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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与书的故事汇编5篇 作文(20篇)

导语:一个人无论遭遇什么样的不幸与挫折,脚底下都是有两条路可以选择的:一条是绝望,一条是希望。只要我们选择希望,就一定有路可走!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小编整理的几个哲理小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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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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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件好东西,它像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一本好书,会让你变得聪明起来;读一本好书,仿佛你在和一些高尚的人谈话、交朋友。书中蕴藏着许多神奇的东西,只要你仔细观察、认真思考,才能发现其中的秘密。

记得在我小时候,家里特别的穷,没买得起书,妈妈经常抱着我在摇篮里编故事给我听。从那时候起,我对书有了极大的兴趣,特别是故事书。

自从我家有了一点小钱之后,我就天天嚷嚷着妈妈给我买书,妈妈拿我没办法,就给我买了。这样,我就拥有了属于我自己的第一本书——《格林童话》,这不就是我梦寐以求的书吗,我做梦都想拥有它。所以,我决定在周末把这本书好好的品味下来。

周末,我快速完成作业准备看书时,妈妈走过来对我讲:”孩子,待会妈妈要出去办点事,妈妈晒了衣服在外面,待会在下雨前一定要记得收衣服啊!“我应付性的”哦“了一声,就走进书的世界里去了。在书的世界中,仿佛我是卖火柴小女孩的外婆,特别想找出那位狠毒的父亲来训斥一顿;在龟兔赛跑中,作为旁观者,我发出感叹:兔子太自大了,这样果然没有好下场,原来”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说的就是这个故事啊;在皇帝的新装里,我惊叹:为什么皇帝也能那样愚笨呢;在森林里的小木屋中,我想:作者的想象太伟大了,把整个故事编得那样扑朔迷离……我想着想着,哗哗哗——这不是下雨声吗?我应该听错了。过了一会儿,下雨声越来越大,我想:诶呀,真的下雨了,去收衣服!算了,一不做二不休,反正衣服已经湿了那就让它再湿一些吧。现在,我的书最重要,我不能管其他的了。但是,妈妈回来就把我臭骂了一顿,可我并不想哭,因为每当这个时候,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说的话:”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是呀,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知识是无限的。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一个家,它像永远不翻的小船一样,带你去远方,创造美妙的精彩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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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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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二年级开始,我就迷上了武侠小说,梦想着能当武侠,惩治坏人。

小说中飞侠行侠仗义的事迹举不胜举,但有几件我如今仍然记忆犹新。飞侠第一次出手是搭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生,飞侠在千钧一发之际射出一支飞镖,将黑衣人击退,带领书生脱险,令书生感激不尽。后一件事对我的触动很深,是飞侠正面对上了他的同门师兄,师兄为图钱财违背了侠义之道,飞侠煎熬数日,最终还是忍痛大义灭亲,他秉承的武侠精神令我敬佩。最后一件事在故事结尾,每每想起我都不禁眼眶湿润。尽管身上带伤,但飞侠仍然义无反顾地出面阻止一位邪道高手,这番比斗旷日持久,飞侠最后体力不支,不幸落败。飞侠的殒命让我不由联想到“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情景。

当武侠得会武功,我按照书中的一招一式模仿起来。“练武”期间,家里就没有一天是安宁的:打破几个碗是小事,最过分的是,我把钉在墙上的画给打了下来!妈妈都想把我赶出家门去!

觉得武艺已有小成,我开始寻找让我一展拳脚的机会。这几天,我发现前几天刚被老师批评过的“程恶人”又“旧病复发”:拿别人的尺子,当飞镖一样飞出窗外;拿别人的橡皮,装在牛皮筋上,玩弹弓;还借别人的钱不还,如果告老师,就让他们知道花儿为什么这么红。

午休的时候,我正在自习,听见后排同学抱怨,原来“程恶人”又开始行凶。真是太可气了,我这次一定要像飞侠一样好好惩治一下这个坏蛋!我走上前去,大声喝止他:“住手,你这个混蛋!”程恶人嘴角一挑,不屑地笑了笑,连正眼都没瞧我一下!竟然这么瞧不起我,我顿时怒不可遏。趁他不注意,一记右勾拳猛地挥向他的后背,“程恶人”没有防备,被我打了一个踉跄,我正暗自高兴,谁料他反应神速,转身一个扫堂腿,将我放倒在地,紧接着扑了上来,使我动弹不得。最后,我被他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只得投降。

我蹲坐在角落里,眉毛都皱在了一起,嘴巴撅着,望着“程恶人”远去的背影,我一边感叹自己不自量力,一边又想把“程恶人”撕成两半!

“蒋瑞天,你真厉害!”我猛地一抬头,发现同学们三三两两地围了过来:“以前我们对程恶人敢怒不敢言,今天你算是为我们出了口气!”看着同学们对我敬佩的目光,我的心里得到了一些安慰,原来行侠仗义是这种感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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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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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妈妈常说:“中自有黄金屋。”但我不太懂这句话。现在在我长大了,我经常因为写不出作文而烦恼。妈妈说这是因为我读的书太少了。为了培养我读书的兴趣,妈妈就经常带我到书城去读书。

一进书城里,我就融入到了书的海之中。我从《冒险小虎队》一书中看到了三个智慧少年知难忘 而这、无惧无畏的精神;在《三国演义》中,我为诸葛亮的雄才大略钦佩不已。我最喜欢看“火烧赤壁”这个片断,诸葛亮运用他丰富的天文知识而打败了曹操,使我十分佩服。渐渐地,我就喜欢上了看书,并从书中体会到了人生的酸甜苦辣。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整套的《明朝那些事》,虽然是本史书,但我看得津津有味。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从1344年至1644年这300年间关于明朝的一些事情,以史料为基础,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语言幽默风趣。其中,最让我佩服的还是是朱元璋,他赤手空拳、单枪匹马,凭着自己的勇气和决心建立起了庞大的帝国。

读书给了我知识,给了我快乐,更让我知道了怎样为人处事,它丰富了我的大脑,增长了我的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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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现代名人小故事:身残志坚张海迪的传奇一生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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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把自己所摘抄下来的名人故事看了一遍。张海迪1995年出生在山东济南。他本来有着一个幸福的童年,父母都很喜欢她。可是天有不测风云。5岁时,因病胸部以下完全失去知觉,生活不能自理。

医生会诊认为,像这种高位截瘫病人,一般很难活过27岁。病情反复发作,5年中他被迫做了3次大手术,脊椎板被摘取6快,最后高位截瘫。就这样,原来天真活泼的小姑娘,现在只能整天并我在床上了。看着小伙伴们高高兴兴地一起跳皮筋,高高兴兴地一起背着包上学校,张海迪幼弱的心灵,被痛苦压碎了。她狠狠地捶打着自己失去知觉的双腿,悲伤地哭喊着:”妈妈,我要走路!我要上学!“这个时刻受到死亡威胁的年轻姑娘从没进过学校,童年起就开始以顽强的毅力自学知识,她先后自学了小学、中学和大学的专业课程。张海迪十五岁时随父母下方聊城莘县一个贫穷的小村子,但她没有惧怕艰苦的生活,而是以乐观向上的情深奉献自己的青春。在那里她给村里小学的孩子们教书,并且克服种种困难学习医学知识,热心地为乡亲们针灸治病。在莘县期间无偿地为人们治病一万多人次,受到人们的热情赞誉。

我的感想是:张海迪虽然从小就没有上过学校,但是她没有因为种种困难打倒,而是毫不退缩地迈出通向成功的步子。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习海迪的这种可贵的精神,永不退缩,坚持不懈,向成功之宝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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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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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偶然的看,竟使我从不喜欢看书变成了喜欢看书。你是不是很羡慕呀!不过也有可能你会哈哈大笑。

这天,我在客厅里看电视,过了好久好久,爷爷说:“不能看好久的电视,要不然电视“爷爷”就要受不了了。赶快去睡一下觉,睡完之后再去看书。”但其实我恨不得一直睡觉,因为我最怕看书,一看到书就头晕脑胀!

所以我不情愿地走进书房,拿出一本书,那一刻,全身上下都反抗着,已经受不了的心脏说:“不要把他拿过来,我已经被折磨得喘不过气。书就是一个恶魔!”不过,我也不得不看书,要不然就达不到爷爷的要求玩不了电脑。

所以在电脑的诱惑下,我就把书拿过来看了,我对自己说,就看一下,1分钟,4分——,8分钟,12分钟,24分钟,30分钟……奇迹出现了,天知道我一直在看书,等到吃饭了,我才依依不舍的离开书本“妈妈”的怀抱。如果跟以前搁在一块,真的差的太远了,以前看完书我会想:终于熬过了恶魔的手掌心。现在却在想:天使,不要离开我啊!

吃完饭之后,我就去了书房,诶?我书呢?我在书房翻来覆去的找了一遍。但还是没有,我就去问爸爸,他不知道,几乎家人全被问光呢。可是没有找到书,我没找到书就睡不好觉。呀!终于找到了,原来在书包底下啊!你这个书“宝宝”你以为就找不到你了吗,太天真了。于是我就继续书房里看书。

睡觉的时候我把书拿到床上去看书,到10点的时候,妈妈过来关掉了灯,而我,仍然意犹未尽……

这本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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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350字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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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于我来说,书籍就是我的家常便饭。

我看书看得很入迷,常常会忘记时间,忘记一切。记得有一次,妈妈要去上班,把我留在家里写作业,她说回来要检查。妈妈一走,我就开始写作业,大约不到五分钟,就觉得无聊,看了看时间,二点十四分,而妈妈五点半下班,没关系,先看一会儿书吧。于是,我拿起那本《小狗钱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书中的主人公“姞亚”和一只叫“钱钱”的小狗深深地吸引着我,她们的一举一动仿佛都是我在做一样……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听到开门声,是妈妈回来了!我告诉自己,赶快把书放下!可是,目光依然停留在字里行间,仿佛被粘住了似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我急急忙忙地放下书,抓起笔,装着认真写作业的样子。可是,来不及了,妈妈已经站在了我的身后……

看书给我带来了快乐,也带来了麻烦,但是,我依然爱好看书,因为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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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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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的大文学家苏轼曾说过:“腹有诗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我国的伟大领袖毛泽东也曾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苏联伟大的诗人高尔斯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就连英国的作家、诗人莎士比亚也曾说过:“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可见读书多么重要,这不我就和书发生了一件很有趣的事呢。

前不久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不可以输给自己》,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丰富,只要我有空就会拿出来看。一天爸爸带我坐公交车,上车时,我就从袋子里拿出那本书看了起来,我看的津津有味,这时车已经到站了,可我还沉醉在书的世界里,连车到站都不知道,爸爸还以为我跟在他后面,所以也没有叫我,下车后,爸爸想跟我说句话,回过头一看,我还在车上,就赶快叫了我一声,我这才知道该下车了。

当然了,关于读书,还发生在我身边很多有趣的事情,有空我向你一一道来。

从接触书开始,书就把我带到了另一个有趣的世界。读书点燃了我心中的激情,帮我插上青春的翅膀,载着我向未来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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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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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大家一定不陌生。但是说起我和书的故事,大家一定都面面相觑。接下来,就让我来讲讲我与书发生的故事吧。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正趴在沙发上看书。然后,我老妈走了过来说:“快点书包整理好,上课外班去啦。”“好……马上。”我漫不经心地回答道。“上课不要迟到,我去趟单位。”“嗯。”

五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上课的时间已悄然地溜走了。

“终于看完了!”我站了起来,伸了个懒腰,下意识的看了看钟:三点半。嗯,不错,还早,还能再看一会书。等等!三点半!三点上课!我迟到了半个小时!一连串的惊叹号跟在我的屁股后面。

赶紧整书包,整好,背上,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赶往学校。哦不,比百米冲刺的速度还快。别的同学在朗朗的读书,而我却奔跑在前往学校的路上……

“吱呀——”门开了。

“你怎么这么晚才到?我新课已经上完了!三点四十分才到……”我知趣地放下书包,走到最后面,孤零零地站在那里……

唉,要是我没有看的那么沉迷就好了,要是我听老妈的话就好了,要是我及时放下书就好了……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啊。唉!

陈寿说:“一日无书,百事荒芜。”而我却是:“一日爱书,万事荒芜。”看来,我以后一定要合理安排阅读时间,以免像这次一样。

小读者们,请千万千万要注意,绝对不能像我一样看的忘记了时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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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贫穷的坚守名人故事

全文共 1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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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七年(1837年),二十七岁的曾国藩进京会试却名落孙山,只得怏怏返乡。途经金陵时,他在书店无意间发现了一套梦寐以求的《明史》。一问书价,他又喜又忧。喜的是,袋里的银子正好和书价相等;忧的是,买了《明史》便无钱回家。

他双手紧攥着兜里的银子,徘徊良久,最后还是咬咬牙把书买下了。他一边小心地把书一册一册地放进担子,一边悄悄地问书店的伙计:“小兄弟,这里可有当铺?”伙计用手往斜对面一指:“那不是?”曾国藩立即挑起担子,径直向当铺走去。当掉长衫后,他便去码头搭船返湘。让他惊讶不已的是,船钱与当长衫的钱正相吻合。

船行了三天三夜,他读了三天的《明史》,睡了三夜的好觉,中途只吃了船家的几个火烧。当饥寒交迫、狼狈不堪的曾国藩挑着担子走进家门时,家人都以为他遭劫了呢。

道光二十年(1840年),曾国藩当上了翰林院检讨,为大清编纂国史。尽管此时他已官至七品,有俸禄银饷,但是除去借支及日用开销已所剩无几,日子过得捉襟见肘。

一天,道光帝突然造访翰林院,众大臣便立即跪倒一地。道光帝翻了翻眼前的日课,随口一问:“曾国藩,有什么新作啊?”

曾国藩马上跪上前来,大声说:“微臣曾国藩给皇上请安。”

道光帝细细打量跪着的曾国藩,只见他身穿一件补了两大块补丁的旧官服,外相极其寒酸。道光帝脑中突然浮现出乾隆年间,为博得节俭的美名而刻意长年穿旧官服的浙江巡抚的影子,心中十分不悦,便问:“曾国藩哪,你身为翰林七品检讨,不仅要学仪天下,还要威仪天下。你穿得这么破破烂烂,成何体统啊?”

曾国藩吓出一身冷汗,谨小慎微地回答:“皇上恕罪。微臣以为,翰林院检讨应以治学为第一要务。如果抛弃学问只靠仪表服饰来装点门面,微臣就有负皇恩了。更何况微臣也不愿举债而刻意装扮自己。”

买件衣服就要举债,道光帝十分不解,便问:“曾国藩,朕来问你,你现在身为检讨,一年的薪俸除掉日常开销难道就买不起一件新官服吗?”

曾国藩略一思忖,平静地回答:“蒙皇恩授检讨后,微臣当日从国库领取全年俸禄三十三两皇银。微臣还会馆食宿银七十贯,用庶吉士服改裁七品官服费银三十贯,做补服裤靴费银一两三贯。余下的银子除了交给会馆,又为祖上祠堂捐香火银二两,孝敬高堂祖父母六两,孝敬父母四两……请皇上明察。”

一席话,倒把道光帝逗乐了。他笑呵呵地说:“曾国藩哪,这件事就过去了啊。”

这件事是过去了,但是新的问题又来了。一天,翰林院学士赵楫因老父来京看望,便发帖宴请翰林院官员。接到请柬的曾国藩左右为难:不去吧?赵楫是自己的顶头上司,有碍颜面;去吧?身上仅存一百七十枚铜板,度日艰难不说,也没有谁拿铜板去赴宴的。他思来想去,最后还是没去。

第二天一早,曾国藩就受命誊一份“皇考”。而每次交与赵楫审查时,赵都会在上面批两字:“重誊。”一份五千字的“皇考”,曾国藩整整誊了一天才交卷,真是苦不堪言啊。

一月未到,曾国藩又收到詹事府金正毕的请帖。他知道,赵揖的宴席既然没参加,金大人宴请也就不能参加。厚此薄彼,是官员之间相处的大忌。此外,他又担心以后会收到类似请帖,于是提笔写了个告示:“曾国藩出身贫寒,箱内无银,七品小官,俸禄有限。即日始,凡京官应酬之事,概不参加。见谅。”然后,他就把这告示贴到会馆的柱子上。

没过多久,曾国藩就因“办事糊涂,办差敷衍”遭到御史参奏,被道光革去翰林院检讨实缺。也就是说,他既没实际差事,又没俸禄。不仅如此,同事、朋友见了他都躲得远远的,这让曾国藩备受打击。

也就是从这一天开始,曾国藩用毛边纸装订了几个本子,自命名为《过隙影》,决定“每日一念一事,皆写之于册,以便触目克治”。在无缺分、无俸禄、无同乡、无朋友期间,激励自己不断进取,一路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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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一本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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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很小的时候,那时生活在农村,没有很富裕,买东西的钱都要省下来才有那么多,那时我特别想要一本《红楼梦》,因为那个时候总会在学校里面听见同学们在那里讨论这本书的内容,他们说的津津有味,而我什么也不知道,只能在旁边不懂装懂,他们说什么我都点点头。

后来我去书店看了那本书的价格,好贵,我一个月的零花钱都买不了,怎么办。在那之后,我把零花钱都省了下来,终于东拼西凑凑够了买书的钱,我高高兴兴的走进了书店,把那本书买了下来,回到家以后,我坐在院子里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已经被那本书所吸引住了,时刻都不想放手。但是事情总不会一帆风顺的,那天回家,我在书包里面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家里也都翻遍了也没有,我心想:怎么办,我都还没看完怎么就不见了,那可是我一个多月的零花钱才买来的。第二天,我去学校也找了很久,还问了班里的同学有没有看见,结果还是一样,书真的找不到了。

回到家以后,我心事重重地坐在饭桌旁边,看着这些菜,我什么食欲也没有,感觉没有了那本书,我的生活都变得无色无彩了,妈妈见我这个样子问道:“宝贝,你怎么了。”我伤心的说:“我……我的书不见了,那是我辛苦攒钱买的,好不容易才有的。”妈妈听了说:“没关系,我再给你买一本就是了。”很快到了早上,我和妈妈来到了书店,妈妈看到价格以后惊呆了,我说:“妈妈要不不买了吧,我看同学的也可以的。”妈妈说:“没事,买。”妈妈拿起了书就去付钱,我拿到书之后,把它放在了一个安全的地方。晚上吃饭的时候,我看着妈妈,发现她消瘦了许多,脸上多了些许皱纹,头发也白了,我看着觉得自己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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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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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是出版社的编辑,专门出版少年儿童读的。爸爸是作家,专门为小朋友写书。爸爸写书,妈妈出版书,我来读书。可以说,我们一家三口与书籍息息相关。

我们家有好多书,摆满了三个大书架。这些书一部分是妈妈的劳动成果,一部分是爸爸写的,更多的书是从新华书店、网店买的。这些图书很亲切地站立在书架上,随时等我去阅读。我每一次走向它们,都仿佛是去看老朋友。

妈妈出版社里的书多得数不过来。

每一年,出版社都要举行“服务读者”的活动,每一次活动都盛大无比,似乎比过节还要热闹哩!

记得有一年盛夏,妈妈和同事一起去玄武湖搞活动,我跟在后面。我们把摊位摆在湖边的浓荫下,那里凉风习习。我却跑到路口,在烈日下吆喝。那天,书卖了好多,少不了我推销的功劳,只是我被晒得像烧红了的虾!

平时在家里,一有空闲时间,我总爱看书,妈妈也总是用“看书半个小时”奖励我。做作业时间长了,妈妈会对我说:“诺诺,看一会儿书吧!”我丢下作业本,冲出房间,从书架上取一本我要读的书,然后又跑回房间,美滋滋地看了起来。妈妈告诉我时间到,该写作业了,我会大声问:“半个小时到啦?”妈妈也不勉强我,让我再看一会儿。

有一次,我问妈妈:“我是什么时候开始读书的呢?”

“零岁。”妈妈回答。

爸爸告诉我,妈妈在怀我的时候,就读了好多书给我听。这些书,有妈妈编辑的,也有爸爸写的。啊,那时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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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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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时候,我最喜欢看,虽然看不懂字,但是我还是喜欢书,因为书里有美丽的插画。有很多名人说过很多赞美书的名言,如“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强大的力量”,“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读了这些名言,我才开始觉得书不单单只有美丽的插画,还有书里的内容,那才是最吸引人的地方。

我开始读书,尽管有些字不认识,需要查拼音,但我也会用心的查,然后我会反复地读这个字,直到记住为止。《伊索寓言》、《安徒生童话》、《经典探案集》……这些童话类的书都是我小时候最喜爱的书,那时我总是会想象我会飞上天空,听月亮给星星讲故事。《伊索寓言》告诉我们许多做人的道理,《安徒生童话》总是让我浮想联翩,《经典探案集》又让我开动脑筋。

在这些美丽而又神奇的童话书中,我长大了。开始去尝试着读一些名人名著。我已经读完了三大名著,《红楼梦》为我们揭露了封建社会的种种黑暗,还为我们讲述了四大家族的兴衰过程;《西游记》为我们开创了一片心灵的空间;《水浒传》讲了英雄本色,和一百零八位梁山好汉的满腔热血。

小时候,我喜欢看书,是因为书中的美丽插画。长大后,我喜欢读书,是因为书中的故事情节。不管吸引我的是什么,任何东西都阻挡不了我想看书的这种渴望,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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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书的故事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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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昊)

大家好,我是一本语文,我已经沉睡了多年。我被我的小主人叫醒了,他把我带去学校了。

小主人晚上写完作业就上床了,我看小主人睡了,我就进入了书的王国。在书的王国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有故事书、有作文书,还有英语书,我找到了我的好朋友数学书,他在家门口说:“我被小主人写的非常强大。”我说:“我的小主人什么都不写,你至少比我好。”

数学书对我说:“对了,来一本新书,它叫漫画书,你知道吗?”

我说:“我告诉你,小主人熬夜很厉害。我都没有机会来书王国。这些事我什么都不知道!几点了?”

“三点。”

“小主人要起来了,我必须快一点回去。”

哗哗,我回来了,跳进了书包。小主人拿出游戏机打起游戏,他打得很沉迷,突然铅笔发话:“我要评评理。”

小主人:“什么,谁在说话,我在做梦吗?”

“你没做梦,我在说话。在我们铅笔国家,短小才是王,别的铅笔都欺负我。”

小主人愣住了,好久没有说话。

我接过话茬,说:“铅笔说的对,我们书国身上字多才是强大。”

小主人很惭愧,他决定要翻开我,进入我的体内读字,要拿起铅笔写字。这样,我身上的字多起来,铅笔也变成了王,小主人越来越强大,我们都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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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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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的营养品,是人类知识的源泉,在这个信息化的社会里,读书是我们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之一,多读书可以拓宽我们的知识量,丰富我们的人生经验,提高我们的智慧和生活品位,陶冶我们的情操……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晋代的祖逖是个胸怀坦荡,具有远大抱负的人,可他小时候,却是个不爱读书的淘气孩子,进入青年时代后,他意识到自己知识的贫乏,深感不读书就无以报效国家,于是就发奋读起书来。

他广泛阅读书籍,认真学习历史,从中汲取了丰富的知识,学问大有长进,他曾几次出京都洛阳。接触过他的人都说,祖逖是个能辅佐帝王治理国家的人才,祖逖二十四岁的时候,曾有人推荐他去做官司,他没有答应,仍然不懈努力地读书。

后来,祖逖和幼时的好友刘琨一起担任司洲主簿。他与刘琨感情深厚,不仅常常同床而卧,同被而眠,而且还有着共同的远大理想,建功立业,复兴晋国,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一次,半夜里祖逖在睡梦中醒来,听到公鸡鸡叫的声,他一脚把刘琨踢醒,对他说:“别人都认为半夜里听见鸡叫不吉利,我偏不这样想,咱们干脆以后听见鸡叫就起来练剑如何?”刘琨欣然同意。

于是,他们每天鸡叫后就起床练剑,剑光飞舞,剑声铿锵,春来冬去,从不间断。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长期的刻苦和训练,他们终于成为能文能武的全才,既能写一手好文章,又能带兵打仗,祖逖被封镇西将军,实现了他报效国家的愿望,刘琨做了都督,兼管并、冀、幽三州的军事,也充分发挥了他的文才武略。

人们常说“文武双全”,但可曾想过为什么文在前,武在后呢?如果你一点文采也没有,却武功盖世,那么,你也只能算得上是一个莽夫,如果你是一个才高八斗的人时,而不会一点武功,但是,你却有许多条生计可谋,还可去当官,辅佐君王,遇到问题时,拿出自己学富五车的知识来将敌人击败。而这些丰富的知识,又是从哪里来的呢?很简单,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就在那些书中便可学到无穷无尽的知识。

孙敬悬梁、苏秦刺股、车胤襄萤、孙康映雪、匡涣于凿壁借光,这些书的故事难道不值得让我们从中明白书的重要性吗?

古人说:“立志宜思真品格,读书须尽苦功夫”。自古以来勤奋注注是一个人成才的最大秘诀。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苦一分才,在学习上,我们必须勤奋刻苦,才能得到更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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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有关名人故事

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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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响乐指挥家小泽征尔胜于自信

小泽征尔是世界著名的交响乐指挥家。在一次世界优秀指挥家大赛的决赛中,他按照评委会给的乐谱指挥演奏,敏锐地发现了不和谐的声音。起初,他以为是乐队演奏出了错误,就停下来重新演奏,但还是不对。他觉得是乐谱有问题。

这时,在场的作曲家和评委会的权威人士坚持说乐谱绝对没有问题,是他错了。应对一大批音乐大师和权威人士,他思考再三,最终斩钉截铁地大声说:"不!必须是乐谱错了!"话音刚落,评委席上的评委们立即站起来,报以热烈的掌声,祝贺他大赛夺魁。

原先,这是评委们精心设计的"圈套",以此来检验指挥家在发现乐谱错误并遭到权威人士"否定"的情景下,能否坚持自我的正确主张。前两位参加决赛的指挥家虽然也发现了错误,但终因随声附和权威们的意见而被淘汰。小泽征尔却因充满自信而摘取了世界指挥家大赛的桂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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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中国历史名人故事

全文共 1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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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王巨星”苏东坡

苏东坡才华出众,加上长得玉树临风、风度翩翩,因此拥有大批的粉丝。虽然苏东坡“星途坎坷”,但这些忠实的粉丝却一直追随,对他不离不弃。

苏东坡任杭州通判时,喜欢到西湖游玩。有一天,苏东坡游览西湖时,忽然着到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驾船追了上来。苏东坡不知其来意,一时愕然。女子激动万分地说,她自小就仰慕苏东坡,但一直无缘相见,现已嫁为民妻,今日亲眼看见自己的偶像,也了却了多年的愿望。之后,美女粉丝给苏东坡弹奏了一曲古筝,便驾船翩然而去。苏东坡无比感慨,为此,他写下一首《江神子》。

苏东坡谪居黄州时,有一个叫李琪的粉丝,非常想要苏东坡的签名墨宝,但一直没有机会。多年过去了,李琪仍拿不到偶像的签名墨宝,眼看苏东坡就要调离黄州,她心急如焚。离开当日,黄州官员设宴为苏东坡饯行,宴席就设在李琪所服务的酒店。真是天赐良机,李琪决定豁出去了。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苏东坡酒兴正酣。看到时机成熟,李琪便捧着酒杯跪拜在偶像面前,随即拿出自己的随身汗巾,求苏东坡签名墨宝。苏东坡倒也爽快,让李琪取来笔墨,挥手便在汗巾上写道:“东坡七载黄州住,何事无言及李琪?”到此,即掷笔袖手,复与宾客谈笑。只写两句?这可把李琪急坏了,于是她再次跪拜,求苏东坡再续。苏东坡大笑,接着写了两句:“恰似西川杜工部,海棠虽好不留诗。”书毕,在座宾客无不击节赞叹,李琪也了却多年心愿,激动得流下眼泪。

苏东坡59岁时被贬至惠州,当时,他的邻居温氏有个女儿叫温超超,年方16岁,貌美如花。在当时,16岁已经是谈婚论嫁的年龄了,但温超超的眼光极高,任提亲的踏破门槛,她就是不肯嫁人。直到苏东坡被贬谪到惠州,她才算是找到了意中人,她高兴地对人说:“嫁人只嫁苏东坡!”于是,每天晚上,温超超不顾其淑女形象,愣是翻过高墙,来到苏东坡窗前听他吟诗诵读。一个晚上,窗外的温超超被苏东坡发现了,慌乱之中,温超超马上就翻墙跑回家中。苏轼跟踪寻到温家,问其缘故。温父无奈地告诉了苏东坡实情。苏东坡并不是好色之徒,他答应温父,要给温超超找到一个好归宿。但天有不测风云,不久,苏东坡就又被贬到海南儋州去了,此事也因此不了了之。到苏东坡遇赦放还,途经惠州时,温超超已经抑郁而终。

在京城的皇宫里,苏东坡的粉丝也不在少数。当时,皇宫中的皇太后、皇后、公主和不少宫女都是苏东坡的超级粉丝。她们对苏东坡的一贬再贬非常愤慨,但始终无能为力。北宋元丰年间,“乌台诗案”案发,苏轼被逮捕下狱。宋神宗当时也是苏东坡的忠实粉丝,看到自己的偶像入狱,神宗为此闷闷不乐。后来,皇太后向宋神宗哭诉,搬出了当年宋仁宗“吾为子孙得两宰相”的祖训,为苏东坡说情。最终,宋神宗决定对苏东坡从轻处理。所谓的“吾为子孙得两宰相”,其实就是前任皇帝宋仁宗对苏东坡爱戴有加的一个体现。

更加不可思议的是,在宋朝疆域之外,也有苏东坡的粉丝。有一回,苏东坡的弟弟苏辙出使辽国,在辽国,苏辙惊奇地发现,辽国人常常向他打听苏东坡的情况。后来,苏辙在给苏东坡的信中写道::“谁将家谱到燕都,识底人人问大苏。”由此可见,苏东坡在辽国也有极大的影响力。当时高丽国有两个兄弟,也是苏东坡的忠实粉丝,他们分别取名为金富轼、金富辙。轼和辙,正是苏东坡兄弟的名字,由此又可见,苏东坡被外国人崇拜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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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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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神圣的阶梯,引领人们登上至高无上的宝塔,也是智慧的起源地;我热爱读书,我愿伴着我喜爱的书成长。

凝视着满柜的书架,让我不得回忆起当初初入校园时的情景……

那是开学时,稚气的我刚刚迈入一(4)班卧虎藏龙,人才济济的大家庭,一无所知的我对于这一切是多么陌生,多么好奇。

到了二年级,我才发现,原来我的语文成绩平平庸庸。我像煤炭掉在了头上——火急火燎,爸妈更是为我捏了一把汗。

我再怎么努力,在怎么用功,都是徒劳无功的。妈妈特地去把我在高中教语文的二姑姑请到了我家。“侄子,我知道你很聪明,但想要学好语文,足诶重要的是多读书,只有书读多了,你的写作水平会提高一大半,才能将语文成绩忽地提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读书会引领你走向辉煌之路……”姑姑语重心长的告诫我。听完姑姑的一番话,正如“良言一句三冬暖”,我顿时醒悟了并下定决心要和书做朋友!

从那以后,我每天如饥似渴的书中提取精华,汲取一个个片段的道理。几月后,我已经达到“一日无书,百事荒芜”了;我完全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享受这一场精神盛宴;时时手不释卷,废寝忘食。引人入胜的书使我如临其境。我似乎漂孤岛上和鲁滨孙一起顽强地生存下去;我好像来到了荆州,和关羽一起抵抗曹军的攻击;我又似乎走进法国巴黎,聆听圣母院那虔诚的钟声……读着读着,我的语文成绩正不知不觉中突飞猛进。

“未知高山便知其巍峨,未见大海便知其深邃”,这就是书的力量。让我们拿起书本尽情朗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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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当代游学生名人故事

全文共 1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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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一般大学生4年读完一所大学不同,张文用4年时间“读”了4所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

2007年6月,张文高考发挥失常,怀着进京求学的梦想,他来到北京的一所民办高校。进校后不久,张文就感到失落:身边的同学整天抽烟、喝酒、打牌、逃课、通宵上网……张文说:“我不甘平庸,我要走一条自己想走的路。”

张文决定退学。他说:“我要走访国内各顶尖大学,遍访名师。”从2008年起,他在京沪的4所名校各旁听一年。4年下来,张文听了200多门课、100多场讲座,积累了50万字的课堂笔记,还加入了100多个社团。

一年用了6支录音笔

积极、刻苦,是张文游学生活的写照。在复旦大学的课堂上,张文总是积极提问。中文系骆玉明教授的《古典诗词导读》是复旦大学的精品课程,骆教授主张“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他常在课堂上鼓励学生朗诵,但响应者寥寥。在一次课上,骆教授再次邀请学生朗诵诗经中的《蒹葭》,按捺不住的张文举起手,登台朗诵起来。

在北京大学时,因为觉得“好课实在是太多了”,他上午同时选了3门课,所以准备了3支录音笔。课前,张文在3栋教学楼间一路小跑送录音笔,自己听一门,下课后再跑到另外两间教室取录音笔。晚上9点下课后,他来到未名湖畔,一边散步,一边听白天的录音。晚上12点回到燕南园继续听,有时他听着听着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醒来又倒回去继续听。在北京大学一年,张文先后用了6支录音笔。

清华大学让张文感受到另一种不同的氛围:“教室里坐得满满的,老师讲得激情满怀,同学们奋笔疾书记笔记。”

“中国人民大学散发着浓厚的人文气息。在中国人民大学的课堂上,同学与老师之间总是有着激烈的争论,这种争论从课堂延续到老师的办公室。”张文说,“该校密集的讲座让我大开眼界,好多外国的总统、中国的部长、经济学家、商界名流登上了中国人民大学的讲坛。”

全方位参与大学生活

上课、记笔记、听录音,并不是张文游学生活的全部。在北大,张文报名参加了100多个社团,足迹遍布各种学科兴趣小组、文艺演出、讲座论坛、体育运动、志愿服务等。用张文的话说,加入这些社团是为了“完善人格、砥砺品德”。

张文做事积极主动、随叫随到。社团负责人觉得张文不知疲倦、任劳任怨,于是给他一定的职位,为社团做事。

张文认为,最值得他骄傲的一件事是去内蒙古一所高中捐赠图书。他从一名家在内蒙古呼伦贝尔盟根河市的学生处得知,根河市有半年时间是被冰雪覆盖着的,教育条件极差。

于是,张文找到办活动时认识的两位公司老总,希望他们能出资给根河二中图书馆添置图书。他又辗转联系上文化部前副部长丁一先生题写馆名,并邀请清华大学前校长顾秉林院士题词。最终3500册图书送到了根河二中。

张文的积极参与,也曾遭到过其他学生的质疑,甚至引起相关学生组织的不满。2011年12月,有人在北大BBS上发帖说张文不是北大的学生,却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在很多社团担任职务,发帖人声称要把他赶出北大。这件事深深地伤害了张文的自尊。

我还要去香港大学、去哈佛、去耶鲁

张文喜欢和各种各样的“牛人”打交道,他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阅人无数不如名师指路。”在张文看来,到一所大学首先要认识其校长。他在复旦大学时,就去杨玉良校长的办公室请教过问题。他曾经让周其凤校长给他推荐精品课,周校长勉励他要好好利用北大的资源,广泛接触名师,并说:“你这样的学习方式比那些只想拿文凭、整天混日子的同学更能学到真东西,北大学生应该向你学习。”张文也曾给顾秉林先生写信,顾先生回信鼓励他:“不管你能不能拿到文凭,都要练就一身真本领。”

总结这4年的收获,张文说:“复旦大学让我认识了自己,自我觉醒;北京大学拓宽了我的视野;清华使我懂得要脚踏实地,知行合一;中国人民大学让我从个人奋斗转变为关心国家、社会,立学为民,治学报国。”

现在张文在某大型地产集团兼职做董事长助理。他找工作的经历也很传奇:张文在中国人民大学听该董事长的讲座,并与其建立了联系,该董事长知道了他的游学故事,被他的毅力感动。

如今,下班后的张文还是会去学校听课、读书,但这不是张文的终点。

刚刚参加了托福考试的张文,准备明年去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香港委员会做义工,之后还要去美国。这个机会源于他的毛遂自荐:“听说基金会招募义工,我就给在美国的执行主席雷克先生写信表达了我的意愿,并介绍了我游学和做公益的经历,不久,雷克先生就回信了。”

张文的梦想是在香港做义工之余,去香港大学听课;等到了美国,他还想去哈佛大学和耶鲁大学,见识一下纯正的美国精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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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一本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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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里美国逝去了一个有名气的漫画家,我不料爸爸看过之后竟能跟我聊起---这么一个没有读过多少

的人,曾经和漫画书有过难解的渊源。

二十多年以前,爷爷和奶奶有幸成为中国第一批把江南产品向大西北推销的商人。爸爸言他也不曾去过月台,只是知道爷爷和奶奶走远了、见不到了。他从此过上与他的爷爷奶奶---我的太公及太婆还有我的叔叔相依为命的生活。

从我们家到最近的柳市,不到十分钟的路程要轮渡淌上半个早上。爸爸与我的太公一起,经过了数个小时的颠簸,到了柳市。

爸爸吵闹着要赶去书店,揪住太公的裤腿不松开,才勉强把太公拗过去。

书店里杂物堆得到处是,真正的书少得可怜,已经是柳市唯一一家书店了。店里烟酒混合着五谷杂粮的味道都不妨碍爸爸灵敏的目光。

“就那本了。”爸爸十分小声地说---没有父母为他撑腰,剩下爱他、给他肩膀的只有两位干不动了、普通话都讲不准的老人。

太公的手里攥着钱,越攥越紧,手心直有汗渗出。他干硬的说“不,不行,这本不行。”

被爸爸所选中的,是引进自日本的漫画,是只有调皮孩子看的“闲书,”我的太公也是没有什么进步思想的。爸爸的声音软下去“啊,为什么?”又挺起来:“就这本,我要。”倘若奶奶与爷爷在,父亲已被打得出了鼻血,所以他把握这难道的机会,却要为难太公一次,为了他所一心爱的漫画书。

太公失望极了,却还是满口不同意。

爸爸似是观察到太公湿润的干裂的手,有所收敛,可又趴在地上打转,还哭出来:“我要,我一定要……”

太公心软了,只是一本书、一本书,就是这么一本书,引得他无数踌躇。最终,书是买了,父亲远在西北的夙愿难说了了没有。

这本漫画书一直被父亲珍藏,看作是亲情的难得产物,只是像很多东西一样,在时间的流河里迷失了,他至今记得太公那时的手、犹豫的样子,和付款时坚定的眼神。和爷爷奶奶远在他乡时极度的厌恶,抱怨和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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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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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旁有几家店,这几家书店里都有一本我最喜欢看的书,每次放学,我都会走进书店,偷偷的读书,与它们一一“见面”。

这天,放学铃刚想,我就冲进书店,渐渐地,开始下雨了,我便假装说:“这雨搞的我回不去了。”其实我心里十分开心,因为这样就可以安心的坐在图书馆里看书了,不怕被别人轰走。

雨停了,天晴了,当我发现我已经不适合在读时,便会记住读的页数,然后知足的走开,到下一家书店继续读。这时正好来了一位大哥哥,我便假装是他的弟弟,跟在他的后面看书。

周围的人变少了,我便合上书,到下一家去读,一连几天都是这样。后来,书店老板都认识我了,他们也都明白我不会在他们那里买书,只要我一进店,他们就将我轰出来。我奈我只得换一身衣服,再去读。我换上了独特的衣服———两面都能穿。来到了书店,书店老板先看到我穿绿色的衣服,老板刚走,我便将衣服反过来穿,变成了灰色,老板见我衣服颜色不一样,便以为是两个人,所以没有起疑心。

一连几家店都是这样,我那变化无穷的衣服骗过了老板的眼睛。可后来几天,还是被老板识破了。

我开始与第一家的老板谈条件:“我在你们这儿看书,然后假装买下,然后我把书还给你们,你们把钱退给我,我不就相当于给你们做广告吗!”老板略微思索便同意了。

这下我便开心了,每天都可以安心的与书“见面”,虽然我已经六年级了,但我仍然忘不了这一段与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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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把儿时梦想坚持一百年名人故事

全文共 1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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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很多人都已经记不清自己儿时梦想了吧?但有个女孩却一直坚持着自己儿时要做世界冠军的梦。为此,她每天都早早起床跑步,课余时间除了帮父母做家务就是参与各种体育活动。

后来,她不得不忙于学业;再后来,她又结婚、生子;然后要照顾孩子。孩子长大后,婆婆又瘫痪了,她又要照看婆婆。接下来,她又要照顾孙子……转眼间,她已经六十多岁了。总算没有什么让她分心的事情了,她又开始锻炼身体,想实现童年的梦想。她的丈夫开始总是笑她,说他没见过一个六十多岁的人还能当冠军的。后来他却被她的执著感动,开始全力支持她,并陪她一起锻炼。三年后,她参加了一项老年组的长跑比赛。本来就要实现她的冠军梦了,谁知就在她即将到达终点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她的手臂和脚踝都受伤了。与冠军失之交臂的她痛惜不已。

等伤好了,医生却警告她,以后不适合再参加长跑比赛了。她沮丧极了。多年的心血白费了。难道冠军梦就永远也实现不了了吗?这时,丈夫鼓励她说:”冠军有很多种,你做不了长跑比赛的冠军,可以做别的项目的冠军啊。“从此,她开始练习推铅球。

允许老年人参加的比赛并不多。七年后,她才等到了机会,报名参加了国外一场按年龄分组的铅球比赛。但就在出国前夕,她的丈夫突然病倒了。一边是等待了多年的得冠军的机会,一边是陪伴了自己大半生的丈夫,她最终放弃了比赛的机会。

多年后,她终于等到了世界大师锦标赛。这场大赛不仅包括铅球比赛,而且参赛选手的年龄不限,并按年龄分组比赛。不过,这项比赛却是在加拿大举办,离她的国家太远了。她的儿孙都不让她去。因为当时的她已经快八十岁了。虽然不能去,但她依然坚持锻炼。她坚信,自己有一天一定能当上冠军。

转眼,又二十多年过去了。2009年10月份,世界大师锦标赛终于在她的家乡举办了。来自全世界95个国家和地区的28292名”运动健将“参加了本届全球规模最大的体育赛事。虽然当时的她已经年过百岁,但没有人能再阻止她的冠军梦了。

那一天是10月10日,阳光明媚。她走上赛场后,举重若轻地捡起八斤多重的铅球放在肩头、深呼吸,然后用力一推,铅球飞出4米多远。这一整套流畅的动作让现场的观众们惊呼不已,都纷纷站起来给她鼓掌。她也凭此一举夺得了世界大师锦标赛女子100岁至104岁年龄组的铅球冠军。

记者问她:”您这么大年纪还能举得起这么重的铅球,真是令人惊叹。您是怎么锻炼的?“她骄傲地回答说:”我每周5天定期进行推举杠铃训练,我推举的杠铃足有80磅(约36.29公斤)。虽然我知道,只要我参赛就一定能获得冠军(在这个年龄段,能举得起这个重量,还能来这里参赛的人只有她一人),但那样对我来说太没意义了。我要向所有人证明,我不是靠幸运,而是靠实力夺取冠军的。“她的话赢来了众人热烈的鼓掌。

她就是澳大利亚的百岁老太――鲁思·弗里思。

一个将梦想坚持了百年的人,魔鬼也许可以阻挡她实现梦想的脚步,却无法阻挡她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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