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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与书的故事汇编5篇 作文通用20篇

导语:一个人无论遭遇什么样的不幸与挫折,脚底下都是有两条路可以选择的:一条是绝望,一条是希望。只要我们选择希望,就一定有路可走!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小编整理的几个哲理小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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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尊重谦让的故事

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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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我们很多人耳熟能详,说的是战国时期赵国的事情。文臣蔺相如出使秦国,使得完璧归赵。在渑池会上,他又机智勇敢的使赵王免受秦王的羞辱。于是赵王提拔蔺相如为右上卿,官位在武将廉颇之上。

老将廉颇自认军功了得,总是不服气,扬言如果见到蔺相如一定要给他难堪。蔺相如于是就称病不上朝,以免见到廉颇。外人都以为蔺相如是害怕廉颇,其实不然。蔺相如是为了赵国国家利益,认为将相不和会给秦国可乘之机。廉颇知道真相之后,主动负荆请罪,从此两人成为生死之交,共同保卫赵国。蔺相如的友善,不是懦弱,而是为了国家利益,团结同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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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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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眼中的书;“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是杜甫眼中的书;“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眼中的书……而书在我的眼里,又是什么呢?它是一把钥匙,为我们打开通往知识王国的大门;它是一望无际的大海,让我们尽情地遨游在知识的海洋中;它是一座屹立在海洋中的灯塔,为我们指引远行的方向!

有一天,我独自一人在新华书店看书,无意间发现了一本名叫《骑鹅旅行记》的书。骑鹅?骑鹅是什么?强烈的好奇心吸引着我不由自主地翻开了书本。

这本书的故事非常有趣:有一个小男孩非常调皮,后来他在屋里发现了一只小精灵,并抓住了它,还把它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小男孩骑着一只家养的鹅,踏上了神奇的冒险之旅。只是稍稍翻阅了一下,我就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看着看着,我不由地在心里打定了主意:这本书我买定了!手里紧紧拽着这本书,我急忙掏了一下口袋,糟糕!只有10元钱,可这本书的价格是16。8元,钱远远不够啊!怎么办呢?我心里是好想把这本书买回家啊!低头看了看手表,已经很晚了,我还得回家写作业呢!无奈之下,我只好决定今天先回家,明天一放学带够了钱再来把书买回家。

第二天,我的脑海里时刻牢记着这本《骑鹅旅行记》,不是继续在脑海里想象着这个故事的情节,就是担心书会不会被别人买走?难熬的一天终于过去了!一放学,我兴匆匆地赶到新华书店。我跑到昨天找到那本书的地方仔细寻找。咦?没有!我又仔细找了一遍,还是没有!我不放弃,继续寻找。呃……真的没有。这下我只能放弃了。我刚才那股兴奋劲儿一下子被冲淡了。我垂头丧气地回到家。妈妈一见我这副样子,马上询问我发生了什么。在得知我是因为买不到书后心情才会这么低落,她马上安慰我说:“没事,宝贝,妈妈马上帮你在网上买!”听了妈妈的话,我那时的心情才稍微好转了一些。

又过了漫长的一天,书终于到了。我按耐住内心的喜悦,以史无前例的速度做完了家庭作业。接着,我就津津有味地捧起书看起来。不知不觉看到了9点缺一刻,在妈妈的再三催促下,我想到明天一早还要早起上学,只好依依不舍地放下书,上床睡觉了。

书是我们最好的朋友,能给予我们无穷的知识。所以,小伙伴们,爱书吧!让我们一起养成爱看书,看好书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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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现代名人小故事:身残志坚张海迪的传奇一生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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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4月,张海迪跟着下放的父母,坐着一辆大卡车,来到山东莘县十八里铺尚楼村,开始了农村生活。

起初,张海迪感觉农村非常陌生,没有电灯和自来水,生活也十分艰苦。但是,在那些淳朴的村民身上,张海迪却感到了更真、更朴素的爱。

刚到莘县那天,天空很晴朗,天上的白云像大棉花一样。不久,一群十一、二岁的孩子们跑过来,围到张海迪身边,抢着问道:“玲玲姐,你是城里来的吧?你的脸怎么这么白啊!你的腿怎么了?”望着孩子们的笑脸,张海迪笑了,慢慢的把自己的故事讲给孩子们听。

仅仅才过了半个月,张海迪就同乡亲们相处得十分融洽了。乡邻们争着抢着往玲玲家送地瓜、咸菜等东西,还为她做了一张木轮椅。

孩子们都愿意推张海迪出去散步。这个男孩子说:“玲玲姐,我推你!”那个男孩子抢过来说:“我推,我推!”经过几番争执后,由孩子们轮流推着,来到了田野里。

为了回报这些朴素的爱,张海迪也想为大家做点什么。于是,她开始在昏暗的油灯下学习一本本医学书,还让父亲给她买来体温计、听诊器和针灸用的银针,成了一名靠在轮椅上给人看病的乡村医生。

在莘县生活期间,张海迪为群众治病一万余多人次,针灸技术也在当地出了名,前来看病的人络绎不绝。由于经常靠在轮椅上给人看病,她的肋间神经总会感到剧烈的疼痛,脊椎甚至弯曲成了“S”型,但是,为治好村民的病,回报他们的爱,张海迪始终坚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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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梦里不知身是客名人故事

全文共 2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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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长的静默,风吹叶落。1973年3月6日,81岁的美国作家赛珍珠带着满腔遗憾和对中国无与伦比的思念与眷恋,永远闭上了双眼。自此,她倾情热爱的第二故乡——中国,与她天各一方。

1972年5月,收到拒绝她访华的回信时,赛珍珠衰老孤独的身体如同深秋的雨布,顷刻瑟瑟成薄凉。只是,误会也好,曲解也罢,甚至连那些常人难以接受的人身攻击,亦不能动摇她的“中国心”。她对中国的感情如同种子发芽生根,早已渗透到骨子里。因此,当记者问她:“你还想回到中国吗?”她微仰着头,眼底清泪盈盈,语气却坚定有力:“我的心从来没有离开过中国!我的童年时代、少女时代、青年时代乃至我的一生,都属于中国!”对她而言,“中国”这两个字那么美好,那般温暖,仿佛从心里长出来的嫩芽儿,每说一次,她的心就会幸福地开一次花……

]892年6月26H,赛珍珠诞生在美国西弗吉尼亚州。与其他婴儿不同的是,刚刚出生3个月,她就被父母放进摇篮里,漂洋过海来到中国。此后,赛珍珠—生中的前40年,除去回美国上大学的4年和读硕士学位的两年,均在中国度过。她自小跟一位姓孔的先生学习“四书五经”,说中国话,写中国字。闲暇时,则由母亲教她英文、音乐、美术和宗教。童年的赛珍珠最喜欢听奶妈讲中国民间传说和历史故事,这些口头文学,对她以后的创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15岁时,她进入上海某寄宿学校就读。出落成大姑娘的她,穿中式服装,梳长长的麻花辫子,以至于到后来,连赛珍珠自己都觉得她与中国女孩没什么两样。

19岁那年,父亲安排她回美国读大学。在康奈尔深造时,她主修的是英文,论文却洋洋洒洒地写了《中国与西洋》。谈到中国吃苦耐劳的农民,以及不同地域的风俗习惯时,她的眼神里似有火焰在燃烧。看得出,当时赛珍珠的中国情结已经根深蒂固。她觉得,丰富深厚的中国文化滋养了自己的精神世界,使她与中国和勤劳朴实的中国人结下了终生的不解之缘。

硕士毕业后,赛珍珠再次返回中国。接着,她与美国经济学家约翰·布克结婚,两人在土地贫瘠的宿州生活了3年。其间,她接触到许多目不识丁、辛勤劳作的中国农民,亲眼目睹了他们如何在贫穷困苦以及天灾人祸中不屈不挠地挣扎和拼搏。中国农民的善良和顽强深深地感动着赛珍珠。她发现,-直以来,西方对中国人的了解和评价是片面的甚至是扭曲的。她觉得,眼前这些不辞辛苦、坚毅勇敢的农民才是中华民族的真正代表。她决意替这些不善言辞的中国人说话,用自己的文字写下他们生活的艰辛、理想与追求,向美国以及全世界呈现一个真实的中国。

为了方便传教,赛珍珠一家没有住进与外界隔绝的租界或侨民保护区,而是在比较落后的地区与中国普通百姓毗邻而居。最可贵的是,赛珍珠不仅酷爱读书,还尽可能深入中国民间,四处走访,跟老百姓交朋友。因此,她对中国历史和现状的认识甚至不亚于许多中国作家。她的写作与外国某些浪漫主义作家不同,他们大多是在制造异国情调,以满足本国人民的好奇心。赛珍珠写中国,则纯粹是出于对中国人民的关心、同情甚至是感恩。她曾说过:“我早己学会了热爱中国农民,他们如此勇敢,如此勤劳,如此乐观而不依赖别人的帮助。长久以来,我一直致力于为他们讲话。”就这样,赛珍珠怀揣一颗赤诚之心,为了表达对中国兄弟姐妹的挚爱深情,她主动承担起“为民请命”的角色,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国文化的“发言人”。

1919年,赛珍珠与丈夫来到金陵大学任教,在学校分配的一所小洋楼的阁楼上,她面向群山,文思泉涌,几乎完成了后来为她为她赢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全部作品,这座洋楼现在仍然静静地立在南京大学北园的西墙根旁。

1931午,她以中国农民为题材的长篇巨作《大地》在纽约出版,引起轰动,她亦于一夜之间名声大振。1932年,《大地》获普利策小说奖。1938年,她又荣获诺贝尔文学奖。赛珍珠一生共创作了近百部文学着作。她的作品,影响了欧洲整整两代人对中国和中国人的看法。正如一位英国学者所指出的那样:“是赛珍珠和她的作品为数以百万计的欧洲人民提供了第一幅关于中国农村家庭和社会生活的长卷。”

接受诺贝尔文学奖时,赛珍珠在题为“中国小说”的演说中,向西方文化知名人士宣告:“虽然我生来是美国人,但恰恰是中国小说而不是美国小说决定了我在写作上的成就。”接着,她如数家珍地阐述了中国小说的起源与发展演变及其特征,又详细介绍了中国小说名着《水浒传》《三国演义》和《红楼梦》,最后,她由衷地说:“我想不出西方文学中有任何作品可以与它们相提并论。”

另外,在创作《大地》之余,她还花费5年时间,翻译了中国古典文学名着《水浒传》。虽然迄今为止已有多种国外译本,但赛珍珠翻译的《四海之内皆兄弟》无疑是最为准确、最有影响力的。

赛珍珠的文学创作不仅呈现给世界一个真实的中国,并且她亦是第一个把中国农民放在跟西方人同等地位来描述的外国作家。这样的言论,对现在而言,似乎没什么大不了。然而,在当时那个对东亚充满偏见的午代,却可谓石破人惊。

美国前总统尼克松曾经称赛珍珠为“沟通中西方文明的人桥”。她的努力和尝试,为中国社会的进步赢得了国际上广泛的同情与支持。正如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瑞典文学院的颁奖词所言:“赛珍珠的作品,为西方世界打开了一条路,使西方人用更深的人性和洞察力去了解——个陌生而遥远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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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第一猛将樊哙的中国名人故事

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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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手下有一人叫做樊哙,此人力敌千钧,勇猛善战胜过吕布和关羽,就连项羽也要敬畏三分,乃是刘邦账下的名副其实的第一猛将。今天我们一起聊聊他的故事

鸿门宴上,独身闯帐救刘邦

项羽兵临城下,设下鸿门宴准备除掉刘邦。刘邦势单力薄,没法与之抗衡,只得和张良一起,带着樊哙等一百多名勇士赴鸿门谢罪。酒酣之时,亚父范增授意项庄在席上舞剑,想趁机杀掉刘邦。当时,张良也在席上,连忙到帐外把席上的事情告诉了樊哙,樊哙当即便持剑盾要闯入项羽营帐。营帐门口的士兵将其挡住,樊哙用盾撞倒拿着戟的士兵。闯入帐内“西向立,凝视项羽,目眦尽裂,头发上指。”项羽吓得坐直身子,握剑问道:“此人是谁?”张良说:“他是沛公的参乘樊哙。”项羽赞叹道:“是位壮士。”于是命人赐酒一杯和一条猪腿。樊哙也不推却,接过酒杯一饮而尽,再拔剑切肉而食,片刻就把肉吃光了。项羽见此,问道:“樊将军还能再喝吗?”樊哙当面斥责道:“臣死且不辞,岂特卮酒乎!且沛公先入定咸阳,暴师霸上,以待大王。大王今日至,听小人之言,与沛公有隙,臣恐天下解,心疑大王也。”项羽闻言后,沉默不言。

这时刘邦借故去厕所,把樊哙一起叫了出去。出了营帐,刘邦独骑一匹马,樊哙等四人步行一路保护,从山下小路偷偷回到了霸上营中。当时项羽因为顺心遂意,便没了诛杀刘邦的念头。项羽封刘邦为汉王,赐樊哙为列侯,号临武侯,升为郎中,随汉王刘邦入汉中。

如果当时没有樊哙闯帐谴责项羽,或许刘邦已经被项羽杀掉了,也就不能成就以后的霸业了。

南征北战,屡立战功

刘邦在汉中慢慢站稳脚跟后,在名将韩信的帮助下,终于拉开了的楚汉战争序幕。在战争中,樊哙每次作战,英勇异常,常冲锋陷阵在前,屡立战功,被封为将军,赐杜陵的樊乡为他的食邑。他又攻取阳夏,虏获楚将周将军的士卒四千人,把项羽包围在陈县,大胜而归。最后项羽被逼自刎乌江,刘邦称帝,史称汉高祖。因樊哙战功赫赫,再增加食邑八百户。

汉初,异姓诸侯王反叛不断,樊哙成为征讨叛军的主将,平定了各地的叛乱。先是攻打反叛的燕王臧荼,俘臧荼,平定了燕地。接着楚王韩信反,樊哙活捉楚王韩信,平定楚地。后来又讨伐了韩王信的叛乱,击退陈稀、曼丘臣军,战襄国,破柏人,先登,收取赵地清河﹑常山等共二十七县,被提升为左丞相。

樊哙这一生真的可以说是战功赫赫:他这一生跟随高祖作战,斩首一百七十六个级,俘虏二百八十八人;自己单独领兵作战,打败七支军队,攻下五个城邑,平定六个郡,五十二县。虏获丞相一人,将军十二人,将官十一人。

总之,我个人认为樊哙一生忠于刘邦,勇猛无敌,为汉朝的创立和稳定,立下了不世的功勋,值得我们后人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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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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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熙睿

好,读好书,多读书。在人的一生中多多少少都读过一些书,人们通过读书增长自己的知识,用这些知识来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我还记的有一次书给我帮了一个大忙。

一个星期六的早晨,我拖着有气无力,无精(next88)打采的身体、疲惫地回到家中,只听汪的一声,我急忙转过身。爷爷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惊喜,一只强壮有力,通体雪折,四肢强健的狗狗,我不知道它是什么品种的狗,但从它独一无二的样子我大概猜出来是一只法国斗牛犬,第一次这么近看清-法斗-长像不算太可爱,有点傻傻的笨笨的样子,还挺丑的……。越看越丑,还真是有生以来见过的最最最丑的狗了!不过它倒是很会巴结人,一来就扑到我腿上,抱大腿!这时,我忽然想起许久未动的《宠物大百科》,里面记载着五花八门各种类型的宠物。光猫猫狗狗就有200多种。我不停地翻,不停地找,终于,找到了法国斗牛犬。

因为斗牛犬分为两种,一种是英国斗牛犬,一种是法国斗牛犬,所以一般都简称“法斗和英斗”书上说法喜欢吃肉类和狗粮一类的食物,除了米饭以外,人吃的东西它都吃。特别是喜欢啃骨头。法斗有个先天不足的地方,一就是它的嘴巴很短,这让它吃东西很难,它吃东西可以把它的碗从三尺墙角推到饭厅餐桌下面,然后再推到厕所里面,弄得一地都是,而且它还没吃到。还有就是嘴巴短这让他的呼吸道也变得很短,这样它睡觉会打呼噜。它们天生就肠胃不好,容易拉肚子,它们的饮食要保证清淡,一不小心就会拉肚子。但是狗都是喜欢啃骨头,法斗啃骨头还相当的猛,还没咬碎就吞下去了,保证明天拉肚子!还有就是不能吃有盐的食物,不然的话它们掉毛会很厉害。法斗很亲近人,对人来说它是很温顺的狗。看它样子凶神恶煞的,一般它不会主动咬人。虽然说对人很友善,但是它对同类就不这样友善了,特别见到比它体形大的狗,它们的好斗天性就会让它们控制不住自己,马上就会有“打一架”的冲动。它们忍耐力相当强,特别是在打架的时候,在狂暴状态的时候,它们的痛神经会减弱,这样减少疼痛感好让它们专心战斗。这些都是书上关于法斗的介绍。多亏这本书让我更了解我们家的新成员,书里面有人们积累的经验更有无穷的智慧!

多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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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名人故事作文

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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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书,每个星期都要读一本。这个星期,我读的书是全世界最伟大的美国发明家 爱迪生。

看完了这本书,我对爱迪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1847年的一天,美国俄亥俄州小小的米兰镇上,一个婴儿哇哇落地了。他就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伟大的发明家 托马斯、阿尔瓦、爱迪生。爱迪生发明了电话,给人类带来了方便,小朋友家里的电灯都是他发明的。但你知道吗,爱迪生小时候可 不听话 了,他看到鸡可以孵小鸡,他也去孵,结果半天都没孵出来;他看到煤会燃烧,他也去试,结果着火了 但爱迪生为什么可以成为这样

伟大的发明家呢?因为,爱迪生有很多很多的问号,很多 为什么 ,然而每次问 为什么 的时候,他都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我喜欢爱迪生那勤奋、好学、爱思考、努力、坚持和勇敢的本领,我也很佩服他是那样聪明。看完这本书,我得出了一句话,这句话,我将一生都不会放过它,这句话就是: 不懂就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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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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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你打个赌,只要你奥数考到八十分以上,我就给你买你最喜欢看的《笑猫日记》怎么样,这个赌你敢打吗?”妈妈对我说道。

我毫不犹豫的对妈妈说“敢打呀,有何不可。”这句话里带着几分不屑一顾的口气。妈妈用惊讶和怀疑的眼神看着我,随后就用起了她那十分厉害的,早已练得惊天地,泣鬼神的河东狮吼喊了出来,我才不相信你呢。

我一看妈妈怒了,便在心里大喊了一声“大事不妙”,便拔腿一溜烟的跑回了自己房里。既然已经和妈妈打过赌了,那我现在就赶快复习吧!我在房子嘴里碎碎念叨着,心里想着我可一定不能让妈妈胜利。哪怕今天晚上不睡觉,也要把奥数的题复习完。我认真地复习着老师讲过的每道特殊例题,仔细的复习着笔记。但是事与愿违,晚上我没有战胜自己,竟然看着本睡着了。

第二天妈妈叫我起床,我还睡意朦胧的走出房间。妈妈看见我惊奇的喊了一声‘啊’,妈妈独特女高音让我一下子清醒了很多。原来是因为昨晚睡得不好,眼睛周围有了黑眼圈。

最终经过我几天的不懈努力,我终于得到了亲爱的《笑猫日记》这本书,那是因为我这次奥数成绩取得了九十五分的好成绩考进了一等班。通过这件和妈妈打赌的事情后,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想学习取得好成绩,必须要严格要求自己,只有通过刻苦努力学习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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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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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小的时候,就悄悄地走进了我的生活,我也渐渐爱上了读书。

在我还没上幼儿园时,妈妈就给我看一些识字的书,书上精美的图片让我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所以我认识的字比同龄的小朋友多。慢慢地,我可以看一些简单的故事书,如果遇到了不认识的字,我就会读它的形近字,爸爸妈妈在的时候就向他们请教。

上小学的时候,我学了拼音,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有注音的《世界著名童话》,遇到不认识的字我就去拼读,因此,我认识了许多笔画较多的字,并从故事中得到了启示。

上三年级之后,我迷上了《儿童百问百答》,这书有很多册,每一册都有不同的知识,让我学到了一些初中才能学到的东西。

后来,我开始看一些没有图画的书:《鲁滨逊漂流记》《我要做好孩子》……这些书的内容都蕴含着丰富的道理,值得我们学习。

书,拉近了时间的间隔,缩短了地域的距离;书,让我们畅游千山万水,鸟瞰古今中外;书,伴我们踏上理想的征途,让人生充满阳光,充满希望。我心中始终铭记着冰心奶奶说过的九个字: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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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名人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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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阅读了《名人故事》这本书后,从中了解到了古今中外的名人勤奋好学,报效国家感人故事,展现他们的才智。我最喜欢岳飞的故事。

这个故事说,岳飞小时侯家境贫寒,从小就帮家里做些杂活,但他非常好学。尤其喜欢读《左氏春秋》《孙子兵法》及《吴子》这类的书。他小时侯力气非常大,十多岁的时候就能拉开三百斤的大弓。因此,他平时在读好书的时候,也常常练剑习武。期间,他目睹山河破碎,百姓流离失所,萌发了学艺报国的志向,克服了骄傲自满的情绪。寒暑冬夏,苦练不缀,在名师周桐的悉心指导下,终于练成了“岳家枪”。当时,北方的金兵常常入侵中原,母亲鼓励岳飞报效国家。从军之前,母亲在他的背上刺上“精忠报国”。岳飞不忘母训,那四个字成为岳飞终生遵奉的信条。岳飞建立起一支纪律严明,作战英勇的抗金军队。“岳家军”打败了金兵可是最后还是被奸臣秦桧和昏君赵构给害死了,我觉得秦桧是卑鄙小人,太坏了。我真想狠狠地揍他一顿。

岳飞有两句名言,我非常喜欢,“文官不爱财,武官不惜死,不患天下不太平”。“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他那热爱祖国,保卫国家,刻苦学习,不畏困难而战的那种精神值得我学习。

岳飞虽愚忠,但忠的有骨气,他的好身手,对人民对祖国的爱让我感动,但他的死却是一个遗憾,没有使他的伟大升华到更智慧的境界,始终是一个遗憾啊。我们只有把对岳飞的感叹实现在学习他的忠和勇,让他的精神保留在中华大地上,永远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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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骆宾王七龄咏鹅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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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宾王,字观光,是我国唐朝初期的著名诗人,和王勃、杨炯、卢照邻齐名,被称为“初唐四杰”。他出生于公元640年,婺州义乌(今浙江义乌)人,卒年不详。骆宾王因七岁能作《咏鹅》诗而被称为“神童”。骆宾王之所以七岁就能写出震惊后世的《咏鹅》诗,当然和他的天资聪颖、才思敏捷有关,但更重要的是他后天勤奋学习、刻苦努力的结果。

骆宾王出身于书香门第。他的祖父是一个诗赋爱好者,熟读《诗经》和《汉赋》;他的母亲是一个很有才华的女子,善于作诗习文。特别是他的父亲骆一度,虽然主读经史,但也喜欢赋诗写文章。

骆宾王出生后,祖父见他生得皮肤如脂,眼睛有神,便预测他将来是一个做诗人的材料,对他格外注重培养。从他刚刚会说话的时候开始,没有先教他识字,而是教他背诗;他的母亲虽然知道应该先教字后教诗才是正确的教育方法,但她不愿意扫老人的兴,便乘老人不在时,偷偷地教他识字。

骆宾王在长辈的影响和教育下,对诗歌产生了极大的兴趣。祖父教给他背的诗歌,只要祖父教一遍,他自己背一遍,再用母亲私下教给他的字默写一遍,便能记住,而且再也不会忘记。开始,祖父每天教他一首诗,他能记住;后来,祖父每天教他两首诗,也能记住;再后来,祖父每天教他三首、四首、五首诗,他仍能记得住。父亲见儿子一天能学会四五首诗,仍精力充沛,便又夹杂着让他学古文,读经书,骆宾王同样兴趣浓厚,学习刻苦,并且开始模仿着写诗、作文章。当他五六岁的时候,因为他善于观察,喜欢动脑,不仅掌握了上千首诗和几百篇古文,而且写出的诗歌也意新词美,作出的文章气势豪迈,成了当地远近有名的小才子。

公元647年七月,唐太宗下令全国各地选拔人才。来浙江义乌县选才的官员独出心裁,在正式举行考试之前,要召开一次赛诗大会,以进行初选。骆宾王听说后,也非要去参加不可,可是他的父亲骆一度却不同意。他认为,这次赛诗会是朝廷所派官员举办的,一个刚刚学会写诗作文的孩子也去,岂不是胡闹?万一朝廷怪罪下来,自己如何担当得起?

后来,在骆宾王的反复要求下,他的爷爷发话了:“你父亲就是这样胆小怕事。别闹了,他不带你去,我带你去;可有一件,去了后能作诗就作诗,不能作就别参加,去看一看,开开眼界也是好的。”

骆宾王高兴得一个劲地点头。

七月的天气,正是骄阳似火,赛诗场不得不设在了湖边的一片树荫下。即使这样,那些考官们一人一把扇子,不停地扇着,可汗水还是顺着脸往下流。祖孙俩来到一看,赛诗已经开始了。那些报名的举子,有的年过半百,有的已近不惑之年,最年轻的也二三十岁了;可他们念出的那些诗句,不但考官听了摇头,连小骆宾王听了也感到没有味道,不由得心中着急,跃跃欲试。

正在这时,只听考官高声喊道:“还有哪位上场参赛?”

赛场上无人回答。

考官见无人应赛,便宣布说:“既然无人再来参赛,今日就此结束。”

“且慢!我可以参赛吗?”

祖父一把没拉住,骆宾王已跃人场内。

考官见进入赛场的虽然是个小孩,出语倒有胆识,眼睛虽然不大,却炯炯有神,不由得来了兴致,遂微笑着说:“此次赛诗,未宣布年龄限制,你可以参加。”

骆宾王说:“那就请大人出题吧!”

考官一听,不由感到吃惊,心想:别的参赛举子,都是把准备好的诗拿来念,而他却要当场吟诗,还要考官出题,看来,这小孩有点不凡。可是,出个什么题目好呢?

考官正在思考,忽见湖的对面游来一群鹅,并且“哦,哦”地叫着,遂灵机一动说:“就以湖中的鹅为题吧!”

对鹅,骆宾王很熟悉。因为他的家乡有一条小河,天天有鹅在河中戏水觅食,他经常随爷爷去河边散步,对鹅的形象和习性做过细致的观察。所以,当考官说出以鹅为题时,他稍加思索,便随口吟道:

鹅,鹅,鹅,

曲项向天歌;

白毛浮绿水,

红掌拨青波。

骆宾王的话音一落,那考官便情不自禁地称赞说:“咏得好,咏得好,真是咏绝了!”

那些参赛的举子,更是一个个被骆宾王惊得面红耳赤,目瞪口呆。

这年,骆宾王七岁。他的名字,伴随着《咏鹅》,被越传越远。

后来,骆一度去山东博昌(今山东博兴县)任县令,骆宾王也随父来到博昌。几年后,父亲病死在任上。十七岁的骆宾王带着他的母亲,移居到兖州瑕丘县。他初试未中,公元678年,任长安主簿,后调侍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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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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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看书,在我日常生活中扮演了很重要的地位。我时常被迷在书里,被书中那些引人入胜的文字描写所吸引,与主人公们一起欢笑,一起落泪。因此我和书之间发生了不少有趣的事。

记得我第一次看《水浒传》时,轻轻翻开书页,妄想着里面精彩的情节。忽然,我看见了一大版密密麻麻的文言文,觉得一阵晕眩,心想:天啊!居然全是文言文!这可怎么看呀?我内心一阵惧怕,可是,一想到同学们向我讲述的精彩情节,我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硬着头皮看了下来。

一开始,我还有点不适应,妈妈说:“读文言文就要沉下心一字一句地读,品味古人笔下的精华,才能从中找到乐趣。”我慢慢地看,慢慢地翻,仿佛成为了杨志卖刀时旁边凑热闹的一个路人;成为了看张顺和李逵在河中大战时旁边的一个渔夫;成为了武松喝了十八壶酒时旁边的一个客人。就这样,我迷上了《水浒传》,迷上了里面108个好汉的事迹。

从恐惧到痴迷,这就是我和《水浒传》之间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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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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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它就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告诉我一个个人生的道理。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读书,让我成了百事通,在同学面前好像万事皆知,让我自信;读书,让我提高了写作能力,常常被评为班级的小作家;读书,让我成为小小演讲家,常常用故事把妈妈哄得服服帖帖;读书,给我带来欢乐,也让我得到更多的零食和零花钱,不仅仅精神富有,也让我的物质更富有。

书是我的朋友,给我带来了快乐,也给我带来了苦头。有一次,我看书看入迷了,煮饭煮成了锅巴。妈妈一脸阴沉地看着我,我的脸红得像辣椒。因为看书,我总是忘了回家而挨骂;因为老想着结局,课堂上偷偷看课外书,成了老师办公室的常客;有时和同学聚精会神地聊着看过的书,回头一看,老师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身后,唉,又要挨批了……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颜真卿说的话,我常常记在心间。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的小女孩,只要有书的地方,就可以看见我的身影。要我不读书,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这一生,我是和书分不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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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张艺谋小时候的故事名人故事

全文共 2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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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的春夏之交,我找到了张艺谋妈妈家。张妈妈沏好了茶,递给我一张名片。名片正面印着:中国皮肤性病学杂志、中国医学文摘皮肤科学编辑部张孝友教授。背面则是:西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皮肤科教授、中华医学会皮肤科西安分会委员。下面是访问张妈妈的录音整理。

我1950年生了艺谋。他的生日是4月11日。艺谋出生的时间是早上7点钟。艺谋他爸叫了一个日本人的太太接的生。

艺谋的名字是我父亲给起的。我爸想了又想,拿一张红纸条,写了三个字:张诒谋。为什么要起这个名字?诒者勋也。我父亲是希望孩子将来能有所成就。因为这名字,艺谋上学后还出现了一些有意思的事。由于“诒”字不好写,有人把他的名字写成张治谋,有人写成张冶谋,还有同学跟他开玩笑,叫他张阴谋,他一气之下就自己把名字改了,叫了现在的“艺谋”。

生了艺谋,我在家照顾了他一年。一年以后我考取了医科大学。他爸工资很低。我一上大学,还要用他的钱,家里头钱就比较紧张,境况也越来越不好。

艺谋小时候很可怜,穿的是补丁衣服和我婆婆给他做的布底鞋,我都不记得我给过他零花钱,能吃上饭就行了。

艺谋6岁上的幼儿园,每天我送他去,有时候他不想去,我就背上他,哄着他。他自己现在都能记得。

后来家境越来越不行。他爸爸的工资不高,才六十几块。我毕业以后拿的工资也才五十九块五,拿了好多年。1954年我生了老二,1957年我又生了老三。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

艺谋姑姑的女儿,比他大一两岁。在小学阶段,艺谋受这个表姐的影响比较大。他表姐很爱画画,艺谋就跟着学。表姐画美女,艺谋画武士,另外他还刻画,刻了好多武士,各式各样的。“文革”期间,艺谋已经学彩色画了,拿毛笔来画,画梅花,画人头像。这小家伙在我们这儿还很有名,“文革”开始以后,艺谋画了十幅毛主席在各个不同时期的人头像,是很大的十幅画,摆在院子里,他还画了一幅贴到门上。

在小学四年级以前,艺谋一是爱画画儿,另一个是爱看小说,整天抱着看。他小时候营养差,身体不太好,有一次他在班上昏倒了。我把他弄到我们医院检查才发现他贫血。他住在儿科的病房,我一有时间就去看他,每次去就看见他在抱着很厚的一本书看。一次查房,我也跟着去了,儿科的何教授发了脾气,说:“张大夫你怎么搞的,这么小个娃,你让他看那么厚的书,多费脑子呀!”我马上把书给没收了。

艺谋最喜欢看的是民间故事和名著。什么《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艺谋在小学、中学阶段就已经把这些书看完了。后来我听他表姐说:“谋谋小时候和人家巷子里头的小孩儿玩儿,他从不跟谁打闹,人家就叫他讲故事。好多小孩儿都围上来,都听得入神了!”

艺谋能静心听课,是个很专心的人,像他爸。他爱学习像我,所以,尽管他放学后老看小说,学习成绩还是很好。他每学期都有个三好学生证拿回来,我没给他保留,也从来没有贴在墙上,因为我感觉他就应该这样。你可能觉得我对孩子教育得不够,但艺谋到现在也不自负,我从来都没有培养他高人一等的感觉。

艺谋他爸是个闷脾气,艺谋自己也是,他偶尔回趟家,就跟他爸两人都在那儿坐着,你拿报纸看我也拿报纸看,各看各的,谁也不吭声。有时我都睡了,他还在那儿看,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好像跟我们没有什么话可说似的。我意识到,孩子大了,有自己的生活了,家不过是他歇息的地方。但我还是跟他说,艺谋,他是你父亲嘛,你回来应该问问他的情况,问他身体是不是好,家里有没有什么困难,他又不需要你帮他做什么,但你要让他知道你在关心他。人年纪大了,是需要子女来温暖的。

听了这些话,艺谋仿佛意识到了什么,连连点头。从那以后,艺谋一回家,就主动找他爸爸说话,他爸爸也就开始话多了。他爸爸那人很有意思,话匣子一旦打开了,也会有很多话说的。有时候我就在里头插话,这样家庭气氛就比以前活跃了。艺谋回家不爱说话的原因我明白,性格只是一方面,还有,他年轻,心思都用在自己的事业上了。

其实艺谋有点怕他爸。他从来没说过,但实际上我能看出来。艺谋拍《红高粱》的时候吸那个纸烟。萧华过来告诉我们,说艺谋的烟灰缸有多少多少。我一听就觉得这事可不得了。他爸以前就是吸烟的,虽然后来戒掉了,但他那个气管炎就落下病根,一直好不了。于是,他爸跟我就一块儿专程到西安去了一趟。到了他那儿一看,果不其然,有烟味儿,有烟灰缸,都在那儿放着。他爸当即给他写了张字条,让他立刻戒烟。

艺谋吸烟我以前是知道的,也说过他几次,但是没有效果。我们专程去了西安,他爸爸又写了字条,表明了态度,他就把烟给戒掉了。后来别人问他为啥不吸烟了,他就说:他想多拍几部片子。但我知道这是他爸爸起了作用。

这从一个侧面说明艺谋他爸爸是个很严厉的人,他感情细腻却不外露,这一点艺谋也像他爸爸。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们父子俩掉过眼泪,即使是在一家人各奔东西的年月里。只有一次,艺谋他爸爸病重了,艺谋大老远地跑回来。我就对艺谋他爸爸说:“谋谋回来了。你有啥事想给孩子说,你就跟他说说吧。”结果他们父子俩抱头痛哭,我也跟着掉了不少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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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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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看书能够令人忘记全部忧虑与苦恼。在上幼儿园中班的情况下,我也把一、二年级的必读书给看完了,三年级的情况下,又把四、五年级的必读书一扫而光,长时间的学习习惯要我练成了一副好进行,还我明白了来到很多专业知识。

有一段时间,我的培训机构非常少,除开工作我基本上一天到晚都窝在家里,扑在沙发上,边上放着的,是一叠叠书,我很喜欢手机看书,尤其是世界名著:《红与黑》、《羊脂球》、《双面人》。富华书店那标着“世界名著”的铁架子旁,常常看到我的影子。

还记得一次看书的短故事:一天,我还在富华书店看那本沈石溪的《鸟奴》,突然,广播节目里响起來将要闭店的通告。我那时候想:也有15分钟看书的時间呢!再看一小一会儿吧!看见看见,书使我忘记了一切,被书里的“老毛”打动了。一盏灯灭了,我没发现;两盏灯灭了,我还是没发现……

“嚓”,书店忽然深陷了一片黑喑,我了吓一大跳。“有人吗?”害怕的询问道。没有人回应,仅有书店里空落落的回音在逐层萦绕。

回来好长时间,.我被书店老总发现。

嘿嘿,很搞笑吧!我与书的故事也有许多 !如今不多说了。我喜欢看书,只愿,这一习惯性能维持下来。给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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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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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最好的伴侣。它在我悲伤时给我安慰,在我烦躁时让我镇静,在我得意时提醒我不要忘形。早在我出生六个月时,父母就给我念一个又一个故事了,两岁时就拿着一本薄薄的画册囫囵吞枣地看,三年级时就开始读《飘》了。可以说,我是闻着书香长大的。我热爱读书已经到了入迷的程度,也因此出了许多糗事。许多往事早就成了零碎的碎片了,唯有这件事却让我记忆犹新。

那是一个中午,妈妈命令我去午睡。要知道,我能吃能睡能赖床,可午睡就是睡不着!唉,可怜中午大好时光能看多少书啊!可偏偏就是要去午睡!突然,一个主意从我脑子里冒了出来:为什么不趁妈妈不注意时偷看书呢?这真是个好主意。我抽出一本书,轻轻放在枕头下面,便“乖乖”地“睡觉”了。

“砰”!好了,妈妈进房间去了,“嘿嘿……”我偷笑了几声,忙拿出书,趴在枕头上有滋有味地看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我转念一想:不对,万一妈妈来抽查了怎么办?想了一会儿,我假装乖乖地躺着把书放在胸前看,这样,妈妈来检查时就能迅速地把书藏起来。于是,我又继续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正当我看得入迷时,突然,一阵脚步声向我逼近。坏了,一定是妈妈来抽查了!我急忙把书藏到被子里,不料床一点儿也不配合,发生“噶吱”一声响。“什么声音?”妈妈走了进来。我连忙闭上眼装睡,可妈妈一眼就看了出来。“祁祁,别装了!先给我解释一下刚才的声音吧!”“什么声音?”妈妈一双逼人的眼睛扫视着我,突然,她的目光落在了被子里的“长方形不明物体”上,“那是什么?”“没,没东西呀!”我明显底气不足。可还没说完,可怜的书就落在妈妈手里。“原来你中午不睡觉就是在看这个啊!罚睡半小时!重新计时!”“啊!不要啊!”我哀求道。可妈妈却丝毫不吃这一套,依旧是“铁面无私”。我便只好回去睡觉了。哎!真倒霉啊!

书,是我最珍爱的东西。书香,是我记忆中最好闻的味道,我轻柔地抚摸着书,就像抚摸孩子的脸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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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李彦宏十年黑户换理想名人故事

全文共 1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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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8月海淀区政府一纸公告启动了一场浩大的拆迁改造工程。中关村沿街低矮而简陋的小门面房在机器的轰鸣中消失,自此这里便成为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圣地,百度(微博)、新浪等影响一代中国人的互联网公司平地而起,无数IT青年涌入北京追寻属于他们的未来。

正如狄更斯在《双城记》中所写:“这是最好的时代,这也是最坏的时代。”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再次给了那些有想法、有干劲的年轻人以新的机会;而无论是把光鲜的履历暂停在某一家知名公司,还是甫出校门聚齐三五同道在简陋的办公室里开始创业梦想,大部分人事业未成之前先已把自己写上了北漂的名单,随之而来的诸多艰辛只为了不要错过一个时代。

“所谓北漂,就是在为理想预付费。”走进毕业第三年、创业第二个年头的牟联平站在北京东北旺中路的一座小写字楼前,斜过头回去看了看二楼西侧的窗户。2011年他拿着原本打算攒来付首付的20万,从山西来到这里租了不到70平米的办公地点,和另外三个同样是北漂的程序员,从承接6000元的开发外包项目做起。“谁也没法说得准这样付出就一定成功,但是如果没有理想,就肯定坚持不下来。我现在的目标就是先坚持下来,就像我那个有名的老乡。”

牟联平所说的老乡,是百度创始人李彦宏。严格来说,那时的李彦宏不仅仅是个北漂,甚至还是个黑户

时光倒回1991年的秋天,23岁的李彦宏每天奔走于海淀的住宅小区里,挨家挨户敲门请市民填写问卷。他的背包里,除了大叠问卷和用作赠品的圆珠笔之外,还装着自己的户口。当年7月已经从北京大学毕业的他,正徘徊在人生的最低谷:学校里的留京名额没有考虑他;没有一家公司正式接收他……这一切都是因为,几乎所有老师和同学都知道,李彦宏是早就打定主意要出国留学的。但讽刺的是,这一年春天,他拿到美国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后,满怀希望地去签证,却意外地被拒签了。

在同学们各奔东西之际,李彦宏被要求把户口迁出北京大学。没有留京名额,没有北京单位接收,他的户口只能被打回原籍。而李彦宏因为出国的需要,已经办理了护照,按照当时的规定,如果把户口迁回老家——山西阳泉,他的护照也会失效,想再重新办理,一切手续就要重来一次,而且李彦宏还必须能证明自己是直系侨属——这几乎意味着他出国的梦想将永远沉默在命运的汪洋之中。

如果就此屈服,数十年后的中国互联网也许就少了百度这张名片。李彦宏竭力抗拒命运之手的摆布:他从学校注销了户口之后,就把户籍手续装在口袋里,留在北京继续申请签证。在当时,如果没有北京户口,连在饭店里扫地跑堂都没人要。这座李彦宏学习、生活了4年的城市一夜之间突然变得陌生起来。为了谋生,李彦宏做起了为企业追踪广告效果的问卷调查员,在寒冷的大街上挨家挨户分发问卷,并进一步帮助企业分析广告效果。

半年之后,李彦宏的坚持终于迎来回报。美国大使馆没有重复他们“错误”,获得大学奖学金和留学签证的李彦宏飞往美国开始新的学习和工作,并在硅谷成长为全球知名的搜索引擎技术专家。

但户口问题却一直伴随着他——1995年李彦宏以第一优先级获得绿卡,而这种第一优先级此前通常只向诺贝尔奖获得者和奥运冠军开放;而2000年,他又因回国创办百度而放弃绿卡。此时他曾一直带在身边的户籍文件,却在岁月的流徙中不知所踪。那段时间,李彦宏既没有美国身份,也没有中国户口,“黑户”的身份越发成色十足,这给他带来了很多麻烦。经过了长达几年的各种手续申请办理,李彦宏才终于把户口落回北京市海淀区,结束了十余年的“黑户”生涯。期间李彦宏的事业却未曾停止,百度也渐渐广为国人所知晓,

多年以后,有人问起这段经历,李彦宏却只是笑谈当年做问卷调查这个“看上去再简单不过的工作”,启发了他对企业营销效果的思考和理解,甚至对后来创立百度,创立搜索引擎营销模式起到了很大帮助。

“那个时候,北漂、哪怕黑户的辛苦,就都是浮云了。”牟联平这句话,不知是在感叹李彦宏,还是在为自己打气。

曾国藩家书中曾经写道:“农果力耕,虽有饥馑,必有丰年;商果积货,虽有壅滞,必有通时。”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就像李彦宏所说“人生当中有不同阶段,很多时候你身在其中时可能觉得饱受挫折,而当回头望望自己走过的路,就会发觉,这个世界的广阔是自己很难想象的。”这里当然不是贸然鼓励以漂为荣,但如果明确了心中的方向,或许就应坚信当下如北漂般的种种困难,与其说是拦路之虎,不如说是对理想的试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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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哭鼻子的大仲马经典名人故事

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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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大仲的一位好友前来拜访他,见他正独自坐在书桌前,双手抚摩着稿纸,低声抽泣着。朋友就坐在一旁的沙发上等,可等了好长一段时间,还不见他的情绪有所好转,就决定去劝劝自己的朋友。他拍了拍大仲马的肩膀,关心地问:亲爱的,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令你如此伤心?大仲马回头一看,见是好友来了,便把事情的原委诉说了一遍。原来,大仲马正在创作《三个火腔手》,最后由于故事情节发展的需要,其中的一个火枪手非死不可。可大仲马非常喜欢这个人物,想试图改变这个物的命运,然而却无法做到。他一想到自己喜欢的英雄人物将被自己的笔杀死,而自己对此又无能为力时,就不由得伤心至极,流下了眼泪。他的朋友听了他的诉说后,笑着对大仲马说:我的朋友,你可知道我已来了多久了……这时大仲马的一位仆人刚好从门口经过,听了这话也笑了,说道:先生,您不过来了四十五分钟,而主人却已经哭了好几个小时啦!看来写作有时是要动点真感情的,因为只有先感动了自己,才能感动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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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名人尊师重道哲理故事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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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师重教的故事——孔子尊师

公元前521年春,孔子得知他的学生宫敬叔奉鲁国国君之命,要前往周朝京都洛阳去朝拜天子,觉得这是个向周朝守藏史老子请教"礼制"学识的好机会,于是征得鲁昭公的同意后,与宫敬叔同行。到达京都的第二天,孔子便徒步前往守藏史府去拜望老子。正在书写《道德经》的老子听说誉满天下的孔丘前来求教,赶忙放下手中刀笔,整顿衣冠出迎。孔子见大门里出来一位年逾古稀、精神矍铄的老人,料想便是老子,急趋向前,恭恭敬敬地向老子行了弟子礼。进入大厅后,孔子再拜后才坐下来。老子问孔子为何事而来,孔子离座回答:"我学识浅薄,对古代的#39;礼制#39;一无所知,特地向老师请教。"老子见孔子这样诚恳,便详细地抒发了自己的见解。

尊师重教的故事——汉明帝敬师

汉明帝刘庄做太子时,博士桓荣是他的老师,后来他继位作了皇帝"犹尊桓荣以师礼"。他曾亲自到太常府去,让桓荣坐东面,设置几杖,像当年讲学一样,聆听老师的指教。他还将朝中百官和桓荣教过的学生数百人召到太常府,向桓荣行弟子礼。桓荣生病,明帝就派人专程慰问,甚至亲自登门看望,每次探望老师,明帝都是一进街口便下车步行前往,以表尊敬。进门后,往往拉着老师枯瘦的手,默默垂泪,良久乃去。当朝皇帝对桓荣如此,所以"诸候、将军、大夫问疾者,不敢复乘车到门,皆拜床下"。桓荣去世时,明帝还换了衣服,亲自临丧送葬,并将其子女作了妥善安排。

数学家华罗庚:修炼成名不忘师恩

华罗庚,世界著名的数学家,中国现代数学之父。在他成名之后,不止一次说过:“我能取得一些成就,全靠我老师的栽培。”1949年,华罗庚从国外回来,马上赶回故乡江苏金坛县,看望发现他数学才能的第一个伯乐:王维克老师。华罗庚在金坛作数学报告时,特地把王老师请上主席台就座,进会场时让老师走在前面,就座时只肯坐在老师的下首。

由于青年时代受到过伯乐的知遇之恩,华罗庚对于人才的培养格外重视,他发现和培养陈景润的故事更是数学界的一段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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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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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他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他身高141厘米,长着一头短短的黑发,一对像蒲扇一样的大耳朵,两只大大的眼睛炯炯有神。你们猜这个人到底是谁?没错,这个人就是我。

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看课外。我一看起书来就什么也顾不得了,以至于吃饭看,坐车的时候看,连上厕所也看。就因为这一点,我没少挨妈妈的骂,也被妈妈没收过许许多多的中外名著。其实我知道妈妈是为了我好,怕我的眼睛近视。可是,我实在是抵挡不住书的诱惑,忍不住要看。

记得有一次,已经是晚上10点30分了,我还捧着一本厚厚的书津津有味地看着。突然,妈妈走进我的房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一把从我手中抽出那本书来,然后“无情”地吐出6个字:“快点给我睡觉。”无奈,我只好睡下。可是,正读到精彩之处的我怎么也睡不着,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一直在想着书中的内容,那精彩的内容就像吸铁石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那种欲罢不能的感觉真是让我难受死了!于是,等客厅的灯熄灭之后,过了好久,我估计妈妈也已经在自己的房间里睡觉了,我便悄悄地翻身起床,摸索着找到我偷偷放在枕头底下的手电筒把它打开,照着手电筒,轻轻地打开房间的门,蹑手蹑脚飞快地走到客厅寻找那本书。真是谢天谢地,我一眼便瞧见了那本书此时正躺在沙发上。于是,我兴高采烈地拿起了那本书,快速地跑回了房间,关上房门。生怕被妈妈再次抓个现行,我钻进了暖烘烘的被窝,照着手电筒,全神贯注地看起了那本书,直到看完了那一本书,我才睡觉。

我爱看书,这就是我和书的其中一个故事。我和书的故事将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随着我的成长,将会变得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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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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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既然是“好朋友”,那也有许多趣事,那趣事很多很多,三天三夜也讲不完,为了不讲三天三夜,那就挑一件吧!

有一天晚上,我看书正精彩的时候,妈妈叫我睡觉,我回答了一声:“嗯。”然后继续津津有味的看我最爱看的《哆啦A梦》。“子怡!”妈妈见我还没出来,就知道我还在看书。“你知不知道现在几点了?9:35了,都这么晚了,还不睡?!明天又该迟到了!”“哦,这就去睡。”我嘟嘟囔囔地回答道。心里想:不看就不看,发那么大火干嘛?

刚睡到床上,我也睡不着,心里总想着要偷偷溜进我的房间,那几本好看的书,躺到床上舒舒服服的看一会,妈妈如果进来,我就连忙把书藏到枕头底下。我说到做到,开始行动!我首先爬起来,跳下床,为了不发出声音,所以我没穿拖鞋。脚刚碰到地,我就踮起来,溜进我的房间,哈哈,幸好没被他们发现,要不是我就“玩完儿了”。“一本、两本……”。我小心翼翼地拿着,生怕弄出半点声响。拿完书,我有连忙回到妈妈的房间,爬到床上。我把一本书拿出来,把其他的书放到枕头底下。

哈哈……太好笑了!不过,我心里还是有一点担忧的,想着:要是妈妈进来了怎么办,对了,可以放到枕头底下,我怎么忘了。说曹操曹操到,妈妈进来了,我赶紧把书藏到枕头底下,假装睡着了,妈妈进来看了看,又出去了。哈哈!作战成功!我又接着看了起来,直到我想睡了……

看吧,这就是我和“好朋友”的其中一件趣事,其他还有很多,下次再跟你一一道来吧!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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