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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与书的故事汇编5篇 作文(最新20篇)

导语:一个人无论遭遇什么样的不幸与挫折,脚底下都是有两条路可以选择的:一条是绝望,一条是希望。只要我们选择希望,就一定有路可走!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小编整理的几个哲理小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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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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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充实你的心灵,书能洗净你的双眼,书能提高你的智商……一般,爱看书的人,运气都不会太差。像我这种爱看书的人,和书却好似一对“欢喜冤家”。

记得四年级是,我迷上了《猫王》。一天放学后,我回到家里,走到书桌前,准备开始写作业。我无意中瞟了一眼书柜,立刻看到了《猫王》这本书。由于它的外壳色彩鲜艳,是我喜欢的类型,所以我把它从柜子中抽了出来,准备试看一小章。可是当我看完一小章后,我心想,没关系,作业不多,再看一会吧。于是,我又看了下去。渐渐地,我像被施了魔法似的,沉迷于书中不能自拔。后来,当书房里慢慢暗了下了来,我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去开灯,然后写作业。

我与书还有一个故事

一次,我和朋友在广场上玩,我一直在想《猫王3》中的情景,以至于游戏规则我什么也没听见。后来有人喊“开始!”,我才反应过来:我不是《猫王》中的黑老大,我是正在玩游戏的肖婷。当朋友们都在快速奔跑时,我还站在原地发愣,结果一个朋友向我跑了,轻易地就把我抓住了,她说:“你怎么不跑啊?”“我为什么要跑呀?”“我们在玩”全民加速中“,我是猎人,你”死“啦,去休息吧。”

与其说书是你的“欢喜冤家”,不如说它是你的“良师益友”,它能带来快乐,也能带来忧伤。它可以教你遇险是怎样脱险,也可以警告你不要浪费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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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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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有诗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每当我翻开一本书时,当书中一股熟悉的气息扑鼻而来时,我都会想起那时我与书为侣,与书密切不分的生活。

记得最早读书时是在幼儿园,那时我们只读一些文字较少,插画较多的幼儿书。真正接触到文字书时是在幼儿园毕业时,我的第一本文字书《小兔彼得和他的朋友们》承载了我对书最初的认识和喜爱。这本书是毕业时幼儿园同学送给我的。翻开这本书,一大段一大段的文字印入眼帘,当时的我对这么多的文字有些厌烦,可是读着读着却发现书海中畅游是那么的愉快!而且比读图画书要有趣得多!

开始上小学,我的阅读量大大增加,学会了查字典,也养成了不懂就问的习惯。在上小学中低年级读得令我印象最深的两书:《夏洛的网》和曹文轩的《青铜葵花》,两者各有各的特点,《夏洛的网》作者是E。B。怀特,作者把自己对友谊真谛的体会充分地融入到这本书中。记得读到夏洛为朋友命运而牺牲自己的段落“……在来过集市的数以万计的人中没有一个人知道,一只灰蜘蛛曾经起过最重要的作用,在它死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个人陪在它身边……”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忍不住热泪盈眶。文章真挚的、如亲人般的友情深深地打动了我。我相信,这就是书的特点,书的奇妙之处,它总能在你的心灵找不到归宿时给予你一个最温暖的归宿,也能使你丰富自己的心灵,这可是任何一个人都做不到的。

我与书的故事远不只这些。进入小学高年级时,我开始阅读更深一层的文章,如《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平凡的世界》、《简爱》、《红与黑》、《瓦尔登湖》等。而读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海伦。凯勒对生活深切的感悟:“有时我想,要是人们把活着的每一天看作是生命中的最后一天该有多好啊!”这时,我仿佛进入了作者心灵的深处,我发现读书不仅可以欣赏,观摩其它作品,书,更是人与人心灵之间的桥梁,通过这座桥梁,你可以进入他人的心中,与作者“聊天”。这使我们的生活不再寂寞,而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书是一架时光穿梭机,带我们穿越人类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闻名;书是一艘神奇的飞船,带我们认识丰富多彩的大千世界;书还是尘世中的一盏明灯,照亮人类前行时的道路;书更是一座通向光明的阶梯,为人类建起知识的道路。

书,是我一生的最好伴侣。让我们都成为爱阅读的人,让这个世界多一种交流,多一份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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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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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称之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还称为进步的阶梯,在我和树之间也有一段小故事呢,他让我懂得了做人。

上一年级时,我便接触了书,最早接触的是一本儿画画,他让我认识到了书的重要,它能给人们带来开心,不过这是我最低层对书的理解,上二年级时,我发现连环画书我再怎么看也不好看了,于是我接触了一些有知识的书,比如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那些,开始我还不懂上面的字,只有漫画版的西游记,我能看个半懂,可我感觉他们给我了快乐,增强了我的知识能力,是我二年级的期末考试,得特了一个好成绩。

上到四年级的时候,我已经读过快100本书了,我不仅知识得到了提高,还让我的作文得到了提高,早在一年级时我开始写话就没有什么烦恼,经常得全班之冠,都是因为书的作用,每一次写作文,我都排在班级前三名,四年级的一个期末考试,有一道题特别难看着同学都停下了笔,可我发现这道题是我在一本书上看的,还把这道题画出来,作为了重点,看着别人都在努力的想了一道题,看着大家都很努力的想,我却不用想,这都是读书的作用。

这次考试下来,他是我更喜欢读书了,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的没错,没有一艘舰艇可以跟他比,也没有一匹坐骑能跟他比,他带我们走进了知识的大门,带我们通往人生的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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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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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是个淘气包,爸爸说我是一个“男孩子”,妈妈说我是“混世魔王”。可我现在懂事多了,原因是什么呢?是改变了我。

记得我五岁那年,顽皮的我总爱在花园里撒起花儿,被我拉折的树枝可怜地躺在路中央,我喜欢拿起一根棍子,飞快地奔跑着,把花花草草打得散落一地。正在这时候,爸爸回来了,爸爸看见我这副模样,恨不得狠狠地批我一顿。回家后,爸爸把我那脏兮兮的小手洗得干干净净,然后从包里拿出几套图画书,我竟被这图画书迷住了。画上的小孩年龄和我相仿,他们爱讲卫生、懂礼貌、有爱心,我生平第一次对自己的脏兮兮、野蛮感到害羞,头一回像一个小女孩一样安安静静的坐在沙发上看书。

后来,图画书已满足不了我的需求,爱上了连环画。识字后,童话故事书成了我的挚爱。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沉浸在了童话王国里。《丛林中的三个小矮人》中的主人公告诉我们:自己的东西要和别人分享,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尽最大的努力去帮助别人。

随着时光的流逝,我长大了,看的书也越来越深奥,心智也越来越成熟。《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美国盲聋女作家海伦·凯勒的一部自传体著作,她以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诉身体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

读书,就阅读世界;阅读,就像水手去航海。书中人物的忧愁,就是我的风暴;书中人物的欢乐,就是我的云彩。能做一名读者是幸福的,我阅读,所以我美丽;我阅读,所以我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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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名人故事作文

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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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他就是一个命苦的孩子。父亲患有糖尿病,不能干重活。母亲患有精神病,连自己都管不好,更不用说管孩子。父母是孩子身后的大树,为他们的成长遮风挡雨,但他没有这样的大树,经常被一些同龄的孩子辱骂和追打。从记事起,没有孩子愿意和他一起玩,他们经常远远地朝他身上扔泥巴。他一边左右躲闪,一边狼狈地朝后退,结果一下子掉进身后的臭水沟里,全身又湿又臭。在孩子们的一片哄笑中,他使劲地低下头,蜷缩着身子,双手抱头,泪水混着脏水,从脸上啪啦啪啦地往下滴。这样的欺侮每隔几天就会上演,他只是别人眼中的小丑和笑料。

7岁那年,他上了村里的小学。在班上,没有人愿意和他坐在一起,他就像一根孤零零的小草。孤僻的他变得更加内向,不爱说话,没有人喊他的大名,都管他叫“石头”,在别人眼中,他就是一块又傻又笨的臭石头。一天,他一个人去村上大队部看电视,一档名叫《街头霹雳舞》的节目深深吸引了他。电视上演员那潇洒而充满美感的舞蹈看得他目不转睛、流连忘返。回到家,他也开始学着模仿,忘记了吃饭,忘记了睡觉。他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快乐,不再觉得孤单。他的内心有了一个梦想,那就是拥有约瑟夫·杰克逊那样魔幻传奇的“月球漫步”。

上到初一,家徒四壁的家庭再也没有财力供他继续求学。退学那天,成绩优异的他在学校四周徘徊,久久不愿离去。这时,他的班主任张老师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塞给他一张纸条。看完这张纸条后,他顿时泪流满面,深深地朝老师鞠了个躬,一步一步朝家走去。从这一天起,14岁的他成为家里的“劳力”。为了多挣一些钱,身体瘦弱的他选择到县城一家煤场打工。每天抬臂上千次打制煤球,然后把这些成型的煤球用板车送到客户家。回到煤场,他的骨头都快散架了,但他会想起张老师的那张纸条。读着纸条上的话,他再累再乏,也会挣扎着爬起来,带着满身的煤灰跳起舞来。工友们都取笑他:“你这只一身煤渣的黑熊,难道还想跳什么天鹅舞?”对于讥笑,他一笑而过,那张纸条上的话在他心中激荡。

就这样,他干了整整5年。冬天拉着板车送煤球,好几次他的耳朵都快冻掉了。虽然这个工作又脏又累,干起来要人命,但他觉得这里离家近,能照顾到家人,工资也不错,一天能挣50~70块钱。他在煤球厂工作时,悟到了很多好的动作,他在舞蹈里加入了很多像打煤球、铲煤一样的新动作。功夫不负有心人,慢慢地,他有了自己的“粉丝”,每次在路边跳舞都能引来许多人围观并为他鼓掌。有一次他跳完舞,就有个人上前问他为什么不去参加河南电视台举办的“你最有才”节目。他也刚好想到一个大的舞台上检验下自己跳得到底怎么样,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报了名。

初试的时候,他穿了一身送煤球的“工装”就开始跳了,他跳完之后,评委和200多名选手都很震惊,纷纷站起来为他鼓掌,但是也有评委笑着问他为什么穿这身衣服,他说:“其实我不是不尊重评委,但是这就是原本的我,没必要伪装自己。”他从容淡定,满脸微笑。就这样,他一路披荆斩棘、过关斩将,杀进了高手如云的总决赛,获得了大赛冠军,捧走了30万元现金大奖,成为家喻户晓的“煤球哥”,被网友誉为“河南舞王”、“中原舞神”。刘欢传媒公司和本山传媒公司闻讯,都力邀他加盟。今年5月,闻名全球的《英国达人秀》也邀请他前往英国表演这种原生态的舞蹈。

天道酬勤,苦尽甘来。他的名字叫李新义,31岁的河南鲁山县农民。接受采访时,他打开了那张贴身保存了6年的纸条。上面有一行用圆珠笔写的话:法国最著名的石头城堡——希瓦勒之理想宫。入口处立着一块石头,上面刻着一句话:我想知道一块有了梦想的石头能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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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300字

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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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普通的小读者,因为我有时候爱看,有时候不爱看。可是我以前,我是一点书都不看的,是个纯粹的小孩,只知道玩电脑和手机。可因为一件事让我喜欢上了书。

那是一个炎热的暑假,妈妈带着哥哥去看望姥姥,只剩下我和爸爸在家。我很无聊,我打算下去找我的朋友,发现他不在店里,电视线被哥哥拔了藏起来了不让我看。

我坐到床上,东张西望。突然我眼前一亮,看见书架上的书,我便朝书架走去,拿出三本《老鼠记者》。一本正经地看了起来,越看越入迷,仿佛我就是故事中的主角,经历各种冒险。

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我越看越入迷。我看到了晚上的饭点,一刻也没有离开书。

开饭的时候,哥哥和妈妈都回来了,可我还不知道,直到哥哥叫了我一声,我才从书的幻境中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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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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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很顽皮,妈妈说我是一个“混世魔王”。是改变了我,让我从一个只知道玩的小顽童,变成一个知书达理的懂事男孩。在四岁生日那天,我没有去幼儿园上学,在家里撒欢,被我扣去眼睛的洋娃娃正可怜兮兮的坐在地上。当我正拿一根短棒在家里胡乱蹿时,上大学回来的姑姑来家了,姑姑一看见我,便拉着把我的小脸小手洗得干干净净,然后让我安安静静地坐在沙发上,郑重其事的送我一套红袋鼠幼儿画报。我一子被迷住了,里面的红袋鼠、火帽子、跳跳蛙都是那么的文静乖巧,讲卫生。我第一次为我的野蛮粗鲁感到羞愧。

在识字后,我就开始读童话书了。读了《美人鱼》,我感到了爱不一定拥有道理,当美人鱼变成了泡沫,我的心也仿佛受到了善良的洗礼。读了《丑小鸭》,我明白了是金子总会发光的真理,当丑小鸭变成天鹅时,我真心地为它感到快乐。到二年级,我认识的字更多了,便开始了读名著。读了《鲁滨孙漂流记》,我感受到了鲁滨孙的智慧,不禁感叹道,一个人在荒岛上求生需要多么大勇气啊!读了《爱的教育》,我也像主人公一样审视周围的点点滴滴……

书,既是座灯塔,照亮人生的前途,更是一把能够翻越大山的梯子,帮助你通往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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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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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我和故事,那要从很小的时候谈起。

那时,我还是幼儿园的小朋友,看的都是彩色的绘本,只觉得那一本本薄薄的绘本里,蕴藏着无穷无尽的神秘感,吸引我幼嫩的心灵去探寻其中的奥秘。

上了小学,读书成了我每天的必修课,但我还是不能深刻地理解到读书的益处,心想书籍既不能吃,又不能喝,而且太硬也不能当枕头睡。书到底有什么好?我不明就里。

直到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去阅览室借阅图书,当我借到书后翻开扉页时,书中似乎有一种魔力使我目不转睛地看了下去,我被其中精彩的内容牢牢地吸引住了,忘记了周围的一切。这种读书的感觉就像在吃一顿异常美味的美食,吃了第一口还想吃第二口,读了第一页还想把第二页给读完,让人欲罢不能,回味无穷。一直看到阅览室老师提醒我借阅时间到了,我才恋恋不舍地离去。

读一本好书的感觉就是只要一离开它,你就会非常想要再次读到它,此刻最大的念头就是想急切地把书读下去,迫不及待地翻开后面更加精彩的内容,“贪婪”地通读一遍,马上把那本书给读完了。读过一本本好书以后,我便再也不能与书分离开来。一次,在电视上看到教育专家给学生们推荐了一本好书,但我在多家书店都找不到那本书,于是我食不下咽,寝不安席,日思夜想着那本书,后来在妈妈的帮助下,我终于网购到那本书。

现在,我已和书分离不开,读书使我增长了许多知识,我的学习成绩也逐步提高,书籍是打开知识宝库的钥匙,书籍能让我看到更广阔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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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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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正是因为书,为我拯救了我的蟹爪兰。

记得有一天,爷爷从花鸟市场买回来一盆稀有植物蟹爪兰。它的样子和名字一模一样,真是名副其实。瞧!它全身碧绿,每一片叶子的形状,都像极了螃蟹爪子,叶子上才刚刚长出小小的花骨朵。虽然它并不引人注目,但却为室内增添了情趣。蟹爪兰很美,但想养好它并不容易。

听妈妈说,她开花时很美。所以,我很期待它开花的样子。

第二天,我便早早起床,迫不及待地跑到阳台上看它,发现它并没有变化后,我失落极了,便开始给它晒太阳、浇水……等下午再去看它时,我被吓了一大跳,天哪!蟹爪兰怎么枯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怎么办呢?

突然,脑袋灵光一闪,“有了!”我赶紧找有关植物的书,不一会儿,便找到了答案:“第一,浇水2至3天一次,中午不能浇;第二,温度20°至25°要通风,35°以上会枯死;第三,避开雨淋、烈日,放置在阴凉处……”没想到,小小的植物养起来还真费工夫。我不会养,全做错了,那一刻我感到自己很无知,幸亏有书帮助我,否则植物就全完蛋了。

我按照方法,严格执行,科学种植。伴随着一天天的变化,终于开花了。我欣喜若狂,亲眼目睹了它开花的全过程,花儿的颜色是玫红色的双层小花,一朵一朵地绽开了笑脸,我暗暗感谢书:谢谢你,我的朋友。如果没有你,它就枯死了。

书,我的朋友,给我带来了丰富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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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青春的单车名人故事

全文共 1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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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一位聪明而又美丽的少女,他是一位英俊而又憨厚的少年。她与他住在美国芝加哥南部一个贫民窟里,他们是邻居。他常常用一辆单车载着她,一起上学,一起玩耍。

她热情浪漫、富有幻想。她常常坐在他的单车后面,用双手搂住他的腰,把自己的身子贴在他的脊背上,闻着他身上熟悉的味道,在心里激荡起一道道涟漪。她一遍又一遍地幻想着与他的甜蜜恋情:头上是蓝蓝的天,脚下是金黄的沙滩,远处是波光粼粼的大海。他牵着她的手,一边奔跑,一边欢笑……当她正沉浸在自己幻想中的时候,学校到了。他停住了车,看到她的脸上飞满了红晕,关切地问:“你怎么了?”她从单车上拽过自己的书包,飞快地走了。

她什么也没有说,留给他的只是一阵风,还有夹杂在风里的少女香氛。他是一位诚实本分的男生,一直把她当自己的亲妹妹。可是,当他看到她羞涩的眼神,他忽然感到,她已经不是小时候那位跟自己一起玩过家家的小妹妹了。她已经长大了,她的身上洋溢着一种美丽而迷人气息,这种气息令他心猿意马。他看着她的背影,深呼吸,幸福地笑了。

她爱他,他也爱她。可是,她没有表白,他也没有表白。她与他的恋情就像是那辆单车,她是后轮,他是前轮。他们一起手挽着手,可是,两个人却始终走不到一起。不过,那种情愫在她的心里越来越膨胀。最终,她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她决定主动出击。

这天放学,他用单车带着她一起回家。她还是坐在后面,还是用双手搂住他的腰,还是把身子贴在他的身上。到了家门口,她终于鼓足了劲,对他说:“你今晚有时间吗?”他看了看她,疑惑地问:“你有事?”她红着脸,说:“我问你有时间没有!”他说:“有呀!”她说:“那好,今晚8点在公园里见面!”她说完,一溜烟儿地跑了。他看着她的背影,惊讶得张大了嘴。

那晚,月很圆,夜很静,天很冷。为了这次约会,她特意穿了一套裙子。可是,她来到约会地点,才知道自己错了。她冻得浑身直达哆嗦。他脱下自己的外衣,披在了她的身上。她顺势拥入他的怀里,抱紧了他。她感到很温暖,很幸福。

她的家庭虽然很不富裕,但是她前卫,追求新潮。高中毕业那年,学校要举行一次舞会。这次舞会要求参加的人自带舞伴。她坚决地报了名,并且动员他当自己的舞伴。他答应了。那天,她第一次穿上了高开衩丝绸礼服,而他也按她的要求,穿上了一件黑色礼服。

华丽打扮的两人骑着单车出发了。来到舞会,时间还很早。她便邀请他一起拍一张照片。她要他搂着她的腰,可是舞会上么多人,那么多眼睛看着他们,保守而又拘谨的他害怕了。最终,她坐在一只藤条椅子上,而他则拘谨地站在她的身旁,仿佛是她的保镖。

这是她与他唯一的合影。这张合影成为他们多年后回忆自己初恋的唯一证物。

那天夜里,他们玩得非常开心,非常快乐。她用自己的开朗和热情感染了他。他们在一起跳舞。跳了一曲,又跳一曲,一直跳到曲终灯亮。

舞会散场后,他又用单车带着她回家。他把她送到家门口,两个人站下来。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她用期待而又鼓励的眼光看着他,希望他能给自己一个拥抱,一个热吻。他知道她的心思,可是,他始终没有勇气。他在心里挣扎了好一会儿,终于用颤抖的手,把她搂在怀里,轻轻地吻了吻她的唇,然后,就羞涩地逃跑了。这是他的初吻,也是她的。

她叫米歇尔,现在成了美国第一夫人;他叫大卫·厄普丘奇,现在是一家企业的客户代表。这是他们初恋中的第一次亲吻,也是唯一的一次。高中毕业,米歇尔立志要考大学,而大卫则选择了职业学校。就这样,米歇尔与大卫结束了短暂而又甜蜜的初恋。

如今,虽然两个人的地位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那段单车上的甜蜜初恋却深深地埋在两个人的心底,种下了甜蜜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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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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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向曾说过:“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老而好学,如炳烛之明。”说明读对人们的影响很大,而读书则是越早越好。下面我来分享一下我的读书经历吧。

当我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妈妈就已经开始给我读书听了,当时她经常给我读古诗,有时还给我读一些散文和童话。这就是现在所说的胎教。等我出生后,妈妈给我买一种撕不烂的书,不怕啃,也不怕撕,满足我的好奇与玩耍。

等我再大些,就开始步入绘本了。我会坐在妈妈的怀里听她读,也会自己看。有些是讲友谊的,有些是讲童话的,有些是讲有趣故事的,还有些可以给我们有益的启示。后来我就开始自己看一种无字书,这样的书可以激起我无限的想象力,比如《雪人》这本无字书,我就想了一整天。

到我上了小学,认识的字越来越多,就有了自主读书的能力。一年级我读《玻璃马》《海龟的故事》等一些小书。二年级我看了好多书,包括两本大部头的书:25万字的《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和27万字的《海底两万里》。三年级的时候,我的阅读量大大增加,达到了740万字,因此,我被学校评为热爱读书的“汤汤少年”。在这期间,我读了《三体》《老人与海》《时间简史》《漂流瓶的故事》等一些书,我还计划在四年级下学期读《战争与和平》。

有一次我正在枯燥的写作文,突然我眼睛的余光发现了一本书,那本是我前几天看了一半的书,因为书对我的吸引力太大了,我就看起了书,写作文的事就被抛到九霄云外了,活脱脱一个“小书迷”!

书像一盏启明灯,照亮我前进的路;书像一杯可口的清茶,在劳累的时候给我轻松;书像一位老师,给我无限的知识和财富。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读书吧,它会给你带来无限的快乐;爱书吧,书应该是我们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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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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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中华,五千年之古国,笔墨丹香,礼仪文字,尤其以籍代表着古中国的文化。头悬梁,锥刺股,苦读诗书,寒窗数载,这一个个方块字汇集而成的书,创造了多少传奇?多少神话?孔子读书,书破三次,更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之诗句。你若读书,清香自来……

“初识益友,知良师也”

大概回溯到十年之前,我还只是一个四、五岁的顽童,每天留恋在玩乐之中,家里所有的地方都是我的游乐场,但是有一个地方,母亲却从不让我进去,甚至半步都不行,这个最神秘的地方就是---母亲的书房。记得有一次,我和邻居小伙伴玩捉迷藏,看到母亲的书房门忘记上锁,便悄悄溜进去,结果弄倒了母亲的书架子,还打碎了母亲栽植的吊兰,母亲狠狠打了我,并告诫我绝对不可有下次!后来,我再也不敢踏进半步,那个书房便成为我心中神圣不可轻犯的地方。年幼无知的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而且还因此有些记恨母亲,但是母亲没有过多的解释,只是告诉我:书,是世间最神圣的文化,也是一个神奇的东西,它既是你的良师,也是你的益友,你要敬畏它。这便是我对书最初的认知。

“我的天地,我的力量,我的思想。”

终于,在我九岁那年,母亲将书房“传位”于我,在那个激动人心的夜晚,我正大光明的进入那个神秘的空间,打开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迎面而来的是一个雕花木桌,据说是姥姥当年给母亲的嫁妆,桌面上放着一盏黄色灯光的台灯,两侧是两个暗淡但不失雅兴的书柜,一个装有由古到今的国内名著,另一个则装有哲学、思想、教育等外国书籍,甚至还有一些美容服饰等其他的杂志。每个夜晚、周末我都会置身在那一片“天地”,游走在孔子、孟子之间,听他们辩古论今;与托尔斯泰畅谈未来;与巴金、矛盾一起回味那个年代的悲惨壮烈;与鲁迅、周恩来一起开拓思想、激发意志,不断的将书本的力量转化为我的力量!

“你若读书,清香自来”

现在,我终于理解了母亲,知道了古人敬惜字纸的作为,了解了“仓颉造字,惊天地,泣鬼神”的故事,知道了许多我不知道的东西,也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书,真的是我的良师,我的益友,我要怀着敬畏之心去阅读,去学习。

书自清香来。鲁迅弃医从文,只为拯救国人思想!这是多么伟大的作为!书,是人类思想进步的阶梯,可以改变一个人,改变一个国家,甚至改变整个世界,去读书吧,你若读书,清香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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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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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一本,就仿佛开启了一段时空之旅。哈利波特骑着他心爱的飞天扫帚盘旋在城堡的上空;多萝西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到达魔法师的绿宝石城;查理站在巨大的巧克力瀑布边,沉醉在空气中香甜的气息里;阿龙纳斯教授在海底观察着奇妙的海洋生物……曾经,书中的故事像一片阳光,照亮了我的童年时光,点亮了我未知的想象世界。

渐渐长大,我喜欢坐在阳台上,抱着一本厚厚的书,透过薄薄的纸张,窥探一个个高尚的灵魂,一颗颗伟大的心:诸葛亮面对强敌却谈笑自若,海伦面对黑暗却笑对生活,保尔面对严寒却忘我工作,孙少平面对穷困却乐观坚强……书中的文字行云流水般彰显着历史的辉煌,天马行空般呈现着世界的精彩。

如今,我更是爱上了古诗词。流年静婉,光阴停留在了时间的缝隙,化成文字,以诗词的形式缱绻在韶光里,融入文人的笔底。朗朗上口的诗句散发着五千年民族文化的馨香,闪烁着古国文明的灿烂辉煌。

翻开一卷古诗词,它夹带着四季的花香,微微迎面,那些任凭风吹雨打后依旧动人的文字,让我品味到细腻的情愫。它是“桃花一簇开无主,可爱深红爱浅红”中的欣然若喜;它是“惟有绿荷红菡萏,卷舒开合任天真”中的坚贞不渝;它是“秋花惨淡秋草黄,耿耿秋灯秋夜长”中的伤感凄凉;它是“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中的孤傲清远……这些凝练的词句恰如珠玑,拨动着我的心弦。我看见桃花在风中的摇曳身姿,我闻见荷花清若甘泉的气息,我也看见秋风扫落叶后黄花的一地凌乱,我也闻见梅花若有若无、忽近忽远的幽香。我常常想,这不仅仅是语言上的精妙,更是真挚的人生感悟!

翻开一卷古诗词,它夹带着历史的清幽,微微迎面,那些经过岁月磨练却依然不朽的文字,在我的记忆中留下深刻的印记。我看着那一句句诗,脑海中涌现出祖国的波澜壮阔:“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是泰山的气概;“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是庐山的胸怀;“登高壮观天地间,大江茫茫去不黄”是长江的精神;“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是沧海的灵魂……在那些或豪迈或婉约的诗词背后,隐匿着一个个高洁的志趣,高尚的灵魂。我看见杜甫面对战火中的长安城“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的感伤叹息;我看见苏轼在人生失意时“回首向来萧瑟处,也无风雨也无晴”的睿智洒脱;我看见毛泽东在长征路上“山,快马加鞭未下鞍,惊回首,离天三尺三”的胸怀抱负……我常常想,诗词不仅仅是文化的盛宴,更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史诗!

书是全人类的瑰宝,是智慧的钥匙。我愿意继续与书为伴,在文字的海洋里徜徉,在书籍的风景中流连。与书为友,不负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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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人生是从50岁开始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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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泰道是日本的佛学大师,今年101岁。

65岁那年,他发表《般若心经入门》,因说法精妙,一举成名。从此他一发而不可收,四方讲学,开专栏,年年推出新作,迄今著述超过130部,成为日本佛学界的一个奇迹。

日本的和尚与我们有别,像松原泰道,他是龙源寺的住持,却能像俗人一般结婚、生子、吃肉、喝酒,百无禁忌地享受人生。原来,日本从明治时代开始允许和尚结婚,当时百废待兴,各种宗教空前活跃,清规戒律都取消了。

问到松原泰道此生的成就与作为,他说:“我的人生是从50岁开始的。以我的经验来说,五六十岁是人生的转折点,由此人生可分为两段:50岁前,是打基础阶段,在这个阶段里,我们往往为立足社会、养家糊口而疲于奔命,基本上是为别人活着;50岁以后,经济基础已经奠定,职责也已完成,这才到了实现自我、创造自我最有价值的阶段。”

在传记《我的航迹》一书里,松原泰道说,他平生所求,就是“说别人听得懂的话,写别人看得懂的字”。在漫长的传教和写作生涯里,他悟出了“大道至简”的规则。

当日珍问他,你的长寿秘诀是什么?他爽朗地笑起来:“哪有秘诀?我从来不知道自己能活这么久!”他的长寿并没有遗传因素,母亲在他3岁时病逝,父亲在他30岁那年也因脑溢血猝然辞世。他小时候总是病怏怏的,到成年还是体弱多病,身体差到连参军入伍的资格都达不到。大学时,他还得了一场肾病,差点命丧黄泉。

这么一说,日珍越发好奇,进一步探询他的生活习惯。

于是,松原泰道娓娓讲述他每日的起居饮食细节:

每晚七八点睡觉,第二天凌晨3点起床,起床后对着佛像,盘腿念经一个小时。普通人即便不念经,学着坐禅也很好,坐禅可以加深思维,把自己的感觉磨得很尖很尖,敏锐地感受到大自然的声息。

凌晨4点开始写作,到7点吃早餐,早餐一般就是一汤一菜一碗粥。早餐之后稍事休息,然后继续读书、写作。中午12点是午餐时间,吃一碗乌冬面,然后继续书斋生活。

傍晚5点晚饭,晚饭是一天最讲究的一餐,有鱼有肉有青菜,再喝一杯日本清酒,或者喝一小罐啤酒,偶尔会喝中国的绍兴酒(非常喜爱)。

晚上7点临睡前,再喝一小杯葡萄酒。

整天呆在书斋里,不运动,不下地劳动,不吃保健品,还喝酒、吃肉,松原泰道的长寿显得不可思议。也许,只能从精神层面寻找长寿依据。果然,他说,他一向看重精神养生法。

关于精神养生法的由来,他讲述了亲身经历的三个故事:

大学那年,他得了肾病,气息奄奄,却遇到了一位不可多得的好医生。这位医生诚恳地对他说:“孩子,你太忧郁了,你的病很大程度是心理导致的。我们能不能来个分工合作:外面的病由我来治,心里的病由你来治。”这番温暖人心的话鼓舞了他,他开始建立信心积极乐观地配合治疗,肾病很快就好了。

这次康复给他一个强烈的启示:心态健康最重要!

去外地讲学,午间到一间餐厅吃了一个便当,便当里有一个装筷子、牙签的纸袋,上面印了一阕歌词:“见也难,别也难;有哭泣,有欢笑;时光像秋风匆匆吹过,一生只见了这一回。”当时,有三个艺妓表演这阕短歌,优美而感伤。第二年,他再去这个地方,已经见不到这三个人了,就像歌里说的那样。

他意识到:一切稍纵即逝,对人对物都要用心珍惜。

1954年,北海道有一所寺庙请他去讲经。临出发前,天气预报台风登陆,对方来电话通知他不要上船。于是他退了票,换乘另一艘船。没想到,原定的那一班船,果然被台风袭击,全船沉没,死了1200人。听说船上有一个美国牧师,自己有救生圈,看到一个女人怀抱孩子却没有救生圈时,他把自己的救生圈给了女人,女人和孩子获救,他却淹死了。

这场悲剧震撼灵魂。从那时起,松原泰道觉得,他的生命是别人给的,他要学着多舍少取,回馈他人,要“用忏悔和布施之心创造万物共生的世界”。

他的精神养生法就这样形成了。

精神养生法还有个“三不原则”:不勉强,不浪费,不懒惰。

不勉强,指的是不好高骛远,做脱离常规的事;不浪费,指的是珍惜时间、珍惜身边事物、珍惜他人的善意;不懒惰,指的是自己的事不能让别人去做,不管年龄多大,都要鼓足热情继续学习。中国有个名叫百丈的和尚提出“一日不作,一日不食",说得很有道理。

我问日珍这次拜访最大的感触是什么,日珍说了两个字:感动。为什么?她说,她原以为,一位百岁老人会枯萎得如同核桃壳一般,没想到松原泰道的面容如此润泽、明朗,他的笑容如冬日阳光般温暖,话语间有一种与万物共生共荣的欣喜和感激。

近日,松原泰道正在写最后一本书《学习死亡》。他说,死亡就像不停地行走的钟,每一秒都存在,也许这是一本写不完的书。写不完又有什么关系呢?人生总是半途终结的,我们只需尽力做好每一天,力所不及的事,就交给苍天吧。他的座右铭是:终生学习,至死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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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曹操刺杀董卓名人故事

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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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曹操刺杀董卓故事听过吗?

曹操持王允所赠之七星宝刀立于董卓榻前。董卓前日染疾,不便起身,就让吕布去牵一匹好马来送给曹操以示感谢。曹操见吕布前去牵马,而董卓又面向里卧,知道这是刺杀董卓的唯一机会,便提起七星宝刀准备行刺。没想到董卓的前面有一面镜子,董卓从镜子里看到曹操提起了七星宝刀,便大声问道:“你要干什么?”这个时候曹操听到了屋外有响动,正是董卓麾下最为精锐的侍卫——铁甲士。如今刺杀已被董卓发现,就算拼死一击也未必能够成功,于是曹操不退反进道:“此刀正是我要献给董大人之物,正要拿给大人过目。”董卓从镜子里看见曹操面无惧色,而且手中的宝刀镶有7块宝石,刀锋幽萃而洗练,知道的确是一件宝贝,便起身欲接过刀来。曹操见董卓来接刀,心想只要他收下宝刀,到时自己借口有事离去,即使刺杀不成也可以留下一条命来。但是屋外侍候的李儒此时走进屋内,看到曹操手中的七星宝刀,顿时大惊。他曾在王允府上见过此刀,决不会看错。而王允与董卓争权早已人尽皆知,现在七星宝刀在曹操手上,虽说是献宝,刺杀想必才是真。于是不等董卓下令,李儒已经召集了数十位铁甲士围在了房屋四周。

果然如同李儒所料,曹操一等董卓接过宝刀便起身告辞,董卓只是被宝刀吸引而并未阻拦。当曹操走出房门时,却发现自己已经被数十个铁甲士围住了。他看见了一旁正在冷笑的李儒,明白自己的意图依然暴露,现在只有杀出去一条路了。于是曹操从腰间解下两只短戟,朝着包围最稀疏的地方冲了过去。董卓听见外面的动静,忙问近侍发生了什么事,被告知李儒正在指挥铁甲士截杀曹操。董卓大怒,正要拿李儒问罪,刚好吕布牵马回来。曹操看见吕布回来,大喊一声:“吕将军救我!”然后挥舞双戟朝吕布的方向杀了过去。李儒一面指挥铁甲士截杀曹操,一面对吕布高喊:“不要放走曹操。”但是他不知道,此时的吕布已经对董卓起了杀心,因为司徒王允给他的筹码更大。他本来也是见过七星宝刀的,之所以没有揭穿,是因为一旦曹操成功杀死了董卓,而自己便可以和自己心爱的女人在一起了。于是他没有阻拦曹操,而是装出一副很奇怪的样子看着曹操骑上马逃之夭夭了。

以上是曹操刺杀董卓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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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中国历史名人故事

全文共 1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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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饭千金

韩信小时家中贫寒,父母双亡。他虽然用功读书、拼命习武,然而,挣钱的本事却一个也不会。迫不得已,他只好到别人家吃“白食”。为此常遭别人冷眼。韩信咽不下这口气,就来到淮水边垂钓,用鱼换饭吃,经常饥一顿饱一顿。淮水边上有个老奶奶为人家漂洗纱絮,人称“漂母”。她见韩信挨饿挺可怜,就把自己带的饭分一半给他吃。天天如此,从未间断,韩信发誓要报答漂母之恩。韩信被封为“淮阴侯”后对漂母分食之恩始终没忘,派人四处寻找,最后以千金相赠。这就是“一饭千金

望梅止渴

有一年夏天,曹操率领部队去讨伐张绣,天气热得出奇,骄阳似火,天上一丝云彩也没有,部队在弯弯曲曲的山道上行走,两边密密的树木和被阳光晒得滚烫的山石,让人透不过气来。到了中午时分,士兵的衣服都湿透了,行军的速度也慢下来,有几个体弱的士兵竟晕倒在路边。

曹操看行军的速度越来越慢,担心贻误战机,心里很是着急。可是,眼下几万人马连水都喝不上,又怎么能加快速度呢?他立刻叫来向导,悄悄问他:“这附近可有水源?”向导摇摇头说:“泉水在山谷的那一边,要绕道过去还有很远的路程。”曹操想了一下说,“不行,时间来不及。”他看了看前边的树林,沉思了一会儿,对向导说:“你什么也别说,我来想办法。”他知道此刻即使下命令要求部队加快速度也无济于事。脑筋一转,办法来了,他一夹马肚子,快速赶到队伍前面,用马鞭指着前方说:“士兵们,我知道前面有一大片梅林,那里的梅子又大又好吃,我们快点赶路,绕过这个山丘就到梅林了!”士兵们一听,仿佛已经吃到嘴里,精神大振,步伐不由得加快了许多。

故事出自《世说新语假谲》。成语“望梅止渴

悬梁刺股

东汉时候,有个人名叫孙敬,是著名的政治家。他年轻时勤奋好学,经常关起门,独自一人不停地读书。每天从早到晚读书,常常是废寝忘食。读书时间长,劳累了,还不休息。时间久了,疲倦得直打瞌睡。他怕影响自己的读书学习,就想出了一个特别的办法。古时候,男子的头发很长。他就找一根绳子,一头牢牢的绑在房梁上。当他读书疲劳时打盹了,头一低,绳子就会牵住头发,这样会把头皮扯痛了,马上就清醒了,再继续读书学习。

这就时孙敬悬梁的故事。

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名叫苏秦,也是出名的政治家。在年轻时,由于学问不多不深,曾到好多地方做事,都不受重视。回家后,家人对他也很冷淡,瞧不起他。这对他的刺激很大。所以,他下定决心,发奋读书。他常常读书到深夜,很疲倦,常打盹,直想睡觉。他也想出了一个方法,准备一把锥子,一打瞌睡,就用锥子往自己的大腿上刺一下。这样,猛然间感到疼痛,使自己清醒起来,再坚持读书。这就使苏秦"刺股"的故事。

从孙敬和苏秦两个人读书的故事引申出"悬梁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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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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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我并不喜欢看,因为我觉得看书很无聊,无趣。而现在我非常喜欢看书,可以说是我非常热爱书,因为我经历了一件事——

有一次,妈妈把我硬推进图书馆。我一进图书馆,妈妈就说:“我有急事儿,你先在这里看会儿书。”我话还没说完,妈妈就匆匆的走了。我无聊的等了会儿,又看了看旁边的人,有的坐在地上看书;有的趴着看书;还有的仰着看书,只有我一个人闲着没事儿干,我随手拿起一本《西游记》看了起来。没想到,我越看越入迷,我为孙悟空的七十二变感到赞叹,我为猪八戒的九齿钉耙而感到惊奇,我为沙悟净的本领而感到震惊……我正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有人拍了拍我,我转头一看是妈妈回来了,妈妈说:“都已经中午了,快回家吃饭了,”我说:“就再看一会儿嘛,”妈妈说:“看书的人都已经回家了,”我一看,刚才这里明明是人山人海,现在怎么变得空无一人了。我只好依依不舍的离开了。通过这件事我再也不让书柜里的书当成摆饰了,而是有益的看起来将有用的知识利用起来。以后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我读了许多书,有:《王子与贫儿》、《水孩子》……

这些书使我踏进了知识的大门,让我知道了许多故事:我看到王子过着贫穷的生活,我情不自禁的感到伤心……我一定会好好读书,带动我身边的人一起和我阅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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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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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为我们打开了知识的宝库,充当精神食粮,丰富我们生活,带领我们领略喜怒哀乐,也教给了我们许多道理。

雨果曾经说过“书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颜真卿曾经说过“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高尔基曾经说过“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

小时候我就喜欢看书,那一个个方块字上有着跟帽子一样的拼音来帮助我认字。以前我的房间除了一张床,其余的都是书。读书就像探索奥秘,一个奥秘接着一个。

记得有一次妈妈电话来家里,告诉我等粥开了就把火关掉。我只好乖乖地去打厨房等。从书柜上拿了一本《神话传说》,一屁股坐在厨房的地上,读得全神贯注,津津有味。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锅盖上的烟若隐若现。这时妈妈回来了,听滋啦滋啦的响声就急忙跑过来,看我沉浸在书的奇妙世界,就没有忍心打断我。当我从书的世界中回来时发现眼前粥已经没有一滴水了,还好没有发生意外。我回头看了妈妈一眼。不好意思地笑一笑,还好妈妈并没有责怪我。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书的忠实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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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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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甘露,滋润着我的心田。而我就是一只小鸟,自由地在书的天空中飞翔;我也是一条小鱼,畅快地在书海中遨游。今天,我就讲讲自己和书的故事吧!

星期一那天,作业挺少的,我心想:反正作业那么少,迟点再写作业吧!于是,从书包找出了向同学借的那本书——《史上最短的三八线》。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吃”着。

“沙沙沙,”警觉的我似乎听到了爸爸的钥匙声,我立刻把书放到沙发的靠枕下,拿出作业,认真地写着。果然不出我所料,爸爸真的回来了。

八点多了,爸爸见我的作业还没写完,便严肃地问我:“去哪儿玩了,八点多作业还没写完?”我害怕地说:“没去哪儿,一回到家就写了。”不知为什么,爸爸居然看见了那本《史上最短的三八线》,“你肯定在看这本书,信不信我撕了它?”爸爸严肃地对我说。爸爸的表情差点吓倒了我。他接着去找我的书包,居然被他撕成几片,还说:“以后不许看课外书,也不许再到图书馆借书,以后见一本撕一本。”

这几天,我在看一本《格林童话》,里面的主角悲惨遭遇常常让我热泪盈眶。昨天,这本书差点被爸爸发现了呢!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说得真没错。我一天不看书,就浑身不舒服。书,你真好,为我打开知识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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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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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二年级开始,我就迷上了武侠小说,梦想着能当武侠,惩治坏人。

小说中飞侠行侠仗义的事迹举不胜举,但有几件我如今仍然记忆犹新。飞侠第一次出手是搭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生,飞侠在千钧一发之际射出一支飞镖,将黑衣人击退,带领书生脱险,令书生感激不尽。后一件事对我的触动很深,是飞侠正面对上了他的同门师兄,师兄为图钱财违背了侠义之道,飞侠煎熬数日,最终还是忍痛大义灭亲,他秉承的武侠精神令我敬佩。最后一件事在故事结尾,每每想起我都不禁眼眶湿润。尽管身上带伤,但飞侠仍然义无反顾地出面阻止一位邪道高手,这番比斗旷日持久,飞侠最后体力不支,不幸落败。飞侠的殒命让我不由联想到“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情景。

当武侠得会武功,我按照书中的一招一式模仿起来。“练武”期间,家里就没有一天是安宁的:打破几个碗是小事,最过分的是,我把钉在墙上的画给打了下来!妈妈都想把我赶出家门去!

觉得武艺已有小成,我开始寻找让我一展拳脚的机会。这几天,我发现前几天刚被老师批评过的“程恶人”又“旧病复发”:拿别人的尺子,当飞镖一样飞出窗外;拿别人的橡皮,装在牛皮筋上,玩弹弓;还借别人的钱不还,如果告老师,就让他们知道花儿为什么这么红。

午休的时候,我正在自习,听见后排同学抱怨,原来“程恶人”又开始行凶。真是太可气了,我这次一定要像飞侠一样好好惩治一下这个坏蛋!我走上前去,大声喝止他:“住手,你这个混蛋!”程恶人嘴角一挑,不屑地笑了笑,连正眼都没瞧我一下!竟然这么瞧不起我,我顿时怒不可遏。趁他不注意,一记右勾拳猛地挥向他的后背,“程恶人”没有防备,被我打了一个踉跄,我正暗自高兴,谁料他反应神速,转身一个扫堂腿,将我放倒在地,紧接着扑了上来,使我动弹不得。最后,我被他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只得投降。

我蹲坐在角落里,眉毛都皱在了一起,嘴巴撅着,望着“程恶人”远去的背影,我一边感叹自己不自量力,一边又想把“程恶人”撕成两半!

“蒋瑞天,你真厉害!”我猛地一抬头,发现同学们三三两两地围了过来:“以前我们对程恶人敢怒不敢言,今天你算是为我们出了口气!”看着同学们对我敬佩的目光,我的心里得到了一些安慰,原来行侠仗义是这种感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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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有趣的名人励志故事

全文共 2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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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名人励志故事:李嘉诚

马云在创业初期,曾经参加过一个CEO学习班,班里只有30几个同学。有一次,班上组织他们去香港见李嘉诚,第一次见这样的超级富豪,马云他们都兴奋极了。

马云认为,像李嘉诚这样的大人物应该都很忙,能够出面几分钟,讲几句话就不错了。可是,接下来的见面场景完全颠覆了所有人的想法。马云他们班的同学刚到,李嘉诚已经等在那里,一见面就一一跟他们握手,每一个人都握到。在握手的时候,李嘉诚亲自分发了自己的名片,同时还递过来一个盘子,盘子里是抓阄的号码。这个号是用来决定吃饭和照相时的座次,以免厚此薄彼,让人感到尴尬不舒服。

吃饭的时候,马云幸运地和李嘉诚分到了一桌,但没想到,李嘉诚吃了一会儿,说了声抱歉又到了另外一桌。一个小时的吃饭时间,李嘉诚四个桌子轮流坐,几乎都是15分钟。吃完饭后,李嘉诚并没有先走,又一一和大家握手,还专门跑到墙角站着的一个服务员那儿,和他握手,说了声“辛苦了”。

在参观的环节中,马云和他的同学纷纷要求李嘉诚讲演一番,但李嘉诚说没有准备,最后拗不过大家的要求,他只讲了一句话,这句话只有八个字:“创造自我,追求无我。”他用普通话讲完后又用广东话讲了一遍,发现在场的还有老外,就让人用英语再讲一遍。为了更深刻地理解这句话的内涵,马云悄悄地问李嘉诚身边的工作人员,能不能找到有关这方面演讲的一本书,结果,在临走上车的时候,那位工作人员气喘吁吁地跑过来递给马云需要的那本书,说是他们的董事长费了好大的劲才找到的。

是啊,当你把自己越做越强大,超越别人的时候,就容易自我膨胀,给别人压力,让别人不舒服。这个时候,你要让自己化解在芸芸众生中,回归于平淡平易,才能使所有人都能感受到你的真诚,愿意和你交往。这,大概就是李嘉诚做人处世的“无我”智慧吧。

有趣的名人励志故事:不为名利惑,入戏三分痴

元末明初戏曲家高明,出生在一个书香之家,祖父高天锡、伯父高彦都是诗人,受家庭环境熏陶,青年时的高明才华横溢,已声名远播。

高明并不满足于已取得的成绩,又跋山涉水前去著名理学家黄溍那里苦修学业。高明不仅通天文晓地理,诗文俱佳,而且痴迷于戏曲创作。公元1345年,高中进士的高明,不得不收起对戏曲的热爱,收起行囊奔赴处州任职。

公务虽然琐碎,但高明总要忙里偷闲,走街串巷收集民谣民调,尽兴时便写上几首,哼唱出来自娱自乐。好日子没过几天,公元1348年,一个叫方国珍的在浙东起义反元,高明被朝廷任命为浙东阃幕都事,前去协调各种事务。高明再次背起行囊,赴杭州任职。

颠沛流离之苦尚能忍受,但无法专心于戏曲创作,让高明很苦恼。到任之后,因为工作并不顺心,高明毫不犹豫地炒掉工作,回家专心搞创作。

初时写作并不顺利,多年混迹于官场之中,早已脱离生活。于是,高明再次背起行囊游走四方,深入民间收集素材。

当时地方小戏台,经常上演宋代遗传下来的一部戏《赵贞女蔡二郎》,故事讲述了名叫蔡二郎的秀才,上京赶考高中状元,面对荣华富贵,抛弃双亲及妻子,最后落得骂名。

每次观看演出,随着故事情节,总会引起观众唏嘘感叹,甚至痛骂负心之人。

这种现象深深触动了高明,他决定写一部戏,以皆大欢喜为结局,让看戏的观众不再悲愤,为社会注入一些正能量。于是,《琵琶记》的雏形渐渐在脑海里构思出来,高明在开篇写下了“秋灯明翠幕,夜案览芸编,今来古往,其间故事几多般……休论插科打诨,也不寻宫数调,只看子孝共妻贤。正是:骅骝方独步,万马敢争先。”

就在高明信心满满地写作时,公元1356年,朝廷任命高明为福建省都事,这是许多官员觊觎的肥差,可高明却不以为意,推辞不掉只好上任,谁知路过宁波时,曾经反元而又受招抚的方国珍,极力聘请高明到他府中任职并许以高薪。

面对名与利的诱惑,高明突然间悟出,继续混迹于官场,终将会远离自己的梦想,而《琵琶记》的创作也将遥遥无期。于是,高明果断辞掉朝廷和方国珍的高薪聘请,就在宁波城东的栎社村隐居下来,闭门谢客,开始撰写构思已久的《琵琶记》。

放弃名利的高明,痴迷地进入戏曲创作之中。“论传奇,乐人易,动人难”,为了达到动人境界,高明将自己融入到戏曲中,与故事里的人物同呼吸共命运,喜怒哀乐皆不由己。

“风声月色来亭榭,老泪年来湿几更。”一句唱词,一首曲子,都要经过反复吟唱,无论是故事情节还是人物心理活动,高明都是精益求精。在写作时,高明习惯一边写,一边用脚打拍子,而手则敲击桌面。随着时间的推移,楼板竟然被踏穿了,桌子也因为拍打而留下深深的凹痕。

呕心沥血数年,一部《琵琶记》终于面世了。《琵琶记》一共写了四十二出,从汉代书生蔡伯喈新婚写起,再到赴京赶考,随后发生的故事层层递进,而高明也将人物赋予新的面目,不再是背信弃义之人,而是努力挣扎做到全忠全孝的形象。

《琵琶记》问世后,迅速在民间引起轰动,有人甚至把书进献给明太祖朱元璋,明太祖读后给予了很高评价:“五经四书,布帛粟菽也,家家皆有;高明《琵琶记》,如山珍海味,富贵家不可无。”不仅如此,明太祖还几次聘请高明出来做官,结果高明“佯狂不出”,于是“高皇不复强。”

“阖关谢客,极力苦心,歌咏则口吐涎沫。”这是高明写作《琵琶记》的真实写照,也正是秉承着严谨的写作态度,一部《琵琶记》不仅成为经典名著,高明也被称为“南戏之祖”。

高明是睿智的,辞官隐居著书;高明是执著的,写出传世之作。不为名利惑,入戏三分痴。世人不会记得高明的官衔,但会记得他的《琵琶记》。光阴如水漫过尘世喧嚣,唯有《琵琶记》代代传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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