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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与书的故事汇编5篇 作文(汇编20篇)

导语:一个人无论遭遇什么样的不幸与挫折,脚底下都是有两条路可以选择的:一条是绝望,一条是希望。只要我们选择希望,就一定有路可走!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小编整理的几个哲理小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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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婚恋趣闻名人故事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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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哥马利

英国军事家蒙哥马利的笔迹很难辨认。有一次,他去参观设在伦敦的布置得十分漂亮的纪念非洲战争的博物馆。

他一边在大厅里漫步,一边饶有兴趣地参观展品。突然,他愣住了,问管理人员:“这封信是从哪儿弄到的?”管理人员得意地回答说:“这是您亲自制定的著名的托布鲁克进攻计划呀!”“糊涂!”蒙哥马利发火了,“这是我写给我老婆的一封信。”

海涅 1841年,海涅跟巴黎皮货店的一个女营业员欧仁妮结婚,这是一个不幸的结合。欧仁妮愚蠢无知,而且虚荣心极强。海涅对她的爱情没有能够使她克服自己的缺点。诗人临死时把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她,条件是她必须再嫁一个人。

海涅解释说:“这样至少有一个人会因为我的死而感到遗憾。”

尤金·奥尼尔 尤金·奥尼尔(1888-1953),美国现代戏剧的奠基人和最重要的代表,他的创作对美国现代和当代戏剧有深远的影响。1936年,奥尼尔荣获诺贝尔文学奖。他不喜欢出名,因此不愿到斯德哥尔摩去领奖。

奥尼尔爱喝酒,而且经常喝得一醉方休。新婚之夜,他又喝得不省人事。第二天早上醒来,他发现身旁躺着一个女人。“你是谁呀?”“你昨天晚上娶的我。”新婚妻子很是吃惊。

毛姆

英国作家毛姆80岁时曾收到一位女读者的来信,此信写得很有趣,写信者是位年轻的女性,在信中,她写道:“我读了你的作品,觉得你一定是一个了不起的大情人,很想爱你。后来我查阅《名人大辞典》,发觉你比我的祖父年岁更大,我只好放弃这念头了。”毛姆后来说,由此可知,爱情绝不是属于精神的,而是与肉体分不开的。

海曼 被誉为“世界女排第一重炮手”的海曼曾和一个白人恋爱,但最终却因肤色种族问题分手。海曼成名后,这个白人去找她说:“亲爱的,我们和好吧,现在你已经是世界闻名的大球星了,我非常渴望和你在一起。”

海曼轻蔑地一笑,说:“不知道你爱的是我的名气还是我这个人?如果爱的是我本人,我现在仍然这么黑。如果爱的是我的名气,那么,这个问题很好解决,请去买球票看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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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感激侮辱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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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尼亚生于法国西北的瑟堡,父亲是一家造船厂的老板,整天忙于发财,对子女溺爱有余,管教不足。格林尼亚从小游手好闲,整天浪迹街头,不把学习放在心上,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公子哥。由于长相英俊,花钱出手大方,格林尼亚在情场上春风得意,总能讨得异性的欢心,把一个个漂亮的姑娘吸引到身边。

然而在这个世界上,拥有金钱并不意味着就拥有一切,相貌堂堂也未必就能赢得尊重。在一次午宴上,格林尼亚走到出众的美女波多丽面前逗情。与以往每次都获得美人心相反的是,他不但没有赢得波多丽的欢心,反而遭到了一番奚落:“请你走远一点,我就讨厌像你这样的公子哥在眼前晃荡!”

一句充满蔑视的话,如同一把匕首捅在心头。他长期以来呈休眠状的羞耻心一下子惊醒过来。格林尼亚陡然意识到:家庭的富有并非个人的荣耀,要赢得真正的尊重,有赖于用努力去争取。排遣着无边的懊恼和悔恨,他甩掉一身自以为潇洒的轻浮,打起精神走上一条有追求的路。

这年格林尼亚21岁,为了摆脱家庭溺爱带来的松懈,他决定换一个生活的环境,遂留下一封书信表明心迹说:“请不要打听我的下落,相信通过刻苦学习,我一定会干出些成就来的。”

格林尼亚由瑟堡来到里昂,两年修完耽误的全部课程,取得里昂大学插班就读的资格。投入校园的生活,他倍加珍视来之不易的机会,引起了化学权威巴尔的注意。在名师的指点下,他进行了一系列的实验,很快就发明了格氏试剂,被学校破格授予博士学位。这一消息轰动了法国,也让格林尼亚的父亲备觉欣慰。

又付出四年的辛劳,格林尼亚取得了卓越的成绩,1912年被授予诺贝尔化学奖。波多丽得知这一喜讯,在病榻上提笔给他写了一封贺信:“我永远敬爱你!”就这么一句话,让格林尼亚激动万分。他永远感激这位美女当初对他近乎侮辱的训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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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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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看的人会觉得:一日无书,百事荒芜。对此,我是深有体会。

我是一个喜爱生物的人,对于此类书,我就成了名副其实的“爱书者”。这不,我迷上了一套叫《酷虫学校》的书,每一章每一节里的故事都会令我回味无穷!什么独角仙、鹿角虫,什么虎甲、蜜蜂都让我着迷,它们的样子、动作常使我捧腹大笑。

那天清晨,我睁开眼,伸出手,看看表,还是3:40。时间虽早,可是一想到《酷虫学校》,我瞬间清醒。捧起书,我像老虎吞食似的吞咽着书中的知识……不知过了多久,只听见“啪”的一声,妈妈从房间里慢悠悠地走出来,当她看见我坐在那儿时,原本惺忪的双眼瞬间瞪得如铜铃般大小,发出“啊——啊——”的两声尖叫。震惊、不可思议全写在了她的脸上。我还是第一次看她有这种表情。但是,5秒钟后,我就迎来了“唐僧式”的念叨:“杭哲,睡眠是很重要的,睡眠是很重要的,睡眠是很重要的……”我嘴巴上“嗯嗯啊啊”地答应着,心里却暗暗在计划着:明早我继续这么干!

这学期,我又迷上了《猫武士》一书,里边的猫武士让我敬佩,也让我憎恨。这书的结局是怎么样的?于是,我又开启了读书模式。每天晚上,急急忙忙写完作业就躺在床上看起书来。与猫武士在一起的时光是那样愉快,妈妈打完一个长长的电话,改完一大堆讲义,我却觉得好像只过了短短的5分钟。呵,书使我瞬间变成了毫无时间观念的人。已是深夜10点半,我仍在读此书。这时,妈妈见我房间里的灯还亮着,怒气冲冲地走了过来,生气地说:“你看看都几点了!”说着,她拿起表看了看,“快11点啦,邬杭哲!”唉,好吧好吧,不看了不看了。我心不甘情不愿地合上眼睛。

可是,我怎么也睡不着,脑子里浮现的全是《猫武士》里的故事情节,那一只只猫武士仍在我眼前走来走去。“唉,不是我不睡,是我的脑子不睡,它要看书!”于是,我慢慢从被窝里露出脑袋,见妈妈正在上厕所,心里一阵窃喜,像做贼似的轻轻拿起书。不一会儿,我便全身心投入了。嗯,真好看!终于看到结局部分了!这时,一个声音猛然在我耳旁响起:“邬杭哲,你自觉吗?这种事还要我说三遍?”不用看也知道是妈妈发现了我的“罪行”。为了不让妈妈生气,我不得不与猫武士说再见。

书,让我欢喜让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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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节约的名人小故事

全文共 1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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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俭朴素,人之美德;奢侈华丽,人之大恶。那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关于节约名人故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徐特立的《粉笔诗》】

徐特立,字师陶,湖南长沙人。无产阶级革命家,教育家。有《徐特立教育文集》传世。他注重品德修养,平生俭朴。他在湖南第一女子师范学校当校长时写过一首《粉笔诗》抄在黑板上,公布在校园里:半截粉笔犹爱惜,公家物件总宜珍。诸生不解余衷曲,反为余是算细人。

他在每天巡视全校时总是把别人抛弃的粉笔头捡起装在口袋里留给自己上课用。他在湖南第一女子师范(又称稻田师范)的几年里,差不多没有用过一支新粉笔。有些学生不理解,反而觉得他太“小气”。因此徐特立特写诗教育学生。

【房梁挂钱】

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苏轼21岁中进士,前后共做了40年的官,做官期间他总是注意节俭,常常精打细算过日子。公元1080年,苏轼被降职贬官来到黄州,由于薪俸减少了许多,他穷得过不了日子,后来在朋友的帮助下,弄到一块地,便自己耕种起来。

为了不乱花一文钱,他还实行计划开支:先把所有的钱计算出来,然后平均分成12份,每月用一份;每份中又平均分成30小份,每天只用一小份。钱全部分好后,按份挂在房梁上,每天清晨取下一包,作为全天的生活开支。拿到一小份钱后,他还要仔细权衡,能不买的东西坚决不买,只准剩余,不准超支。积攒下来的钱,苏轼把它们存在一个竹筒里,以备意外之需。

但有的时候,过度的节约也回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欧洲文艺中,不得不提荧幕上四大吝啬鬼的形象,其中最盛名的要属欧也妮。葛朗台中的老葛朗台,生前处处算计,临死还不忘叫掐灯省油,真叫人欲罢不能!各位朋友,勤俭固好,但不必要的勤俭往往会造成人性上的缺陷,这是值得注意的。

【列宁的大衣】

弗拉基米尔伊里奇列宁,俄罗斯人,是世界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和。俭朴伴随着他传奇的一生。当时人们经常看到他穿一件退色的旧大衣。在这件大衣上还留有三个弹孔。

1918年,列宁就穿这件旧大衣,去工厂演说,遭到反对势力的刺杀,在大衣上留下三个弹孔。伤愈出院后,他谢绝更换新大衣,将旧大衣补了再穿,一直穿到他1924年1月逝世。

他的格言:“节约每一分钱,为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

【约翰洛克菲勒投宿】

有一次,美国大企业家约翰到纽约一家旅店投宿,要求一间最廉价的房间。

旅店的经理认出是洛克菲勒后,问他:“您为什么选择这样廉价的小房间呢?您的儿子来这时,总是选择最贵的房间。”

“没错,”洛克菲勒说,“我儿子的父亲是百万富翁,而我的父亲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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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350字

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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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尤其喜欢一些小说。只要手里有一本书,我就忘了吃,忘了睡,恨不得一下子读完。我爱书那行云流水般的通畅,爱它那天高云淡的深髓,书是知识的原泉。

我的房间里有一个书柜,里面的十几本书我都看过了好多遍,可还是会从中受到启发。记得一次,妈妈又给我买了一本书,是《鲁滨孙漂流记》。呵,多么厚的书啊!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书,不一会儿,我就被迷住了。主人公悲惨离奇的身世时刻牵着我的心;我多想翻到最后一章知道结局,又想先把他的经历读完。妈妈要去上班,对我说“一然,记住等洗衣机洗好以后把衣服晒出来“。我一直看着书,连洗衣机已经停了也没发觉。中午,妈妈回来了,一看我还趟在床位上看书,就什么都要知道了。哭笑不得,说:“你呀,真是个小书虫啊”

书是我们的老师。书,让我拥有了一份最原始的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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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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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小时候,大人们常常对我说类似这一句的读书名言,可还是年少无知的我对于这些名言中蕴含的道理我还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通过在学校的学习、日积月累,我终于懂了。原来,它们都是关于读书的名言,告诉我们读书对我们是有好处的。我也喜欢读书,我还和书发生过许多的故事,现在,就让我和大家分享我和书的故事吧。

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就常常到书店去买一些识字卡给我。我对上面的知识和图片感到十分有趣,每天只要妈妈一翻开识字卡,我就赶紧跑上去,跟着妈妈读上面的字。妈妈后来又买了一些简单的故事书给我,我在故事书中汲取知识成长。到了中班,有一些兴趣班。妈妈依着单上的顺序读给我听,我听着听着高兴地叫起来:“妈妈,我要这个。”

“哦,原来是阅读班呀。也好,我们家欣欣这么喜欢看书,这个阅读班正好提升一下你的思维,就这个吧。”妈妈说。

从那天开始,我每两三个星期就有一盒书,里面装着都是一些蕴含着一些小道理或有趣的书,都是通过一些故事来表达所蕴含的知识。虽然这一本本薄薄的书里的故事不及故事书里的内容丰富,但是它们却让我学习了许多知识,在童年的时光里留下了一个最美的阅读印记。

上小学了,我在学校里认识了许多新朋友,学会的知识更多了,在此同时,我发现了一块新“大陆”。它,这块新大陆就是我们班最后面的一个小小图书角。在图书角里,我发现了许多我从来见过的一些故事书。它们的名字深深地吸引了我:《格林童话》、《伊索寓言》、《安徒生童话》、《咖啡味的七七班》……每天只要我没有事情做,就利用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跑到图书角去借书。很快,我通过老师的提拔,做了图书管理员。每天,只要一下课就有一大批同学到我的座位上排队,为的就是能看到更多的书。虽然是这样,但我还会尽量地抽时间出来,去看图书角那一本本精彩的书籍。没想到,这个职位我一做就是做了四年。从一年级至四年级,我都担负着这个职务。五年级了,虽然我不是再次被老师选为图书管理员,是由我的好朋友小君来做。但是我仍然希望自己能做上管理员,不过我相信小君一定会做得很好。在这担任管理员的四年里,我每天与书相伴,每天收拾、摆好一本本书籍。书,就像一个我忠诚的伴侣,永不离弃我,教会我许多知识。

长大了,终于体会到“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的意思了。书,教会你许多知识,书中的知识是需要我们去发掘的,每当我们发掘到一样知识,就像黄金一样珍贵;书,是你的知己,你会从书中发现到一样样你所赞同的观点,你所有的烦恼,只要一看书,就仿佛在和一位知己倾诉自己一切一切的烦恼;书,给我带来无穷无尽的财富,我爱读书!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书,给我带来无穷无尽的财富,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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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从一粒米的成功王永庆名人故事

全文共 1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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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王永庆成功的例子说明,不要以为创造就非得轰轰烈烈、惊天动地。把一粒米这样细小的工作做好同样也是一种创造。

王永庆早年因家贫读不起书,只好去做买卖。16岁的王永庆从老家来到嘉义开一家米店。

那时,小小的嘉义已有米店近30家,竞争非常激烈。

当时仅有200元资金的王永庆,只能在一条偏僻的巷子里承租一个很小的铺面。他的米店开办最晚,规模最小,更谈不上知名度了,没有任何优势。在新开张的那段日子里,生意冷冷清清,门可罗雀。

刚开始,王永庆曾背着米挨家挨户去推销,一天下来,人不仅累得够呛,效果也不太好。谁会去买一个小商贩上门推销的米呢?可怎样才能打开销路呢?王永庆决定从每一粒米上打开突破口。

那时候的台湾,农民还处在手工作业状态,由于稻谷收割与加工的技术落后,很多小石子之类的杂物很容易掺杂在米里。人们在做饭之前,都要淘好几次米,很不方便。但大家都已见怪不怪,习以为常。

王永庆却从这司空见惯中找到了切入点。他和两个弟弟一齐动手,一点一点地将夹杂在米里的秕糠、砂石之类的杂物捡出来,然后再卖。一时间,小镇上的主妇们都说,王永庆卖的米质量好,省去了淘米的麻烦。(励志文章)

这样,一传十,十传百,米店的生意日渐红火起来。

王永庆并没有就此满足。他还要在米上下大功夫。那时候,顾客都是上门买米,自己运送回家。这对年轻人来说不算什么,但对一些上了年纪的人,就是一个大大的不便了。而年轻人又无暇顾及家务,买米的顾客以老年人居多。王永庆注意到这一细节,于是主动送米上门。这一方便顾客的服务措施同样大受欢迎。当时还没有“送货上门”一说,增加这一服务项目等于是一项创举。

王永庆送米,并非送到顾客家门口了事,还要将米倒进米缸里。如果米缸里还有陈米,他就将旧米倒出来,把米缸擦干净,再把新米倒进去,然后将旧米放回上层,这样,陈米就不至于因存放过久而变质。王永庆这一精细的服务令顾客深受感动,赢得了很多的顾客。

如果给新顾客送米,王永庆就细心记下这户人家米缸的容量,并且问明家里有多少人吃饭,几个大人、几个小孩,每人饭量如何,据此估计该户人家下次买米的大概时间,记在本子上。到时候,不等顾客上门,他就主动将相应数量的米送到客户家里。

王永庆精细、务实的服务,使嘉义人都知道在米市马路尽头的巷子里,有一个卖好米并送货上门的王永庆。

有了知名度后,王永庆的生意更加红火起来。

这样,经过一年多的资金积累和客户积累,王永庆便自己办了个碾米厂,在最繁华热闹的临街处租了一处比原来大好几倍的房子,临街做铺面,里间做碾米厂。

就这样,王永庆从小小的米店生意开始了他后来问鼎台湾首富的事业。

最终:他把台湾塑胶集团推进到世界化工业的前50名。(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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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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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陈寿曾经说过一句话:一日无,百事荒芜。我对书的感觉也是如此地着迷,如此地“痴心”。

记得有一次,我就因为书,惹出了一个大笑话。如果你们感兴趣就听我慢慢道来。

那天下午,我正在津津有味地读着《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刚读到文中的点睛之笔时,厨房中的爸爸大喊道:“女儿,醋没了,去楼下小卖部买一瓶吧!”可我一心只在书上,根本就是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后来,还是老爸把我的书收了,我才依依不舍地出了门。可等我到了楼下,又忘了老爸要我买什么了?不管了,随便买一样好了,好快点见到我的书呀!

就这样,我买了一瓶子酒就大步流星地向家走去。爸爸见了后是哭笑不得,可我早就已经躲进房间与我的老朋友叙旧了。

告诉你个小秘密,卫生间也是我的领地,每天早上都要与书这个伙伴共伴美好的晨间,也常常因为这个而上课差点迟到呢!不过我都不在意,因为书带来的欢乐大于忧愁。

毛泽东主席曾在打仗时,百忙之中都要抽出一些时间去看书,许许多多有成就、有出息的人都是在书的帮助下成长的。书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座在黑暗之中的灯塔,照亮了他们的人生道路。

而书,对于我来说是一位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是一个温暖而又温馨的家,也是一碗解渴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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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宫崎骏我们的纯真和失落名人故事

全文共 1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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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派湖光山色后紧接着的却是血雨腥风,黑色标志的门背后,不出所料是残酷的战争,令人作呕的邪恶怪物。或曰:宫崎骏一生只拍了一部电影,名字叫作《我们的纯真失落》。

从《幽灵公主》到《千与千寻》再到反战题材的《哈尔的移动城堡》,对山川的破坏,贪欲与战争,一切不美好的,宫崎骏都试图用那份纯真作为解决问题的答案。

帅气潇洒的哈尔会有任性大男孩的一面,也会有注重外貌的小小肤浅与虚荣;一向内敛文静的苏菲发起火来也颇有管家婆的“风范”。苏菲驾驶飞行器从王宫逃回城堡后,荒地魔女、莎莉曼的狗因因竟然也成了这个奇特家庭的成员,再加上火之恶魔卡西法、总是把自己变老的马鲁克和受诅咒的稻草人菜头,城堡一家可谓“品种齐全”。这个家中的成员各有各的不幸:哈尔与卡西法定下契约,哈尔将心脏交给卡西法,卡西法则没有自由;苏菲被荒地魔女变老,爱上了哈尔却又只能在梦中表露真心;荒地魔女掉入莎莉曼的陷阱,失去了所有魔力,成了一个迟钝又偏执的老太婆;稻草人菜头是邻国的王子,被种下邪恶的咒语……然而没有各自的不幸,这个热闹有生气的家庭又不可能组建起来,真可谓“祸兮福之所倚”。

宫崎骏表达的是一个简单却很少有人领悟的道理,没有能摧垮人们的磨难,只要心依旧乐观且充满希望,生活永远值得我们期待。

从王宫逃离的哈尔为躲避莎莉曼老师搬家,那扇神奇的门从此驻在苏菲的家乡,哈尔将新房子布置成苏菲帽子店的样子。圆盘转向粉红色部分,哈尔送给苏菲的“神秘花园”再次让人沉醉,如果不是战舰的突然出现破坏了这幅令人心醉的风景画,真想让影片定格在这个场景。战舰掠过哈尔的小房子,巨大的阴影隐喻着战争。哈尔再次身赴战场,小镇也失去了原有的宁静,战火开始肆虐。哈尔的一句“好不容易有了需要保护的人”,不知又要夺去多少人的眼泪。

卡西法受到重创,苏菲与因因坠下山谷,根据哈尔戒指的指示,苏菲打开了城堡的门,走入哈尔的童年,见证了哈尔与卡西法定下契约的时刻……返回未来的一瞬间,苏菲大声呼唤着哈尔在未来等她,童年的哈尔望着苏菲,她这才明白,原来哈尔一直在等她。

奄奄一息的哈尔与卡西法,在经历了多年的等待与命运的安排后,终于等到了苏菲解开契约的一刻。一番劫难后,苏菲还给哈尔一颗童年的心脏,或有一番返璞归真的隐喻意味。卡西法得到自由,而城堡最后一点残骸也失去咒语的保护,稻草人菜头舍身挽救,一个最简单却又最窝心的童话上演:只有被心爱的人亲吻才能解开咒语的稻草人菜头终于等到了苏菲的吻,邻国王子的苏醒也使这场愚蠢的战争终于结束了。又是一个happyending,拥有勇气时才能回到十九岁的苏菲终于自己解开了魔咒,头发最终由黑色变为银色也是苏菲找到自信与勇气的隐喻。

无比动听的片尾曲《世界的约定》响起,王子与公主消失在云端。一切战争和与贪欲有关的争夺都应该停止,男孩和女孩要过平静幸福的生活。宫崎骏对世界寄托的希望,只是如此单纯的情怀。

即使现实并不那么让人满意,但是这并不能阻挡我们在梦中飞翔,就这么一直活在童话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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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传说中的圣王名人故事

全文共 2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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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帝,三皇五帝之一,名重华,字都君;生于姚墟,故姚姓,今山东诸城市万家庄乡诸冯村人。舜,为四部落联盟首领,以受尧的“禅让”而称帝于天下,其国号为“有虞”,故号为“有虞氏帝舜”。帝舜、大舜、虞帝舜、舜帝皆虞舜之帝王号,故后世以舜简称之。

个人生平:舜,历来与尧并称,为传说中的圣王。《史记》说舜名重华,晋代皇甫谧又说他字都君。舜又称虞舜,据说是国号有虞,按先秦时代以国为氏的习惯,故称有虞氏。还传说舜出生于姚墟,故姓姚氏,名曰“重华”,字都君。

相传舜的家世甚为寒微,虽然是帝颛项的后裔,但五世为庶人,处于社会下层。舜的遭遇更为不幸,父亲瞽叟,是个盲人,母亲很早去世。瞽叟续娶,继母生弟名叫象。舜生活在“父顽、母嚣、象傲”的家庭环境里,父亲心术不正,继母两面三刀,弟弟桀傲不驯,几个人串通一气,必欲置舜于死地而后快;然而舜对父母不失子道,十分孝顺,与弟弟十分友善,多年如一日,没有丝毫懈怠。舜在家里人要加害于他的时候,及时逃避;稍有好转,马上回到他们身边,尽可能给予帮助,所以是“欲杀,不可得;即求,尝(常)在侧”身世如此不幸,环境如此恶劣,舜却能表现出非凡的品德,处理好家庭关系,这是他在传说故事中独具特色的一个方面。

舜家境清贫,故从事各种体力劳动,经历坎坷。他在历山(今地不详,一说即今永济县境内的中条山)耕耘种植,在雷泽{旧说即山东济阴境内的古雷夏泽)打鱼,在黄河之滨制作陶器,在寿丘(今地不详)制作家用器物,还到负夏(今地不详)做过小本生意,总之生计艰难,颠沛流离,为养家糊口而到处奔波。

相传舜在20岁的时候,名气就很大了,他是以孝行而闻名的。因为能对迫害他的父母坚守孝道,故在青年时代即为人称扬。过了10年,尧向四岳(四方诸侯之长)征询继任人选,四岳就推荐了舜。尧将两个女儿嫁给舜,以考察他的品行和能力。舜不但使二女与全家和睦相处,而且在各方面都表现出卓越的才干和高尚的人格力量,“舜耕历山,历山之人皆让畔;渔雷泽,雷泽上人皆让居”,只要是他劳作的地方,便兴起礼让的风尚;“陶河滨,河滨器皆不苦窳”,制作陶器,也能带动周围的人认真从事,精益求精,杜绝粗制滥造的现象。他到了哪里,人们都愿意追随,因而“一年而所居成聚(聚即村落),二年成邑,三年成都(四县为都)”。尧得知这些情况很高兴,赐予舜絺衣(细葛布衣)和琴,赐予牛羊,还为他修筑了仓房。

舜得到了这些赏赐,瞽叟和象很是眼热,他们又想杀掉舜,霸占这些财物。瞽叟让舜修补仓房的屋顶,却在下面纵火焚烧仓房。舜靠两只斗笠作翼,从房上跳下,幸免于难。后来瞽叟又让舜掘井,井挖得很深了,瞽叟和象却在上面填土,要把井堵上,将舜活埋在里面。幸亏舜事先有所警觉,在井筒旁边挖了一条通道,从通道穿出,躲了一段时间。瞽叟和象以为阴谋得逞,象说这主意是他想出来的,分东西时要琴,还要尧的两个女儿给他做妻子,把牛羊和仓房分给父母。象住进了舜的房子,弹奏舜的琴,舜去见他,象大吃一惊,老大不高兴,嘴里却说:“我思舜正郁陶!”舜也不放在心上,一如既往,孝顺父母,友于兄弟;而且比以前更加诚恳谨慎。

后来尧让舜参预政事,管理百官,接待宾客,经受各种磨炼。舜不但将政事处理得井井有条,而且在用人方面有所改进。尧未能起用的“八元”、“八恺”,早有贤名,舜使“八元”管土地,使“八恺”管教化;还有“四凶族”,即帝鸿氏的不才子浑敦、少皞氏的不才子穷奇,颛顼氏的不才子梼杌、缙云氏的不才子饕餮,虽然恶名昭彰,但尧未能处置,舜将“四凶族”流放到边远荒蛮之地。这些措施的落实,显示出舜的治国方略和政治才干。

经过多方考验,舜终于得到尧的认可。选择吉日,举行大典,尧禅位于舜,《尚书》中称为舜“受终于文祖”。又传说是舜代替尧摄行天子之政,虽有天子之权,而无天子之号。与此二说差异甚大的一个传说是,舜将尧囚禁起来,还不让其子丹朱与他见而,舜自己做了天子,类似于后代的宫廷政变,篡权夺位。

舜执政以后,传说有一系列的重大政治行动,一派励精图治的气象。他重新修订历法,又举行祭祀上帝、祭祀天地四时,祭祀山川群神的大典;还把诸侯的信圭收集起来,再择定吉日,召见各地诸侯君长,举行隆重的典礼,重新颁发信圭。他即位的当年,就到各地巡守,祭祀名山,召见诸侯,考察民情;还规定以后五年巡守一次,考察诸侯的改绩,明定赏罚,可见舜注意与地方的联系,加强了对地方的统治。传说中舜的治国方略还有一项是“象以典刑,流宥五刑”,在器物上画出五种刑罚的形状,起警戒作用;用流放的办法代替肉刑,以示宽大。但又设鞭刑、扑刑、赎刑,特别是对不肯悔改的罪犯要严加惩治,舜把共工流放到幽州,把欢兜流放到崇山,把三苗驱逐到三危,把治水无功的鲧流放到羽山,坏人受到惩处,天下人心悦诚服。

按照《史记》所载传说,舜摄政28年,尧才去世。舜于三年的丧事完毕之后,便让位给尧的儿子丹朱,自己退避到南河之南。但是,天下诸侯都去朝见舜,却不理会丹朱;打官司的人也都告状到舜那里,民间编了许多歌谣颂扬舜,都不把丹朱放在眼里。舜觉得人心所向,天意所归,无法推卸,遂回到都城登上天子之位。不过,传说中舜的都城与尧的都城不在一个地方。据唐代孔颖达《毛诗正义》引皇甫谧所说;“舜所营都,或云蒲坂。”蒲坂在唐代是河东县,即今山西永济县。

尧死以后,舜在政治上又有一番大的兴革。原已举用的禹、皋陶、契、弃、伯夷、夔、龙、垂、益等人,职责都不明确,此时舜命禹担任司空,治理水土;命弃担任后稷,掌管农业;命契担任司徒,推行教化;命皋陶担任“士”,执掌刑法;命垂担任“共工”,掌管百工;命益担任“虞”,掌管山林;命伯夷担任“秩宗”,主持礼仪;命夔为乐官,掌管音乐和教育;命龙但任“纳言”,负责发布命令,收集意见。还规定三年考察一次政绩,由考察三次的结果决定提升或罢免。通过这样的整顿,“庶绩咸熙”,各项工作都出现了新面貌。上述这些人都建树了辉煌的业绩,而其中禹的成就最大,他尽心治理水患,身为表率,凿山通泽,疏导河流,终于治服了洪水,使天下人民安居乐业。当比之时,“四海之内咸戴帝舜之功”,“天下明德皆自虞帝始”,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清平局面。

舜在年老的时候,认为自己的儿子商均不肖,就确定了威望最高的禹为继任者,并由禹来摄行政事。故舜与尧一样,都是禅位让贤的圣王。据说舜在尧死之后,在位39年,到南方巡守时,死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疑山,称为“零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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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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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记忆长河里,有好多与有关的故事

小时候,妈妈常对我说,我还在她肚子里的时候天天闹腾,但是一开始讲故事就会安静下来。2007年的冬天,我出生了,每天晚上都要听一个故事才睡。上小学了,我在学校里学会了许多汉字,渐渐地可以自己看书了。

有一次,我正在房间里津津有味地看书,妈妈走进来说:“宝贝,妈妈的快递到了,你去帮我拿一下好吗?”“好!”我回答到,其实根本没听进去是拿什么东西。我边走边想着书中精彩的片段,到了保安室,我想了想,咦?我是干啥来的?我空着手跑回家,问妈妈是去拿什么。妈妈说:“去拿一份快递。哦,还有三本书,朱阿姨刚送来放门卫那,你顺便一起拿回来。”

我再次出发,边走边在脑子里继续把这个故事编下去。到了保安室,我又忘了要拿什么。对了,是书!我高兴地拿着书就回家了。回到家,妈妈看见我手里只拿着书,摇摇头说:“宝贝,你还是去看你的书吧!看样子,这快递得我自己去拿了!”

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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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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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常常觉得“书中自有黄金屋”比“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更好理解点。

《念书的孩子》这本书是我去成都游玩的时候,在方诚书店里一个最不起眼的角落头里找到的。方诚书店很大,四周全是书架,书架上全是一本本花花绿绿的书,密密麻麻的。当时,我看到有一边的人群特别的多,由此我断定那里的书一定是好看和有点文学的。一走到那里果然什么:《机器岛》、《幽灵》等等名著都在。不经意间,我在一个小角落里看到了这本名叫《念书的孩子》这本书。我觉得挺适合我的,就看了起来,里面的故事是这样子的:

主人公是一位叫路开的小孩,爸爸妈妈去城里打工了,只留下他和爷爷和一条捡来的流浪狗——“小胆”相依为命。他们生活的十分贫困,家里没有钱交不起电视费,不能看电视,晚上路开就给爷爷念书,小狗也趴在床下抬起头,好像听得很认真。

寒冷的冬天来了,生病的爷爷只好盖着被子坐在床上抵抗寒冷。一天,在城里的爸爸邮来了200元钱,让他们点燃煤球炉,这样他们就不怕冷了。结果爷爷煤气中毒了,好在“小胆”的提醒,路开拨打了120,经过医院的治疗,爷爷被抢救过来了,但是爷爷的身体越来越虚弱了,已经不能再照顾他了,路开每天一放学回来写完作业后,还要照顾爷爷,他学会了做饭,还会做咸萝卜。

“该走了!”妈妈在这关键的时候,小声的打断了我看书,我一边揉着泪光闪闪的眼镜,一边和妈妈说:“妈妈,帮我买这本吧,我很喜欢!”“哦,这可是你第一次主动要求买书噢!”妈妈一边笑着说,一边径直走向收银台。付过钱后,妈妈转身就递给我这本我急切想看完的书,因为要赶飞机,急匆匆的,一路上没有时间看,到了飞机上,我就迫不及待的去寻求路开那个和我差不多同龄的孩子的结局是什么?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有一天,“小胆”又大叫起来,它趴在爷爷的床边,舔着爷爷的手,但是爷爷再也醒但是来了。爷爷走了。爸爸妈妈回来了,他们要把路开接到城里去上学,却得到了路开的反对,最终,还是要进城了,路开和爸爸妈妈上了汽车,但是却无法带上“小胆”,汽车上不让带动物,车开了,小狗拼命的追着汽车跑,路开在车上哭的撕心裂肺”路开最终和他爸爸妈妈去了城里,留下了爷爷,留下了“小胆”,留下了那些同学、老师。

这就是这本书的故事,一个懂事的孩子和书的故事;这也是我和这本书的故事,读懂了路开的生活艰辛和读书执着,珍惜着眼前学习环境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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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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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寒假中,我感觉语文主题丛格外得好看、精彩。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我和丛书一起经历了一些事情,所以握在手中的书就显得格外好看。例如:快过年了,妈妈忙着准备过年的事宜,我惹妈妈生气了,妈妈要打我,我就躲,没躲过,还是被打了。于是,我便躲在被窝里偷偷地哭泣。这时,我一抬头看到了齐刷刷的一摞语文主题丛书,随手拿起其中的一本,翻了几页,正巧看到了“走进民族村”的第一板块“节日情思”,读着作家们笔下的节日叙写,心情一下子就好了,顿时就忘记了烦恼。

还有一次,在第一本丛书中我遇到了让我印象深刻的一篇文章——《生命的化妆》。具体讲的是:本文作者认识一位化妆师,这位化妆师和普通的化妆师可不一样,因为这位化妆师懂得化妆的最高境界——自然。

这个看似普通的化妆,其实它有深刻意义的所在。就如作者所说:“这个世界一切的表象都不是独立自存的,一定有它深刻意义的内在意义,那么,改变表象最好的方法,不是在表象上下工夫,一定要从内在改革。”阅读了这样的文章,让我放下书本后,也走进田野,走进自然。回老家,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田间小巷,呼吸着田野里泥土的气息,我倍感舒爽,大自然真是一位神奇的“化妆师”,她改变了我的心态,让我变得开朗、积极、向上!

语文主题丛书不仅是治疗烦恼的良药,更是一直陪伴在我身边的好朋友。现在,我终于理解什么是“多读书,读好书”了。这不仅是获得知识,开阔视野的一种学习方法,也是给予孩子们无限量的想象空间,无限增大了我们的知识面。

一个寒假,与主题丛书为伍,我终于体会到了不仅是语文主题丛书,而是每一种书都在向你表达着什么,就像人生中遇到了金银财宝一样。书就像存钱罐,当你看完一本书后,可以收获满满一袋子的金银财宝。

因为书,我的生活宁静而平凡;因为书,我的生活简单而快乐;因为书,我的世界丰富而多彩。书就像人一样,陪在我的身旁,诉说着自己的故事

书,我的最爱;书,我的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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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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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在飞逝,日积月累,很多籍都成了我们形影不离的伙伴。有的可能是为了完成某项任务结下的缘,有的可能是学习烦闷、无聊之余交的友,但更多的自己内心的需求,无论是自我提升,还是休闲娱乐。

最近,白岩松老师的《幸福了吗?》让小编思绪万千。与这本书结缘是在2016年12月他的签售会上,本是陪朋友前去,然后顺带买下了三本书,没成想却给我带来了巨大的惊喜。

2008年汶川大地震,在每个人心中都留下了深深地烙印。但对年少无知的我来说,那段时间依旧很平凡,只不过在听到死亡人数、震后惨状时有过心痛,在一如既往每周一早晨升国旗时多了几分钟默哀时间,在平淡的日子里有过募捐活动,除此之外这场地震似乎与我毫无关系。

在《幸福了吗?》:我们都是灾民板块中,白岩松老师用他的亲身经历讲述着那时的状况。

这中有我们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大灾难,没有藏、躲、瞒,而是快速透明的让媒体参与其中的欣慰;有《爱的奉献》赈灾晚会的情感煎熬;有被外国救援队救起讲起笑话的四川人展现的乐观;有巨大卡车被前后方山体滑坡堵住的幸运与绝望;有人们怀抱一丝希望贴出寻人启事中的酸楚;有震中几所学校被夷为平地、一片废墟的悲愤……这一切的一切无一不击打着我的内心。

在“美国,美吗?”板块中,白岩松老师谈到:在很长的时间里,中美关系好也好不到哪儿去,坏也坏不到哪儿去。百多年来,美国坐着老大的位置,在格局变化的时代里,自身利益高于一切,美国不可能放弃梦想,主动看着老大的位置受威胁。我想这也是对现在全球关注的中美贸易问题的不错解释。

书籍就是很有魔力,在你阅读时,无意间就让你体会、学到很多东西,而我们也一直在读书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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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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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读,我的话不由自主地多了起来。

从幼年时期,我就开始读书。那时,除了学校所发的《5岁少儿论读》,我的书架上就只有姑姑赠我的姐姐看过的几本旧薄画册,虽然内容并不有趣,但对我来说,这些就是我全部的财富,所以,我仍然读的津津有味,且百读不厌。

后来,随着我的年龄逐渐增长,识字量也慢慢大了起来,我已经会读部分报纸、儿童文学作品了,有些内容我并看不懂,但我依然咬着牙继续往下读。读得很快,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

这时,我偶然间读了一本侦探书,为书中的主人公日夜牵挂,我迷上了侦探书,但这种书图书馆一般没有,只能个人购买,回想每次我从书店拿回一本侦探书,心中是多么喜悦呀!

时间过得可真快,一转眼我已经上了五年级,我又喜欢上了看各种小说故事,记忆最深的就是《梦想的旅程》,它主要讲了小姑娘安妮多年来一直保持乐观、相信梦想,最终获得幸福的故事,这本书不仅内容好,而且使我悟出了许多人生真谛,让我坚信“阳光总会出现。”

每每我拿起一本小说,我都会沉迷其中,忘掉一切,走进另一个人的心灵,倾听另一个人的心声。

我要感谢书籍,是它们的优美词句装饰了我平淡无味的习作,是它们的内容充实了我快乐的生活,是它们让我从那个毛孩儿变成了如今亭亭玉立的大姑娘,我根本无法自抑的热爱书籍。

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携手遨游在书的海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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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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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是杜甫眼中的书;“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眼中的书。在我眼中,书就是一把钥匙,可以打开知识的宝库,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

有一次,我在家看书,正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妈妈叫我去买两包冰糖,我很久都没动身,妈妈说:“再不下去你的屁股就要开花了!”我立马飞奔去市场,买了两包糖,心想:“快快冲回去,就可以回家继续看书了。”回到家,我匆匆忙忙地把糖放进厨房,就跑回房间继续看书。过了一会儿,我听到妈妈大声叫道:“潘俊辉,我叫你买的是冰糖,不是白砂糖!你的耳朵到哪里去了?”

没办法,我只好再跑一趟,粗心使我看不了书,我以后得认真点,别浪费看书的时间。

读书是很快乐的,它可以提高我的成绩,让我获得了更多的零用钱。比如,语文考试常常都会考“你爱看什么书?为什么?”哈,这种题简直是送分给我嘛!我随便就能答出三五种不同的答案来!当我成绩比较好看的时候,妈妈就会给我多一点的零用钱,让我眉开眼笑,也就更加爱看书啦!

和书在一起的时光是最美的,童年生活因为有书,变得多姿多彩,就算足不出户,我也可以看见世界的辽阔,看见宇宙的精彩。

来吧,让书把我包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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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中国历史名人故事

全文共 1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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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生命里的那对悲情姐妹花

1897年8月,在安徽怀宁,一场门当户对的盛大婚礼正在举行,宾朋欢呼中,18岁的陈独秀和时任安徽统帅部副将高登科的女儿高大众三拜九叩成亲了。俗话说,女大三抱金砖,作为将门闺秀的高大众恰好比陈独秀大三岁,无论家世和相貌都无可挑剔,而少年得志的陈独秀也前程似锦。这是一段被格外看好的婚姻。

最初,年少夫妻倒也说得上琴瑟和鸣。十年间,高大众为高家添了三男两女。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差距也越来越大。婚后,受近代西方思想文化的影响,在杭州求学的陈独秀进行反清宣传活动,因受通缉,最后逃亡日本。回国后,陈独秀就成了高大众眼中的“怪咖”,而在陈独秀眼里,妻子高大众也成了彻头彻尾的“古董”。自从母亲去世后,陈独秀就很少回家,为了自己的人生理想,他几乎放弃了平常人世的天伦之乐。聚少离多,再加上个性和才情的天渊之别,夫妻之间越发人疏情薄。

作为一个接受封建传统教育的妻子,高大众希望丈夫能安分守己,所以她对陈独秀的所作所为极为排斥,甚至加以阻拦。得不到理解和安慰的陈独秀,偶尔回来面对的也是无休止的唠叨和数落,这使得他更对这份包办的婚姻和旧式的妻子充满厌恶。于是,家庭失和,口舌之争在所难免。日复一日,家,再也不是让人栖息安生的场所,情,冷漠之后就成了禁锢自由的监牢。

就在他们的婚姻陷入僵局之际,一天,高家迎来了位意外之客——高大众同父异母的妹妹高君曼。高君曼本名小众,小姐姐10岁,从小接受新式教育,性格活泼,热情奔放。她在北京女子师范学校读书时,就对姐夫发表的作品尤其钟爱,带着仰慕和崇拜,她走进了陈独秀死水般的婚姻生活。

陈独秀原本对这些世俗的亲戚关系并不上心,但高君曼时尚的装扮、灿烂的笑容、新潮的思想和不凡的谈吐还是让他耳目一新。于是,高君曼借着各种机会与陈独秀单独接触,或促膝谈心,或小径漫步,在密集相处中,陈独秀被她新式女性的一切行为惊喜着。在高大众眼里,妹妹的到来也许能给这个家庭带来生机,她从不怀疑丈夫和妹妹的交往会出现任何问题。可感情是一把燎原的火,稍有风助,则不可遏制也难以浇熄。

一颗求教上进乃至产生爱慕的粉丝之心,一颗急于冲破藩篱寻找慰藉方向的自由之灵,在一来一往的碰撞中,探讨变成了约会,亲情转向了爱情,情感在一爱一慕中升华,日子在分分秒秒中难舍,等他们警觉到危险性时,彼此已泥足深陷,难以自拔。

面对接踵而至的风言风语和世俗家族的压力,思想前卫的高君曼毫不在意,而乐于打破束缚的陈独秀也不顾人言,非议反而让离经叛道的两个“忤逆者”抱得更紧。各种打压扼杀无效后,高调“自由恋爱”的他们被逐出家门。

1910年,怀着对爱情的向往,他们一同来到杭州,正式同居。彼时,陈独秀在杭州陆军小学任教,打扮入时的高君曼陪伴在侧,他们出访高朋,听琴作诗,“徜徉在湖山之间,相得甚欢”。

新欢良宵短,旧爱寂寞长。面对丈夫的背叛,妹妹的掠夺,在老家恪守妇道的高大众饱受锥心之痛但又无计可施,只能忍辱负重,如往常一样上孝公婆,下抚子女。她没有大吵大闹,更不想家丑外扬,只是整天悲郁哽咽,闭守房门。

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陈独秀被任命安徽省都督府秘书长,高君曼陪他重回安徽。很快,他们的女儿和儿子相继出生。1913年,二次革命失败后,陈独秀面对追捕不得不再一次逃离家乡。在辗转逃命的岁月里,高君曼不离不弃,饱经风霜,承担了全部家务和养育子女的重任。只是动荡的生活击垮了她的身体,她患上了肺结核,整日咳血不止。但她并不后悔,真正让她心寒齿冷的,则是陈独秀对家庭关系的偏执。

1915年,陈独秀在上海创办《新青年》,高大众所生的两个儿子前来谋生,作为姨母和继母,高君曼想把孩子们接到家中食宿,没料想陈独秀坚决不允,并骂她“妇人之仁”。见陈独秀如此不近人情,两人开始争吵,后来,竟然动了手。

因为长期生病,从1922年起,已转战北京的陈独秀开始对高君曼逐渐冷淡,并且外面盛传他另有红颜,心高气傲的高君曼怎受得了如此对待,心灰意冷之下于1925年带着儿女移居南京。自此离别,一南一北,他们再也没有相见。

1930年9月,高大众在老家走完此生的第55个春秋。高君曼带着两个孩子为姐姐奔丧,时光荏苒,二十多年过去了,但家族依旧对她鄙恨难泯。一年后,孤立无援的她旧病未愈又添新疾,最终病殒南京。

在陈独秀的一生里,一共有四段感情,高君曼离开后,他与一名女医生施芝英渐生情愫,并公开同居。晚年落魄之际,陪伴他走向生命终点的则是一位相差30岁的女士潘兰珍。1942年,陈独秀在重庆病逝,弥留之际他也许才终于明白夫妻间同甘共苦、永不言弃的意义。只是,面对陈独秀情感的过往,那一对风姿卓绝的高家姐妹花,虽然个性截然不同,但殒灭的悲惨命运又何其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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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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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最好的伴侣。它在我悲伤时给我安慰,在我烦躁时让我镇静,在我得意时提醒我不要忘形。早在我出生六个月时,父母就给我念一个又一个故事了,两岁时就拿着一本薄薄的画册囫囵吞枣地看,三年级时就开始读《飘》了。可以说,我是闻着书香长大的。我热爱读书已经到了入迷的程度,也因此出了许多糗事。许多往事早就成了零碎的碎片了,唯有这件事却让我记忆犹新。

那是一个中午,妈妈命令我去午睡。要知道,我能吃能睡能赖床,可午睡就是睡不着!唉,可怜中午大好时光能看多少书啊!可偏偏就是要去午睡!突然,一个主意从我脑子里冒了出来:为什么不趁妈妈不注意时偷看书呢?这真是个好主意。我抽出一本书,轻轻放在枕头下面,便“乖乖”地“睡觉”了。

“砰”!好了,妈妈进房间去了,“嘿嘿……”我偷笑了几声,忙拿出书,趴在枕头上有滋有味地看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我转念一想:不对,万一妈妈来抽查了怎么办?想了一会儿,我假装乖乖地躺着把书放在胸前看,这样,妈妈来检查时就能迅速地把书藏起来。于是,我又继续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正当我看得入迷时,突然,一阵脚步声向我逼近。坏了,一定是妈妈来抽查了!我急忙把书藏到被子里,不料床一点儿也不配合,发生“噶吱”一声响。“什么声音?”妈妈走了进来。我连忙闭上眼装睡,可妈妈一眼就看了出来。“祁祁,别装了!先给我解释一下刚才的声音吧!”“什么声音?”妈妈一双逼人的眼睛扫视着我,突然,她的目光落在了被子里的“长方形不明物体”上,“那是什么?”“没,没东西呀!”我明显底气不足。可还没说完,可怜的书就落在妈妈手里。“原来你中午不睡觉就是在看这个啊!罚睡半小时!重新计时!”“啊!不要啊!”我哀求道。可妈妈却丝毫不吃这一套,依旧是“铁面无私”。我便只好回去睡觉了。哎!真倒霉啊!

书,是我最珍爱的东西。书香,是我记忆中最好闻的味道,我轻柔地抚摸着书,就像抚摸孩子的脸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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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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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看课外。对侦探类故事更是到了痴迷的地步。

一走进家门,首先我偷偷摸摸地看看家里有没有人。哈哈!没人。我便大摇大摆地从书架上拿出《福尔摩斯》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你肯定会问:“你没写作业,最终还是会被发现的!”放心!为了看课外书,在学校我就把作业写得差不多了。不知过了多久,听见门被打开的声音,我赶紧放下书拿出作业本,把最后一点写完。就算妈妈进来,我也是一副认真写作业的模样。

如果我回家时,妈妈正巧在家,那该怎么办呢?没事,我有办法!我把书藏在衣服里面,去上厕所。一边上厕所一边翻阅。我很快乐又遇见了福尔摩斯;也很害怕妈妈突然闯进来没收我的书。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我读得如痴如醉,妈妈丝毫没有察觉。一晃半个小时过去了,妈妈说:“好了,别独占厕所,快出来!”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把书卷进衣服里,假装淡定地走出厕所。

记得有一次,写作业写到了晚上十一点,妈妈对我说:“今天太晚了,不要看书了。”那可不行,我一边洗澡一边想起《福尔摩斯》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案”。凶手是谁呢?是管家白瑞莫,还是史台柏?或者就是逃出来的杀人犯赛尔丹?我绞尽脑汁地想着,决定今天一定要弄个明白。匆匆冲完澡,看到爸爸妈妈都睡了,我赶紧抱着书趴在床上看。突然,“砰”一声,好像是爸爸起来上厕所,我连忙关上灯假装睡了。等到他回房我继续看,看到凶手我才放心睡觉。

读书让我快乐,虽然有时心惊胆战,但是依然抵挡不住书对我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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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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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与故事那是数不胜数。我看过很多种类的书,诗词、散文、小说、童话……它们是我的良师,是我的益友。在我失败时给我以安慰,在我彷徨时给我以指引。我与书的故事,是不断探寻、不断感悟的故事……。

初识它,是在同学们不厌其烦的推荐中。起初我并不曾太在意,可是在我翻开第一页时,我便开始庆幸:幸好我没有将它拒于心房外,幸好我没有错过这本好书。

这本书的名字,叫《盗墓笔记》。

故事由吴邪收到一卷战国帛书开始。这个古董店的小老板因此结识了张起灵、王胖子、解语臣以及黑瞎子等人,在数次与死神的擦肩而过中,他们渐渐由陌生人变成了生死之交……我人在书外,可灵魂却跟随他们一起,悲喜交加。

从七星鲁王宫到云顶天宫,再到蛇沼鬼城,最后到张家古楼,“铁三角”终究分散。胖子留在了巴乃;吴邪回到了杭州,继续做他的小老板;而小哥,则进入了青铜门,守护着世界的终极……曾经的挚友,如今天各一方,再难相见。

静静地合上书,我的身体依旧端坐书桌前,我的灵魂始终流连书页间。他们鲜活的面容在眼前浮现,他们已不再是虚构的人物,他们有血有肉,有爱有恨。哪怕我终其一生也无法看到他们出现在我面前,可我知道,他们在我心里,永不褪色。

高尔基说,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个品德高尚的人谈话。《盗墓笔记》教会我的,不是什么英勇献身,而是友谊,以及认定了的目标就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的信念。他们都是普通人,可是对友谊的看重以及坚定的信念让无数人为之感动,就像吴邪,哪怕自己身处阴谋的漩涡,却依旧坚定地探求着真相。

所以才会有人说:“我爱的不是那个面瘫的小哥,而是那个背负着沉重命运却依旧前行的张起灵;我爱的不是那个爱炸毛的天真,而是那个身处迷局依旧探寻真相的吴邪;我爱的不是那个傲娇女王的小花儿,而是面对刀光剑影却依旧含笑以待的解雨臣;我爱的不是那个总是一脸痞笑的黑瞎子,而是那个永远沉稳冷静玩世不恭的黑眼镜。”他们因了一个信念聚集一起,他们为了探索真相而不惜生命。他们存在于心里,教会我成长,教会我坚强。

这,便是我与书的故事。那么,你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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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与书的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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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的璀璨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们变得博学、多才;书就像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地给予你帮助和支持,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所以,我爱书,甚至达到爱书爱到痴迷的境界。

杜甫曾经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我模模糊糊地记得,在我两三岁的时候,妈妈一下班回家,我就赶忙迎上去,死缠烂打地扭着很疲倦的妈妈,拉着她给我讲故事,我听一遍还不够,还要让妈妈给我讲第二遍,第三遍,然后我才肯罢休,稍稍长大了些,我能记事儿了,能认识几百个汉字了,这时,妈妈便带我到新华书店,和我一起挑买了几本带插图的故事书。回到家,我一把将书从妈妈的手里夺过来,跪在沙发前,如饥似渴,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一看就是几个小时。有一次,我看得太投入,妈妈几次叫我吃饭我都没有听到,后来妈妈实在忍不住了,走过来牵着我的耳朵来到饭桌前……

在我看过的童话书中,《聪明的狐狸爸爸》让我快乐;《农夫与蛇》告诉我:做人一定要分清善恶,只能把援助之手伸向善良的人;《小猫钓鱼》告诉我:做事不能一心二用;《诚实的樵夫》让我明白做人要做一个诚实的人;《海的女儿》又让我为主人公悲惨的一生泪落如珠……

上小学了,我们踏上学拼音认汉字的路途,妈妈给我买来一些有注音的故事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少儿幽默文学经典故事大全》,我清晰记得,当我第一次拿到这本书时,高兴得一蹦三尺,跳到沙发上,如醉如痴地看了起来,完全到了痴迷的境界。妈妈说,她那天有事叫了我好多次,我都充耳不闻一点反应都没有,最后还是她来了一招“河东狮吼”,我才把头抬起来回应她。

在我上四年级的时候,有一次作文要求写《春色·在人间》,经过班主任老师的指点,我们便开始埋头整理思路,迅速进入到写作状态,我平时看书时积累下来的好词佳句,现在如同开始膨胀的酵母一样,很快就发挥出了它的作用,我决定从春天的颜色着手,先从绿色开始,以万年青等植物来写绿色,以樱花等花卉来写粉色,以油菜花和蜜蜂来突出写黄色……第二天,作文批改出来了,班主任老师给我打了一个“A++”的等级,文中波浪线,一条接一条地打着画着,一个个段落旁边时不时会出现一颗小星星……看到这些,我的心里美滋滋的。

如今,我已经是五年级的大哥哥了,自然我也有了自己喜爱的“文星”——那就是曹文轩了,光是曹文轩写的小说,我家里就有几十本呢!几乎是应有尽有,这些书的书名,我是一个不忘,倒背如流,里面每一个章节的名字,我都记得滚瓜烂熟。现在,只要我一拿到曹文轩出的新书,我就会在上学下课休息的时候看,做完作业的时候看,晚上睡觉时偷偷躲在被窝里看,总之,只要我手里一有书,我就会忘了吃,忘了睡……

书,是你最好的,最最可靠的朋友,它会在你遇到困难时帮助你,会在你迷茫时为你指明方向,会在你最无聊的时候,让你快乐,让你感动。读一本好书,就像是交到了一位知心朋友,读千千万万本好书,就像交到了千千万万个知心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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