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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与书的故事汇编5篇 作文【最新20篇】

导语:一个人无论遭遇什么样的不幸与挫折,脚底下都是有两条路可以选择的:一条是绝望,一条是希望。只要我们选择希望,就一定有路可走!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小编整理的几个哲理小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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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欠我一个婚礼名人故事

全文共 3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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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他还不是老凌,他是我们班长,也理所应当的在学生会担任副主席。花花草草的围在他的身边,放肆的不亦乐乎。我除了些许舞蹈功底之外,在班上并不怎么显眼。头发远没有现在这般长,黄黄的,只是默默地关注着他。我喜欢这样。

有一次无实物表演课上,我和他分到了一个小组。我记的很清楚,那堂课的主题是“动物园”。颐指气使惯了的他要我演一只刚刚睡醒的大猩猩,他则去演一只四处觅食的老虎。我对他这种角色分配很不满意,当时就和他吵了几句。我分明看到他眼睛瞪得圆圆的,看到我梗起的头他一时竟没了话。

当天晚上回宿舍的时候,他竟然在宿舍门口等我半天了。挠着头嘿嘿的笑说你还真难等,今天上课的事儿我做的不对,你批评的是,以后我会注意的,那什么,以后可以一直搭班演对手戏吗?看他窘迫的样子,我当时就笑岔了气。我说班长,你现在的形象就很像那只没有睡醒的大猩猩。我把手扳起来,模仿着猩猩挥了挥手。他也乐了,笑道下次你演老虎,雌性老虎。我说去你的,就拿手杵了他一下。这是我第一次碰他。

后来我问他,电影学院美女如云,你怎么就单单看上我了。他一本正经的仰起头,想了想说,魔鬼也会理智,而上帝则趋向永恒。我笑说你在《读者》上抄的句子吧,说,哄了多少女孩子了。他一把抱过我,说你是第一个。

更多的时候我叫他周润发,他说我是林青霞。我说还好你不是秦汉,否则相爱的人永远只能相爱,却不能厮守终身。他很狡黠的问我,你怎么知道他们相爱?你怎么知道林青霞现在就厮守了终身?后来看《大话西游》的时候周星驰问紫霞仙子是林青霞的时候,戏谑的说自己叫秦汉。全场人都笑了,我也笑了,他也笑了。我突然想起了编剧课老师给我们说过的话,任何情节都是可以杜撰的,不单单是在银幕上,现实生活也可以,这其中包括爱情。

可是老凌不会。我们经常在阳光明媚的下午,在宿舍楼的西草坪上依偎在一起。我会时不时捋起他的头发,担心的说你们陕西人不会都掉头发吧,你看看郭达,你要掉成那样我可不要你。他说陕西人的代表你要看张艺谋,那是我们的骄傲。我张大了嘴笑,老谋子的头发也不多呀。

这时候我也会紧紧抱住他,娇嗔的问,林青霞太远,问你个近的。你说张艺谋真的爱巩俐吗?真的爱为什么还会分开呢?老凌说爱肯定也是渐进的过程,我想直到现在老谋子还深爱着巩俐。因为他爱她,所以才要离开。我说我不懂,他说他也不懂,在爱情这条路上,我们都是学生,学制是一辈子。

有时候我们也能看到远处黄磊骑着单车带着孙莉在校园里闲逛,我会撒娇摇着他的胳膊说我也要。第二天他真从西土城的修车铺搞来辆二手单车,收拾了一番要我坐前横梁上带我去兜风。他会骑得很快,秋风能把我的头发飘扬起来。这时候他会大声的用他们西安话说:穿过你的黑发我的脸,娶个嘴大的女人最保险!这个场景像是一帧帧发黄的老胶片,镜头嘎嘎地摇起来,我们穿过画面一直消失在散落满地的梧桐叶深处……

我说我认识你以后就不想再当演员了,我想当老凌他媳。他说那我们结婚吧,毕业就结。我问他这算求婚吗?钻戒呢?他说钻戒暂时还没有,到时候我给你弄张终身有效的饭票,你就老老实实在家给我当姨太太,我养你到死。我嗔怒道你才要死呢!

大四的时候他开始接一些平面广告,有时候也会拉上我给广告公司认识。公司的老总们会很婉转,姚小姐属于豪放型的,我们这个产品还是找一个婉约的比较适合。于是我就只能看他拍照,在被摄影师呼来唤去的摄影棚里,老凌没有了学生会干部的威风,很配合的摆着各种造型。看着自己心爱的男人真的像一只猩猩被翻来覆去的摆弄,我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很讽刺,也很现实。我开始考虑其实梦想不能放弃,我爱他,就应该和他一起承担。

我要工作了,就算是为了爱情吧。

我们真的结婚了,就在毕业后的两个月。在他的老家西安,我领到了他承诺给我的终身饭票。同样的,他也有一本。饭票上的照片我笑的很灿烂,我尽量收紧了嘴,但依旧很灿烂。我知道从这一刻开始,我们就要真正为吃饭问题开始努力了。摆完了酒席我们就又回到了北京,他那时候已经和几个导演吃过饭,有几个小角色挺适合他的;我由于豪放的气质,一直没能有合适的剧组收留,直到后来遇到了尚敬。

仿佛是一夜之间的事儿,郭芙蓉火了,因为我上街需要戴墨镜了。老凌笑说我演了四年的戏不敌你四个月的情景喜剧。我说你吃醋了。他说没有,这是个值得庆祝的事情,吃这碗饭一夜成名这点心理素质我还是有的,不过没想到是你。我说你还是吃醋了。他认真的摇头,真的没有,庆祝一下吧,今天叫上几个同学,我们庆祝一下。

那天晚上老凌喝了好多酒,和他的上铺搂在一起说了好多话。他的上铺毕业以后去了北京人艺,在新版《茶馆》里演了几个食客。临走的时候上铺璨笑道老姚以后可要你多关照了,有什么好本子的话可以给兄弟们介绍下。我说一定一定,老凌都跟你说什么了?他说没什么,“一话衷肠!”他拉了一个京剧的花腔,扶着墙走开了。

从那以后我就很少着家了,接了很多戏,我都尽量让我的嘴巴在笑的时候收拢一些,因为我试图摆脱郭芙蓉的影子。可是老凌探班的时候会劝我,还要放肆的笑,别收着,这就是你的标签,不管时装戏还是古装戏,人家要的就是你没心没肺的感觉,你如果理性了,就没味道了!这也是我爱你的原因。

结婚这么多年了,在剧组里,老凌说到了他爱我的原因。

他走以后,我很茫然。在剧组里,他说了他爱我的原因,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在演戏。因为大家都在演,你知道,在剧组久了,你经常会有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

老凌说他爱我,呵呵,他好久没这样说了。

我曾经和宁财神讨论过爱情。老宁在深度镜片的背后仍能泛出精明的智慧,他的一句话让我有点刻骨铭心,他说再美好的爱情迟早也会被锅碗瓢盆给击得粉碎。我说我们家不做饭的,他说你别耍小聪明,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你懂得!

是的,我懂。

生活很现实,老凌有时候会撑不住。我们都没有戏的时候,一起逛街,被人在西单截住索要签名照相是老凌最讨厌的情节。有时候我会拒绝路人递过来要求合影的手机,拉着老凌快步离开。这时候老凌还埋怨我,你不能这样对待你的影迷,给人家照个像怎么了。我说我就这么几天清闲,咱们应该过几天两个人的生活。他会悻悻的说,怎么可能,我们再也不能过清闲的生活了。

我知道,这种落差会让一个自尊心极强的男人受不了。以前都是他在提携我的状态,现在一下子颠倒过来感觉谁都不会好受,更何况是自己至亲至爱的人呀。“你倒过时差吗?就是这种感觉。”有时候我也会挤兑他两句。可他学生会主席的风范犹在,会和我吵道:“对不起,姚大腕,我最远从西安飞到厦门,这点距离用不着倒时差。以后也不用你再给我介绍剧组,我凌某人用不着!”

从西安到厦门,我想起来了,那是我们决定结婚前,我们一起回家,谈论结婚的事儿。是昨天吗?

我很少跟圈里人说我们之间的事儿,虽然被他拒绝,但我仍有机会还会和合作过的导演推荐老凌,说他是我们的班长,学生会主席,我都能演的这样出色,他就一定更优秀了。曾经有一个导演跟我说,晨晨你太单纯了,现在演戏看的不是演技,而是观众的认知度。我没有启用新人的勇气,你是导演你有吗?

于是我还会很茫然,虽然我模糊的感觉到一个看得见摸不着的玻璃已经挡在我们之间了。一个人的时候我真的希望他是周润发,我是周润发的妻子,这样一个平衡起来的翘翘板才能支撑起一个家庭。可世事总不如人愿,上天在和我们开玩笑,它让我成了林青霞,而我深爱的老凌却还在那里,在西土城,希望骑着它的二手单车,吱吱呀呀的回忆北京最美好的秋天。

从西安民政局走出来的时候,我发现老凌释然了。他说可能是回到家乡的缘故,这里的一花一草让他觉得很亲切,他说他能听到古城墙的心跳声。我咧着嘴傻笑,你在西土城的时候就这样说。他默不作声,只是还拉着我的手。我没有挣脱,淡淡的对他说,上学的时候你让我看张爱玲的小说,你说你最喜欢《半生缘》,我现在突然想到了曼桢对世钧说的那句,我们回不去了。老凌没有放手,看着远方说,你还记得我们毕业时拍的那个DV剧吗,《一岁等于一生》,现在想想真是一语成谶呀,其实七年不长不短,我们仿佛就是在印证一句话,魔鬼也会理智,而上帝则趋向永恒。我摇了摇头,直到现在我还不明白,即使我还深爱着对方,但我仍不明白他说的那句话的意思。但是我们确实回不去了,我突然想到了老凌给我说张艺谋和巩俐的话题,他深爱着她,才要离开她。我现在懂了,要学一辈子的爱情,我用七年时间学会了。但似乎还有些不明白,转脸问老凌,你又在骗我了!

他说随你怎么理解,骗与不骗,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我骗,或者不骗你,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跟,或者不跟我,我的手就在你手里,不舍不弃;来我的怀里,或者,让我住进你的心里;默然,欢喜,相爱,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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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忍耐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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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时代有个丞相叫娄师德,他是个很有度量的人。他的弟弟当上了代州刺史,临行之时,娄师德对弟弟说:“我担任丞相,你现在又管理一个州,受皇上的宠幸太多了。这正是别人妒嫉的,你打算怎样对待这些人的妒嫉以求自免灾祸呢?”娄师德的弟弟跪在地上,对哥哥说:“从今以后,即使有人朝我脸上吐唾沫,我也自己擦去,绝不叫你为我担忧。”娄师德却优虑地说:“这正是我所担忧的。人家向你吐唾沫,是对你恼怒。如果你将唾沫擦去,那不是违反了吐唾沫人的意愿了吗?别人会以为你在顶撞他,这只能使他更火。所以要是人家唾你,你就要笑眯眯地接受。唾在脸上的唾沫,不要擦掉,让它自己干。”

后人对娄师德教人“唾面自干”的这种忍耐,总是嗤之以鼻,认为十分迁腐可笑。事实上,娄师德式的忍,是在训练一个人的韧性,教人知道如何收敛自己,而非以忍耐为目的。娄师德在武则天时代出任相位,总管边疆事务三十年,他在兼河源(今新疆于田)军司马时,和吐蕃大战,八战八捷,像这样勇毅不挠的精神和气魄,岂是一个畏缩者能够具有的?富弼是北宋仁宗时的宰相,字彦同。因为大度,上至仁宗,下至文武官员都称他品行优良。富弼年轻的时候,因聪明伶俐,巧舌如黄,常常在无意之间得罪一些人。事后,他自己也深为不安。经过长时期的自省,他的性格逐渐变得宽厚谦和。所以当有人告诉他某某在说你的坏话时,他总是笑着回答:“你听错了吧,他怎么会随便说我呢?”

一次,一个穷秀才想当众羞辱富弼,便在街心拦住他道:“听说你博学多才,我想请教你一个问题。”

富弼知道来者不善,但也不能不理会,只好答应了。

众人见富才子被人拦在街上,都涌过来看热闹。

秀才间富弼:“请问,欲正其心必先诚其意,所谓诚意即毋自欺也,是即为是,非即为非。如果有人骂你,你会怎样?”

富弼想了想,答道:“我会装作没有听见。”

秀才撇嘴说道:“竟然有人说你熟读四书,通晓五经,原来纯属虚妄,富彦同不过如此啊!”说完,大笑而去。

富弼的仆人埋怨主人道:“您真是难以理解,这么简单的问题我都可以回答,怎么您却装作不知呢?”

富弼笑道:“此人乃轻狂之士,若与他以理辩论,必会言辞激烈,气氛紧张,无论谁把谁驳得哑口无言,都是口服心不服。书生心胸狭窄,必会记仇,这是徒劳无益的事,又何必争呢?”

仆人却始终不理解自己的主人为何如此胆小怕事。

几天后,那秀才在街上又遇见了富弼。富弼主动上前打招呼。秀才不理,扭头而去;走了不远,又回头看着富弼大声讥讽道:“富彦同乃一乌龟耳!”有人告诉富弼那个秀才在骂他。

“是骂别人吧!”

“他指名道姓骂你,怎么会是骂别人呢?”

“天下难道就没有同名同姓之人吗?”

他边说边走,丝毫不理会秀才的辱骂。秀才见无趣,低头走开了。

退让忍耐是中国传统的生存哲学,富弼的“胆小”其实是一种大智慧。如果他跟秀才争执起来的话,只会得罪对方,对自己实在无益。用宽容的态度去对待对方的无理取闹,却能逐渐改变对方的态度,使矛盾得到缓和。

社会交往中,人与人之间难免会产生矛盾冲突,如果你事事都要去争、去计较,那就会惹许多闲气、得罪一大批人,这样一来,你的人缘又怎么好得了!当然,这里的退让忍耐也并非是让你变成一个软弱可欺的人,只是说在面对一些无谓的争执时后退一步,但如果是处理大是大非的问题,还是要坚持自己的原则,寸步不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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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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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说的。我与书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记得有一天,我放学回来,我的钥匙竟然找不到了。妈妈在乡镇工作,还没有下班,我只能站在家门口等着,很烦躁。我随便找了一本书看了起来,我忘记了烦躁,也忘记了时间,直到妈妈回来叫我,我才回过神来。

还有一次,我听同学宋星乐说有一家书店,星期六、日可以免费看书,我听了特高兴。虽然学校门口就有一家书店,但是小气的阿姨不让看。我决定星期六去那家书店看一看,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星期六。到了那天,我一早就找到了那家书店,走入书店径直向书架走去。突然,收银员问我:“你是几年级的?”四年级的我便使了个心眼说自己是六年级的,她才放我进去。当时我正迷恋一套连载小说,一进去就找那套书,找了好久才找到。当我找到时发现有几本已经被翻烂了。

我拿起书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此时,时间仿佛已经不存在了。直到我一口气看了四个多小时才想起自己在书店,该回家了。当我站起来的时候,我的骨头就在咯咯作响。

我看书有三个既算优点也算缺点的特点:第一点:专注;第二点:专注;第三点:请参考以上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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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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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或许有许多吸引你们眼球的东西:玩具啊,游戏啊,零食啊,漂亮衣服啊……但在我眼里,这些东西不过是些小玩意儿,对于它们,我并不“感冒”。真正像磁铁一样吸引我的,应当是它——

记得有一次,我的语文成绩得了全年级第一!我知道成绩后,顿时心花怒放,等到放学回家时,我也乐呵呵的——看看花儿,它们在向我点头微笑;看看小草,它们正挺直了身体向我致敬。

回到家后,我把书包一甩,把鞋一丢,便蹦到沙发上又蹦又跳。妈妈听到声响,从厨房里走出来,见到我这副疯样,不禁乐了:“死丫头,你又遇到什么事啦,沙发都被你蹦出坑来了!”

“妈妈,我的语文成绩得了全年级第一!”我依旧没有停止蹦跳。

“真的!不赖啊!”妈妈显然比我还高兴,“那么,今天就破例一次,给你玩两小时的电脑吧!”我听后,高兴得一蹦三尺高:“谢谢老妈!”正当我想冲进电脑房玩个痛快时,忽然想起了课间看到的画面——我的同学一个个手捧课外书,津津有味地读着。这模样,叫人好不羡慕!我便退回妈妈身边,对妈妈使用了糖衣炮弹,把她的缺点说得像优点,把优点说得像天仙!想不到妈妈不吃我这套,她一针见血:“说,你又想干吗?”

“那个,妈……妈妈呀!我想把……把两个小时的电脑时间,换成一本书。”我支支吾吾地讲道。想不到妈妈满口答应:“行啊!多看书是好事!”说着,便从包里抽出二十元递给我。我高兴地接过钱,直奔书店,买书去喽!

我挑了许久,终于选好了书。刚付完钱,外面便下起了倾盆大雨。我见了后,眉头皱成一团,这可怎么办啊!家离书店不远,我跑回去倒没什么,可是书……突然,我眼珠子一转,想出了一个办法。我先从收银员阿姨那边要了四个塑料袋,把书包得紧紧的,不留一点儿空隙,接着,我便冲进了雨中。等回到了家中,我已成为名副其实的“落汤鸡”,但书却安然无恙。妈妈见了很是埋怨:“你这丫头,怎么那么笨呢?书才值多少钱,你生病了可了得……”我看着怀里干干净净的书,却笑了。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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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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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九岁前,我对一点儿兴趣也没有,妈妈再怎么劝我都不要看书,除了应付学校要求的必读书目外,看书就如同嚼蜡般索然无味。

直到三年级的秋假,曹文轩的一套书《我的儿子皮卡》改变了我对书的看法,书里面讲了作者儿子的经历,故事生动有趣,引人入胜,我在假期一口气看完了全套10册,欲罢不能。从此以后,我开始关注各种好看的书,后来又陆续读了四大名著、《小屁孩日记》,以前觉得无聊的书像被施了魔法,吸引着我。后来,妈妈把所有曹文轩的书都买给我,我照单全收,之前书架上零零散散的几本书,突然变得塞都塞不下,妈妈为此还添置了书架。

过了一段时间,我又迷上了《纳尼亚传奇》、《荒野求生》、《雾都孤儿》,这些都是作者呕心沥血的经典创作。我对书的渴望越来越多,经常放学冲到博库书城里看书,里面的书多得不可计数,而我却被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深深吸引:《狼王梦》、《五只小狼》、《第七只猎犬》等等,生动描写了动物的艰辛生活和人一样的情感。

就这样,我爱上了看书,我和书的故事也将会继续越来越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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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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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你,喜欢懂你!你那行云流水般流畅,天高云淡般深邃,让人陶醉!一篇篇欢快音符的乐章,一幅幅流光溢彩的画页,带着我的人生起舞,为我带来无限乐趣!

我上幼儿园后,妈妈就买了一本《格林童话》给我看。我一打开书,就被书中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从此以后,我常常把书当作珍宝一样,分外爱惜,从不离手,整天泡在童话般的故事里。渐渐地,看书便成了我的习惯。

后来,上二年级了,需要写作文了,那么展现在我眼前已不是我喜爱的童话书,而是一本本令我讨厌的作文书了。那时,看着妈妈不嫌烦,我都嫌烦了。不仅这样,妈妈还经常对我说:“孩子,只要你的作文拿好成绩,我就带你去肯德基好好吃一顿。”当时年幼的我经受不住诱惑,经常活生生的成为妈妈的“猎物”。

从那以后,讨厌作文书的我慢慢地觉得作文书也挺好的,从此也爱上了作文书。现在,我觉得什么书都好看,读书已经成了我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看书看得废寝忘食,多少个旭日东升的早晨,多少个星斗满天的夜晚,我都忘情地在书这片浩瀚的海洋中遨游,欣赏着海上独特的风光。

书是万花筒,书是大观园,书里的生活五彩缤纷,书里的世界色彩斑斓。来吧,让我们一起遨游书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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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和书的故事

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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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星舟

小时候,我很喜欢看儿童,因为,儿童书的插图多。每本书中的故事情节,我只是粗略地看几眼,主要是看那一幅幅彩色的图画。几年后,我开始上学了,每次测验的作文都写不好。

那一次,父母把我叫到跟前说:“你啊!要多看书,这样才能写好作文。”听完父母的话,我就立刻去看书,可是,几个星期过去了,还不见好转。于是妈妈观察了我的阅读方法。后来说:“读书时不要囫囵吞枣,不要注意力只放在图画上。”

于是,我细阅读汲取营养,学习书中的忧美段落。有时,不知不觉地,进入了第二个世界。自己犹如书中的主人公,体验一次次的精彩旅途,体验书中的悲欢离合,有些片段,不禁把我看得热泪盈眶。有一次看书时,我仿佛和主人公融为一体,不知不觉中,我竟做起主人公的一个动作,结果打到了手,那只手疼了好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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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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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真卿说过,“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迟。”读书,是我们从小到大,每天都在做的事情,读书给我带来许许多多的知识与乐趣,同时,也带给我许多启示。

放暑假之前,老师给我们推荐了许多课外书籍,其中有《洞》、《西游记》、《繁星春水》……放暑假后,我便迫不及待地读了这些书,整整一周,我都沉浸在书的世界里,终于读完了大部分书。之后,我又把几本有趣的书,反反覆覆看了几遍,只剩下了一本《繁星春水》,看了一眼说明,我就把它扔到了一边。这是什么书呀!看名字就不好看。偶尔一天,顺手拿起那本书,看了看作者,居然是冰心,嗯!这是个大作家,应该不错,试着看一看吧。在打开第一页时,我便惊讶了!看了几首之后,我的思想便紧紧被抓住了,这都是一些短小的诗歌,但是每一首诗都非常有特色,一首一首读出来,我的脑海里出现了千万幅画面:闪闪的星星在对我说话、大海起伏不定的波涛在跟我讲故事、还有的是篱笆下的牵牛花在晨光中唱歌……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任何一本书,都能给我们带来知识、带来能量。《繁星春水》给我带来了许许多多有特色的诗以及梦幻的美景;《洞》让我明白了,不能做违心的事,不然会受到惩罚;《西游记》让我进入了神魔的世界,感受到了想象的魅力,并且记住了只要要团队合作,一定能保护祝你想要保护的人和信仰……

趁着大好时机,我们一定要好好读书、多读书、读好书,从书中汲取力量,让自己强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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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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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给我们留下了这样的名言。虽然如此,我与书却发生了很多很多故事……

我以前并不喜欢看书,于是,妈妈就常给我买来有趣的漫画书,那时候我根本就不识字,只是看上面的图画,有时候书上的图画我也似乎能看懂一些,对着书也会哈哈大笑,对于一些图画不精彩的书,还真的是常常被我给“啃”了,原本好好的,让我折磨得缺胳膊少腿,为此,妈妈也哭笑不得。

但妈妈从不松懈,坚持想办法让我爱上看书。经常带我去图书馆看书,让我感受那种读书的气氛。也经常带我去和一些爱读书的小朋友一起玩耍。我从他们身上知道,他们真的懂得不少,在和他们的交谈中,我知道他们的知识来源于各种各样的书上,我很羡慕他们,于是我就回家让妈妈给我买书。妈妈很高兴,一口气给我买了好多本,什么《十万个为什么》。《三毛流浪记》。《西游记》等等。我就试着看起来。在书中,我似乎看到了海底世界里盛大的舞会,似乎看到了善良的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的故事,也似乎看到了灰姑娘的美好归宿。从此我便对书产生了好感,我便又叫妈妈给我买了儿童版的四大名著。读《水浒传》我看到了古代英雄的荡气回肠;读《西游记》,我看到了孙悟空大闹天空的不畏强权;读《红楼梦》,我看到了封建社会大家庭衰落的必然;读《三国演义》,我看到了诸葛亮舌战群儒的风采,在书中,我再一次收获了太多太多……

不知不觉,书就悄悄进入了我的世界,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细胞。正因为喜欢上了看书,所以我的作文水平也提高了。以前,要绞尽脑汁地写,现在轻轻松松就写出一篇文章了,正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还有一件有趣的事,有一次我正在看《三国演义》,妈妈叫我去买盐,我走到超市都还没从故事里走出来,居然叫卖东西的阿姨“小二”,阿姨笑我,我才“醒”过来,害的我红着脸拿起盐飞奔回家了,都是书惹的祸!

书呀书你可真让我着迷!书,是我忠实的朋友;是我良好的老师;是我可爱的伴侣。我的路还很长,和书还有很多很多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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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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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长过程中,总会发生许许多多故事,有快乐的,有悲伤的,有感人的……这次,我想写写我和的故事。

那一天,我吵着妈妈带我去书城,我要买一本沈石溪老师的小说——《第七条猎犬》。到了那里,我迫不及待地走进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柜,来来回回地搜寻。终于,我找到了它,于是兴高采烈地把它买了下来。

回到家,我顾不上吃午饭,捧着那本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越读越精彩。其实,那天下午我是要去补习班上课的,但是我居然忘得一干二净。补习班的老师打电话给妈妈,妈妈又打给家里的阿姨,幸好阿姨及时接到电话并通知了我,要不我还全然不知呢!

还有一次,本来约好和朋友一起去石排公园玩,我又把这件事忘记了,因为当时我正在看《水浒传》里的“小李广梁山射飞雕”这一章,看得十分带劲。有时渴了,想喝点水,也懒得起身,而是争分夺秒地看书。后来,那位朋友见我许久没来,就气乎乎地找到我家里,把我臭骂了一顿,我感到十分愧疚。

你看,一旦看书,我就会突然“失忆”,闹出一些哭笑不得的事情。但是,我不后悔,不放弃,仍然坚持看书,因为它拓展了我的知识,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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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有趣的名人励志故事

全文共 2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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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名人励志故事:李嘉诚

马云在创业初期,曾经参加过一个CEO学习班,班里只有30几个同学。有一次,班上组织他们去香港见李嘉诚,第一次见这样的超级富豪,马云他们都兴奋极了。

马云认为,像李嘉诚这样的大人物应该都很忙,能够出面几分钟,讲几句话就不错了。可是,接下来的见面场景完全颠覆了所有人的想法。马云他们班的同学刚到,李嘉诚已经等在那里,一见面就一一跟他们握手,每一个人都握到。在握手的时候,李嘉诚亲自分发了自己的名片,同时还递过来一个盘子,盘子里是抓阄的号码。这个号是用来决定吃饭和照相时的座次,以免厚此薄彼,让人感到尴尬不舒服。

吃饭的时候,马云幸运地和李嘉诚分到了一桌,但没想到,李嘉诚吃了一会儿,说了声抱歉又到了另外一桌。一个小时的吃饭时间,李嘉诚四个桌子轮流坐,几乎都是15分钟。吃完饭后,李嘉诚并没有先走,又一一和大家握手,还专门跑到墙角站着的一个服务员那儿,和他握手,说了声“辛苦了”。

在参观的环节中,马云和他的同学纷纷要求李嘉诚讲演一番,但李嘉诚说没有准备,最后拗不过大家的要求,他只讲了一句话,这句话只有八个字:“创造自我,追求无我。”他用普通话讲完后又用广东话讲了一遍,发现在场的还有老外,就让人用英语再讲一遍。为了更深刻地理解这句话的内涵,马云悄悄地问李嘉诚身边的工作人员,能不能找到有关这方面演讲的一本书,结果,在临走上车的时候,那位工作人员气喘吁吁地跑过来递给马云需要的那本书,说是他们的董事长费了好大的劲才找到的。

是啊,当你把自己越做越强大,超越别人的时候,就容易自我膨胀,给别人压力,让别人不舒服。这个时候,你要让自己化解在芸芸众生中,回归于平淡平易,才能使所有人都能感受到你的真诚,愿意和你交往。这,大概就是李嘉诚做人处世的“无我”智慧吧。

有趣的名人励志故事:不为名利惑,入戏三分痴

元末明初戏曲家高明,出生在一个书香之家,祖父高天锡、伯父高彦都是诗人,受家庭环境熏陶,青年时的高明才华横溢,已声名远播。

高明并不满足于已取得的成绩,又跋山涉水前去著名理学家黄溍那里苦修学业。高明不仅通天文晓地理,诗文俱佳,而且痴迷于戏曲创作。公元1345年,高中进士的高明,不得不收起对戏曲的热爱,收起行囊奔赴处州任职。

公务虽然琐碎,但高明总要忙里偷闲,走街串巷收集民谣民调,尽兴时便写上几首,哼唱出来自娱自乐。好日子没过几天,公元1348年,一个叫方国珍的在浙东起义反元,高明被朝廷任命为浙东阃幕都事,前去协调各种事务。高明再次背起行囊,赴杭州任职。

颠沛流离之苦尚能忍受,但无法专心于戏曲创作,让高明很苦恼。到任之后,因为工作并不顺心,高明毫不犹豫地炒掉工作,回家专心搞创作。

初时写作并不顺利,多年混迹于官场之中,早已脱离生活。于是,高明再次背起行囊游走四方,深入民间收集素材。

当时地方小戏台,经常上演宋代遗传下来的一部戏《赵贞女蔡二郎》,故事讲述了名叫蔡二郎的秀才,上京赶考高中状元,面对荣华富贵,抛弃双亲及妻子,最后落得骂名。

每次观看演出,随着故事情节,总会引起观众唏嘘感叹,甚至痛骂负心之人。

这种现象深深触动了高明,他决定写一部戏,以皆大欢喜为结局,让看戏的观众不再悲愤,为社会注入一些正能量。于是,《琵琶记》的雏形渐渐在脑海里构思出来,高明在开篇写下了“秋灯明翠幕,夜案览芸编,今来古往,其间故事几多般……休论插科打诨,也不寻宫数调,只看子孝共妻贤。正是:骅骝方独步,万马敢争先。”

就在高明信心满满地写作时,公元1356年,朝廷任命高明为福建省都事,这是许多官员觊觎的肥差,可高明却不以为意,推辞不掉只好上任,谁知路过宁波时,曾经反元而又受招抚的方国珍,极力聘请高明到他府中任职并许以高薪。

面对名与利的诱惑,高明突然间悟出,继续混迹于官场,终将会远离自己的梦想,而《琵琶记》的创作也将遥遥无期。于是,高明果断辞掉朝廷和方国珍的高薪聘请,就在宁波城东的栎社村隐居下来,闭门谢客,开始撰写构思已久的《琵琶记》。

放弃名利的高明,痴迷地进入戏曲创作之中。“论传奇,乐人易,动人难”,为了达到动人境界,高明将自己融入到戏曲中,与故事里的人物同呼吸共命运,喜怒哀乐皆不由己。

“风声月色来亭榭,老泪年来湿几更。”一句唱词,一首曲子,都要经过反复吟唱,无论是故事情节还是人物心理活动,高明都是精益求精。在写作时,高明习惯一边写,一边用脚打拍子,而手则敲击桌面。随着时间的推移,楼板竟然被踏穿了,桌子也因为拍打而留下深深的凹痕。

呕心沥血数年,一部《琵琶记》终于面世了。《琵琶记》一共写了四十二出,从汉代书生蔡伯喈新婚写起,再到赴京赶考,随后发生的故事层层递进,而高明也将人物赋予新的面目,不再是背信弃义之人,而是努力挣扎做到全忠全孝的形象。

《琵琶记》问世后,迅速在民间引起轰动,有人甚至把书进献给明太祖朱元璋,明太祖读后给予了很高评价:“五经四书,布帛粟菽也,家家皆有;高明《琵琶记》,如山珍海味,富贵家不可无。”不仅如此,明太祖还几次聘请高明出来做官,结果高明“佯狂不出”,于是“高皇不复强。”

“阖关谢客,极力苦心,歌咏则口吐涎沫。”这是高明写作《琵琶记》的真实写照,也正是秉承着严谨的写作态度,一部《琵琶记》不仅成为经典名著,高明也被称为“南戏之祖”。

高明是睿智的,辞官隐居著书;高明是执著的,写出传世之作。不为名利惑,入戏三分痴。世人不会记得高明的官衔,但会记得他的《琵琶记》。光阴如水漫过尘世喧嚣,唯有《琵琶记》代代传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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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名人小时候故事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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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只是小学毕业,没有上到初中,可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他的作文曾被拿到了中学生的课堂里宣读,作为一种学习的范文。

莫言的作文很棒,记得第一次引起老师注意的作文,写的是一场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学校篮球比赛。每逢“五一”,小学里就举行体育盛会,有乒乓球、标枪、跳高、赛跑。写作文的时候,同学大部分都是走马观花,流水账一样把各种运动项目都写一遍。他另辟蹊径,别的比赛一笔带过,把绝大部分笔墨专门写篮球比赛,写怎样抢球,怎样运球,怎样投篮,受到了老师赞扬,当作范文全班宣读。

莫言受了表扬,一下子兴趣就上来了,天天盼着上语文课,因为那是他出风头的时候。后来,他经常在作文中虚构故事,而他的小学作文还被拿到中学里宣读,给中学生当范文。他回忆说,自己文学的开窍比别人多了一份觉悟,那就是对“虚构”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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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和书的故事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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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扬理

三年级时,我早早的就做完了作业,便抱着《西游记》走向客厅,坐在沙发上,便开始翻阅起来。

时间飞快的流逝,一眨眼就到了晚上九点。我看得津津有味时,妈妈突然对我说:“都九点了,快去睡觉!”我极不情愿的说了声:“哦!”说完,我便把《西游记》放回了架上……

我躺在床上,思索着怎样能悄悄的看书,突然,我的脑子里浮现出了一个主意:可以等他们睡着后再去看呀!于是,我便开始了焦急的等待。过了20分钟后,我便听到了呼噜呼噜的打鼾声。我蹑手蹑脚的走进书房,打开灯,拿出书,看了起来……

可是有一天,我被发现了。那天晚上,我坐着和往常一样的动作,就在这时,妈妈发现了我,但没有提醒我。第二天晚上,我发现门是锁着的。便失落地回到了床上。后来,我才知道是妈妈锁的门,当我问妈妈时,妈妈说:“我是怕你第二天没有精力去学习呀!”听完,我便害羞的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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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马湘兰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3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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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湘兰(1548—1604)明代女诗人、女画家。据《秦淮广记》载,她名守真,字湘兰,小字玄儿,又字月娇,因在家中排行第四,人称“四娘”。她秉性灵秀,能诗善画,尤擅画兰竹,故有“湘兰”着称。她相貌虽不出众,“姿首如常人”,但“神情开涤,濯濯如春柳早莺,吐辞流盼,巧伺人意”。

马湘兰在绘画上造诣很高,当年曹雪芹的祖父曹寅,曾接连三次为《马湘兰画兰长卷》题诗,共72句,记载在曹寅的《栋亭集》里。《历代画史汇传》中评价她的画技是“兰仿子固,竹法仲姬,俱能袭其韵”。在北京故宫的书画精品中也间杂着马氏的兰花册页,发着独异的光彩,她的绘画在国外一直被视为珍品。在文学上马氏亦颇具才华,曾撰有《湘兰子集》诗二卷。另有传奇剧本《三生传》剧本。已佚,《群音类选》中尚存若干曲文。马氏多才多艺,还通音律,擅歌舞,并能自编自导戏剧。在教坊中她所教的戏班,能演出“西厢记全本”,随其学技者,备得真传。

马氏生长于南京,自幼不幸沦落风尘,但她为人旷达,性望轻侠,常挥金以济少年。她的居处为秦淮胜处,慕名求访者甚多,与江南才子王稚登交谊甚笃,她给王稚登的书信收藏在《历代名媛书简》中。在王稚登70大寿时,马氏集资买船载歌妓数十人,前往苏州置酒祝寿,“宴饮累月,歌舞达旦”,归后一病不起,最后强撑沐浴以礼佛端坐而逝,年57岁。马氏死后葬在其宅第,今白鹭洲公园的碧峰寺附近。

在日本东京博物馆中,收藏着一幅中国明代的“墨兰图”,此画并非出自名家大师

之手,而是明神宗时期的秦淮名妓马湘兰所作,却被日本人视为珍品。“墨兰图”上题着这样一首诗:

何处风来气似兰,帘前小立耐春寒;

囊空难向街头买,自写幽香纸上看。

偶然拈笔写幽姿,付与何人解护持?

一到移根须自惜,出山难比在山时。

马湘兰虽然谈不上是诗画名家,但她的兰花图和兰花诗却堪称一绝,是当时文人雅士争相收藏的宠物。马湘兰之所以能把兰花描绘得出神入画,栩栩如生,全赖于她的爱兰、知兰,她不但将院宅里种满各色兰花,日日勤加灌护,而且凭着自己的兰心蕙质,能深悟兰花清灵清雅的气韵,所以才能将兰花的品态展现于画笺和诗笺上。而她自己的品格,因受兰花的熏陶,也化成一种如兰的圣洁;她的一生,则象一株空谷幽兰,吐芳于世,却又遗世独立,痴心恋系情郎王稚登,终又未成婚嫁,正如题画诗中所述=囊空难向街头买,自写幽香纸上看。“

马湘兰本名马守真,小字玄儿,因祖籍湘南,又酷爱兰花,所以常在画幅中题名

”湘兰子“,所写的两卷诗集,也命名为《湘兰集》,因而人们渐渐称她为马湘兰,真名反而被人淡忘了。谁也不了解马湘兰的身世底细,只听说她本是湘南一官宦人家的千金小姐,至于为何只身流落到金陵,在秦淮河畔高张艳帜、卖笑为生,则不得而知。

当时的秦淮河一带,楼馆画舫林立,红粉佳人如云,是金陵的烟花柳巷之地。马湘兰算不上是个绝色美人,她纤眉细目,瘦弱如柳;却也皮肤白腻,娉娉婷婷。凭着她这只是中等的姿貌,能在步步美人的秦淮河畔崭露头角,主要得力于她清雅脱俗的气质和出类拔萃的才华。她除了能吟诗作画外,还善谈吐,与人交谈,音如莺啼,神态娇媚,依依善解人意,博古知今,每能引人入胜。就这样,她在秦淮河畔渐渐成为红人,门前宾客穿梭如织,而且多是些有身份,有教养的文雅客人。

靠着客人的馈赠,马湘兰也积蓄了一些钱财,便在秦淮河边盖了一座小楼,里面花石清幽,曲径回廊,处处植满兰花,命名为”幽兰馆“。马湘兰出则高车驷马,入则呼奴唤婢,虽为青楼女子,却有着贵妇人一般的气派。马湘兰是个仗义豁达的女性,自己挥金如土,左手来右手去,对别人也十分大方,曾周济过不少无钱应试的书生、横遭变故的商人以及附近的一些老弱贫困的人。

送张迎李、老友新客,她的生活看上去多姿多彩,热闹非凡;然而,在别人心目中,她究竟是一个飘若浮萍的烟花女子,以客人的身份,多是来去匆匆,少有深交者,所以马湘兰的内心深处其实是寂寞难言的。细雨轻寒的暮春午后,庭院寂寂,花落遍地,客人一时绝了踪影。马湘兰独对满院残春,平日里压在心底的孤寂之情涌了上来,结成一阕”蝶恋花“:

阵阵残花红作雨,人在高楼,绿水斜阳暮,新燕营巢导旧垒,湘烟剪破来时路,

肠断萧郎纸上句!三月莺花,撩乱无心绪,默默此情谁共语?暗香飘向罗裙去!

置身繁华之中,却独品落寞滋味,灯红酒绿的陪伴下,马湘春却绝少知心人儿;直到她二十四岁那年,认识了一位落魄才子——长洲秀才工稚登。相传王稚登四岁能作对,六岁善写擘窠大字,十岁能吟诗作赋,长大后更是才华横溢。嘉靖末年游仕到京师,成为大学士袁炜的宾客。因当时袁炜得罪了掌权的宰辅徐阶,王稚登受连累而未能受到朝廷重用;心灰意冷地回到江南故乡后,放浪形骸,整日里流连于酒楼花巷。

王稚登偶然来到”幽兰馆“,与马湘兰言谈之中,颇为投缘,深交之下,都叹相见太晚。于是,王稚登经常进出”幽兰馆“,与马湘兰煮酒欢谈,相携赏兰,十分惬意。

一天,王稚登向湘兰求画,湘兰点头应允,当即挥手为他画了一幅她最拿手的一叶兰。这种一叶兰图,是马湘兰独创的一种画兰法,仅以一抹斜叶,托着一朵兰花,最能体现出兰花清幽空灵的气韵来。画上还题了一首七言绝句:

一叶幽兰一箭花,孤单谁惜在天涯?

自从写入银笺里,不怕风寒雨又斜。

诗中描写了兰花的幽寂无依,其实是马湘兰在倾诉自己的心曲,并以试探的口吻,隐约表达了以身相许的心意。画毕一叶兰,马湘兰意犹未尽,又醮墨挥毫画了一副”断崖倒垂兰“,上面也题了诗:

绝壁悬崖喷异香,垂液空惹路人忙;

若非位置高千仞,难免朱门伴晚妆。

因马湘兰是欢场中人,最怕王稚登把她看成是一个水性杨花,并无真情的女子,所以特地作了这副图,表明自己决非路柳墙花,而似悬崖绝壁上的孤兰,非凡夫俗子所能一睹芳泽。

王稚登是何等聪明的人,他当然明白马湘兰诗画中的情义,然而他却顾虑重重。他觉得自己三十七岁的人了,依然无位无职,前途茫茫,却壮志不灭,不知何时还要赴汤蹈火,拼搏一番,如此一来,便很难给马湘兰带来庇护和幸福。他深知湘兰是个明敏多情的女人,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伤害,甚至毁灭她,不如早早就不作什么承诺,交往起来还能轻松些。因此,王稚登故意装作不解诗中情怀,随意地收了画,客气地表示谢意。马湘兰只以为他是不愿意接受自己,暗自伤心不已。但她又无法忘却王稚登,于是两人仍象好朋友一样密切交往,再也没谈过嫁娶之事。

不久后,京都大学士赵志皋举荐王稚登参加编修国史工作,王稚登以为幸运降临,意气风发地准备登舟北上,去奔前程。心里还盘算着:等到在京城有所发展后,再回来接马湘兰同享此生幸福。马湘兰心情复杂地为他设宴饯行,她既为王稚登的离别而伤悲,又为他的得意而欢喜,悲喜交加,不知所以。王稚登稍稍透露了一些将来要与她共荣的心意,但马湘兰限于上次的隐伤,没敢接口把事情挑明,只是暗暗在心中种下了希望。辞行席上,马湘兰百般叮嘱,依依不舍,并即席赋了一首”仲春道中送别“诗相赠:

酒香衣袂许追随,何事东风送客悲?

溪路飞花偏细细,津亭垂柳故依依;

征帆俱与行人远,失侣心随落日迟;

满目流光君自归,莫教春色有差迟。

送走王稚登后,马湘兰竞然悄悄地闭门谢客,以期静待王郎仕途得意而归,自己也好相随左右,从此脱离这迎张送李的青楼生涯。独守寂寞,百无聊赖之际,马湘兰也曾想借酒消愁,举杯却慨然而叹:”自君之出矣,不共举琼扈;酒是消愁物,能消几个时?“

春去秋来,寒意渐浓,迟迟不见王郎的音讯,马湘兰却在”幽兰馆“中牵挂着他的冷暖,吟一首”秋闺曲“,聊寄情怀:

芙蓉露冷月微微,小陪风清鸿雁飞;

闻道玉门千万里,秋深何处寄寒衣。

不料这次王稚登进京并不得意,因宰辅徐阶手下一批文人的排挤,他虽然参加了编史工作,却尽派给他一些打杂的事,他忍气吞声,日子很不好过。勉强撑到岁末,看到实在无什么前程可言,索性收拾行装,铩羽而归。

王稚登回江南后,不愿再面对一片痴情的马湘兰,索性把家搬到了姑苏,以绝与马湘兰相守终生的念头。

两人虽不能成为同林鸟,马湘兰却依然是一往情深,打听到王稚登失意而归,连忙赶到姑苏去安慰王稚登。也许是两人那种朋友似的相知太深,反而无法结为夫妻,王稚登定居苏州后,马湘兰每隔一段时日,总要到姑苏住上几天,与王稚登畅叙心曲,却始终没有发展到嫁娶那一步。不知情的人都不理解他们那种特殊关系,只当他们兄妹之类的亲戚,许多人还把马湘兰误认为姑苏人氏。

岁月便在这种清淡如水的交往中流逝着,不知不觉中过去了三十余年。这三十年的日子,马湘兰除了偶尔去姑苏作客外,便是这样度过的”时时对萧竹,夜夜集诗篇,深闺无个事,终日望归船。“

年岁渐老,华颜日衰,门上宾客也愈来愈少,天天陪伴着马湘兰的是落寞和凄怆,正如她的一阕”鹊桥仙“词所记:

深院飘梧,高楼挂月,漫道双星践约,人间离合意难期。空对景,静占灵鹊,还

想停梭,此时相晤,可把别想诉却,瑶阶独立目微吟,睹瘦影凉风吹着。

就这样,马湘兰为王稚登付出了一生的真情,自己却象一朵幽兰,暗自饮泣,暗自吐芳。王稚登七十寿诞时,马湘兰抱病赶到姑苏,为他举办了隆重的祝寿宴会,宴会上,她重亮歌喉,为相恋三十余年的王郎高歌一曲,王稚登听得老泪纵横。在姑苏盘桓了两个月后,马湘兰返回金陵,已是心力交瘁,油残灯将熄。不久的一个午后,已有预感的马湘兰,仔细地沐浴更衣,然后端坐在”幽兰馆“的客厅中,悄悄地走完了她五十七岁的人生,临终前,她命仆人在她座椅四周,摆满了含幽吐芳的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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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名人成长故事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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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成长故事》中写了许多伟人小时候的故事,诉说着他们是怎样成名的。

从莱特兄弟的:像小鸟一样飞翔一篇开始,我便被他们的执着和永不放弃的精神感动了。

很久以前,人类一直以为飞翔是小鸟的特权,而人是无法飞上天空的。小莱克兄弟却一直坚信自己可以创造出带人类飞上天空的发明,为人类文明进一大步。莱克兄弟每天只要一有空,就会到后山观察老鹰是怎样翱翔的,经过他们不断地努力,终于,为世界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我感受到了莱克兄弟的努力和坚持:做科学家不是嘴上说说,喊喊口号就可以的。光是宏伟目标而不脚踏实地去努力,要实现梦想只是痴人说梦。

卢瑟福:次次都拿奖学金。卢瑟福家里很穷,孩子又多,为了上学读书,他们全靠自己打工挣钱。卢瑟福把工作安排的满满的,赚够了学费钱。可是,打工太累了,卢瑟福在课堂上眼皮总是打架。下课老师把他叫到办公室,卢瑟福觉得他一定会被挨骂,没想到老师并没有责怪他,而是温和地说:“老师很欣赏你,你打工挣钱来读书,还要赚够家里的生活费,你很了不起,可是,你没有把精力和时间花在学习上,不就是本末倒置了吗?”从那次以后,卢瑟福开始刻苦读书,每次都拿到奖学金,一直读完大学为止。

我十分欣赏和看重卢瑟福的努力,正所谓“读律看书四十年,乌纱头上有青天”:用自己的努力换来的机会,用汗水铸造成功。卢瑟福不但在物理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成功实现了人工核反应,论证了原子的核模型,人们称他为物理学之父;在化学方面他的成就卓越。

童年,像初夏的第一支水荷,洁白无瑕,淡雅芬芳;名人,如清晨的第一束阳光,催人奋进,引人向上,他们,是人类珍贵的宝藏,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当我们把他们奉为人生良师时,我知道,他们不是天才,不是神童。当他们睁开懵懂的双眼,看到了伟大的目标,一步一步地朝着自己的梦想努力奋斗。而他们即将成为我新的目标,向他们学习。

这本书,它告诉我:这些震惊世界的科学巨臂,如何用心创造奇迹;这些用人如神的管理奇才,如何用泪打造奇迹;这些富可敌国的理财高手,如何用梦想积累财富巨塔;这些妙笔生花的文艺泰斗,如何用灵感构造缪斯福堂!

读完这些,我发现:天赋,是看不见的翅膀,生在我们身上,只要努力打磨,就能抗风击浪!

我明白了:要相信自己,找到最适合的发光点,唤醒内心潜在的力量,小火柴也有燎原的光芒!

让我们一起锻造出坚强的翅膀,越飞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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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你已是60年前的巴菲特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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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菲特吃一顿饭要多少钱?中国人赵丹阳愿意出211万美元,并于 2009年6月24日“正式吃成”。2010年巴菲特某顿午餐也拍卖出去了,有人愿意出168万美元。

证券之父本杰明·格雷厄姆在哥伦比亚大学执教22年,首次给出A+的成绩就被他的得意门生巴菲特摘得。不过,1951年,当巴菲特大学毕业的时候,可落魄了:为了毕业后能继续追随自己的偶像,巴菲特提出了一个似乎无法拒绝的要求:不要薪水为格雷厄姆·纽曼公司工作。结果,格雷厄姆竟然拒绝了这一请求。原因是:当年犹太人被华尔街拒之门外,格雷厄姆更想把一些机会留给犹太人。

将老师奉为神明的巴菲特不得不接受这样一个现实:格雷厄姆不认为与他存在个人交情。

还好,巴菲特有一个混得不算太糟的老爸,他来到父亲开办的巴菲特·福尔克证券经纪公司工作。

可是巴菲特嘴巴很笨,他只能怯生生地向自己最熟悉的人开口,他开始打电话给自己认识的最安全的人——姑妈和大学朋友们推销他喜欢的股票。要命的是,他还让自己的亲戚朋友亏了钱。

而那些大客户们并不把他当回事。都是先从巴菲特那里得到股票推荐,再拿着这样的信息向更资深人士验证,并在其他经纪人那购买股票。

巴菲特开始憎恨这份工作,他要寻找方法让自己对这个工作少点儿依靠。他一直都喜欢做生意,于是和一个朋友合伙买下一个加油站。

《巴菲特传》作者认为,巴菲特在父亲的公司取得的最大进展并不在投资上,而是去听了戴尔·卡内基的公众演讲课。上完卡内基的演讲课以后,巴菲特来到奥马哈大学,听他讲授“投资学原理”的课程。一学一用,巴菲特的“演讲技巧”进步神速。

毕业后的3~4年间,巴菲特一直与本杰明·格雷厄姆保持通信往来,还定期从奥马哈到纽约走访格雷厄姆·纽曼公司。《巴菲特传》中记述道:“像他一样执著于格雷厄姆·纽曼公司的学生并不多见。”

巴菲特最终被聘用了,他激动万分,当即飞往纽约,来到新的工作岗位上,比正式报到日期提前了一个月。

两年后,巴菲特已经感觉导师的池子太小了,基金规模只有500万美元的公司已经无法给他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了。

到1956年春天,巴菲特不再为父亲或者本杰明·格雷厄姆打工挣钱了,而是为他自己的合伙公司——巴菲特联合有限公司倾尽全力。

当时,格雷厄姆·纽曼公司的一位投资者向格雷厄姆提了一个人们常常关心的问题:“谁将继承你的衣钵?”格雷厄姆提到了沃伦·巴菲特。这位叫霍默·道奇的投资者,到西部度假时途经奥马哈,他和巴菲特简短地谈了几句,就向巴菲特的公司注资12万美元。

从此,巴菲特第一份工作历程结束,事业真正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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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50字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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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也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这是他们对书的看法和认识,而我对书的看法是这样的:读书就好像一把双刃剑,这取决于读什么样的书,读好书可以指引你走向人生的巅峰,相反读坏书可以让你滑向深渊。有好书相伴,如同与良师益友同行。

下面我来说说我和书的故事吧。在读《哈利·波特》这本书之前,我早就久仰它的大名了,所以我一定要得到它。因此,我开始跟妈妈展开一场大战。第一回合,我先使用的是河东狮吼——“老妈,我想买一本书!”我妈也不示弱,她用的是拖延法——“回头再说,过几天再买!”我又使出苦肉计——在地上打起了滚,经过一番软磨硬泡后,老妈终于给我买了那本书,我便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我还带着这本书去了学校,在课间的时候我也会抓紧时间拿出来看上一会儿,可是就在快要放学的时候。王薏皓突然发现了它并向我借,我觉得他是一个可以信任的人,所以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并把书借给了他。可是等了两天,他都没有把书还给我。我心里别提有多着急了。到了第三天,我已经开始担心,害怕他不给我还了,可是心底里又坚信王薏皓不是那种人。等到第四天,我终于拿到了他还给我的书,可是我回到家仔细查看的时候,发现书上有好多地方都被折坏了。从此以后,我决定再也不把书借给别人了。

我觉得书也是我们的朋友,虽然它不够热情,但是非常忠实,所以我要好好珍惜这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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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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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正如高尔基所说的一样,自从爸爸把这位朋友介绍给我后,我就又开始进步一大截。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我参加过一次辩论赛,我和几个同学组队成正方,结果被对方头头是道的哲理直接秒败。比赛结束后,我闷闷不乐的回到了家,把家里能搬动的东西都给踢飞了,冲进我的房间,狠狠地把门关上,躺在床上,随手拿起一本关于辩论的书《创世纪舌战》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半小时过去了,我的心情也慢慢平静下来;又过去了半小时,我渐渐被陶醉;不知不觉已过去了一个半小时,我完全沉浸在书的海洋中,随着书中情节变化而变化,时而激动,时而紧张,时而黯然。我看到了各国华裔学生和非华裔学生展示出的睿智,也看到了汉语的魅力,同时也看到了世界各地大学生之间的相互沟通和文化交流。就这样,我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使我无论在辩论方面还是在领导方面,都得到提升。

一年前,爸爸妈妈带着我和哥哥去钟书阁,一进门,我就被眼前的情景给怔住了!这儿是钟书阁,不是“动物园”吗?我心想。在入眼处很现代化的装修风格上,背各种“动物”覆盖着,等绕到后面,“动物”身上是一个个书架,我随意拿起一本水浒传,坐在海马身上看了起来,连爸爸妈妈叫我我都没听到,我被书中的108将而深深地吸引着,特别崇拜宋江绰号:及时雨,身材矮小、为人仗义、向往招安。最后才被妈妈从书的王国中拉回,依依不舍得离开钟书阁。

上个学期,我打破了老师的规定在自修课中看闲书被老师批评;夜晚不睡觉偷偷的打着手电筒看书,搞得第二天没精神上课;下午写家庭作业时也偷偷的藏一本书,压在作业本下面不让妈妈发现。实际上,怎么可能逃出妈妈的火眼金睛呢。

啊!看闲书既有好处也有坏处,如果不好好调节时间和区分场次,就会影响学习。我一定要好好拿好这把双刃剑,课外和课内很好地进行协调,发挥各自的强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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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书的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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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岁月,字里乾坤。以后的日子,倘若无人相伴,亦不寂寞。——题记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进步的阶梯。"伏尔泰说:"读书使人心明眼亮。"培根说:“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准确,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程颐说:“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味,愈久愈深。”我爱读书,我与书之间也发生了不少趣事!

费力寻书

记得有一次,我在书店里看到了《哈利·波特》,我便央求着老妈买下来,可老妈不同意,说:这书一共有七本,给你买一本你肯定还会要其他几本,要集齐【哈利·波特】这七本书,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还要上班,我可没时间三天两头的来书店看看到货了没!“我非常苦恼,可却没有办法。突然,我灵机一动,对老妈说:”妈,你不是没有时间吗?我有,我来看书店到货没,到时候你帮我付钱就可以了。”“行。”老妈一听,痛快的放了话。接下来的几天,我几乎都窝在书店里,早上去一趟,到中午吃饭是再走,下午一吃完饭,立马又去书店。就这样,辛苦操劳了六天,终于集齐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里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七本书。

偷偷看书

有时候,我看书看得入迷,连上厕所都带着书看,但日而久之,老妈知道了,j就不让我去厕所看书了,我也不丧气,我在晚上拱到被子里拿上我的手电筒,抽出了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我犹如一位航行者,驾着一叶小舟,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我完全沉浸在我的“书梦”里,根本就忘记了时间。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眼皮有点沉,猛抬头,发现现在已是凌晨两点钟了。我知趣的合上书,开心的睡着了。

读书之悟

当我因失败而迷惘无所是从时,书,会告诉我:“真正的光明并不是永远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远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永远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不为卑下的情操所左右罢了;当你要战胜外来敌人时,首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要你不断地自拔与更新。”当我因恐惧而畏缩不前时,书,会告诉我:“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当我因成功而沾沾自喜时……当我因……

好不容易,有个假期,准备一个好心情,去图书馆挑几本喜爱的书,这个假期,我将与书为伴,体验书中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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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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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这个字,我就有很多话要和大家分享。我觉得书很神奇,在我不同成长阶段,书总是以不同形式和我见面。他让我学习到很多新知识。

在我很小的时候,记得家里经常是那种五颜六色、形状各异的书,布满了各种图案给我看,那时我感觉书就像一幅幅画,奇妙极了,充满着各种各样的色彩,让我能认识在生活中的物品,像水果,家具和交通工具等。他们是书用图案形式告诉我的。

当我进入幼儿园时,书上除了图案外,总是伴有很多拼音,但我主要还是以图案了解书上的意思,同时能够按照拼音读出句子,当我会读出句子时,觉得很好玩和有趣。

在我进入小学时,书本更多是有了汉字,看到那方块形的汉字,特别有些象形字让我浮想联翩,觉得发明汉字是多么神奇,让大家能够通过书面写字。

现在书对我来说就是我最好的伙伴,起初在我对遇到困难时,字典和百科全书总能让我找到答案。后来在我阅读了《我的妈妈是精灵》、《西游记》、《红楼梦》、《茶花女》、《城南旧事》等书时,感觉到一本书就像一个世界,我能体会到作者给我们读者呈现的一段优美的故事,有些故事的精彩情节,时常浮现在我的脑海,若隐若现,让我大开眼界。

你看!从我小时候到现在,书总是以不同形式陪伴我成长,让我开阔眼界。有时在博物馆看到过去人们的书,是要把文字刻在竹简上,还要编织好,想象下读一本书也是需要个力气活,我要更加珍惜书籍。我爱读书,因为它伴我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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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与书的故事作文350字

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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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尤其喜欢一些小说。只要手里有一本书,我就忘了吃,忘了睡,恨不得一下子读完。我爱书那行云流水般的通畅,爱它那天高云淡的深髓,书是知识的原泉。

我的房间里有一个书柜,里面的十几本书我都看过了好多遍,可还是会从中受到启发。记得一次,妈妈又给我买了一本书,是《鲁滨孙漂流记》。呵,多么厚的书啊!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书,不一会儿,我就被迷住了。主人公悲惨离奇的身世时刻牵着我的心;我多想翻到最后一章知道结局,又想先把他的经历读完。妈妈要去上班,对我说“一然,记住等洗衣机洗好以后把衣服晒出来“。我一直看着书,连洗衣机已经停了也没发觉。中午,妈妈回来了,一看我还趟在床位上看书,就什么都要知道了。哭笑不得,说:“你呀,真是个小书虫啊”

书是我们的老师。书,让我拥有了一份最原始的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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