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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与书的故事汇编5篇 作文(汇总20篇)

导语:一个人无论遭遇什么样的不幸与挫折,脚底下都是有两条路可以选择的:一条是绝望,一条是希望。只要我们选择希望,就一定有路可走!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小编整理的几个哲理小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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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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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细雨绵绵,还是飞雪漫天,因有它的陪伴,我不寂寞;无论是滨海沙滩,还是高耸山川,因有它的陪伴,我不寂寞。无论何时何地,总能像一个亲密的朋友一样,为我带来乐趣。

春雨连绵,桃李竞相开放,簇拥着开心地玩着闹着,蜜蜂蝴蝶是它们的挚友,清风细雨是它们的点缀。我坐在花的中间,拿着一本《唐诗宋词》细细品读。读到“天街小雨润如酥”一句时,就有细雨打到诗页上,留下浅浅的吻痕,缀在美丽的诗句之中。读到“树头花艳杂娇云”时,就有一阵风儿送着一片儿白瓣从我眼前掠过,手中划过,飞向远方。我浮想联翩,沉浸在书的世界中。

夏意浓浓,艳阳当空,。在金黄色的广阔沙滩上,有一把太阳伞,我坐在伞底下的温暖细沙上,手捧一本《鲁滨孙漂流记》,引人入胜的故事深深吸引着我,伴随着潮起潮落的声音,我仿佛成为了鲁滨孙,进入了藏在大海后的另外一个世界,过着与众不同的日子。潮水的旋律时慢时快,声音时大时小,我的思绪也随之飞舞。我浮想联翩,沉浸在书的世界中。

秋色连波,天高气爽,枫叶儿杏叶儿各种叶儿在空中交织飞舞,火红的,金黄的,草绿的,浓紫的……一起点缀着秋天。我坐在小山丘的树林里,将一本《席慕容诗集》放在膝上,“如雪般白/似火般烈/蜿蜒伸展到最深最深的谷底/我那隐藏的愿望啊/是秋日里最后一丛盛开的/悬崖菊/”这样的诗句,将我带入她的情感世界,和她一起笑,一起哭,这时,似乎满林的树叶儿都在一起笑,一起哭,还有风儿的附和。我浮想联翩,沉浸在书的世界中。

冬雪过后,地上一大条又厚又软的白地毯圣洁无比,明亮静谧。我坐在窗边,拿着一本《冬日》,窗外的雪映入窗内,照在书上。我倘佯在书中,景中。在我的思绪中,出现了睡觉的狗熊、朴实的农民、青葱的松柏……冬天,有了书,照样是勃勃生机!我浮想联翩,沉浸在书的世界中。

春夏秋冬,在书的陪伴下,我一年一年地成长着。无论何时何地,书总是我欢乐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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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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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向曾说过:“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老而好学,如炳烛之明。”说明读对人们的影响很大,而读书则是越早越好。下面我来分享一下我的读书经历吧。

当我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妈妈就已经开始给我读书听了,当时她经常给我读古诗,有时还给我读一些散文和童话。这就是现在所说的胎教。等我出生后,妈妈给我买一种撕不烂的书,不怕啃,也不怕撕,满足我的好奇与玩耍。

等我再大些,就开始步入绘本了。我会坐在妈妈的怀里听她读,也会自己看。有些是讲友谊的,有些是讲童话的,有些是讲有趣故事的,还有些可以给我们有益的启示。后来我就开始自己看一种无字书,这样的书可以激起我无限的想象力,比如《雪人》这本无字书,我就想了一整天。

到我上了小学,认识的字越来越多,就有了自主读书的能力。一年级我读《玻璃马》《海龟的故事》等一些小书。二年级我看了好多书,包括两本大部头的书:25万字的《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和27万字的《海底两万里》。三年级的时候,我的阅读量大大增加,达到了740万字,因此,我被学校评为热爱读书的“汤汤少年”。在这期间,我读了《三体》《老人与海》《时间简史》《漂流瓶的故事》等一些书,我还计划在四年级下学期读《战争与和平》。

有一次我正在枯燥的写作文,突然我眼睛的余光发现了一本书,那本是我前几天看了一半的书,因为书对我的吸引力太大了,我就看起了书,写作文的事就被抛到九霄云外了,活脱脱一个“小书迷”!

书像一盏启明灯,照亮我前进的路;书像一杯可口的清茶,在劳累的时候给我轻松;书像一位老师,给我无限的知识和财富。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读书吧,它会给你带来无限的快乐;爱书吧,书应该是我们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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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名人小时候故事

全文共 1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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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大诗人李白(公元701-762年)一生写诗1000余首,他的诗雄奇豪放,把我国古代的诗歌创作推向了高潮,对后世和世界都有极大的影响,被后人尊为“诗仙”。

李白5岁那年,跟着父亲从西域(yù)回到四川青莲地区定居。到10岁的时候,他对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有一年春天,岷(mín)山山脚下有个客人前来拜访李白的父亲,恰巧他外出未归。客人脸上露出失望的神色,转身就要离去。李白见了,连忙拉住客人说:“伯伯,您远道而来找我父亲,累了半天也不休息一下,就要返回,这样会伤身体和精神的啊。”

客人见李白礼貌热情,能言会道,心中暗暗佩服,便坐了下来。

李白开始忙起来,他又是送茶,又是递毛巾,对客人非常尊敬。为使客人不寂寞,李白放下手中正在读的书,到客厅陪着客人说话,他大大方方地说:“请问大伯尊姓大名,以便我转告父亲。”

客人有心要试试李白的才学,便咳了一声,用手指轻捻(niǎn)了一下胡须,大声说:“我的姓是‘有人偷’,名字是‘鸟落山头不见脚’。”

李白认真思考了一会,便拱手回答说:“我知道了,我知道了,父亲回来,我一定告诉他。”

客人疑惑地问:“你能不能给我解释一下?”

李白他立刻回答说:“‘有人偷’就是把‘偷’字去掉单人旁,那么就是‘俞’字;‘鸟落山头不见脚’,就是‘岛’字。您姓俞,名字叫岛!”

客人听后,十分佩服,连连拍着他的脑袋说:“童子真是奇才,可喜可贺!”

李白不到10岁时,他的名声就传遍了家乡。14岁时,李白来到南浦(今四川万州市),当地有个姓胡的乡绅(shēn)自以为有学问,看不起别人,他想考一考李白。有一天,他当着李白的面就出了一副上联:“梁山栽大竹,无须淋(邻)水。”这个上联含有当地三个地名,因此是一个很难对的上联。谁知李白随口答道:“南浦人长寿,何惧丰都。”这个下联前后也是三个地名,对仗非常工整。

胡乡绅很不服气,他又指着墙上的一幅画让大家看。那画上有个老神仙,怀抱一个大酒坛,睡在崖边,坛口朝外面流着酒。胡乡绅以画为题又出了副上联:“酉(yǒu)加卒是醉,目加垂是睡,老神仙怀抱酒坛枕上偎,不知是醉还是睡?”

李白不慌不忙地回答:“月添半是胖,月添长是胀,胡乡绅挺起大肚堂中站,不知是胖还是胀?”

胡乡绅本想借联讥笑李白,谁知反被李白针锋相对嘲讽了一番,大家一看胡乡绅肥胖如猪的模样,都哈哈大笑起来。胡乡绅羞得满脸通红,还想找个机会再挽回面子。酒席散后,他领众人到花园散步,只见荷花池里有几只小鹅浮在水上,游来游去,便灵动一动,对李白说:“白鹅黄尚未脱尽,竟不知天高地厚!”

李白心里明白胡乡绅的用意,回头向池塘中看了一眼,正好看见一只乌龟伸出头来,便应声答道:“乌龟壳早已磨光,可算是老奸巨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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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350字

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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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一位慈祥的母亲,温柔地牵着我的小手,带我走进万花园。《三国演义》把我带到了一个战火纷飞、英雄豪杰人才辈出的时代。诸葛亮轻轻挥舞羽扇,笑谈间,运踌千里之外,百战百胜;周瑜令旗一挥,一眨眼,火烧赤壁,红遍了长江天险;关羽过五关斩六将,赵云单骑救主。一位位忠心耿耿的天才将领,随时准备披挂出征,以死来报这一腔男儿热血。

除了《三国演义》之外,我还对那部“官逼民反”的《水浒传》十分欣赏。林冲风雪山神庙,吴用智取生辰纲的场面历历在目。这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替天行道,可惜到了最后,面对腐败的南宋朝廷,随着宋江一起唱起了招安的挽歌。

“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迎来日出,送走晚霞……”《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了!他胆大包天,疾恶如仇,坚忍不拔,敢于反抗。吴承恩在我们眼前绘声绘色地创造了“齐天大圣”,身穿金甲亮堂堂,头戴金冠,手举金箍棒一根,足踏云靴皆相称,真不愧是好猴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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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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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伴,我可以从沸腾的地心岩浆,跳到广阔无垠的宇宙太空;从史前社会读到未来文明。我与书,就像一对形影不离的伙伴,也像一团解不开的结。

我与书的故事,是从一岁半时翻开了第一页。那时候妈妈经常给我念书听,慢慢我就开始一个人捧着抱着有我一半高的书,连蒙带猜地读着。慢慢地,也有了自己喜欢的书。

一年级时钟情《哈利。波特》,二年级迷上《简。爱》,三年级爱上金庸全集,四年级喜欢沈石溪……最近,我又一头扎进了福尔摩斯的世界。

期末考试前一周,妈妈给我买了一套精装版福尔摩斯全集,说提前屯粮,考完再看。望着那三大本大厚书,幻想着里面的精彩故事,让身为“书虫”的我口水直流,真是可望而不可及呀!

我心痒无比,想出了一个计划。

首先,我趁爸妈没注意,一本一本地,把书悄悄搬运到自己房间里。一切准备完毕,一个周五的晚上,行动开始!

当“啪嗒”一声关上灯时,我没有去和周公相会,而是睁着眼睛,一听到动静就闭上装睡。

等到确定所有人都睡着时,我关上门,打开灯,拿出准备好的零食,迫不及待地叼着棒棒糖,跳进伦敦贝克街221号B的房间,去经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正在看《蓝宝石案》的我注意到已经5点50了,爸爸妈妈就要起床了。我立马把零食包装纸丢掉,装作早起看书,名正言顺地又继续看了起来。

这次行动虽然实施得天衣无缝,但是——我一整天都顶着黑眼圈,成了名副其实的“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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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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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兔子有三个家,我呢!有三个看漫画的地点。

第一,桌子底下。有一次,我在写妈妈给我布置的阅读练习,我做完了,我进了我的看地点,我钻到了桌下拿起了《阿衰》看,看得正起劲了的时候,妈妈进来说;“宝贝,练习做好了吗?”妈妈一看房间没人,嘀咕道:“这熊孩子,又偷跑出去,回来看我怎么收拾他。”果然,在那一晚我被骂了一顿。

第二,厕所里。在一个周六里妈妈说我:“去休息吧。”我就立刻抓起《奇太星》跑到了厕所边大号变看书,那时我正着急没有打开通风管。看到奇太星把太上老君一直说成“太伤脑筋。”于是,我就哈哈大笑。笑声把妈妈引来了,妈妈说:“儿子,你在干什么,好臭呀!你是不是忘开通风管。”妈妈这番话才让我想起我没开通风管,连忙打开,我这才妈妈说:“没事。”妈妈才走开,妈妈一走我就想:“太险了,这完美的地点就妈妈发现我以后就别想看了。”

第三个床上。在期中考的前一个星期,我在被子里看书,手拿着手电筒,举的时候不小心把手电筒的光照在客厅看电视的爸爸身上。从此,爸爸每到十点都会过来查房。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然而,故事是讲不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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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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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我的家是书香门第,我的父母都是爱书之人,因此,从幼年起,书就早已悄悄进入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小的时候,妈妈会给我买一些绘本、画报回家,虽然我不识字,但是我已被色彩斑斓的图画吸引住了,我请求妈妈给我读故事,但是,妈妈因为工作忙,只能一天给我讲一个故事。我特别好奇下一个故事讲的是什么内容,于是就自己爬到餐桌上去,拿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就这样书开始走进了我的生活。

渐渐地,我长大了,随着识字量的增加,我读的书也多起来,书已经成为了我密不可分的朋友。记得有一次,家里只有我一个人,其他人都上班去了,我正在沙发上看着《红楼梦》这本书,突然,我的肚子“咕咕”的叫了几声,我又看了看表,已经一点半了,我连早上饭还没吃呢,但我却舍不得离开这本《红楼梦》,我只好拿着书去做饭,拿出几个鸡蛋开始做。过了一会儿,煎鸡蛋终于做好了,我把它放在盘子上,一口吃了半个鸡蛋,突然我感觉鸡蛋的味道有点不对劲儿,有些甜甜的,我来到厨房看了看我都放了什么调料,“啊!我把白砂糖当成盐放了。本来是可口的煎鸡蛋,却因为我满脑子都是书中的故事所以变成了甜甜的煎鸡蛋了,看来今天我的中午饭只能吃煎甜鸡蛋了!”我大声的叫着。

如今书增加了我的知识,增多了我的见识,在学校有的时候,会考书里的知识,我回答的倒背如流,还变成了一个小老师,把故事讲给别人听,我可真高兴呀!

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从一个年幼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五年级的大孩子,人们都说,女大十八变,我也不例外,但是,唯一不变的是我对书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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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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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道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

其实我从小到大都不喜欢看书,天天都叫爸爸和我去玩。我经常叫爸爸和我去玩,爸爸却不肯,因为爸爸妈妈都很喜欢看书,而我呢却天天只知道去玩。

今天,爸爸却硬要丢给我一本名叫《西游记》的书。拿到书的我很不情愿地躲进了书房里,无奈的翻开了第一页,看到第一个故事就是《孙悟空出生日》,我看着看着,很快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

我看了大约一个小时,就准备出去玩,可是,当我想打开门的时候,却发现门却被锁上了。我发现我现在是开门也开不了,叫人也没什么用。因为爸爸妈妈他俩已经被他们的书给深深的吸引住了。而我只好待在房间里,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

就在这时,我听到有人在外面,把门给开了。原来是爸爸。爸爸对我说:“你是不是又想偷懒呀?”我就回答:“不是,我是想去上个厕所。”说完后爸爸又给了我一本书。名叫《两条借条》。看完这本书都已经被书里的故事。

从这个故事里我又明白了一个道理——他和他的朋友是一对最好的朋友。可是有一天,他的朋友问他借5000元。他就问他的朋友:“你借钱干嘛?”“他朋友却不肯说我借钱是要等着急用。”他的朋友说。他最后还是把钱借给了他的朋友。借条上面写着:一年后再还。

可是很快一年就过去了,他的朋友却还没有还钱。于是,他坐着公交车去找到他朋友的老家。可是他没有看见他的朋友,却看见了他朋友的父亲。他走过去,问他朋友的父亲说:“我的朋友呢?”我朋友的父亲说:“他走了。”我顿时懵了。再问:“我朋友走了?什么时候的事?”“前两天她就走了。”这是给我留下了眼泪?

我喜欢看书,书本不仅给我增加了知识,还让我喜欢上看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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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书的故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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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妈妈常说:“中自有黄金屋。”但我不太懂这句话。现在在我长大了,我经常因为写不出作文而烦恼。妈妈说这是因为我读的书太少了。为了培养我读书的兴趣,妈妈就经常带我到书城去读书。

一进书城里,我就融入到了书的海之中。我从《冒险小虎队》一书中看到了三个智慧少年知难忘 而这、无惧无畏的精神;在《三国演义》中,我为诸葛亮的雄才大略钦佩不已。我最喜欢看“火烧赤壁”这个片断,诸葛亮运用他丰富的天文知识而打败了曹操,使我十分佩服。渐渐地,我就喜欢上了看书,并从书中体会到了人生的酸甜苦辣。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整套的《明朝那些事》,虽然是本史书,但我看得津津有味。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从1344年至1644年这300年间关于明朝的一些事情,以史料为基础,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语言幽默风趣。其中,最让我佩服的还是是朱元璋,他赤手空拳、单枪匹马,凭着自己的勇气和决心建立起了庞大的帝国。

读书给了我知识,给了我快乐,更让我知道了怎样为人处事,它丰富了我的大脑,增长了我的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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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曹操刺杀董卓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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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曹操刺杀董卓故事听过吗?

曹操持王允所赠之七星宝刀立于董卓榻前。董卓前日染疾,不便起身,就让吕布去牵一匹好马来送给曹操以示感谢。曹操见吕布前去牵马,而董卓又面向里卧,知道这是刺杀董卓的唯一机会,便提起七星宝刀准备行刺。没想到董卓的前面有一面镜子,董卓从镜子里看到曹操提起了七星宝刀,便大声问道:“你要干什么?”这个时候曹操听到了屋外有响动,正是董卓麾下最为精锐的侍卫——铁甲士。如今刺杀已被董卓发现,就算拼死一击也未必能够成功,于是曹操不退反进道:“此刀正是我要献给董大人之物,正要拿给大人过目。”董卓从镜子里看见曹操面无惧色,而且手中的宝刀镶有7块宝石,刀锋幽萃而洗练,知道的确是一件宝贝,便起身欲接过刀来。曹操见董卓来接刀,心想只要他收下宝刀,到时自己借口有事离去,即使刺杀不成也可以留下一条命来。但是屋外侍候的李儒此时走进屋内,看到曹操手中的七星宝刀,顿时大惊。他曾在王允府上见过此刀,决不会看错。而王允与董卓争权早已人尽皆知,现在七星宝刀在曹操手上,虽说是献宝,刺杀想必才是真。于是不等董卓下令,李儒已经召集了数十位铁甲士围在了房屋四周。

果然如同李儒所料,曹操一等董卓接过宝刀便起身告辞,董卓只是被宝刀吸引而并未阻拦。当曹操走出房门时,却发现自己已经被数十个铁甲士围住了。他看见了一旁正在冷笑的李儒,明白自己的意图依然暴露,现在只有杀出去一条路了。于是曹操从腰间解下两只短戟,朝着包围最稀疏的地方冲了过去。董卓听见外面的动静,忙问近侍发生了什么事,被告知李儒正在指挥铁甲士截杀曹操。董卓大怒,正要拿李儒问罪,刚好吕布牵马回来。曹操看见吕布回来,大喊一声:“吕将军救我!”然后挥舞双戟朝吕布的方向杀了过去。李儒一面指挥铁甲士截杀曹操,一面对吕布高喊:“不要放走曹操。”但是他不知道,此时的吕布已经对董卓起了杀心,因为司徒王允给他的筹码更大。他本来也是见过七星宝刀的,之所以没有揭穿,是因为一旦曹操成功杀死了董卓,而自己便可以和自己心爱的女人在一起了。于是他没有阻拦曹操,而是装出一副很奇怪的样子看着曹操骑上马逃之夭夭了。

以上是曹操刺杀董卓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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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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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给我们知识,为我们枯燥乏味的生活增添色彩,让我们的人生道路变得精彩。

书,好似一位伙伴,倾听我诉说苦楚;书好似一位老师,为我们铺上了一条通往成功之路的黄金大道;书又好似一位旅行家,带着我们环游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有人说我看书时的表情犹如火烧云一般变化多端。每当我看到好人落入了坏人的圈套时,我会在心里为他捏一把冷汗,皱起眉头,为他担惊受怕。每当我读到这里时,我便会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仔细回想之前主人公的种种遭遇,再联想后面主人公会有怎样的经历,我还会想象作者是什么样的,他会不会在写这个故事时,受到什么挫折,利用主人公来表达自己的内心。当我看到主人公虎口逃生时,我又会拍手叫好;可是我看到弱者受欺凌时,我会潸然泪下。看书,能让我安静下来,有一句话叫“心静自然凉”。我觉得一本书能带给我们很多,知识是不可缺少的,书是人的精神食粮,让我们灵魂上成长,心灵上成长,知识的灌溉才能让我们身心健康,让我们走进一个又一个故事中去,体验读书的快乐。

我不仅喜爱读书,对书也很珍惜。有一次,远在海南的表弟来到了我家,我正在看书,这时,姐姐给他讲了个笑话,他一时没忍住,“噗”的一下,把还没有咽下去的茶,喷到了我的书上,我愣了,眼睛直勾勾地望着表弟,怎么办?不知所措的我急得哭了,突然我的脑袋里冒出一个办法,就是上次在一本书中看到的,把书套上塑料袋,将书整理好,放进冰箱的冷冻层,隔天取出,书会和没湿之前一样的。说干就干,我和表弟二人合力完成了。

我喜欢书,不单是因为书给了我知识,书还让我了解到更多的中国文化,所以,我认为书是我最忠实的朋友,我们应该去享受读书的过程,进入书的世界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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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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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呆子,亮晶晶的大眼睛都是因为看书而戴上了一副近视镜。

书带给我的快乐是无穷无尽的,我渴求得到知识。一天放学,我得到了一本新书《哈利·波特》,那正是我盼望已久的。回到家后放下书包,我就迫不及待地阅读起来,把妈妈的话“要把作业写完才能看课外书”早忘到九霄云外去了。结果,被妈妈严厉批评了一顿,她又严格监督我把作业写完。可是我依旧不知悔改,匆匆写完作业后,又以喝水为理由跑到客厅继续看书。因为客厅有正在酣睡的爸爸,我不敢开灯惊醒他,只好借着手电筒那微弱的灯光来偷偷阅读。

为了能得到知识,得到阅读的快乐,我的头可是倒霉了!有一次在回家的路上,我手里捧着一本书边走边看,特别专注。“哎哟!”一不小心,我撞到了人行道的电线杆上,脑袋上立马鼓起了一个大包。我一边疼得直咧嘴,一边用手轻轻地摸了摸头上的包,然后又低头看着书继续往前走。路过红绿灯时,利用等红灯的空儿我又看起了书,直到一个好心叔叔路过时提醒我:“小姑娘,别看了,该过马路了!”“哦!原来是绿灯亮了。”虽然我嘴上答应着,可眼睛还是盯着书,双脚舍不得挪动半步。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对于像我这样对阅读如饥似渴的人,它的功用更是不言而喻。书,像一把打开知识宝库的金钥匙,我永远离不开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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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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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记事起,就悄悄地走进了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份。

在我还读幼儿园的时候,妈妈买了一本故事书给我,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书中有许多有趣的故事,蕴含着人生哲理。当我上小学时,我就看《十万个为什么》,里面的知识更丰富了。到了高年级,我就看作文书。无论看哪种书,我都看得津津有味。看起书来,我就废寝忘食。

由于我太喜欢看书,还因为爱看书而发生不少糗事。记得有一次,表姐约了我和妈妈去体育馆打羽毛球,出发前,我还特意拿上了一本书。来到体育馆,表姐一开场就说要我跟她比,结果我输了,但我心里偷着乐,因为我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去看书了。

哪料,表姐和妈妈比赛的时候,我还要负责捡球。但我实在太想看书了,就拿着书站在场边看起来了。渐渐地,我完全忘了自己捡球的任务,沉浸在有趣的故事里,突然,羽毛球飞到了我脸上,吓了我一跳,我的脸也红起来了,痛啊。妈妈和表姐都有点哭笑不得,原来她们看到球打偏了,立刻就喊我要注意,没想到我只顾着看书,竟然听不到她们的喊声,还一动不动站着,让球打脸了。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书对于我来说就是生命的一部分,我相信:书将会一直带领我到知识的海洋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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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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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说:“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从幼年起,书就早已进入了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记得有一次晚上,我正读着《小公主》,妈妈让我去睡觉了,可我还沉浸于书的世界中,妈妈第N次发出急促警告“再不上床就收书!”后,我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

在床上我翻来覆去睡不着,一心想着主人公沙拉会不会被老师处理的精彩细节,实在忍不住了,就爬上来小心翼翼地走到客厅,在黑黑的沙发旁摸来摸去,找到了手电筒,又忐忑不安地摸回了房间,钻进了被子,用手电筒的光一行一行地照着看,不知不觉的,两个小时就过去了。差不多十二点半了,我实在没精神了,才肯睡觉,第二天上课直打哈欠……

在我的房间里,书架上,柜子里,天窗上,无处没有书的地方,《爱的教育》、《读友》、《中华上下五千年》……都是我的喜爱之书。《爱的教育》让我懂得要做一个有爱的人;《十万个为什么》解决了我生活中一些百科小问题……

总之,书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更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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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努力励志经典名人故事

全文共 1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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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努力励志经典名人故事:生活画趣

作者:陈卫卫

漫画家是离不开幽默的,丰子恺的漫画,一向以富有诗意和哲理著称,生活中的丰子恺为作画,也曾遇到很多趣事。

丰子恺总是带着速写本,走到哪里就画到哪里,由此积累了大量的绘画素材。有一次,去农村写生时,他看到田野旁的树林里有几个农妇正在扫落叶,她们各种各样的姿态引起了他的兴致,于是,他立即掏出速写本,躲在一棵大树后面画了起来。正当他画得入神时,竟被其中一位农妇发现了,于是,一群“娘子军”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大兴问罪之师:

“你画我们作什么?”

“准是画了去给洋鬼子的吧?”

其中一位农妇更叫嚷起来:“洋鬼子会捉画中人的灵魂的呀!灵魂被收去,就活不成了!”

“不得了,决不能让他画去!”

那些女人们越说越来气,有一个甚至伸手要抢速写本。面对这种局面,丰子恺纵然百般解释也无济于事。正闹得不可开交之时,幸亏村里的一位老人闻声赶来,问明了原委,替丰子恺解释了半天,她们这才息怒而去。在谢过了那位好心的老人之后,丰子恺急忙从口袋里掏出心爱的速写本查看,幸好八张描绘农妇姿态的画稿都完好无损,这才松了口气。

一天,在火车站的候车室里,丰子恺看到一个小贩拎着一篮花生米走来,他觉得其形象很入画,就一边观察他,一边伸手去口袋里掏速写本。那小贩以为丰子恺盯着他是准备掏钱,连忙走到跟前道:“先生,花生米要买几包?”丰子恺愣了一下,无奈之下只好将错就错地买了两包花生米。

丰子恺喜欢清静,特别不喜欢和当时的政界人物来往,常常说:“富贵于我如浮云。”《良友》杂志的编辑多次到丰子恺家中采访,拍摄他作画的照片后登在刊物上,称他为美术界的名人,并且对他的作品赞誉有加。丰子恺看了之后,对家中的孩子们幽默地说:“其实,我不是明人(名人),而是清人。”然后解释说,明、清是两个朝代的名称,而名和明是谐音,名又是名利一词的首字,他不喜欢做名人,他喜欢做个清静的人。

丰子恺还曾因给家里的自鸣钟改头换面而引出一段趣闻。1936年,他从上海买了台大自鸣钟,挂在缘缘堂的客厅里没几天,就感到钟面上那数字太过枯燥乏味,于是,他把钟从墙上取下来,用油画颜料把钟面涂成了天蓝色,再添上几条碧绿的柳丝,又用黑色硬纸板剪出一对飞燕,粘在时针和分针的尖端。这样一来,时针和分针走动时,就变成一对飞燕在垂柳中互相追逐了,客厅平添了无限的诗情画意。邻居们看到后,作为奇闻一传十、十传百,不久,附近的人几乎全知道了,许多人还特地来到丰子恺家里,一定要见识见识这个稀奇的自鸣钟。人们说:“到底是艺术家,做起事来就是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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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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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小时候,发生了许多令我怀念的故事,但是有一个故事令我印象最深刻。

一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跟往常没什么两样。我猜妈妈今天可能又会买一些食物,可我今天发现妈妈手上拿的是一大袋子的。晚上,妈妈搬了一个小板凳坐在我的床前,说:“来,今晚妈妈讲两个书上的故事给你听吧!”说完,我挑了两本书,名叫《盘古开天辟地》,另一本书名叫《猴子捞月》。

我静静地听着妈妈给我讲故事,这时我感觉我的心像吃了蜜一样开心,又温馨又温暖,就好像我是全世界最最最幸福的人。真想要这欢乐的夜晚永远不要过去,要是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一刻,该有多好啊!

这是我与妈妈与书之间的故事,既甜蜜又温馨。妈妈用书来引导我做人要善良、大方、诚实守信,她还让我领略了书中的道理与知识。

她曾经跟我说过一句话:“一个孩子渐渐地长大了,也就意味着他(她)的生活中会遇到艰辛与坎坷,所以每个孩子同样长大但也会有着不一样的结果,因为这就是书给人带来的结果。”

我怀念小时候与书在一起的旧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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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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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扫卫生之后,教室里特别干净,地面像一面镜子,一尘不染,桌椅都非常整齐。

我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拿出向朋友借的,慢慢看,第一页刚看完,我的好朋友朱思语挤了进来,说:“哇!这本书我找了好久,我们一起看吧。”我答应了,我开始看第二页,我一下子就看完了,她还在看,就这样,我翻过来,她翻过去。

她被我弄得不耐烦了,就直接把书高高地举起来(因为她比我高)我说她她也不放下来,接着我又说又打的,因为那是别人的书我才看了几页,如果弄坏了可是要赔的,而且这本书超级难买到,是我好不容易才借到的。我眼睛里迸射出无数的怒火,她也有点害怕,好像要说什么,可是到嘴边的话又咽回去了。我愤怒的说:“快把书放下来。”“我不放不放就不放,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又不能吃了我。”她说。我急了,就直拍她的手,结果,书掉进了旁边的水桶里。

我急忙把书拿起来,翻了翻,里面的资都看不清了,这下可怎么办?“看你干的好事,我跟你绝交”我大喊道。

过了几天,我以为她会跑过来找我,结果没有。又过了几天,她给我了一本一模一样的新书,我们又和好如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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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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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有怎样的故事呢?其实是一段窃读的故事。我是“一日无书,百事荒芜”,现在我就給你们讲一讲我的窃读经历。

有一次过生日,姐姐给我买了一套《上下五千年》的图书,作为生日礼物送给我,收到书的整个下午,我一直在如饥似渴地读着,竟然连作业吃饭都忘了。到了晚上,妈妈一次次催我洗澡,我像没听见似的,直到妈妈发怒,我才恋恋不舍地把书放下,很不情愿地去洗澡睡觉。

洗完澡,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脑海里全是刚才读的《上下五千年》,这时我突然冒出一个想法,就是起床继续看书。但又怕被妈妈发现,于是我轻手轻脚地下了床,踮起脚尖小心翼翼地走到门前双手紧握门把轻轻拧开门,生怕发出一点响声,我探出头去,确认妈妈睡了以后,我又慢慢地关上门,心里一阵窃喜,双手举过头顶,做了一个胜利地动作,嘴里发出了一声只有我自己能听得到的“欧耶”!

然后我又蹑手蹑脚地回到床上,迫不及待地打开床头灯,急忙打开书,开始了我的窃读。我一边读一边竖起两只耳朵,警惕地听着外边的动静,房间外面有一丝风吹草动,我都会吓得连忙把书放进被窝,关灯,摆出一副熟睡的样子,真像做贼似的。其实每次都是虚惊一场,反复几次后,我开始大胆起来,翻开书,我像饿狼似地一页、两页……贪婪快速地扫描着书中的文字,时不时还被书中的故事逗得咯咯直笑,一时间竟忘了自己是在窃读,等我发现后,赶忙把脖子缩了一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哈哈,这就是我窃读的经历,是不是很刺激也很有趣。我很享受这种窃读的滋味,像躲猫猫似的来了一场读书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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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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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瑶

在阳光明媚的一天早晨,我早早的背上包来到了图书馆,我一进图书馆中便感受到了浓郁的书香气,发现有许多人比我早来一步。你看,那个在桌子旁边翻书籍一边撩着那长长刘海的姐姐,我想如果有一把剪刀的话,一定会剪掉它。废话不多说,我连忙跑进文艺区,找我上一次没有看完的书,却发现怎么也找不到了,我又跑去问图书管理员,为什么我那本书不见了,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原来那天,有一个跟我一样看上了那本书,第二天就来借走了,我失望地摇了摇头转身就走了,又回到了文艺区,心想:还有更好看的书在等我呢,不要吊死在一颗树上。我的眼睛一直往书架上瞄看,却没有找到一本我心动的书,难道我要放弃了我的计划了吗?不,不行,在此说一下,我的计划是一整天都在书的王国里遨游。我走向了下一个区,突然我的目光被一本书吸引了,我慢慢地走到那本书的面前,我掂起脚尖,把它轻轻的拿了下来,拿到后,我飞快走到桌子旁,我的手不自觉的翻开了第一页,我仿佛就被吸进去了一样,让我无法自拔,读到精彩部分时,我的心都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抓起来,可是肚子发出了抵抗声,我依依不舍的关上了它,从书包里拿出了我的午饭,迅速的吃完,扔进书包里,又饥不择食,贪婪的看起书中的道理,我的手不停的翻页,眼睛都舍不得离开书一下,渴了从书包里拿出我带来的水喝,眼睛疼了就用手擦一擦。

直到一阵悠扬的音乐声响起,我听出来这是图书馆马上要关门的音乐,我关上了书,并放回了书架上依依不舍地离开了。

在书里,我知道了许多事,人物传记悲欢离合,让我体会到了许多道理。所以,我越来越爱读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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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纽约市长的旧鞋名人故事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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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美国纽约市长布隆伯格与美国第一夫人米歇尔一起谈话时,双腿往座位后缩,好像要把双脚藏起来似的。原来,布隆伯格穿着一双很旧的皮鞋,可能是在穿着由高档设计师设计的名牌衣服的第一夫人面前觉得不好意思,他才试图将脚上的旧皮鞋“藏起来”。

现年68岁的布隆伯格是一位身家超过180亿美元的富翁,在《福布斯》世界富豪榜上排名第23位。和许多一掷千金的富豪不同的是,家财万贯的布隆伯格数十年如一日地过着“抠门”的生活。虽然贵为一市之长,布隆伯格却不坐专车,也没有自己的办公室。他每天都乘地铁回家,在拥挤的车厢里,布隆伯格经常找不到座位,只好站半小时。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布隆伯格总共只有两双工作皮鞋,而且已穿了整整10年!

布隆伯格两双皮鞋穿了10年的秘闻曝光后,令许多美国民众大跌眼镜。早在2001年参选市长前,布隆伯格就已开始穿这两双皮鞋了,由于皮鞋实在太旧,有时候连他自己也觉得它们太不上台面。尽管如此,布隆伯格仍然觉得两双皮鞋已经足够,这可能与他长期养成的节俭习惯有关。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布隆伯格虽然节俭,却一点也不吝啬。美国富翁比尔·盖茨夫妇以及沃伦·巴菲特倡议全美的亿万富翁宣誓,在有生之年或死后将自己的一半家产捐给慈善机构,这被称为“日落条款”。这位舍不得为自己买双皮鞋或大份咖啡的市长,成为首批承诺签署“日落条款”的美国富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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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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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陈寿曾经说过一句话:一日无,百事荒芜。我对书的感觉也是如此地着迷,如此地“痴心”。

记得有一次,我就因为书,惹出了一个大笑话。如果你们感兴趣就听我慢慢道来。

那天下午,我正在津津有味地读着《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刚读到文中的点睛之笔时,厨房中的爸爸大喊道:“女儿,醋没了,去楼下小卖部买一瓶吧!”可我一心只在书上,根本就是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后来,还是老爸把我的书收了,我才依依不舍地出了门。可等我到了楼下,又忘了老爸要我买什么了?不管了,随便买一样好了,好快点见到我的书呀!

就这样,我买了一瓶子酒就大步流星地向家走去。爸爸见了后是哭笑不得,可我早就已经躲进房间与我的老朋友叙旧了。

告诉你个小秘密,卫生间也是我的领地,每天早上都要与书这个伙伴共伴美好的晨间,也常常因为这个而上课差点迟到呢!不过我都不在意,因为书带来的欢乐大于忧愁。

毛泽东主席曾在打仗时,百忙之中都要抽出一些时间去看书,许许多多有成就、有出息的人都是在书的帮助下成长的。书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座在黑暗之中的灯塔,照亮了他们的人生道路。

而书,对于我来说是一位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是一个温暖而又温馨的家,也是一碗解渴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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