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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与书的故事汇编5篇 作文(实用20篇)

导语:一个人无论遭遇什么样的不幸与挫折,脚底下都是有两条路可以选择的:一条是绝望,一条是希望。只要我们选择希望,就一定有路可走!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小编整理的几个哲理小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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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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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过:“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鲁巴金曾说过:“读书是在别人思想的帮助下,建立起自己的思想。”

我喜欢看书,我喜欢看的书也很多,比如《爱的教育》、《西游记》、《少儿百科大探索》……

我给你们讲一个我与书的故事吧!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放学了老师帮我们布置作业,回到家,把书包一扔,跑进房间里,拿了一本叫《永远的布谷鸟》的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一页,二页,我像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的妈妈回来了,拎着包走进来给我打招呼,“贝贝,妈妈回来了,拥抱一下。”妈妈撒娇地说。我说:“哦!”妈妈看我在认真学习就没有打扰我了,我看完这本书后,合上书,我已看到天色已晚,就走出去,对妈妈说:“我好饿呀!”妈妈把饭菜拿出来,我看了一下,怎么只有我一个人的份,就问:“你们不吃饭吗?”妈妈笑着说:“我们都吃完了!”

“啊!您怎么不叫我吃饭呀!”我生气地直跺脚。

“因为你看书看得特别认真,我叫了你许多遍了,可是说了一声‘哦!’就没来了,只好剩了饭菜。”我那时被书带到了一个幻想里怎么撞都撞不出来。

他可以当成我的好朋友一直陪伴着我,在我开心的时候和他一起开心,在我伤心的时候,和他聊一会儿天,我的心情就变得舒畅,他也是一位好老师能教我知识和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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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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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说过。而我就是一个整天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的小书虫。我的书现在已经多得数也数不清了。

书是翅膀,是让我自由地飞翔;书是阶梯,是让我更进一层楼;书是钥匙,是让我打开知识的大门。

记得有一次,妈妈和我就像一只欢快的小鸟一样飞奔去书店买书。当我走上第一阶梯的时候,心想:不如我直接在书店看书吧!于是我抛下在外面等的妈妈,走进书店,拿出《狼王梦》津津有味地看着。这时,我的耳朵警惕地竖起来了,不管什么风吹草动也逃不出我的耳朵。当我看见母狼紫岚精心培育黑仔的时候,却不小心被金雕抓走了。顿时,我火冒三千丈自言自语地说:“这该死的金雕太可恶!”妈妈在外面等得有些不耐烦。于是走向书店。我听见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不好,是妈妈。

于是我把书依依不舍地放回书柜,装成找不到书的愁眉苦脸。妈妈不耐烦地说:“儿子,找到书就回家了。”我一本正经地说:“妈妈您先出去吧!”我三两句话就打发了妈妈。然后又拿出了《狼王梦》孜孜不倦地看着。时间不知不觉地流逝了。正当,我看得如醉如痴的时候,就被妈妈抓了个正着。我就像一只可怜的小鸡一样望着妈妈。妈妈愤怒地说:“儿子,别得寸进尺了,找到了就回家!”于是我依依不舍的把书放到售货员面前付了钱。这一场“游击战”就告一段落了。

我的读书生活恰似一部精彩的电影,也似一首动听的歌曲。正是有了书,我才能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就是我生命中缺一不可的部分。我愿变成一只展翅高飞的雄鹰,在知识的殿堂里自由自由地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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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300字

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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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普通的小读者,因为我有时候爱看,有时候不爱看。可是我以前,我是一点书都不看的,是个纯粹的小孩,只知道玩电脑和手机。可因为一件事让我喜欢上了书。

那是一个炎热的暑假,妈妈带着哥哥去看望姥姥,只剩下我和爸爸在家。我很无聊,我打算下去找我的朋友,发现他不在店里,电视线被哥哥拔了藏起来了不让我看。

我坐到床上,东张西望。突然我眼前一亮,看见书架上的书,我便朝书架走去,拿出三本《老鼠记者》。一本正经地看了起来,越看越入迷,仿佛我就是故事中的主角,经历各种冒险。

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我越看越入迷。我看到了晚上的饭点,一刻也没有离开书。

开饭的时候,哥哥和妈妈都回来了,可我还不知道,直到哥哥叫了我一声,我才从书的幻境中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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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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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就像一首歌,这首歌美妙动听,童年就像一首诗,这首诗笔迹清晰,童年就像一个色香味俱全的调味瓶,但是它随着时光的脚步流逝。

当年,我养了一只米黄的宠物兔。我捧着这只小兔,怀着欢乐的心情回到了家,平时的我总是东玩玩,西弄弄,佷无聊,但是现在我的所有精力和目光全放在它:这个快乐“小丑”身上了,当时我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公主了。

我把它放在一个小垫子上,让它在阳光妈妈的呵护下自由的奔跑,享受着自由畅快的呼吸,那时我跟这个小丑一起玩耍、歌唱,把彼此当成了最贴心的伙伴。爸爸告诉我那些柔软、漂亮的像小球一样的东西叫毛,但我的脑袋中充满的是与大人不同天真、幼稚的想法,于是,我猛眨了眨眼睛,像个小袋鼠一样蹦蹦跳跳地摇着爸爸的手臂激动的说:“不,爸爸,这是兔子的大花衣,小燕子都可以穿花衣,小兔子要更漂亮,呵呵。”小兔子跳了跳、动了动耳朵,仿佛很赞同。

我感到兔子的身体很热就想帮它洗个澡,让它凉快凉快。于是我拿来一个很深的水桶,挽起了袖子,拧开水龙头,放下桶,水装满了整个桶后,我提起水桶,抱起小兔,猛的一丢进去,小兔快速挣扎,不停的溅出水花,我却以为它在玩,还若无其事的唱起了歌,满意极了,最后随着啊的尖叫声,溺水的小兔被救了出来。它仿佛在说:“小主人,下次别这样对我了。”

童年的故事,丰富多彩,一个个情节曲折的故事仁在放映,让我们搭上幸福的列车,一起出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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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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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经说过:“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认为这句话一点儿也没错。书就像你的朋友,让你百感交集。

先就说“想”吧。我格外喜欢看书,因为能从中学到许多知识,如:可以提高写作能力,增加更多的知识、增长见识等等。每周五放完学,我就会跑到龙湖书店里看书。有一天,由于我们上课违反纪律,语文老师便把我们留下来了,让我们不说话才能放学。顿时,我坐立不安,生怕时间来不及看不到书,所以连忙喊大家安静下来,过了十多分钟,我们班终于放学了,我像离弦的箭一样直奔龙湖,找到我最喜爱的《笑猫日记》,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随后就是“怨”。虽然我十分喜爱书籍,但它也会给我带来烦恼。每天晚上,我都会全神贯注地看漫画书。记得那一天,我仍像往日一样,那一期是我梦寐以求想看的内容,我激动无比,因此看到专心致志。忽然,灯光闪了一下,吓得我直尖叫,当我回过神来时,发现已经十点钟了,不知不觉看了两个多小时,我立马上床睡觉。第二天,妈妈掀开我的被子,我的眼睛完全睁不开,哈欠大个不停,我自言自语地对书说道:“就怪你,害得我睡眠不足!”

最后是“情”。书就像知识的大门,你能从中学到不少新东西。记得有一次语文考试,其中有一道题我们从没有接触过。忽然,我灵机一动,自言自语地说:“原来读书是有好处的,答案就藏在那本书里;舍得舍得,舍了才有得,我用宝贵的时间来看书,最后就会在关键时刻运用!”我把从书中学到的知识放到试卷上。第二天,试卷发到我手里,果然在我的意料之中,满分。霎时,我手舞足蹈、得意洋洋!感谢那本书给我带来的丰富知识,我现在真正明白了“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含义了!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有想、有怨、还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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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马邑诱敌战名人故事

全文共 1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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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帝、汉景帝两代都采取休养生息的政策,六十多年内,除了短时期的七国叛乱,没有发生过大的战争。因此,社会的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据说,到了景帝的后期,国家仓库里的钱不知道积了多少万,串钱的绳子都烂断了;粮仓里的粮食多得吃不完,一年年地堆积上去,都满到露天的地上来了,有的甚至霉腐了。历史上把这段时期称为“文景之治”。

但是,强盛的汉朝却常常受到北方匈奴的威胁。从汉高祖在白登受包围以后,汉朝对匈奴一直采取“和亲”政策。这种“和亲”,实际上是一种妥协,不但要把汉朝皇室的女儿嫁给匈奴单于,每年还得送给匈奴许多财物。即使这样做,匈奴贵族还是经常侵犯中原,杀害百姓,掠夺粮食和牛羊,使北方地区不得安宁。

汉景帝死后,即位的汉武帝刘彻是个雄心勃勃的皇帝,一心要想改变这种屈辱的地位。

公元前135年,匈奴的军臣单于又派使者来要求和亲,汉武帝要大臣们议论一下。有个将军王恢说:“过去朝廷同匈奴和亲,匈奴老是不守盟约,侵犯边界,我们应该发兵打击他们一下才好。”

许多大臣都反对王恢的建议,汉武帝自己觉得没有把握,只好暂时答应匈奴和亲。

过了两年,邑地方有个大商人聂壹来找王恢,说:“匈奴在边界经常侵犯,总是一个祸根。现在趁刚跟他们和亲的机会,把匈奴引进来,我们来一个伏击,准能打个大胜仗。”

王恢问他:“你有什么办法能把匈奴引进来?”

聂壹说:“我经常在边界上做买卖,匈奴人都认识我。我可以借做买卖的因头,假装把马邑献给单于。单于贪图马邑的货物,一定会来。我们把大军埋伏在附近地方,只要等单于一到马邑,将军就可以截断他们的后路,活捉单于。”

王恢把聂壹的主意告诉汉武帝。汉武帝决心采用聂壹的计策,派王恢、韩安国、公孙贺、李广等将军带领三十万人马埋伏在马邑旁边的山谷里。

聂壹故意逃到匈奴,跟军臣单于说:“我有办法混进马邑,杀死那里的官吏,这样可以稳稳当当拿下马邑。”

军臣单于听了很高兴,但是到底有点怀疑,先派几个心腹跟聂壹一起到马邑去,只等聂壹真的把官吏杀了,再发兵进去。

聂壹回到马邑,按照事前和王恢商量好的办法,杀了几个已经定了死罪的犯人,把他们的头挂在城头上,骗匈奴使者去看,说这就是马邑县官的脑袋。

匈奴使者见了人头,信以为真,立刻回去报告军臣单于。

军臣单于亲自带领十万骑兵去接管马邑,到了离马邑大约一百多里地的武州地方,只见草原上放着许多牲口,却没放牲口的人。军臣单于一边走,一边犯了疑。这时候,他见到前面有一座亭堡,就决心打下这座亭堡,问个明白。

他们打下亭堡,抓住守在那里的亭尉。军臣单于威胁他说:“你把情况老实告诉我!要是说半句谎话,我马上把你的头砍了。”

那亭尉吓得要命,就把汉兵布置的埋伏全都告诉了军臣单于。

军臣单于一听,大吃一惊,赶快命令全军撤退。出了武州地界,他才喘口气说:“幸亏我抓到亭尉。真是好险哪。”

埋伏在马邑的汉军,得到匈奴逃回去的消息,赶快带大军追上去,可哪儿再追得上?只好空手回来。

汉武帝的诱击战没有成功。但是,打那以后,汉朝和匈奴的和亲关系破裂,接连发生了大规模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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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不俗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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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字鲁直,是著名的“苏门四学士”之首。他的名字是中过进士的父亲给他起的,“庭坚”是上古时帝颛顼高阳氏的后裔“八恺”之一,有追慕古代大哲之意;以“鲁直”为字,是希望儿子像宋真宗时的直臣鲁宗道那样,刚直忠正。事后证明,黄庭坚果然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

宋哲宗时,在司马光的推荐下,黄庭坚被召为校书郎,负责撰修《神宗实录》。因为工作出色,被提拔为起居舍人,三年后出任宣州知州。只是他做梦也想不到的是,正是这本《神宗实录》,给他惹上了麻烦。

北宋中期以后,朋党之争有愈演愈烈之势。元祐八年(1093年)哲宗亲政后,在章惇、蔡卞等人的带动下,所谓的“绍述派”开始清算“元祐派”,黄庭坚被诬蔑成元祐一党。负责审查的蔡卞在鸡蛋里挑骨头,从《神宗实录》里搜罗出了千余条内容,认为是对神宗的非谤。于是皇帝下诏,令他入京,等候受审。

《宋史·黄庭坚传》里记载了这次“文字狱”的审讯情况。经史官们反复考查核实,仅剩下32件琐碎的表述还有待查清,其中黄庭坚所写“铁龙爪治河有同儿戏”,成了首要的问题,罪名是“大不敬”。所谓“铁龙爪”,是熙宁年间太监李公义设计制造的一种疏浚河道的工具,用它在河中挖掘泥沙,效果很差,劳民伤财,所以黄庭坚才有此记述。面对气势汹汹的诘问,黄庭坚淡定地回答说:“那时我正在北都任职,这件事是我亲眼所见,确实像儿戏一般。”整个庭审过程,他语气中没有丝毫忏悔之意,而且凡是有所查问他都照实回答,毫无顾忌,最后连过堂的人都暗地里伸起了大拇指,称赞他胆气豪壮。

结果事实没有成为问题,态度倒成了最大的问题,他因此触怒了皇帝,被贬涪州别驾,安置在黔州(今四川彭水)。

贬谪的诏书下达,左右的人都哭泣起来,黄庭坚却神色自若,倒头便睡,睡得还格外地香。旁人看他喜形于色,好心地提醒他说:“黔州乃是蛮荒之地,少有人烟,凡遭贬此地者,皆水土不服,不病即亡,你不仅不担心,还很高兴,是什么原因?”黄庭坚回答说:“四海之内,皆为兄弟,浮生若梦,来去无迹,凡有日月星辰明耀之地,无处不可寄此一生,又有何忧?”

即使被流放到了大西南,攻击他的人还认为他去的是好地方,诬他枉法,于是再被移至戎州(今四川宜宾)。黄庭坚淡然处之,只是一身正气的他对官场已不再抱有希望,他取别号“山谷道人”,将更多的精力寄托在诗歌、书法、禅学修养等雅好上。从此,中国的历史上,少了一位为民请命的清官,多出一个在艺术领域纵横捭阖的大家。

黄庭坚在《书缯卷后》一文中,道出了自己为人处世的准则,他说:“士大夫处世可百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医也。或问不俗之状。老夫曰:难言也。视其平居无以异于俗人,临大事而不可夺,此不俗人也。”意思是说,一个人处世做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俗,俗了便无药可医。什么是不俗呢?还真不好说,看他平时与普通人无异,然而临大事的时候,他的气节却不可剥夺,这就是不俗之人。

因为不俗,所以优秀,黄庭坚就是因此而为人所铭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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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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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作家叶文玲眼中,就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在诗人刘向笔下,书就是治病的良药;在我的眼里,书就是一朵绚丽的花朵,它不时地绽放出迷人的色彩。

记得三四岁时,妈妈给我买了好多有趣的图画书,常常递给我一本,任由我随意翻阅。说来也奇怪,大字不识一个的我竟能被图画吸引而沉迷其中。每当妈妈从学校回来,把我抱在膝盖上指着插图念故事给我听,那时好动的我格外安静。

后来,我上了幼儿园,听老师讲故事嫌不够,回到家总缠着妈妈,让她读《白雪公主》给我听。妈妈放下手中的活,绘声绘色地讲了起来,我听得如痴如醉。同一个故事,我听上十遍二十遍,也不觉得厌烦。听着听着,我甚至都能背下来。记得有一次,妈妈因为粗心读错了一个字,我竟给指出来。当时,妈妈十分惊喜,那神情我至今历历在目。从那以后,好长一段时间,这件事几乎成为爸妈和别人聊天时最爱谈及的话题。

慢慢地,我上了小学,《白雪公主》等童话书已不能让我满足了。就在这时,我从伙伴口中听到了“杨鹏”这两个字,抑制不住好奇心,硬拉着妈妈去书店买了他的书。翻看着《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我的心情莫名地激动。第一次看那么厚的书,我竟不觉得吃力,且越读越顺溜,越读越不肯放下。直到把整套书都看完,还不过瘾,随后我又借阅杨鹏的《幻想大王历险记》《校园三剑客》等书,觉得他真了不起,因为他笔下的科幻世界带给我无穷的快乐。

不知不觉到了四年级,林老师推荐我们阅读《狼王梦》。说实在的,当时我兴致不高。现在想想,这与我的阅读范围太窄有关,那时的我只认准自己喜欢的书。不过师命难违,更何况一向奉师命如圣旨的我,虽然心中有万般不舍,也不得不放下手中的科幻小说、童话故事。当我接过那砖头一样厚重的《狼王梦》,顿时望而生畏。可是没看几页,我竟发现原来动物的世界也是那么有意思,这无不得益于作家沈石溪,他笔下的动物是那么有灵性,它们简直是人类的另一个世界。看着看着,我竟为紫岚的命运而揪心不已。后来,我狂热地喜欢上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到处搜集他的作品来阅读。

现在,我还阅读了不少书籍,如《城南旧事》《永远讲不完的故事》《长袜子皮皮》《不老泉》等,踏进了名著的乐园,不,更准确地说,我真正踏进了书的世界!

书,这朵奇异的花儿,已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我愿终生与它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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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肖全和他们这一代自然而骄傲地老去名人故事

全文共 1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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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全和他们这一代:自然骄傲地老去

作者:梁静

“你好,我是肖全,拍照的。”

见到陌生人,肖全一般这样自我介绍。摄影师、艺术家什么的,太造作,不好。肖全说,他喜欢自然、自在,他拍的人,都那样。

“我当然也是,讨厌造作。”

以前留长发的时候,肖全有好多女粉丝,而且是会为他尖叫的那种。现在,还是帅的,看不出今年56岁了,唯一会破功的,是他的眼角。

那上面,布满皱纹。一条条褶,又长又深,在眼睛四周延伸,就像老树的根。肖全的姐姐说,这叫“万丈深渊”。“但有什么办法呢,我是拍照的,不停眨眼,眨了几十年,就变这样了。”

肖全一眨眼,眼角的褶,果然更深了。

这是褶,也是时间隧道,里面埋着,肖全的40年。

1976年,肖全17岁,拍了第一张照片。他用一台借来的相机,在成都家里,对着坐在庭子里看报纸的奶奶邹桂莲,按了一张。

1980年,肖全21岁,用爸爸寄给他的180元买了一台海鸥205相机,花了169元,那时每月人均工资也就四五十元。当时在海军航空兵部当兵的肖全,扛着相机,骑着自信车,拍家乡成都。

1986年,肖全27岁,不当兵了,常和成都文艺圈的人混在一起,抽烟、喝酒。钟鸣、翟永明、何多苓、易知难等等都挺熟的。这群人,长得好看,都挺臭美的,肖全喜欢帮他们拍照。

某天,肖全在钟鸣办的《象罔》中看到一张美国诗人庞德的照片。在照片里,垂暮之年的庞德,拄着手杖,立于石桥,目光坚毅沧桑,形如雕像,下面是一段文字——“理解来得太迟了。一切都是那么艰难,那么徒劳,我不再工作,我什么也不想做。”视线与照片接触的那一瞬间,肖全被击中了。“我也要为中国的知识分子拍这样的照片。”

这一个只有十秒不到就产生的念头,肖全整整花了十年去完成。

在这十年里,肖全在全国各地漂泊,把行李寄放在朋友家里。他常常接到电话:“×××在哪儿哪儿,你拍不拍?”“拍!”不说废话,肖全扛起摄影包就走。

1996年,肖全37岁,《我们这一代》第一版出了,组成这本摄影书的,是一个个现在已经被供在神台上的“文艺偶像”:北岛、顾城、三毛、崔健、杨丽萍、张艺谋……20年前,在肖全的取景框里,这些人还不是神,他们仍不脱青涩,仍不免轻狂。他们埋头干着自己的事,哪怕明天就没米下锅了。在这一点上,肖全觉得,他们都一样。

“你如果问我他们有什么不同,我觉得没什么不同。他们是普通人,只不过他们都有一样技能,深深地热爱着自己的专业,并愿意用它去表达对生命、对世界的感悟。”

崔健的长征

那时候的年轻人,都是老崔的粉,包括肖全。在暗房里晒照片的时候,肖全喜欢放《一无所有》。他把喇叭调到最大,让老崔的嗓音充斥整个暗房,冲进浸泡着的底片中。“从听到老崔的第一首歌开始,我心里就想,歌还能这么唱啊。”

1990年春天,崔健来成都了,来搞演唱会的,叫“新长征路上的摇滚”。肖全去了。他看到素不相识的人手挽着手,在老崔的歌中排山倒海地摇着、唱着、哭着,他眼睛里的泪水也止不住地流。

演唱会结束以后,肖全陪着崔健去电视台取录像带。在电视台门口,有一堵被拆掉一半的旧墙,在它背后是水泥组成的TV的V字。看到这个奇妙的组合,肖全心动了。“这感觉像长征。”他把崔健叫下车,崔健想了想,下来了,站在墙前,换了好几个姿势。

肖全操起机器,按了21次快门。一分钟后,他知道,一幅好照片刚刚已经诞生了。

诗人与那些花儿

1986年12月,正值中国朦胧诗兴起,成都举办“星星诗歌节”,北岛、顾城、舒婷都到了。肖全跟着拍了全程。在这些照片中,他特别喜欢那张在望江公园竹林拍的大合照,大伙都笑了,谢烨还躲在顾城的后面,羞答答地牵着舒婷的手。

在回去的车上,北岛带着大家唱《三套车》,唱得很大声,就连外面都能听到,大家都特别过瘾。北岛唱着唱着忘词了,大家又笑作一团。“那时候的快乐,就那么简单。”其实当时,大家的生活并不好,在北京,大家每天都在想着吃什么最便宜,早上起晚一点,不吃早餐,饿醒了就看看通讯录今天该去哪里蹭饭了。诗歌节,他们收到100块的“舞台演出费”,顾城激动了,他说,成都人太好了,他不走了,他还要开讲座。

肖全在酒店房间给他和谢烨拍了好多照片。顾城说,我最喜欢拍照了,我的这顶帽子,是一个美国老太太送的。

回到北京后,顾城给肖全寄了一本诗集《黑眼睛》,并留下两行字:“那些花儿已经走远了。给肖全。”

这是肖全与顾城的最后一次接触。

之后,那些花儿,就走远了。

多么倔强的女人

1990年9月21日,肖全和成都的其他记者,敲开了三毛在锦江宾馆的门。这是一个极其少见的女人!肖全想到了杜拉斯。三毛翻了肖全带来的像集,摇起头来:“不行啊,你给他们拍得这么好,你得给我拍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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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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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的一位良师,我非常喜欢它们,它为我指引了前进的方向。

问起生日礼物,你们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一个玩具,或其他什么,而我一定会选择一本好书。

记得我8岁时过生日,妈妈说:“明天是你的生日,你想要什么生日礼物?”我说:“我想要一套《父与子》漫画集。”可是这套书在我们这里是很稀有的。第二天,我就和妈妈去逛书店,可是连续好几家书店都没有这本书。我只好沮丧的回去了。再回家的路上,我看到一个大人从书店里走出来,手里拿着我心心念念的那本书——《父与子》漫画集。我赶忙对妈妈说:“你看那个人手里拿的是什么,他刚从那家书店走出来,说明那家书店里有这本书。”我们说去就去,我对老板说了要买的书,不料老板却说卖完了。可是我真的非常喜欢这本书啊!结果正好,那个大人说他买错了,我赶紧去把那本书拿过来,生怕再被别人买走。一回到家,我就急切的翻开书,坐到沙发上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书能使我快乐,有时候却让我倒了霉,挨了批评。

一次,同学拿了一本书,我非常喜欢它,于是我就去找他借书,可是同学说:“书被别人借走了,你等两天吧!”我只好按他说的等了两天。两天后,同学把一本弄得脏兮兮的书递给我,说:“他看完了,轮到你了!”我回家就去看这本“脏”书,有的地方连字也看不清楚。看完后,我把书还给了他,他却说:“看你弄得脏的,这是我好不容易才买到的,你赔。”我说:“原本就很脏呀!”可是不论我怎么说也不行,最终他告诉了老师,老师狠狠的批评了我。

这就是喜欢看书的我。书有时使我快乐,有时也使我遭人误会,挨老师批评,但我还是很喜欢看书。

瓦窑堡小学五年级(4)班徐晟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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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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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我从小就开始看书了,我都不记得是哪一年开始读的了,但我记得从一开始读书,我和书就分不开了。

记得那时我上四年级,我家的书藏得不多,所以我就向我的同学借书,我那时就向郝洋借了本《狼王梦》,刚刚拿到手,我就不想放开,我都已经读完了,可我就不想还给郝洋,我就再看一遍。上课了,我便把书放起来,可还没上几分钟课,我就又想看了,怎么办呢?突然,我想起了个好点子!把书放在电脑那层,露出个缝看不就行了?可那样,可能被老师发现,怎么办呢?对了,用书遮住不就行了?我说就干,果然,这个方法特别好,我看了好几节课都没有被发现。这种滋味跟《窃读记》中的主人公所叙说的那种滋味一样。但我忘了一个因素,要不然我不会这样看的,那个因素就是—我的同学,在上那节数学课时,我的同学苗家兴举报了我,哎,没办法,我只好把我的狼王梦给了老师。

但说真的,狼王梦这本书,我特别喜爱,它写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狼的,写了一只母狼,紫岚,她生了五个孩子,四个公的,一个母的,她想把她那几个公狼仔们都培养成狼王,但他们一个个都死了,首先大儿子,那时,紫岚刚刚分娩,要回家,有条小河挡住了道路,到家后,那只小狼死了,然后,给那些小狼起了名,黑仔、蓝魅儿、双儿、媚媚,紫岚决定要将黑仔培育成狼王,但他却被大雕吃了,后来他们都长大了,蓝魅儿在一次外出时,被人们的捕兽夹,给夹断了腰,双儿在与狼王的斗争中眼看就要成为狼王了,可他突然变的懦弱,被狼群吃掉了,只有媚媚活着,紫岚想要媚媚和一匹勇敢的狼生一窝小狼,但媚媚喜欢向了最懦弱的狼—吊吊,紫岚就把吊吊咬死了,媚媚得了相思症,后来媚媚和最勇敢的狼相爱了,但他们却把紫岚赶出去了,在媚媚分娩的时候,那只吃了黑仔的大雕来了,估计他想吃掉媚媚产的仔吧,紫岚为了媚媚和他的狼崽去和大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很有趣,也写出了紫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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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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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上二年级了,要问我谁是我最好的伙伴,那可要数大大小小、厚厚薄薄的一本本各种各样的图了!我最高兴的事情就是捧着自己喜爱的书,在阳台的躺椅上乐悠悠的读故事

很小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些色彩鲜艳的撕不破的书,任我玩弄,并通过这些书让我认识了红黄绿蓝等颜色色,认识了圆、方、角等各种形状,使我感受到了一个色彩斑斓的世界。

后来,绘本故事书成了我最好的朋友,每个月我特别期待来自青岛老约翰绘本馆给我寄来的绘本故事书,包得结结实实的包裹里装着妈妈为我精心选购的各种故事书,到现在得有200多本了!这些书教我认知生命的过程、教我养成良好习惯、教我了解科学道理、教我注意生命安全……我到现在还清楚地记得,读了《牙齿大街的新鲜事》,我知道原来在我们的牙齿里时时有细菌隐藏着,一不注意它们就出来捣乱,把我吃的糖果收藏起来,腐蚀牙齿搞破坏,所以我就养成了认真刷牙的好习惯;读了《爱心树》,我很伤心,不明白那个小男孩儿为什么会一直一直向大树索取而不奉献,他不懂得大树对他的爱,我长大了肯定不像他那样!恐龙系列书《我是霸王龙》、《永远永远爱你》和《你看起来好像很好吃》最让我爱不释手,我喜欢恐龙,对它们充满好奇,这套故事让我知道强大的恐龙不光知道欺小凌弱,也有爱,后来到恐龙馆看到它们最终难逃厄运,直至全部灭绝,我心里很难过,真希望可以再见到可爱的恐龙们;《圣诞老爸》这篇故事也非常让我着迷,看了这本书,每年我都对圣诞节充满期待,对圣诞老人满心感激,因为每一个圣诞节,都会收到我想要的圣诞礼物,这可太令人开心了!尽管现在我知道了,是爸爸妈妈假扮圣诞老人,但我还是很感激圣诞节,它让我知道爸爸妈妈那么真心的爱着我,想要给我惊喜!

妈妈说,我是喂“故事书”长大的孩子,我喜欢书,希望通过书学到的知识,做一个沉稳好学、健康向上的孩子,成为一个博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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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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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铁,是钢,一天不读饿得慌,这句话一直刻在我的脑袋上,激励着我要多看书。今天我跟你们讲一讲我与书的故事吧。

咦,我家怎么有一本《神笔马良》?太好了,我听说别人看到废寝忘食的地步。这本书到底有什么魔力?于是我拿起《神笔马良》开始看起来。当看到了马良向画师借笔,画师却嘲笑他时,我愤愤不平:为什么富有的人可以有笔,穷孩子就不能有笔?我大骂了几声画师,心里才有些舒服。我又接着往下看,看到马良在梦里梦见了仙人给他了一支神笔时,我非常高兴,心里在想:马良啊,你应该多用用神笔,让那些穷人比富人还要富有,让那些坏人全都消失。我接着往下看,看到了马良画了一扇门和一匹马逃跑了,我心想:好人总会有好报的。后来,马良凭着自己的高超画技和自己的,手臂的力量,逃出了监狱,跑到了另一个地方,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冯朗。他靠卖画为生,专门帮助穷人做好事……看到了最后,我知道了:努力完成自己的梦想,虽然路程会很遥远,但不要气馁,就总会实现的。

我心里想着:书是真是好东西。慢慢地,我开始喜欢上看书了。

丁铃铃,上课了,我偷偷地拿出《笨狼的故事》,一页两页,我像一只几天没吃东西的老虎,贪婪的读着,看到了一个情节,我呵呵的笑出声来,我又立马捂上嘴,我暗喜,没人注意又开始看了,看书的时间总是很快,一节课40分钟过去了,我还依依不舍地拿着书,不肯放下。

我躺在床上,继续看着《笨狼的故事》。看着看着,我妈妈告诉了我一个好消息。要带我去银泰图书馆看书,我心里想:太好了,这下可以好好挑几本我喜欢的书了。走到了银泰,进入图书馆,看到了那些书,我就像看到了多年不见的好朋友,临走时,我还有点舍不得离开呢。

书呀,你如果天天跟在我身后,该多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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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名人故事作文

全文共 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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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中外名人成才故事》一书中的(诸葛亮)一文,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敬仰诸葛亮的聪明才智,足智多谋,他不愧为是我国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

诸葛亮不但熟知天文地理,而且精通战术兵法,我最喜的是“草船借箭”周瑜让他在十天内造十万支箭,若是一般人肯定紧张的不得了,而他不慌不忙,开动脑筋,三天内“借”到了十几万支箭。

如果诸葛亮不博览群书,通晓古今,他不会在三天内弄到箭。从中我觉得我们现在学校读书,更要认真学习,将来要像诸葛亮一样,发挥自己的才能,报效我们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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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与书之间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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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一本好,享美好情意,此时的人间无一不是好了。

夜空中,月亮隐在云间,为星星们讲睡前故事,我坐在床上,手捧一本《哈利·波特》看的津津有味。正读到哈利用时间转换器倒转三个小时,成功拯救了巴克比克和小天狼星时,妈妈走进屋里,轻声说:“别看了,已经很晚了,该睡觉了。”我快速阅读了本章的最后一行字,然后恋恋不舍地盖好了被子,关了灯,进入了甜甜的梦香。

不知不觉中,一片云从月亮面前飘过,一个瘦弱的、顶着一头蓬乱黑发的男孩来到我面前。“你是……哈利·波特?”哈利递给我一个闪闪发光的小沙漏,我万分惊讶地接过沙漏,这不是传说中的时间转换器吗?突然,我感到自己在急速向后飞行,模糊的色彩和形状从旁边闪过,我看见了——

还不会走路的我,在书堆里爬来爬去,肉嘟嘟的小手抓起一本《白雪公主》,对着邪恶的王后“咯咯”笑。有时候,妈妈抱着我坐在大藤椅上,指着书中轻轻的念:“从前有一个国王,他很爱穿漂亮的新衣……宝贝,你有没有漂亮的衣服呀?”我瘫在妈妈的怀抱中,比划着小手,牙牙学语的我嘴里发出“啊啊啊”的叫声。妈妈看着我,笑意更深了……

后来,刚上小学一年级的我对着一本注音版的童话书拼读了好久,才读出了一句“我爱我的母亲”,那时候,我开心的手舞足蹈,用稚嫩的童声喊道:“妈妈,我也会认字了,我也会读书了!”

现在,我已经读过了四大名著,看过了小说散文漫画书;我也学会了“母爱如水”、“孟母三迁”、老牛舔犊”,也学会了“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慈母的胳膊是慈爱构成的,孩子睡在里面怎能不甜?”幼时的臂弯那样温柔,妈妈,我想再和您一起看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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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名人励志故事

全文共 1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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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励志故事·麦卡锡的财富修养

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人们发现坐在前排的美国传媒巨头ABC副总裁麦卡锡突然蹲下身子,钻到了桌子底下。大家目瞪口呆,不知道这位大亨为什么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如此有损形象的事情。

不一会儿,他从桌子底下钻了出来,扬扬手中的雪茄,平静地说;“对不起,我的雪茄掉到桌子底下了,母亲告诉过我,应该爱惜自己的每一分钱。”

麦卡锡是亿万富翁,照理说,应该不会理睬这根掉在地上的雪茄,但他却给了我们意想不到的答案。

这是一种财富修养,这种修养正是他们创造巨大财富的源泉所在。

名人励志故事·美国总统林肯的一生

1809年,出生在寂静的荒野上的一座孤独的小木屋.

1816年,7岁,全家被赶出居住地。经过长途跋涉,穿过茫茫荒野,找到一个窝棚。

1818年,9岁,年仅34岁的母亲不幸去世。

1826年,17岁,已经什么农活都能干了,经常帮人打零工。

1827年,18岁,自己制作了一艘摆渡船。

1831年,22岁,经商失败。

1832年,23岁,竞选州议员,但落选了。想进法学院学法律,但进不去。

1833年,24岁,向朋友借钱经商,年底破产。接下来花了16年,才把这笔债还清。

1834年,25岁,再次竞选州议员,竟然赢了。

1835年,26岁,定婚后即将结婚时,未婚妻死了,因此心也碎了。

1836年,27岁,精神完全崩溃,卧病在床6个月。

1838年,29岁,努力争取成为州议员的发言人,没有成功。

1840年,31岁,争取成为被选举人,落选了。

1843年,34岁,参加国会大选,又落选了。

1846年,37岁,再次参加国会大选,这次当选了。

1848年,39岁,寻求国会议员连任,失败了。

1849年,40岁,想在自己的州内担任土地局长,被拒绝了。

1854年,45岁,竞选参议员,落选了.

1856年,47岁,在共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争取副总统的提名,得票不到100张。

1858年,49岁,再度参选参议员,再度落选。

1860年,51岁,当选美国总统。

自己对自己的总结:家境贫寒,母亲早亡,孤苦奋斗,厄运不断。两次经商两次失败,十一次竞选八次失败。为此也曾经心碎过、痛苦过、崩溃过。有好多次,都绝望之极,担心自己会不会再爬起来。

自己对自己的评价:虽然心碎,但依然火热;虽然痛苦,但依然镇定;虽然崩溃,但依然自信。因为我坚信,对付屡战屡败的最好办法,就是屡败屡战、永不放弃。他就是林肯,美国第十六任总统,一个令全世界都为之叹服的

伟人。

名人励志故事·哈理斯和朋友

著名专栏作家哈理斯(SydneyJ.Harries)和朋友在报摊上买报纸,那朋友礼貌地对报贩说了声谢谢,但报贩却冷口冷脸,没发一言。

“这家伙态度很差,是不是?”他们继续前行时,哈理斯问道。

“他每天晚上都是这样的,”朋友说。

“那么你为甚么还是对他那么客气?”哈理斯问他。

朋友答道:”为什么么我要让他决定我的行为?”

名人励志故事·苏格拉底的哲学绝处求生

古希腊有个大哲学家苏格拉底。哲学家当时是很崇高的职业,因此有很多年轻人来找苏格拉底学习。

一天,一个年轻人来了,想要学习哲学。苏格拉底一言不发,带着他走到一条河边,突然用力把他推到了河里。年轻人起先以为苏格拉底在跟他开玩笑,并不在意。结果苏格拉底也跳到水里,并且拼命地把他往水底按。这下子,年轻人真的慌了,求生的本能令他拼尽全力将苏格拉底掀开,爬到岸上。

年轻人不解地问苏格拉底为什么要这样做,苏格拉底回答道:“我只想告诉你,做什么事业都必须有绝处求生那么大的决心,才能获得真正的成就。”

前不久,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做了一个“杨利伟怎样成为我国进入太空第一人”的节目,被采访的航天局领导说了三个原因:一是杨利伟在五年多的集训期间,训练成绩一直名列茅;二是杨利伟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特别强,在担任歼击机飞行员时,多次化解飞行险情;三是他的心理素质好,口头表达能力强,说话有条理、有分寸。有以上三个优势,杨利伟最终通过了1600人——300人——14人——3人的淘汰考验。

航天局领导还透露了这样一个细节:在最终确定三人为首飞候选人之时,三人各方面都十分优秀,难分高下,只是考虑到作为我国第一个进入太空的宇航员,将要面对全世界的瞩目、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还将进行巡回演讲,才最后决定让口才好的杨利伟首飞。

第三点原因令收看此节目的我感触颇深。口才竟然能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可见“莫以善小而不为”的古训是多么富有人生哲理。节目中还介绍:杨利伟认为航天无小事,所以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做好。学技术、学政治是如此,训练后的总结会、训练小结也是如此。在总结会上,杨利伟准备充分、积极发言,发言条理清晰,逻辑性强,再加上不慌不忙,故而给领导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当口头表达能力作为选择的一个重要条件时,天平就偏向了杨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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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凤头簪名人故事

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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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游与唐婉自小关系甚好,情窦初开时更是痴迷于对方,时至今日,衩头凤依然为他们抒写 歌唱。

私定终生时,陆游将一支祖传的价值不菲的宝簪送与唐婉,权当定情。

此簪纯金,凤头,凤眼为一颗小宝石。

几经波折后,陆游首娶唐婉为妻。

陆游与表妹唐婉本是恩爱夫妻,感情甚笃。但因陆母不喜欢唐婉,在那个父母之命的年代最终被迫休离。

后来二人各自嫁娶,十年后的一个春日,陆游独游沈园,与唐婉再次邂逅。唐婉以酒肴款待,陆游感伤万分,惆怅不已,随即在园壁上题下此词,抒发了自己内心的眷恋相思之情和无尽的追悔悲愤: 世情薄

人情恶

雨送黄昏花易落

晓风干

泪痕残

欲笺心事

独语斜栏

难、难、难

唐婉读后百感交集,含泪和词一首:人成各

今非昨

病浑常似秋千索

角声寒

夜阑珊

怕人寻问

咽泪装欢

瞒、瞒、瞒

此后唐婉郁郁寡欢,怏怏而卒。二词绝望凄楚,缠绵悱恻,感人至深,荡气回肠,催人泪下,唐词尤甚。

四十年后,陆游沈园重游,含泪写下《沈园》,以纪念唐婉:城上斜阳画角哀

沈园非复旧池台

伤心桥下春波绿

曾是惊鸿照影来

梦断香消四十年

沈园柳老不吹绵

此身行作稽山土

犹吊遗踪一泫然

其中不乏刻骨铭心的眷恋与相思,也充满不堪回首的无奈与绝望,真是荡气回肠,震烁人心。

人世间最大的遗憾莫过于轻易地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

虽然生活有许多无奈,可最糟糕的是,不管能不能拥有,能不能改变,你却失去或放弃了改变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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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是故事书控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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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很爱看故事的男孩,妈妈说我是喂故事长大的孩子,我小时候,一哭闹,只要妈妈读故事给我听,我就慢慢地停止了哭闹,等我长大一点了,就自己看书上的图画;上小学了,我学会了拼音,便开始看一些注音的书籍。现在我长大了,书里大部分字都不在话下了,读书不求人了。

有一次,有一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妈妈看到我渴望的眼神,便把那本书买了回来,我高兴得一蹦八尺高,回家立刻翻开书读了起来,我越读越被其中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慢慢忘记了时间,直到妈妈叫我吃饭,吃饭时书中的画面在我脑子里一幅幅地闪现,以至于我这个肉食动物居然忘记了夹肉。一吃完饭,我飞快地冲进房间,拿起书,很快又进入了那神秘的世界……到了睡觉时间,我却一点困意也没有,还想继续看书。妈妈看我那么爱看书,欣慰地笑了:“宝贝,书是蜜,书是糖,多看书你的生活会变得更加甜蜜!”

我不仅爱看书,还有一个“坏习惯”,我读故事书,喜欢把好玩的故事读很多遍,每读一遍我都会有新的感触。有一次,我把从图书馆借来的《水浒传》读了又读,以至于还期到了,我又去续借了一次。正如苏轼所说:“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也应了杜甫所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的作文水平还算可以。

故事书能带我走进别人的世界,了解别人的故事,比如《舒克贝塔历险记》,故事书里的一些故事能让我感同身受,比如《淘气包马小跳》,故事书能让我开阔眼界,了解自己无法经历的事情,比如《荒野求生》,故事书能让我懂得深刻的道理,比如《伊索寓言》。我就是个彻彻底底的故事书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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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书之间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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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比较晚,第一次完整的看完一本书已经是初一了,注定了我与书相处的时间短,可这短短的时间真的收获不到吗?

第一次看课外书,还是初一时老师推荐的,大冰的《乖,摸摸头》。虽然时间已久,但记忆犹新。起初买来只是看个热闹,读起来就被书中的生活所吸引,这本书像是一本游记,记录了旅途中的生活琐事和那些朋友之间的来来往往。初读,便被书中“老不死”的形象所吸引,大冰写的“老不死”极其有趣,描写他惨不忍睹的样子更有画面感,当时每天晚上闭上眼都会浮现出老兵的样子。

“温故而知新”,课外书也是如此。又在一个假期拿出了大冰的这本书,再读才发现书中“老不死”实则令人心酸,无论是他经历过战争的“破裂”的身体,还是他的种种悲惨的经历,就连一个微笑都让我看起来那么心酸,那么令人心疼。我亦读出了大冰与老兵之间密切的关系,一切感受都与第一次读截然不同。

进入初三,中间夹杂着《亲爱的安德烈》的柔情,《边城》的悲情以及《明朝那些事》的历史,但印象中最深的还是汪曾祺的《生活,是很好玩的》。

汪曾祺的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的,不仅是因为读的时间最近,还因为这本书中的内容对我的口味,好似美味的甜点,入口即化,令人心情舒畅。如果说前部分写食物有些“浮夸”,那后面的写生活,就真的是接地气了。它更像是随笔或者是日记,至少是我那么觉得。看似轻松悠闲地文笔,却又充满作者的用意,这可能就是写作的最高水平吧。

和蔼的沈先生,爱花的老舍先生,造型奇特的金先生,哈哈笑的林斤澜……这些形象栩栩如生,几乎每个符号中都有着特殊的含义,所以即使我做了大篇大篇的批注,也不感到浪费时间。这本书,值!

我与书,相处时间虽然短,但收获到的一点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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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50字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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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会有自己喜欢的,我当然不例外,今天就来听听我与书的故事吧!

一天上午,我抱着一本书,想去买一本《胡小闹日记》,于是我一边请看书,一边走在街道上,可走走着走着,我发现有点不对劲,“书店明明离我家很近啊,走了这么久,怎么还不到书店呢?”我用眼角的余光瞄了一眼旁边的街景,呀,这是哪啊,我怎么不认识,我飞快地往回跑,左拐右拐,可还是不认识这儿的景物。“天啊,我这是在哪呢?”我急得快人哭了,“我该怎么回去啊!”

天色渐暗,路灯亮了起来,我心想“反正一时也回不去了,要不我先把书看完,毕竟怎么来就怎么回去嘛!”经这么一想,我打开书继续一过走一边看,又走了许久,书看完了,我合上书,长吁了一口气,一抬头,发现要找的书店就在眼前了,我连忙跑了进去,买好了书,美滋滋地回家了。

回到家,我立马就看起了《胡小闹日记》,这一看就是几个小时,临近十点了,可我依旧沉迷在胡小闹与他的朋友之间发生的趣事之中呢。妈妈走过来,一言不发关掉了灯,我只好拿出了我的“神器”—大功率便携式手电筒来继续“作战”了。这样做的后果肯定是第二天不精神,打了一天的哈欠,还挨了一顿臭骂,唉,说出来,怪丢人的!

我的故事讲完了,但我必须提醒大家:“边走边看书是很危险的,还非常容易迷路,千万不要这么做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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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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嘀嗒,嘀嗒,就快九点了。嘀嗒,嘀嗒……哈,终于九点了。一家人都休息了,我迫不及待的从枕头下拿出《哈利·波特》,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小台灯,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看了一会儿,我忽然听到门外面有脚步声。灯一藏,一放,接着假装睡着。过了一会儿,门被打开了,爸爸走了进来,看了看就把门关上了。

爸爸走后,我又立即拿出书来,打开台灯,继续看起来。

突然间,门又被打开了,爸爸快速走了进来,我飞快地把书塞进枕头下,只可惜,这个动作还是被老爸捕捉到了。

“什么书?快拿出来!”爸爸生气地命令我。

“《十万个为什么》。”我小声地回答。一边说着,还一边装作极不情愿的样子从枕头底下拿出《十万个为什么》。

“现在很晚了,明天还要上学,如果不早点休息的话,明天就会没有精神上课。快睡吧!”爸爸语重心长地说。

“好的,爸爸。我这就睡。”

爸爸说完后,拿着我的书便回房间了。哈哈,你们一定很奇怪,为什么我看的是《哈利·波特》,而拿出来的却是《十万个为什么》。这很简单,因为我长期夜读,所以就总结了防抓的经历,想出了这个办法:放两本书在枕头底下,一本爸爸妈妈允许看的与学习相关的“好书”,一本爸爸妈妈不允许看的“杂书”。被抓的时候就把“好书”交上去应付家长。这样既把家长应付了,又可以继续看我喜欢的“杂书”,真是一举两得啊!也正因为我长期的夜读,我的写作水平才有了提升。

听了我的故事,你们有什么感想?可千万不要感谢我教了你们这一“防抓”密招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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