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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遵纪守法为题的作文汇集19篇

现在的报纸上、电视上都展开普法教育,要求所有人都要遵纪守法。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宪法的作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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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_范例

全文共 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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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时代是好美的,也是纯真的。我们已经站在了人生的起跑线上,为实现自己的理想,做好各方面的准备。

国不可一日无法,家不可一日无规,校不可一日无纪。我是新时代的中学生,必须要做到遵规守纪,文明做人。

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良好的纪律是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保障。作为一名学生,更要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严格遵守我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诚实守法,礼貌文明;仪表整洁,热爱劳动;遵守公德,爱护公物;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关心他人;团结友爱,热爱学校!

我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灿烂文化的文明古国,中华民族历来以“礼仪之邦”著称于世,五千多年悠久的历史,不但创造了灿烂的文化,还也形成了讲文明、懂礼貌的传统美德。那么,文明是什么呢?文明,就是路上相遇时的微笑;就是同学困难时的热情帮助;是平时与人相处时的亲切;是不小心撞到别人时一声“对不起”;是自觉将垃圾放入垃圾箱时的举动;是不随地吐痰;等等……总之,文明是一种品质、一种修养、一种习惯。

这使我想起一则故事:

“程门立雪”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杨时有事去找老师,来到老师家,发现老师在睡觉,杨时为了不打搅老师午睡,杨时竟在大雪之中站在程颐的门外。最后杨时终成宋代大儒。这则故事都说了主人公的行为,做到了尊敬老师,见面行礼,主动问好,接受老师的教导,与老师交流。

我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要向他们多学习。还要做到珍惜青春大好时光,努力学习。“勤奋生智慧,勤奋造天才”,知识的海洋是广阔无垠的,一个渴望得到真正知识的人必须勤奋努力,练就坚持不懈的顽强毅力,向愚笨索取智慧,向平庸夺得天才。世界著名科学家牛顿,很少在二三点钟以前睡过觉,为完成实验,常常彻夜不眠。被人们誉为“书圣”的王羲之,几十年如一日,刻苦练笔,从不间断,竟然将绍兴兰亭旁的一池清水变成“墨池”。学生时代,正是人生读书的好时候,不要让“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崖苦作舟”这一古训成为一句空谈,请记住:时间是最公平最合理的,它从不会多给谁一分,勤奋者能叫时间留给他一串串果实,懒惰者只能被时间毫不留情地留给他一头白发,两手空空。

现在开始,我要来做好我自己,让我们每一名同学都献出一朵文明的花朵,增添文明的色彩。让我们好好珍惜今天这美好的学习时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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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作文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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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生活当中,有很多人都忽略了一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例如:在公共汽车上,有一些座椅上面标着“老、弱、病、残、抱婴者座位”颜色与其他的也不同,但某些人视而不见,一屁股就坐下去了。如果没有乘客,年青的你坐处休息一会儿,那是没问题的。但当你看见有需要让位的人,你就应该让。而他们不但没让座,还故意往窗口方向望去或假装睡觉,那是不应该的。那位置本来你就不应该坐,你还不让位,这怎么遵守法纪啊?更不用说以遵守法纪为荣了!

还有些人为了一点滴利益,便明知固犯的。像那些偷剪供应人民用电的电线和城区里沙井盖去卖的人,明明知道这样做不但破坏公物,而且还会给市民带来危害与不便,可他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选择了违背良心、国家的事情。难道他做这些违法的事情,不觉得有悔于自己和父母吗?

像这样的人在当今社会上多得是,因为在他们的观念中,这些只是没人管也算不了什么的“小事”,只有触犯刑事责任的才算是违法乱纪。知荣明耻,既是维护道德的防线,也是一种精神动力和民族凝聚力。所以我们应该要引以为戒。

人生的道路是光明的,为了不要让它留下污点,就应该遵纪守法,做好自己的本分,做一个好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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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作文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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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打开电视看法制节目的时候,我的心都不禁绷得紧紧的。每当看到一幕幕悲剧在我眼前发生时,我都不禁落下眼泪。这时,我心中总要涌起一个问号——为什么?为什么每天都要发生这么多悲剧呢?我想,这可能是与个人的法律意识有着直接的关系吧。法律其实每天都在我们身旁。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到似乎达到国家命运的大事,都离不开法律。所以守法、爱法、遵法、用法成了我们每个人必要的原则。

走在大街上,随时都可以看见有不法车辆乱闯红灯或逆向行驶。有些司机明明知道“宁停三分,勿抢一秒”,可能他们认为这只是一些芝麻粒儿的小事,从而忽略了安全和法规的重要性。然而,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时刻威胁着大家的生命安全;也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使他们一错再错,最终铸成大错。多少家庭支离破碎,使多少人承受痛苦!如果他们不违反交通规则,认真遵纪守法,那么,伴随大家的就是幸福美好的生活。

在我们的身旁,有很多因不学法不懂法而违法乱纪的的事发生,还有一些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在无形中就触犯了法律。有一次,我路过乐西小巷,突然看见前面有两个黑影在推推搡搡。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初中生模样的男生手里拿着锋利的小刀对着一个小学生,要他把钱拿出来。那个小弟弟吓得面如土色,苦苦哀求着。初中生仍拿着刀不放,一而再再而三地威胁着那个年幼的小弟弟。在一旁的我清楚地明白,如果小弟弟拿不出钱来也许就会受到伤害,我也吓得心怦怦直跳。但是那个初中生表现出的却是丝毫没有商量的样子,还在继续威胁小弟弟给他钱。我首先让自己努力镇静下来,然后跑到报警亭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叔叔及时地赶来了,那个初中生被警察叔叔带走了,小弟弟得救了!他向我投来感激的目光,我悬着的心也总算落地了。

我们学生的职责是读书学习,如果像那个初中生一样不好好读书,不遵纪守法,去干害人害己的事。我们的社会不就乱套了吗?我们学生学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遵守校内外纪律,就是对自己的保护和对他人的尊重!

“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我们是守法小公民,是祖国的未来,随时随地都要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学习法律、懂得法律、运用法律。法律将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受益匪浅!只要我们学法、守法、遵法、用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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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有关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600字

全文共 2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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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抵制诱惑,坚定理想,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学生。小编收集了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欢迎阅读。

第一篇: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战国时,赵国掌管征收土地税的赵奢向平原君家收税,平原君家不肯缴,赵奢依法处置,杀了平原君家有关管家九人。平原君很恼火,要杀赵奢,赵奢对平原君说:“您是赵国贵公子,现在却纵容家人不遵守国法,这样就削弱了法制;法制削弱,国家就会衰弱。国家衰弱,外国诸侯就要人侵,国家就要灭亡,您又怎么能够保住这样的富贵呢?以您这样尊贵的身份,如果奉公守法,全国就能够安定太平,国家也能够强盛,赵国的地位也就稳固了。而您是赵国尊贵的皇亲国戚,天下哪里还有人小看您!”平原君认为他是资才,向赵王推荐。赵王让赵奢管理全国的赋税。赵奢管理赋税公平合理,使得赵国人民富裕,国库充实。

执法不避权贵

刘秀没有称帝以前,任更始大司马,转战于河北一带。一次,他家里有个仆人犯了法,主管军中交易的祭遵依法将仆人处死。刘秀大怒,下令逮捕祭遵。主簿陈副说:“您天天要求部队军纪严明,现在祭遵严格执法,不避权贵,这正是实施您的命令啊!”于是刘秀赦免了祭遵,并且任命他做刺奸将军。他还告诫部下诸将说:“你们要小心祭遵!我家中的仆人犯了法尚且依法处死,对各位他一定不会询私情的。”

强令董宣

汉光武帝的姐姐湖阳公主的管家仗势杀人,躲在公主府里,地方官拿他没有办法。洛阳县令董宣乘他随公主外出的时候,半路上拦住公主的车子,大声数说公主管束不严的过失,喝令管家下车,并当场将他打死。公主立即跑去告诉光武帝。光武帝大怒,当即召董宣进宫。要打死他。董宣说:“陛下您复兴了国家。现今公主纵奴杀人,如果不惩办凶手,您又怎么治理国家?我不要用刑,自杀得了。”说完就一头撞在大柱子上,立时血流满面。光武帝急忙让小太监扶住他,表示不治他的死罪,但是要他向公主磕头赔礼道歉。他坚决不从命,太监按他的脖子,他两手撑地,就是不肯低头。光武帝很赞赏他,叫他“强项令”。

第二篇: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作为一名初中生,一名青少年,我总认为法律离我们太过遥远,违法对我们来说似乎也遥不可及。而今天的报告会却让我改变了以往的想法。那少年犯充满后悔之情却无法改变现实的演讲,那监狱长的叮嘱及殷切希望,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使我感到了法律的近在咫尺以及法律的约束力。

正处青春的少年,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未来国家的栋梁,却沦落为杀人抢劫犯,令人心痛不已。而这都缘于当今社会的孩子生活条件过好,以致自私、任性、冷漠,不知道感恩,稍不如意便大发雷霆;又加之社会过于复杂,网吧、游戏厅、不良小说、暴力游戏等不良因素的存在,更容易使缺乏自制力又不会明辨是非的孩子误入歧途,而这时如果家长老师又没有及时发现、指出、纠正,并用正确的方法疏导,那么便有可能使他们跌入万丈深渊。通过这些少年犯的演讲,我知道他们曾经的成绩都很好,都曾经有过远大的人生目标,当他们因违法犯罪而被逮捕时,也都意识到自己犯下了一个无法挽回的大错误。后悔、伤心、难过、愧疚,百感交集,悔改之意涌上心头。想到自己过去几年生活的颓废,意志的丧失,理想的破灭;想到家人对自己的殷切希望,老师对自己的鼓励,曾经拥有的快乐童年……可是,一切都晚了,说什么也来不及了,美好的豆蔻年华将要在监狱中度过,即使几年或几十年后出狱了,拥有身体上的自由了,可能否融入社会,能否得到精神上的解脱呢?

据法律界的人士介绍,当今社会所有的犯罪者中百分之六七十都是二十五岁以下的青年。这样的现象是多么令人担忧。“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遵纪守法,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的尊严。“物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我们二十一世纪的花朵开得更旺,永不凋谢。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抵制诱惑,坚定理想,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第三篇: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法律,在我们小学生眼里似乎遥之不及,实际上却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从小就得遵纪守法,做一个学生。

我们要懂法律,遵守法律,这样才能保护自己不受伤害,让自己不受侵害。学习法律可以让我们明白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避免触犯法律。

这儿有一个例子;有一个品学兼优、善良可爱的小学生——小民,他经常受到家长和老师的表扬。有一次,他在巷子里看见几名同学聚在一起,过去才得知他们要去网吧。“网吧”这个家伙对小民来说,非常新鲜,他耐不住好奇也跟了去 。长期沉迷于书海的他还从未玩过网络游戏,一下子就着迷了。一开始还是用自己的零花钱和早餐钱,上完课才去上网,紧接着上课也想着网络游戏,变得心不在焉,而后,他找遍种种借口旷课,逃学,整天泡在虚拟世界里,夜晚也称在同学家整晚不归,最后他没钱了,就以大欺小,抢低年级同学的零花钱,结果在一次抢钱时,被警察当场抓住,拘留了,因耐不住时时刻刻向他攻击的网瘾,撞墙自杀了。

像这样的悲剧还少吗?悲剧的发生一半原因在于小学生不懂法律,不知道未成年人不可进网吧,一半原因在于老板一时贪钱,不去遵守法律,才酿成如此众多的悲剧。同学们,我们要做一个遵守法律的好公民,不落入他们的后尘。

我想说一句,如果人人都去“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那世界上还会有如此众多的悲剧吗?

第四篇: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在人们的口中,常常会出现“遵纪守法”四个字,这四个字对大家是是熟视无睹,人人口中都嚷嚷遵纪守法,那你做到了吗?

星期六,我们我们学校举行活动,家长也来参加,学校在邀请函上也写着“所有车辆不能进入校园”但是,还是有些家长带了小车来。活动结束后,我和同学有说有笑的走出校门。总算没那么拥挤了,我心想:平常,小小的鸡巷里,挤满了车子,交通堵塞,车子和车子之间没什么距离。我们急着赶回家的小学生不禁抱怨道:“这些家长,明明在鸡巷路口贴有告示,都说了车子不能进来!”话音刚落,就听见吵架的声音,原来是载着鸡笼的摩托车刮到了一脸崭新的小车,两位车主就大吵起来。摩托车进来还可以理解,但小车……如果大家都遵纪守法的话,也就不会这样了。等我回过神来,看见一位交警正在罚单上刷刷的写着,一定有哪个家长不听劝告,没有遵纪守法就挨签罚单了。

要做到遵纪守法很容易,就拿小学生来说,如果小的时候能够养成好习惯,那也不会像中央十二台所说的青少年犯罪行为,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占到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这是一段触目惊心的文字,在百度上,我一打上青少年犯罪这几个字,我的手抖抖的,额头上冒出了冷汗,因为有太多令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案例,例如上网了,没钱就偷父母的,投不了父母的钱就抢劫,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同学们,遵纪守法是多么的重要,要从小做起,网吧、毒品、冲动的本性等,它们这些肮脏东西是我们最大的敌人,这些东西就像一个无底洞,一个恶魔的手,一股极大的旋风,慢慢的侵蚀着我们的善良,使我们生活的小船摇摇欲坠。但是,只要我们从小养成好习惯,遵纪守发的公民,这样,那些东西就对我们敬而远之了!来!从小事做起:不吐痰,在公共场所不骂人,不乱扔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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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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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是我们耳熟能详,经常听到的一句话,我们平时所说的规矩就是遵纪守法,但我们能真正完完全全做到尊纪守法的有多少人。我们生活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

在我们生活中,有很多不遵守纪律,不遵守法律的行为,觉得有一些是很小的事情,没犯什么错,认为没什么影响,错误行为一直不改正,殊不知可能就会因一些很小的不遵守规矩的行为酿成大错。记得有一次暑假我和爸妈去柳江古镇游玩,在上梯子的时候,突然从上面掉下来一个矿泉水瓶,刚好打到了妈妈的头上,当是就听到妈妈痛的叫了一声,我们走到梯子上面看到是一个阿姨抱的一个很小的小孩子,是那个小孩子故意往下扔的瓶子,因为他觉得好玩,妈妈跟那个阿姨说让小孩不要往下扔东西,下面游客那么多,打到人了不好,那个阿姨没说话,也没和小孩讲不准扔东西。其实当时水瓶从上往下扔的高度只有两米左右,但妈妈被打到的时候还是很痛,那么可想而知从更高的地方扔下来是什么样的后果,我看到过一个报道,说一个鸡蛋从8楼扔下可以使人头起一个大脓包,从16楼扔下可以使人头皮破损,从24楼扔下可以使人当场死亡。现在我们所居住的城市都是高楼大厦,这些年经常听到报道说高空抛物,发生了很多悲剧,之前有次的报道我印象很深刻,是从楼上掉下来一个铁的衣叉,刚好叉中楼下一个人的头,那次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我家住8楼,爸爸妈妈总教育我说不管是什么东西都不能往楼下扔,我也按照他们说的,从来不乱扔东西,但我家阳台有时会有一些楼上扔下来的东西,比如说烟头,我想对楼上的邻居说,请你们不要高空抛物,不要乱扔东西,砸到楼下的人出了事就不好了。我也想对柳江古镇那个带小孩的阿姨说,小孩子不懂事,他扔水瓶砸到人觉得好玩,但大人要告诉他不能乱扔,这种行为是错误的,要改正,如果他从小就养成这种不好的习惯,以后在很高的地方也这样往下乱扔东西,出了事后悔就来不急了。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只有人人遵纪守法,我们社会的这个大家庭才会安定和谐,相反每个人只按自己的意愿行事,那社会就会出现很多问题。为了建设我们这个和谐友爱的大家庭,我们一起努力,从小事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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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遵纪守法从我做起600字作文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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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这是八荣八耻中的一句话,道理个个都明白,要人人做到却不容易!

就拿遵守交通法规来说吧!小时候我们常唱着这样的一首儿歌:“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可是长大了,却什么都忘记了。前段时间网上热炒的“中国式的过马路”,就是说一些国人过马路时不管红灯绿灯,只要能凑成“一小撮”就往前闯。过个马路都闹成了国际笑料,听起来真是感到惭愧!这“一小撮”行人中,有没有我们学生的身影?有没有我自己呢?我的确不敢拍着胸脯说“保证没有”!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

关于遵守法律,还有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因对神不敬被“当权者”判了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了。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也许有人会说苏格拉底迂腐,但他用生命捍卫法纪尊严的精神,却让我们肃然起敬。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需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假以时日,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到那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遵纪守法也是这样,我们青少年要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在学校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在社会上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争做遵纪守法的小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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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遵纪守法从身边小事做起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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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期的叛逆、青春期的张狂以及青春期的自以为是……这些都有可能成为青少年犯罪的根源。所以,学校为了提高青少年的安全意识,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在国庆前夕,隆重召开了一次法制教育大会。

这次大会邀请了繁峙县司法局的张梅女士为我们做了精彩的报告,向我们讲述了几个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案例。

古人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确,在张警官讲的其中一个案例中,一位原本很优秀的中学生因结交了一些沾染不良习气的社会人员,在他们的怂恿下,他终于做了一件违法的事情——盗窃。案例中的这名中学生正读初中,但却在他的大好年华中,迈出了错误的一步,写下了一个大大的惊叹号。他的人生也因此发生了转折,结果令人惋惜,所以我们一定要有很明确的判断是非能力,要了解一些法律基本常识,更要听从父母、老师的教诲,一定不要结交那些整天无所事事的闲杂人员,因为他们或许将改变你的命运,会利用我们现在较差的辨别能力,引诱我们走上犯罪的道路。

也许你会看到电视上的对簿公堂,原告和被告吵得不可开交,但法官却坦然自若,因为法官只相信证据,不会因为谁是最后吵赢的那一方而偏袒他,所以这也给了我们一个警示,也向那些心存侥幸的人提醒:青少年犯罪也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在我们的学习和工作中都会有法律的约束和保护,它时刻存在于我们所处的环境之中。一个真正有法律意识的人是不会随波逐流,是不会允许自己与一群无业游民混在一起,也不会允许自己的朋友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更不会迁就他们。法律伴随在我们的身边,它小到日常的吵闹与纠纷,大到因为杀人而引起的刑事案件。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一件大事都是由一点一滴的小事汇聚而成的,而犯罪也是一样,就是因为不注意日常犯的小错误,慢慢由小到大,最后酿成了大错。

其实每一位同学的天性都是向善的,只有认识到自己的小错误和不好的习惯,并加以改正就一定不会触犯法律,我们时刻要铭记:遵纪守法,从你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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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遵纪守法我先行征文

全文共 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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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校园里,有着许许多多的小学生,但是,他们知不知道遵纪守法呢?也许,他们不明白遵纪守法的意思是什么?遵纪守法是每个人应该遵守的。而又有谁认真听呢?我们也不知道。

又一次,那是一个让人胆战心惊的日子,我们放学了,但是,有很多的小学生像刚发出来的小狗一样,乱跑、乱叫。我呀!也没有太理睬。一放学,我就想着去买一些学习用品。因为马上就要考试了,要是考不好,又要被挨骂了。我站在马路边上,看见还是红灯,但有些小朋友却像那些盲人一样,如果说是盲人,他们因该还会等一会呢!但那些小学生连看多不看直接冲过去,那些正在开车的叔叔们多气急了,但是也奇怪,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说:“小孩,不想活了,读了这么多年书,也不知道学了什么。”但那些小学生都不理睬。连看都不看。我想:要是那些叔叔没有停下来,那么,不是又有无辜的生命消失了吗?

还有一次是在学校里,但是学校里明明发了遵纪守法的呀!他们为什么还不遵守。下课了,有很多同学都兴高采烈的出来玩游戏。现在的六年级是在最低楼。被校长看着。所以,不会那么调皮。但是那些低年级的呢?一点都不懂事。他们在楼上玩,而有一些小孩在楼下玩,有一些小朋友玩归玩,他们看着底下的人,就往下面扔东西。还好是一些小东西,要是杯子呀!或是一些铁制的东西。那么头上就多了一个洞了吗?多不危险呀!说不定又会出事呢?

我现在还是小学生,只知道有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准则,以后的事我就不知道了,因该高年级也有吧!但是我现在连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准则都没有背下来。我试一下吧!

1、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2、尊进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主动打招呼。3、尊进老师,见面行礼,主动问好,接受老师的教导,与老师交流……以下六个我都会。但以下的。就说不定了。所以。请别的小学生要努力遵守,不要违反,既是保护好自己,也是保护别人。

不管是小学生还是成年人也好。保护自己、关心他人。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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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1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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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带了一本故事会回到家里,屁股一坐稳,我就开始废寝忘食的阅读起来。当我看完《第三个答案》这篇文章之后,我思绪万千,胸中涌起无限的感慨。

《第三个答案》主要是讲黑牛作为一名司机,当撞了人该怎么办。他的三舅问他如果撞了人怎么办。黑牛说要么救人,要么逃跑。三舅否定了他说的两个答案。三舅告诉他第三个答案是把车往后倒,再叫警察来处理。果然有一天,黑牛撞了一个农民,人就在他车底下,如果倒车,肯定把人压成肉饼。黑牛是个老实人,他把人送去了医院。

整篇故事都用了最简单、最朴素的语言,没有华丽的词语来修饰。但它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却让人感到十分震撼人心。有一个地方让我十分地感动。那就是黑牛自己最后说的一句话“老叔,我不想给自己的良心背一辈子的债,我宁愿给你背一辈子的债¨¨¨永远都不会错!”说得多好呀!宁愿背一辈子的债务,也不愿意做一个不遵纪守法的人。这是为什么呀?这肯定是一个遵纪守法的人才能做出来的事情,如果他像其他的司机一样,撞了人就逃之夭夭,想着怎么样才能摆脱这件事情,想着怎么样才能毁灭证据,让这桩宗罪不降临到自己的头上,盼望着警察们能够把它忘掉。这是多么可悲啊!自己做了错事都不敢承认,就这么白白的失去了多少条无辜的生命。虽说黑牛也没有多少文化,不能出口成章,落笔成文,但他却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仡守自己的职责,做自己该做的事。他的行为受到了大家的称赞,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来拿一个比较经典、大家比较熟悉的例子来说:在香港,过马路的时候你会看见,只要行人过马路的指示灯一变为红色,原本想要过马路的行人全部都十分自觉地停下了脚步,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在挪动脚步向前进,给来往的车辆造成任何的负担。不仅仅是行人会这样做,每一个司机,只要一看到红灯亮起来了,不管怎样都不会闯红灯。也不会给行人带来负担。在二月份的时候,我在香港生活了一个星期,亲身体会到,那种生活简直是放心得不得了!只要你按照指示灯所指示的去做,你不用担心会被车撞到。为什么在香港任何人都能够如此放心大胆的过马路、开车?那就是因为他们都是一个个遵纪守法的人。他们都十分的明白,自己怎样做才是对的、正确的。什么是我应该做的,什么是我不应该做的?如果我是迫不得已要做的,那么应该怎样做才能不给其他人增加麻烦?

是呀,只要凭着自己那颗遵纪守法的心,去选择一个答案就永远都不会错。遵纪守法,每个人都会说,但为什么没有几个人能够真真正正做到呢?那就是因为人们对自己的要求太松、太不严格了。如今有许多不合法的公民。他们一天到晚不务正业,去做那些下三烂的勾当,破坏合法公民的生活质量。还有许许多多的司机,撞了人之后,把车开得飞快,让自己能够更快的逃离案发现场。为什么他们就不能够自己站出来承认自己犯下的过错呢?就算你躲得了初一,你躲得了十五吗?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做自己该做的事,那么我们的生活质量将会越来越高,我们的社会将变得更加和谐,我们的家园将会越来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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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2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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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xx的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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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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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生活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做为一名小学生,更是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可是,在我们这个班级的集体中,还时常有违反纪律的情况出现。

那一次上课的时候,老师因为临时接到通知到其他班级听课去了,临走时只是匆匆交待了几句。谁知老师的脚步刚离开教室,同学们就开始捣蛋工作了。讲话的讲话,扔纸条的扔纸条,看漫画的还算是比较安分守己了。更出格的是,有几位同学互相喊着绰号,展开的唇枪舌战,有一位同学还跑到讲台边,在黑板上胡乱涂鸦,班干部劝也劝不住。俗话说得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像这些同学,老师不在的时候,他们不知道自觉约束自己,一旦养成习惯,可怎么改正啊。

在上学放学的路上,我也经常看到一些违反社会秩序的事情。近几年,塘下的车辆增多了,交通比较复杂,重要的十字路口动增设了红绿灯。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没有人不懂,可是就有一些行人,等不及绿灯亮起的时候,看着红灯就闯过去了,来往的车辆鸣着喇叭提醒他,他当做没听到。我想,这跟一个人的基本素质有密切的关系啊,这些闯红灯的人,他们小的时候一定是不大注意学校的规章制度的。

那一次,我和妈妈上街买东西,走在公路上的时候,一辆摩托车快速地从身边擦肩而过。妈妈吓了一跳,一开始还以为是青年人不遵守交通规则,超速行使。等到摩托车开过去了,这才发现手上的提包比摩托车后面坐着的青年人“顺手牵羊”地捋走了。妈妈大喊:“抓住他,强盗。”可是,救星并没有出现,大家看到这种情况,只关心自己的钱包,对我们的不幸遭遇不敢伸出援助之手。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提包被两个不法青年抢走了。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要构建一个和谐的校园,构建一个文明的社会,我们不仅要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更要有同坏人坏事做斗争的勇气。

学习“八荣八耻”,我们更加明确什么是光荣的,是体面的,什么是耻辱的,是丢人的,我们要学会怎样用法律保护自己,更要学会怎样用法律维持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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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学生遵纪守法征文500字

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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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校园里,有着许许多多的小学生,但是,他们知不知道遵纪守法呢?也许,他们不明白遵纪守法的意思是什么?遵纪守法是每个人应该遵守的。而又有谁认真听呢?

又一次,那是一个让人胆战心惊的日子,我们放学了,但是,有很多的小学生像刚发出来的小狗一样,乱跑、乱叫。我呀!也没有太理睬。一放学,我就想着去买一些学习用品。因为马上就要考试了,要是考不好,又要被挨骂了。我站在马路边上,看见还是红灯,但有些小朋友却像那些盲人一样,如果说是盲人,他们因该还会等一会呢!但那些小学生连看多不看直接冲过去,那些正在开车的叔叔们多气急了,但是也奇怪,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说:“小孩,不想活了,读了这么多年书,也不知道学了什么。”但那些小学生都不理睬。连看都不看。我想:要是那些叔叔没有停下来,那么,不是又有无辜的生命消失了吗?

还有一次是在学校里,但是学校里明明发了遵纪守法的呀!他们为什么还不遵守。下课了,有很多同学都兴高采烈的出来玩游戏。现在的六年级是在最低楼。被校长看着。所以,不会那么调皮。但是那些低年级的呢?一点都不懂事。他们在楼上玩,而有一些小孩在楼下玩,有一些小朋友玩归玩,他们看着底下的人,就往下面扔东西。还好是一些小东西,要是杯子呀!或是一些铁制的东西。那么头上就多了一个洞了吗?多不危险呀!说不定又会出事呢?

我现在还是小学生,只知道有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准则,以后的事我就不知道了,因该高年级也有吧!但是我现在连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准则都没有背下来。我试一下吧!

1、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2、尊进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主动打招呼。3、尊进老师,见面行礼,主动问好,接受老师的教导,与老师交流……以下六个我都会。但以下的。就说不定了。所以。请别的小学生要努力遵守,不要违反,既是保护好自己,也是保护别人。

不管是小学生还是成年人也好。保护自己、关心他人。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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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1000字

全文共 1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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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非常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畅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不但是限制自由,同时又保护自由。当你走进教室,同学们在安静地自习,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这是因为同学们都遵守课堂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学习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就是说纪律就是来保护同学们学习的自由的。

你们要认识到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但是约束你们的行为,更重要的是在保护你们的合法权益,让同学们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同学们,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 当你觉得受了欺负,受了委屈,怎么办?是屈辱地接受,息事宁人呢,还是以牙还牙发泄心中的闷气呢?这两种态度都不好。选择前者的是懦夫,你的怯懦姑息了同学的错误,从另一方面讲,是你助长了歪风邪气,你的懦弱使得歪风邪气有了市场。选择后者的更可怕,你的暴躁会使事态变得更加复杂,谁是谁非更不好判断。如果造成后果,双方无论在肉体还是精神上都会受到不良影响,更会给你的家庭和对方的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刚才我们纪律处分的这些同学就是这样。我要奉劝这类同学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打架是最愚蠢的行为,发生矛盾和摩擦要立即向老师或家长说明情况,请老师和家长协助处理,相信学校、老师和家长一定能够正确的处理,这样才是处理问题正确途径。

同学们,从生理和心理特点看,你们正处在向成年人过渡期间,各方面还不成熟,也是情感最激烈、最充满冲动、幻想而最容易动摇的时期。生理学家和心理学家把这种青春期的到来称之为“人生的第二次诞生”。处于这个时期的青年人(也就是同学们),感情容易冲动,仿佛一艘航行在变幻莫测的海洋上的航船,不大了解自己所作所为的深切后果,血气方刚,说干就干,因而或许干出许多惊天动地的壮烈义举,也或许导致违法犯罪铸成终身憾事。

同学们,你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家庭、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遵纪守法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你们作为一名中学生,要从这次活动中受到警示,受到启迪,受到教育,进一步增强对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的认识,你们是新世纪的中学生,是国家的未来,你们一定要充分利用这段人生中的"黄金时代",努力汲取人类文明精华做营养,充实 你们的头脑,健全你们的心灵,今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将来做一名对社会有益的人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这是胡锦涛总书记在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论述中提出的一项要求。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倘若没有纪律的约束,失去法律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也会遭到破坏,人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社会如此,学校也是这样。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法规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到,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界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偶尔听到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也就消失了。学校有学校的“法”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有的同学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他们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中学生仪容仪表,待人解释接物,行为语言等方方面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沉迷网络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好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命运。命运不是一种偶然,而是行为的必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而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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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遵纪守法

全文共 1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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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礼仪之邦"的美誉,出生在新时代的我们更应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扞卫这一美誉!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要做一个有道德、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我们现在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要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条例》,知荣辱,树新风,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当一个有道德、讲文明的好少年!

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我们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自我保护,学会依法律己,学会抵制不良诱惑,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无情,后悔莫及,家长伤心,老师烦心,社会担心,一失足成千古恨!

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

古今中外,遵纪守法者层出不穷。像古稀腊着名哲学家苏格拉底就是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在"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他并判他极刑关头,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并且一切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他成了古代人民遵纪守法的榜样,成了当代人民颂传的守法典范。

在中华大地上,同样遍布着"遵纪守法"的光荣足迹。从为了大部队的行动,坚守纪律,强忍着烈火烧身直至牺牲的邱少云,到为了扞卫法律的尊严,以自己的毕生心血忠实地履行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神圣职责的任长霞......我们的身边从来就不缺少学习的榜样:我们的老师早早到校,从不迟到早退,即使生病了也坚守岗位;我们学生诚实做人、按时上学、认真听讲,即使拾到存折、重金也能拾金不昧;我们周边的居民或诚信经商,或廉洁为官,哪一个不是遵纪守法的楷模?!正因为有了大众的守法,才有我们如今和谐的社会!

然而,某些人骨子里根本没有把国家的法纪当回事,成了和谐社会不和谐的音符,他们不仅没有把违法乱纪看作是一种耻辱,反而把善钻法纪的空子当成是自己的"本事"!我们应该对他们的行为感到羞耻!

那么也许有人会问:如何遵纪守法?怎样才算遵纪守法?显然,每一天,我们都可能面临着是非荣辱的选择:今天考试,有一道题我不会,是作弊得高分,还是承认自己不会而去认真补习?经过十字路口,是停下遵守信号灯,还是快步抢行?看到别人有困难,是热心相助,还是冷漠处之?面对艰难,是自强不息,还是自暴自弃?

事实上,举手之间,有善恶美丑;点滴之中,见是非荣辱。我们只有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才能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中华民族才能真正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时尚追求吧!那么我相信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和谐,更可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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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遵纪守法我先行作文800字

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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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中,鸟儿在自由自在地飞翔;小河里,鱼儿在无忧无虑地游逛。看到这快乐的画面,有的同学会想:要是我们也能那样,不受任何条件的约束,该多好。这种想法对不对呢,当然不对。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遵纪守法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翻书的沙沙声,这一片自由的宁静多么宝贵!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笺,这自由就消失了。

走在大街上,随时都可以看见有不法车辆闯红灯。有些司机明明知道“宁停三分,勿抢一秒”,可他们认为这只是芝麻粒儿的小事,忽略了安全,从而酿成大错,让无数家庭支离破碎,让无数无辜的人承受痛苦!

我们小学生在做任何事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用纪律和法律来约束自己,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我和表弟一同到公园游玩。进门不远处,是一片茂盛的草地,远远望去,绿油油一片,像一块绿地毯,让人看了就想躺在上面。表弟对我说:“表姐,咱们进去玩玩吧!坐在草地上,一定很舒服!”我刚要回答他,忽然,看见草坪边的警示牌,上面写着“小草青青,脚下留情”几个大字。于是,我摇摇头,指了指牌子。可表弟毫不在乎地说:“哼!又没人看见,怕什么?”我大声反驳:“既然有警示,我们就应该按要求做。老师不是经常教育我们要做遵纪守法的小市民吗?”表弟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言之有理,听你的!”我们开心地笑了!

可现实中很多同学就是拿纪律当儿戏,上课不认真听讲,喜欢讲小话,做小动作;下课后喜欢做危险游戏,垃圾随手扔;吃饭时不排队,故意挤闹;不爱惜粮食,乱泼乱倒;见到老师没有礼貌,不打招呼;贪图便宜,随便拿别人的东西;放学不走路队,校外不走人行横道,乱穿马路。

遵纪守法是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我们小学生要从小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

在校园里,看见地上的果皮纸屑,我们要弯腰去捡,因为随手捡起的是一片垃圾,纯洁的是自己的灵魂;看见墙壁上有墨水的印迹,我们要轻轻擦去,因为有意擦去的是一块污渍,崇高的是自己的精神;看见哗哗流水的水龙头,我们要赶紧关上,因为浪费就是可耻的犯罪!

同学们,只有遵纪守法,我们才能拥有真正的自由、快乐和幸福。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自尊、自强、自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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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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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选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选错了道路是自己后悔,当然尤其是学生。这些正享受生活的美好和自由的可贵的我们,要从小树立省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好学生。同时我们要慎重交友,不能和不认识的人聊天、交流。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鸡啊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也有犯罪事件的发生,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他们谁自由的;鱼儿在水中游,他们是自由的。但是如果把鸟儿放入水中,让鱼儿离开了水,那他们不仅的不当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亡。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想走和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有保护自由,如果你走进阅览室,里面竟浅浅的,只能偶尔听到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都可以享受着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遵守纪律,高声谈笑,大声喧哗,这自由就消失了。

“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不通畅,如果有人“杀人不偿命,欠债不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灭亡。法律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育守法意识同等更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城实、手心的人,成为一个对祖国和社会有用的人。

又一次,我正要去上学的时候,走到马路边儿上,突然,我发现有一位五六年级的大哥哥,他明明知道这时是红灯,可是,他朝左右望了望,便走了过去。我想:“大哥哥大姐姐应该给小弟弟小妹妹做好榜样呀!怎么能这样呢?哎!

还有一次,我发现一个小男孩拿着树枝在一辆黑色汽车声乱估,那可怜兮兮的油漆一点一点的掉了下来。而且,周围还没有人制止他。

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它既赋予你权力,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的身边,他就在我们心中,法律知识非常重要,所以我们要多了解一些法律小知识,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学会自我保护意识,弘扬法律知识。创建和谐校园,为了我们今天能更好地学习,为了我们明天能够建刚的走线社会,我们应把法律知识课作为我们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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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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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红蓝相间炫目的光辉闪烁,尖锐犀利的鸣笛呼啸而过,我从妈妈背后地伸出小脑袋,望着绝尘而去的汽车怯生生地问妈妈,“妈妈,那是什么车啊?那么神气!”妈妈温柔的将我抱起,告诉我,“宝宝,那是警车,是警察叔叔抓坏人的车。”“哦,坏人,会被警察叔叔抓起来!”我心里暗暗嘀咕,“我要当好人,不当坏人!”我下定了决心!那一年,我两岁。

当妈妈穿上笔挺的制服,娇娇小小温柔如水的妈妈霎时变得意气风发英姿飒爽。摸着妈妈帅气的衣服,我满心的崇拜:“妈妈,这是什么衣服啊,那么帅,我也想要!”妈妈蹲下身,微笑着望着我的眼睛,告诉我,“宝贝,这是警服,妈妈是警察的老师,要教会大哥哥大姐姐知识,他们当了警察之后才能更好的维护法纪,惩恶扬善”。望着妈妈坚毅的笑容,摸着妈妈臂章上庄严的国徽,我暗暗下定决心,长大了,我一定要做好人,要维护法纪,要惩恶扬善!那一年,我四岁。

当爸爸在法庭上侃侃而谈,有理有据,铿锵有力地将对方辩护人驳得哑口无言的时候,我在旁听席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澎湃,激动的问妈妈:“妈妈、妈妈,爸爸好酷啊,爸爸的工作到底是干什么的啊?”妈妈拍拍我的头,示意我小声,却也止不住自豪的微笑着悄悄告诉我,“宝宝,你看,法庭上方悬挂的标志,中间的天平,代表的是公平,天平中间插着的宝剑,代表的是正义。坐在中间穿黑袍的叔叔是法官,爸爸是律师,他们都是公平正义的执行者,是法律法规的守护者。”“爸爸是律师,能够守护公平正义,能够维护法律法规,等我长大了,也要成为爸爸那样的人”我心里默默思忖着,下定了决心!那一年,我七岁。

当我姗姗学步,妈妈牵着我的小手,第一次教会我“垃圾桶才是垃圾的家”,要把垃圾丢进垃圾桶里的时候;当我第一次过马路,妈妈教会我认识红绿灯,要“红灯停绿灯行”的时候;当我将小手伸向美丽的花朵,妈妈及时制止并且告诉我“花儿也有生命,宝宝摘花,花儿也会疼”的时候;当我上公交车想往前挤,妈妈拉住我让我学会排队的时候;当我忍不住想就在路边小便,妈妈一定坚持要我去洗手间的时候,我就开始成为了“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然后,我上学了,成为了小学生。当我严格按照小学生守则严格要求自己的时候;当我想睡懒觉赖床,却想到上学不能迟到而挣扎着起床的时候;当我在公交车上主动给老爷爷老奶奶让座的时候;当我主动将教室里的垃圾清扫干净的时候;当我善意的提醒上课讲话的同学遵守纪律的时候;当我将捡到的东西交到大队部的时候;当我送走失的小朋友回家的时候,我已经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遵纪守法”小公民。

纪律与法律,规章与制度,貌似约束我们的行为,限制我们的自由,而实则是保护我们的屏障。随意逾越,便会将我们井然有序的世界搅得混沌不堪;细心呵护,则能成就我们的千古文明;纪律与法律,规章与制度,看似高不可攀难以企及,而实则只是源于我们身边的点点滴滴,信手拈来,犹如漆黑夜空中的北极星,在你迷途的时候为你指引正确的航向。

从我做起,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在不乱丢垃圾中,学会遵纪守法;在不乱穿马路中,学会遵纪守法;在不损坏公物中,学会遵纪守法;在不插队不拥挤中,学会遵纪守法;从不违反课堂纪律中,学会遵纪守法。这时,你会发现,在法律和规则的桎梏里,其实有一扇精巧的门,在每个人都自觉维护法律规则的过程中,人们其实可以秩序井然地走出去,走向更为广阔更为安全更为自由的康庄大道,走向更为和谐更为美好的文明世界。

从我做起,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点点遵守纪律,滴滴维护法律,这点点滴滴终将聚沙成塔,这涓涓细流终将汇集成海。当小礼貌遍布各处,闪耀着璀璨光芒的时候;当小文明洒满大地,散发着清新芬芳气息的时候,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我们的社会也会在—个姹紫嫣红的春天,变得更加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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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6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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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很荣幸能与老师同学们,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和小学生应该怎样注意自己的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今天我准备了三个方面内容:第一,了解身边的法律,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第三,给同学们提一些建议,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一、了解身边的法律,做到遵纪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来上学,我们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这些守则有是由教育部制定的,有的是学校制定的。从中引出一个法律的概念,那么法律是什么呢?简单说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也不管你地位如何,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只要触犯了法律,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这就是法律的简单解释。

那么法律与我们小同学们有什么关系呢?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不是法律的区分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与我们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它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能违背宪法精神);《义务教育法》(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包括家庭保护〈规定父母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子女,父母有责任和义务把孩子扶养成人〉、学校保护〈规定老师不得打骂体罚学生、不许学生上课,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等〉、社会保护〈规定了儿童的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童工;一些文化场所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而营业性舞厅、游戏厅等场所则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一旦犯罪后受到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审判权,如分别关押、不公开审理、不得批露信息资料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要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等〉,如果未成年人有了这些不良行为,就得进行矫治,如进工读学校、或治安处罚〈拘留、罚款〉,或劳动教养)。法律是惩恶扬善的,它用来保护好人,惩罚坏人,如果我们不去遵守法律,而是故意违反它,那我们受到的就不是保护,而是惩罚了。

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小丽是某小学三年级学生,有一天放学回到家后,她爸爸发现小丽好象是哭过,就问她是怎么回事,小丽说同班一个叫小强的男生打她。于是,小丽的爸爸就带她回班里找小强要个说法。一见小强,小丽的爸爸就抓过他的衣领问:“你凭什么打小丽?”小强没反应过来,便极力挣扎,小丽爸爸就打了小强一个耳光,小强就往小丽爸爸身上吐口水。小丽爸爸又打了小强两个耳光,并将小强推倒在地,才带小丽回了家。这时,小强的家长也来接小强,见小强被打得鼻青脸肿,就带小强到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小强右耳膜穿孔,听力下降。小强的家长便把小丽的家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五万元。最后,法院判决小丽的爸爸赔偿小强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三万多元。

我们分析一下在上面的案例中,谁做得不对?错在什么地方?他们应该怎样做才对?

首先是小强做得不对,他不该恃强凌弱,欺负比自己更弱小的女孩子;其次小丽也不对,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最先告诉老师,请求老师对小强进行批评教育,不该跟上爸爸去找小强算帐;第三小丽的爸爸更不对,小强还是个孩子,他犯了错误,应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家长应该找学校或老师帮助解决问题,或者口头警告小强,让他给小丽道歉并保证以后再也不欺负小丽,不该报复性地把小强打伤。他们错误的行为导致小强的身体受到了一定损伤,小丽的心灵深处有了阴影,而小丽的爸爸则受到了经济和道德上的惩罚。

看到上面的案例,我想到在校园里的违法违纪问题。现在校园里有这样的个别同学,他们很聪明,但他们的聪明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招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经常乱花钱又不敢跟大人要,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钱财等等。他们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这样的话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监狱。

我再给同学们讲几个案例,《黑龙江法制报》登了这么一篇案例:小华和小洲是某小学的小学生,上体育课时小华因为小事骂了小洲一句,小洲很生气,推了一把小华,结果小华失去平衡摔倒(体育课是踩高硗),经过法医鉴定,小华左股骨干粉碎性骨折,十级伤残。花去医药费等费用七万多元,保险公司理赔了一万多,其它医药费及精神抚慰金经法院判决,小洲的父母赔偿70%,共四万多元,学校因为上体育课老师管理不善承担了30%的责任,赔偿了将近二万元。这个案例中就是一个小小的不快引起的,同学们在一起学习、玩耍难免有不愉快的事,大家都要学会大度宽容,互相团结,互相帮助,这样才是一个快乐的团体。

下面这个案例就告诫我们同学们戏嘻打闹要有限度,要知深浅。小朱、小王是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11周岁,课间休息时,二人追逐打闹,在楼道口处,小朱同学用力推了小王同学,小王同学滚下楼梯,多处摔伤,花去药费四千多元。最后法院判决小朱同学的父母赔偿70%,小王同学自己负责30%,学校没有责任。因为同学们还是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功;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十六至十八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学们侵害他人的权利,要由我们的监护人也就是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来赔偿,我们自己更应该遵纪守法,不给我们的父母和学校带来麻烦,他们是最爱你们的人,不能让爱你们的人伤心。

下面这个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三·七班的宋斌(化名)同学学习成绩名列全校前茅,许多同学经常借他的作业学习,一次,五六名同学同时要借他的作业,宋斌同学要继续做作业,不愿意把作业本借给同学,争抢过程中,宋斌同学失手将王杉(化名)同学的眼睛碰伤。王杉同学当即被送进医院治疗。该事故致王杉同学一只眼睛己近失明。王杉同学将宋斌同学告到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牡丹江市五个城区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统一由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王杉同学的家长坚持依法严惩宋斌同学,并提出了高额的赔偿。如果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宋斌同学不仅要赔偿王杉同学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被判刑入狱。这样,就毁掉了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宋斌。在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支持下,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深入到学校、社区和双方学生家庭,进行调查调解,征得双方学生家长、学生本人、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同意,宋斌同学赔偿王杉同学3万元,王杉同学撤销诉讼。宋斌同学当年考入了全国重点大学,后来成了一名优秀的博士生。宋斌同学深有感触地说,如果没有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我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我进了监狱,这一辈子也就完了。我万分感谢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我要用自己学到知识,为祖国做出应有的贡献,以此来回报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们。

通过这几个案例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违反法律和违反学校规定的事情。

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

这里我们区分两个概念:一般违法与犯罪。一般违法指,违法行为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还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直白地说就是没有被法院判刑坐牢;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并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大多数要坐监狱的。二者都是违法行为,也就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但一般违法与犯罪是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的。我们再学习一个概念,什么是是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同学们你们知道监狱是什么地方吧,监狱是关押人犯的地方,进了监狱的人会失去人身自由,限制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具有惩罚性。够不上犯罪,又情节严重的可能被送去工读学校,工读学校是为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而办的特殊学校。

我们先讲一个案例。这是一个中学生,这位同学姓张,张同学开始表现很好,曾多次评为三好学生,后来,经常到网吧看些不健康的录像,还跟社会上坏孩子来往,逐渐地无心学习,常常旷课,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学校多次批评教育,也不思改悔,跟一些坏孩子在社会上偷窃少量财物,被公安拘留,但仍不改,一个晚上,趁李大娘儿子出差未归,持刀爬进李大娘家企图盗窃财物,被发现后,张同学便把李大娘打昏在地偷走现金1000多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这3年他要在监狱度过。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不学法,不知法,就容易学坏,违纪,违法以至犯罪,一个人如果不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就有可能从犯错误发展到违法犯罪。在案例中张同学从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违反校规校纪,然后到社会上偷少量财物,最后入室抢劫,从一般违法行为,发展到犯罪。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要预防违法犯罪,就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那么什么是不良行为呢?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的非常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34条对严重不良行为做了明确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第35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从一般违法到犯罪有一个演变过程,不良行为任其发展容易导致犯罪。所以同学们怎样预防违法犯罪呢?在这里我提出以下几点:一是,要预防违法犯罪,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只要有不良行为,就要坚决改正。二是,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有一句话我们都知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有的同学说了,我们还不到14周岁呢,不受法律惩罚,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措施。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各种规章制度办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所以我们要增强法制观念,不做法律所禁止的事,防患于未然,自觉纠正不良行为,热情帮助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三是,我们要从小加强道德自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使自己健康成长。

这里我们再讲一个案例,阿文,14岁以前学习成绩良好,14岁以后迷上电子游戏,学习一落千丈,起初是被人约去电子游戏室比输赢,结果输的一败涂地,为挽回面子,天天泡吧,夜不归宿,欠机室老板1万多元,而且负债与日俱增,不敢跟父母要,走投无路之际绑架了邻居家小男孩,向其家人勒索10万元,没能如愿拿到钱,便把小男孩勒死,当时阿文16岁,被判无期徒刑,陪伴他在高墙度过慢慢长夜的只有“悔恨”二字。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抵制不良诱惑,管好自己,是多么的重要和必须。我前些天听说过这么一件事,我都不相信,但这是事实,在某个小学,有几个四年级小学生中午没上小饭桌吃饭,却找了一个小商店喝酒去了,结果下午上课的时候因为喝酒喝多了,影响了上课,老师叫来家长,狠狠地批评这几个小同学。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诱惑,有金钱的,物质的,还有一些奢侈享受的,同学们一定顶得住这些诱惑,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决不能放松自己的思想防线啊。这要求我们首先交朋友要慎重,拒绝不良交往,象有抽烟喝酒,打牌跳舞,打架斗殴,追求低级趣味的人我们坚决离他们远远的,有的人就是利用我们小学生的好奇心,社会经验缺乏,辨别力、控制力差,以物质引诱,暴力威胁,使少数抵抗力弱的学生误入歧途。其次不去娱乐场所,象网吧,迪厅,歌厅等,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被称为电子海洛因,我们必须拒绝。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加强自身修养,我们要对不良行为违法行为坚决说不,在你们小小的心灵里筑牢心里防线。

三、给同学们几点建议

第一,珍惜学习机会。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第二,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第三,谨慎交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社会上的小混混们。

第四,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第五,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凡事不逞强。

第六,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最后,希望同学们通过此次的法制教育,都能够认清违法犯罪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再次祝愿同学们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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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精选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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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在小时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犯了错又不及时纠正的话,那么这个人长大了就很难说他会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小学生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但是,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扣几分罢了。其实这种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因为习惯成自然,就怕以后到社会上,干些违法的事,违纪就成了违法,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相信这句话大家都已经很熟悉了,它的意思大概就是,“如果你小的时候就开始偷针,天长日久,只要你养成了“偷”的习惯,长大了就很有可能偷金。”

也有同学认为如今追求个性化,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 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学校如果没有校纪校规,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 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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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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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胡锦涛爷爷提出 “ 八荣八耻 ” 以后 , 我认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可是有些人却不这样想。

一天我正在看 “ 扬子晚报 ” ,突然一则 “ 血淋淋鹿肉让孩子受惊 ” 的新闻一下子引起了我的注意。仔细的看了一下,原来 “ 白马公园 ” 美食节时有一位烧烤摊主的摊上有一块残缺的鹿肉,这引起许多孩子的惊叫 , 其中有一个叫段健红的小朋友对摊主说 :“ 梅花鹿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 是不可以猎杀的。 ” 可摊主却没有理睬他 , 一遍、两遍、三遍都没有回应。

还有一次 , 我看到一个少先队员急匆匆地上学校 , 却碰到了红灯 , 眼看快要迟到了 , 他心里十分着急。这时一位叔叔说 :“ 小朋友 , 别等了 , 现在走还来得及 ” ,说完那位叔叔跑着闯过了红灯,可那位少先队员却没有走。他想,如果我现在闯红灯 , 也许不会迟到 , 可就不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市民 , 我不能走。于是他一直等到绿灯亮了 , 才快步的穿过马路 , 向学校跑去。

想想那位摊主比少先队员大 , 比她们懂得多 , 却不懂得遵纪守法。难道他们不为自己的行为而感到羞耻吗 ? 难道只有猎杀熊、烧梅花鹿肉才能赚钱吗 ? 那位少先队员遵纪守法的优秀品质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从今天开始,不管以前怎样 , 我们都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市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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