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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书笔记10篇每篇【通用20篇】

导语:声名狼藉,指名声败坏到了极点。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成语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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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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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这首词出现在《三国演义》中。

最近,我迷上了三国演义的游戏,爸爸妈妈看我这样的喜欢玩,便给我买了一本学生版的三国演义,我便如饥似渴般的读了起来。

在这之中有太多太多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了,刘关张的兄弟情谊,凤雏卧龙的智慧以及许许多多的三国英雄都是那么值得人们敬佩。

在这之中关羽的最令我敬佩。

关羽是五虎上将之首,武器是重八十二斤的青龙偃月刀,后来统治者尊称他为“武圣”。

孙权听说刘备夺得了西川,就打算要回荆州,使计策打算要回荆州,可是关羽执意不还荆州,鲁肃打算让关羽第二天过江赴会,没想到关羽一点也不惊慌,派关平收到信号后去江边接应。宴会上,关羽假装喝醉,拉着鲁肃去江边,手里提着青龙偃月刀,其他人不敢轻举妄动,眼睁睁的看着关羽回到荆州。这就是“关云长单刀赴会”。敢为这样的与勇气世间有几个人有?在学校,同学连打针都会哭,这与单刀赴会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呢?

读完三国演义之后,让我长了不少的见识,也让我明白了人要团结,只有别人帮助了你,你才能取得成功。这本书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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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西游记初中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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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假期,我又重读了四大名著中的一本,名字叫《西游记》。以前我读过这本书,可我依然对这本书感兴趣,百读不厌。而且每次读这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以前我最喜欢孙悟空,他会七十二变,他会翻筋斗云,他武艺高强,他嫉恶如仇。我还喜欢沙和尚,他敦厚老实,任劳任怨,忠心耿耿。我最不喜欢猪八戒,他好吃懒做,胆小如鼠,禁不住诱惑。我也不太喜欢唐僧,一看到他就让我想起学校里的老师,每天唠唠叨叨,没完没了。

这次重读《西游记》我有了不同的想法:我有点理解唐僧的举动了。唐僧本就是一个虔诚的和尚,他自律,有坚定的信仰,可无奈收了三个性格迥异的徒弟。作为师父的他,徒儿有毛病不能不管,可他又确实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所以他除了言传身教,只有不停地唠叨。大概他也坚信滴水石穿的道理,也正是这一路的奔波加上一路的唠叨,让顽皮骄傲的石猴,好吃懒做的八戒,终于坚持到达西天求得正果。

重读《西游记》让我体会到老师的不易,唐僧只有三个徒弟就让他伤透脑筋,我们的老师每天面对三十几个学生该是怎样的不易。都说八十一难多么的难,我们的老师一学期不知要解多少危难,学习上的,身体上的,师生关系上的,包括与家长之间的各种问题。唐僧不好做,老师更难当。以后,我想我该好好学习,少犯错误,让老师轻松些。

名著就是名著,让人百读不厌。每次阅读都有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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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笑猫日记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读书笔记 千寻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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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这本书,是选自于杨红樱的《笑日记》里的其中一本。这本书讲的是笑猫的儿子胖头整天无所事事,他们来到一所宠物特技学校,希望胖头在这里找到自信与心中的光亮。胖头学会了钢琴,可胖头遇见了一个患有孤独症的小男孩,他仿佛是一个外星球来的孩子,胖头走进了这个小男孩,用音乐让他变得快乐,胖头也一直陪在他的身边。

这个故事令我十分感动的地方是胖头把自己的一生都想给了小男孩,他愿意都在孩子的身边,一直陪伴着他让他快乐,同时自己也快乐,他的父母也都赞成他这么做,这样胖头才能放心的永远陪在孩子身边。

读了这个故事我受到了启发,胖头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这个孩子,我们也要把自己所有的精力都用在社会的上面,我们只有现在好好读书,以后长大了才能为社会做出贡献。如果你真正想成为一个有用的人,现在就好好读书,天天向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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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二年级昆虫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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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大班的时候,妈妈看我喜欢昆虫,就给我买了一套非常有趣的书,就是《法布尔昆虫记》。这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一套共十本,记录了法布尔对昆虫的观察,有昆虫怎么样吃东西,怎么样在大自然中保护自己,怎么养育后代等等。

读了这套书我知道了:屎壳郎是怎么推粪球的,还知道了它是为养育孩子才要推粪球,同时,因为屎壳郎天天推粪球,为我们生活的环境付出了很大的功劳,是一名草原清洁工。除了屎壳郎,我还认识了菜粉蝶、狼蛛、蝉、节腹泥蜂、红蚂蚁、沙泥蜂、布甲、埋葬虫、蝎子、麻蝇,每一种昆虫都有自己的喜好和特点。法布尔观察的非常细,记录的非常生动和有趣,读书时,我好像真的进入了昆虫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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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狼图腾读书笔记九年级

全文共 1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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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讲述一个上山下乡的北京知青陈阵自愿到额仑草原插队。到了额仑草原,他钻洞,掏狼崽,斗狼群,与小狼同生死共患难。他通过蒙古草原狼进入狼图腾的精神领域,领略其精神的精髓。全书讲了草原的生命,“小命和大命之间的取舍”,狼控制草原的载畜量,狼性对中华民族的影响……所有的这些内容让人沉醉其中;狼的聪慧、不屈、视死如归精神令人敬畏。

狼身上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面对上万只的黄羊,面对凶猛的老虎,狼都不曾退缩。但是面对人类的枪口,狼群选择转移。他们从不缺乏胜利的信念,却也不是只会送死的傻瓜。在生活中也是,我们要学会量力而行,循序渐进,谁也不能一口气吃成胖子。我们做事应也像狼一样: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步骤,做事要有策划,同时注意尺寸,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休息是狂奔的前奏,最后即使失败也不要气馁,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在学习上也是如此,有时间与其去“嚎叫”,不如去“磨爪子”,并为下一次做准备,“不为明天做准备的人永远不会有未来”。定好目标,踏踏实实地去干,一百次心动,不如一次行动。

最让人敬畏的是狼那视死如归的精神,那不屈的傲骨,面对困难绝不低头,即使断了一条腿也仍然继续奔跑的孤单英雄。这是我们最缺乏也是最需要的精神。记得那一次,父亲给我买了新的自行车,我高兴得不得了,快递刚到就围着一个大箱子团团转,想要一睹新单车的“尊荣”。父亲拿来剪刀很快打开了快递箱子,一打开我顿时凝固了——没有什么自行车只有一箱子的零件。我望了望父亲,他笑了一下说:“自己组装吧。”可是我不会啊!他头也不回地走了。留下我一个在原地傻眼。我看着一地的零件感觉无从下手,只好先一个个分类,然后看看哪两个吻合就接上去。半个小时后,一个有板子有眼的雏形出来了,但是变速器却怎么也不会装。我去问父亲,他淡淡的回了句:“自己装。”我没办法只好一个人硬着皮头上。我尝试着把变速器组合起来,摸索了一会儿觉得装好了。手一松,“嘭”,车子散架了,我的努力白费了。我气愤着,这什么破单车!无奈的我收拾着零件再一次组装,这一次15分钟就好了,又到了装变速器的时候,这一次,我小心翼翼地装上去,可还是不成功!我气极了,不装了,什么东西啊。

我在地上呆坐着,过了几分钟,我瞄到了《狼图腾》,突然端坐起来,想到了狼的精神,我决定今天就跟单车对上了。我积极想办法,找书、查百度,一步步去装,虽然其中还是有偏差,不过终于是装好了。然后我立刻骑上去试了几下,感觉很不错。这就是狼的精神,那股不服输的劲头,令今天的我奋勇向前。

读完《狼图腾》,我长舒一口气,即使额仑草原的狼全灭了,但是狼魂不灭,他的精神会随着蒙古人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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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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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有许多的课外读物,我特别喜欢的书是《安徒生童话》,它是我叔叔从北京给我买的。

这本书里头故事很多、也很精彩!我最爱读的一个故事就是《皇帝新装》,写的非常好,这个故事的大致内容是:有一个皇帝特别喜欢不断的穿新衣服,几乎每天都要换一套新衣服。由于他的心思全部都放在了新衣服上,再也没有时间管理朝政了,全国的老百姓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日子过的一天不如一天。

后来,皇宫里来了两个骗子,他们自称能够为皇帝织出世界上最漂亮、最华丽的新装,但是新装有一个特点:“只有最愚蠢和不称职的人才看不见它”。其实,所谓的“新装”根本就不存在,两个骗子每天只是装模做样地织衣服,真正的目的是骗取皇宫的钱财。当新装织好后,皇帝穿着它在大街上举行庆典游行时,有一个小孩子大声喊道:“他身上怎么什么都没有穿呀!”到了这个时候,人们才全部醒悟过来,皇帝的身上的的确确什么也没有穿,那漂亮、华丽的新装完全是皇帝、大臣们在自己骗自己,自欺欺人。

读完这个故事后,使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一个人对待任何事情都要实事求是,不能爱慕虚荣;否则,将会闹出许多让人啼笑皆非的笑话来。这也让我想起在黄山试验幼儿园大班时,老师说过的一句话,到今天我还记忆犹新:“《实事求是》——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不要把知道说成不知道,也不要把不知道说成知道;实事求是,一定要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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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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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叶妮葛朗台》是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最出色的画幅之一”,属于《人间喜剧》风俗研究中的外省生活场景。在小说中,代表着资本主义暴发户兼吝啬鬼的葛朗台形象刻画得尤为成功。然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并不是想要谈论老葛朗台,而是他的女儿一一欧叶妮?格朗台。

巴尔扎克不愧是文学巨匠,小说中,除了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巴尔扎克对于女人的了解程度之深,这本小说中不乏对于女人精彩的评论。巴尔扎克在小说的末章说:“女人谴责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十分狠毒的。”那么,换一个角度看,女人在同情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本小说中,欧也妮会比老葛朗台更让我为之感叹。

小说中,欧也妮几乎是天使的化身,在她身上,鲜有瑕疵,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样的形象,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并不少见。《名利场》里的阿米莉亚,《巴黎圣母院》里的爱斯梅哈达,《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甚至于,在普遍受到大众欢迎的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这样的形象往往是女主角的“专利”。然而,欧也妮仍然是有其特殊性的。她的特殊性在于她的身份一一暴发户的继承者。这一特殊下的特殊性格,也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末尾所说:“她在世俗之中却不属于世俗,她是天生的贤妻良母却没有丈夫、没有儿女、没有家庭。”

这个天使般的女人的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夏尔未出现之前,她和她的母亲勤勤恳恳,像女工一样,终日操劳。她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装着其实是假货的镀金用具的针线匣,天真的她称那是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东西。第一次见到夏尔时,她视他为“完美的人物”,是“从天而降的神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欧也妮在第一次见到夏尔的时候就爱上了夏尔,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所说的:“欧也妮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姑娘,平日里只是忙于缝补袜子,给父亲补衣服,在污秽的天花板下度时光。寂静的大街上一个钟头也难见一个行人,堂兄弟的出现在她心里引起一阵骚动,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夏尔来到欧也妮的家之后,欧也妮第一次梦见了爱情;夏尔即将出项之前,欧也妮第一次把自己的六千法郎送给了夏尔;夏尔离开之后,她每天早晚都要打开金匣子看叔母的肖像;父亲发现了金匣子,想要掏出刀子撬金匣子上的金板条,欧也妮气得拿起刀子,以命来保护金匣子。即便是在夏尔离开后了无音讯的七年时间里,她仍然想着他,等着他。最后,欧也妮收到夏尔的信,这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在心里向她索要金匣子,并且告诉了她他另有新欢的事实,信的结尾,他恬不知耻地夸赞自己是一个有良心、诚实、天真的年轻人。故事的结尾,她原谅了这个背叛他的男人,甚至不计前嫌地替他解围,帮他还债。后来,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而和她结婚的德?蓬丰庭长死后,德?弗洛瓦丰一家人又像当年克吕旭家的人一样开始包围这位有钱的寡妇,甚至连单纯的娜农也帮着侯爵张罗。

在我看来,欧也妮对待自己和夏尔之间的爱情时,是她最可爱的时候。在那一场对夏尔来说并不算是爱情的爱情里,她的痴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夏尔来说,欧也妮是他的过客,可是对于欧也妮来说,夏尔或许就是她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在希望没有破碎以前,她一直站在原地等待,等着与夏尔共同度过朝朝暮暮的光阴,却没有想到,最终等来的确是背叛。

《欧叶妮?葛朗台》这本书,巴尔扎克将它献给了玛利亚。据考证,玛利亚就是欧叶妮?葛朗台的原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要以“欧叶妮格朗台”在我所阅读的书本上的序中提到:“根据安德烈?莫洛亚的考证,她的真名叫玛丽—路易丝—弗朗索瓦?达米诺瓦,出身于一个上层法官家庭,是基?杜?弗勒内依的妻子。巴尔扎克曾跟他的妹妹谈起过她,说"她是造物主创造的最天真的女人"。一八三三年,二十四岁的弗勒内依夫人腹中怀着巴尔扎克的孩子。所以巴尔扎克在题辞中把她的名字比作庇护家庭的黄杨枝。但是《欧叶妮?葛朗台》的主题又偏偏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有意思的是,巴尔扎克为了追求韩斯卡夫人,把这本小说的原稿交给韩斯卡夫人保存。他当然不会跟韩斯卡夫人提到这位痴情女子,但他向韩斯卡夫人夸大了他与卡斯特里候爵夫人的关系,以表示愿为韩斯卡夫人牺牲他的旧情。从这里,我们难道没有在巴尔扎克的身上看到负心的格朗台侄少爷的影子吗?巴尔扎克固然是那个社会精明的观察家,但毕竟属于那个社会。他在描绘那个只讲利害、无情无义的社会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一笔财产,一个贵族女人"的庸俗追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这类像天使一样的女子,最终却都只能沦落到可怜的境地。然而,欧也妮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在别人对其金钱的觊觎中度过吗?她始终无法幸福吗?那倒未必。巴尔扎克在书中曾经这样说过:“人的命运真可怕!没有一宗幸福不是因浑浑噩噩而来的。”如果欧也妮暂时闭上她那看透世间一切的眼睛,糊涂一点,将就一点,她也许能自得其乐。问题是,像欧也妮这样真切而纯洁的姑娘,她会闭上她那双早已看透世事的眼睛吗?这一点,大抵是天使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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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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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字叫做《昆虫记》,爸爸很快就给我买来了。这本书我刚看了一两页,就爱不释手的读完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他把昆虫都抓起来做研究,才能写出这本书。

近几天,我读了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著作——《昆虫记》,这本书使我走进了昆虫这个微小而奇妙的世界,法布尔让人性化的昆虫翩然登场,使我们更细致地了解了数百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是法布尔为人类开启了昆虫世界的大门。这本书的作者法布尔是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科学家、科普作家,生物学家。他是第一位在自然环境中实地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一生都在研究昆虫,并真实地刻录下各种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

这本书里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昆虫,比如:萤火虫、红蚂蚁、天牛、蟋蟀、蝗虫、螳螂、金步甲、松毛虫、蝉还有大孔雀碟等······这些昆虫里,我最喜欢萤火虫。

这个稀奇的小家伙为了表达对生活的欢欣,竟在屁股上挂了一只小灯笼,能发出微弱的光芒。夏天炎热的夜晚,只要稍加留意,就能发现它在青草丛中漫游。萤火虫有六只短短的脚,它是用碎步小跑的昆虫。萤火虫还有斑斓的色彩,身体栗棕色,胸部呈红色,环形服饰的边缘上还点缀着一些小斑点。别看萤火虫表面弱小,它可是一个凶猛的食肉动物,是猎取野味的猎人,而且在获取猎物的时候,手段是罕见的恶毒。由于这些,我开始喜欢探究萤火虫。

说实话,我以前并不喜欢昆虫,甚至还有一些怕他们,见到他们就跑,可能是因为他们长得太怪了吧!但看了《昆虫记》之后,我便对昆虫有了新的认识。知道了昆虫不是冷血的动物,它们也有感情,甚至还会恶作剧、偷窃呢。

蜘蛛、被管虫等一些昆虫妈妈们,为了自己的孩子宁可牺牲自己,它们的爱子之心令人感动。蜘蛛妈妈为了孩子们,可以不吃不喝不睡,一直待在旁边守护着它们,即使捕捉到猎物,也给孩子们吃,自己只吃一些剩下的残骸,有时候实在困得支撑不住了就躺下小憩一会儿,一听到动静就会立刻起来侦查,可见它即使睡觉时神经也是绷紧的,丝毫没有放松啊!蜘蛛妈妈一天天愈来愈消瘦了,好像随时可以死去,可它的守望工作丝毫不见有松懈,它在等待着什么。蜘蛛的巢封闭的很严密,小蜘蛛根本就无法打开。原来它是在等孩子们出来,当它感到袋子里的小生命想出来时,便拼尽自己的最后一丝力气,然后爆发于一点打出一个洞,好让孩子们出来,完成这个任务后,蜘蛛妈妈便安然去世了,可怀里还抱着这个已经没用的巢。看了这篇“蟹蛛的巢”之后,我不觉潸然泪下。蜘蛛虽小,小的微不足道,可它的精神真是太伟大了,毫不亚于人类的情感啊。我想,用“可怜天下父母心”来形容蜘蛛妈妈,应该很贴切吧!

蝉是最笨最傻的昆虫,它在产卵的时候,有一种比蚂蚁还小的昆虫也在上面产卵。可这种虫子生长的比蝉要快,当它们刚从卵里孵化出来时,便把蝉的卵当作食物。其实,它们就在蝉妈妈的眼皮子底下,它一抬脚就能把它们踩死,这样宝宝们就不会被吃掉了,可它就跟没看见一样,无动于衷。你说它傻不?

螳螂是最最残忍的昆虫,除了肉类什么都不吃。它们甚至会捕杀姊妹,吞吃丈夫,贪婪残忍至极。不过这么凶狠的昆虫,在刚出生时还是会死在最瘦小的蚂蚁爪下的。这就叫弱肉强食。

蚂蚁是一种勤劳的昆虫,有史以来,就被看作是团结合作的象征,但法布尔发现,蚂蚁有时也会贪婪和凶悍,它们会将蝉辛辛苦苦获得的食物洗劫一空。可见,蚂蚁,也不是各个方面都好的啊!

在《昆虫记——绿蝈蝈》这一章中,我还了解到,法布尔为了捉到足够数量的成对的绿蝈蝈来观察,花了很大的功夫,一年没有捉到,又等到第二年。我读了《昆虫记——绿蝈蝈》,更爱这个美丽奇妙的世界了,也喜欢上了这些可爱的、充满生命力的小小昆虫;我还知道了,要想取得成功,必须付出百倍的努力。小朋友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有意思的书吧。

读完《昆虫记》,知道主角大明星是——蜘蛛!你定会问:“蜘蛛?人见人恶的东西,怎么会是主角?不可能吧?”不!的确是这样的,你可能还不知道吧,光《昆虫记》里的蜘蛛就有十多种。结网,配偶与捕猎成为蜘蛛的拿手好菜!卵巢更是母蜘蛛的绝活。蟋蟀的“提琴”和蝉的“琴弓”是乐器,还提到了可笑的松毛虫。

蜘蛛的织网和卵巢真是让我大吃一惊,那么讲讲织网!蜘蛛每天夜里吃了旧网,再织新网,反反复复,辛辛苦苦。蛛网是拈性的即便是蒲公英轻飘而过,也未能飞走。真是“蛛网恢恢,疏而不漏。”

悲剧性的婚姻,吃新郎的魔鬼新娘——母蜘蛛,它是个复仇女神!我做了一个对比:新郎——胆小如鼠;新娘——满不在乎。

蜘蛛的卵巢,园蛛的热气球卵巢,像我们的被子,装着蜘蛛的小卵。我还编了一首小诗呢!

被子的用处

我们有被子——棉被

晚上睡觉用;

蜘蛛有被子——卵巢

保护自己用;

麦苗有被子——雪

冬天不怕冷;

天空有被子——臭氧层

细菌——“入侵者”莫入!

小小的蜘蛛真是一个宝库啊!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聚精会神地观察萤火虫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勇敢地探索精神。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法布尔的《昆虫记》,使我,再也不怕昆虫了,甚至还喜欢上了它们!昆虫的世界是多么的奇妙啊,还有许许多多的奥妙等着我们去探索呢!法布尔的一丝不苟、细致入微、严谨的科学态度也令我佩服不已!《昆虫记》这本书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这本书里有许多我没见过的、形状各异的昆虫,也告诉了我许多昆虫的新知识。勤劳的红蚂蚁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我原以为蚂蚁是弱小的,没想到它还能搬起比自己大很多的东西。是一部不朽的传世佳作,建议大家多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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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暑假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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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当熟悉的旋律再次回荡在耳边,心中总有无限的感慨。机智勇敢的孙悟空,憨厚单纯的猪八戒,吃苦耐劳的沙悟净和慈悲为怀的唐玄奘,在我幼小的心灵中下了不可抹灭的形象。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孙悟空是天生石猴,大闹了天空,被如来制服并压在五行山下。几百年后,唐僧来到五行山,解救了孙悟空。孙悟空感激拜唐僧为师,在途中还收服了猪八戒和沙悟净,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升仙成佛。整个故事,跌宕起伏,环环相扣,牢牢抓住读者的眼球,人物形象描绘得个性鲜明、惟妙惟肖。

虽然,一路有着艰难险阻,但他们没有逃避,而是通过缜密的思考和大胆的实践来克服困难,这点我也曾有过类似的经历。以前我的英语成绩很差,在学校里不是被老师批评,就是被同学嘲笑,回到家里还要挨训。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我也渐渐丧失了自信,习惯了被责骂,每天除了写作业、吃饭和上厕所外,其余时间都懒散地躺在床上看小说,以此来麻痹自己。一天在看小说时,我看累了,像揉揉眼睛稍作片刻,抬头看看自己的书架。哇塞!不知不觉中我居然已经读这么多书了!于是我就想,如果我一天记十个英语单词,三天就有三十个单词,顿时我眼前一亮,我似乎明白了些什么。立马开始我的行动,我每天认真按照我的词汇积累计划执行,无形中我的词汇量也越来越大、越来越丰富,英语成绩随之慢慢在上升。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和学习成为好朋友了,英语成绩突飞猛进。

在人生的道路上,生活永远不可能一帆风顺,但只要我们心中不失希望,凭借自己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韧劲去努力,迎难而上,挑战自己,相信生活不会亏待勤奋努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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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狼图腾读书笔记3000字

全文共 4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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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腾》,姜戎著。1971年起腹稿于内蒙古锡盟东乌珠穆沁草原,这是一部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一部以狼为叙述主体的小说。该书在中国大陆发行300余万册,连续6年蝉联文学图书畅销榜的前十名,获得各种奖项几十余种。该书在中国出版后,被译为30种语言,在全球110个个国家和地区发行。

用这个标题做文章的题目,我犹豫了很久。因为首先《狼图腾》这本经典之作,早已在众多读者手中久经传阅,很多人都比我更早的读过它,享用过它。我 之所以能与它结缘,也亏得好友推荐。而我作为这本书千百万读者中最普通的一员,按现在我能拥有的文学素养和所掌握的文学知识,在此,我不想对本书的内容和故事做任何蹩脚的叙述和愚钝的评论,因为,我恐浅薄了这部经典著作的厚度与重量。也恐浅薄了作品对灵魂深处那种超强的震撼。所以也就有别于真正意义上的读书笔记或是读后感。然而,我又必须用此作为此篇的题目,因为正是《狼图腾》这本书和姜先生笔下对狼的描写,对原始蒙古草原的款款深情,对《狼图腾》精神的深度挖掘,对腾格里的无限崇拜和景仰,也唤起了我一种从未有过的思考,也明朗了许多我长久以来的一些困惑。解开了很多缠绕自己许久的谜团。让我突然间茅塞顿开。《狼图腾》和狼开阔了我精神领域里沉匿已久的辽阔草场,思绪如脱缰骏马般奔向遥远的自由草原。让我对自己三十多年来年轻的生命进行一次掷地有声的拷问。那么便不枉我读过此书了!

我是蒙古族,出生在吉林省通榆县曾有的三个蒙古族乡之一的西艾力!西艾力便是蒙古族语“喜讷,艾了”一词的汉字谐音,意思是“新乡”!(在两千年左右,国家为了整合资源,勤俭持政,开始启动乡镇合并政策。西艾力在乡领导几经努力下,仍然没能保留下来,而是合并到了百里之隔的另一个蒙古族乡——向海)当然,在我出生的时候,或者我想在我爷爷奶奶甚至太爷爷太奶奶出生时,或者比那更久以前,我们的家族早就已经不再游牧了;或许,我的先祖是在若干年前从遥远的草原游牧到了这里,而后定居;或许是随着蒙古骑兵征战南北时遗落此处的一支游牧族后裔;……或许这一切只是我的想象罢了,关乎于我们这样的不是很纯粹的生活在汉族地区的少数蒙古族人,如何由来,如何繁育的生存历史似乎是模糊的,或者即便有,那大概也是我才疏学浅未曾追溯过。但我的确是蒙古族。

记忆中,我呀呀学语时,奶奶常常教给我“吃饭,睡觉”这些简单的蒙古口语。因为奶奶爷爷那时都是用蒙语交流的。说汉语是很困难的。后来,随着杂居人口的不断增多,接触到了更多的汉族人,乡亲之间为了更加便于交流和沟通,也为了不断扩大人际交往的范围,本来就是在汉族大环境里安营扎寨的族人们,接触汉文化,学习汉文化也是大势所趋了。到我父亲这辈时,很多蒙古族年轻人就很少能说蒙语了。父亲又在外地当兵四年,即便掌握一点儿蒙语,也终没有发挥之地吧。但父亲和母亲几乎所有的蒙语都能听的懂,只是很少说,很少用。而我和奶奶学的入门级的那几句,也终因缺少适应的语言环境而全部忘在了脑后。后来奶奶爷爷过世了,家里懂蒙语说蒙语的人更是几乎没有。我的五个舅舅倒是精通蒙语,但后来除了老舅以外均都和汉族通婚,娶了四个汉族舅妈。这或许就是对姜戎先生在书中所提到的“汉化”一词的最典型的论据吧。虽然此时和书中所描写的纯蒙古牧民相比,我们半汉半蒙的定居生活,半农半牧的生产方式,已经是被农耕文明汉化的淋漓尽致后所剩下的瘦弱单薄的模样了。但仅存的这点蒙古族血统仍旧还在一点点的继续被酌蚀,被软化。

大概因为自己毕竟还手持蒙古族乡这一名片的缘故吧,虽然平时用蒙语的时候很少,但那时学校还是专门开设了蒙语课程。小学三年级起,每个蒙族孩子是都要学习蒙语,而此段时间,班级里的汉族学生是可以自由支配的。而到了中学阶段,学校便分蒙汉两个班级,这时选择班级则是按个人意愿而定了。其实说是蒙班,也还是和小学一样多开设了一科蒙语课而已。当然蒙语成绩是和数语外共同纳入主科行列,在中考时是要计入总分的。我自然是继续选择蒙班,因为要向我唯一的理想学校,那所培养了我乡百分之九十小学教师的圣地——前郭蒙师(全名前郭尓罗斯蒙古族师范学校)而努力奋斗。那个时候,或许对于大部分人来讲,我敢说包括乡领导,校领导,或者教师,家长很少有人会想到文化传承这么重要和深远的讨论和认知的。而对于一向胆小,听话的我来说,似乎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生在蒙古族乡,身为蒙古族人,又要考蒙古族学校,那就必须乖乖学,这是没什么异议的事情。我也从来没想到过我这种半生不熟的夹生蒙古族血统到底会对未来的自己有何影响。而弟弟却思想明确,他不喜欢蒙语,他的目标是县里的重点高中,于是他早早的便摒弃了蒙语学科,全力以赴不用学习蒙语的通榆一中。从此好像要证明他是蒙古族人,那只有在户口本或身份证上才能确定。而我,虽然仍旧把蒙语当作一门外语来学,但学的还很认真,中考蒙语考出了一百一十多分的好成绩。而考入蒙师,我又多了与蒙语为伴的四年时间。又多了与蒙古族师生朝夕相处的四年。但我仍旧不会流利的驾驭蒙语口语,无法进行口语对话与交流。也正因为如此,这四年里我一度的因处在这种民族的边缘而倍感压力和折磨。甚至有一段日子里,鄙视和厌倦过这种名族边缘的处境,惶惶不安。这一切还要从当年的故事说起。

前郭尓罗斯(以下简称前郭),是一个蒙古族自治县,相对于我们蒙古族乡来说,民族文化和民族氛围要浓郁很多。县里有蒙幼,蒙小,蒙中和蒙师四所蒙古族特色学校。而在我就读于前郭蒙师的时候,学校为了生存发展,早已扩招了更多的汉族学生。后来,前郭县又和只有一江之隔的扶余两县合并,改名为松原市,我们的学校也随之更名为“松原师范”。(到2012年左右,听松原的同学说,我们这所学校早已不复存在,合并的合并,取缔的取缔,校址早已变成了商品房住宅小区)学校每个年级大概设有十个班级。包括音乐班,体育班,美术班,英语班,而这些班级均为汉族学生。而真正属于蒙古族学生的只有两个班级。普师班和幼师班。足见蒙汉学生的比例差距。而在我所就读的普师班中,还存在着十分明显的蒙语程度差异现象。班级里有一部分学生是来自前郭本县的,由于他们的名族文化保护要强于我们,所以这些同学都可以讲一口流利的蒙语。而蒙班的教师又大部分来自内蒙古。也是蒙语好于汉语表达的。于是,从感情上来讲,老师们似乎更喜欢会蒙语的学生,他们之间也更容易沟通交流。而对于我这样的半汉半蒙的孩子而言,沟通的障碍让我们和老师之间掘起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每次听到纯蒙师生们聊的热火朝天时,我们似乎总是鸭子听雷,总有种被后妈遗忘在角落了的感觉。而我的这些纯蒙古族同学,也都传承了蒙古族独有的优良血统。能歌善舞,性格豪爽,耐酒力。每次学校有演出时,蒙古族同学们嘹亮悠远的草原歌曲和蒙古族舞蹈都会深深的把我吸引,常随着歌声舞姿浮想联翩,貌似自己化身为了美丽的牧羊姑娘,轻举鞭儿,骑在马背上,遥望牛羊遍山坡;也常被美丽的蒙古袍迷恋的如痴如醉。只是这些,我没一点儿参与的能力。我既不会唱歌也不会跳舞。不会拉马头琴,更不会喝酒,总之蒙古族独有的特长我点滴没能继承。我甚至自己也曾怀疑,到底是怎样和蒙古族搭上的干系。于是每到此时,我便纠结于我的民族归属问题。当然,这绝对不该是我的过错吧。

而对于人数远远超越普幼两班的汉族学生和一些汉族老师们是带着有色眼镜来看待蒙班学生的。在他们认为,蒙班学生粗鲁,野蛮,甚至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当然不可否认,蒙班学生打架的次数要远远高于汉班)。他们把蒙班学生的实在,憨厚,直爽,仗义的性格也视为愚笨。其实现在想来,那正是蒙古族人骨子里狼的精神、游牧的精神、骁勇善战的精神。正如姜先生在文中所讲,它更是一个民族的脊梁,是民族崛起的精神。是蒙古族先人曾叱诧疆土的豪情气概。而那时,这种自豪感我是不曾拥有的。汉族学生在原本属于蒙古族辉煌过的蒙师地盘中充斥着对蒙古族学生的歧视和嗤之以鼻。而我,处在对外蒙汉相斥的大立场,和对内纯萃与不纯萃的小立场这样一个边缘的处境,进退维谷。甚至到今天,每当提到民族之事时,有人便说:你是蒙古族啊?那你会说蒙语吗?你应该很能喝酒才对啊。我都只有苦笑的份儿。我说蒙语也不会说酒也不能喝。有的朋友开玩笑道:那你真给蒙古族丢脸。虽然说者无心,但听者有意。有时我真会觉得,枉称蒙古族了。也的确辱没了蒙古族老祖宗的颜面。而直到读到了《狼图腾》,我终于找到了答案,找回了我的民族归属感,我是蒙古族的后代是毋庸置疑的,我的身上流淌的仍旧是纯粹蒙古族的血液,只是我们是被汉化了以后的蒙古族后代。于是我就会情不自禁的说:我也是草原的孩子,虽然已不能用母语来诉说,但我相信,草原母亲会接受我和很多我这样的蒙古族后代的。仁慈的腾格里之父也是不会怪罪于我的。

后来结婚,爱人是汉族,但两个孩子的民族都随了我,虽然,已经不能再淡的蒙古族血液再次被稀释,但换个角度来思考,在蒙汉大融合的时代里,我还能把自己身上仅存的这点蒙古族血液继续传输下去也是一件幸事了。儿子也常骄傲的告诉别人,他是蒙古族。而我到底如何才可以让孩子们真正的了解蒙古族人的气概,蒙古族的豪情,蒙古族可歌可泣的凌云壮志;又该怎样描绘蒙古族先祖曾生活过的壮丽草原,大河浩荡?如何让他们体会和领悟蒙古族人与天地共融的人文情怀?又如何能让他们继承下来一点、哪怕就一点点蒙古族的优良血统?或许我想的远了一点。但我觉得这也正是我所缺失的一种民族精神。而《狼图腾》启发了我,唤醒了我。我而今急切的、乐此不疲的给孩子们讲述《狼图腾》里人和自然,人和狼的故事;告诉一些我仅知的蒙古族文化礼节,除此以外,我能做的似乎微乎其微。但我和孩子们约定,有一天,我一定要带着他们踏上遥远的草原,去寻找一寸民族的根,去追寻一缕民族的魂。

而《狼图腾》除了解开了我内心多年的一种民族情结以外,也让我对狼这一动物有了崭新的认识和全新的理解。颠覆了一直以来人们对狼凶狠残忍十恶不赦的印象。文中,主人公入狼洞,掏狼仔,养狼,研究狼,宠爱狼,崇拜狼的一系列的故事,除了体现出狼勇猛,机智,隐忍,团结,不屈不挠,不卑不亢的精神外,我更迷恋的是狼对自由的追求,以及为了自由而永不放弃的品格。数以千年来,蒙古族族人信奉狼,尊敬狼,崇拜狼,以狼为自己的生存导师,军事导师,精神导师,甚至在百年以后都要以己之身来喂狼,以此做到魂归腾格里。在蒙古族人眼里,狼就是长生天派给草原和草原人民的守护神。狼与人既相互制约,更相互依托。这或许也是生物届中最别样最奇特的一条生物之链吧。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我的蒙古族朋友常把草原狼做为自己的昵称,为什么对狼图腾有如此深厚的情感。

而拜读了《狼图腾》,通过对狼故事狼精神了解,我最大的收获还在于,我终于明白了何为信仰。一种信仰又会对一个人一个民族拥有怎样的力量和意义。有人曾说过,现今的中国人缺少信仰。我觉得这并不是危言耸听。因为对于我自己而言,我可以惭愧的说,我就没有一种信仰。虽然我也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地,拥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对人对事也拥有热情的态度,但灵魂深处始终是缺少一面精神旗帜的支撑的。每当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也就缺少了一种强有力的指引,时常让人萎靡前行,颓唐不堪。而姜先生在文中所提到,蒙古族人信奉长生天,信奉狼图腾,正因为如此,蒙古族先辈们才得以在艰苦残酷的游牧生活中,能够以博大的胸怀,乐观的精神,无畏的勇气,世代繁衍生息;才得以与广袤的草原和平相处,荣辱与共。也就因秉承着这一信仰,才开辟了中国历史上最大的领土疆域,统治中国一百多年的盛世,谱写了震惊世界的辉煌史诗。虽然,蒙古族最灿烂的鼎盛时期早已淹没在历史长河中一去不返,但蒙古族文明始终是悠悠华夏五千年文明当中最闪光耀眼的一颗明珠,她将永远璀璨。

只是而今,我还是一个没有信仰的人,如果我斗胆也把蒙古族的腾格里作为我的信仰,他会不会同意收下我这个虔诚的蒙古族后裔孩子。我想,我对蒙古族精神和蒙古草原那深深的眷恋之情,腾格里是会看得见的,我想他也同样不会拒绝一颗真诚的赤子之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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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三字经》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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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的时候,爸爸妈妈就开始教我读《三字经》,但那时我仅仅是作为口头禅,背背而已,不能深刻了解其中的含义,而且也只会其中的几句。真正开始读《三字经》还是到了三年级上半学期,老师把它作为一项作业布置下来。当时心里真的觉得老师太可恶,把这种无用的东西当作业,又深奥又难背。

于是乎,每一天读几句《三字经》就成为我们的重要“任务”,每一天早晨,巷子里总能听到我朗朗的读书声。爸爸对《三字经》十分崇拜,他教我背诵的方法也很管用。渐渐地我喜欢上了《三字经》。因为它就像是一部百科全书,正如古人所说的那样“熟读三字经,便知天下事”。其中一个个小故事,便成为我成长过程中的指路明灯:“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孟母三迁》的故事让我对父母有了更深的了解,更多了些感恩的心;“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黄香温席扇蚊》的故事让我明白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孔融让梨》的故事使我懂得谦虚才能使人伟大;“头悬梁,锥刺股,彼不教,自勤苦。”《悬梁刺股》的故事又深深地打动了我。我深知不付出艰辛的劳动,永远不可能获得学习上的成功。

《三字经》,你就像一位的老师,感谢你让我看到了自我的不足。你就像一盏明灯,成为我人生的导师。我将把中华传统的美德中华传承、延续下去。同时期望我们所有的小朋友,能够在《三字经》的指引下,天天进步,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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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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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我国第一部历史长篇章回小说,是我国的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它以独特手法刻画出了一千多个个性鲜明、各具特色的人物形象,其中有:足智多谋、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英勇的刘备、张飞、关羽;忠实国家的王允;小肚鸡肠的周瑜;还有个两面人物曹操……

使我受益匪浅的还要数“荐杜预老将献新谋 将孙皓三分归一统”这一篇章。吴主孙休闻司马炎已经打败了魏国,知道必要伐吴,便立大帝孙权太子孙和之子孙皓为帝。但因孙皓即位后凶暴日甚,酷溺酒色,让羊祜有了可乘之机,派人前往洛阳请伐吴,司马炎看见了大喜,派人去伐吴。当时的孙皓昏庸无能,没有作战计划,败在了司马炎手里。于是东吴四州,四十三郡,三百一十三县等全部归西晋,司马炎又封孙皓为归命侯。三国也归于西晋了。它让我明白了做“王”要尽到责任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人物当让就是足智多谋的诸葛孔明了,他的智慧不得不令我惊叹。刘关张的机智勇敢,热爱祖国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

总之就是一句话:《三国演义》是一本老少皆宜的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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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笑猫日记——会唱歌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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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笑日记之会唱歌的猫》,主要讲的是笑猫的孩子二丫遇见了一个卖报的聋哑老人,那个老人总是起早贪黑地卖报,这种精神深深打动了二丫,二丫决定用自己的声音替聋哑老人卖报。

于是,二丫找到了八哥,八哥是一个会说话的鸟。二丫向八哥学习说话技巧,终于有一天,她会说话了。她马上来到聋哑老人身旁,默默地喊道:“卖报了!早报、晚报,品种齐全啊!”大家都很奇怪,这个老人没开口,怎么能发出声音呢?这时,老人察觉到有些不对劲,一抬头,看到一只猫正在树杈上说话。老人很奇怪,虽然他听不到声音,但他好像知道了事情的真相。看到这么多人,二丫在树上瑟瑟发抖。笑猫看见了,赶紧爬到树上,把二丫放到自己背上,冲着大家微笑。大家的目光转向了笑猫,二丫好像听见“快看哪,快看哪,那只猫竟然会笑!”笑猫飞快地带着二丫从树上跑下来,回到家里。

过了几天,二丫在外边散步,看见有一个医院,二丫有些奇怪,因为她听到《雪绒花》的歌声在医院飘荡,于是叫来了爸爸笑猫。笑猫来到医院,找到了歌声的源头,他们来到一个病房里,病房旁边刚好有一个柜子,他们藏到柜子里,发现有一个漂亮的女人躺在病床上,身旁还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依依。这时他们发现,那个女人是个植物人,依依是植物人的女儿。二丫决定学依依唱歌,每天都来这里,给她妈妈唱歌。终于有一天,依依在唱歌时,发现妈妈眼角上出现了泪花,依依赶紧唱歌,希望妈妈能从睡梦中苏醒。妈妈慢慢地睁开了眼睛,依依非常高兴,但是却没有发现,有一只猫在默默地帮助自己,不听地唱歌给妈妈听,帮助妈妈醒来……

二丫的举动深深打动了我,帮助了两个人,却不让别人发现,做好事不留名。她就像一个天使,把温暖洒向人间。以后,我一定要向二丫学习,做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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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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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夫不当,气冲霄汉,威震天下是英雄本色;大喜大悲,爱恨情仇,愈战愈勇才是生活本身。

平凡的世界》是怎样的一个世界?是改革时代的中国农民的苦难生活图景;是荡气回肠的爱情史诗;或是孙氏兄弟不甘为命运的玩偶而自强不息的主旋律......我想在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答案。而我为之深深折服的是孙氏兄弟默默承受人生的苦难,在痛苦和平凡的生活中发掘自己被禁锢的价值,感受到生命的自强不息。

正如我们现在处于这个平凡的世界,个人,或是集体都显得那么渺小,微不足道。好像我现在日复一日,过着看似单调的工作。大家,你们觉的收费站单调吗?每天的生活生活是这样停止不前吗?每天该如何存在,自己的人生该有怎样的意义。不停的问自己,这样做有价值吗?或许可能觉得这样的生活和我们这样的年龄不符。想象的青春是自由,奔放,勇敢的。在蓝天下追逐梦想,在海浪中勇往直前。我期许着,渴望着有这样的青春,内心涌动着,久久不平静。

但是当我翻开书,我看到这样的画面。身上永远穿这一件破烂的粗布小褂,外衣搭在肩头,吸着自己卷的旱烟,独自走在公路上。二十三岁的孙少安的青春就在这黄土地里度过,他甚至没吃过一顿饱饭。痛苦,烦恼,迷茫他的内心像洪水一般的泛滥。但是他不曾低头,领着大家开荒地,建砖窑。其实为的就是一顿饱饭。那身破衣服不知被汗水浸透了几遍,双肩被锄头磨出多厚的茧,当眼神里闪现的永远是希望。青春可以是这样,是踏实,勤奋,责任。

再读孙少平,很多人不解为什么少平坚持做一个煤矿工人,其实他是不甘于平凡的,走出村子,向往更好的生活。但是他更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实现自我,做到最后,他的坚持使他成为一名工人。他开始是自卑的,他只希望也能和别人一样领到乙类的饭菜,希望有个白馍或是黄馍,只是想要一份尊严。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的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青春可以是平凡的,可以是坚强的,可以是脚踏实地的。

对,生活是平凡的,但是我想说平凡不等于平庸,也许一辈子就是一个普通人,但要做一个不平庸的人。活着不只是为了活着,最平凡的人也得为他所处的世界而战斗。我的工作,我的青春在别人看来是平凡,但这也是我自己争取而来,脚踏实地,勤勤恳恳才是青春的本色,是生活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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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雷智涵

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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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的第一篇:“羚羊号”。

这篇故事是关于:格列佛在“羚羊号”上当医生。不信的是“羚羊号”被暴风雨吹到了一座小岛上,等格列佛醒来时,许许多多的小人围在它的旁边,那些小人才有一扎那么高,前方还打起了一座舞台,这个国家的国王站在舞台上,对格列佛说着他们国家的语言,格列佛有一点饿了,但是他又不会说这个国家的语言,他只好做动作。

他把手放到嘴巴边,长大了嘴巴,可是国王不懂他在做什么,过了一会儿,国王才明白格列佛饿了,就命令武士们给格列佛为东西吃。武士们把两大瓶葡萄酒关进了格列佛的嘴里,格列佛喝完觉得有些困就躺在沙滩上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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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百万英镑》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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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一出门就把信封打开了,却发现里面有一张一百万元的钞票。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着,从面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段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

读完之后我感受到了:金钱不是万能的,金钱能买到家却买不到幸福,金钱能买到血液却买不到生命,金钱能买到钟表却不可以买到时间······我们所要做的是用一颗坦然的心对待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生活要靠自己去争取,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勤劳的人才会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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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许琪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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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过的许多书里面,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就是《木偶奇遇记》。

《小木偶奇遇记》这本书的内容丰富极了。这本书告诉我们一定要做一个城实、听话、爱劳动的好孩子。这个故事是意大利的卡洛·科洛迪的代表作。发表于1880年可谓是年代久远的一个好故事了。这部童话故事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可爱的小木偶,他天真无邪而又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正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很多的事情。他为了看戏而卖掉了爸爸拿御寒的衣服换来的课本,在回家的路上又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幸运的是他被仙女救了。之后他一直想成为一个用功学习的好孩子,可是又没禁的住诱惑被骗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几经周折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匹诺曹每天去做工,并抽空好好学习最后终于成为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我感觉匹诺曹是很调皮,很爱说谎。可后来这个小木偶吸取教训真心改过,努力做工好好学习,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可爱的好孩子。所以我喜欢匹诺曹,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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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万个为什么读书笔记

全文共 1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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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个为什么》收录了我们最关注的问题,上至天文,下至地理,无奇不有。书中用简单、有趣的语言对一些问题给出科学、权威的回答。大量的精美图片及趣味漫画穿插其中,带给你全新的科普感受。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让我懂得了人的指纹是由遗传基因决定的,一旦形成,终生不变。有趣的是,每个人的指纹都和别人不一样,即使是双胞胎也如此。所以指纹可以帮助人们找出犯罪嫌疑人,协助破案。另外,指纹还被应用到银行系统、指纹身份证等高科技领域,大大方便了我们的生活。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让我懂得了“荷花为什么出淤泥而不染?”原来,荷花的表面覆盖着一层蜡质结晶,还有许多充满空气、突起的表皮细胞。当花芽从淤泥中抽出来时,由于表层的蜡质结晶能起到保护作用,污泥浊水很难渗进去。即使有少量的污泥附在花上,只要有流动的水珠就会把它们带走,达到自我洁净的效果。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让我懂得了“宇航员如何在太空中行走?”原来,太空处于真空、失重的状态,没有氧气也没有地面,所以宇航员在太空中的行走实际上是离开飞船在太空中飘浮。他们身上穿的宇航服不仅供有氧气、无线电,还有一个喷气动力系统,宇航员通过该系统扶手上的开关控制方向和推力,在太空中自由移动。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让我懂得了“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网上购物?”那是因为买家可以在互联网上搜索商品信息,用网上银行支付货款,商家则通过邮递方式给买家发货。网上购物能让我们坐在家中,点击鼠标,便能获得大量的商品信息,足不出户便能买到心仪的物品。因此,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上购物。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让我知道了不少事情。

十万个为什么读书笔记11

科学与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如果生活中没有了科学,那么一定会少去许多乐趣,增加许多烦恼。今年暑假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是一套科普知识系列丛书,包括天文、地理、生物、人体、健康、医药等方面的内容,这套丛书集趣味性、知识性、启发性于一体,它不仅能帮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还提高了我的学习兴趣,令我废寝忘食,爱不释手。

《十万个为什么》告诉我在太阳系里不单单只有地球一个天体,而是有水星、木星、金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和地球九大行星。而银河是由1000多亿颗恒星组成的盘状的恒星系统,是许多像太阳系一样的星云构成的。我们人类居住的地球只是宇宙当中的一颗“小星星”。

《十万个为什么》告诉我一些有趣的自然现象,比如说一年中的“四季”是怎样形成的?地球上的植物是如何起源的?各种各样的植物有着怎样的习性?海水为什么发蓝?鱼为什么睁着眼睛睡觉?什么是生活圈?什么是生物链等等,让我懂得人类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如果没有动物、植物,人类也就无法生存。

《十万个为什么》还告诉我一些有关人体的科普知识以及生活常识,例如人不停地呼吸是为了吸入空气中的氧,并把体内的二氧化碳排出去;人的头发颜色是由头发中的金属元素决定的,如果铁和铜一样多,头发就是黑色;钛多就是金黄色;钼多就是红褐色;睡前刷牙可以抑制细菌的活动,保持口腔卫生,同时有助于睡眠等等,让我学习到许多生活小窍门。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它是一位无声的老师,授予了我无穷的知识,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只有科学不断的发展,社会才会有更大的进步。同时它也让我知道在我们身边还有许多神秘未知的事物等待我们去观察、思考、探究,也只有有心人才会发现身边奇异的现象。让我们一起做个有心人,去探索人类未知的秘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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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人性的弱点》读书笔记

全文共 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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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在社会中的一份子,我们无时无刻不和各种各样的人接触和交流,我们是一个个完全独立的个体,但是又与不同的人有着千丝万缕的交集,似乎又是一个不可分割的主体。

我们总是把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放在学习的首位,总是认为只要有着足够的专业知识,就一定能够受到别人的追捧。但现实往往不是如此,有的人虽然没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却能够成为一个出色的领导者。有因必有果,在成功的背后,必然有他的过人之处。

不难发现,有的人就能够轻松处理好人际关系,但是有的人却为糟糕的人际关系大伤脑筋。对于包括我在内的大部分人来说,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总是顺其自然,我们不会对这个方面有更多的思考,大部分人都是以平时的习惯来应对这一切,这样,往往一个人平时身处的环境会对一个人的性格产生深远的影响,决定了他待人处事的态度,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但是同时,我也听到过另一种说法,所谓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荷花能够从淤泥中生长而不受到污泥的影响。虽然这是大自然的规律,但是对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来说,也是同样的道理,有的人虽然身处闹市,身边噪杂无比,却能够有一颗比普通人更宁静的心灵,古代的文人墨客,很多如此。

为什么同样是身处不同的环境中,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出现呢?我感觉应该从潜移默化这个词语来理解。所谓潜移默化,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会不自觉地随大流,在某些时候自然而然地模仿着我们所看到别人的一言一行,我认为,对于这种行为,我们往往并没有去思索其是否正确,往往当我们对这件事情有所察觉的时候,我们已经在不经意间形成了一种习惯。

但是,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受到周边环境的这种不太好的影响可以说有一半的责任在我们自己身上,在面对一种新的事物的时候,在这件事情中就是别人,或者说大众的一些习惯的时候,我们并没有对其进行一定的了解,没有经过深刻的思索就贸然将其完全模仿并付诸实践,这实际上是我们自己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表现,这也是为什么有的人能够做到特立独行,并不是因为他有什么超能力,而是在做每件事情之前,他们能够经过一番深思熟虑。

从这个层面上来看,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实际上是有规律可循的,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人与人交往之间的艺术,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对人性有着更多的认识,我也能够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付诸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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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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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童话作家安徒生写的《皇帝新装》,说是有两个骗子为皇帝做了一套新装,实际上这套新装是根本不存在的东西,但骗子说,任何不称职的或者愚蠢得不可救药的人,都看不见这新装。大臣们和皇帝为了证明自己不愚蠢,都说这套新装确确实实存在,最后只有一个小孩说实话,说皇帝未穿衣,才揭穿了骗子的阴谋。

从这篇童话,可以看出大臣和皇帝的极端虚荣、愚味和自欺欺人的本质。分明是看不见的东西,为了表明自己是聪明人,硬说是看见了,在我们今天的社会里,仍然有这种现象,只要留心观察一下,可以说,俯拾皆是。

从文坟上看,有的人写的诗歌,人们明明知道语法不通,看不懂,但由于作者有点名气,于是有的人就随声附和,说什么看得懂,不然,就害怕别人说自己水平低,不懂诗。有的作者还制造出一种舆论,说他的诗是什么“深刻”、“含蓄”,只能从整体理解,不可折开来讲,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只有聪明的人才能读懂。好一个“意会”,最后连作者本人也说不清楚自己的诗是什么意思,这种人,不正是安徒生笔下的骗子吗?可悲的是。我们生活中的大部份人偏偏是受骗子愚弄的“大臣”和“皇帝”。

再从论坛上看,也有这种现象,有的什么“家”,发表的言论,分明是错误的。但由于害怕别人说自己“不懂”,因此,也只好跟着说那是正确的,说自己懂了。比方说,对于一些学术上的探讨,有所谓的权威人士说出决定后,其他的某些人也会不假思索地跟着说。如果不跟着说,别人会说自己学识浅薄,没有创造性的改革精神,因此只好违心地跟着说,这样下去,社会科学能发展吗?

但愿人们能从《皇帝的新装》中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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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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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读了安徒生的童话,让我印象最深的,非《皇帝的新装》莫属。

这个童话讲的是许多年以前有一位皇帝,他非常喜欢好看的新衣服。他把所有的钱都花到了衣服上去。有一天来了两个骗子说自己能织出只有智慧的人才能看见的最美丽的衣服,还有凡是不称职和愚蠢的人都看不见这衣服。他们给皇上假装穿上后,叫人来看看皇上的衣服好不好看,可这两个大臣根本什么都没有看见,这两位大臣以为自己不称职,他们不想让人知道,就撒谎说这个衣服很漂亮,于是皇上决定举办一个游车。大家都不想让自己不聪明,于是都说好看。最后终于有一个小孩子指出了这个事情,皇上才恍然大悟。

读完这个童话,我想告诉这位皇帝:人的好坏不在外表,而是在内心,只要是内心善良,就算是衣服再破,人们也会喜欢和爱戴你。你要花时间去管理管理自己国家的军队,不能整天游手好闲,把心思花在这些衣服上面,如果你的国亡了,你还会有这些衣服吗?没有了。所以你要保护你的国家。

最后我想说:“我很佩服说出实话的孩子,他没去掩盖自己的错误,没看见就是没看见不必去掩盖,如果发现错误,要尽力的去改正。

我们要像小男孩学习说实话不要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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