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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与书的故事汇编5篇 作文(实用20篇)

导语:一个人无论遭遇什么样的不幸与挫折,脚底下都是有两条路可以选择的:一条是绝望,一条是希望。只要我们选择希望,就一定有路可走!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小编整理的几个哲理小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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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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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时候,我最喜欢看,虽然看不懂字,但是我还是喜欢书,因为书里有美丽的插画。有很多名人说过很多赞美书的名言,如“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强大的力量”,“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读了这些名言,我才开始觉得书不单单只有美丽的插画,还有书里的内容,那才是最吸引人的地方。

我开始读书,尽管有些字不认识,需要查拼音,但我也会用心的查,然后我会反复地读这个字,直到记住为止。《伊索寓言》、《安徒生童话》、《经典探案集》……这些童话类的书都是我小时候最喜爱的书,那时我总是会想象我会飞上天空,听月亮给星星讲故事。《伊索寓言》告诉我们许多做人的道理,《安徒生童话》总是让我浮想联翩,《经典探案集》又让我开动脑筋。

在这些美丽而又神奇的童话书中,我长大了。开始去尝试着读一些名人名著。我已经读完了三大名著,《红楼梦》为我们揭露了封建社会的种种黑暗,还为我们讲述了四大家族的兴衰过程;《西游记》为我们开创了一片心灵的空间;《水浒传》讲了英雄本色,和一百零八位梁山好汉的满腔热血。

小时候,我喜欢看书,是因为书中的美丽插画。长大后,我喜欢读书,是因为书中的故事情节。不管吸引我的是什么,任何东西都阻挡不了我想看书的这种渴望,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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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与书之间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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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比较晚,第一次完整的看完一本书已经是初一了,注定了我与书相处的时间短,可这短短的时间真的收获不到吗?

第一次看课外书,还是初一时老师推荐的,大冰的《乖,摸摸头》。虽然时间已久,但记忆犹新。起初买来只是看个热闹,读起来就被书中的生活所吸引,这本书像是一本游记,记录了旅途中的生活琐事和那些朋友之间的来来往往。初读,便被书中“老不死”的形象所吸引,大冰写的“老不死”极其有趣,描写他惨不忍睹的样子更有画面感,当时每天晚上闭上眼都会浮现出老兵的样子。

“温故而知新”,课外书也是如此。又在一个假期拿出了大冰的这本书,再读才发现书中“老不死”实则令人心酸,无论是他经历过战争的“破裂”的身体,还是他的种种悲惨的经历,就连一个微笑都让我看起来那么心酸,那么令人心疼。我亦读出了大冰与老兵之间密切的关系,一切感受都与第一次读截然不同。

进入初三,中间夹杂着《亲爱的安德烈》的柔情,《边城》的悲情以及《明朝那些事》的历史,但印象中最深的还是汪曾祺的《生活,是很好玩的》。

汪曾祺的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的,不仅是因为读的时间最近,还因为这本书中的内容对我的口味,好似美味的甜点,入口即化,令人心情舒畅。如果说前部分写食物有些“浮夸”,那后面的写生活,就真的是接地气了。它更像是随笔或者是日记,至少是我那么觉得。看似轻松悠闲地文笔,却又充满作者的用意,这可能就是写作的最高水平吧。

和蔼的沈先生,爱花的老舍先生,造型奇特的金先生,哈哈笑的林斤澜……这些形象栩栩如生,几乎每个符号中都有着特殊的含义,所以即使我做了大篇大篇的批注,也不感到浪费时间。这本书,值!

我与书,相处时间虽然短,但收获到的一点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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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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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相伴人一生的朋友,它不会背叛,不会离你而去,反之,还会带来无尽的财富。

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的书。刚开始接触他的文章时,他写的那些晦涩不明的语句,让我很是烦躁,写那么些文章,却令人看不懂,有何用处?渐渐的,在学了他的《风筝》后,迷雾中似乎有了些许的明朗,但也仅此而已。再后来,又学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又读了《朝花夕拾》,了解了他的生活,总算可以理解大意了,就试着读《呐喊》。

《呐喊》的第一篇《故乡》,可以明显地看出“我”对故乡还有过去的人的怀念,怀念“我”与闰土小时的快乐与长大后的拘束,水生和宏儿也像“我们”,情深意重。小说最后写道“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给我不小启示:理想的实现与不实现是无法断定的,或许跟在前人的后面,实现的机会更大。

而《药》却又晦涩了。“鲜红的馒头”——馒头为什么红?蘸人血?还治病?而后才揭露是封建迷信作怪。《狂人日记》,更加阴森,难懂,可正是在这黑幕的笼罩下,突出了狂人的正义与反抗,更表现了鲁迅的呐喊——我们要为光明而奋斗。这也与那个时代相契合。

最典型的还是《阿Q正传》。鲁迅笔下的阿Q的确可怜,但可怜人必有可恨处,他的“精神胜利法”使他自我陶醉,引诱他一步步走入深渊,但他始终不觉悟。最终被杀害。值得说的是,阿Q的内心仍向往光明,支持革命,只是不懂何为革命。他代表了那时候懵懂无知的农民阶级,是需要人引导的。

虽然读了这么多,我却觉得我与《呐喊》之间仍有隔膜。这大概与我的阅读和阅历都有关吧。虽然直到现在,对他的一些作品还是一知半解,但那又怎样呢?我可以慢慢翻,反复看啊。不管刚开始怎样,只要静下心来读,鲁迅是绝对会吸引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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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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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因为妈妈大发慈悲的给我买了,于是我拿了《封神传》和《镜花缘》回家,乐呵呵地读着。妈妈见我看得都不吃饭了,只得把书藏在了房间。

我急得团团转,心想:我妈到底把我心爱的书放哪里了呀?现在能去找吗?她会不会骂我呀?我想的心烦意乱,只能小睡了一会儿来清醒一下我的脑子,果然睡了一觉整个人都好了起来,已经想出来偷偷看书的方法,妈妈睡觉后再看。

夜晚我睁开眼睛,小心翼翼地滚下床,踮起脚尽量让身体小面积的碰到地面,我像一名特工从门缝中钻出去到黑漆漆的书房里拿书。我摸到了一本,打量了它一番,我心想:不是它,它太小了,我又把它放回去。“咦”是不是它,我刚想走,脚一滑摔在了地上,“哎呦”我疼得叫了起来。“什么事呀?”妈妈说。“只是喝口水,没事。”我装模作样地拿起水杯喝了几口,妈妈才回房间睡了。

真糟糕,到底是谁让我滑了一下,我想。我低头看了一下,啊原来是我的书把我滑了一下呀。看到书,我的火气马上没了,接班的是快乐和惊喜,我拿起书爬回了房间。

我钻进了床底下拿出书,借着月光和手电筒看一页、两页……我像一匹贪婪的狼吸食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

过了一会儿我马上就沉浸在有趣的故事中,故事中人物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都牵动着我。看到精彩的情节,我差点儿大叫出声。不知不觉中,一声声鸟叫声打破了我的故事生活。我瞬间清醒过来,现在已经4点了呀。我竟然从晚上9点看到了凌晨4点,我疲惫不堪但内心却十分满足。我爬上床呼呼大睡起来,在梦里我还在故事的海洋里快乐的玩耍。

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以明净如水,开阔视野,丰富阅历与人生,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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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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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位朋友,在你不开心的时候,安慰你,陪伴你;书就像吸铁石,吸引你去爱上书;书就像一把钥匙,为你开启知识的大门,书更像一位老师,虽然它不会说话,但它会用文字指引我们去爱护植物,要做一个讲文明、爱卫生的人,要做一个善良的人……

有一天,我在书房读马小跳的《宠物集中营》,马小跳是一个热爱动物的人,如果有人伤害小动物,马小跳会与他的三个好朋友一起去保护动物,用实际行动去指引那些不爱护动物的人类。

马小跳的故事常常吸引我,让我无法离开它,我觉得有他的地方就是五颜六色的。

如果我在看书,家里就像没人似的,静悄悄的。因为在我眼里只有马小跳,只的那些小动物的情形。这让我回想起奶奶家以前养的一只流浪狗,那只狗自己跑到奶奶家的,奶奶喂了点食物给它,它就不走了。养了一段时间,和家里人熟悉了,跟在家人后面,摇头摆尾的很是可爱。有一次我和表姐去中学玩,狗在过马路的时候让车给压死了。是我们没有带它好好过马路,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爱护动物不是只在口头上说,而是要用实际行动去表现,如果我早点知道这个道理,那只狗就不会离我们面去了。我越想越愧疚,忍不住小声哭泣起来,这时妈妈走过来问明了原因,把我拥入怀中……

从这件事以后,妈妈说我真的懂事了、长大了。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过:“书是全世界人类的营养品。”。所以让我们爱上读书,让我吸足营养,让我们一步一步走向进步的阶梯,成功就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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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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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熙睿

好,读好书,多读书。在人的一生中多多少少都读过一些书,人们通过读书增长自己的知识,用这些知识来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我还记的有一次书给我帮了一个大忙。

一个星期六的早晨,我拖着有气无力,无精(next88)打采的身体、疲惫地回到家中,只听汪的一声,我急忙转过身。爷爷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惊喜,一只强壮有力,通体雪折,四肢强健的狗狗,我不知道它是什么品种的狗,但从它独一无二的样子我大概猜出来是一只法国斗牛犬,第一次这么近看清-法斗-长像不算太可爱,有点傻傻的笨笨的样子,还挺丑的……。越看越丑,还真是有生以来见过的最最最丑的狗了!不过它倒是很会巴结人,一来就扑到我腿上,抱大腿!这时,我忽然想起许久未动的《宠物大百科》,里面记载着五花八门各种类型的宠物。光猫猫狗狗就有200多种。我不停地翻,不停地找,终于,找到了法国斗牛犬。

因为斗牛犬分为两种,一种是英国斗牛犬,一种是法国斗牛犬,所以一般都简称“法斗和英斗”书上说法喜欢吃肉类和狗粮一类的食物,除了米饭以外,人吃的东西它都吃。特别是喜欢啃骨头。法斗有个先天不足的地方,一就是它的嘴巴很短,这让它吃东西很难,它吃东西可以把它的碗从三尺墙角推到饭厅餐桌下面,然后再推到厕所里面,弄得一地都是,而且它还没吃到。还有就是嘴巴短这让他的呼吸道也变得很短,这样它睡觉会打呼噜。它们天生就肠胃不好,容易拉肚子,它们的饮食要保证清淡,一不小心就会拉肚子。但是狗都是喜欢啃骨头,法斗啃骨头还相当的猛,还没咬碎就吞下去了,保证明天拉肚子!还有就是不能吃有盐的食物,不然的话它们掉毛会很厉害。法斗很亲近人,对人来说它是很温顺的狗。看它样子凶神恶煞的,一般它不会主动咬人。虽然说对人很友善,但是它对同类就不这样友善了,特别见到比它体形大的狗,它们的好斗天性就会让它们控制不住自己,马上就会有“打一架”的冲动。它们忍耐力相当强,特别是在打架的时候,在狂暴状态的时候,它们的痛神经会减弱,这样减少疼痛感好让它们专心战斗。这些都是书上关于法斗的介绍。多亏这本书让我更了解我们家的新成员,书里面有人们积累的经验更有无穷的智慧!

多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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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马湘兰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3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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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湘兰(1548—1604)明代女诗人、女画家。据《秦淮广记》载,她名守真,字湘兰,小字玄儿,又字月娇,因在家中排行第四,人称“四娘”。她秉性灵秀,能诗善画,尤擅画兰竹,故有“湘兰”着称。她相貌虽不出众,“姿首如常人”,但“神情开涤,濯濯如春柳早莺,吐辞流盼,巧伺人意”。

马湘兰在绘画上造诣很高,当年曹雪芹的祖父曹寅,曾接连三次为《马湘兰画兰长卷》题诗,共72句,记载在曹寅的《栋亭集》里。《历代画史汇传》中评价她的画技是“兰仿子固,竹法仲姬,俱能袭其韵”。在北京故宫的书画精品中也间杂着马氏的兰花册页,发着独异的光彩,她的绘画在国外一直被视为珍品。在文学上马氏亦颇具才华,曾撰有《湘兰子集》诗二卷。另有传奇剧本《三生传》剧本。已佚,《群音类选》中尚存若干曲文。马氏多才多艺,还通音律,擅歌舞,并能自编自导戏剧。在教坊中她所教的戏班,能演出“西厢记全本”,随其学技者,备得真传。

马氏生长于南京,自幼不幸沦落风尘,但她为人旷达,性望轻侠,常挥金以济少年。她的居处为秦淮胜处,慕名求访者甚多,与江南才子王稚登交谊甚笃,她给王稚登的书信收藏在《历代名媛书简》中。在王稚登70大寿时,马氏集资买船载歌妓数十人,前往苏州置酒祝寿,“宴饮累月,歌舞达旦”,归后一病不起,最后强撑沐浴以礼佛端坐而逝,年57岁。马氏死后葬在其宅第,今白鹭洲公园的碧峰寺附近。

在日本东京博物馆中,收藏着一幅中国明代的“墨兰图”,此画并非出自名家大师

之手,而是明神宗时期的秦淮名妓马湘兰所作,却被日本人视为珍品。“墨兰图”上题着这样一首诗:

何处风来气似兰,帘前小立耐春寒;

囊空难向街头买,自写幽香纸上看。

偶然拈笔写幽姿,付与何人解护持?

一到移根须自惜,出山难比在山时。

马湘兰虽然谈不上是诗画名家,但她的兰花图和兰花诗却堪称一绝,是当时文人雅士争相收藏的宠物。马湘兰之所以能把兰花描绘得出神入画,栩栩如生,全赖于她的爱兰、知兰,她不但将院宅里种满各色兰花,日日勤加灌护,而且凭着自己的兰心蕙质,能深悟兰花清灵清雅的气韵,所以才能将兰花的品态展现于画笺和诗笺上。而她自己的品格,因受兰花的熏陶,也化成一种如兰的圣洁;她的一生,则象一株空谷幽兰,吐芳于世,却又遗世独立,痴心恋系情郎王稚登,终又未成婚嫁,正如题画诗中所述=囊空难向街头买,自写幽香纸上看。“

马湘兰本名马守真,小字玄儿,因祖籍湘南,又酷爱兰花,所以常在画幅中题名

”湘兰子“,所写的两卷诗集,也命名为《湘兰集》,因而人们渐渐称她为马湘兰,真名反而被人淡忘了。谁也不了解马湘兰的身世底细,只听说她本是湘南一官宦人家的千金小姐,至于为何只身流落到金陵,在秦淮河畔高张艳帜、卖笑为生,则不得而知。

当时的秦淮河一带,楼馆画舫林立,红粉佳人如云,是金陵的烟花柳巷之地。马湘兰算不上是个绝色美人,她纤眉细目,瘦弱如柳;却也皮肤白腻,娉娉婷婷。凭着她这只是中等的姿貌,能在步步美人的秦淮河畔崭露头角,主要得力于她清雅脱俗的气质和出类拔萃的才华。她除了能吟诗作画外,还善谈吐,与人交谈,音如莺啼,神态娇媚,依依善解人意,博古知今,每能引人入胜。就这样,她在秦淮河畔渐渐成为红人,门前宾客穿梭如织,而且多是些有身份,有教养的文雅客人。

靠着客人的馈赠,马湘兰也积蓄了一些钱财,便在秦淮河边盖了一座小楼,里面花石清幽,曲径回廊,处处植满兰花,命名为”幽兰馆“。马湘兰出则高车驷马,入则呼奴唤婢,虽为青楼女子,却有着贵妇人一般的气派。马湘兰是个仗义豁达的女性,自己挥金如土,左手来右手去,对别人也十分大方,曾周济过不少无钱应试的书生、横遭变故的商人以及附近的一些老弱贫困的人。

送张迎李、老友新客,她的生活看上去多姿多彩,热闹非凡;然而,在别人心目中,她究竟是一个飘若浮萍的烟花女子,以客人的身份,多是来去匆匆,少有深交者,所以马湘兰的内心深处其实是寂寞难言的。细雨轻寒的暮春午后,庭院寂寂,花落遍地,客人一时绝了踪影。马湘兰独对满院残春,平日里压在心底的孤寂之情涌了上来,结成一阕”蝶恋花“:

阵阵残花红作雨,人在高楼,绿水斜阳暮,新燕营巢导旧垒,湘烟剪破来时路,

肠断萧郎纸上句!三月莺花,撩乱无心绪,默默此情谁共语?暗香飘向罗裙去!

置身繁华之中,却独品落寞滋味,灯红酒绿的陪伴下,马湘春却绝少知心人儿;直到她二十四岁那年,认识了一位落魄才子——长洲秀才工稚登。相传王稚登四岁能作对,六岁善写擘窠大字,十岁能吟诗作赋,长大后更是才华横溢。嘉靖末年游仕到京师,成为大学士袁炜的宾客。因当时袁炜得罪了掌权的宰辅徐阶,王稚登受连累而未能受到朝廷重用;心灰意冷地回到江南故乡后,放浪形骸,整日里流连于酒楼花巷。

王稚登偶然来到”幽兰馆“,与马湘兰言谈之中,颇为投缘,深交之下,都叹相见太晚。于是,王稚登经常进出”幽兰馆“,与马湘兰煮酒欢谈,相携赏兰,十分惬意。

一天,王稚登向湘兰求画,湘兰点头应允,当即挥手为他画了一幅她最拿手的一叶兰。这种一叶兰图,是马湘兰独创的一种画兰法,仅以一抹斜叶,托着一朵兰花,最能体现出兰花清幽空灵的气韵来。画上还题了一首七言绝句:

一叶幽兰一箭花,孤单谁惜在天涯?

自从写入银笺里,不怕风寒雨又斜。

诗中描写了兰花的幽寂无依,其实是马湘兰在倾诉自己的心曲,并以试探的口吻,隐约表达了以身相许的心意。画毕一叶兰,马湘兰意犹未尽,又醮墨挥毫画了一副”断崖倒垂兰“,上面也题了诗:

绝壁悬崖喷异香,垂液空惹路人忙;

若非位置高千仞,难免朱门伴晚妆。

因马湘兰是欢场中人,最怕王稚登把她看成是一个水性杨花,并无真情的女子,所以特地作了这副图,表明自己决非路柳墙花,而似悬崖绝壁上的孤兰,非凡夫俗子所能一睹芳泽。

王稚登是何等聪明的人,他当然明白马湘兰诗画中的情义,然而他却顾虑重重。他觉得自己三十七岁的人了,依然无位无职,前途茫茫,却壮志不灭,不知何时还要赴汤蹈火,拼搏一番,如此一来,便很难给马湘兰带来庇护和幸福。他深知湘兰是个明敏多情的女人,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伤害,甚至毁灭她,不如早早就不作什么承诺,交往起来还能轻松些。因此,王稚登故意装作不解诗中情怀,随意地收了画,客气地表示谢意。马湘兰只以为他是不愿意接受自己,暗自伤心不已。但她又无法忘却王稚登,于是两人仍象好朋友一样密切交往,再也没谈过嫁娶之事。

不久后,京都大学士赵志皋举荐王稚登参加编修国史工作,王稚登以为幸运降临,意气风发地准备登舟北上,去奔前程。心里还盘算着:等到在京城有所发展后,再回来接马湘兰同享此生幸福。马湘兰心情复杂地为他设宴饯行,她既为王稚登的离别而伤悲,又为他的得意而欢喜,悲喜交加,不知所以。王稚登稍稍透露了一些将来要与她共荣的心意,但马湘兰限于上次的隐伤,没敢接口把事情挑明,只是暗暗在心中种下了希望。辞行席上,马湘兰百般叮嘱,依依不舍,并即席赋了一首”仲春道中送别“诗相赠:

酒香衣袂许追随,何事东风送客悲?

溪路飞花偏细细,津亭垂柳故依依;

征帆俱与行人远,失侣心随落日迟;

满目流光君自归,莫教春色有差迟。

送走王稚登后,马湘兰竞然悄悄地闭门谢客,以期静待王郎仕途得意而归,自己也好相随左右,从此脱离这迎张送李的青楼生涯。独守寂寞,百无聊赖之际,马湘兰也曾想借酒消愁,举杯却慨然而叹:”自君之出矣,不共举琼扈;酒是消愁物,能消几个时?“

春去秋来,寒意渐浓,迟迟不见王郎的音讯,马湘兰却在”幽兰馆“中牵挂着他的冷暖,吟一首”秋闺曲“,聊寄情怀:

芙蓉露冷月微微,小陪风清鸿雁飞;

闻道玉门千万里,秋深何处寄寒衣。

不料这次王稚登进京并不得意,因宰辅徐阶手下一批文人的排挤,他虽然参加了编史工作,却尽派给他一些打杂的事,他忍气吞声,日子很不好过。勉强撑到岁末,看到实在无什么前程可言,索性收拾行装,铩羽而归。

王稚登回江南后,不愿再面对一片痴情的马湘兰,索性把家搬到了姑苏,以绝与马湘兰相守终生的念头。

两人虽不能成为同林鸟,马湘兰却依然是一往情深,打听到王稚登失意而归,连忙赶到姑苏去安慰王稚登。也许是两人那种朋友似的相知太深,反而无法结为夫妻,王稚登定居苏州后,马湘兰每隔一段时日,总要到姑苏住上几天,与王稚登畅叙心曲,却始终没有发展到嫁娶那一步。不知情的人都不理解他们那种特殊关系,只当他们兄妹之类的亲戚,许多人还把马湘兰误认为姑苏人氏。

岁月便在这种清淡如水的交往中流逝着,不知不觉中过去了三十余年。这三十年的日子,马湘兰除了偶尔去姑苏作客外,便是这样度过的”时时对萧竹,夜夜集诗篇,深闺无个事,终日望归船。“

年岁渐老,华颜日衰,门上宾客也愈来愈少,天天陪伴着马湘兰的是落寞和凄怆,正如她的一阕”鹊桥仙“词所记:

深院飘梧,高楼挂月,漫道双星践约,人间离合意难期。空对景,静占灵鹊,还

想停梭,此时相晤,可把别想诉却,瑶阶独立目微吟,睹瘦影凉风吹着。

就这样,马湘兰为王稚登付出了一生的真情,自己却象一朵幽兰,暗自饮泣,暗自吐芳。王稚登七十寿诞时,马湘兰抱病赶到姑苏,为他举办了隆重的祝寿宴会,宴会上,她重亮歌喉,为相恋三十余年的王郎高歌一曲,王稚登听得老泪纵横。在姑苏盘桓了两个月后,马湘兰返回金陵,已是心力交瘁,油残灯将熄。不久的一个午后,已有预感的马湘兰,仔细地沐浴更衣,然后端坐在”幽兰馆“的客厅中,悄悄地走完了她五十七岁的人生,临终前,她命仆人在她座椅四周,摆满了含幽吐芳的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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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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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小的时候,我就和成为了朋友。

那时我才上小班,不会读拼音,也不认识字,但就喜欢翻看书柜上的书,那些小小的汉字像是有一股神奇的魔力,紧紧地吸引着我。妈妈看见我渴望的眼神,悄悄地走上前来,拿起我小手里的书,一个字一个字地读。看见我迷惑不解的样子,就用自己的语言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再给我讲一遍,慢慢的,我就会用自己的语言叙述了。

但好景不长,我逐渐就不喜欢故事了,因为我发现了另一片广阔的“陆地”—作文书。

我第一次看的作文书很短,不像现在两三页的具体作文。开始,我看的不太懂,但慢慢的,《小虾和小鱼》这篇作文告诉我要珍惜友谊;《友好》这篇文章告诉我要真心对待朋友;《文具盒里的争吵》让我懂得只有团结起来,才能有真正强大的力量……

四年级时,我的阅读兴趣又转向了《笑猫日记》这一类书,这些虽然是童话,但里面有好多好词佳句,我可以大量地积累,运用。比如,我在作文里写春雨的时候,就用上了杨红樱写的《塔顶上的猫》里的“春雨贵如油”这样的句子,老师还圈出来了,还说我用的恰当呢!大量的阅读,让我的习作能力也不断提高。所以,我愿意一直顺着读书的路向前走去。

如今,我上五年级了,读的书原来越多,种类也越来越多了,书,是永远陪伴在我身边的小天使,它像老师,给我知识,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愉悦地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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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名人读书的励志故事

全文共 1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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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嚼辣椒驱寒

鲁迅先生从小认真学习。少年时,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第一学期成绩优异,学校奖一枚金质奖章.他立即拿到南京鼓楼街头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串红辣椒。每当晚上寒冷时,夜读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他就用这种办法驱寒坚持读书。由于苦读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著名的文学家。

王亚南苦读成才

王亚南睡三脚床王亚南小时候胸有大志,酷爱读书。他在读中学时,为了争取更多的时间读书,特意把自己睡的木板床的一条脚锯短半尺,成为三脚床。每天读到深夜,疲劳时上床去睡一觉后迷糊中一翻身,床向短脚方向倾斜过去,他一下子被惊醒过来,便立刻下床,伏案夜读。天天如此,从未间断。结果他年年都取得优异的成绩,被誉为班内的三杰之一。他由于少年时勤奋刻苦读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杰出的经济学家。

侯宝林抄书经典的名人读书故事

相声语言大师侯宝林只上过三年小学,由于他勤奋好学,使他的艺术水平达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成为有名的语言专家。有一次,他为了买到自己想买的一部明代笑话书《谑浪》,跑遍了北京城所有的旧书摊也未能如愿。后来,他得知北京图书馆有这部书,就决定把书抄回来。适值冬日,他顶着狂风,冒着大雪,一连十八天都跑到图书馆里去抄书,一部十多万字的书,终于被他抄录到手。

张广厚吃书

数学家张广厚有一次看到了一篇关于亏值的论文,觉得对自己的研究工作有用处,就一遍又一遍地反复阅读。这篇论文共20多页,他反反复复地念了半年多。因为经常的反复翻摸,洁白的书页上,留下一条明显的黑印。他的妻子对他开玩笑说,这哪叫念书啊,简直是吃书。

凿壁偷光

汉朝时,少年时的匡衡,非常勤奋好学。

由于家里很穷,所以他白天必须干许多活,挣钱糊口。只有晚上,他才能坐下来安心读书。不过,他又买不起蜡烛,天一黑,就无法看书了。匡衡心痛这浪费的时间,内心非常痛苦。

他的邻居家里很富有,一到晚上好几间屋子都点起蜡烛,把屋子照得通亮。匡衡有一天鼓起勇气,对邻居说:“我晚上想读书,可买不起蜡烛,能否借用你们家的一寸之地呢?”邻居一向瞧不起比他们家穷的人,就恶毒地挖苦说:“既然穷得买不起蜡烛,还读什么书呢!”匡衡听后非常气愤,不过他更下定决心,一定要把书读好。

匡衡回到家中,悄悄地在墙上凿了个小洞,邻居家的烛光就从这洞中透过来了。他借着这微弱的光线,如饥似渴地读起书来,渐渐地把家中的书全都读完了。

匡衡读完这些书,深感自己所掌握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他想继续看多一些书的愿望更加迫切。

悬梁刺股

汉朝有个叫孙敬的人,从小勤奋好学,他每天晚上学到深夜,为了避免发困,他用绳子的一头拴柱头发,一头拴在房梁上。战国时,有个名叫苏秦的人,想干一番大事业,便刻苦读书。每当深夜读书时,他总爱打盹。于是,他就在自己打盹的时候,用锥子往大腿上刺一下,以提精神。孙敬和苏秦的故事感动了后人,人们用“悬梁刺股”来表示刻苦学习的精神。

囊萤夜读

东晋人车胤,年幼时好学不倦,勤奋刻苦。他白天帮大人干活,夜晚便捧书苦读。可是由于家境贫寒,常常没钱买油灯,书也读不成了。他为此十分苦恼。一个夏夜的晚上,车胤坐在院子里默默回忆着读过的书上的内容,忽然发现院子里有许多萤火虫一闪一闪地在空中飞舞。他忽然心中一动,要是把这些萤火虫聚集在一起,借它们的光不就可以读书吗?于是,他开始捉萤火虫,捉了十几只,把它们装在白纱布缝制的口袋里,挂在案头。从此,他每天借着萤光苦苦地读书。

宋濂苦学

在中国元代时期有个叫宋濂的人,他酷爱读书,由於家中贫寒,只得借书博览,随著书越读越多,宋濂越觉得需要老师指点,於是他当掉衣服,千辛万苦来到城中,考上学馆,不料学官的脾气古怪,宋濂历经曲折,最后终於苦学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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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精选名人故事作文集合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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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我读完了《名人故事》这本书。

《名人故事》带领我们与古今中外的名人近距离接触,去看看这些赫赫有名的人们背后的故事。全书通过一个个别致、风趣、经典的小故事,讲述了名人的生活习惯、理想抱负,使我从书中找到了众多榜样,向他们学习,取长补短,明确自己的人生目标!

今天,就让我来为大家当导游,带大家走进名人世界,去感悟名人的生活:一代“书圣”----王羲之,东晋人,我国著名书法家,被后人称为“书圣”。他自幼喜好书法,为写得一手好字,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他在木板上写字,笔迹印到木板里面三分之深,平时走路的时候,也随时用手在衣服上比划着练字,日子久了,竟然连衣服都磨破了!他一直在家门前的池塘里洗毛笔和砚台,最后竟把一池清水给洗黑了,变成了“墨池”。

人民艺术家----齐白石,1863年出生于一户农家,十五岁那年,他做木工活,在某些家具上描画雕刻图样,就是从这时起,对绘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便开始做画。在这期间他画了一万多幅画,有一段时间专门练习画虾,为了能把虾画得活灵活现,齐白石在书桌上摆了个大海碗,养了几只小虾,每天都细致观察它们活动时的各种情形……天长日久,他的虾果然就画得栩栩如生了。最终成为了国画大师。

“世纪老人”----冰心,她七岁开始读书,九岁时,有了想写东西的欲望,向老师请教,让父母帮着修改,同时广泛阅读。成了书虫的冰心,奠定了一个良好的文学基础后,开始写一些短小的文章,在当时的刊物上发表。后来,她的胆子越来越大,连续发表了许多散文和小说。不久,冰心已经名满中国文坛……

这些名人有着和普通人一样的生活:平凡、朴实。但他们成功光环的背后,却付出了比常人多几十倍的艰辛和磨练!他们,有着超乎常人的毅力!俗话说得好:“有志不在年高。”名人们的精神激励着我,也鼓舞着我,用行动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奋斗,再奋斗!远远地,我望见了成功的彼岸,看见了胜利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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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朱军与谭梅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2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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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是一种由内而外的表现,首先是健康的平常心。假如没有健康心态,即便怎样运动,都只是形式;寻找一种适合自己的运动,并且坚持下来。

——朱军

健康的女人,绝对不是純粹的“瘦”,应该是适当运动和饮食均衡相结合的健康生活;与孩子的良好沟通带给母亲无比的愉悦。

——谭梅

家人之间发自内心的爱是健康家庭的基础。

——朱军、谭梅

结婚12年,从平淡到辉煌,从艰苦到殷实,朱军、谭梅相扶相守一路走来,我们说他们俩是“圈儿”里的模范夫妻。从车上走出来的两位朴素、温和,每一个眼神都是默契的,而且没有一点点“星”的架子,一如我们的老友。

“夫妻之间的健康关系,首先双方都该有颗平常心。”

说到“模范夫妻”,朱军谦虚了:“给我很深刻感动的,是歌唱家闫维文和太太!”朱军在“艺术人生”中曾采访过闫维文,他们夫妻俩是“圈儿”里经常出双入对,像朋友像兄妹更是爱人,但并非牵着拉着显得很亲密的样子,而一个递衣服的小动作透露出他们之间深厚的感情。可事实上,多年前闫太太就得了癌症!在闫维文的爱护下,如今太太已经康复了!这个医学奇迹跟丈夫对待家庭磨难的健康心态是绝对分不开的。

“在结婚的时候,双方都信誓旦旦地要终一生相守,可是真正做到的能有多少呢?在疾病、贫穷面前,人是弱小的。要想维系一生的健康夫妻关系,首先要有一颗平常心,遇到什么挫折都不失去平常心。比如对方病了,那么不要把他当病人看待,要从内心里感觉他是健康的正常的,那才能真正给他带来快乐和安慰。

“尤其是男人,每个男人都希望自己能够有成就,拥有充分的爱和充分的物质生活,可是,如果他担当不起家庭的变故,那么他是无法拥有这个世界的。”

早就听说朱军和谭梅两人也经历过困顿的生活和事业的低谷,如今他们终于能得到成功的事业和幸福的家庭生活,恐怕得益于他们一直拥有的健康心态。

“每当工作有压力,我就想,自己得到的已经够多了。”

工作压力是著名主持人和他的家庭都不可避免的问题。“如果工作实在分不开身,我也烦!但,只是很短的时间!”

为什么呢?朱军有一套自己的解脱方法——

当他很烦的时候,就会提醒自己:当初来北京,从事这样的一种行业,不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认识自己嘛!现在好了,大家都认识自己了,还烦?没有理由!

朱军至今都记得,当年自己刚来北京的时候,看到电视播放别人主持节目,心理羡慕得不得了。94年10月7日,这天朱军终生难忘的,在中央台,跟陈鲁豫一起主持节目,是他的“第一次”,“这是我渴望很久才得到的!当时,我每根头发都兴奋!”

“如今,大小晚会的导演都来找我,希望得到我的‘支持,这难道不是自己一直希望的嘛!所以,我没有理由烦!”

有时候,朱军还会抽一两个小时到以前住过的地方坐坐,哪怕坐 10分钟,也能让他的思绪平静下来——看着10多年前在菜户营租的不足10平米的房子,那里依然有灯光,有人影,他会释然,会想到自己多年以来梦寐以求的东西已经得到了,真的,没有资格烦。

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谭梅也有了更多属于自己的工作时间,拍戏、教舞蹈,变得越来越忙碌。“不管再忙,我只要看到儿子就忘记了烦恼。我会跟儿子一起到小区的健身角玩耍,或陪他爬台阶上上下下,不仅增进了母子的感情,也是锻炼身体的好办法!所以,当妈妈的不能找理由说自己多么忙,再忙也不能忽视了孩子。”

“我没有舞蹈天份,但我支持谭梅把自己对舞蹈的感受传播出去!”

“我是个好静不好动的人,如果运动,我就找自己最有兴趣的项目,并不是流行瑜伽就去练瑜伽,流行网球就去打网球。我最喜欢的运动该是航模了。”在紧张的案头工作空隙或者在难得的假日里,朱军喜欢玩航模,有时候跟儿子一起玩。看着航模在天空中环绕飞行,或掉落在远处奔跑去拣拾,朱军觉得此时心胸无比开阔,还顺带活动了颈椎和腿脚。

但是,守着舞蹈演员出身的妻子,朱军对自己跳舞却很不自信。“曾经主持一场舞蹈大赛,最后我跟主持人董卿跳了一段,虽然人家都说不错,但重播了两遍我都没敢看!不过我认为孩子如果从小练习跳舞,别管是不是能成为专业舞蹈演员,都对身材和气质的塑造很有好处。”

而谭梅自己是深深体会到舞蹈的好处的,在儿子4个多月大的时候,她的体型就基本恢复了。而且,在他们居住的小区里,两年多来,她每周两次教小区的女士们跳健美操,一来二去,“谭老师”的名声就叫响了。在休息时间里,他们家的电话铃声不断,都是找“谭老师”的,大家热烈地讨论舞蹈运动带给自己在穿衣、礼仪、身材等方面的进步。有一位全职太太很开心地说:“自从练习了舞蹈,我老公说我炒菜的姿势都优美了!”

想到舞蹈的诸多好处,想到自己多年来对舞蹈教育的钟爱,有一天,谭梅想,能拥有自己的舞蹈室该多好!说干就干,她开始跟几个朋友筹划,要把热爱舞蹈的人集中起来,或许,还可以让热爱舞蹈的一家人一起来练习,更增进亲情,再比如年轻妈妈在练舞蹈的同时,让她的宝宝在旁边的游戏室里听音乐做舞蹈游戏……

最初,这个想法被朱军当成一时的“头脑发热”,但在家听他们几个“合作伙伴”热火朝天地讨论,终于按捺不住,最后竟发展为“高参”之一:“现在社会上的健美操班太多,这跟舞蹈是有很大区别的,你们都是专业舞蹈演员出身,应該给人们带来专业的舞蹈训练,不让热爱舞蹈的人走弯路才对!”连舞蹈社的口号都是他在细心琢磨:“踮起你的脚尖,触摸心灵之舞;展开你的双臂,拥抱灵动空间……”

呵,听说这个凝结了朱军、谭梅心血的“八八空间舞蹈艺术社”马上就要开张了,我们就等好消息吧!

“我们不排斥自己的年龄一天天增长,一个年龄有一个年龄的快乐!”

谭梅给我们带来很多“老”照片,10多年前的他们也肤如凝脂,也面若桃花,也意气风发,看得真让人感慨!朱军说:“谁都知道年轻好,可是,一个年龄有一个年龄该做的事情。记得我刚到中央台的时候,那真是年轻啊,脸上一点皱纹都没有,可是,那张脸显得很青涩,为什么?该有的内涵和成熟都没有。如今我40多岁了,感受到了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和社会地位,我认为自己现在挺好!曾有人让我去‘做了眼袋,我说我不需要!我40多岁了,干嘛不承认呢?”

不过谭梅说了:“从少女到女人再当妈妈,女人都希望自己在丈夫眼中是最美丽的,在朋友眼中是完美的。女人珍爱自己,甚至去做点手术让自己更年轻,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年轻可不仅仅看外表,还必须有一颗年轻的心。如果心老了,觉得自己不适合穿这个,不适合穿那个,那么她就是真的老了……”

开拍了!朱军和谭梅穿上暖色休闲服,很自然地依偎在一起笑对镜头,比舞台上的形象更有亲和力,更加可爱。都说风雨之后是彩虹,而“健康的生活从健康之家开始”更是颠扑不破的真理。祝愿他们走过幸福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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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名人故事作文300字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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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世界上第一台天文望远镜是谁发明的问题,科技史上早有定论,他就是意大利科学家伽利略。但伽利略却否认这一点,他说是荷兰人首先发明的。这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1608年,荷兰有一位眼镜制造商叫汉斯?李波儿赛,他的两个孩子很调皮,也很聪明。一天,偶然一个机会,两个孩子从店铺里拿来两片透镜,一前一后摆弄着,用眼睛张望着。孩子们惊讶了,他们发现远处教堂上的风标又大又近。李波儿赛得知此事也很高兴,他就用一个简易的筒,把两块透镜装好。这就是世界上第一台望远镜。

1609年,发明望远镜的消息传到了意大利,伽利略知道了,就按此方法制作了一个放大3倍的望远镜。后又经过改进,使望远镜一下子放大20倍。他用此观察星星,居然可以观察到木星的圆面,看到了月球上高低不平的环形山。1610年,他又用放大30倍的天文望远镜观察到木星的4颗卫星,看到金星的圆缺变化。

正因为是伽利略改进了望远镜的性能,又用来观察星星、月球、金星以及太阳等天体,并首次发表观察结果,因此确切地说,是伽利略发明了天文望远镜。而那位汉斯?李波儿赛则是望远镜的发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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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名人故事作文300字集合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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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伟大的天才留给人类的遗产,书籍是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命伴侣和导师。今天,我读了《名人故事》这本书,受到深刻的教育。

没有耕耘就没有收获,齐白石通过刻苦学习,成为了一代著名画家;李白通过必生的苦读,成为了一代“诗仙”;伽利略通过不懈地努力,成为了一代科学巨人;匡衡通过几十年的寒窗苦读,成为了我国西汉时期的一个著名的经学专家……

孔子是世界杰出的文化名人,被后人称为“至圣”。他从小家境贫寒,没钱上学。但尽管如此,他仍发奋读书,不耻下问,老人小孩都是他询问的对象。他打破砂锅问到底,别人便送他“百事问”的雅号。

成年之后,他的求知欲更强了。一次,他得到了一本《易经》,就像得了稀世珍宝一样,高兴地把它抱回家,逐字逐句地读起来。他一遍读不懂,就读第二遍,第二遍读不懂就读第三遍……这样翻来覆去的读,连穿在竹木简上的牛皮带都断了。就这样,他换了三次带子,这就是“书编三绝”这个成语的来历。

读完《名人故事》这本书,我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我明白了只要我们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就一定能实现我们的美好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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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个经典的中国名人读书故事

全文共 1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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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凿壁偷光

汉朝元帝时的匡衡,从小喜好读书。可是家里很穷,连饭都吃不饱,哪有钱上学读书呢?匡衡只好白天干活,晚上自己学习。家里没有钱买灯油,怎么办呢?匡衡没有向困难屈服,想出了一个办法:在墙壁上凿了个小洞,借邻居家照射过来的微弱灯光看书学习。匡衡勤奋刻苦,学到了许多知识,后来做了宰相。

比喻:在艰苦的条件下设法坚持学习的精神。

二、悬梁刺股

汉朝的孙敬刻苦好学,每天一早就起来就读书,直至深夜。由于疲劳瞌睡,常会不知不觉打起盹来。孙敬就把绳子的一头悬在屋梁上,一头系着头发。这样,一打盹,头皮就会被扯痛。后来,孙敬终于成为儒学大师。

战国时的苏秦由于游说秦国失败,家里人不理孙敬,就发愤自学。每当瞌睡时,就拿锥子刺自己的股(大腿),直至鲜血淋漓。后来孙敬成为有名的学问家。

后人将两人的事迹合在一起,用"悬梁刺股"形容刻苦自学。

三、李白的故事

李白小时候很贪玩,经常逃学。 一次,李白从学堂跑出来,到河边玩,看到一位老婆婆正拿着一根铁棒在石头上磨来磨去,李白很惊讶,就问老婆婆磨铁棒做什么。老婆婆说:"我在磨针。"李白又问"这么粗的铁棒何时能磨成针呢?"老婆婆说:"只要有恒心,铁棒一定能磨成针。"李白听完很惭愧,从此刻苦学习,终于成为伟大的诗人。

四、映雪夜读

孙康,晋代京兆(今河南洛阳)人,官至御史大夫。

孙康幼时酷爱学习,常常感到时间不够用。孙康想夜以继日攻读,可家中贫穷,没钱购买灯油。一到天黑,便没有办法读书。特别到了冬天,长夜漫漫,孙康有时辗转很久,难以入睡。实在没有办法,只好白天多看书,晚上睡在床上默诵。

一天夜里,孙康一觉醒来,突然发现从窗外透进几丝白光。开门一看,原来下了一场大雪。屋顶白了,地上白了,树上也白了。整个大地披上一层银装,闪闪发光,使孙康眼花缭乱。孙康站在院子里欣赏银装素裹的雪后美景,突然心中一动:映着雪光,可否读书呢?孙康急急忙忙跑回到屋里,拿出书来对着雪地的反光一看,果然字迹清楚,比一盏昏黄的小油灯要亮堂得多呢!

从此孙康不再为没有灯油而发愁。整个冬天,孙康夜以继日地读书,不怕寒冷,也不感到疲倦,常常一直读到鸡叫。即使是北风呼号,滴水成冰,孙康也从来没中断学习。功夫不负有心人,孙康砥砺求进,学有大成,终于成为一位很有名望的学者。

五、闻一多醉书

闻一多读书成瘾,一看就“醉”,就在闻一多结婚的那天,洞房里张灯结彩,热闹非凡。大清早亲朋好友都来登门贺喜,直到迎亲的花轿快到家时,人们还到处找不到新郎。急得大家东寻西找,结果在书房里找到了闻一多。闻一多仍穿着旧袍,手里捧着一本书人了迷。怪不得人家说闻一多不能看书,一看就要“醉”。

六、华罗庚猜书

著名数学家华罗庚读书的方法与众不同。华罗庚拿到一本书,不是翻开从头至尾地读,而是对着书思考一会,然后闭目静思。他猜想书的谋篇布局,斟酌完毕再打开书,如果作者的思路与自己猜想的一致,华罗庚就不再读了。华罗庚这种猜读法不仅节省了读书时间,而已培养了自己的思维力和想象力,不至于使自己沦为书的奴隶。

七、侯宝林抄书

相声语言大师侯宝林只上过三年小学,由于侯宝林勤奋好学,使侯宝林的艺术水平达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成为有名的语言专家。有一次,侯宝林为了买到自己想买的一部明代笑话书《谑浪》,跑遍了北京城所有的旧书摊也未能如愿。后来,他得知北京图书馆有这部书,侯宝林就决定把书抄回来。适值冬日,侯宝林顶着狂风,冒着大雪,一连十八天都跑到图书馆里去抄书,一部十多万字的书,终于被他抄录到手。

八、张广厚吃书

数学家张广厚有一次看到了一篇关于亏值的论文,张广厚觉得对自己的研究工作有用处,就一遍又一遍地反复阅读。这篇论文共20多页,张广厚反反复复地念了半年多。由于张广厚经常的反复翻摸,洁白的书页上,留下一条明显的黑印。张广厚的妻子对他开玩笑说,这哪叫念书啊,简直是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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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中外名人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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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中外名人故事》,从中又认识了许多科学家、政治家、军事家、艺术家、经济学家。比如才能全面的科学家张衡,他在天文、历法、文学、地理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是一个罕见的全才式人物。

张衡生活在东汉时期,他发明的地动仪整整领先了欧洲1000多年,他还发明了可以测定风向的候风仪,可以自己运行的自行车,能够自己飞的木鸟;在数学方面,他计算出圆周率是3.162;在地理方面,他绘制的一幅《地形图》流传了几百年;在艺术领域,除了写文章外,他还擅长绘画,是东汉时六大画家之一。

我还从中吸取了一些政治家治理国家的思想,一些为人处事的道理时时提醒我要有志气,又要刻苦努力和团结人。看了这本书,我还收获了许多知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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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和一本书的故事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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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也十分喜欢读书,从小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翻开那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便想起了我和它的故事……

记得那天,我在一次考试中取得了糟糕的成绩。放学后,我回到家中,“砰”地关上了房门,十分绝望。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书架上的那本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顿时来了好奇心,捧在手心读了起来。

我被故事的情节深深吸引。我时而皱眉,时而松气;时而微笑,时而难过……我的心被情节带领着跳动,我已经忘记的身旁的一切!

终于,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重重地舒了一口气。然而,书中的角色又让我感慨万千,主人公保尔战胜挫折的一幕幕循环播放在我的脑海里……和保尔的挫折比起来,我这点小困难又算什么?当他面对这些飞来横祸时,他逃避了吗?不,他没有!保尔不放弃,勇于面对挫折,这取得胜利。而我,仅仅是一个小小的困难,我就羞于面对,忙于逃避;如果现在为这点小事而折腰,那么将来社会上的那些“大风大浪”,我又该如何面对?

是啊,保尔那种不向命运屈服地顽强斗争精神,重新激起了我的勇气,一股巨大的力量注入我的体内。我不能因为遇到这样小小的困难便一蹶不振!我从书包中拿出了试卷,没有后悔,只有坚定!我反复研究那些错题,一步一步地重新分析,寻找自己的弱点加以改正。窗外一片漆黑,只有我的房间了还闪烁着微弱的灯光。我暗暗下定决心:我一定要像保尔一样,做一个人生的强者!做一个不退缩的人!

终于,我成功了!在下一场考试中,我取得了让人羡慕的成绩。

读书,不仅能给我乐趣,还给我带来了知识,带来人生的哲理。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打下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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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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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学开始就喜欢看

每当看到书中一些人物的遭遇,我的心情也会跟着悲伤或喜悦。我看《红楼梦》,当看到林黛玉含悲离世、贾宝玉绝望出家时,我就会感慨封建社会的腐朽;我看《安徒生童话》,最后白雪公主和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我就会为他们感到高兴……

记得我和最喜欢的书相遇是在四年级上学期。那时全班流行《查理九世》,我差不多都向同学们借阅了。这套书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我如饥似渴地读完了,于是我就在寻找另一个可以给我提供“营养”的地方。

突然间,我又发现了一块“绿洲”。课间,我闲得发慌,在教室里无聊地转了一圈又一圈,我似乎看到某位同学拿着《查理九世》的新书。要知道,我盼望那套书出新版已经盼了很久了,这次一定不能错过。于是,我在教室里一遍遍寻找那位同学。终于,目标出现了,原来就是姚宇航啊!只见他手上拿着的是《查理九世之特别篇》。我马上问他能不能把这本书借给我看,姚宇航还挺大方,说等他看完就借给我。

虽然那本书不厚,姚宇航应该很快就看完了,可我等得心急如焚。终于,他看完了,慷慨地借给了我。我激动地拿起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因为终于拿到了期待已久的书!猛然间,耳边响起了一声“老师您好”。呀,原来上课了!幸好我发现得早,不然我这个优等生的位置在老师心目中就保不住了。唉,这本书真是让我又爱又恨啊!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的。我想是的!虽然看这些课外书经常会忘了时间,被老师或父母批评,但看书的同时也能给我带来一些帮助,比如积累知识,提高写作水平……所以我会继续坚持看书的好习惯。

让人又爱又恨的书,我该拿你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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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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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你们一定也有过和故事,其实让我最难忘的事这件事。小时候,姐姐非常喜欢看书,书多的都能满了一个大柜子她一天可以读3本书,但我对书没什么意思,我以为它是没有我想象那样美,没有那么精彩,经过这一次,我明白了书对我多么重要。

那天晚上,姐姐在客厅里看电视,我就偷偷地跑进了姐姐的房屋。走向书柜,随手拿了一本书,往我的屋里跑去。我坐在椅子上翻开那本书,心不在焉的读那本事,便没有什么意思了。我想要不玩叠纸吧,然后,就拿着尺子撕开了第一页玩起来了,反正姐姐还有许多书看呢!过了几分钟,我看姐姐快困了,又跑到姐姐的屋子把书放回去,就趴在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我像一只大肥猪一样睡着,看姐姐早早的起床,坐在椅子上读书,就赶紧起床我想姐姐迟早被发现我的秘密,就走到了姐姐的旁边。就说:“姐姐,对不起,我我我昨天天晚上不小心,把你的书弄坏了。”话刚落,姐姐就长起来了说:“没事的,只要这次你改了,我就不会批评你了。”听完这句我感觉心里很愧疚。

从此,我便对书有了兴趣,原来书太贵重了,我一定要珍惜着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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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名人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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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千手观音》让世界记住自己的演员邰丽华,用曼妙的舞姿、清纯的微笑、坚定的意志,创造了生命的极致。一位聋哑人,就这样感动了我们。从不幸被上帝夺去听力、声音,到默默无闻、不屈不挠,再到20xx年春晚的惊鸿一现,她把自己成功地展示在世人的面前。她知道作为一名聋哑人只能用手势、动作展现自己,她选择了舞蹈,找准了自己的生活位置,成功地谱写了人生绚丽的篇章。

提起“感动中国”,我不能不想起已去的丛飞。在金钱和爱心面前,他选择了后者。作为许多贫困孩子的爸爸,他奔走于各地进行演出,资助他们上学,甚至在病危时,他还没忘记那些孩子,又把医疗费寄给他们。在人人为己的环境中,他是那么的高大、光彩照人。丛飞在人生中找准了自己的位置,让爱心传递下去,也让我们从此记住了他——一位高尚的歌手。

【素材点拨】这则材料首先选用是《千手观音》的领舞邰丽华的事例。通过对其面对先天残疾刻苦努力最终获得成功的事迹的叙述,阐述了正是因为她找到了舞蹈,找准了自己的位置,才能成功“谱写了人生绚丽的篇章”的观点。选例典型、贴近生活,容易为人接受。第二个事例选择感动中国的人物——一丛飞的事例,从选例的角度,已经由个人的成功上升到人生价值的定位,两小节之间逐层递进,论述逐步深化。另外,在选用事例进行论证的过程中不仅详略得当,记叙、抒情、议论自然得体,而且每一个事例后,都有结合中心的材料评论,表现出事事点题的特色和较好的思想性。这些都是在运用事例论证时成功的必备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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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第一猛将樊哙的中国名人故事

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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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手下有一人叫做樊哙,此人力敌千钧,勇猛善战胜过吕布和关羽,就连项羽也要敬畏三分,乃是刘邦账下的名副其实的第一猛将。今天我们一起聊聊他的故事

鸿门宴上,独身闯帐救刘邦

项羽兵临城下,设下鸿门宴准备除掉刘邦。刘邦势单力薄,没法与之抗衡,只得和张良一起,带着樊哙等一百多名勇士赴鸿门谢罪。酒酣之时,亚父范增授意项庄在席上舞剑,想趁机杀掉刘邦。当时,张良也在席上,连忙到帐外把席上的事情告诉了樊哙,樊哙当即便持剑盾要闯入项羽营帐。营帐门口的士兵将其挡住,樊哙用盾撞倒拿着戟的士兵。闯入帐内“西向立,凝视项羽,目眦尽裂,头发上指。”项羽吓得坐直身子,握剑问道:“此人是谁?”张良说:“他是沛公的参乘樊哙。”项羽赞叹道:“是位壮士。”于是命人赐酒一杯和一条猪腿。樊哙也不推却,接过酒杯一饮而尽,再拔剑切肉而食,片刻就把肉吃光了。项羽见此,问道:“樊将军还能再喝吗?”樊哙当面斥责道:“臣死且不辞,岂特卮酒乎!且沛公先入定咸阳,暴师霸上,以待大王。大王今日至,听小人之言,与沛公有隙,臣恐天下解,心疑大王也。”项羽闻言后,沉默不言。

这时刘邦借故去厕所,把樊哙一起叫了出去。出了营帐,刘邦独骑一匹马,樊哙等四人步行一路保护,从山下小路偷偷回到了霸上营中。当时项羽因为顺心遂意,便没了诛杀刘邦的念头。项羽封刘邦为汉王,赐樊哙为列侯,号临武侯,升为郎中,随汉王刘邦入汉中。

如果当时没有樊哙闯帐谴责项羽,或许刘邦已经被项羽杀掉了,也就不能成就以后的霸业了。

南征北战,屡立战功

刘邦在汉中慢慢站稳脚跟后,在名将韩信的帮助下,终于拉开了的楚汉战争序幕。在战争中,樊哙每次作战,英勇异常,常冲锋陷阵在前,屡立战功,被封为将军,赐杜陵的樊乡为他的食邑。他又攻取阳夏,虏获楚将周将军的士卒四千人,把项羽包围在陈县,大胜而归。最后项羽被逼自刎乌江,刘邦称帝,史称汉高祖。因樊哙战功赫赫,再增加食邑八百户。

汉初,异姓诸侯王反叛不断,樊哙成为征讨叛军的主将,平定了各地的叛乱。先是攻打反叛的燕王臧荼,俘臧荼,平定了燕地。接着楚王韩信反,樊哙活捉楚王韩信,平定楚地。后来又讨伐了韩王信的叛乱,击退陈稀、曼丘臣军,战襄国,破柏人,先登,收取赵地清河﹑常山等共二十七县,被提升为左丞相。

樊哙这一生真的可以说是战功赫赫:他这一生跟随高祖作战,斩首一百七十六个级,俘虏二百八十八人;自己单独领兵作战,打败七支军队,攻下五个城邑,平定六个郡,五十二县。虏获丞相一人,将军十二人,将官十一人。

总之,我个人认为樊哙一生忠于刘邦,勇猛无敌,为汉朝的创立和稳定,立下了不世的功勋,值得我们后人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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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与的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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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慢慢地想,慢慢地写,键盘敲出了与我的几个故事

儿时,住在长长的巷弄里。每天傍晚,我都会和我的玩伴相约着,到巷弄中间的一处小小的藏书楼里看书。他住巷头,我住巷尾,我想这颇有点“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却“共饮长江水”的味道了。我印象中,藏书楼很古,有很陡的一楼到二楼的阶梯。木质的书架,是那种给人以厚重感的木头,上面放着书,只记得有很多,具体的一些名目已记不太清了。我小,就爱看童话书;玩伴稍大些,经常来告诉我有些字怎么读。他喜欢读诗词,也常读给我听,我也对此渐渐有了兴趣。特别喜欢一句,至于现在还记得:“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活泼的蜻蜓早已等不及了,不负夏阳,不负荷香,立在了小荷上头,它可真会享受,悠哉游哉!有一次看书乏了,居然在那楼里睡了一宿……后来,家里买了商品房,离开了小巷。回忆里,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个小小的藏书楼。最近想着回那儿看看,小巷安好,不过那藏书楼,因为种种原因,竟荒废了,终于成了古物,成了我的回忆。

家里书柜里,有本书和其他书有些不同,它的表面已经完全发皱,面目模糊,全拜6岁的我所赐:当时觉得这本书上沾了油渍,不干净,便想着把它给弄干净了,思虑良久,接了一盆水,倒了洗洁精,书就丢进去了。还拿了刷子,我想着要刷一刷才更干净……这时,母亲回来了,看见了遍地狼藉——及时救出了那本发皱的书。都烂成那样,却不知怎么竟一直留下来了,安然地躺在书柜里。时常谈起,母亲都会说,我做出这样的傻事,还是因为书读得不够多啊。

相视而笑。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风是乍起的,不过吹皱的是一池秋水了吧。这样的秋天,不算寒凉,罩一件薄薄的衫,走出家门,便是微风拂面,雁阵夕阳,心里笼一层淡淡的美好。前头不远处,似是个书摊呢。书摊很旧,甚至瞅见一本近似明朝的线装本,黄皮子,上面写着——三国演义。拣了几本,竟找到渴望已久的泰戈尔的《飞鸟集》,高兴地买下,很便宜,才几块钱。书捧在手上,香香的,是油墨的味道,放在胸口,暖暖的,是纸张的温度。往身后看看,书摊在那儿安详着,我惟愿它长安。

往后再寒凉的天,书一卷,便可暖人心。再想起我与书的故事,就仿佛触碰到了心底暗生的痣,总会给我一些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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