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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与书的故事汇编5篇 作文【汇集20篇】

导语:一个人无论遭遇什么样的不幸与挫折,脚底下都是有两条路可以选择的:一条是绝望,一条是希望。只要我们选择希望,就一定有路可走!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小编整理的几个哲理小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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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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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说过。而我就是一个整天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的小书虫。我的书现在已经多得数也数不清了。

书是翅膀,是让我自由地飞翔;书是阶梯,是让我更进一层楼;书是钥匙,是让我打开知识的大门。

记得有一次,妈妈和我就像一只欢快的小鸟一样飞奔去书店买书。当我走上第一阶梯的时候,心想:不如我直接在书店看书吧!于是我抛下在外面等的妈妈,走进书店,拿出《狼王梦》津津有味地看着。这时,我的耳朵警惕地竖起来了,不管什么风吹草动也逃不出我的耳朵。当我看见母狼紫岚精心培育黑仔的时候,却不小心被金雕抓走了。顿时,我火冒三千丈自言自语地说:“这该死的金雕太可恶!”妈妈在外面等得有些不耐烦。于是走向书店。我听见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不好,是妈妈。

于是我把书依依不舍地放回书柜,装成找不到书的愁眉苦脸。妈妈不耐烦地说:“儿子,找到书就回家了。”我一本正经地说:“妈妈您先出去吧!”我三两句话就打发了妈妈。然后又拿出了《狼王梦》孜孜不倦地看着。时间不知不觉地流逝了。正当,我看得如醉如痴的时候,就被妈妈抓了个正着。我就像一只可怜的小鸡一样望着妈妈。妈妈愤怒地说:“儿子,别得寸进尺了,找到了就回家!”于是我依依不舍的把书放到售货员面前付了钱。这一场“游击战”就告一段落了。

我的读书生活恰似一部精彩的电影,也似一首动听的歌曲。正是有了书,我才能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就是我生命中缺一不可的部分。我愿变成一只展翅高飞的雄鹰,在知识的殿堂里自由自由地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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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今生欠我一个婚礼名人故事

全文共 3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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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他还不是老凌,他是我们班长,也理所应当的在学生会担任副主席。花花草草的围在他的身边,放肆的不亦乐乎。我除了些许舞蹈功底之外,在班上并不怎么显眼。头发远没有现在这般长,黄黄的,只是默默地关注着他。我喜欢这样。

有一次无实物表演课上,我和他分到了一个小组。我记的很清楚,那堂课的主题是“动物园”。颐指气使惯了的他要我演一只刚刚睡醒的大猩猩,他则去演一只四处觅食的老虎。我对他这种角色分配很不满意,当时就和他吵了几句。我分明看到他眼睛瞪得圆圆的,看到我梗起的头他一时竟没了话。

当天晚上回宿舍的时候,他竟然在宿舍门口等我半天了。挠着头嘿嘿的笑说你还真难等,今天上课的事儿我做的不对,你批评的是,以后我会注意的,那什么,以后可以一直搭班演对手戏吗?看他窘迫的样子,我当时就笑岔了气。我说班长,你现在的形象就很像那只没有睡醒的大猩猩。我把手扳起来,模仿着猩猩挥了挥手。他也乐了,笑道下次你演老虎,雌性老虎。我说去你的,就拿手杵了他一下。这是我第一次碰他。

后来我问他,电影学院美女如云,你怎么就单单看上我了。他一本正经的仰起头,想了想说,魔鬼也会理智,而上帝则趋向永恒。我笑说你在《读者》上抄的句子吧,说,哄了多少女孩子了。他一把抱过我,说你是第一个。

更多的时候我叫他周润发,他说我是林青霞。我说还好你不是秦汉,否则相爱的人永远只能相爱,却不能厮守终身。他很狡黠的问我,你怎么知道他们相爱?你怎么知道林青霞现在就厮守了终身?后来看《大话西游》的时候周星驰问紫霞仙子是林青霞的时候,戏谑的说自己叫秦汉。全场人都笑了,我也笑了,他也笑了。我突然想起了编剧课老师给我们说过的话,任何情节都是可以杜撰的,不单单是在银幕上,现实生活也可以,这其中包括爱情。

可是老凌不会。我们经常在阳光明媚的下午,在宿舍楼的西草坪上依偎在一起。我会时不时捋起他的头发,担心的说你们陕西人不会都掉头发吧,你看看郭达,你要掉成那样我可不要你。他说陕西人的代表你要看张艺谋,那是我们的骄傲。我张大了嘴笑,老谋子的头发也不多呀。

这时候我也会紧紧抱住他,娇嗔的问,林青霞太远,问你个近的。你说张艺谋真的爱巩俐吗?真的爱为什么还会分开呢?老凌说爱肯定也是渐进的过程,我想直到现在老谋子还深爱着巩俐。因为他爱她,所以才要离开。我说我不懂,他说他也不懂,在爱情这条路上,我们都是学生,学制是一辈子。

有时候我们也能看到远处黄磊骑着单车带着孙莉在校园里闲逛,我会撒娇摇着他的胳膊说我也要。第二天他真从西土城的修车铺搞来辆二手单车,收拾了一番要我坐前横梁上带我去兜风。他会骑得很快,秋风能把我的头发飘扬起来。这时候他会大声的用他们西安话说:穿过你的黑发我的脸,娶个嘴大的女人最保险!这个场景像是一帧帧发黄的老胶片,镜头嘎嘎地摇起来,我们穿过画面一直消失在散落满地的梧桐叶深处……

我说我认识你以后就不想再当演员了,我想当老凌他媳。他说那我们结婚吧,毕业就结。我问他这算求婚吗?钻戒呢?他说钻戒暂时还没有,到时候我给你弄张终身有效的饭票,你就老老实实在家给我当姨太太,我养你到死。我嗔怒道你才要死呢!

大四的时候他开始接一些平面广告,有时候也会拉上我给广告公司认识。公司的老总们会很婉转,姚小姐属于豪放型的,我们这个产品还是找一个婉约的比较适合。于是我就只能看他拍照,在被摄影师呼来唤去的摄影棚里,老凌没有了学生会干部的威风,很配合的摆着各种造型。看着自己心爱的男人真的像一只猩猩被翻来覆去的摆弄,我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很讽刺,也很现实。我开始考虑其实梦想不能放弃,我爱他,就应该和他一起承担。

我要工作了,就算是为了爱情吧。

我们真的结婚了,就在毕业后的两个月。在他的老家西安,我领到了他承诺给我的终身饭票。同样的,他也有一本。饭票上的照片我笑的很灿烂,我尽量收紧了嘴,但依旧很灿烂。我知道从这一刻开始,我们就要真正为吃饭问题开始努力了。摆完了酒席我们就又回到了北京,他那时候已经和几个导演吃过饭,有几个小角色挺适合他的;我由于豪放的气质,一直没能有合适的剧组收留,直到后来遇到了尚敬。

仿佛是一夜之间的事儿,郭芙蓉火了,因为我上街需要戴墨镜了。老凌笑说我演了四年的戏不敌你四个月的情景喜剧。我说你吃醋了。他说没有,这是个值得庆祝的事情,吃这碗饭一夜成名这点心理素质我还是有的,不过没想到是你。我说你还是吃醋了。他认真的摇头,真的没有,庆祝一下吧,今天叫上几个同学,我们庆祝一下。

那天晚上老凌喝了好多酒,和他的上铺搂在一起说了好多话。他的上铺毕业以后去了北京人艺,在新版《茶馆》里演了几个食客。临走的时候上铺璨笑道老姚以后可要你多关照了,有什么好本子的话可以给兄弟们介绍下。我说一定一定,老凌都跟你说什么了?他说没什么,“一话衷肠!”他拉了一个京剧的花腔,扶着墙走开了。

从那以后我就很少着家了,接了很多戏,我都尽量让我的嘴巴在笑的时候收拢一些,因为我试图摆脱郭芙蓉的影子。可是老凌探班的时候会劝我,还要放肆的笑,别收着,这就是你的标签,不管时装戏还是古装戏,人家要的就是你没心没肺的感觉,你如果理性了,就没味道了!这也是我爱你的原因。

结婚这么多年了,在剧组里,老凌说到了他爱我的原因。

他走以后,我很茫然。在剧组里,他说了他爱我的原因,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在演戏。因为大家都在演,你知道,在剧组久了,你经常会有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

老凌说他爱我,呵呵,他好久没这样说了。

我曾经和宁财神讨论过爱情。老宁在深度镜片的背后仍能泛出精明的智慧,他的一句话让我有点刻骨铭心,他说再美好的爱情迟早也会被锅碗瓢盆给击得粉碎。我说我们家不做饭的,他说你别耍小聪明,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你懂得!

是的,我懂。

生活很现实,老凌有时候会撑不住。我们都没有戏的时候,一起逛街,被人在西单截住索要签名照相是老凌最讨厌的情节。有时候我会拒绝路人递过来要求合影的手机,拉着老凌快步离开。这时候老凌还埋怨我,你不能这样对待你的影迷,给人家照个像怎么了。我说我就这么几天清闲,咱们应该过几天两个人的生活。他会悻悻的说,怎么可能,我们再也不能过清闲的生活了。

我知道,这种落差会让一个自尊心极强的男人受不了。以前都是他在提携我的状态,现在一下子颠倒过来感觉谁都不会好受,更何况是自己至亲至爱的人呀。“你倒过时差吗?就是这种感觉。”有时候我也会挤兑他两句。可他学生会主席的风范犹在,会和我吵道:“对不起,姚大腕,我最远从西安飞到厦门,这点距离用不着倒时差。以后也不用你再给我介绍剧组,我凌某人用不着!”

从西安到厦门,我想起来了,那是我们决定结婚前,我们一起回家,谈论结婚的事儿。是昨天吗?

我很少跟圈里人说我们之间的事儿,虽然被他拒绝,但我仍有机会还会和合作过的导演推荐老凌,说他是我们的班长,学生会主席,我都能演的这样出色,他就一定更优秀了。曾经有一个导演跟我说,晨晨你太单纯了,现在演戏看的不是演技,而是观众的认知度。我没有启用新人的勇气,你是导演你有吗?

于是我还会很茫然,虽然我模糊的感觉到一个看得见摸不着的玻璃已经挡在我们之间了。一个人的时候我真的希望他是周润发,我是周润发的妻子,这样一个平衡起来的翘翘板才能支撑起一个家庭。可世事总不如人愿,上天在和我们开玩笑,它让我成了林青霞,而我深爱的老凌却还在那里,在西土城,希望骑着它的二手单车,吱吱呀呀的回忆北京最美好的秋天。

从西安民政局走出来的时候,我发现老凌释然了。他说可能是回到家乡的缘故,这里的一花一草让他觉得很亲切,他说他能听到古城墙的心跳声。我咧着嘴傻笑,你在西土城的时候就这样说。他默不作声,只是还拉着我的手。我没有挣脱,淡淡的对他说,上学的时候你让我看张爱玲的小说,你说你最喜欢《半生缘》,我现在突然想到了曼桢对世钧说的那句,我们回不去了。老凌没有放手,看着远方说,你还记得我们毕业时拍的那个DV剧吗,《一岁等于一生》,现在想想真是一语成谶呀,其实七年不长不短,我们仿佛就是在印证一句话,魔鬼也会理智,而上帝则趋向永恒。我摇了摇头,直到现在我还不明白,即使我还深爱着对方,但我仍不明白他说的那句话的意思。但是我们确实回不去了,我突然想到了老凌给我说张艺谋和巩俐的话题,他深爱着她,才要离开她。我现在懂了,要学一辈子的爱情,我用七年时间学会了。但似乎还有些不明白,转脸问老凌,你又在骗我了!

他说随你怎么理解,骗与不骗,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我骗,或者不骗你,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跟,或者不跟我,我的手就在你手里,不舍不弃;来我的怀里,或者,让我住进你的心里;默然,欢喜,相爱,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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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运作至尊珠宝品牌名人故事

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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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当林世荣、陈吟辉夫妇在内地开设恒丰金业(0870。HK)第一间以珠宝首饰来料加工为主业的工厂时,中国的珠宝首饰市场仅仅处于最初的萌芽阶段。

诚信赢得口碑

虽然三中全会给商界人士带来了巨大的鼓舞,但珠宝市场的启动明显还需要一段漫长的,2004年珠宝产品上千亿元的额在当时是难以想像的。在这种情况下,开设珠宝首饰工厂,不仅需要胆识,更需要眼光。但是,林氏夫妇对于未来非常有信心。身为恒丰金业科技集团董事会主席的林世荣当时说过一句令妻子印象深刻的话:“全国如果每人买我们一个金戒指,我们就发达了!”或许正是这种朴素的判断给了他们足够的信心。

虽然志存高远,1980年代的恒丰仍只能从制造商的角色做起。在快速度过初始阶段后,恒丰在制造界已颇有名声,很多业者至今都对恒丰当年的口碑记忆犹新。诚信可靠,质量上乘,技艺精湛,造就了当时恒丰响当当的招牌。

但是,恒丰仍然需要依靠国外品牌委托商提供的设计式样进行加工,珠宝首饰这个行业的高端竞争仍然与恒丰有着很远的距离。恒丰的品牌仅仅限于制造、批发领域,还远未达到消费市场层面,而制造商间残酷的竞争使恒丰必须精确控制成本、质量的平衡关系。

后来,很多参与竞争的制造商评价这是在“走钢丝”,其难度可见一斑。谈及这个阶段的经历,陈吟辉非常认真地说了两个字:“诚信。”她,这是恒丰能够坚持走过最艰难的关键原因,也是恒丰一路走来最弥足珍贵的:“我们这一行比不得其他行业,诚信对于我们和合作伙伴都是非常重要的,就像行军布阵,稍有差池就满盘皆输。行业的口碑就是啊!”

“金至尊”出位亮相

口碑让恒丰顺利挖到了第一桶金,同时也获得了上市的资格。1999年,恒丰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资金充裕、产销渠道成熟的恒丰,这时面临着新的选择:是安于制造商身份,继续做加工的主业,还是冒险向下游行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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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和书的故事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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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琨

,是我的好朋友。我经常因为看书而废寝忘食,有时也会因为看书而挑灯夜战。每当我津津有味地看书时,就会把所有的事都抛之脑后,现在就让我把我的故事分享给你吧!

暑假的一天,姐姐告诉我:“我在网上买了一套书。”我欣喜若狂地问:“什么书,什么书?”姐姐故意跟我卖关子:“等快递到了,你就知道了。”我从来没有像这样如饥似渴地盼望快递快点儿到。快递终于到了,我迅速拆开快递,原来是《笑猫日记》。我感到十分失落,因为我们班上很多同学都说《笑猫日记》枯燥无味,于是我随手拿起一本翻了起来。突然,我眼前闪过一个很好笑的句子——一只老鼠在说:“三宝、三宝,我最喜欢的猫。”于是我想:前面会不会也有很好笑的句子,后面会不会有更精彩的情节?所以我决定从头开始看,当我看完以后觉得一点儿都不枯燥无味呀,反而觉得很精彩。于是我又开始看第二本,我花了半个多月的时间看完了这一整套。看完了以后我又很后悔:我为什么要这么快看完?就好像是抱怨面前的一碗美食被一下子吃完了,不能继续享受了。

这就是我和《笑猫日记》的故事,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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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书法名人励志小故事:皇帝练字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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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李世民是我国封建社会的一位帝王,他常常在处理政事的空闲时间里,潜心练习书法。当时,被誉为初唐四大书法家之一的虞世南就在宫中任职,由于他精通古今,文章书法下笔如神,因而唐太宗一向很尊敬他,也经常临摹学习虞世南的书法。

在练习书法的过程中,唐太宗深深感到虞世南字体中“戈”字最难写,不容易写出其中的神采。有一次,他练习“戬”,因怕写不好有失体面,免得各位大臣看它的笑话,于是便故意将“戈”字空着不写,而私下请虞世南代为填补。

唐太宗为了显示自己在书法方面有所进步,便拿着几幅作品请谏议大夫魏征观看,并征求魏征的意见说:“你看朕的字是否像虞世南学士的字?”魏征恭恭敬敬地仔细看了一遍,始终含笑不语。这时,唐太宗有些焦急地问他:“是像还是不像,你怎样不说话”魏征连忙说道:“臣不敢妄加评论陛下的书法。”唐太宗说道:“你直言无妨,朕恕你无罪。”这时魏征才奏道:“据臣看,其中只有戬’字右半边的戈’旁和虞学士写的一般无二,其余的均相去甚运”。唐太宗听了这番话后后,感叹不已,深深佩服魏征的眼力,从而也领悟学习书法来不得半点虚假,要想学有所成,务必痛下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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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有些钱不能赚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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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上午,胡雪岩正在客厅里和几个分号的大掌柜谈事。谈到最近的几笔投资,胡雪岩绷着脸,教训起其中几个在投资中获利甚微的大掌柜,告诉他们下次投资时必须分析市场,不要贸然投入资金。

胡雪岩话音刚落,外面便有人禀告,说有个商人有急事求见。前来拜见的商人满脸焦急之色。原来,这个商人在最近的一次生意中栽了跟头,急需一大笔资金来周转。为了救急,他拿出自己全部的产业,想以非常低的价格转让给胡雪岩。

胡雪岩不敢怠慢,让商人第二天来听消息,自己连忙吩咐手下去打听是不是真有其事。手下很快就赶回来,证实商人所言非虚。胡雪岩听后,连忙让钱庄准备银子。因为对方需要的现银太多,钱庄里的不够,胡雪岩又从分号急调大量的现银。第二天,胡雪岩将商人请来,不仅答应了他的请求,还按市场价来购买对方的产业,这个数字大大高于对方的出价。那个商人惊愕不已,不明白胡雪岩为什么坚持按市场价来购买那些房产和店铺。

胡雪岩告诉商人说,自己只是暂时帮他保管这些抵押的资产,等到商人挺过这一关,随时来赎回这些房产,只需要在原价上再多付一些微薄的利息就可以。胡雪岩的举动让商人感激不已,他对着胡雪岩深深作揖,含泪离开了胡家。

商人一走,大家问胡雪岩,有的大掌柜赚钱少了被训斥半天,可这笔投资赚钱更少,而且到嘴的肥肉不仅不吃,还主动给对方多付银子,这倒底是为什么。

胡雪岩喝着热茶,讲了一段自己年轻时的经历。“我还是一个小伙计时,东家常常让我拿着账单四处催账。有一次,正在赶路的我遇上大雨,同路的一个陌生人被雨淋湿。那天我恰好带了伞,便帮人家打伞。后来,下雨的时候,我就常常帮一些陌生人打打伞。时间一长,那条路上的很多人都认识了我。有时候,我自己忘了带伞也不用怕,因为会有很多我帮过的人为我打伞。”

说着,胡雪岩微微一笑:“你肯为别人打伞,别人才愿意为你打伞。那个商人的产业可能是几辈人积攒下来的,我要是以他开出的价格来买,当然很占便宜,但人家可能就一辈子翻不了身。这不是单纯的投资,而是救了一家人,既交了朋友,又对得起良心。谁都有雨天没伞的时候,能帮人遮点儿雨就遮点儿吧。”

众人听了之后,久久无语。后来,商人赎回了自己的产业,也成了胡雪岩最忠实的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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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孔子也有糊弄人的时候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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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孔子出游,途中他的马儿偷吃了农夫的庄稼。

农人很生气,捉住了马儿并把它关了起来。子贡知道后,就去恳求农人放了马儿,但任凭他好话说尽,低声下气,农人却理都不理。

孔子说:“用别人听不懂的道理去说服他,就好比请野兽享用太牢(祭祀时所用的牛、猪、羊三牲,是最丰盛的牺牲),请飞鸟聆听九韶(古乐名,相传为夏禹所作,使孔子三月不知肉味的优美音乐)一样。这是我的不对,并非农人的过错。”于是命马夫前去。

马夫见了农人便说:“你从未离家到东海之滨耕作,我也不曾到过南方来,但两地的庄稼却长得一个模样,马儿怎知那是你的庄稼不该偷吃呢?”

农人听了,觉得很有道理,就把马儿还给了马夫。

有人听说了这件事,便来问孔子,既然你早知此事非子贡之力所能解决,为何不直接派马夫去呢?

孔子笑道:“我若不让子贡去,他必定心中不服,如今不但子贡毫无怨言,也使得马夫有了表现的机会。”

圣人能通达人情事理,所以才能人尽其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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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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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说过:“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啊,书是人生当中必不可少的,它是一盏明灯,也是一艘帆船。说到书,我可要打开话匣子好好向你述说啦!

从幼儿园起,我就会时常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尽管只是幼稚的《小红帽》《灰姑娘》《白雪公主》,或是儿歌,在那时,我也对他爱不释手。刚跨入小学的校门,我喜欢的书成了,《安徒生童话》《我和小姐姐克拉拉》,那时我读得很快,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再到三四年级,陪伴我的是《城南旧事》,也是爱的教育,并开始阅读林清玄、徐志摩的散文。书中优美的词句令我如醉如痴,作者独到的见解令我赞叹不已。同时,我也试着写几篇散文,但和他们的比起来,文笔比较稚嫩,词汇不够丰富,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再后来,《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些书又成了我手中的常客。我的阅读量大了许多,也从以前的囫囵吞枣变成了慢慢品味,细心研读。

书中的知识让我丰富了头脑,开阔了眼界。记得那还是三年级的时候,张亦弛和我一起去厦门。我唯一后悔的便是只带了笔记本,而没有带书。恰好张亦弛带了一本,那是一本《一千零一夜》。虽然我已经看过许多遍了,但是在无聊的时候拿出来看,有又何妨呢?我们在飞机上看,在机场等候的时候也看。那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令我浮想联翩,并从中找到了以前忽略的部分。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读书,是多么美好的事啊!在厦门,我一直在看这本书,一遍又一遍,翻来覆去,却是每一遍都有新的收获。尽管《一千零一夜》并不厚,却是深深吸引了我们,令人百看不厌。边看边讨论已经是我们朋友之间司空见惯的是了,同看一本书,确实有不同的感悟。相互交流能够进一步读透这本书。虽然我没有那么认真到每一本好书都记录好词好句,可书中有些精彩的情节已经深深烙印在我的心里。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颗伟大的心灵对话。在家里,我有很多的书,却没有一个固定的书房。但是我想说:只要是你能够心如止水全身心阅读,处处皆是书房!

好书承载着我遨游四方,书,我爱你!你是我的挚友,也是我的终身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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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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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读,我的话不由自主地多了起来。

从幼年时期,我就开始读书。那时,除了学校所发的《5岁少儿论读》,我的书架上就只有姑姑赠我的姐姐看过的几本旧薄画册,虽然内容并不有趣,但对我来说,这些就是我全部的财富,所以,我仍然读的津津有味,且百读不厌。

后来,随着我的年龄逐渐增长,识字量也慢慢大了起来,我已经会读部分报纸、儿童文学作品了,有些内容我并看不懂,但我依然咬着牙继续往下读。读得很快,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

这时,我偶然间读了一本侦探书,为书中的主人公日夜牵挂,我迷上了侦探书,但这种书图书馆一般没有,只能个人购买,回想每次我从书店拿回一本侦探书,心中是多么喜悦呀!

时间过得可真快,一转眼我已经上了五年级,我又喜欢上了看各种小说故事,记忆最深的就是《梦想的旅程》,它主要讲了小姑娘安妮多年来一直保持乐观、相信梦想,最终获得幸福的故事,这本书不仅内容好,而且使我悟出了许多人生真谛,让我坚信“阳光总会出现。”

每每我拿起一本小说,我都会沉迷其中,忘掉一切,走进另一个人的心灵,倾听另一个人的心声。

我要感谢书籍,是它们的优美词句装饰了我平淡无味的习作,是它们的内容充实了我快乐的生活,是它们让我从那个毛孩儿变成了如今亭亭玉立的大姑娘,我根本无法自抑的热爱书籍。

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携手遨游在书的海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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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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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我与书有着不解之缘。

我读过许多书:有《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水浒传》、《西游记》、《天方夜谭》、《鲁滨逊漂流记》、《三国演义》、《红与黑》………

读书的时候,我通常会反复读上几遍,第一遍的时候我会先浏览一下全文。理解这部书的大概意思。然后我第二遍读时会细细的品味书的内容。到了第三遍,我就会总结这篇文章,想想作者为什么这样写。

书读多了,也常常会闹出来一些笑话。有一次我在聚精会神地读《西游记》。妈妈让我去买一袋鸡精,我嘴上说:马上去。和屁股好像就站在凳子上似的,一动也不动。妈妈生气了:再不去小心你的屁股。我继续看,看到有意思的地方还哈哈大笑!直到妈妈怒气冲天的从厨房里走出来,我这才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家。到了商场,却忘记了买什么东西。直到想起了一袋这个词,就高高兴兴地买了一袋味精回家。到了家,妈妈哭笑不得的说:买错了,小书迷。见书比爸妈还亲!而我,又坐下来继续读。

书丰富我的知识,广阔我的眼界。书!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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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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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喜欢看书中的故事,体会书中的感情。我常常随着书中的情节一会高兴,一会难过,一会大笑,一会抱着被子嚎啕大哭。书不仅丰富着我的知识与情感,浸润着我的性情,还为我架起了友谊的桥梁。

一年暑假,妈妈带我来到美丽的青海黑马河藏民区,在那里,我遇到了一个男孩——扎西。晚上,妈妈和随行的人们与藏民区的叔叔阿姨聊天:“我看你们养了很多牦牛呀……北京这几年变化……”,我看一旁的扎西低头不语,一直在摆弄着他脖子上挂的小牛骨。我听着大人说话也无聊,就拿起了随行带着的书籍翻看,我拿着《故宫里的大怪兽》看的入神,突然听到微弱的说话声,“哦,这个我知道,那是蹲兽里的斗牛。”原来是扎西在说话。看到书,原本羞涩的他也打开了话匣子。“故宫里有五只蹲兽—斗牛、狻猊、獬豸、凤……,”我不禁对扎西刮目相看,知道的真多,很多字我都不认识需要查字典。说完我手里这本书,他也拿起《奇妙的植物世界》让我看里面很多种稀奇古怪的珍稀植物,还告诉我,草原上一朵朵的那个叫馒头花,学名叫狼毒花,还说草原上也有很多蘑菇,但很多种都不能吃。于是,带着我跑进一望无际的草原采蘑菇,我指着一个鲜黄色的蘑菇叫到:“这个颜色真好看”,刚要去采下来,扎西说:“草原上这种蘑菇不能吃,书上也说彩色艳丽的蘑菇多半儿都是不能吃的,还告诉我要采那些灰黑色的和土黄色的蘑菇”,就这样,我们满载而归,进了帐房,我和扎西又一起看我一路上拍的照片,他给我讲家乡的故事,还带着我参加篝火晚会,跳起了他家乡的舞蹈……

第三天,我们就要走了,临走前,我把随身带的书,除了我还未看的,剩下的都留给了扎西。我们相互还留了地址,从那以后,我们有空的时候就通信,还会把我看过的书寄给他,他在信里说他把书介绍给了班里的同学们。从此,我们成为了远方的朋友。

书是我们的羽毛,它让我们飞翔,书不仅开阔了我们的眼界,书还引导我明事理,给予我面对自己的力量,学会如何做一个有修养的人,书也让我结识了许多一样爱书的朋友,像扎西……,我喜欢书,也会坚持这个读书的好习惯,让我收获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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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现代名人小故事:身残志坚张海迪的传奇一生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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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听父亲讲过张海迪姐姐的故事,今天阅读完《张海迪的故事》这本书后,我真正明白了“身残志坚,顽强拼搏”的含义。

张海迪五岁时患脊骨骨髓病,胸以下全部瘫痪。从那时起,张海迪开始了她独到的人生。她无法上学,便在家里自学完中学课程。十五岁,便跟随父母,下放(山东)聊地农村,给孩子当起教书先生。她还自学针灸医术,为乡亲们无偿治疗。后来,张海迪自学多门外语,先后翻译了《海边诊所》等数十万的英语小说,还当过无线修理工。《中国青年报》发表《是颗流星,就要把光留给人间》讲述的就是张海迪的故事。张海迪怀着“活着就要做个对社会有益的人”的信念,以保尔为榜样,勇于把自己的光和热献给人民。从非凡和毅力学习和工作,谱写了一曲生命的赞歌。

看到这位与疾病顽强搏斗的身残志坚的女性,我不由得想起街头乞讨为生的健壮的青年,想起整日麻将虚度光阴的人们。他们有着健康的体魄,却没有克服困难的勇气和勤劳勇敢的志向。平时,有些人总以这样那样的理由作为没有取得成就的理由。但是和张海迪相比,这些借口是多么微不足道呀!

遇到困难不退缩,这就是张海迪。做困难面前的强者,这是张海迪给我的启示。这本书真是影响我一生的书,我将以海迪精神为目标,勇敢向前,实现真正的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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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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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说:“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正式由于这样使我爱上了读书,而读书也让我受益匪浅。你还真别说,我与书还真有一段小故事呢!

那天晚上,吃完晚饭后,我开始津津有味地看书,当我看的正入迷时,妈妈走了过来说:“别看了,快去睡觉,明天还要早起呢。”就这样我依依不舍的放下了书走进卧室。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满脑子都是那本书的精彩内容和对接下来的情节和细腻的语言使我想入非非。

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好办法:我弓着腰,蹑手蹑脚的走到了门前,扒着门缝小心的观察着四周。灯关了,妈妈已经睡下了。我听到了妈妈睡觉的鼾声,所以我才蹑手蹑脚的走了出来。我随便从书架书上拿了一本书就蹑手蹑脚的往卧室走,这一路走来,我紧张的屏住呼吸。

我把书放在枕头上,我趴在床上,再把书连同我都盖上,以防有亮光,用右手拿着手电筒,左手扶着书读,以免它乱动,就这样我沉浸在了书的海洋里,看了很久,身体已经麻木了。当我看到高潮部分时,我竟然跳了起来。我的这一举动,惊醒了妈妈,妈妈打着哈欠走了过来,无奈的说:“快睡吧!明天你还要早起呢。”由于我是偷着看的,所以害怕的答复妈妈:“我这就睡觉,妈妈,你快去睡觉吧。”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书像一滴露水,滋润着美丽的鲜花,为大地增添一抹亮丽,书像肥沃的土地,上出浓密的绿茵;书像浓密的绿茵,挡住肆虐的风沙,埋葬掉世间一切的污秽,清晰我迷茫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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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包公教子的名人故事_2300字

全文共 2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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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人称包青天,一生廉明清正,铁面无私,深受百姓爱戴。这年,包公告老还乡,他吩咐家人悄悄收拾了行囊,连夜雇了一条船,顺流而去。

走到半路,包公的船被一条大船追上。大船上下来一位身着簇新官服的少年,见了包公跪倒在地,说:“孩儿拜见父亲。”原来这少年是包公的二公子包催。今年包催上京应试,中了金榜三甲,被委任为县令,即刻上任。走到半路,包催得知父亲告老还乡,便赶来相送。

包公见了很高兴,说:“你与为父正是顺路,咱们不妨一同乘船上路,也省下一半路费。”

包催只好打发走自己乘坐的官船,与包公同乘一条船前去赴任。路上,包公问起包催的为官之道,包催毫不含糊,说自己立志成为父亲那样的清官。包公沉吟道:“做清官可不容易啊!”

父子俩一路走,一路聊,不觉船行到清江口。一位渔翁听说包公告老还乡路经清江口,死活要送他一条清江鲫鱼。包公见渔翁态度坚决,只好收下,但悄悄吩咐下人临走时留下几钱银子,算是买鱼钱。

清江鲫鱼味美肉鲜,天下闻名。包公命下人拿去厨房炖上,不想过了半天,去厨房端鱼的下人慌里慌张地跑进来,说他刚才去厨房端鱼,不料却发现鲫鱼不知道被谁偷吃了,只剩下一堆鱼骨鱼刺。

包催一听,勃然大怒:“这一定是下人们馋嘴,偷吃了鲫鱼。”可是下人们都说自己没有偷吃。包催一时无法,望着包公。谁知包公却平静地说:“你身为县令,如果连一个偷鲫鱼的案子都断不清,还能去治理一方吗?”

包催面露羞色,他在船舱中踱了一会步,便命令下人们一一接受询问,要讲清在鲫鱼被窃的半炷香工夫里,他们都在哪里,有谁为证。结果,包催发现有三个人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一个是炖鱼的厨子,一个是丫鬟小柳儿,一个就是端鱼的下人。

厨子说他一直在厨房做菜,只在鱼快熟时离开了一小会去方便。丫鬟小柳儿则说她有些晕船,那会儿独自一人在船头透气。而端鱼的下人说自己一直侍侯在船舱外,去端鱼的时候发现鱼已经被人偷吃了。

包催一时犯了难,三人均有作案的时间:厨子可以利用他一个人在厨房的便利,从容偷鱼;丫鬟小柳儿有可能利用厨子出去方便的时候进厨房偷鱼;端鱼的下人更别说,他完全可以在端鱼的时候偷吃。包催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他思忖半天,想不出办法,一时性急,命令随从:“给我打,我看是他们的嘴巴硬,还是板子硬。”随从不顾三人的哀求,刚想举起板子下手,就听一声怒喝:“住手!”

只见包公黑着脸,怒气冲冲地走进来,他训斥包催:“我以为你有何高明手段,原来不过是严刑逼供、屈打成招。用板子审案的官全是昏官庸官,你连一件窃鱼案都要借助板子,以后如果遇到大案,岂不是每次都要动大刑?与其让你留下无数冤案,给我包家丢脸,还不如不去做这个县令。”说着,包公拿起包催的官印,就要丢进水里。

包催赶紧上前跪倒:“父亲,我错了,是我一时性急,请父亲放心,我在一天之内定要断清此案,否则我自己把官印归还朝廷,脱下官袍,回家种田。”

包公见包催言辞恳切,才收起怒气:“也好,就看你一天之内如何了断此案。”

包催来到厨房,翻看了盘中剩下的鱼骨,思忖半天,突然眼前一亮,急忙端着盘子来到包公房中,说:“父亲,我找到了一处疑点。”包公忙说:“说来听听。”

包催指着盘里的鱼骨说:“常人吃鱼时,要十分留心鱼刺,因为一不小心,就会被鱼刺卡住喉咙。但是看看这个盘中,鱼刺根根不少,上面鱼肉皆无,鲫鱼被偷前后不过短短半炷香工夫,什么人有如此本事,能在眨眼间把这么大一条鲫鱼吃得干干净净、骨肉分明?这不是太奇怪了吗?我想,这盘子里的鱼根本不是渔翁送的清江鲫鱼,偷鱼的人一定是先把鲫鱼偷走,再用早先吃剩下的鱼骨冒充。”

包公听后,捋须点头说:“不错,你的洞察力还不差。”

包催说:“既然偷鱼的人还没机会吃掉鲫鱼,我想鱼一定还藏在船上。”他立即下令让随从搜船。不料把船翻了个遍,仍没有发现鲫鱼的影子,包催又被难住了。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竟然会被一条小小的鲫鱼弄得灰头土脸。包催心里烦恼,一不小心,打翻了一个砚台。这时正巧夫人进舱,见砚台翻倒在桌上,便问:“是哪个丫鬟如此粗心,打翻了夫君的砚台?真是该打。”

“夫人不用生气,砚台是我自己打翻的……”包催心不在焉地说着,突然,他脑海里仿佛划过一道闪电,心里一阵亮堂。

包催兴奋地赶到包公舱内,说:“父亲,我已经找到了偷鱼的人。”

“哦,是谁?”包公问。

包催微微一笑:“请父亲恕罪,那个偷鱼的人,就是父亲您。”

“为什么说是我?”包公饶有兴趣地问。

包催胸有成竹地说:“刚才我不小心打翻了一个砚台,夫人便怀疑是丫鬟打翻的,这使我想到,我们总是责怪下人犯错,却不想我们自己同样会犯错。其实鲫鱼失窃当时,除了三个下人,还有一个人也有作案的时间,这人就是父亲您。当时您曾经出去过一会,可我却根本没有怀疑您。搜船时,全船也只有父亲您一人身上没有被搜。而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父亲您穿的是宽袍大袖,平时您都是垂着袖子,可自从丢鱼后,父亲却一直把袖子拢在一起,因此我断定,鲫鱼一直都藏在父亲的袖子里。”

包公听完哈哈大笑:“不错,鲫鱼是我偷的。”说着,他垂下袖口,一条半熟的鲫鱼从袖子里掉了出来。

原来,包公见包催虽然志向远大,却有些纸上谈兵,夸夸其谈,于是他临时想了个主意来考验包催的断案能力。如果包催断不清此案,包公将会上书朝廷,收回包催的县令之职,免得天下又多一个昏官。

包催明白了父亲的苦心,上任后勤勉自爱,善治政事,终于成了像包公一样的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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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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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就非常喜欢看书。我的小书架上排放了很多图书,比如说《十万个为什么》、《红楼梦》、《大语文》……其中,我和书还有一个小故事

有一天,我去图书馆买书。到了图书馆,人山人海,所有人密密麻麻地挤在了一起。我费了好半天的劲儿才挤进去,寻找我要买的书《大语文》。我抬头一看,看到了许多牌子,有科学类、管理类、儿童文学类等,我心想:《大语文》是什么类的呢?对了,是儿童文学类!我猛地想起来了,朝着儿童文学类走去。到了那儿,我找了半天才找到这本《大语文》。可是,它放在最高层。怎么办呢?在我正在想拿下书的方法时,一位大姐姐走了过来。“小朋友,是想要那本书么?”大姐姐问到。“是。”我害羞地说。“那我帮你拿下来吧。”大姐姐边说边把书拿下来放到我的手里。“谢谢你。”我小声说道,害羞的跑开了。到了前台,我付好钱后高高兴兴地准备回家。可刚一出门,就下起了大雨。“怎么下雨了?”我说到。把外套脱下来,紧紧地裹着书,我抱着书狂跑。雨水一滴一滴地流进我的衣服里,使我不禁打了个冷颤。可能因为下雨天路太滑,我一失脚,掉在了水坑里。“没事。”我自己安慰自己,起身继续狂跑。到了家,妈妈说:“你怎么浇成这样?”我却开心地叫到:“买到了,我买到了!”换好衣服后,我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心里也非常开心。

我喜欢看书,书不但增长了我的知识,更丰富了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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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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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名人曾说过:“看过一本好就等于交了一位益友。”我非常爱看书,书就是我的好朋友。

三年级时的六一儿童节,妈妈给我买了许多本书。其中有一本书叫《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我看了这本书的简介便对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接着我就入迷地看了起来。看着看着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竟迷迷糊糊的睡着了。梦中我成了那只小狐狸,和狐狸爸爸一起去窃寻食物!给狐狸妈妈还有其他的动物们找食物吃,遇到了正在偷喝苹果酒的小老鼠,差点被这仓库的主人发现,在惊慌逃窜中,吓醒了!看看时间还早,我又继续看。

当看到三个吝惜鬼,傻呆呆守候着狐狸爸爸的洞口时,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妈妈好奇得问:“你在看什么呀?这么开心?也跟我说说看啊!”我深深地陷在书中,不愿意出来,就敷衍妈妈说:“没什么。”

第二天早上起来妈妈跟我说:"李诺,你昨晚在说什么呀?叽里呱啦的,这么好玩!”我问妈妈:"我说什么了?我没说什么呀?”妈妈笑着说:“你一直在又笑又叫:‘狐狸爸爸快跑!’‘矮胖子摔倒了!’”这时我才知道,原来我昨晚说了好多的梦话,而且都是儿童小说《了不起的狐狸爸爸》的故事!我不好意思地笑笑,跟妈妈说这些都是我看过的书里面的一些小故事。妈妈听了很高兴,笑着说:“这丫头又迷上了看书!”

从此,我与书结了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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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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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从小就喜欢读书,书中的知识使我空荡的脑瓜聪明起来。

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我每忆及少年时代,就禁不住涌起愉悦之情。在记忆的心扉中,少年时代的读书生活恰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也似一阕跳跃的欢快音符的乐章。

我最早开始读的书是儿童童话一类的,渐渐的,童话书也不能满足我。我开始接触故事书了,我每天放学回来后,先赶紧把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做完,然后就抱起一本故事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感受故事中的人物命运遭遇。

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我的作文常常在前五名里,有几次,还得了100分。阅读也大大扩展了我的想象能力。在家对着一面镜子我会想他们的身世和命运。我们每周都会写作文,其中有一篇,老师又点又圈又画,并在后面打了一个100分。

这些小小的光荣,使我悟出了一些道理:作文,首先要构思清楚,落笔也要有鲜味才好。

上五年级后,我不看一般的故事书了,就去书店看一些简单的小说,我用课余时间来阅读这些书籍,我一边读一边用笔把好词佳句和精彩的段落画出来,而且,做笔记,还锻炼了我的记忆力。

又一次命题作文写《发生在学校的一件事》,我非常开心。因为我在学校和同学闹别扭了,平常看到的那些描写烦恼郁闷的词语可以派上用场了。写到一半后,真的有点伤心。于是,我又悟出一些道理。作文,刚开始是离不开借鉴和模仿的。但真正打动人的是自己的真情实感。

现在,我还继续阅读着,希望有一天,能写出一篇自己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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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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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如命一样。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这句话说的很对。

我爱读一本书,他是一位好朋友,我很喜欢他,他就是我的第五本小说《海底两万里》。他是一本科幻小说,写了一位教授和伙伴在尼罗船长的鹦鹉螺号中的曲折探险,而我跟他的故事也很曲折。2年级时学校让学生每人从学校挑选的小说里买一本,许多同学都挑了书。我挑时,眼里看见了一个《会飞的教室》我挑了他,可过了几天,老师说那本书没了,让我再挑,我再挑时眼睛转向了他:《海底两万里》“我要他了,老师!”我说到,这样我也没有想到这样曲折地认识了一位“好友”。我当初看了看这本书觉得没什么意思,就把他封印在岁月的书架里,直到那天……

4年级一天放假,我早早的把作业写完了。我看见了这本书,觉得很奇怪,“妈—这书哪来的?”惊奇地问。“谁知道,不是你的事谁的。”我妈妈喊道。我拿出书,上面已布满岁月的灰尘和时光的皱纹,“这不是那本海底两万里吗?怎么成这样了?我使劲擦了擦擦,把他擦干净了。他在书架上静静地躺了1年半,很孤独寂寞。我拿下来看看,当时读书的兴趣已经浓厚了,所以在看觉得他别有意思、好看。一直到晚上,我都在看,晚上熬夜的拼命看他,“这太棒了!”我赞叹道,我津津有味地看着,没有停歇,我终于结识了这个好友。我还对朋友推荐呢!

渐渐地,因为我看的书是改编过的,适合一二年级的,我见郝家兴有本厚的,他看不懂。我想了个法子:我俩交换,他读了我的,我读了他的,这很适合。我尽情地享受着这个美好的书本世界,我在这个世界里享受着“好友”给我的美好特权:使我的作业写得很棒,使我的知识更加的丰富!

莎士比亚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句话太对了。不亏是书,你们赐予我了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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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心地善良的天才名人故事

全文共 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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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9年3月的一天,他出生在德国的一个犹太家庭里,但很快便被戴上了“天资愚钝”的帽子,家里的女佣称他为“小笨瓜”——一直笨手笨脚,且到3岁多时才会说话。外界的嘲笑让他产生了自卑感,同时养成了一个癖好,在对人说话之前,一定先要小声地对着自己说一遍,演练一次,直到觉得没问题,才敢说。

6岁时,他被母亲送到学校,但也因为“愚钝”和不爱听老师的话而被迫退学。后来无奈之下,母亲只好把他送进一个天主教的学校里,他也因此成了该所学校70多年来的第一个犹太学生,可他的表现依然不是很好,老师们都不愿意关注他。

虽然学习不是太好,但他却有一个好品质——心地善良。10岁时,他遇到了一个叫马克斯·塔木德的哥哥,塔木德是一个家庭非常贫困的医科大学生,在学校连像样一点的饭菜都吃不起。

于是,他便请求父母让这个哥哥每周来他们家吃一次饭,算是加餐,并且要求母亲要拿出最好的食物来招待塔木德。

他的善心深深地感动了塔木德,作为一个穷学生,塔木德没什么东西能回报这个小弟弟的,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每次来都带上一本从图书馆借来的书给他看,这些书都是科学书籍,包括21卷的《通俗自然科学》丛书,该书强调生物和物理之间的内在联系,并且详细地记载了当时世界上的许多科学实验,这让他如获至宝,仿佛一下子开窍了似的,开始了如饥如渴地阅读了起来。

接着,塔木德又给他带来了一些几何和数学方面的书籍,这些书本该等他再长大些才能看得懂的,但他却能看得津津有味,有不懂的地方便向塔木德请教。

大约3个月后,塔木德发现自己已经无法解答他的问题了。“因为弟弟的水平已经超过了我!”

他便是后来享誉世界的伟大物理学家、相对论的创立者——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爱因斯坦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得感谢塔木德哥哥,是他帮我开启了探索科学的兴趣大门,他是我真正的启蒙老师。”

而塔木德却说:“我不敢邀功,我当时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是在跟一个天才打交道,是他的善良和爱心,让我觉得必须得为他做点什么。”

做一个善良的好人,到底有没有用?爱因斯坦的这个真实经历,或许已经给了我们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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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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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非常爱看,如果是网上买的,几乎是快递员刚一转身,我就拆起包裹来。而这次我更是迫不及待地打开了箱子,因为里面有我盼望已久的《七天》。

一拿到书,我的屁股便粘到了椅子上,挪也挪不开。除了吃饭、上厕所外,我几乎是书不离手。一转眼就到了晚上,“上床睡觉啦,明天再看!”妈妈喊道。“知道了啦。”我依依不舍地放下书走进房间。

虽然关了灯,我却异常警觉,一等妈妈睡觉去了,我就蹑手蹑脚地一闪身出了房间。夜晚的客厅好空旷呀,显得有几分诡秘。我不敢多留,捏着书,轻轻掩上门,爬上床,才算松了口气。看到哪儿了?光线太暗,我根本看不清。哦,对了,我的书架上不是有个小手电筒吗?一切准备就绪,为了不让人发现,我躲在被子里。一页,两页……我似乎跟白荷他们一起坠入了地洞,一起度过了六个漫长的夜晚,神秘莫测的欧叔让我感到好奇,君顺也让我担心,白荷更是让我打心眼里佩服她的勇敢……“你怎么还在看书?快睡觉,不然这本书没收了!”妈妈的声音突然响起来。我钻出被子,乖乖地把书拿了出来,递给妈妈,关上小手电筒,打了个哈欠,带着满脑子的故事进入了梦乡。

经历过这件事后,我依然像以前一样爱书,我和书的故事也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越来越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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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马迷名人故事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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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继卣是一位功力颇深的丹青高手,尤以画、牛等动物见长。他小的时候,还曾被人称为“小马迷”呢!

刘继卣画马,是从临摹开始的。他父亲有很多印有外国名画的明信片,这些名画捕捉物象的精湛技巧,深深打动了刘继卣幼小的心灵。他临摹最多的是英国一位女画家画的《牧马图》。画面上八匹骏马各具神态,牧马人十分得意地骑在马背上,周围青山绿水,景色迷人,生动极了。刘继卣终日把这张明信片带在身上,想瞧了就拿出来瞧一瞧,总觉得瞧不够。有一天,他和弟弟闹了点小矛盾,弟弟为了报复,趁他睡觉的时候,把他的《牧马图》偷走了。他发现后,急得团团转,又哭又闹,简直快要发疯了。弟弟万万没料到,这么张小画会给哥哥带来那么大的痛苦。他心软了,赶忙把明信片又还给了哥哥。

经过一段时间的临摹,刘继卣又开始练习写生的真功夫了。他几乎每天都要跟着马群走一殷路,细细观察马在运动中的各部分形体和神态,然后把这些都画下来,旁边还写上许多说明文字。有一天,他和弟弟一块去东楼村买东西。他走在前面,弟弟跟在后面。走着走着,弟弟傻眼了:哥哥不往东楼村走,却离开大路,跟在两匹马后边,朝一条羊肠小道上走。他活像个机器人,两眼盯着马举足蹬蹄的动作,一直走出十来里远,累得弟弟直叫苦,而继卣心里却乐滋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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