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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遵纪守法为题的作文精彩20篇

现在的报纸上、电视上都展开普法教育,要求所有人都要遵纪守法。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宪法的作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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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2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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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有关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今天很荣幸能与老师同学们,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和小学生应该怎样注意自己的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今天我准备了三个方面内容:第一,了解身边的法律,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第三,给同学们提一些建议,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一、了解身边的法律,做到遵纪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来上学,我们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这些守则有是由教育部制定的,有的是学校制定的。从中引出一个法律的概念,那么法律是什么呢?简单说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也不管你地位如何,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只要触犯了法律,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这就是法律的简单解释。

那么法律与我们小同学们有什么关系呢?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不是法律的区分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与我们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它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能违背宪法精神);《义务教育法》(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包括家庭保护〈规定父母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子女,父母有责任和义务把孩子扶养成人〉、学校保护〈规定老师不得打骂体罚学生、不许学生上课,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等〉、社会保护〈规定了儿童的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童工;一些文化场所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而营业性舞厅、游戏厅等场所则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一旦犯罪后受到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审判权,如分别关押、不公开审理、不得批露信息资料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要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等〉,如果未成年人有了这些不良行为,就得进行矫治,如进工读学校、或治安处罚〈拘留、罚款〉,或劳动教养)。法律是惩恶扬善的,它用来保护好人,惩罚坏人,如果我们不去遵守法律,而是故意违反它,那我们受到的就不是保护,而是惩罚了。

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小丽是某小学三年级学生,有一天放学回到家后,她爸爸发现小丽好象是哭过,就问她是怎么回事,小丽说同班一个叫小强的男生打她。于是,小丽的爸爸就带她回班里找小强要个说法。一见小强,小丽的爸爸就抓过他的衣领问:“你凭什么打小丽?”小强没反应过来,便极力挣扎,小丽爸爸就打了小强一个耳光,小强就往小丽爸爸身上吐口水。小丽爸爸又打了小强两个耳光,并将小强推倒在地,才带小丽回了家。这时,小强的家长也来接小强,见小强被打得鼻青脸肿,就带小强到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小强右耳膜穿孔,听力下降。小强的家长便把小丽的家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五万元。最后,法院判决小丽的爸爸赔偿小强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三万多元。

我们分析一下在上面的案例中,谁做得不对?错在什么地方?他们应该怎样做才对?

首先是小强做得不对,他不该恃强凌弱,欺负比自己更弱小的女孩子;其次小丽也不对,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最先告诉老师,请求老师对小强进行批评教育,不该跟上爸爸去找小强算帐;第三小丽的爸爸更不对,小强还是个孩子,他犯了错误,应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家长应该找学校或老师帮助解决问题,或者口头警告小强,让他给小丽道歉并保证以后再也不欺负小丽,不该报复性地把小强打伤。他们错误的行为导致小强的身体受到了一定损伤,小丽的心灵深处有了阴影,而小丽的爸爸则受到了经济和道德上的惩罚。

看到上面的案例,我想到在校园里的违法违纪问题。现在校园里有这样的个别同学,他们很聪明,但他们的聪明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招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经常乱花钱又不敢跟大人要,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钱财等等。他们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这样的话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监狱。

我再给同学们讲几个案例,《黑龙江法制报》登了这么一篇案例:小华和小洲是某小学的小学生,上体育课时小华因为小事骂了小洲一句,小洲很生气,推了一把小华,结果小华失去平衡摔倒(体育课是踩高硗),经过法医鉴定,小华左股骨干粉碎性骨折,十级伤残。花去医药费等费用七万多元,保险公司理赔了一万多,其它医药费及精神抚慰金经法院判决,小洲的父母赔偿70%,共四万多元,学校因为上体育课老师管理不善承担了30%的责任,赔偿了将近二万元。这个案例中就是一个小小的不快引起的,同学们在一起学习、玩耍难免有不愉快的事,大家都要学会大度宽容,互相团结,互相帮助,这样才是一个快乐的团体。

下面这个案例就告诫我们同学们戏嘻打闹要有限度,要知深浅。小朱、小王是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11周岁,课间休息时,二人追逐打闹,在楼道口处,小朱同学用力推了小王同学,小王同学滚下楼梯,多处摔伤,花去药费四千多元。最后法院判决小朱同学的父母赔偿70%,小王同学自己负责30%,学校没有责任。因为同学们还是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功;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十六至十八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学们侵害他人的权利,要由我们的监护人也就是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来赔偿,我们自己更应该遵纪守法,不给我们的父母和学校带来麻烦,他们是最爱你们的人,不能让爱你们的人伤心。

下面这个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三.七班的宋斌(化名)同学学习成绩名列全校前茅,许多同学经常借他的作业学习,一次,五六名同学同时要借他的作业,宋斌同学要继续做作业,不愿意把作业本借给同学,争抢过程中,宋斌同学失手将王杉(化名)同学的眼睛碰伤。王杉同学当即被送进医院治疗。该事故致王杉同学一只眼睛己近失明。王杉同学将宋斌同学告到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牡丹江市五个城区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统一由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王杉同学的家长坚持依法严惩宋斌同学,并提出了高额的赔偿。如果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宋斌同学不仅要赔偿王杉同学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被判刑入狱。这样,就毁掉了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宋斌。在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支持下,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深入到学校、社区和双方学生家庭,进行调查调解,征得双方学生家长、学生本人、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同意,宋斌同学赔偿王杉同学3万元,王杉同学撤销诉讼。宋斌同学当年考入了全国重点大学,后来成了一名优秀的博士生。宋斌同学深有感触地说,如果没有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我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我进了监狱,这一辈子也就完了。我万分感谢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我要用自己学到知识,为祖国做出应有的贡献,以此来回报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们。

通过这几个案例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违反法律和违反学校规定的事情。

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

这里我们区分两个概念:一般违法与犯罪。一般违法指,违法行为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还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直白地说就是没有被法院判刑坐牢;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并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大多数要坐监狱的。二者都是违法行为,也就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但一般违法与犯罪是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的。我们再学习一个概念,什么是是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同学们你们知道监狱是什么地方吧,监狱是关押人犯的地方,进了监狱的人会失去人身自由,限制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具有惩罚性。够不上犯罪,又情节严重的可能被送去工读学校,工读学校是为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而办的特殊学校。

我们先讲一个案例。这是一个中学生,这位同学姓张,张同学开始表现很好,曾多次评为三好学生,后来,经常到网吧看些不健康的录像,还跟社会上坏孩子来往,逐渐地无心学习,常常旷课,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学校多次批评教育,也不思改悔,跟一些坏孩子在社会上偷窃少量财物,被公安拘留,但仍不改,一个晚上,趁李大娘儿子出差未归,持刀爬进李大娘家企图盗窃财物,被发现后,张同学便把李大娘打昏在地偷走现金1000多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这3年他要在监狱度过。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不学法,不知法,就容易学坏,违纪,违法以至犯罪,一个人如果不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就有可能从犯错误发展到违法犯罪。在案例中张同学从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违反校规校纪,然后到社会上偷少量财物,最后入室抢劫,从一般违法行为,发展到犯罪。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要预防违法犯罪,就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那么什么是不良行为呢?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的非常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34条对严重不良行为做了明确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第35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从一般违法到犯罪有一个演变过程,不良行为任其发展容易导致犯罪。所以同学们怎样预防违法犯罪呢?在这里我提出以下几点:一是,要预防违法犯罪,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只要有不良行为,就要坚决改正。二是,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有一句话我们都知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有的同学说了,我们还不到14周岁呢,不受法律惩罚,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措施。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各种规章制度办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所以我们要增强法制观念,不做法律所禁止的事,防患于未然,自觉纠正不良行为,热情帮助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三是,我们要从小加强道德自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使自己健康成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加强自身修养,我们要对不良行为违法行为坚决说不,在你们小小的心灵里筑牢心里防线。

三、给同学们几点建议

第一,珍惜学习机会。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第二,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第三,谨慎交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社会上的小混混们。

第四,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第五,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凡事不逞强。

第六,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最后,希望同学们通过此次的法制教育,都能够认清违法犯罪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再次祝愿同学们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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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遵纪守法的名言警示大全

全文共 3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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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国守法、明礼守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2、遵章守法事事顺,违法犯规时时难。

3、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

4、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遵守法律,只是对我们最低的要求;而高尚的道德观念是我们最高的追求。

6、遵从法制点滴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顺应国律教化子孙莫因善小而不为。

7、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8、追求生活的质量无可非议,生活的质量不在于对酒当歌,花前月下,日进斗金,而在于生活有条不紊,才华充分体现,合家欢乐晚餐。

9、赚金山,赚银山,法律法规是靠山;你有理,他有理,学法守法是真理。

10、种德者必养其心,守法者必利自身。

11、忠诚事业,热情服务,诚实守信,廉洁奉公。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13、智者以法护身,愚者以身试法。

14、知法守法从我做起;法治意识娃娃抓起。

15、知法是安康的基石,守法是和谐的根本。

16、掌握管理社会之公权的人,应胸怀大爱与大忠,忠人民、忠国家,岂能因一己私利,沦为某些大腕大款的私仆,最终被大众所唾弃。

17、增强法制观念,确保安全生产。

18、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法院是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的地方,法官是公平象征、正义化身。

19、有些人因为贪婪,想得到更多的东西,却把现在所有的也失掉了。

20、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1、以法治权权生威,以德修心心养廉。

22、以法治国铸伟业,秉德安民兴中华。

23、以诚待人,人人敬;依法办事,事事成。

24、依法生产,守法经营,合法发展。

25、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26、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纳税光荣

27、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

28、一个人怎样才能认识自己呢?绝不是通过思考,而是通过实践,尽力履行你的职责,那你就会立刻知道你的价值。

29、一个人应该:活泼而守纪律,天真而不幼稚,勇敢而不鲁莽,倔强而有原则,热情而不冲动、不盲目。

30、要使人成为真正有教养的人,必须具备三个品质,渊博的知识,思维的习惯和高尚的情操,知识不多就是愚昧,不习惯于思维就是粗鲁和蠢笨,没有高尚的情操,就是卑俗。

31、学法者智,用法者兴,守法者安。

32、学法则明智,用法则业兴。

33、学法源于一点一滴,守法始于一言一行。

34、学法懂法坦荡人生,守法护法锦绣前程。

35、学法、普法、懂法,不但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更是对大多数人和整个社会利益的一种贡献。

36、宣传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37、心胸狭窄的人,思想一定狭窄,思想狭窄的人,人生一定狭窄。

38、小信诚则大信立。

39、我以我心爱赤壁,我以我行创文明。

40、文明的赤壁要法治,法治的赤壁更闻名。

41、文明赤壁人人爱,有你参与更精彩。

42、文明赤壁你我共建,和谐社会你我共享。

43、文明赤壁精彩有约,和谐城市魅力无限。

44、文化是赤壁进步的灵魂,法治市赤壁经济发展的保证。

45、万物皆有序,有法天下和。

46、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47、天平的一边放上自由,另一边放上守法,它才能平衡。

48、贪婪之心不可有,法律知识不可无。

49、顺境勿骄逆勿沉,光明磊落正道行;平境勿庸浊勿乱。廉明敬业实为人。

50、树怕不发芽,人怕不懂法。

51、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

52、社会的天平上少了法律的砝码,就会失去稳定的平衡。

53、人心是杆秤,法律是准绳。

54、人生就像一本书,傻瓜们走马观花似的随手翻阅它,聪明的人用心阅读它。因为他知道这本书只能读一次。

55、人生的幸福美满,不在于金钱物质利益的多少,而是取决于生命的健康和家庭的和谐,淡泊名利,方能从容,自由的荡漾在生活的海洋。

56、人人都是法治力量,个个都是文明形象。

57、人人必知小法律,天天不做违法事。

58、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59、人的心地,应该同雪一样洁白,火一样热情,日月一样的光明正大,诽谤不会使受诽谤者遭殃,却常会使诽谤者身败名裂。

60、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6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62、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63、普通的道德是社会的基础,普通的良心是法律的基础。

64、普及法律知识,减少无知犯罪。

65、普法是国家安康的基石,守法是为人处事的根本。

66、您抛弃了法律,生活就会抛弃您。

67、你对违章讲人情,法律对你不留情。

68、你不依法,法不依你。

69、能容人之长,不嫉妒,能容人之短,不歧视;能容人之过,不穷究,能容人之犯,不嫉恨。

70、拿法律不当回事,等于拿生命当儿戏。

71、谋事要公心,办事要公开,论事要公平,处事要公正。

72、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

73、明辨法律红绿灯,知法守法伴我行。

74、名节重泰山,利欲轻鸿毛。

75、民为和谐之本,法乃公平之源。

76、美丽赤壁是我家,依法治理靠大家。

77、没有红灯的约束,就没有绿灯的自由。

78、没有法律是立法的悲哀,有法律而不遵守是公民的悲哀。与其诅咒社会的不公,不如点燃守法的蜡烛。

79、立身,无愧于心;守身,无沾恶习;保身,卫生无病;修身,重在择交。

80、礼貌地听审,机智地回答;清醒地思考,公正地裁判。

81、恪守法规,画出圆满人生。

82、经营似行船,守法似船桨;只有撑好桨,才会不翻船。

83、金贵银贵文明最宝贵,千好万好和谐最美好。

84、建设法治文化,陶冶诚信情操。

85、建设法治家园,构筑和谐社会。

86、加强学法用法,促进依法经营。

87、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88、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推进农村法制建设。

89、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90、和谐润四海,法治安天下。

91、合法收入心安理得,非法敛财寝食难安。

92、国法为天平,岂容权势充筹码;道德作准绳,不许人情乱曲直。

93、管理者的行为是最有力的管理,领导者的品格是最有效的领导。

94、公正司法,是维护法律尊严的最后一道屏障,是一个国家民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95、风筝挣断了线,失去了约束,也失去了自由;人们超越了法律,失去了约束,也失去了自由。

96、繁荣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97、法治与和谐同在,公益与文明共存。

98、法治是稳定的基石,和谐是发展的保障。

99、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

100、法治长城始于一砖一石,诚信文明来自一言一行。

101、法制圆规划定是非宽严,民心直尺度量奸贤分毫。

102、法制是把双刃剑,对守法者呵护,对违法者无情。

103、法制保障了民主,法治促进了和谐。

104、法正律严,国泰民安。

105、法正律行,天下太平。

106、法以人为本,人以法为天。

107、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108、法通国脉千秋稳,律顺民心九域兴。

109、法是双刃剑,荣辱一瞬间。

110、法擎利剑斩邪恶,律做天平判是非。

111、法律与利益同在,依法与文明同行。

112、法律有效力国民便昌盛。

113、法律应当与正义保持一致。

114、法律是用来保护我们的,而不是用来欺负别人的。

115、法律是一个监督员,时时刻刻监督着你的行为,只要你遵守法律,法律才会保护你。

116、法律是你的黎明,而不是你的黄昏。

117、法律是明灯,指引着生活的航程;法律是标尺,刻划出人生的去从。

118、法律是立法者创立的特殊的精密的制度,风俗习惯是一个国家一般的制度。

119、法律是沉重的,生活是轻松的,把法律看得越重,就会生活得越轻松!

120、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

121、法律如果没有法院来阐说和界定,其真正含义和实际操作就是一纸空文。

122、法律就像一个秤,你轻还是重,你对还是错,在它面前一目了然,所以它不会庇护任何一个人。

123、法律就像一把遮风挡雨的伞,有了它,我们才能平安快乐每一天,远离不法侵害!

124、法律家喻户晓,社会长治久安。

125、法律的制定是为了市民的安宁和国家的安全。

126、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公众知晓,在于实施。

127、法律不是保护崇高,而是保护一般。

128、法官的职业是无比高尚和神圣。法官的清正廉洁、公正文明,是代表一个国家的形象,一个民族的精神,一个社会风貌。

129、多抓基层普法,少去吃喝搓麻,多看央视论坛,少听小道谣传,多问百姓生计,少思美色贪欲,多敲安全警钟,少伤善良职工,多点实际成就,少为政绩作秀。

130、顶不住眼前的诱惑,便失掉了未来的幸福。

131、当你被侵犯的时候,只有一个会保护你,那就是——法律。

132、打造诚信赤壁,和谐赤壁,平安赤壁,文明赤壁,魅力赤壁。

133、存心光明正大,言论光明正大,行事光明正大,斯之谓君子。

134、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司法权威。

135、崇尚法治,守护公平,秉持良知,扞卫正义。

136、崇德明礼民安定,尚法守制国昌隆。

137、诚信在于心,法治在于行。

138、诚信是和谐的支撑点,法治是社会的导航灯。

139、诚信缔造和谐社会,法治铸就平安生活。

140、诚是做人之道,法乃治国之本。

141、不要找寻十全十美的人才,而是要发现并运用每个人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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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1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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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何以屹立世界民族之林数千年不倒,中国何以在当今世界演绎大国崛起的神话,不只是因为我们有占世界近五分之一的庞大的人口数量,不只是因为我们有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不只是因为四大发明对世界近代科技不灭的影响,还因为,因为我们有5千年--甚至更久远的历史,因为这5千年中从未间断的文明,还有这5千年的中华文明中亘古久远的民族精神--中华魂!

一、中华魂,以爱国主义为核心

中华魂,是以“作为一个中国人”而自豪的强烈的爱国主义为核心,以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基础,随时代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充实、与时俱进的我们的民族精神。她使得中华民族不仅创造了辉煌的历史、灿烂的文明,而且生生不息,连绵不绝,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

中华魂,是伯夷、叔齐的“不食周粟”,是霍去病的“匈奴未灭,何以为家”,是陆游的“位卑未敢忘忧国”;是岳飞的“精忠报国”;是文天祥的慷慨就义,“留取丹心照汗青”……一幕幕可歌可泣的爱国主义故事,体现了中国人强烈的精忠爱国精神。中华魂,是热爱祖国,是精忠报国。

“一个人在私人生活中,无论怎样富裕,如果他的国家被破坏的话,也一定会牵入普遍的毁灭中;但是只要国家本身安全的话,个人就有更多的机会从私人的不幸中恢复过来。 ”(伯利克里)祖国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息息相关的,家庭的平安离不开祖国的和平,个人的富足离不开祖国的繁荣,只有把个人与祖国的利益、祖国的未来联系起来,个人的利益、个人的前途才会有保障,才会有意义。

爱国主义是千百年来形成的对于自己祖国挚爱的深厚情感。她表现为对祖国和家乡的热爱和深切的眷恋,对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强烈期盼,对祖国繁荣昌盛的坚定信念,对祖国主权和尊严的坚决捍卫,对卖国求荣的无比鄙视,对爱国志士的无比崇敬。

二、中华魂,是艰苦奋斗,是自强不息

中华魂,是越王勾践为复国而卧薪尝胆,是新中国成立初期面临内忧外患时的埋头苦干一心搞生产是刘翔为争夺男子110米跨栏而努力训练。中华魂,是艰苦奋斗,是自强不息。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唯有自强不息,我们方能锐意进取,方能日益接近我们心中最初设想的那个理想的人,成为当代社会中令人艳羡的白领.骨干.精英。一段一段蜿蜒千里的长城是中华魂的集中体现,她雄浑、坚强,屹立千年不倒。她挺立着自己的脊梁,也支撑着华夏儿女的傲骨,生生不息,流传不灭。中华魂以她独特的方式汹涌着不绝的热切,流动着滚烫的激情中国人民的艰苦奋斗、自强不息以长城为依托,以黄河为韧带,千世万世永恒长存。

人世沉浮如电光石火,盛衰起伏,变幻难测。勤奋可使天才如虎添翼,也可使庸者赢得一切。命运掌握在那些勤勤恳恳工作的人手中。许多意志坚强、持之以恒而智力平平乃至稍稍迟钝的人都会超过那些只有天赋而没有毅力的人。推动世界前进的人并不是那些严格意义上的天才,而是那些智力平平而又非常勤奋、埋头苦干的人;不是那些天资卓越、才华四射的天才,而是那些不论在哪一个行业都勤勤恳恳、劳作不息的人们。天赋超常而没有毅力和恒心的人只会成为转瞬即逝的火花。

只有艰苦奋斗,才能自觉克服学习不钻、生活不俭、境界不高的陋习;只有艰苦奋斗,才能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面对各种思想诱惑,坚守做人的道德防线;只有艰苦奋斗,才能防止各种享乐思想和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保持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旦畅测堆爻瞪诧缺超画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民族,是难以自强自立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国家,是难以发展进步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政党,是难以兴旺发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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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_范例

全文共 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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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生的大舞台上,我们每个人都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忙忙碌碌地做着我们应做的事。在漫长又短暂的学生时代中,我们扮演的最重要的角色就是学生,因此我们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角色负责,不管是今天还是明天,惟有认真地对待,才会留下不可弥补的遗憾。

那么,如何扮好学生角色呢?其实,答案很简单,就是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在学校的舞台上充分展示我们学生的风采。

我们学校历来非常重视学生尊规守纪的养成教育,而历届的学生也做得很好,现在同学们适应和遵守校纪校规的能力都比较强,绝大多数同学都能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但是也有少数同学不能正确地理解制度规则与自由发展,纪律约束与个性张扬的关系,不能很好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例如:有德同学对校规校纪无所谓,或者抱着侥幸心理;有的以非理性的方式,甚至是暴力方式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有的以对抗老师的管理教育来展示所谓的个性,其实都是非常幼稚的做法,只能成为成长道路上的障碍,有的同学已经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并为此后悔不已。

作为学生,我们应当明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学校规章制度建立并执行的目的不是限制自由,约束个性,而是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生活与学习的权益,并为安全提供保障,提高同学们守规守法的自觉性,这才是校规校纪的实际意义。实际上,一个没有纪律和规则约束的地方是绝对没有自由可言的。所以我们的所作所为必须遵纪守规,不要盲目作为,否则必将为此付出代价。

我们每一位同学都是学校的形象代表,希望同学们严格按照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争做尊规守纪的模范。当我们用理性和智慧真正理解和认识规则之后,那么规则和纪律就不再是一种强迫的任务,而是一个利己的选择和道德的义务,我们就能让真正的自由在有纪律的秩序中尽情发挥,让积极的个性在有规则的环境里得到张扬。

孔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动”这就是告诉我们“懂礼仪,讲文明,守纪律”是做人的根本,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中学生,作为一名致力于仪表美,语言美,行为美,心灵美的中学生,时刻审视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刻遵守学校的一规一纪,我们责无旁贷!我们应经常用《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德要求来调整自己的言行,努力提高遵守校规校纪的能力,做一名严于律己的合格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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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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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胡锦涛爷爷提出 “ 八荣八耻 ” 以后 , 我认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可是有些人却不这样想。

一天我正在看 “ 扬子晚报 ” ,突然一则 “ 血淋淋鹿肉让孩子受惊 ” 的新闻一下子引起了我的注意。仔细的看了一下,原来 “ 白马公园 ” 美食节时有一位烧烤摊主的摊上有一块残缺的鹿肉,这引起许多孩子的惊叫 , 其中有一个叫段健红的小朋友对摊主说 :“ 梅花鹿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 是不可以猎杀的。 ” 可摊主却没有理睬他 , 一遍、两遍、三遍都没有回应。

还有一次 , 我看到一个少先队员急匆匆地上学校 , 却碰到了红灯 , 眼看快要迟到了 , 他心里十分着急。这时一位叔叔说 :“ 小朋友 , 别等了 , 现在走还来得及 ” ,说完那位叔叔跑着闯过了红灯,可那位少先队员却没有走。他想,如果我现在闯红灯 , 也许不会迟到 , 可就不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市民 , 我不能走。于是他一直等到绿灯亮了 , 才快步的穿过马路 , 向学校跑去。

想想那位摊主比少先队员大 , 比她们懂得多 , 却不懂得遵纪守法。难道他们不为自己的行为而感到羞耻吗 ? 难道只有猎杀熊、烧梅花鹿肉才能赚钱吗 ? 那位少先队员遵纪守法的优秀品质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从今天开始,不管以前怎样 , 我们都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市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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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遵纪守法

全文共 1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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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礼仪之邦"的美誉,出生在新时代的我们更应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扞卫这一美誉!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要做一个有道德、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我们现在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要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条例》,知荣辱,树新风,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当一个有道德、讲文明的好少年!

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我们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自我保护,学会依法律己,学会抵制不良诱惑,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无情,后悔莫及,家长伤心,老师烦心,社会担心,一失足成千古恨!

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

古今中外,遵纪守法者层出不穷。像古稀腊着名哲学家苏格拉底就是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在"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他并判他极刑关头,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并且一切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他成了古代人民遵纪守法的榜样,成了当代人民颂传的守法典范。

在中华大地上,同样遍布着"遵纪守法"的光荣足迹。从为了大部队的行动,坚守纪律,强忍着烈火烧身直至牺牲的邱少云,到为了扞卫法律的尊严,以自己的毕生心血忠实地履行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神圣职责的任长霞......我们的身边从来就不缺少学习的榜样:我们的老师早早到校,从不迟到早退,即使生病了也坚守岗位;我们学生诚实做人、按时上学、认真听讲,即使拾到存折、重金也能拾金不昧;我们周边的居民或诚信经商,或廉洁为官,哪一个不是遵纪守法的楷模?!正因为有了大众的守法,才有我们如今和谐的社会!

然而,某些人骨子里根本没有把国家的法纪当回事,成了和谐社会不和谐的音符,他们不仅没有把违法乱纪看作是一种耻辱,反而把善钻法纪的空子当成是自己的"本事"!我们应该对他们的行为感到羞耻!

那么也许有人会问:如何遵纪守法?怎样才算遵纪守法?显然,每一天,我们都可能面临着是非荣辱的选择:今天考试,有一道题我不会,是作弊得高分,还是承认自己不会而去认真补习?经过十字路口,是停下遵守信号灯,还是快步抢行?看到别人有困难,是热心相助,还是冷漠处之?面对艰难,是自强不息,还是自暴自弃?

事实上,举手之间,有善恶美丑;点滴之中,见是非荣辱。我们只有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才能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中华民族才能真正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时尚追求吧!那么我相信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和谐,更可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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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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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出自战国时期的孟子之口,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古人对纪律就格外重视。

从小纪律就伴随我们成长。上幼儿园的时候,老师常常教我们说的一句话: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小时候遵守学校的纪律,长大后遵守国家的法规。我们的生活处处都有它的身影:开车时的交通标志,餐饮店里的“不准吸烟”的字样,还有电视广告中讲文明,懂礼貌的宣言等等……

什么是纪律?什么是法规?这就是!虽然不比国家法律,但是这些小小的纪律你遵守了吗?不要急着说没有,想一想,过马路时你在和同伴嬉笑打闹吗?在学校时又有没有“出口成脏”?当嘴上说着我爱祖国之类的话实际行动却辜负了国家,老师,父母对我们的期望。明知道某些事不能干,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触碰法律的底线。

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了我们这一代人对“遵守法律”这一概念没有想清楚!可以设想一下:当世界没有了纪律,没有了法规,一些人坏事做尽,不知悔改,逍遥法外,班级团体乱成一团,部分人不思进取沉迷游戏……

如果是这样改多可怕啊!整个世界乱成一锅粥,我们的安全没有保障,所以我们应该把“法”牢记心中,刻进骨子里,人民的生活基础是建立在“法”之上的。我们我们要从一点一滴做起,要从一言一行做起,才不愧于自己的心。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同学们未来是我们的,未来把握在我们手里,作为21世纪的主人,作为祖国日后的栋梁,依靠。我们应该向前看齐,用青春的热情和斗志书写下一页又一页新的篇章。

为了我们的未来;为了将来的未来;为了未来的未来;请扬起理想的船帆,用满腔的热血与蓬勃的朝气当动力,把“法”视为船身,在一条名为“人生”的海洋上历经风雨吧!请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经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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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遵纪守法的名言警句大全精编

全文共 4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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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非法度不出于口,行非公道不萌于心。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孟子

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乱。――韩非子

不为重宝亏其命,故曰令贵于宝;不为爱人而枉其法,故曰法爱于人。 ――管仲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 刘备

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不耻禄之不伙,而耻智之不博。 ―― 张衡

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 ―― 孟德斯鸠

人不能象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 ―― 但丁

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拜伦(英)

执行法比制定法更重要。――杰弗逊(美)

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把自己放在法律下经受考验,生活就不会有阴影。

保护伞再大,切记法网无边;人情纸再厚,难挡法律利剑。

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暴风雨扫落的是轻浮的花蕾,法律针对的是不守法的人。

不懂法,学法:懂法,守法;如果承担不了法律责任就不要和法律相对抗。

常修守法之德,常思违法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诚比金贵,无论事大小;法比铁牢,不分位卑贱。

诚取天地正气问人间暖凉,法引规矩方圆律世间万象。

船借风帆顺行万里,人靠法律平安一生。

创新显价值,和谐品真谛,礼法铸人生,科技展未来。

大事小事依法办事,大家小家和谐一家。

点点滴滴学法明是非,时时刻刻护法除邪恶,家家户户用法维权益。

读书明理,普法医愚,守法律己,和谐有序。

法,人民之法;人民,法之人民。人民守法,法亦爱民。

法,是和谐之源,民生之本,发展之依,社会之基。

法理通天下,天下呈太平;人民懂法理,法理促和谐。

法律大家一起去遵守,和谐大家共同来享受。

法律红绿灯,心中亮晶晶,时刻牢记它,幸福乐陶陶。

法律面前,没有不知者无罪之说;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

法律是把双刃剑,既能惩恶又扬善。你我学习又实践,幸福生活到永远。

法律是公平的源泉,和谐是社会的根本。

法律是人们办事的准绳,发展是社会进步的阶梯。

法律是守法者的通行证,是违法者的墓志铭。

法律是正义的化身,守法者得到安定,违法者可以失魂。

法如盾,保护公民自有招数;法似剑,打击犯罪从不含糊。

法是良师,律是益友;知法懂法,一生无忧。

法是美好人生的保护神,法是通向和谐社会的金钥匙。

法是钳制社会动荡的枷锁,法是开启社会安宁的钥匙。

法似一粒种,永远播心中;法是一盏灯,时刻照征程。

法为良师,律为益友;学法用法,今生无忧。

法严党风正谱写新篇章,律明国运安高吟正气歌。

法至善,国至安,谐致远;法至全,人至和,国至盛。

更新执政理念,严格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

和谐社会是我家,遵纪守法靠大家;齐心协力你我他,美好生活笑哈哈。

弘扬正气,坚持正义,遵法守纪,做新时代德馨达人。

红灯不抢,遵纪守法;奋进追求,接轨国际;绕道而行,爱护环境。

加法,减法,乘法,除法;学法,知法,用法,守法。

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勿因不懂法而触犯法律。

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知法,守法,维法,一马当先。

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宪法,虽危不亡。

今天开启法律明灯,照亮明日人生前程。

金贵银贵和谐最贵,千严万严执法必严。

金贵银贵平安最贵,千好万好守法最好。

金山,银山,以法为靠山;你好,我好,和谐是最好。

金山银山法是靠山,千好万好和谐才好。

开车让行人,路口速度减;铭记交通法,严按执行好。

开创农村普法新局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律意识。

理想的路总为守法的人敞开着,死胡同总为违法的人准备着。

立身明法,办事依法,维权用法,诚信守法,和谐有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守法律举步维艰。

没有水,花儿不会开放,不守法,人类也没有自由。

没有线的约束,风筝不会自由飞翔;没有法的约束,公民不会过得平安。

明法于心,守法于行。礼者,所以便事也;法者,所以爱民也。

莫以合法小事而不为,莫以非法事小而为之。

漠视法律,监狱似家,触犯法律,家庭遭殃。

内心的法律是道德,成文的道德是法律。

平时不学法,遇事没办法;心中常有法,平安行天下。

普法学法懂法守法,让每个梦想都合法。

普法教育人人参与,国泰民安家家受益。

普法为基,守法为度,用法为本,护法为魂。

普法学法人人参与,用法守法个个受益。

普法以实为先,学法以勤为本,用法以民为镜,执法以公为秤。

强硬的法网,为何去触碰?脆弱的生命,何不去珍惜?

全党动员,全民发动,迅速掀起“五五”普法新高潮。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开创“五五”普法新局面。

全区普法全民参与,万事惟法万家和谐。

人可有情,法不容情;人可自私,法不容私;公正执法,以人为本。

人人学法,个个守法,事事依法,时时用法,处处护法。

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家家宽心安心放心舒心。

人人遵守法律法规,家家建设和谐社会。

人是塑泥,法是模具。人只有在法的支持与限制中,才能成为一个成功的人。

人因懂法而平安,家因守法而美满,国因普法而和谐。

少年学法知荣辱,青年学法明得失,中年学法晓进退,一生学法保平安。

社会是部法人是其中律,法与律相聚擦出爱情花,触犯使不得懂得最重要。

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养。

生活因诚信而美丽,人生因守法而精彩。

生命经不起绝对的自由,生活需要有法律的约束。

生命因诚信而美丽,生活因守法而幸福。

实施“五五”普法,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实施“五五”普法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教育工程。

事事守法人人自律,处处和谐家家平安。

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

手拉手参与普法教育,心连心共建美好家园。

守法理直气壮,违法理屈词穷;守法走遍天下,违法寸步难行。

守法律己依法办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

守法普法法护大家,弃法违法幸福泡汤。

守法是种态度,在于自觉,存于内心,取于判断。

守法用法护法事事讲法,学法知法懂法人人普法。

树立法律权威,维护法律尊严,强化法律意识,规范法律行为。

送子孙高楼大厦,不如教其知法懂法。

天天学法明是非,时时想法强观念,处处守法树文明,事事用法维权益。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朝犯法,早晚被抓。

推动法律进企业,促进企业依法和诚信经营。

为人守法,为事依法,为公护法,为国弘法。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开展“六五”普法工作。

违法,法如一把利剑;守法,法似一盏明灯。

违法的路走多远,监狱的围墙就有多长。

违法乱纪,害人害己;遵纪守法,利人利己。

违法者也许一时风光,守法者更能活的长久。

文明有益,益于身心;学法有用,用于维权。

我守法,你守法,大家都守法;我受益,你受益,大家都受益。

无法无天,害人害己;遵纪守法,幸福你我。

小偷小偷何其多,防范意识要先行;小偷小偷真可恶,法律严打势必行。

心存正义走遍天下,目中无法寸步难行。

心似明镜,拂尘去垢镜自清;法如活水,正本清源水长流。

心头常亮法律红绿灯,脚下永走平安幸福路。

心中有法,海阔任你飞;心中无法,寸步艰难行。

心中有品,言行文明;胸中有法,幸福安宁。

心中尊法,自主学法,诚信守法,办事依法,和谐有法。

胸怀公德,言行文明;心存法纪,幸福一生。

学(懂)法走遍天下,法盲寸步难行。

学法,法如灯,违法,法如剑;守法,法如伞。

学法,是人生的必修课;用法,是平安的护身符。

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为他,为大家。

学法,知可为与不可为;用法,行应为而勿妄为。

学法用法守法护法,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学法辨是非,懂法正言行,知法明荣辱,用法处纷争,守法创和谐。

学法辨是非,用法处纷争,守法正言行,护法创和谐。

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懂法正言行,守法创和谐。

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处纷争,争做守法好公民。

学法辩是非,懂法正言行,用法解纷争。

学法存心中,守法律言行,用法益维权,护法保尊严。

学法懂法,心明眼亮;不学不懂,迷失方向。

学法懂法源自一点一滴,守法用法始于一言一行。

学法懂法只需一时,守法用法受益一世。

学法立念,懂法明鉴;用法善举,执法司严;护法晓义,守法享安。

学法律,懂法律,行动起来有规范;用法律,维法律,构建和谐扬正气。

学法明是非,守法明荣辱,依法处纷争,用法促发展。

学法明是非,守法明荣辱,用法促发展。

学法暖如微微春风,守法甜似汩汩清泉。

学法让人明是非,懂法让人走正道,用法让人维权益。

学法让人生更美好,守法使社会更和谐。

学法是关键,守法是根本,用法是保障,护法是基石。

学法是和谐的源头,守法是平安的根本。

学法是人生的指明灯,守法是公民的护身符。

学法以明理,知法以立德,守法以校行,用法以维权,护法以强国。

学法以正,普法以诚,明法以精,尚法以恒。

学法用法,公民从自身做起;立法执法,公仆要依法办事。

学法用法人人依法维权,爱法护法共建和谐家园。

学法与维权息息相关,守法与和谐时时相伴。

学法源自一点一滴,守法始于一言一行。

学法知法懂法事事讲法;用法守法护法人人普法。

学法知法蔚然成风,守法护法徙善远恶。

学好法,法律就是你手中的武器;不懂法,法律利剑就可能向你刺来。

养成守法习惯,扞卫法律尊严,强化用法意识。

要想活的更好,那就懂法吧。要想会的更久,那就守法吧。

一法当关,万恶莫开;法力无边,回头是岸。

一件小事见证公民素质,人人守法才显大国风范。

一身正气担人间正义,两袖清风扞法律尊严。

一言一行遵纪守法,一生一世清正做人。

一言一行遵守法律规范,一举一动维护法律尊严。

以诚待人,人人敬;依法办事,事事成。

以身试法,害你害我害他;遵纪守法,利国利民利家。

以史为镜,知兴替;以法为镜,正言行。

义务加法律等于权利,法律是一道防线,从内心遵法守法,共创和谐社会。

勇于奋进路通四方,触犯法律处处死路。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有规有矩,和谐有序;无法无天,危害无边。

争当守法“明”人,莫做违法“醉”犯。

知法,吾之幸也;守法,吾之义也;弘法,吾之道也。

知法懂法遵纪守法,你家我家和谐之家。

知法犯法,法不容情;无知犯法,罪行同等。

知法明礼,用法维善,护法除奸,守法心安。

知法明是非,守法践荣辱,用法筑和谐,依法谋发展。

知法铭心智懂法正言行守法创和谐。

只有遵纪守法,才能拥有自由;离开法律要自由,只能被法律所制裁。

志不可放倒,身不可放弱,法不可放松。

赚金山,赚银山,法律法规是靠山;你有理,他有理,学法用法是真理。

尊法重律,崇信尚义,护法维权,推进科学发展。

遵法纪,守道义,心中有法要牢记;心连心,齐努力,开创和谐新天地。

遵法守纪保家庭平安,违规犯法扰社会和谐。

遵纪守法,人人必之犯法破规,人人究之。

遵纪守法你我争做楷模,诚信生活大家皆为榜样。

遵纪守法前程似锦,以身试法悔恨终身。

遵守秩序,不挣一分一秒;文明守法,好人一生平安。

遵章守法,笃诚守信;崇德明礼,扶正压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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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遵纪守法我先行

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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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班开了一次别开生面班会,当老师喊:“班会开始!”后,教室里顿时鸦雀无声。

“孟子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大家都知道:规与矩原指校验正方形和圆形的两种工具,后来引申为人们言行上的准则和规范。我们小学生行为的“规”和“矩”指的是什么呢?它就是《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这些内容向我们全面展示出当代小学生应如何塑造自己的形象。不少同学严格按照《行为规范》去做,从而使自己日益成熟起来。但是,有个别同学未必真正领会它。今天,我希望通过这次班会,使大家能深入地理解《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要求,从而转化为自己的行动。”老师语重心长地向我们说。

老师又说出了一句话,让我受益匪浅:茫茫人海,大家能相聚在一起,一同学习,一同游戏,一同成长,是多么不容易啊!可是,有时候,同学们会打架,欺负弱小,不尊重老师,上课不专心听讲的行为时常发生。这深深地伤透了老师的心。就让我们一起唱一下《谦让歌》吧!

《谦让歌》

好儿童,要谦让,好处方便我不抢,

不学小羊乱顶撞,要学孔融把梨让。

不抢先,能让人,先别人,后自己,

人人夸我:你真棒!

滴滴哒哒响,公共汽车到,

探亲访友的,登山游湖的,

谁都希望上,谁都不拥挤……

班长杭乐怡说:“唱了以后,大家有什么感想?”刘嘉豪说:“我们要互相谦让,不贪图便宜!”刘一帆说:“遇到事情要谦让,不要动不动手就打架!”张琳琳说:“我们要好好学习,互相谦让!”薛智睿说:“我们要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做一个有文明、心胸宽广的人!”……

我想老师听到大家争先恐后的发言,一定很欣慰。是的,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关心爱护身边的每一个同学。让我们对过去的不文明行为说再见,同学们要对照规范找自己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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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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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学生,3月24日,我校家长学校邀请家长委员会张伟利律师来校作了题为《遵纪守法从我做起》的法制教育专题讲座。

张律师从学生的实际出发,通过列举一个个发生在学生身边的鲜活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进行分析,让学生明白了哪些行为是违法,那些行为是犯罪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的恶劣后果,同时就如何防止校园意外伤害,抵制不良风气侵袭,如何提高自我保护防范意识等方面进行了一一阐述,讲座通俗易懂,感染力强,提高了学生的法制观念,增强了学生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使学生懂得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珍惜校园美好时光,远离罪恶,远离危害,好好学习,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的职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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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发言稿

全文共 6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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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荣幸能与老师同学们,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和小学生应该怎样注意自己的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今天我准备了三个方面内容:第一,了解身边的法律,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第三,给同学们提一些建议,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一、了解身边的法律,做到遵纪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来上学,我们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这些守则有是由教育部制定的,有的是学校制定的。从中引出一个法律的概念,那么法律是什么呢?简单说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也不管你地位如何,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只要触犯了法律,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这就是法律的简单解释。

那么法律与我们小同学们有什么关系呢?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不是法律的区分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与我们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它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能违背宪法精神);《义务教育法》(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包括家庭保护〈规定父母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子女,父母有责任和义务把孩子扶养成人〉、学校保护〈规定老师不得打骂体罚学生、不许学生上课,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等〉、社会保护〈规定了儿童的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童工;一些文化场所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而营业性舞厅、游戏厅等场所则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一旦犯罪后受到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审判权,如分别关押、不公开审理、不得批露信息资料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要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等〉,如果未成年人有了这些不良行为,就得进行矫治,如进工读学校、或治安处罚〈拘留、罚款〉,或劳动教养)。法律是惩恶扬善的,它用来保护好人,惩罚坏人,如果我们不去遵守法律,而是故意违反它,那我们受到的就不是保护,而是惩罚了。

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小丽是某小学三年级学生,有一天放学回到家后,她爸爸发现小丽好象是哭过,就问她是怎么回事,小丽说同班一个叫小强的男生打她。于是,小丽的爸爸就带她回班里找小强要个说法。一见小强,小丽的爸爸就抓过他的衣领问:“你凭什么打小丽?”小强没反应过来,便极力挣扎,小丽爸爸就打了小强一个耳光,小强就往小丽爸爸身上吐口水。小丽爸爸又打了小强两个耳光,并将小强推倒在地,才带小丽回了家。这时,小强的家长也来接小强,见小强被打得鼻青脸肿,就带小强到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小强右耳膜穿孔,听力下降。小强的家长便把小丽的家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五万元。最后,法院判决小丽的爸爸赔偿小强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三万多元。

我们分析一下在上面的案例中,谁做得不对?错在什么地方?他们应该怎样做才对?

首先是小强做得不对,他不该恃强凌弱,欺负比自己更弱小的女孩子;其次小丽也不对,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最先告诉老师,请求老师对小强进行批评教育,不该跟上爸爸去找小强算帐;第三小丽的爸爸更不对,小强还是个孩子,他犯了错误,应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家长应该找学校或老师帮助解决问题,或者口头警告小强,让他给小丽道歉并保证以后再也不欺负小丽,不该报复性地把小强打伤。他们错误的行为导致小强的身体受到了一定损伤,小丽的心灵深处有了阴影,而小丽的爸爸则受到了经济和道德上的惩罚。

看到上面的案例,我想到在校园里的违法违纪问题。现在校园里有这样的个别同学,他们很聪明,但他们的聪明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招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经常乱花钱又不敢跟大人要,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钱财等等。他们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这样的话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监狱。

我再给同学们讲几个案例,《黑龙江法制报》登了这么一篇案例:小华和小洲是某小学的小学生,上体育课时小华因为小事骂了小洲一句,小洲很生气,推了一把小华,结果小华失去平衡摔倒(体育课是踩高硗),经过法医鉴定,小华左股骨干粉碎性骨折,十级伤残。花去医药费等费用七万多元,保险公司理赔了一万多,其它医药费及精神抚慰金经法院判决,小洲的父母赔偿70%,共四万多元,学校因为上体育课老师管理不善承担了30%的责任,赔偿了将近二万元。这个案例中就是一个小小的不快引起的,同学们在一起学习、玩耍难免有不愉快的事,大家都要学会大度宽容,互相团结,互相帮助,这样才是一个快乐的团体。

下面这个案例就告诫我们同学们戏嘻打闹要有限度,要知深浅。小朱、小王是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11周岁,课间休息时,二人追逐打闹,在楼道口处,小朱同学用力推了小王同学,小王同学滚下楼梯,多处摔伤,花去药费四千多元。最后法院判决小朱同学的父母赔偿70%,小王同学自己负责30%,学校没有责任。因为同学们还是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功;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十六至十八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学们侵害他人的权利,要由我们的监护人也就是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来赔偿,我们自己更应该遵纪守法,不给我们的父母和学校带来麻烦,他们是最爱你们的人,不能让爱你们的人伤心。

下面这个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三·七班的宋斌(化名)同学学习成绩名列全校前茅,许多同学经常借他的作业学习,一次,五六名同学同时要借他的作业,宋斌同学要继续做作业,不愿意把作业本借给同学,争抢过程中,宋斌同学失手将王杉(化名)同学的眼睛碰伤。王杉同学当即被送进医院治疗。该事故致王杉同学一只眼睛己近失明。王杉同学将宋斌同学告到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牡丹江市五个城区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统一由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王杉同学的家长坚持依法严惩宋斌同学,并提出了高额的赔偿。如果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宋斌同学不仅要赔偿王杉同学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被判刑入狱。这样,就毁掉了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宋斌。在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支持下,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深入到学校、社区和双方学生家庭,进行调查调解,征得双方学生家长、学生本人、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同意,宋斌同学赔偿王杉同学3万元,王杉同学撤销诉讼。宋斌同学当年考入了全国重点大学,后来成了一名优秀的博士生。宋斌同学深有感触地说,如果没有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我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我进了监狱,这一辈子也就完了。我万分感谢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我要用自己学到知识,为祖国做出应有的贡献,以此来回报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们。

通过这几个案例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违反法律和违反学校规定的事情。

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

这里我们区分两个概念:一般违法与犯罪。一般违法指,违法行为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还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直白地说就是没有被法院判刑坐牢;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并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大多数要坐监狱的。二者都是违法行为,也就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但一般违法与犯罪是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的。我们再学习一个概念,什么是是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同学们你们知道监狱是什么地方吧,监狱是关押人犯的地方,进了监狱的人会失去人身自由,限制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具有惩罚性。够不上犯罪,又情节严重的可能被送去工读学校,工读学校是为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而办的特殊学校。

我们先讲一个案例。这是一个中学生,这位同学姓张,张同学开始表现很好,曾多次评为三好学生,后来,经常到网吧看些不健康的录像,还跟社会上坏孩子来往,逐渐地无心学习,常常旷课,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学校多次批评教育,也不思改悔,跟一些坏孩子在社会上偷窃少量财物,被公安拘留,但仍不改,一个晚上,趁李大娘儿子出差未归,持刀爬进李大娘家企图盗窃财物,被发现后,张同学便把李大娘打昏在地偷走现金1000多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这3年他要在监狱度过。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不学法,不知法,就容易学坏,违纪,违法以至犯罪,一个人如果不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就有可能从犯错误发展到违法犯罪。在案例中张同学从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违反校规校纪,然后到社会上偷少量财物,最后入室抢劫,从一般违法行为,发展到犯罪。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要预防违法犯罪,就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那么什么是不良行为呢?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的非常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34条对严重不良行为做了明确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第35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从一般违法到犯罪有一个演变过程,不良行为任其发展容易导致犯罪。所以同学们怎样预防违法犯罪呢?在这里我提出以下几点:一是,要预防违法犯罪,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只要有不良行为,就要坚决改正。二是,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有一句话我们都知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有的同学说了,我们还不到14周岁呢,不受法律惩罚,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措施。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各种规章制度办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所以我们要增强法制观念,不做法律所禁止的事,防患于未然,自觉纠正不良行为,热情帮助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三是,我们要从小加强道德自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使自己健康成长。

这里我们再讲一个案例,阿文,14岁以前学习成绩良好,14岁以后迷上电子游戏,学习一落千丈,起初是被人约去电子游戏室比输赢,结果输的一败涂地,为挽回面子,天天泡吧,夜不归宿,欠机室老板1万多元,而且负债与日俱增,不敢跟父母要,走投无路之际绑架了邻居家小男孩,向其家人勒索10万元,没能如愿拿到钱,便把小男孩勒死,当时阿文16岁,被判无期徒刑,陪伴他在高墙度过慢慢长夜的只有“悔恨”二字。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抵制不良诱惑,管好自己,是多么的重要和必须。我前些天听说过这么一件事,我都不相信,但这是事实,在某个小学,有几个四年级小学生中午没上小饭桌吃饭,却找了一个小商店喝酒去了,结果下午上课的时候因为喝酒喝多了,影响了上课,老师叫来家长,狠狠地批评这几个小同学。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诱惑,有金钱的,物质的,还有一些奢侈享受的,同学们一定顶得住这些诱惑,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决不能放松自己的思想防线啊。这要求我们首先交朋友要慎重,拒绝不良交往,象有抽烟喝酒,打牌跳舞,打架斗殴,追求低级趣味的人我们坚决离他们远远的,有的人就是利用我们小学生的好奇心,社会经验缺乏,辨别力、控制力差,以物质引诱,暴力威胁,使少数抵抗力弱的学生误入歧途。其次不去娱乐场所,象网吧,迪厅,歌厅等,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被称为电子海洛因,我们必须拒绝。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加强自身修养,我们要对不良行为违法行为坚决说不,在你们小小的心灵里筑牢心里防线。

三、给同学们几点建议

第一,珍惜学习机会。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第二,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第三,谨慎交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社会上的小混混们。

第四,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第五,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凡事不逞强。

第六,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最后,希望同学们通过此次的法制教育,都能够认清违法犯罪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再次祝愿同学们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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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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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已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由小毛病发展到大过错,从一般违法陷入到犯罪的泥潭,这样的教训屡见不鲜。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每一位同学都要好好反思平时的点滴行为,好好想想“今天我说错话了吗?”“今天我做错事了吗?”一滴水能够折射出太阳的七彩斑斓,一个人的举手投足可以显示他品格素养的高下低劣。而在我们同学当中,有一小部分人这种意识就比较淡薄。在与同学的交往中,未经同意随意翻别人书包,随手拿同学的笔,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了一点小事而动手动脚……而他自己却浑然不知这样做是错的。

作为一个小学生,遵纪守法,应该从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起。在学校里,同学们要遵守课堂纪律,不讲脏话,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和尊重,若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处理,决不可义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我和他人,做个遵守纪律的好孩子。在社会上,同学们不要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随地吐痰,不破坏公共设施,在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做个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都知道,如果一个班级,纪律观念强,人人都懂得约束自己的言行,尽可能地不给他人带来麻烦,不做惹人讨厌的人,那么生活在这样的班级集体中,每个人都会感觉轻松、惬意、心情舒畅,会更加团结互助、天天向上。反之,如果一个班级,杂乱、吵闹、斤斤计较、自私自利甚至充满紧张敌意,那么平时表现好的同学也会变得心烦意乱,感到压抑和窒息,在迷惑中随波逐流。

同学们,我们不能也不允许那些不良行为伤害我们美丽的校园、伤害我们稚嫩的心灵,让我们团结起来,帮助那些已有不良行为的同学,让我们在和谐的校园中健康成长!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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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初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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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于犯罪人来说是“黑色的”,它代表处罚;对于无辜受害者是“红色的”,代表的是公平、正义;对大多数人来讲是“无色的”,因为他们没有法律意识,不懂法。我们只有懂法,用法,顺法,才能将中华精神发扬光大!

在我们身边就有许多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险些丧命。经常看到放学的孩子,完全无视红绿灯,有的红灯还亮着就开始冲刺,有的看也不看就大胆地往前走,还好开车的叔叔赶紧踩刹车,不然又有无辜的生命消失了。每当看到这一幕,我心里总要涌起一个问号――为什么每天都会发生那么多的悲剧呢?这可能与每个人的法律意识有着直接的关系吧。

“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我们是小公民,是祖国的未来,随时随地都要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学习法律,懂得法律,运用法律,传承中华美德。

除了未成年人,一些成年人也根本不把法放在眼里。最近我住的小区有几户人家里都被偷了,小区保安和居民团结一致把那个小偷捉住了,没想到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我想:他那么年轻,有手有脚,为什么不能从简单的工作做起,靠自己养活自己?人就要有精气神、有骨气、遵纪守法,并通过自己的努力过上幸福的、有尊严的生活。干了违法的事,终将被社会所唾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每一个犯罪人的都将是严厉的法律。

法律是国家的利器,是百姓安居乐业,国富民强的保障。回望历史长河,商鞅变法使秦国国力快速增长,为秦国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卢梭说:“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心里。”法律信仰是人类走向法治和秩序的必由之路。可见法律意识的培养对建立法治国家是非常重要的。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凡事守法、依法,则社会安宁,经济发达。每个公民都要依法律己、自觉守法、崇尚法律、学习法律,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圆我中国梦,扬我中华魂!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少年强则中国强”,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人人都做好公民,人人都有中华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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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6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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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很荣幸能与老师同学们,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和小学生应该怎样注意自己的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今天我准备了三个方面内容:第一,了解身边的法律,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第三,给同学们提一些建议,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一、了解身边的法律,做到遵纪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来上学,我们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这些守则有是由教育部制定的,有的是学校制定的。从中引出一个法律的概念,那么法律是什么呢?简单说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也不管你地位如何,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只要触犯了法律,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这就是法律的简单解释。

那么法律与我们小同学们有什么关系呢?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不是法律的区分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与我们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它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能违背宪法精神);《义务教育法》(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包括家庭保护〈规定父母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子女,父母有责任和义务把孩子扶养成人〉、学校保护〈规定老师不得打骂体罚学生、不许学生上课,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等〉、社会保护〈规定了儿童的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童工;一些文化场所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而营业性舞厅、游戏厅等场所则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一旦犯罪后受到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审判权,如分别关押、不公开审理、不得批露信息资料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要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等〉,如果未成年人有了这些不良行为,就得进行矫治,如进工读学校、或治安处罚〈拘留、罚款〉,或劳动教养)。法律是惩恶扬善的,它用来保护好人,惩罚坏人,如果我们不去遵守法律,而是故意违反它,那我们受到的就不是保护,而是惩罚了。

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小丽是某小学三年级学生,有一天放学回到家后,她爸爸发现小丽好象是哭过,就问她是怎么回事,小丽说同班一个叫小强的男生打她。于是,小丽的爸爸就带她回班里找小强要个说法。一见小强,小丽的爸爸就抓过他的衣领问:“你凭什么打小丽?”小强没反应过来,便极力挣扎,小丽爸爸就打了小强一个耳光,小强就往小丽爸爸身上吐口水。小丽爸爸又打了小强两个耳光,并将小强推倒在地,才带小丽回了家。这时,小强的家长也来接小强,见小强被打得鼻青脸肿,就带小强到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小强右耳膜穿孔,听力下降。小强的家长便把小丽的家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五万元。最后,法院判决小丽的爸爸赔偿小强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三万多元。

我们分析一下在上面的案例中,谁做得不对?错在什么地方?他们应该怎样做才对?

首先是小强做得不对,他不该恃强凌弱,欺负比自己更弱小的女孩子;其次小丽也不对,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最先告诉老师,请求老师对小强进行批评教育,不该跟上爸爸去找小强算帐;第三小丽的爸爸更不对,小强还是个孩子,他犯了错误,应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家长应该找学校或老师帮助解决问题,或者口头警告小强,让他给小丽道歉并保证以后再也不欺负小丽,不该报复性地把小强打伤。他们错误的行为导致小强的身体受到了一定损伤,小丽的心灵深处有了阴影,而小丽的爸爸则受到了经济和道德上的惩罚。

看到上面的案例,我想到在校园里的违法违纪问题。现在校园里有这样的个别同学,他们很聪明,但他们的聪明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招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经常乱花钱又不敢跟大人要,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钱财等等。他们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这样的话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监狱。

我再给同学们讲几个案例,《黑龙江法制报》登了这么一篇案例:小华和小洲是某小学的小学生,上体育课时小华因为小事骂了小洲一句,小洲很生气,推了一把小华,结果小华失去平衡摔倒(体育课是踩高硗),经过法医鉴定,小华左股骨干粉碎性骨折,十级伤残。花去医药费等费用七万多元,保险公司理赔了一万多,其它医药费及精神抚慰金经法院判决,小洲的父母赔偿70%,共四万多元,学校因为上体育课老师管理不善承担了30%的责任,赔偿了将近二万元。这个案例中就是一个小小的不快引起的,同学们在一起学习、玩耍难免有不愉快的事,大家都要学会大度宽容,互相团结,互相帮助,这样才是一个快乐的团体。

下面这个案例就告诫我们同学们戏嘻打闹要有限度,要知深浅。小朱、小王是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11周岁,课间休息时,二人追逐打闹,在楼道口处,小朱同学用力推了小王同学,小王同学滚下楼梯,多处摔伤,花去药费四千多元。最后法院判决小朱同学的父母赔偿70%,小王同学自己负责30%,学校没有责任。因为同学们还是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功;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十六至十八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学们侵害他人的权利,要由我们的监护人也就是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来赔偿,我们自己更应该遵纪守法,不给我们的父母和学校带来麻烦,他们是最爱你们的人,不能让爱你们的人伤心。

下面这个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三·七班的宋斌(化名)同学学习成绩名列全校前茅,许多同学经常借他的作业学习,一次,五六名同学同时要借他的作业,宋斌同学要继续做作业,不愿意把作业本借给同学,争抢过程中,宋斌同学失手将王杉(化名)同学的眼睛碰伤。王杉同学当即被送进医院治疗。该事故致王杉同学一只眼睛己近失明。王杉同学将宋斌同学告到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牡丹江市五个城区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统一由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王杉同学的家长坚持依法严惩宋斌同学,并提出了高额的赔偿。如果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宋斌同学不仅要赔偿王杉同学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被判刑入狱。这样,就毁掉了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宋斌。在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支持下,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深入到学校、社区和双方学生家庭,进行调查调解,征得双方学生家长、学生本人、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同意,宋斌同学赔偿王杉同学3万元,王杉同学撤销诉讼。宋斌同学当年考入了全国重点大学,后来成了一名优秀的博士生。宋斌同学深有感触地说,如果没有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我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我进了监狱,这一辈子也就完了。我万分感谢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我要用自己学到知识,为祖国做出应有的贡献,以此来回报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们。

通过这几个案例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违反法律和违反学校规定的事情。

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

这里我们区分两个概念:一般违法与犯罪。一般违法指,违法行为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还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直白地说就是没有被法院判刑坐牢;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并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大多数要坐监狱的。二者都是违法行为,也就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但一般违法与犯罪是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的。我们再学习一个概念,什么是是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同学们你们知道监狱是什么地方吧,监狱是关押人犯的地方,进了监狱的人会失去人身自由,限制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具有惩罚性。够不上犯罪,又情节严重的可能被送去工读学校,工读学校是为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而办的特殊学校。

我们先讲一个案例。这是一个中学生,这位同学姓张,张同学开始表现很好,曾多次评为三好学生,后来,经常到网吧看些不健康的录像,还跟社会上坏孩子来往,逐渐地无心学习,常常旷课,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学校多次批评教育,也不思改悔,跟一些坏孩子在社会上偷窃少量财物,被公安拘留,但仍不改,一个晚上,趁李大娘儿子出差未归,持刀爬进李大娘家企图盗窃财物,被发现后,张同学便把李大娘打昏在地偷走现金1000多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这3年他要在监狱度过。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不学法,不知法,就容易学坏,违纪,违法以至犯罪,一个人如果不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就有可能从犯错误发展到违法犯罪。在案例中张同学从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违反校规校纪,然后到社会上偷少量财物,最后入室抢劫,从一般违法行为,发展到犯罪。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要预防违法犯罪,就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那么什么是不良行为呢?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的非常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34条对严重不良行为做了明确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第35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从一般违法到犯罪有一个演变过程,不良行为任其发展容易导致犯罪。所以同学们怎样预防违法犯罪呢?在这里我提出以下几点:一是,要预防违法犯罪,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只要有不良行为,就要坚决改正。二是,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有一句话我们都知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有的同学说了,我们还不到14周岁呢,不受法律惩罚,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措施。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各种规章制度办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所以我们要增强法制观念,不做法律所禁止的事,防患于未然,自觉纠正不良行为,热情帮助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三是,我们要从小加强道德自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使自己健康成长。

这里我们再讲一个案例,阿文,14岁以前学习成绩良好,14岁以后迷上电子游戏,学习一落千丈,起初是被人约去电子游戏室比输赢,结果输的一败涂地,为挽回面子,天天泡吧,夜不归宿,欠机室老板1万多元,而且负债与日俱增,不敢跟父母要,走投无路之际绑架了邻居家小男孩,向其家人勒索10万元,没能如愿拿到钱,便把小男孩勒死,当时阿文16岁,被判无期徒刑,陪伴他在高墙度过慢慢长夜的只有“悔恨”二字。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抵制不良诱惑,管好自己,是多么的重要和必须。我前些天听说过这么一件事,我都不相信,但这是事实,在某个小学,有几个四年级小学生中午没上小饭桌吃饭,却找了一个小商店喝酒去了,结果下午上课的时候因为喝酒喝多了,影响了上课,老师叫来家长,狠狠地批评这几个小同学。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诱惑,有金钱的,物质的,还有一些奢侈享受的,同学们一定顶得住这些诱惑,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决不能放松自己的思想防线啊。这要求我们首先交朋友要慎重,拒绝不良交往,象有抽烟喝酒,打牌跳舞,打架斗殴,追求低级趣味的人我们坚决离他们远远的,有的人就是利用我们小学生的好奇心,社会经验缺乏,辨别力、控制力差,以物质引诱,暴力威胁,使少数抵抗力弱的学生误入歧途。其次不去娱乐场所,象网吧,迪厅,歌厅等,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被称为电子海洛因,我们必须拒绝。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加强自身修养,我们要对不良行为违法行为坚决说不,在你们小小的心灵里筑牢心里防线。

三、给同学们几点建议

第一,珍惜学习机会。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第二,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第三,谨慎交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社会上的小混混们。

第四,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第五,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凡事不逞强。

第六,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最后,希望同学们通过此次的法制教育,都能够认清违法犯罪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再次祝愿同学们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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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中华魂之遵纪守法征文

全文共 1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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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遵纪守法,安全教育》的学习,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我就感觉,现代社会整体治安复杂化,各种社会问题集中出现,人们对社会及生活的不满通过各种极端方法表现出来。就拿大学校园来说,每年因各种矛盾或纠纷而报复、跳楼、自杀的案例越来越多。但是,对步入大学校园的我们来说,我们应该做的是学会独立面对社会,独立生活,学习知识,增长技能,而一切的前提还是我们“健健康康”的活着,平安比什么都重要!

大学生交通安全一般指大学生在校园内所发生的人身安全性问题。只要有行人、车辆、道路这三个交通安全要素存在,就有交通安全问题,就会存在,就会造成严重后果,断送美好的前程,甚至生命。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种:(1)注意力不集中。表现为行人在走路时边走路边看书边听音乐等。(2)在路上进行球类活动。大学生精力旺盛、活泼好动,即使在路上行走也是蹦蹦跳跳、嬉戏打闹。(3)骑“飞车”。为了追求刺激在校园内把车子骑得飞快。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故在校园内发生我们应该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除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外,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才能保证安全。

以下两点也是大家必须掌握并要在日常生活中严格遵守的。对每一名大学生来说,在校园要时时注意用电安全,严格遵守校园及公寓“安全用电”相关制度。谨防火灾,发生火灾后,头脑要冷静,理性逃生。另外,我们必须提高财务安全意识,做好防盗、防骗、防抢等防范工作。在校园谨防顺手牵羊、溜门串户、翻墙入室、溜门撬锁、窗外钓鱼、插片开门、偷配钥匙等行窃方式;平时谨防入室盗窃、扒窃、网络盗窃等,确保自己的财产安全。

我认为身体不受伤害的安全这不是安全的全部。即便是一个具有健全的体格的人,如果他的思想道德水平低下、明辨是非能力不强,既有拉帮结派之嫌,又有醉翁喝酒之意;如果他不明不白逞义气、惹事端,不但喜好随波逐流,而且希望出点乱子;这表现出来的就是思想上的安全问题。无论是人身安全还是思想安全,亦或是行为安全,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结果的残酷性。交通事故,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事故,课间游戏追逐打闹偶发事故,轻者可以伤及体格,重者能够危及生命,它们造成的后果是残酷的。可是思想道德的残缺、行为方式的越轨比体格不健全更可怕。因此,健康的心理对每个大学生来说至关重要。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方面应该注意合理饮食和身体锻炼,另一方面更要陶冶自己的情操,开阔自己的心胸,避免长时间处在紧张的情绪状态中。所以我们要做到身心都健康才符合安全教育的要求。

生命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葆活力,幸福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具魅力。安全构筑了我们美好的家园,成为连接亲朋好友的纽带。通过学习遵纪守法,安全教育,我再一次深刻的休会到:在安全的问题上,来不得半点麻痹和侥幸,在安全的问题上,我们必须要防范在先、警惕在前,必须要警于思,合于规、慎于行;必须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必须要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生命是惟一的,是宝贵的,世界因为有了生命而变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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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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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进步需要诚信”。那么诚信是什么呢?诚信是一种责任、一种美德、一种力量!我们要学会诚实守信,做到诚实守信。它是人最美丽的外套,是心灵最圣洁的鲜花。这是我读了《知荣明耻,从我做起——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最大感受。

书中:有一个故事令我非常感动:2002年八月份,广东省化州市一个彩票投注站的老顾客吴先生由于出差,便委托投注站老板林海燕代购了700元的彩票,结果这些彩票却中了500万元的大奖,但期间吴先生仍在出差,而且700元的代购费也没有交,林海燕完全可以将这500万元的大奖据为已有。彩票的特点大家都知道:它不记名,不挂失,在谁手上谁就有权去领取,这点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林海燕就算拿了这500万元从法律上来讲,也是站得住脚的。

但出乎大家意料的是,林海燕却把唾手可得的巨奖竟然还给了吴先生:她毫不犹豫地给吴先生打了电话,通知他过来领奖,而自己却只拿了700元的代购费。

读了这个故事,我一开始的感觉和大家一样:“林海燕真傻!”放弃了本来可以得到的500万,可她偏偏通知吴先生,要是我,也许早就将这500万元据为已有了。可是后来我却改变了想法。

林海燕是可以把这500万填进自己的腰包,可如果她这样做,彩票投注站的一些老顾客又会怎么看她呢?她虽然得到了物质上的“肥肉”,可她却在精神上少了一个重要的东西——诚信。

诚信是立人之本,如果一个人没有诚信,他又何以在社会上立足呢?不过多时,张三、李四如果发现了这个人没有诚信,都会弃他而去。那么没有诚信的人,孤独就会与他永存。

林海燕的想法多么令人敬佩呀!但她的行动更值得我们敬佩!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她宁愿以舍弃500万元的代价,坚定了诚信。试想:如果社会上没有诚信二字,没有人去实施诚信,那社会又会是怎么样的呢?难道大家都愿意生活在一个虚假和欺骗的空间里吗?所以说:诚信是十分重要的。同学们,如果我们有了诚信,就有了责任心,有了美德,有了精神上的力量!让我们一起把诚信变成一种时尚,努力去追求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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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1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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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人口素质,社会风气在不断提高,人们在为了创建更和谐的社会而不断的努力着,从古到今,像这样的例子有很多:

历史上一些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为了维持统治的秩序,保持内部的一致,增强战斗力,都是非常注重纪律并带头遵守的。三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曹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一次曹操带兵出征,路过一片麦田,曹操当即下令:“任何人不得践踏麦田,违者斩。”命令一下,人人都小心起来。偏巧,曹操的马受惊了,奔到麦田里去,官兵见状,都站在田埂上,路旁边,默默的看着。曹操牵回了马,立即把行军主薄叫到马前,让其议罪。主薄言引《春秋》说“罪不加于尊”。这件事就算了。曹操说,我自己下的令,自己带头去破坏他,怎么让三军执行?但我是全军之主,也不好自杀,只有处于刑法了。说着他拔出自己的宝剑,割下胡须(古人是不割须不理发的,这是当时的一种刑法)。曹操自刑,全军震动。此后,曹操的威望就更高,曹军的纪律也更严明了。

尽管这样,还是又美中不足的地方,不断的在有人以身试法,挑战法律

江西有一个例子,一个13岁的在校未成年人听说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于是计划在年满14周岁之前犯罪。经过准备策划,他于14周岁生日前一天杀害了一个年仅11岁的女孩。当然,这是一个很极端的例子,但能说明一些问题。青少年的认识水平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低,他们能够很快理解法律的规定是什么,却未必会遵守。他们叛逆的心理有可能会促使他们知法犯法,以身试法。

所以,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与责任,作为祖国新一代的建设者,我们更应当去遵守去普及。和谐,大同的社会是我们每个人都向往的,都追求的,但不能只靠嘴上功夫,要用实践去努力的创造。

普及法律知识,是提高素质的基础,扫除法盲,让大家对法律都有一定的了解,保护自己的权利,遵从自己的义务。法律与道德也是并存的,一个人有道德有修养,有了良知,才会遵守法律,才能使自身的素质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以身试法,挑战法律和道德只会给自己和家人,甚至别人的家庭带来悲痛。

当今社会多已被金钱和名利淹没,作为祖国觉醒的心一代建设者,我们绝不可以被名利与金钱打败,绝不可以为了这

些埋没了道德与良知。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能做的也有很

多,从我们的身边做起,校园里,图书馆,公车上,随处可见,举手之劳。《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更是身为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应该遵守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在这里,我写的不仅仅是一篇文章,我希望并不是我一个人在为这些而努力,我想带动更多的人来为了我们的家园,为了未来的和谐社会而努力,大家一起努力,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学生,我们向往的,追求的社会才会更早的到来。

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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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遵纪守法

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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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世界是一个法制的年代,法律是用来治理国家的一个重要武器,随着我们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法律法制不断地完善,已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及文明高低的标志。纪律法则,是一个布置精密的栅栏,僭越过去,就破坏了保护我们的屏蔽,小心呵护,就成就了一番文明。实践诚信,是一方源自心田的甘泉,停滞流动,会让我们的良知黯然失色;汩汩涌出,却使我们满溢一身文明。

一天我正在看 “ 扬子晚报 ” ,突然一则 “ 血淋淋鹿肉让孩子受惊 ” 的新闻一下子引起了我的注意。仔细的看了一下,原来 “ 白马公园 ” 美食节时有一位烧烤摊主的摊上有一块残缺的鹿肉,这引起许多孩子的惊叫 , 其中有一个叫段健红的小朋友对摊主说 :“ 梅花鹿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 是不可以猎杀的。 ” 可摊主却没有理睬他 , 一遍、两遍、三遍都没有回应。

还有一次 , 我看到一个少先队员急匆匆地上学校 , 却碰到了红灯 , 眼看快要迟到了 , 他心里十分着急。这时一位叔叔说 :“ 小朋友 , 别等了 , 现在走还来得及 ” ,说完那位叔叔跑着闯过了红灯,可那位少先队员却没有走。他想,如果我现在闯红灯 , 也许不会迟到 , 可就不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市民 , 我不能走。于是他一直等到绿灯亮了 , 才快步的穿过马路 , 向学校跑去。想想那

位摊主比少先队员大 , 比她们懂得多 , 却不懂得遵纪守法。难道他们不为自己的行为而感到羞耻吗 ? 难道只有猎杀熊、烧梅花鹿肉才能赚钱吗 ? 那位少先队员遵纪守法的优秀品质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当垃圾不再因我们乱扔而成为肮脏点缀时,爱护环境幻化成一种如紫萝兰般清恬的文明;

当关门声不再因我们猛力而成为震耳噪音时,珍惜公物质变成一种如茉莉般甘香的文明;

当一切违纪犯法活动从我们行为档案里删除时,规范合格蜕变成一种如康乃馨般成熟的文明;

从今天开始,不管以前怎样 , 我们都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市民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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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遵纪守法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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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纪”这个名词,大家不陌生,但你是否感觉到其实它就在我们的身边,时时刻刻都在发挥着它重要的作用,维持着国家地区的长久安宁呢?假如没有法纪的规限,任由人们随心所欲,那最终引发的是社会的动荡与不安。

遵纪守法已经渗入了你的思想深处,已经成为你的习惯,那么一切的平安顺意,幸福快乐就会降临。社会就会安定,人民就会快乐。而在学校同样有着各种规章制度,它们有着重要意义,它保证着我们有良好的学习环境而不受干扰,让每个学生感到安全,而且可以明白所享有的权利与应履行的义务,让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工作有据可查,有法可依,充分享受教育的权利。

可惜,在我们当中,也有部分同学不理解校规的意义,不明白学校依法管理的权利,总觉得是一种束缚,比如课堂上顶撞老师,在校园课室中乱扔垃圾,对门卫叔叔骂脏话,这些现象都是与学校的规章制度相违背的,更有损《中学生守则》的威严,是与国家所倡导的法治精神相冲突的。不配文明市民的称号。东莞是一座新兴的城市,东莞市也正在打造“文明东莞”的城市品牌,是使东莞市民的行为准则与文明意识达到更高的要求,让东莞真正成为一座民风朴实,民情温和,民意文明的具有国际吸引力的花园城市。东莞的经济可以创造无比优美的生活环境,但要塑造具有高尚品格,高度文明意识的市民,还需长久的努力。在场的各位,我们应该努力地让法纪观念,文明意识在我们的头脑里生根。做个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从领导老师管理的文明自觉的好学生。别让课堂上的老师生气,别让管理的班主任费心,别让清洁阿姨劳累,别让优美的校园添乱,别让我们快乐的生活打折扣。

同学们,行动起来吧,我们一起努力,把规章制度装在心上,把文明礼仪展现在我们的言行举止,做个快乐的学生——一个让家长,老师放心的文明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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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遵纪守法名言警句

全文共 2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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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的制定是为了市民的安宁和国家的安全。

2、遵章守法事事顺,违法犯规时时难。

3、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

4、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遵守法律,只是对我们最低的要求;而高尚的道德观念是我们最高的追求。

6、遵从法制点滴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顺应国律教化子孙莫因善小而不为。

7、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8、追求生活的质量无可非议,生活的质量不在于对酒当歌,花前月下,日进斗金,而在于生活有条不紊,才华充分体现,合家欢乐晚餐。

9、赚金山,赚银山,法律法规是靠山;你有理,他有理,学法守法是真理。

10、种德者必养其心,守法者必利自身。

11、忠诚事业,热情服务,诚实守信,廉洁奉公。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13、智者以法护身,愚者以身试法。

14、知法守法从我做起;法治意识娃娃抓起。

15、知法是安康的基石,守法是和谐的根本。

16、掌握管理社会之公权的人,应胸怀大爱与大忠,忠人民、忠国家,岂能因一己私利,沦为某些大腕大款的私仆,最终被大众所唾弃。

17、增强法制观念,确保安全生产。

18、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法院是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的地方,法官是公平象征、正义化身。

19、有些人因为贪婪,想得到更多的东西,却把现在所有的也失掉了。

20、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1、以法治权权生威,以德修心心养廉。

22、以法治国铸伟业,秉德安民兴中华。

23、以诚待人,人人敬;依法办事,事事成。

24、依法生产,守法经营,合法发展。

25、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26、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纳税光荣

27、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

28、一个人怎样才能认识自己呢?绝不是通过思考,而是通过实践,尽力履行你的职责,那你就会立刻知道你的价值。

29、一个人应该:活泼而守纪律,天真而不幼稚,勇敢而不鲁莽,倔强而有原则,热情而不冲动、不盲目。

30、要使人成为真正有教养的人,必须具备三个品质,渊博的知识,思维的习惯和高尚的情操,知识不多就是愚昧,不习惯于思维就是粗鲁和蠢笨,没有高尚的情操,就是卑俗。

31、学法者智,用法者兴,守法者安。

32、学法则明智,用法则业兴。

33、学法源于一点一滴,守法始于一言一行。

34、学法懂法坦荡人生,守法护法锦绣前程。

35、学法、普法、懂法,不但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更是对大多数人和整个社会利益的一种贡献。

36、宣传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37、心胸狭窄的人,思想一定狭窄,思想狭窄的人,人生一定狭窄。

38、小信诚则大信立。

39、我以我心爱赤壁,我以我行创文明。

40、文明的赤壁要法治,法治的赤壁更闻名。

41、文明赤壁人人爱,有你参与更精彩。

42、文明赤壁你我共建,和谐社会你我共享。

43、文明赤壁精彩有约,和谐城市魅力无限。

44、文化是赤壁进步的灵魂,法治市赤壁经济发展的保证。

45、万物皆有序,有法天下和。

46、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47、天平的一边放上自由,另一边放上守法,它才能平衡。

48、贪婪之心不可有,法律知识不可无。

49、顺境勿骄逆勿沉,光明磊落正道行;平境勿庸浊勿乱。廉明敬业实为人。

50、树怕不发芽,人怕不懂法。

51、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

52、社会的天平上少了法律的砝码,就会失去稳定的平衡。

53、人心是杆秤,法律是准绳。

54、人生就像一本书,傻瓜们走马观花似的随手翻阅它,聪明的人用心阅读它。因为他知道这本书只能读一次。

55、人生的幸福美满,不在于金钱物质利益的多少,而是取决于生命的健康和家庭的和谐,淡泊名利,方能从容,自由的荡漾在生活的海洋。

56、人人都是法治力量,个个都是文明形象。

57、人人必知小法律,天天不做违法事。

58、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59、人的心地,应该同雪一样洁白,火一样热情,日月一样的光明正大,诽谤不会使受诽谤者遭殃,却常会使诽谤者身败名裂。

60、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6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62、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63、普通的道德是社会的基础,普通的良心是法律的基础。

64、普及法律知识,减少无知犯罪。

65、普法是国家安康的基石,守法是为人处事的根本。

66、您抛弃了法律,生活就会抛弃您。

67、你对违章讲人情,法律对你不留情。

68、你不依法,法不依你。

69、能容人之长,不嫉妒,能容人之短,不歧视;能容人之过,不穷究,能容人之犯,不嫉恨。

70、拿法律不当回事,等于拿生命当儿戏。

71、谋事要公心,办事要公开,论事要公平,处事要公正。

72、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

73、明辨法律红绿灯,知法守法伴我行。

74、名节重泰山,利欲轻鸿毛。

75、民为和谐之本,法乃公平之源。

76、美丽赤壁是我家,依法治理靠大家。

77、没有红灯的约束,就没有绿灯的自由。

78、没有法律是立法的悲哀,有法律而不遵守是公民的悲哀。与其诅咒社会的不公,不如点燃守法的蜡烛。

79、立身,无愧于心;守身,无沾恶习;保身,卫生无病;修身,重在择交。

80、礼貌地听审,机智地回答;清醒地思考,公正地裁判。

81、恪守法规,画出圆满人生。

82、经营似行船,守法似船桨;只有撑好桨,才会不翻船。

83、金贵银贵文明最宝贵,千好万好和谐最美好。

84、建设法治文化,陶冶诚信情操。

85、建设法治家园,构筑和谐社会。

86、加强学法用法,促进依法经营。

87、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88、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推进农村法制建设。

89、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90、和谐润四海,法治安天下。

91、合法收入心安理得,非法敛财寝食难安。

92、国法为天平,岂容权势充筹码;道德作准绳,不许人情乱曲直。

93、管理者的行为是最有力的管理,领导者的品格是最有效的领导。

94、公正司法,是维护法律尊严的最后一道屏障,是一个国家民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95、风筝挣断了线,失去了约束,也失去了自由;人们超越了法律,失去了约束,也失去了自由。

96、繁荣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97、法治与和谐同在,公益与文明共存。

98、法治是稳定的基石,和谐是发展的保障。

99、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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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1000字

全文共 2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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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国家主席的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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