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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与书的故事汇编5篇 作文(合集20篇)

导语:一个人无论遭遇什么样的不幸与挫折,脚底下都是有两条路可以选择的:一条是绝望,一条是希望。只要我们选择希望,就一定有路可走!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小编整理的几个哲理小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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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名人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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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中外名人故事》的书,里面都是关于许多伟大人物的生平事迹,在这些名人故事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米老鼠之父”迪斯尼的故事。

1901年12月5日,活尔特·迪斯尼出生在一个普通市民的家庭,在他5岁时,他们家搬到了一个农场,迪斯尼特别喜欢农场里的小动物们,除了照顾这些动物们,迪斯尼经常做的就是画画,后来,迪斯尼长大了,这个年轻的画家,除了理想其他的一无所有,后来,他费尽周折的找到了一份工作:替教堂作画,可是工资很低,他无力租用画室,便做了一间废旧车库作为住处和画室,有一次,他在车库里看见了一只老鼠,第一次看见老鼠,老鼠跑了,但是后来,那只老鼠一次又一次的出现,甚至在白天也大摇大摆的出现,它在地板上做着各种的杂技,迪斯尼从来没有伤害过它,后来,迪斯尼经人介绍去好莱坞制作一部以动物为主的卡通片,可是他赔的身无分文,并且再度失业,有一天晚上,他想起了那只老鼠,于是他从床上爬起来,拉开打,画出来老鼠的轮廓,米老鼠就这样诞生了。从这片故事中,我感觉我们要乐观的去面对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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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比爱因斯坦智商高的运动员名人故事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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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提起职业运动员,人们往往习惯用这样的说法形容他们。但如果今日你还用这样的眼光看待职业运动员,那说明你太不了解他们了。且不说桥牌、围棋、国际象棋这类智力型的项目,即使是足球这样以“野蛮体魄”著称的运动,其对头脑的要求,恐怕早已超越了平常人的想象。很多运动员经过测试,智商都高于150。

智商150,是个什么概念?一千个英国人中,只有一个达到这个标准。科学界的泰斗爱因斯坦,也不过比这个数字稍高一点儿而已。一句话,“智商这个级别的全是天才”。

以第一运动足球为例,世界第一足球联赛英超豪门切尔西的队医英格利什博士曾给他的队员们组织了一次智商(IQ)测验,结果兰帕德的得分最高,甚至达到了这项测试有史以来的最高水平。这位博士很郁闷地透露道:“比我还高。”出于职业道德,他没有透露任何测试的具体结果,只是大概划定了兰帕德的IQ范围:超过150!

兰帕德并非体育运动员中智商最高的,更谈不上是最聪明的。体育界内最牛的学术牛人是1922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波澳网上被郑洁淘汰的法国球员巴托丽,就曾经因为高智商而受到世人关注。她曾向法国媒体透露自己智商高达175,尽管巴托丽自称一直刻意保守着这个华丽的秘密,但最终还是很不低调地搞得全世界都知道了。巴托丽的智商,竟超过了爱因斯坦与比尔·盖茨。

姚明当年能够先声夺人,和他的身体条件自然密不可分。四肢发达也许是人们认为他成为巨星的首要条件,但有谁知道姚明的智商绝对高于平均水平。全美著名的智商研究网站“IQ测试网”根据一些数据,曾对NBA球员的智商进行了测试,结果姚明在当时的现役球员中智商是最高的,高达132,超过了勒布朗·詹姆斯、科比·布莱恩特和沙奎尔·奥尼尔。而他所在的火箭队的智商平均值只有98,所有NBA球员的平均智商仅为83。按照国际惯例,智商在80到90之间属于“略低于普通智力”。此外,绰号“疯狗”的马克·麦德森被视为NBA高学历球员的代表,他拥有斯坦福德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而最近风头正盛的“林来疯”林书豪则是哈佛毕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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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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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充实。

俗话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书不但能提高人类的知识水平,而且还能从中得到快乐。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煮菜,我手忙脚乱的胡乱做了一道菜,端到桌上,妈妈没说什么,我却觉得不好意思,妈妈那么多的事情,整天忙里忙外,我那么大了,应该帮助她做一些家务活了,到底去哪儿偷师学厨呢?想了一下,有了,去请教不会说话的厨师——菜谱吧。我连忙到新华书店,买到了两本家常菜谱,就照样做了起来,小火煮,大火炒,嘿!还别说,真的很好吃,把菜端上桌子,看到妈妈惊喜的目光,我不由得在心里感谢不会说话的厨师。

经过这件事我书中有许许多多我们不知道的知识,我也慢慢喜欢上了看书,每次只要一有空闲的时间,我就会拿起课外书,津津有味的读起来。书中的字,就像一个个小精灵一样,在我的脑海里,跳来跳去。几乎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学校里,我的手总是离不开书。我坚持自己的读书路,我相信读书能给人带来无限的“财富”,能给人带来无比的快乐。

“书中自有黄金屋”从古至今,人们都认为书是一个巨大的宝藏,只要你用心去读;用心去品味;用心去思考;就一定能开发出这座巨大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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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书法名人励志小故事:张旭判状得教

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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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是一位草书大家。他十分爱喝酒,经常喝得酩(mǐng)酊(dǐng)大醉,并呼喊着奔跑,然后他才拿起笔来作书。他所书写出来的作品都是狂草。有时他还发疯般地用头蘸墨写字,清醒以后,他反复观赏自己书写的作品,世人称他为“张颠”。张旭真草兼擅,他的书法为时人所喜爱。

有一年,他被派到常熟当县尉。上任后十多天,有一个老人拿着状纸来告状。张旭了解案情后,作了判决,老人走了。过了几天,老人又来了,张旭生气地问老人:“你怎样能因为这样一件小事,再来麻烦我呢?”老人说:“其实,我不是来告状的。因为看到你写的字是那样美妙,想收藏它作为珍品!”张旭听了,觉得不寻常,就问他为什么这样喜爱书法。老人说:“我父亲活着的时候十分喜爱书法,留下了许多书法作品。”张旭请老人拿来作品观看,的确是天下难得的佳作。于是,他反复学习、研究,从中明白了许多书法的奥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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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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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看,看书可以让人忘掉所有忧愁与烦恼。在上幼儿园大班的时候,我就把一、二年级的必读书给看完了,三年级的时候,又把四、五年级的必读书一扫而光,长年的读书习惯让我炼成了一副好记性,还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

有一段时间,我的培训班很少,除了作业我几乎整天都窝在家里,扑在沙发上,旁边放着的,是一叠叠书,我喜欢看小说,特别是世界名著:《红与黑》、《羊脂球》、《双面人》。新华书店那标着“世界名著”的架子旁,总能看见我的身影。

记得一次看书的小故事:一天,我在新华书店看那本沈石溪的《鸟奴》,忽然,广播里响起来即将关门的通告。我当时想:还有15分钟看书的时间呢!再看一小会儿吧!看着看着,书使我忘记了一切,被书中的“老毛”感动了。一盏灯灭了,我没发现;两盏灯灭了,我还是没发现……

“嚓”,书店突然陷入了一片黑暗,我了吓一大跳。“有人吗?”我害怕的问道。无人回答,只有书店里空荡荡的回声在层层回荡。

过来很久,我才被书店老板发现。

哈哈,很好笑吧!我和书的故事还有很多!现在不说了。我爱看书,但愿,这个习惯能保持下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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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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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的时候,我经常听着妈妈讲故事进入梦乡。那书中的故事是那么好听,我听得津津有味、如痴如醉。

书中故事的凶残与善良,让我体会到了光明与黑暗。所以,我认为书中有说不尽的好处和益处,而且我看书需要选择,如果不善于选择,你就不知道要选哪一本书看,《读书》中的读—失去了意义,书—也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在我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和妈妈去新华书店看书,我就津津有味的看起一本书来,这本书就是《查理九世》,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里面有许许多多的趣味题、观察题、数学题和思维题。我每次去书店看《查理九世》都看到书店即将要关门,书店里放起了送宾的音乐,我才和妈妈依依不舍的离开,从那时起我便和书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每当我孤独的时候,书是陪伴我长大的朋友,伤心的时候,书就是让我开心的好朋友,当我失去朋友的时候,是书给我力量和自信,让我有勇气找回我的朋友。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阅读书本,就像交了许多知心的好朋友,当我不会做题的时候,是书让我弄懂了难题,所以我喜欢书。

我很爱书,但是我更爱读书,因为书让我的生活变得更丰富多彩,更加有滋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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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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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大家好,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你喜欢看吗?反正我是很喜欢看书的。下面就来听听我与书之间有趣的故事吧!

每天放学回家,写完作业,我都会拿起书津津有味地读,因为书里面有许多“宝贝”吸引着我,什么宝贝呢?当然是书里的知识呀!每到晚上该睡觉的时候,妈妈总是说:“快去刷牙洗脸!”但我总是听不见,有时候听见了也胡乱应付几句,然后一动不动地继续看书。有时候妈妈实在心烦了,我就会拿着书,边看边刷牙洗脸,结果把水泼到身上。妈妈看见了就会使劲瞪我而且告诉我要保护眼睛。

我只要无聊了就会看书,如果在我无聊的时候没书看,就一定会大发脾气,所以每次外出,我必定要带的东西就是书。如果在半路上发现自己忘带书了,一定缠着爸爸回家拿。

现在我已经有三百多本书了,已经基本看完。差不多每隔三五天我就要清理一次书架上的书,不看的就打包,借给表弟表妹或是捐给贫困地区的孩子。不停地买书,也不停地看书,成了我最重要的事情。同时我也很爱惜书,有些书虽然看了好多遍,可一直不舍得送出去。比如《我的故事讲给你听》都看了十遍了,直到现在,它还在书架上安静地躺着。它已经成了我的一个好朋友了。

如今,妈妈受我的影响,已经和我一块儿看书了,甚至不识字的奶奶也加入了我的小队伍,这让我很骄傲!书也好像很得意的样子,因为有它一个值得骄傲的小主人呀!

希望大家也能和我一起读书,享受读书的快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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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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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细雨绵绵,还是飞雪漫天,因有它的陪伴,我不寂寞;无论是滨海沙滩,还是高耸山川,因有它的陪伴,我不寂寞。无论何时何地,总能像一个亲密的朋友一样,为我带来乐趣。

春雨连绵,桃李竞相开放,簇拥着开心地玩着闹着,蜜蜂蝴蝶是它们的挚友,清风细雨是它们的点缀。我坐在花的中间,拿着一本《唐诗宋词》细细品读。读到“天街小雨润如酥”一句时,就有细雨打到诗页上,留下浅浅的吻痕,缀在美丽的诗句之中。读到“树头花艳杂娇云”时,就有一阵风儿送着一片儿白瓣从我眼前掠过,手中划过,飞向远方。我浮想联翩,沉浸在书的世界中。

夏意浓浓,艳阳当空,。在金黄色的广阔沙滩上,有一把太阳伞,我坐在伞底下的温暖细沙上,手捧一本《鲁滨孙漂流记》,引人入胜的故事深深吸引着我,伴随着潮起潮落的声音,我仿佛成为了鲁滨孙,进入了藏在大海后的另外一个世界,过着与众不同的日子。潮水的旋律时慢时快,声音时大时小,我的思绪也随之飞舞。我浮想联翩,沉浸在书的世界中。

秋色连波,天高气爽,枫叶儿杏叶儿各种叶儿在空中交织飞舞,火红的,金黄的,草绿的,浓紫的……一起点缀着秋天。我坐在小山丘的树林里,将一本《席慕容诗集》放在膝上,“如雪般白/似火般烈/蜿蜒伸展到最深最深的谷底/我那隐藏的愿望啊/是秋日里最后一丛盛开的/悬崖菊/”这样的诗句,将我带入她的情感世界,和她一起笑,一起哭,这时,似乎满林的树叶儿都在一起笑,一起哭,还有风儿的附和。我浮想联翩,沉浸在书的世界中。

冬雪过后,地上一大条又厚又软的白地毯圣洁无比,明亮静谧。我坐在窗边,拿着一本《冬日》,窗外的雪映入窗内,照在书上。我倘佯在书中,景中。在我的思绪中,出现了睡觉的狗熊、朴实的农民、青葱的松柏……冬天,有了书,照样是勃勃生机!我浮想联翩,沉浸在书的世界中。

春夏秋冬,在书的陪伴下,我一年一年地成长着。无论何时何地,书总是我欢乐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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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名人故事作文

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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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小时候,是被所有人公认的一个小笨蛋,笨到同学们见到他就议论纷纷,笨到老师也觉得他无可救药了。可是呢,爱因斯坦去具有了常人所没有的意志力,那,就是“勤奋”!

在手工课上,别的小朋友都交了一个个精美的手工作品,可他却交了一个工艺粗糙的的小木凳子,大家都笑话他。老师也讽刺他:“我看没有比这个更糟糕的东西了!”可是爱因斯坦却拿出了两个比这个更加糟糕的小凳子,这时,老师和同学们惊呆了,也由此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这是爱因斯坦的成长过程中一次小小的勤奋,他的收获是得到了同学和老师对他新的看法;长大了以后,爱因斯坦更加勤奋了,他的成就也就更大了——他得到了诺贝尔奖、以及许多数都数不清的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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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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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是书教会我做人的道理,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我一直以书为友,看书常常是废寝忘食。

每次我闲着无聊都会随便找一本伍美珍姐姐的书,因为她的书我家里一大堆。我随便看看,翻到哪儿页就看哪页,实话说,我是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滋味。

于是我在网上搜了搜,‘读书有哪些好方法?’,结果,一大堆答案显示出来,我随便按了一个。哇唔,真的好有用啊!原来读课外书只需要:摘抄好词好句,理解文章大致内容,继续编故事……我急忙跑了出去,拿起书、本子。翻开第一页,看到一个好词,连忙抄了下来……可是抄着抄着,我情不自禁放下了笔,拿起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快到饭点了,我还是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压根就不知道中午饭是什么时候,连我家人叫我吃饭都不晓得。我爸爸叫了我一声,说:“吃饭了,别看了,待会儿没饭了啊!”我不管,我继续看,最后,快看完两篇文章的时候,我清醒了,。我心里在想:我是谁,我在哪里,我不是在王国里吗?看到家人在吃饭,连忙跑过去,对大家笑着说:“差点我就废寝忘食了!”

我爱读书,书就像我的一个朋友,随时随地都在陪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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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今生欠我一个婚礼名人故事

全文共 3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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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他还不是老凌,他是我们班长,也理所应当的在学生会担任副主席。花花草草的围在他的身边,放肆的不亦乐乎。我除了些许舞蹈功底之外,在班上并不怎么显眼。头发远没有现在这般长,黄黄的,只是默默地关注着他。我喜欢这样。

有一次无实物表演课上,我和他分到了一个小组。我记的很清楚,那堂课的主题是“动物园”。颐指气使惯了的他要我演一只刚刚睡醒的大猩猩,他则去演一只四处觅食的老虎。我对他这种角色分配很不满意,当时就和他吵了几句。我分明看到他眼睛瞪得圆圆的,看到我梗起的头他一时竟没了话。

当天晚上回宿舍的时候,他竟然在宿舍门口等我半天了。挠着头嘿嘿的笑说你还真难等,今天上课的事儿我做的不对,你批评的是,以后我会注意的,那什么,以后可以一直搭班演对手戏吗?看他窘迫的样子,我当时就笑岔了气。我说班长,你现在的形象就很像那只没有睡醒的大猩猩。我把手扳起来,模仿着猩猩挥了挥手。他也乐了,笑道下次你演老虎,雌性老虎。我说去你的,就拿手杵了他一下。这是我第一次碰他。

后来我问他,电影学院美女如云,你怎么就单单看上我了。他一本正经的仰起头,想了想说,魔鬼也会理智,而上帝则趋向永恒。我笑说你在《读者》上抄的句子吧,说,哄了多少女孩子了。他一把抱过我,说你是第一个。

更多的时候我叫他周润发,他说我是林青霞。我说还好你不是秦汉,否则相爱的人永远只能相爱,却不能厮守终身。他很狡黠的问我,你怎么知道他们相爱?你怎么知道林青霞现在就厮守了终身?后来看《大话西游》的时候周星驰问紫霞仙子是林青霞的时候,戏谑的说自己叫秦汉。全场人都笑了,我也笑了,他也笑了。我突然想起了编剧课老师给我们说过的话,任何情节都是可以杜撰的,不单单是在银幕上,现实生活也可以,这其中包括爱情。

可是老凌不会。我们经常在阳光明媚的下午,在宿舍楼的西草坪上依偎在一起。我会时不时捋起他的头发,担心的说你们陕西人不会都掉头发吧,你看看郭达,你要掉成那样我可不要你。他说陕西人的代表你要看张艺谋,那是我们的骄傲。我张大了嘴笑,老谋子的头发也不多呀。

这时候我也会紧紧抱住他,娇嗔的问,林青霞太远,问你个近的。你说张艺谋真的爱巩俐吗?真的爱为什么还会分开呢?老凌说爱肯定也是渐进的过程,我想直到现在老谋子还深爱着巩俐。因为他爱她,所以才要离开。我说我不懂,他说他也不懂,在爱情这条路上,我们都是学生,学制是一辈子。

有时候我们也能看到远处黄磊骑着单车带着孙莉在校园里闲逛,我会撒娇摇着他的胳膊说我也要。第二天他真从西土城的修车铺搞来辆二手单车,收拾了一番要我坐前横梁上带我去兜风。他会骑得很快,秋风能把我的头发飘扬起来。这时候他会大声的用他们西安话说:穿过你的黑发我的脸,娶个嘴大的女人最保险!这个场景像是一帧帧发黄的老胶片,镜头嘎嘎地摇起来,我们穿过画面一直消失在散落满地的梧桐叶深处……

我说我认识你以后就不想再当演员了,我想当老凌他媳。他说那我们结婚吧,毕业就结。我问他这算求婚吗?钻戒呢?他说钻戒暂时还没有,到时候我给你弄张终身有效的饭票,你就老老实实在家给我当姨太太,我养你到死。我嗔怒道你才要死呢!

大四的时候他开始接一些平面广告,有时候也会拉上我给广告公司认识。公司的老总们会很婉转,姚小姐属于豪放型的,我们这个产品还是找一个婉约的比较适合。于是我就只能看他拍照,在被摄影师呼来唤去的摄影棚里,老凌没有了学生会干部的威风,很配合的摆着各种造型。看着自己心爱的男人真的像一只猩猩被翻来覆去的摆弄,我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很讽刺,也很现实。我开始考虑其实梦想不能放弃,我爱他,就应该和他一起承担。

我要工作了,就算是为了爱情吧。

我们真的结婚了,就在毕业后的两个月。在他的老家西安,我领到了他承诺给我的终身饭票。同样的,他也有一本。饭票上的照片我笑的很灿烂,我尽量收紧了嘴,但依旧很灿烂。我知道从这一刻开始,我们就要真正为吃饭问题开始努力了。摆完了酒席我们就又回到了北京,他那时候已经和几个导演吃过饭,有几个小角色挺适合他的;我由于豪放的气质,一直没能有合适的剧组收留,直到后来遇到了尚敬。

仿佛是一夜之间的事儿,郭芙蓉火了,因为我上街需要戴墨镜了。老凌笑说我演了四年的戏不敌你四个月的情景喜剧。我说你吃醋了。他说没有,这是个值得庆祝的事情,吃这碗饭一夜成名这点心理素质我还是有的,不过没想到是你。我说你还是吃醋了。他认真的摇头,真的没有,庆祝一下吧,今天叫上几个同学,我们庆祝一下。

那天晚上老凌喝了好多酒,和他的上铺搂在一起说了好多话。他的上铺毕业以后去了北京人艺,在新版《茶馆》里演了几个食客。临走的时候上铺璨笑道老姚以后可要你多关照了,有什么好本子的话可以给兄弟们介绍下。我说一定一定,老凌都跟你说什么了?他说没什么,“一话衷肠!”他拉了一个京剧的花腔,扶着墙走开了。

从那以后我就很少着家了,接了很多戏,我都尽量让我的嘴巴在笑的时候收拢一些,因为我试图摆脱郭芙蓉的影子。可是老凌探班的时候会劝我,还要放肆的笑,别收着,这就是你的标签,不管时装戏还是古装戏,人家要的就是你没心没肺的感觉,你如果理性了,就没味道了!这也是我爱你的原因。

结婚这么多年了,在剧组里,老凌说到了他爱我的原因。

他走以后,我很茫然。在剧组里,他说了他爱我的原因,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在演戏。因为大家都在演,你知道,在剧组久了,你经常会有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

老凌说他爱我,呵呵,他好久没这样说了。

我曾经和宁财神讨论过爱情。老宁在深度镜片的背后仍能泛出精明的智慧,他的一句话让我有点刻骨铭心,他说再美好的爱情迟早也会被锅碗瓢盆给击得粉碎。我说我们家不做饭的,他说你别耍小聪明,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你懂得!

是的,我懂。

生活很现实,老凌有时候会撑不住。我们都没有戏的时候,一起逛街,被人在西单截住索要签名照相是老凌最讨厌的情节。有时候我会拒绝路人递过来要求合影的手机,拉着老凌快步离开。这时候老凌还埋怨我,你不能这样对待你的影迷,给人家照个像怎么了。我说我就这么几天清闲,咱们应该过几天两个人的生活。他会悻悻的说,怎么可能,我们再也不能过清闲的生活了。

我知道,这种落差会让一个自尊心极强的男人受不了。以前都是他在提携我的状态,现在一下子颠倒过来感觉谁都不会好受,更何况是自己至亲至爱的人呀。“你倒过时差吗?就是这种感觉。”有时候我也会挤兑他两句。可他学生会主席的风范犹在,会和我吵道:“对不起,姚大腕,我最远从西安飞到厦门,这点距离用不着倒时差。以后也不用你再给我介绍剧组,我凌某人用不着!”

从西安到厦门,我想起来了,那是我们决定结婚前,我们一起回家,谈论结婚的事儿。是昨天吗?

我很少跟圈里人说我们之间的事儿,虽然被他拒绝,但我仍有机会还会和合作过的导演推荐老凌,说他是我们的班长,学生会主席,我都能演的这样出色,他就一定更优秀了。曾经有一个导演跟我说,晨晨你太单纯了,现在演戏看的不是演技,而是观众的认知度。我没有启用新人的勇气,你是导演你有吗?

于是我还会很茫然,虽然我模糊的感觉到一个看得见摸不着的玻璃已经挡在我们之间了。一个人的时候我真的希望他是周润发,我是周润发的妻子,这样一个平衡起来的翘翘板才能支撑起一个家庭。可世事总不如人愿,上天在和我们开玩笑,它让我成了林青霞,而我深爱的老凌却还在那里,在西土城,希望骑着它的二手单车,吱吱呀呀的回忆北京最美好的秋天。

从西安民政局走出来的时候,我发现老凌释然了。他说可能是回到家乡的缘故,这里的一花一草让他觉得很亲切,他说他能听到古城墙的心跳声。我咧着嘴傻笑,你在西土城的时候就这样说。他默不作声,只是还拉着我的手。我没有挣脱,淡淡的对他说,上学的时候你让我看张爱玲的小说,你说你最喜欢《半生缘》,我现在突然想到了曼桢对世钧说的那句,我们回不去了。老凌没有放手,看着远方说,你还记得我们毕业时拍的那个DV剧吗,《一岁等于一生》,现在想想真是一语成谶呀,其实七年不长不短,我们仿佛就是在印证一句话,魔鬼也会理智,而上帝则趋向永恒。我摇了摇头,直到现在我还不明白,即使我还深爱着对方,但我仍不明白他说的那句话的意思。但是我们确实回不去了,我突然想到了老凌给我说张艺谋和巩俐的话题,他深爱着她,才要离开她。我现在懂了,要学一辈子的爱情,我用七年时间学会了。但似乎还有些不明白,转脸问老凌,你又在骗我了!

他说随你怎么理解,骗与不骗,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我骗,或者不骗你,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跟,或者不跟我,我的手就在你手里,不舍不弃;来我的怀里,或者,让我住进你的心里;默然,欢喜,相爱,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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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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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他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他身高141厘米,长着一头短短的黑发,一对像蒲扇一样的大耳朵,两只大大的眼睛炯炯有神。你们猜这个人到底是谁?没错,这个人就是我。

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看课外。我一看起书来就什么也顾不得了,以至于吃饭看,坐车的时候看,连上厕所也看。就因为这一点,我没少挨妈妈的骂,也被妈妈没收过许许多多的中外名著。其实我知道妈妈是为了我好,怕我的眼睛近视。可是,我实在是抵挡不住书的诱惑,忍不住要看。

记得有一次,已经是晚上10点30分了,我还捧着一本厚厚的书津津有味地看着。突然,妈妈走进我的房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一把从我手中抽出那本书来,然后“无情”地吐出6个字:“快点给我睡觉。”无奈,我只好睡下。可是,正读到精彩之处的我怎么也睡不着,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一直在想着书中的内容,那精彩的内容就像吸铁石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那种欲罢不能的感觉真是让我难受死了!于是,等客厅的灯熄灭之后,过了好久,我估计妈妈也已经在自己的房间里睡觉了,我便悄悄地翻身起床,摸索着找到我偷偷放在枕头底下的手电筒把它打开,照着手电筒,轻轻地打开房间的门,蹑手蹑脚飞快地走到客厅寻找那本书。真是谢天谢地,我一眼便瞧见了那本书此时正躺在沙发上。于是,我兴高采烈地拿起了那本书,快速地跑回了房间,关上房门。生怕被妈妈再次抓个现行,我钻进了暖烘烘的被窝,照着手电筒,全神贯注地看起了那本书,直到看完了那一本书,我才睡觉。

我爱看书,这就是我和书的其中一个故事。我和书的故事将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随着我的成长,将会变得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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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沈从文知错就改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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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的故事,不一定在大家身上都发生过;但类似的事情呢?朋友们读了这个故事,心里有什么样的感觉?

沈从文是我国现代着名作家,他出生在湖南省凤凰县的一农户家庭。小时候,沈从文特别喜欢看木偶戏,常常因为看戏入迷而耽误了读书。

有一天上午,沈从文从课堂里溜出来,一个人跑到村子里去看戏,那天木偶戏演的是“孙悟空过火焰山”。沈从文看得眉飞色舞,捧腹大笑。一直看到太阳落山,他才恋恋不舍地回到学校。这时,同学都已放学回家了。

第二天,沈从文刚进校门,老师就严厉地责问他为什么旷课。他羞红着脸,支支吾吾地答不上来。老师气得罚他跪在树下,并大声训斥道:“你看,这楠木树天天往上长,而你却偏偏不思上进,甘愿做一个没出息的矮子。”第二天,老师又把他叫去,对他说:“大家都在用功读书,你却偷偷溜去看戏。昨天我虽然羞辱了你,可这也是为了你好。一个人只有尊重自己,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老师的一番话,使沈从文感动得流下了眼泪。他暗暗发誓,一定要记住这次教训,做一个受人尊重的人。此后,沈从文一直严格要求自己,长大后成了着名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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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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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阅读比喻成细嚼慢咽的宴席,荧光幕前的观赏就是便捷的快餐,可口的零食,一样是吃的享受,韵味却大不相同,读就是一种享受过程。

在读书时带给你的是细致,隽永的文字美,拥有深邃的思想与不可磨灭的感情色彩,至于影片则只能给人们以大概情节,反而舍本逐末。所以,虽然它同属艺术,但过程却远不及书本中所含有的各种含义。那才是学习,所以我宁愿高成本地感悟书香,而不愿舍本逐末。

我爱书,爱体现在方方面面,它是我的朋友,老师,不能使它遭到破坏,真正的好书,如《巴黎圣母院》,读后感写过不止一次,但每次翻阅的感受都不同,书上的备注密密麻麻,至今我还仍记忆犹新第一次读完它,那种酣畅淋漓之感,真正的好书,不该沉睡在书柜中,而这样,才是对它最大的爱和呵护。

“当书构成你的一部分后,我们的灵魂必将变得充实而丰富。我们的眼睛必将变得明亮而深邃,我们的行为也必将变得理性而富于创造性。”这句格言是我对书的热爱最完美的诠释。

书与我的故事将永远地进行下去,它早已成为了我生命的一部分,灵魂无法割舍的一部分了,所以这个故事,或许永远也讲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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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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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舒桐

在我刚上一年级的时候,我就十分讨厌读。但是在一班父与子的漫画当中,让我深深的喜欢上了看书。

于是我就开始喜欢读书。而且我觉得看书看得入迷的时候就像在旁边看这几个人演这个故事一样。

爸爸妈妈和老师同学一直劝告我不懂笔墨不读书知道这个名言让我知道了一笔画出书中的好词好句抄在积累本。

记得那一次,妈妈和我在新华书店新书,妈妈让我赶快挑选,我看上了一本书,看着这入迷,妈妈,一生让我尖叫把我吓了一跳,把书店的叔叔,妈妈让我赶快挑选,我看上了一本书,看着这入迷,妈妈,一生让我尖叫把我吓了一跳,把书店的叔叔哈哈大笑。

妈妈就给我买了那本书。杜甫曾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如果你读了1万本书,就不愁写不出作文。的确啊,上次期末考试作文我才扣了二分儿。

书是我们的营养品,让我们在里面一起遨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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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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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你,喜欢懂你!你那行云流水般流畅,天高云淡般深邃,让人陶醉!一篇篇欢快音符的乐章,一幅幅流光溢彩的画页,带着我的人生起舞,为我带来无限乐趣!

我上幼儿园后,妈妈就买了一本《格林童话》给我看。我一打开书,就被书中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从此以后,我常常把书当作珍宝一样,分外爱惜,从不离手,整天泡在童话般的故事里。渐渐地,看书便成了我的习惯。

后来,上二年级了,需要写作文了,那么展现在我眼前已不是我喜爱的童话书,而是一本本令我讨厌的作文书了。那时,看着妈妈不嫌烦,我都嫌烦了。不仅这样,妈妈还经常对我说:“孩子,只要你的作文拿好成绩,我就带你去肯德基好好吃一顿。”当时年幼的我经受不住诱惑,经常活生生的成为妈妈的“猎物”。

从那以后,讨厌作文书的我慢慢地觉得作文书也挺好的,从此也爱上了作文书。现在,我觉得什么书都好看,读书已经成了我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看书看得废寝忘食,多少个旭日东升的早晨,多少个星斗满天的夜晚,我都忘情地在书这片浩瀚的海洋中遨游,欣赏着海上独特的风光。

书是万花筒,书是大观园,书里的生活五彩缤纷,书里的世界色彩斑斓。来吧,让我们一起遨游书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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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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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常说在我襁褓时,她一翻就可以让我“咯咯咯”笑个不停,所以年轻的妈妈在那时就下定论,说我与书有不解之缘。

还有,在我呀呀学语的时候,就模糊不清的开始读那些儿童读物,我最早看的书是用铁环串起来的识字卡片呀、数字卡片呀,并用稚性未脱的童音一遍又一遍的读那些字和数字,因此我说出来的话比同龄的小孩清晰很多倍,还得到了同龄人所没有达到的知识,这就是读书的益处。

直到上小学时,我才改掉了这个坏毛病,一至三年级,我没有固定的读书方向,看书也是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四、五年级时,也就是现在,才知道怎样读才能读出书的真正意义,那就是要慢慢的读,细细的品味,然后再做一些读书笔记,这就是正确、好的读书方法,这就是看书的意义。

现在五年级了,我也渐渐品味到了读书的益处,我的作文就是受了书的恩惠,写的越来越好,至于书的好处,三十年都说不完,总之,我对书的评价就是“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使我们从生命之初的愚昧无知到现在的文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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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现代名人小故事:身残志坚张海迪的传奇一生

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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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热爱生命的人,他们不屈不挠,奋发向上。今天,我读了张海迪故事

张海迪小时候是一个活泼、快乐的孩子。可是在她五岁的时候突然患上了脊髓血管瘤。病情反复发作,五年中做了三次大手术,最后只好高位截瘫。

看着小伙伴们高高兴兴地跳皮筋,背着书包上学,小海迪幼小的心灵很痛苦。她悲伤地哭喊着:“妈妈,我要走路!我要上学!”

爸爸给小海迪买来书籍、本子和笔。告诉她许多名人虽然残疾但仍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在父母的爱心和鼓舞下,她决心振作起来,做一个生活的.强者。

后来,张海迪又读了十几种医学专著,同时向有经验的医生请教,学会了针灸等医术,并为群众无偿治疗。

读了这篇故事,我已热泪盈眶,我感到很惭愧。张海迪虽然得了重病,胸以下部位完全失去知觉,但在残酷的命运面前,她并没有向病魔屈服,而是自学了小学、中学、大学的专业课程,而且掌握了英、日、德等多门外语,她多么勇敢,多么坚强!她不怕病魔,勇敢面对,与病魔斗争。她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她永远以微笑去面对任何困难。

医生曾断言,张海迪活不过27岁。但如今张海迪已经54岁了。她又重新踏上了为全国残疾人服务的新的征途。

成功不是“中”,人生梦想需要汗水和心血的浇灌。从这个意义上说,张海迪依然“年轻”,“海迪精神”定会进一步发扬光大。

张海迪用她自己的实际行动证实了她是生活的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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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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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神圣的阶梯,引领人们登上至高无上的宝塔,也是智慧的起源地;我热爱读书,我愿伴着我喜爱的书成长。

凝视着满柜的书架,让我不得回忆起当初初入校园时的情景……

那是开学时,稚气的我刚刚迈入一(4)班卧虎藏龙,人才济济的大家庭,一无所知的我对于这一切是多么陌生,多么好奇。

到了二年级,我才发现,原来我的语文成绩平平庸庸。我像煤炭掉在了头上——火急火燎,爸妈更是为我捏了一把汗。

我再怎么努力,在怎么用功,都是徒劳无功的。妈妈特地去把我在高中教语文的二姑姑请到了我家。“侄子,我知道你很聪明,但想要学好语文,足诶重要的是多读书,只有书读多了,你的写作水平会提高一大半,才能将语文成绩忽地提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读书会引领你走向辉煌之路……”姑姑语重心长的告诫我。听完姑姑的一番话,正如“良言一句三冬暖”,我顿时醒悟了并下定决心要和书做朋友!

从那以后,我每天如饥似渴的书中提取精华,汲取一个个片段的道理。几月后,我已经达到“一日无书,百事荒芜”了;我完全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享受这一场精神盛宴;时时手不释卷,废寝忘食。引人入胜的书使我如临其境。我似乎漂孤岛上和鲁滨孙一起顽强地生存下去;我好像来到了荆州,和关羽一起抵抗曹军的攻击;我又似乎走进法国巴黎,聆听圣母院那虔诚的钟声……读着读着,我的语文成绩正不知不觉中突飞猛进。

“未知高山便知其巍峨,未见大海便知其深邃”,这就是书的力量。让我们拿起书本尽情朗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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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徐溥储豆名人故事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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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大学士徐溥自幼天资聪明,读书刻苦。

少年时代的徐溥性格沉稳,举止老成,他在私塾读书时,从来都不苟言笑。一次塾师发现他常从口袋中掏出一个小本本看,以为是小孩子的玩物,等走近才发现,原来是他自己手抄的一本儒家经典语录,由此对他十分赞赏。徐溥还效仿古人,不断地检点自己的言行,在书桌上放了两个瓶子,分别贮藏黑豆和黄豆。每当心中产生一个善念,或是说出一句善言,做了一件善事,便往瓶子中投一粒黄豆;相反,若是言行有什么过失,便投一粒黑豆。开始时,黑豆多,黄豆少,他就不断地深刻反省并激励自己;渐渐黄豆和黑豆数量持平,他就再接再厉,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久而久之,瓶中黄豆越积越多,相较之下黑豆渐渐显得微不足道。直到他后来为官,一直都还保留着这一习惯。

凭着这种持久的约束和激励,他不断地修炼自我,完善自己的品德,后来终于成为德高望重的一代名臣。

徐溥对自己行为的高标准约束显示了他强烈的自律意识,即使是在个人独处时,也能自觉地严于律己,谨慎对待自己的一言一行。慎独是自律的最高境界,它能让一个人在独立工作、无人监督的时候仍然能够不被外物所左右,而是丝毫不放松自我监督的力度,谨慎自觉地按照一贯的道德准则去规范自己的言行,一如既往地保持道德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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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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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来参选“香”少年。我认为,我有资格获得这个称号。

下面,就是我与老朋友——书的故事

书,我的老朋友,从我开始阅读人生第一本书起,我就喜欢上了她。喜欢那些诗一般的语句,喜欢那些动人的故事,喜欢细细品味那些蕴含着深意的句子。我读过不计其数的诗歌,散文,富有哲理的故事,生动的童话,包括很多文言文。我喜欢研究里面的句子,想着想着,就好像突然在书中打开了一道门,通过它,我就可以和书里的人对话,去书里那些景色迷人的仙境,达到忘我的境界,好像自己就是书中的主人公。渐渐地,我就能自然而轻松的认识到作者想表达的内容。每当有人来打搅我时,我总是被无情的从书中拖出来,面对着一如既往的现实生活,我真恼怒极了,我真想永远只呆在书里面。

我是一个爱护物品的孩子,我的书架中,找不出一个不像样的士兵,它们个个昂首挺胸,全身上下整整齐齐,一丝不苟。每当有人来破坏它们,我就非常生气。不过,说实在的,有了他们这样严肃的军队,我想,在每一次的人生决赛中,我都不会大败而归!当我失望时,我就会来找我的老朋友,她会耐心的教我,让我再试一次,决不放弃!从书中,我学到许多美德,从小到大,条条俱全。《水孩子》教我要爱护生命,养成良好的习惯。就像书中那位奇异的仙女所说:想干净的人会干净,想脏臭的人会有应有的报应。《海蒂》写了一个纯真的高山小女孩的童年,从海蒂身上我看到了我小时候的影子:纯真、善良……《绿山墙的安妮》就像一首优美的田园诗,主人公安妮就像是一股清新的春风,吹进了原来闭塞的绿山墙,给那里带来了生机与活力。我也喜欢其他的书:《小公主》、《黑骏马》、《小飞侠彼得潘》、《封神演义》、《水浒传》等,简直不是可以一一描绘的。写到这里,那些平时最受宠爱的家伙,还在抱怨我没提到它们呢!

在我写成这篇文章的同时,我还在思考,思考《水孩子》的真正涵义,思考《青鸟》真正的用意。书给我架起了绚丽的彩虹,书使我全身挂满璀璨的珍珠,书为我铺起了无限广阔的天空。我想,这就是我爱读书的原因吧。

也许你认为这篇文章已经足够了,应该结束了,你已有点不耐烦了。但是,如果真让我写我与书的故事,我想我永远也写不完。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希望大家投我一票,选我做“书香少年”。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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