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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与书的故事汇编5篇 作文经典20篇

导语:一个人无论遭遇什么样的不幸与挫折,脚底下都是有两条路可以选择的:一条是绝望,一条是希望。只要我们选择希望,就一定有路可走!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小编整理的几个哲理小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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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尽疾苦更知情重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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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就辍学打工,他当过保安、清洁工、餐馆服务员等,尝尽人生冷暖。直到与相声结缘,在恩师郭德纲的栽培下,成长为“相声界阿甘”,人生才发生了转折。正因为自己是在苦水里泡大的,所以岳云鹏对身边的人更加的看重。

德云社与旗下演员重新签约,岳云鹏选择了最长年限10年。有朋友劝他再考虑考虑,签那么长时间的约会吃亏的。岳云鹏摇了摇头说:“我认定了这辈子跟着他。师父对我有救命之恩,他救了我妈,给接到北京做手术。我过了那么多年苦日子,遇见这么多人,我觉得师父对我最好。”后来,在德云社的安排下,岳云鹏开始在影视上频频露脸,对此,岳云鹏表示自己做不了主:“我是公司的艺人,公司叫我去哪儿我就去哪儿,我没有任何权力否定这件事,师父指哪儿我打哪儿。我就是这样一个人。”

昔日自己的妈妈病了,没钱的岳云鹏一筹不展,是师父在紧要关头出手相助。历经人间坎坷的岳云鹏,把师父关键时候的帮助视为天恩,给予对方万分的信任,甘愿将自己的事业发展交于对方手中。一番坦诚的托付,打动了所有人。

家里太穷了,14岁的岳云鹏辍学后,去投奔在北京郊区的一家纺织厂工作的五姐。五姐为了帮他找工作,受尽了人们的白眼。五姐的生活条件也很苦,但为了照顾他,宁可自己过得更苦。五姐的爱,岳云鹏始终不忘,总说如果没有五姐就没有今天的他。自己条件好了,更是时刻不忘五姐,经常给五姐买这买那。结婚之前,岳云鹏很严肃地跟老婆说:“如果我们俩结婚了,你孝敬我的父母,这是最基本的,但我还有个五姐。你随便使唤我,对我不好都没关系。但是,如果你对我五姐有丝毫不对,我一定不容你,这日子不可能过下去。当然,这些不是我爱你的交换条件,但你只有爱我的家人,我才会更爱你!”

在和五姐相依为命那段时间,岳云鹏看到五姐不顾自己的苦日子一心一意帮助自己,于是在内心对五姐攒下了深厚感激,并因此念念不忘去回报对方,甚至对那个即将成为自己妻子的女人,他也是把五姐放在比她更高的位置。汤显祖在《牡丹亭》中写道:“岁寒知松柏,患难见真情。”苦尽甘来的岳云鹏心里装的都是五姐的好,让我们感受到了他的敦厚与真诚。

《五环之歌》让不听相声的人也知道了岳云鹏,岳云鹏也记不清究竟唱了多少遍,一想到这首歌,他都有想吐的感觉。可尽管这样,岳云鹏知道,来看节目的观众,总会有没听过自己唱这首歌的,而且这些人就是冲着这首歌来的。“观众是我的衣食父母,他们挣钱也不容易。只要大伙想听,我总要把这首歌唱第N+1遍,而且始终像唱第一遍那样真心、投入,让大家觉得花的钱值,高高兴兴地来,高高兴兴地回去。”《五环之歌》成了每场必唱的保留曲目,看到大家高兴了,岳云鹏脸上也露出特有的笑容。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深知柴米油盐贵,所以对每一分钱的付出都要掂量再三。正因如此,岳云鹏深知挣钱不易,理解花钱看戏的观众心中所想,不忍心让他们花了钱却失望而回,于是才甘愿自己倒胃口,也要把《五环之歌》一遍一遍唱下去。爱因斯坦曾说:“对于我来说,生命的意义在于设身处地替人着想,忧他人之忧,乐他人之乐。”岳云鹏把观众的快乐视为自己的快乐,难能可贵。

在困苦生活的磨砺中,岳云鹏在成长和成熟的同时,也日益丰富和提升自己的情感世界。他懂得投桃报李、以心换心,甚至是舍己为人、不计私利。所以与人交往中,岳云鹏的这些情操受到大家的欢迎和称赞。如果你的身边有这样的“阿甘”,可不要放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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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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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说。是啊,多读书,对我们有太多的好处。

对我而言,书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我喜欢读书,因为在书中能的到知己,找到新的乐趣。

无论在哪,我都喜欢看书。我喜欢坐在沙发上看书,一看就沉醉其中,一看就忘了时间。每次,都是过了许久,被尿憋得不行。急匆匆而去,也不忘把书带去。哪怕在厕所里,也要蹲上许久,其实在一动不动地读书。

经常在星期六,表姐都会到我完来玩。每次来,她都向我借书。我呢,也经常向他借书。我们两个都是小书迷,脑袋凑在一起,读得有滋有味。

我喜欢读书。伤心时,开心时,我只要一翻书,心情立马逆转。在书里,我长出了一对翅膀,在天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书就像家常菜,只要你肯读,它随时奉上;书又像一片圣地,需要人们用虔诚的心去对待。它既普通又珍贵,既适合平民又适合贵族。书就是营养,滋养了无数人。

书像一盏明亮的灯,照亮了我们前进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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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现代名人小故事:身残志坚张海迪的传奇一生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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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祖国的大地上,一个瘫痪姑娘谱写的高昂生命之歌,震撼了亿万青年的心灵,人们从她身上汲取强大的精神力量,使自己情操变得更加高尚。她是谁?她就是八十年代的新雷锋--张海迪

命运向张海迪挑战。在五岁的时候,她就得了硬脊膜外血管病变。此后的十六年间,她先后动过四次的大手术,摘除了六块脊椎板,使她从第二胸椎以下,即占三分之二的躯体失去了知觉。

张海迪的命运是非常不幸的,可是在党和人民的抚育、关怀和帮助下,她并没有沮丧,而是以顽强的毅力向命运挑战。她克服种种的困难,自学了小学和中学的基本课程,阅读了一千多册政治、文学、医学、外语等方面的书籍;自学英语达到大学程度;翻译了十六万多字的英文作品和资料;她还不顾自身的病痛,用自学的医学知识和中医针灸技术,为群众治病一万人次以上。她满腔热情地帮助周围的青年学习、工作和进步,使他们奋起革命精神,在工作中做出贡献。她在高考预选中得四百三十六分而不能跨进校门,却鼓励和帮助别的青年进了大学,她自己不能进工厂劳动,到边疆保卫祖国,却鼓励和帮助别的青年成为先进生产者、战斗英雄。

这是一个奇迹吗?确实是一个奇迹。那么是什么力量使这样一个不会走路的姑娘生活得如此坚强呢?是她对人民、对共产主义的道德信念的驱使。她说过:“只要我活着,就要为人民服务。我愿意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党,愿意把自己的青春献给壮丽的共产主义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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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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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分喜欢,从上幼儿园时就开始看绘本,从贝尔·格里尔斯的《荒野求生》系列到中国四大名著我都看。我妈是老师,自然想培养出个读书多的学霸,所以从小就让我养成读书的习惯。

三岁时,我还不识字,可我妈已经让我看绘本了。那时我不懂事,只想玩,为此,我爸和我妈经常连哄带劝地让我读书。我妈每次和我讲这段经历时,都能把我笑个半死。

八岁时,我开始写作文了。八岁的我已经认识了不少字,知道多读书有益写作文,也知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因为我作文不太好,我开始多读书。吃饭时看,走路时看,就连上学路上等红灯的那几秒也看。因为上课时看书,我还经常被老师骂呢。

“刘子麒,请重复我刚才说的话!”王老师这话让全班三十一双眼睛齐刷刷地盯着我。“额……”看书的我回答不上来。王老师甩下一句话:“抄课文去!”

下午放学后,我闷闷不乐地走在路上,手不自觉地拿了一本书看了起来,根本没注意前面有什么。“砰!”突然,前额一阵剧痛,我听见一声巨响,顿时眼冒金星,感到天旋地转。我一看,原来撞上了树,肿了个大包,用我的话说就是“脑袋都快被撞掉了”。

可我仍然喜欢读书,但不会走路时看了。因为……哈哈,你一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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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50字

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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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也是我最喜欢的名言,因为我喜欢看书。

书就像一架神奇的天梯,带我爬上知识的高峰;书也是一个奇妙的指路标,引领我走向成功的道路。我每天与书相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

有一天下午,我正在看书,妈妈却让我去买鸡蛋,我嘴上是答应了,可屁股好像什么东西给粘住了一样。过了一会儿,妈妈进来了,问我为什么还不去买鸡蛋,我嘴上虽说马上就去,可身子还是不往前移动一下,妈妈上前来一下就把我的书收了,说:“再不去,小心你的屁股!”我非常不情愿的穿上鞋子,下楼去买鸡蛋。我快速把鸡蛋买好,由于我迫切的想知道故事的结局,就抄了一条近路,这条路非常窄,恐怕再比我大一点的人都过不去,我也是勉勉强强过去的。

回到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上书看,犹如一只饿狼,正在贪婪地吃着一只只肥羊……突然,妈妈一声大喊打断了我的思路,我急忙跑过去问妈妈出什么事了,妈妈问我为什么把鸡蛋弄碎了,我支支吾吾回答说:“可能……是我抄抄……近道……时碰到……墙上弄……破了……”

我把来龙去脉说清楚,妈妈真是哭笑不得,只好又罚我买了一次鸡蛋,唉,书没有看上,反而惹了祸,我再也不敢抄近道了。

我和书还有许许多多的故事讲也讲不完……

莎士比亚书籍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是呀,饭是人身体上的支柱,而书是我灵魂、精神上的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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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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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之间,似乎有一处永远抹不去的关系和一段段令人啼笑皆非的小故事,今天,便又有了一件这样的事。

今天晚上,放学回家的我心情既烦闷又暴躁,为了使我的心绪平静下来,我便随手抓起了身边一本名叫重返狼群的书,尽情的将精力集中在上面。等我好不容易看得入了迷,就被刚回来的妈妈一把抢走了。不容我解释,妈妈张口就给了我一击:作业有没有写好,我摇摇头,紧接着,迎接我的一顿劈头盖脸的臭骂,我被骂和狗血淋头,拿着书垂着丧气地走进卧室,心生一计。

我先是写作业量相对来说比较少的数学和英语,来获得妈妈的信任。写完之后,我向妈妈申请了一些休息时间,开始看书。等休息时间结束,我便将书放进我那个空间十分大的书桌抽屉,开始像林海音一般的窃读。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的作业只剩下英语的读书和语文的背书了。而重返狼群也看完八分之一了,乍一看,似乎是看书学习两不误,实际上,却是两这都没有认真完成。

也许有人会疑惑,我是如何能一次次逃过妈妈的盘查的尼?答案就是脚步声。我惊奇的发现,我的窃读与林海音的窃读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为了读书煞费苦心,绞尽脑汁,只为阅读。

可是,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我的窃读最终还是被悄无声息来到我身后的妈妈抓了个现形。即使这样,也抵挡不了我对书的痴迷,还有对书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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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英国洗车帝的大事业名人故事

全文共 1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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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洗一次车多少钱?Google会告诉你,均价5英镑左右。不过,如果你拥有的恰好是玛莎拉蒂、劳斯莱斯之类的顶级各车,或你惯于粪土金钱凡事都追求最奢华的享受,那么GurchamSahota提供的洗车服务绝对值得一试。

30岁的Gurcham Sahota看上去和英国其他洗车工人没什么不同,穿着一样的制服,摆弄着瓶瓶罐罐。脸上挂着职业的微笑。但Gurcham提供的全套洗车打蜡服务价格却是其他同行的上千倍——每次7200英镑!究其原因,绝非Gurcham天赋异禀,而是他提供的服务确实非同一般。洗车这种技术活儿到了Gurcham手里,愣是变成了一门艺术。

在从事洗车这一行之前,Gurcham是伯明翰大学的普通大学生,专业是和洗车风马牛不相及的会计。但他从小就酷爱洗车,不仅清洗自家的车,还免费帮邻居清洗。在他看来,洗车是一种莫大的乐趣。大学毕业后,Gurcham放弃了别人眼中稳定而体面的会计工作,决心在洗车这一行干出点名堂来。而父母也为他的热情所感动,同意把家里的车库免费借给他,供他改装成先进的高科技洗车房。这间洗车房不但配有清洗车底的专业修车坑道,地板和墙壁也使用了增加反光度的进口意大利材料——为了达到完美的洗车效果,Gurcham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5年前,Gurcham聪明地以免费推广的形式迎来了第一笔洗车生意。他央求家乡的阿斯顿马丁汽车经销商准许他试洗一辆DB9。效果好得惊人。经销商遂将他推荐给自己的客户,自此,Gur—cham声名鹊起。富人们驱车数百公里,只为一享他的洗车服务。

“这些人来找我,就是为了享受最好的服务。如果你拥有一辆价值50万英镑的名车,你也会愿意付出高价钱来保养。”Gurchram所谓的最好的服务包括一整套繁琐的流程。首先,他用专业去污剂擦掉车体上的所有顽固污渍,然后把高级羊毛布浸泡在中性洗涤剂中,反复轻轻擦拭车身。清洗车身的水温必须保证在摄氏40°~140°之间,具体温度由车身不同部位的要求而定。清洗车轮的蒸汽温度则恒定在摄氏150°。使用特制的吹风机烘干车身后,再进行打蜡,打磨两次,抛光三次,以确保车蜡厚度绝对均匀,最后将一种特制的黏土附着在车蜡上,使得整辆车的表面绝对光洁。上述程序会一连重复5遍。

执行这套繁琐的流程时。Gurcham借助许多工具。除了100多种清洗剂,他甚至配备了一台通常只有法医才会使用的高倍显微镜和巴西进口的顶级抛光蜡——高倍显微镜价值5000英镑,使用时需要连接电脑,用来找到肉眼看不见的污渍与刮痕,因为“一辆名车需要追求每一个细节的完美”。巴西抛光蜡的价格更是高达每桶8000英镑,只为追求上蜡效果绝对“闪亮动人”。Gureharn一针见血地指出,许多名车的主人找他保养车辆,并非为了驾驶。而是为了展示与炫耀。

Gurcham的经历无疑印证了一句古话——行行出状元。事实上。只要肯用心。勇于追求完美,即便是洗车工也能成就一番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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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50字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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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心说过:“读好,好读书,读好书。”就是在激励青少年一代在书的海洋中,自由遨游,快乐成长。我喜欢这句话,在和书的相处中,发生了许多故事呢!

幼儿园时,同学们都叫我“小神童”,那是因为一次我为大家读书赢得的“荣誉称号”。那次,老师从妈妈口中了解道我认识将近一千多个字,并知道我会读故事,就让我给小朋友们读故事。小朋友们都围坐在我身旁,扬起小脸听我读故事,我读得十分流利。之后老师发现我拿的书是反的,才知道我已经把这个故事背下来了,小朋友们都开始叫我“小神童”,我也很得意,尝到了读书的甜头,开始喜欢读书了。

7岁时,我开始读起了童话书,书中写到丑小鸭的故事,我开始为丑小鸭难过,之后又为它的变化而高兴。《皇帝的新装》中,我懂得了做人不要为了一时虚荣的满足而放弃做人的原则。《卖火柴的小女孩》中,我为小女孩感到可怜,我痛恨吃人的社会……书让我明白很多道理,我更喜欢书了。

8岁时我开始入迷上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书中那一些动物的真实情景,有时让我泪如雨下,有时让我开心自在,还有时让我十分愤怒。我陶醉在书中,对作者的细致描写佩服得五体投地。

10岁到现在,我又迷上了破案,文学,科技等各类有益的书籍,书中的一些侦破事件,文学作品中的故事等,一件件都扣动我的心弦,让我欲罢不能。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知识,我更迷恋书了。

书是我一生的伴侣,遨游书海,受益无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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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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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喜欢书中像星星一样密密麻麻的文字,书时常伴随着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它也曾帮了我一个大忙。

周日,我在家中正津津有味地看《散文大全》,妈妈走进我的房间,轻声对我说:“璇璇,停水了,咱们出去吃饭吧!”“啊?可是我还想看书呢!”“先吃饭,吃完再看!”经不住妈妈的劝说,我极不情愿地答应了。

来到饭店,我东看看,西瞧瞧,发现一瓶火红的辣椒摆在桌子上。“咦,那么红的辣椒!”我兴奋地拉了拉妈妈,让她也看这诱人的辣椒。“妈妈,一会儿我们也放点吧!我已经馋涎欲滴了!”妈妈面露为难地说:“太辣了吧!”我缠着妈妈说:“放一点儿,放一点嘛!”妈妈无奈之下,只好同意了。

不一会儿,饭端上来了。我迫不急待地放了很少一点儿辣椒,不辣!又放了一点,还是不辣!我就越放越多,越放越豪爽,转眼间,我的饭已经变成了火红色。我得意洋洋地炫耀着我放这么多辣椒都不怕,急不可待地吃了一口,瞬间,一阵刺激难耐的辣味直冲我的口舌咽喉,我的眼泪夺眶而出,不禁大声叫了起来。辣椒好像听到了我的叫声,更加肆无忌惮地在我的喉舌间翻滚。情急之下,我突然想起以前在书上看到过用盐水漱口或喝盐水可以缓解辣感,急忙告诉了妈妈。很快,妈妈帮我拿来了一杯盐水,几分钟后,我长长舒了一口气:“啊!好多了!”心中暗想:“多亏了那本书,可帮了我的大忙!”

书是人们增长知识、放松心情的胜地,也是帮我们解决困难的好帮手,让我们一起快乐地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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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买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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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是告诉我们读书很重要,所以我也很喜欢读书。我曾为了买一本书干了很多家务活。

一天,我和爸爸一起去书店读书,在看书的地方,我发现了一本小说,觉得很好看,便央求着爸爸给我买,爸爸却说:“你要自己赚钱买。”

赚钱的条件是这样的,每干一件家务活就可以赚一元,什么时候积攒够了钱就给我买。于是,我马上开始了行动。

为了多赚钱,我干了很多家务活。每天吃完饭后,洗碗,擦桌子,扫地,拖地都是我干。一天可以赚到两元钱。

一次,我在洗碗,先在一个大碗里挤一些洗洁精,然后把抹布泡在水里,左右搅着,洗洁精慢慢变成了泡泡,我把抹布拿出来,在碗上擦了又擦,把碗放到另一个水池里。再拿另一个碗,可冲水的时候,由于我太激动,一不小心,把一个碗给打碎了,被倒扣2元。还好,我那天加紧干,才补回来了。

经过30多天,我终于积攒够钱了,我兴高采烈地去书店买了这本小说。看这自己用劳动换来的书,心里真开心。一回到家里,我就钻进书房,打开书,一页一页,我像一匹饥饿的狼,贪婪地读着。书中的情节时而让我欢笑,时而让我悲伤,时而让我怒火中烧,时而让我欣喜若狂。我沉迷于书中,如痴如醉。

书籍像一条小船,带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籍像一把天梯,引领我们登上知识的顶峰;书籍像一把金钥匙,为我们打开智慧的大门。我爱看书,我会铭记冰心所说的那句话“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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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一本书的故事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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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向人借过无数本,还回去时,不是消失,就是破损,不是破损,也会被我折磨地不像一本书,没有经过我致命摧残的,完好如处的还一回去的,只有一本书,相知道为什么?那就来听听我和这本书的故事吧!

说起来,这本书并不是十分特别,使我不忍心下手”,它是一本三年级下册以上的学生多有的书——三年级下册的英语书,为什么我不肯摧磨它呢?因为它曾像一米阳光照亮了我的心房。

记得那是期末考试的前一晚,我欢快地唱着歌儿,迈着轻快的脚步回到家,打开书包,正准备复习一下英语书中的几个不会的难点,却发现向来马虎”的我又犯病了,在这么紧要的关头,竟把英语书忘学校了,更没想到的是,老天爷真不给我面子,我赶到学校,保安告诉我一个不幸的消息——因为怕丢失东西,比须给班主任大个电话,打就打把,可没想到的是班主任老师有事,打了2个都没接,哎白跑了一趟。为了明天的期末考试,我只得另想它招了。

接着,我和妈妈又去了潘琳家,我敲响了门,叫了几声:琳琳,开门!”她听见了,立即开了门。我进了她家,支支吾吾地说:那个……那个……琳琳,我的……英语书给……忘在学校里了,你能不能……能不能把你的那个……那个英……英语书,借我……借我看……看一下。”我的声音越来越小,到后来几乎成了蚊子叫,但也总算凑足了一句话。她听了我用好几分钟才拼出来的几十个字的话来,好看的眉头绞在了一起,打了几个结,嘴巴紧闭,我的心像一只在东跑西撞的小鹿,生怕她会开口拒绝,她终于在沉思N分钟后开了金口。

她终于开金口了,说:没问题,你在这等一会儿,我去拿。”

后来,我成功地借到书。

再后来,我考了好成绩。

再后来,我知道她考差了。

再后来,我知道她也没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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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古代名人少年立志的励志故事

全文共 1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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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的年纪,今天的年轻人大多还在学业的门径处徘徊,闲暇时打打电脑游戏,尽可以在虚拟世界中漫游。

而遥想当年,生于史官世家的司马迁,从10岁学习古文开始,就已身负书写历史的责任。20岁时,他迈出了自己名山事业的第一步。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中不无自豪地谈及年轻时的这次壮举:“二十而南游江、淮,上会稽,探禹穴,窥九疑,浮于沅、湘,北涉汶、泗,讲业齐、鲁之都,观孔子之遗风,乡射邹峄,厄困鄱、薛、彭城,过梁、楚以归。”

司马迁的这次漫游,首先是通过“上会稽”和“窥九疑”向虞舜、夏禹表示敬意。按照古籍的记载,会稽和九疑,分别是舜、禹墓葬的所在。司马迁的文化访古之举,来源于他对《尚书》和《春秋》等古史的熟习。身居史官世家,司马迁能够看到当时一般人无法看到的典籍。据今人统计,《史记》中司马迁利用或见过的典籍,包括汉朝的皇家档案,有103种。这在当时,已是相当了不起的数字。司马迁是实实在在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身体力行者。在52万言的《史记》中,司马迁此次壮游的印记,不时出现在他对历史感慨的笔端。

司马迁为屈原作传,特别提到自己曾南游到长沙郡,看到屈原自沉之处,想到其悲剧人生,不禁为之落泪。也是在楚国的旧地,他见到了当年春申君所拥有的富丽宫室。他南登庐山,观览大禹曾疏导过的九江。在会稽,司马迁详细了解了越王勾践的故事。此前,他已经在载籍中知道了吴越之地与中原的渊源关系。他此行的目的之一,就是“网罗天下放失旧闻”,搜求古史传说,以及被秦王朝焚灭了的古诸侯史记。

齐鲁之地,学术发达,是重要的文化中心。司马迁说自己看到孔子故里的车服礼器,流连忘返,于是专门在那里学习饮宴和射箭的礼仪。

至于司马迁说到的“厄困鄱、薛”,可能是他在那里碰上了不愉快的事儿。司马迁在写孟尝君时提到,“吾尝过薛,其俗闾里率多暴桀子弟,与邹、鲁殊。”他认为,是因为战国时孟尝君广招宾客,鱼龙混杂,使当地风气大坏。到西汉时仍是如此。

秦汉之际群雄逐鹿,是司马迁实地考察的重点。在淮阴,当地人向他讲述了韩信年轻时的故事。当地人说起韩信少有大志,连他母亲的坟墓都建得与众不同。司马迁亲自去看,果然。

丰沛之地,汉初许多重量级的人物均出身于此。刘邦曾为“沛公”,萧何、曹参、周勃、樊哙等,都是当地人。司马迁到丰沛广问当地遗老,又参观了这些汉室名臣的故家所在。从樊哙的孙子樊他广口里,司马迁听到了这些风云人物的许多逸事。

司马迁青年时期的这次壮游有多长时间,我们不得而知。但此行经地极广,则非常确实。王国维曾经专门研究过司马迁的出游路线,有趣的是,司马迁的行踪,与秦始皇南游东巡的路径,多有重合。是司马迁有意追寻秦皇的足迹,还是因为在当时中国的交通条件下,这是一条经典线路,我们同样不得而知。20岁壮游之后,司马迁仕为郎中,奉使新开辟的巴蜀诸郡,又子承父业任太史令,侍从武帝出行,足迹几乎遍于全国。所以,在《史记》开篇的《五帝本纪》中,司马迁说,“余尝西至空峒,北过涿鹿,东渐于海,南浮江淮”。

用现代人的观点看,司马迁可以说是在漫游中寻找历史的现场感,为书写历史做准备。他的写作理想,是“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

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评价说,“太史公胸中,固有一天下大势。”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苏辙甚至认为,《史记》的文笔好,也和司马迁的壮游有关,“太史公行天下,周览四海名山大川,与燕赵豪杰交游,故其文疏宕颇有奇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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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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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当我把书皮包在书上时,就会想起一些陈年旧事......

小时候,我常常在妈妈的怀抱里听妈妈给我讲故事。现在我长大了,已经读过很多书了。如《水浒传》,、《红楼梦》,、《三国演义》......

每次读起书来,我常常废寝忘食,甚至应因为看书而被挨打。为了看书我爱看书,我常常在被书店老板驱赶后再寻找机会偷偷溜进去;为了看书,我爱看书,我常常在图书馆关门只是后还是?还意犹未尽;为了看书,我常常看书到深夜仍然手不释卷。即便如此,我和书的缘分还是割舍不断。读了一些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读了《三国演义》我知道了关羽的重情重义、吕布的勇猛、刘备的仁义;读了《水浒传》我知道了武松的勇猛、梁山的英雄好汉、吴用的机智;读了《幽默大王》我知道了怎么让自己幽默起来.....我读的书太多了,数也数不清。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的精神粮食。,书无时无刻陪伴着我,这些年来,我懂得了很多道理。书,你真是我这一辈子的知心朋友、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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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爱看故事书的我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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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11岁了,我叫佳雯,是个胆小的女孩。我长着圆圆的脸蛋,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上课时总是不喜欢回答问题,我好画画、做手工和玩橡皮泥,我喜欢看故事,看书是我的强项。

我喜欢看书,这对我认字的帮助可不小啊!有一次,爸爸给我买了一本《故事书》,我开心极了,兴奋地跳起来,就忘了爸爸叫我买糖的事,我安静的坐在椅子上,看得都傻了,看得津津有味。我被那条金鱼和那只美丽、漂亮的小鸟吸引了,我真替它们开心。后来我又看了一篇《狼来了》,这篇故事讲了我们要做个诚实的孩子,我看了这两篇故事还想看一遍,忽然爸爸大喊道:“佳雯,怎么糖还没买来呀?”我放下书,就赶紧跑去买糖,后来我把糖买成了盐,回家后爸爸说:“你怎么买了盐,我叫你买糖,你真是被那本书迷住了。”

有时候爷爷教我画画、写大字、写文字、写英语时我都很认真,而且爷爷还把我写的东西贴在墙上。可有时候,我又懒得动脑筋,考语文的时候总是考不好,有时爸爸、妈妈都说我错的题都很简单,我却觉得很难,总也想不出解题方法。

爸爸说我很胆小。每次看打斗的场面就马上闭上眼睛,躲了起来。虽然我知道电视在演古代那时候的打斗的场面,可古代人真是勇敢。

我要好好学习,长大以后我要做一个勇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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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教我用3D脑袋看世界的人名人故事

全文共 1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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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2011年元旦之后,我在香港机场的书店看到了一本书,名叫《新自然主义的家》。无意间翻到其中一页图片,那个家的设计让我心里“哇哦”了一下。我站了三五分钟,就看了这一张图。我很少会对一个东西喜欢到用“哇哦”来形容,但对这个房子我是有点儿迷上了,里面每样东西都是我想要的。

就为了一张图片,我把那本厚厚的书买回了家。

一年后,为考察一个项目,我去了巴西。有朋友偶然带我去了三个地方,说都是一位叫亚瑟·凯撒斯(ArthurCasas)的著名建筑师设计的,他是巴西排前三名的建筑师,明年的米兰世博会的某个馆也是他的作品。

这三个地方中有一处是我朋友的家,那种简约的美让我惊呆了。要知道简约是最难做的,复杂工艺可以靠很多东西去修饰,但简约的设计最难修饰,比如都是原色木头,但打磨和质地上,稍稍的差别,品质感都会差很多。还有一处是里约热内卢海边的旧楼,平均层高大概才2.2米,伸手就能碰到天花板,却设计得让人一点儿都感觉不到压抑,当时就觉得这位叫亚瑟的设计师真棒。

后来一个朋友要做一个项目,我就强烈推荐亚瑟。我很贸然地给亚瑟写电邮、打电话去邀请,2012年5月,他应邀来中国商谈这个项目。他做工作汇报时,我才惊喜地发现,原来他就是《新自然主义的家》里那个房子的设计者!我的DreamHouse竟然就是他的家。

更幸运的是,第二次去巴西时我终于有机会去了那所房子。

他的房子没有想象中大,大概300平方米,但所有的窗户都是可以打开的。大的玻璃墙推起来虽然重,但非常好推,当整面墙都打开,你坐在一个两面畅通的房子里,四周环抱着绿树,天气又好,你想想那是什么感觉?!那种空气的味道我到现在都还记得。

亚瑟并不是异类,他只是巴西设计师中最典型的代表。精细的简约、完全融入的自然主义,这两个是巴西设计师最主要的特征,在他身上发挥到了极致。

当然他的厉害不止于此。陪他在北京工作的时候,就让我学了不少招。比如他去看一个房子时,最先进去的是厨房。他说一个家的厨房太重要了,做得好的甚至可以是这个家的活动中心。他很高,一米八五以上,每次一进厨房,就像上帝一样伸开双臂,开始左右比画,想象自己在这个空间操作时,如何取碗放盆,如何切菜码盘。

他对我最大的影响,就是我现在喜欢每天晚上睡觉前看户型图,现在我的脑袋是3D的。你给我一个户型图,我可以完全凭想象在脑中造出一个立体的空间。

心动得太久,手就会发痒。去年底工作室装修,我决定自己来做设计师。当然有一个国内的设计师朋友帮我,比如说哪儿打梁,哪儿装灯,这种细节我不懂,但我画了那个房子。亚瑟教会我的第一点,就是要分出你需要的功能,于是除了常规的财务室和会议室,我还设计了有水台的吧台、有小沙发床的休息室,特别是我为自己选择了一处开放的公共空间,而不是独立的办公室,因为我觉得大家都是平等的……建成之后,看着这个工作室,我在很多地方都感觉到亚瑟的影子。想到几年前第一次看到亚瑟那张图的情形,感觉生活真是太奇妙了。

忘了是谁说的,哲学的最高境界是美学。于是乎,我为这个装修的小嗜好,找到些许深度的支点。也奇怪,我怎么就从一个包控衣服控,成了装修控呢?友人解答,家居是自己享受,时装是穿给别人看,说明你是一个注重自我感受胜过别人评判的人。原来,我一不小心就成了个女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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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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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我的家是书香门第,我的父母都是爱书之人,因此,从幼年起,书就早已悄悄进入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小的时候,妈妈会给我买一些绘本、画报回家,虽然我不识字,但是我已被色彩斑斓的图画吸引住了,我请求妈妈给我读故事,但是,妈妈因为工作忙,只能一天给我讲一个故事。我特别好奇下一个故事讲的是什么内容,于是就自己爬到餐桌上去,拿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就这样书开始走进了我的生活。

渐渐地,我长大了,随着识字量的增加,我读的书也多起来,书已经成为了我密不可分的朋友。记得有一次,家里只有我一个人,其他人都上班去了,我正在沙发上看着《红楼梦》这本书,突然,我的肚子“咕咕”的叫了几声,我又看了看表,已经一点半了,我连早上饭还没吃呢,但我却舍不得离开这本《红楼梦》,我只好拿着书去做饭,拿出几个鸡蛋开始做。过了一会儿,煎鸡蛋终于做好了,我把它放在盘子上,一口吃了半个鸡蛋,突然我感觉鸡蛋的味道有点不对劲儿,有些甜甜的,我来到厨房看了看我都放了什么调料,“啊!我把白砂糖当成盐放了。本来是可口的煎鸡蛋,却因为我满脑子都是书中的故事所以变成了甜甜的煎鸡蛋了,看来今天我的中午饭只能吃煎甜鸡蛋了!”我大声的叫着。

如今书增加了我的知识,增多了我的见识,在学校有的时候,会考书里的知识,我回答的倒背如流,还变成了一个小老师,把故事讲给别人听,我可真高兴呀!

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从一个年幼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五年级的大孩子,人们都说,女大十八变,我也不例外,但是,唯一不变的是我对书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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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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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和有些小朋友一样,也讨厌看,特爱玩。

有一次妈妈生气了,因为已经到了该睡觉的时候了,我还是在玩。第二天早晨她就跑到书店,给我买了一本超薄的插画本———《灰姑娘》,并命令我必须看一小时才能出去玩。因为无所事事,时间仿佛过得特别慢,也不知在书桌上趴了多久,突然我隐隐听见了脚步声。“一定是妈妈来了!”我慌忙坐了起来,抓起书,装模作样地看了起来。

“嗯,不错。再看5分钟就去玩会儿吧。”妈妈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也许,是因为只需坚持一会儿,当再次捧起书,看着看着,我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竟一口气把那本书看完了。也是从那天开始,我出去玩的时间渐渐变少了,相反,我在家里看书的时间却越来越多了。从幼儿园的拼音读物《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到小学低年级的《爱的教育》、《小王子》等书,再到现在所读的《红楼梦》、《飞鸟集》……

直到今天,我还清楚地记得,那天,当我一口气将《灰姑娘》读完后,妈妈对我说的那句话。她说:“悦悦,你知道吗。前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说过,‘书籍是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活伴侣和导师’;法国作家雨果也说过,‘书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所以,读书是多么重要啊!”现在,我终于能明白妈妈的良苦用心了。

怎么样,我和书的故事,是不是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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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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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了我很大的帮助。书,把无知的我领进了知识的大门;陪伴我攀登知识的高峰;书,使我的人生越来越精彩。它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朋友。

记得以前,我和一位同班同学一起去一个我重来没有去过的图书馆看书。

到了图书馆,这里一排又一排的书把我吸引住了,这里的每一本书看上去都是那么的新奇。我走到一个书柜的一旁,拿起了一本叫“贝尔荒野求生指南”的书,我像一匹饿狼,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些很有用的东西。比如:“教你如何在野外求生,教你如何在野外寻找食物……”

我还在这本书里学到了很多的知识,当我把这本书恋恋不舍地放回书柜时,看到图书馆的时钟已指到了九点。同学脸上长痘痘带着不舍说:“时间不早了,我们回家吧!”

我们边聊边走在回家的路上。一路上我一蹦一跳的,因为我今天在图书馆看到了一本我特别喜欢的书,我在心中暗暗窃喜。

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一个爱书的人,他必定不会缺少一个忠实的朋友,一个好的老师,一个可爱的伴侣,一个安慰灵魂的教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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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用比自己更优秀的人名人故事

全文共 1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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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亚当斯是美国历史上的第二位总统,为美国的独立立下过汗马功劳。

亚当斯在接替华盛顿就任总统时,美国正面临着与法国关系破裂的危险。到了1797年底,两国处于剑拔弩张、一触即发的交战前夕。

常识告诉亚当斯,要打胜仗,必须要有得力的统帅指挥。有很多人劝他亲自统帅军队,但他认为自己并不具有军事上的特别才能。思来想去,他认为华盛顿才是惟一能够唤起美国军魂、团结全美人民的统帅。最后,他下定决心请华盛顿出山。

亚当斯的亲信们得知后,一致表示反对。他们认为,如果华盛顿复出,会再次唤起人民对他的崇敬和留恋,这样势必对亚当斯的威望和地位造成威胁。

千军容易得,一帅最难求。亚当斯毫不动摇,认为国家的利益和命运高于一切。他授权汉尼尔顿立即给华盛顿写了一封信,请求华盛顿再次担当大陆军总司令,指挥美军打败入侵者。

与此同时,又亲自给华盛顿写了封信。信中诚恳地写到:“当我想到万不得已而要组织一支军队时,我就把握不准到底是该起用老一辈将领,还是起用一批新人,为此我不得不随时要向你求教。如果你允许,我们必须借用你的大名去动员民众,因为你的名字要胜过一支军队。”

华盛顿接到信后很受感动,表示愿意立刻肩负重任。幸运的是,就在华盛顿准备率军出征的前夕,亚当斯终于通过外交斡旋的途径同法国达成了和解。

这件事被美国人民传为佳话,亚当斯的正直与豁达也被广为传诵。后来,有位著名的记者采访他,问到:“您为什么不怕华盛顿复出会再次唤起人民对他的崇敬和留恋,进而威胁您的威望和地位?为什么敢于起用比自己更优秀的人?”

亚当斯开始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先给这位著名记者讲了自己少年时的一件往事。

“年幼的时候,父亲要我学拉丁文。那玩意儿真无聊,我恨得牙痒痒。因此,我对父亲说,我不喜欢拉丁文,能不能换个事情做?”

“好啊!约翰,”父亲说,“你去挖水沟好啦,牧场需要一条灌溉渠道。”

于是,亚当斯真的到牧场去挖水沟。可是,拿惯笔的人,拿不惯锹。那天晚上,他就后悔了,整个身子疲惫不堪。只是他的傲气不减,不愿意认错。于是,他咬紧牙关又挖了一天。傍晚时,他只好承认:“疲惫压倒了我的傲气。”他终于回到了学拉丁文的课堂上。

在以后的岁月里,亚当斯一直记着从挖水沟这件事中得到的教训:必须承认人有所长,也有所短;人有所能,也有所不能。认为自己样样都行,实际上恰恰是自己的不自量力。

亚当斯深有体会地说:“真正出色的领导者,绝非事必躬亲,而是知人善任,特别是敢于起用比自己更优秀的人才。如果高层领导者事无巨细,一律包揽,那只能成为费力不讨好的勤杂工式的领导者。”

正是因为亚当斯知人善任,才能凭借众多的优秀人才,特别是凭借那些比自己更优秀的人才,一步一步地攀登上了成功的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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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大师成就大师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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矶崎新是日本最有国际影响力的建筑大师。他成名很早,自20世纪60年代起,就一直引领着世界建筑的先锋潮流,被称为日本建筑界的切格瓦拉。他超前的设计理念,对日本、亚洲乃至现代世界建筑潮流都产生了重大影响。日本奈良的百年会馆、卡塔尔国家图书馆,都是他的代表作。而最让人称道的,不是一件件艺术设计,而是他在一次建筑界颁奖礼上的表现。那是上世纪70年代,他已经是建筑界的大师,各种颁奖仪式总是以请到他出席为荣。

那天,矶崎新最后一个出场。他刚一亮相,就引得台下一阵唏嘘。出席颁奖仪式的嘉宾都身着西服,只有他穿着一件圆领衬衣,没打领带,就像一个先锋艺术家,与周围人的整齐庄重格格不入。第二天,报纸纷纷刊登消息,大家对矶崎新的这身另类装束十分好奇。记者采访后才得知,他穿的这身衣服出自一个好朋友之手。矶崎新与这个朋友比邻而居。两人认识时,他已经是建筑界的大师,而朋友只是一个不知名的服装设计师。地位的差别,丝毫没有影响两人的交往。他们有着相同的爱好,喜欢摇滚,喜欢突破成规,喜欢追求创新……这个年轻的服装设计师有着独到的眼光和独特的设计风格。矶崎新敏锐地感觉到,他的设计一定会引领新的时尚。朋友在服装业内名气不大,普通大众也不了解。为了让他出名,出席颁奖仪式时,矶崎新就精心设计了这一幕。

矶崎新的良苦用心果然收到很好的效果。媒体报道了他的新鲜着装,他的朋友——三宅一生的名字也一遍遍出现在各种媒体上。

如今,三宅一生早已成为日本著名的时装设计大师,以他名字命名的时装是世界时装的顶级品牌。建筑大师矶崎新巧妙地为他提供了受人关注的机会,用自己的聪慧成就了另一个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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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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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觉得这个比喻最合适不过了。是啊!书可以使我们变得聪明,读好一本书,就等于和许多品德高尚的人在谈话,读书让我拥有无穷的乐趣。

我喜欢读书,记得有一次,我写完了作业,就拿起《笑猫日记》开始看,不知不觉已经看了一个多小时,妈妈说:“鹏鹏,该去睡觉了。”我回答说:“能再看一会儿吗?”妈妈说:“不行,马上洗脸、刷牙、睡觉,明天还要上课呢。”我还有几页没看完,该怎么办呢?“快点,不然明天就要迟到了。”妈妈又在催我了,就在这时,我灵机一动,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把书藏进衣服里,接着捂着肚子,说:“妈妈,我肚子痛,要上厕所。”然后飞快地跑进厕所,锁上门。惨了,厕所里没凳子,怎么办呢?没办法,我只好一屁股坐在地上。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时,妈妈又在催,过了一会儿,我才回过神来,便回答:“哦,就好了。”于是,我又把书藏在衣服里,刚开门,我忘记捂住肚子了,书“啪”的一声调到地上,我的阴谋诡计被妈妈识破了。妈妈说:“好你个精灵鬼,居然跑到厕所看书,”妈妈笑了,我也笑了。

读书已经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真是“三更梦中书当枕,半山绝自当早餐。”是书开阔了我的眼界,增长了我的知识,是书让我在迷失自我时找到了方向,是书让我在阅读的过程中获取精神的营养,让我在学习中慢慢成长。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它给予我知识,赋予我力量。现在,我在书中遨游,长大后,我将用知识创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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