。在这次战事中,许多年轻的军官脱颖而出,成为可以大力栽培的后备人才。萧景琰、言豫津也皆获军功,只是前者因身世之故,辞赏未受。

对于百姓、朝臣和皇室而言,这是一场完整的胜局,强虏已退,边防稳固,朝堂上政务军务的改良快速推进着,各州府曾被摧毁的家园也在慢慢重建。大多数欢欣鼓舞的人们在一片庆贺的气氛中,似乎已经忽略了那些应该哀悼的损失。

但萧景琰没有忘记,他在东宫的一间素室中夙夜不眠地抄写本次战事中那些亡者的名字,从最低阶的士兵开始抄起,笔笔认真。可是每每写到最后一个名字时,他却总会丢下笔伏案大哭,悲恸难以自抑,连已怀有身孕的太子妃,都无法从旁劝止。

最后一个名字是谁……此处无声胜有声。短短一段,既展现了景琰与梁帝对护国之军不同的态度,又将大悲之情推到了全书的最高点。

还记得梅长苏送别景睿时说的话吗?

“天下多少好朋友,本可以一辈子莫逆相交,奈何旦夕惊变,只能眼看着天涯路远。”

天涯路远,终可再见,总好过——阴阳两隔。

为君,景琰可以说一句: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可为友,除了能让自己不要忘记,又有何解?

剧本删除这个细节,是本子万万没想到的。平心而论,这场戏没有特效要加,没有豪华道具要用,一个蒙太奇,已经足够我们默然凭吊。想当年,多少看了整本书都只是含着泪的读者们,只在此处哭出了声。剧组,来,我们上天台谈谈人生……

第二名

榛子酥相认

剧中耿直的靖王五十集都没有认出小殊,而认出之后两人并没有什么情感过招,只是在母妃那里哭了一场,再见面就在太子府顺理成章地直呼旧名,直接给人一种“林殊根本没有用过梅长苏这个马甲,靖王一早知道只是没有拆穿”的错觉……

其实大家都应该知道,这层窗户纸是全剧最难捅破的,而且当时对于林殊这个身份,梅长苏的心理已是“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知道可我觉得你知道”,靖王殿下的心理也已升级到“我虽然知道可必须让你觉得我不知道”。

而在原书中巧妙打破这种僵持局面的,是一枚小小的榛子酥:

梅长苏并没有注意室内其他三人在谈什么,他似乎真的被案卷内容吸引住了,一页接一页地翻看着,神色很专注,只是偶尔端起茶来喝上一口。萧景琰的视线再次转过来的时候,他刚好正把茶碗朝手边的小桌上放,手指无意中碰到桌上摆着的一盘点心,便随手拈了一块起来,看也不看就朝嘴里放。

沈追和蔡荃突然觉得眼前一花。闪神之间萧景琰已经一个箭步冲了过去,一把抓住梅长苏地手,快速地将那块点心从他的嘴边夺了下来。远远丢开。

这离奇的一幕使得所有人都僵住了,就连萧景琰自己在做完这一系列举动之后。也立即意识到不妥,变得有些不知所措起来,目光游动地道:“这点心……不新鲜了……”

太子东宫端出来待客地点心会不新鲜,这种说法实在是太新鲜了,新鲜到他解释了这一句之后。效果还不如他不解释的好。

梅长苏地目光,慢慢地移到了旁边小桌上,那里摆放的是一份细点拼盘,有芙蓉糕、黄金丝、核桃脆,还有……榛子酥……

从表情上看,梅长苏似乎没有什么大的震动,只是慢慢垂下了眼帘,面色渐转苍白,根本看不出他此刻心中剧烈的翻滚与绞动。原本仅仅是有意试探。然而真正试探出结果之后,他却觉得说不出的难受,胸口一片紧窒一片冰凉。

萧景琰依然抓着梅长苏地手腕。曾经健壮有力的手腕,如今虚软地轻轻颤抖着。令他胸口如压磐石。不由自主越握越紧,紧到想要把全身的力量都转输过去。不过除此以外。萧景琰没有敢做出任何其他的举动,也不敢多说一个字。”

一块自己最爱吃,而挚友却不能吃的榛子酥,将梅长苏假装无意的试探和靖王下意识的关心则乱彰显的淋漓尽致。

外人如沈追蔡荃当然不明白,多年故友,只需一块小小的点心,就能洗去所有的算计与将计就计,只留下温暖无言的手足之情。

数天下怅惘,莫过当时只道是寻常。

南海的珍珠再大再名贵,终比不上原著里那块最小最家常的榛子酥。

第三名

解密梅石楠

梅长苏与静妃不约而同地答出梅石楠,让靖王宝宝好不容易上线的智商再度跪安……

后来靖王哭诉的时候,直接就反应过来这个化名可能是真实存在的!这种瞬间充值的机智是从哪里买来的?本子也想批发两块钱的!

而原书中让靖王灵光一闪的是什么呢?还记得老皇帝提了一句让景琰处理宗室减俸的事,然后静妃娘娘就说他找了言侯和纪王商量吗?

结果……只是提了一句而已!!当时原著党的心情应该是这样的:

原著里正事谈完之后的闲聊多自然,何况纪王从来都是话匣子:

“你姓言,就取名一言,这也太随便了吧。”纪王忍不住笑了起来。

“反正只是化名,有什么要紧的,还有人指着一棵树就当了名字呢。”

萧景琰正举杯喝茶,听到此时突然僵住,直直地看向言阙,张了张嘴,却是喉间干哑,没有发出声音。

言阙有些诧异地问道:“殿下觉得有什么不对吗?”

“你刚才说……谁指着一棵树当了名字?”萧景琰握紧茶杯,努力吞了口唾沫,力图镇定。

言阙察觉有异,却又想不出起因为何,犹豫了一下,低声答道:“林……”

“林帅,指了何树为名?”

“当时院中,长着石楠,所以……”

他地话还没有说完,萧景琰手中地茶杯已从他指间滑落,在大理石的地板上摔出清脆地一响,砸得粉碎。

在场三人齐齐一惊,忙都站了起来,纷纷问道:“殿下怎么了?”“石楠……”萧景琰扶着桌面慢慢地站起来,身体晃了晃,被蒙挚一把扶住。他此刻只觉耳边一阵阵嗡嗡作响,什么声音也听不进去,许多曾被忽视的画面逐一回闪,仿若利刃般一下下砍在他的心头。

那个人说:“你是我择定的主君……”

那个人说:“庭生,我会救你出去……”

那个人捻动着被角沉思,那个人随手拔出他的腰刀……

那个人筑了一条密道每日为他煎熬心血,那个人在病中模模糊糊地念着:“景琰,别怕……”

深宫中的母亲那么情真意切地叮嘱自己“永远也不要亏待苏先生”,说了一次又一次,却没有引起应有的警醒;当自己觉得长兄好友都在天上看着时,他其实却在身边,努力铺设着每一步的路……萧景琰面色惨白的站立着,等待涌向心脏的血液回流。在僵硬颤抖的四肢重新恢复知觉的那一刻,他一言不发地猛冲了出去,直奔马厩,解开视线所及第一匹未解鞍鞯的马,翻身而上,用力一夹马腹,便朝宫外狂奔。

于是我们懂了:为什么林帅闲得无聊要起化名?因为年轻不懂事,出去走江湖需要马甲;为什么是石楠?反正就是个马甲,看见什么叫什么!

让旧人解旧事,以旧事解今朝,难道不更顺理成章一点吗?

而景琰此时的恨,也力透纸背。恨自己轻易放弃了如此显眼的线索,恨母妃早就知道却恍若不知,恨那个人唯独瞒着自己,恨自己明明发现了那么多细节却就是不能说服自己相信梅长苏就是昔日挚友……

人生至苦,纵使相逢应不识。

合情,合理,举重若轻,这也是原著党哭求石楠梗的原因吧~~

第四名

佛牙的生死

没看过原著的观众朋友们不知道,耿直如靖王除了小殊以外,还有一个忠实不二的朋友。

它就是佛牙,景琰的战狼。

老实说,这种非人类演员剧组都是能躲则躲的。特效制作既费钱又很难完美,找个汪星人代替又实在不是处女座导演组可以接受的底线……

所以最终,这个欢脱的群演就与一夜走红失之交臂。而佛牙对于梅长苏的情感烘托,也只能靠原著党的脑补了:

春猎时与佛牙的重逢是这样的:

梅长苏的脸色略有些发白,忙举杯遮掩,心思急转。片刻后列战英重新回到座位上。他便用随意的口气问道:“外面是什么在叫?”

“是佛牙,我们殿下养的一只狼。”

“殿下养狼?”

“先生不常到我们府里来,所以不知道。佛牙一般也不到前头来。它是我们殿下从吃奶时就捡回来的小狼崽,不过现在也有十五岁了。谁也不知道它还能活多久……佛牙很高傲地,除了殿下,谁它都不亲近,在我们王府,殿下是老大。它就是老二!”列战英因为说得夸张,所以自己先哈哈笑了起来。

……

梅长苏转动了一下眼珠,笑道:“我倒不是怕它咬我。是怕他咬别人。跟你说吧,我有一项异能。无论再狂暴地动物。都乐意跟我亲近,绝不会咬我的。

“世上还有这种异能?”列战英大奇。“我从没听说过呢。”

……

佛牙将头转了过来,深褐色的眼珠仿佛有灵气似的,晶亮莹润。它在厅口只停留了片刻,突然仰首一声长嚎,后背一弓,疾如离弦之箭般直扑梅长苏而来,那气势仿佛是准备将他整个儿吞下去。

列战英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吓得脸都白了……当他刚刚跃起想要抓住佛牙时,灰狼已掠过他的身边,一头扑进了梅长苏的怀里,几乎没把他连人带座椅一起撞倒。

“呃……”接下来地一幕让列战英半张着嘴,很失风度地呆呆站着,根本说不出话来。只见佛牙的两只前爪搭在梅长苏肩上,湿湿地尖鼻子亲密地在他脖颈间嗅着,时不时还蹭上一下,那撒娇地样子跟它巴在靖王身上时一模一样。

“怎么样,列将军,”梅长苏好不容易躲开佛牙的口水,笑道,“我这个异能没骗你吧?”

狼哪里会骗人呢?只有人会骗人。

而佛牙将死的那一幕,长苏又道出了谁的心声?落下的又是谁的眼泪?

飞流突然从侧门向他跑了过来,步子比平常沉重许多,怀中紧紧抱着一只灰色的大狼。

“不醒!”少年将佛牙递到苏哥哥面前,满眼惶惶不安与迷惑,“都不醒!”梅长苏用苍白得几乎透明的手指抚摸灰狼黯淡的皮毛,指尖下接触到的是一片冰冷与僵硬,心脏顿时一阵绞痛。佛牙的眼睛闭着,看起来很安详,飞流几次努力想要把它的头托起来,可是一松手,就又垂落了下去。

……

佛牙已经快十七岁了,就一只狼而言,它算是极其高寿,它的离去固然令人伤感,但对于理智的成年人来说,这并不算一桩难以接受的事情。

可是飞流不能理解这些。他刚才看到佛牙被装进一只木柩中,跑去看,列战英哄他说:“佛牙睡了。”在少年的认知中。睡了,是一定会醒的,就好象苏哥哥经常睡着。可无论睡多么久,后来全都醒了过来。

于是他问佛牙什么时候醒。列战英地眸中露出难过的神情,说它再也不会醒过来了。

飞流第一次知道睡了竟然可能再也不醒,这令他十分地惊恐,本能般地抱起佛牙,直奔苏哥哥而来。梅长苏揉着少年的额发。他看得出来飞流此刻地迷茫与慌张,但却已无心力去安慰和解释。死神的黑袍常年覆在他地身上,那般阴冷,那般真切,真切到他根本无法向少年描述,死亡究竟意味着什么。

“飞流,你会一直记着佛牙么?”

“会!”

“作为朋友,你一直记着它,那就够了。”

良心剧组尽力了,但还是没能让佛牙出镜,正如佛牙和梅长苏,都有既定的结局,再多的爱也无力改变。

可是原著粉,你们会一直记着佛牙么?

我想你们会的。

——你一直记着它,那就够了。

第五名

谢府生日宴

二十二集扳倒宁国侯谢玉的戏,相信很多人都记忆犹新。

剧中保留了梅长苏大部分的筹谋:让身为南楚国师的蔺晨以吉日之名送南楚使团入京,让遗孤宫羽受邀入府揭穿一切,让没人关注的飞流割断所有弓弦……

唯独在谢玉让言侯与誉王进府这一点上,剧中是用长公主自尽相逼来解释的,以便赋予谢玉这个角色更多的人情分。

虽然这样也勉强可以说通,原著的理由显然更能突显梅宗主对局势的判断和分析,在众人退去湖中亭阁之后:

“难道谢玉还打算放火烧霖铃阁……”

“什么?”言豫津吃了一惊。

“此阁后面临湖,他封了前门放火,我们只有跳水,如果湖岸上布了长矛手,从水里上岸就会很难,虽然你我没什么问题,可有些人就难说了。”

……

夏冬百忙中扭头看了梅长苏一眼,见自己说了这么多他却毫无反应,忍不住嗔道:“苏先生,大家都这么忙就你一个人闲着你还不动动脑筋,你在入定吗?”

“没有。”梅长苏闭着眼睛道,“我在听你们冤枉人家谢侯爷。”

“啊?什么意思?”

“我们现在可是在水阁里,一时半会又烧不干净,所以谢玉是不会放火的。他以灭巫为由在府内杀人,是捂着盖着干的,外头的巡防营虽听从他的命令在维护治安,不放人进来,但其实并不知道这里面发生了什么。可一旦大火烧起来,就很明显这里头出事了,届时不仅誉王有借口进来察看,夏春大人,还有言老侯爷,只怕都会心中焦急牵挂,谁也拦他们不住。谢玉怎么会出此昏招,自己放火把他们招进来?”

……

“啊,烧起来了……”一旁的宇文念突然细声细气地说了一句,与此同时每个人都已经看见被渐起的火势映亮的窗棂,闻到了风中的烟尘味道。

“谢玉不会放火,那这火是谁放的?”言豫津喃喃地道,“难道是……可蒙大统领从哪里找到的灯油啊?”

飞流无声无息地一咧嘴,露出两排雪白整齐的牙齿。

谢玉是一品军侯,同时又是驸马。在自己家里关起门来做什么,只要能自圆其说,皇上都没所谓。所以解围的关键,就是怎么闯进这道门。

一把火,对当时的众人来说,虽然让大家的处境更像绝境,却能提供一个最佳的破门理由。就像地震达到8.0级各国就可以不跟震源国打招呼直接入境营救一样,这把火,必须放。

机敏如谢玉当然知道,所以他不会放;可梅长苏放了,他也只能乖乖让誉王和言侯入府。没了这把火的谢府寿宴,虽然一样精彩连连,总是少了点危急的味道。

毕竟杀人放火,杀人放火,要两粒一起吃才最好嘛~~

第六名

金殿大结局

我承认从片花来看,电视剧版的金殿鸣冤已经达到了震撼级的催泪效果。莅阳公主颤抖的声线、一声声此起彼伏的“臣附议”、梁帝日薄西山的老态、太子今非昔比的气势……无不让人动容。

但是本子个人觉得,原著里梅长苏当时的反应,也是别有滋味:

面对此伏彼起的举荐声,梁帝用力闭了一下发涩的眼睛。其实谁来做主审官已经无所谓了,只要萧景琰还在,赤焰一案将来地结果便清晰可见,即使是身为九五之尊的自己,现在恐怕也无力阻止。..最后,纪王、言侯和大理寺正卿叶士祯成为了支持率最高的主审官候选,梁帝在心头突然涌起的疲倦感中让了步,全部照准。当承担重任的三人跪拜领旨时,一直把持得很稳的萧景琰突然觉得喉间有些发烫,不由自主地将视线投向了梅长苏。

梅长苏依然保持着沉默,在象一锅沸水般翻腾着的朝堂上,他安静得就跟不存在一样。可是只要认真一点观察,就可以发现他那双黑嗔嗔深不见底的眼睛,一直灼灼地盯着御阶之上佝偻着身体的苍老帝皇,仿佛想要穿透那衰败虚弱地外壳,刺入他强悍狠毒、唯我独尊的过去……

离成功的距离越近,反而越平静。正如他所说,最担心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就像多米诺骨牌,推下第一块的时候才最紧张,倒下最后一块的时候早就淡然了。

因为那是必然,且唯一的结果。邪不压正,得道多助,都是日升月落一般无可辩驳的公理。

况且那个时候,他的身子,也容不得他激昂陈词了吧……

冷眼旁观的梅长苏让人心疼,剧中愤而起身的梅长苏激得人热血沸腾。到底哪个版本更胜一筹,只怕也是见仁见智的事情了。不过梅长苏最后跟梁帝单独见面的场景,也是感念剧组一片苦心了。

梁帝无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矣。

这个主旨,剧版和原著都表达得很好,也算是殊途同归,万幸万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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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警花与警犬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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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修远的一个外国笔友准备来中国,看望陈修远所在的警犬队。陈修远将消息告诉杜飞,杜飞听后,表示非常欢迎。不久,陈修远的朋友来到,杜飞组织警犬队给他进行了一次精彩的表演。

杜飞和李姝寒来见江局长,江局长给杜飞委派了一个任务,让他前往德国学习一年。杜飞闻言,接受了任务。不过,江局长话锋一转,突然谈论起杜飞和李姝寒的婚事来。杜飞和李姝寒听后猝不及防,两个人都感到非常意外。

杜飞与陈修远相谈,杜飞表示自己非常地为难,因为,他如果和李姝寒结婚,他们之中就必须得有一个人离开警犬队,为此,自己感到无从选择。

陈修远与倪娜相约举行婚礼的日子终于到来,这天,杜飞等人警犬队里布置好了会场,陈修远和倪娜在众人的注视下,含情脉脉地进入会场,向对方宣誓自己的爱情。

婚礼上,众人还玩起爱情游戏来,他们让陈修远和倪娜抛出两个绣球,最终,绣球为杜飞和温泰颐所得。温泰颐得到绣球,没有做过多犹豫,直接来到唐优优面前,向她求婚。在这之后,众人纷纷把目光集中到杜飞的身上,想看他的选择。结果,杜飞拿着绣球,一阵犹豫,最终,他并没有走到李姝寒跟前,向其表达爱意。众人见状,颇是一阵失望。

这天,杜飞收拾好行李,准备前往德国。众人在警犬队门口对杜飞送行。就在杜飞准备上车时,迟迟未到的李姝寒和妞妞却突然出现,场面颇是让人感动。这时,妞妞上前,将杜飞的包裹紧紧咬住,久久不愿松口,看得了出来,妞妞对杜飞的离去,充满了不舍。之后,看到杜飞对自己始终没有表示,李姝寒抑制不住,向他宣泄。随后,悲痛难掩的李姝寒准备带着妞妞离开,这时,感情再也无法自抑的杜飞将李姝寒一把拉住,并将其揽入怀中,深情表白,众人见状,欢呼起来。

陈修远的宠物俱乐部装修一新,众警见了,赶来参观。陈修远告诉众人,他们展开了一项新的项目,即是宠物的养老工程,可以帮助宠物在年老的时候安度晚年。众人听了,都感到非常高兴。

李姝寒在警犬队里努力工作,升到了警犬队中队长的位置,她表现得格外卖力,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警犬队能继续在以后的任务中有出彩的表现。

一年的时间过去,杜飞也结束了在德国的学习,他回到了警犬队,见到了众人。众人非常高兴。而其中,最为高兴的,莫过于李姝寒。现在,她终于能与杜飞团聚,迎来最为美满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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