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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书笔记10篇每篇【20篇】

导语:声名狼藉,指名声败坏到了极点。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成语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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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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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动物中一般都是雄性称王,可是,有一匹沈石溪笔下的母狼,创造出了奇迹。

那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的伴侣黑桑不幸被野猪的獠牙咬穿了头颅。黑桑去世前告诉过紫岚他想当狼王。他死后,紫岚便专心辅导她们的孩子。然而,她的孩子因为各种原因并没有当上狼王,于是她又努力地想让她的孙子当上狼王,最后,她为了孙子当上狼王,与凶猛的金雕同归于尽。

在这篇文章中,我知道了有些事情不一定是雄性才能做到的,有些事情雌性也能做到,而且雄性做地没她们好。文中的紫岚,是匹充满母爱的狼,她聪明、勇敢。她虽然没有看到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但她努力了,为后代付出了,她可以毫无遗憾地离开了。

我们要学习紫岚坚持不懈地精神。可能我们完成一件事十分困难,但如果你努力,付出了,你就会在你的一生记上“成功”这两个字。我们也要学习紫岚身上的“花木兰”精神。只要努力,女生也能做得比男生好。在夏令营,我变成了22人中的王者,在领袖班,我当上了副队长……这也证明了古代著名的女将军花木兰说的一句话:谁说女子不如男?

另外,紫岚身上的母爱使我感动,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她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呵护我……

如果大家想认识坚持不懈、内心强大的紫岚,请来看《狼王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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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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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埋藏了的美女--薛宝钗春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悲剧贯穿始终。

薛宝钗虽不是此爱情悲剧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

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就拿此二事做分析。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就此打住,多说无意。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黛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这些只是我个人的愚见,也许冰山一角都未触及,还搞错了方向,扭曲了曹雪芹的原本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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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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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小鸭是一只从一出蛋壳就与众不同的非常丑的小鸭子,因此它的哥哥姐姐经常嘲笑它,不和它玩,它觉得非常孤单就离开了家。离开家后,丑小鸭遇到了许多困难,在冬天里,它经历了寒冷和饥饿,终于春天来了,丑小鸭的全身长出了漂亮的洁白的羽毛,它变成了白天鹅!

读了这个故事我想说:外表美不一定就美,心灵美这才是真正的美!丑小鸭虽然很丑,但它有一颗美好的心灵,它经历了千辛万苦,最后终于变成了白天鹅。它的这种勇敢自信的精神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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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最新狼王梦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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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王梦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

母狼紫岚为了继承已故丈夫黑桑的遗愿,一直努力地把孩子培养成狼王。可是命运不济,狼崽未出生,就遭到大白狗的围追堵截,战斗中又正好开始生产狼崽。

战走白狗,山洪来袭,一个狼崽丧命,紫岚痛不欲生。紫岚共生五只狼崽,死去一只,只剩三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是每当紫岚倾注全部的心血培养一只狼崽,狼崽就会死在各种因素下。长子黑仔命丧金雕下;次子蓝魂儿断魂捕兽夹;三子双毛决战失利,被群狼吃进腹中;女儿媚媚前途未知。尽管双毛懦弱无比,但是还紫岚还是费尽心思让最后一只狼摆脱奴性,重铸王者风范。尽管媚媚把她赶出家门,但是母狼仍然想着狼孙的安全,与金雕同归于尽。

小说的剧情扣人心弦,让我陶醉其中,身临其境。有人说母狼紫岚是个被权力欲而扭曲的可怜的失败妈妈。而我却更多的被母狼紫岚那博大无私的母爱所打动。紫岚为了这个梦想的背后,又有怎样伟大的付出啊!为了把自己的狼崽培养成狼王,完成丈夫的遗愿,她又花了多少的心血!

她把自己的所有爱都倾注到了孩子们身上,她承受着肉体上的伤痛,几颗门牙在营救蓝魄儿的时候被捕兽器夹断了,为了培育双毛脚被摔跛了,胸前还永远留下了一道难看的伤疤,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除了外表的牺牲,她的内心何曾得到过安宁。她承受了生活的艰辛,成长的困惑,失子的痛苦和老年的孤独;即使在她生死的最后一秒,她也奋不顾身,与金雕博斗而同归于尽,让自己的子子孙孙扫除了一个隐患。

读完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从紫岚联想到了自己的父母,古人说:“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父母的爱是无私的、无微不至的,让我们一起去珍惜它,用实际的行动回报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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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活着》的读书笔记集锦

全文共 1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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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宝贵,无可比者

“我想要怒放的生命,就像穿行在璀璨的星河,拥有超越平凡的力量。”生活如糖果,会给人带来甜蜜与温馨。要感悟生活,活着是一切的基础。余华的《活着》就是表现这样一种信念——热爱生命。

我们曾经读过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其中的主人公为了活下去,想尽一切办法,不放弃一丝希望,而最后他成功了。这是一种坚定的活下去的信念,是这种信念回荡在他的脑海,促使他不放弃。在余华的《活着》中,福贵也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经历了种.种磨难,曾一度失去希望,但他依然坚定地走到了最后。

一位老人,一头老牛。老人满脸皱纹,身着破旧的衣服;老牛慢慢地挪动着脚步,彳亍着。老人的面容留下了岁月深深的痕迹。这位老人便是福贵。福贵的一生艰难坎坷,他的父亲、妻子都因挫折而死,但他活了下来。这或许是一种鲜明的对比,在同样的情况下,他们没有承受住打击而离开,但他却凭着坚定的信念继续向前走者。也许命运是躲不过的,是悲惨的,又或许上帝掌控者人们的生死,但是我们依然可以顽强地与之对抗,像贝多芬一样“扼住命运的喉咙”。即使结果不尽人意,也没有了遗憾。有时候,也许你可以与之一搏而生存下来,但是你却选择了放弃,而失去了生命。生命是宝贵的,只有拥有生命,我们才可以呼吸这世界上的空气,高手这世界上的蓝天白云,鸟语花香。每个人都终将失去生命,我们能做的只有在我们短暂的一生中珍惜生命,热爱生命,留下我们来过的痕迹。

生命只有一次,不能重来。《活着》这本书含有一定的悲剧色彩,令看过的人为之动容,为之慨叹。但也只有这样一个悲伤的故事,才能让我们真切地感受到生命的消逝只在转瞬之间。在生活中也许我们不会像书中的福贵一样遇到接二连三的生死离别,但我们依然要以它为诫,增强我们战胜困难的决心和勇气。当我们感觉挺不过去时,想想福贵,也许我们就能增添一份坚韧,帮助我们跨过一道道坎儿,在人生路上驰骋奔跑。

而在现实的生活中,人们每天忙碌着,奔波着。有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如山一般地压在每个人的身上,从而使人们感到疲惫不堪。而当压力达到顶峰时,人们就无法承受了。有的人自暴自弃,放弃生活,颓废无用,直至死亡。有的人患上抑郁症,其中的一部分又会为此而付出自己的生命。每天都会有生命逝去,不是病死,而是自杀。自杀的原因知识他们没有足够坚定的信念。

这也给我们造成了极大的损失。许多作家如杰克.伦敦,海明威,诗人海子,画家梵.高等等,都是自杀而死。一代伟人,却因此与世长辞。他们的作品流芳百世,但他们的人生却是不完整的。如果他们没有自杀,也许他们会有更高的成就和贡献。其实根本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你所认为的巨大的挫折,只不过是一快小小的绊脚石,根本无足轻重。

我常常思考,如果换做是我,处在福贵当时的情况,我会不会活下来?答案是可能会也可能不会。福贵的那种坚定的信念,是我们都无法企及的。我很庆幸自己没有出生于那样一个残酷的时代,而是出生在和平的21世纪。但实际上,现在我也需要福贵的精神,面对压力迎刃而上,在寒风冷雨中劈波斩浪,最终获得成功。

从《活着》这本书中,我看到了生存的信念。它像夜空中一颗闪闪发光的星星,从此指引我前进,前进,直至人生之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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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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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奇遇记》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是19世纪意大利儿童文学家科洛迪的代表作,被誉为“意大利儿童读物的杰作”、“意大利儿童读物中最美的书”。它讲述了一个生动又有教育意义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老木匠樱桃师傅送给杰佩托一块木头,杰佩托把它雕成了一个既会翻跟头又会跳舞的木偶,并取名叫皮诺曹。皮诺曹一来到这个世界就到处乱跑,他爱搞一些恶作剧,做一些坏事,还爱撒谎。调皮的皮诺曹一不小心把脚放进了火盆,结果把脚烧没了。他爸爸杰佩拖又给他做了一双脚,皮诺曹非常高兴,答应爸爸以后一定要好好上学。杰佩托为了皮诺曹好好学习,不再贪玩,把自己的上衣卖了,买了识字课本送给匹诺曹。皮诺曹却把识字课本卖了换成木偶戏院门票,接着皮诺曹又遇到坏蛋狐狸和猫,差点被它们吊死,幸亏好心的仙女救了他,他答应仙女以后不再说谎。可是,皮诺曹还是管不住自己,和它的好朋友灯芯一起到了玩具国。因为皮诺曹非常贪玩,最后它变成了一头驴,在商人手里卖来卖去。最后他还是想办法逃走了,不幸的是他却被一头鲸吃了。在鲸的腹中,遇到了爸爸杰佩托,后来他们一起想办法逃了出去。遭遇了这么多事情以后,皮诺曹终于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读完这个故事,我懂得了要做个好孩子,就不能自私、不能撒谎。在学习上我以后不能像皮诺曹一样贪玩,要好好学习,确定一个目标努力去实现。在生活中我要做一个懂事、听话、有爱心、有智慧的孩子。以后遇到困难不能退缩,懂得爱爸爸妈妈,尊敬老师同学,做个有责任心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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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狼图腾读书笔记3000字

全文共 4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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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腾》,姜戎著。1971年起腹稿于内蒙古锡盟东乌珠穆沁草原,这是一部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一部以狼为叙述主体的小说。该书在中国大陆发行300余万册,连续6年蝉联文学图书畅销榜的前十名,获得各种奖项几十余种。该书在中国出版后,被译为30种语言,在全球110个个国家和地区发行。

用这个标题做文章的题目,我犹豫了很久。因为首先《狼图腾》这本经典之作,早已在众多读者手中久经传阅,很多人都比我更早的读过它,享用过它。我 之所以能与它结缘,也亏得好友推荐。而我作为这本书千百万读者中最普通的一员,按现在我能拥有的文学素养和所掌握的文学知识,在此,我不想对本书的内容和故事做任何蹩脚的叙述和愚钝的评论,因为,我恐浅薄了这部经典著作的厚度与重量。也恐浅薄了作品对灵魂深处那种超强的震撼。所以也就有别于真正意义上的读书笔记或是读后感。然而,我又必须用此作为此篇的题目,因为正是《狼图腾》这本书和姜先生笔下对狼的描写,对原始蒙古草原的款款深情,对《狼图腾》精神的深度挖掘,对腾格里的无限崇拜和景仰,也唤起了我一种从未有过的思考,也明朗了许多我长久以来的一些困惑。解开了很多缠绕自己许久的谜团。让我突然间茅塞顿开。《狼图腾》和狼开阔了我精神领域里沉匿已久的辽阔草场,思绪如脱缰骏马般奔向遥远的自由草原。让我对自己三十多年来年轻的生命进行一次掷地有声的拷问。那么便不枉我读过此书了!

我是蒙古族,出生在吉林省通榆县曾有的三个蒙古族乡之一的西艾力!西艾力便是蒙古族语“喜讷,艾了”一词的汉字谐音,意思是“新乡”!(在两千年左右,国家为了整合资源,勤俭持政,开始启动乡镇合并政策。西艾力在乡领导几经努力下,仍然没能保留下来,而是合并到了百里之隔的另一个蒙古族乡——向海)当然,在我出生的时候,或者我想在我爷爷奶奶甚至太爷爷太奶奶出生时,或者比那更久以前,我们的家族早就已经不再游牧了;或许,我的先祖是在若干年前从遥远的草原游牧到了这里,而后定居;或许是随着蒙古骑兵征战南北时遗落此处的一支游牧族后裔;……或许这一切只是我的想象罢了,关乎于我们这样的不是很纯粹的生活在汉族地区的少数蒙古族人,如何由来,如何繁育的生存历史似乎是模糊的,或者即便有,那大概也是我才疏学浅未曾追溯过。但我的确是蒙古族。

记忆中,我呀呀学语时,奶奶常常教给我“吃饭,睡觉”这些简单的蒙古口语。因为奶奶爷爷那时都是用蒙语交流的。说汉语是很困难的。后来,随着杂居人口的不断增多,接触到了更多的汉族人,乡亲之间为了更加便于交流和沟通,也为了不断扩大人际交往的范围,本来就是在汉族大环境里安营扎寨的族人们,接触汉文化,学习汉文化也是大势所趋了。到我父亲这辈时,很多蒙古族年轻人就很少能说蒙语了。父亲又在外地当兵四年,即便掌握一点儿蒙语,也终没有发挥之地吧。但父亲和母亲几乎所有的蒙语都能听的懂,只是很少说,很少用。而我和奶奶学的入门级的那几句,也终因缺少适应的语言环境而全部忘在了脑后。后来奶奶爷爷过世了,家里懂蒙语说蒙语的人更是几乎没有。我的五个舅舅倒是精通蒙语,但后来除了老舅以外均都和汉族通婚,娶了四个汉族舅妈。这或许就是对姜戎先生在书中所提到的“汉化”一词的最典型的论据吧。虽然此时和书中所描写的纯蒙古牧民相比,我们半汉半蒙的定居生活,半农半牧的生产方式,已经是被农耕文明汉化的淋漓尽致后所剩下的瘦弱单薄的模样了。但仅存的这点蒙古族血统仍旧还在一点点的继续被酌蚀,被软化。

大概因为自己毕竟还手持蒙古族乡这一名片的缘故吧,虽然平时用蒙语的时候很少,但那时学校还是专门开设了蒙语课程。小学三年级起,每个蒙族孩子是都要学习蒙语,而此段时间,班级里的汉族学生是可以自由支配的。而到了中学阶段,学校便分蒙汉两个班级,这时选择班级则是按个人意愿而定了。其实说是蒙班,也还是和小学一样多开设了一科蒙语课而已。当然蒙语成绩是和数语外共同纳入主科行列,在中考时是要计入总分的。我自然是继续选择蒙班,因为要向我唯一的理想学校,那所培养了我乡百分之九十小学教师的圣地——前郭蒙师(全名前郭尓罗斯蒙古族师范学校)而努力奋斗。那个时候,或许对于大部分人来讲,我敢说包括乡领导,校领导,或者教师,家长很少有人会想到文化传承这么重要和深远的讨论和认知的。而对于一向胆小,听话的我来说,似乎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生在蒙古族乡,身为蒙古族人,又要考蒙古族学校,那就必须乖乖学,这是没什么异议的事情。我也从来没想到过我这种半生不熟的夹生蒙古族血统到底会对未来的自己有何影响。而弟弟却思想明确,他不喜欢蒙语,他的目标是县里的重点高中,于是他早早的便摒弃了蒙语学科,全力以赴不用学习蒙语的通榆一中。从此好像要证明他是蒙古族人,那只有在户口本或身份证上才能确定。而我,虽然仍旧把蒙语当作一门外语来学,但学的还很认真,中考蒙语考出了一百一十多分的好成绩。而考入蒙师,我又多了与蒙语为伴的四年时间。又多了与蒙古族师生朝夕相处的四年。但我仍旧不会流利的驾驭蒙语口语,无法进行口语对话与交流。也正因为如此,这四年里我一度的因处在这种民族的边缘而倍感压力和折磨。甚至有一段日子里,鄙视和厌倦过这种名族边缘的处境,惶惶不安。这一切还要从当年的故事说起。

前郭尓罗斯(以下简称前郭),是一个蒙古族自治县,相对于我们蒙古族乡来说,民族文化和民族氛围要浓郁很多。县里有蒙幼,蒙小,蒙中和蒙师四所蒙古族特色学校。而在我就读于前郭蒙师的时候,学校为了生存发展,早已扩招了更多的汉族学生。后来,前郭县又和只有一江之隔的扶余两县合并,改名为松原市,我们的学校也随之更名为“松原师范”。(到2012年左右,听松原的同学说,我们这所学校早已不复存在,合并的合并,取缔的取缔,校址早已变成了商品房住宅小区)学校每个年级大概设有十个班级。包括音乐班,体育班,美术班,英语班,而这些班级均为汉族学生。而真正属于蒙古族学生的只有两个班级。普师班和幼师班。足见蒙汉学生的比例差距。而在我所就读的普师班中,还存在着十分明显的蒙语程度差异现象。班级里有一部分学生是来自前郭本县的,由于他们的名族文化保护要强于我们,所以这些同学都可以讲一口流利的蒙语。而蒙班的教师又大部分来自内蒙古。也是蒙语好于汉语表达的。于是,从感情上来讲,老师们似乎更喜欢会蒙语的学生,他们之间也更容易沟通交流。而对于我这样的半汉半蒙的孩子而言,沟通的障碍让我们和老师之间掘起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每次听到纯蒙师生们聊的热火朝天时,我们似乎总是鸭子听雷,总有种被后妈遗忘在角落了的感觉。而我的这些纯蒙古族同学,也都传承了蒙古族独有的优良血统。能歌善舞,性格豪爽,耐酒力。每次学校有演出时,蒙古族同学们嘹亮悠远的草原歌曲和蒙古族舞蹈都会深深的把我吸引,常随着歌声舞姿浮想联翩,貌似自己化身为了美丽的牧羊姑娘,轻举鞭儿,骑在马背上,遥望牛羊遍山坡;也常被美丽的蒙古袍迷恋的如痴如醉。只是这些,我没一点儿参与的能力。我既不会唱歌也不会跳舞。不会拉马头琴,更不会喝酒,总之蒙古族独有的特长我点滴没能继承。我甚至自己也曾怀疑,到底是怎样和蒙古族搭上的干系。于是每到此时,我便纠结于我的民族归属问题。当然,这绝对不该是我的过错吧。

而对于人数远远超越普幼两班的汉族学生和一些汉族老师们是带着有色眼镜来看待蒙班学生的。在他们认为,蒙班学生粗鲁,野蛮,甚至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当然不可否认,蒙班学生打架的次数要远远高于汉班)。他们把蒙班学生的实在,憨厚,直爽,仗义的性格也视为愚笨。其实现在想来,那正是蒙古族人骨子里狼的精神、游牧的精神、骁勇善战的精神。正如姜先生在文中所讲,它更是一个民族的脊梁,是民族崛起的精神。是蒙古族先人曾叱诧疆土的豪情气概。而那时,这种自豪感我是不曾拥有的。汉族学生在原本属于蒙古族辉煌过的蒙师地盘中充斥着对蒙古族学生的歧视和嗤之以鼻。而我,处在对外蒙汉相斥的大立场,和对内纯萃与不纯萃的小立场这样一个边缘的处境,进退维谷。甚至到今天,每当提到民族之事时,有人便说:你是蒙古族啊?那你会说蒙语吗?你应该很能喝酒才对啊。我都只有苦笑的份儿。我说蒙语也不会说酒也不能喝。有的朋友开玩笑道:那你真给蒙古族丢脸。虽然说者无心,但听者有意。有时我真会觉得,枉称蒙古族了。也的确辱没了蒙古族老祖宗的颜面。而直到读到了《狼图腾》,我终于找到了答案,找回了我的民族归属感,我是蒙古族的后代是毋庸置疑的,我的身上流淌的仍旧是纯粹蒙古族的血液,只是我们是被汉化了以后的蒙古族后代。于是我就会情不自禁的说:我也是草原的孩子,虽然已不能用母语来诉说,但我相信,草原母亲会接受我和很多我这样的蒙古族后代的。仁慈的腾格里之父也是不会怪罪于我的。

后来结婚,爱人是汉族,但两个孩子的民族都随了我,虽然,已经不能再淡的蒙古族血液再次被稀释,但换个角度来思考,在蒙汉大融合的时代里,我还能把自己身上仅存的这点蒙古族血液继续传输下去也是一件幸事了。儿子也常骄傲的告诉别人,他是蒙古族。而我到底如何才可以让孩子们真正的了解蒙古族人的气概,蒙古族的豪情,蒙古族可歌可泣的凌云壮志;又该怎样描绘蒙古族先祖曾生活过的壮丽草原,大河浩荡?如何让他们体会和领悟蒙古族人与天地共融的人文情怀?又如何能让他们继承下来一点、哪怕就一点点蒙古族的优良血统?或许我想的远了一点。但我觉得这也正是我所缺失的一种民族精神。而《狼图腾》启发了我,唤醒了我。我而今急切的、乐此不疲的给孩子们讲述《狼图腾》里人和自然,人和狼的故事;告诉一些我仅知的蒙古族文化礼节,除此以外,我能做的似乎微乎其微。但我和孩子们约定,有一天,我一定要带着他们踏上遥远的草原,去寻找一寸民族的根,去追寻一缕民族的魂。

而《狼图腾》除了解开了我内心多年的一种民族情结以外,也让我对狼这一动物有了崭新的认识和全新的理解。颠覆了一直以来人们对狼凶狠残忍十恶不赦的印象。文中,主人公入狼洞,掏狼仔,养狼,研究狼,宠爱狼,崇拜狼的一系列的故事,除了体现出狼勇猛,机智,隐忍,团结,不屈不挠,不卑不亢的精神外,我更迷恋的是狼对自由的追求,以及为了自由而永不放弃的品格。数以千年来,蒙古族族人信奉狼,尊敬狼,崇拜狼,以狼为自己的生存导师,军事导师,精神导师,甚至在百年以后都要以己之身来喂狼,以此做到魂归腾格里。在蒙古族人眼里,狼就是长生天派给草原和草原人民的守护神。狼与人既相互制约,更相互依托。这或许也是生物届中最别样最奇特的一条生物之链吧。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我的蒙古族朋友常把草原狼做为自己的昵称,为什么对狼图腾有如此深厚的情感。

而拜读了《狼图腾》,通过对狼故事狼精神了解,我最大的收获还在于,我终于明白了何为信仰。一种信仰又会对一个人一个民族拥有怎样的力量和意义。有人曾说过,现今的中国人缺少信仰。我觉得这并不是危言耸听。因为对于我自己而言,我可以惭愧的说,我就没有一种信仰。虽然我也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地,拥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对人对事也拥有热情的态度,但灵魂深处始终是缺少一面精神旗帜的支撑的。每当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也就缺少了一种强有力的指引,时常让人萎靡前行,颓唐不堪。而姜先生在文中所提到,蒙古族人信奉长生天,信奉狼图腾,正因为如此,蒙古族先辈们才得以在艰苦残酷的游牧生活中,能够以博大的胸怀,乐观的精神,无畏的勇气,世代繁衍生息;才得以与广袤的草原和平相处,荣辱与共。也就因秉承着这一信仰,才开辟了中国历史上最大的领土疆域,统治中国一百多年的盛世,谱写了震惊世界的辉煌史诗。虽然,蒙古族最灿烂的鼎盛时期早已淹没在历史长河中一去不返,但蒙古族文明始终是悠悠华夏五千年文明当中最闪光耀眼的一颗明珠,她将永远璀璨。

只是而今,我还是一个没有信仰的人,如果我斗胆也把蒙古族的腾格里作为我的信仰,他会不会同意收下我这个虔诚的蒙古族后裔孩子。我想,我对蒙古族精神和蒙古草原那深深的眷恋之情,腾格里是会看得见的,我想他也同样不会拒绝一颗真诚的赤子之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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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背影》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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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的《背影》,让我潸然泪下。和许多读者一样,印象最深的是两个片段:一是胖胖的父亲蹒跚地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来,给儿子买橘子;二是父亲的来信:“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著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写得平静自然,我们吟于心间,不能不为之感动,为之心痛。那个时候,朱自清已经是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了,虽然处在兵荒马乱,条件艰苦,有不安全的隐患,但他完全能够自己照顾自己。可是在父亲的眼里,他仍然是个孩子,需要关照的孩子。他对儿子的那种关怀,总是那样无微不至。这篇表达父爱的传世之作,令人百读不厌,每读一次,都有不同的感受,都会令人热泪盈眶。泪光中就会想起自己的老父亲。

在我的记忆中,陪伴父亲上下班的总是那辆修了又修的自行车,为了那点微薄的工资,父亲总是穿梭在一条来回四五十公里的路上,不管风吹日晒还是严寒酷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我的记忆中,每到周六,母亲总是在等待中度过,有时等到我们吃过晚饭,等到星星挂在天上……母亲坐在灯下,一边纳鞋底,一边听着。熟悉的脚步声近了,母亲赶快跑到门口,掀起门帘,父亲满头大汗,车子前把和后座上都挂满了东西。这时母亲就开始唠叨:不能早点,孩子们都睡了。每每这时,父亲总是一边跟母亲搭话,一边一件一件卸下车子上的东西,嘴里还念叨着:这是发的大米、这是油、这是给孩子们买的吃的等等之类的。

父亲实在太辛苦了!但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抱怨过。如今我们姊妹几个都长大了,父亲也退休了,弟弟妹妹们一个一个都出息了,按理说父亲应该歇息了,可是他仍然闲不住,家里的几亩地让别人承包,父亲说什么也不同意,他说农民不能丢了土地。腰弯了,背驮了,头发也渐渐花白了,这就是我的老父亲。辛苦一辈子!朴素一辈子!为了儿女操心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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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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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学期我读了许多书如:《草房子》、《女儿的故事》、《西游记》、《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等等。从这些书中有的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有的让我学到了可贵的精神。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草房子》这本书。

《草房子》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他写过很多作品,有《根鸟》、《红瓦》、《细米》等,《草房子》这本书写了许多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事,如:将一轮与白雀之间毫无瑕疵的事,不幸的桑桑与厄运相拼时的悲伤与优雅。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桑桑与父亲来到油麻地,桑桑认识了许多朋友,因没有头发而被人称“秃鹤”的陆鹤,、心地善良的纸月、美丽多姿的白雀,细条高个的细马,家境富裕的杜小康。主人公桑桑是一个调皮、活泼、可爱的小男孩,为了引起别人对他的注意,他经常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在烈日炎炎的夏天,穿着爸爸的大棉袄,弄得满头大汗;把自己家里的蚊帐拿下来剪成鱼网;把家里的碗柜改成鸽子的高级别墅……虽然在前面他很调皮,但在最后一章,他面对困难的坚强让我敬佩不已。

读完这本书,桑桑的调皮让我难忘,桑桑面对病魔不屈服的精神更是让我铭记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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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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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让人感悟颇深的书——《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老人常年在海上打渔的故事。有一次他看到了一条很大的金枪鱼,准备抓住它,于是老人与它搏斗了半天,终于捕到了它。可在返回的路上,金枪鱼流出的鲜血引来了成群饥饿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可是鲨鱼还是一个劲的啃食着金枪鱼。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生活中,我们也会碰到各种困难,虽然不像老人的那么巨大,但我们要向老人学习,碰到困难迎头而上,不退缩,努力克服困难。比如说海伦凯勒,在她十九个月大的时候,一场疾病使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失语。但她没有放弃,通过老师的指导,海伦十六岁时进入剑桥大学,四年后如愿进入哈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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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童年》大学生读书笔记1000字

全文共 1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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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浊,无法抹杀对美好未来的向往;童年坎坷,也挡不住阿廖沙执着的追求。《童年》使我领略到了别样的童年经历,阿列克赛不幸的身世,悲惨的童年生活,让人深深的同情。但是他最后的成功也与他的童年有关:正是因为他的童年中养成的勤奋,不好吃懒做的习惯,外祖母等人又给予了他光明和爱,他才能成为一个博学的人,伟大的人,俄罗斯无产文学奠基人。

那我们呢,我们的童年跟他比就是天上人间,但我们这么好的环境都是上一代人,上上一代人打拼出来的。网上曾经有个段子,一位老爸训斥她的儿子说,我们那时候学习比你勤奋多了,儿子反驳说,那为什么我们的生活比你们好呢?为什么呢?因为现在好的环境是上一辈人打造出来的。他们的童年可谓十分的贫苦,我曾经看过一本书,叫作《水边的文字屋》,其中有一篇文章叫《关于肥肉的历史记忆》里面谈到过:那是一个全民渴望肥肉的时代;土地干焦焦的,肠胃干焦焦的,心干焦焦的,甚至连灵魂都是干焦焦的;油水,在那个时代是一个令人神往的词,是大词,是感叹词。

还写了一件事:我们大学组织开荒,不允许私自买东西吃,但我们因为太饿偷买了一罐肥肉罐头,八天后一位同学来传达通知时竟然在我们寝室还闻到了罐头味儿……诚然,他们的生活十分贫苦,条件也不好,但这使得他们大部分人都会发奋读书,而且心地善良,所以都会有一个光明的前程。这说明有时候童年吃苦也是有好处的,它能锻炼我们的一些能力,帮助我们养成一些好的习惯。

但是我们现在都生活在蜜罐里,家务事基本上不过问。就拿我去比赛来说,跟我一间房的那位队友。基本上没洗过衣,纵然洗过,也只是开水一烫了事。相比之下,外国的学生确实比我们更好,日本学校的食堂都是学生自己分配人员,这几个去食堂端饭,吃好饭,自己都要放好餐具。

那几个留下来打扫卫生,打扫完了再回教室,老师根本不用操心。美国的学生上学全部都是自己背书包,连总统的子女也不例外。孩子背着大小包,父母两手空空是常事。不像中国,一放学,父母就把书包接到了自己的手上。家长包揽了一些我们的一切事物,我们只用管学习和玩,相比之下多么的自在。所以其他国家优秀真不是意外和幸运,而是一直以来自律,独立品质的养成。

我想这可能是现在中国游戏风挥之不去的原因。法国可为此立法定罪。而中国呢?因为青少年不用操心任何事,无聊,游戏便作为一种消遣和打发时间的工具而出现,然后玩多了不就上瘾了吗?我们的球队一共有五男三女,我和另一位男生住,剩下三男一间房,第二天我去那三个男生的房间,看到了一屋子的狼藉,他们就在这样的房间里打了一晚上的游戏与三国杀,还不打扫房间……看到了吧,他们已经没有自己打扫自己房间的意识,原因就是平时一有空就打游戏这个习惯的养成,并没有自己打扫卫生的习惯。

所以有时苦真是个好东西,它能让人成功,让人沉稳,不吃苦哪来的真正的成功。但如果我们把吃苦当作一种不光彩的事呢,那它就会让人自卑,其实吃苦并没有什么不光彩的,不是有一句话说了吗,“劳动人民最光荣”。

但有一点要记住,蜜罐是我们的权利,而不是我们的权力,我们可以不选择呆在蜜罐这样的生活中,但我们不能把它当作是我们理所当然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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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笑猫日记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读书笔记 千寻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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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这本书,是选自于杨红樱的《笑日记》里的其中一本。这本书讲的是笑猫的儿子胖头整天无所事事,他们来到一所宠物特技学校,希望胖头在这里找到自信与心中的光亮。胖头学会了钢琴,可胖头遇见了一个患有孤独症的小男孩,他仿佛是一个外星球来的孩子,胖头走进了这个小男孩,用音乐让他变得快乐,胖头也一直陪在他的身边。

这个故事令我十分感动的地方是胖头把自己的一生都想给了小男孩,他愿意都在孩子的身边,一直陪伴着他让他快乐,同时自己也快乐,他的父母也都赞成他这么做,这样胖头才能放心的永远陪在孩子身边。

读了这个故事我受到了启发,胖头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这个孩子,我们也要把自己所有的精力都用在社会的上面,我们只有现在好好读书,以后长大了才能为社会做出贡献。如果你真正想成为一个有用的人,现在就好好读书,天天向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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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大名著之《水浒传》读后感_六年级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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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完了《水浒传》这本书。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它主要讲述的是:一群义士从农民起义到反抗官兵,最后起义失败的故事,这本书将这个发展过程写得十分的详细,也生动刻画了梁山108位好汉替天行道的行动!在这108位好汉中有:“及时雨” 宋江,“豹子头”林冲,“浪里白条”张顺,“菜园子”张青,“母夜叉”孙二娘,“青面兽”杨志,“黑旋风”李逵,“小旋风”柴进,“智多星”吴用,“大刀”关胜……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智多星”吴用,因为他十分的聪明,善于用计,梁山打的大多胜仗都是他出的计策,将敌人打的落荒而逃,他的故事也告诉了我们,凡事都要动脑子,不能还没思考就行动,像李逵那样冒冒失失的,结果就会失败,因为吴用的足智多谋,所有,我才喜欢他。

读《水浒传》,我也知道了:之所以农民要起义反抗,主要是宋朝那个时期腐败无能,人民生活十分辛苦,哀鸿遍野,民不聊生。所以,我们现在要好好学习,长大后才能建设好我们的国家,更好的为人民服务,绝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

这本书将人物描写的绘声绘色,故事生动有趣,我推荐给大家读一读,希望更多的同学都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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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西游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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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当然就是孙悟空了,他有一双火眼金睛,任何妖魔鬼怪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也不是他的对手。

我觉得《西游记》中最精彩的章节就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孙悟空用火眼金睛一看,就知道了白骨精的诡计。即便是白骨精再狡猾,也一一被他识破。而唐僧却是个人妖不分的老好人,居然以为孙悟空在伤害性命,还把他赶回花果山。不过大家别看孙悟空平日里上跳下窜、大大咧咧,但他对师傅却是忠心耿耿,知恩图报。知道师傅遇险,不计前嫌,出手相救,这怎能不让我喜欢呢?

在品读《西游记》的日子里,我不但享受到了快乐,而且还悟了许多道理:只要齐心协力,再难的事也一定能做好。就像这次我们女子管乐队的同学们参加区里的艺术节比赛,为了取得好成绩,我们个个认真训练,萨克斯、黑管、长笛、号子、还有打击乐器,虽然是不同的乐器,但每位同学都能听从指挥,劲儿往一处使,合奏出了美妙的音章。我还明白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挫折都不要轻言放弃,要有战胜困难的勇气。就像我弹钢琴一样,今年暑假我就要考8级了,乐曲的难度加大了,练习的时间延长了。每当我坐在钢琴凳上感觉疲惫、枯燥时,我就暗暗对自己说:不要怕,咬咬牙,坚持下去,就是胜利!我相信有了我的执着和坚持,一定会顺利通过8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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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鲁滨孙漂流记》大学生读书笔记1200字

全文共 1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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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的内容讲述了有个英国人名叫鲁滨逊,喜欢航海和冒险。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过一种平静富裕的生活。可一心想外出闯荡的鲁滨逊却当上了水手。一次航海让他漂流到一个孤岛。面临着这恶劣的环境,又冷又饿的他不知怎样生活下去。终于,鲁滨逊凭着自己的毅力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并搭救野人"星期五". 鲁滨逊在荒岛上呆了整整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忍受着孤独,艰辛,和危险。在岛上。他除了遇到残忍的野人和可怜的俘虏外,再也没有遇到任何人。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多次回想起他父亲地忠告,并且每次都后悔不已,都埋怨自己为何当初没有听取父亲的意见。

我曾设象,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我能忍受所有的困难吗?我不能,所以,我必须学习鲁滨逊的这种精神。在书中,作者笛福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对鲁滨逊的心理做了十分详尽的描述,把我们带入了另一个真实的世界中,令我仿佛亲身经历了这次历险。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只有付出了,才有回报,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它告诉人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我从鲁滨逊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东西。也许,从现在开始,我应该自己独立地做些事情了。

十八年,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而他,鲁滨孙,就在海上漂泊了二十八年!

这是我看过这本书后最大的感触。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人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又幸运的鲁滨逊·克罗索。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 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我准会憋死的!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取得最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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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西游记》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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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看书。一天妈妈给我买来了一本厚厚的《西游记》,我一看,高兴极了,就立刻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没过几天,这本几百页的书就被我看完了。

《西游记》中描写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有一心想修得正果的唐僧,有能降妖除魔、神通广大的孙悟空,有老实忠诚、默默无闻的沙僧,还有贪生怕死又好吃贪睡的猪八戒。在这些人物当中,我最羡慕孙悟空了。因为他有一条神奇的金箍棒,这条金箍棒能变得像碗口那么粗,也能变得像绣花针那么细。孙悟空还会七十二变,腾云驾雾,翻一个跟头就能飞出十万八千里。可是最让我佩服的,还不是这些呢!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在陪同唐僧取经的路上,他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消灭了许许多多的妖魔鬼怪。

读了《西游记》之后,我想,如果我也能像孙悟空那样神通广大的话,我要让世界的每个角落都没有垃圾,让世界变得更加美丽;我要把世界上所有的坏人都抓起来,让这个世界没有小偷和强盗,没有战争,让所有的人都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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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西游记600字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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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里面的人物有孙悟空、猪八戒、唐僧、沙和尚,最搞笑的两个人物是孙悟空和猪八戒啦!来自:作文大全孙悟空,又名美猴王、齐天大圣。孙悟空是花果山灵石孕育,大闹天宫,自封为齐天大圣,被如来佛祖压制于五行山下,无法行动。五百年后唐僧西天取经,飘过五行山,救下孙悟空。孙悟空很感激,经观世音菩萨点拨,拜唐僧为师,同往西天取经。孙悟空性格聪明、活泼,勇敢、敢于反抗,在中国文化中已经成为机智与勇敢的化身。

猪八戒,又名猪悟能,也是个呆子。原为天宫中的天蓬元帅,之后,被罚下人间。但投了猪胎,长成了猪脸人身的形状。猪八戒虽好吃懒做,却是孙悟空的左膀右臂。虽然自私,却讨人喜爱,对师傅也是很忠诚。猪八戒的兵器是九齿钉钯,只会三十六种变化。

他俩是唐僧之徒,沙和尚也是唐僧之徒。

沙和尚,又名沙悟净、沙僧。原为天宫中的卷帘大将,因在蟠桃会上打碎了琉璃盏,惹怒王母娘娘,被扁入人间,在流沙河当塘虱精,因他最后拜唐僧为师,一路上任劳任怨,负责挑担。使用的兵器是降妖宝杖。取经后被封为金身罗汉。

他们师徒四人组成了西天取经的团队,他们互相取长补短,很团结,他们克服了重重困难和挫折。此刻我知道了,为了寻找、追求、实现一个完美的理想和目标,为了完成一项伟大的事业,必然会遇上或多或少的、或大或小的、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务必去顽强地战胜这些困难,克服这些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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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背影》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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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朱自清先生的文章《背影》,让我非常感动。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爷爷去世后,朱自清先生和他的父亲因为要料理爷爷的后事而聚在了一起,当朱自清先生从浦口火车站坐火车回北京上学时,父亲为他送行的往事。文章通篇记录的都是一些琐碎的小事和细节,比如父亲不放心茶房,再三思考过后还是决定亲自送“我”去火车站;比如父亲亲自为“我”选定火车上的座位等等。重点描述了父亲在火车开动前,为“我”买橘子的过程和动作细节,其中,父亲在月台上返身离开前留下的背影深深地印在了朱自清先生的脑海里,也打动了我的心。

和母爱相比,通常父爱是严厉的,很多人可能也是和我一样,之前理解不了父爱的深沉和伟大!

父亲为了让我们有更好的学习环境,每天都奔波在家与单位之间,为了能让我们更好的成长,他们苦口婆心的和我们讲许许多多的大道理,当然,有时候肯定会用巴掌和怒吼的方式讲道理。因为父亲对我们的付出,很多都是在我们视野范围之外的,还有很多是以我们不喜欢的方式,所以很多时候我们会认为父亲很冷漠,不懂父亲也是爱我们的,以至于即便他们很多时候试图以细腻温和的方式表现出对我们的关心,我们也因为习惯性的惧怕和疏远而体会不到。

朱自清先生在《背影》这篇文章中,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从父亲在分别时候偶尔才闪现出的温情,体会到并告诉了我们,父爱和母爱一样伟大,让我们对全天下的父亲说一声:“父亲,您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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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水浒传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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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以农民斗争宋江起义为线索,艺术地再现了中国古代官逼民反的悲壮画卷,揭露了封建社会尖锐的阶级矛盾,同时向我们展示了宋代的政治文化、民情风物等社会景观,并成功塑造了宋江、林冲、鲁智深、李逵、武松等一大批鲜明的梁山好汉形象,是一部气吞山河的英雄传奇,具有极高的艺术成就。

读了《水浒传》,我深深地感到:一个具有强烈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

在今后的生活中,我要做到是非分明,积极伸张正义,在自己努力做好事的同时,尽力劝阻别人的不良行为,从点滴做起,努力把自己打造成一个精神高尚的人!

点评:这是一篇《水浒传》读书笔记,作者概括故事内容简洁清晰,能在引述的基础上很明确地提出自己的观点“我要做到是非分明,积极伸张正义,在自己努力做好事的同时,尽力劝阻别人的不良行为”。全文语言流畅自然,较为生动,是一篇不错的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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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五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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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的作者是前苏联作家——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他受朱赫来等人的影响很大,经过艰苦的锻炼,成为共产主义战士。

保尔也做过傻事,错事,在生命陷入绝境时,他也曾经绝望地想要自杀,他的爱情道路上也不是一帆风顺。在这一系列困难面前,他从不曾低头,但在错误面前他却总是勇于承担责任。凭借钢铁般的意志,保尔一次次站了起来。在生活的道路上,保尔永远最求上进。无论病情多么严重,他时时刻刻都在想着党,都在想着学习,看书,想着为党做一些事情。双目失明时,他尽然写了一本书,这对看不见光明的人来说是多么困难的事啊。这本书他整整6个月的时间,不幸的是,稿件在邮递时丢失了。保尔很痛苦,但他没有灰心,鼓起勇气又重新写了一遍。他的永不放弃的可贵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书中的许多丰富有哲理的话让我受益良多。

我承认我缺少像保尔一样钢铁般的意志和顽强不屈的精神,我要向他学习,学会在逆境中锻炼自己,使自己变得更加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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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鲁滨孙漂流记》六年级读书笔记500字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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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的小说后,心中不禁感慨万分,非常佩服鲁滨逊顽强的生命力和乐观向上、永不放弃的生活态度。

《鲁滨逊漂流记》主要讲一个英国商人,在航海时,遇到了大风暴,独自漂流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在这座荒岛上,他用自己的双手和顽强的毅力克服了种.种意想不到的困难。在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终于在某一天因救了一位船长,才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英国。

从这篇文章中,我感受到了鲁滨逊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他在遇难时,将自己处境的幸运与不幸运放在一起,仔细对比,从而使自己能够打起精神,理智的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他不但乐观,还很顽强。在文章中鲁滨逊曾经历过山洞塌方、岛上发生地震、染上疾病等等困难,他都靠着自己乐观的生活态度,和自己所掌握的科学知识,生活了下来,这不都表明了鲁滨逊那不畏艰险、顽强、勇敢的 品质。

假使流落在荒岛上的是我而不是鲁滨逊,我一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勇敢,也许我会失去希望,呆呆地坐在沙滩上大哭,自己放弃了自己,最终等待死亡。

所以我们应该学习鲁滨逊那不畏艰险,正视现实,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而不是对生活悲观,经历不起一点点风雨、挫折,一遇到一点不如意就放弃对生活的希望,自暴自弃,最终只能坠入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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