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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与书的故事汇编5篇 作文(最新20篇)

导语:一个人无论遭遇什么样的不幸与挫折,脚底下都是有两条路可以选择的:一条是绝望,一条是希望。只要我们选择希望,就一定有路可走!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小编整理的几个哲理小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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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自己把握名人故事

全文共 1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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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成熟了,近十年的“焦点生活”,过完42岁生日后,马云开始深沉,但依然遮挡不住那股子锐利和锋芒。

采访马云那天,天空下着淅沥的小雨。记者有幸领略了杭州西子湖的“风情万种”,心境一直延续到抵达马云办公室的那一刻。

下午两点半,马云刚刚送走来访的客人,宽大的办公桌上有些凌乱。马云的办公室不大,至少是记者采访过的大企业CEO中最小的一个:一桌、一椅、两个沙发、两米多长的鱼缸,组成了阿里巴巴的中枢神经和决策空间。

胡乱地吃了几口盒饭之后,马云从办公桌“跳转”到记者面前的椅子上,但跷起二郎腿的瘦小身躯不住地往下出溜儿,在背部即将触及靠背时又猛地蹦起来。在鱼缸前踱了几步之后,马云开始定气。看得出此时的他有些“紧张”,似乎眼前不仅是一次《新财经》的专访,而是在作着某种决策前的思考。

创业:蓝海与狼道

如果用动物来比喻创业型的企业家,狼是再适合不过的代言:敏锐的嗅觉、善于发现猎物、对目标绝不轻易放弃、群体作战。马云具备狼的所有特性,加上当年互联网的疯狂,马云成功了。

然而,互联网并非马云专长。1995年首次接触互联网的马云,是因为受浙江省交通厅委托,赴美国西雅图催债。长了见识的马云首先想到在网上为他的外文翻译社做广告,一试见效,翻译社轻易间得到了美国、日本等国际订单。初次尝到互联网的甜头,马云嗅到了金矿的诱人味道。

“时不我待,舍我其谁!”回国后,马云立即召集妻子和朋友,成立了其第一家互联网公司,产品叫做“中国黄页”。他把中国企业的资料集中起来,快递到美国,由设计者做好网页向全世界发布,利润则来自向国内企业收取的费用。

第二年,“中国黄页”的营业额不可思议地飙到700万元人民币,马云对互联网的热情也一发不可收拾。

1999年,阿里巴巴网站的创建让马云声名大噪。2003年,他又带领团队创办了个人拍卖网站——淘宝网。2004年,马云创办的“支付宝”成为全国最大的独立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2005年,阿里巴巴兼并全球最大站——雅虎在华的所有资产,在震动全球互联网业的同时,阿里巴巴也成为中国最大的互联网公司。

敏锐的嗅觉,果敢的决断,再加上拥有优良的团队,马云走向了辉煌。但成功后的他,反而变得异常谨慎:“再创业,我不会选择互联网。”

马云的理由很简单,“当边上的人都在做互联网的时候,你应该想想传统行业。当大家都在做传统企业的时候,你应该想想其他行业。千军过独木桥,再宽的路也很容易被踩死。”

错位经营企业才能避免竞争、赢得商机。狼拥有了充足的食物,也就有了高枕无忧的理由。马云的阿里巴巴已经占领了互联网大部分高端资源,具备了绝对的垄断优势。虽然他一再声称不介入传统行业,但阿里巴巴的线上业务几乎涵盖了所有传统行业。

守业:整合雅虎中国

马云整合资源的能力是毋庸置疑的。但是现在,他认为最要紧的不是整合资源,而是如何迅速抓住电子商务的高速成长,争取在全球范围内布局和抢占市场。

2005年8月,阿里巴巴并购了雅虎中国,继续扩大其在电子商务领域的份额,为此,马云经历了创业以来最难熬的时期。毕竟,雅虎来到中国七年,依然是一副不中不洋的样子,作为站内容却不宽泛,说是搜索引擎技术却不成熟。时隔七年,马云意在将雅虎重归搜索,其方略并不复杂:以最主流的概念——搜索为技术基础,结合娱乐等大众内容,尽可能获得普通用户。

马云首先“砍”掉了雅虎中国部分庞杂业务,主攻搜索,打出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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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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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的文学家普希金说过:“是人类的精神粮食”。好的书对我们有着很大的帮助,它能增加我们的知识、启迪我们的智慧、培养我们的情操。

在我看过的书籍中,有不少书使我终生难忘。《三国演义》告诉我做事要讲谋略;《中华上下五千年》向我展示了中华文明的演变和发展;《十万个为什么》、《百科全书》却解答了我对各种科学原理的困惑;而从科幻小说里我了解到了人们对未来科技的幻想………

渐渐地,书变成了我的好朋友、好老师。每天不看一下书,就像没有吃饭一样,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有时候我看起书来会忘掉其它的一切。记得有一次,我坐在沙发上,随手拿起了一本名叫《自然界科学知识百科》的书,不看便罢,看了却把我带进一个出神入化的世界。书中展示的动物世界的新奇,宇宙中的神奇,大自然的奥妙让我越看越想看。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忽然被妈妈敲门声震醒了。我看了看手表,顿时,我目瞪口呆,已经过了一个小时了!

然而,书分为不同的种类和层次,只有选择那些适合自己的书,只有读那些有积极意义的书,才能帮助我们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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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名人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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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彦宏:从戏曲少年到高考状元

生于山西阳泉的李彦宏并不觉得自己小时候有多么大志向,像所有心都玩野了的孩子一样,每天看上去也都是忙忙碌碌的,但都不过是在“随大流”罢了。李彦宏的父母在晋东化工厂工作,家境很普通,李彦宏有3个姐姐1个妹妹,他的腼腆温和或许与姐姐们的宠爱有关。

父亲常常带李彦宏去看戏曲电影,为此他还一度迷上了戏曲。他的舞台很小,只是家里的那张床。他常常把床单围在腰里做战裙,拿一根棍子当枪耍,一个人不断亮相。山西阳泉晋剧团招收学员时,他去了,剧院老师从一招一式中看到了一种灵气,决定录取他。

但李彦宏对戏曲的兴趣很快就淡了。李彦宏的大姐在刚刚恢复高考的那年就考上了大学,引得四邻艳羡。相比于学戏,上学因为正统而更具有吸引力。对于李彦宏学戏曲,还可以做一种解读,他其实真正喜欢的不是戏曲,而是那个舞台。只有在舞台上,才能一招一式展示自己的才华,感染更多的人。这与现在百度坚持的“用技术改变生活”的理念一脉相承。

19岁的李彦宏考取了山西阳泉市的高考状元。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高中时参加全国青少年程序设计大赛的他,毫无疑问地喜爱计算机,但是第一志愿却不是北大计算机系,而是信息管理系,因为他考虑到:将来,计算机肯定应用广泛,单纯地学计算机恐怕不如把计算机和某项应用结合起来有前途。

读北大,学会独立思考。面临毕业,正是沉闷的1991年,决定“走出去看世界”的李彦宏如期接到布法罗纽约州立大学的入学通知。

留学读研期间。偶然间,导师一句话,“搜索引擎技术是互联网一项最基本的功能,应当有未来”,这时候,1992年,互联网在美国还没开始普及,但李彦宏已经开始行动——从专攻计算机转回来,开始钻研信息检索技术。并从此,认准了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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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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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看书就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与书的故事件件有趣!

洗澡看书被“抓包”

有一天,我写完作业已经八点半了。我刚看了十分钟书,妈妈就走过来说:“儿子,快去洗澡,该睡觉了。”我不情愿地皱了皱眉头,站起身慢吞吞地往前走。刚走出去几步,心中有了个鬼主意。

“妈妈,您帮我开一下洗澡水好吗?”“好的,没问题。”妈妈说完便走开了。我心中乐开了花,哈哈,妈妈还是太年轻了!我把一本《哈利波特》快速包进了浴巾里,冲进了洗澡间,心突突地直跳。打开水龙头,我把书举得远远的,一页又一页地翻看。看了一会儿,我抬头看了看墙上的表,才过了5分钟,还有好长时间,不着急……才9分钟,可以再看会儿……过了一会儿,我看到了一个十分精彩的片段,结果我被深深吸引,忘了时间。

不知过了多久,门“咚”的一声被撞开,妈妈在外面怒气冲冲地喊:“李——浩——尘,你这只书虫睡觉去!”我只好被骂着去睡觉。

作文查书入了迷

又一次,我要写一篇《荒野求生》读后感,于是翻出了那本书,想找找素材。

结果我看得过于入迷,一页、两页、三页……竟然看起里面的故事来。我的表情随着故事的发展不断变化,时而捧腹大笑,时而紧皱双眉,时而热泪盈眶,……简直能出一套“表情包”。结果,我一口气把整本书都读完了,忽然想起,作文还一个字都没写!

我爱读书,书不仅仅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人类文明的精神支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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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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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一本,就仿佛开启了一段时空之旅。哈利波特骑着他心爱的飞天扫帚盘旋在城堡的上空;多萝西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到达魔法师的绿宝石城;查理站在巨大的巧克力瀑布边,沉醉在空气中香甜的气息里;阿龙纳斯教授在海底观察着奇妙的海洋生物……曾经,书中的故事像一片阳光,照亮了我的童年时光,点亮了我未知的想象世界。

渐渐长大,我喜欢坐在阳台上,抱着一本厚厚的书,透过薄薄的纸张,窥探一个个高尚的灵魂,一颗颗伟大的心:诸葛亮面对强敌却谈笑自若,海伦面对黑暗却笑对生活,保尔面对严寒却忘我工作,孙少平面对穷困却乐观坚强……书中的文字行云流水般彰显着历史的辉煌,天马行空般呈现着世界的精彩。

如今,我更是爱上了古诗词。流年静婉,光阴停留在了时间的缝隙,化成文字,以诗词的形式缱绻在韶光里,融入文人的笔底。朗朗上口的诗句散发着五千年民族文化的馨香,闪烁着古国文明的灿烂辉煌。

翻开一卷古诗词,它夹带着四季的花香,微微迎面,那些任凭风吹雨打后依旧动人的文字,让我品味到细腻的情愫。它是“桃花一簇开无主,可爱深红爱浅红”中的欣然若喜;它是“惟有绿荷红菡萏,卷舒开合任天真”中的坚贞不渝;它是“秋花惨淡秋草黄,耿耿秋灯秋夜长”中的伤感凄凉;它是“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中的孤傲清远……这些凝练的词句恰如珠玑,拨动着我的心弦。我看见桃花在风中的摇曳身姿,我闻见荷花清若甘泉的气息,我也看见秋风扫落叶后黄花的一地凌乱,我也闻见梅花若有若无、忽近忽远的幽香。我常常想,这不仅仅是语言上的精妙,更是真挚的人生感悟!

翻开一卷古诗词,它夹带着历史的清幽,微微迎面,那些经过岁月磨练却依然不朽的文字,在我的记忆中留下深刻的印记。我看着那一句句诗,脑海中涌现出祖国的波澜壮阔:“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是泰山的气概;“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是庐山的胸怀;“登高壮观天地间,大江茫茫去不黄”是长江的精神;“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是沧海的灵魂……在那些或豪迈或婉约的诗词背后,隐匿着一个个高洁的志趣,高尚的灵魂。我看见杜甫面对战火中的长安城“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的感伤叹息;我看见苏轼在人生失意时“回首向来萧瑟处,也无风雨也无晴”的睿智洒脱;我看见毛泽东在长征路上“山,快马加鞭未下鞍,惊回首,离天三尺三”的胸怀抱负……我常常想,诗词不仅仅是文化的盛宴,更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史诗!

书是全人类的瑰宝,是智慧的钥匙。我愿意继续与书为伴,在文字的海洋里徜徉,在书籍的风景中流连。与书为友,不负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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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母爱与肝脏透析名人故事

全文共 1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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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施特凡·阿尔丁格从小性格倔强。高中毕业时他一心想考化工学院,而母亲坚持让他考文学系将来当个作家。争执不下,他一生气便离家出走。在外流浪两天,口袋中的马克花光。第三天他饿得两眼冒金星。无奈站在卖“热狗”的摊前目不转睛地盯着新出炉的“热狗”,垂涎欲滴。卖“热狗”的大娘看透他的心思:“想吃热狗吧?给你两个……”

他接过“热狗”,变成狼吞虎咽的老饕餮。大娘从家里端来一杯饮料递给正在打嗝的阿尔丁格:“小伙子,喝杯饮料,我就住在摊后面的旦丁街18号。是离家出走吧?”阿尔丁格点点头,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下来:“我和母亲吵架,我想学化学,她非叫我学文学不可,一赌气我就……”

大娘语重心长地说:“我给你两个热狗、一杯饮料,你就感动得泪流满面;你母亲给你十八九年的物质和情感的关爱,你不但无动于衷,反而却狠心地离开她!她会十分伤心的。”

阿尔丁格回到家中,投入母亲怀抱痛哭一场。他万万没想到:母亲同意了他报考化工学院。

他大学毕业时,母亲患了肝硬化腹水。他查资料到处求医。医生说,目前全世界大约有160万人患有肝脏疾病。对于你母亲这种严重肝病患者,生存的唯一可能就是采用器官移植。但这很困难,一则是很难找到捐献的、与患者有亲和力的器官;二则费用也过于昂贵。阿尔丁格跪求医生:“我给母亲移半个肝吧!求求您!”

“傻话!你母亲需要换整个肝脏,一命换一命有何价值?”

不久,母亲去世了。临终前握住儿子的手说:“我从医生那里得知,你和你父亲都恳求用你们的肝脏移植给我!我死而无怨!孩子,你能不能发明一种肝脏透析机,像肾脏做透析那样,滤出肝脏中的病毒。”阿尔丁格跪在母亲床下,挥泪发誓:“儿子一定完成您的重托!您放心吧!”

阿尔丁格为实现母亲的遗愿,考入罗斯托克市医疗设备研究所,刻苦钻研用化学与物理相结合的方法,研究肝脏透析机。功夫不负有心人,他31岁时与物理学家瓦尔特·格里克同罗斯托克市的医学家合作研制成功“Mars”(玛斯)分子吸附循环系统——肝脏透析机。

阿尔丁格从《罗斯托克报》看到一则惊人的《征肝启事》:萨比娜老人患严重肝病,有献肝脏者及掌握相关信息者请与旦丁街18号联系。后面还有电话号码。

阿尔丁格立即想起12年前讨热狗的往事,驱车前往萨比娜老人的家中。只见老人面色蜡黄,静静地躺在床上,她的女儿叫醒她:“有人看您来了!”阿尔丁格走过去:“老妈妈,您还认识我吗?我叫阿尔丁格,在我最困难时您老帮助过我!我可以给您献出半个肝脏!”老人坐起来:“谢谢!千万使不得!听女儿说有人发明了什么透析机,可以不换肝脏,你能找到这位先生吗?”“我就是发明透析机者之一,我已为您请好医生住院治疗!”老人又惊又喜:“你真是位有心人!天下的大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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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与书有个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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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一日无,百事荒芜。”像我这样对阅读如饥似渴的少年,一日无书,头脑里的细胞就得不到锻炼,我就浑身不舒服。

儿时,我带了一本书上幼儿园。吃过午饭后,我早早地溜上了床。待伙伴们都睡熟了后,起身下了床,我左右张望了一阵子,暗喜没人注意。我踮起脚尖,轻轻地走到书架旁。咯吱,地板响了一声,我的心就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砰砰地跳个不停。我顺着书架旁的梯子爬了上去,手轻轻地抚过一本本书,可是总是找不到我带来的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呀,它在这呢!我一溜烟地跑到厕所里,津津有味地读着那本书。一页,两页,我想一匹狼贪婪地读着。我读得很快,一个个字彷佛在我眼前快乐地跳跃着。直到现在,这本书还印在我的脑子里。我读着读着,不大一会儿,起床铃响了起来。我飞快地瞟了一眼钟表,已经两点了。来不及多想,我马上跑到床上装睡。

从此以后,书渐渐成了我最好的伙伴。没有了书,就像一个要好的朋友离去,我的生活里不能承受没有这个好朋友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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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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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向曾说过:“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老而好学,如炳烛之明。”说明读对人们的影响很大,而读书则是越早越好。下面我来分享一下我的读书经历吧。

当我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妈妈就已经开始给我读书听了,当时她经常给我读古诗,有时还给我读一些散文和童话。这就是现在所说的胎教。等我出生后,妈妈给我买一种撕不烂的书,不怕啃,也不怕撕,满足我的好奇与玩耍。

等我再大些,就开始步入绘本了。我会坐在妈妈的怀里听她读,也会自己看。有些是讲友谊的,有些是讲童话的,有些是讲有趣故事的,还有些可以给我们有益的启示。后来我就开始自己看一种无字书,这样的书可以激起我无限的想象力,比如《雪人》这本无字书,我就想了一整天。

到我上了小学,认识的字越来越多,就有了自主读书的能力。一年级我读《玻璃马》《海龟的故事》等一些小书。二年级我看了好多书,包括两本大部头的书:25万字的《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和27万字的《海底两万里》。三年级的时候,我的阅读量大大增加,达到了740万字,因此,我被学校评为热爱读书的“汤汤少年”。在这期间,我读了《三体》《老人与海》《时间简史》《漂流瓶的故事》等一些书,我还计划在四年级下学期读《战争与和平》。

有一次我正在枯燥的写作文,突然我眼睛的余光发现了一本书,那本是我前几天看了一半的书,因为书对我的吸引力太大了,我就看起了书,写作文的事就被抛到九霄云外了,活脱脱一个“小书迷”!

书像一盏启明灯,照亮我前进的路;书像一杯可口的清茶,在劳累的时候给我轻松;书像一位老师,给我无限的知识和财富。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读书吧,它会给你带来无限的快乐;爱书吧,书应该是我们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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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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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说起,我心中就禁不住浮现出一年前的一次我如饥似渴地读书的经历。至今想起来,记忆犹新,历历在目。

那天,我和妈妈去百货楼的书店买书。到了书店,买完了选定的几本书后,我的目光又被书架上沈石溪的小说《刀疤豺母》所吸引,这本书我从我的同桌那里看到过,我想看,但是她非常喜欢看,还不能借给我看。这次,我终于可以大饱眼福了!于是,我拿起这本书,坐在书店的椅子上,忘我地读起来了,沈石溪那精湛的手法,那生动具体的文字,让我仿佛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精彩章节中,好像我就是作者,经历着这一处处扣人心弦的事情。此时,已经没有任何喧哗能阻挡我在书的王国漫步,诺大的书店好像只剩下我一个人,安静到了极点,我就像是饥饿的人吃到了香甜的面包一般。不知不觉,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在妈妈的催促下,我才合上书,我意犹未尽地随着妈妈回家了。回到家,我看看钟表,都四点了,我记得我们是在两点出去的呀,妈妈对我说:“你在书店读了一下午书啊!”一岁的妹妹跑过来,咿咿呀呀地叫,还像在问我“哥哥,你干什么去了?怎么用了那么久?”晚上睡觉,书中的一些情节还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愿好书伴我们成长,愿我以后有更多的时间能读到这样引人入胜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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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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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故事,大家都会想起几个故事:囊萤映雪、凿壁偷光、悬梁刺股……我和书也发生过一些故事。

以前,我看书都是囫囵吞枣,不懂吸收书中的内容。可自从那次开始,我才慢慢领悟到读书的乐趣。

那一天,我正在读《三国演义》,当我看到火烧赤壁时,我仿佛身临其镜,看着刘备的军营被火烧得一干二静,我的心有种莫名的酸楚,开始慢慢地体会到书中主人公的心情。从此我就爱上了读书,当我读到坏人如何算计好人时,我总会恨得咬牙切齿,握紧拳头,为好人打报不平;当故事主人公有个美满的结局时,我总会眉开眼笑;当坏人接受法律制裁时,我总会大声叫好,仿佛我就是曾经被他算计过的人……由于我看书都看得津津有味,所以也闹出了不少笑话。

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20元钱叫我买四瓶啤酒回来招待客人。我漫不经心地说了一声“哦!”又继续看我的书。我哼着小调陶醉在《俗世奇人》这本书中。过了一会儿,妈妈走过来了,看见我还在悠哉悠哉地看书,脸瞬间黑下来了。她怒斥道:“臭小子,叫你去买酒,你居然还在这看书,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我被妈妈的训斥声强硬地拉回现实世界。我立刻回过神来,一眼瞧见老妈那阴沉沉脸,心里想道:完蛋了,我这么久没去买酒,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再不走的话,肯定会屁股开花的。

这时,妈妈顺手夺过我手中的书朝我扔过来,要不是我逃得快,估计就遭殃了!我迅速穿好鞋跑下楼去,总算是逃出“鬼门关”了。十分钟后,我提着两瓶酒悻悻地走回了家。回到家后,妈妈盯着我手里的酒许久,哭笑不得地说:“我叫你买四瓶,你居然只买了两瓶?”“我尴尬地摸了摸头,都是读书惹的祸啊!

我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书带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充满了快乐。我和书的故事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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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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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喜欢书中像星星一样密密麻麻的文字,书时常伴随着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它也曾帮了我一个大忙。

周日,我在家中正津津有味地看《散文大全》,妈妈走进我的房间,轻声对我说:“璇璇,停水了,咱们出去吃饭吧!”“啊?可是我还想看书呢!”“先吃饭,吃完再看!”经不住妈妈的劝说,我极不情愿地答应了。

来到饭店,我东看看,西瞧瞧,发现一瓶火红的辣椒摆在桌子上。“咦,那么红的辣椒!”我兴奋地拉了拉妈妈,让她也看这诱人的辣椒。“妈妈,一会儿我们也放点吧!我已经馋涎欲滴了!”妈妈面露为难地说:“太辣了吧!”我缠着妈妈说:“放一点儿,放一点嘛!”妈妈无奈之下,只好同意了。

不一会儿,饭端上来了。我迫不急待地放了很少一点儿辣椒,不辣!又放了一点,还是不辣!我就越放越多,越放越豪爽,转眼间,我的饭已经变成了火红色。我得意洋洋地炫耀着我放这么多辣椒都不怕,急不可待地吃了一口,瞬间,一阵刺激难耐的辣味直冲我的口舌咽喉,我的眼泪夺眶而出,不禁大声叫了起来。辣椒好像听到了我的叫声,更加肆无忌惮地在我的喉舌间翻滚。情急之下,我突然想起以前在书上看到过用盐水漱口或喝盐水可以缓解辣感,急忙告诉了妈妈。很快,妈妈帮我拿来了一杯盐水,几分钟后,我长长舒了一口气:“啊!好多了!”心中暗想:“多亏了那本书,可帮了我的大忙!”

书是人们增长知识、放松心情的胜地,也是帮我们解决困难的好帮手,让我们一起快乐地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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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心地善良的天才名人故事

全文共 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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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9年3月的一天,他出生在德国的一个犹太家庭里,但很快便被戴上了“天资愚钝”的帽子,家里的女佣称他为“小笨瓜”——一直笨手笨脚,且到3岁多时才会说话。外界的嘲笑让他产生了自卑感,同时养成了一个癖好,在对人说话之前,一定先要小声地对着自己说一遍,演练一次,直到觉得没问题,才敢说。

6岁时,他被母亲送到学校,但也因为“愚钝”和不爱听老师的话而被迫退学。后来无奈之下,母亲只好把他送进一个天主教的学校里,他也因此成了该所学校70多年来的第一个犹太学生,可他的表现依然不是很好,老师们都不愿意关注他。

虽然学习不是太好,但他却有一个好品质——心地善良。10岁时,他遇到了一个叫马克斯·塔木德的哥哥,塔木德是一个家庭非常贫困的医科大学生,在学校连像样一点的饭菜都吃不起。

于是,他便请求父母让这个哥哥每周来他们家吃一次饭,算是加餐,并且要求母亲要拿出最好的食物来招待塔木德。

他的善心深深地感动了塔木德,作为一个穷学生,塔木德没什么东西能回报这个小弟弟的,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每次来都带上一本从图书馆借来的书给他看,这些书都是科学书籍,包括21卷的《通俗自然科学》丛书,该书强调生物和物理之间的内在联系,并且详细地记载了当时世界上的许多科学实验,这让他如获至宝,仿佛一下子开窍了似的,开始了如饥如渴地阅读了起来。

接着,塔木德又给他带来了一些几何和数学方面的书籍,这些书本该等他再长大些才能看得懂的,但他却能看得津津有味,有不懂的地方便向塔木德请教。

大约3个月后,塔木德发现自己已经无法解答他的问题了。“因为弟弟的水平已经超过了我!”

他便是后来享誉世界的伟大物理学家、相对论的创立者——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爱因斯坦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得感谢塔木德哥哥,是他帮我开启了探索科学的兴趣大门,他是我真正的启蒙老师。”

而塔木德却说:“我不敢邀功,我当时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是在跟一个天才打交道,是他的善良和爱心,让我觉得必须得为他做点什么。”

做一个善良的好人,到底有没有用?爱因斯坦的这个真实经历,或许已经给了我们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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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退婚约名人故事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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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作家丁玲的故乡在湖南省临澧县。她父亲早亡,从小跟着母亲生活。

丁玲的母亲是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觉醒的女性。丁玲受母亲的影响,对封建主义那一套深恶痛绝。

丁玲十岁的时候,外祖母将她许配给了舅舅家的表哥。丁玲懂事后,对这门亲事十分反感,她坚决反对到这个封建大家庭中作媳妇。但是,在那黑暗的年代,一个女孩子想冲破封建礼教的牢笼,是很不容易的。一纸包办的婚约,总是牵着丁玲的愁肠,使她难以静下心来读书学习。

“五四”运动爆发后,丁玲看到了妇女解放的希望。1920 年寒假,她回到家中,义无反顾地提出废除婚约。开明豁达的母亲支持女儿的行动,而舅舅却坚决反对,为此双方争吵起来。后来,矛盾愈加激化,丁玲迫不得已在《常德晚报》上发表文章,指责舅舅“思想保守”、“脑筋顽固”……这篇文章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终于,丁玲胜利了,婚约解除了。但是,当初订婚的两只戒指却丢了一只。丁玲的母亲为了支持女儿,就千方百计凑足了一只戒指的钱,为女儿退了婚。

从此,丁玲像一只自由的小鸟,飞向广阔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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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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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简单单的一个字,它却蕴含了博大精深的文化,它可以让我们步入智慧的殿堂中流连忘返。

周末的一天,妈妈带我去公园里散步。微风拂过,带来秋天的阵阵凉爽。我坐在长椅上,捧起喜爱的书《魔法灰姑娘》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书中命运悲惨的主人公爱拉,她的仙女干妈曼蒂,阳光开朗的王子夏……作者用么曼妙离奇的手法让一个“灰姑娘”长成一个美丽的“公主”,渐渐地,我忘记了时间,沉醉在这本书当中。知道妈妈走过来叫我回家,我才在书的王国中被唤醒。不只是我爱读书,也有一大堆人被我感染成了“小书虫”。

次日,因为我和朋友都买了一本《狼王梦》,我们比赛谁能更有感情地说出故事的主要内容。所谓“温故而知新”,我们有十分钟简短的复习时间。

我本来打算大概翻译下内容,却不知不觉又被书“迷惑”了,没有听见朋友无奈地“呐喊”,她只好使出“必杀技”——挠痒痒,才把我从天堂中叫醒。

我和书之间还发生了许许多多有趣的故事,那些都是我花开年华中不可忘怀的宝贵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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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南唐后主李煜名人故事

全文共 1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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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煜(937年—978年),或称李后主,为南唐的末代君主,祖籍徐州。李煜原名从嘉,字重光,号钟山隐士、钟峰隐者、白莲居士、莲峰居士等。政治上毫无建树的李煜在南唐灭亡后被北宋俘虏,但是却成为了中国历史上首屈一指的词人,被誉为词中之帝,作品千古流传。

南唐后主李煜李煜,原名李从嘉,字重光。后以日以煜之昼,月以煜之夜 之意改名李煜。史载其为人仁孝,善属文,工书画,而丰额骈齿,一目重瞳子 ,是南唐元宗(南唐中主)李璟的第六子。由于李璟的次子到第五子均早死,故李煜长兄李弘冀为皇太子时,其为事实上的次子。李弘冀为人猜忌严刻 ,时为安定公的李煜惧怕李弘冀猜忌,不敢参与政事。在此期间,他曾给自己取号钟隐 、钟峰隐者 、莲峰居士 ,表明自己的志趣在于秀丽的山水之间,同时也表明自己无意与兄长争位。

公元959年,李弘冀杀死其叔父李景遂(李璟即位初曾表示要位终及弟),19岁时暴卒。李弘冀死后,李璟欲立李煜为太子,钟谟说:从嘉德轻志懦,又酷信释氏,非人主才。从善果敢凝重,宜为嗣。 李璟怒,找了个借口把钟谟贬为国子司业,流放到饶州,封李煜为吴王、尚书令、知政事,令其住在东宫。

宋建隆二年公元961年,李璟迁都南昌,立李煜为太子监国,令其留在金陵。六月李璟死,25岁时李煜在金陵登基即位。

李煜性骄侈,好声色,又喜浮图,为高谈,不恤政事 。

973年,宋太祖令李煜去开封,他托病不去,宋太祖遂派曹彬领军队去攻打南唐。

公元976年,后主肉袒出降,被俘到汴京,封违命侯。太宗即位,进封陇西郡公。

公元978年(太平兴国三年),徐铉奉宋太宗之命探视李煜,李煜对徐铉叹曰:当初我错杀潘佑、李平,悔之不已! 宋太宗闻之大怒。据宋代王铚的《默记》记载,李煜最后因写《虞美人》而被宋太宗用牵机毒杀。牵机药一说是中药马钱子,服后破坏中枢神经系统,全身抽搐,头脚缩在一起,状极痛苦。李煜死后,葬洛阳北邙山,小周后悲痛欲绝,不久也随之而去。

李煜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 性宽恕,威令不素着 ,好生戒杀,死后,江南人闻之,皆巷哭为斋 。

他嗣位之时,南唐已奉宋正朔,多次入宋朝进贡,苟安于江南一隅。宋开宝七年(974年),宋太祖屡次遣人诏其北上,均辞不去。同年十月,宋兵南下攻金陵。明年十一月城破,后主肉袒出降,被俘到汴京,封违命侯。太宗即位,进封陇西郡公。太平兴国三年(978年)七夕是他四十二岁生日,盖为宋太宗赐牵机药所毒毙。追封吴王,葬洛阳邙山。

李煜才华横溢,工书善画,能诗擅词,通音晓律,是被后人千古传诵的一代词人;本无心争权夺利,一心向往归隐生活,登上王位完全是个意外。他痛恨自己生在帝王家。功过事非,已成历史之轨迹。李煜词的成就最高,前期词多写宫廷享乐荒废的生活,风格柔靡,但是这并不是他向往的生活,多为空虚无奈;后期词反映亡国之痛,题材扩大,意

境深远,感情真挚,语言清新,极富艺术感染力。后人将他与李璟的作品合辑为《南唐二主词》。后主前期词作风格绮丽柔靡,还不脱花间 习气。国亡后在日夕只以眼泪洗面 的软禁生涯中,以一首首泣尽以血的绝唱,使亡国之君成为千古词坛的南面王 (清沈雄《古今词话》语),正是国家不幸诗家幸,话到沧桑语始工 (清沈雄《古今词话》)。

被俘后,在开封被封为违命侯,拜左千牛卫将军。史书上说赵光义多次强留小周后于宫中。每次小周后回去,都是又哭又骂,李煜在痛苦郁闷中,写下《望江南》、《子夜歌》、《虞美人》等名曲。古代画家还绘有《熙陵幸小周后图》,明人沈德符《野获编》中:宋人画《熙陵幸小周后图》,太宗戴幞头,面黔色而体肥,周后肢体纤弱,数宫人抱持之,周后作蹙额不胜之状 。元人冯海粟就在图上题诗:江南剩得李花开,也被君王强折来;怪底金风冲地起,御园红紫满龙堆。 (小周后乃大周后娥皇的妹妹,后被封为郑国夫人,并被规定定期进宫参拜。小周后是个绝色美女,宋太宗赵炅垂涎其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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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铁血显英雄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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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是一面时间铸就的筛子,在暴风骤雨后,留下的都是一个个忠心爱国的壮士身躯,他们把热血奉献于了祖国大地,浸染了每个爱国者的心灵,他们用智慧与勇气给我们铺垫了美好的今天,他们在用生命铸造辉煌。

我想,自古至今那些为保卫国家而英勇牺牲的人,他们并不是有着一副美丽动人的外表而是有着一颗赤热的红心,为了祖国的安定,为了人民的幸福,他们用生命去冲锋,这样的他们应该是最美的。

因为忠勇爱国,梁维亚成为了人们心中的英雄。当他投第一营前队当兵时,他已经坚定了报国的步伐,参加武昌起义更加涌动了他那颗赤心,而后的他自告奋勇,指挥进攻兵工厂的部队。沪军都督陈其美发现他勇于任事便派他赴苏州活动。苏州同志以梁维亚新从武昌来,派他住说苏抚程德全,他手按枪柄大声喊出他内心的狂热:武昌起义,各省响应,公素识时务,只有应天顺人,方为上策。事毕回沪,他又被会为敢死团营长。他肩负着使命,凭借着自己的意志力英勇抗敌。1913年起他又开始参加反袁活动,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他从不言弃,一直对祖国忠心耽耽,直到北伐战争,他都站在革命一边。把自己与国家系以一起,时刻视解救国家危难为己任,这样忠勇的革命战士永远值得我们缅怀。

然而,爱国者不仅仅只有那位革命战士。在甲午中日战争爆发后又涌出了以屈子厚为首的有志青年,他们成立救国团,谋图以武力反帝、反清,但未能付诸行动。虽然如此,他并没有放弃他最初的信念,救国刻不容缓。他先以兴汉排满,伸张民权为旨召集同学组织质学会,后来又旨在保全中国自立权,创建新自立国建立了一支自立军,在各个重要地区起事。屈子厚先后创立的组织的主旨皆不同,但无论是从哪个角度出发,都是为了维护民族利益,加快中华复兴。在1908年他们起义没能成功,他改变计划,从此开始教育事业,可在当时的那种黑暗昏庸的社会背景下,他还是无法逃脱命运的魔掌。

时间划破我们的脸颊,历史沧桑,多少不知名的英雄为了保家卫国,用鲜血染红了这片土地,那么多忠勇的人们,感谢你们的大无畏。岁月总是经不起磨炼,这种忠勇的精神在漫漫长河中逐渐流失。现代文明社会并不是不需要这种精神而是太需要,但却无法得到满足,社会要进步,中国要富强,就请唤回这种可贵的精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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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沈从文知错就改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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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的故事,不一定在大家身上都发生过;但类似的事情呢?朋友们读了这个故事,心里有什么样的感觉?

沈从文是我国现代着名作家,他出生在湖南省凤凰县的一农户家庭。小时候,沈从文特别喜欢看木偶戏,常常因为看戏入迷而耽误了读书。

有一天上午,沈从文从课堂里溜出来,一个人跑到村子里去看戏,那天木偶戏演的是“孙悟空过火焰山”。沈从文看得眉飞色舞,捧腹大笑。一直看到太阳落山,他才恋恋不舍地回到学校。这时,同学都已放学回家了。

第二天,沈从文刚进校门,老师就严厉地责问他为什么旷课。他羞红着脸,支支吾吾地答不上来。老师气得罚他跪在树下,并大声训斥道:“你看,这楠木树天天往上长,而你却偏偏不思上进,甘愿做一个没出息的矮子。”第二天,老师又把他叫去,对他说:“大家都在用功读书,你却偷偷溜去看戏。昨天我虽然羞辱了你,可这也是为了你好。一个人只有尊重自己,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老师的一番话,使沈从文感动得流下了眼泪。他暗暗发誓,一定要记住这次教训,做一个受人尊重的人。此后,沈从文一直严格要求自己,长大后成了着名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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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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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的阶梯。”高尔基说;莎士比亚则认为,“书籍是人全人类的营养品。”“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这是韩愈心中对书的理解。接下来,我将和大家讲讲我和书的故事

以前我不喜欢看书,但自从老爸给我没了一般《淘气的马小跳》后,我被深深吸引了,不觉爱上了读书。我看的书可多了:《淘气包马小跳》、《穿越时空的俏女巫》、《红楼梦》、《小小姐》等。我从书中获得了很多知识。比如,从《金牛座的微笑,天使倔强心》中得知,金牛座的孩子们是勤劳而且智慧的,是实干家,是温文尔雅又从容坚定,他们可听从自己的内心,永远不会偏离自己的目标。从《裙摆是花开的地方》中知道,乐观是悲观主义者,也是夏日的爱好者以及永恒理想主义的青年……

一个星期天的早晨,我一张开眼,就看到床边书桌上的一本书。我急忙跑过去,捧着书,便做在椅子上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爸爸吧敲门进来,见我在看书,笑着说“以为你还在睡觉呢!先洗漱,吃过早餐再看吧!”我随口答应着,人却没有动,而是继续看书。期间爸爸好像又进来过两次,最后把我的书拿走了,爸爸假装生气地说:“该吃午饭啦,你看起书来,真是废寝忘食啊!”我伸伸懒腰,肚子咕咕地抗议了……狼吞虎咽地吃着爸爸煮的午饭,心里早已回到书中了。吃过午饭,我又回到房间看书。妈妈说要是在古代,家里怕是要出一个女状元了……

这就是我和书发生的故事。书籍是人类的好朋友,这位好朋友将伴随我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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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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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熙睿

好,读好书,多读书。在人的一生中多多少少都读过一些书,人们通过读书增长自己的知识,用这些知识来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我还记的有一次书给我帮了一个大忙。

一个星期六的早晨,我拖着有气无力,无精(next88)打采的身体、疲惫地回到家中,只听汪的一声,我急忙转过身。爷爷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惊喜,一只强壮有力,通体雪折,四肢强健的狗狗,我不知道它是什么品种的狗,但从它独一无二的样子我大概猜出来是一只法国斗牛犬,第一次这么近看清-法斗-长像不算太可爱,有点傻傻的笨笨的样子,还挺丑的……。越看越丑,还真是有生以来见过的最最最丑的狗了!不过它倒是很会巴结人,一来就扑到我腿上,抱大腿!这时,我忽然想起许久未动的《宠物大百科》,里面记载着五花八门各种类型的宠物。光猫猫狗狗就有200多种。我不停地翻,不停地找,终于,找到了法国斗牛犬。

因为斗牛犬分为两种,一种是英国斗牛犬,一种是法国斗牛犬,所以一般都简称“法斗和英斗”书上说法喜欢吃肉类和狗粮一类的食物,除了米饭以外,人吃的东西它都吃。特别是喜欢啃骨头。法斗有个先天不足的地方,一就是它的嘴巴很短,这让它吃东西很难,它吃东西可以把它的碗从三尺墙角推到饭厅餐桌下面,然后再推到厕所里面,弄得一地都是,而且它还没吃到。还有就是嘴巴短这让他的呼吸道也变得很短,这样它睡觉会打呼噜。它们天生就肠胃不好,容易拉肚子,它们的饮食要保证清淡,一不小心就会拉肚子。但是狗都是喜欢啃骨头,法斗啃骨头还相当的猛,还没咬碎就吞下去了,保证明天拉肚子!还有就是不能吃有盐的食物,不然的话它们掉毛会很厉害。法斗很亲近人,对人来说它是很温顺的狗。看它样子凶神恶煞的,一般它不会主动咬人。虽然说对人很友善,但是它对同类就不这样友善了,特别见到比它体形大的狗,它们的好斗天性就会让它们控制不住自己,马上就会有“打一架”的冲动。它们忍耐力相当强,特别是在打架的时候,在狂暴状态的时候,它们的痛神经会减弱,这样减少疼痛感好让它们专心战斗。这些都是书上关于法斗的介绍。多亏这本书让我更了解我们家的新成员,书里面有人们积累的经验更有无穷的智慧!

多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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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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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良师,也是我的益友,我一天也离不开它,就像人们离不开水,一天没有书,我的世界就会昏暗无比,我为它着迷,我永远是它的忠实粉丝。

你们以为我在说大话吗?错了!不信你们听听这个经历吧!

记得有一次,我失眠了,就在班里四处寻找良方,我的朋友直接对我说:“看一会儿书就会打瞌睡。”我略带疑惑向他说:“看书不是越看越精神吗?”“信不信由你!”我的朋友摊开了手说。我咬了咬牙说:“好吧!信你一次。”

夜晚悄悄的来临,我写完作业钻进了被窝,打开了手电,捧起了书,聚精会神地看起了书。结果越看越睡不着,反而沉浸在了书本中。哇!好精彩的内容,好深刻的道理,好细腻的描写!我越看越有劲头,就这样一页一页的翻过去,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三个小时过去了,就这样时间不知不觉的溜走了。

啊!已经1点了,我还在看书,我赶忙把书放下,关了灯,躺在床上,可是怎么也睡不着,脑子里满满是书里的故事情节。我心想:“那就再看一个小时吧!”我马上一咕噜爬起来,又看起了书,终于在一个小时之后,我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睡觉!

第二天,我来到学校,大喊:“是谁出的馊主意,害的我一晚上没睡好?”当同学们看到我那足以和大熊猫媲美的黑眼圈时,全都哄堂大笑。

听了我和书的故事,你有没有笑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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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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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小的时候,我就和成为了朋友。

那时我才上小班,不会读拼音,也不认识字,但就喜欢翻看书柜上的书,那些小小的汉字像是有一股神奇的魔力,紧紧地吸引着我。妈妈看见我渴望的眼神,悄悄地走上前来,拿起我小手里的书,一个字一个字地读。看见我迷惑不解的样子,就用自己的语言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再给我讲一遍,慢慢的,我就会用自己的语言叙述了。

但好景不长,我逐渐就不喜欢故事了,因为我发现了另一片广阔的“陆地”—作文书。

我第一次看的作文书很短,不像现在两三页的具体作文。开始,我看的不太懂,但慢慢的,《小虾和小鱼》这篇作文告诉我要珍惜友谊;《友好》这篇文章告诉我要真心对待朋友;《文具盒里的争吵》让我懂得只有团结起来,才能有真正强大的力量……

四年级时,我的阅读兴趣又转向了《笑猫日记》这一类书,这些虽然是童话,但里面有好多好词佳句,我可以大量地积累,运用。比如,我在作文里写春雨的时候,就用上了杨红樱写的《塔顶上的猫》里的“春雨贵如油”这样的句子,老师还圈出来了,还说我用的恰当呢!大量的阅读,让我的习作能力也不断提高。所以,我愿意一直顺着读书的路向前走去。

如今,我上五年级了,读的书原来越多,种类也越来越多了,书,是永远陪伴在我身边的小天使,它像老师,给我知识,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愉悦地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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