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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遵纪守法为题的作文20篇

现在的报纸上、电视上都展开普法教育,要求所有人都要遵纪守法。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宪法的作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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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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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说的 “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有没有健全的法制、遵纪守法的国民,是衡量是否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的标准之一。依照这个标准,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 “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只有当“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保障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遵纪守法不仅是大到遵守国家的根本大法、各项制度政令,更应该是小到遵守公司的“法”。 公司也有公司的“法”,公司里的“法”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集团公司去年通报的XX公司的几起交通事故,里面就有因为不遵守交通法规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案例在。这些违反法律、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人并没有深刻认识到事故发生的必然性:一个人的行为日久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日久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日久会成就一种命运,最终导致自食恶果。因此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不仅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对每个公民自身的保障。一个有法制观念的人,他的守法行为能够促进他的人生发展,并且有利于他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作为负责集团公司财务工作的我们,往小了说,如若不遵守财务规章制度,轻则账务混乱,重则可能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因此,我们在日常的工作学习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牢固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应当在自己以后的工作当中,认真总结身边已发生的一些案例,并引以为戒,时刻督促自己严格遵循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法令法规,为促进装备财务部的各项工作得到健康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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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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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良好的纪律是学好文化知识的保障。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良好的纪律是学好文化知识的保障。因此,做文明的小学生首先要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尊师爱友,自律自强;诚实守法,文明礼貌;遵守公德,爱护公物。

同学们,我们已经步入人生最美的“花季”,青春的花朵已经在我们的生命之树开始绽开,阳光是我们的,希望是我们的,世界也是我们的!歌德说过:“要成就一番伟大的事业,总要从青春时代做起。”那么,面对美好的青春年华,面对美好的明天,作为小学生的我们该准备做些什么呢?

首先,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要做到遵纪守法,做现代文明的小学生。要学会守法。同学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遵守交通安全法制等,在学校也不要玩危险游戏,更不要追逐打闹。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其次,要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维持公共秩序等,这些都是社会公德。比如:在教室里,在马路上,不随地吐痰,不随手扔果皮、纸屑。在公共场所不能大喊大叫,最近学校里追跑喊叫的现象较为严重,妨碍了其他人学习、工作或休息,更重要的是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形象;不能在建筑物上或课桌椅上乱刻乱画。

还有,我们不仅要做到自己爱护,而且还应当劝阻、制止有些人破坏公共财物的不文明行为。争做一个讲文明、懂礼仪的好学生。遇到师长、来宾,主动敬礼问好;上下楼梯,注意谦让。遵守交通规则,不逆行马路。形成各种良好的行为习惯,特别是不乱丢乱扔。

古人云:“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人不可能一次就犯很大的错误,而是一次犯一点,一次犯一点,慢慢积累,就会犯大错误。因此,同学们,让我们在道德行为方面,言行文明,尊重他人,乐于助人,保护环境,一言一行都以《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养成遵规守纪的好习惯,做文明小学生。让我们大家行动起来,使美丽的校园成为求知的乐园,快乐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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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3000字

全文共 2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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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学生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社会在进步,祖国在发展。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西方思想的不断渗入,中西方观念的激烈冲突,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一些人经受不住考验,人生观扭曲了,价值观错位了。就在这时候胡锦涛爷爷及时提出了“八荣八耻”。它像一把准确、直观的道德标尺摆在了我们面前。作为祖国未来的我们应该知荣辱,树新风,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小学生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但是,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扣几分罢了。这种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因为习惯成自然,就怕以后到社会上干些违法的事,违纪就成了违法,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也有同学认为如今追求个性化,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学校如果没有校纪校规,一切自由,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人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长大了就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我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果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出口骂人,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遵纪守法,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日升月落,斗转星移,匆匆的脚步,如水的岁月,冲淡了许许多多美好的记忆,尘封许许多多精彩的往事。但对于大学生,至真至诚地遵守校纪校规,则是心中必须遵循的坚定信念。要压抑着青春的激荡,抛弃感情的冲动,面向理性,走向成熟。用校规、甚至用法律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不断自我完善。

一要遵守校纪校规。做文明学生要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生活中,有少数同学不能正确地理解制度规则与自由发展,纪律约束与个性张扬的关系,不能很好地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这些做法都将成为个人成长道路上的障碍。人走关灯关龙头,主动捡起地上的垃圾,见到师长问声好,撞到别人说声对不起,得到帮助说谢谢……虽是身边不起眼的小事,但能铸造我们高尚的情操。

二要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做文明大学生,要有持之以恒的精神,永不变化的良好习惯。恶习会使人生陷入黑暗和低谷,而好的习惯会使人生充满阳光和理性。社会需要的是合格的人才,合格的人才来自合格的学生。大学生要成为合格的学生,最基本的就是应该遵守《西京学院学生手册》和《高等院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纪校规,这对于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至关重要。

三要真正热爱西京校园。学校是奠定同学们做人基础的场所。一个人不管有多少知识,有多少财富,有多高地位,如果他不懂得做人的道理,这个人最终不会获得真正的成功和幸福。大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可以培养良好的集体观念,有助于将来与周围的人互助协作。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应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和科学的学习习惯。一举一动都转化为文明与进步,从小事和细节上寻找生活和学习的意义。

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说过,“什么是不简单,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什么叫不平凡,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张瑞敏正是带领海尔集团发扬这种“不简单不平凡的小事精神”,把海尔打造成为一个享誉全球的国际著名企业。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治安状况令人担忧,青少年犯罪、学生犯罪率在上升,所以加强普法教育特别是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普法教育非常必要。大学生要好好学习,遵守纪律,尊重老师,加强自身的法制观念,争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大学生。

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我们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要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遵守《中小学学生日常行为条例》,知荣辱,树新风,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当一个讲文明的青少年!

所谓“遵纪守法”就是遵守法纪,做好自己的本分。但不做偷鸡摸狗、杀人放火的坏事,就是遵纪守法。我认为,既然要做好,那就得从小事做起。

在我们生活当中,有很多人都忽略了一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例如:在公共汽车上,有一些座椅上面标着“老、弱、病、残、抱婴者座位” 颜色与其他的也不同,但某些人视而不见,一屁股就坐下去了。如果没有乘客,年青的你坐处休息一会儿,那是没问题的。但当你看见有需要让位的人,你就应该让。而他们不但没让座,还故意往窗口方向望去或假装睡觉,那是不应该的。那位置本来你就不应该坐,你还不让位,这怎么遵守法纪啊?更不用说以遵守法纪为荣了!

还有些人为了一点滴利益,便明知故犯。像那些偷剪供应人民用电的电线和城区里沙井盖去卖的人,明明知道这样做不但破坏公物,而且还会给市民带来危害与不便,可他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选择了违背良心、国家的事情。难道他做这些违法的事情,不觉得有悔于自己和父母吗?

像这样的人在当今社会上多得是,因为在他们的观念中,这些只是没人管也算不了什么的“小事”,只有触犯刑事责任的才算是违法乱纪。知荣明耻,既是维护道德的防线,也是一种精神动力和民族凝聚力。所以我们应该要引以为戒。

还有在我们学校里的游乐场,游乐场外面明明写了应该遵守的规则,可有些人视而不见,结果造成了跌倒受伤,腿骨折,这就是不遵守规则的后果,所以我们身边有许多小事情,都是有规则的,如果不遵守规则,常常使我们受伤,发生交通事故。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这样才能体现出一个国家的良好制序。

人生的道路是光明的,不要它留下污点,就应该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做好自己的本分,做一个好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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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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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学校召开了“遵纪守法动员大会”。听了李校长等人的报告之后,我内心不能平静,一个个生动的事例感染着我,老师的金玉良言让我难以忘怀。

李校长说:“有一所学校,有一位不遵守纪律的学生,违反交通规则,无证驾驶摩托车,路上车翻了,造成了重伤。”那个学生真是自找苦吃,这个例子教育了我们青少年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乘车和骑车,在十字路口行走不闯红灯。在公路拐弯的地方行走要注意安全,走路要靠右边等。

保卫科邹科长举了一个例子,有一所学校的一名女中学生不自重,竟生出了一名孩子,真是无脸见人,最后这名学生只好嫁给一位四十多岁的老男人,真是自己害了自己。这个例子教育了我们中学生不能谈情说爱,要自尊自爱。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晚上不能夜不归宿。

政教处陈主任举了一个例子是辽宁省海域兴海管辖区所属的8所小学集体食豆奶中毒,教育我们要注意饮食安全,不吃三无产品及过期产品,不喝生水、常剪指甲等。作文

政教处龚副主任举了一个例子,有一所学校的一名学生中午下河游泳,被水淹死了。教育我们夏天到了不能随便下河游泳。以及不能随便玩火,打架等。

王副校长为我们举了一个例子,上海某中学有一名学生,爬围墙摔成伤残的例子。教育我们学校围墙年久失修,不要随便去爬,要注意学校的设施安全等。开玩笑要注意分寸等。作文

总之,这次会议,事例生动,教育我们青少年要遵纪守法,为了维护我们的身心健康,应当做到不抽烟、不赌博、不打架、不玩游戏机;做到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饮食安全等。这次会议增加了我们的安全意识责任感,更好地遵纪守法,自觉地揭发和抵制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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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遵纪守法读后感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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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我们都应该要继承和发扬这个优良传统。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以,遵纪守法应从小做起,从我做起!

作为中学生,法律每天都在我们身边,我们学法、懂法,却有些学生不懂得守法。交通安全,是如今学校最为重视的,是父母最为关注的,也是学生最应该遵守的规则,可是车祸,就是如此无情:

某一个中午,一名身穿白色T恤衫的高高瘦瘦的男生,在个车水马龙、川流不息的马路上,这名男生左右看了看,见到没有车辆,横冲直撞地冲过了马路。由于跑得很急,这位男生身上的一个东西掉在了马路中,他又转回身,不顾一切的向马路中跑去,就在这时,一辆疾驰而来的汽车不停地按着喇叭,当他看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那辆车“嗖”地一下就把那名男生撞飞了5米远外,由于伤势过重,当场死亡。后来经过调查,我才知道这名男生才15岁,正在某中学读初二……

生命总是那么的脆弱,一不小心便失去了,从而人们都很爱惜自己的生命。可是,在一条条保护标语下的草坪,它身上却有一个个深深浅浅的脚印……虽然人们珍惜自己的生命,但又有多少人去珍爱小草的生命而脚下留情了呢?白居易虽说“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但前一句讲的是“一岁一枯荣”,即使再生也是生命的下一代。如果我们不好好去爱护,生命又何来的“又生”?另外,容貌也是人们所在乎的,但在世界进入21世纪的时候,在新科技发达的时候,除了清洁卫士还有多少人在乎过自己生活的城市的容貌?地面上是东一张西一团的垃圾,墙面上是一张覆盖着一张的广告……

这些行为是多么的可耻!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凡事守法、依法,则社会安宁,经济发达。每个公民都要依法律己、自觉守法、崇尚法律、学习法律,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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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作文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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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生活当中,有很多人都忽略了一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例如:在公共汽车上,有一些座椅上面标着“老、弱、病、残、抱婴者座位”颜色与其他的也不同,但某些人视而不见,一屁股就坐下去了。如果没有乘客,年青的你坐处休息一会儿,那是没问题的。但当你看见有需要让位的人,你就应该让。而他们不但没让座,还故意往窗口方向望去或假装睡觉,那是不应该的。那位置本来你就不应该坐,你还不让位,这怎么遵守法纪啊?更不用说以遵守法纪为荣了!

还有些人为了一点滴利益,便明知固犯的。像那些偷剪供应人民用电的电线和城区里沙井盖去卖的人,明明知道这样做不但破坏公物,而且还会给市民带来危害与不便,可他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选择了违背良心、国家的事情。难道他做这些违法的事情,不觉得有悔于自己和父母吗?

像这样的人在当今社会上多得是,因为在他们的观念中,这些只是没人管也算不了什么的“小事”,只有触犯刑事责任的才算是违法乱纪。知荣明耻,既是维护道德的防线,也是一种精神动力和民族凝聚力。所以我们应该要引以为戒。

人生的道路是光明的,为了不要让它留下污点,就应该遵纪守法,做好自己的本分,做一个好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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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1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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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带了一本故事会回到家里,屁股一坐稳,我就开始废寝忘食的阅读起来。当我看完《第三个答案》这篇文章之后,我思绪万千,胸中涌起无限的感慨。

《第三个答案》主要是讲黑牛作为一名司机,当撞了人该怎么办。他的三舅问他如果撞了人怎么办。黑牛说要么救人,要么逃跑。三舅否定了他说的两个答案。三舅告诉他第三个答案是把车往后倒,再叫警察来处理。果然有一天,黑牛撞了一个农民,人就在他车底下,如果倒车,肯定把人压成肉饼。黑牛是个老实人,他把人送去了医院。

整篇故事都用了最简单、最朴素的语言,没有华丽的词语来修饰。但它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却让人感到十分震撼人心。有一个地方让我十分地感动。那就是黑牛自己最后说的一句话“老叔,我不想给自己的良心背一辈子的债,我宁愿给你背一辈子的债¨¨¨永远都不会错!”说得多好呀!宁愿背一辈子的债务,也不愿意做一个不遵纪守法的人。这是为什么呀?这肯定是一个遵纪守法的人才能做出来的事情,如果他像其他的司机一样,撞了人就逃之夭夭,想着怎么样才能摆脱这件事情,想着怎么样才能毁灭证据,让这桩宗罪不降临到自己的头上,盼望着警察们能够把它忘掉。这是多么可悲啊!自己做了错事都不敢承认,就这么白白的失去了多少条无辜的生命。虽说黑牛也没有多少文化,不能出口成章,落笔成文,但他却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仡守自己的职责,做自己该做的事。他的行为受到了大家的称赞,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来拿一个比较经典、大家比较熟悉的例子来说:在香港,过马路的时候你会看见,只要行人过马路的指示灯一变为红色,原本想要过马路的行人全部都十分自觉地停下了脚步,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在挪动脚步向前进,给来往的车辆造成任何的负担。不仅仅是行人会这样做,每一个司机,只要一看到红灯亮起来了,不管怎样都不会闯红灯。也不会给行人带来负担。在二月份的时候,我在香港生活了一个星期,亲身体会到,那种生活简直是放心得不得了!只要你按照指示灯所指示的去做,你不用担心会被车撞到。为什么在香港任何人都能够如此放心大胆的过马路、开车?那就是因为他们都是一个个遵纪守法的人。他们都十分的明白,自己怎样做才是对的、正确的。什么是我应该做的,什么是我不应该做的?如果我是迫不得已要做的,那么应该怎样做才能不给其他人增加麻烦?

是呀,只要凭着自己那颗遵纪守法的心,去选择一个答案就永远都不会错。遵纪守法,每个人都会说,但为什么没有几个人能够真真正正做到呢?那就是因为人们对自己的要求太松、太不严格了。如今有许多不合法的公民。他们一天到晚不务正业,去做那些下三烂的勾当,破坏合法公民的生活质量。还有许许多多的司机,撞了人之后,把车开得飞快,让自己能够更快的逃离案发现场。为什么他们就不能够自己站出来承认自己犯下的过错呢?就算你躲得了初一,你躲得了十五吗?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做自己该做的事,那么我们的生活质量将会越来越高,我们的社会将变得更加和谐,我们的家园将会越来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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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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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遵寻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

著名的教育博士黄全愈先生有篇文章:《素质教育在美国——留美博士眼里的中美教育》,他在书中谈到美国校园内的自由。他说在美国的校园内允许五花八门的观点存在,但是学生每天必须宣誓,而且人手一册校规,这是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的没商量的“天条”。在美国,学生吸烟初犯被罚星期六上学,再犯将三天不能上学,三次,将罚五天不能上学,四次,将罚十天不能上学,并建议开除。对一些违反纪律的孩子甚至可以罚禁吃午饭;在美国,任何学生不能购买饮用酒、烟等违禁品,违者开除。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外在的纪律规范是一种提醒,一种爱护,也是一种训练,它的目的是帮助我们学会自律。

所谓自律,就是在没有他人的影响下,主动控制情绪,约束自己,自觉遵守纪律的能力。

怎样培养自律的能力,做个合格的中学生呢?

我认为自律可以落实在学习和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里。如老师不在的午休里,你能安静的在自己位置上休息,就是自律;上课时同学找你聊天时,你能控制自己认真上课,就是自律。当你克制自己爱玩的心,先认真完成当天作业,再享受自己的兴趣爱好,就是自律。当你吃完食品,把包装袋放入分类垃圾箱或随身带的环保袋,就是自律。

自律意味着克制自己随心所欲的热情和兴趣,约束自己的一时冲动,这对于天性好动好玩、热爱自由不受拘束的我们,确实不是一件易事。但是,从长远来讲,不自律的人是缺乏自由的,“不自律的人其实是情绪、欲望和感情的奴隶”。没有克制与坚持,无法得到随之而来的各种独特技能和能力,也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有时候,每一点小小的克制,也会使人变得更坚强;每一点小小的放纵,都会使人变得更软弱!

总而言之,自律并不是束缚自己,而是用自律的行动创造一种井然的秩序,为我们的学习生活争取更大的自由。同学们,当你认识到自律的必要性,逐渐将纪律变成一种自律的时候,学校就是你求知成人的真正乐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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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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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维护社会稳定,是人们行为规范的准则,一切法律都必须遵照宪法规定,维护法律尊严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小学生要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

一提到法律,就有人会想到交警,法庭、监狱,警察,总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在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中。

去年秋天,爸爸开车带一家人去遵义玩,在路上一辆黑色小车飞快的行驶着,说时迟,那时快,那辆车正以风驰电挚般的速度向我们冲过来,爸爸急忙把方向盘一扭,虽说躲过了这突如其来的超车,但我们家的车却被撞凹了。妈妈见那个肇事司机没有停车的意思,便拿出手机,咔嚓咔嚓照相,证据到手了,那个司机似乎知道肇事逃逸要罪加一等的法规,便把车停下来。他跑过来说:“哎呀,这是怎么回事儿?我怎么开到这条线上来了?”爸爸说,我们叫交警来处理吧!”那个司机说:“不就是凹进去一点吗?用不着那么夸张吧!要不,我给你点钱,咱们把这件事私了了。”爸爸坚持说:“现在是法制社会,私了的做法是不对的。”对方见了爸爸的态度,便打电话给交警。

一会儿交警来了,了解情况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对方负完全责任,赔偿我们的修车费,最后双方愉快的结束了这桩事故。

法律好像是大海上的船,你可以在上面自由自在的走动,但是,一旦超出了他的底线,你就会掉进大海里。

犯罪就像一根带刺的玫瑰,看起来十分诱人,但如果触碰它,他就会让你流血、流泪。无视法律,藐视法律,那些与法律抗衡的人就是自毁前程。

法律是保护神,只要你信任他,他就会保护你。

我们的建设需要法律,法律是正义之火,是文明之花。作为祖国未来的接班人,我们一定要做一个知法、懂法、遵守法律的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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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遵纪守法

全文共 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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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同学们,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做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大家都知道,有句古话叫“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于国家,对于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法律告诉我们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

从小知法、守法,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非常重要。法国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过这样一段话:“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就是从出生到12岁。在这段时间中如果还不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的话,它们就会发芽滋生,以致以后采取手段去改的时候,它们已经扎下了深根,可能永远也拔不掉它们了。中国有句俗话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可见,少年时代养成良好品性是多么重要。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首先应该懂法。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同时做到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可以经常翻阅《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规,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还要在生活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有的同学在课余时间,无所事事,就会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情。如交上坏朋友,沉迷于网吧,打架勒索等,从违纪到违法,下坡路走得非常快。这些原本单纯天真的孩子,之所以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多数是因为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三国时期的刘备曾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同学们,在做一件事之前,一定要想一想,这件事对不对,该不该做,能不能做。

当然,作为小公民,我们还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和他人。报纸上曾经登载了这样一个事例。安徽一家砖厂雇佣童工,让十来岁的孩子每天背砖十几个小时。这些孩子因为繁重的劳动疾病缠身,而厂主却不闻不问。后来由于群众举报才让这些孩子脱离苦海。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这个厂主被刑事拘留。其实,如果这些孩子懂点法律知识,就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同学们,12月4日,是我们国家的法制宣传日。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制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重要。而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那么,让我们从现在起,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法制教育活动,学法懂法,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让我们时时刻刻约束自己,珍爱生活,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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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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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出自战国时期的孟子之口,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古人对纪律就格外重视。

从小纪律就伴随我们成长。上幼儿园的时候,老师常常教我们说的一句话: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小时候遵守学校的纪律,长大后遵守国家的法规。我们的生活处处都有它的身影:开车时的交通标志,餐饮店里的“不准吸烟”的字样,还有电视广告中讲文明,懂礼貌的宣言等等……

什么是纪律?什么是法规?这就是!虽然不比国家法律,但是这些小小的纪律你遵守了吗?不要急着说没有,想一想,过马路时你在和同伴嬉笑打闹吗?在学校时又有没有“出口成脏”?当嘴上说着我爱祖国之类的话实际行动却辜负了国家,老师,父母对我们的期望。明知道某些事不能干,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触碰法律的底线。

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了我们这一代人对“遵守法律”这一概念没有想清楚!可以设想一下:当世界没有了纪律,没有了法规,一些人坏事做尽,不知悔改,逍遥法外,班级团体乱成一团,部分人不思进取沉迷游戏……

如果是这样改多可怕啊!整个世界乱成一锅粥,我们的安全没有保障,所以我们应该把“法”牢记心中,刻进骨子里,人民的生活基础是建立在“法”之上的。我们我们要从一点一滴做起,要从一言一行做起,才不愧于自己的心。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同学们未来是我们的,未来把握在我们手里,作为21世纪的主人,作为祖国日后的栋梁,依靠。我们应该向前看齐,用青春的热情和斗志书写下一页又一页新的篇章。

为了我们的未来;为了将来的未来;为了未来的未来;请扬起理想的船帆,用满腔的热血与蓬勃的朝气当动力,把“法”视为船身,在一条名为“人生”的海洋上历经风雨吧!请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经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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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1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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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八荣八耻中有这么一句话。可是什么才是遵纪守法呢?是执法为民的楷模——任长霞阿姨?还是愿“大义灭亲”把自己亲生父亲拉上法庭的军人——唐荣开?或许我们还小,做不了那么伟大的事。但我们可以以身边的事警醒自己,不要为了小小的诱惑而犯罪,那岂不是很不值?其实那些一毁我们前途的,与死神擦肩而过的事有许多,有的甚至就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威胁着我们的生命!

小时侯我们常常背的一首儿歌:“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请等待,过马路走斑马线,走路走人行横道线……”,可是,即使现在杭州的马路又宽又便利,人们就是不走斑马线,看见了红灯照样横穿马路。似乎一点也不在乎周围飞驰而过的汽车。在路边立着的广告牌,上面写着显而易见的: “车让人,人让车,人让人。”,但人们和车辆似乎有深仇大恨似的你不让我,那我也不让你。开车的人明明看见斑马线上有行人,还是装作没看见。而马路上的一些人们见汽车没有丝毫要减速的样子,也“大摇大摆”的走到对面去。就是如此悲剧才会发生!

我们可不能就这样轻易那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啊!就在前不久,在杭州的一些人行横道上,过马路的行人手里都举着一个红色的牌子,这个牌子到底是干什么用的呢?

孩子们手里拿的指示牌,正中央是个大大的“慢”字,而另一面是一个大大的惊叹号,交警们把这个牌子取名为“谦让牌”。当孩子们高举牌子过马路时,一些机动车离人行横道线很远就开始减速了。这些“谦让”牌是采用具备夜光功能的材质制作的,平时都放在人行横道两边的专用箱子里,人们举牌过完马路后,再放回到箱子中就可以了。

但是没有交警值班的时候,几乎没有车辆主动避让拿牌子的行人。到了傍晚下班高峰的时候, “谦让”牌则干脆不管用了。有时甚至离斑马线的行人只有5cm的距离是才停下来,这是多么危险啊!记得前几天在武林路上,一辆公交车轧了一个行人,那个行人从老年大学出来已经是17:00多,50多岁的她急着回家给她80多岁的母亲烧饭,她自以为斑马线上很安全,但是,她就是疏忽了“一停二看三通过”这样简单的程序。车子缓慢地前进,竟把她轧了?!只要一想起,她那80多岁的母亲没人照顾,那是多么令人痛心啊!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保护自身安全,避免悲剧再次发生了!

面对飞速发展的汽车工业,汽车、道路、行人之间矛盾日益突出。如何建立一个通畅、安全的交通环境,需要我们每个人努力。古人曰:“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青少年就应该自尊、自律、自强,加强自我防范,赢得社会保护。在日常行为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时时刻刻牢记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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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争当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小学作文

全文共 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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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规”。这句话告诉了我们时时刻刻都要遵纪守法,我就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交通规则我遵守

有一天,我走在上学的路上,还悠闲地哼着小调。该过马路了,我横冲直撞,像离弦的箭一样一下就跑到对岸。突然一双手拍了一下我的背,我惊慌失措,转过头一看是交警叔叔,他拍着我的肩,严肃地批评我:“小学生应该遵守交通规则,这样才是好孩子。”我听了这番话脸红了,愧疚地对交警叔叔说:“叔叔,对不起,我以后会遵守交通规则,做一个好孩子的!”“这才是乖孩子!”叔叔高兴地说。

第二天下午我和雯雯走在路上,过马路了,她飞快的跑过去,我本也想这样,可是想起昨天的事,便没有这样做。过马路后,我意味深长地教育了雯雯,她也遵守交通规则了。我非常高兴,因为我是一个诚实的孩子,答应了交警叔叔要遵守交通规则,就做到了,而且还让同学也知道了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

远离网吧

网络本是人类文明的结晶,现代科技的骄傲,它大大的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给人们工作学习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许多青少年经受不住网络的诱惑,纷纷涌向网吧,沉溺其中,不可自拔。有的甚至几天几夜泡在网吧,甚至因此而走上绝路。我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张潇艺,一个13岁的男孩儿。他曾热爱学习,他曾喜爱运动,他曾爱他的父母,他曾热爱这个世界,他也曾迷恋网络,他也曾在网吧连泡36小时,他也曾自尊绝望过……而现在,他已不在人世。2005年,他已带着自己满心的遗憾和希望,从24层楼顶,纵身一跃……他飞向了一个可以摆脱现实的天空,而留下的只是一封遗书。

我深深地知道网吧是火坑,熏烧着无知的青少年;网吧是悬崖,让青少年们跌入万丈深渊;网吧是陷阱,诱惑着青少年的心。所以,我能远离网吧。

校纪校规记心中

下课了,我们一窝蜂的涌向小卖部。小卖部摊位上摆着各种各样的零食,有总统鸡、猪宝贝、兄弟连、杨梅皇……阿姨说:“小朋友,怎么样,买哪一种啊,我们这里的零食可好吃了!”我犹豫了一下,心想:学校规定过不能买零食,我应该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啊!于是,我便离开小卖部。我很高兴,因为我抵制住了零食的诱惑。

怎么样,我算不算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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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2500字

全文共 6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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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有关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今天很荣幸能与老师同学们,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和小学生应该怎样注意自己的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今天我准备了三个方面内容:第一,了解身边的法律,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第三,给同学们提一些建议,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一、了解身边的法律,做到遵纪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来上学,我们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这些守则有是由教育部制定的,有的是学校制定的。从中引出一个法律的概念,那么法律是什么呢?简单说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也不管你地位如何,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只要触犯了法律,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这就是法律的简单解释。

那么法律与我们小同学们有什么关系呢?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不是法律的区分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与我们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它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能违背宪法精神);《义务教育法》(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包括家庭保护〈规定父母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子女,父母有责任和义务把孩子扶养成人〉、学校保护〈规定老师不得打骂体罚学生、不许学生上课,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等〉、社会保护〈规定了儿童的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童工;一些文化场所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而营业性舞厅、游戏厅等场所则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一旦犯罪后受到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审判权,如分别关押、不公开审理、不得批露信息资料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要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等〉,如果未成年人有了这些不良行为,就得进行矫治,如进工读学校、或治安处罚〈拘留、罚款〉,或劳动教养)。法律是惩恶扬善的,它用来保护好人,惩罚坏人,如果我们不去遵守法律,而是故意违反它,那我们受到的就不是保护,而是惩罚了。

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小丽是某小学三年级学生,有一天放学回到家后,她爸爸发现小丽好象是哭过,就问她是怎么回事,小丽说同班一个叫小强的男生打她。于是,小丽的爸爸就带她回班里找小强要个说法。一见小强,小丽的爸爸就抓过他的衣领问:“你凭什么打小丽?”小强没反应过来,便极力挣扎,小丽爸爸就打了小强一个耳光,小强就往小丽爸爸身上吐口水。小丽爸爸又打了小强两个耳光,并将小强推倒在地,才带小丽回了家。这时,小强的家长也来接小强,见小强被打得鼻青脸肿,就带小强到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小强右耳膜穿孔,听力下降。小强的家长便把小丽的家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五万元。最后,法院判决小丽的爸爸赔偿小强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三万多元。

我们分析一下在上面的案例中,谁做得不对?错在什么地方?他们应该怎样做才对?

首先是小强做得不对,他不该恃强凌弱,欺负比自己更弱小的女孩子;其次小丽也不对,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最先告诉老师,请求老师对小强进行批评教育,不该跟上爸爸去找小强算帐;第三小丽的爸爸更不对,小强还是个孩子,他犯了错误,应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家长应该找学校或老师帮助解决问题,或者口头警告小强,让他给小丽道歉并保证以后再也不欺负小丽,不该报复性地把小强打伤。他们错误的行为导致小强的身体受到了一定损伤,小丽的心灵深处有了阴影,而小丽的爸爸则受到了经济和道德上的惩罚。

看到上面的案例,我想到在校园里的违法违纪问题。现在校园里有这样的个别同学,他们很聪明,但他们的聪明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招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经常乱花钱又不敢跟大人要,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钱财等等。他们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这样的话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监狱。

我再给同学们讲几个案例,《黑龙江法制报》登了这么一篇案例:小华和小洲是某小学的小学生,上体育课时小华因为小事骂了小洲一句,小洲很生气,推了一把小华,结果小华失去平衡摔倒(体育课是踩高硗),经过法医鉴定,小华左股骨干粉碎性骨折,十级伤残。花去医药费等费用七万多元,保险公司理赔了一万多,其它医药费及精神抚慰金经法院判决,小洲的父母赔偿70%,共四万多元,学校因为上体育课老师管理不善承担了30%的责任,赔偿了将近二万元。这个案例中就是一个小小的不快引起的,同学们在一起学习、玩耍难免有不愉快的事,大家都要学会大度宽容,互相团结,互相帮助,这样才是一个快乐的团体。

下面这个案例就告诫我们同学们戏嘻打闹要有限度,要知深浅。小朱、小王是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11周岁,课间休息时,二人追逐打闹,在楼道口处,小朱同学用力推了小王同学,小王同学滚下楼梯,多处摔伤,花去药费四千多元。最后法院判决小朱同学的父母赔偿70%,小王同学自己负责30%,学校没有责任。因为同学们还是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功;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十六至十八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学们侵害他人的权利,要由我们的监护人也就是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来赔偿,我们自己更应该遵纪守法,不给我们的父母和学校带来麻烦,他们是最爱你们的人,不能让爱你们的人伤心。

下面这个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三.七班的宋斌(化名)同学学习成绩名列全校前茅,许多同学经常借他的作业学习,一次,五六名同学同时要借他的作业,宋斌同学要继续做作业,不愿意把作业本借给同学,争抢过程中,宋斌同学失手将王杉(化名)同学的眼睛碰伤。王杉同学当即被送进医院治疗。该事故致王杉同学一只眼睛己近失明。王杉同学将宋斌同学告到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牡丹江市五个城区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统一由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王杉同学的家长坚持依法严惩宋斌同学,并提出了高额的赔偿。如果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宋斌同学不仅要赔偿王杉同学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被判刑入狱。这样,就毁掉了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宋斌。在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支持下,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深入到学校、社区和双方学生家庭,进行调查调解,征得双方学生家长、学生本人、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同意,宋斌同学赔偿王杉同学3万元,王杉同学撤销诉讼。宋斌同学当年考入了全国重点大学,后来成了一名优秀的博士生。宋斌同学深有感触地说,如果没有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我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我进了监狱,这一辈子也就完了。我万分感谢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我要用自己学到知识,为祖国做出应有的贡献,以此来回报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们。

通过这几个案例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违反法律和违反学校规定的事情。

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

这里我们区分两个概念:一般违法与犯罪。一般违法指,违法行为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还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直白地说就是没有被法院判刑坐牢;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并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大多数要坐监狱的。二者都是违法行为,也就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但一般违法与犯罪是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的。我们再学习一个概念,什么是是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同学们你们知道监狱是什么地方吧,监狱是关押人犯的地方,进了监狱的人会失去人身自由,限制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具有惩罚性。够不上犯罪,又情节严重的可能被送去工读学校,工读学校是为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而办的特殊学校。

我们先讲一个案例。这是一个中学生,这位同学姓张,张同学开始表现很好,曾多次评为三好学生,后来,经常到网吧看些不健康的录像,还跟社会上坏孩子来往,逐渐地无心学习,常常旷课,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学校多次批评教育,也不思改悔,跟一些坏孩子在社会上偷窃少量财物,被公安拘留,但仍不改,一个晚上,趁李大娘儿子出差未归,持刀爬进李大娘家企图盗窃财物,被发现后,张同学便把李大娘打昏在地偷走现金1000多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这3年他要在监狱度过。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不学法,不知法,就容易学坏,违纪,违法以至犯罪,一个人如果不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就有可能从犯错误发展到违法犯罪。在案例中张同学从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违反校规校纪,然后到社会上偷少量财物,最后入室抢劫,从一般违法行为,发展到犯罪。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要预防违法犯罪,就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那么什么是不良行为呢?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的非常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34条对严重不良行为做了明确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第35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从一般违法到犯罪有一个演变过程,不良行为任其发展容易导致犯罪。所以同学们怎样预防违法犯罪呢?在这里我提出以下几点:一是,要预防违法犯罪,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只要有不良行为,就要坚决改正。二是,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有一句话我们都知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有的同学说了,我们还不到14周岁呢,不受法律惩罚,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措施。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各种规章制度办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所以我们要增强法制观念,不做法律所禁止的事,防患于未然,自觉纠正不良行为,热情帮助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三是,我们要从小加强道德自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使自己健康成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加强自身修养,我们要对不良行为违法行为坚决说不,在你们小小的心灵里筑牢心里防线。

三、给同学们几点建议

第一,珍惜学习机会。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第二,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第三,谨慎交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社会上的小混混们。

第四,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第五,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凡事不逞强。

第六,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最后,希望同学们通过此次的法制教育,都能够认清违法犯罪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再次祝愿同学们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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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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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红蓝相间炫目的光辉闪烁,尖锐犀利的鸣笛呼啸而过,我从妈妈背后地伸出小脑袋,望着绝尘而去的汽车怯生生地问妈妈,“妈妈,那是什么车啊?那么神气!”妈妈温柔的将我抱起,告诉我,“宝宝,那是警车,是警察叔叔抓坏人的车。”“哦,坏人,会被警察叔叔抓起来!”我心里暗暗嘀咕,“我要当好人,不当坏人!”我下定了决心!那一年,我两岁。

当妈妈穿上笔挺的制服,娇娇小小温柔如水的妈妈霎时变得意气风发英姿飒爽。摸着妈妈帅气的衣服,我满心的崇拜:“妈妈,这是什么衣服啊,那么帅,我也想要!”妈妈蹲下身,微笑着望着我的眼睛,告诉我,“宝贝,这是警服,妈妈是警察的老师,要教会大哥哥大姐姐知识,他们当了警察之后才能更好的维护法纪,惩恶扬善”。望着妈妈坚毅的笑容,摸着妈妈臂章上庄严的国徽,我暗暗下定决心,长大了,我一定要做好人,要维护法纪,要惩恶扬善!那一年,我四岁。

当爸爸在法庭上侃侃而谈,有理有据,铿锵有力地将对方辩护人驳得哑口无言的时候,我在旁听席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澎湃,激动的问妈妈:“妈妈、妈妈,爸爸好酷啊,爸爸的工作到底是干什么的啊?”妈妈拍拍我的头,示意我小声,却也止不住自豪的微笑着悄悄告诉我,“宝宝,你看,法庭上方悬挂的标志,中间的天平,代表的是公平,天平中间插着的宝剑,代表的是正义。坐在中间穿黑袍的叔叔是法官,爸爸是律师,他们都是公平正义的执行者,是法律法规的守护者。”“爸爸是律师,能够守护公平正义,能够维护法律法规,等我长大了,也要成为爸爸那样的人”我心里默默思忖着,下定了决心!那一年,我七岁。

当我姗姗学步,妈妈牵着我的小手,第一次教会我“垃圾桶才是垃圾的家”,要把垃圾丢进垃圾桶里的时候;当我第一次过马路,妈妈教会我认识红绿灯,要“红灯停绿灯行”的时候;当我将小手伸向美丽的花朵,妈妈及时制止并且告诉我“花儿也有生命,宝宝摘花,花儿也会疼”的时候;当我上公交车想往前挤,妈妈拉住我让我学会排队的时候;当我忍不住想就在路边小便,妈妈一定坚持要我去洗手间的时候,我就开始成为了“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然后,我上学了,成为了小学生。当我严格按照小学生守则严格要求自己的时候;当我想睡懒觉赖床,却想到上学不能迟到而挣扎着起床的时候;当我在公交车上主动给老爷爷老奶奶让座的时候;当我主动将教室里的垃圾清扫干净的时候;当我善意的提醒上课讲话的同学遵守纪律的时候;当我将捡到的东西交到大队部的时候;当我送走失的小朋友回家的时候,我已经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遵纪守法”小公民。

纪律与法律,规章与制度,貌似约束我们的行为,限制我们的自由,而实则是保护我们的屏障。随意逾越,便会将我们井然有序的世界搅得混沌不堪;细心呵护,则能成就我们的千古文明;纪律与法律,规章与制度,看似高不可攀难以企及,而实则只是源于我们身边的点点滴滴,信手拈来,犹如漆黑夜空中的北极星,在你迷途的时候为你指引正确的航向。

从我做起,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在不乱丢垃圾中,学会遵纪守法;在不乱穿马路中,学会遵纪守法;在不损坏公物中,学会遵纪守法;在不插队不拥挤中,学会遵纪守法;从不违反课堂纪律中,学会遵纪守法。这时,你会发现,在法律和规则的桎梏里,其实有一扇精巧的门,在每个人都自觉维护法律规则的过程中,人们其实可以秩序井然地走出去,走向更为广阔更为安全更为自由的康庄大道,走向更为和谐更为美好的文明世界。

从我做起,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点点遵守纪律,滴滴维护法律,这点点滴滴终将聚沙成塔,这涓涓细流终将汇集成海。当小礼貌遍布各处,闪耀着璀璨光芒的时候;当小文明洒满大地,散发着清新芬芳气息的时候,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我们的社会也会在—个姹紫嫣红的春天,变得更加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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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遵纪守法

全文共 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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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有句古话叫“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于国家,对于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法律告诉我们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

从小知法、守法,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非常重要。法国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过这样一段话:“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就是从出生到12岁。在这段时间中如果还不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的话,它们就会发芽滋生,以致以后采取手段去改的时候,它们已经扎下了深根,可能永远也拔不掉它们了。中国有句俗话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可见,少年时代养成良好品性是多么重要。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首先应该懂法。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同时做到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可以经常翻阅《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规,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还要在生活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有的同学在课余时间,无所事事,就会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情。如交上坏朋友,沉迷于网吧,打架勒索等,从违纪到违法,下坡路走得非常快。这些原本单纯天真的孩子,之所以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多数是因为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三国时期的刘备曾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同学们,在做一件事之前,一定要想一想,这件事对不对,该不该做,能不能做。

当然,作为小公民,我们还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和他人。报纸上曾经登载了这样一个事例。安徽一家砖厂雇佣童工,让十来岁的孩子每天背砖十几个小时。这些孩子因为繁重的劳动疾病缠身,而厂主却不闻不问。后来由于群众举报才让这些孩子脱离苦海。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这个厂主被刑事拘留。其实,如果这些孩子懂点法律知识,就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同学们,12月4日,是我们国家的法制宣传日。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制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重要。而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那么,让我们从现在起,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法制教育活动,学法懂法,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让我们时时刻刻约束自己,珍爱生活,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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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遵纪守法

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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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法律,人们总会觉得很威严。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无处不在,要看我们去不去留意。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不遵守法律的人,如:有一些高年级的学生,仗着自己年龄大,在放学路上威胁低年级的小弟弟,小妹妹让他们把爸爸妈妈给的零花钱交给他们,如果不答应,他们就会殴打低年级的弟弟,妹妹们,有的甚至亮出刀子;还有,一些学生想要买自己喜欢的玩具或者其他东西,但父母不同意,为了买到,就去偷父母的钱,少则一,二十,多则一两百。有些被父母发现还不承认,最后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等。这些都是我们身边的一些不遵守法律的现象,当然,也有遵守法律的人,如:发现有人偷盗,贩毒等,及时向警方报告,如果有人诱惑自己去做一些违法的事,坚决拒绝,不受诱惑的人等。

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不得不使我们随时提醒自己要遵纪守法

以前我上网时曾看见过这样一则新闻:在2009年12月9日,在泰安市老泰汶路制梁厂向北约500米处,一辆大型货车违反交通规则超速行驶,在超车过程中与一辆小型货车相撞引发交通事故,大货车司机被困,所幸消防部门及时赶到,将被困人员救出,没有造成亡人事故。不遵守法律法规的后果真可怕!

看完这则新闻,我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还好没有造成亡人事故,不然,死者的家属肯定会非常伤心。所以,我们在出行的时候,不管是走路还是开车,都要遵守交通规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伤亡。你还要知道,生命不单单是你一个人的,就算你自己不珍惜生命,你总要为你的亲人想想吧,如果你死了,你的亲人一定会无比悲痛的,想必你也不想看见你的亲人为你伤心流泪吧!

通过公安局统计的这些数字和泰安市发生的这起事故,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我想:在今后的生活中,作为一个少先队员,我们一定要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触犯法律的事情不去做,发现触犯法律的人和事,要头脑冷静地去处理。平时也要多学习法律知识,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合格的少先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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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遵纪守法我先行

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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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班开了一次别开生面班会,当老师喊:“班会开始!”后,教室里顿时鸦雀无声。

“孟子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大家都知道:规与矩原指校验正方形和圆形的两种工具,后来引申为人们言行上的准则和规范。我们小学生行为的“规”和“矩”指的是什么呢?它就是《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这些内容向我们全面展示出当代小学生应如何塑造自己的形象。不少同学严格按照《行为规范》去做,从而使自己日益成熟起来。但是,有个别同学未必真正领会它。今天,我希望通过这次班会,使大家能深入地理解《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要求,从而转化为自己的行动。”老师语重心长地向我们说。

老师又说出了一句话,让我受益匪浅:茫茫人海,大家能相聚在一起,一同学习,一同游戏,一同成长,是多么不容易啊!可是,有时候,同学们会打架,欺负弱小,不尊重老师,上课不专心听讲的行为时常发生。这深深地伤透了老师的心。就让我们一起唱一下《谦让歌》吧!

《谦让歌》

好儿童,要谦让,好处方便我不抢,

不学小羊乱顶撞,要学孔融把梨让。

不抢先,能让人,先别人,后自己,

人人夸我:你真棒!

滴滴哒哒响,公共汽车到,

探亲访友的,登山游湖的,

谁都希望上,谁都不拥挤……

班长杭乐怡说:“唱了以后,大家有什么感想?”刘嘉豪说:“我们要互相谦让,不贪图便宜!”刘一帆说:“遇到事情要谦让,不要动不动手就打架!”张琳琳说:“我们要好好学习,互相谦让!”薛智睿说:“我们要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做一个有文明、心胸宽广的人!”……

我想老师听到大家争先恐后的发言,一定很欣慰。是的,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关心爱护身边的每一个同学。让我们对过去的不文明行为说再见,同学们要对照规范找自己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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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初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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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于犯罪人来说是“黑色的”,它代表处罚;对于无辜受害者是“红色的”,代表的是公平、正义;对大多数人来讲是“无色的”,因为他们没有法律意识,不懂法。我们只有懂法,用法,顺法,才能将中华精神发扬光大!

在我们身边就有许多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险些丧命。经常看到放学的孩子,完全无视红绿灯,有的红灯还亮着就开始冲刺,有的看也不看就大胆地往前走,还好开车的叔叔赶紧踩刹车,不然又有无辜的生命消失了。每当看到这一幕,我心里总要涌起一个问号――为什么每天都会发生那么多的悲剧呢?这可能与每个人的法律意识有着直接的关系吧。

“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我们是小公民,是祖国的未来,随时随地都要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学习法律,懂得法律,运用法律,传承中华美德。

除了未成年人,一些成年人也根本不把法放在眼里。最近我住的小区有几户人家里都被偷了,小区保安和居民团结一致把那个小偷捉住了,没想到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我想:他那么年轻,有手有脚,为什么不能从简单的工作做起,靠自己养活自己?人就要有精气神、有骨气、遵纪守法,并通过自己的努力过上幸福的、有尊严的生活。干了违法的事,终将被社会所唾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每一个犯罪人的都将是严厉的法律。

法律是国家的利器,是百姓安居乐业,国富民强的保障。回望历史长河,商鞅变法使秦国国力快速增长,为秦国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卢梭说:“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心里。”法律信仰是人类走向法治和秩序的必由之路。可见法律意识的培养对建立法治国家是非常重要的。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凡事守法、依法,则社会安宁,经济发达。每个公民都要依法律己、自觉守法、崇尚法律、学习法律,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圆我中国梦,扬我中华魂!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少年强则中国强”,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人人都做好公民,人人都有中华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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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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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如今的世界是一个法制的年代,法律是用来治理国家的一个重要武器,随着我们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法律法制不断地完善,已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及文明高低的标志。

俗话说:“小事情,大道理。”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不良习气影响,带来不良习惯行为,比如:不讲社会公德,打架斗殴、惹事生非,在学校不遵守校纪校规等等。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纪校规大不了扣几分,对自己今后造不成严重影响,无所谓,却不知道如此的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现在忍不住常常违纪的同学,以后到社会也会忍不住干些违法的事,所谓习惯成自然,这样小事就会变成大事,违纪也就逐步变成了违法,这些绝不是危言耸听。“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作为小学生我们要遵纪守法,一定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在学校里,同学们要遵守课堂纪律,不讲脏话,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好团结,若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处理,决不可义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我和他人;在社会上同学们不要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随地吐痰,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这些都是同学们力所能及做得到的事情。

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只要我们从自身做起,一定就能做到一个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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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中华魂之遵纪守法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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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厚厚的历史长卷,我读到了中华五千年灿烂的文明,读到了滚滚不息的中华血脉,读到了华夏儿女无比的智慧结晶,读到了中华民族不朽的魂魄……

从“遂人钻木”的纪元到四大发明,从“仓颉造字”的创举到四库全书,从“嫦娥奔月”的传说到太空漫步,这些无不是中华民族引以为豪的骄傲。黄河承载着我们的梦想,长城傲立是我们永远的脊梁,“神舟七号”使我们的天地无限宽广。传承了五千年的民族精神,在我们的手中一定会更加辉煌。

有人说书是登上科学殿堂的阶梯,有人说书是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有人说书是梦想腾飞的翅膀,我还要说,书是造就灵魂的工具,是通向圣洁的路途。

我爱读书,就像小鸟热爱天空,那里可以让我展翅飞翔;我爱读书,就像鱼儿热爱河流,那里可以让我尽情畅游;我爱读书,就像花儿热爱大地,那是可以滋养我的春泥。在书中,我看到了

宗悫“乘长风破万里浪”的少年壮志;曹植“七步成诗”的八斗才学;李白“铁杵磨成针”的刻苦勤奋;还看到了少年周恩来“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豪情誓言……

他们是我们少年立志高远的榜样,是我们勤奋自强永远的楷模。梁启超先生曾说:“少年智则国智, 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我们是未来的主人,我们是时代的骄子,我们要用热情和努力去创造美好的明天,去开拓一片更蓝的蓝天。

祖国的明天需要我们添彩增色,中华的精魂需要我们继承发扬,我们的使命光荣艰巨,我们必须用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人类的灿烂文化武装自己,学好建设祖国的本领;明天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为祖国建设贡献聪明才智,做祖国的栋梁,做时代的先锋。

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我坚信,祖国的明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经济更繁荣、人民更幸福、国家更富强,祖国的明天更美好。我们时刻努力学习,顽强拼搏,继承中华民族灿烂的文明,发扬中华民族的精神,传承中华民族的骄傲,实现向祖国立下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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