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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与书的故事汇编5篇 作文(精品20篇)

导语:一个人无论遭遇什么样的不幸与挫折,脚底下都是有两条路可以选择的:一条是绝望,一条是希望。只要我们选择希望,就一定有路可走!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小编整理的几个哲理小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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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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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么美妙的字眼,它伴我成长,使我不断进步。它是一位无言的老师,在我不知所措时为我指点迷津;它就像我的一个朋友,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为我伸出援手。

其实在曾经,我根本不喜欢看书,可能是因为我的性子,所以我很少静下心来去干一件事情,因此我对书根本不感兴趣。但是自从我的养母让我去写日记,我才发现自己对世界的认知是有多么的渺小,而我自己每天自以为是的行为是有多么的可笑。在我写日记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的词库量根本不够去表达自己想要表达的意思。在这时,我不知道我应该怎么去做,才能去弥补我的这个缺陷。我束手无策后,便去问养母,弥补这个缺陷的最佳方法,养母语重心长地:“孩子,书是人类最好的导师,我相信从书中你可以找到去弥补这个缺陷的最佳方法。”我便试着去用心读书。

那一次我是那么的认真,我的心竟如此的平静,没有了日常的烦恼和心烦意乱。从那一刻,我再不知不觉中爱上了它,这个名字叫做‘书’的东西,从那一刻,被深深地刻进了我的生活,从此与我密不可分。

我从曾经连听到书名就厌恶的人,变成现在只要一天不看书就会不舒服的人,在这中间,与我的一个好习惯——写日记息息相关。

通过写日记,我接触到了它——书,是它让我知道我在世界中竟如此渺小,让一个本以为自己活得很精彩的,发现自己在这偌大的世界里竟可有可无。

‘书’不仅是一位良师,更是一位人生知己。喜欢阅读,会让你多一种情调;爱上阅读,会使你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享受阅读,会让你受益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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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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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哥哥妹妹经常叫我玩游戏,可玩来玩去就那几种,我感觉很没意思。于是,我就开始与中的主角们交朋友。汤姆,是一个十分调皮的男孩。因淘气逃出家门,开始了历险。历险之后成了许多小朋友羡慕的对象。当时,我也很羡慕他,因为,我也想去别处玩耍。

之后,我又认识了因为吃饭声音大而起名为稀哩呼噜的小猪。它们用天真与智慧战胜了大灰狼。后来不惜一切代价救出了大灰狼的孩子,与大灰狼成了一对好朋友。那时,我特别喜欢稀哩呼噜,吃饭时不与自主地像稀哩呼噜一样,每当这时妈妈就一边用筷子抽我,一边喊到“你走火入魔了!”

可是,有一天,我看完了家中所有的书,妈妈不给我买书了。因为她说我的眼睛近视是看书造成的。我无聊极了,感觉坐也不是站也不是,碰碰这,摸摸那,妈妈说我得了“多动症。”其实我自己知道,只要有书我就能安静下来。

后来,我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我跟同学借书,只在学校看不带回家去。可是,由于下课时间太短,书中的故事又那样精彩,有时上课控制不住自己,我的手就偷偷地伸到抽屉里打开书,悄悄地低下头去看,时间一长就被老师发现了,结果是老师把我批评一顿,把书收走了,害得我把所有的零花钱都攒下来买书,赔给同学们了。

不过,现在我不用找同学们借书了,语文老师知道我喜欢读书,她就和我约法三章:如果我在一周之内认真完成作业,专心听讲,不丢三落四,就会借我一本书,每周如此。为了能读到书,我现在正努力地做好一切事情。不过对于一个“马大哈”性格的我来说,真的有些难,但为了能读到书,我一定会坚持的。

我爱读书,不光是因为我在书中结交了许多朋友,还有它丰富了我的知识,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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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范文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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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被称为“人类进步的阶梯”,那么我和书的故事又是什么呢?

我看书的范围很小,只爱看童话故事。有一个周末,我在友谊书城发现了一本名叫《窗边的小豆豆》的故事书,它的作者是日本著名的作家黑柳彻子。我觉的它很好看,可却不够钱。只好每个周末都来看。一天又一天,我终于看完了。书中讲了一个很感人的真实故事:小豆豆因淘气被学校退学后,来到了“巴豆园”,这是一所用废弃电车组成的学校,教室连一张桌椅都没有。小林校长却常常对小豆豆说:“你真是个好孩子呀!”在小林校长的教导和指引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成为了好还子。

因此,我爱上了故事书,也爱上了故事中的人物,因为它们能让我得到非同凡响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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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马云名人故事

全文共 21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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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他是一个让人疯狂的人。他每年会在全球10所大学演讲,他曾在哈佛讲台上与诺基亚总裁激烈辩论,最终赢得了台下1000多名听众长时间的起立鼓掌。

他是一个善于创造奇迹的人,全球商人热烈地追捧他。他的网站阿里巴巴两次被哈佛、斯坦福商学院选为MBA案例,掀起全美研究热潮。阿里巴巴从1999年成立至今,全球十几种语言400多家媒体对它的追踪报道从未间断,并连续第5次被《福布斯》评选为全球最佳B2B网站,其排名甚至领先于全球电子商务巨擘亚逊!这个人是马云。

骗子马云的穷人世界

和所有的互联网精英不一样,马云从小就没有生活在顶尖的那部分人当中,他活在平常的普通人当中。马云称自己脑子笨,从小功课就不好,数学考过1分,只有英语特别好。不仅没有上过一流的大学,连小学、中学都是三四流的。所以,马云一直对员工说,如果光看IQ,世界上有70%的人都可以获得成功!

而1995年他开创企业黄页网站,每天出门对人讲互联网的神奇,请人家心甘情愿同意付钱把企业的资料放到网上去。没有人相信他,1995年的杭州,人们不知道互联网是什么东西。在那段时间里,马云过的是一种被人视为骗子的生活。

有人在杭州的大排档里见到马云。马云喝得微醺,十足一个跟一大帮人神侃瞎吹的小市民。在他身上完全看不到杭州人的安静和从容。但是,马云的网站为上网的企业带来了客户,他的网站盈利了。

在中国互联网大潮风高浪急之时,马云开始有了自己的想法。他决定做一个和世界上所有电子商务网站不同的B2B网站,他不做那15%大企业的生意,只做85%中小企业的生意,“如果把企业也分成富人穷人,那么互联网就是穷人的世界。”马云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如是说,在网上,对大企业和小企业的服务收费是一样的,他要为互联网服务模式带来一次革命!

是远见还是狂妄?

1999年初,他为网站起了一个众所周知代表财富的域名“阿里巴巴”,然后他对他的团队说:“我要回杭州创办一家自己的公司,从零开始。愿意回去的,只有500元工资;愿意留在北京的,可以介绍去收入很高的雅虎和新浪。”他说用3天时间给他们考虑,但不到5分钟,伙伴们一致决定:“我们回杭州去,一起去!”这就是被阿里巴巴员工戏称为“十八罗汉”的开山元老。1999年3月,马云在杭州的家中创办了阿里巴巴公司。他和他的“十八罗汉”没日没夜地工作,地上有一个睡袋,谁累了就钻进去睡一会儿。而要做到与众不同,阿里巴巴网站必须迅速覆盖全球,否则只做国内就会变成没有买家的卖家,失去第一就失去了意义。

这一次为了阿里巴巴,马云决心向全球出击,到各个国家去展示他那绝世口才。他到各个大学去做演讲,到电子商务网络会议和论坛上宣讲他的B2B模式。怪异的长相、极具煽动性的口才和超越全球的商业思想,竟然交融在这个枯瘦弱小的中国人身上,听众无不为之惊讶。海外媒体开始对马云表现出极大的热情。

但马云再有魅力,不管在演讲的时候如何意气风发,他还是要回到现实:阿里巴巴缺钱,庞大的运营费用将马云压得喘不过气来。幸运的是,马云马不停蹄地在全球的巡回演讲,起到了一箭双雕的作用——一是吸引客户,二是吸引风险投资。风险投资商慢慢从马云的演讲中对他的阿里巴巴有了兴趣,随着AB公司副总蔡崇信考察阿里巴巴并加盟阿里巴巴之后,数十家风险投资商与马云接洽商谈。拒绝38家风险投资后,马云接受高盛为首的投资集团500万美元的投资。就在该笔资金到位的第二天,马云飞赴北京“见一位神秘人物”。

见面才知,那人是雅虎最大的股东、“全球互联网投资皇帝”、日本软银公司的董事长孙正义!原定1个小时的讲述,马云刚讲了6分钟,孙正义就说:马云,我一定要投资阿里巴巴!而且用我自己的钱。2000年1月,双方正式签约,孙正义投入2000万美金。据说孙正义事后判定阿里巴巴会成为一家和雅虎一样伟大的公司。

2000年,《福布斯》评价马云:有着拿破仑一样的身材,更有拿破仑一样的伟大志向!很快,马云和阿里巴巴在欧美名声日隆,来自国外的点击率和会员呈激增之势!从此,阿里巴巴开始被业界公认为全球最优秀的B2B网站。2001年12月27日,中国供应商会员达到100万人,成为全球第一个达到此数目的B2B网站,并在当月实现盈利。这意味着,阿里巴巴真正开始赚钱了!对马云、对阿里巴巴、对中国互联网企业、对全球电子商务而言,这都堪称是一个伟大的时刻!它正式向全世界宣告,马云创建的电子商务B2B模式是正确的、可行的。

抓住有梦想的人

不管是在创业初期的“开荒牛”,还是今天的“空降兵”,加盟阿里巴巴完全是被疯狂的马云和阿里巴巴所吸引。无论是挑战也好,梦想也罢,人总是需要有些狂热的东西鼓动自己,来到这里不是因为阿里巴巴有一眼可见的前景,而是因为阿里巴巴是一个不知道未来的巨大的梦想。正因为有太多的变数,反而使马云和阿里巴巴讨得了这帮天才的欢心。正如马云在接受某个媒体采访的时候所说:如果一个决定是100%正确的,就没有执行的意义;如果一个决定引起极大的争议,才值得去执行。马云一拍脑袋认定的事情,每每引起无数人的争执,让所有人觉得他是个疯子,却吸引了众多的顶尖人物。

阿里巴巴一位管理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之所以始终如此信任马云,是因为马云从来没有让他们失望过,他无与伦比的高瞻远瞩的眼光,已经赢得了所有员工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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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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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既然是“好朋友”,那也有许多趣事,那趣事很多很多,三天三夜也讲不完,为了不讲三天三夜,那就挑一件吧!

有一天晚上,我看书正精彩的时候,妈妈叫我睡觉,我回答了一声:“嗯。”然后继续津津有味的看我最爱看的《哆啦A梦》。“子怡!”妈妈见我还没出来,就知道我还在看书。“你知不知道现在几点了?9:35了,都这么晚了,还不睡?!明天又该迟到了!”“哦,这就去睡。”我嘟嘟囔囔地回答道。心里想:不看就不看,发那么大火干嘛?

刚睡到床上,我也睡不着,心里总想着要偷偷溜进我的房间,那几本好看的书,躺到床上舒舒服服的看一会,妈妈如果进来,我就连忙把书藏到枕头底下。我说到做到,开始行动!我首先爬起来,跳下床,为了不发出声音,所以我没穿拖鞋。脚刚碰到地,我就踮起来,溜进我的房间,哈哈,幸好没被他们发现,要不是我就“玩完儿了”。“一本、两本……”。我小心翼翼地拿着,生怕弄出半点声响。拿完书,我有连忙回到妈妈的房间,爬到床上。我把一本书拿出来,把其他的书放到枕头底下。

哈哈……太好笑了!不过,我心里还是有一点担忧的,想着:要是妈妈进来了怎么办,对了,可以放到枕头底下,我怎么忘了。说曹操曹操到,妈妈进来了,我赶紧把书藏到枕头底下,假装睡着了,妈妈进来看了看,又出去了。哈哈!作战成功!我又接着看了起来,直到我想睡了……

看吧,这就是我和“好朋友”的其中一件趣事,其他还有很多,下次再跟你一一道来吧!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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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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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题记我就和书有过一段有趣的故事,现在它将给你们听听。

有一天,我去了奶奶家。一进门妹妹就黏过来和我一起玩,跳皮筋,捉迷藏,过家家…尽情的玩着,天不知不觉的暗了下来。我玩累了,躺在床上休息,看见爸爸正在看一本书,我好奇地凑过去,我问:“爸爸,您再看什么呢?”爸爸语重心长的说:“我正在看书呢,书是知识的海洋,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爸爸说的话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中。

一次我跟着妈妈去了书店,看见了一本书,上面有一位公主和一位王子依偎在一起,我被那幅画面深深吸引住了,我就恳求妈妈给我买那本书,在我的软磨硬泡的情况下,妈妈答应买给我了,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我回到家就开始看,我看得如痴如醉,妈妈叫我吃饭我也不吃,就这样,这本书被我一天给看完了。

从此以后,我就特别喜欢读课外书,慢慢发现自从我读的书很多的时候,同时也学到了很多课堂以外的知识,还深刻地明白了爸爸那句话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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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清明节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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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清明节的由来:相传在秦朝末年,汉高祖刘邦和西楚霸王项羽,大战好几回合后,终於取得天下。

他光荣返回故乡的时候,想要到父母亲的坟墓上去祭拜,却因为连年的战争,使得一座座的坟墓上长满杂草,墓碑东倒西歪,有的断落,有的破裂,而无法辨认碑上的文字。

刘邦非常的难过,虽然部下也帮他翻遍所有的墓碑,可是直到黄昏的时候还是没找到他父母的坟墓。

最后刘邦从衣袖里拿出一张纸,用手撕成许多小碎片,紧紧捏在手上,然后向上苍祷告说:「爹娘在天有灵,现在风刮得这N大,我将把这些小纸片,抛向空中,如果纸片落在一个地方,风都吹不动,就是爹娘的坟墓。」说完刘邦把纸片向空中抛,果然有一片纸片落在一座坟墓上,不论风怎N吹都吹不动,刘邦跑过去仔细瞧一瞧模糊的墓碑,果然看到他父母的名字刻在上面。

刘邦高兴得不得了,马上请人重新整修父母亲的墓,而且从此以后,每年的清明节一定到父母的坟上祭拜。

后来民间的百姓,也和刘邦一样每年的清明节都到祖先的坟墓祭拜,并且用小土块压几张纸片在坟上,表示这座坟墓是有人祭扫的。

清明节是国历四月五日或六日,因为它是定在二十四节气中,春分后的十五天,所以不是固定在国历四月五日,也不是以农历来决定。清明节也叫做民族扫墓节,是民国廿四年由政府明定的国定假日。中国祭祀祖先的历史由来已久,早在上古时代就有帝王、诸侯祭祀宗庙的仪式,到春秋时代孔子的墓祭,这些都属於贵族所特有的。到了秦汉以后,贵族制度末落,才有一般民众到祖先坟墓去祭祀的习俗。

一般清明扫墓可以分成两种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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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汉初三杰名人故事

全文共 1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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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浪淘沙,英雄无数,斗转星移,豪杰辈出。那些杰出的人物已被时间所湮没,但他们的精神化作我们民族的魂魄,孔子的仁,孟子的义,荀子的礼;他们有的成了一种符号,关羽、我们想到了忠义,秦皇汉武、我们想到了雄才大略,诸葛亮、我们想到了智谋超群;也有这么一些人,他们是以一个群体出现的,往往这一类人是不太出名的,除非他们都以自己为个体创不世功勋,后世会用他们来寓意一个人有经天纬地之才,汉初三杰就是这样一群人。

有人说做官要学张良,我说学张良还做什么官,一个人要做官,必定想要有所作为,而不是野鹤云游,更何况要做到张良那样是要有很高的条件,勇、仁、智必不可少,博浪沙刺杀始皇帝,他的勇早已冠名天下,随后十年安居治学,更说明了他的智,中途遇到黄石公,他的仁不言而喻,也就是说,他的勇、智、仁闻名天下时,项羽还在吃奶,韩信还在娘胎、萧何茫茫然不知何为,刘邦还在为赊下的酒钱发愁。只是那时他没想过成为开国功臣,他也不想,他想的是,我们家五世相韩,我不能眼看着韩国的灭亡而不管不顾,无论家仇,还是国恨,我必灭秦。他做到了,本来他已绝望,是刘邦的出现点燃了他的希望,只是后来韩信的出现,他的心死了,汉朝已建立,他便学赤松子云游去了,他无所求,开始只求推翻秦朝,重建韩国,后来看到韩信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便死心了,他一生光遇到战争强人了,小时候亲见自己的父亲被王翦,蒙恬杀害,后来辅佐韩王遇到项羽,再后来…他还是帝师,这个帝就是刘邦,他自己说他的学问只有高祖能够学会。刘邦也十分尊敬他,高祖在叫其他人时,会直呼其名,甚至会骂骂咧咧,唯独对他以“子房”相称,“运筹策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张良遂成谋圣。

做官还是要学学萧何的,既要学他伴君如伴虎时所运用的策略,也要学习他治国安邦的智慧,不学经邦济世之技,不足以担当大任,不学会圆滑变通,不足以在任长久,以至于才能无法施展,可以说萧何的一人是非常完美的,只是和氏璧上有一点瑕疵,这个瑕疵不是他自污其身以求自保,在未央宫帮助吕后铲除韩信,就是这种出卖朋友以保其位是为人所不耻的,当然瑕不掩瑜,他依然是做官的典范。

韩信多半是不提倡学习的,谁都不会喜欢整天一副天老大、我老二的样子的人。据记载他被贬为淮阴侯后,一次去上朝,按汉朝的百官次序,诸王在最前面,后面是列侯,最后是官员,估计是心情不好,说出不愿与周勃、灌婴为伍的话来,怪不得在他被贬到被杀无人为他求情,而且还有人说赶快做了那个狂妄的小子,与同事的关系相处不好,要是此时彭越,英布在最前面站着,大概会说“吆,这不是战无不胜的韩大元帅吗?你怎么站在哪个地方,来来。我俩为你腾出一个位子”。

张良原来不姓张的,他姓韩,为了躲避追捕改姓了张,五百年前和韩信是一家也未可知,以张良的仁义以及远见卓识,为什么不提醒这位同家,想必还是会在不经意间点一下的,只是那时韩信正炙手可热,不会去细细品味的,后来张良心归自然,不问朝中事物,当初,评选第一功臣时,大家一致推选他,刘邦也授予他在富饶的齐地任选三万户作为他的食邑的权利,但是只想云游天下的他一一谢绝了。大概萧何和曹参是无心去争夺那第一功臣,但是他们代表的不仅仅是两个人,而是两个集团,一个文官集团、一个武将集团,最后两个好友最后闹得不欢而散,还是刘邦有办法,萧何封第一侯,曹参食邑第一,这下解决了,不得不说刘邦太厉害了,只是食邑第一,不过才一万二,还不到要给张良食邑的一半,更何况还不是齐国的富饶之地,其实在刘邦心中第一早已有了人选,只不过是一场加大皇权的消耗运动而已。

三人身上都有其精华之处,张良的智勇双全、谋略过人,萧何的左右开弓,安邦定国,都值得我们去学习,韩信,他的才能我们就不要去学了,那毕竟是个人的天才,他的知恩图报,忍受胯下之辱,是十分提倡的。

希望三位在九泉之下能通力合作,打败历朝历代的良将贤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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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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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神圣的阶梯,引领人们登上至高无上的宝塔,也是智慧的起源地;我热爱读书,我愿伴着我喜爱的书成长。

凝视着满柜的书架,让我不得回忆起当初初入校园时的情景……

那是开学时,稚气的我刚刚迈入一(4)班卧虎藏龙,人才济济的大家庭,一无所知的我对于这一切是多么陌生,多么好奇。

到了二年级,我才发现,原来我的语文成绩平平庸庸。我像煤炭掉在了头上——火急火燎,爸妈更是为我捏了一把汗。

我再怎么努力,在怎么用功,都是徒劳无功的。妈妈特地去把我在高中教语文的二姑姑请到了我家。“侄子,我知道你很聪明,但想要学好语文,足诶重要的是多读书,只有书读多了,你的写作水平会提高一大半,才能将语文成绩忽地提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读书会引领你走向辉煌之路……”姑姑语重心长的告诫我。听完姑姑的一番话,正如“良言一句三冬暖”,我顿时醒悟了并下定决心要和书做朋友!

从那以后,我每天如饥似渴的书中提取精华,汲取一个个片段的道理。几月后,我已经达到“一日无书,百事荒芜”了;我完全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享受这一场精神盛宴;时时手不释卷,废寝忘食。引人入胜的书使我如临其境。我似乎漂孤岛上和鲁滨孙一起顽强地生存下去;我好像来到了荆州,和关羽一起抵抗曹军的攻击;我又似乎走进法国巴黎,聆听圣母院那虔诚的钟声……读着读着,我的语文成绩正不知不觉中突飞猛进。

“未知高山便知其巍峨,未见大海便知其深邃”,这就是书的力量。让我们拿起书本尽情朗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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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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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对于一些人来说可能是一个十分遥远的东西。但我却幸运的在很小的时候就登上了“船”。当然这艘“船”或许同别的船比要不太一样,但它绝对是我的生命中,甚至于是人类历史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正如高尔基所言:“是思想之船,它小心翼翼地把珍贵的货物运送给一代又一代。”没错这就是我所登上的船——书。

我第一次更书打交道是在五岁的时候。那一天天气十分晴朗,路边碧绿的小草挺起了胸膛;花坛中色彩斑斓的花朵展开了笑脸;树上可爱的小鸟也放开了歌喉唱起了动人婉转的曲子。我和妈妈正在林荫小道上漫步着。忽然,路旁书店贴在玻璃门上的五颜六色的宣传单吸引了我。“妈妈,我们去那里看看吧。”我一边晃着妈妈的手一边说道。妈妈蹲下来顺着我的目光看去,映入她眼帘的是一张“孙悟空大闹天宫”的宣传广告。她顿时就明白了我的意思,拉着我的手走进了那家书店。

书店的服务员一见有人来了,连忙满脸笑容的问道:“这位客人,请问您想要什么书?”“把你们店门口广告上的那本西游记拿来吧。”妈妈说道。“我儿子想看看。”“好的,那里有椅子,您可以去那儿坐着等一下。”我们才刚坐下,服务员就拿着书小跑了过来,“这是您要的书。”妈妈接过书,微笑着对服务员说了声谢谢,然后把书递给了我。我接过书开始翻看起来,而服务员也招待其他客人去了。我看着看着就忘了时间,直到妈妈喊我时,我才从书中的世界里出来。“妈妈,把这本书卖了吧。”我撒娇道。“行,只要你喜欢,我就买。”妈妈答道。“谢谢妈妈。”我开心的答道。“服务员这书多少钱啊?我买了”“20元,请您跟我到前台结账”服务员答道。“给,这是20元,麻烦给我包一下。谢谢。”妈妈对前台的服务员说道。“给,这是您要的书。谢谢惠顾,欢迎下次光临。”“给,儿子,这是你要的书。”

从此,我也便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升上小学之后,由于认识了更多字,我也变得更加喜欢看书了。在小学六年的时间里,只要一下课,我就会从书包或课桌里掏出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仔细的翻阅,对在教室里和走廊上玩闹的同学略无慕艳意。因此,我在这六年时间里读完了整整十二本《十万个为什么》所以,我的知识面也比别的同龄人要广得多。这也导致我上初中时对知识的理解也更加透彻。学习起来也方便多了。

书既是我的良师,更是我的益友。当我失败时,他能鼓起我前进的风帆;当我犯错时,他能拨正我前进的航向;当我骄傲时,他能使我迅速的清醒过来。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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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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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一杯清茶可以消除疲劳,一个周末可以愉悦心情,那么一本好,不仅可以消除疲劳、愉悦心情,更可以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我爱书,从识字开始,它便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友。

我的第一位朋友是《安徒生童话》。到现在,我还清楚地记得那只受人冷落的丑小鸭,大个子,灰杂毛,丑得无法形容,丑小鸭无论走到哪里,都不受人欢迎。我不仅同情它起来……

渐渐地,我长大了,同时也在一刻不停地补充“营养”。无论有多忙,我总会挤出时间看书。书成了我的影子,寸不不离。一次,我在班上借了《班长是条龙》这本书,我爱不释手。丰富的图画、精彩的文字,把我引进了一场正义与邪恶的战争。回到家,好不容易把作业做完,就已九点。可是那本书像磁石一样吸引了我,我真的控制不了自己。我把灯关上,等妈妈睡后,再蹑手蹑脚地取来台灯,用被子盖住,又从书包里翻出这本书,轻轻地钻到我的“小窝”里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小窝”微微散发出红色的光,直到深夜十二点,红光才消失了。早晨,看着我那红肿的,没精神的眼睛,妈妈就知道我有偷读了,便把我臭骂了一顿。不过,我还是值得的,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依然会这么做。

看完一本书,我总喜欢再脑子中把故事继续编下去,坐着编,躺着编,走路也在编。一次,我和外婆一起去小溪洗衣服,在路上,我在续编《阿笨猫的故事》。编着编着,只听外婆一声“小心”!紧随着“扑通”一声,还有“哎呦”一声,我被石头绊倒,扑到了小溪的怀抱里。外婆连忙把我拉起,我冷得瑟瑟发抖,可心里还是在编我的故事。

……

正是因为有了书,我的生活才如此丰富多彩,如果没有书,人生会是多么乏味,像草地没有鲜花的点缀,蓝天没有白云的装扮,那是多么单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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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曹操刺杀董卓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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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曹操刺杀董卓故事听过吗?

曹操持王允所赠之七星宝刀立于董卓榻前。董卓前日染疾,不便起身,就让吕布去牵一匹好马来送给曹操以示感谢。曹操见吕布前去牵马,而董卓又面向里卧,知道这是刺杀董卓的唯一机会,便提起七星宝刀准备行刺。没想到董卓的前面有一面镜子,董卓从镜子里看到曹操提起了七星宝刀,便大声问道:“你要干什么?”这个时候曹操听到了屋外有响动,正是董卓麾下最为精锐的侍卫——铁甲士。如今刺杀已被董卓发现,就算拼死一击也未必能够成功,于是曹操不退反进道:“此刀正是我要献给董大人之物,正要拿给大人过目。”董卓从镜子里看见曹操面无惧色,而且手中的宝刀镶有7块宝石,刀锋幽萃而洗练,知道的确是一件宝贝,便起身欲接过刀来。曹操见董卓来接刀,心想只要他收下宝刀,到时自己借口有事离去,即使刺杀不成也可以留下一条命来。但是屋外侍候的李儒此时走进屋内,看到曹操手中的七星宝刀,顿时大惊。他曾在王允府上见过此刀,决不会看错。而王允与董卓争权早已人尽皆知,现在七星宝刀在曹操手上,虽说是献宝,刺杀想必才是真。于是不等董卓下令,李儒已经召集了数十位铁甲士围在了房屋四周。

果然如同李儒所料,曹操一等董卓接过宝刀便起身告辞,董卓只是被宝刀吸引而并未阻拦。当曹操走出房门时,却发现自己已经被数十个铁甲士围住了。他看见了一旁正在冷笑的李儒,明白自己的意图依然暴露,现在只有杀出去一条路了。于是曹操从腰间解下两只短戟,朝着包围最稀疏的地方冲了过去。董卓听见外面的动静,忙问近侍发生了什么事,被告知李儒正在指挥铁甲士截杀曹操。董卓大怒,正要拿李儒问罪,刚好吕布牵马回来。曹操看见吕布回来,大喊一声:“吕将军救我!”然后挥舞双戟朝吕布的方向杀了过去。李儒一面指挥铁甲士截杀曹操,一面对吕布高喊:“不要放走曹操。”但是他不知道,此时的吕布已经对董卓起了杀心,因为司徒王允给他的筹码更大。他本来也是见过七星宝刀的,之所以没有揭穿,是因为一旦曹操成功杀死了董卓,而自己便可以和自己心爱的女人在一起了。于是他没有阻拦曹操,而是装出一副很奇怪的样子看着曹操骑上马逃之夭夭了。

以上是曹操刺杀董卓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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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传说中的圣王名人故事

全文共 2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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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帝,三皇五帝之一,名重华,字都君;生于姚墟,故姚姓,今山东诸城市万家庄乡诸冯村人。舜,为四部落联盟首领,以受尧的“禅让”而称帝于天下,其国号为“有虞”,故号为“有虞氏帝舜”。帝舜、大舜、虞帝舜、舜帝皆虞舜之帝王号,故后世以舜简称之。

个人生平:舜,历来与尧并称,为传说中的圣王。《史记》说舜名重华,晋代皇甫谧又说他字都君。舜又称虞舜,据说是国号有虞,按先秦时代以国为氏的习惯,故称有虞氏。还传说舜出生于姚墟,故姓姚氏,名曰“重华”,字都君。

相传舜的家世甚为寒微,虽然是帝颛项的后裔,但五世为庶人,处于社会下层。舜的遭遇更为不幸,父亲瞽叟,是个盲人,母亲很早去世。瞽叟续娶,继母生弟名叫象。舜生活在“父顽、母嚣、象傲”的家庭环境里,父亲心术不正,继母两面三刀,弟弟桀傲不驯,几个人串通一气,必欲置舜于死地而后快;然而舜对父母不失子道,十分孝顺,与弟弟十分友善,多年如一日,没有丝毫懈怠。舜在家里人要加害于他的时候,及时逃避;稍有好转,马上回到他们身边,尽可能给予帮助,所以是“欲杀,不可得;即求,尝(常)在侧”身世如此不幸,环境如此恶劣,舜却能表现出非凡的品德,处理好家庭关系,这是他在传说故事中独具特色的一个方面。

舜家境清贫,故从事各种体力劳动,经历坎坷。他在历山(今地不详,一说即今永济县境内的中条山)耕耘种植,在雷泽{旧说即山东济阴境内的古雷夏泽)打鱼,在黄河之滨制作陶器,在寿丘(今地不详)制作家用器物,还到负夏(今地不详)做过小本生意,总之生计艰难,颠沛流离,为养家糊口而到处奔波。

相传舜在20岁的时候,名气就很大了,他是以孝行而闻名的。因为能对迫害他的父母坚守孝道,故在青年时代即为人称扬。过了10年,尧向四岳(四方诸侯之长)征询继任人选,四岳就推荐了舜。尧将两个女儿嫁给舜,以考察他的品行和能力。舜不但使二女与全家和睦相处,而且在各方面都表现出卓越的才干和高尚的人格力量,“舜耕历山,历山之人皆让畔;渔雷泽,雷泽上人皆让居”,只要是他劳作的地方,便兴起礼让的风尚;“陶河滨,河滨器皆不苦窳”,制作陶器,也能带动周围的人认真从事,精益求精,杜绝粗制滥造的现象。他到了哪里,人们都愿意追随,因而“一年而所居成聚(聚即村落),二年成邑,三年成都(四县为都)”。尧得知这些情况很高兴,赐予舜絺衣(细葛布衣)和琴,赐予牛羊,还为他修筑了仓房。

舜得到了这些赏赐,瞽叟和象很是眼热,他们又想杀掉舜,霸占这些财物。瞽叟让舜修补仓房的屋顶,却在下面纵火焚烧仓房。舜靠两只斗笠作翼,从房上跳下,幸免于难。后来瞽叟又让舜掘井,井挖得很深了,瞽叟和象却在上面填土,要把井堵上,将舜活埋在里面。幸亏舜事先有所警觉,在井筒旁边挖了一条通道,从通道穿出,躲了一段时间。瞽叟和象以为阴谋得逞,象说这主意是他想出来的,分东西时要琴,还要尧的两个女儿给他做妻子,把牛羊和仓房分给父母。象住进了舜的房子,弹奏舜的琴,舜去见他,象大吃一惊,老大不高兴,嘴里却说:“我思舜正郁陶!”舜也不放在心上,一如既往,孝顺父母,友于兄弟;而且比以前更加诚恳谨慎。

后来尧让舜参预政事,管理百官,接待宾客,经受各种磨炼。舜不但将政事处理得井井有条,而且在用人方面有所改进。尧未能起用的“八元”、“八恺”,早有贤名,舜使“八元”管土地,使“八恺”管教化;还有“四凶族”,即帝鸿氏的不才子浑敦、少皞氏的不才子穷奇,颛顼氏的不才子梼杌、缙云氏的不才子饕餮,虽然恶名昭彰,但尧未能处置,舜将“四凶族”流放到边远荒蛮之地。这些措施的落实,显示出舜的治国方略和政治才干。

经过多方考验,舜终于得到尧的认可。选择吉日,举行大典,尧禅位于舜,《尚书》中称为舜“受终于文祖”。又传说是舜代替尧摄行天子之政,虽有天子之权,而无天子之号。与此二说差异甚大的一个传说是,舜将尧囚禁起来,还不让其子丹朱与他见而,舜自己做了天子,类似于后代的宫廷政变,篡权夺位。

舜执政以后,传说有一系列的重大政治行动,一派励精图治的气象。他重新修订历法,又举行祭祀上帝、祭祀天地四时,祭祀山川群神的大典;还把诸侯的信圭收集起来,再择定吉日,召见各地诸侯君长,举行隆重的典礼,重新颁发信圭。他即位的当年,就到各地巡守,祭祀名山,召见诸侯,考察民情;还规定以后五年巡守一次,考察诸侯的改绩,明定赏罚,可见舜注意与地方的联系,加强了对地方的统治。传说中舜的治国方略还有一项是“象以典刑,流宥五刑”,在器物上画出五种刑罚的形状,起警戒作用;用流放的办法代替肉刑,以示宽大。但又设鞭刑、扑刑、赎刑,特别是对不肯悔改的罪犯要严加惩治,舜把共工流放到幽州,把欢兜流放到崇山,把三苗驱逐到三危,把治水无功的鲧流放到羽山,坏人受到惩处,天下人心悦诚服。

按照《史记》所载传说,舜摄政28年,尧才去世。舜于三年的丧事完毕之后,便让位给尧的儿子丹朱,自己退避到南河之南。但是,天下诸侯都去朝见舜,却不理会丹朱;打官司的人也都告状到舜那里,民间编了许多歌谣颂扬舜,都不把丹朱放在眼里。舜觉得人心所向,天意所归,无法推卸,遂回到都城登上天子之位。不过,传说中舜的都城与尧的都城不在一个地方。据唐代孔颖达《毛诗正义》引皇甫谧所说;“舜所营都,或云蒲坂。”蒲坂在唐代是河东县,即今山西永济县。

尧死以后,舜在政治上又有一番大的兴革。原已举用的禹、皋陶、契、弃、伯夷、夔、龙、垂、益等人,职责都不明确,此时舜命禹担任司空,治理水土;命弃担任后稷,掌管农业;命契担任司徒,推行教化;命皋陶担任“士”,执掌刑法;命垂担任“共工”,掌管百工;命益担任“虞”,掌管山林;命伯夷担任“秩宗”,主持礼仪;命夔为乐官,掌管音乐和教育;命龙但任“纳言”,负责发布命令,收集意见。还规定三年考察一次政绩,由考察三次的结果决定提升或罢免。通过这样的整顿,“庶绩咸熙”,各项工作都出现了新面貌。上述这些人都建树了辉煌的业绩,而其中禹的成就最大,他尽心治理水患,身为表率,凿山通泽,疏导河流,终于治服了洪水,使天下人民安居乐业。当比之时,“四海之内咸戴帝舜之功”,“天下明德皆自虞帝始”,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清平局面。

舜在年老的时候,认为自己的儿子商均不肖,就确定了威望最高的禹为继任者,并由禹来摄行政事。故舜与尧一样,都是禅位让贤的圣王。据说舜在尧死之后,在位39年,到南方巡守时,死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疑山,称为“零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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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名人故事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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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都以为皇帝都是继承父业的,直到我看了这篇文章。这篇文章里的朱元璋聪明、可爱、坚强勇敢、坚忍不拔。这篇文章生动的描写了朱元璋的悲惨童年。当他很小的时候,就在地主家放牛,地主不但不给吃的,还抽鞭子。在1344年,朱元璋的家乡濠州(今安徽风阳)遇上了百年大旱,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几天过去后,一滴雨没见到,却迎来了一群铺天盖地的蝗虫,一会功夫,庄稼被吃了,人被饿死了,还流行着可怕地瘟疫。朱元璋的爸爸、妈妈、大哥、大哥的大儿子被夺去了生命。仅仅只用了半个月,一家九口人就去了四人,只剩下朱元璋和他的二哥、大嫂王氏及她的一双儿女五口人还活着。最后两兄弟决定分头外出逃荒、,自谋生活。可是,他的二哥放心不下朱元璋,最后,两兄弟之后挥泪分别了。吉人自有天相,朱元璋终于找到了吃的东西,总算饱餐了一顿。

几年的漂泊时间,铸就了朱元璋坚强勇敢,坚韧不拔的精神,也练久了他强健的体魄。1352年闰三月初一,朱元璋来到濠州城下,义军见一人到城下,以为朱元璋是元军派来的奸细,准备问斩。幸好郭子兴听到报告后,赶到了城下,见朱元璋五花大绑着,却没有一点害怕的样子,一副轻松、从容地样子,他身材高大,浑身散发着大无畏的精神,老婆,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希望是,不是我也没有办法了。可能是天样子特别威武,郭子兴一见就非常喜欢他,最后才知道他来做义军,郭元帅大喜,收他做了一位步兵,从此,朱元璋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

原来帝王也有这样悲惨的童年,我和不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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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老虎洞探险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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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鸟类专家郑作新,从小就热爱大自然,喜欢探索自然界的奥秘。他的家乡福州有一座鼓山,高峻雄伟,风景秀美。

一天,郑作新听说,鼓山的峰顶有一个老虎洞,洞内经常发出老虎的吼叫声。因此,登山的人大都望洞却步,不敢靠近。可猎奇心很盛的郑作新总有点半信半疑:洞里真的有老虎吗?为什么谁也没有见过老虎的影子呀!

这天,他约了几个大胆的小伙伴,背上干粮,决心到老虎洞探察个究竟。

他们好不容易才爬上了山顶。仔细一找,接近山顶的地方果真有一个山洞。

顿时,孩子们紧张起来,一个个都瞪大了眼睛,小心翼翼地往前移动着脚步。

他们刚走近洞口,猛然,一种震耳欲聋的响声传了过来。有几个孩子以为老虎来了,吓得连忙往后退。但是,这声音响过之后,一切又恢复了平静,根本没出现什么老虎。于是,作新和伙伴们壮了壮胆,再次走到洞前,又听了好半天,终于弄清楚了:原来,山上的风很大,狂风吹过山洞,发出了巨大声响,像老虎吼叫一般,一传十,十传百,传来传去便成了“山顶上有老虎”。

作新和伙伴们“捉住老虎”的消息不胫而走,从此,登鼓山的人再也不回避老虎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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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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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小的时候,我就和成为了朋友。

那时我才上小班,不会读拼音,也不认识字,但就喜欢翻看书柜上的书,那些小小的汉字像是有一股神奇的魔力,紧紧地吸引着我。妈妈看见我渴望的眼神,悄悄地走上前来,拿起我小手里的书,一个字一个字地读。看见我迷惑不解的样子,就用自己的语言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再给我讲一遍,慢慢的,我就会用自己的语言叙述了。

但好景不长,我逐渐就不喜欢故事了,因为我发现了另一片广阔的“陆地”—作文书。

我第一次看的作文书很短,不像现在两三页的具体作文。开始,我看的不太懂,但慢慢的,《小虾和小鱼》这篇作文告诉我要珍惜友谊;《友好》这篇文章告诉我要真心对待朋友;《文具盒里的争吵》让我懂得只有团结起来,才能有真正强大的力量……

四年级时,我的阅读兴趣又转向了《笑猫日记》这一类书,这些虽然是童话,但里面有好多好词佳句,我可以大量地积累,运用。比如,我在作文里写春雨的时候,就用上了杨红樱写的《塔顶上的猫》里的“春雨贵如油”这样的句子,老师还圈出来了,还说我用的恰当呢!大量的阅读,让我的习作能力也不断提高。所以,我愿意一直顺着读书的路向前走去。

如今,我上五年级了,读的书原来越多,种类也越来越多了,书,是永远陪伴在我身边的小天使,它像老师,给我知识,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愉悦地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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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和书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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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在我的生活中,书,无处不在。当然啦,也会有许多有趣的故事。不信?接着往下看吧。

有一天。我带了一本书拿到学校去看。下午,我趁着没人注意,赶紧拿出来细细品味了起来。突然,李田萌拍了一下我,我吓的赶紧把书藏了起来。她问我:“你干什么呢?是不是藏了好吃的?拿出来分享一下嘛!”我说:“没有,什么也没看,就是一本书。”我紧张极了,生怕她要我把书拿出来。她又问我:“那你藏起来干什么?拿出来我看看。”唉,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我只好把她叫到一个角落里,对她说:“真的是一本书,你看!”我拿出一本《皮皮鲁传》。她疑惑道:“那你为什么不说呢?还让我干着急。”“唉,我也是有苦说不出呀!这本《皮皮鲁传》是一本女孩子千万别看的书,可是好奇心却迫使我一定要看一看为什么这本书女孩子不能看。”“那你也得告诉我呀!”“这是一本女孩子并不能看的书,可是我却看了,我怕你们会嘲笑我,所以就藏起来不告诉你了。”“我们为什么要嘲笑你呢?你只是想多看一些好书罢了。”“谢谢你理解我,那你可一定要为我保密啊!”“好的,没问题!”

回到家,我把这事讲给了妈妈。妈妈对我说:“他们是不会嘲笑你的,没准儿还会夸奖你读的书多呢!更何况‘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他们不可能嘲笑你。”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书让我自信,书让我快乐,书让我得到知识……我爱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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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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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不爱读,读书是我最头疼的事了。上学后,我感到了知识的缺乏,每次作文,我都不知从何说起。爸爸、妈妈为我不喜欢读书而烦恼,常常买许多书让我阅读,可我很少去看。直到那件事,让我对读书产生了兴趣。

暑假的一天,爸爸带回了一套茶具,说是别人送的。可怎么用呢?我们都不知道,最后这套茶具就这么放着。

这天,爸爸、妈妈都出去,只有我呆在家里,我无聊死了。实在是太闷了,于是我就在书柜里随手抽出一本,漫不经心地看起来。没想到里面居然有教人怎样泡茶的,我想起了爸爸带回来的那套茶具后来。于是,我认认真真阅读相关的内容。基本了解了泡茶的步骤后,我按照书上说明照猫画虎地学了起来。首先把水煮开,然后放入红茶包,再加入奶,最后加几勺糖。奶茶泡好后,香味直扑进我的鼻子里。我迫不及待地尝上一口,“味道不错”我不禁称赞起自己来。晚上,爸爸妈妈回来,我就在他们面前大显身手,父母都赞不绝口,他们都说:虽然我泡的奶茶没有买回来的奶茶那么香浓,但是他们甜在心里。我更是很开心,因为我这是我第一次按照书上所教泡出来的第一杯奶茶,我真没想到书有这么大的作用。

爸爸说:“人生仿佛就像泡茶一样,只有经过过滤、沸腾、磨练才能焕发出属于自己的优香。”是的,读书是一把万能钥匙,可以开启智慧的的大门。书是一颗欢乐豆,一块营养面包,它让我收获知识,同时也收获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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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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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9岁开始喜欢读,一说有书看,我就欣喜若狂。我看过的书浩如烟海,有《查理九世》、《盗墓笔记》、《三国演义》等等,我的书几乎占满了家里一面墙那么大的书橱。

有一次,妈妈说:“我去加班,你要按时洗澡、睡觉,自己搞定噢!”我头也不回地说:“好的。”那时候我正在全神贯注地看《三国志》,看得如痴如醉,连魂都没有了。“咔嚓,咔嚓……”时针健步如飞,不知不觉就晚上九点了,而我还在书里神游,仿佛我就是书中的某个人。

“叮咚!”门铃响了。史上最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妈妈回来了。她看到我,一脸惊讶,问我怎么不睡觉,连衣服都没有换。我一拍脑门,表示早就把这些事忘到九霄云外了。妈妈怒火冲天,二话不说就把我的书没收了。

从那以后,我开始认真听课,按时完成作业,终于争取从妈妈那边把心爱的《三国志》“赎”了回来。这件事给了我一个深刻的教训,就是一定要跟时间赛跑,在妈妈没收书之前就把书看完,这样即使被没收,也没有那么心疼。于是,我制定了“争分夺秒”计划,有时候在课堂上看书,有时候在做作业的时候看书,甚至连上厕所都躲在卫生间看书。妈妈知道了这些事后,无可奈何地笑了笑,摸了摸又拍了拍我的头,似乎在说:“爱看书很好,但是要找对时间看书哦!”

还有一次,我在窗边看《查理九世》,奶奶让我帮她洗碗,我愉快地答应了。她一走,我就开始干活了,因为我想快点回来继续看书,书上的故事太吸引人了。可是因为我太心急,手没擦干就拿书看,把书弄湿了,我很心疼,用电吹风吹了好久都没干,我着急地快哭了。奶奶回来后,看到我着着急的样子,又给我买了一本新书。我生怕弄坏,像抱着宝贝一样把书抱在怀里。我之所以这么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受益匪浅,它教会我遇到困难、面对恐惧,要用智慧、勇气两个武器进行战斗。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像一双智慧的翅膀,即使足不出户,也能让我在另一个地区、另一个国家、另一个时代自由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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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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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看,看书可以让人忘掉所有忧愁与烦恼。在上幼儿园大班的时候,我就把一、二年级的必读书给看完了,三年级的时候,又把四、五年级的必读书一扫而光,长年的读书习惯让我炼成了一副好记性,还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

有一段时间,我的培训班很少,除了作业我几乎整天都窝在家里,扑在沙发上,旁边放着的,是一叠叠书,我喜欢看小说,特别是世界名著:《红与黑》、《羊脂球》、《双面人》。新华书店那标着“世界名著”的架子旁,总能看见我的身影。

记得一次看书的小故事:一天,我在新华书店看那本沈石溪的《鸟奴》,忽然,广播里响起来即将关门的通告。我当时想:还有15分钟看书的时间呢!再看一小会儿吧!看着看着,书使我忘记了一切,被书中的“老毛”感动了。一盏灯灭了,我没发现;两盏灯灭了,我还是没发现……

“嚓”,书店突然陷入了一片黑暗,我了吓一大跳。“有人吗?”我害怕的问道。无人回答,只有书店里空荡荡的回声在层层回荡。

过来很久,我才被书店老板发现。

哈哈,很好笑吧!我和书的故事还有很多!现在不说了。我爱看书,但愿,这个习惯能保持下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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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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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非常讨厌阅读,爸爸叫我看,我就拿着书在装。可是现在我慢慢地喜欢上了阅读。

因为我长大了,需要通过阅读懂得更多的知识,要不然会落后于其他人。于是开启了我的阅读之门。

有一次,我找到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有个人同学过来对我说:“要不要看这本漫画书?”要是以前我会毫不犹豫地接了过来,可这次我没有,因为我沉浸在我的阅读世界中。同学都知道以前我喜欢读漫画,但是现在我看的更多的是文字书。因为文字书中有更多的知识让我学习,我也能感受到更多的快乐。现在只要我看哪位同学谁有好看的书我便会迫不及待的想要借来看,感觉已经到了一日不看书,整个人没精神。

前段时间,我买了一套《查理九世》,一回家就捧在手上看起来,一页、两页、三页……看得津津有味,直到妈妈叫我写作业时,才能从书中走出来。这时发生一本书都快看了一半,这才感觉眼睛很酸,手脚也麻了,不过我浑身轻松。在接下来的几时间里,所有的课外时间我都花在看这套书上,一口气看了好几本。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学们赶紧看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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