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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与书的故事汇编5篇 作文(合集20篇)

导语:一个人无论遭遇什么样的不幸与挫折,脚底下都是有两条路可以选择的:一条是绝望,一条是希望。只要我们选择希望,就一定有路可走!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小编整理的几个哲理小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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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湘兰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3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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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湘兰(1548—1604)明代女诗人、女画家。据《秦淮广记》载,她名守真,字湘兰,小字玄儿,又字月娇,因在家中排行第四,人称“四娘”。她秉性灵秀,能诗善画,尤擅画兰竹,故有“湘兰”着称。她相貌虽不出众,“姿首如常人”,但“神情开涤,濯濯如春柳早莺,吐辞流盼,巧伺人意”。

马湘兰在绘画上造诣很高,当年曹雪芹的祖父曹寅,曾接连三次为《马湘兰画兰长卷》题诗,共72句,记载在曹寅的《栋亭集》里。《历代画史汇传》中评价她的画技是“兰仿子固,竹法仲姬,俱能袭其韵”。在北京故宫的书画精品中也间杂着马氏的兰花册页,发着独异的光彩,她的绘画在国外一直被视为珍品。在文学上马氏亦颇具才华,曾撰有《湘兰子集》诗二卷。另有传奇剧本《三生传》剧本。已佚,《群音类选》中尚存若干曲文。马氏多才多艺,还通音律,擅歌舞,并能自编自导戏剧。在教坊中她所教的戏班,能演出“西厢记全本”,随其学技者,备得真传。

马氏生长于南京,自幼不幸沦落风尘,但她为人旷达,性望轻侠,常挥金以济少年。她的居处为秦淮胜处,慕名求访者甚多,与江南才子王稚登交谊甚笃,她给王稚登的书信收藏在《历代名媛书简》中。在王稚登70大寿时,马氏集资买船载歌妓数十人,前往苏州置酒祝寿,“宴饮累月,歌舞达旦”,归后一病不起,最后强撑沐浴以礼佛端坐而逝,年57岁。马氏死后葬在其宅第,今白鹭洲公园的碧峰寺附近。

在日本东京博物馆中,收藏着一幅中国明代的“墨兰图”,此画并非出自名家大师

之手,而是明神宗时期的秦淮名妓马湘兰所作,却被日本人视为珍品。“墨兰图”上题着这样一首诗:

何处风来气似兰,帘前小立耐春寒;

囊空难向街头买,自写幽香纸上看。

偶然拈笔写幽姿,付与何人解护持?

一到移根须自惜,出山难比在山时。

马湘兰虽然谈不上是诗画名家,但她的兰花图和兰花诗却堪称一绝,是当时文人雅士争相收藏的宠物。马湘兰之所以能把兰花描绘得出神入画,栩栩如生,全赖于她的爱兰、知兰,她不但将院宅里种满各色兰花,日日勤加灌护,而且凭着自己的兰心蕙质,能深悟兰花清灵清雅的气韵,所以才能将兰花的品态展现于画笺和诗笺上。而她自己的品格,因受兰花的熏陶,也化成一种如兰的圣洁;她的一生,则象一株空谷幽兰,吐芳于世,却又遗世独立,痴心恋系情郎王稚登,终又未成婚嫁,正如题画诗中所述=囊空难向街头买,自写幽香纸上看。“

马湘兰本名马守真,小字玄儿,因祖籍湘南,又酷爱兰花,所以常在画幅中题名

”湘兰子“,所写的两卷诗集,也命名为《湘兰集》,因而人们渐渐称她为马湘兰,真名反而被人淡忘了。谁也不了解马湘兰的身世底细,只听说她本是湘南一官宦人家的千金小姐,至于为何只身流落到金陵,在秦淮河畔高张艳帜、卖笑为生,则不得而知。

当时的秦淮河一带,楼馆画舫林立,红粉佳人如云,是金陵的烟花柳巷之地。马湘兰算不上是个绝色美人,她纤眉细目,瘦弱如柳;却也皮肤白腻,娉娉婷婷。凭着她这只是中等的姿貌,能在步步美人的秦淮河畔崭露头角,主要得力于她清雅脱俗的气质和出类拔萃的才华。她除了能吟诗作画外,还善谈吐,与人交谈,音如莺啼,神态娇媚,依依善解人意,博古知今,每能引人入胜。就这样,她在秦淮河畔渐渐成为红人,门前宾客穿梭如织,而且多是些有身份,有教养的文雅客人。

靠着客人的馈赠,马湘兰也积蓄了一些钱财,便在秦淮河边盖了一座小楼,里面花石清幽,曲径回廊,处处植满兰花,命名为”幽兰馆“。马湘兰出则高车驷马,入则呼奴唤婢,虽为青楼女子,却有着贵妇人一般的气派。马湘兰是个仗义豁达的女性,自己挥金如土,左手来右手去,对别人也十分大方,曾周济过不少无钱应试的书生、横遭变故的商人以及附近的一些老弱贫困的人。

送张迎李、老友新客,她的生活看上去多姿多彩,热闹非凡;然而,在别人心目中,她究竟是一个飘若浮萍的烟花女子,以客人的身份,多是来去匆匆,少有深交者,所以马湘兰的内心深处其实是寂寞难言的。细雨轻寒的暮春午后,庭院寂寂,花落遍地,客人一时绝了踪影。马湘兰独对满院残春,平日里压在心底的孤寂之情涌了上来,结成一阕”蝶恋花“:

阵阵残花红作雨,人在高楼,绿水斜阳暮,新燕营巢导旧垒,湘烟剪破来时路,

肠断萧郎纸上句!三月莺花,撩乱无心绪,默默此情谁共语?暗香飘向罗裙去!

置身繁华之中,却独品落寞滋味,灯红酒绿的陪伴下,马湘春却绝少知心人儿;直到她二十四岁那年,认识了一位落魄才子——长洲秀才工稚登。相传王稚登四岁能作对,六岁善写擘窠大字,十岁能吟诗作赋,长大后更是才华横溢。嘉靖末年游仕到京师,成为大学士袁炜的宾客。因当时袁炜得罪了掌权的宰辅徐阶,王稚登受连累而未能受到朝廷重用;心灰意冷地回到江南故乡后,放浪形骸,整日里流连于酒楼花巷。

王稚登偶然来到”幽兰馆“,与马湘兰言谈之中,颇为投缘,深交之下,都叹相见太晚。于是,王稚登经常进出”幽兰馆“,与马湘兰煮酒欢谈,相携赏兰,十分惬意。

一天,王稚登向湘兰求画,湘兰点头应允,当即挥手为他画了一幅她最拿手的一叶兰。这种一叶兰图,是马湘兰独创的一种画兰法,仅以一抹斜叶,托着一朵兰花,最能体现出兰花清幽空灵的气韵来。画上还题了一首七言绝句:

一叶幽兰一箭花,孤单谁惜在天涯?

自从写入银笺里,不怕风寒雨又斜。

诗中描写了兰花的幽寂无依,其实是马湘兰在倾诉自己的心曲,并以试探的口吻,隐约表达了以身相许的心意。画毕一叶兰,马湘兰意犹未尽,又醮墨挥毫画了一副”断崖倒垂兰“,上面也题了诗:

绝壁悬崖喷异香,垂液空惹路人忙;

若非位置高千仞,难免朱门伴晚妆。

因马湘兰是欢场中人,最怕王稚登把她看成是一个水性杨花,并无真情的女子,所以特地作了这副图,表明自己决非路柳墙花,而似悬崖绝壁上的孤兰,非凡夫俗子所能一睹芳泽。

王稚登是何等聪明的人,他当然明白马湘兰诗画中的情义,然而他却顾虑重重。他觉得自己三十七岁的人了,依然无位无职,前途茫茫,却壮志不灭,不知何时还要赴汤蹈火,拼搏一番,如此一来,便很难给马湘兰带来庇护和幸福。他深知湘兰是个明敏多情的女人,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伤害,甚至毁灭她,不如早早就不作什么承诺,交往起来还能轻松些。因此,王稚登故意装作不解诗中情怀,随意地收了画,客气地表示谢意。马湘兰只以为他是不愿意接受自己,暗自伤心不已。但她又无法忘却王稚登,于是两人仍象好朋友一样密切交往,再也没谈过嫁娶之事。

不久后,京都大学士赵志皋举荐王稚登参加编修国史工作,王稚登以为幸运降临,意气风发地准备登舟北上,去奔前程。心里还盘算着:等到在京城有所发展后,再回来接马湘兰同享此生幸福。马湘兰心情复杂地为他设宴饯行,她既为王稚登的离别而伤悲,又为他的得意而欢喜,悲喜交加,不知所以。王稚登稍稍透露了一些将来要与她共荣的心意,但马湘兰限于上次的隐伤,没敢接口把事情挑明,只是暗暗在心中种下了希望。辞行席上,马湘兰百般叮嘱,依依不舍,并即席赋了一首”仲春道中送别“诗相赠:

酒香衣袂许追随,何事东风送客悲?

溪路飞花偏细细,津亭垂柳故依依;

征帆俱与行人远,失侣心随落日迟;

满目流光君自归,莫教春色有差迟。

送走王稚登后,马湘兰竞然悄悄地闭门谢客,以期静待王郎仕途得意而归,自己也好相随左右,从此脱离这迎张送李的青楼生涯。独守寂寞,百无聊赖之际,马湘兰也曾想借酒消愁,举杯却慨然而叹:”自君之出矣,不共举琼扈;酒是消愁物,能消几个时?“

春去秋来,寒意渐浓,迟迟不见王郎的音讯,马湘兰却在”幽兰馆“中牵挂着他的冷暖,吟一首”秋闺曲“,聊寄情怀:

芙蓉露冷月微微,小陪风清鸿雁飞;

闻道玉门千万里,秋深何处寄寒衣。

不料这次王稚登进京并不得意,因宰辅徐阶手下一批文人的排挤,他虽然参加了编史工作,却尽派给他一些打杂的事,他忍气吞声,日子很不好过。勉强撑到岁末,看到实在无什么前程可言,索性收拾行装,铩羽而归。

王稚登回江南后,不愿再面对一片痴情的马湘兰,索性把家搬到了姑苏,以绝与马湘兰相守终生的念头。

两人虽不能成为同林鸟,马湘兰却依然是一往情深,打听到王稚登失意而归,连忙赶到姑苏去安慰王稚登。也许是两人那种朋友似的相知太深,反而无法结为夫妻,王稚登定居苏州后,马湘兰每隔一段时日,总要到姑苏住上几天,与王稚登畅叙心曲,却始终没有发展到嫁娶那一步。不知情的人都不理解他们那种特殊关系,只当他们兄妹之类的亲戚,许多人还把马湘兰误认为姑苏人氏。

岁月便在这种清淡如水的交往中流逝着,不知不觉中过去了三十余年。这三十年的日子,马湘兰除了偶尔去姑苏作客外,便是这样度过的”时时对萧竹,夜夜集诗篇,深闺无个事,终日望归船。“

年岁渐老,华颜日衰,门上宾客也愈来愈少,天天陪伴着马湘兰的是落寞和凄怆,正如她的一阕”鹊桥仙“词所记:

深院飘梧,高楼挂月,漫道双星践约,人间离合意难期。空对景,静占灵鹊,还

想停梭,此时相晤,可把别想诉却,瑶阶独立目微吟,睹瘦影凉风吹着。

就这样,马湘兰为王稚登付出了一生的真情,自己却象一朵幽兰,暗自饮泣,暗自吐芳。王稚登七十寿诞时,马湘兰抱病赶到姑苏,为他举办了隆重的祝寿宴会,宴会上,她重亮歌喉,为相恋三十余年的王郎高歌一曲,王稚登听得老泪纵横。在姑苏盘桓了两个月后,马湘兰返回金陵,已是心力交瘁,油残灯将熄。不久的一个午后,已有预感的马湘兰,仔细地沐浴更衣,然后端坐在”幽兰馆“的客厅中,悄悄地走完了她五十七岁的人生,临终前,她命仆人在她座椅四周,摆满了含幽吐芳的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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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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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迷,非常喜欢读书。书,在高尔基的眼里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刘向的眼里可以医愚,在我眼里,它就是我的好朋友,能带给我快乐,有时却也让我有些“郁闷”……

有一次过年时,我刚看完一本《字谜500条》,想在表哥面前炫耀一下,没想到,表哥全答上来了。这时,表哥笑嘻嘻地对我“郭超,我也考考你,出一个最简单的字谜让你猜猜,上不在上,下不在下,不在上,且在下,打一字。”“卡车的卡。”我脱口而出,这不简单吗,我有些洋洋得意。“不对。”表哥答道,不对,我有些懵了,不是“卡”字那是什么字呢,我冥思苦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这时我才真正体会到“书到用时方恨少”。最后央求着表哥告诉我,“这是个‘一’字,我不是都告诉你答案了吗,打‘一’字呀。”表哥狡黠地笑着……这又激起了我读书的兴趣,心心暗暗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多读点书,多学些知识。

上个星期天中午,我在佳音补习英语后,不知不觉地来到了旁边的图书馆,心想,我以前每次都到负一楼儿童阅读区,今天就到二楼去看一下吧,到了二楼,拿起书架上的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本想看半个小时就回家的。没想到,我一下子就被书中故事里的惊险情节及福尔摩斯的机智吸迷住了,我的心也随着书中曲折的故事情节而起伏不定。不知过了多久,身体突然被人重重地推了一下,我才抬起头来,只见妈妈急得满头大汗,眼泪直在眼眶里打转,“都什么时候了呀,打你好多次电话也不接,你知道我有多担心吗?”妈妈不停地埋怨。这时我从书包里找出手机,才知道到了下午四点多钟,还有三十多个未接电话呢。原来妈妈见我放学后一个小时还没到家,就开始给我打电话,而我看书入迷了,没听见手机响。妈妈见没接电话,担心我出事,就开始一边给我打电话一边到处找我,从佳音学校到图书馆儿童阅读区,又到家附近,问了佳音的老师,问了图书馆的人,问了同学家长,还问了路边值班的交警……回到家里,我诚恳地认错并写了一封检讨书。没想到,第二天,妈妈帮我在网上买了这本书。

书是我的好朋友,它将会陪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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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贝多芬的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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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维希˙范˙贝多芬(1770——1827)是德国最伟大的作曲家,维也纳古典乐派的代表人物,人类音乐界的巨星。他不仅是个音乐家,而且为人类确立了一个伟大的人格形象,他是不甘平庸而自强不息的孤独者。他把温情、欢乐留给了世人,但他自己却一直是个感情上的不幸者,尤其在情场上,他是一个屡屡败北的失意者。

1795年,26岁的贝多芬开始熬受病魔的折磨,他的耳朵渐渐变聋了。与此同时,贝多芬经历了第一次热恋,也是一次全然惨败的热恋。已经被残疾折磨得日益虚弱的心灵,经受不了这狂乱情绪的冲击,在这苦闷绝望的边缘,他想结束自己的生命。但他终于没有自杀,勇敢地面对了命运。

六年之后,又一次更为炽烈的恋情在贝多芬心中产生,但又是一次更深切的伤痛。耳聋也越来越严重,贝多芬已变得益发狂傲,不修边幅,举止粗暴。

1801年,贝多芬认识了朱丽叶?琪察尔第女伯爵,这位年轻的姑娘曾给贝多芬带来短暂的欢乐。但她轻浮、浅薄、自私的本性,又常使贝多芬苦恼,他在与她的交往中格外感到自己的伤残,心中充满了痛苦。最后,朱丽叶还是背弃了他,嫁给了有钱的伽伦堡伯爵。贝多芬曾在热恋中写下了《月光奏鸣曲》,题赠给朱丽叶。朱丽叶本是一位平庸的女子,却因贝多芬与《月光奏鸣曲》的流传而得以知名于世。

1806年5月,幸福再次向贝多芬显现,他与泰丽莎˙勃仑施维克订了婚。泰丽莎是朱丽叶的表妹,贝多芬1796年认识了勃仑施维克一家,他也曾钟情于泰丽莎的姐姐约瑟芬。1806年5月的一个晚上,贝多芬在勃仑施维克家作客,他弹奏了巴赫的一支情歌,泰丽莎被他的歌与月光渗透了,感到了生命的丰满。第二天,他们相爱了,并在泰丽莎哥哥的同意下订了婚。他们的婚约维持了四年,贝多芬享受了少有的温情与欢乐,他曾谱写了《热情奏鸣曲》献给她。但神秘的命运却以莫测的力量拆散了这一对深深相爱的恋人。命运注定要将他压伤,使他痛苦。她比贝多芬多活了34年,至死仍爱着他;他也在晚年时时以她的画像作为安慰,当我想到她时,我的心跳仍和初次见到她时一样剧烈。然而,贝多芬还是没有得到她。

贝多芬再也没有如此疯狂地爱过。1811年到1812年,贝多芬曾和柏林的一位青年女歌唱家之间有过非常温存的友情,并因此影响了第七、第八交响乐的创作,但这段情谊也只是昙花一现,再也没有结果。1816年后,贝多芬只和玛丽亚˙爱尔杜第保持着友谊,她也患着不治之症。从此,他没有朋友,孤零零地在世界上。

1826年12月贝多芬患重感冒,导致肺水肿。1827年3月26日,贝多芬终于咽下最后一口气,原因是他患了肝脏病。在他临终前突然风雪交加,雷声隆隆,似乎连上天也为这位伟大音乐家的去世而哀悼!29日的下葬非常隆重,有两万多人自动跟随灵柩出殡,遗体葬于圣麦斯公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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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断齑划粥的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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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是北宋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他出生于贫苦人家,两岁丧父,母亲由于无法维持生活,不得不带着他改嫁别处。

范仲淹童年读书,就非常专心。十多岁时,他住在长山醴泉寺的僧房里,昼夜苦读。每天煮一锅稀粥,等它凝成冻子以后,用刀划成四块,早晚各取两块作主食。副食呢,更简单!切几根咸菜就行了。后世传为佳话的“断齑划粥”的故事,就是从这里来的。

在范仲淹的同学中,有个南部留守的儿子,看见范仲淹每天只吃点稀粥,却不以为苦,只顾埋头学习,觉得很稀奇,回去讲给他父亲听。他父亲说:“这是个有出息的孩子。你把公厨里的食物拿一些送给他吃吧!”南部留守是声势显赫的大官,一般人得到他的馈赠,会视作莫大的光荣。范仲淹却不是这样。

当南都留守的儿子奉了父命送来东西的时候,他再三推辞,争执了半天,才勉强收下。可是,过了几天,留守的儿子发现他送的食物并没有被吃掉,已经放坏了。他自然很不高兴,问范仲淹道:“家父听说你生活清苦,特地让我送了些饭菜,而你却不肯下筷,奠非认为这样做,就污了你品行吗?”

范仲淹解释说:“我并非不感激令尊的厚意,只是多年吃粥,已成习惯,如今骤然享受佳肴美馔,恐怕将来吃不得苦了。”

由于范仲淹出身贫寒,艰苦备尝,因而对民间疾苦深为同情。他做官以后,提出了许多对劳动人民有利的改革弊政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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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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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儿时起,我就和成为了好朋友,结下了不解之缘。我和书之间的故事,那可不是能用一句话就能说完的哦!

暑假前,我的语文老师为我们班每一位学生都发了一本班本课程——《三国演义》。没错,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

回到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打开这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可是,不过一会儿,我便没有什么耐心再读下去了,开始干别的事情。妈妈走过来疑惑地问我:“怎么不读了?”我解释说:“这本书里的生字太多,还需要一个一个地找那些字的拼音,太麻烦了!”妈妈耐心地跟我讲起道理来:“你用字典找到这本书上的生字之后,就学会了一个生字,到时候,别人不会这些生字,你就可以告诉他,这样别人就会觉得你很聪明。你要记住一句话,‘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听了妈妈这些话,我心中又鼓足了劲儿,重新阅读起《三国演义》。

慢慢地,我开始喜欢上阅读。我发现阅读可以使我的写作能力提高,并且拓展了我的想象力。有时候,我会在家对着一个花纹驳杂的石墙呆上半天,构想种种神话传说;路上遇到一个残疾人,我会黯然神伤,编制他的悲惨身世。

我不禁想起了书中的一句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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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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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爷爷给我买了一本,叫《父与子》。

我看的看,越来越有意思了,我看到一页特别搞笑的,“有一天,儿子打破了镜子,儿子想爸爸肯定会打我的,儿子想到了一个好主意,他把玻璃片清理干净,清理干净开始画画,然片把画的图贴在镜子上,爸爸回家照镜子,发现自己明明带的领带,在镜子里却带的是围巾,爸爸才知道那是画,儿子说被识破了,爸爸说看我不揍你"。

我还把每一篇漫画编了大概的故事,第二天,我正准备看书时,书不见了,我着急的找了半奶奶问我你找什么东西呢?我回答就是爷爷昨天给我买的那本书,它不见了,就连姑姑也问我,我回答了同样的话,我们三个找了一小时也没有找见,我着急的哭了起来,姑姑说你在手机上继续看呀,我接过了姑姑的手机看了起来,看的正起劲,奶奶开门的声音吓了我一大跳,爷爷回来了,他们重新买的《父与子》递给了我,我又兴高采烈的看了起来,过了六天,我去了奶奶的书架,我才发现原来《父与子》在书架里,是我忘了放在哪里了,于是我把新的《父与子》送给了别人。

从那以后我都会把,什么东西放在哪了,记在本上,大家可别像我这样哦,不会白忙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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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与书的一个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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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烈日当空,太阳似乎发了狂,一个劲地把那灿烂无比的阳光撒向大地,大地像盖上了一层金纱,花草树木显得更加美丽动人。我也笑得乐开了花,原来,是今天妈妈答应了我的请求,允许我买一本原著版的《三国演义》。

在漫长的暑假中,我已读完了小学生版的四大名著:西游记、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尤其是罗贯中的《三国演义》让我百读不厌。在中,我仿佛自己就是神能广大的苟彧和诸葛亮;身经百战的赵云与关羽;足智多谋的陆逊与郭嘉。开始我看得津津有味,可是天长日久,这些小学生版的书已不能够满足我。我的目光又聚集在书店的原著版《三国演义》上了。

买到了书,我拆开了包装袋,一本使人眼花缭乱的众将图呈现在我眼前。咦?这不就是虎牢关三英战品布吗?我激动不已,立刻看起三国演义来。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十分快乐—这种畅游书的海洋中的滋味。

钟表上的时针已经不知何时悄悄溜到了十二那个数字上,我并没有像往日一样自然地放下书去吃饭,而是继续捧着三国演义,仿佛我在捧着一样稀世珍宝,久久不愿放下。直到妈妈不停地叫我吃饭,我才像一条要被捕捉的鱼儿一样极不情愿地从书的海洋中跳出来。

我爱书,更爱体验书中无穷的知识与乐趣。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知识的总统;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一定要多多阅读,使自己了解更多的知识,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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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当代游学生名人故事

全文共 1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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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一般大学生4年读完一所大学不同,张文用4年时间“读”了4所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

2007年6月,张文高考发挥失常,怀着进京求学的梦想,他来到北京的一所民办高校。进校后不久,张文就感到失落:身边的同学整天抽烟、喝酒、打牌、逃课、通宵上网……张文说:“我不甘平庸,我要走一条自己想走的路。”

张文决定退学。他说:“我要走访国内各顶尖大学,遍访名师。”从2008年起,他在京沪的4所名校各旁听一年。4年下来,张文听了200多门课、100多场讲座,积累了50万字的课堂笔记,还加入了100多个社团。

一年用了6支录音笔

积极、刻苦,是张文游学生活的写照。在复旦大学的课堂上,张文总是积极提问。中文系骆玉明教授的《古典诗词导读》是复旦大学的精品课程,骆教授主张“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他常在课堂上鼓励学生朗诵,但响应者寥寥。在一次课上,骆教授再次邀请学生朗诵诗经中的《蒹葭》,按捺不住的张文举起手,登台朗诵起来。

在北京大学时,因为觉得“好课实在是太多了”,他上午同时选了3门课,所以准备了3支录音笔。课前,张文在3栋教学楼间一路小跑送录音笔,自己听一门,下课后再跑到另外两间教室取录音笔。晚上9点下课后,他来到未名湖畔,一边散步,一边听白天的录音。晚上12点回到燕南园继续听,有时他听着听着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醒来又倒回去继续听。在北京大学一年,张文先后用了6支录音笔。

清华大学让张文感受到另一种不同的氛围:“教室里坐得满满的,老师讲得激情满怀,同学们奋笔疾书记笔记。”

“中国人民大学散发着浓厚的人文气息。在中国人民大学的课堂上,同学与老师之间总是有着激烈的争论,这种争论从课堂延续到老师的办公室。”张文说,“该校密集的讲座让我大开眼界,好多外国的总统、中国的部长、经济学家、商界名流登上了中国人民大学的讲坛。”

全方位参与大学生活

上课、记笔记、听录音,并不是张文游学生活的全部。在北大,张文报名参加了100多个社团,足迹遍布各种学科兴趣小组、文艺演出、讲座论坛、体育运动、志愿服务等。用张文的话说,加入这些社团是为了“完善人格、砥砺品德”。

张文做事积极主动、随叫随到。社团负责人觉得张文不知疲倦、任劳任怨,于是给他一定的职位,为社团做事。

张文认为,最值得他骄傲的一件事是去内蒙古一所高中捐赠图书。他从一名家在内蒙古呼伦贝尔盟根河市的学生处得知,根河市有半年时间是被冰雪覆盖着的,教育条件极差。

于是,张文找到办活动时认识的两位公司老总,希望他们能出资给根河二中图书馆添置图书。他又辗转联系上文化部前副部长丁一先生题写馆名,并邀请清华大学前校长顾秉林院士题词。最终3500册图书送到了根河二中。

张文的积极参与,也曾遭到过其他学生的质疑,甚至引起相关学生组织的不满。2011年12月,有人在北大BBS上发帖说张文不是北大的学生,却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在很多社团担任职务,发帖人声称要把他赶出北大。这件事深深地伤害了张文的自尊。

我还要去香港大学、去哈佛、去耶鲁

张文喜欢和各种各样的“牛人”打交道,他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阅人无数不如名师指路。”在张文看来,到一所大学首先要认识其校长。他在复旦大学时,就去杨玉良校长的办公室请教过问题。他曾经让周其凤校长给他推荐精品课,周校长勉励他要好好利用北大的资源,广泛接触名师,并说:“你这样的学习方式比那些只想拿文凭、整天混日子的同学更能学到真东西,北大学生应该向你学习。”张文也曾给顾秉林先生写信,顾先生回信鼓励他:“不管你能不能拿到文凭,都要练就一身真本领。”

总结这4年的收获,张文说:“复旦大学让我认识了自己,自我觉醒;北京大学拓宽了我的视野;清华使我懂得要脚踏实地,知行合一;中国人民大学让我从个人奋斗转变为关心国家、社会,立学为民,治学报国。”

现在张文在某大型地产集团兼职做董事长助理。他找工作的经历也很传奇:张文在中国人民大学听该董事长的讲座,并与其建立了联系,该董事长知道了他的游学故事,被他的毅力感动。

如今,下班后的张文还是会去学校听课、读书,但这不是张文的终点。

刚刚参加了托福考试的张文,准备明年去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香港委员会做义工,之后还要去美国。这个机会源于他的毛遂自荐:“听说基金会招募义工,我就给在美国的执行主席雷克先生写信表达了我的意愿,并介绍了我游学和做公益的经历,不久,雷克先生就回信了。”

张文的梦想是在香港做义工之余,去香港大学听课;等到了美国,他还想去哈佛大学和耶鲁大学,见识一下纯正的美国精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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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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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说过。而我就是一个整天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的小书虫。我的书现在已经多得数也数不清了。

书是翅膀,是让我自由地飞翔;书是阶梯,是让我更进一层楼;书是钥匙,是让我打开知识的大门。

记得有一次,妈妈和我就像一只欢快的小鸟一样飞奔去书店买书。当我走上第一阶梯的时候,心想:不如我直接在书店看书吧!于是我抛下在外面等的妈妈,走进书店,拿出《狼王梦》津津有味地看着。这时,我的耳朵警惕地竖起来了,不管什么风吹草动也逃不出我的耳朵。当我看见母狼紫岚精心培育黑仔的时候,却不小心被金雕抓走了。顿时,我火冒三千丈自言自语地说:“这该死的金雕太可恶!”妈妈在外面等得有些不耐烦。于是走向书店。我听见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不好,是妈妈。

于是我把书依依不舍地放回书柜,装成找不到书的愁眉苦脸。妈妈不耐烦地说:“儿子,找到书就回家了。”我一本正经地说:“妈妈您先出去吧!”我三两句话就打发了妈妈。然后又拿出了《狼王梦》孜孜不倦地看着。时间不知不觉地流逝了。正当,我看得如醉如痴的时候,就被妈妈抓了个正着。我就像一只可怜的小鸡一样望着妈妈。妈妈愤怒地说:“儿子,别得寸进尺了,找到了就回家!”于是我依依不舍的把书放到售货员面前付了钱。这一场“游击战”就告一段落了。

我的读书生活恰似一部精彩的电影,也似一首动听的歌曲。正是有了书,我才能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就是我生命中缺一不可的部分。我愿变成一只展翅高飞的雄鹰,在知识的殿堂里自由自由地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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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现代名人小故事:身残志坚张海迪的传奇一生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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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故事,名字叫《张海迪的故事》。读后我深受感动,下面听我介绍一下。

张海迪小时候很聪明,也很健康。张海迪曾经也有过快乐的童年,和很多孩子一样也有她自己的幻想,张海迪五岁那年,灾难降临到她的身上。一天,海迪正在排练节目。她正在练习的时候,忽然觉得眼前一黑,摔倒了,她想站起来,但用尽全力也没能站起来。父母知道后把她送到了医院,过了一会,医生说出了结果,五岁的她正得了脊髓血管瘤。许多医生都没能救起她。后来有许多人关爱她,她的三分之二身体几乎都没有了知觉,在她住院时,她坚持学习。妈妈也经常鼓励她。每当病情折磨她时,她都非常坚强。海迪每天都坚持写日记,长大后成了作家。

读完之后,我想:张海迪真是我们的榜样啊,我对一件事非常怀疑,为什么张海迪那么可爱聪明,而上天还要折磨她?张海迪在生病的时候还在自学,我真惭愧,现在有的同学把生病作为借口,不学习。她还那么坚强,病情折磨她时都不掉眼泪,而现在有的同学因为一点小事就哭,一点都不坚强,张海迪每天坚持写日记,现在有的人一星期写一篇就不错了。张海迪非常爱上学,得了病还想上学。她可是我们的榜样,我们应该学习她那爱学习、坚强、坚持写日记的好精神。

张海迪我们为你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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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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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读,我的话不由自主地多了起来。

从幼年时期,我就开始读书。那时,除了学校所发的《5岁少儿论读》,我的书架上就只有姑姑赠我的姐姐看过的几本旧薄画册,虽然内容并不有趣,但对我来说,这些就是我全部的财富,所以,我仍然读的津津有味,且百读不厌。

后来,随着我的年龄逐渐增长,识字量也慢慢大了起来,我已经会读部分报纸、儿童文学作品了,有些内容我并看不懂,但我依然咬着牙继续往下读。读得很快,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

这时,我偶然间读了一本侦探书,为书中的主人公日夜牵挂,我迷上了侦探书,但这种书图书馆一般没有,只能个人购买,回想每次我从书店拿回一本侦探书,心中是多么喜悦呀!

时间过得可真快,一转眼我已经上了五年级,我又喜欢上了看各种小说故事,记忆最深的就是《梦想的旅程》,它主要讲了小姑娘安妮多年来一直保持乐观、相信梦想,最终获得幸福的故事,这本书不仅内容好,而且使我悟出了许多人生真谛,让我坚信“阳光总会出现。”

每每我拿起一本小说,我都会沉迷其中,忘掉一切,走进另一个人的心灵,倾听另一个人的心声。

我要感谢书籍,是它们的优美词句装饰了我平淡无味的习作,是它们的内容充实了我快乐的生活,是它们让我从那个毛孩儿变成了如今亭亭玉立的大姑娘,我根本无法自抑的热爱书籍。

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携手遨游在书的海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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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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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那是三年级的事了。有一天,妈妈从洋洋哥哥家中借来了一套《盗墓笔记》。这套一共有7本,一本大致有300-400页,因为我非常爱看这套书,拿到这套书,我就迫不及待地看起来。

自从我看了这套书后,对看书已经到了痴迷的地步了。如果是以前的话,一定会情不自禁拿上手机去打游戏,不过现在不一样了。我一进家门,就会走入书房,进了书房里面,花花绿绿的书就出现在了眼前,我会忍不住找上一本科幻小说,坐在沙发上躺着,舒舒服服地看起来,一看就是三四个小时停不下来。等妈妈回来了以后,我还在书房中看书,却把写作业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妈妈非常生气,就把书房的门锁上了,不让我进,只有这样,我才肯去写作业。

自从书看得多了,我的作文也越写越好了,以前作文分数总在及格或待及格,不过看书之后,我积累了好词佳句,都在优和优加。现在我已经五年级了,作文成绩都在优加以上,一直没有下降,现在回忆过去,真是应该多读课外书。

我家是一个书的海洋。书房里有三个书柜装书,一个书柜是放科技类的书籍,一个书柜是放小说类的书籍,最后一个书柜是放童话类的书籍。除此之外卧室、客厅……都有许许多多的书,这都是为了我可以随手能拿起书来看。

我还非常爱惜书籍。只要书有一点点坏的地方,我就会拿来透明胶带、剪刀进行修补;只要书页有一个地方卷了起来,我就小心翼翼把它压平;如果有人破坏了我的书那就不得了,我会非常生气,非让他给修补好不可!

“书是这个世界的营养品。”所以,我们一定要多看书,让好书籍伴我们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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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书和我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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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有一种收获,让人一生受益,那就是读的收获;人生中,有一种经历,让人难以忘怀,那就是读书的经历。是读书,让我在朦胧的世界中,懂得许多道理,学会如何做人……于是,在我的人生之旅中就有着许多让人回味的关于书和我的故事

可是,就是因为我爱看书,还发生过不少有趣的故事。你肯定会问,读书怎么会闹出有趣的故事呢?我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中午,妈妈在家烧饭,忽然发现没盐了,就让正在看书的我去买包盐回来。我一边走,一边思考,书中的故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满脑里都是关于书中的故事。我走到小店,整个人还沉迷在书的故事里,以至于我看到一袋类似盐的包装,就马上买回来,因为我迫不及待想知道故事中接下来发生的事了。我回到家,当我把“盐”拿给妈妈看时,妈妈顿时哭笑不得,我感到很奇怪,问妈妈为什么。妈妈用手指着“盐”的包装袋,我恍然大悟,也禁不住笑起来,原来,我把盐买成白糖了。

虽然读书让我闹出不少有趣的故事,但它也让我收获更多的成功喜悦。今年妈妈买了一双漂亮的新凉鞋,可没想到它居然磨脚,为此,妈妈没少发牢骚。有一天,我忽然想到自己以前看过的一本科普书上说:不管是鞋子的哪个地方磨到了你的脚,你就在鞋子磨脚的地方涂一点点白酒,保证就不磨脚了。我把这个方法告诉了妈妈,妈妈一试,发现果然不磨脚了,直夸我聪明。这个小常识,自然是课外书带给我的知识。

书中那曼妙神奇的世界,各形各色的人物,总会为我展现一个奇异的世界,让我忍不住想遨游其中。读书是一生的财富,是一生的瑰宝,只有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才能真正体会到读书是多么快乐,多么有趣。“读一本好书,等于交了一个益友。”而我正是有了这个“朋友”,我才对读书充满了渴望。就像毛主席说的一样:“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但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所以,我爱读书,书和我的故事也会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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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350字

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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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读一本好,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所以我们要多看书。

还小的时候,我不大爱看书。可到了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就开始着急了,因为那时,语文老师便会隔三差五布置日记或作文。我后悔了,当初没有多看课外书,没有累积好词好句,作文没有打好基础,自己肚子里一点“墨水”都没有,提起笔就头疼,大脑里一片空白。现在我一有时间就看课外书,在书上把好词好句圈起来或抄写在本子上,因为这样,我现在写的作文有了很大的提升。

记得有一天,弟弟把我刚买的新书给撕坏了,我当时火冒三丈,对着弟弟大喊大叫,好像跟他有仇一样。我当时很伤心,就像失去了一位好伙伴似的。妈妈看我很伤心,只好答应给我去买本新书,我才破涕为笑。

现在,书已经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会陪伴我一生,直到白发苍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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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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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过程中是苦的,但读完书是乐的。我们暂且叫它书趣吧。

春天,大地开始萌出新芽。但天气有点闷、潮。我在家里读着《聊斋》,“如饥似渴”的“品尝”着书本的“味道”。王生、小倩,每一个人物都在告诉我一个个离奇的故事。爸爸这时端了一杯凉水,苦笑着:“孩子,别累着了啊。”

夏天,万物开始生长。夏天,天气很干燥。太阳火辣辣的,照着大地的一切。我坐在板凳上,看《巴黎圣母院》,为圣母院的那场火灾叹息。这时,爸爸给我端了一杯绿豆汤,皱眉笑着:“孩子,别累着了啊。”我的眼角突然在这时湿了。

秋天,果实已经成熟。我坐在郊区的地上,旁边放着一个苹果。我品读着《繁星》、《春水》,不知不觉已被这些诗所打动。冰心奶奶的爱,无时不在这本书里散发着。这时,爸爸不知在哪儿拿了一杯冰茶,叹了声气,微笑着:“孩子,别累着了啊。”这句无声的话一直在旁边飘荡。

冬天,雪在孕育着一批新的绿芽。我坐在床上,看《格列佛游记》。为小人国和大人国的故事感到惊奇。为书中角色坚定的精神感觉书中的角色异常美丽。爸爸在捣鼓着什么,也不清楚。看完整本书了,仍感觉意犹未尽。只见爸爸还是之前的语气,叹了口气:“孩子,别累着了啊。”低头一看书,发现书角已经湿透了。

朋友们!在阅读时,你们有没有发现你学习时、玩乐时、奋斗时,你旁边,一直有个身影跟着你、帮助你。你会发现,那个身影时而严厉、时而温柔。你会发现,那个身影在一直鼓励你,在你的成长路程中撒下美丽的花。可是,岁月已悄悄爬到他的脸上。一句话,包含了他的多少感情!

读书是苦的、是乐的,还是一个人在你的身旁。变的是四季,不变的是我对书的那颗心。

读书的过程是苦的,但读完书是快乐的。我们就暂且叫它书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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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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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喜欢书中像星星一样密密麻麻的文字,书时常伴随着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它也曾帮了我一个大忙。

周日,我在家中正津津有味地看《散文大全》,妈妈走进我的房间,轻声对我说:“璇璇,停水了,咱们出去吃饭吧!”“啊?可是我还想看书呢!”“先吃饭,吃完再看!”经不住妈妈的劝说,我极不情愿地答应了。

来到饭店,我东看看,西瞧瞧,发现一瓶火红的辣椒摆在桌子上。“咦,那么红的辣椒!”我兴奋地拉了拉妈妈,让她也看这诱人的辣椒。“妈妈,一会儿我们也放点吧!我已经馋涎欲滴了!”妈妈面露为难地说:“太辣了吧!”我缠着妈妈说:“放一点儿,放一点嘛!”妈妈无奈之下,只好同意了。

不一会儿,饭端上来了。我迫不急待地放了很少一点儿辣椒,不辣!又放了一点,还是不辣!我就越放越多,越放越豪爽,转眼间,我的饭已经变成了火红色。我得意洋洋地炫耀着我放这么多辣椒都不怕,急不可待地吃了一口,瞬间,一阵刺激难耐的辣味直冲我的口舌咽喉,我的眼泪夺眶而出,不禁大声叫了起来。辣椒好像听到了我的叫声,更加肆无忌惮地在我的喉舌间翻滚。情急之下,我突然想起以前在书上看到过用盐水漱口或喝盐水可以缓解辣感,急忙告诉了妈妈。很快,妈妈帮我拿来了一杯盐水,几分钟后,我长长舒了一口气:“啊!好多了!”心中暗想:“多亏了那本书,可帮了我的大忙!”

书是人们增长知识、放松心情的胜地,也是帮我们解决困难的好帮手,让我们一起快乐地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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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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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玥宁

是一把钥匙,为我打开知识的大门;书是一个空间,让我知道古今中外的事儿;书是一只蝴蝶,带我飞到知识的海洋!

是书,让我知道了善与恶,是书,让我知道了朋友,提起书,我还与书有一段小故事哩!

我是一个小书迷,小时候,特别喜欢图书,书中的一系列人物,都栩栩如生,可是因为家里的原因,让我无法有很多的书去读,那次,我走进哥哥的书房,书应有尽有,我从未见过这么多的书,使我大吃一惊,可真所谓,书的海洋呀!我随便拿起一本,像一只贪婪的狼一样,疯狂的读了起来!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夕阳已经亲吻西山了,我们也该吃饭了,爸爸妈妈到处都在找我,喊了不知多长时间,我从未出现,差点把他们着急死,他们在着急,而我却悠闲的读书。

月光为大地穿上了一片银纱,我才升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恋恋不舍的,放下手中的书,走出了门,妈妈看见后,急忙跑过来,说:“你去哪儿了?你知道我们找你找了多长时间吗?”我支支吾吾的说:“我……我……我去读书了!”爸爸说:“读书是好,可你也不能一声不响的就去读书了吧?以后,一定要先跟爸爸妈妈打招呼,再去读书,好吗?”我兴奋的点点头,又沉迷在了书的海洋中!

如今,我已经看了许多的书,也增长了不少的知识,我与书,书与我,我们二者,已经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了!

书,是人生路中的指明灯,他是你的伴侣,是你的希望,一刻都不能忘记它,而我们的人生,也就像书一样,形形色色,波澜壮阔!快乐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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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梅兰芳练跷功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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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京剧艺术家梅兰芳小时候,相貌很平常,眼神还有些呆板,见人不大会说话。在他八岁那年,家里请来了一位有名的朱素云先生教他学戏。第一出开蒙戏《二进宫》,老师反复教他,还不能上口。朱先生见他进步太慢,认为他不是学戏的材料,再不教他了。朱先生临走时,将梅兰芳叫到跟前斥责说:“祖师爷没给你这碗饭吃,我也没办法。”说完就拂袖而去。

梅兰芳是个有志气有毅力的孩子,朱先生的话像一根针刺疼了他的心。

他想,难道别人能学会的戏,我就学不会?难道我比别人少点啥?他暗下决心,非闯出个样子来不可。

不久,梅兰芳入了“云和堂”学戏,拜吴菱仙老先生为师。吴先生对梅兰芳的要求很严,有时还采取十分严苛的训练方法,但梅兰芳总是按老师要求的那样,努力完成练功任务。当时,吴先生最厉害的一手是跷功。他搬来一条板凳,上面放着一块砖头,让梅兰芳脚踏两根半来多长的高跷站在砖头上,并要求站一柱香的工夫。起初,梅兰芳站上去总是战战兢兢,不到三分钟,就腰酸脚疼支撑不住了。可他刚跳下来,又必须马上再站上去,因为一柱香烧不完,是不准下来休息的。为了练出过硬功夫,梅兰芳的腿都站肿了。

经过一段基本功训练,梅兰芳的跷功有了很大长进。但他没有满足,又积极主动地设法增加训练难度。秋去冬来,他在庭院里找块地方浇了一个冰场,冰面光洁如镜,人走上去都免不了摔跤。可梅兰芳偏偏要踏上高跷,到冰场上去跑圆场。高跷本来重心就高,支撑面又很小,再加上冰滑,梅兰芳经常摔得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吴先生看了有些怜惜和心疼,就对梅兰芳说:“休息几天再练吧!”梅兰芳却坚决地说:“先生,您不是常常说,练功练功,一日不练三日空吗?”先生无奈,只好让他继续练下去。

冰上踩跷的功夫,使梅兰芳受益甚大。他晚年时曾多次说过:“幼年练跷功,颇以为苦,但使我腰腿力量倍增。我在六十多岁时仍然演出《醉酒》、《穆柯寨》一类刀马花旦戏,就不能不说是当年严格训练跷功的好处。真可谓‘不受一番冰霜苦,哪得梅花放清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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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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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小时候,大人们常常对我说类似这一句的读书名言,可还是年少无知的我对于这些名言中蕴含的道理我还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通过在学校的学习、日积月累,我终于懂了。原来,它们都是关于读书的名言,告诉我们读书对我们是有好处的。我也喜欢读书,我还和书发生过许多的故事,现在,就让我和大家分享我和书的故事吧。

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就常常到书店去买一些识字卡给我。我对上面的知识和图片感到十分有趣,每天只要妈妈一翻开识字卡,我就赶紧跑上去,跟着妈妈读上面的字。妈妈后来又买了一些简单的故事书给我,我在故事书中汲取知识成长。到了中班,有一些兴趣班。妈妈依着单上的顺序读给我听,我听着听着高兴地叫起来:“妈妈,我要这个。”

“哦,原来是阅读班呀。也好,我们家欣欣这么喜欢看书,这个阅读班正好提升一下你的思维,就这个吧。”妈妈说。

从那天开始,我每两三个星期就有一盒书,里面装着都是一些蕴含着一些小道理或有趣的书,都是通过一些故事来表达所蕴含的知识。虽然这一本本薄薄的书里的故事不及故事书里的内容丰富,但是它们却让我学习了许多知识,在童年的时光里留下了一个最美的阅读印记。

上小学了,我在学校里认识了许多新朋友,学会的知识更多了,在此同时,我发现了一块新“大陆”。它,这块新大陆就是我们班最后面的一个小小图书角。在图书角里,我发现了许多我从来见过的一些故事书。它们的名字深深地吸引了我:《格林童话》、《伊索寓言》、《安徒生童话》、《咖啡味的七七班》……每天只要我没有事情做,就利用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跑到图书角去借书。很快,我通过老师的提拔,做了图书管理员。每天,只要一下课就有一大批同学到我的座位上排队,为的就是能看到更多的书。虽然是这样,但我还会尽量地抽时间出来,去看图书角那一本本精彩的书籍。没想到,这个职位我一做就是做了四年。从一年级至四年级,我都担负着这个职务。五年级了,虽然我不是再次被老师选为图书管理员,是由我的好朋友小君来做。但是我仍然希望自己能做上管理员,不过我相信小君一定会做得很好。在这担任管理员的四年里,我每天与书相伴,每天收拾、摆好一本本书籍。书,就像一个我忠诚的伴侣,永不离弃我,教会我许多知识。

长大了,终于体会到“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的意思了。书,教会你许多知识,书中的知识是需要我们去发掘的,每当我们发掘到一样知识,就像黄金一样珍贵;书,是你的知己,你会从书中发现到一样样你所赞同的观点,你所有的烦恼,只要一看书,就仿佛在和一位知己倾诉自己一切一切的烦恼;书,给我带来无穷无尽的财富,我爱读书!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书,给我带来无穷无尽的财富,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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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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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高尔基说的.。我非常喜欢看书,除了游泳这个爱好以外,我最喜欢的就是看书了。

我爱看书爱到了极点,所以他们给我取了一个外号——“小书虫”。我经常看一些闲书,比如:《拇指班长》、《木偶奇遇记》、《查理九世》等等之类。

我一看上书,就什么都有不知道,别人叫我,我就当作没听见,而且一下子就是两小时呢!

有一次,我在看《木偶奇遇记》,正好妈妈煮好了饭,就开始叫我吃饭。妈妈叫了好久,我只是应了一声,身体却一点也不肯支一下,好像被什么东西定住似的。可是,妈妈说:“再不去吃,等着吃竹笋炒肉丝吧!”我不怕,想继续看。可我也得去吃饭,只好恋恋不舍地去吃饭了。

书就像知识的海洋,我愿做无帆的小船。我需要书,我爱读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是我永恒的精神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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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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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11时45分,一个人独坐桌。正无聊得发慌,执起笔来,很想写点什么,但下笔却是这么地艰难。对我来说,写作是用来消磨时间的最佳良方,但该写些什么呢?看着眼前的“宝贝”,我忽然有了灵感。

记得,在人生中,第一本真正属于自己的书是在小学四年级买的。那时候,学校举行书展。原来已经很喜爱书的我,听到这个消息就更加雀跃。走到那书海当中,简直令人无法自控,每一本书都是那么地精彩,那么地诱人,很想把它们都搬回家。

说书,便不能不提图书馆了。图书馆是我小时候最常去的地方,因为那时学校离书馆近,放学后又没什么地方去,也不想独个儿在家中“面壁”,于是每感到无聊便又走到那儿去。童年也就是这样混过了。

我想,书就等于我的知己良朋,也是我的宝贝。有时候,下雨天忘了带雨伞,情愿自己全身湿透,也不肯让书本有半点沾湿。去书店买书,迫于无奈,买下了最后残旧的一本。不忍心见它可怜兮兮的样子,也不愿意再伤它的一张一页,所以重新把它细细地包裹起来。或许,我这生都会与书结下不解缘,结下千万个难解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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