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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与书的故事汇编5篇 作文(精彩20篇)

导语:一个人无论遭遇什么样的不幸与挫折,脚底下都是有两条路可以选择的:一条是绝望,一条是希望。只要我们选择希望,就一定有路可走!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小编整理的几个哲理小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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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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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史美尔斯说:“好书是生活中最宝贵的财富之一。”凯勒说:“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无限广阔的生活海洋。”我说:“书就像是一位人生导师,告诉我们许多的人生道理,带给我们许多生活的乐趣!”

暑假的一天,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中国古代名著《水浒传》,这时我听见老妈在门外开始了“敲门版架子鼓进行曲”:“铠铠,出门帮妈妈买瓶陈醋,中午吃饺子没醋啦!”于是我知趣地说了一声再过一分钟就来。一刻钟过去了,半小时过去了,一小时过去了……我越看越带劲,直到老妈又对我发动了她的绝世武功“狮吼功”,我才漫不经心地走出去说:“马上就去买!”于是我拿上书出发到楼下小超市,走到一半,我突然忘记妈妈嘱咐我买什么了?一瓶……一瓶可乐?我寻思着应该就是叫我买可乐吧!没想到回去之后又被老妈批评了一顿:“小东西,看三国走火入魔了吗?我叫你买的是陈醋,你倒好买瓶自己喜欢喝的可乐回来!”

于是我又跑下楼,这次我真的忍不住了,于是我又拿起书看了起来,边走边看,差一点在出小区门的时候和门卫处的栏杆来个亲密接触,但我还是无动于衷,继续专心致志地边走边看书。买好了陈醋,我忍不住坐路边台阶上看了起来,不巧的是空中滴起了空调水滴,我的书被滴湿了,正当我心疼这本心爱的名著时我脑中灵光一现记起在一本书中提到过解决这种问题的方法:在书本还湿的时候轻轻抹平,装入保鲜袋,然后放到冰箱的冷冻室里,冻到结冰晶时取出,风干。我回到家,按照书中学到的方法,一会儿一本完整的书就重新出现在我的面前。

哈哈,多读书果然好处多多啊!

是书,把我带到了知识的海洋;是书,把我带到智慧的源泉;是书,让我体会到人生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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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和书的故事作文350字

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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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读一本好,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所以我们要多看书。

还小的时候,我不大爱看书。可到了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就开始着急了,因为那时,语文老师便会隔三差五布置日记或作文。我后悔了,当初没有多看课外书,没有累积好词好句,作文没有打好基础,自己肚子里一点“墨水”都没有,提起笔就头疼,大脑里一片空白。现在我一有时间就看课外书,在书上把好词好句圈起来或抄写在本子上,因为这样,我现在写的作文有了很大的提升。

记得有一天,弟弟把我刚买的新书给撕坏了,我当时火冒三丈,对着弟弟大喊大叫,好像跟他有仇一样。我当时很伤心,就像失去了一位好伙伴似的。妈妈看我很伤心,只好答应给我去买本新书,我才破涕为笑。

现在,书已经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会陪伴我一生,直到白发苍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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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马尔康·坎培尔爵士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2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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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第一的赛车选手,最热衷的兴趣是找寻宝物。提及美国空军最杰出人物艾迪。里肯贝克,就不禁令我想起马尔康坎培尔爵士。某次的晚餐会上,我坐在他们二人之间,他们的态度是那么的沉静,说话的语调也极为温和,但他们却都深深地沉迷于速度的魅力之中。

当初里肯贝克所以成为不怕死的赛车选手,是以赚钱为目的,那么坎培尔又是为了什么呢?坎培尔是属于富豪之士,根本毋须为赚钱而劳心卖命。

那么他为何选择充满危险的赛车选手呢?是为了名誉、名气?对于这个问题,他的回答是:“纯粹只是为了享受才这么做的。”于是我转问艾迪。里肯贝克:“你看过马尔康。坎培尔爵士以彗星般的速度开快车的情形吗?”曾参加过200次以上赛车的里肯贝克的回答,着实令我大吃一惊。

“说实在话,我从未看过,而且将来也不打算看,以那种速度开车,死亡率将高达80%.”

在当时的晚宴上,没有一个人的开车速度及得上马尔康。坎培尔爵士,其时速高达300英里,等于每分钟跑5英里,从纽约到旧金山只要10小时就可跑完全程。在纪录上,时速超过200英里的曾有4个人,也就是塞古雷伯。洛克哈特、基奇及拜柏--这4个人都因速度太快而去世,目前还活着的只是坎培尔而已。

马尔康。坎培尔爵士是个宿命论者,所以从不作多余的担心,当比赛结束步下车子时,他的态度冷静得就像刚从公司下班归来似的。

坎培尔爵士在16岁时,就决心要成为脚踏车赛的选手,他父亲知道后,马上把他送到伦敦着名的罗德保险公司上班,希望打消他这个念头。

据他本人说,在他服务的两年期间,一分钱也没领到,直到第三年才有一点收入,但今天他已是世界有名的罗德公司董事。

他以报社为对象,推销破坏名誉保险--这个构想是他19岁时想到的。在英国,有关破坏名誉的法律比美国严格,所以马上获得英国大部分报社的签约。21岁时,他已是极富有的资产家,不多久,就买了好几辆摩托车和汽车,开始参加竞速比赛。他用在这方面的钱超过5万英镑以上--换算成美金,约值25万元。这一切都是为了打破速度纪录。

为找寻可供最高速度飞驰的道路,他的足迹遍及世界各地,例如丹麦、撒哈拉沙漠、南非、佛罗里达州等;终于发现最优秀的赛车跑道,地点是在美国犹他州,那儿有数万年前就已乾涸的上古湖泊的遗迹,湖底含有相当的盐分,因而显得既平坦又坚固,犹如冰面一般。

有一次他在丹麦参加比赛,时速高达140英里,途中突然响起一阵猛烈的怪音,车子的前轮竟然脱离车身,直飞到观众席上,打死了一个男孩,然后又跃过观众的头上,弹到一英里外处才停下来。

马尔康。坎培尔爵士本人感觉最刺激的事,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的空战。当时他担任战斗机驾驶员,经常越过英法海峡在西部战线上空飞行。有时也驾驶着从未驾驶过的机种,飞向陌生的地方,在那儿也许完全看不到地面,而又必须降落在无法辨别东、西的地上。在此当中,也可能遭逢突然从云中冒出的德军战斗机机枪的攻击,但在4年期间,他从未受伤过。

马尔康。坎培尔爵士最大的冒险却是在印度洋可可斯岛的寻宝。他将当时的经历写成一本书,根据书上的记载,他此行的目的是为找寻海盗所隐藏的一笔财宝。地球上可能没有一个地方像可可斯岛这般寂寞,在那儿看不到一栋房子,也找不到文明人的影子,当地的土着是从前以文化及财富夸耀一时的印加族后裔,他们白天都躲在山中,直到日落之后才悄悄地潜至海边,他们的行动比海边的椰子树影更为安静,所以白人很难察觉。在海边的岩岸及砂地上,有许多蜘蛛、螃蟹、蜈蚣、蚂蚁等,除此之外,还有苍蝇、蚊子在上空飞行,岛四周的海边则有鲨鱼在大肆活动。

据说,只要沿着溪流上溯,用铁锹插进一块大岩石的裂口,把大岩石敲开,就能找到海盗所藏价值数百万的黄金及灿烂无比的珠宝,就像“天方夜谭”阿拉丁所发现的珠宝一般。

岛上的所有溪流,坎培尔都曾沿溪上溯,甚至连已经干涸的溪流遗迹,他也不放过。在繁茂密林中,他曾敲开过无数的岩石,但始终不曾见到那些传闻中的珠宝。

有一天,他费力地拨开密生着的有刺草,希望在繁茂的草丛中开出一条进路,他突然发现这时吹的是北风,而他正要朝北方前进,如果放一把火,就能将那些挡路的野草烧光,而轻易地前进。他擦了一根火柴,密林立即以猛烈之势燃烧起来,5分钟后,四周变成一片火海,犹如置身于赤热的熔炉中一般。

眼看着火舌窜向四方,若再不逃跑,将会被烧成焦炭了,于是一行人就像被死神追赶般,没命地逃离这片密林。

终于逃到海边,但因为已被烟薰得差不多了,每个人都支撑不住地倒在地上。过了一会儿,回头看密林那端,只见熊熊的火焰几乎冲到云霄,四周的空气显得燥热无比,但又不能跳进海中,因为海中有许多食人鲨鱼在游动着;幸好,岸边绿油油的椰子树含有丰富的水分,不容易烧起来,才算保住这群人的生命。

为找寻那些根本不存在的财宝,吃苦耐劳地奋斗三个星期,所得到的却只是血迹斑斑的脚、磨破皮的手指及被火烤得红肿的背部而已,这位英国富翁如今就像狱中的犯人一般。他实在太累了,而且又罹患热病,在希望破灭之后,只好狼狈地回国。但他说,迟早还要再到可可斯岛走一遭,如果真的有财宝,他一定要把它们找回来。

“只要有冒险的机会,即使需绕地球半周,我也会不计一切地勇往直前,这就是我的个性。”他以他惯有的沉静态度说道。

〔补注--虽未有明显的记载,但马尔康。坎培尔的确是生于英国、死于英国的英国人。于1923年以赛车选手身份创出时速137英里的纪录后,又于1935年在美国犹他州创造时速300英里的纪录。两年后,因视力障碍而放弃赛车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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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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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妈妈说,我不到两岁的时候,就被妈妈抱在怀里做“亲子阅读”,我会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妈妈讲”。书籍已经融入到我的生命中,成为我最好的伙伴了。

那些夏日午后知了叫不停的树荫下;那些冬日傍晚蜷缩在床头昏黄的灯影里——每一天每一刻都有书陪伴的日子,生活是多么美好啊!我如痴如醉地沉浸在书本里跟书中的人物一起悲欢离合,一起喜怒哀乐,他们每个人的故事都会让我牵肠挂肚,有的时候,我甚至会为他们悲惨的命运黯然神伤。

记得三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晚上睡觉前,我看了一本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写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太让我着迷了,汤姆索亚这个调皮捣蛋的小男孩,他的经历让我羡慕不已。他因为讨厌枯燥乏味的课堂、单调死板的生活,就冒险去了。当我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妈妈突然喊了一声:“快点关灯睡觉了,不然明天又要迟到了!”没办法我只能听出听从老妈的指令,乖乖地睡觉了。迷迷糊糊中我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荒岛,四周静寂无人,只有海浪拍打在岩石上发出有节奏的哗哗声。突然,从岩石后面跳出一个衣衫褴褛、头戴海盗帽的小男孩,他冲我做了一个鬼脸说:“想不想和我一起去冒险?”我点点头,和他一起上了海盗船,船越漂越远……

哈哈,读书还能让你放飞梦想,是不是很有趣啊!我真的感觉我越来越离不开书了,真是“一日无书,百事荒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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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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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大文豪高尔基的一句名言。书,是一件伟大的东西。对人来说,读书和吃饭一样必不可少。读书既使人开阔了视野,又陶冶了人们的性情。书是千百万人终身的良师和益友。

下面,我来说说我和书之间的故事吧。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书了。那时候的我不懂事,只是撕书、啃书。渐渐长大后,我了解到书的宝贵,便开始小心爱护书籍。我尽量让每本书都干净、整齐,没有一点儿伤痕。我不喜欢破坏书,每每听到别人“嘶啦”的刺耳的撕书声时,心里都会有些不舒服。

我有许多书,从童话故事到世界名著,从儿童文学到古典著作,应有尽有。每当有闲暇时,我都会从书架上抽下一本书,静静地阅读,陪书中的人物一起喜,一起忧。读到感人处时,我甚至会落泪。在我看来,每本书都是一个十分有学问的人,读着书,就像在和他们交谈,总能使我收获多多。看完一本书,我就增长了很多知识。书,充实了我的内心世界,使我受益匪浅。

我爱书,更爱读书。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畅游,也喜欢在知识的森林里穿梭。书,陪伴了我的成长,而我也希望,它还能引导我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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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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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的、慢慢的,我靠近了你。“抓住你啦!哈哈哈!”谁知何时,我慢慢地喜欢上了它!爱上了它;谁曾知晓,我渐渐地发现了我不可离开它了!失去它了!而我和它的往事,也慢慢地浮上了心头……

我对它的依赖,谁可以比?我对它的喜爱,还有谁曾可较?

当我出门探险时,想念妈妈时,忍不住会和它一起深情背诵:“我,从不肯妄弃了一张纸……万水千山,带着她的爱和悲哀归去!”

当我看见杭州西湖的美丽的荷花时,忍不住想起了它告诉我的“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此时此刻,我又想起了更多的往事……

当我看见了似火的枫叶,不禁赞叹道:“真是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呀!”当我看到顽强不屈的小草时,就会吟诵道:“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当我看到云雾缭绕的庐山时,不禁想到: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当我看到满天星光,就想“如今直上银河去,同到牵牛织女家。”当我看到美丽的云霞时,就感觉那真是“沙上并禽池上暝,云破月来花弄影”。

他,就是。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书是开启未知世界的大门,是攀登到知识高峰的唯一峭壁;书是通往成功彼岸的桥梁,是指引前进方向的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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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音乐神童莫扎特名人故事

全文共 1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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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 贝多芬通过不懈的奋斗而努力接近上帝的话,那么莫扎特就是天使在人间。

莫扎特出身于萨尔兹堡宫廷乐师家庭,很小就显露出极高的音乐天赋,即兴演奏和作曲都十分出色,六岁即创作了一首小步舞曲,并在欧洲旅行演出获得成功,被誉为“神童”。1773年任萨尔兹堡大主教宫廷乐师,1781年不满主教对他的严厉管束而愤然辞职来到维也纳,走上了艰难的自由音乐家道路。

莫扎特学起音乐来就如同别的婴儿学说话一样发自天然。他有一个姐姐叫玛丽安娜(marianne)。当沃尔夫冈刚会走路时,在父亲给小玛丽安娜上音乐课的时侯,他就听着。然后他蹒跚着走到拨弦古钢琴那里把教材从头到尾弹得一点不差。到他四岁时,他不仅能弹拨弦古钢琴,而且开始写作小巧的小步舞曲,甚至为乐队写一部协奏曲。在任何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他得到了一把小型的小提琴并且学着拉它。有一天,当他的父亲和三个朋友正在花园的凉亭里弹奏一部弦乐四重奏时,小沃尔夫冈把那第二小提琴分部一点不错地拉了出来!他们都大为惊讶,他又同样把那第一小提琴分部拉完。他是出色的钢琴家,可视谱演奏协奏曲,能即兴演奏。从六岁开始作曲:八岁时写下第一首交响曲,十一岁写下第一首清唱剧,十二岁写下第一部歌剧,十四岁指挥了该歌剧的十二场演出。他在1773年听了海顿的弦乐四重奏后,同年首次写出自己的六首四重奏,时年十七岁。

起初,莫扎特的父亲把两个孩子带到德国的音乐城市慕尼黑。在那里,他们使所有的人都高兴得发狂。他们在德国和奥地利的每一个市镇停下来,在贵族们的宫殿里开音乐会。在一个寺院里,孩子们在管风琴上以娴熟的技能使那些善良的修道士们大惊失色,因为他们过去从来也没有试过这样演奏这个乐器。不久他们就常被邀请到公爵和王子们的家里演奏。后来,他们渴望已久的时刻来到了:他们接到邀请,到皇帝的宫殿里去演出。孩子们在皇帝和皇后以及他们的整个宫廷面前演奏。小沃尔夫冈被要求作各种不同的测验:他视奏了宫廷作曲家一首难弹的协奏曲,那作曲家为他翻着乐谱,看着他在主题上出色的即兴演奏;他用一个手指弹琴,又在蒙着一块布的键盘上弹奏。最后,皇帝称他是一个小魔术家。皇后送给每个孩子一个钻石指环,给玛丽安娜一件白色丝绸服装,给沃尔夫冈一件镶着宽金边的淡紫色的丝绸服装。

莫扎特全家乘坐公共马车在德国、法国、英国和荷兰旅行了三年。每到有公爵或王子掌管宫廷的地方,他们都停下来开音乐会。那些贵族夫人们对这个小男孩宠爱得这样厉害,以致父亲给一位朋友写信说:他真希望她们给这孩子的金币象她们给他的亲吻一样多。一位英国评论家写道:“这个孩子出于本能懂得的音乐比许多大教堂教师钻研了一辈子所学的还多。”当莫扎特全家回到萨尔兹堡的时候,他们带的许多有装饰图案的精细纺织品、披巾、绸缎、鼻烟盒、戒指和其它礼物足够开一个铺子,但却没有多少钱,他们在音乐会上挣来的钱都在旅途中花光了。他的父亲意识到:假如让这孩子在萨尔兹堡呆得太长,他很快会被世人忘记。于是他又计划了一次旅行演出,这次是去意大利,一个当时在音乐上非常重要的国家。那时,意大利每个城市都有歌剧院,它的歌剧作曲家和歌唱家到全世界都很吃香,往往挤占了当地音乐家们的工作。父亲认为假如沃尔夫冈能够在意大利赢得名誉的话,他在世上的道路就容易走了。父子二人开始了在意大利各城市的旅行演出,自始至终都是一项胜利凯旋。富有的夫人们把各种礼物倾泻到他身上,人们委托他为米兰的大歌剧院写歌剧。在拿波里,他的演奏使单纯的老百姓吃惊得以为他的钻石戒指一定有魔术,要求把它脱下来看看。在罗马,他们在复活节的前一周到西斯廷大教堂去听一个圣乐作品。合唱班对乐谱戒备森严,从来都不准许别人把它抄下来。沃尔夫冈回到自己房间里,仅凭记忆就把它写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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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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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书是人类的营养品。”而我们的周恩来总理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而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医愚。”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有一次,爸爸和妈妈都不在家,就我和弟弟在家,纸条上写着:“儿子,今天我们去做事情,午餐和晚餐,你自己搞定,那就这样啦。今晚我们才会回来,不要乱跑出去,不然会被坏人给抓走的。哦,对了,一定要照顾好弟弟呀,不然就会丢的!要记住呀!妈妈和爸爸都会相信你的能力的,加油!”

我一吃完早饭,就去看书了,弟弟却在看电视。我看着、看着,就入迷了,就像我是孙悟空在一旁上刀山,下火海,在东海龙王那里拿了金箍棒,到了天宫大闹了一回,又去了花果山,结果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指山下,最后和唐僧一起去西天取经。先遇上了猪八戒,接着又到了通天河遇上了沙和尚,接着又去了各个地区消灭了那一些妖魔鬼怪。最难消灭的妖魔鬼怪就是那个白骨精,那个老奸巨猾的白骨精,竟然假装用人来迷惑人,打了三天三夜才被我收服。

突然,有人把我叫醒了,原来是爸爸和妈妈,妈妈问我中午、晚饭吃了没有?我说没有。爸爸和妈妈都很惊讶!我竟然因为看书而没吃饭。我被表扬了,真令人忍俊不禁。

我知道了,米饭使我们的身体日益健壮,读书却令我们的头脑不断充实,所以我们要与书为伴,博览群书,取百家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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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莫扎特的家庭舞会名人故事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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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扎特幼时聪慧,十一岁时就成为音乐家,轰动了整个欧洲,被誉为"十八世纪的奇迹"。然而在当时的社会里,象他这样有名望的人却常常不得温饱。然而令他欣慰的是,他有一个贤慧美貌的妻子。美满的家庭,使他忘记贫困和烦恼。

莫扎特的妻子康士坦丝,是维也纳音乐家韦伯的二女儿,她自第一次见到莫扎特起就深深地陷在了情网里,莫扎特深知自己家境贫寒,怕婚后养刁;起妻儿,给家庭带来不幸,便想从爱神身旁溜走。然而爱情的巨大力量却使他们结合了。婚后,他们感情很好,一生患难与共。在一个寒风凛冽的除夕夜,莫扎特穷得揭不开锅,朋友们知道后,就带些点心来看他。他们在老远的地方,就看见莫扎特夫妇把大门、窗口打开,在家里欢歌狂舞。朋友们都感到奇怪,以为莫扎特夫妇交了什么好运。进门一问,才知道由于天寒地冷,买不上煤,他们俩忙于写作,又冷又饿,无奈才用跳舞使身体发热,共同抵御严寒。

这样的家庭舞会,朋友们不无伤感地称为"苦中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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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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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本,可以让我沉浸在故事情节中,可以让我品味故事中的道理……它,陪伴了我三年。

在我二年级时,总喜欢翻开这本书,像考试一样,认真看,体会其中的道理,这本《一千零一夜》是我最爱的书。三年级,当我再次打开,发现居然对故事陌生了,我更加想再看几遍。接着,下一天睡觉时,我梦到我是一个奇怪国王的侍卫,站在国王身后,听着美丽聪明的山鲁佐德讲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我梦到我是一只贪吃的狐狸,因为贪吃,亲手将自己送上绝路;我梦到我是勇敢的阿拉丁,找到一个神圣的神灯……我久久沉醉在自己的美梦之中,不肯醒来,直到太阳晒了屁股。我想着书中一幅幅美丽插图,似乎动了起来;连文字,好像都散发出香味,把我的眼球吸引过去。每一个故事中,都有聪明的人物和一个深刻的道理,给我们讲人生的真谛,教我们不能贪心,否则就会自食其果……

到了五年级,我是没有太多机会看这本书了,每次都捧着《非常课课通》《课时作业》《江苏密卷》……就是很多令人“毛骨悚然”的学习作业。我蹲马桶时,偶尔会拿出来看,常常忘记了时间。有时都只听见门外:“哎!你好了没?我急死了!”才知道我忘记出来了。这本书,每篇后都会有些小问题考考你,我回答得一丝不漏。你要现在再问我,我还是可以说出来,倒背如流。所以说,我和这本书有很深的感情,可能在某个不经意间,不小心将书的一角弄破了,我会小心翼翼地贴上胶带纸;某个不经意间,不小心把封面弄了几道折痕,我会轻轻将它扳直,然后用手轻轻抹平。

俗话说,“读一本书,就如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尽管说这是N次对这个“人”谈话,但还是有许多话没有说。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一本从小陪伴我的彩图注音书,让我伴着书香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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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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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如同一叶小舟,带领我们驶向知识的海洋。在我的世界里,书曾经对我有很大的影响,就让我来和你说说我和书的故事

记得在小的时候,我住在外婆家,每天无事可干只好天天看电视。当时姨妈看到了,就对外婆说:“可不要让小孩子从小就看电视,多给她看点书!”说完,姨妈放下一大堆《老夫子》便走了。从没看过书的我,感到十分好奇,随手拿了一本《老夫子》,便开始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翻开第一页,看见老夫子因为滑倒了而被别人笑,我看了也跟着书中的人哈哈大笑起来。从那以后,我就喜欢上了看书,并一直渴望能拥有一本真正属于自己的书,没想到,这个愿望很快就被实现了。

一年级,开学第一天,老师给每一个同学都发了一本语文书。当书传到我的座位时,我急忙翻书,想要把书里的内容都“吃”进肚子里。看完书,我把语文书抚平,并把语文书轻轻地放进书包里面。回到家,第一件做的事就是在语文书上写上名字,当我把歪歪斜斜的名字写好以后,我高兴地大喊:“我终于能拥有一本真正属于自己的书啦!”我那时候才意识到,原来我对书那么重视。

到了现在,我爱看书的性子还是没有变过,反而比以前更爱看书了。现在的我专挑一些名著来看,什么《《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记》》我都看过了,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红楼梦》》。《《红楼梦》》讲述的是古代时人们封建的思想,和贾宝玉林黛玉的凄惨爱情。当林黛玉临终前的最后一刻,我留下了眼泪,我为两位主人公的爱情不被人认可感到愤愤不平,也为他们最终没能在一起而感到悲伤。

书,就是你的良师益友,也是陪伴着你成长的朋友,如果你能在茫茫大海里,找到一本你真正喜爱的书,那么就等同找到了一位与你无话不谈的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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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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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开启知识大门的钥匙,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书,是一个老师,教会我们许多知识,给予我们丰富的精神粮食,所以,我喜欢读书。

小时候,我很喜欢妈妈跟我讲故事。每到晚上,我都会跟在妈妈后面,缠着她给我讲故事。我上一年级,老师要我们开始自己看书。但是,我觉得书上都是字,没有图画,一点乐趣也没有,所以我一点儿都不喜欢看书。因此那时候,我的作文写得一点也不好。

直到我上三年级的时候,我看到班上的同学在看《福尔摩斯》,我看了一下,觉得这本侦探小说很有趣,里面的内容像磁铁一样吸住了我。回到家,我要爸爸在网上买《福尔摩斯》这套书,爸爸立马给我买了。我每天都会问:“书到了没有?”到货的那一天,我急忙拆开盒子,拿出一本就看。我看得津津有味,我看了很久,妈妈说:“溪溪,别看了,快要考试了,复习一下吧!”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我和书就这样成了好朋友。这时,我才知道了那些关于书的名句其实说得很有道理。后来,我养成了做笔记的好习惯,也接触了更多的书籍。

还有一次,因为写作业写到很晚,到了要睡觉的时间了,但是我想要再看一会儿书再睡觉。妈妈说:“溪溪,别看书了,去睡觉吧。”我坚持要看书,妈妈觉得我把书当饭吃了。现在我的语言能力提高了,写作能力也提高了,写作文再也不像原来那么烦恼了,我现在只要看到题目,稍微思考一下,就文思如泉涌,我觉得很有成就感。

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也让学到了许多知识,我喜欢看书,我觉得“一日无书,百事荒芜”,只要一天不读书,就什么事也做不好。对我而言,书,就是这么有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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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聂耳的名人故事_1200字

全文共 1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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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耳的父亲聂鸿仪在昆明甬道街72号开了一家成春堂药店。1912年2月15日,聂耳出生在药店的楼上,原名紫艺。不久,父亲死了,药店由母亲经营,殷实的聂家开始中落。在幼年聂耳的记忆里,母亲经常坐在灯下,拨拉算盘,算完账后,叹气,发愁。聂耳曾暗许心愿:今后一定要“让母亲过好日子”。他到上海后,在写给母亲的信中,屡屡提到“汇钱”之类的字眼。

母亲是聂耳最大的牵挂。从照片中看,母亲彭寂宽是比较典型的傣族妇女的长相。令人佩服的是,彭氏没有上过一天学堂,但跟着丈夫,居然能够读医书,丈夫死后还能坐堂把脉问诊,养家活口。彭氏的聪慧,显然也遗传给了儿子。聂耳是家里最小的儿子,乖巧伶俐,一支简陋的竹笛能吹得五彩缤纷,甚得亲友疼爱。

母亲能唱各种民歌,包括在昆明等地民间广泛流传的洞经调、花灯调、洋琴调,等等。动听的歌曲与歌曲里的故事让小聂耳着迷。蔡锷功成名就之时,聂耳还是黄口小儿,但他从母亲的歌里认识了蔡锷。蔡将军云南首义讨袁护国的壮举在他心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象,习武从军曾是少年聂耳的一大志向。十六岁那年,聂耳终于憋不住了,背着家人偷偷参军,被编入十六军湖南新兵队受训,后投考黄埔军校不果,又被军队遣散,习武之念才在无奈之中打消。不得已,转而读书、演戏、作曲,但成就伟业之心未了。

在一篇《我之人生观》的中学作文中,聂耳表示,如果有可能,他不会从事宗教、哲学和科学的行当。他的理想是先上大学,然后出外游历,最好是出国,行路读书,增长见识,学术上有所建树。最后挣几个钱,与几个谈得来的朋友,找一处山清水秀的地方,读书,弹琴,度悠闲时光。他还特意表示,昆明的西山将是自己隐逸的首选。

待到年长几岁也就是中学毕业考入云南省立师范学校后,聂耳又写了篇《我之人生观》,他的学生腔明显少了,代之而起的是,希望学工科,研究点艺术,做一个“并不是鲁滨逊那种个人主义的思想”的游历家,然后“以实在考察之所得以建设新的社会”。

演艺圈的“拼命三郎”

上世纪三十年代初,聂耳来到上海,举目无亲,托人帮忙在“申庄”采购站找到了一份稽查员的工作。谁知“申庄”在昆明的总部云丰商行因为偷税被查封,上海的分店遂告关门。聂耳失业了。

还好,天无绝人之路,联华影业公司音乐歌舞学校刊登在《申报》上的招生启事引起聂耳的注意。每月能挣十元津贴,还管吃住,吸引力实在是太大了。聂耳忐忑不安地进了考场,因为紧张而发挥得一般,但却被主考官黎锦晖录取了。

明月歌舞剧社的前身,是黎锦晖创办的中华歌舞剧团。这是我国最早的职业性歌舞团。阵容虽然不大,但是因为拥有上海有名的“歌舞四大天王”王人美、胡笳、白丽珠、薛玲仙以及影帝金焰等名角,在上海乃至全国名噪一时。聂耳在群星璀璨的“明月”是名小提琴练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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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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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和它还有不少的事呢!

一次,我正在书的海洋里自由欢畅着。突然,一声大吼:“你怎么还没睡啊?你看看都几点了!”是妈妈在催我了。“嗯——等我先看完这篇文章吧。”我心不在焉地答道。时间总是这么快,我还没细细地品尝着“营养补品”,可门外的母亲不停地催促着我睡觉,无奈之下,我只好关灯睡觉。

一本本书籍,不但是我成长中的伙伴,还是我学习中的老师。

三年级起,开始有了作文,从此,我的学习生活就没好受过。因为我的作文水平在班级里“倒数榜”上是名列前茅的,而且还经常被老师当作“范文”读出来,“点赏戏评”,尽是“风流”。我真是无地自容。

但一颗写好作文的种子,却早已在我心中萌发。“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在这艰辛而又坎坷的路程里,书也是我不可缺的老师,它不停地给我鼓励,给我信心,给我力量。工夫不负有心人。果不其然,我的作文水平有了大大的提升。同学们已经对我刮目相看了。

是的,“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与书相伴的日子,我认识了许多著名的作家,懂得了许多道理,养成了认真阅读的习惯,从童话到诗歌,从诗歌到小说,哪怕是深奥难懂的文言文,我也咬紧牙关,非读透不可。

“腹有诗书气自华。”可以说,我的一切都是书籍给予的。“在书海中遨游,在知识中穿梭。”是我最喜爱的座右铭。知识改变命运,读书决定未来。一切改变,从读书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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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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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书籍能让我们从中汲取知识,同时,我与书的故事也是各式各样。

一个夏天的早晨,我像一匹饿狼在书房贪恋地读着书。翻呀翻呀,我聚精会神地看着书中的一切,全然不知有危险即将发生。

不知不觉,我闻到了一股烤肉味,我跑到厨房,赶忙问妈妈:“妈妈,你在做香喷喷的烤肉吗?”妈妈说,她是在炒苗条。“那怎么会有一股烤肉味?”我心想。我回到书房,依然有股烤肉的味道,我翻箱倒柜,依然没有找到有什么东西着火了。“算了算了,继续读吧。”我心想。

我读着读着,烤肉味越来越重,啧,这味道不对,不像是烤肉的味道,有一种纸着火的味道!我又开始四处寻找,有纸的地方也都找了,我赶紧跑到书柜旁的角落才发现里面的书都变成一团团小火焰了。我赶紧灭火。灭完之后,我很奇怪,是谁把它点燃的?最后,我才知道原来是表哥放在一旁的化学品被阳光照射,导致我的书被点燃了。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莎士比亚说。是的,如果我早点知道这个化学品会被点燃,我早就把它拿到别处去了!所以,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活到老,学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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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50字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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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之间,似乎有一处永远抹不去的关系和一段段令人啼笑皆非的小故事,今天,我就来介绍这其中的一个。

那是一个火热的暑假,临近开学的我,十分的惶恐与不安。猛然间,我竟然想起了一个被我抛之脑后近两个月的作业,那便是记录自己的这个暑假读过的书的名称及日期。这下我要就真的玩完了。那个暑假我读过的所有书都是图书馆或别人代的,没办法,我只好重新回顾一遍,还有几本去向邻居问了一下,大多被我给记起来了,偏偏不巧的是其中的一邻居以抓住暑假的尾巴为理由,带着家人出去玩去了。

这下子,我可真的慌的乱了阵脚,每时每刻都在企盼着那位邻居能够回来,好让我把剩余作业赶紧完成。就这样,日子一天天过去,开学的脚步离我越来越近,终于,在开学的前一天,这个邻居可算是回来了。听到这个好消息的我三步并两步,连忙问了这本书的名字,我这才松下一口气来,不过,这几天的心惊胆战把我给折腾了一身的冷汗。

然而,我的噩梦却没有到此结束。第二天早上我起来的比较早,索性拿起了身边的一本书看了起来,看得津津有味,爱不释手。这不看还好,一看就入了迷,忘记了时间流逝,为此,差点错过了开学报道的时间。这又把我急出了一身的冷汗,这下子,我的噩梦可真算是结束了。

见此状况的我,长长的吁了一口气,心中悬着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我拿了一本书,又开始看了起来,噢,糟糕,此时此刻看书的我估计又要与书发生一件离奇而搞笑的小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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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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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与故事那是数不胜数。我看过很多种类的书,诗词、散文、小说、童话……它们是我的良师,是我的益友。在我失败时给我以安慰,在我彷徨时给我以指引。我与书的故事,是不断探寻、不断感悟的故事……。

初识它,是在同学们不厌其烦的推荐中。起初我并不曾太在意,可是在我翻开第一页时,我便开始庆幸:幸好我没有将它拒于心房外,幸好我没有错过这本好书。

这本书的名字,叫《盗墓笔记》。

故事由吴邪收到一卷战国帛书开始。这个古董店的小老板因此结识了张起灵、王胖子、解语臣以及黑瞎子等人,在数次与死神的擦肩而过中,他们渐渐由陌生人变成了生死之交……我人在书外,可灵魂却跟随他们一起,悲喜交加。

从七星鲁王宫到云顶天宫,再到蛇沼鬼城,最后到张家古楼,“铁三角”终究分散。胖子留在了巴乃;吴邪回到了杭州,继续做他的小老板;而小哥,则进入了青铜门,守护着世界的终极……曾经的挚友,如今天各一方,再难相见。

静静地合上书,我的身体依旧端坐书桌前,我的灵魂始终流连书页间。他们鲜活的面容在眼前浮现,他们已不再是虚构的人物,他们有血有肉,有爱有恨。哪怕我终其一生也无法看到他们出现在我面前,可我知道,他们在我心里,永不褪色。

高尔基说,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个品德高尚的人谈话。《盗墓笔记》教会我的,不是什么英勇献身,而是友谊,以及认定了的目标就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的信念。他们都是普通人,可是对友谊的看重以及坚定的信念让无数人为之感动,就像吴邪,哪怕自己身处阴谋的漩涡,却依旧坚定地探求着真相。

所以才会有人说:“我爱的不是那个面瘫的小哥,而是那个背负着沉重命运却依旧前行的张起灵;我爱的不是那个爱炸毛的天真,而是那个身处迷局依旧探寻真相的吴邪;我爱的不是那个傲娇女王的小花儿,而是面对刀光剑影却依旧含笑以待的解雨臣;我爱的不是那个总是一脸痞笑的黑瞎子,而是那个永远沉稳冷静玩世不恭的黑眼镜。”他们因了一个信念聚集一起,他们为了探索真相而不惜生命。他们存在于心里,教会我成长,教会我坚强。

这,便是我与书的故事。那么,你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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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珍惜时间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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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是我国北宋时期著名政治家,也是当时了不起大学问家。流传千古、影响深远历史著作《资治通鉴》就是他编写出来。

司马光小时候在私塾里上学时候,总认为自己不够聪明,他甚至觉得自己比别人记忆力差。为了训练自己记忆力,他常常要花比别人多两三倍时间去记忆和背诵书上东西。每当老师讲完书上东西,其他同学读了一会儿就能背诵,于是纷纷跑出去玩耍了。司马光却一个人留在学堂里,关上窗户,继续认真地朗读和背诵,直到读得滚瓜烂熟,合上书本,能背得一字也不差,才肯肯罢休。

他还利用一切空闲时间,比如骑马赶路时候,或者夜里不能入睡时候,一面默诵,一面思考文章内容。久而久之,他不仅对所学内容能够记诵,而且记忆力也越来越好,少时所学东西,竟至终身不忘。由于他从小学习一丝不苟,勤奋用力,为他后来著书立说奠定了很坚实基础。

司马光一生坚持不懈地埋头学习、写作,往往忘记饥渴寒暑。他住地方,除了书本,只有非常简单摆设:一个板床、一条粗布被子、一个圆木做枕头。

为什么要用圆木做枕头呢?原来是这样,司马光常常读书到很晚,他读书读累了,就会睡一会儿,可是人睡觉时候是要翻身,当他翻身时候,枕头就会滚到一边,这时他头自己会碰到木板上,这样一振动,人也就醒了。于是,他就马上披衣下来,点上蜡烛,接着读书。后来他把那个圆木枕头看成是有思想东西,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警枕”。

就是凭着这种永不自满、永不懈怠精神,司马光和他助手,花了整整19年时间,编成了《资治通鉴》这本历史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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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比爱因斯坦智商高的运动员名人故事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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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提起职业运动员,人们往往习惯用这样的说法形容他们。但如果今日你还用这样的眼光看待职业运动员,那说明你太不了解他们了。且不说桥牌、围棋、国际象棋这类智力型的项目,即使是足球这样以“野蛮体魄”著称的运动,其对头脑的要求,恐怕早已超越了平常人的想象。很多运动员经过测试,智商都高于150。

智商150,是个什么概念?一千个英国人中,只有一个达到这个标准。科学界的泰斗爱因斯坦,也不过比这个数字稍高一点儿而已。一句话,“智商这个级别的全是天才”。

以第一运动足球为例,世界第一足球联赛英超豪门切尔西的队医英格利什博士曾给他的队员们组织了一次智商(IQ)测验,结果兰帕德的得分最高,甚至达到了这项测试有史以来的最高水平。这位博士很郁闷地透露道:“比我还高。”出于职业道德,他没有透露任何测试的具体结果,只是大概划定了兰帕德的IQ范围:超过150!

兰帕德并非体育运动员中智商最高的,更谈不上是最聪明的。体育界内最牛的学术牛人是1922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波澳网上被郑洁淘汰的法国球员巴托丽,就曾经因为高智商而受到世人关注。她曾向法国媒体透露自己智商高达175,尽管巴托丽自称一直刻意保守着这个华丽的秘密,但最终还是很不低调地搞得全世界都知道了。巴托丽的智商,竟超过了爱因斯坦与比尔·盖茨。

姚明当年能够先声夺人,和他的身体条件自然密不可分。四肢发达也许是人们认为他成为巨星的首要条件,但有谁知道姚明的智商绝对高于平均水平。全美著名的智商研究网站“IQ测试网”根据一些数据,曾对NBA球员的智商进行了测试,结果姚明在当时的现役球员中智商是最高的,高达132,超过了勒布朗·詹姆斯、科比·布莱恩特和沙奎尔·奥尼尔。而他所在的火箭队的智商平均值只有98,所有NBA球员的平均智商仅为83。按照国际惯例,智商在80到90之间属于“略低于普通智力”。此外,绰号“疯狗”的马克·麦德森被视为NBA高学历球员的代表,他拥有斯坦福德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而最近风头正盛的“林来疯”林书豪则是哈佛毕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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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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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虫,因为看书笑话闹过不少,傻事也做了不少。可不管怎样,我对书的喜爱从未减少半分。下面,给你们讲一讲我和书的一些故事吧!

有一次,我一个人在房间里面看着书,时光就像一支箭,“嗖”的一下,就到了中午。奶奶喊了我三遍,叫我去吃饭。可是,因为我看得太入迷了,所以就没有听到。奶奶怒气冲冲地走过来,一把将我的书给夺走。然后大声地说:“快点去吃饭,不然的话,这个月就不要想看书了!”说完,就把我的书给藏了起来。我只好无奈的去吃饭。

一整天,我的心里一直想着那本书,做什么事都没有劲。到了晚上,我悄悄地把姐姐的手电筒拿了去找我的书。我这儿翻翻、那儿看看,还是没有找到我的书,我伤心极了。正在我郁闷之时,看见厨房柜门半开着,我走过去一看,原来是我的书!我高兴地抱着我的书跑回了房间里,盖上被子,打开书,拿着手电筒,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看了大约半个小时,我隐约听到了门外的脚步声,急忙把书一关、手电筒一关,装睡。奶奶以为我睡着了,轻轻地走了。奶奶刚走,我就故技重施。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不知不觉已经11点半了。我在犹豫,这么晚了是看,还是不看呢?叫我睡觉吧,心里又老想着书里的情节,辗转反侧。我还是忍不住又看了一会。等我再看时间时,已经凌晨一点了,这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强迫自己睡觉。

我知道我这样很傻,但是,因为有了书,我的生活才会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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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名人故事作文300字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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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顿每天除抽出少量的时间锻炼身体外,大部分时间是在书房里度过的。一次,在书房中,他一边思考着问题,一边在煮鸡蛋。苦苦地思索,简直使他痴呆。突然,锅里的水沸腾了,赶忙掀锅一看,“啊!”他惊叫起来,锅里煮的却是一块怀表。原来他考虑问题时竟心不在焉地随手把怀表当做鸡蛋放在锅里了。

还有一次,牛顿邀请一位朋友到他家吃午饭。他研究科学入了迷,把这件事忘掉了。他的佣人照例只准备了牛顿个人吃的午饭。临近中午,客人应邀而来。客人看见牛顿正在埋头计算问题,桌上、床上摆着稿纸、书籍。看到这种情形,客人没有打搅牛顿,见桌上摆着饭菜,以为是给他准备的,便坐下吃了起来。吃完后就悄悄地走了。当牛顿把题计算完了,走到餐桌旁准备吃午

饭时,看见盘子里吃过的鸡骨头,恍然大悟地说:“我以为我没有吃饭呢,我还是吃了。”

这些故事究竟是真是假,并不关重要,不过表明了牛顿是一个怎样沉思默想,不修边幅,虚己敛容的人,他对科学极度的专心,总是想着星辰的旋转,宇宙的变化,而进入了忘我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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