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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与书的故事汇编5篇 作文(精选20篇)

导语:一个人无论遭遇什么样的不幸与挫折,脚底下都是有两条路可以选择的:一条是绝望,一条是希望。只要我们选择希望,就一定有路可走!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小编整理的几个哲理小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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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名人故事

全文共 1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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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生命里的那对悲情姐妹花

1897年8月,在安徽怀宁,一场门当户对的盛大婚礼正在举行,宾朋欢呼中,18岁的陈独秀和时任安徽统帅部副将高登科的女儿高大众三拜九叩成亲了。俗话说,女大三抱金砖,作为将门闺秀的高大众恰好比陈独秀大三岁,无论家世和相貌都无可挑剔,而少年得志的陈独秀也前程似锦。这是一段被格外看好的婚姻。

最初,年少夫妻倒也说得上琴瑟和鸣。十年间,高大众为高家添了三男两女。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差距也越来越大。婚后,受近代西方思想文化的影响,在杭州求学的陈独秀进行反清宣传活动,因受通缉,最后逃亡日本。回国后,陈独秀就成了高大众眼中的“怪咖”,而在陈独秀眼里,妻子高大众也成了彻头彻尾的“古董”。自从母亲去世后,陈独秀就很少回家,为了自己的人生理想,他几乎放弃了平常人世的天伦之乐。聚少离多,再加上个性和才情的天渊之别,夫妻之间越发人疏情薄。

作为一个接受封建传统教育的妻子,高大众希望丈夫能安分守己,所以她对陈独秀的所作所为极为排斥,甚至加以阻拦。得不到理解和安慰的陈独秀,偶尔回来面对的也是无休止的唠叨和数落,这使得他更对这份包办的婚姻和旧式的妻子充满厌恶。于是,家庭失和,口舌之争在所难免。日复一日,家,再也不是让人栖息安生的场所,情,冷漠之后就成了禁锢自由的监牢。

就在他们的婚姻陷入僵局之际,一天,高家迎来了位意外之客——高大众同父异母的妹妹高君曼。高君曼本名小众,小姐姐10岁,从小接受新式教育,性格活泼,热情奔放。她在北京女子师范学校读书时,就对姐夫发表的作品尤其钟爱,带着仰慕和崇拜,她走进了陈独秀死水般的婚姻生活。

陈独秀原本对这些世俗的亲戚关系并不上心,但高君曼时尚的装扮、灿烂的笑容、新潮的思想和不凡的谈吐还是让他耳目一新。于是,高君曼借着各种机会与陈独秀单独接触,或促膝谈心,或小径漫步,在密集相处中,陈独秀被她新式女性的一切行为惊喜着。在高大众眼里,妹妹的到来也许能给这个家庭带来生机,她从不怀疑丈夫和妹妹的交往会出现任何问题。可感情是一把燎原的火,稍有风助,则不可遏制也难以浇熄。

一颗求教上进乃至产生爱慕的粉丝之心,一颗急于冲破藩篱寻找慰藉方向的自由之灵,在一来一往的碰撞中,探讨变成了约会,亲情转向了爱情,情感在一爱一慕中升华,日子在分分秒秒中难舍,等他们警觉到危险性时,彼此已泥足深陷,难以自拔。

面对接踵而至的风言风语和世俗家族的压力,思想前卫的高君曼毫不在意,而乐于打破束缚的陈独秀也不顾人言,非议反而让离经叛道的两个“忤逆者”抱得更紧。各种打压扼杀无效后,高调“自由恋爱”的他们被逐出家门。

1910年,怀着对爱情的向往,他们一同来到杭州,正式同居。彼时,陈独秀在杭州陆军小学任教,打扮入时的高君曼陪伴在侧,他们出访高朋,听琴作诗,“徜徉在湖山之间,相得甚欢”。

新欢良宵短,旧爱寂寞长。面对丈夫的背叛,妹妹的掠夺,在老家恪守妇道的高大众饱受锥心之痛但又无计可施,只能忍辱负重,如往常一样上孝公婆,下抚子女。她没有大吵大闹,更不想家丑外扬,只是整天悲郁哽咽,闭守房门。

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陈独秀被任命安徽省都督府秘书长,高君曼陪他重回安徽。很快,他们的女儿和儿子相继出生。1913年,二次革命失败后,陈独秀面对追捕不得不再一次逃离家乡。在辗转逃命的岁月里,高君曼不离不弃,饱经风霜,承担了全部家务和养育子女的重任。只是动荡的生活击垮了她的身体,她患上了肺结核,整日咳血不止。但她并不后悔,真正让她心寒齿冷的,则是陈独秀对家庭关系的偏执。

1915年,陈独秀在上海创办《新青年》,高大众所生的两个儿子前来谋生,作为姨母和继母,高君曼想把孩子们接到家中食宿,没料想陈独秀坚决不允,并骂她“妇人之仁”。见陈独秀如此不近人情,两人开始争吵,后来,竟然动了手。

因为长期生病,从1922年起,已转战北京的陈独秀开始对高君曼逐渐冷淡,并且外面盛传他另有红颜,心高气傲的高君曼怎受得了如此对待,心灰意冷之下于1925年带着儿女移居南京。自此离别,一南一北,他们再也没有相见。

1930年9月,高大众在老家走完此生的第55个春秋。高君曼带着两个孩子为姐姐奔丧,时光荏苒,二十多年过去了,但家族依旧对她鄙恨难泯。一年后,孤立无援的她旧病未愈又添新疾,最终病殒南京。

在陈独秀的一生里,一共有四段感情,高君曼离开后,他与一名女医生施芝英渐生情愫,并公开同居。晚年落魄之际,陪伴他走向生命终点的则是一位相差30岁的女士潘兰珍。1942年,陈独秀在重庆病逝,弥留之际他也许才终于明白夫妻间同甘共苦、永不言弃的意义。只是,面对陈独秀情感的过往,那一对风姿卓绝的高家姐妹花,虽然个性截然不同,但殒灭的悲惨命运又何其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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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沈从文知错就改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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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的故事,不一定在大家身上都发生过;但类似的事情呢?朋友们读了这个故事,心里有什么样的感觉?

沈从文是我国现代着名作家,他出生在湖南省凤凰县的一农户家庭。小时候,沈从文特别喜欢看木偶戏,常常因为看戏入迷而耽误了读书。

有一天上午,沈从文从课堂里溜出来,一个人跑到村子里去看戏,那天木偶戏演的是“孙悟空过火焰山”。沈从文看得眉飞色舞,捧腹大笑。一直看到太阳落山,他才恋恋不舍地回到学校。这时,同学都已放学回家了。

第二天,沈从文刚进校门,老师就严厉地责问他为什么旷课。他羞红着脸,支支吾吾地答不上来。老师气得罚他跪在树下,并大声训斥道:“你看,这楠木树天天往上长,而你却偏偏不思上进,甘愿做一个没出息的矮子。”第二天,老师又把他叫去,对他说:“大家都在用功读书,你却偷偷溜去看戏。昨天我虽然羞辱了你,可这也是为了你好。一个人只有尊重自己,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老师的一番话,使沈从文感动得流下了眼泪。他暗暗发誓,一定要记住这次教训,做一个受人尊重的人。此后,沈从文一直严格要求自己,长大后成了着名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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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300字

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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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普通的小读者,因为我有时候爱看,有时候不爱看。可是我以前,我是一点书都不看的,是个纯粹的小孩,只知道玩电脑和手机。可因为一件事让我喜欢上了书。

那是一个炎热的暑假,妈妈带着哥哥去看望姥姥,只剩下我和爸爸在家。我很无聊,我打算下去找我的朋友,发现他不在店里,电视线被哥哥拔了藏起来了不让我看。

我坐到床上,东张西望。突然我眼前一亮,看见书架上的书,我便朝书架走去,拿出三本《老鼠记者》。一本正经地看了起来,越看越入迷,仿佛我就是故事中的主角,经历各种冒险。

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我越看越入迷。我看到了晚上的饭点,一刻也没有离开书。

开饭的时候,哥哥和妈妈都回来了,可我还不知道,直到哥哥叫了我一声,我才从书的幻境中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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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影帝出自路人乙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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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艺这条路,黄渤一直走得不顺。

他是有天赋的!初中毕业不久,黄渤就签约了太平洋唱片公司。跟他一同签约的还有毛宁与杨玉莹。这两位后来都红了,只有黄渤,一直默默无闻。

1994年,黄渤离开太平洋公司,来到北京,在酒吧里当驻唱歌手。住在郊区的农民房子里,大冬天的,他每天要蹬两个钟头自行车去酒吧唱歌。这期间,黄渤认识了许多同他一样在酒吧里卖唱的朋友,例如周迅、满江、零点乐队、沙宝亮等。这些人相继大红大紫,又只有他,像一枚干枯的稻草,黯然地,被世界遗忘在一个阴暗的角落。

2000年,通过朋友高虎的推荐,黄渤开始演电影。但大多都是诸如士兵甲、路人乙的小角色。微薄的片酬,根本无法维持他在北京的生活。黄渤睡过桥洞,吃过饭店的剩饭,捡过垃圾堆里的衣裤,他的内心充满了不甘与酸楚,就如暗夜里的一只狼,忍受着饥饿与凉寒,时不时对着苍天明月一声凄厉无言地嚎叫。

有朋友劝黄渤:“改行吧,演艺圈向来都是年轻人的天下,你不能再耗下去了。又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

以后的路到底怎么走,是改行,还是继续耗?黄渤的内心充满了彷徨。

可是不久黄渤就想通了,继续在各大片场蹭一些小角色。朋友见了,不由感叹:“这是何苦呢?”他笑笑:“演艺这条路,我虽然一直都不顺,但是却积累了许多经验教训与人脉关系,若是改行,这一切还不都得从零开始!”

就这样,黄渤又开始了艰难的尝试与坚持,事业终于慢慢有了起色。2009年,他在电影《斗牛》中饰演牛二。有一次拍摄,在一座三五百米高的石头山上,场工上去一回都累得直喘,黄渤却要一个镜头从山脚跑到山顶,跑三四十趟。戏拍了3个月,鞋子磨破了38双。

付出总有回报!凭借该剧,黄渤一举夺得第46届金马奖最佳男主角。从此,黄渤的事业步入坦途,仅2009年,他就参与演出了十部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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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名人故事作文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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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饱含着激动的心情,一遍又一遍的读了《名人故事》这本书,了解了任长霞那光辉而又短暂的一生。我深深地被任长霞————这位的英模所吸引,所感动。

我敬佩任长霞,敬佩她那尊老爱幼的精神。任长霞出生在河南郑州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2岁多的时候,和哥哥任长江一起来到睢县农村的爷爷奶奶家。幼小的长霞不但聪明可爱,而且还很尊敬长辈,爱护自己的弟弟妹妹。有好吃的东西,总是让爷爷奶奶、大爷大娘先尝,给弟弟妹妹留着,而自己却从来没有尝过一点好东西,每次别人把东西要分给她吃的时候,她总是笑着说:“你们吃吧,我不爱吃。”其实谁也不知道,这些都是她最爱吃的东西了。

我敬佩任长霞,敬佩那孜孜不倦的读书精神。当任长霞回到郑州上学后,就到了能看小说的年龄。她有空就抱着《福尔摩斯侦探小说集》之类的侦探小说看,狠不得自己也变成福尔摩斯,专门去破疑难案件。她对警察的职业羡慕极了,走在大街上,只要看到穿着上白下蓝警察制服的人,就扭过头去看,人家都走好远了,她还恋恋不舍的看着人家。想想任阿姨,比比我自己。我对学习是一知半解,碰到一些困难就妥协了。记得有一次,老师布置了几道思考题,我回家后一看,全都是复杂麻烦的题型,便连想都不想,就去问爸爸,爸爸批评我不动脑筋,而我却觉得无所谓,没关系,反正能有一个答案就行了。直到今天我才明白,这是一种依赖行为,是一种没有坚强意志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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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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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正如没有一个完全相同的我们,曾经的我以为的平凡,渺小如世界上一粒沙子,风一吹,就分辨不出我在哪儿了。

“王诗雨”别人都说过名字很有诗意,这是我妈妈取的名字,她希望我如诗中一样快乐长大像一滴雨虽然不起眼,却能滋润土壤,使小草快快成长。显然,她希望我快乐并且为人生增上一笔辉煌!

我出生于安庆,一座古老的城市,拥有丰富的文化底蕴,我爱我的家乡,在2004年6月30日随着响亮的“哇”一声,我呱呱坠地,那时的我仿佛没有烦恼,整天吃了睡,睡了吃。我的舅舅是一位诗人,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因为舅舅的原因,我和有了不解之缘。幼儿园的每晚,我伴随着妈妈轻声讲故事逐渐进入了梦乡。童话中的故事真的很美很美。三年级,会认字了,这对我来说,简直的天大的恩赐,终于不用每天央求妈妈给我讲故事,我可以亲自体会那书中的美妙与情节的跌宕起伏,我已不满足只看童话了,我学会了看小说,不论是浅显易懂还是晦涩拗口,一本两本,我沉浸在知识的海洋,这世问最精彩的情节都襄括在小说里了,"为什么,你凭什么管我的自由时间?”伴随着青春期特有的懵懂与冲动,我步入了的初中,因为学业难度增加,我看书的时间逐渐缩小,不仅如此,原本很支持我看书的妈妈严令禁止我把大量时间浪费在这场“风花雪月”“无病呻吟”的闲书上面。约法三章,每周只能看一个小时的书,其实空闲时间要么复习,要么做课外作业,我当不应。我怎能允许我快乐的世界遭到如此抢夺和破坏,于是就发生了开头的一幕。我采取一系列措施,我把书藏在卫生间里,每次借口上卫生间,在卫生间里看书,。最后,因为我“去卫生间”次数太频繁及时间太长,被妈妈发现,我最后的《鲁迅漂流记》被妈妈撕毁在垃圾桶里。方案一失效,我采取方案二,我每天晚上躲在被子里打着手电看书,结果在实施的第二次被妈妈抓了个现行。结果也是以失败告终,前两次都失败使我拿出终极方案,我背着妈妈跑到楼下小区的草丛下看书,看着就忘记时间,傍晚妈妈找来,我才慌觉已过了一天。

那天,我和妈妈大吵了一架,我把最近所有因为看书而受的委屈,大发了一遍,妈妈当然也很生气,她拿了一个破旧的纸箱,把那满载我美好回忆的一本本书全都扔到阳台,并扬言明天就要卖了,我的谈判以失败而告终,我自己独自在房间里,事后,我才知道妈妈找我找了一整天,最后都准备去公安局立案,那其中的焦急可想而知,我认为到自己的错误,懊恼,悔恨,我走到妈妈身边轻拍了下她承认错误,妈妈也腿让,恢复我的阅读时间。

就这样,我的阅读问题戏剧性的结束了,我现在爱上读徐志摩的诗集,我和妈妈自那以后,也没有闹过矛盾。我希望我以后可以当个律师,我想为法律宣传正义,为不公平事情找到公平,就像我为读书像妈妈争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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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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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书给了我无穷的知识,书给了我智慧的头脑,书给了我一个广阔的世界。我常常会情不自禁地捧起一本心爱的书,看得津津有味,废寝忘食。

小时候,我是在妈妈的故事中长大的。每到夜晚,我就缠着妈妈开始给我讲有趣的童话故事,皇帝的新装,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听着那些神奇美丽的故事,盯着妈妈手中的书,我开始知道,原来书中有那么多有趣的事呢!从那时起我就开始喜爱书籍了。

长大后,我喜欢一个人沉浸在书的海洋里,静静品味书中的故事。我读书涉猎广泛,从杨红樱的校园系列小说到中外名著,从《十万个为什么》到《上下五千年》。还有在学校定阅的《儿童文学》、《中国少年文摘》、《博物》《小诺贝尔》,我总会在第一时间看完。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一本好书都会使我受益匪浅。

《淘气包马小跳》让我开怀大笑,《笑猫日记》让我悲喜交加。《十万个为什么》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地心游记》儒勒·凡尔纳用他丰富的想象力把我们带到了一个奇幻的地心世界。《上下五千年》记录了中国五千年的风风雨雨,上迄三皇五帝的远古时期,下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一以贯之,详细的展现在了我们面前。读了《昆虫记》,我才知道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看了《冒险小虎队》我会觉得自己也变成了一个小虎队员,也经历了一次冒险奇遇一样,非常兴奋。当我捧起《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深深融入到里面时,我感到自己是多么的幸福,海伦那“不平凡”的人生以及她与命运抗争的历程鼓舞了我,给了我无穷的力量。我对今后的学习、生活充满了希望。我更爱读书了。

读书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快乐,读书更给了我力量。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让我们热爱读书,一起在书籍里汲取营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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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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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最亲密的朋友。书,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旅行;书会伴随我一生。

小时候不识字,每天晚上就请月经来给我讲故事。我妈妈经常给我们买一些故事书。每次听一个故事,只听剧情,听不懂意思。即便如此,故事中主人公的遭遇总是让我担心。

虽然点点滴滴源源不断,但我也认识了越来越多的汉字,理解了越来越多的词汇,也开始逐渐读更多的书。从小学课本上学到了更多的知识,接触到了很多课外书,比如《笑猫日记》,《红楼梦》,《小屁作文孩日记》等。每次积累了很多好的单词和句子,书读的越多,积累的知识就越多。

这学期我们的第一单元是倡导我们的阅读。研究了所有的课文,我学到了一个道理。多读书才有意义。那些贫困家庭买不起书,但他们尽最大努力学习。既然有钱了,为什么不珍惜青少年的这段美好时光,好好学习呢?

书,像天使一样,时刻温暖着我;书,像一个拥抱,可能会突然触到我;书就是要一碗饭丰富我的精神世界。总之,一本书是我心中最甜蜜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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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中外名人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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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中外名人故事》这本书,里面介绍了很多中国和外国的名人故事,比如爱国诗人屈原、中国铁路之父詹天估、鞠躬尽瘁的诸葛亮、献身科学的居里夫人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特蕾莎修女的故事。

书中讲述了世界上最美的天使——特蕾沙修女。有一天特蕾沙修女要到医院商量工作,在车站广场附近发现了一位倒在地上的老妇人,特蕾莎修女赶紧用手试了试呼吸脉博,老妇人还没有死,于是她暂时放弃了去医院的行程,因为特蕾莎修女想,如果老妇人躺在那里,一定必死无疑。接着把她送到了医院,可最终没能老人。但老女人在临死前,却十分感谢特蕾莎修女能够救她。

我认为特蕾莎修女是一个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穷人、病人、孤儿、无家可归者。她丰奉献了自己所有的爱,给了病人。

她的故事让我懂得了爱的力量,让我明白了在爱中成长的我们,也要学会帮助他人。因为只有爱,生活才能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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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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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里有颜如玉、有黄金屋。书带给我们知识、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给我们前进的力量;书让我感到快乐,书让我冷静思考;书让我知道世界需要爱,书让我开阔的视野。

我爱书,我更爱读书,我愿意徜徉在书的海洋。在我的书柜里,有不下两百课外书,历史、物理、数学、作文,还有很多推理小说和漫画书,因为巧虎教学的原因,我认字比认拼音早,所以,我从很小就拿起书自己看。《丁丁历险记》、《皮皮鲁》、《格林寓言》、《数学冒险岛奇遇记》、《一千零一夜》、《地球引力》,叶圣陶文学选集等等。

但是有一本书对我的吸引力最大。我不夸张的说,我基本上一个月必须看一遍,有点着魔的感觉。第一次读《阿米:星星的孩子》,我就心情澎湃,当我再书上看到危险的时候,就会跟着一起紧张;看到相互伤害的时候,就会跟着一起叹息;当看到每个人都充满着正能量,充满爱的时候,我就会感到快乐,我的心情总是与书里的内容跌宕起伏。书上说:“太阳、银河、宇宙……万事万物都有变化、进化。现在的我是我付出努力与犯下的错误的集合,无论好坏,我喜欢我这样的自己。”虽然,我还是不能完全领略这句话的含义,但是我喜欢这本书里诠释的一种叫‘爱’的东西。‘爱’是宇宙基本法则;‘爱’是一种神奇的物体。我希望我的世界里没有仇恨,没有嫉妒,没有贪婪,只有那单纯的爱。

书的能量无限大,所以我也会根据我的年龄段,我的需求科学的进行筛选,优中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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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外名人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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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一本以《中外名人故事》为题的书,里面写的都是名人们一个个精彩的故事。我被高尔基的认真和贝多芬的坚持深深感动了。 高尔基是一个苏连作家,他的剧作《耶戈尔.布雷乔夫和其它的人们》正上演时,导演在没经过他同意就擅自将结尾处改成布雷乔夫死了。观众们很激动,谢幕达二十三次,但高尔基却硬是要导演改回去,原因是布雷乔夫根本没有死。导演没办法,只好改回去。这样以来,效果差多了。但高尔基很满意,因为他尊重了事实。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感触很深,明明结尾耶戈尔.布雷乔夫死了的效果更好,高尔基为什么要坚持自己的剧本,硬要导演改回去呢?也太认真了吧!但我又反反复复地读了几遍,改变了对高尔基的看法。如果人们都为了利益不分黑白,颠倒是非,那世界就是虚伪的了。

读了《中外名人故事》后,我明白了这样一个精神: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要有毅力。如果每个人都能有这种精神,那世界将会变得越来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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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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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高尔基说的,可我就是不相信,直到后来我才相信。

我和书可以说是偶然间相识的,也可以说是因为我姐姐,和我哥哥。我哥哥每天都会对我说:“弟,别看书小,他里面可是有很多有趣的东西。”姐姐又说:“对呀弟弟,多读书可是对你有很多好处呢。”就从这天我可以说就爱上书了,我的第一本书是一个科幻小说,《笑猫日记》我每当中午让阅读的`时候都会拿起它来读,我读的很快,根本没有在意它的细节,不过一星期我就读完了。读完之后我就向哥哥要了几本书,里面竟然有我们班当时最流行的书籍——《查理九世》在刚接触这本书的时候我并没有觉得书很好看。因为我的一个小习惯才让我喜欢上它,我不经意的发现它竟然是一本解密小说,就这样《查理九世》的书勾起了我的兴奋心,里面有很多的谜题,虽然我不会可是还很兴奋,就这样我读完了更多的《查理九世》。这些书读完之后哥哥又给我不一样的书,有《西游记》《童年》。以前读书我只不过只是在意里面的内容,现在我在乎得不只是内容,我开始寻找里面的小细节,不管是那一本书,我都是这样读的。

正是因为这样,我才相信高尔基的那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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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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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时刻记在我的心里,并回响在我的耳边。

我非常爱看书,一有时间就往书堆里钻。我喜爱的书的种类也有很多,神话故事,儿童小说都是我的最爱。书架上那些薄薄厚厚的书,都是我的好朋友。

每当休息的时候,我总是会拿出一本书来读,同学们来找我,我也不理不睬。直到我把一本书都“啃”完了才罢休,同学们都笑我是个“书呆子”。

记得有一次,我为了多看点书,借上厕所之由去厕所偷看。我被书吸引住,坐在马桶上一动也不动。突然,妈妈过来敲门了,问我怎么在卫生间里坐这么久,我推辞说我肚子疼,接着就“灰溜溜”地跑了。

还有一次,妈妈让我去买一些西红柿,我却还沉浸在书的海洋中,所以没听见。妈妈说:“再不去,小心你的屁股!”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放下书,去超市买菜。到超市,我还在想着书里的内容,一时竟忘记要买什么了,只记得是圆圆、红红的东西,我想:那不就是苹果吗?我拎着苹果回了家,刚开门,妈妈就哭笑不得地看我,说:“我让你去买西红柿,你怎么买苹果?快去重买。”我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笑了。

书,你可真是我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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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影响一生的一句话名人故事

全文共 2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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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尔·卡耐基(美国现代成人教育之父,20世纪最伟大的心灵导师和成功学大师)

“他不是最坏的男孩,而是最聪明但还没找到发泄热忱的地方的男孩。”

小时候的卡耐基是个公认的坏男孩。他9岁那年,父亲把继母娶进了门。当时他们父子俩居住在密苏里州玛丽维尔附近的一个小市镇,父亲经营着一个小小的农场,家里非常穷,吃不饱穿不暖,而继母则来自较好的家庭。

父亲一边向她介绍卡耐基一边说:“亲爱的,请注意这个全郡最坏的男孩,他简直让我头痛死了,说不定他会在明天清晨之前就拿石头扔你,或做出什么别的坏事,总之他会让你防不胜防。”

出乎卡耐基意料的是,继母微笑着走到他面前,托起他的头看着他,接着又看着丈夫说:“你错了,他不是全郡最坏的男孩,而是最聪明但还没找到发泄热忱的地方的男孩。”继母的一席话说得卡耐基心里热乎乎的,眼泪几乎快要滚落下来,因为在此之前,从来都没有人称赞过他聪明,父亲、邻居、老师都认定他是坏男孩。

就凭着这句话,他和继母开始建立友情;也正是这句话,成为激励他的动力,使他日后创造了“成功的28项黄金法则”,帮助成千上万的普通人走向成功和致富的康庄大道。

沃尔特·克朗凯特(享誉全美的知名主持人、记者,被誉为美国“主持人之父”和“全美最受信任的人”。)

“如果有什么事值得去做,就一定要把它做好。”

从孩提时开始,克朗凯特就对新闻颇感兴趣。14岁那年,他成为学校自办报纸《校园新闻》的一名小记者。休斯顿市一家日报社的新闻编辑弗雷德·伯尼先生每周都会到克朗凯特所在的学校讲授一小时的新闻课程,并指导《校园新闻》报的编辑工作。

有一次,克朗凯特负责采写一篇关于学校田径教练卡普·哈丁的文章。由于当日有一场同学聚会,克朗凯特敷衍了事地写了篇稿子就交了上去。第二天,弗雷德把克朗凯特单独叫到办公室,指着那篇文章说:“克朗凯特,这篇文章很糟糕,你没问该问的问题,也没对他做全面的报道,你甚至没搞清楚他是干什么的。”接着,弗雷德说了一句让克朗凯特终生难忘的话:“你要记住一点:如果有什么事值得去做,就一定要把它做好。”

在此后70多年的新闻职业生涯中,克朗凯特始终牢记着弗雷德的这番训导,对新闻事业忠贞不渝,直至2009年7月17日在纽约家中病逝,享年92岁。在美国新闻史上,克朗凯特是一个忠实履行新闻职业精神的传奇人物。

瓦尔坦·格雷戈里安(美国布朗大学前校长,现任卡内基基金会主席)

“你可以失去美丽,也可以失去健康和财富,但决不能失去性格。”

格雷戈里安的童年十分不幸,6岁那年,母亲便因病离世了,是祖母在伊朗的山区将他带大的。格雷戈里安的祖母也是个很不幸的女人,由于战争和疾病,她失去了所有孩子,虽然命运对她十分不公,但她并未因此失去对生活的信心。她无法让格雷戈里安过上富裕的生活,却给予了他极其珍贵的精神财富。

为了让格雷戈里安从失去亲人的阴影里走出来,健康快乐地成长,祖母时常告诫他:“孩子,有两件事你一定要记牢:第一,是命运,那是你无法控制的;第二,是你的性格,那可是在你掌握之中的。你可以失去美丽,也可以失去健康和财富,但决不能失去性格,因为它是掌握在你自己手中的。”

祖母的这番话在格雷戈里安的成长道路上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他从中吸取了足够的动力,用以激励自己奋发向上,一步一个台阶地迈向人生高地,1989年他当选布朗大学校长,1997年当选卡内基基金会主席。

威廉·奥斯勒(加拿大医生、学者,是“他所在时代最有影响力的医学界大人物之一”)

“最重要的是不要去看远方模糊的事,而要做手边清楚的事。”

1871年春天,加拿大蒙特瑞综合医院的医科学生奥斯勒的生活中充满了忧虑,他担心怎样通过期末考试,担心该做些什么事情,该到哪儿去,怎样才能开业,怎样才能过活。

一天,他在一本书上看到了对他的人生产生了莫大影响的一句话。此后,他创建了全世界知名的约翰·霍普金斯医学院,成为牛津大学医学院的钦定讲座教授—这是在大英帝国学医的人所能获得的最高荣誉,他还被英国皇帝册封为爵士。他死后,整整两大卷书厚达1466页的篇幅记述了他的一生

奥斯勒在1871年春天看到的那句话是由着名历史学家汤玛士·卡莱里所写的:“最重要的是不要去看远方模糊的事,而要做手边清楚的事。”42年后,一个郁金香开满校园的夜晚,奥斯勒在耶鲁大学发表了演说,他忠告耶鲁的学子,要以耶稣的祷词来开始每天的人生:“我们今天需要的粮食,请今天赐给我们。”他在讲演中强调,为明天做最好的打算,就是对今天的工作投入全部的心智和热情,这是你赢得未来惟一有效的方法。

斯科特·汉密尔顿(美国前着名花样滑冰运动员,现为着名体育评论员)

“上天给你的生命不过是许多分钟,你必须好好利用每一分钟。”

汉密尔顿的母亲原来只是一名普通的中学教师,但她十分珍惜时间,充分抓住每一分钟刻苦自学,后来终于成为鲍灵格林大学婚姻家庭系的副教授。

她经常对汉密尔顿说:“上天给你的生命不过是许多分钟,而且是有限的,从你出生的那一天开始,你就只有这么多分钟的生活,因此,你必须好好利用每一分钟。”

受母亲的影响,汉密尔顿也十分珍惜时间,他抓紧每一分钟训练,辛勤的汗水终于换来了丰厚的回报:他是1981年——1984年世界花样滑冰锦标赛男子单人滑连续四届冠军和1984年第14届冬奥会冠军。

退役后,他创立了Stars on Ice世界花样滑冰明星表演团,并成为着名体育评论员,经常参与美国cBS电视台和nBc电视台花样滑冰节目的解说。

托妮·莫里森(美国黑人女作家,1993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你并不在那里生活,你生活在这里。”

由于幼时家境贫困,从12岁开始,每天放学后,莫里森都要到一户富人家打几个小时的零工,十分辛苦。一天,她因工作的事向父亲发了几句牢骚。父亲听后对她说:“孩子,听着,你并不在那里生活,你生活在这里—在家里,和你的亲人在一起,所以只管去干活就行了,然后拿着钱回家来。”

在那之后,莫里森又为形形色色的人工作过:有的很聪明,有的很愚蠢,有的心胸宽广,有的小肚鸡肠,但她从未再抱怨过。

莫里森后来回忆说,她从父亲的那番话里领悟到了四条人生经验:一、无论什么样的工作,都要做好,不是为了老板,而是为了你自己;二、把握你的工作,而不让工作把握你;三、你真正的生活,是与你的家人在一起;四、你与你所做的工作是两码事,你该是谁就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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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350字

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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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而我天天和书打交道,书自然的成为了我的好朋友。我因为酷爱读书,经常发生一些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记得那是一个周末的下午,我带上借书证到省图书馆借书,图书馆里陈列着各类精美的图书,我精心地挑选了三本故事书。在回家的路上,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一边走一边看,我被里面精彩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完全沉浸在其中。就这样走着走着,突然“咣”的一声,我的脑袋一阵巨疼,眼冒金星,原来是我撞在路边的一个电线杆上,不一会儿,额头上就鼓起了一个大包。我休息了一会儿,忍着疼回到家里,又拿出书看了起来。

是啊,谁能抵挡住那种诱惑呢?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与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

一本书象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让我们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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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今生欠我一个婚礼名人故事

全文共 3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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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他还不是老凌,他是我们班长,也理所应当的在学生会担任副主席。花花草草的围在他的身边,放肆的不亦乐乎。我除了些许舞蹈功底之外,在班上并不怎么显眼。头发远没有现在这般长,黄黄的,只是默默地关注着他。我喜欢这样。

有一次无实物表演课上,我和他分到了一个小组。我记的很清楚,那堂课的主题是“动物园”。颐指气使惯了的他要我演一只刚刚睡醒的大猩猩,他则去演一只四处觅食的老虎。我对他这种角色分配很不满意,当时就和他吵了几句。我分明看到他眼睛瞪得圆圆的,看到我梗起的头他一时竟没了话。

当天晚上回宿舍的时候,他竟然在宿舍门口等我半天了。挠着头嘿嘿的笑说你还真难等,今天上课的事儿我做的不对,你批评的是,以后我会注意的,那什么,以后可以一直搭班演对手戏吗?看他窘迫的样子,我当时就笑岔了气。我说班长,你现在的形象就很像那只没有睡醒的大猩猩。我把手扳起来,模仿着猩猩挥了挥手。他也乐了,笑道下次你演老虎,雌性老虎。我说去你的,就拿手杵了他一下。这是我第一次碰他。

后来我问他,电影学院美女如云,你怎么就单单看上我了。他一本正经的仰起头,想了想说,魔鬼也会理智,而上帝则趋向永恒。我笑说你在《读者》上抄的句子吧,说,哄了多少女孩子了。他一把抱过我,说你是第一个。

更多的时候我叫他周润发,他说我是林青霞。我说还好你不是秦汉,否则相爱的人永远只能相爱,却不能厮守终身。他很狡黠的问我,你怎么知道他们相爱?你怎么知道林青霞现在就厮守了终身?后来看《大话西游》的时候周星驰问紫霞仙子是林青霞的时候,戏谑的说自己叫秦汉。全场人都笑了,我也笑了,他也笑了。我突然想起了编剧课老师给我们说过的话,任何情节都是可以杜撰的,不单单是在银幕上,现实生活也可以,这其中包括爱情。

可是老凌不会。我们经常在阳光明媚的下午,在宿舍楼的西草坪上依偎在一起。我会时不时捋起他的头发,担心的说你们陕西人不会都掉头发吧,你看看郭达,你要掉成那样我可不要你。他说陕西人的代表你要看张艺谋,那是我们的骄傲。我张大了嘴笑,老谋子的头发也不多呀。

这时候我也会紧紧抱住他,娇嗔的问,林青霞太远,问你个近的。你说张艺谋真的爱巩俐吗?真的爱为什么还会分开呢?老凌说爱肯定也是渐进的过程,我想直到现在老谋子还深爱着巩俐。因为他爱她,所以才要离开。我说我不懂,他说他也不懂,在爱情这条路上,我们都是学生,学制是一辈子。

有时候我们也能看到远处黄磊骑着单车带着孙莉在校园里闲逛,我会撒娇摇着他的胳膊说我也要。第二天他真从西土城的修车铺搞来辆二手单车,收拾了一番要我坐前横梁上带我去兜风。他会骑得很快,秋风能把我的头发飘扬起来。这时候他会大声的用他们西安话说:穿过你的黑发我的脸,娶个嘴大的女人最保险!这个场景像是一帧帧发黄的老胶片,镜头嘎嘎地摇起来,我们穿过画面一直消失在散落满地的梧桐叶深处……

我说我认识你以后就不想再当演员了,我想当老凌他媳。他说那我们结婚吧,毕业就结。我问他这算求婚吗?钻戒呢?他说钻戒暂时还没有,到时候我给你弄张终身有效的饭票,你就老老实实在家给我当姨太太,我养你到死。我嗔怒道你才要死呢!

大四的时候他开始接一些平面广告,有时候也会拉上我给广告公司认识。公司的老总们会很婉转,姚小姐属于豪放型的,我们这个产品还是找一个婉约的比较适合。于是我就只能看他拍照,在被摄影师呼来唤去的摄影棚里,老凌没有了学生会干部的威风,很配合的摆着各种造型。看着自己心爱的男人真的像一只猩猩被翻来覆去的摆弄,我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很讽刺,也很现实。我开始考虑其实梦想不能放弃,我爱他,就应该和他一起承担。

我要工作了,就算是为了爱情吧。

我们真的结婚了,就在毕业后的两个月。在他的老家西安,我领到了他承诺给我的终身饭票。同样的,他也有一本。饭票上的照片我笑的很灿烂,我尽量收紧了嘴,但依旧很灿烂。我知道从这一刻开始,我们就要真正为吃饭问题开始努力了。摆完了酒席我们就又回到了北京,他那时候已经和几个导演吃过饭,有几个小角色挺适合他的;我由于豪放的气质,一直没能有合适的剧组收留,直到后来遇到了尚敬。

仿佛是一夜之间的事儿,郭芙蓉火了,因为我上街需要戴墨镜了。老凌笑说我演了四年的戏不敌你四个月的情景喜剧。我说你吃醋了。他说没有,这是个值得庆祝的事情,吃这碗饭一夜成名这点心理素质我还是有的,不过没想到是你。我说你还是吃醋了。他认真的摇头,真的没有,庆祝一下吧,今天叫上几个同学,我们庆祝一下。

那天晚上老凌喝了好多酒,和他的上铺搂在一起说了好多话。他的上铺毕业以后去了北京人艺,在新版《茶馆》里演了几个食客。临走的时候上铺璨笑道老姚以后可要你多关照了,有什么好本子的话可以给兄弟们介绍下。我说一定一定,老凌都跟你说什么了?他说没什么,“一话衷肠!”他拉了一个京剧的花腔,扶着墙走开了。

从那以后我就很少着家了,接了很多戏,我都尽量让我的嘴巴在笑的时候收拢一些,因为我试图摆脱郭芙蓉的影子。可是老凌探班的时候会劝我,还要放肆的笑,别收着,这就是你的标签,不管时装戏还是古装戏,人家要的就是你没心没肺的感觉,你如果理性了,就没味道了!这也是我爱你的原因。

结婚这么多年了,在剧组里,老凌说到了他爱我的原因。

他走以后,我很茫然。在剧组里,他说了他爱我的原因,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在演戏。因为大家都在演,你知道,在剧组久了,你经常会有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

老凌说他爱我,呵呵,他好久没这样说了。

我曾经和宁财神讨论过爱情。老宁在深度镜片的背后仍能泛出精明的智慧,他的一句话让我有点刻骨铭心,他说再美好的爱情迟早也会被锅碗瓢盆给击得粉碎。我说我们家不做饭的,他说你别耍小聪明,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你懂得!

是的,我懂。

生活很现实,老凌有时候会撑不住。我们都没有戏的时候,一起逛街,被人在西单截住索要签名照相是老凌最讨厌的情节。有时候我会拒绝路人递过来要求合影的手机,拉着老凌快步离开。这时候老凌还埋怨我,你不能这样对待你的影迷,给人家照个像怎么了。我说我就这么几天清闲,咱们应该过几天两个人的生活。他会悻悻的说,怎么可能,我们再也不能过清闲的生活了。

我知道,这种落差会让一个自尊心极强的男人受不了。以前都是他在提携我的状态,现在一下子颠倒过来感觉谁都不会好受,更何况是自己至亲至爱的人呀。“你倒过时差吗?就是这种感觉。”有时候我也会挤兑他两句。可他学生会主席的风范犹在,会和我吵道:“对不起,姚大腕,我最远从西安飞到厦门,这点距离用不着倒时差。以后也不用你再给我介绍剧组,我凌某人用不着!”

从西安到厦门,我想起来了,那是我们决定结婚前,我们一起回家,谈论结婚的事儿。是昨天吗?

我很少跟圈里人说我们之间的事儿,虽然被他拒绝,但我仍有机会还会和合作过的导演推荐老凌,说他是我们的班长,学生会主席,我都能演的这样出色,他就一定更优秀了。曾经有一个导演跟我说,晨晨你太单纯了,现在演戏看的不是演技,而是观众的认知度。我没有启用新人的勇气,你是导演你有吗?

于是我还会很茫然,虽然我模糊的感觉到一个看得见摸不着的玻璃已经挡在我们之间了。一个人的时候我真的希望他是周润发,我是周润发的妻子,这样一个平衡起来的翘翘板才能支撑起一个家庭。可世事总不如人愿,上天在和我们开玩笑,它让我成了林青霞,而我深爱的老凌却还在那里,在西土城,希望骑着它的二手单车,吱吱呀呀的回忆北京最美好的秋天。

从西安民政局走出来的时候,我发现老凌释然了。他说可能是回到家乡的缘故,这里的一花一草让他觉得很亲切,他说他能听到古城墙的心跳声。我咧着嘴傻笑,你在西土城的时候就这样说。他默不作声,只是还拉着我的手。我没有挣脱,淡淡的对他说,上学的时候你让我看张爱玲的小说,你说你最喜欢《半生缘》,我现在突然想到了曼桢对世钧说的那句,我们回不去了。老凌没有放手,看着远方说,你还记得我们毕业时拍的那个DV剧吗,《一岁等于一生》,现在想想真是一语成谶呀,其实七年不长不短,我们仿佛就是在印证一句话,魔鬼也会理智,而上帝则趋向永恒。我摇了摇头,直到现在我还不明白,即使我还深爱着对方,但我仍不明白他说的那句话的意思。但是我们确实回不去了,我突然想到了老凌给我说张艺谋和巩俐的话题,他深爱着她,才要离开她。我现在懂了,要学一辈子的爱情,我用七年时间学会了。但似乎还有些不明白,转脸问老凌,你又在骗我了!

他说随你怎么理解,骗与不骗,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我骗,或者不骗你,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跟,或者不跟我,我的手就在你手里,不舍不弃;来我的怀里,或者,让我住进你的心里;默然,欢喜,相爱,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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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名人小时候故事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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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耐基在小时候是一个大家公认的非常淘气的坏男孩。在他9岁的时候,他父亲把继母娶进家门。当时他们是居住在维吉尼州乡下的贫苦人家,而继母则来自较好的家庭。

他父亲一边向她介绍卡耐基,一边说:“亲爱的,希望你注意这个全郡最坏的男孩,他可让我头疼死了,说不定会在明天早晨以前就拿石头扔向你,或者做出别的什么坏事,总之让你防不胜防。”

出乎卡耐基意料的是,继母微笑着走到他面前,托起他的头看着他。接着又看着丈夫说:“你错了,他不是全郡最坏的男孩,而是最聪明、但还没有找到发泄热忱的地方的男孩。”

继母说得卡耐基心里热乎乎的,眼泪几乎滚落下来。就是凭着她这一句话,他和继母开始建立友谊。也就是这一句话,而成为激励他的一种动力,使他日后创造了成功的28项黄金法则,帮助千千万万的普通人走上成功和致富的光明大道。因为在她来之前没有一个人称赞过他聪明。他的父亲和邻居认定他就是坏男孩,但是继母只说了一句话,便改变了他的生命。

到了卡耐基14岁时,继母给他买了一部二手打字机,并且对他说,她相信他会成为一位作家。他接受了她的想法,并开始向当地的一家报纸投稿。他了解继母的热忱,也很欣赏她的那股热忱,他亲眼看到她用她的热忱如何改善他们的家庭。

来自继母的这股力量,激发了他的想象力,激励了他的创造力,帮助他和无穷智慧发生联系,使他成为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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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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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俗话说:家中没有书籍,就像是一间空空如也的房子。由此可见,书是多么重要呀﹗

在现实生活中,某些人认为书是不太起眼的东西,但也有许多人认为书很了不起。当然,就算书不起眼,可它却丰富我们的知识,教给我们许许多多的道理。

我喜欢在茫茫的书海中遨游,有时读着读着仿佛置身其中,就好像自己是书中的主人公,在经历酸甜苦辣、喜怒哀乐和悲欢离合。

小时候我特别喜欢看书,虽然不认识一个字,但总觉得看图画就知道大概意思了。不过每天晚上睡觉时,我总是让妈妈给我讲我今天看过的故事,生怕哪个地方我理解得不透,而且每个故事都要听三四遍。

现在我长大了,该我给妈妈讲故事了,因为以前听得太多,所以不用看书就讲下来了。空余时间,我还会看一些书,如:《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鲁宾孙漂流记》《意林小淑女》等。从书中我也明白了许多道理,知道了什么是珍爱生命,什么是努力拼搏,什么是脚踏实地,什么是诚实守信。

在书中收获了知识,也感受到了乐趣,非常快乐。

书是浩瀚无比的海洋,它蕴藏着无限宝藏,吸引我们去探索寻找;书是一位无声的老师,它教会我们很多很多的知识和学问,让我们变得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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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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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过:“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鲁巴金曾说过:“读书是在别人思想的帮助下,建立起自己的思想。”

我喜欢看书,我喜欢看的书也很多,比如《爱的教育》、《西游记》、《少儿百科大探索》……

我给你们讲一个我与书的故事吧!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放学了老师帮我们布置作业,回到家,把书包一扔,跑进房间里,拿了一本叫《永远的布谷鸟》的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一页,二页,我像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的妈妈回来了,拎着包走进来给我打招呼,“贝贝,妈妈回来了,拥抱一下。”妈妈撒娇地说。我说:“哦!”妈妈看我在认真学习就没有打扰我了,我看完这本书后,合上书,我已看到天色已晚,就走出去,对妈妈说:“我好饿呀!”妈妈把饭菜拿出来,我看了一下,怎么只有我一个人的份,就问:“你们不吃饭吗?”妈妈笑着说:“我们都吃完了!”

“啊!您怎么不叫我吃饭呀!”我生气地直跺脚。

“因为你看书看得特别认真,我叫了你许多遍了,可是说了一声‘哦!’就没来了,只好剩了饭菜。”我那时被书带到了一个幻想里怎么撞都撞不出来。

他可以当成我的好朋友一直陪伴着我,在我开心的时候和他一起开心,在我伤心的时候,和他聊一会儿天,我的心情就变得舒畅,他也是一位好老师能教我知识和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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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中国历史名人故事

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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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甲寅五年,陕西提督王辅臣在平凉起兵反叛。叛乱被平息后,王辅臣重新投降了朝廷。不过,王辅臣知道,这一次,康熙皇帝不会饶了他。于是,他做了下列一系列事情:

先找了一个莫须有的事由,与媳妇干了一仗,并高调宣布休了她。等老丈人来,王辅臣悄悄把老丈人拉到一边,叮嘱老丈人,此地不宜久留,赶紧领着女儿远走高飞。

拿出手中的所有银子来,分成若干份。然后召集所有的将卒仆役,说,你们死心塌地地跟了我这么长时间,枪林弹雨,风霜雨露,辛苦了,这些银子,你们各自领一份,赶紧逃命去。但,无论去哪里,千万不要说从前跟过我。

他看到一个盛鱼的银碗。想,给谁呢?正好看到一个送茶的童子。问,娶妻了吗。童子摇头。王辅臣取银碗送与童子,说,回去卖了,娶媳妇去吧,不要再回来了。

这样,王辅臣的手下仅余数人,召来,与之共饮,一直喝到深夜,喝着喝着,王辅臣哭了。他说,我,一叛逆之臣,死是必然的了,与其死在刽子手的刀下,不如有尊严地自杀。但是,我想过了,无论用刀自刭,上吊自杀,还是喝药而死,都会留下自杀的痕迹。这样,就会连累到你们,以及本省的经略大人以及督抚大人。

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他想要说什么。

王辅臣说,我想出了一个主意,就是等我喝酒喝到烂醉之后,绑上我的手足,用纸盖在我的脸上,然后,含凉水在嘴里,以水喷面,即刻便死。这种死法,看起来,像得病暴死一样。这样,你们去报官,就不会连累你们了。

我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呢?

话说有一个叫蔡三的老头,患重病,将死。但苟延残喘,就是不咽气。他每天嘴里念叨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谁呢?欠他钱的一个人。这个人家境凄惶,老的老,残的残,病的病,真正是一贫如洗。他怕这个人还不了他的钱。

欠钱的人听说后,跑到蔡三的病床前,当着他全家的面,说,蔡叔,欠你的账,我记着呢,等有钱了,一定还你。

蔡三当面说不急不急,但心里总是放不下。有时候,病得昏昏迷迷,嘴里还是不断念叨着这件事。

欠钱的人急了,磕头下跪,四处筹借,总算把钱凑够了。他赶紧跑去还给了蔡三。蔡三虽病态恹恹的,表现出一脸的不高兴,唠叨说,难道我还在乎你这些个钱。等着欠钱的人走了,蔡三示意儿子把钱藏在米柜里。

然后,一抿嘴,死了。

王辅臣是清朝一代名将,骁勇善战,却也反反复复,起起落落,争议颇多。但是,他赴死之前所做的这一切,让人看到了他心底的仁义与良善。蔡三呢,是老家附近的一个人,活一辈子,心胸不过芝麻粒大小,到死,也没做出件荡气回肠的漂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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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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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作业终于写完了。”房间里的我扭了扭脖子,伸了伸懒腰,正要去柜里找本书看。看到我的举动,妈妈轻声说道:“你看,这都几点了,去睡觉吧!别看书了。”听了妈妈的话,我拽了拽妈妈的衣角,撒娇道:“求求您了,让我看会吧!”听了我的哀求,妈妈只好答应了我,但也仅此可以看五分钟。

一晃眼,五分钟过去了。妈妈来关灯了,我再三恳求妈妈让我多看几分钟,但都被妈妈拒绝了,就这样我不情愿的上了床……

虽然人在床上,但是心却在书中,突然,我的脑子里冒出来一个念头--偷看。

我蹑手蹑脚地走到地上,穿上拖鞋,踮起脚尖,轻轻走到书桌旁,小心翼翼的拿起书,然后快速地环顾了一下四周,还好!没动静!然后,我以迅雷不及掩耳般之势,迅速抓起必备的台灯,最后,又偷偷摸摸地回到被窝里。打开台灯,快速地将灯光调到最暗,然后慢慢的打开书页。一边看着,一边听着门外的动静。

几分钟后,我突然听到了一点点轻微的脚步声,我连忙快速的关上台灯,把它放入衣服堆中,然后将书悄悄地放到了枕头下。原来是妈妈来“查房”了。妈妈走了,我又继续看,几十分钟过去了,妈妈都没在来“查房”,我放松警惕,渐渐地沉浸在了那广阔的文学海洋中。正当我看得痴迷时,妈妈不知从何而出,生气的掀开了我的被子,将我的宝贝书和台灯一把夺走……

在读课外书的道路上,还有待我和妈妈继续“斗智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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