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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与书的故事汇编5篇 作文【推荐20篇】

导语:一个人无论遭遇什么样的不幸与挫折,脚底下都是有两条路可以选择的:一条是绝望,一条是希望。只要我们选择希望,就一定有路可走!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小编整理的几个哲理小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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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之间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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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正是书独有的风味,才有为它痴迷、疯狂的人,我也是其中之一。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北风卷起一片片晶莹的雪花在空中飘洒。周围满是北风的吼叫,大街上一个人也没有,万籁俱寂。一阵响动打破了街上的宁静,一个大约十一二岁的小男孩正搓着冻红的小手,不断地哈着热气,他像一只无头苍蝇似的东奔西窜,最后目光锁定在了一个被书香环绕的商店。

小男孩用力打开门,一股热气从里往外窜出。小男孩嘴角不禁勾了起来,他像一个饥饿的人寻找可口的食物——从幼儿丛书到长篇小说,这个书店好像要被他翻个底朝天。店主柔和地对他说:“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那个小男孩面红耳赤害羞地说:“苏航帜。”“苏同学你要买什么书啊?”“《基督山伯爵》。”苏航帜目光坚定地回答。付完钱后,他心满意足地回到家。

回到家后,小男孩的妈妈费解地问:“去哪了?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我去小明家玩了。”他淡淡地说,“那我去写作业了。”苏航帜头也不回地跑回了卧室,他举目四望,发现没有什么动静才抽出刚买的书——《基督山伯爵》,他把书放到桌上,然后把门锁上开始沉醉于书的世界。

从他的脸上可以看出几分期待,期待着书中奇妙的故事来等着他发现、寻找、挖掘。有时候他的脸上流露出灿烂的笑容,好像有什么开心事;有时候他的目光变得暗淡无比,好像书中的情节跟自己想的不一样;有时候他的眼眶里又有泪珠在翻滚,好像为书中主人公的身世而伤感……他仿佛融入其中,男孩多么渴望,渴望书的知识。

时间飞快地流逝,刚才还夕阳满天,现在却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那个男孩已在书本的陪伴下沉沉地睡去,他正梦见书中的人物呢!那个爱书如命,单纯朴实的男孩正是本人——我。

书好似一对打火石,在碰撞中产生奇异的花火;书是一盏指路明灯,在人生的路上独放光芒,照亮了内心的污垢;书是构成阶梯的基石,让我们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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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圣女贞德名人故事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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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德1412年出生在法国一个偏僻的村庄,当时正执英法百年战争期间,法国大片领土已被英国占领。此外,法国国内还爆发了内战,勃艮第公爵背叛了自己的祖国,站在了英国一边。英国国王亨利五世和法国国王查理六世于1422年相继去世后,继位的英国国王亨利六世还只是一个孩子。虽然英国宣称他同时拥有英国和法国的王冠,但法国王太子查理却不想放弃他的地位。

可是,他要想成为法国国王,就必须在兰斯举行加冕仪式,而这个地方已被英国占领。此时,贞德已经13岁了。。她把大部分的时间都用来祈祷。她经常听到空中传来希奇的声音,并看到希奇的幻象。这个神秘的声音告诉她,她的使命就是重振法国,帮助王太子查理成为法国国王。为此,她必须着男装,执利刃,统率军队,冲锋陷阵。

一天,贞德外出归来,发现她的村庄已被英军蹂躏。她躲在柜中,目睹了英军杀害了她18岁的姐姐。这场悲剧后,她被送到邻村的叔叔家生活。谁也想不到这个纯真的小姑娘会作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来。可是这个不满20岁的少女,。却面对世界公布她将击败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并解放她的国家。17岁的她面见王太子查理,宣称她带来了上帝的意旨,要求查理给她一支军队去反抗英军。查理最终答应了她的要求。

两个月后,身披白甲的贞德率领她的军队在卢瓦尔河畔的战略要地奥尔良奇迹般地击败了英军。法军随后节节胜利,查理也最终如愿以偿地登上了法国国王的宝座。可是,贞德却在不久之后的一次战斗中被勃艮第人捉住并送给了对她恨之入骨的英国人。19岁的时候,她被判作女巫烧死。25年后,她被追授圣女的称号。

1920年,她又被封为圣徒,成为人们供奉的偶像。看来她注定将成为无休止争论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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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和书的故事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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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铭悦

记得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读过一本,那本书使我记忆深刻,它就是《窗边的小豆豆》。

记得当时,是妈妈推荐给我读的,它的作者是黑柳彻子,小豆豆因淘气被原学校退学,来到巴学园,这本书讲的是她在巴学园的故事,那时候,我还不太懂书里讲的是什么意思,只是默默地读。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纯真可爱的小豆豆、充满欢乐的校园,以及后来巴学园被战火毁于一旦的情景。

终于有一年暑假,在老师的推荐、鼓励下,我有机会进一步阅读这本书,并写出读书笔记,一有时间,我便拿起书在上面圈圈画画,认真写出自己的感受,就这样,我写了整整一本读书笔记,我对这本书更加了解了,这时,我看到了在巴学园老师的关心教育下,小豆豆茁壮成长着。

后来,当我再拿起来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又学到了不少新知识,仿佛更加明白了作者的想法。陪伴我成长的小豆豆给了我不同的感受,从一开始的有趣到后来的津津有味。小豆豆,一个不甘平凡的她,在巴学园亲切随和的教学方式下度过了美好的时光,制造出种种“奇迹”,她告诉了我怎样勇敢、乐观地对待生活。

如果,你问我,你以后还会关注小豆豆吗?我会回答:是的!

一本好书,给予我们无穷的知识和力量。我们要认真读书、反复读书、做好笔记,争做一名合格的读书人。让我们与书为伴,读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吧!我们的成长需要书的培养、教育,和对书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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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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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打开智慧的金钥匙;

它,是能驶入知识海洋的船舶;

它,是能照我们前程的阳光;

它,是能带我飞向知识天空的翅膀;

它,就是我的好朋友——

“书”像一块磁铁,总能将人们的眼球吸引过去,被吸引住的人们,就陶醉在了其中。

我从小就喜欢书籍,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把书当作我一生中不可缺少的营养品。

那是一个春天的午后,天空乌云密布,我和妈妈一起去方唯书店,刚一下车,老天爷似乎不欢迎我们的到来,就下起了倾盆大雨,我们于是顶着黑塑料袋,冒着大雨冲进了书店。我从书店里选了一本杨红樱的《淘气包马小跳》,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转眼间就到了吃饭的时间,妈妈催我去吃饭,我不甘心丢下我手头的书,对她说:“高尔基说过,‘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所以,读书就等于吃饭,我不饿!’”妈妈瞪着眼睛看着我,我突然又想起一句,说“毛主席也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但书不可以一日不看。’”

妈妈看着我强词夺理的样子,真是又好气又好笑,她只好给我买下了那本书,才把我从书店带走。

我热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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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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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爱读,是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读书使我很快乐,但是,读书有时候也使我进退两难。

有一次,我回到家,倒了一杯凉水,边喝边看书。我一不小心,把水洒了一桌子,我的书也弄湿了。我又急又怕,急是因为洒了一桌子水,怕是因为书弄湿了,万一后面的页都湿了怎么办?我手忙脚乱地擦干桌子上的水。然后把书上的水擦干,在湿页中间夹上小纸片,以防书页粘在一起。最后,我仔细想:是冻一下还是晒好呢?冻一下吧,书会干裂吗?晒吧,又怕书会皱掉。我终于做出了选择:冻一下吧!我小心翼翼地把书送进冰箱,几分钟后,那本书完好无损地出现在我面前,这就是多读书的好处!

二年级时,读书使我进退两难。一个课间,老师拿来了一个大西瓜,同学们一下子围到讲台边,争着让老师分西瓜吃。那时,我正沉迷一本书里无法自拔。听到老师叫我去吃西瓜时,我进退两难:吃瓜吧,可是这本书太好看了。看书吧,西瓜也很诱人呀。我琢磨了一会,终于做出了选择:继续看书!因为看书可以满足一世,而西瓜只能满足一时。

我爱看书,什么都不能阻止我在书的世界探索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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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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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我从小就开始看书了,我都不记得是哪一年开始读的了,但我记得从一开始读书,我和书就分不开了。

记得那时我上四年级,我家的书藏得不多,所以我就向我的同学借书,我那时就向郝洋借了本《狼王梦》,刚刚拿到手,我就不想放开,我都已经读完了,可我就不想还给郝洋,我就再看一遍。上课了,我便把书放起来,可还没上几分钟课,我就又想看了,怎么办呢?突然,我想起了个好点子!把书放在电脑那层,露出个缝看不就行了?可那样,可能被老师发现,怎么办呢?对了,用书遮住不就行了?我说就干,果然,这个方法特别好,我看了好几节课都没有被发现。这种滋味跟《窃读记》中的主人公所叙说的那种滋味一样。但我忘了一个因素,要不然我不会这样看的,那个因素就是—我的同学,在上那节数学课时,我的同学苗家兴举报了我,哎,没办法,我只好把我的狼王梦给了老师。

但说真的,狼王梦这本书,我特别喜爱,它写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狼的,写了一只母狼,紫岚,她生了五个孩子,四个公的,一个母的,她想把她那几个公狼仔们都培养成狼王,但他们一个个都死了,首先大儿子,那时,紫岚刚刚分娩,要回家,有条小河挡住了道路,到家后,那只小狼死了,然后,给那些小狼起了名,黑仔、蓝魅儿、双儿、媚媚,紫岚决定要将黑仔培育成狼王,但他却被大雕吃了,后来他们都长大了,蓝魅儿在一次外出时,被人们的捕兽夹,给夹断了腰,双儿在与狼王的斗争中眼看就要成为狼王了,可他突然变的懦弱,被狼群吃掉了,只有媚媚活着,紫岚想要媚媚和一匹勇敢的狼生一窝小狼,但媚媚喜欢向了最懦弱的狼—吊吊,紫岚就把吊吊咬死了,媚媚得了相思症,后来媚媚和最勇敢的狼相爱了,但他们却把紫岚赶出去了,在媚媚分娩的时候,那只吃了黑仔的大雕来了,估计他想吃掉媚媚产的仔吧,紫岚为了媚媚和他的狼崽去和大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很有趣,也写出了紫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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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马尔康·坎培尔爵士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2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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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第一的赛车选手,最热衷的兴趣是找寻宝物。提及美国空军最杰出人物艾迪。里肯贝克,就不禁令我想起马尔康坎培尔爵士。某次的晚餐会上,我坐在他们二人之间,他们的态度是那么的沉静,说话的语调也极为温和,但他们却都深深地沉迷于速度的魅力之中。

当初里肯贝克所以成为不怕死的赛车选手,是以赚钱为目的,那么坎培尔又是为了什么呢?坎培尔是属于富豪之士,根本毋须为赚钱而劳心卖命。

那么他为何选择充满危险的赛车选手呢?是为了名誉、名气?对于这个问题,他的回答是:“纯粹只是为了享受才这么做的。”于是我转问艾迪。里肯贝克:“你看过马尔康。坎培尔爵士以彗星般的速度开快车的情形吗?”曾参加过200次以上赛车的里肯贝克的回答,着实令我大吃一惊。

“说实在话,我从未看过,而且将来也不打算看,以那种速度开车,死亡率将高达80%.”

在当时的晚宴上,没有一个人的开车速度及得上马尔康。坎培尔爵士,其时速高达300英里,等于每分钟跑5英里,从纽约到旧金山只要10小时就可跑完全程。在纪录上,时速超过200英里的曾有4个人,也就是塞古雷伯。洛克哈特、基奇及拜柏--这4个人都因速度太快而去世,目前还活着的只是坎培尔而已。

马尔康。坎培尔爵士是个宿命论者,所以从不作多余的担心,当比赛结束步下车子时,他的态度冷静得就像刚从公司下班归来似的。

坎培尔爵士在16岁时,就决心要成为脚踏车赛的选手,他父亲知道后,马上把他送到伦敦着名的罗德保险公司上班,希望打消他这个念头。

据他本人说,在他服务的两年期间,一分钱也没领到,直到第三年才有一点收入,但今天他已是世界有名的罗德公司董事。

他以报社为对象,推销破坏名誉保险--这个构想是他19岁时想到的。在英国,有关破坏名誉的法律比美国严格,所以马上获得英国大部分报社的签约。21岁时,他已是极富有的资产家,不多久,就买了好几辆摩托车和汽车,开始参加竞速比赛。他用在这方面的钱超过5万英镑以上--换算成美金,约值25万元。这一切都是为了打破速度纪录。

为找寻可供最高速度飞驰的道路,他的足迹遍及世界各地,例如丹麦、撒哈拉沙漠、南非、佛罗里达州等;终于发现最优秀的赛车跑道,地点是在美国犹他州,那儿有数万年前就已乾涸的上古湖泊的遗迹,湖底含有相当的盐分,因而显得既平坦又坚固,犹如冰面一般。

有一次他在丹麦参加比赛,时速高达140英里,途中突然响起一阵猛烈的怪音,车子的前轮竟然脱离车身,直飞到观众席上,打死了一个男孩,然后又跃过观众的头上,弹到一英里外处才停下来。

马尔康。坎培尔爵士本人感觉最刺激的事,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的空战。当时他担任战斗机驾驶员,经常越过英法海峡在西部战线上空飞行。有时也驾驶着从未驾驶过的机种,飞向陌生的地方,在那儿也许完全看不到地面,而又必须降落在无法辨别东、西的地上。在此当中,也可能遭逢突然从云中冒出的德军战斗机机枪的攻击,但在4年期间,他从未受伤过。

马尔康。坎培尔爵士最大的冒险却是在印度洋可可斯岛的寻宝。他将当时的经历写成一本书,根据书上的记载,他此行的目的是为找寻海盗所隐藏的一笔财宝。地球上可能没有一个地方像可可斯岛这般寂寞,在那儿看不到一栋房子,也找不到文明人的影子,当地的土着是从前以文化及财富夸耀一时的印加族后裔,他们白天都躲在山中,直到日落之后才悄悄地潜至海边,他们的行动比海边的椰子树影更为安静,所以白人很难察觉。在海边的岩岸及砂地上,有许多蜘蛛、螃蟹、蜈蚣、蚂蚁等,除此之外,还有苍蝇、蚊子在上空飞行,岛四周的海边则有鲨鱼在大肆活动。

据说,只要沿着溪流上溯,用铁锹插进一块大岩石的裂口,把大岩石敲开,就能找到海盗所藏价值数百万的黄金及灿烂无比的珠宝,就像“天方夜谭”阿拉丁所发现的珠宝一般。

岛上的所有溪流,坎培尔都曾沿溪上溯,甚至连已经干涸的溪流遗迹,他也不放过。在繁茂密林中,他曾敲开过无数的岩石,但始终不曾见到那些传闻中的珠宝。

有一天,他费力地拨开密生着的有刺草,希望在繁茂的草丛中开出一条进路,他突然发现这时吹的是北风,而他正要朝北方前进,如果放一把火,就能将那些挡路的野草烧光,而轻易地前进。他擦了一根火柴,密林立即以猛烈之势燃烧起来,5分钟后,四周变成一片火海,犹如置身于赤热的熔炉中一般。

眼看着火舌窜向四方,若再不逃跑,将会被烧成焦炭了,于是一行人就像被死神追赶般,没命地逃离这片密林。

终于逃到海边,但因为已被烟薰得差不多了,每个人都支撑不住地倒在地上。过了一会儿,回头看密林那端,只见熊熊的火焰几乎冲到云霄,四周的空气显得燥热无比,但又不能跳进海中,因为海中有许多食人鲨鱼在游动着;幸好,岸边绿油油的椰子树含有丰富的水分,不容易烧起来,才算保住这群人的生命。

为找寻那些根本不存在的财宝,吃苦耐劳地奋斗三个星期,所得到的却只是血迹斑斑的脚、磨破皮的手指及被火烤得红肿的背部而已,这位英国富翁如今就像狱中的犯人一般。他实在太累了,而且又罹患热病,在希望破灭之后,只好狼狈地回国。但他说,迟早还要再到可可斯岛走一遭,如果真的有财宝,他一定要把它们找回来。

“只要有冒险的机会,即使需绕地球半周,我也会不计一切地勇往直前,这就是我的个性。”他以他惯有的沉静态度说道。

〔补注--虽未有明显的记载,但马尔康。坎培尔的确是生于英国、死于英国的英国人。于1923年以赛车选手身份创出时速137英里的纪录后,又于1935年在美国犹他州创造时速300英里的纪录。两年后,因视力障碍而放弃赛车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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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珍惜时间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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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知道珍惜时间,时间就是金钱,可又有多少人知道珍惜时间,往往都是到老的时候,或者刚踏入社会,不知深浅的时候,就会有这种感觉:“时间过的飞快,转眼就该成家了,而自己呢,还是一小毛孩,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有,你就该叹息,时间如果能倒转的话,那该多好啊!”下面就讲一则关于珍惜时间的鲁迅。

鲁迅十二岁在绍兴城读私塾的时候,父亲正患着重病,两个弟弟年纪尚幼,鲁迅不仅经常上当铺,跑药店,还得帮助母亲做家务;为免影响学业,他必须作好精确的时间安排。

此后,鲁迅几乎每天都在挤时间。他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挤,总是有的。」鲁迅读书的兴趣十分广泛,又喜欢写作,他对于民间艺术,特别是传说、绘画,也深切爱好;正因为他广泛涉猎,多方面学习,所以时间对他来说,实在非常重要。他一生多病,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都不好,但他每天都要工作到深夜才肯罢休。 -------名人故事

在鲁迅的眼中,时间就如同生命。「美国人说,时间就是金钱。但我想:时间就是性命。倘若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因此,鲁迅最讨厌那些「成天东家跑跑,西家坐坐,说长道短」的人,在他忙于工作的时候,如果有人来找他聊天或闲扯,即使是很要好的朋友,他也会毫不客气地对人家说:「唉,你又来了,就没有别的事好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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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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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朋友,我与这位朋友发生过很多事情,有一件事我至今记忆犹新。

记得一个周末,妈妈带我和姐姐去一家大型超市里的书店买全解。那家书店太大了,妈妈决定让大家分开找书。我走到靠文具那边仔细地寻找,可是找了半天,连全解的影子都没看到,只看到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真让人头疼!

我一屁股坐在地上,随手拿起一本《宇宙之迷》看了起来。哇!多美丽的星空!还有那神秘的黑洞……我的眼球不停地旋转,一会儿看文字,一会儿看图片。头也跟着摆动起来,一会往左,一会向右,看得十分带劲。

这时,妈妈和姐姐已经找到全解,正在四处喊我:“关镇海,关镇海……”而我全然没有听见,而是想象着自己登上了月球,正在探索黑洞的秘密……

妈妈和姐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找到我。妈妈有些生气:“该看的时候不看,不该看的时候偏偏要看,你这孩子!”我猛地抬头,才发现妈妈站在面前,正皱着眉头盯着我。我一下子紧张起来,赶紧把书放回书架,依依不舍地回家了。

我常常想,如果那天妈妈和姐姐不来“打断”我,我是不是能够成功地探索黑洞的秘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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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有关名人故事

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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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利略是意大利伟大的物理学家、天文学家,他在力学上的贡献是建立了落体定律,发现了物体的惯性定律、摆振动的等时性、抛物运动规律,确定了伽利略原理。他在比萨大学读书期间,就十分好奇,也经常提出一些问题,比如“行星为什么不沿着直线前进”一类的.问题。有的教师嫌他问题太多了,可他从不在乎,该问还问。

有一次,伽利略得知数学家利奇来比萨游历,他就准备了许多问题去请教利奇。这一次可好了,教师诲人不倦,学生就没完没了地问。伽利略很快就学会了关于平面几何、立体几何等方面的知识,并且深入地掌握阿基米德的关于杠杆、浮体比重等理论。

美籍中国物理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李政道先生说得好:“打开一切科学的钥匙毫无疑问是问号。”所以,要想在学业上有所建树,必须有好奇之心,善问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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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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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寒假中,我感觉语文主题丛格外得好看、精彩。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我和丛书一起经历了一些事情,所以握在手中的书就显得格外好看。例如:快过年了,妈妈忙着准备过年的事宜,我惹妈妈生气了,妈妈要打我,我就躲,没躲过,还是被打了。于是,我便躲在被窝里偷偷地哭泣。这时,我一抬头看到了齐刷刷的一摞语文主题丛书,随手拿起其中的一本,翻了几页,正巧看到了“走进民族村”的第一板块“节日情思”,读着作家们笔下的节日叙写,心情一下子就好了,顿时就忘记了烦恼。

还有一次,在第一本丛书中我遇到了让我印象深刻的一篇文章——《生命的化妆》。具体讲的是:本文作者认识一位化妆师,这位化妆师和普通的化妆师可不一样,因为这位化妆师懂得化妆的最高境界——自然。

这个看似普通的化妆,其实它有深刻意义的所在。就如作者所说:“这个世界一切的表象都不是独立自存的,一定有它深刻意义的内在意义,那么,改变表象最好的方法,不是在表象上下工夫,一定要从内在改革。”阅读了这样的文章,让我放下书本后,也走进田野,走进自然。回老家,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田间小巷,呼吸着田野里泥土的气息,我倍感舒爽,大自然真是一位神奇的“化妆师”,她改变了我的心态,让我变得开朗、积极、向上!

语文主题丛书不仅是治疗烦恼的良药,更是一直陪伴在我身边的好朋友。现在,我终于理解什么是“多读书,读好书”了。这不仅是获得知识,开阔视野的一种学习方法,也是给予孩子们无限量的想象空间,无限增大了我们的知识面。

一个寒假,与主题丛书为伍,我终于体会到了不仅是语文主题丛书,而是每一种书都在向你表达着什么,就像人生中遇到了金银财宝一样。书就像存钱罐,当你看完一本书后,可以收获满满一袋子的金银财宝。

因为书,我的生活宁静而平凡;因为书,我的生活简单而快乐;因为书,我的世界丰富而多彩。书就像人一样,陪在我的身旁,诉说着自己的故事

书,我的最爱;书,我的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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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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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要沿着这个“阶梯”不断的进步。

我喜欢画画,喜欢游泳,喜欢乐器,但是我最喜欢的书中的故事

读《十万个为什么》以后,我知道了柿子不能和螃蟹在一起吃。吃了会产生化学反应。猫为什么会喜欢吃鱼和老鼠,因为猫是在夜间生活的动物。为了保证良好的视力,体内需要大量的牛磺酸,鱼和老鼠的体内正好有大量的牛磺酸,所以,鱼和老鼠成了猫的美食。

《狼王梦》读一遍,还要再读一遍。当我读到紫岚为了活着的四只狼崽有奶吃,吃掉了死去的一只狼崽,从嘴里咽到食道全是一片苦涩。读到这里,我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和做母亲的辛苦。

在《墨池》一文中,王羲之为了练字,把池里的水都染成了黑色。我要向他学习刻苦专研的精神,学好本领,将来可以为国家做更多的事情。

书香伴我行,人生准能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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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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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小的时候,就悄悄地走进了我的生活,我也渐渐爱上了读书。

在我还没上幼儿园时,妈妈就给我看一些识字的书,书上精美的图片让我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所以我认识的字比同龄的小朋友多。慢慢地,我可以看一些简单的故事书,如果遇到了不认识的字,我就会读它的形近字,爸爸妈妈在的时候就向他们请教。

上小学的时候,我学了拼音,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有注音的《世界著名童话》,遇到不认识的字我就去拼读,因此,我认识了许多笔画较多的字,并从故事中得到了启示。

上三年级之后,我迷上了《儿童百问百答》,这书有很多册,每一册都有不同的知识,让我学到了一些初中才能学到的东西。

后来,我开始看一些没有图画的书:《鲁滨逊漂流记》《我要做好孩子》……这些书的内容都蕴含着丰富的道理,值得我们学习。

书,拉近了时间的间隔,缩短了地域的距离;书,让我们畅游千山万水,鸟瞰古今中外;书,伴我们踏上理想的征途,让人生充满阳光,充满希望。我心中始终铭记着冰心奶奶说过的九个字: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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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与的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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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慢慢地想,慢慢地写,键盘敲出了与我的几个故事

儿时,住在长长的巷弄里。每天傍晚,我都会和我的玩伴相约着,到巷弄中间的一处小小的藏书楼里看书。他住巷头,我住巷尾,我想这颇有点“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却“共饮长江水”的味道了。我印象中,藏书楼很古,有很陡的一楼到二楼的阶梯。木质的书架,是那种给人以厚重感的木头,上面放着书,只记得有很多,具体的一些名目已记不太清了。我小,就爱看童话书;玩伴稍大些,经常来告诉我有些字怎么读。他喜欢读诗词,也常读给我听,我也对此渐渐有了兴趣。特别喜欢一句,至于现在还记得:“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活泼的蜻蜓早已等不及了,不负夏阳,不负荷香,立在了小荷上头,它可真会享受,悠哉游哉!有一次看书乏了,居然在那楼里睡了一宿……后来,家里买了商品房,离开了小巷。回忆里,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个小小的藏书楼。最近想着回那儿看看,小巷安好,不过那藏书楼,因为种种原因,竟荒废了,终于成了古物,成了我的回忆。

家里书柜里,有本书和其他书有些不同,它的表面已经完全发皱,面目模糊,全拜6岁的我所赐:当时觉得这本书上沾了油渍,不干净,便想着把它给弄干净了,思虑良久,接了一盆水,倒了洗洁精,书就丢进去了。还拿了刷子,我想着要刷一刷才更干净……这时,母亲回来了,看见了遍地狼藉——及时救出了那本发皱的书。都烂成那样,却不知怎么竟一直留下来了,安然地躺在书柜里。时常谈起,母亲都会说,我做出这样的傻事,还是因为书读得不够多啊。

相视而笑。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风是乍起的,不过吹皱的是一池秋水了吧。这样的秋天,不算寒凉,罩一件薄薄的衫,走出家门,便是微风拂面,雁阵夕阳,心里笼一层淡淡的美好。前头不远处,似是个书摊呢。书摊很旧,甚至瞅见一本近似明朝的线装本,黄皮子,上面写着——三国演义。拣了几本,竟找到渴望已久的泰戈尔的《飞鸟集》,高兴地买下,很便宜,才几块钱。书捧在手上,香香的,是油墨的味道,放在胸口,暖暖的,是纸张的温度。往身后看看,书摊在那儿安详着,我惟愿它长安。

往后再寒凉的天,书一卷,便可暖人心。再想起我与书的故事,就仿佛触碰到了心底暗生的痣,总会给我一些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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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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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在流逝,我在长大,但必定是从生到死陪着我的。不能说书是人,但书会在我伤心时、快乐时、无聊时、悲哀时陪伴着我。

而说起书,我的心里充满了快乐。

有一天,我被冤了一次,我伤心的哭了,这时,我拿起了书看了一会儿就不再伤心了,我也感觉不生气了。

因此,书几乎在我的手里形影不离,睡觉时看,上厕所看,吃饭时看,在无聊时也会拿在手里的。只要能买书,考高分那对我来说很简单。但是——我养成了看书的习惯后,爸爸妈妈也就认为我光看书了,所以,买一本新书真的可以说很困难了。

但是我还可以读书,只要等年纪越来越高了,我只可以等几天,就能读到学校发的一些新书了。

然而,并不是我每天都能读到新书,所以我只能读旧书,但只要有新书,我半小时就能看完一本书。在班里,我看书的进度也是最快最快的,不仅快,我还能讲出来。

在班里还有人说我是书呆子,但我并不是他们所说的书呆子,所谓书呆子,就是看书时间长,不理解,并且是那种一天不看书就活不了的人,而我却可以理解书里的意思。

你们肯定会问,那么你的书应该很多吧?一点也没错,我家的书什么类型都有,什么童话书、漫画书、故事书、新闻书都有。随着书越来越多,书架也就越来越大,由幼儿、儿童、青年、成年最后就是老年。有些书放不下就放在了地下室,所以我在家里可以说是小大人了。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我就光把书当成饭,只要一天不读书,我就想哭,还很伤心,哪怕太忙了,也要抽出那么一点时间去把那书拿在手里读一读。

在书里,我感觉到了安全和安慰,所以只有拿起了书,我就忘掉一切,只要能读书,我就会变得坚强。

在书里,我感觉到知识的涌流,因此只要书在手,不怕考得差。在书里的我还是头一次感到了我是那么聪明。

在书里,我感觉到我的内心,正是因为读了那几位名人的诗句,我就学到了很多前所未有的安慰。

所以,我读书前和读书后,我的心理,思想有了很大的变化,没有了书,我想我的生活只能在黑暗里度过了。

这就是我和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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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知道光在哪里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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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艺的演员,其实是挺幸运的。人艺的前辈都很真实、很平常,该什么样就什么样,出门不用戴眼镜遮上眼睛,不装着也不掖着。我想像他们一样,自在坦然地活着。

除了舞台上演戏,慢慢有了电影电视剧的角色,人们习惯将你的角色和生活中的你联系起来。而我觉得,要想演好下一个角色,就得从上一个角色中退出,回到自己。要做到艺术角色的归零。当然,要说角色对我不产生影响,那是不可能的。演弘一法师在灵隐寺剃度那场戏,头发一点点落下时,我流了泪,不仅是在体会弘一的心境,也是在体会我自己。站在弘一大师出家的地方,我也曾问过自己:我会这样吗?现在,让我回答,我说不会。因为我始终是个演员。

广告与公益

作为演员,生活在今天这个时代,是碰到好时候了。当年我们的父辈,专于一艺,只能做一件事情,而现在,我们能干八件事情。我也是在这样的机遇中,进入了商业层面,挣钱比父辈多多了。因为你是知名演员了,人家需要用你的形象来推广品牌,还有一些社会公益活动,你只要花点精力,出席活动,这事儿就成了,你有了舞台之外的社会功能。这是事情好的一面。

我第一次接广告,拍的是日本的NEC电器,他们看了电视剧《英雄无悔》,就选择了我。第一次去银行取十万元钱,我心里怦怦直跳,见钱眼开,又不禁心虚,怕有人打劫。

拍广告多了,也会激发你的艺术思维,我自己就常被创意精彩的广告感染。现在我还对我早期拍的红酒广告记忆犹新,那是一个故事广告,通过一瓶红酒传达对爱的思念。

有段时间,很多人批评我也商业化了。有一个观众还把我的一个广告形象从报纸上剪贴下来寄给我,在旁边写上:不要脸,哈巴狗,人家让你说什么你就说什么。我当然很震动,观众希望我维护自己的形象。这以后,我选广告就很谨慎,信息化时代,太多地方希望你做吆喝的形象,但我已经知道深浅了。一件事你参与进来,就要为它负责任。这责负不了,就别揽。

至于做公益活动,我坦白地说,做公益对演员来说,有名又有利。看刘心武在“百家讲坛”讲《红楼梦》,讲贾宝玉正邪二气,他说任何一个生命体都有正邪二气。我想自己也如是,虽然现在外面对我的赞誉很多,爱心大使啦、好演员啦,那怎么解释我身上的邪气?那我只能说,我表现出来的是所谓的善良与美好,我隐藏着丑陋与罪恶。我能藏着不被人看见,那是我的修养。我不是不会骂人,也不是不会偷盗,我也会伤害人,可是我能控制祝我也有隐私,对作为一个人所面对的人生课题,包括人性丑恶的一面,我怎么能不知晓?

最后的告别

有一年我去南非,在野生动物园,车子遇到几十头象排着队在草原上走。又看到一头老象距离远远地跟在后面,在车道上迎面而来。一窗之隔,它的眼睛低垂着从车边走过了,四条腿着地,每踏一步我都有震感。我知道,老象在离去的时候,就是这样离开象群慢慢走,最后连遗骸都找不着。还有老子,骑着青牛,出关而逝。最后的告别都应是这样的,慢慢歇息—属于你的会议结束了,属于你的酒席也散了,该放弃的就放弃……

作为演员,我们离不开掌声,我们感恩于这些喝彩,让你还有动力继续吃苦受累,但是也绝不能只为喝彩做事。人生最终还是:“满船空载月明归。”不属于你的,希求不来;属于你的赞美,你退了,人家茶余饭后也许会聊聊你。戏剧艺术是我的月,名利是几颗星,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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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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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时候,总能看见当老师的爸爸端着一本在沙发上“苦读”,也是受爸爸的影响,我成了书的忠实“铁粉”,也与书发生了很多难忘的故事,下面我就跟你讲一讲吧——

我们家的书非常多,像餐桌、沙发、茶几、电视柜,除了厨房和某些角落,大部分的地方都让书给占领了。这还没完,爸爸甚至还“得寸进尺”了呢,他把家里三分之二的生活费都用来买书,还订了不少杂志和报纸,我们家现在已经是典型的书香门第了。也正是因为这些书,才闹出这场特别的“亲子活动”---

那天中午,所有人都在午睡,而我的瞌睡虫却不知跑哪去了,特别的精神不想睡。于是随手拿起一本《不输在家庭教育上》来读,可刚翻了两页,就被妈妈拎回卧室,还给我盖上被子。我只好闭上眼睛装睡,以便混过去。

我眼睛半睁半闭的看着妈妈,看着她睡着了,我便悄悄起身下床,连拖鞋也不敢穿,像只猫一样蹑手蹑脚地溜出卧室。又拿起那本《不输在家庭教育上》来读,这本书虽然是给大人看的,但是里面有些小故事很好看,十分吸引人,我还是深陷在其中不能自拔了。

每天中午,我都是用相同的伎俩来迷惑妈妈,等她睡着之后,我翻找不同的书来看。比如《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在各个朝代里穿越一回;《草房子》让我和桑桑和秃鹤交上了朋友……

看了那么多书,也没白看,让我和同学讨论各种问题时“满腹经纶”的。哎呀,话说回来,我迷恋书的这个“毛病”,算是治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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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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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里,一丝柠檬的清香混合着淡淡的香,正在悄悄弥漫开来。阳光透过稀稀疏疏的树枝洒下来,如同落了一地金子。微风拂过,树叶发出“沙沙”的轻响。啊!又一个安静而美好的午后。

一本中意的书,一杯可口的柠檬汁,一个温暖惬意的下午,只要拥有了这些,我就仿佛拥有了全世界。

我投身到J﹒K罗琳笔下的奇妙故事,与哈利、赫敏、罗恩一起揭开一次次神秘事件的面纱,找到一个个幕后主使,查明一件件事情真相。寻找拯救学园,打败伏地魔的方法,查明伏地魔的身世之谜。

我沉浸在克莱儿的魔幻故事里,为迪伦因遭到魔鬼袭击受伤而感到心疼和揪心;为迪伦遇难生死未卜感到焦心和不安;为崔斯坦保护迪伦下落不明而感到着急;又为迪伦对崔斯坦的痴心会心一笑。

我在罗尔德达尔这个“古怪”小老头的讲述下,与玛蒂尔达一起对抗她重男轻女的爸爸,一起为了维护她的老师珍妮而想办法让那凶恶的女校长吃一点儿苦头。

我在《射雕英雄传》的世界里,沉迷于“九阴白骨爪”这门武功的高深神奇,渴望自己拥有它去维护人间的正义,惩治世间的丑恶。

我沉迷于柴静的《看见》,痴迷在白岩松的《行走在爱恨之间》,执着于廖文豪的《汉字树》……我的身体还在小屋里,心却早已随着奇妙的书周游世界。在书中,我能看见一个不一样的自己,一个勇敢、坚强的自己。

不知不觉中,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可是我没有感到一丝饥饿、一丝疲倦,直到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妈妈推开房门,说:“吃饭了!拉姐!”我这才反应过来:“呀,已经过了一个下午了呀!”

我敲敲酸痛的肩膀,伸了个懒腰,想:“时间过得可真快呀!感觉才刚过了几分钟而已,竟又读了那么多令人入迷的书,那么接下来该看什么书呢?”

这就是我——一个小书虫和她亲爱的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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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50字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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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朋友它可以让你废寝忘食,也可以让你念念不忘,你们猜它是谁?没错,它就是

大概是这件事,让我和书结下了不浅的缘分吧!一次周末,妈妈带我来到市图书馆看书。其实,当时的我并不喜欢看书,如果你让我必须看完一本书,我也是跳页看的,最多也只有三分钟热度。

就在我翻看其他书籍的时候,那本书——《窗边的小豆豆》映入了我的眼帘。当我打开它,看了不到一页,就已经受不释手了。这本书是日本东京作家黑柳彻子创作的一部儿童文学作品,讲述了作者上小学一年级时的真实经历:一个因淘气,一年级就被退学的小女孩,之后她去了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巴学园里亲切随和的教学方式,使这里的孩子度过了人生最美好的时光。不知不觉我竟已快看完一本书,一旁等我的妈妈说:“你都快成小豆豆了!”

从此,我爱上了书,书也成了我的挚友,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从《西游记》到《红楼梦》;从《格林童话》到《淘气包马小跳》;从《爱的教育》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读得津津有味,如饥似渴,正因为书中名人引路,一天天,我学习进步了,慢慢地懂事了,每次写作文也得心应手了,而这一切的进步都归功于书。

书,让我感受到生活的美好;书,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书,世界上最温馨的家。书,我永远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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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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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既然是“好朋友”,那也有许多趣事,那趣事很多很多,三天三夜也讲不完,为了不讲三天三夜,那就挑一件吧!

有一天晚上,我看书正精彩的时候,妈妈叫我睡觉,我回答了一声:“嗯。”然后继续津津有味的看我最爱看的《哆啦A梦》。“子怡!”妈妈见我还没出来,就知道我还在看书。“你知不知道现在几点了?9:35了,都这么晚了,还不睡?!明天又该迟到了!”“哦,这就去睡。”我嘟嘟囔囔地回答道。心里想:不看就不看,发那么大火干嘛?

刚睡到床上,我也睡不着,心里总想着要偷偷溜进我的房间,那几本好看的书,躺到床上舒舒服服的看一会,妈妈如果进来,我就连忙把书藏到枕头底下。我说到做到,开始行动!我首先爬起来,跳下床,为了不发出声音,所以我没穿拖鞋。脚刚碰到地,我就踮起来,溜进我的房间,哈哈,幸好没被他们发现,要不是我就“玩完儿了”。“一本、两本……”。我小心翼翼地拿着,生怕弄出半点声响。拿完书,我有连忙回到妈妈的房间,爬到床上。我把一本书拿出来,把其他的书放到枕头底下。

哈哈……太好笑了!不过,我心里还是有一点担忧的,想着:要是妈妈进来了怎么办,对了,可以放到枕头底下,我怎么忘了。说曹操曹操到,妈妈进来了,我赶紧把书藏到枕头底下,假装睡着了,妈妈进来看了看,又出去了。哈哈!作战成功!我又接着看了起来,直到我想睡了……

看吧,这就是我和“好朋友”的其中一件趣事,其他还有很多,下次再跟你一一道来吧!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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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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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幼年时,就悄悄进入了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打开尘封的记忆,时光倒流,回到了我的童年时代。

那是我还在上幼儿园,不知道什么时候,老师的桌子上多了一本安徒生童话,我眼羡不已,我就想:如果能得到一本书该多好呀!我心里就盘算着让妈妈给我买一本安徒生童话,回到家里,我告诉妈妈,妈妈爽快的答应了,第二天书就到了我的手里,我拿到这本书,像得到一个稀世珍宝,我拿一张牛皮纸给书穿上衣服,我就津津有味的读起来,翻页时小心翼翼,生怕把书弄坏了,我得到这本书后,幸福的就像幸福的天使,一天总要拿出来读十几遍,不过只是大概的浏览一下。

我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书的内容十分精彩。《海的女儿》中美人鱼让我们见证了什么是纯洁的爱情;《丑小鸭》这个故事告诉我每个人都会有丑小鸭的经历,但是每个人最终都会变成一只美丽、高傲的白天鹅,只要不懈努力,就能实现心中的梦想。《园丁与主人》中我明白了要相信自己,尊重别人,自己的优点可能会被忽视,但只要你有自信,坚信自己的看法,终究,你的看法会被被人肯定……

时间快速流逝,转眼间,我是五年级的一名学生了,但是书还是陪在我身边最好的朋友。但是,幼年时代的书已经没有了,但是我还有新的书。我刚看了一本《安妮日记》这本书是安妮这个小女孩以日记的形式向我们反映了犹太人当时惨不忍睹的遭遇,幸存的犹太人只能躲在一间小房子里,不能外出,而且还要时刻提防着被俄国人发现,杀了他。我看这本书时,胆战心惊,怕安妮一家人被发现,然后去做苦力,或者直接被杀害,我不得不承认安妮那乐观的心智让我佩服。

现在,书已经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伴侣,书是我最重要的东西,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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