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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与书的故事汇编5篇 作文(经典20篇)

导语:一个人无论遭遇什么样的不幸与挫折,脚底下都是有两条路可以选择的:一条是绝望,一条是希望。只要我们选择希望,就一定有路可走!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小编整理的几个哲理小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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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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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说起,我心中就禁不住浮现出一年前的一次我如饥似渴地读书的经历。至今想起来,记忆犹新,历历在目。

那天,我和妈妈去百货楼的书店买书。到了书店,买完了选定的几本书后,我的目光又被书架上沈石溪的小说《刀疤豺母》所吸引,这本书我从我的同桌那里看到过,我想看,但是她非常喜欢看,还不能借给我看。这次,我终于可以大饱眼福了!于是,我拿起这本书,坐在书店的椅子上,忘我地读起来了,沈石溪那精湛的手法,那生动具体的文字,让我仿佛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精彩章节中,好像我就是作者,经历着这一处处扣人心弦的事情。此时,已经没有任何喧哗能阻挡我在书的王国漫步,诺大的书店好像只剩下我一个人,安静到了极点,我就像是饥饿的人吃到了香甜的面包一般。不知不觉,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在妈妈的催促下,我才合上书,我意犹未尽地随着妈妈回家了。回到家,我看看钟表,都四点了,我记得我们是在两点出去的呀,妈妈对我说:“你在书店读了一下午书啊!”一岁的妹妹跑过来,咿咿呀呀地叫,还像在问我“哥哥,你干什么去了?怎么用了那么久?”晚上睡觉,书中的一些情节还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愿好书伴我们成长,愿我以后有更多的时间能读到这样引人入胜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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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感激侮辱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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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尼亚生于法国西北的瑟堡,父亲是一家造船厂的老板,整天忙于发财,对子女溺爱有余,管教不足。格林尼亚从小游手好闲,整天浪迹街头,不把学习放在心上,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公子哥。由于长相英俊,花钱出手大方,格林尼亚在情场上春风得意,总能讨得异性的欢心,把一个个漂亮的姑娘吸引到身边。

然而在这个世界上,拥有金钱并不意味着就拥有一切,相貌堂堂也未必就能赢得尊重。在一次午宴上,格林尼亚走到出众的美女波多丽面前逗情。与以往每次都获得美人心相反的是,他不但没有赢得波多丽的欢心,反而遭到了一番奚落:“请你走远一点,我就讨厌像你这样的公子哥在眼前晃荡!”

一句充满蔑视的话,如同一把匕首捅在心头。他长期以来呈休眠状的羞耻心一下子惊醒过来。格林尼亚陡然意识到:家庭的富有并非个人的荣耀,要赢得真正的尊重,有赖于用努力去争取。排遣着无边的懊恼和悔恨,他甩掉一身自以为潇洒的轻浮,打起精神走上一条有追求的路。

这年格林尼亚21岁,为了摆脱家庭溺爱带来的松懈,他决定换一个生活的环境,遂留下一封书信表明心迹说:“请不要打听我的下落,相信通过刻苦学习,我一定会干出些成就来的。”

格林尼亚由瑟堡来到里昂,两年修完耽误的全部课程,取得里昂大学插班就读的资格。投入校园的生活,他倍加珍视来之不易的机会,引起了化学权威巴尔的注意。在名师的指点下,他进行了一系列的实验,很快就发明了格氏试剂,被学校破格授予博士学位。这一消息轰动了法国,也让格林尼亚的父亲备觉欣慰。

又付出四年的辛劳,格林尼亚取得了卓越的成绩,1912年被授予诺贝尔化学奖。波多丽得知这一喜讯,在病榻上提笔给他写了一封贺信:“我永远敬爱你!”就这么一句话,让格林尼亚激动万分。他永远感激这位美女当初对他近乎侮辱的训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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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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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在业余生活中各有所好,画画、歌唱、跳舞各得其乐。而我的乐趣大部分是泡在海里。

星期天早上,我为了买我梦寐以求的小说,软磨硬泡哀求着妈妈给我买书,可妈妈还是不肯给我买,面无表情地对我说:“不可以,你看你的书架,摆放的书还不够多吗?”我只好委屈的低着头走进房间,躲在被子里哭泣,嘴里含着痛苦的滋味,心想:“难道我买书都有错?书,它不但能给我带来知识,而且还能给我带来欢乐,但妈妈为什么不肯呢?”想着想着,我竟然睡着了。突然美好的梦境展现在我的脑海里。“哇,我梦寐以求的小说,今天竟然得到了……”

接着,我的美梦被一阵声音打破了,傻笑的我马上回过神来,原来是在做梦呀,看来我连做梦都想得到那本小说。是妈妈叫我下楼吃饭,我无精打采地走下楼,客厅里黑乎乎,“哪里像是吃饭,分明就想在黑暗中吓人,她们真是的,没有听说过人吓人的事吗?会吓死人的。”我自言自语道。就在这一瞬间,灯光跟随着音乐的节奏一个个都亮起来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祝你生日快乐……”我惊奇地挣大了眼睛,原来今天是我的生日呀!顿时,我的心情由阴转晴。随后,妈妈神秘地拿出一个盒子,我好奇地打开。“是我梦寐以求的小说!”我激动地抱住了妈妈,“原来妈妈想给我一份惊喜。”

书,像一缕阳光,带给人们光明和温暖;书,像一片大海,让我们尽情遨游;书,像一首美妙的乐曲,还给我们无穷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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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曹操刺杀董卓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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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曹操刺杀董卓故事听过吗?

曹操持王允所赠之七星宝刀立于董卓榻前。董卓前日染疾,不便起身,就让吕布去牵一匹好马来送给曹操以示感谢。曹操见吕布前去牵马,而董卓又面向里卧,知道这是刺杀董卓的唯一机会,便提起七星宝刀准备行刺。没想到董卓的前面有一面镜子,董卓从镜子里看到曹操提起了七星宝刀,便大声问道:“你要干什么?”这个时候曹操听到了屋外有响动,正是董卓麾下最为精锐的侍卫——铁甲士。如今刺杀已被董卓发现,就算拼死一击也未必能够成功,于是曹操不退反进道:“此刀正是我要献给董大人之物,正要拿给大人过目。”董卓从镜子里看见曹操面无惧色,而且手中的宝刀镶有7块宝石,刀锋幽萃而洗练,知道的确是一件宝贝,便起身欲接过刀来。曹操见董卓来接刀,心想只要他收下宝刀,到时自己借口有事离去,即使刺杀不成也可以留下一条命来。但是屋外侍候的李儒此时走进屋内,看到曹操手中的七星宝刀,顿时大惊。他曾在王允府上见过此刀,决不会看错。而王允与董卓争权早已人尽皆知,现在七星宝刀在曹操手上,虽说是献宝,刺杀想必才是真。于是不等董卓下令,李儒已经召集了数十位铁甲士围在了房屋四周。

果然如同李儒所料,曹操一等董卓接过宝刀便起身告辞,董卓只是被宝刀吸引而并未阻拦。当曹操走出房门时,却发现自己已经被数十个铁甲士围住了。他看见了一旁正在冷笑的李儒,明白自己的意图依然暴露,现在只有杀出去一条路了。于是曹操从腰间解下两只短戟,朝着包围最稀疏的地方冲了过去。董卓听见外面的动静,忙问近侍发生了什么事,被告知李儒正在指挥铁甲士截杀曹操。董卓大怒,正要拿李儒问罪,刚好吕布牵马回来。曹操看见吕布回来,大喊一声:“吕将军救我!”然后挥舞双戟朝吕布的方向杀了过去。李儒一面指挥铁甲士截杀曹操,一面对吕布高喊:“不要放走曹操。”但是他不知道,此时的吕布已经对董卓起了杀心,因为司徒王允给他的筹码更大。他本来也是见过七星宝刀的,之所以没有揭穿,是因为一旦曹操成功杀死了董卓,而自己便可以和自己心爱的女人在一起了。于是他没有阻拦曹操,而是装出一副很奇怪的样子看着曹操骑上马逃之夭夭了。

以上是曹操刺杀董卓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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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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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相伴人一生的朋友,它不会背叛,不会离你而去,反之,还会带来无尽的财富。

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的书。刚开始接触他的文章时,他写的那些晦涩不明的语句,让我很是烦躁,写那么些文章,却令人看不懂,有何用处?渐渐的,在学了他的《风筝》后,迷雾中似乎有了些许的明朗,但也仅此而已。再后来,又学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又读了《朝花夕拾》,了解了他的生活,总算可以理解大意了,就试着读《呐喊》。

《呐喊》的第一篇《故乡》,可以明显地看出“我”对故乡还有过去的人的怀念,怀念“我”与闰土小时的快乐与长大后的拘束,水生和宏儿也像“我们”,情深意重。小说最后写道“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给我不小启示:理想的实现与不实现是无法断定的,或许跟在前人的后面,实现的机会更大。

而《药》却又晦涩了。“鲜红的馒头”——馒头为什么红?蘸人血?还治病?而后才揭露是封建迷信作怪。《狂人日记》,更加阴森,难懂,可正是在这黑幕的笼罩下,突出了狂人的正义与反抗,更表现了鲁迅的呐喊——我们要为光明而奋斗。这也与那个时代相契合。

最典型的还是《阿Q正传》。鲁迅笔下的阿Q的确可怜,但可怜人必有可恨处,他的“精神胜利法”使他自我陶醉,引诱他一步步走入深渊,但他始终不觉悟。最终被杀害。值得说的是,阿Q的内心仍向往光明,支持革命,只是不懂何为革命。他代表了那时候懵懂无知的农民阶级,是需要人引导的。

虽然读了这么多,我却觉得我与《呐喊》之间仍有隔膜。这大概与我的阅读和阅历都有关吧。虽然直到现在,对他的一些作品还是一知半解,但那又怎样呢?我可以慢慢翻,反复看啊。不管刚开始怎样,只要静下心来读,鲁迅是绝对会吸引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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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锅死了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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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阿凡提跟一位邻居借了一口锅。用完后,阿凡提在锅里放了一口小锅还了回来。邻居一见觉得占了便宜,很高兴,可又觉得奇怪,便问道:“这口小锅是怎么回事?是利息吗?”

“不是。”阿凡提说:“您借给我的是口怀孕的母锅,到我们家两天后就生了这口小锅,所以我把它们母子都给您还回来了。”

“往后用锅,您尽管来拿好了!”邻居高高兴兴地把两口锅收下了。过了几天,阿凡提又来借锅。邻居一听,马上把家里最大的一口锅借给了阿凡提。

过了很长时间,阿凡提没来还锅。邻居忍耐不住了,干脆到阿凡提家来讨要。

阿凡提愁容满面地诉起苦来:“真是对不起,您那口锅刚到我们家两天就死去了。我想等四十天祭做完后给您去报丧呢。”

“喂,阿凡提,锅是生铁做的,它还能死吗?”邻居一听又生气又好笑地问阿凡提。

“哎哟,我的好邻居,您既然相信锅能生儿子,怎么就不相信锅会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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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和书的故事作文350字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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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我在家看我看到了一个有意义的地方,说有许多名人都是读书长大的,读到这句话我感觉太可笑了,我读这段话的事后我才上2年级,那个时后我读这段话感觉很搞笑,先再我感觉我错了,这个时后我以竟5年级了,这段话说的是对的,因为是某个人提醒了我,那就是我的老师,每个老师都会说这句话这句话就是每个人只要认真学习一定会考个好诚际的,这句话深深的刻在我的脑海里,一年级的时后到了考试的时后我都不会因为那个时后我跟本听不进这句话,这个时后我终于明摆了。

我先在以竟考的还行上一年级的时后,我英语才考了6十多分,先在考9十多分了,我以竟不是以前的那个我了,先在有些话该听,有些话不该听我都只到,有些话该说有些话不该说我也只到了,所以我以经不是从前的那个我了,我终于长大了,这本书也搞诉了我,读书可以诚为名人,先在我要好好读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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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与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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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余晖的照耀下,我又静静地坐在沙发上,手捧着一本,正细细地端详着字里行间蕴含的意味。这书与我结下了不解之缘。

那是三年级暑假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堆书。在此之前,我对书一点儿兴趣也没有。有一次,就在我写数学作业的时候,明明知道这道题的意思,却无从下手。我遇到了这个拦路虎,不管怎么想也想不到,急得我抓头挠耳,直跺脚。就在这时我的手边有一本《海底两万里》,顺手拿起无聊的翻着,突然我被它里面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住了,我如饥似渴地看起了这本书来。看着、看着,我的脑海里便浮现出那道题的解题思路。这真是“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连忙写了上去,生怕我又一次犯糊涂了。这使我突然想起了刘向说的一句话:“书犹如药也,善读可以医愚”。我此时真正体会到读书的意味。

从那之后,我便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妈妈又带我去书店买了很多很多的书。什么《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成语故事》……还有鲁迅、冰心、沈从文的散文,各种各样,应有尽有。每当从书店回来,我便迫不及待地翻开书,一屁股坐在书桌前不动了,继续在我的书乐园里面畅游。虽然我没有到过长城,但我却感受到了长城的宏伟,虽然我没有去过宇宙,没有登上月球,但我却感受到了宇宙的浩瀚、神秘和月球的美丽……这正是因为读书,让我获得更多的乐趣,增长不少的知识呢。

没过多久,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篇作文,让我们描写一处景物。以前的我总是半天动不了一个字,总是思绪万千,无从下笔。现在阅读使我的写作思路大大开阔,写起作文来就像神助一样,一气呵成。这正是应验了那句话:“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又让我尝到读书无比快乐的味道。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古人也曾经说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了一本好书,就是交了一位良师益友。只有与书交朋友,才能早日走向人生的辉煌。现在读书已经成为我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多少个旭日初升的早晨,多少个星辰满天的夜晚,我都忘情于这片书海之中。是书使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是书让我从中获取精神营养,让我在学习中慢慢成长,这种读书的味道是甜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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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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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的一位良师,我非常喜欢它们,它为我指引了前进的方向。

问起生日礼物,你们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一个玩具,或其他什么,而我一定会选择一本好书。

记得我8岁时过生日,妈妈说:“明天是你的生日,你想要什么生日礼物?”我说:“我想要一套《父与子》漫画集。”可是这套书在我们这里是很稀有的。第二天,我就和妈妈去逛书店,可是连续好几家书店都没有这本书。我只好沮丧的回去了。再回家的路上,我看到一个大人从书店里走出来,手里拿着我心心念念的那本书——《父与子》漫画集。我赶忙对妈妈说:“你看那个人手里拿的是什么,他刚从那家书店走出来,说明那家书店里有这本书。”我们说去就去,我对老板说了要买的书,不料老板却说卖完了。可是我真的非常喜欢这本书啊!结果正好,那个大人说他买错了,我赶紧去把那本书拿过来,生怕再被别人买走。一回到家,我就急切的翻开书,坐到沙发上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书能使我快乐,有时候却让我倒了霉,挨了批评。

一次,同学拿了一本书,我非常喜欢它,于是我就去找他借书,可是同学说:“书被别人借走了,你等两天吧!”我只好按他说的等了两天。两天后,同学把一本弄得脏兮兮的书递给我,说:“他看完了,轮到你了!”我回家就去看这本“脏”书,有的地方连字也看不清楚。看完后,我把书还给了他,他却说:“看你弄得脏的,这是我好不容易才买到的,你赔。”我说:“原本就很脏呀!”可是不论我怎么说也不行,最终他告诉了老师,老师狠狠的批评了我。

这就是喜欢看书的我。书有时使我快乐,有时也使我遭人误会,挨老师批评,但我还是很喜欢看书。

瓦窑堡小学五年级(4)班徐晟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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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指挥家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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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生一生留下了2000多项发明成果,而每一项成果的发明过程都是极其艰难而复杂的,以电灯发明为例,他前后一共做了2000多次实验。

一个人的生命和精力都是有限的,那么,爱迪生又是如何在有限的生命和精力中,创造出那么多的发明成果,经历着那么艰难而又复杂的实验过程呢?

为了揭开这个谜底,我查阅了有关介绍爱迪生的书籍。最近,在阅读《爱迪生传》一书时,才解开了这个谜团。书中说,从爱迪生的发明来讲,“爱迪生”的称谓,不仅仅是指爱迪生本人,而是他所率领的一个研究团队。也就是说,爱迪生的发明,不只是爱迪生一个人的发明,而是爱迪生率领的团队所共有的发明;爱迪生所经历的极其艰难而又复杂的实验过程,也不是爱迪生独立完成的,而是这个团队所共同完成的。

据《爱迪生传》中介绍,爱迪生的个性“像电灯一样,照亮整个房间”,他很善于激发团队中每一位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善于根据每一位队员的特长,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所以,团队中的所有队员都乐意跟他一起工作,都乐意为他效力。

施特劳斯高超的指挥才能,凭借的也不是他一个人,而是他所指挥的一个团队。1872年,“圆舞曲之王”约翰·施特劳斯来到美国。美国人想创造一个世界之最,请施特劳斯指挥一场由2万人参加演出的音乐会。一个指挥家一次指挥几百人的乐队就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何况是2万人?

然而,施特劳斯却成功地指挥了这个由2万人组成的乐队,获得了观众的一致好评。那么,施特劳斯是怎样指挥一个如此庞大的乐队呢?施特·劳斯说,其实他只是指挥了100人。原来,施特劳斯担任的是总指挥,下面有100位助理指挥,他所指挥的,就是这100位助理指挥。2万人的乐队,再由这100位助理指挥去指挥,每位助理指挥分摊下来,也仅仅指挥了200人。

真的没有意外,每个成功的人都是指挥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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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外名人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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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中外名人故事》这本书,我了解世界上一些著名的科学家与书画家等等,最让我难忘的是牛顿,他是一位英国人,1643年出生,他是一位著名的物理学家,他从小就是一位爱思考、做事认真的人。

有一次,牛顿请朋友到家里吃饭,可是当牛顿把饭菜摆放好时,朋友还没有来,于是牛顿心想,他们还没有来,我去做做实验吧。他飞快的跑到实验室,开始工作。过了一会,他的朋友到齐了,朋友也不忍心打扰他,便自己吃起来,饭菜全吃光了,可是牛顿还没有出来,朋友只好离去。到了晚上,牛顿的实验做完了,肚子也咕咕叫起来,牛顿走到桌前,看到被吃过的骨头,拍拍头说:“原来我已经吃过呀!”他早把和朋友吃放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

读完这个故事,我觉得我要向牛顿学习,学习他那珍惜时间的精神,更要学习他做事的专心。更能让我懂得什么是真正的认真,当我平时随便写一下作业,随便看看书,这都不叫认真,真正的认真是为了一件事而努力去做,做到最好,任何外界事情也干扰不了。生活在当今时代的我们更要做任何事情都要认真,专心,这样才能学到真正学到知识,将来才能有所成就,才能为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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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名人故事作文300字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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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妈妈教我看了一本书叫《名人故事》,令我记忆犹新的是华人首富——李嘉诚这篇文章。文章中讲述了李嘉诚出生于一和穷人家族,当时,为了躲避战争他们只好来到香港。李嘉诚苦苦找了一个星期的工作才有人收他当茶馆的伙计。他踏踏实实的工作,经过了几年的努力成为了一家塑料玩具厂的总经理,有自己用积蓄7000美元开了一家自己的公司。

不久便有人来和李嘉诚合作,而且要求李嘉诚必须要找一位有钱的人为他担保,李嘉诚求遍了所有他认识的人,就是没有人肯为他担保。李嘉诚没有欺骗对方,诚实的告诉了这位外商,自己认识的人不多,并没有有钱人愿意为他担保。这位外商被他的诚实所打动,便决定,无论如何,也要和李嘉诚合作。从那以后多有人都知道李嘉诚是个可信的人,都和他做生意,他在30岁时已经成为了亿万富翁!!!

我认为,李嘉诚能够成为华人首富并不是因为他出身尊贵而是靠他自己的诚实感动了所有人,让人们觉得他可信,都来和他做生意。在想想我们,每天都被一些谎言所迷茫,生活在一个虚假的世界里,没有真实的自我。我真心希望人们能够找到真实的自我,向李嘉诚一样,让人们相信你,这样,你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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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骆宾王七龄咏鹅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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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宾王,字观光,是我国唐朝初期的著名诗人,和王勃、杨炯、卢照邻齐名,被称为“初唐四杰”。他出生于公元640年,婺州义乌(今浙江义乌)人,卒年不详。骆宾王因七岁能作《咏鹅》诗而被称为“神童”。骆宾王之所以七岁就能写出震惊后世的《咏鹅》诗,当然和他的天资聪颖、才思敏捷有关,但更重要的是他后天勤奋学习、刻苦努力的结果。

骆宾王出身于书香门第。他的祖父是一个诗赋爱好者,熟读《诗经》和《汉赋》;他的母亲是一个很有才华的女子,善于作诗习文。特别是他的父亲骆一度,虽然主读经史,但也喜欢赋诗写文章。

骆宾王出生后,祖父见他生得皮肤如脂,眼睛有神,便预测他将来是一个做诗人的材料,对他格外注重培养。从他刚刚会说话的时候开始,没有先教他识字,而是教他背诗;他的母亲虽然知道应该先教字后教诗才是正确的教育方法,但她不愿意扫老人的兴,便乘老人不在时,偷偷地教他识字。

骆宾王在长辈的影响和教育下,对诗歌产生了极大的兴趣。祖父教给他背的诗歌,只要祖父教一遍,他自己背一遍,再用母亲私下教给他的字默写一遍,便能记住,而且再也不会忘记。开始,祖父每天教他一首诗,他能记住;后来,祖父每天教他两首诗,也能记住;再后来,祖父每天教他三首、四首、五首诗,他仍能记得住。父亲见儿子一天能学会四五首诗,仍精力充沛,便又夹杂着让他学古文,读经书,骆宾王同样兴趣浓厚,学习刻苦,并且开始模仿着写诗、作文章。当他五六岁的时候,因为他善于观察,喜欢动脑,不仅掌握了上千首诗和几百篇古文,而且写出的诗歌也意新词美,作出的文章气势豪迈,成了当地远近有名的小才子。

公元647年七月,唐太宗下令全国各地选拔人才。来浙江义乌县选才的官员独出心裁,在正式举行考试之前,要召开一次赛诗大会,以进行初选。骆宾王听说后,也非要去参加不可,可是他的父亲骆一度却不同意。他认为,这次赛诗会是朝廷所派官员举办的,一个刚刚学会写诗作文的孩子也去,岂不是胡闹?万一朝廷怪罪下来,自己如何担当得起?

后来,在骆宾王的反复要求下,他的爷爷发话了:“你父亲就是这样胆小怕事。别闹了,他不带你去,我带你去;可有一件,去了后能作诗就作诗,不能作就别参加,去看一看,开开眼界也是好的。”

骆宾王高兴得一个劲地点头。

七月的天气,正是骄阳似火,赛诗场不得不设在了湖边的一片树荫下。即使这样,那些考官们一人一把扇子,不停地扇着,可汗水还是顺着脸往下流。祖孙俩来到一看,赛诗已经开始了。那些报名的举子,有的年过半百,有的已近不惑之年,最年轻的也二三十岁了;可他们念出的那些诗句,不但考官听了摇头,连小骆宾王听了也感到没有味道,不由得心中着急,跃跃欲试。

正在这时,只听考官高声喊道:“还有哪位上场参赛?”

赛场上无人回答。

考官见无人应赛,便宣布说:“既然无人再来参赛,今日就此结束。”

“且慢!我可以参赛吗?”

祖父一把没拉住,骆宾王已跃人场内。

考官见进入赛场的虽然是个小孩,出语倒有胆识,眼睛虽然不大,却炯炯有神,不由得来了兴致,遂微笑着说:“此次赛诗,未宣布年龄限制,你可以参加。”

骆宾王说:“那就请大人出题吧!”

考官一听,不由感到吃惊,心想:别的参赛举子,都是把准备好的诗拿来念,而他却要当场吟诗,还要考官出题,看来,这小孩有点不凡。可是,出个什么题目好呢?

考官正在思考,忽见湖的对面游来一群鹅,并且“哦,哦”地叫着,遂灵机一动说:“就以湖中的鹅为题吧!”

对鹅,骆宾王很熟悉。因为他的家乡有一条小河,天天有鹅在河中戏水觅食,他经常随爷爷去河边散步,对鹅的形象和习性做过细致的观察。所以,当考官说出以鹅为题时,他稍加思索,便随口吟道:

鹅,鹅,鹅,

曲项向天歌;

白毛浮绿水,

红掌拨青波。

骆宾王的话音一落,那考官便情不自禁地称赞说:“咏得好,咏得好,真是咏绝了!”

那些参赛的举子,更是一个个被骆宾王惊得面红耳赤,目瞪口呆。

这年,骆宾王七岁。他的名字,伴随着《咏鹅》,被越传越远。

后来,骆一度去山东博昌(今山东博兴县)任县令,骆宾王也随父来到博昌。几年后,父亲病死在任上。十七岁的骆宾王带着他的母亲,移居到兖州瑕丘县。他初试未中,公元678年,任长安主簿,后调侍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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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50字

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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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也是我最喜欢的名言,因为我喜欢看书。

书就像一架神奇的天梯,带我爬上知识的高峰;书也是一个奇妙的指路标,引领我走向成功的道路。我每天与书相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

有一天下午,我正在看书,妈妈却让我去买鸡蛋,我嘴上是答应了,可屁股好像什么东西给粘住了一样。过了一会儿,妈妈进来了,问我为什么还不去买鸡蛋,我嘴上虽说马上就去,可身子还是不往前移动一下,妈妈上前来一下就把我的书收了,说:“再不去,小心你的屁股!”我非常不情愿的穿上鞋子,下楼去买鸡蛋。我快速把鸡蛋买好,由于我迫切的想知道故事的结局,就抄了一条近路,这条路非常窄,恐怕再比我大一点的人都过不去,我也是勉勉强强过去的。

回到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上书看,犹如一只饿狼,正在贪婪地吃着一只只肥羊……突然,妈妈一声大喊打断了我的思路,我急忙跑过去问妈妈出什么事了,妈妈问我为什么把鸡蛋弄碎了,我支支吾吾回答说:“可能……是我抄抄……近道……时碰到……墙上弄……破了……”

我把来龙去脉说清楚,妈妈真是哭笑不得,只好又罚我买了一次鸡蛋,唉,书没有看上,反而惹了祸,我再也不敢抄近道了。

我和书还有许许多多的故事讲也讲不完……

莎士比亚书籍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是呀,饭是人身体上的支柱,而书是我灵魂、精神上的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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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名人励志成长故事

全文共 2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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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梁,1976年生。6岁开始学打球,1991年入选国家乒乓球队。他是中国采取直拍横打技术第一人。1996年奥运会上获男双(与孔令辉)、男单双料冠军,还是中国第一位世乒赛、世界杯和奥运会“大满贯”获得者, 2003年6月出任中国国家乒乓球队男队主教练。

2003年,刘国梁27岁,他的恩师蔡振华从中国乒乓队金牌教练的位置上引退,退役不到一年的刘国梁出人意料地成为接班人,就任中国乒乓男队主教练。

“刘国梁凭什么上得这么快?”“超一流选手就一定能成为好教练吗?”质疑的声音很多,而他自己也心生忐忑。

两年后,中国乒乓队首次公开竞聘男女队主教练,男队主帅一职竟然只有刘国梁一个人报名。“男乒主教练的压力很大,并非所有人都能承担这样的压力”,已经升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助理、乒羽中心主任的蔡振华毫不掩饰自己对刘国梁的器重,仍然坚定地认为他就是唯一并且理想的人选。

2016年4月16日,刘国梁将率队出征德国不莱梅世乒赛团体赛,他说自己的目标就是带领队员拿冠军,“我喜欢出征的感觉,喜欢比赛的刺激,当队员我是大满贯,当教练,我也要拿所有的冠军。”

“邋遢少帅”

相比于打球的时候,他黑了,也胖了,下巴上有些胡渣,添了一点成熟味道。他刚刚走马上任的时候,因为穿着太随便,被媒体封了一个“邋遢少帅”

“运动服穿惯了,穿别的束手束脚。再说,在训练场边穿西装也不是那么回事啊!”

好友孔令辉揭发,他的邋遢不是一天练成的,“他最大的毛病就是不洗衣服,每次穿完了就往床上一扔,实在没衣服穿的时候就拣一件稍微干净点的再穿……”

刘国梁不服气,写了篇文章反击他,“孔令辉特别好静,睡觉容不得半点声音,有一次我们洗手间的水龙头坏了,他硬是睡不着,爬起来在水池里垫了块毛巾,回来还跟我炫耀说他把问题解决了。”

做运动员时,他俩“同居”时间最长,有一阵队里把他们俩调开了,“说来也奇怪,那一阵我们俩的状态都很不好,后来教练只好又把我们换到一间房了。”

初当教练,一个人住的他常常会觉得有点孤单,“以前总是和小辉他们玩,当教练后总不能老往队员房间跑”。

他笑言当教练真的是比当队员累,“当队员的时候,自己调整好自己状态就行了,不像当教练,什么事情都操心”。

“老有人问我现在还打不打乒乓,一天训练八九个小时,教练还都必须站着,到晚上累都累死了,哪还有力气打球啊!再说了,我现在要是去打球,那不是不务正业嘛!”

在队里,跟他一块儿打过球的人习惯叫他“国梁”,而那些年轻队员则会恭敬地称他一声“刘指导”。以不同方式称呼他的人,他有不同的指导方式,像马琳、孔令辉这些老将,他了解且尊重,点到为止。言语不多,但非常默契,比赛中甚至一个眼神都能传递信息。而给那些叫他“刘指导”的年轻球员指导时,他说得特别多、特别细。

2003年他上任不到100天之后,马琳在江苏江阴世界杯赛上夺冠,这也是他出任主教练之后的第一个冠军,此后的历次大赛,除雅典奥运男单冠军之外,无一失手。

“我们的工作就是这样残酷,所有的付出最后都要通过比赛成绩来表现,有的人觉得这样太无情,但是我就喜欢这种刺激,虽然压力很大,但还是很享受这个争夺冠军的过程。”

雅典奥运会男单冠军的丢失让他耿耿于怀,因为在他看来,“女子运动只能代表女性,而男子技术才是竞技水平的最高体现,男单又是最重最难的一个。”

“我当教练绝不是为了混口饭吃,而是要当蔡指导那样的‘金牌教练’,要成为世界上最优秀的教练,”雅典失利愈发激发了他的好胜心,“北京奥运会我的目标太明确了,男单、男双两块金牌都要拿!”

年轻人狂一点没关系

因为自己曾经站在顶峰,在他眼中没有谁是不可战胜的,他把自己的这点“霸道”全传授给了年轻队员。“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对手,你就要记住一点,中国队是最强的,而你是中国队的!”

巴黎世乒赛上,初出茅庐的邱贻可第二轮挑落了当时世界排名第一的波尔;其后福州中国公开赛,小将陈王己也爆冷击败了这位德国帅哥。两个小孩一下子名声大振,有人提醒刘国梁,不要让他们翘尾巴。刘国梁淡淡一笑,“他赢了世界第一,你还能不让他好好高兴一下?这个时候得意一下是应该的,树立信心嘛!”

中国第一个男子大满贯得主,16个世界冠军在手的他自信过人,也希望自己手下的队员有一股杀气和自信。“一个年轻队员你在平时可以严格要求他,但是到比赛之前,一定要给他信心,让他天不怕地不怕!”

他笑言,刚出道的小孩是最可怕的,“看见名将就来劲,打掉一个名将就名声大振,多有动力啊!这个时候的杀伤力是最大的!”王皓、陈王己这些小将上场之前,他都会对他们说同一句话,“上了场,你谁都不认识,什么世界排名现在都不算了,就是打!”

年轻队员能感受到总教练对自己的“纵容”,但是心里也明白,比赛场上可以狂傲,训练场上是一点也不敢马虎的。在许多年轻队员心中,刘国梁是总教练,更是心中偶像,代表着某种难以逾越的高度。“他说的话,我们都特别能记住。”

老大哥跟他们交流的不仅是打球,还有做人。在新一代的球星中,刘国梁偏爱德国名将波尔,欣赏他的球技更看重他的为人,也常常拿波尔为例子教育年轻队员。“他比咱们的年轻队员也大不了两岁,但是你看他的为人和气度!输了球还照样给球迷签名,接受记者采访,非常豁达。他真是不错的一个人,其实打球和做人是一样的,人品好、心胸开阔的球员,他的球自然会比别人高一个境界。”

对年轻人鼓励爱护,对老将他则直言不讳,马琳十运会上因为过于保守而导致发挥失常,他的提醒毫不留情,“打个比方:现在好像有两个马琳,一个马琳A,一个马琳B。马琳A就像剑一样,锋芒毕露,让对手畏惧;马琳B一上来就等于没‘尖’了,就在那儿对付,谁都敢欺负他。我觉得马琳真该猛醒了。这么打下去的话,2016年也没什么戏了。一个直板选手,应该在压力越大的情况下越能爆发,越能超水平发挥,这样才让对手觉得你可怕。”

多年的运动经历让他深味自我剖析的残酷,“需要你很坚强,敢于赤裸裸地把自己内心深处的想法拿出来剖析,但是如果你迈不过这个门槛,就找不到根治的药方。”

创新才能致胜

自容国团1959年赢得第一个世界冠军至今,中国乒乓球队40多年来所获世界冠军将近130个,正是技术创新推动着中国队长期处于国际乒坛的领先地位。

据统计,截至2001年,在世界乒乓球运动的百年历程中,共有46项技术和打法的创新,其中27项属于中国,占总数58.7%。

器材的研发也为中国乒乓提供了技术增长点,乒乓界有一个著名的“0.3毫米”:1960年,红双喜体育器材厂的一个技术人员,将常规1.5毫米厚的胶皮加厚到1.8毫米,就是这0.3毫米的增加,使得球性发生诸多转变,催生出几十个世界冠军。

右手直拍正胶快攻打法的刘国梁,本身就是技术创新的一个实践者和受益者,他出色的发球技术,结合新的.直拍横打及反面发球技术,使直拍打法获得了新生。

“我们的运动员都是世界一流的选手,在他们现有的水平之上哪怕长一分儿也都会成为一个非常大的优势和进步,就得‘钻’到技术细节里,平时这样钻,比赛中看到他用出来了,这个是特别有成就感的。”

采访他的上午,他花了将近一个小时点拨队员的防守小技术,“心思都在球上,感觉时间过得特别快,一点儿都不烦。”

他笑眯眯地说自己当教练才刚上路,从来没有想过其他的职业选择,“平常人的悠闲生活我也没过过,要是过了,可能也不会习惯的。我最怕闲着了,还是刺激点的生活过得来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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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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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爷爷给我买了一本,叫《父与子》。

我看的看,越来越有意思了,我看到一页特别搞笑的,“有一天,儿子打破了镜子,儿子想爸爸肯定会打我的,儿子想到了一个好主意,他把玻璃片清理干净,清理干净开始画画,然片把画的图贴在镜子上,爸爸回家照镜子,发现自己明明带的领带,在镜子里却带的是围巾,爸爸才知道那是画,儿子说被识破了,爸爸说看我不揍你"。

我还把每一篇漫画编了大概的故事,第二天,我正准备看书时,书不见了,我着急的找了半奶奶问我你找什么东西呢?我回答就是爷爷昨天给我买的那本书,它不见了,就连姑姑也问我,我回答了同样的话,我们三个找了一小时也没有找见,我着急的哭了起来,姑姑说你在手机上继续看呀,我接过了姑姑的手机看了起来,看的正起劲,奶奶开门的声音吓了我一大跳,爷爷回来了,他们重新买的《父与子》递给了我,我又兴高采烈的看了起来,过了六天,我去了奶奶的书架,我才发现原来《父与子》在书架里,是我忘了放在哪里了,于是我把新的《父与子》送给了别人。

从那以后我都会把,什么东西放在哪了,记在本上,大家可别像我这样哦,不会白忙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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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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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志》作者陈寿说过,“一日无,百事荒芜”,说的是一天不读书,就什么也干不了。我也是一个嗜书如命的人。

书是智慧的源泉,为我们打开一个广阔的世界,让人如痴如醉。每当看到书,我就会情不自禁地翻阅,读了上瘾的,如果没有读完就会一直惦记着。

最近,我学了一篇课文,叫做《窃读记》,使我不仅想起一件趣事。那天放学后我回到家,疲惫的我把书包放下,便做作业了。正在做作业的我像一只小猴子一样不安分,因为书架上那本“新来”的书散发着淡淡的墨香,像钩子一样吸引着我,使我不能安安分分地做作业了。“昨天看到哪里了?好像是……”我的心痒痒的,禁不住把书从书架上取下来。

正看得不亦乐乎时,忽然,不速之客——妈妈走来了,妈妈边走边问:“宝贝,作业写完了吗?”“啊……啊快了。”我手忙脚乱,怎么办?妈妈快来了!对了!放在柜子里!我急中生智,把书藏起来,又三步并作两步,“飞”回椅子上,认真“写作业”。“哦,宝贝,不着急!”妈妈见我认真写作业的样子便回到厨房去了。“吓死我了,冷汗都冒出来了。”我小声地自言自语。

“咳咳……”传来妈妈的声音,我的心脏都快蹦出来了,竖起耳朵听,妈妈还在厨房。我又拿出柜里的书,一页,两页……不久,我终于读完了,合上书,吸上一口书香,感觉心情分外舒畅。

看,这就是我,一个爱读书的我!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生活,我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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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名人故事:中国古代名人项羽_1000字

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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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项羽,身历七十余战,攻无不克;起兵三年,“遂将五诸侯灭秦,分裂天下,而封王侯,政由羽出,号为霸王”。

项羽这个人物的致命弱点是什么?缺乏政治远见,一味沽名钓誉是项羽的致命弱点。他欲得天下,又图虚名,既准备****怀王之约,又害怕世人指责。他不用范增之计,反映了他的刚愎自用,迷信武力,而根本原因则在于心理上的脆弱。

刘邦对项羽的评价:“夫运筹帷帐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即张良)。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此三者,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项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其所以为我擒也。”

高中第二册学习了课文《鸿门宴》,让我们对项羽这个人物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原文再现】

沛公旦日从百余骑来见项王,至鸿门,谢曰:“臣与将军戮力而攻秦,将军战河北,臣战河南,然不自意能先入关破秦,得复见将军于此。今者有小人之言,令将军与臣有却……”项王曰:“此沛公左司马曹无伤言之;不然,籍何以至此。”项王即日因留沛公与饮。项王、项伯东向坐,亚父南向坐。亚父者,范增也。沛公北向坐,张良西向侍。范增数目项王,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项王默然不应。范增起,出召项庄,谓曰:“君王为人不忍。若入前为寿,寿毕,请以剑舞,因击沛公于坐,杀之。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庄则入为寿。寿毕,曰:“君王与沛公饮,军中无以为乐,请以剑舞。”项王曰:“诺。”项庄拔剑起舞,项伯亦拔剑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庄不得击。

——《鸿门宴》

素材评析

从上段节选中可见沛公能亲自的忍辱屈从,这正是大丈夫的襟怀,也是他后来能成就帝业的性格因素。然而,一生总是刚愎自用、狂妄自大的项羽,对沛公来赴鸿门宴赔罪,不但心里毫无疑惑戒备,反而出卖了为他通情报的曹无伤。不但如此,自己还坐在宴席上的尊位,一副天下非他莫属的傲气,而对范增决意要杀刘邦的示意示而不见,以为刘邦早晚得臣服于他。

适用话题

项羽性格上的某些闪光点,如不畏****、不耍阴谋诡计、光明磊落应当给以肯定,此性格特点适合话题“心灵的选择”、“诚信”、“张扬个性”、“倾听”、“快乐幸福与思维方式”等;而性格上的缺点如刚愎自用、缺乏远见、软弱、优柔寡断等则应该扬弃,此性格特点适合话题“包容”、“人与路”、“谈意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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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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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有路勤为劲,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带给了我们丰富的知识,书带我们穿越时空的大门,书带给我们无限的乐趣,有一些故事让我刻骨铭心。

穿越时空的往事,来到那年暑假。那年暑假是我知识的“收货节”,我与书几乎天天“打交道”。我这次看了一本书《西游记》,最佩服的是孙悟空,孙大圣那“大闹天宫”,那反抗精神和斗智斗勇的精神,想了一想,跟我那弟弟一样,都那么调皮。

那年暑假,妈妈也逼着我看一本书——《三国演义》,起初我还不答应,妈妈说:“要是不看,“竹笋炒肉片”等着你哦!”我只好硬着头皮读了下去,我一看才知道,这本书还挺好看的,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读到“关公单刀赴宴会”佩服了关公的斗智斗勇;我读了“关公走麦城”当时我还大哭一场。我常常废寝忘食,也有时觉得妈妈说的对。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觉得读一本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谈话一样,让人的心灵得到洗礼。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能使我们感受到悲欢离合;书能给我们增长知识。我觉得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才能真正领悟到“读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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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晚清第一重臣曾国藩读书之法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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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认为,读书的方法,在于专门研究一类学问,这类的学问能研究透,其他的各门各类学问自然可以触类旁通。但急于想对一门学问领会,也是不能算研究深透,因为需要时间的积累和思维的沉淀。“为学之道”即做学问,要深入探求其中的规律,然后考核所知,做出文章来。人要是想进步,最好的办法便是记日记,日记可以记录自己每天的言行举止,衣食住行,如内心的欲望,内心的深思反省皆可以记录。

为对自己的一言一行严加剖析,曾国藩立下了日课,分为主敬,静坐,早起,读书不二,读史,写日记,记茶余偶谈,日作诗文数首,谨言,保身,早起临摹字帖,夜不出门十二条。

这十二条,为曾国藩的一生成就,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乃至于官居一品,位居宰辅,每日一炷香的静坐,每日的日记都不能停止。到老来在两江总督的任上,头晕目眩,手脚不利的情况下,仍然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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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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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源泉。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说得对极了。我酷爱读书,就让我来讲讲我与书的故事吧!

记得刚上一年级时,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书名叫《一千零一夜》。那时候我一丁点儿也不喜欢看书,但老师和妈妈一定要让我看。渐渐地我爱上了读书,每天一起床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读书,晚上在床上也要看一会书,平时哪怕连上厕所这点空隙也不放过,就这样我和书交上了朋友。因为读书我的成绩上去了,因为读书我的见识越来越广,因为读书陶治了我的情操。

有一次,妈妈从图书馆借来了四本特别好看的书,书名叫《聪明狗布莱克》。晚上我捧着书在看,爸爸走进我的房间对我说:“凯凯呀,该上床睡觉了,而且在床上看书影响视力,对脊椎也不好,赶紧睡觉。”“好的。”我把手里的书折了个角合上,假装上床睡觉。因为刚看到精彩部分,这时候我哪里睡的着觉,下文怎么样脑子胡乱猜忌。不行,等老爸、老妈睡熟了在看。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真是等得我花儿都谢了。我悄悄地起床在爸妈的房间门口听了一会儿,确定里面没动静了,反回房间拿出刚才看过的书,继续津津有味得看起来,看完一本还想再看一本,即使很想睡觉,但还是更想看书。已经到深夜了,我连续打了几个哈欠,这才想到如果现在还不睡觉,明天就会出现黑眼圈,肯定会被怀疑的。于是我只能依依不舍地放下书本,乖乖睡觉了。

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它是我一生的朋友,不管我身在何处它都将与我一路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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