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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哈姆雷特有感(汇编20篇)

着时代脚步的逐渐加快,中小学生的安全也成了一个大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新闻大求真》之安全教育但是观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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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病菌集中营》有感_议论文作文

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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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以前读的一本书,但我记得很清楚。里面讲的是一为医生,他发现了袁世凯身上的病菌:袁猎猎。他本来是要用消毒药水把袁猎猎。但是,它是病菌的首领,能管理病菌,让病菌离开人的身体,那个人就好了。后来,袁猎猎为了报答他对它的恩,就永远听他的命令。后来,那位医生被人谋杀了,袁猎猎就叫病菌把那位医生救活了。

这才是真正的友情,友情是很珍贵的。我们平时,朋友就是你被打了我来帮忙打,你有题目不会做,我给你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而袁猎猎他们,用病菌去为民除害时凝结的友情。我们以后要不能做朋友就是你被打了我来帮忙打那样朋友,要你被打了,我要告诉老师,叫老师来收拾他们。你有题目不会做,我来教你做,不能告诉你答案。有好吃的,大家一起吃。有困难,大家一起解决。这才是真正的朋友。(对比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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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读《骆驼祥子》有感心得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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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于书的世界,遨游在书的海洋,洋溢着无限的美好,无限的梦《骆驼祥子》与这本书接触是在三年级,那时的我便已被这书深深的震撼。《骆驼祥子》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祥子的青年来到北京拉车,那是一个怀着美好梦想的青年。他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日日辛劳,的梦想不过是买上一辆新车,过上幸福的生活呀!可是呢,在那黑暗的旧社会中,连着一个小小的愿望都难以实现。经历了几次打击,原本一个活力十足的青年,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无恶不作,令人厌恶。

《骆驼祥子》这本书,是那么真切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气,当时的劳动人民的生活之苦。

再想一想现在的我们,出生在这样一个时代,或许是再幸福不过了。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亲的“掌中之宝”。简直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小到大,都是被父母捧在手心里呵护的。没有经历过狂风暴雨的我们,甚至连绵绵细雨都无法挡下,遇到一点儿小小的挫折,便妄想向站在自己身后的父母求救。

倘若,现在这样的我们出生在当年那黑暗的社会中,定是无法生存的。事事依赖父母,处处依赖他人,无法凭一人之力在世界上扎根生长,又如何可以在傲雪凌霜之中傲然挺立呢?若是离开了父母便无法成长,不能自律,又怎能在茫茫大海中所求一丝空气呢?

在当代社会中,孩子依赖父母是在常见不过的现象了。如今的我们,又有几个是可以不需要父母帮助,凭一己之力实现自己美好愿望的呢?又有几个是可以不畏艰辛,打下一片天地的呢?

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应该学习,学习祥子那种艰辛劳苦不畏艰难的精神,离开父母的怀抱,独自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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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观看廉政豫剧《全家福》有感

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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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煤田地质局煤勘总院党委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了“清风国土廉洁双节”2015年廉政集中教育系列活动豫剧全家福》,剧中的领导干部失足故事、带给家庭的灾难、辜负组织和家人的培养与期望的教训,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受教育,颇受警醒。

警示作用效果好

大型现代廉政豫剧《全家福》,主题鲜明,立意深刻,是一部具有现实教育意义、感召力和警示作用的好戏。《全家福》这部戏,没有刻画主人物的贪腐过程,没有演艺执法人员的办案环节,而是从一个人的腐败,连累到了一个家庭的衰败,使“全家福”的家庭变成了“全家苦”的结局,耐人回味,令人深思,起到了警示人们不能腐、不敢贪、不愿犯罪的应有作用。

精神补“钙”任务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全家福》主人物蜕变的就是理想信念,缺失的就是精神上的“钙”,导致了可悲的下场。在现实社会中,同样存在着一些理想信念不坚定、官本位思想严重、忘记了权利的真正来源、在金钱美色诱惑下放弃了本该坚守的党性原则和权力观等严重现象,党员干部自我“充电”要加强,精神补“钙”任务重,反腐败斗争任务十分艰巨。

做人要做“老实人”

党章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一路走来很不容易,饱含了组织培养、群众信任、同事支持、家人付出和自己的努力,一言一行,都应该对上负责,坚持党性;对下负责,践行自己的承诺;对亲人负责,守护美好的家庭;对同事负责,珍惜宝贵的情谊;对自己负责,守护应有的品格。认真执行“八项规定”、廉洁自律规定,把握好自己的心境,克制好自己的情感,约束好自己的言行,把名誉、地位、利益等想透、看透、放低,不管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始终做到慎独、慎微、慎行,诱惑再多、心灵不能浮躁,想法再多、信念不能动摇;要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小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踏踏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只有这样,才能成为“老实人”、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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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驯龙高手》观有感参考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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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以猎龙为生的世界。勇敢的维京人世代与龙厮杀,主人公小嗝嗝的家族世代是屠龙英雄,也许是家族的优秀基因变异,小嗝嗝却是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瘦小男孩,甚至连蚂蚁都不敢踩死。而正是这个胆小的孩子,阴差阳错抓到了一只夜煞,小嗝嗝一时心软没有杀死夜煞,并与它相处甚好。在日积月累的相处中,小嗝嗝发现龙纯良热情,并不像人们所想的十恶不赦。

在与夜煞相处的日子里,小嗝嗝发现了龙的特点,并运用在在白天的实战课上,小嗝嗝的进步神速让同学和老师惊呆了。最后小嗝嗝改变了族人们,每个族人与龙和谐相处。

这个影片令我感触颇深,没有什么是绝对的,就像这些龙,它们并不是绝对邪恶的,它们也有着善良的一面。小嗝嗝虽然不似其他族人身手灵敏,体格强健,但头脑聪明。他不盲目否定龙的一切,而是深入探究。也许他并不擅长于屠龙,但他用自己的方式证明了自己。

“天生我材必有用”,小嗝嗝也许注定不会屠龙,但是他凭借自己的方式驯服了龙,向族人证明了自己的能力,有力地反击了他人的嘲笑。没有谁生下来就是废物,也没有谁生下来就是天才;只有愿意成为废物的人和想要成为天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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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初一学生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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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这本《鲁宾逊漂流记》让我深受感悟。首先我要先介绍这本书。《鲁宾逊漂流记》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发展初期作品,是丹尼尔笛福的代表作。

这部小说在问世后几个月内就四次再版,到十九世纪末己经出现了几百种不同的版本和译文的版本,一直受全世界读者的关注和喜爱。这本书写作风格独特,作者以现实主义的笔触写的这本书。下面说一下关于鲁滨逊这本小说的主要内容。

这篇小说讲述了英国人鲁滨逊出海冒险,因船只失事流落孤岛,不得不孤独求生的故事。作者以自述的方式刻画了鲁滨逊这一人物。他四次出海,最后一次时所乘商船触礁沉没,只有他一个人幸存,被巨浪送到了一座荒岛上,从此开始了近30年漫长而艰辛的孤岛生涯。他建帐篷、围篱笆、筑“城堡”、制器具、种粮食、养牲畜、在荒岛上建设自己的家园。后来,他救了一位被手下控制的船长,共同夺回了大船,终于返回故土。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鲁滨逊这个人他不会放弃生存的希望,用一切可能的东西,去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一切,同时他发挥了自己的想象力去创造。他让别人万万都想不到在一座荒岛上创造了自己的家园,成为岛上的主人。

在这部小说中还说到了他遇到的许多危险,但他表现得是那么的从容不迫,不慌不忙;另外还有一种敢于冒险,勇于开拓;他还有一种挑战自然的信心,勇敢和智慧,值得我们学习。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虽然没有他的遭遇,但可以有他那种户外探险的精神。我们要学习他的乐观向上,百折不回的精神;锐意进取、坚强不屈的品质。启示我们在遇到困难的时候,要学会坚强的面对挑战,才能战胜它。

让我们再好好体会这本小说包含的内容吧,或许还能体会到什么更深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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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哈姆雷特》中学生读后感通用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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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听到这样一句话: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听着这样一句话,你的心中会激起诸多念头:哈姆雷特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永远不灭的烈火;哈姆雷特的经历和性格是可以进行多重解读和探讨的;莎士比亚的文学创作功力足以征服世界人……

还记得,第一次认真阅读《哈姆雷特》是在高中,当时的学习篇目是节选内容,只将《哈姆雷特》中具情节魅力的部分展现在我们面前。很早听说过莎士比亚的这部名剧,苦于一直没有机会通读这本书,可以说这也是一种遗憾!可我深刻地记得:当时学完高中节选部分的《哈姆雷特》,为了想更多地了解这部名剧,我利用尽身边的学习资料来满足我的好奇心。可惜的是,我最终没有条件翻阅《哈姆雷特》,曾经的我感兴趣更多的是故事情节,由于生活阅历不足,能体悟的哲理很浅薄。

这次的我,并非一口气读完《哈姆雷特》,不是它不再激起我强烈的阅读兴趣,而是能静下浮躁的心认认真真看一本书的精神状态略显难得。这次的我可以底气十足地说:“我读完了《哈姆雷特》,再一次被深深折服!”一部经久不衰的文学名剧,它情节的魅力可想而知,给我多次震撼的是戏剧人物语言背后体现出来的精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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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观三傻大闹宝莱坞有感1000字

全文共 3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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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子名字叫做《三傻大闹宝莱坞》,是部印度的片子,原先以为是部很搞笑的片子,然而事实上并不只如此。整部片子洋溢着轻喜剧的欢快,很多场景和剧情虽然有波折但基本上总能圆满完结,总是以快乐收尾。除了开始的乔伊的那段。

片名叫做三傻,说心里话,我认为整部片子只有一个主角,那就是兰彻(虽然他的真名不是这个,但是他的这个名字贯穿了大部分的影片,所以还是用这个吧),他的两个挚友,仅仅是陪衬。片中的兰彻自信,快乐,执着,机智。刚开始进校园的时候,他就那么与众不同。第一眼,就看出他的不同。面对学长的刁难,他作出自己的反抗,偏偏又是用他最钟爱的工程学的方法。其实整部电影写到关于他学习的场景很少,非常少。只有一部分,就是他无论何时都在钻研工程学和机械,他拥有自己的思想,不盲目跟从老师的节奏,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从他经常被赶出课堂和在开学典礼上的提问都可以看出来。而,被赶出课堂之后,他没有沮丧,他换个教室继续上课。他心志十分坚韧,百折不挠吧。他不墨守成规,敢于挑战。他不乏机智,经常做出一些超出常规的事情,比如换衣服去院长女儿的婚宴上混吃。他教毫米穿校服混进学校去上课。他不拘泥于现实中的条条框框,只要达到目的就好,但又不是不折手段,他有自己的原则。从他指责那些在印度学了工程学,然后去美国学管理,当银行家,并在美国定居的那些人,看出他对祖国深深地爱。他很善良,他提醒琵亚不要和那个“价标”结婚,虽然刚被院长刚走,但他依然帮院长的女儿接生,他帮助乔伊,想给乔伊一个惊喜,他不顾一切地骑车冲进医院帮莱俱送他父亲去医院,帮法涵说服他父亲,帮法涵联系那个摄影师……他很热情,他的快乐很容易感染周围所有的人。在医院出院的时候,他分蛋糕给每个人,他不在乎其他的什么,他只是想传达自己的快乐。他的世界很简单,工程学和朋友。而,事实上,他,确实是个圣者,是个完美的人。一直以为他的家庭很优越,然而事实上,他其实一无所有,然而,他却那么快乐,那么执着,那么让人感动。在他的身上,我感受到什么是赤子之心,他的心很纯净,纯净得仿佛根本不容于这个浑浊的世界。记得在一本书中看到过,能把可能完成的事做到最好,是人才;敢于去向不可能的事挑战,虽败也不气馁,是人杰;而能一次次去征服不可能之事,破除常规,创造奇迹的人,是人王。很显然,兰彻是第三种人。

其他两个好友,一个叫做法涵,一个叫做莱俱。说实话,一直觉得整部片子法涵比较打酱油吧,人家莱俱好歹也有三个以上的主要剧情,一个是父亲的病危,一个是自杀,另一个是“叛变”。法涵出自一个中产家庭吧,条件不是很好,但也不差,父亲是“希特勒”那种人,从小就强势的要求他做个工程师,所以造成法涵有点懦弱的性格,然而他真正的理想是做个摄影师,并且付出良多。最后,在兰彻的帮助和指引下,他感动了父亲,去了巴西,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莱俱的家庭很贫困,母亲是个怨妇,姐姐28了还嫁不出去,父亲瘫痪在床,家里的重担都在他的身上,所以他很有压力。这就造成他在成绩滑坡之后一度“背叛”三人组,投身沉默者那一边。选择那种死记硬背的学习方法。然而为了让他改变心意,兰彻搞了个大动作,在典礼上让沉默者出丑,用事实告诉莱俱,那种学习方法行不通。莱俱是个虔诚的教徒,为了学业,为了家庭,一直虔诚地祈祷。然而,在自杀之后,他通过那段时间的思考,明白了,原来一味的祈祷没有用,未来,只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他也被兰彻所改变。

女主是琵亚。第一眼看到她,有种惊艳的感觉。也许是印度的服饰,也许是她的长发和眼睛。当她在宴会上转过来的时候,忍不住发出惊叹。之后她和男主之间的关系纠缠不清吧,首先,她是院长的女儿,而院长极度厌恶兰彻。价标是她的未婚夫,已经订婚了的。而兰彻几次和医院有关系,都有她在身边,比如,莱俱的父亲,莱俱自杀,琵亚的姐姐生产……那天,她明白,她爱上了这个风一般的男子。脑海里的一切都是他。然而,兰彻却不能接受她,因为他来上学用的都是冒名顶替,毕业之后他要了却一切和这里的瓜葛和眷恋。所以,他无法接受她啊!即使她喝醉酒闯入他的宿舍,即使她表现得那么明显,兰彻依然只有拒绝,用炸米糕引开她的注意力。这份爱,不是不爱,而是无法去爱!最后的结局很完满,符合这部片子从头至尾的风格吧,虽然有波折,但总是好的结局。

反面一号,很显然是病毒先生。院长,死板,刻薄,严厉,自大,是旧有教育体制的典范。他的死板表现在一成不变的开学典礼。从毫米在一边跟他说一模一样的话可以看出,他的开学讲话从无变化。而那么多年的教育生涯,把这个学院变成全国第一,给他自大的资本,他觉得自己什么都是对的。另外,他很严厉,甚至严厉得有些严苛了吧。他自己死了儿子可以第二天来上班上课,可是他为什么要用这个来要求乔伊?你自己的原则不要强加于人!他从不考虑自己的决定可能对学生产生的影响,从不。所以,他间接造成乔伊的死,儿子的死,还有莱俱的自杀。但是,最后,在兰彻的影响下,他改变了。他孙子出生时,说的不是将来做个工程师,而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然后,看到兰彻提着行李离开,那时的落寞,那时的孤寂,和不远处婴儿出生带来的欢笑形成鲜明的对比。院长追过去,很激动,含着眼泪回答了兰彻开学典礼上的提问,他说兰彻不是永远是对的。那时,我看到的不是指责,不是教导,不是一位老师对学生的教导,那明明是幡然醒悟之后对学生深深的爱!他把那支象征着一个比自己更卓越的学生的笔送给了兰彻,代表他对他彻彻底底的认同。

反面二号和喜剧二号,同一个人,那就是沉默者。任何影片,都应该有个反面,大部分吧,否则没有矛盾,没有冲突,就没有扣人心弦的剧情。而沉默者恰到好处得扮演了这个角色。首先,他站在兰彻的对立面,对于学习,他只知道死记硬背,从不去理解到底是什么意思。比如,那堂课,老师问机械的定义,兰彻的回答很简洁,而沉默者完全照课本背诵了一长段,得到了老师的嘉奖,而兰彻被赶出了教室。之后,那个典礼发言,更是把死记硬背的做法讽刺到极点。后来十年之后吧,沉默者当了副总裁,以为自己成就最大,肯定压倒兰彻,所以一路都是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然而结局出乎意外(当然,不出观众的意外,导演在神化主角,怎么可能让他混得比反面人物还差),兰彻居然变成了那个需要自己去巴结去讨好的那个拥有400多项专利的科学家。

总体上来说,这是一部很容易让人感动的轻喜剧吧。在这部电影里面,有浓浓的兄弟之情,有纠结的父子之情,当然还有淡淡的爱情。兰彻在莱俱的病床前卖力表演,只想让莱俱早日醒来,法涵在家中最后和父亲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整部片子,通过兰彻这个几近完美的人,和老师院长之间的一次次冲突,批判和讽刺了现行的教育制度和社会现状。学院的第一名,那个不用寻常学习方法的人,那个把现在的学校戏称为“训练”而不是“教育”的人,其实是个事实上不存在的人。呵!这对于现实,是对大的讽刺!成绩最好的,反而是冒名顶替来上学的,这是莫大的讽刺啊!片子中采用过去和现在两条线交叉拍摄的手法,过去是回忆大学时候发生的事情,现在是根据十年前的约定,寻找兰彻的过程。很多地方用到了夸张的手法,比如刚开始的那段进入校园在屁股上盖邮戳。并且导演用很形象的画面表现出人物的内心,比如当莱俱想象父亲骑着琵亚的摩托车的情景,比如琵亚思念兰彻的时候,感觉到电视中每个人物都是兰彻。剧情非常连贯,前后起伏大,扣人心弦吧。在中期之后。有波折,但是结尾总是好的。比如他们因为偷试卷被赶出学校,那个夜晚正好大雨,正好琵亚的姐姐临产,所以给了一个救赎自我的机会,最终获得圆满的结局。这就是电影。在现实中很难发生的事情。剧情前后呼应,比如那天琵亚闯入兰彻的宿舍,想和他接吻,说,不知道接吻时会不会碰到鼻子。剧终的时候,他们接吻之后回答了这个问题。

这部片子,声效不错。尤其是刚开头的时候,他们刚开车去寻找兰彻,俯拍的那片森林,配上那段音乐,绝对是经典。可能很少接触印度的音乐吧,很多配乐感觉都不错。片子中有一段,他们开车的时候,路上一边是山,一边是河,路边有石墩拦着,突然让我想起去泸沽湖的路,也是这个样子吧。

这部片子,有几个不足的地方。首先,语言混乱。在一种不知名的语言中夹杂着英语,总是偶尔来几句我听得懂的英语。其次,开头的剧情,不连贯,有值得改进的地方。还有,开头那段拍得感觉就像MV,很无厘头,和整部片子的风格大相径庭,是个败笔吧。有一部分可能是印度的文化吧,比如脱裤子,比如那几句什么“供奉”的,外国人很难理解。这不算不足吧,只是一点点意见和感受。总体来说,是部十分经典的好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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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理智的选择

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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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时代广场的蟋蟀》。书中蟋蟀柴斯特的选择,给了我很多启发。让我明白:人生总要面对选择,每一次选择都要把握好,要选择适合自己的,

故事是这样的:一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时代广场的地铁站,离开了它的家乡——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有幸的是,柴斯特遇到了聪明的塔克老鼠和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柴斯特用它的音乐天赋使玛利欧一家走出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而成名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生活起来。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这个故事令我深思的地方,是柴斯特出名后却满心失落,它觉得并不快乐。如果你面前摆着“快乐”和“成名”两条道路让你选,“当然是成名啦!”你肯定会这样说,许多人都想成名,因为成名之后有钱赚,又可以上电视,有房子,汽车等,蟋蟀柴斯特却不同,它在它的事业巅峰时刻退隐,令人不可理解,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柴斯特在出名后自己并不感到快乐,却感到失落,累。就像亨利猫所说的:“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 自己的,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柴斯特这种做法,让我想起了刘翔,在前四年雅典奥运会上,刘翔得了金牌,破了记录,被称为“亚洲飞人”,许多商家邀他拍广告,而刘翔还沉浸在出名后的感觉中,在2008奥运会上,大家期盼刘翔再次夺金,而刘翔还没到终点就退出赛场,而柴斯特在名利面前冷静选择,刘翔如果像柴斯特一样,那么,在2008奥运会上,还能看到刘翔在赛场上的风姿呢。

名利是众多人都想要的,而柴斯特能不受诱惑,返家过隐,柴斯特的选择是理智的,我们在今后的选择中,要谨慎,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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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儒林外史》有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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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一部精彩的中国古代长篇小说——《儒林外史》,这本书是清代吴敬梓所作,是中国古典讽刺小说的佳作,鲁迅认为它思想内容“秉持公心,指摘时弊”。

书中真实的揭示人性被腐蚀的过程和原因,从而对当时吏治的腐败、科举的弊端、礼教的虚伪等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和嘲讽,刻画了形形色色、各行各业的人,让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人——王冕、范进。

在元朝末年有一个叫王冕的人,他七岁时父亲去世了

,他用放牛赚的钱托人买画画用的工具和颜料,在荷花池边自己学习画荷花。渐渐地他的画技越来越好,十二岁时王冕出名了,好多人来请他去做官,可他不求官也不求名,全都一一回绝了。在他母亲去世后,他遵循母亲的遗言,不肯出去当官,最终归隐山林。

我最欣赏王冕不与贪官同流合污的气节,我喜欢正直的人,因为如果现在的律师、警察、法官不正直、颠倒黑白的话,那这个世界就会混乱。如果商人不正直,卖假货、虚抬价……那我们就买不到货真价实的物品了。

还有一个叫范进的读书人,他从二十岁开始参加科举考试,在三十多年里,他参加了二十次的科举考试,终于考上了举人,结果却欢喜得疯了。面对考试,考生应该尽最大的努力,但是要做最坏的打算,可是范进却一心想当官,并且这种欲望持续了三十多年,所以一朝中举,因为太兴奋以至于疯了。

我认为科举考试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它给了平民一条升官发财的路,坏处是如果一辈子都没考上的话,那就白白浪费了一生。古代的科举考试就如同现在的高考,不同的是,在阶级分明的古代社会里,科举考试是寒门子弟的唯一出路;而在平等开放的现代社会里,高考并不是我们成功的唯一选择,我们还可以经商、搞发明或者学习一些技艺,无论你从事怎样的工作,只要坚持努力,就一定会成功。

王冕、范进所处的时代,社会制度很落后,人们的生活非常困难;现在社会制度在进步,人民的生活也很幸福,所以,珍惜现在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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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水浒传》有感心得400字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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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一本脍炙人口的名著,记叙了梁山泊好汉的一段传奇,写出了梁山泊好汉的人生百味。并将大宋王朝奸臣掌权,皇帝昏庸无能的混乱形势和人民不了纷纷起义的社会现象以梁山泊好汉为线索展现得淋漓尽致。

整本书围绕着“忠义”二字展开,梁山好汉那个不是因朝廷而落草为寇,虽为寇,却始终坚守忠义。那“替天行道”的大旗,飘扬在他们的心上。何为忠?对国家忠,对人民忠;何为义?为朋友兄弟两肋插刀,赴汤蹈火在所不辞。问世间能有几人做到?而梁山泊一百单八将,哪个不是忠义双全的好汉?招安后,为了国家,他们奔赴战场,收服田虎、王庆、方腊,一百单八将却损失惨重。英雄可叹兮,谁说他们的一生不是一首悲壮的赞歌?

虽说一百单八将我个个佩服,但我认为宋江是功过掺半。宋江乐于助人,为人仗义,救许多英雄好汉于水火之中。身为领头人,他给兄弟们树立了忠义双全的好榜样。但宋江也有缺点,他太相信朝廷,殊不知奸臣作乱,即使是皇上能拿他们有何办法?正是因为这种思想,宋江将他亲手壮大的梁山泊又亲手毁掉。虽落下了忠义的好名声,但不值。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古代好汉那种不掺杂任何利益的生死之交,那种情谊让人羡慕。也让我看清了如兔死狐烹般残酷的朝廷制度。

好一帮梁山泊好汉!好一段梁山泊传奇!好一本《水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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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藏羚羊的跪拜有感

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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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学习了一篇新的课文——《藏羚羊的跪拜》,它的作者是当代作家王宗仁。课文主要叙述了一个经常在青藏公路附近活动的老猎人用自己的杈子枪杀死了一只母藏羚羊。他一开始不明白为什么这只藏羚羊会向他下跪。带着这个疑问,他解剖了这只藏羚羊的尸体,惊奇地发现这只母藏羚羊的肚子里竟然有一只小藏羚羊。老猎人的灵魂被震撼了,他把这一对母子掩埋了,一起掩埋的,还有他那杆叉子枪。从此,这个老猎人从藏北草原上消失了,再也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

学习了这篇课文,我觉得有两个地方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这只藏羚羊的母爱令我震撼;老猎人身上残酷杀戮的一面令我悲愤,但同时,老猎人身上善良的另一面也令我感动。母藏羚羊为了保住肚子里孩子的性命,冒险向老猎人下跪,希望老猎人能放它一条生路。米尔曾经说过:“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原来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为了下一代,甘愿献出自己的性命。老猎人在扣动扳机之前闭上了眼睛,说明他在犹豫不绝。也许他在想:如果打不中的话就算了,就给它一条生路吧!但是由于他技术高超,就算闭着眼睛,罪恶的子弹还是打中了这只可怜的藏羚羊。杀生和慈善在老猎人身上共存。杀生是他每天都会做的事,而慈善也是他每天会做的事。他会把猎物卖掉,去救济那些朝圣者。现在他把陪伴他半生的枪掩埋了,我想他一定是放弃了杀生,去做更多慈善护生的事了吧!

我想到不久前听到的一则可怕的消息----竟然有人生吃猴脑。他们把活蹦乱跳的小猴子绑在桌子中央,然后用榔头敲碎小猴的天灵盖,直接用勺子舀猴脑吃。这些人真是丧尽天良,可以用一句话来评价----“非人哉”!

我觉得这些人要比老猎人坏很多很多倍!

希望大家能携起手来保护动物,让它们和平、幸福地生活在这个地球上。因为,地球不仅仅是我们人类的家园,也是动物们的家园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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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观《极地特快》有感_观后感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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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lalala……”听到那缥缈无实的歌声,你是否记起了忘怀已久的童年,你是否还傻傻地信奉着童话和奇迹。

一列充满幻想的火车载着孩子们的梦想朝北极出发,赶在十二点之前和圣诞老人见上一面,便是他们的愿望。克劳斯却不同,坚信着圣诞节的他经过了同伴的嘲笑与质疑,父母的劝说与批评,一颗小小的心渐渐地开始动摇。直到那一年的圣诞节——他静静地在床山纠结着自己还要不要顶着所有人的质疑逆流而上,忽然,听到了火车的鸣笛声。在漫漫飘忽的大雪中,一位列车长邀请他踏上了来自北极的旅程。一路上,他带着半信半疑的心情与深深热爱着圣诞节的女孩和另一个同样怀疑圣诞节的男孩比利一起冒险。

最令我感动的不是克劳斯说出“ibelieve”,也不是女孩用歌声打动比利似的“when christmas cmes to town”【当圣诞来到小镇】。而是徘徊在上或不上的克劳斯在面对列车长的邀请所做出的决定。他迟疑着,纠结着,小小的脆弱的心就在那个幼小的童年冬天的狂风下颤抖着,他无比恐惧,担心上了火车还是无法见到圣诞老人,无法证实圣诞节的存在。他想抬起脚,同时他也怀疑着自己的决定是否正确。驶向北极的列车缓缓前行,在最后一刻,他做好了抛弃了一切的准备,为一个遥不可及的童话故事中的圣诞老人上了火车。

相信与不相信,只有一字之差,结果却是天差地别。选择前者,克劳斯可能永远不会见到圣诞老人,永远地活在纠结与疑问中。心是自己的,要靠自己体验。也许当克劳斯真正地明白圣诞节的真正含义时,说出“ibelieve”时,才能听到铃铛清脆悦耳的声音。信与不信皆在一线之间,他们会维护坚信着圣诞节并还富有纯真的孩子,也不会强迫不信的孩子去相信。那个在覆满白雪的火车顶上用袜子煮咖啡的大叔,我到现在还记忆犹新。他不屑于圣诞老人,坚信自己才是北极的主人,他在每年的圣诞节都有免费的火车坐,他可有可无,守护着孩子们可有可无的童真,护送他们平安到达北极。

在我们的世界里,童年已不再美好,它的梦幻已被一层层现实的残忍冲得遍体鳞伤,当童真被消磨殆尽,留下的只是醒目清晰的事实。可是,依旧苦苦相信的童话的我们,是否会在某个落满雪的圣诞节前夕,回想起,那一夜,铃铛做发出的悠悠的声音。它似乎在提醒着我们,童年并没有离我们远去。信则有,不信则无,一个选择,就像一个叉路口,选择了那条艰辛道路的你能不能带着迷人的伙伴,绕过重重的迷宫,在经受严峻的考验以后,回到童年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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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哈姆雷特》中学生读后感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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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其实正是因为莎翁笔下的哈姆雷特是扑朔迷离的,读者不能把他只定位成一个片面的形象,所以,哈姆雷特,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形象。

之所以说哈姆雷特是一个人,是因为他的性格存在着许多的矛盾。他既勇敢,又懦弱。在面对雷欧提斯的挑战的时候;在面对他的父亲的灵魂出现的时候;在刺死波洛涅斯的时候,他是勇敢的。但同时他又是懦弱的,对于复仇的犹豫不决,对于他母亲的爱狠交织,面对他叔父即位,迎娶他母亲,哈姆雷特十分不满,心中诅咒,却无可奈何,任凭事情的发生。

他,有时候显得很单纯。比如安排一场戏剧,让自己以前刻意的装疯的努力前功尽弃,比如他在国王祈祷的时候有复仇的机会,却因为迂腐而放弃了。他现在在祈祷,我正好动手;我决定现在就干,让他上天堂去,我也算报了仇了。不,那还是要考虑一下:一个恶人杀死了我的父亲;我,他的独生子,却把这个恶人送上天堂。啊,这简直是以恩抱怨了。

他,有时候又显得很虚伪,比如对于奥菲丽亚的爱情。哈姆雷特对奥菲丽亚有没有爱呢?可以说有了一点,但还是忏悔多于痛苦。怜惜后悔多于爱。他其实是在看见奥菲丽亚这个昔日的无知少女因为自己的原因而失去亲人、失去理智、失去生命后,情不自禁而产生的后悔,在这种心态下,他才跳进奥菲丽亚的墓中忏悔。

他,同时又在许多时候显得很迷茫。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刚刚发生在哈姆雷特身上的这些事引发了他对人生哲理的思考,在他的人生中诸事顺逆的时候,他是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的,那时他看到的只是人生的光亮面,那时的生活无疑是美好的,那时他只是个无忧无虑的王子。而现在,突如其来的悲剧迫使他正视生活阴暗的一面和人性丑陋的一面。处在人生中花样年华的哈姆雷特背上了沉重的复仇使命,心中整日充满仇恨,使他内心阴暗而沉重,他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深渊。最后,毒酒和毒剑结束了一切,一场宫廷悲剧最终落幕。奸王虽死,但哈姆雷特也付出了失去自己、朋友、母后生命的代价。我们不能以一笔交易来看待这场复仇悲剧值或不值。但是,如果哈姆雷特没死,他一定会成为最得人心,最仁慈,最宽容的丹麦国王。

历史烟云早以将一代代王朝覆灭,一个个王侯将相堙没,时间的鸿流之中,我们还记得一部《哈姆雷特》,它给予我们永远的关于人性,关于未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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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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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中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很有感触。

它告诉人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笛福所写的,内容讲述了有个英国人名叫鲁滨逊,喜欢航海和冒险。

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依靠殷实的家业过一种平静而优裕的生活。然而,一心想外出闯荡的鲁滨逊却当上了充满惊险和刺激的水手,由于难以想象的坚强、毅力和勇气,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并搭救野人“星期五”。

正当鲁滨逊准备救出一批沦为土人的西班牙船员时,被一群暴徒劫持,被人送上了荒岛。鲁滨逊又一次表现出超常的勇气,他单枪匹马地打败暴徒,救出船员,夺回大船,结束了自己的荒岛生活。

一次,他乘船前往南美洲时,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同伴们都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生存下来。鲁滨逊被大浪冲到海岛边。这是一个荒芜人烟的海岛。面临着这恶劣的环境,又冷又饿的他不知怎样生活下去。终于,鲁滨逊凭着自己的毅力战胜了一切。

我懂得了,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付出了、努力了、劳动了,那么自然而然的才会取得优异的成绩,才能更好的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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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读绿山墙的安妮有感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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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斯伯特家的决定,绿山墙农舍的兄妹马修和马瑞拉本来想领养一个男孩子,可以帮助他们来之农舍干活。因为年纪越来越大,需要有人来帮忙。但偏偏没有男孩儿,来的只是一个又瘦又小,脸上有雀斑,红头发,一点也不漂亮的小女孩儿。

开始,兄弟俩非常矛盾,决定将小女孩送回孤儿院。后来又看见有狠心的人家想叫安妮去给他家看孩子干活儿为挣口饭吃,兄妹俩决定就是累也得留下小女孩儿。是他们的善良接受了安妮,不忍心看到安妮伤心流泪,安妮的父母双亡。他的悲惨身世叫马修和马瑞拉很是同情,就这样安妮留了下来。

安迪身世的不幸并没有打倒她。乐观、积极向上、聪明伶俐,爱美之心有之,安妮也是爱美的小女孩儿。想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但是条件不允许啊!穿的不讲究,连喜欢的泡泡袖裙子都很浪费布料,马修也是很节省的。

兄妹俩对安妮无私的爱,让我感动。到安妮上学,无条件的支持让我看到了他们的心地善良,让安妮真正感受到家庭的温暖,这不正是我们人类美好的愿望嘛,好孩子你一定会幸福的,通过马瑞拉和马修的一言一行吐露出爱的教育,你阳光,世界因为有你而精彩,是浓浓的爱,把他们一家人连在一起。

邻居的人都说领养的孩子安妮多有出息,安迪成为马修和马瑞拉的骄傲。考上皇后学院后,并以第一名的优秀成绩毕业,获得直接上大学的艾普林奖学金,安妮凭着刻苦努力让梦想成为现实。因为马修的去世,安妮的悲痛,看到了安妮重情重义。马瑞拉需要有人照顾,为了报答养育之恩,没有去上大学,是亲情叫她放弃上大学的梦想。我爱你,就像你爱我一样。我不会让你无聊寂寞,我读书给你听。

我来陪伴你,最后安妮成为一名教师,安妮励志成长的故事值得我们来学习。成为绿山墙的主人,帮助照料马瑞拉,让我看到人间有爱,有付出就会有回报。只有善良的人才是最美的人,不论你的外貌,人品才是最可贵的。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被深深的打动了,人间自有真情在,真善美,假恶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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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读青铜葵花有感600字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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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葵花》是一本描写了农村生活的书,小主人公青铜和葵花有着不一般的坚强。

令我最最感动的就是,有一章写到:青铜捕了一只野鸡,但是因为体形等极像是一直别人家的鸡。他的父亲得知此事后,打青铜,问是不是青铜偷得鸭子,青铜默不作声,葵花尽下跪求父亲。青铜无奈跑出了家门。一个人躺在了芦苇塘上,这时一只鸭子游了过来。青铜发现那只鸭子与自己捉的那只野鸭,极为相似。 便捉住了它,拿给了那家人看了后,才终于真相大白。青铜并没有偷别人家的鸭子,是那只鸭子自己跑丢了。这里让我感动的是,青铜他们一家高尚的品质。不愿意寄人篱下看别人的眼光生活。这是一种十分高尚许多人都没有的品质。葵花和青铜的感情也十分要好,当青铜犯错时他还下跪去求父亲。

当然我认为,葵花的父亲是十分迷恋葵花的,所以才会处身于自己的幻想,才会忘了自己不会游泳,去捡那些葵花草稿。在当遇难了蚂蝗之灾后。许多人家坚持不下去了,可青铜一家却,盖起了新房子。这也是他们一整个冬天的成果。当别人束手无策时,他们早已准备好了一场计划。挑选最上好的芦苇,用最好的针法将它们缝纫起来。卖给别人,赚取生机。这也是一种聪明的表现。葵花在经历了这么多的事后,对青铜的依赖也增长了许多。不过,结局虽然把青铜和葵花,给分开了,但是我相信他们一定会再次重逢的

在我们现在,都生活在无忧无虑的世界里,爸爸妈妈都陪在我们的身边。我们想要什么就可以得到什么。似乎请同行和葵花得生活我们一辈子也不会体会到。但我们可以去减少这样的生活。让每一个孩子都可以从心底里发出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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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人教版九年级上册六单元作文:读《陈涉世家》有感_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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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涉,一个出身牖瓮的英雄,一个卑微的佣耕者。你曾在繁重的耕作中发出不甘受人奴役的呐喊------苟富贵,勿相忘。你在辍耕太息时向世人表白自己的凌云壮志“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于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使你久压在心头的怒火终于有了发泄的机会,使你的鸿鹄志向终于有了实现的可能。你审时度势,勇谋兼备,于是给后人留下了一段“置书鱼腹,篝火狐鸣”的传奇神话。你义愤填膺,慷慨激昂,等高直呼那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千古绝唱。那呼声惊天地泣鬼神,震撼着每一个戍卒的心灵,于是一个个投入到你阔大的胸怀。

你们斩草为木揭竿而起,你的壮举石破天惊,打破了沉寂的历史天空,粉碎了嬴政千世万世的痴想,是你用自己的义举印证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经典至理。

你见识非凡,对天下洞若观火,你身先士卒披坚执锐,冲向伐无道诛暴秦勇士的最前列。你沉着指挥运筹帷幄,大军势如破竹所向披靡,敌人闻风丧胆弃城而逃。你让历史出现了一个奇迹:张楚,一个农民的政权。是你撼动了大秦残暴统治的根基,是你让暴秦的倾国大厦风雨飘摇。

陈胜,“苟富贵,勿相忘”的那句誓言还回荡在穷哥们耳畔时,你却信誓旦旦。那是无穷的富贵让它淡化,是富丽堂皇让它褪色,于是你拿起弃信背誓的刺刀直插敌人心脏的同时,也将自己刺于朋友的口碑之下。这样,你的前途变得黯淡阴晦,结局变得悲壮惨烈,最后自己环眼倒竖无奈而倒,只给自己铸就了180多天的辉煌。但你生发出的革命火种却熊熊燃起,是你给楚霸王,汉高祖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是你铺就了他们前进的道路。后人景仰你,崇拜你,这样你的英名和等身的历史功绩入主世家永载史册。

陈胜,是你“死国可乎”的爱国情怀激励一代又一代的有志之士为正义而前赴后继,所以历史才变得摇曳多姿。张角、黄巢、宋江……不正是你的化身吗?是你的壮举证明了“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道理,是你向那些称孤道寡的皇帝敲响了历史的警钟,他们才变得居安思危。这样中国历史才出现了“文景之治,康乾盛世”之类的辉煌。然而你却无缘品味自己留给后人的巨大财富,只能含笑于九天之上,长眠于黄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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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观70周年阅兵式有感1000字

全文共 1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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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国庆这天上午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上举行了盛大隆重的阅兵式和群众游行活动!我和家人很早就守在电视机旁,等待这一激动人心的时刻。

虽然没能去现场亲眼目睹这盛大及庄严的场面,但激动的心情却不亚于在现场观看的每一位观众。上午十点,阅兵式拉开帷幕。首先,是迎宾仪式,习近平主席和国家领导人在紫禁城的端门广场迎接各国的来宾,并一同登上天安门城楼观礼。仪式开始,在五十六门礼炮声中,从人民英雄纪念碑的旁边,国旗护卫队的战士们踢着整齐的正步,护送着国旗来到了升旗台。正步铿锵,堂堂气!寒光闪耀,凛凛威!当激昂的义勇军进行曲再次唱响,具有特殊意义的五十六门礼炮,七十响轰鸣响彻云霄,仿佛在告诉全世界:五十六个民族的儿女共同祝福祖国妈妈七十岁生日快乐!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在场的所有人起立,行注目礼,齐唱国歌!鲜艳的五星红旗徐徐上升、迎风飘扬在天安门广场的上空!看着风中的旗帜,我顿时感到作为一名中国人的自豪与荣光。此刻,我也情不自禁地站起来,大声地唱着国歌。升旗仪式结束,六十名标兵以标准的正步走向指定的位置,更加激动人心的时刻到来了,习近平主席发表讲话宣布阅兵式正式开始。我看到习近平主席乘坐阅兵车从天安门城楼缓缓驶出,这次国庆阅兵仪式增设了一个新的仪式,习近平主席先向国旗、党旗、军旗行注目礼,接着再开始检阅!受检阅的各路部队整齐的排列在长安街旁,“同志们好!同志们辛苦了!”习主席的问候如和煦春风,温暖军心!“首长好!为人民服务!”官兵们的回答似惊雷回荡,山呼海应!检阅车从一列列方阵前驶过,每一列方队的眼神齐刷刷的随检阅车而动,一句句慷慨激昂的口号振奋人心,他们也用这雄壮激昂的声音告诉全世界:中国不再是东亚病夫,这头东方醒狮如今已毅然毅立在世界之巅。

看!各路检阅部队迈着整齐的步伐,个个面目庄严,意气风发,斗志昂扬的接受党和人民的检阅。向党和国家致敬!向人民致敬!这一举动,无不牵动和震撼每一位炎黄子孙的心!也正是他们,用生命和热血来保卫祖国,奉献自己的青春,才有祖国今天的繁荣、安定和团结!此刻,我心潮澎湃,我为我是一个中国人而骄傲;我为我是龙的传人而自豪;我为我有一个这样强大的祖国而振奋。作为小学生,我没有高亢人心的说辞,也没有令人震撼的行为,但却有一颗赤诚的爱国之心,在每天佩戴鲜艳的的红领巾、国旗下的演讲、升旗时行队礼、唱国歌以及校园里的黑板报里流露出来。虽然这些举止不足轻重,可我相信通过我的努力学习,有一天我也会成为一名国家的栋梁,为祖国的建设献出我的微薄之力。到那时,我的爱国之心有增无减,无论走到世界的任何地方,我都会骄傲的说:“我是中国人,我爱我的祖国。”

阅兵式结束了,我的心情却久久不能平静。正如习近平主席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所说的: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我们不能忘记幸福活的来之不易!今天我们是新世纪的少年,明天,祖国的历史将由我们谱写新的历史!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祖国妈妈,您的明天将由我们来创造和捍卫,愿您更加灿烂辉煌,繁荣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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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观阅兵式有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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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似箭,日历穿上了“国庆盛装”,今天——十月一日,是我们中华民族盛大的节日,是我们伟大的祖国六十华诞。

上午十点,天安门城楼前举行了隆重的阅兵仪式。碧空万里,礼炮声连连,欢呼声不断,胡锦涛主席站在检阅车里,对着三军将士挥手致意:“同志们好!同志们辛苦了!”胡主席的问候如和煦春风,战士们也高声应答:“首长好!为人民服务!”战士们的回答似惊雷回荡,山呼海应。

接着,各种不同的方队向我们走来,雄赳赳气昂昂的队伍给人带来威武雄壮的感觉。之后是群众游行,五颜六色装扮一新的彩车徐徐而来:农业彩车体现出农业的巨大变化;航空彩车再次让我们回想起中国第一次飞上宇宙的情景,每辆彩车都让我百看不厌。人们用动人的歌声,用欢快的舞蹈为祖国妈妈的生日祝福!

看着眼前的一幕幕,我深深感受到了作为一个中国人的骄傲和自豪!我一定要努力学习,将来用我的智慧,我的才华,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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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明星满天》有感——奉献,军人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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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明星满天》这首诗,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是啊,多少个夜晚,当我们进入甜甜的梦乡时,解放军叔叔却在默默地站岗放哨,不管是狂风暴雨的白天还是漫天雪花的深夜。是什么在支撑着他们?这是怎样的一种情怀啊?我陷入了沉思当中……

今年暑假我在成都某部队度过了几天难忘的采访生活,在那里我认识了好多解放军叔叔,他们给我讲了许多真实的故事,让我感动不已,尤其难忘的是一位曾经在喜马拉雅山的边防哨所站岗的解放军叔叔给我讲的故事。他告诉我那里的边防哨所大都在海拔4000米以上的雪峰上,天气格外寒冷,由于运输困难,他们只能常年吃罐头、干菜等,只有在逢年过节时才有可能吃到新鲜的蔬菜;除了站岗放哨,他们还要去国境线上巡逻,往往一去就是一周时间……当叔叔给我讲述这些时,他的语气是那样的平淡,仿佛这一切都是那样的平常,而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也许站岗放哨对他们来说是平常的事,但我却分明感受到了他们身上那种默默奉献的精神,是啊,就是这种精神在支撑着他们,这就是军人的情怀啊!

军人,多么普通的两个字。军人,又是多么特殊的一个群体。在雪域高原上有他们站岗的身影,在抗洪救灾中也有他们的身影;在战争年代他们浴血奋战,在和平年代他们默默地守卫祖国。军人以生命和青春组成着旋律,军人以牺牲和奉献击打着节奏。日出日落,潮涨潮退。理解与误解,崇敬与嘲笑,都无法改变军人的忠诚和信仰。军人毕竟是军人;变化的是岁月,不变的是英雄本色! 前些年,有个参加对越自卫还击作战的伤员叔叔到上海安假腿,人家问他:奥运会的金牌获得者奖金是1万元,你们为国杀敌给多少奖金呢?叔叔回答得好:我们没想过奖金问题。如果我们想到奖金,谁也不能冲锋陷阵。说实话,攻上老山主峰,给1万元的话肯定没人去。就是10万元,也不会有人去,谁愿意拿生命开玩笑呢?没有一分奖金,解放军叔叔却牢牢地守住了我们的国门。他们为了什么?前线的战士说:我们的每一滴血都价值千金,在祖国人民需要时,我们愿意洒出满腔的热血。是啊,就是这些不知名的解放军叔叔用他们的血肉之躯,筑起了祖国的钢铁长城,而没有这座钢铁长城,也就不会有中华民族的尊严。

和平年代的军人,看起来没有战场上那壮烈的牺牲,没有那惊天地、泣鬼神的英雄壮举。但是军人的牺牲岂止在战场上?没有上过战场的官兵,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地工作着,同样是一种奉献和牺牲,同样具有崇高的价值。我国复圆辽阔,与亚洲许多国家接壤。祖国的每一寸领土、领海、领空,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高山、海岛、戈壁、沙漠,条件艰苦的地方,都需要有解放军叔叔去戍边、守卫。军人的生活也是一种特殊的生活,大多在远离亲人的海岛、山区、边防,耳闻的多是“立正“、“稍息“、“举枪“、“操炮“、“飞行“、“安全“的“旋律“,作战训练时很可能吃不上饭,喝不上水,睡不好觉。军人不仅自己要吃苦和牺牲,他们的亲人也要作出诸多的奉献:军人的妻子不能享受花前月下的温馨,军人的孩子得不到应有的父母之爱和足够的教育,军人的父母得不到子女应该给予的照料和侍奉,军人的家庭很难享受到更多家庭团圆的天伦之乐。有人说,来部队当兵“伤了身子、苦了妻子、误了孩子、丢了票子“,但我却觉得这正是当代军人爱国奉献精神的真实写照。

是啊,这就是军人的情怀!我被解放军默默奉献的精神感动着,同时也为自己是一个军人的孩子骄傲着。在朦胧的泪眼中,我仿佛看见了满天的繁星,那是解放军叔叔的军徽在闪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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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读《水浒传》有感心得400字

全文共 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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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一百单八将,谱写一篇惊世曲。

在这个暑假中,我受到电视上水浒传的影响,跑到了书店去专门买了一本精美的水浒传实体书。闻着书中的墨香味,看着一个个跟电视上略有不一样但又十分熟悉的故事,仿佛真的回到了那个年代,进入了这本奇书的世界,看着一名名英雄好汉在席间敬酒,在战场上呼啸如风,好不快哉!

其中我最为欣赏的,如同我儿时一样,依旧是打虎大英雄行者武松,以及倒拔垂杨柳的花和尚鲁智深。这二人的形象始终在我脑中挥之不去,虽然随着故事情节的变化,二人的形象性格也有所不一样,但在我心中他们始终是最初那样铁铮铮的英雄好汉!

先说武松,打虎英雄武松初登场,就展现出了一个大无畏的好汉形象,在景阳冈打虎这一段更是将武松的武艺以及勇敢刻画的淋漓尽致,应对猛虎这样的危机依然坚持着冷静,抓住机会将其击毙,获得了最终的胜利。每每看到那里,我都忍不住在内心欢呼雀跃,心中的武松形象在那一刻是如此的的清晰明亮,相貌堂堂,身体健壮,一身伤痕仍不掩正气。

这时候的武松,是一个完美的英雄形象,而然随着故事的发展,以往的英雄也开始发生了变化,大哥的死让他怒不可赦,愤然将仇人正法。在犯下了罪行后,从未想过逃窜,而是坦然的自首,以坦荡的面目承担自我的犯下的过错。可是那个世道终究是一个吃人的世道,在恶势力的逼迫下,武松不得不犯下了一个又一个罪行,血溅鸳鸯楼、醉打蒋门神,彻底被这个世道闭上梁山,成为了一名凶戾的行者,让人回想起他以往的英雄形象时不由得叹息。

而花和尚鲁智深却是与武松相反的经历,从一开始暴躁的鲁达,到最终智深成佛,种种经历如同百炼成钢一般让人不由得深思。以往的鲁智深,为了逃避罪行而剃度出家,虽然出家但却毫无顾忌的破戒,好酒好肉,还喜欢挥舞着拳头宣扬武力。可是其内心生杀予夺极有分寸,而不是占着倒把垂杨柳之力肆意的妄为,以一副粗狂的外貌掩盖其内藏的智慧,其行为其准则完全不负‘智深’之名。

以上两人都是虽说经历不一样,但都可称得上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大豪杰,与其并列的其余水浒好汉也是各有千秋。一部水浒集齐百余英雄好汉,果然不愧为一代奇书,值得我用更多的时间去慢慢的品读,细细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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