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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与书的故事汇编5篇 作文(推荐20篇)

导语:一个人无论遭遇什么样的不幸与挫折,脚底下都是有两条路可以选择的:一条是绝望,一条是希望。只要我们选择希望,就一定有路可走!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小编整理的几个哲理小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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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成就大师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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矶崎新是日本最有国际影响力的建筑大师。他成名很早,自20世纪60年代起,就一直引领着世界建筑的先锋潮流,被称为日本建筑界的切格瓦拉。他超前的设计理念,对日本、亚洲乃至现代世界建筑潮流都产生了重大影响。日本奈良的百年会馆、卡塔尔国家图书馆,都是他的代表作。而最让人称道的,不是一件件艺术设计,而是他在一次建筑界颁奖礼上的表现。那是上世纪70年代,他已经是建筑界的大师,各种颁奖仪式总是以请到他出席为荣。

那天,矶崎新最后一个出场。他刚一亮相,就引得台下一阵唏嘘。出席颁奖仪式的嘉宾都身着西服,只有他穿着一件圆领衬衣,没打领带,就像一个先锋艺术家,与周围人的整齐庄重格格不入。第二天,报纸纷纷刊登消息,大家对矶崎新的这身另类装束十分好奇。记者采访后才得知,他穿的这身衣服出自一个好朋友之手。矶崎新与这个朋友比邻而居。两人认识时,他已经是建筑界的大师,而朋友只是一个不知名的服装设计师。地位的差别,丝毫没有影响两人的交往。他们有着相同的爱好,喜欢摇滚,喜欢突破成规,喜欢追求创新……这个年轻的服装设计师有着独到的眼光和独特的设计风格。矶崎新敏锐地感觉到,他的设计一定会引领新的时尚。朋友在服装业内名气不大,普通大众也不了解。为了让他出名,出席颁奖仪式时,矶崎新就精心设计了这一幕。

矶崎新的良苦用心果然收到很好的效果。媒体报道了他的新鲜着装,他的朋友——三宅一生的名字也一遍遍出现在各种媒体上。

如今,三宅一生早已成为日本著名的时装设计大师,以他名字命名的时装是世界时装的顶级品牌。建筑大师矶崎新巧妙地为他提供了受人关注的机会,用自己的聪慧成就了另一个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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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朱军与谭梅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2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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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是一种由内而外的表现,首先是健康的平常心。假如没有健康心态,即便怎样运动,都只是形式;寻找一种适合自己的运动,并且坚持下来。

——朱军

健康的女人,绝对不是純粹的“瘦”,应该是适当运动和饮食均衡相结合的健康生活;与孩子的良好沟通带给母亲无比的愉悦。

——谭梅

家人之间发自内心的爱是健康家庭的基础。

——朱军、谭梅

结婚12年,从平淡到辉煌,从艰苦到殷实,朱军、谭梅相扶相守一路走来,我们说他们俩是“圈儿”里的模范夫妻。从车上走出来的两位朴素、温和,每一个眼神都是默契的,而且没有一点点“星”的架子,一如我们的老友。

“夫妻之间的健康关系,首先双方都该有颗平常心。”

说到“模范夫妻”,朱军谦虚了:“给我很深刻感动的,是歌唱家闫维文和太太!”朱军在“艺术人生”中曾采访过闫维文,他们夫妻俩是“圈儿”里经常出双入对,像朋友像兄妹更是爱人,但并非牵着拉着显得很亲密的样子,而一个递衣服的小动作透露出他们之间深厚的感情。可事实上,多年前闫太太就得了癌症!在闫维文的爱护下,如今太太已经康复了!这个医学奇迹跟丈夫对待家庭磨难的健康心态是绝对分不开的。

“在结婚的时候,双方都信誓旦旦地要终一生相守,可是真正做到的能有多少呢?在疾病、贫穷面前,人是弱小的。要想维系一生的健康夫妻关系,首先要有一颗平常心,遇到什么挫折都不失去平常心。比如对方病了,那么不要把他当病人看待,要从内心里感觉他是健康的正常的,那才能真正给他带来快乐和安慰。

“尤其是男人,每个男人都希望自己能够有成就,拥有充分的爱和充分的物质生活,可是,如果他担当不起家庭的变故,那么他是无法拥有这个世界的。”

早就听说朱军和谭梅两人也经历过困顿的生活和事业的低谷,如今他们终于能得到成功的事业和幸福的家庭生活,恐怕得益于他们一直拥有的健康心态。

“每当工作有压力,我就想,自己得到的已经够多了。”

工作压力是著名主持人和他的家庭都不可避免的问题。“如果工作实在分不开身,我也烦!但,只是很短的时间!”

为什么呢?朱军有一套自己的解脱方法——

当他很烦的时候,就会提醒自己:当初来北京,从事这样的一种行业,不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认识自己嘛!现在好了,大家都认识自己了,还烦?没有理由!

朱军至今都记得,当年自己刚来北京的时候,看到电视播放别人主持节目,心理羡慕得不得了。94年10月7日,这天朱军终生难忘的,在中央台,跟陈鲁豫一起主持节目,是他的“第一次”,“这是我渴望很久才得到的!当时,我每根头发都兴奋!”

“如今,大小晚会的导演都来找我,希望得到我的‘支持,这难道不是自己一直希望的嘛!所以,我没有理由烦!”

有时候,朱军还会抽一两个小时到以前住过的地方坐坐,哪怕坐 10分钟,也能让他的思绪平静下来——看着10多年前在菜户营租的不足10平米的房子,那里依然有灯光,有人影,他会释然,会想到自己多年以来梦寐以求的东西已经得到了,真的,没有资格烦。

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谭梅也有了更多属于自己的工作时间,拍戏、教舞蹈,变得越来越忙碌。“不管再忙,我只要看到儿子就忘记了烦恼。我会跟儿子一起到小区的健身角玩耍,或陪他爬台阶上上下下,不仅增进了母子的感情,也是锻炼身体的好办法!所以,当妈妈的不能找理由说自己多么忙,再忙也不能忽视了孩子。”

“我没有舞蹈天份,但我支持谭梅把自己对舞蹈的感受传播出去!”

“我是个好静不好动的人,如果运动,我就找自己最有兴趣的项目,并不是流行瑜伽就去练瑜伽,流行网球就去打网球。我最喜欢的运动该是航模了。”在紧张的案头工作空隙或者在难得的假日里,朱军喜欢玩航模,有时候跟儿子一起玩。看着航模在天空中环绕飞行,或掉落在远处奔跑去拣拾,朱军觉得此时心胸无比开阔,还顺带活动了颈椎和腿脚。

但是,守着舞蹈演员出身的妻子,朱军对自己跳舞却很不自信。“曾经主持一场舞蹈大赛,最后我跟主持人董卿跳了一段,虽然人家都说不错,但重播了两遍我都没敢看!不过我认为孩子如果从小练习跳舞,别管是不是能成为专业舞蹈演员,都对身材和气质的塑造很有好处。”

而谭梅自己是深深体会到舞蹈的好处的,在儿子4个多月大的时候,她的体型就基本恢复了。而且,在他们居住的小区里,两年多来,她每周两次教小区的女士们跳健美操,一来二去,“谭老师”的名声就叫响了。在休息时间里,他们家的电话铃声不断,都是找“谭老师”的,大家热烈地讨论舞蹈运动带给自己在穿衣、礼仪、身材等方面的进步。有一位全职太太很开心地说:“自从练习了舞蹈,我老公说我炒菜的姿势都优美了!”

想到舞蹈的诸多好处,想到自己多年来对舞蹈教育的钟爱,有一天,谭梅想,能拥有自己的舞蹈室该多好!说干就干,她开始跟几个朋友筹划,要把热爱舞蹈的人集中起来,或许,还可以让热爱舞蹈的一家人一起来练习,更增进亲情,再比如年轻妈妈在练舞蹈的同时,让她的宝宝在旁边的游戏室里听音乐做舞蹈游戏……

最初,这个想法被朱军当成一时的“头脑发热”,但在家听他们几个“合作伙伴”热火朝天地讨论,终于按捺不住,最后竟发展为“高参”之一:“现在社会上的健美操班太多,这跟舞蹈是有很大区别的,你们都是专业舞蹈演员出身,应該给人们带来专业的舞蹈训练,不让热爱舞蹈的人走弯路才对!”连舞蹈社的口号都是他在细心琢磨:“踮起你的脚尖,触摸心灵之舞;展开你的双臂,拥抱灵动空间……”

呵,听说这个凝结了朱军、谭梅心血的“八八空间舞蹈艺术社”马上就要开张了,我们就等好消息吧!

“我们不排斥自己的年龄一天天增长,一个年龄有一个年龄的快乐!”

谭梅给我们带来很多“老”照片,10多年前的他们也肤如凝脂,也面若桃花,也意气风发,看得真让人感慨!朱军说:“谁都知道年轻好,可是,一个年龄有一个年龄该做的事情。记得我刚到中央台的时候,那真是年轻啊,脸上一点皱纹都没有,可是,那张脸显得很青涩,为什么?该有的内涵和成熟都没有。如今我40多岁了,感受到了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和社会地位,我认为自己现在挺好!曾有人让我去‘做了眼袋,我说我不需要!我40多岁了,干嘛不承认呢?”

不过谭梅说了:“从少女到女人再当妈妈,女人都希望自己在丈夫眼中是最美丽的,在朋友眼中是完美的。女人珍爱自己,甚至去做点手术让自己更年轻,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年轻可不仅仅看外表,还必须有一颗年轻的心。如果心老了,觉得自己不适合穿这个,不适合穿那个,那么她就是真的老了……”

开拍了!朱军和谭梅穿上暖色休闲服,很自然地依偎在一起笑对镜头,比舞台上的形象更有亲和力,更加可爱。都说风雨之后是彩虹,而“健康的生活从健康之家开始”更是颠扑不破的真理。祝愿他们走过幸福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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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350字

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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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读一本好,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所以我们要多看书。

还小的时候,我不大爱看书。可到了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就开始着急了,因为那时,语文老师便会隔三差五布置日记或作文。我后悔了,当初没有多看课外书,没有累积好词好句,作文没有打好基础,自己肚子里一点“墨水”都没有,提起笔就头疼,大脑里一片空白。现在我一有时间就看课外书,在书上把好词好句圈起来或抄写在本子上,因为这样,我现在写的作文有了很大的提升。

记得有一天,弟弟把我刚买的新书给撕坏了,我当时火冒三丈,对着弟弟大喊大叫,好像跟他有仇一样。我当时很伤心,就像失去了一位好伙伴似的。妈妈看我很伤心,只好答应给我去买本新书,我才破涕为笑。

现在,书已经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会陪伴我一生,直到白发苍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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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名人故事:玫瑰花信誓_700字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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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故事

玫瑰誓1797年3月,法兰西总统拿破仑在卢森堡第一国立小学演讲时,潇洒地把一束价值3路易的玫瑰花送给该校的校长,并且说了这样一番话:为了答谢贵校对我、尤其是对我夫人约瑟芬的盛情款待,我不仅今天呈献上一束玫瑰花,并且在未来的日子里,只要我们法兰西存在一天,每年的今天我都将派人送给贵校一束价值相等的玫瑰花,作为法兰西与卢森堡友谊的象征。从此卢森堡这个小国即对这欧洲巨人与卢森堡孩子亲切、和谐相处的一刻念念不忘,并载之入史册。

后来,拿破仑穷于应付连绵的战争和此起彼伏的政治事件,并最终因失败而被流放到圣赫勒那岛,自然也把对卢森堡的承诺忘得一干二净。

谁都不曾料到,1984年底,卢森堡人竟旧事重提,向法国政府提出这赠送玫瑰花的诺言,并且要求索赔。他们要求法国政府:一、要么从1798年起,用3个路易作为一束玫瑰花的本金,以5厘复利计息全部清偿;二、要么在法国各大报刊上公开承认拿破仑是个言而无信的小人。法国政府当然不想有损拿破仑的声誉,但电脑算出来的数字让他们惊呆了:原本3路易的许诺,至今本息已高达1375596法郎。最后,法国政府通过冥思苦想,才找到一个使卢森堡比较满意的答复,即:以后无论在精神上还是在物质上,法国将始终不渝地对卢森堡大公国的中小学教育事业予以支持与赞助,来兑现我们的拿破仑将军那一诺千金的玫瑰花信誓。

也许拿破仑至死也没想到,自己一时即兴言辞会给法兰西带来这样的尴尬。但是,这也正说明了一个道理:许诺只在一瞬,践约需要永远无论是凡人还是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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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和书的故事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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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奥

,是我们的良师,是我们进步的阶梯,是人类发展的桥梁。书也是我的好朋友,只要一天不看书,我心里就很难受。现在,我就来给你们讲讲我熬夜看书的故事吧。

一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新书,一回到家,我就忍不住那种强烈的好奇心,二话不说马上拿起这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可是这一看,就令我爱不释手了。妈妈好几次催我吃饭,我也没听见,妈妈发火了,走过来,拿走了我的书,我就只好乖乖去吃饭。吃完饭,就要洗澡上床睡觉了,可我哪能睡得着呢?我的脑海中不断浮现出书中的情景,又想象着后面的内容。

我忍不住下床,走到书桌前,打开灯,捧起书看了起来。看到精彩的情节,禁不住还笑出了声,我就立马用手捂住嘴巴,生怕被妈妈发现。可是妈妈的耳朵也太灵了,这样也能听见。我听到门外有动静,马上把书放在枕头下面,把灯关掉,假装睡觉了。妈妈一走,我又拿起书看了起来,就算有多好笑,也不能笑出声。就这样直到凌晨1点多,我才放下书,心满意足地进入梦乡。

虽然有人会认为我这样做很傻,但我真的对书很痴迷。因为有了书,我的生活才会变得如此多姿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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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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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记忆长河里,有好多与有关的故事

小时候,妈妈常对我说,我还在她肚子里的时候天天闹腾,但是一开始讲故事就会安静下来。2007年的冬天,我出生了,每天晚上都要听一个故事才睡。上小学了,我在学校里学会了许多汉字,渐渐地可以自己看书了。

有一次,我正在房间里津津有味地看书,妈妈走进来说:“宝贝,妈妈的快递到了,你去帮我拿一下好吗?”“好!”我回答到,其实根本没听进去是拿什么东西。我边走边想着书中精彩的片段,到了保安室,我想了想,咦?我是干啥来的?我空着手跑回家,问妈妈是去拿什么。妈妈说:“去拿一份快递。哦,还有三本书,朱阿姨刚送来放门卫那,你顺便一起拿回来。”

我再次出发,边走边在脑子里继续把这个故事编下去。到了保安室,我又忘了要拿什么。对了,是书!我高兴地拿着书就回家了。回到家,妈妈看见我手里只拿着书,摇摇头说:“宝贝,你还是去看你的书吧!看样子,这快递得我自己去拿了!”

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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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名人故事作文300字集合

全文共 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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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星期六,我读了后使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这本书讲的是108个名人从小到大为人们做出的贡献和他们从小刻苦学习的事情。就说童弟周吧,童弟周17岁入学,从三年级上起,在班上总是倒数第一,最后由于他的勤奋上劲和积极进取,高三时他已经是正数第一了,又经过一段刻苦的学习,他成了中国开创胚胎学的一位举世闻名的生物学家。, I was greatly inspired by me. This book talked about the contributions made by 108 celebrities from childhood to childhood and what they learned from a young age.Lets talk about Brother Tong Zhou. The younger brother Zhou entered the school at the age of 17. Since the third grade, he has always been the first in the class. In the end, because of his diligence and aggressive forge, he was already the first in high school.After a period of hard study, he became a world -renowned biologist in China.

读了这篇文章后,使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童弟周进竟然17岁才入学,而且入学以前没有受过任何的正规教育。而且是从三年级开始读的,他都能从入学的倒数第一,变成高三的正数第一,这是多麽大的困难啊,而童第周不但把这些困难一一的解决了,还成为了中国历史上举世闻名的生物学家。我记得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考试总是不及格,每一次考试,老师都要请家长,从此,我就怕考试了,生怕自己考的不好,老师回请家长,但我又想,如果这样的话我长大了就会成为一个对社会没用的人,从此,我便天天刻苦学习,工夫不付有心人,到三年级的时候,我已经是全班前三名了,现在我们有这麽好的学习环境,应该好好珍惜,争取取得最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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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腌人肉做军粮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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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仅以战争为例,在商朝的《卜辞》中就记载了各种战争61次。而据《春秋》记载,在其年间各种战争448次。到了战国时期,仅大规模的战争就有222次。孟子说,春秋无义战。岂止春秋!2500年来,哪一场自相残杀,谈得上正义?哪一次改朝换代,不是人口死亡过半?

秦人嗜好战争,他们左手提着人头,右胳膊下夹着俘虏,追杀自己的对手。司马迁记载:秦国攻魏杀8万人,战五国联军杀8万2千人,伐韩杀1万人,击楚杀8万人,攻韩杀6万人,伐楚杀2万人,伐韩,魏杀24万人,攻魏杀4万人,击魏杀10万人,又攻韩杀4万人,前262年击赵白起杀尽42万人,又攻韩杀4万人,又攻赵杀9万人……前207年项羽坑秦降兵20万。

战国末中国人口2千万人。可中国军队却远远超过欧洲:秦始皇守五岭用兵50万,防匈奴30万人,修长成50万,造阿房宫秦皇陵的130万人(其中受宫刑者达70多万人)。以至于“丁男被甲,丁女转输,苦不聊生,自经于道树,死者相望”(《汉书、严安传》)。

秦始皇三十六年,有一颗流星落下,有人在陨石上刻字:“始皇死土地分”。秦始皇就把陨石周围居住的人,全部杀了。

秦始皇的后宫姬妾,凡没有儿子的,全部殉葬。

修造墓地的工匠,在葬礼完毕之後,20多万役卒全部封在墓里,死于非命;以后凡修皇陵的民工都是同样悲惨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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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你不是超人名人故事_400字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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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拳击运动员。在他18年的运动生涯中。一共打了61场比赛,创造了56胜5负的惊人纪录,其中有37场是击倒对手。面对阿里匪夷所思的赫赫战绩,人们实在想不出比“超人”更恰当的词汇来称颂他。在一片赞美声中,阿里也曾经有过飘飘然,以为自己真的是不同凡响的超人,幸好,有一位普普通通的空姐,及时地给他注射了一针清醒剂。

有一次,他乘坐一架芝加哥飞往拉斯维加斯的航班,飞机起飞时,空姐要求每位乘客系好自己的安全带,阿里自恃自己的特殊名望,并没有按照空姐的要求去做,空姐见状,便来到阿里的身边,再次要求他系好安全带。阿里有些自负地说道:“超人是不需要系安全带的。”这位空姐平静地微笑着对阿里说了一句足以让他清醒的话:“超人用得着坐飞机吗?”

阿里愣了一下。乖乖地系好了自己的安全带。阿里从此不再以超人自居。他知道,一个人,无论怎样杰出和卓越,他都不是无所不能的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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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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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大文豪高尔基的一句名言。书,是一件伟大的东西。对人来说,读书和吃饭一样必不可少。读书既使人开阔了视野,又陶冶了人们的性情。书是千百万人终身的良师和益友。

下面,我来说说我和书之间的故事吧。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书了。那时候的我不懂事,只是撕书、啃书。渐渐长大后,我了解到书的宝贵,便开始小心爱护书籍。我尽量让每本书都干净、整齐,没有一点儿伤痕。我不喜欢破坏书,每每听到别人“嘶啦”的刺耳的撕书声时,心里都会有些不舒服。

我有许多书,从童话故事到世界名著,从儿童文学到古典著作,应有尽有。每当有闲暇时,我都会从书架上抽下一本书,静静地阅读,陪书中的人物一起喜,一起忧。读到感人处时,我甚至会落泪。在我看来,每本书都是一个十分有学问的人,读着书,就像在和他们交谈,总能使我收获多多。看完一本书,我就增长了很多知识。书,充实了我的内心世界,使我受益匪浅。

我爱书,更爱读书。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畅游,也喜欢在知识的森林里穿梭。书,陪伴了我的成长,而我也希望,它还能引导我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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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马迷名人故事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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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继卣是一位功力颇深的丹青高手,尤以画、牛等动物见长。他小的时候,还曾被人称为“小马迷”呢!

刘继卣画马,是从临摹开始的。他父亲有很多印有外国名画的明信片,这些名画捕捉物象的精湛技巧,深深打动了刘继卣幼小的心灵。他临摹最多的是英国一位女画家画的《牧马图》。画面上八匹骏马各具神态,牧马人十分得意地骑在马背上,周围青山绿水,景色迷人,生动极了。刘继卣终日把这张明信片带在身上,想瞧了就拿出来瞧一瞧,总觉得瞧不够。有一天,他和弟弟闹了点小矛盾,弟弟为了报复,趁他睡觉的时候,把他的《牧马图》偷走了。他发现后,急得团团转,又哭又闹,简直快要发疯了。弟弟万万没料到,这么张小画会给哥哥带来那么大的痛苦。他心软了,赶忙把明信片又还给了哥哥。

经过一段时间的临摹,刘继卣又开始练习写生的真功夫了。他几乎每天都要跟着马群走一殷路,细细观察马在运动中的各部分形体和神态,然后把这些都画下来,旁边还写上许多说明文字。有一天,他和弟弟一块去东楼村买东西。他走在前面,弟弟跟在后面。走着走着,弟弟傻眼了:哥哥不往东楼村走,却离开大路,跟在两匹马后边,朝一条羊肠小道上走。他活像个机器人,两眼盯着马举足蹬蹄的动作,一直走出十来里远,累得弟弟直叫苦,而继卣心里却乐滋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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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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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看书能够令人忘记全部忧虑与苦恼。在上幼儿园中班的情况下,我也把一、二年级的必读书给看完了,三年级的情况下,又把四、五年级的必读书一扫而光,长时间的学习习惯要我练成了一副好进行,还我明白了来到很多专业知识。

有一段时间,我的培训机构非常少,除开工作我基本上一天到晚都窝在家里,扑在沙发上,边上放着的,是一叠叠书,我很喜欢手机看书,尤其是世界名著:《红与黑》、《羊脂球》、《双面人》。富华书店那标着“世界名著”的铁架子旁,常常看到我的影子。

还记得一次看书的短故事:一天,我还在富华书店看那本沈石溪的《鸟奴》,突然,广播节目里响起來将要闭店的通告。我那时候想:也有15分钟看书的時间呢!再看一小一会儿吧!看见看见,书使我忘记了一切,被书里的“老毛”打动了。一盏灯灭了,我没发现;两盏灯灭了,我还是没发现……

“嚓”,书店忽然深陷了一片黑喑,我了吓一大跳。“有人吗?”害怕的询问道。没有人回应,仅有书店里空落落的回音在逐层萦绕。

回来好长时间,.我被书店老总发现。

嘿嘿,很搞笑吧!我与书的故事也有许多 !如今不多说了。我喜欢看书,只愿,这一习惯性能维持下来。给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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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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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打开智慧的金钥匙;

它,是能驶入知识海洋的船舶;

它,是能照我们前程的阳光;

它,是能带我飞向知识天空的翅膀;

它,就是我的好朋友——

“书”像一块磁铁,总能将人们的眼球吸引过去,被吸引住的人们,就陶醉在了其中。

我从小就喜欢书籍,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把书当作我一生中不可缺少的营养品。

那是一个春天的午后,天空乌云密布,我和妈妈一起去方唯书店,刚一下车,老天爷似乎不欢迎我们的到来,就下起了倾盆大雨,我们于是顶着黑塑料袋,冒着大雨冲进了书店。我从书店里选了一本杨红樱的《淘气包马小跳》,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转眼间就到了吃饭的时间,妈妈催我去吃饭,我不甘心丢下我手头的书,对她说:“高尔基说过,‘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所以,读书就等于吃饭,我不饿!’”妈妈瞪着眼睛看着我,我突然又想起一句,说“毛主席也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但书不可以一日不看。’”

妈妈看着我强词夺理的样子,真是又好气又好笑,她只好给我买下了那本书,才把我从书店带走。

我热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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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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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在堆里长大:小的时候,听故事书;黄毛丫头的时候,看图画书;幼儿园大班的时候,看故事书;上小学后,开始看中外名著和必读书,可以说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它使我的童年乐趣无穷。

我的藏书种类齐全,花样繁多。有内容新奇的学校必读书,如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夏洛的网、我与汉修先生等,都十分风趣,读起来饶有趣味;有让人捧腹大笑或毛骨悚然的课外读物;也有杂志和小说,如少年文艺、快乐学数学、上下五千年等,其中我最喜欢少年文艺,它不但让我学到历史文化知识,还有很多我们这个年纪爱看的小说,可以说是一应俱全,既省钱又携带方便,是外出读物的不二之选;当然还有科学类、自然类的小说、漫画,讲述自然现象和许多昆虫的特点与生活习性,如百问百答、神奇校车等;除了这些,还有历史类、动物类……

我经常遨游在书海中无法自拔,因此与父母干上一场口水战也是常事。有一次,我翻看《神奇校车·探寻蝙蝠》,书中卷毛老师的穿戴全都是蝙蝠,好像真的蝙蝠停在上面,随时要飞走。我看着看着,也仿佛随着卷毛老师坐在神奇的老校车上,正在前往约塞米蒂国家公园,准备开始探索蝙蝠的奥秘。这时,我又想起上次在外婆家,晚上睡觉的时候,一只蝙蝠飞着的声音吵得一家不得安宁,爸爸追杀着它,想到爸爸那狼狈不堪的样子,我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起来,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不仅笑得肚子疼,而且眼泪也笑出来了。爸爸发现了,见我没写作业却拿着书傻笑,气得教训起我来了,唉。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它使得我的童年生活更加的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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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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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助力梦想,好伴我成长。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让我们成长的一部分。

有一次,我迷恋上了一本叫《玛蒂尔达》的书,可是妈妈却不让我看。这样不看书的日子令我烦厌,我觉得这是一本好书,所以我下定决心要把它看完。我连作业都没顾及,就等待着合适的机会窃读。

到了夜晚,妈妈入睡了。我踮起脚尖,悄悄地潜入客厅,寻找《玛蒂尔达》,啊!原来它在这里,我拿起书,迅速溜进了房间,关上门,暗暗自喜。然后把被子捂住头,打开手电筒,捧起书,津津有味地开始窃读。听,一种脚步声正悄悄向我房间靠近,肯定是妈妈来检查了。我迅速把书和手电筒放到桌上,盖上被子,闭上眼睛,装作一副已经睡着了的样子。只听妈妈打开门,走进房间检查,然后离开。我发现安然无恙,又回复了原状,一直到十二点钟才把这本书看完,我这才闭眼睡觉。

第二天早上,我竟然睡到七点多,还是妈妈叫了好几次才叫醒的。我立刻匆匆忙忙地把饭吃完。正当我背上书包,准备去上学时,妈妈叫我检查书有没有忘带,这时,我才醒悟,昨天晚上为了等待合适的机会看书,都没顾及作业,一样都没有完成。这次害的我上学迟到了。

但是这样使我的习作大有进步,妈妈看到了书的益处,也没有像从前一样不让我看了,从此以后我都先做作业再看书,这样不仅不耽误学习,又能使我的习作有进步。

书是我们的营养品,书总有益处,我们一定要多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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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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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源泉。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说得对极了。我酷爱读书,就让我来讲讲我与书的故事吧!

记得刚上一年级时,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书名叫《一千零一夜》。那时候我一丁点儿也不喜欢看书,但老师和妈妈一定要让我看。渐渐地我爱上了读书,每天一起床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读书,晚上在床上也要看一会书,平时哪怕连上厕所这点空隙也不放过,就这样我和书交上了朋友。因为读书我的成绩上去了,因为读书我的见识越来越广,因为读书陶治了我的情操。

有一次,妈妈从图书馆借来了四本特别好看的书,书名叫《聪明狗布莱克》。晚上我捧着书在看,爸爸走进我的房间对我说:“凯凯呀,该上床睡觉了,而且在床上看书影响视力,对脊椎也不好,赶紧睡觉。”“好的。”我把手里的书折了个角合上,假装上床睡觉。因为刚看到精彩部分,这时候我哪里睡的着觉,下文怎么样脑子胡乱猜忌。不行,等老爸、老妈睡熟了在看。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真是等得我花儿都谢了。我悄悄地起床在爸妈的房间门口听了一会儿,确定里面没动静了,反回房间拿出刚才看过的书,继续津津有味得看起来,看完一本还想再看一本,即使很想睡觉,但还是更想看书。已经到深夜了,我连续打了几个哈欠,这才想到如果现在还不睡觉,明天就会出现黑眼圈,肯定会被怀疑的。于是我只能依依不舍地放下书本,乖乖睡觉了。

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它是我一生的朋友,不管我身在何处它都将与我一路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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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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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年幼起,早已悄悄进入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打开尘封的记忆,时间开始倒流,我似乎回到了我的幼年时代。

那时,年幼无知的我,爱上了读书,常常让爸爸带我去买故事书,一买就是十几本。每天晚上,都会让妈妈给我讲故事,一个故事常常要听好几遍。如果妈妈没办法帮我讲故事,我就会自己找来几本书,坐在床上,“哗啦哗啦”地翻看着……从那时起,我便爱上了读书,书成了我形影不离的朋友。

如今,我从一个无知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五年级的大姐姐。我变了很多,可对书的喜爱仍然不变。我对书达到了痴迷的地步,记得有一次,妈妈不断催促我:“小玥,快去睡觉!”“现在才九点多,您就大发慈悲,让我再看一会吧!”我说道。“不行,现在已经10点了!”妈妈话音刚落,便“哒”的一声关掉了灯。但,即便妈妈这样做,也阻挡不了我对书的入迷。我蹑手蹑脚地来到客厅里,找到了手电筒,便悄悄地回到房间。我掀开被窝,身子蜷缩在被子里,捧着一本厚厚的《爱的教育》,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爱的教育》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里面有许多感人至深的故事,一次又一次触动我内心最深处。

我喜欢读书,喜欢徜徉在书的海洋,因为读书能丰富我的知识。谢谢你,我最爱的朋友,我永远也离不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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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现代名人小故事:身残志坚张海迪的传奇一生

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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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热爱生命的人,他们不屈不挠,奋发向上。今天,我读了张海迪故事

张海迪小时候是一个活泼、快乐的孩子。可是在她五岁的时候突然患上了脊髓血管瘤。病情反复发作,五年中做了三次大手术,最后只好高位截瘫。

看着小伙伴们高高兴兴地跳皮筋,背着书包上学,小海迪幼小的心灵很痛苦。她悲伤地哭喊着:“妈妈,我要走路!我要上学!”

爸爸给小海迪买来书籍、本子和笔。告诉她许多名人虽然残疾但仍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在父母的爱心和鼓舞下,她决心振作起来,做一个生活的.强者。

后来,张海迪又读了十几种医学专著,同时向有经验的医生请教,学会了针灸等医术,并为群众无偿治疗。

读了这篇故事,我已热泪盈眶,我感到很惭愧。张海迪虽然得了重病,胸以下部位完全失去知觉,但在残酷的命运面前,她并没有向病魔屈服,而是自学了小学、中学、大学的专业课程,而且掌握了英、日、德等多门外语,她多么勇敢,多么坚强!她不怕病魔,勇敢面对,与病魔斗争。她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她永远以微笑去面对任何困难。

医生曾断言,张海迪活不过27岁。但如今张海迪已经54岁了。她又重新踏上了为全国残疾人服务的新的征途。

成功不是“中”,人生梦想需要汗水和心血的浇灌。从这个意义上说,张海迪依然“年轻”,“海迪精神”定会进一步发扬光大。

张海迪用她自己的实际行动证实了她是生活的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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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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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是读的有拼音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是在我印象中自己读的第一本书。这本书的封皮十分美丽,画着一个有红色头发的俏皮小男孩。满脸雀斑的他,戴着一顶草帽,手里举着一个蜡烛,手牵着一个有金色头发的美丽女孩。那个小女孩手里举着一小块蛋糕,脸上还挂着泪痕。看到这本书,我缠着妈妈帮我买,死缠烂打,软磨硬泡,妈妈只好帮我买了。那时还不会拼音,只能看看插图,没过两天我就把书放到一边去了——根本看不懂。

小学一年级,我学了拼音,在找《汉字大全》时偶然发现了藏在角落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又一次被它的书皮吸引。这次翻开书,读了起来,会了拼音,读起来容易多了。可爱的小汤姆从书里跳了出来,冲着我展现出俏皮又好似有阴谋的笑容。小汤姆的小聪明与他们的冒险深深吸引着我,小汤姆骗别人帮他刷围栏的情节让我捧腹大笑——小汤姆被佩妮姨妈罚用白油漆刷围墙,毒辣的太阳晒着大地,汤姆恨透了刷围墙,枯燥无味,又得晒掉一层皮。这时,他看到他的好伙伴走了过来,转了一下眼珠子,有了一个小诡计。他拿起刷子,装作特别享受地刷着围墙,刷了两下,往后退两步,欣赏一下,又摇摇头,走过去再刷两下,颇有艺术家风范。他的朋友被深深地吸引了,认为很有趣,用一个苹果为交换,想要刷墙,汤姆装作不情愿的样子,把刷子给了他。其实心里在偷笑,后来越来越多的小朋友被吸引过来﹍﹍

我笑出了声音,妈妈以为我在看电视,从厨房跑出来,看到我坐在书柜边看书,妈妈笑出了声音,可能因为开心——这是我第一次自己看书,也可能是因为笑我——蹲在小角落里看书,还自己乐出了声音。我看见了妈妈,赶紧放下手中的书,说道:“妈妈,我这就去找。”妈妈笑盈盈地说:“看书吧,待会儿妈妈帮你找书!”我一听,开心地捡起了书,跳到沙发上读了起来。

《汤姆﹒索亚历险记》引领我叩开了文学的大门,读完它,我还读了《格列佛游记》、《哈利波特》等各种书,我爱上了书,爱上了文学。

对我而言,有书的生活才是精彩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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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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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爱阅读。每个认识并了解我的人都夸我是个乖孩子,既不调皮、也不贪玩,空闲时间就看。嗯,确实如此,我就是一个视书如命的人……

生活中,我似乎每天都在与时间赛跑,用“争分夺秒”这个词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为的是挤出那十分钟课外阅读时间。我尽可能的把时间压缩再压缩。即便这样,我仍然觉得无法满足我对阅读的渴望。

在家里,原本需要20分钟才能吃完的午饭,现在10分钟就能吃完。知识的渴望给了我无限的力量,让我的速度变得更快,并且也懂得珍惜每一分每一秒,也让我下定决心要和时间赛跑……吃完饭,胡乱擦一下嘴巴,就赶紧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在学校,午休时间除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外,我会拿出一本书,让自己好好地沉静在图书中,闻着那浓浓的墨香、尽情享受那无人打扰的阅读时光。

有一次,我在房间做摘抄作业。半小时后,妈妈突然来检查作业完成情况,没想到作业本上一片空白。而我呢?正靠在椅背上,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呢,居然连妈妈站在我身后都不知道。“曹——思——晨!”我的耳边突然传来一声“河东狮吼”,瞬间脑袋嗡嗡作响、心脏怦怦直跳。我才醒悟过来,赶紧放下课外书,开始做作业。

我不仅爱阅读,还把我最喜欢的三位作家在心目中的地位排了名次。最喜欢的作家是沈石溪,他的动物小说总能让我认识到新的动物;其次,是曹文轩,他的《青铜葵花》、《细米》等作品让我回味无穷;最后,是丁立梅,她的作品中我只看过《草世界、花菩提》,但仅这本书,就足以让我知道她是一个用心去体验生活的人。

读了这篇作文,你们应该已经了解我一点儿了吧?这就是我,一个拜书为师、爱书如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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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和书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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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在我的生活中,书,无处不在。当然啦,也会有许多有趣的故事。不信?接着往下看吧。

有一天。我带了一本书拿到学校去看。下午,我趁着没人注意,赶紧拿出来细细品味了起来。突然,李田萌拍了一下我,我吓的赶紧把书藏了起来。她问我:“你干什么呢?是不是藏了好吃的?拿出来分享一下嘛!”我说:“没有,什么也没看,就是一本书。”我紧张极了,生怕她要我把书拿出来。她又问我:“那你藏起来干什么?拿出来我看看。”唉,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我只好把她叫到一个角落里,对她说:“真的是一本书,你看!”我拿出一本《皮皮鲁传》。她疑惑道:“那你为什么不说呢?还让我干着急。”“唉,我也是有苦说不出呀!这本《皮皮鲁传》是一本女孩子千万别看的书,可是好奇心却迫使我一定要看一看为什么这本书女孩子不能看。”“那你也得告诉我呀!”“这是一本女孩子并不能看的书,可是我却看了,我怕你们会嘲笑我,所以就藏起来不告诉你了。”“我们为什么要嘲笑你呢?你只是想多看一些好书罢了。”“谢谢你理解我,那你可一定要为我保密啊!”“好的,没问题!”

回到家,我把这事讲给了妈妈。妈妈对我说:“他们是不会嘲笑你的,没准儿还会夸奖你读的书多呢!更何况‘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他们不可能嘲笑你。”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书让我自信,书让我快乐,书让我得到知识……我爱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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