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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与书的故事汇编5篇 作文(实用20篇)

导语:一个人无论遭遇什么样的不幸与挫折,脚底下都是有两条路可以选择的:一条是绝望,一条是希望。只要我们选择希望,就一定有路可走!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小编整理的几个哲理小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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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名人故事

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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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甲寅五年,陕西提督王辅臣在平凉起兵反叛。叛乱被平息后,王辅臣重新投降了朝廷。不过,王辅臣知道,这一次,康熙皇帝不会饶了他。于是,他做了下列一系列事情:

先找了一个莫须有的事由,与媳妇干了一仗,并高调宣布休了她。等老丈人来,王辅臣悄悄把老丈人拉到一边,叮嘱老丈人,此地不宜久留,赶紧领着女儿远走高飞。

拿出手中的所有银子来,分成若干份。然后召集所有的将卒仆役,说,你们死心塌地地跟了我这么长时间,枪林弹雨,风霜雨露,辛苦了,这些银子,你们各自领一份,赶紧逃命去。但,无论去哪里,千万不要说从前跟过我。

他看到一个盛鱼的银碗。想,给谁呢?正好看到一个送茶的童子。问,娶妻了吗。童子摇头。王辅臣取银碗送与童子,说,回去卖了,娶媳妇去吧,不要再回来了。

这样,王辅臣的手下仅余数人,召来,与之共饮,一直喝到深夜,喝着喝着,王辅臣哭了。他说,我,一叛逆之臣,死是必然的了,与其死在刽子手的刀下,不如有尊严地自杀。但是,我想过了,无论用刀自刭,上吊自杀,还是喝药而死,都会留下自杀的痕迹。这样,就会连累到你们,以及本省的经略大人以及督抚大人。

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他想要说什么。

王辅臣说,我想出了一个主意,就是等我喝酒喝到烂醉之后,绑上我的手足,用纸盖在我的脸上,然后,含凉水在嘴里,以水喷面,即刻便死。这种死法,看起来,像得病暴死一样。这样,你们去报官,就不会连累你们了。

我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呢?

话说有一个叫蔡三的老头,患重病,将死。但苟延残喘,就是不咽气。他每天嘴里念叨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谁呢?欠他钱的一个人。这个人家境凄惶,老的老,残的残,病的病,真正是一贫如洗。他怕这个人还不了他的钱。

欠钱的人听说后,跑到蔡三的病床前,当着他全家的面,说,蔡叔,欠你的账,我记着呢,等有钱了,一定还你。

蔡三当面说不急不急,但心里总是放不下。有时候,病得昏昏迷迷,嘴里还是不断念叨着这件事。

欠钱的人急了,磕头下跪,四处筹借,总算把钱凑够了。他赶紧跑去还给了蔡三。蔡三虽病态恹恹的,表现出一脸的不高兴,唠叨说,难道我还在乎你这些个钱。等着欠钱的人走了,蔡三示意儿子把钱藏在米柜里。

然后,一抿嘴,死了。

王辅臣是清朝一代名将,骁勇善战,却也反反复复,起起落落,争议颇多。但是,他赴死之前所做的这一切,让人看到了他心底的仁义与良善。蔡三呢,是老家附近的一个人,活一辈子,心胸不过芝麻粒大小,到死,也没做出件荡气回肠的漂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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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卡耐基与继母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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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很欣赏成功后的卡耐基,却很少有人知道他小时候是一个淘气的坏孩子,也很少有人知道,他有一位非常心疼他的继母,更少有人知道,是继母改变了他的一生。

在卡耐基9岁的时候,他父亲把继母娶进了家门。当时他们是居住在维吉尼的贫苦人家,而继母则来自较好的家庭。他父亲一边向她介绍卡耐基,一边说:“亲爱的,希望你注意这个全郡最坏的孩子,他可让我头疼死了,说不定会在明天早晨以前就拿石头扔向你,或者做出别的什么坏事,总之,让你防不胜防。”

出乎卡耐基意料的是,继母微笑着走到他面前,托起他的头看着他,接着又说:“你错了,他不是全郡最坏的孩子,而是最聪明的,但还没有找到发泄热情的地方的孩子。”

继母说得卡耐基心里热乎乎的,眼泪几乎滚落下来。就是凭着她的这一句话,他和继母开始建立友谊;也就是这一句话,成为激励他的一种动力,使他日后创造了成功的28项黄金法则,帮助千千万万的普通人走上成功和致富的光明大道。因为在继母之前没有一个人称赞过他聪明,他的父亲和邻居认定他就是坏男孩,但继母就只说了一句话,便改变了他的一生。

卡耐基14岁时,继母给他买了一部二手打字机,并且对他说,她相信他会成为一名作家。他接受了她的想法,并开始向一家报纸投稿。他了解继母的热忱如何改善了他们的家庭。来自继母的这股力量,激发了他的想像力,激励了他的创造力,帮助他和无穷智慧发生联系,使他成为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

是的,卡耐基的力量,来自于继母的激励。的确,有很多时候,我们的成功都来自于家里人的鼓励和支持,哪怕是一句话的鼓励,也能够温暖我们的心。卡耐基的继母对他的鼓励和爱护,彻底改变了他的一生。

卡耐基的继母改变了卡耐基一个人,而成人之后,卡耐基的28项关于成功的黄金法则改变了千千万万个人,使他们走向成功之路。我一直以为一个人的力量是很有限的,其实,一个人的力量也可以是无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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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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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不仅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我们终生的伴侣,最诚挚的朋友。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觉得这些比喻再合适不过了。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许多品德高尚的人在谈话,读书真是乐趣无穷。

在我很小的时候,睡前妈妈总是要给我念书讲故事,从此书便成为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那许许多多的故事使我懂得了什么是诚实,什么是善恶。记得我看的第一本书是《三只小猪》,它是一本连环画,我被它的内容和画面深深地吸引住了,这本书图文并茂,至今还好好地保存在我的书架里,是它让我和书成为亲密的朋友。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这本书。

上了小学,放假的时候,妈妈便带我去图书馆看书,一看就是一整天,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仿佛进入了书的海洋,一页、两页,一上午过去了,我还在书的海洋里遨游,迟迟不肯出来,直到我的肚子咕咕地叫了起来,我也不愿离开。无奈,妈妈去外面给我买了一份大米,但我的心思却还在书里:剑圣和机器人是否能打败坏蛋亚索;主人公见到了狼人到底会怎么样。我根本顾不上吃饭。

突然,妈妈又重新把我“拉”回了现实,我狼吞虎咽地吃光了米饭,急忙跑回了图书馆,找到了那本我念念不忘的《惊魂街惊魂记》,打开序言,我发现上面写着: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走开。仔细一看,它是一本科幻小说,被翻译为三十一种文字,全球销量27亿册……挑衅的话语和惊人的数字带我进入到了书中的世界。

我就是一个小书虫!我与书的故事还有许多许多,走进书的世界,置身于书的海洋,你可以尽情地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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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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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在渭北的一个小山村,与其他尿尿和泥的山里娃唯一不同的是:我从小就拥有很多很多的。这全都得益于我那位严厉而又慈爱的在村小学教书的爸爸。

听奶奶说因为家里穷,我的爸爸初中毕业就考取了陕西省大荔师范,十八九岁就挣工资养家糊口了。爸爸的玩伴们后来不少都上了大学,虽然,爸爸工作以后也进修取得了大学学历,但没能进入高等学府全面学习,成了他一辈子的遗憾。所以,爸爸对我寄托了很高的期望,也促使我从小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家的书柜里至今还整整齐齐的保留着《东方宝宝》《东方娃娃》《幼儿画报》《小聪仔》等低幼读物。妈妈经常开玩笑说,别的娃娃是含着妈妈的奶头长大的,我是在爸爸的被窝里听着故事长大的。可能,由于,小时候爸爸天天给我念书听的缘故,我比同龄的孩子说话更早,而且经常会冒出几句“经典的话语”来,我的舅爷至今还没忘在我一岁多的时候,他带我上街玩,我走到半路累了不想走了,舅爷就背我走,我说:“舅爷啊,我是不是趁人之危呢?”舅爷听了大吃一惊,逢人就骄傲地说:“雨森,这家伙,长大了一定是个上学的好苗子!小小年纪都会说话啊!”。

书给我带来了赞誉也给我带来过责骂。记得,上五年级时,爸爸和我到街上理发,我发现理发店里有一本《水浒传》被主人随手放到了桌边,我就借着爸爸理发的空挡,读了起来。我是阅读越有味啊,书里面的人物和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我,等我们理完发后,我趁店主人忙着招呼顾客没注意,把那本《水浒传》悄悄塞到了衣服里,回到家,我二妈发现我的肚子鼓鼓的,就问我:“雨森,你咋了啊,肚子咋那么鼓啊?”我支支吾吾没回答,爸爸走过来,拉开我的衣服一看,原来,我偷了人家的书,爸爸生气地说:“孩子,爱看书,爸爸给你买,不能偷别人的书,偷书也是犯罪啊!”我吓得不敢吭声生怕爸爸打我,这件丢人的事的最终结果是:爸爸领着我把书还给了理发店的阿姨,我还给人家道了歉!虽然,理发店的阿姨和我爸爸是熟人没有责备我,但我还是觉得很丢面子!心情郁闷了好几天。一天中午,爸爸从县城开会回来了,摩托车的后备箱鼓鼓的,我还以为给家里买了什么生活用品呢,就没在意,这是爸爸对我说:“四大名著!去!归你了呐!”我一听高兴地一蹦多高,抱着书躲进了我的小屋里,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由于爱读书的缘故,我的语文成绩一直很好,尤其是作文,常常被老师在全班进行朗读,我也成为了语文老师的得意门生。我相信,书一定会像一盏明灯,照耀着我不断地成长,不断地进步,照耀着我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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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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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阳光明媚,天气晴朗的早晨,我一大早就起来了,我拿着一本昨天偷偷买的,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看见有趣的地方还哈哈大笑,不久,妈妈ou也起来了,她看见我手里正拿着小说,还看得十分入迷,就生气的说:给我回书房看语文书。我因为看得太入迷,还没有回过神来,又大喊到:快给我回书房看语文书去。

于是,我只好乖乖的回书房看起语文书来。我看见妈i妈走了,又看起闲书来。在我看得入迷时,突然觉得背后阴森森的,回头一看,是妈妈,我对着她笑了笑,“昊昊,你又在看小说!你要是再看,我就把它扔了!对了,我现在要出去一下子,你去把卫生间的桶子里的水接满一下,我等下回来要搞卫生。”妈妈严肃的说完就走了。“好好好”。我脸上皱着眉头,还是满口答应着,心里高兴得吃了蜜一样甜,因为我又有时间看书了。妈妈走后,我打开水龙头又认真的看起书来,不知不觉,我已看了30分钟,这时水龙头水一直在放,桶里的水早已溢出来了,妈妈回来见此情景火冒三丈,赶紧把水龙头关掉,大声叫到“昊昊”。我没有搭理妈妈,只是仍沉浸在书中,一直到妈妈过来抢了我的书,仍进垃圾桶中,我这时才回过神来,一瞬间我大哭起来,妈妈见我哭了,只好作罢,说下次看闲书时一定要先写作业。

知识就是力量,虽然妈妈不要我看小说,可是我能看作文书啊,我知道我以后要看什么书了。因为老师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位高尚的人交朋友”,“好书不厌百回读”我一定大量阅读书,开拓我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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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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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正如高尔基所说的一样,自从爸爸把这位朋友介绍给我后,我就又开始进步一大截。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我参加过一次辩论赛,我和几个同学组队成正方,结果被对方头头是道的哲理直接秒败。比赛结束后,我闷闷不乐的回到了家,把家里能搬动的东西都给踢飞了,冲进我的房间,狠狠地把门关上,躺在床上,随手拿起一本关于辩论的书《创世纪舌战》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半小时过去了,我的心情也慢慢平静下来;又过去了半小时,我渐渐被陶醉;不知不觉已过去了一个半小时,我完全沉浸在书的海洋中,随着书中情节变化而变化,时而激动,时而紧张,时而黯然。我看到了各国华裔学生和非华裔学生展示出的睿智,也看到了汉语的魅力,同时也看到了世界各地大学生之间的相互沟通和文化交流。就这样,我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使我无论在辩论方面还是在领导方面,都得到提升。

一年前,爸爸妈妈带着我和哥哥去钟书阁,一进门,我就被眼前的情景给怔住了!这儿是钟书阁,不是“动物园”吗?我心想。在入眼处很现代化的装修风格上,背各种“动物”覆盖着,等绕到后面,“动物”身上是一个个书架,我随意拿起一本水浒传,坐在海马身上看了起来,连爸爸妈妈叫我我都没听到,我被书中的108将而深深地吸引着,特别崇拜宋江绰号:及时雨,身材矮小、为人仗义、向往招安。最后才被妈妈从书的王国中拉回,依依不舍得离开钟书阁。

上个学期,我打破了老师的规定在自修课中看闲书被老师批评;夜晚不睡觉偷偷的打着手电筒看书,搞得第二天没精神上课;下午写家庭作业时也偷偷的藏一本书,压在作业本下面不让妈妈发现。实际上,怎么可能逃出妈妈的火眼金睛呢。

啊!看闲书既有好处也有坏处,如果不好好调节时间和区分场次,就会影响学习。我一定要好好拿好这把双刃剑,课外和课内很好地进行协调,发挥各自的强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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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名人刻苦读书的故事集锦

全文共 5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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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吕蒙读书

吕蒙是三国时吴国的大将,他曾多次立下大功,却不爱读书。于是孙权对吕蒙说:“你现在是大将军了,肩上担子很重,一定要多读读书,长点见识。”吕蒙便开始读书。慢慢地,他发现书中有很多以前他根本不知道的东西。一次,他读到孙膑用“减灶计”诱使庞涓轻敌,最后打败庞涓的故事,感到眼界大开。于是,吕蒙逐渐爱上了读书。在军务繁忙之余,他便一头钻进书堆里,如饥似渴地阅读古代的兵法和史书。几年下来,吕蒙的军事才能大有长进。孙权大为高兴,就让吕蒙担任了大都督,统领全国兵马。

【感悟】不论什么时候,学习都是不可缺少的。古人说:“生下来就知道的人,是上等人;学习之后知道的人,是次一等的人;经历困苦才学习的人,又次一等;经历了困苦还不知道学习的人,就是最下等的人。”当前,青少年正在经历困苦,在这种环境下,如果还不抓紧时间学习,可能就真的会成为最下等的人了。所以,青少年要通过不断地学习来丰富自己的知识,增长自己的才干,为今后的就业谋生做好充分的准备。

2、陈景润认真读书

陈景润小时候经常和哥哥姐姐一起玩捉迷藏。不过,陈景润捉迷藏时有点特别。他常拿着一本书,藏在一个别人不容易发现的角落或桌子底下,一边津津有味地看书,一边等着别人来“捉”他。看着看着,他就忘记了别人,而别人也忘记了他。

上学期间,陈景润酷爱数学。当老师讲解数学题时,他总是集中精神认真听讲。课后布置的习题他也认真去做。陈景润在解题的过程中得到了无限乐趣。数学是心智的比试和较量。陈景润对于解题,向来不吝惜时间和精力。陈景润不懂就问,别看他平时沉默寡言,但向老师请教时却毫不羞涩和胆怯。他的求教方式很特殊:看到老师外出或者老师从高中部到初中部去,他就紧追上去,和老师一起走一段路,并且一边走,一边问问题。

陈景润在福州英华中学读书时,有幸聆听了清华大学沈元教授的课。沈元教授给同学们讲了世界上一道数学难题:“大约在200年前,一位叫哥德巴赫的德国数学家提出‘任何一个偶数均可表示成两个素数之和’,简称‘1+1’的理论。但他一出生也没有证明出来,哥德巴赫带着一生的遗憾离开了人世,却留下了这道数学难题。长久以来,‘哥德巴赫猜想’之迷吸引了众多的数学家,但始终没有结果,并成为世界数学界一大悬案。”沈元教授把“哥德巴赫猜想”作了个形象的比喻,他把数学比喻成自然科学的皇后,把“哥德巴赫猜想”比喻成皇后皇冠上的明珠!沈元教授讲解的“哥德巴赫猜想”像磁石一般吸引着陈景润。

许多年之后,陈景润终于如愿以偿地进入了中国科学院数学研究所。1966年,他发表了《表大偶数为一个素数及一个不超过两个素数的乘积之和》(简称“1+2”),这在“哥德巴赫猜想”研究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他所证明出的那条定理震动了国际数学界,后来这条定理被命名为“陈氏定理”。

【感悟】做学问要有陈景润那样刻苦钻研的精神,只有这样,才能攻克一个又一个的难关,取得巨大的成就。青少年在学习中,会遇到一些困难,那么应该怎么去做呢?这里提供两种方法借鉴:1、鞭策法:让警官、好友监督自己,自己要尽量配合。2、自制法:为自己找一个奋斗的目标,这个目标必须是你最在乎最怕失去的。然后为了那个目标,让自己勤快起来。并且可以在醒目的地方贴上自己的目标提醒自己。

3、苏洵发愤

苏洵是宋朝着名的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他小时候很贪玩,直到二十七岁才认识到读书很重要,从此开始发愤读书,抓紧一切时间学习。有一年端午节,苏洵从早晨起来就扎在书房里读书。他的妻子端了一盘粽子和一碟白糖送进了书房。将近中午时,夫人收拾盘碟时,发现粽子已经吃完了,碟里的白糖却原封未动,而旁边砚台上竟有不少糯米粒。原来,苏洵只顾专心读书,误把砚台当成了糖碟。正是凭着这种认真刻苦的精神,苏洵成为了文学大家。

【感悟】从古至今,年老发奋学习的事例也比比皆是,青少年年老就不能学习了吗?当今知识爆炸的年代,现代科学文化迅猛发展,使知识的更新期大大缩短,活到老学到老是时代的要求,它要求人从幼年到垂暮都要不间断地学习,不用说人到中年,就是老年仍然需要坚持学习,否则赶不上时代的步伐。

4、八十二岁的状元

梁灏是五代时期的人,却是宋太宗时期的状元郎。他从五代后晋天福三年(938年)起就不断地进京应试,历经后汉和后周两个短命朝代。虽然屡试不中,但他毫不在意,总是自我解嘲地说:“考一次,我就离状元近了一步。”直到宋太宗雍熙二年(985年),他才考中进士,被钦点为状元。他一共考了四十七年,参加会试四十场,中状元时已经是满头白发的老翁了。在大殿上,太宗问他的年岁,他自称:“皓首穷经,少伏生八岁;青云得路,多太公二年。”言明自己是八十二岁了。短短两句话,包含了多少考场上的艰苦和辛酸!

【感悟】梁灏八十二岁中状元是那个时代的悲哀,因为他生逢五代乱世,人生坎坷在所难免。但他的那种坚忍不拔的精神却是极为可贵的。在求学路上,如果人人都像梁灏那样孜孜不倦,为达到目标不惜追求到须发皆白,那么,即便最后不能功成名就,至少可以满腹经纶垂名后世。这种坚毅的求学精神值得每个人称颂和学习。大器晚成的故事告诉青少年:学习不在于年龄,人的一生是一个不断学习、不断完善的过程,只要正确对待,持之以恒,就能达到你的目标,实现自己的理想。

5、匡衡凿壁借光读书

匡衡是西汉着名的经学家。他从小喜欢学习,刻苦勤奋,可是家里却买不起灯油,无法在夜间学习。一天夜里,他正躺在床上默诵白天读过的《诗经》时,发觉邻居家灯火通明。匡衡羡慕在灯光下读书的人,他灵机一动,把邻居家的灯火借过来就可以读书了。

匡衡正在思索着该如何借到光看书,灯光把巨大的人影投身到墙上,酷似一个个怪物,怪模怪样地在墙上晃来晃去。小匡衡灵机一动:我如果在这边偷偷凿个洞,隔壁灯光就能穿墙而过,照射到我这小屋里来,我不就可以借着这点亮光读书了吗?

他高兴地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找来一把凿子,在墙壁下方偏僻处凿了个小小的窟窿。顷刻间,灯光照亮了一小块儿地方。匡衡连忙从床头翻出《诗经》,凑到那一小块儿宝贵的光亮处,专心致志地苦读起来。匡衡的父母看到匡衡如此刻苦,都感到特别欣慰,同时又倍感酸楚。

从此以后,匡衡白天帮大人忙田里的农活,夜晚借着那一小束从隔壁人家借来的灯光,孜孜不倦地读书,经过不懈地努力,终于成为一代学者。

【感悟】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外界条件不是制约我们成功的决定因素,自己的努力才是成功的关键。学习中遇到困难是常有的事。但要努力克服这些困难,要有吃苦的精神,培养自己的学习毅力。

6、鲁迅在“三味书屋”

鲁迅小时候非常淘气。一天,镇里的戏台正在排戏,鲁迅听到外面的锣鼓声,便在家里坐不住了,趁着父亲不注意,他一溜烟儿地跑到戏台前看热闹。这时,戏台周围已经挤满了人。突然,热闹的锣鼓声停了,从后台走出一个人,对台下一拱手说:“哪位小兄弟愿意上台?我们让他客串阎王殿里的小鬼。”那些平时非常调皮的孩子这会儿却你推我、我推你地谦让起来。

“我来!”小鲁迅走上台去,让戏班的人画了个花脸,然后拿起一把钢叉就舞起来,戏台下马上响起叫好声。他得意极了,舞得更得劲儿了,小伙伴们都非常佩服他的勇气。

鲁迅12岁那年,被父亲送进了一所叫“三味书屋”的私塾就读。初入学时,鲁迅对百草园中的那些小精灵非常感兴趣。他在园中想起古人东方朔说过有一种虫叫“怪哉”,用酒一浇,便会消失不见。鲁迅非常想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便悄悄地问私塾的先生:“先生,这‘怪哉’虫是怎么一回事呢?”

先生却板着脸,很不高兴地回答:“不知道!”

后来,鲁迅慢慢体会到学生应该读书,先生不喜欢学生问各种古怪的问题。于是,鲁迅开始刻苦读书。起初十分严厉的先生也开始喜欢鲁迅的聪明刻苦,态度渐渐和蔼起来。鲁迅为了勉励自己学习,制作了一张小书签,书签上有10个正楷小字:“读书三到:心到、眼到、口到。”读书时,他把书签夹在书里,每读一遍就从上往下盖掉一个字,读过几遍之后,就用默读来加深对课文的理解,用不了多久,他就能熟练地把课文背出来了。后来,同学们也都向鲁迅学习,纷纷制作“读书三到”的书签。

【感悟】学习要讲究方法,循序渐进,日积月累。真正会学习的人,要善于取舍,要选择正确的,精通专业的,熟悉相关的,了解必需的。同时,学习需要思考。有些人虽勤于学习,但不过只是泛泛的阅读,任何理论观点都只在脑海里一晃而过,是所谓“学而不思则罔”。“读书三到”是鲁迅在学习过程中的经验总结,我们也要像他那样不断地总结学习方法,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去攻读,只有这样才能事半功倍。

7、爱读书的陶行知

陶行知小时候十分聪明。他常到邻村叶家玩,看到厅堂里的对联字画,就用竹条在泥地上描摹。他到了读书的年龄,家里却无力缴纳学费,幸好有位秀才在附近开馆教书,很喜欢聪明好学的陶行知,愿意免费收他为学生。这样,6岁的陶行知就得到了接受启蒙教育的机会。9岁时,陶行知来到外婆家,外婆见他聪明伶俐,就把他送到吴尔宽先生的学堂伴读,陶行知这才正式入学。在那里,陶行知练出了一手好书法。启蒙教育结束之后,他便进入学堂,读四书五经。

10岁时,因父亲失业,陶行知只得半工半读。他每天砍一担柴,挑到城里卖掉后再去上学,每天往返20里,就这样学完了四书五经。这时的陶行知已深知读书对穷孩子来说是多么不容易,因此学习更为刻苦自觉。他听说距黄潭源村15里的小南海航埠头曹家,有一位满腹经纶的前清贡生王老先生在主持学馆,便前去求学。王老先生被他的诚意所感动,便免费让他伴读。

少年陶行知迫于生活的压力,不能一心读书,必须经常参加劳动。他有时替父亲挑瓜、挑柴进城出售,有时帮母亲挑水、洗菜。崇一堂校长见陶行知勤奋好学,便允许他免费入学。这样,15岁的陶行知进入了崇一学堂。由于基础扎实,他一入学就直接被编入二年级,毕业时,他的成绩名列第一。在崇一学堂读书期间,陶行知既学现代科学知识,又没丢下古典文学。因为家境不好,他向崇一学堂的同学借来唐诗选本,在吟诵之余将一本书工工整整地抄完了。还书时,同学的父亲问陶行知唐朝诗人中最推崇谁。他不假思索地回答:“杜甫和白居易。”并说::“杜诗沉郁有力,多伤时忧国之作;白诗通俗易懂,道出民生疾苦。”同学的父亲为陶行知有这样的想法而感到惊奇,他认为陶行知一定会有所作为。

后来,陶行知成为我国着名的教育家。

【感悟】陶行知在家境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学完了四书五经,又学习了现代科学和古典文学,终于成为着名的教育家。他的事例说明,环境再恶劣都不能成为不学习的理由。一个对知识充满渴求的人,不会被困难、环境等诸多因素所阻碍,而是把这些不利因素转化为勤奋努力的动力。

8、车胤囊萤夜读

车胤是晋代的名臣,以博学闻名。他从小勤奋好学,但家里特别穷困,有时甚至连点灯的油都买不起。这样一到晚上,车胤就不能读书,为此,他非常苦恼。

一个夏夜,车胤无聊地坐在屋外纳凉。这时,在草丛里飞来飞去的萤火虫引起了他的注意,那些小虫子身上一闪一闪的亮光多像灯光呀!他赶紧找来一个用白纱制成的小口袋,一口气捉了几十只萤火虫放在口袋里。这么多虫子发出的光聚在一起,不就是一盏小小的灯吗?车胤拿着这盏“灯”,高兴地进屋读书去了。就这样,车胤经历长年累月的苦读,终于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

【感悟】晋朝一代名臣车胤,小时候家里的条件并不好,甚至连点灯的油都买不起,但他为了读书学习,并不气馁,用装了几十只萤火虫的“灯”勤奋读书,最后终于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古人在如此艰苦的环境中尚且好学不厌,现在党和政府为我们提供一个如此良好的学习环境,对于青少年来说,就更应该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不要浪费了求知求学的好时光。

9、孙康映雪读书

晋朝人孙康自幼聪敏好学,但是家中很贫穷,根本没有上学读书的机会。于是,他开始利用夜晚时间读书,可是夜间读书时,必须点油灯,往往读一个晚上的书,就要用去一灯油,以孙康当时的家庭条件根本负担不起,一到天黑,便没有办法读书。特别是到了冬天,长夜漫漫,他有时辗转很久,难以入睡。实在没有办法,只好白天多看书,晚上便躺在床上默诵。

有一年冬天,天气格外寒冷,三天两头下一场大雪。冬夜,孙康盖着薄被正蜷缩在床上,面对着北风呼啸的窗口又在背书。背着背着,突然发现窗口越来越亮,他甚至怀疑是到了快要出太阳的时候了,等他披着衣出门一看,原来是下了大雪,是白雪把窗口映亮了。孙康心想:既然白雪能映亮窗口,那么一定也可以用积雪照着读书吧。想到这里,他便捧起书跑到门外,一个人蹲在雪地里,借着积雪映出的微弱亮光来读。手脚冻僵了,就起身跑一跑,搓搓手脚。

从此孙康不再为没有灯油而发愁。整个冬天,他夜以继日地读书,不怕寒冷,也不感到疲倦,常常一直读到鸡叫。即使是北风呼号,滴水成冰,他也从来没中断过。功夫不负有心人,孙康最终摆脱贫困家境,成为一位很有名望的学者。

【感悟】孙康映雪读书的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只有通过刻苦努力,才能成功。特别是遇到困难时,不应该放弃,要动脑筋想办法,战胜困难。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就要利用一切时间去学习,不要放弃,不要畏惧,要在困境中磨砺自己。

10、唐汝洵苦读书

唐汝洵是明朝人,他小时候是个既聪明又可爱的孩子。谁知,他5岁那年,不幸得了天花,这场病使唐汝洵的世界从此失去了光明。

他再也看不到外面的美丽风景,再也看不到洋溢在伙伴们脸上的笑容,也看不到自己的亲人了。他痛苦极了。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逐渐适应了没有光明的日子,并且开始积极地面对生活。

哥哥们上课的时候,唐汝洵便在一旁仔细地听,用心地记。虽然他很坚强,但在学习过程中也遇到了困难,因为他看不见,所以常常要付出比别人多很多的努力。有时候,课文很长,他凭耳朵听根本就记不住先生讲的内容,只好学古人用结绳记事。他还喜欢上了诗歌,因为诗歌中所描绘的意境,他不用眼睛也能体味到。经过不懈努力,唐汝洵终于成为了明朝着名的学者和诗人。

【感悟】唐汝洵没有埋怨命运的不公,更没有生活在别人同情的怀抱里,而是用不屈的精神和坚强的斗志去激励和感召他人,使自己弱小残缺的身躯显得高大、伟岸。一个健康的人要获得如此成就,尚且要付出很大的努力,而一个历经坎坷的残疾人都能如此面对生活,我们正常人不更应该热爱生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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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300字

全文共 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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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万卷,行万里路,多读书可以使我的视野更加广阔,使我的思维更加活跃,还可以不断地提高我的阅读能力和写作水平。

《一千零一夜》是我接触的第一本书,里面的故事非常迷人,也令我沉醉在里面,里面的主人公很厉害,充满智慧,我非常想成为里面主人公那样勇敢与智慧集聚一身的人,在这种动力强烈的驱使下,我越来越喜欢读书。

多读书,可以让我变聪明,变得有智慧去战胜对手,让求知的人从中获知,让无知的人变得有知。读书也是一种休闲,一种娱乐的方式。读书可以调节身体的血管流动,使我身心健康。所以在书的海洋里遨游也是一种无限快乐的事情。用读书来为自己放松心情也是一种十分明智的。

读书能陶冶人的情操,给人知识和智慧。所以,我们应该多读书,为我们以后的人生道路打下好的、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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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名人小时候故事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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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破仑小的时候,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追求成功,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习惯。

小男孩们之间总会难免发生“战争”。有一次,上四年级的拿破仑和一个大他两岁的男生“狭路相逄”了。拿破仑身材矮小,怎么能是大男生的对手呢,不一会儿,他就被大男生打成了熊猫眼,正巧的是,上课铃响了,拿破仑就跑去上课。下课以后,他又跑去找那个男生,但是这次更惨,嘴巴都变成了“腊肠”。拿破仑可并没就此罢手,他每次下课都去找那个男生,直到那个男生都被他缠烦了。

“你为什么老来找我?你明明打不过我吗!”那男生终于忍不住问拿破仑。

拿破仑像个骄傲的小公鸡,他理直气壮地说:“你惹了我,必须对我说对不起!不然我会一直和你打下去的!直到你说对不起为止!”

大男孩也许是被拿破仑的话语震撼了,也许是已经厌烦了和拿破仑这个弱小的对手打架,他踌躇了半天,终于向拿破仑说了“对不起”三个字。

拿破仑虽然被打得伤痕累累,不过他听到“对不起”三个字后,还是心满意足地走了。

拿破仑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会竭尽全力争取最后的胜利,最终,他心中远大的抱负也成功地实现了,当他坐拥自己的帝国时,一定不知道有多开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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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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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拥有的第一本是连环画,它的名字叫《狐狸阿权》,是新美南吉的作品。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不管看多少遍,都好像看不厌。

记得有一次,我在沙发上看这本书。看着看着,我入了迷,竟忘记了吃饭的时间,直到妈妈生气地大喊我吃饭,才回过神来,恋恋不舍地下楼去……而等待我的是妈妈那生气的脸孔,我想我下次再也不敢因为看书而错过吃饭的时间了。

但是想归想,我当然不会因为这一件小事而动摇我那颗酷爱读书的心哟!我走火入魔般地爱上了读书,不知满足地渴望得到更多的知识。

还有一次,弟弟不听话把我的书给画花了,我发怒了,打了他一顿。从此,他不理我了,也不和我一起玩耍。不过,我知道他是因为不懂事,才画花了我的书。于是,我便主动地逗他玩,他就又跟我和好了。但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从此,我把书一看完就放到了他够不着的地方去,再也不留机会让他来损坏我心爱的书本。

书,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是人们进步的阶梯,是智慧的源泉,是……我爱书,更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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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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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东西,他和这个东西之间也一定会有一些故事。我最喜欢,我和书之间发生的故事可就多了!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在我一二年级时读的第一本外国名著《小妇人》。

一二年级时,我和妈妈一块去看了《小妇人》的电影。这部电影十分形象地把书中优美的文字化为了生动的画面,像吸铁石一样吸住了我的心。妈妈看着我痴迷的样子,悄悄在我耳边说:“小可儿,你知道吗?这个电影是根据本书改编的,而那本书比电影更精彩。”

于是我便非常向往这本书,没想到,过了几天,这本书真的出现在了我的书桌上。书的封面是深蓝色的,上面有白色的字。整本书给人类一种复古、清闲的感觉。“小妇人”三个字,在深蓝色的封面上格外明亮清晰。打开第一页,上面有密密麻麻的文字,往后再翻一番,有几张精美的插图。虽然,字有点多,但是我还是咬紧牙关开始了我的阅读。

每天晚上我都会读上几页,但是,我不会的字很多,有的时候我会问妈妈,有的时候我会略过这个字,也有的时候我会猜一猜这个字读什么。最有趣的是,这本书里面充满了音乐和欢乐,遇到一些歌词,虽然书中传不出声音,但是我仿佛听到了优美的旋律,不禁小声地跟着哼唱起来。

这本书生动地描写了马奇家四姐妹的成长过程,这当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三妹贝思。虽然她早逝,但是我非常喜欢她对音乐的热情。虽然他们家买不起钢琴,只有一架缺少了很多琴键的钢琴,但是她仍然可以用这架钢琴弹出优美的乐曲。这本书贯穿了善良,追求道德、完美的精神,歌颂了家庭观念和邻里间助人为乐的关系,所以才能被拍成电影,编成戏剧。

直到现在,我还把这本书放在我的书架上,好好的保留着,虽然封面的深蓝色已经褪成浅蓝色,纸张的白色也已经褪成淡黄色。但是书中的文字,还是如此优美,经久不衰。

这就是我和《小妇人》这本书之间发生的故事。我期待我能和更多的书之间发生这样奇妙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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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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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的世界精彩无比,我和书的故事也是五彩缤纷。

有一次,我正斜躺在床上看我最喜欢的书——《阿衰的故事》,这时妈妈气冲冲地走进来,大喊道:“潘俊丞,怎么才考了75分?给我过来!”说着就把我拉起坐正,指着试卷跟我滔滔不绝地讲解起来。而我呢,心不在焉,时不时想想《阿衰》里的内容,想想下一页阿衰可能会发生什么。就这样,妈妈把试卷讲完了,时间已指向晚上12:46。哦no!明天七点还要出去吃我最中意的早餐呢!我就赶紧关灯,可内心还是抵不住书的诱惑,又打开灯,窝在被里继续看《阿衰》。看了一本又一本,直到看完我才关灯。

第二天六点了,妈妈进来叫醒我,可我困死了,就是起不来。妈妈只好带弟弟他们出去吃早餐了。我呢,在家继续做我的春秋美梦。

我醒来的时候,妈妈已经回来了。她故意大声地绘声绘色地对我说:“那个云吞可好吃了,手抓饼好香啊!”又说还吃了根冰棍,爽死了!我听得肚子更加扁了,饿得咕咕直叫!我讨好地说:“妈,我有吗?”妈妈说当然有了,说着就拿出一块干巴巴的面包:“这面包太干,还有点焦糊,特别硬,不好吃。”说完就往我手里一塞。

那一天的中餐,我吃了足足五碗饭!原因是那面包我只咬了一口就扔了,真的太硬了,像石头一样!

晚上偷看书也有罪,下次再也不偷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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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纽约市长的旧鞋名人故事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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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美国纽约市长布隆伯格与美国第一夫人米歇尔一起谈话时,双腿往座位后缩,好像要把双脚藏起来似的。原来,布隆伯格穿着一双很旧的皮鞋,可能是在穿着由高档设计师设计的名牌衣服的第一夫人面前觉得不好意思,他才试图将脚上的旧皮鞋“藏起来”。

现年68岁的布隆伯格是一位身家超过180亿美元的富翁,在《福布斯》世界富豪榜上排名第23位。和许多一掷千金的富豪不同的是,家财万贯的布隆伯格数十年如一日地过着“抠门”的生活。虽然贵为一市之长,布隆伯格却不坐专车,也没有自己的办公室。他每天都乘地铁回家,在拥挤的车厢里,布隆伯格经常找不到座位,只好站半小时。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布隆伯格总共只有两双工作皮鞋,而且已穿了整整10年!

布隆伯格两双皮鞋穿了10年的秘闻曝光后,令许多美国民众大跌眼镜。早在2001年参选市长前,布隆伯格就已开始穿这两双皮鞋了,由于皮鞋实在太旧,有时候连他自己也觉得它们太不上台面。尽管如此,布隆伯格仍然觉得两双皮鞋已经足够,这可能与他长期养成的节俭习惯有关。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布隆伯格虽然节俭,却一点也不吝啬。美国富翁比尔·盖茨夫妇以及沃伦·巴菲特倡议全美的亿万富翁宣誓,在有生之年或死后将自己的一半家产捐给慈善机构,这被称为“日落条款”。这位舍不得为自己买双皮鞋或大份咖啡的市长,成为首批承诺签署“日落条款”的美国富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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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名人故事作文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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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夫·乔布斯这个人物大家一定知道吧!他是个大名鼎鼎的人——苹果公司的总裁。

他的一生有许多辉煌的成就:苹果手机一至四代,苹果电脑七种款式……让人羡慕不已。乔布斯从小就爱研究电器,时间久了,他就能修好各种电器,如:收音机、电扇等。邻居和家人都很欣赏他,把他称为小工程师。有一次,爸爸的车坏了,乔布斯跟着爸爸去修车,爸爸看了看发动机,摇摇头说:唉,彻底坏了!乔布斯说不一定呢!便三下两下把车修好了。爸爸高兴地把他抱起来,不停地夸他是好样的。

后来,乔布斯长大了,为了一家人的生活,他便到电话工厂学习生产电话。一个星期不到,他就出徙了,因为他已经学会了制造电话。但他却觉得这样的电话不够完美:一:体积大;二:传音效果不好。乔布斯便从厂里带了一部电话回家,废寝忘食地研究。一年后,他终于制造出了体积小、传音清晰的电话。大家都说这是世上最好的电话。乔布斯想:这种电话工功能不多,而且必须接电线,如果能有一种功能多、便于携带的电话就好了!他又花费了半年时间,发明了便于携带、功能多的电话,是世界上第一部移动手机。这种电话用充电器充电,能随身携带,可以照相、发短信、听广播等十种功能,有一位富翁还想用一百万美元换这部手机。不久,他成立了苹果公司,把这种手机投入生产,立刻受到了人们的喜爱。乔布斯还发明了更好的手机、电脑。

可惜的是,他于20xx年逝世。虽然他已经不在人世,但他勇于创新的精神永存在人们心中!从现在开始,我要认真学习,长大后做一个像乔布斯一样改变世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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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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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当听到这句话时候,我都会默默地对自己下决心,一定要学好知识!当然,书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假如有一天,书真的不存在了,我相信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我们一定会因为缺少什么东西而感到绝望。因为有了知识,我们的生活才会精彩,因为有了书籍,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一直有一本书影响着我,时刻鼓励着我,这本书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也可以说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决心,让我懂得了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也不能向困难低头认输。这本书的作者是海伦。凯勒,她是个聋哑人,虽然他看不见了,但是她并没有屈服于命运,而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拼命学知识。海伦。凯勒一生中受到了很大的苦,可是她坚信总有一天光明一定会来到,不惜夜以继日地学习,终于有一天她熬出了头,她终于证明自己了。知识不仅给人力量,而且还给人一种神秘、摸不透的感觉。《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对于我来说,真是良药,因为每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只要我回到家读读海伦。凯勒的故事,慢慢体会她的处境,再想想此时我的处境,我的心头总会涌出一股说不尽的感觉。有时候我会不禁想到海伦。凯勒的苦,就会想:哎!现在的我真是幸福,虽然老是惹妈妈生气,妈妈就会跟我翻脸,甚至打我,但我深信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妈妈为我好。甚至有时候我会拿我现在的处境跟海伦。凯勒作比较。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我深受感动,它从此在我的人生道路上为我点亮了一盏明灯。

书,果真是一味良药,把我幼小的心灵上的疙瘩治好了!书真是一位心灵导师,在我幼小的心灵上播下了文学的种子。知识如同我们人生中最辉煌的殿堂,想要进入殿堂就必须拥有钥匙,而我们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就是这些钥匙!让我们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好好学习知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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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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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在飞逝,日积月累,很多籍都成了我们形影不离的伙伴。有的可能是为了完成某项任务结下的缘,有的可能是学习烦闷、无聊之余交的友,但更多的自己内心的需求,无论是自我提升,还是休闲娱乐。

最近,白岩松老师的《幸福了吗?》让小编思绪万千。与这本书结缘是在2016年12月他的签售会上,本是陪朋友前去,然后顺带买下了三本书,没成想却给我带来了巨大的惊喜。

2008年汶川大地震,在每个人心中都留下了深深地烙印。但对年少无知的我来说,那段时间依旧很平凡,只不过在听到死亡人数、震后惨状时有过心痛,在一如既往每周一早晨升国旗时多了几分钟默哀时间,在平淡的日子里有过募捐活动,除此之外这场地震似乎与我毫无关系。

在《幸福了吗?》:我们都是灾民板块中,白岩松老师用他的亲身经历讲述着那时的状况。

这中有我们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大灾难,没有藏、躲、瞒,而是快速透明的让媒体参与其中的欣慰;有《爱的奉献》赈灾晚会的情感煎熬;有被外国救援队救起讲起笑话的四川人展现的乐观;有巨大卡车被前后方山体滑坡堵住的幸运与绝望;有人们怀抱一丝希望贴出寻人启事中的酸楚;有震中几所学校被夷为平地、一片废墟的悲愤……这一切的一切无一不击打着我的内心。

在“美国,美吗?”板块中,白岩松老师谈到:在很长的时间里,中美关系好也好不到哪儿去,坏也坏不到哪儿去。百多年来,美国坐着老大的位置,在格局变化的时代里,自身利益高于一切,美国不可能放弃梦想,主动看着老大的位置受威胁。我想这也是对现在全球关注的中美贸易问题的不错解释。

书籍就是很有魔力,在你阅读时,无意间就让你体会、学到很多东西,而我们也一直在读书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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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50字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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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之间,似乎有一处永远抹不去的关系和一段段令人啼笑皆非的小故事,今天,我就来介绍这其中的一个。

那是一个火热的暑假,临近开学的我,十分的惶恐与不安。猛然间,我竟然想起了一个被我抛之脑后近两个月的作业,那便是记录自己的这个暑假读过的书的名称及日期。这下我要就真的玩完了。那个暑假我读过的所有书都是图书馆或别人代的,没办法,我只好重新回顾一遍,还有几本去向邻居问了一下,大多被我给记起来了,偏偏不巧的是其中的一邻居以抓住暑假的尾巴为理由,带着家人出去玩去了。

这下子,我可真的慌的乱了阵脚,每时每刻都在企盼着那位邻居能够回来,好让我把剩余作业赶紧完成。就这样,日子一天天过去,开学的脚步离我越来越近,终于,在开学的前一天,这个邻居可算是回来了。听到这个好消息的我三步并两步,连忙问了这本书的名字,我这才松下一口气来,不过,这几天的心惊胆战把我给折腾了一身的冷汗。

然而,我的噩梦却没有到此结束。第二天早上我起来的比较早,索性拿起了身边的一本书看了起来,看得津津有味,爱不释手。这不看还好,一看就入了迷,忘记了时间流逝,为此,差点错过了开学报道的时间。这又把我急出了一身的冷汗,这下子,我的噩梦可真算是结束了。

见此状况的我,长长的吁了一口气,心中悬着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我拿了一本书,又开始看了起来,噢,糟糕,此时此刻看书的我估计又要与书发生一件离奇而搞笑的小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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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名人故事作文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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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成语故事》中,这个成语——“程门立雪”是一个值得大家去深刻体会的成语之一。宋朝时,有一位学问的人,名叫杨时。他对老师十分尊敬,一向虚心好学。“程门立雪”便是他尊敬老师.刻苦学习的一段小故事。杨时在青年时代非常用功。后来中了进士,他不愿做官,继续访师求教,钻研学问。当时程颢、程颐兄弟俩是全国有名的学问家,杨时先是拜程颢为老师,学到不少知识。四年后,程颢逝世了,为了继续学习,他有拜程颐为老师。这时候,杨时已经四十岁了,但对老师还是那么谦虚.恭敬。一天,天空浓云密布,眼看一场大雪要到。午饭后,杨时为请教一个问题,约了同学一起去程颐家。守门人说程颐正在睡觉。他们不愿打扰,便在门口守着。天上飘起了鹅毛大雪,雪花在头上飘舞,凛冽的寒气,冻的他们浑身发抖。他们仍旧站在门口守着。过了好长时间,程颐醒过来了,这才知道杨时他们在门完雪地里等了很久,便。赶快叫他们进去。这时候,门外的雪,已经积得有一尺多厚了。杨时这种尊敬老师的优良品德,一直受到人们的称赞。这个成语所表达的意义已经非产明显,就是要让人们知道——学习的优异,需要汗水的付出,才有回报。然而,现在的这个时代,由于经济的飞速发展,这种刻苦努力的精神,越来越少,希望通过这个成语,能让大家找会这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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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最聪明的苗子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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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2德国哥丁根大学医学院的亨尔教授迎来了他的新学生。在对新生进行面试和笔试后,他欣喜地发现,这届学生中的相当一部分人是他教学生涯中碰到的最聪明苗子

开学不久,亨尔教授把自己多年积下的论文手稿全部搬到教室里,分给学生们,让他们仔细工整地誊写一遍。

学生们翻开亨尔教授的论文手稿,发现这些手稿非常工整。几乎所有的学生都认为根本没有重抄一遍的必要,做这种没有价值而又繁冗枯燥的工作是浪费青春和生命。他们说,只有傻子才会坐在那里当抄写员。让人想不到的是,竟然真有一个“傻子”坐在教室里抄写教授的论文手稿,他叫科赫。

一个学期以后,科赫把抄好的手稿送到了亨尔教授的办公室。看着科赫满脸疑问,一向和蔼的教授严肃地对他说:“我向你表示崇高的敬意,孩子!因为只有你完成了这项工作。而那些我认为很聪明的学生,竟然没一个完成这个作业。

我们从事医学研究的人,不光需要聪明的头脑和勤奋的精神,更为重要的是要具备一丝不苟的精神。要知道,医理上走错一步,就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其实,抄这些手稿,既是学习医学知识的机会,也是一种修炼心性的过程。”

这番话深深触动了科赫年轻的心灵。在此后的学习和工作中,科赫一直牢记导师的话,他老老实实做最傻的人,以涵养严谨的学习心态和研究作风。这种做事态度让他在人类历史上首次发现了结核菌、霍乱菌。此外,第一个发现传染病是由于病原体感染而造成的人,也是这位叫科赫的“最傻的人”。1905细菌研究方面的卓越成就,瑞典皇家学会将诺贝尔生理学与医学奖授了科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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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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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瑞丰

千家万户都有,人总是离不开书!

我家有很多的书,虽然,全部的书我都喜欢,但是,我最喜欢的书在图书馆里,我在图书馆看我最喜欢的那本书,到了十二点,我依依不舍地放下书,回去吃午饭,我好想买那本书呀!不知道妈妈同不同意买这本书。我回到家,提出买书的建议。妈妈一下子站了起来,把筷子拍到了桌子上:“买书?”妈妈说道:“家里有那么多的书,干嘛还要买呢?”我回答道:“读课外书会提高阅读能力。”“阅读能力!”妈妈半信半疑。“要是你能在阅读比赛中排到前三名,我就给你买好几本,但是,不能超出十本,你懂了吗!”“懂了!”我高兴地一蹦三尺多高,太好了,我可以买书了!

于是,我每天看两个小时书,一年一度的阅读比赛开始了,我有一点儿着急,老师发下阅读卷,我一看发现是我看过的书,我几分钟就做完了。结果我得了第一名,妈妈知道了,同意给我买书!

书!谢谢你,是你给我带来了丰富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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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50字

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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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也是我最喜欢的名言,因为我喜欢看书。

书就像一架神奇的天梯,带我爬上知识的高峰;书也是一个奇妙的指路标,引领我走向成功的道路。我每天与书相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

有一天下午,我正在看书,妈妈却让我去买鸡蛋,我嘴上是答应了,可屁股好像什么东西给粘住了一样。过了一会儿,妈妈进来了,问我为什么还不去买鸡蛋,我嘴上虽说马上就去,可身子还是不往前移动一下,妈妈上前来一下就把我的书收了,说:“再不去,小心你的屁股!”我非常不情愿的穿上鞋子,下楼去买鸡蛋。我快速把鸡蛋买好,由于我迫切的想知道故事的结局,就抄了一条近路,这条路非常窄,恐怕再比我大一点的人都过不去,我也是勉勉强强过去的。

回到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上书看,犹如一只饿狼,正在贪婪地吃着一只只肥羊……突然,妈妈一声大喊打断了我的思路,我急忙跑过去问妈妈出什么事了,妈妈问我为什么把鸡蛋弄碎了,我支支吾吾回答说:“可能……是我抄抄……近道……时碰到……墙上弄……破了……”

我把来龙去脉说清楚,妈妈真是哭笑不得,只好又罚我买了一次鸡蛋,唉,书没有看上,反而惹了祸,我再也不敢抄近道了。

我和书还有许许多多的故事讲也讲不完……

莎士比亚书籍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是呀,饭是人身体上的支柱,而书是我灵魂、精神上的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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