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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与书的故事汇编5篇 作文(经典20篇)

导语:一个人无论遭遇什么样的不幸与挫折,脚底下都是有两条路可以选择的:一条是绝望,一条是希望。只要我们选择希望,就一定有路可走!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小编整理的几个哲理小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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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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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不爱读,读书是我最头疼的事了。上学后,我感到了知识的缺乏,每次作文,我都不知从何说起。爸爸、妈妈为我不喜欢读书而烦恼,常常买许多书让我阅读,可我很少去看。直到那件事,让我对读书产生了兴趣。

暑假的一天,爸爸带回了一套茶具,说是别人送的。可怎么用呢?我们都不知道,最后这套茶具就这么放着。

这天,爸爸、妈妈都出去,只有我呆在家里,我无聊死了。实在是太闷了,于是我就在书柜里随手抽出一本,漫不经心地看起来。没想到里面居然有教人怎样泡茶的,我想起了爸爸带回来的那套茶具后来。于是,我认认真真阅读相关的内容。基本了解了泡茶的步骤后,我按照书上说明照猫画虎地学了起来。首先把水煮开,然后放入红茶包,再加入奶,最后加几勺糖。奶茶泡好后,香味直扑进我的鼻子里。我迫不及待地尝上一口,“味道不错”我不禁称赞起自己来。晚上,爸爸妈妈回来,我就在他们面前大显身手,父母都赞不绝口,他们都说:虽然我泡的奶茶没有买回来的奶茶那么香浓,但是他们甜在心里。我更是很开心,因为我这是我第一次按照书上所教泡出来的第一杯奶茶,我真没想到书有这么大的作用。

爸爸说:“人生仿佛就像泡茶一样,只有经过过滤、沸腾、磨练才能焕发出属于自己的优香。”是的,读书是一把万能钥匙,可以开启智慧的的大门。书是一颗欢乐豆,一块营养面包,它让我收获知识,同时也收获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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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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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寿曰:一日无,百事荒芜。正如陈寿所说,我也正是这样,如果一天不看书,就会感觉生活中好像缺了一样东西,浑身不自在。所以,我愿意沉浸在书的世界里。

书,就像一颗能改变心情的糖。每当我心情郁闷时,只要一打开书,我郁闷的心情便会抛到九霄云外。主人公的一举一动就像一丝细线,紧紧地系在我的心间,让我去倾听他们心里的诉说,细细地体会他们的言行。每当我看到主人公开心时,我的心情也是愉悦的;每当我看到感动的情节,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流下眼泪。

书,还是一位良师。有一次,我遇到一个写作难题,平时书里的好词佳句在我心里像潮水一般涌来。脑海里总有连绵不断、行云流水的句子,笔也好象自己会写字,止也止不住,停也停不下来。这就是书的伟大功劳。

书,是你迷失方向时的指南针;也是一颗能改变心情的糖;还是一位学识渊博的良师。如果我认为生命排名第一,那么书一定紧次于生命,排名第二了。我为书哭过,为书伤心过,为书笑过,为书感动过生活中的太多太多,都沉浸在书在书的世界里,书已成为我生命中不缺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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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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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个吸尘器要把我吸进去;书,像个调色盘,调出我的喜怒哀乐;书,像个好丽友派,让我学会分享乐趣。

在我还未上小学识字的时候,我就喜欢书了。几乎每天晚上我都依偎在妈妈身边,叫她给我讲故事。我清楚地记得,那是一本蓝色封面的《安徒生童话》,经常是故事还没讲完,我就香香地入睡啦。

上了小学我看起了《郑渊洁童话》拼音版。后来喜欢上了“花衣裳”童书。在四年级时我接触了曹文轩、王一梅的书,以及一些外国名著。

看书的感觉好奇怪,一有喜欢的书就不顾一切地看下去,周围的人和事都置之度外,越看越想看。比方说:发了杂志,回家写作业前心里就是痒痒,拿起书喃喃自语:“就看5分钟。”可是却直到眼睛累了才抬起头来,都看了45分钟了。以前屁股就是坐不住,非得叽叽喳喳东摸摸西摸摸。有了喜欢看的书,捧起来整个人不声不响,目不转睛的,好像是进了书里,坐个1小时2小时的只要眼睛不累就没事儿,恨不得一口气就把一本书看完——就像曹文轩所著的《欲望花粉》中说的。

之前,我看一本《雨街的猫》,是王一梅所写的,这本书给人一种幽静、忧伤的感觉,这本书我也是缓缓地静静地看,伴随着文字之间的感情,我,仿佛听见了小雨的声音。

看《树叶兄弟》,那些文字似乎触碰到了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他想抱住森,可是,他触碰不到森,只是抓住了一团魂牵梦绕的思念。”“‘信要寄到最远的地方’他照自己的理解说。‘最远的地方就是天堂了’她笑着说。‘对,就是天堂’。”这些话给我触动,带给我伤感。在一排一排的话语之间我仿佛看到了主人公的泪水。

《哈利·波特》让我时而打抱不平,时而发笑,时而心潮澎湃,时而恐惧惊险。

《百科全书小布郎》就让我化身一名侦探跟随主人公破案,说对了欢呼雀跃,答错了恍然大悟,还常捧腹大笑,也有时感到愤怒。

我愿意被吸进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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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今生欠我一个婚礼名人故事

全文共 3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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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他还不是老凌,他是我们班长,也理所应当的在学生会担任副主席。花花草草的围在他的身边,放肆的不亦乐乎。我除了些许舞蹈功底之外,在班上并不怎么显眼。头发远没有现在这般长,黄黄的,只是默默地关注着他。我喜欢这样。

有一次无实物表演课上,我和他分到了一个小组。我记的很清楚,那堂课的主题是“动物园”。颐指气使惯了的他要我演一只刚刚睡醒的大猩猩,他则去演一只四处觅食的老虎。我对他这种角色分配很不满意,当时就和他吵了几句。我分明看到他眼睛瞪得圆圆的,看到我梗起的头他一时竟没了话。

当天晚上回宿舍的时候,他竟然在宿舍门口等我半天了。挠着头嘿嘿的笑说你还真难等,今天上课的事儿我做的不对,你批评的是,以后我会注意的,那什么,以后可以一直搭班演对手戏吗?看他窘迫的样子,我当时就笑岔了气。我说班长,你现在的形象就很像那只没有睡醒的大猩猩。我把手扳起来,模仿着猩猩挥了挥手。他也乐了,笑道下次你演老虎,雌性老虎。我说去你的,就拿手杵了他一下。这是我第一次碰他。

后来我问他,电影学院美女如云,你怎么就单单看上我了。他一本正经的仰起头,想了想说,魔鬼也会理智,而上帝则趋向永恒。我笑说你在《读者》上抄的句子吧,说,哄了多少女孩子了。他一把抱过我,说你是第一个。

更多的时候我叫他周润发,他说我是林青霞。我说还好你不是秦汉,否则相爱的人永远只能相爱,却不能厮守终身。他很狡黠的问我,你怎么知道他们相爱?你怎么知道林青霞现在就厮守了终身?后来看《大话西游》的时候周星驰问紫霞仙子是林青霞的时候,戏谑的说自己叫秦汉。全场人都笑了,我也笑了,他也笑了。我突然想起了编剧课老师给我们说过的话,任何情节都是可以杜撰的,不单单是在银幕上,现实生活也可以,这其中包括爱情。

可是老凌不会。我们经常在阳光明媚的下午,在宿舍楼的西草坪上依偎在一起。我会时不时捋起他的头发,担心的说你们陕西人不会都掉头发吧,你看看郭达,你要掉成那样我可不要你。他说陕西人的代表你要看张艺谋,那是我们的骄傲。我张大了嘴笑,老谋子的头发也不多呀。

这时候我也会紧紧抱住他,娇嗔的问,林青霞太远,问你个近的。你说张艺谋真的爱巩俐吗?真的爱为什么还会分开呢?老凌说爱肯定也是渐进的过程,我想直到现在老谋子还深爱着巩俐。因为他爱她,所以才要离开。我说我不懂,他说他也不懂,在爱情这条路上,我们都是学生,学制是一辈子。

有时候我们也能看到远处黄磊骑着单车带着孙莉在校园里闲逛,我会撒娇摇着他的胳膊说我也要。第二天他真从西土城的修车铺搞来辆二手单车,收拾了一番要我坐前横梁上带我去兜风。他会骑得很快,秋风能把我的头发飘扬起来。这时候他会大声的用他们西安话说:穿过你的黑发我的脸,娶个嘴大的女人最保险!这个场景像是一帧帧发黄的老胶片,镜头嘎嘎地摇起来,我们穿过画面一直消失在散落满地的梧桐叶深处……

我说我认识你以后就不想再当演员了,我想当老凌他媳。他说那我们结婚吧,毕业就结。我问他这算求婚吗?钻戒呢?他说钻戒暂时还没有,到时候我给你弄张终身有效的饭票,你就老老实实在家给我当姨太太,我养你到死。我嗔怒道你才要死呢!

大四的时候他开始接一些平面广告,有时候也会拉上我给广告公司认识。公司的老总们会很婉转,姚小姐属于豪放型的,我们这个产品还是找一个婉约的比较适合。于是我就只能看他拍照,在被摄影师呼来唤去的摄影棚里,老凌没有了学生会干部的威风,很配合的摆着各种造型。看着自己心爱的男人真的像一只猩猩被翻来覆去的摆弄,我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很讽刺,也很现实。我开始考虑其实梦想不能放弃,我爱他,就应该和他一起承担。

我要工作了,就算是为了爱情吧。

我们真的结婚了,就在毕业后的两个月。在他的老家西安,我领到了他承诺给我的终身饭票。同样的,他也有一本。饭票上的照片我笑的很灿烂,我尽量收紧了嘴,但依旧很灿烂。我知道从这一刻开始,我们就要真正为吃饭问题开始努力了。摆完了酒席我们就又回到了北京,他那时候已经和几个导演吃过饭,有几个小角色挺适合他的;我由于豪放的气质,一直没能有合适的剧组收留,直到后来遇到了尚敬。

仿佛是一夜之间的事儿,郭芙蓉火了,因为我上街需要戴墨镜了。老凌笑说我演了四年的戏不敌你四个月的情景喜剧。我说你吃醋了。他说没有,这是个值得庆祝的事情,吃这碗饭一夜成名这点心理素质我还是有的,不过没想到是你。我说你还是吃醋了。他认真的摇头,真的没有,庆祝一下吧,今天叫上几个同学,我们庆祝一下。

那天晚上老凌喝了好多酒,和他的上铺搂在一起说了好多话。他的上铺毕业以后去了北京人艺,在新版《茶馆》里演了几个食客。临走的时候上铺璨笑道老姚以后可要你多关照了,有什么好本子的话可以给兄弟们介绍下。我说一定一定,老凌都跟你说什么了?他说没什么,“一话衷肠!”他拉了一个京剧的花腔,扶着墙走开了。

从那以后我就很少着家了,接了很多戏,我都尽量让我的嘴巴在笑的时候收拢一些,因为我试图摆脱郭芙蓉的影子。可是老凌探班的时候会劝我,还要放肆的笑,别收着,这就是你的标签,不管时装戏还是古装戏,人家要的就是你没心没肺的感觉,你如果理性了,就没味道了!这也是我爱你的原因。

结婚这么多年了,在剧组里,老凌说到了他爱我的原因。

他走以后,我很茫然。在剧组里,他说了他爱我的原因,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在演戏。因为大家都在演,你知道,在剧组久了,你经常会有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

老凌说他爱我,呵呵,他好久没这样说了。

我曾经和宁财神讨论过爱情。老宁在深度镜片的背后仍能泛出精明的智慧,他的一句话让我有点刻骨铭心,他说再美好的爱情迟早也会被锅碗瓢盆给击得粉碎。我说我们家不做饭的,他说你别耍小聪明,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你懂得!

是的,我懂。

生活很现实,老凌有时候会撑不住。我们都没有戏的时候,一起逛街,被人在西单截住索要签名照相是老凌最讨厌的情节。有时候我会拒绝路人递过来要求合影的手机,拉着老凌快步离开。这时候老凌还埋怨我,你不能这样对待你的影迷,给人家照个像怎么了。我说我就这么几天清闲,咱们应该过几天两个人的生活。他会悻悻的说,怎么可能,我们再也不能过清闲的生活了。

我知道,这种落差会让一个自尊心极强的男人受不了。以前都是他在提携我的状态,现在一下子颠倒过来感觉谁都不会好受,更何况是自己至亲至爱的人呀。“你倒过时差吗?就是这种感觉。”有时候我也会挤兑他两句。可他学生会主席的风范犹在,会和我吵道:“对不起,姚大腕,我最远从西安飞到厦门,这点距离用不着倒时差。以后也不用你再给我介绍剧组,我凌某人用不着!”

从西安到厦门,我想起来了,那是我们决定结婚前,我们一起回家,谈论结婚的事儿。是昨天吗?

我很少跟圈里人说我们之间的事儿,虽然被他拒绝,但我仍有机会还会和合作过的导演推荐老凌,说他是我们的班长,学生会主席,我都能演的这样出色,他就一定更优秀了。曾经有一个导演跟我说,晨晨你太单纯了,现在演戏看的不是演技,而是观众的认知度。我没有启用新人的勇气,你是导演你有吗?

于是我还会很茫然,虽然我模糊的感觉到一个看得见摸不着的玻璃已经挡在我们之间了。一个人的时候我真的希望他是周润发,我是周润发的妻子,这样一个平衡起来的翘翘板才能支撑起一个家庭。可世事总不如人愿,上天在和我们开玩笑,它让我成了林青霞,而我深爱的老凌却还在那里,在西土城,希望骑着它的二手单车,吱吱呀呀的回忆北京最美好的秋天。

从西安民政局走出来的时候,我发现老凌释然了。他说可能是回到家乡的缘故,这里的一花一草让他觉得很亲切,他说他能听到古城墙的心跳声。我咧着嘴傻笑,你在西土城的时候就这样说。他默不作声,只是还拉着我的手。我没有挣脱,淡淡的对他说,上学的时候你让我看张爱玲的小说,你说你最喜欢《半生缘》,我现在突然想到了曼桢对世钧说的那句,我们回不去了。老凌没有放手,看着远方说,你还记得我们毕业时拍的那个DV剧吗,《一岁等于一生》,现在想想真是一语成谶呀,其实七年不长不短,我们仿佛就是在印证一句话,魔鬼也会理智,而上帝则趋向永恒。我摇了摇头,直到现在我还不明白,即使我还深爱着对方,但我仍不明白他说的那句话的意思。但是我们确实回不去了,我突然想到了老凌给我说张艺谋和巩俐的话题,他深爱着她,才要离开她。我现在懂了,要学一辈子的爱情,我用七年时间学会了。但似乎还有些不明白,转脸问老凌,你又在骗我了!

他说随你怎么理解,骗与不骗,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我骗,或者不骗你,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跟,或者不跟我,我的手就在你手里,不舍不弃;来我的怀里,或者,让我住进你的心里;默然,欢喜,相爱,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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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青春的单车名人故事

全文共 1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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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一位聪明而又美丽的少女,他是一位英俊而又憨厚的少年。她与他住在美国芝加哥南部一个贫民窟里,他们是邻居。他常常用一辆单车载着她,一起上学,一起玩耍。

她热情浪漫、富有幻想。她常常坐在他的单车后面,用双手搂住他的腰,把自己的身子贴在他的脊背上,闻着他身上熟悉的味道,在心里激荡起一道道涟漪。她一遍又一遍地幻想着与他的甜蜜恋情:头上是蓝蓝的天,脚下是金黄的沙滩,远处是波光粼粼的大海。他牵着她的手,一边奔跑,一边欢笑……当她正沉浸在自己幻想中的时候,学校到了。他停住了车,看到她的脸上飞满了红晕,关切地问:“你怎么了?”她从单车上拽过自己的书包,飞快地走了。

她什么也没有说,留给他的只是一阵风,还有夹杂在风里的少女香氛。他是一位诚实本分的男生,一直把她当自己的亲妹妹。可是,当他看到她羞涩的眼神,他忽然感到,她已经不是小时候那位跟自己一起玩过家家的小妹妹了。她已经长大了,她的身上洋溢着一种美丽而迷人气息,这种气息令他心猿意马。他看着她的背影,深呼吸,幸福地笑了。

她爱他,他也爱她。可是,她没有表白,他也没有表白。她与他的恋情就像是那辆单车,她是后轮,他是前轮。他们一起手挽着手,可是,两个人却始终走不到一起。不过,那种情愫在她的心里越来越膨胀。最终,她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她决定主动出击。

这天放学,他用单车带着她一起回家。她还是坐在后面,还是用双手搂住他的腰,还是把身子贴在他的身上。到了家门口,她终于鼓足了劲,对他说:“你今晚有时间吗?”他看了看她,疑惑地问:“你有事?”她红着脸,说:“我问你有时间没有!”他说:“有呀!”她说:“那好,今晚8点在公园里见面!”她说完,一溜烟儿地跑了。他看着她的背影,惊讶得张大了嘴。

那晚,月很圆,夜很静,天很冷。为了这次约会,她特意穿了一套裙子。可是,她来到约会地点,才知道自己错了。她冻得浑身直达哆嗦。他脱下自己的外衣,披在了她的身上。她顺势拥入他的怀里,抱紧了他。她感到很温暖,很幸福。

她的家庭虽然很不富裕,但是她前卫,追求新潮。高中毕业那年,学校要举行一次舞会。这次舞会要求参加的人自带舞伴。她坚决地报了名,并且动员他当自己的舞伴。他答应了。那天,她第一次穿上了高开衩丝绸礼服,而他也按她的要求,穿上了一件黑色礼服。

华丽打扮的两人骑着单车出发了。来到舞会,时间还很早。她便邀请他一起拍一张照片。她要他搂着她的腰,可是舞会上么多人,那么多眼睛看着他们,保守而又拘谨的他害怕了。最终,她坐在一只藤条椅子上,而他则拘谨地站在她的身旁,仿佛是她的保镖。

这是她与他唯一的合影。这张合影成为他们多年后回忆自己初恋的唯一证物。

那天夜里,他们玩得非常开心,非常快乐。她用自己的开朗和热情感染了他。他们在一起跳舞。跳了一曲,又跳一曲,一直跳到曲终灯亮。

舞会散场后,他又用单车带着她回家。他把她送到家门口,两个人站下来。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她用期待而又鼓励的眼光看着他,希望他能给自己一个拥抱,一个热吻。他知道她的心思,可是,他始终没有勇气。他在心里挣扎了好一会儿,终于用颤抖的手,把她搂在怀里,轻轻地吻了吻她的唇,然后,就羞涩地逃跑了。这是他的初吻,也是她的。

她叫米歇尔,现在成了美国第一夫人;他叫大卫·厄普丘奇,现在是一家企业的客户代表。这是他们初恋中的第一次亲吻,也是唯一的一次。高中毕业,米歇尔立志要考大学,而大卫则选择了职业学校。就这样,米歇尔与大卫结束了短暂而又甜蜜的初恋。

如今,虽然两个人的地位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那段单车上的甜蜜初恋却深深地埋在两个人的心底,种下了甜蜜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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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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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哥哥妹妹经常叫我玩游戏,可玩来玩去就那几种,我感觉很没意思。于是,我就开始与中的主角们交朋友。汤姆,是一个十分调皮的男孩。因淘气逃出家门,开始了历险。历险之后成了许多小朋友羡慕的对象。当时,我也很羡慕他,因为,我也想去别处玩耍。

之后,我又认识了因为吃饭声音大而起名为稀哩呼噜的小猪。它们用天真与智慧战胜了大灰狼。后来不惜一切代价救出了大灰狼的孩子,与大灰狼成了一对好朋友。那时,我特别喜欢稀哩呼噜,吃饭时不与自主地像稀哩呼噜一样,每当这时妈妈就一边用筷子抽我,一边喊到“你走火入魔了!”

可是,有一天,我看完了家中所有的书,妈妈不给我买书了。因为她说我的眼睛近视是看书造成的。我无聊极了,感觉坐也不是站也不是,碰碰这,摸摸那,妈妈说我得了“多动症。”其实我自己知道,只要有书我就能安静下来。

后来,我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我跟同学借书,只在学校看不带回家去。可是,由于下课时间太短,书中的故事又那样精彩,有时上课控制不住自己,我的手就偷偷地伸到抽屉里打开书,悄悄地低下头去看,时间一长就被老师发现了,结果是老师把我批评一顿,把书收走了,害得我把所有的零花钱都攒下来买书,赔给同学们了。

不过,现在我不用找同学们借书了,语文老师知道我喜欢读书,她就和我约法三章:如果我在一周之内认真完成作业,专心听讲,不丢三落四,就会借我一本书,每周如此。为了能读到书,我现在正努力地做好一切事情。不过对于一个“马大哈”性格的我来说,真的有些难,但为了能读到书,我一定会坚持的。

我爱读书,不光是因为我在书中结交了许多朋友,还有它丰富了我的知识,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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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书外的故事也同样精彩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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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学六年的生活中,读过不少,也发生过不少的读书故事

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三更半夜,我躲在厕所中点着蜡烛看一本有关吸血鬼的恐怖小说,正看到吸血的那一段时,一阵阴冷的风吹灭了蜡烛,顿时,我把从一楼到六楼的声控灯全都惊醒了。接着,有什么东西搭在我的肩上,借着朦胧的月光,我看见了一个人,看他似乎要张嘴,以为是吸血鬼要开始吸血,然后我就啪的给了他一个大耳光,我简直是吃了熊心豹子胆,给了我爸一个大耳光,前途似海,来日方长啊。

也还看过一本青春系列的小说后,也发生了一些事。

对于将要步入青春的我们来说,对“早恋”、“恋爱”一类词变得异常敏感。可怜的沐醉同志和锥锥先做了炮灰。他们俩和主人公有同样的经历,都是与异性交朋友,然后被群众指责,最后被别人八卦。不过只是一种朋友之间的纯情,却被别人嘲笑、讥讽、鄙视,再是流言四起。一段朋友之间的感情就这样破灭,消逝在一片喧嚣之中。

在生活中有过一些人对书的评价,当然,我也对一些书种持有偏见。例如什么励志书籍,不过就是把别人的人生写给自己。还有玄幻小说,只是让自己活在一个不属于自己的空间。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若是想要成为学霸,只能是“没有学到死,就往死里学”。

读书总比实践好,没有知识作为靠山,就是走再多路也是白费,顶多就是邮差而以。

书外的故事也同样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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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与书的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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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对于一些人来说可能是一个十分遥远的东西。但我却幸运的在很小的时候就登上了“船”。当然这艘“船”或许同别的船比要不太一样,但它绝对是我的生命中,甚至于是人类历史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正如高尔基所言:“是思想之船,它小心翼翼地把珍贵的货物运送给一代又一代。”没错这就是我所登上的船——书。

我第一次更书打交道是在五岁的时候。那一天天气十分晴朗,路边碧绿的小草挺起了胸膛;花坛中色彩斑斓的花朵展开了笑脸;树上可爱的小鸟也放开了歌喉唱起了动人婉转的曲子。我和妈妈正在林荫小道上漫步着。忽然,路旁书店贴在玻璃门上的五颜六色的宣传单吸引了我。“妈妈,我们去那里看看吧。”我一边晃着妈妈的手一边说道。妈妈蹲下来顺着我的目光看去,映入她眼帘的是一张“孙悟空大闹天宫”的宣传广告。她顿时就明白了我的意思,拉着我的手走进了那家书店。

书店的服务员一见有人来了,连忙满脸笑容的问道:“这位客人,请问您想要什么书?”“把你们店门口广告上的那本西游记拿来吧。”妈妈说道。“我儿子想看看。”“好的,那里有椅子,您可以去那儿坐着等一下。”我们才刚坐下,服务员就拿着书小跑了过来,“这是您要的书。”妈妈接过书,微笑着对服务员说了声谢谢,然后把书递给了我。我接过书开始翻看起来,而服务员也招待其他客人去了。我看着看着就忘了时间,直到妈妈喊我时,我才从书中的世界里出来。“妈妈,把这本书卖了吧。”我撒娇道。“行,只要你喜欢,我就买。”妈妈答道。“谢谢妈妈。”我开心的答道。“服务员这书多少钱啊?我买了”“20元,请您跟我到前台结账”服务员答道。“给,这是20元,麻烦给我包一下。谢谢。”妈妈对前台的服务员说道。“给,这是您要的书。谢谢惠顾,欢迎下次光临。”“给,儿子,这是你要的书。”

从此,我也便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升上小学之后,由于认识了更多字,我也变得更加喜欢看书了。在小学六年的时间里,只要一下课,我就会从书包或课桌里掏出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仔细的翻阅,对在教室里和走廊上玩闹的同学略无慕艳意。因此,我在这六年时间里读完了整整十二本《十万个为什么》所以,我的知识面也比别的同龄人要广得多。这也导致我上初中时对知识的理解也更加透彻。学习起来也方便多了。

书既是我的良师,更是我的益友。当我失败时,他能鼓起我前进的风帆;当我犯错时,他能拨正我前进的航向;当我骄傲时,他能使我迅速的清醒过来。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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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与书之间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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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记事儿起,就开始和打交道,开始是看日记书、漫画书;然后就是作文书、童话书;而现在,我读的是小说、名著等等。

书,是我们创作的源泉;书,是我们奋斗的目标;书,让我们收获了更多的知识。

我每次看书,从来都是认认真真的看,不是马马虎虎看一遍就过关了,每一本书,我都反反复复、专心致志的读。

虽然我的感情不是很丰富,但我有时候会被书中的情节而感动。当我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时,会流下同情的眼泪。当我看到《茶花女》中的玛格丽特的悲惨遭遇而潸然泪下。看到《西游记》中的师徒四人能化险为夷而感到高兴。

有时,我会为了一本好书而放弃去游玩儿的机会。

那天,妈妈说要带我到桃花溶洞去看看,本来已经计划好了,但是碰巧那一天我买了一本《鲁滨孙漂流记》,我便毅然决然地放弃了去桃花溶洞的机会。因为我想抓紧时间,赶快进入到鲁滨孙的故事里。

我的座右铭是:书籍是开启未知大门的钥匙;书籍是通向成功彼岸的桥梁;书籍是穿越激流险滩的航船;书籍是指引前进方向的灯塔;书籍是带你走向黎明的大道。这句名言促使我继续读书,也让我明白,我们的肉体是靠粮食长大的,但是精神是靠读书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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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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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好朋友,它在我的心中就像钻石般璀璨,耀眼;他像一袋肥料,让我这棵小苗茁壮成长;他像一股智慧的源泉,清澈透亮,奔流不息。

打开记忆的心扉,那些有趣的事情都来源于书。

记得那是一个寒风刺骨的冬天,我在一声声广播中惊醒,洗漱完后,便来到客厅中。我像往常一样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突然一阵熟悉的声音从我耳边传来:‘孩子,锅里熬着汤,记得要关火呦。我去上班了。’‘哦……’我有气无力地回答了一声,接着又看起了书,我读的那么沉醉,那么痴迷。

“呼——”窗外的寒风硬生生的从窗缝中溜了进来。可我却像木偶一般,一动不动,因为,我的心在书中。

滴答,滴答。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咦?什么味道?”我心中暗道。“哎呀,锅已经干了。”这时我才发现厨房里早已是“烟雾弥漫”了。“完了,完了”我连忙关了火。而心中却像是打翻了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咸,啥味都有。“妈妈千万不要回来呀。”我向上天祈祷。可是天不遂人意,说曹操曹操到。“咔嚓”门开了。“咦,厨房怎么这么难闻啊。”妈妈说。这时,我连忙跑上前去,对她说:‘妈妈,你看啊,《三国演义》中,诸葛亮摆的八卦阵是什么样的啊,关羽为什么对刘备那么忠心耿耿呢?(当时,我只想着讨好妈妈,将自己在书中看到的一切一股脑的说出来)

果然,我的语言攻击凑效了。妈妈的提防顿时土崩瓦解,早早的将要训斥我的事抛之脑后,忘得干干净净,无影无踪。我暗暗庆幸,没想到这招这么管用,就这样,这件事被我马马虎虎的应付过去了。

书啊,我的好朋友,你真是我的一道保命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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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名人故事作文300字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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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顿每天除抽出少量的时间锻炼身体外,大部分时间是在书房里度过的。一次,在书房中,他一边思考着问题,一边在煮鸡蛋。苦苦地思索,简直使他痴呆。突然,锅里的水沸腾了,赶忙掀锅一看,“啊!”他惊叫起来,锅里煮的却是一块怀表。原来他考虑问题时竟心不在焉地随手把怀表当做鸡蛋放在锅里了。

还有一次,牛顿邀请一位朋友到他家吃午饭。他研究科学入了迷,把这件事忘掉了。他的佣人照例只准备了牛顿个人吃的午饭。临近中午,客人应邀而来。客人看见牛顿正在埋头计算问题,桌上、床上摆着稿纸、书籍。看到这种情形,客人没有打搅牛顿,见桌上摆着饭菜,以为是给他准备的,便坐下吃了起来。吃完后就悄悄地走了。当牛顿把题计算完了,走到餐桌旁准备吃午

饭时,看见盘子里吃过的鸡骨头,恍然大悟地说:“我以为我没有吃饭呢,我还是吃了。”

这些故事究竟是真是假,并不关重要,不过表明了牛顿是一个怎样沉思默想,不修边幅,虚己敛容的人,他对科学极度的专心,总是想着星辰的旋转,宇宙的变化,而进入了忘我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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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滑翔机之父奥托·李林塔尔的名人故事_800字

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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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托·李林塔尔1848年5月23日出生于德国的安克拉姆,他酷爱飞行,少年时曾搞过“飞人”实验。成年之后,他利用业余时间仔细观察飞鸟。为此,他专门创造了一个公式,用来计算鸟类飞行、滞空以及滑翔时所付出体力的大小。在7年的时间里,他制造出18种不同型号的滑翔机,他操纵这些滑翔机从屋顶或山坡上一次又一次地跳下来。虽然总是一败涂地,但他却毫不气馁,从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1877年,他制造出一架有着像鸟一样略微拱起的机翼的滑翔机,这种机翼比扁平的机翼性能更好。

李林塔尔善于制造仪器进行航空实验,用来验证观察的结果。他研制的测试片状物体的升力和阻力的仪器、试验扑翼机升力的仪器,都是19世纪未有代表性的航空研究仪器。

李林塔尔注意积累数据,总结经验,纠正了前人“多层叠置窄条翼”的片面做法,提出了“曲面机翼比平面机翼升力大”的观点,为飞机的发明作出了决定性的贡献。

李林塔尔的最主要贡献还是成功的滑行飞行。1891年,他制成一架蝙蝠状的弓形翼滑翔机,成功地进行了滑翔飞行,从而肯定了曲面翼的合理性。在1893—1896年,李林塔尔进行了几千次滑翔飞行试验,屡次改进总体布局,滑翔中又拍了许多照片,积累了大量数据,给美、英、法等国的飞机制造者们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1894年,李林塔尔从粕林附近的悬崖上起飞,成功地滑翔了350米远,这在当时是一个惊人的成绩。他将自己的成绩记录下来,使之成为航空史上最早的飞机性能记录之一。

但是李林塔尔过于重视升力,而忽视了对飞机的操纵。他认为改变身体重心的位置是保持飞机稳定的唯一办法,这一失误对他来说是致命的。

1896年8月10日,李林塔尔在飞行中突然遇到迎面刮来的大风,他来不及将重心前移以使滑翔机保持稳定,最后和飞机一同坠落到了地面,不幸遇难。

德国人为了纪念他的功绩,为李林塔尔树立了一座纪念碑,上面写着“最伟大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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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50字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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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勤的蜜蜂喜欢和花朵交朋友,粗壮的大树喜欢和肥沃的土壤交朋友,洁白的小船喜欢和大海交朋友,而我喜欢和交朋友。你想听听我和书之间有趣的故事吗?那就快来和我一起看看吧!

我喜欢一本书,因为它用朴素的语言写出了一些些真实的事例。

我喜欢的这本书叫《狼图腾》。一天中午,我看了这本书,因看到树里小狼的快乐而喜悦,因看到小狼受伤而伤心。不一会儿我就入了迷。到晚上写完了作业,我又开始看。不一会儿妈妈就叫我回屋睡觉了。我乖乖地爬上床。可是,书里的小狼马上就要被处决了,它会不会活下来呢?想着想着,我就不由自主地下了床,轻轻地走进了书房。到了书房,我看了一眼那本书,原来还在。我又静悄悄地走进了妈妈的房间,推开门,发现妈妈已经入睡,这才送了口气。我走进书房,刚拿起书,我又想:如果妈妈发现书房里灯还亮着,那我就惨了。我又跑回屋,拿了一床被子,又拿了一个手电筒,回到书房,又将门锁上。这时我心中的那块大石头才平稳地落了地。我钻进被子里,打开手电筒,将书打开,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有时,我听见了开门声,又赶快将书放好,跑回屋,拿出自己的被子,盖上。直到妈妈的脚步声消失了,我才回到书房,重新拿起书。那一夜,我看书看到了半夜十二点。

怎么样,我的故事有趣吧!通过了《狼图腾》这本书,我明白了大自然的一切都是互相维持生命的。

我以后一定要多看书,学到更多的道理和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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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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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感觉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我真正体验到了“一日无书,百事荒芜。”的意思。下面是我的“读书史”,请看:

我从一二岁起,妈妈就抱着我读连环画一类的没好多字的甚至没字的小书。当我读幼儿园时,没事总爱拿一些注音的小故事书读读,因为还小,所以那时我还并不是真的读书,而是纯粹觉得好玩,还觉得插图很有趣。

渐渐地,我读学前班了,也开始真正地读书了,你们别看我那时小,可我读的书可不少,有《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但我对故事的理解并不深刻,也只有浅浅的一层,直到读小学,才对故事的理解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

记得读一年级的时候,老师给我们一人一张订书单,让我们选择几本书订下来,我并不知道哪本书好看,我只是看哪本书的玩具好玩,(因为每本书都会附赠玩具)我发现一本叫《创想号》的书的玩具不错,就选了它,可当我领到《创想号》时,我才发现,这本书太太太……(此处省略N个“太”)好看了,每一次领到《创想号》时,我都会像打了兴奋剂一样。就这样,我和《创想号》结缘了,每一次订书,我都会毫不犹豫地在《创想号》打“勾”。

最后,我为大家献上我的座右铭: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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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几位名人的高考故事

全文共 1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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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考生——代表人物:张艺谋

张艺谋是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考生。

在下乡插队做了三年农民,又在咸阳棉纺织厂当了七年的搬运工之后,1978年,机会终于来了:北京电影学院到西安进行全国恢复高考后的首次招生。

他趁着去沈阳出差的机会,带着前妻肖华给他连夜煮的鸡蛋,从自己拍摄的大堆摄影作品中挑出60幅作品,奔赴北京电影学院招生的考场……

张艺谋回忆说:“进了电影学院,我发现同学大多是电影或艺术世家子弟,像我这种从外地来的很仰视他们,我不觉得电影学院是我能进的学院,我觉得它更像一个贵族学校。”而从农民、工人再走进“贵族学校”非易事。

张艺谋说:我上大学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谋出路。再实际就是得到免费教育,包分配,是大学生出身,地位好像不一样,要是体院收我,那我就进体院了。

无疑他是优秀的。

1982年,他毕业后被分配到广西电影制片厂。张艺谋新的人生命运再次开始。

时势弄人。时势造人。这两句话同时体现在了他身上。

与张艺谋同期的另一个"人物",是郑渊洁。

说到拒绝高考,他应该算得上韩寒的前辈。

据说他是因为觉得自已思维太发散完全不能适应考试而坚决不参加高考,而后又因为赌气说不参加高考也要混出点样子来给抛弃他的女朋友看,就开始了写作。

郑渊洁与张艺谋现在都是功成名就的人,很难说两人谁对社会的贡献更大,不过张艺谋拍出红高梁的时候正是我只识看郑渊洁的年纪,如果单就这一点来说,我还是投郑渊洁一票。

而且,郑渊洁这件事是真挺有意思:

他拒绝高考。他的儿子也没经历过高考,而是在老爸编织的童话故事里成长了。郑渊洁甚至不让自己的孩子去学校受教育,他亲自编写了50万字的教材,自己给孩子上课。有趣的是,也许是由于逆反心理,郑渊洁的小女儿却因为喜欢学校而上了学。对此郑渊洁说,要是将来女儿参加高考,他也会和别的考生父母一样:"等闺女高考的时候,我就在在考场外等着,手里拎着一桶王八汤。"

70年代——代表人物:高晓松

"高考前本来我是被推荐去浙江大学的,我特别想去,那里山清水秀美女如云多好呀。开始我爸妈不知道,后来看我整天不看书才知道,我父母都是清华毕业的,我从小在清华园里长大,上清华是他们从来没有怀疑过的必然选择。这也是我后来为什么一定要退学的原因,我太想去远方了。后来他们让我选,如果要民主就去上浙大,但是学费自理,如果听他们的话就必须上清华,他们供我读到博士后也没问题。"……

"我们那会儿心理压力倒不大,家里都好几个孩子,不会把所有的希望倾注到一个人身上,当时我上了清华,家里人一点反应都没有,连辆自行车也没奖励我。唯一高兴的是拿分那天我们老师告诉我,我一向学得最烂的化学居然考了北京市最高分。"

这是一个"一帆风顺"的人,虽然最近看起来似乎在韩寒处栽了个小跟头,但并不妨碍他在东方卫视"好男儿"的评委席上侃侃而谈。

在看了他的高考经历后,我想,嗯,太顺的人多摔几下才是好的。

80年代——代表人物:韩寒

严格意义上说,不参加高考的他好像是一个反面教材。

"其实高考的压力是完全的经济压力,如果高考前一天,忽然告诉你你爹妈都死了,但是居然卖烧饼的爹妈有几个亿的遗产,我想绝大部分的人会以居高临下的姿态参加考试,并且在碰到一个诸如叫你分析"居然"和"竟然"两词除了笔画不一样多以外有什么区别之类的题目的时候高呼一声:爷不考了!"

"很多人有这种观点,你初中辛苦三年,高中再辛苦三年,到大学的时候就轻松了。这种想法是很多父母、老师的想法,所以他们就不把大学当成学习知识的地方,而且我们学生也不把大学当做一个学习东西的地方。很少人会说把考大学当做学习知识的地方,很多人回答是想到大学体验一下大学的生活,大学的生活不就是谈恋爱吗?我想还是把大部分人赶到大学去感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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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李彦宏十年黑户换理想名人故事

全文共 1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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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8月海淀区政府一纸公告启动了一场浩大的拆迁改造工程。中关村沿街低矮而简陋的小门面房在机器的轰鸣中消失,自此这里便成为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圣地,百度(微博)、新浪等影响一代中国人的互联网公司平地而起,无数IT青年涌入北京追寻属于他们的未来。

正如狄更斯在《双城记》中所写:“这是最好的时代,这也是最坏的时代。”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再次给了那些有想法、有干劲的年轻人以新的机会;而无论是把光鲜的履历暂停在某一家知名公司,还是甫出校门聚齐三五同道在简陋的办公室里开始创业梦想,大部分人事业未成之前先已把自己写上了北漂的名单,随之而来的诸多艰辛只为了不要错过一个时代。

“所谓北漂,就是在为理想预付费。”走进毕业第三年、创业第二个年头的牟联平站在北京东北旺中路的一座小写字楼前,斜过头回去看了看二楼西侧的窗户。2011年他拿着原本打算攒来付首付的20万,从山西来到这里租了不到70平米的办公地点,和另外三个同样是北漂的程序员,从承接6000元的开发外包项目做起。“谁也没法说得准这样付出就一定成功,但是如果没有理想,就肯定坚持不下来。我现在的目标就是先坚持下来,就像我那个有名的老乡。”

牟联平所说的老乡,是百度创始人李彦宏。严格来说,那时的李彦宏不仅仅是个北漂,甚至还是个黑户

时光倒回1991年的秋天,23岁的李彦宏每天奔走于海淀的住宅小区里,挨家挨户敲门请市民填写问卷。他的背包里,除了大叠问卷和用作赠品的圆珠笔之外,还装着自己的户口。当年7月已经从北京大学毕业的他,正徘徊在人生的最低谷:学校里的留京名额没有考虑他;没有一家公司正式接收他……这一切都是因为,几乎所有老师和同学都知道,李彦宏是早就打定主意要出国留学的。但讽刺的是,这一年春天,他拿到美国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后,满怀希望地去签证,却意外地被拒签了。

在同学们各奔东西之际,李彦宏被要求把户口迁出北京大学。没有留京名额,没有北京单位接收,他的户口只能被打回原籍。而李彦宏因为出国的需要,已经办理了护照,按照当时的规定,如果把户口迁回老家——山西阳泉,他的护照也会失效,想再重新办理,一切手续就要重来一次,而且李彦宏还必须能证明自己是直系侨属——这几乎意味着他出国的梦想将永远沉默在命运的汪洋之中。

如果就此屈服,数十年后的中国互联网也许就少了百度这张名片。李彦宏竭力抗拒命运之手的摆布:他从学校注销了户口之后,就把户籍手续装在口袋里,留在北京继续申请签证。在当时,如果没有北京户口,连在饭店里扫地跑堂都没人要。这座李彦宏学习、生活了4年的城市一夜之间突然变得陌生起来。为了谋生,李彦宏做起了为企业追踪广告效果的问卷调查员,在寒冷的大街上挨家挨户分发问卷,并进一步帮助企业分析广告效果。

半年之后,李彦宏的坚持终于迎来回报。美国大使馆没有重复他们“错误”,获得大学奖学金和留学签证的李彦宏飞往美国开始新的学习和工作,并在硅谷成长为全球知名的搜索引擎技术专家。

但户口问题却一直伴随着他——1995年李彦宏以第一优先级获得绿卡,而这种第一优先级此前通常只向诺贝尔奖获得者和奥运冠军开放;而2000年,他又因回国创办百度而放弃绿卡。此时他曾一直带在身边的户籍文件,却在岁月的流徙中不知所踪。那段时间,李彦宏既没有美国身份,也没有中国户口,“黑户”的身份越发成色十足,这给他带来了很多麻烦。经过了长达几年的各种手续申请办理,李彦宏才终于把户口落回北京市海淀区,结束了十余年的“黑户”生涯。期间李彦宏的事业却未曾停止,百度也渐渐广为国人所知晓,

多年以后,有人问起这段经历,李彦宏却只是笑谈当年做问卷调查这个“看上去再简单不过的工作”,启发了他对企业营销效果的思考和理解,甚至对后来创立百度,创立搜索引擎营销模式起到了很大帮助。

“那个时候,北漂、哪怕黑户的辛苦,就都是浮云了。”牟联平这句话,不知是在感叹李彦宏,还是在为自己打气。

曾国藩家书中曾经写道:“农果力耕,虽有饥馑,必有丰年;商果积货,虽有壅滞,必有通时。”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就像李彦宏所说“人生当中有不同阶段,很多时候你身在其中时可能觉得饱受挫折,而当回头望望自己走过的路,就会发觉,这个世界的广阔是自己很难想象的。”这里当然不是贸然鼓励以漂为荣,但如果明确了心中的方向,或许就应坚信当下如北漂般的种种困难,与其说是拦路之虎,不如说是对理想的试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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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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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个大柜,上面有很多书。但有一本书独占一格,那就是《隔壁的张叔叔》。那本书破破的,还泛着黄色。

有一次一个同学来我家,对我说:“这本书这么破,扔了吧。”说完,他就伸手去拿那本书。我赶紧挡住他,对他说:“这本书非常珍贵,我给你讲讲他的故事吧……”

那是一个下午,妈妈从幼儿园接我回来,路上碰见了王奶奶。只见王奶奶一摇一晃的走了过来,见到我们,直接倒了下去。我俩见了,赶紧把王奶奶送到了医院。到了医院,医生看了看说:“没有生命危险,但她因劳累过度晕过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醒来。”听了这话,妈妈说:“正好这几天放假,她的家人也不在,就有我来照顾她吧。”医生说:“没问题。”后来几天,妈妈一直在医院看着王奶奶。我有时想出去玩,我拉拉妈妈的袖子,说:“妈妈,我想开车出去玩。”“不行,我们还需要照顾王奶奶,”妈妈回答。没有办法,我只能天天待在家里。

有一天,我忍不住了,对妈妈说:“王奶奶昏倒跟咱们没关系,为什么不让我出去玩?”妈妈看了看我,对我说:“孩子,那为什么我们不去帮助她呢?我们要有爱心。”说完,妈妈把这本书给了我。

我读了这本书,知道了故事里的张叔叔从年轻到老是怎么去帮助别人,做一个有爱心的人的。读完以后,我坚定的对妈妈说:“妈妈,我也要做一个有爱心的人。”听我讲完,那个朋友也想要看看。可他刚把那本书拿起来,“哗,啦”书散了,再也没有办法回到完好如初。虽然书散了,但我还是那个“有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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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与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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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在浩瀚无边的星空中,有一颗永不熄灭的明星,照亮了黑暗中我前进的道路——那就是籍。

听妈妈说,儿时的我不是特别爱读书。夜晚,妈妈便把我抱入怀里,讲着一个个神话传说。那时的我仿佛置身于童话王国,在这个属于我的世界中邀游。渐渐的,我对书产生了兴趣。

到了上小学的年龄,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我如获至宝。用手指着拼音一个字一个字地读。《卖火柴的小姑娘》让我黯然神伤,《皇帝的新装》使我开怀大笑,不禁讽刺他的愚蠢,《丑小鸭》又叫我受益匪浅……只要我一捧起书就舍不得放下,恨不得一口气把整本书读完。

打那以后,书成了我形影不离的朋友,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现在,我以不满足读童话了,那些世界名著又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

印象最深的便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了。我如饥似渴地阅读着,只要有一点时间便用来看这本书。我看得如痴如醉,故事中的主人公海伦·凯勒让我敬佩不已,她虽然看不见缤纷的世界,听不见美妙的声音,但她的坚强勇敢,永不退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对书可是像掌上明珠般对待。记得有一次,我为书而训斥了舅妈一番。

那是个明媚的早晨,我拿起新买的《绿野仙踪》阅读起来。刚翻到第一面,我惊讶地叫了起来,这页纸上有一团黑笔印,我火冒三丈,要知道,书是我的心,书是我有的肝,书是我生命中的四分之三。这一画,使书本变成个大花脸。这一定是妹妹可乐干的“好事”!昨天她还来我家玩了呢,我越想越气,泪水哗哗地流了下来。我拿着书,气冲冲地找舅妈“算帐”。来到她家,我对着舅妈把她训斥了一通。子不教,父之过,这事当然得怪舅妈了,我如一头发怒的狮子暴跳如雷,舅妈从没见过我如此较真,连连说“对不起”。虽然这件事情毁了我“乖乖女”的美名,但由此可见我是多么地爱惜书本。

我与书的故事永远讲不完。书啊!我永远爱你,你是我人生中最最重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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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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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依涵

有位名人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家就发生过与书有关的事。

那一次,我回到家里,发现家里多了个书架。书架里放满了书,我发呆地看着书,心里在猜测发生什么事。

我正在发呆呢,爸爸就走了过来,拍了一下我的肩说:“发什么呆呢?这些书都是特地给你买的,每五天一定要看一本书。”“什么?”我惊讶地叫道。“不行吗?”爸爸“微笑”地对我说。

从那天起,我每天都在看书,爸爸也时不时地买新书,我的知识也越多,终于在一次语文的测试中,取得了好成绩。我乐开了花,连忙把测试卷拿给爸爸看。爸爸笑着说:“你看,多看书也不是坏事吧。”我也开心地对爸爸说的话点点头。

现在,我也非常爱看书了,书与我家有着许多的故事。因为看书我才能把语文成绩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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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潘刚温和沉静新少帅名人故事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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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刚时的一位老师这样评价他的这位学生:“行为举止温和,做的事却锋芒毕露”。纵观潘刚在伊利的一系列管理轨迹,似乎应验了这位老师的评价。

35岁,如果放在网络圈子里,这个年龄不值一提。但对于伊利这样一个有着国有控股背景、员工万人的乳业企业,在包括原董事长在内多名高管被刑拘的危机下,一名35岁的当家人挑起的这副担子,足以让投资者、上下游的供应商和商以及员工捏着一把汗。

35岁的内蒙古伊利集团公司总裁潘刚用一年的交出了一张优秀的答卷。2005年伊利成为2008奥运会赞助商,获得最佳企业称号、公民称号等多项荣誉,潘刚本人亦当选CCTV年度经济人物。2005年公司收入高达121.75亿元,创造了公司和行业的最佳业绩。

潘刚高高的个头,壮实而匀称的身材,戴着细细的金丝边眼镜,身着白衬衣、深色长裤,表情温和甚至带有些许腼腆,看来有点像是一位中学语文教师。两个小时的采访过程中,潘刚耐心认真听完记者的每一个问题,回答时语调平和、清晰,既没有慷慨激昂,也没有引经据典。

关键时刻显锋芒

潘刚时的一位老师这样评价他的这位学生:“行为举止温和,做的事却锋芒毕露”。温和是所有和潘刚打过交道的人说起他时最容易总结出的特点,但锋芒毕露却只有和潘刚一起工作过的人才能够有的感受。

出生在教师之家的潘刚,从内蒙古锡林郭勒的一个县里考入内蒙古农业。因为学的是食品专业,毕业后的潘刚被分配到呼和浩特回民奶制品厂,从一线工人到集团董事长潘刚用了12年的。

2004年12月,因涉嫌挪用公司巨额资金用于个人营利,内蒙古伊利集团公司前董事长郑俊怀等5名高层管理人员被公安机关刑拘。该集团下属上市公司伊利股份也被上交所紧急停牌。一,伊利危机引发全国注目。

危机一发生,全国各地纷涌而至的投资者和媒体记者大有围剿伊利之势,让上至奶农、供应商,下至消费者、经销商以及广大职工和投资者惊惶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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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名人故事作文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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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夫·乔布斯这个人物大家一定知道吧!他是个大名鼎鼎的人——苹果公司的总裁。

他的一生有许多辉煌的成就:苹果手机一至四代,苹果电脑七种款式……让人羡慕不已。乔布斯从小就爱研究电器,时间久了,他就能修好各种电器,如:收音机、电扇等。邻居和家人都很欣赏他,把他称为小工程师。有一次,爸爸的车坏了,乔布斯跟着爸爸去修车,爸爸看了看发动机,摇摇头说:唉,彻底坏了!乔布斯说不一定呢!便三下两下把车修好了。爸爸高兴地把他抱起来,不停地夸他是好样的。

后来,乔布斯长大了,为了一家人的生活,他便到电话工厂学习生产电话。一个星期不到,他就出徙了,因为他已经学会了制造电话。但他却觉得这样的电话不够完美:一:体积大;二:传音效果不好。乔布斯便从厂里带了一部电话回家,废寝忘食地研究。一年后,他终于制造出了体积小、传音清晰的电话。大家都说这是世上最好的电话。乔布斯想:这种电话工功能不多,而且必须接电线,如果能有一种功能多、便于携带的电话就好了!他又花费了半年时间,发明了便于携带、功能多的电话,是世界上第一部移动手机。这种电话用充电器充电,能随身携带,可以照相、发短信、听广播等十种功能,有一位富翁还想用一百万美元换这部手机。不久,他成立了苹果公司,把这种手机投入生产,立刻受到了人们的喜爱。乔布斯还发明了更好的手机、电脑。

可惜的是,他于20xx年逝世。虽然他已经不在人世,但他勇于创新的精神永存在人们心中!从现在开始,我要认真学习,长大后做一个像乔布斯一样改变世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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