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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优秀20篇)

幼苗不经历风霜洗礼,怎能长成参天大树;雏鹰不经历狂风骤雨,怎能飞上万里苍穹;溪流不经历颠簸流离,怎能交汇于浩瀚大海。而年少的我们,不经历艰苦磨炼,又怎能成为国家栋梁之材。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最新纪律处分条例心得,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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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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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变化很大,包括扩大巡视范围、调整巡视内容、创新巡视形式等方面,从中我们看到了党中央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和全覆盖、全国一盘棋的务实举措。总则部分新增了“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把加快巡视进度和扩大巡视范围提到了重要议程。修订后的条例对巡视对象作了重新界定,将“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副省级城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以及“中央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纳入中央巡视范围,从制度层面保证了巡视全覆盖,无死角,我们基层为党中央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作出的努力点“赞”,因为自上而下的管党、治党才能让广大民众更加切实地爱党、拥党、信党。

这一次《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修订,在巡视工作的力度、强度、效果上都有了大幅提升,我们坚信巡视工作一定会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成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作为一名党员,要深刻理解《条例》精神实质,提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增强监督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此次修订的一大亮点是,明确将“专项巡视”写入巡视工作条例。专项巡视是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的一大创新举措,与常规巡视相比,专项巡视更加机动灵活,打法“灵准狠”,节奏“短平快”,相信巡视强度力度因此会全面提升、效果显著。专项巡视更像是“点穴手”,让巡视工作更加深入,反腐更加高效。

《条例》突出了“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紧扣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对“四个着力”监督内容作出新的概括。一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二是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的情况;三是违反组织纪律,买官卖官、软弱涣散的情况;四是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四风”问题突出的情况。这样规定,既解决了巡视内容过于宽泛问题,又做到严格用六大纪律衡量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同时也与正在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衔接。

可以预见,在新条例指导下,今后的巡视工作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进一步实现有的放矢、精准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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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党员关于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1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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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通过认真阅读、学习、理解、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她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她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她是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无往而不胜的重要基石。通过这一段的学习,我有以下体会,不当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第一,当下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大事。目前,我们党和国家正处在非常重要的历史时期,全国各族人民都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为实现中国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时代性,具有科学性,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起着重要作用,对于为我们共同实现中国梦保驾护航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我们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一丝不苟,分毫不差。

第二,通过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加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政治理论学习,就是要并能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她是提高各级领导领导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优化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作为一名高校老师,因为你面对的是重塑自我说为当代大学生,他们心存虔诚地来学习,有着纯洁而又单纯的知识渴求,他们举止恭敬于你的修养、学识,所以,面对学生,我认为我们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践行“三严三实”,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师风师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勤教为生,廉洁从教,不能以学生送礼不送礼为尺度衡量学生的进退高低,要常修为教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第三,通过学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十八大以来,我们看到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的一点,就是他们往往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出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越是在这种形势下,我认为,越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开拓创新,认真学习党纪、条规,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以上这些,是我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一些体会,也是对自己的要求,不当之处,不到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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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党章守纪律当先锋心得体会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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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学党章纪律先锋心得体会

最近我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通过认真学习,我对党章有了更新更高的认识,对我们党的性质、理想目标、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党员义务权益有了更深刻地理解,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的政治理论和基础知识教育,从而也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革命理想信念和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崇高责任感。

党章的总纲部分首先阐明了我们党的性质及崇高理想和最终目标,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通过对新党章反复地学习和思考,我尤其对党员应具备的素质,应履行的义务,应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责任有了进一步的明了和定位,对党员的先进性要求有了更加清晰具体的理解,自己的思想理念也得到了新的激发和升华。

从我来讲,过去在履行党员义务,保持先进性方面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与党和人民及新形势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实际中,进一步按照党章要求,加强党员修养,增强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把党员的先进性具体体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中,真正发挥一个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和积极带头作用,永远保持先进性,积极为党的幼教事业作贡献。

通过对党章的学习,我认识到:我们每个党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党的章程,永葆先进性和争当合格党员,还应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一、努力把干好工作和提升自身素质统一起来。要在干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努力通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使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经验思想,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从而推动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为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工作而做好准备。

二、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善于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同行学习),主动接受先进的知识和经验。不断实践,不断反思,尤其是我担任渠口村妇女主任工作,更加需要自己广泛学习、研究理论知识,只有不断的学习、实践和反思,才能积累丰富的农村计生经验,与时俱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这是时代的要求,是党对我们的要求。

三、努力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要求全体党员还应履行以下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从中可以看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但是我们为人民服务的手段,却必须善于变化,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做具体的改革,调整,变化和创新。我们必须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更要有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的具体行动。担任了渠口村妇女主任工作,更加要在认真扎实地做好自己分管工作的同时,不断动脑筋,想办法,积极开拓工作新思路,依靠广大群众,全面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和质量。

总之,作为一名村民妇女主任,我始终坚持学习来完善提高自己,同时,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又系统的学习了党在农村的一系列相关政策和会议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了自己的理想和信念,使自己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更加坚定,态度更加鲜明,在服务我村经济发展上有了更高的政策指导。

【篇二】学党章守纪律当先锋心得体会

学习党章是为了更好的遵守和维护党章。新修改的党章,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充实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涵,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明确了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和对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的新要求,集中表达了我们党的理论基础和政治主张,体现了我们党的整体意志和共同理想。下面浅谈一下学习体会:

一是要自觉遵守党章履行好党员义务。履行好党员义务这是对党员自觉遵守党章态度的最好检验。要对照党章,严要求、高标准、带好头,积极履行党员义务,凡是党章规定的,不管多么困难,都要自觉、主动地去执行;自觉、主动地去规范自己的言行,切忌瞻前顾后、左顾右盼、被动应付。要积极动脑筋、想办法按党章要求指导自己的行动,要真正发挥出党员的带头模范作用,要理直气壮地说出“我是党员”,我们不但要为老百姓服务,而且要完全彻底、全心全意、不讲条件,不但要在工作中敢于吃苦、甘于奉献,而且要时时处处苦在群众前、干在群众中、乐在群众后。

二是要贯彻落实党章转变工作作风。当前,在我们党员干部队伍中普遍存在着一些干部缺乏全局意识和大局意识,对公司决策部署研究不深不透,贯彻落实搞变通、打折扣;有的党员干部干工作、办事情不守党纪、不遵规矩等问题,从根本上讲,是党性不强、党风不正所致,也是贯彻落实党章不到位的表现。我们要把这次“学党章、守纪律”集中教育活动与进一步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结合起来,与机关干部“下基层、解民忧、帮发展、促和谐”活动结合起来,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要求结合起来,查思想,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查纪律,看是否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查作风,看是否存在庸懒散软奢现象;查品行,看是否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查业绩,看是否立足本职,创一流、做贡献;查廉洁,看是否做到廉洁从政、干净干事。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推动党章确立的原则和制度贯彻落实到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各项工作之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党性、正党风、转变工作作风,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把精力放在谋划发展上,把功夫下在狠抓落实上。

三是要坚决维护党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对此做了深刻阐述,要求我们必须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对此,在工作实践中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必须努力做到自觉维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基本路线,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落实上级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定,自觉维护党中央、自治区和公司的权威;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坚持从严治党,加大执行纪律的力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必须严肃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必须按党章规定严肃处理;对违法犯罪的,必须依法予以惩处,决不姑息迁就,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

通过“学党章、守纪律”教育活动的开展,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学党章、守纪律”集中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深入领会党章各项新内容新要求的科学内涵,坚持用党章指导和规范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全公司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和带领公司广大干部职工凝神聚力,奋勇拼搏,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及全国粮食流通会议精神,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做好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自治区粮食局确立的“保障区域粮食安全,加快推进现代流通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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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党员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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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指出,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

问责条例的出台,是继去年修改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党内法规,问责条例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贯彻执行问责条例,决不能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从严贯彻执行问责条例的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让铁纪发力、禁令得行、规矩生威。

增强意识是前提。如果广大党员、干部没有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问题条例也很难发挥效用,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筑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是从严贯彻执行问责条例的前提。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领会问责条例精神、熟知问责条例内容,把问责条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

强化监督是保障。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三项任务,让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要以问责条例为依据,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实做细,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保持队伍纯洁,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避免责任空转,使党内监督真正立信树威,发挥应有作用。

领导带头是关键。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如果不积极发挥作用、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党的建设造成的危害是十分巨大的。所以,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着力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不仅要带头遵守问责条例,还必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当“老好人”,坚决维护问责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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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党员干部两学一做讲规矩有纪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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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5日下午,按照校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医院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具体安排,我院组织召开了以“讲规矩、有纪律”为专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部署会。学院·医院领导班子、全体中层干部和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

林丽霜书记首先传达学习了浙江省委组织部近期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她强调指出会后要组织全体党员进一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同时,各党支部要尽快落实贯彻浙江省委《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深化推进“红色细胞工程”推动党员认真践行“四讲四有”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抓严抓实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的通知》、《全省高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关于认真抓好暑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头深入实施“红色细胞工程”,在带领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实践“四讲四有”方面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最后,林丽霜书记对照省委和校党委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学习教育方案,对暑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了具体部署。她强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部署,是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实践。各党支部要及时总结前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展情况及经验做法,并在下一阶段的学习教育部署上下功夫。面对暑期就诊高峰的压力,她希望党员干部更要带头“学”和“做”,在学习教育中走在前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学树理想、懂规矩、促作风,做到守纪律、有担当、强服务。尤其行政后勤党员要有效地发挥主观积极性,增强各科室执行力,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为临床一线提供全方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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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纪律作风整顿心得体会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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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春节长假后上班第一天,安次区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贯彻省、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调整状态,振奋精神,收心聚力,确保全年各项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全区广大干部深刻认识到,机关作风建设事关营商环境、事关民心向背、事关安次发展、事关全面小康。要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以马上就办、雷厉风行的精神做好省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学习传达、组织推动和贯彻落实,成立相关领导机构,制定全区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工作方案,站在讲政治和对事业负责的高度,不折不扣地把机关作风整顿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用新作风推动安次的新发展。

安次区将把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工作与反对“四风”结合起来,切实优化提升机关作风,促进工作落实;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结合起来,进一步转变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与改革创新结合起来,用创新的手段、创新的思路,抓好机关作风建设,推动全区各项事业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与干事创业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该区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找准机关作风整顿工作落脚点,确保机关作风整顿工作体现在党员干部的精神状态上;体现在谋事、干事及对省市委重大工作安排部署的贯彻和落实上;体现在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的切身感受和口碑上,让人民满意、让纳税人满意、让服务对象满意;体现在安次的大发展和具体发展成果上,全力推动安次各项事业取得大突破、大发展。紧盯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把握核心,突出重点,切实做到项目建设、大气污染防治、食品安全等重点工作与机关作风整顿相辅相成、两不耽误,既实现全区作风整顿的高标准起步,又实现全区各项工作的首季“开门红”。同时,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以上率下,广泛宣传引导,严格督导检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机关作风整顿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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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守纪律讲规矩心得体会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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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通过学习,我知道,政治纪律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规矩、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政治规矩包括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党内规矩等。

结合个人在守纪律讲规矩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学习上,对“讲政治、讲纪律”理解不够深入。二是在认识上,对“讲政治、讲纪律”标准要求不高。三是在行动上,对“讲政治、讲纪律”落实不够。四是在担当上,有本位主义思想,缺乏开拓创新。五是在成效上,组织与措施不力,导致学校“大”科研缺乏。六是深入调查研究不够,服务意识不强。在下步工作中,本人将认真进行整改。

一要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学习,政治立场坚定,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开拓创新,脚踏实地干事业。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工作上,把本职岗位当成实现自身价值的平台;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爱岗敬业,开拓创新,脚踏实地干事业。三要把好自律关,强化敬畏意识,守住“三条线”。严格按照“五个必须”和“五个绝不允许”的具体要求,心存敬畏,把规矩和纪律落到实处。四要顾全大局,勇于担当。转变观念,树立全局意识、大局观念,服从学校全局做好科研管理工作。做到科研管理机制有创新、科研管理协调及开拓能力有提升、科研服务能力有突破。五要严以律己,履职尽责。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更要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强化服务意识,突出责任意识,把责任记在心中、扛在肩上,做到“负责、担责、尽责”,开创科研工作新局面。六要主动工作,部门联动,有效推进科研工作。与学校相关部门联动,制定一系列科研政策,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强化成果转化意识,加大对科研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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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机关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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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7月8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柞水县直机关工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五个到位”,组织县直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问责条例》。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机关工委全体干部深刻的认识到,新出台的《问责条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组织学习好《问责条例》,能够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中央对从严治党决心和态度,促进全体党员干部尽职尽责抓工作、一心一意谋发展。二是组织领导到位。为了保证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工作落到实处,县直机关工委专门成立了以工委书记为组长的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整个学习活动负全责,并根据学习方案,将任务分解到每个干部身上,确保学习有人管,活动有人抓。三是组织学习到位。县直机关工委制定了学习方案,确定了学习计划,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逐条逐句进行研读,认真领会《问责条例》的内涵,把握《问责条例》的基本要求,履职责尽抓好工作,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四是督促检查到位。为了确保学习效果,机关工委领导定期不定期地对干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查看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剖析材料,考问学习知识,观察工作能力提升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记入个人学习档案。五是制度建设到位。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的学习教育机制,机关工委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干部学习、考勤、监督检查等多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对不按制度办事,应付差事、敷衍塞责的,将按照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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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机关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优警风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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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上午,申港派出所召开全警大会,动员部署开展“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优警风”集中学习教育。

全体民警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以严肃的态度,高标准地抓好各项规定动作的落实。要立足个人实际,突出“学、查、改”重点,坚持学教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干实效,确保学习教育组织有力、学教有方、活动有效。

并结合当前队伍思想、作风、纪律、内务建设等情况,就如何开展好此次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动员,并提出具体要求:一要端正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二要精心组织,进一步细化方案。三要明确重点,进一步贯彻落实。四要统筹兼顾,进一步取得实效。

最后,针对内务管理中时常出现的内务脏乱差,违法违纪问题做了重点强调,要求民警以为期一个半月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抓住问题导向,狠抓教育管理、狠抓查摆整改,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警营生态,保持队伍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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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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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部署,时下,全市党员干部已全身心地投入到“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中。

在全市广泛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目的是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党性意识、宗旨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言行,在全市上下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政治氛围和政治习惯,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新型工业城市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在参加**新闻传媒集团组织开展的“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中,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千人同心,则得千人之力;万人异心,则无一人之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三大转型”、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需要我们同心、同力。今年,经济下行压力越来越大、面临的困难越来越多,这就越需要保持团结统一。保持团结统一,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还要靠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规矩。作为**的一名建设者,我充分认识到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到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通过学习,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基本要求,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使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为推动“三大转型”创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良好的政治生态,可以凝心聚力,鼓舞士气,激发斗志,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需要从每名党员干部做起,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做良好政治生态的积极构建者和坚定守护者,要以过硬的作风,在守纪律、讲规矩方面身先士卒,带头示范。

守纪律、讲规矩,对领导干部既是约束更是爱护,既是限制更是保护。领导干部务必要严一严规矩、紧一紧纪律,准确把握自己的角色和定位,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上、把使命扛在肩上、把法纪悬在头上,常怀敬畏之心,常握戒尺在手,有所为有所不为,不触纪律红线。党的观念、组织观念淡薄,对纪律熟视无睹,不按规矩办事,终将自食其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领导干部是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领头人,起着重要的示范导向作用。只有领导干部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了,才能带动一个地方或一个单位所有成员守纪律、讲规矩。一个班子没有了规矩,“各吹各的号、各弹各的调”,就形不成合力;一支队伍没有了规矩,就会步调不一,形如散沙。只有领导干部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律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才能在本地区、本单位营造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才能形成强大的凝聚力,产生无坚不摧的战斗力,最终在事业发展上取得一个又一个进步,摘得一筐又一筐硕果,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领导干部带头守纪律、讲规矩,要付诸行动、推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守党内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作为一名在党旗下宣过誓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践行习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坚持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要真抓实干、敢于担当,不推诿、不懈怠,做到劲往一处使、力往一处用,共同把**“三大转型”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当前,我市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级领导干部肩上的责任重、群众的期待高、面临的考验多。越是在这样复杂的背景下,就越需要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带领本地区、本单位干部职工在破解难题中抢抓机遇,在抢抓机遇中加快发展,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新型工业城市、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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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纪律作风整顿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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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春节后上班第二天,日照市山海天旅游度假区作风整顿和能力提升年活动动员大会在市委党校召开,将“工作激情不足、工作能力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列为全区重点解决问题,标志着为期一年的全区作风整顿和能力提升正式拉开帷幕。

大会下发并传达了《全区作风整顿和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旨在通过开展系列整顿提升活动,彻底解决“工作激情不足、工作能力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不断激发全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不断提升全区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能力、贯彻执行能力、业务水平能力、服务协调能力、攻坚克难能力和创新发展能力,以脚踏实地、求实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党工委、管委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打造国内一流旅游度假目的地打下坚实基础。

为保证作风整顿和能力提升取得实效,山海天将开展五个方面整顿提升工作,分别为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明确部门职责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干事激情勇于攻坚克难、压实主体责任严查工作纪律、加强督查考核推进工作落实,以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纪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等理论武装自己,不断增强干事创业、提高效能的自觉性。

针对上述三类突出问题,山海天将认真梳理、深入查摆单位及个人存在的种种表现,广泛征求意见、列出问题清单,明确目标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逐人逐岗明确整改措施方向,定期采取开展情况、集中检查、明察暗访、受理群众举报、开展社会评价等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验收,注重发现和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扩大成果,不断把活动推向深入,确保问题落实整改到位、到点。

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党工委书记吕祥山指出,开展作风整顿和能力提升是贯彻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迫切需求,是承担繁重发展任务的内在要求, 是解决当前干部队伍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目前,全区上下只有振奋精神加油干,提升能力学会干,扑下身子抓实干,加快推进民俗旅游提档升级、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扎实做好各项控制性工作、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才能加快发展不掉队,建设幸福山海天。

吕祥山强调,目前山海天已经进入了上项目、抓发展的新阶段,全区应坚持总体发展思路向前迈进,深入贯彻五大新发展理念,以市委、市政府“一个目标、三个导向、五大战略”的总体要求为指导,牢固树立“旅游+”意识,以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5A级景区为抓手,坚持在生态立市、旅游富市中当先进、打头阵,实行精品旅游项目打造与民俗旅游规范提升并重,深入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把山海天打造为全国著名的旅游目的地。

会上,山海天卧龙山街道、两城街道,以及旅游、建设等单位主要负责人还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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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全文共 6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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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一条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二条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三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四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六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条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一条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二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三条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四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

(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第九十九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条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二条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二)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第一百零三条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零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第一百零六条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第一百零九条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条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党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的;

(二)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

(三)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

第一百一十六条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出走,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

(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

第一百一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二十条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一条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二条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四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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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党员准则条例学习心得

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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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划定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道德标尺与行为底线。为我们基层党员提供了基本遵循。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政策文件,以下简称为《准则》《条例》,以下就自己学习情况,谈一点粗浅的学习体会。

一、对《准则》《条例》的理解和认识

国家两项法规的修订,是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与修订前相比,我感到,最大的亮点是解决了四个方面问题:一是解决了纪法不分的问题。原《准则》和《条例》的内容与法律法规混同现象严重,导致管党治党不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尴尬局面。修订后的两项法规紧扣“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删除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使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二是解决了条例准则交叉的问题。原《准则》中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凝练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与党纪处分条例有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将有关“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条例》,并借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表述,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的廉洁自律规范。

二、深化学习,将《准则》《条例》作为自己履职的标杆

一是认真学习,提高执纪能力。要准确把握新的《准则》《条例》的精神实质,找准自我定位。要在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上,我自己更要率先履行好职责,要找准纪检干部的职责定位。加强纪律观念,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要从严从实执纪问责。既要立足当前,聚焦改革发展稳定的目标任务,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又要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严监督检查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敢于担当,敢于执纪,关键时候不忘肩负的神圣使命,迎难而上,敢于较真、顶真。三是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率先做好廉洁自律的表率,在实际工作中,以严的要求,实的标准,深学细照笃行,坚持恪尽职守,从严执纪,敢于斗争对各类违纪行为不放任、不迁就、不姑息,争做守纪执纪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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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两学一做纪律作风整顿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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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组织部近日召开会议,就做好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关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吴德刚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全省各级组织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高标准起步打牢基础。

俗话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尤其是对领导干部而言,良好的作风建设不但影响着官民关系的亲疏,决定着政府信誉,更是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执政之基是否牢固的时代命题。诚如古人云“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如果就此话而言,上层的道德好比风,平民百姓的言行表现像草,风吹在草上,草一定顺着风的方向倒;如果引申到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则是,解决好了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此,按照中央要求,做好“两学一做”的相关学习教育工作,是夯实作风建设的有力推手。

“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实,作风建设说到底是解决党员干部的思想问题,如何通过“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如何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如何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如何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不可否认,当前一些地方的“四风”问题并未彻底清除,少数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精神懈怠,贪图名利,弄虚作假,不务实效,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负责任,铺张浪费,奢靡享乐,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依然存在。或许这些问题只是个例,但它同样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与我们党的宗旨格格不入。“两学一做”势必能捋顺政治生态风清气正,让干部作风正大光明。

“绳锯木断,水滴石穿”。毋庸讳言,一直以来作风建设问题颇具顽固性和反复性。应当看到,通过早前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作风建设;通过构建多元化监督机制,强化有效监督力量,对党政机关及党员干部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扫除”;通过多种考核,并将结果进行公示,以“倒逼”官员转变作风等等如是,让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庸懒散奢”、“舌尖上”、“车轮上”、“会议上”的浪费与腐败、不正之风大有成效。但公款报销“化整为零”,送礼收礼花样翻新,“嘴上腐败”改换门庭等穿了“隐身衣”的“四风”问题,还没有决绝。因此,做好“两学一做”,至少能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的现实问题。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往今来必成于实。”笔者愚见,只有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关工作动员部署,和强有力的监督,才能把学习教育的目的落到实处。有道是,“光说不练假把式,光练不说傻把式,连说带练全把式”。因为要真正把“两学一做”的学习教育到达学用结合,知行合一;问题导向,注重实效;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唯有从思想上打消学习是不是“一阵风”、“运动式”的念头,把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与自身的工作实际相结合,通过学习,方能成为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干部。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与人民利益密切相关,做好“两学一做”,贯彻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是党的发展时期新形势赋予的使命,也是每个党员干部必须经受的考验。相信通过稳扎稳打,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定能让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让“两学一做”的内涵得以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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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讲规矩守纪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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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听县委王书记关于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的辅导报告,观看相关视频资料,阅读县委下发的相关资料读本,让我的思想和灵魂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和洗礼。作为一名基层党员,我为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略而无比兴奋,同时也深感责任就在肩上。

如何做到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我认为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一是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习总书记旗帜鲜明地阐述了什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我们党有哪些纪律和规矩、党员干部应该如何遵守等一系列重大原则问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身为共产党员,一定要加强对《党章》的学习,服从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牢记党的宗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党纪政纪以及与工作、生活紧密联系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做到知纪、明纪,这是守纪的基础。

二是严格自律,始终保持对制度的敬畏之心。“举头三尺有纲纪”。古人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漠视政治纪律就是一切腐败现象的源头。从近年来陆续查处的腐败窝案看,一些地方和领域出现的塌方式腐败、整体性沦陷,充分暴露出在某些领导干部眼中,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已被视若无物。“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是亘古不变的历史规律。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保持对制度的敬畏之心,守纪律,讲规矩,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才能真正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才能让我们的党成为执政党中的一颗常青树。

三是立足本职,切实担当应尽职责。鹤峰调查队是国家统计局派驻地方的政府统计机构,主要职责是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常规统计调查任务,为国家宏观调控和地方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统计咨询和服务。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加快建设现代服务型统计,是政府统计部门不变的主题。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期间,国家统计局深刻指出:当前,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系统在强化“两个意识”,服务“三个提高”方面让然存在“六不”问题,“两个意识”,即“国家队意识、调查队意识”;“三个提高”即“提高统计调查能力、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六不”,即“坐不正位置、顶不住压力、沉不到一线、搞不实数据、守不住规矩、跟不上需要”。同时,湖北调查总队指出:湖北调查系统仍然存在“五个不够、五个不适应”的问题,即政治意识不够敏锐,与新形势下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不相适应;制度意识不够牢固,与规范管理的要求不相适应;国家队意识不够坚定,与国家调查事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责任意识不够强烈,与高标准从严治党的要求不相适应;自律意识不够坚决,与反腐倡廉的新要求不相适应。

建设现代服务型统计,是时代赋予政府统计部门的历史任务,根治“六不”问题,彻底解决“五个不够、五个不适应”,既是政府统计部门强化使命担当的具体表现,更是政府统计部门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的本质要求。身为鹤峰调查队党组书记,我将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带领全体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县委、县政府的权威,不遗余力。

同时,借此机会,我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严格遵守党章,坚决与党中央及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组织程序,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坚定政治信仰和政治立场;

二、坚决遵守《廉政准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以及湖北调查总队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和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

四、严格按照依法行政、依法调查的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调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工作,规范调查业务流程,确保不出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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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纪委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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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中共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下称《条例》),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指出,《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要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在前期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集中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为开创知识产权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会上,党组班子成员谈了学习《条例》的认识和体会。大家一致认为,《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管党治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和重大制度创新,是推进党内问责制度化、法治化、常态化的重要举措。《条例》的出台表明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对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申长雨就贯彻落实《条例》提出要求。一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局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两学一做”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局党组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习,带头遵守《条例》,切实承担起相关责任。二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落实《条例》的具体举措,为《条例》的贯彻落实提供支撑,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细落实。三要狠抓《条例》的贯彻执行。要把《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在京的局领导肖兴威、甘绍宁、何志敏、廖涛、张茂于出席会议。中央纪委驻科技部纪检组副组长陈越列席会议。局专利局副局长徐聪,局机关、局专利局各部门、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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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心得1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心得体会

全文共 3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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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3月13日,市委召开“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经过认真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就守纪律讲规矩谈几点体会

一、守纪律讲规矩要遵守法纪、敬畏法度

人无规矩行无度,党无规矩必散乱。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党员言行的“戒条”,其核心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所以政治性是党内规矩的本质特征。我们党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群体除了遵守法律、不逾越约定俗成的行为底线之外,还要以更高要求约束自己,这就是党的纪律和规矩。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首要要遵守法纪、敬畏法度,唯有此才能有权不“任性”。

一要从历史经验教训中见识遵守法纪、敬畏法度就是守纪律讲规矩。在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和治国理政中,蕴含着丰富的政治智慧,潜藏着深厚的为政之道。从千百年来朝代兴亡、治乱更替来看,每一个朝代都有“国法朝纲”,明君贤臣掌朝纲则吏治清明,贪官污吏乱法度则祸乱频生,纲纪不正、法度废弛久矣则人亡政息。共产党领导劳苦大众打江山时,“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是法纪,从高层领导到普通士兵说到做到,老百姓相信纪律严明的队伍,发自内心的信任党、跟着走,成就了共产党,建立了新中国。建国初期,党中央向腐败分子打了两枪,刘青山、张子善倒下了,党纪国法被高高举起了,干部敬畏,群众心服,政权稳固了几十年。去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讲话中,详细例举了数十种党员干部不讲纪律守规矩的现象和问题,使我们深刻感受到党的队伍中一些人不守法纪、不畏法度已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从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一系列案件看,一些身居要职的党员领导干部与党离心离德,大肆拉帮结伙,大搞阴谋诡计,甚至侵蚀到党的一些重要领域和部门,其触目惊心的程度已到了必须背水一战的地步。由此可以想见,守纪律讲规矩,尤其是严明法纪对党和国家是多么重要,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和规矩作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就不可能收到实效。因此,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首先要遵守党纪国法,无论是党章这个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总规矩,还是政治纪律这个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无论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国法,还是作为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的党内规矩;无论是成文的刚性规矩,还是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自我约束规矩,都是管党治党的重要财富,都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总之,党内规矩是刚性和软性的合集,既包括党纪国法这样的“硬约束”,也包括党的优良传统、工作惯例等未成文的“老理儿”,定了规矩就要照着办,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

二要从正反典型人物中见识遵守法纪、敬畏法度就是守纪律讲规矩。前不久,中央九套播出了《鉴史问廉》系列片,包拯、海瑞、于成龙等名垂青史的“青天”,都视纲纪法度大如天,都因畏惧法度、畏惧百姓而不敢越“雷池半步”,既成就了自己一世英名,也利益了家国和百姓。《明史》记载,明太祖朱元璋一天早朝时突然问群臣:“天下何人最快活?”有人说功成名就最快活,有人说富甲天下最快活,有人说妻妾承欢最快活……。一个名叫万钢的大臣回答:“畏法度者最快活。”朱元璋连连点头,称其见解“甚独”。大量无可辩驳的事实告诉我们:不论是做官还是为民,常怀敬畏法度之心尤为重要,当一个人有了敬畏法度之心后,思想上就有了警钟,行动上就有了目标,处世为人就有了准则,就会自觉去执法守法,拒绝各种腐蚀和诱惑,从而踏踏实实为人,认认真真做事。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随着环境的变化、职务的升迁、权力的扩大,不是目空一切、高高在上,就是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毫无敬畏法度之心。近两年来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件,层次之高,涉面之广,影响之大,震惊全国,一些地方和领域出现的塌方式腐败、整体性沦陷,充分暴露出在某些领导干部眼中,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已被视若无物,头脑里根本没有了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在他们看来党纪国法都是“纸老虎”、“稻草人”,但最终也都付出了从“人上人”变“阶下囚”的惨重代价。敬畏法度不是表面口号,而是从内心里尊法、信法、守法, 就要牢记“ 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的古训,严守从政准则,恪守职业操守,正确认识自己的岗位,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谨慎用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干净为官、低调为官、高尚为官。就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始终修身养德、时时警醒自己、处处检点自己、事事约束自己,就不怕“夜半鬼敲门”,也不怕被人背后戳脊梁骨。

二、守纪律讲规矩要涵养官德、清正廉明

守纪律讲规矩不仅要靠法纪,也要靠道德自觉。法纪是他律,只要不越底线、不做出格的事就不会受处罚;道德是自律,就是内心时时处处保持良知和警觉,起心动念不能有非分之想、逾矩之念。由于长期以来,人治大于法治,以致法治不兴;注重法治经济,忽视道德建设,以致道德滑坡、官德败坏;宣扬无神论,以致许多官吏心中无法纪、不畏头上天,不信举头三尺有神明,没有信仰,无所畏惧。建立守纪律讲规矩的长效机制,必须把法治、德治、道治结合起来,既要发挥党纪国法的强制约束力,也要发挥人心与德的自律作用,让党员领导干部有守纪律讲规矩的心,有经世致用、兼济天下的德,有清正廉明的行。

一要修爱民之德。就是要去掉“官气”多接“地气”,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到群众中去,多走一走田间地头,访一访群众的门头,坐一坐群众的炕头,一丝不苟勤于政务,一生为民乐在其中。

二要修和气之德。当官一阵子,做人一辈子。工作单位和工作环境,就是领导干部的修炼场,要起心动念多为他人着想,以和气增人气,团结同事,和谐共事,共同成事,努力使各项工作更加出彩。

三要修公正之德。一心为公是政理,贪权谋私有祸根。每个领导干部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权力,一心为公则正气生,一念偏私则公益废,就会破坏公平正义的环境和氛围,让“小圈子”、“小兄弟”得利,而让“圈外人”受排挤。因此,涵养官德要秉承公德,多为大众谋利益,已公正树威信赢民心。

四要修节俭之德。历览古今多少官,成由俭来败由奢。人生在世福报犹如银行存款,享受越多,留的越少;安身养命,一日三餐,大鱼大肉未必有益健康,清淡饮食未必不是养生法宝。因此,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弘扬节俭新风,祛除奢靡之风,把财富更多地用到既干事又积德的事业发展上、民生实事上。

五要修清廉之德。廉从“淡”中来,祸从“贪”中出。有人因“不想贪”而廉,也有人因“不敢贪”而廉。“不想贪”和“不敢贪”,虽然只一字之差,但反映出两种不同的境界。“不想贪”是内因使然的“心廉”,“不敢贪”则缘于畏惧法度。因此,为“官”从政要自觉在“心廉”上下工夫,把“心廉”作为人生一种价值来追求,当做一种习惯来培养,当做一种信念来恪守。

三、守纪律讲规矩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

《论语•子路》中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领导干部在守纪律讲规矩方面对党员干部和群众具有重要的示范与导向作用。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才能引领和带动形成 领导有正气、干部有士气、单位有朝气的好局面、好风气。守纪律讲规矩不是讲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当摆设、做样子,而是要落实在行动上。因此,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以对组织、对个人负责的态度,不断培养自身严格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争当模范表率。

一要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领导干部作为“一家之长”,更要清醒的认识到法律法规、条令条例不是我们的“紧箍咒”,而是我们的“保护伞”,带头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党内人人平等意识,克服主观主义和特权主义观念,始终坚持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争做遵纪守法的好表率。

二要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大量事实表明,党员领导干部在批评监督中成长,在放任自流中堕落。缺乏有效的监督就容易滋生腐败,将自身置于组织监管之外就容易出现违法乱纪的现象。因此,必须要认识到监督是党组织对领导干部一种爱护,是对日常工作的一种规范,不论资历长短、功劳大小、职务高低,都要毫不例外地把自己置于党组织的领导之下,自觉接受党和政府的领导,接受党和政府纪律的约束,使自己的思想和行动符合党的要求。

三要做履职尽责干事的表率。领导干部在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力度,既要以身作则、敢抓敢管,也要关心爱护、加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结合审计监督工作实际:一要加大对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深化财政审计,加强民生审计,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抓好投资审计,深入推进资源环境审计。在审计中,要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贯穿始终,推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二要把推动依法治国贯穿始终,促进依法行政;三要把促进深化改革贯穿始终,发挥深化改革“催化剂”作用;四要把推动政策落实贯穿始终,充分发挥政策落实“督查员”作用;五要把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贯穿始终,充分发挥经济发展“安全员”作用;六要把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贯穿始终,充分发挥反腐败“利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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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严明党的规矩和纪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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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明确强调, 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并提出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点要求。这是中央对当前反腐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作出的针对性回应,更是维护党的决策和集中统一的明确要求。

所谓规矩,是指一定的标准、法则、习惯,或合乎标准及常理,是人们应该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其中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是成文的规矩,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这些规矩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好比带电的“高压线”不可去触碰,否则后果不勘设想。

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 强化纪律和规矩的刚性约束,第一位的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处理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使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不可触摸的“高压线”。 现在,个别干部不能做到与中央保持一致,搞团团伙伙和拉帮结派,甚至抵制中央决策和决定,这对党内民主和团结的破坏非常大,也成为很多腐败现象的源头。因此,各级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做到表里如一、知行合一,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必须遵守组织程序、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严守政治规矩,是对党员干部的刚性约束,必须对照党章从自身抓起,从细节抓起,要始终把政治纪律教育放在首位,坚持对党绝对忠诚,把牢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增强党性立场和政治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要保持清醒、旗帜鲜明,经得起大风大浪考验,决不能在政治方向上走岔了、走歪了,更不能走错了,同时,也要严守党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决不搞非组织活动,决不违背组织决定,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等现象,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坚决远离各种“小圈子”、“小兄弟”,坚决抵制金钱、权力、美色的诱惑,以“祸患常积于忽微”之心对待小事、小节、小利,否则,就会触碰到“高压线”,那是非常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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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党员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2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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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要把责任压给各级党组织,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zd等党的工作部门,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狠抓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相继出台了重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持续开展了以反四风、查贪腐为主要内容的巡视监察,重新修订颁布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年多来,先后打掉了上至周永康、徐才厚,下至科长、村官在内的十多万老虎苍蝇,党风政风开始明显好转。但是,要使三十多年来被败坏的党风政风得到根本好转,仅仅查处贪污腐败和违反政治纪律是不够的,还必须对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只有这样,才能在党内形成不敢贪、不愿腐、不滥权、不懈怠、有担当的廉政勤政氛围。《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研讨制定的,它成功改革了过去党内问责制度碎片化、难执行的弊端,把党内监督检查、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重点解决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不良作风,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的又一部党内重要法规。

这里,笔者重点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问责的范围和对象两个方面谈谈自己的体会,目的是抛砖引玉,共同学习提高。

一是《条例》明确了问责的范围。《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区别在于调整、规范的对象和范围不同,问责条例重点针对的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履职履责、政治敏锐性方面的“不作为”、“乱作为”或涣散、迟钝等问题,明确规定了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三种情形必须严肃追究责任。过去,在党规党纪中也有问责规定,但在具体实践中,往往是抓安全事故等行政问责多、抓党风廉政不力问责少,对诸多形象工程、损民政策的前台执行者问责多,对幕后的决策者、获利者问责少,查处贪腐具体案件多,追究上级或同级组织及领导失查责任少,从而导致一些地方的顽疾弊政久治难愈,直接损害了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即将出台的问责条例在总结过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明确了严肃追责的范围和主要对象,把“党要管党”真正落到了实处。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的必须问责的三种主要情形看似各有不同,实则三者间却是相互作用、互为因果的关联关系,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必然导致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大多数是由于相关组织或领导严重失职失责所造成,它们最终损害的都是中共执政的政治基础。这里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执政党的“政治基础”主要包括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就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最广大劳动人民群众,我党在任何时候都必须紧紧依靠工人阶级,服务服从于最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离开了这一政治基础就失去了执政合法性,而我党维护这一政治基础的根本保证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因此,党的任何组织和党员干部放纵、默许甚至参与损害工人阶级劳动人民的利益,反对“四项基本原则”,传播西方价值观都是严重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行为,必须严厉问责和惩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将“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作为严肃问责的主要内容,这在中国政治多元化的今天,对净化党的政治生态环境、统一全党的思想、纯洁党的肌体具有重大政治意义。

二是《条例》明确了问责的对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就笔者理解,这里所说的“主体责任”是指各级相关党组织的管理责任(包括上级或同级组织),“监督责任”是指涉责纪委的失察责任,“领导责任”则指主要或分管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这就进一步完善了出现问题“一岗三责”的问责机制,从制度上把“从严治党”的职责分解到了各级党组织及其每个成员,形成层层传导压力,人人当担责任,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新常态。

过去只所以各种问题频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关党组织集体不作为,使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而问题暴露后,上级党委问责起来受“法不责众”的影响,往往不了了之,最终导致问题成堆,积重难返。比如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官场腐败问题,能够贪腐的多为掌权之人或有后台者,而贪腐的主要手段以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买官卖官为主,这种利益交换虽具隐蔽性但上级党委或同级班子成员不可能完全没有察觉,只是碍于情面、畏其权势或投鼠忌器而放弃原则,听之任之,使小腐变大贪。腐败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窝案,贪官污吏为了便于贪腐往往拉帮结伙,权权交易、上下共贪,形成腐败利益集团,这也是很多贪官得以长期腐败且边腐边升的重要原因。再比如近几年党中央反复强调要加强意识形态的斗争,但各种公开违反“四项基本原则”、主张全盘西化的言论仍然畅通无阻,尤其是少数“优秀党员”吃党的饭砸党的锅,大肆传播西方价值观却长期无人管无人问,甚至引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声讨后仍得不到严厉惩处,这是导致中国意识形态混乱、政治生态恶化、人民群众强烈不满的根本原因。荀子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人民群众心中有杆秤,称得岀党员干部和各级组织践行宗旨、坚守信仰的份量,对那些有损党的形象和群众利益的人和事,组织上不问责,人们群众就会在心里问责,这种问责就是人心向背。因此,《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制度上明确对上述有意放纵、默许严重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言行的相关党组织和主管领导严厉问责,符合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非常必要,令人鼓舞。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习总书记强调,问责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怜悯之心,要“较真”“叫板”,发挥震慑效应。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党风廉政建设一定会再现辉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必将乘风破浪、勇往直前。我们期待《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早日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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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四讲四有讲规矩有纪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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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说:“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 规矩简单,但透露出的是对自身、对形势、对未来事业的清醒认识。“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其身正,不令而行”。人心是最大的政治,重规矩、明纪律,是我们党取得革命胜利、赢取民心的重要法宝。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并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时刻对照、检点自己的工作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时刻记住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政绩观,并把它溶化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之中。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从严从实、落细落小,多积尺寸之功,常思防微杜渐,坚持从思想根源和灵魂深处查找不足、剖析原因,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完善革新,做到知行合一、言行一致、一以贯之。注重实践养成和自觉遵循,在再认识、再实践中打牢思想基础,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强化组织意识和组织观念,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看作“带电的高压线”,坚决执行组织决定,严格按程序规则办事,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任何时候都与人民群众心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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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基层干部讲规矩有纪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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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政治纪律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做到“五个必须”。

必须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各种矛盾交织叠加,内外因素相互影响。要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需要坚强的中央领导集体及其强有力的权威。没有党中央的权威,中国就会陷入各自为政、各行其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局面,最终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就无法凝聚起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合力实施国家全局发展战略,保持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就无法形成全党全国的统一意志,及时妥善地消除国内外各种不利因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等等。党员干部要在思想上筑牢维护中央权威的意识,在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自觉把人民利益置于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对党和人民忠诚,不做任何损害国家民族利益的事情。

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党的团结就像一个巨大的磁场,可以把一切有利因素吸收进来。民族复兴大业光靠执政党不能完成,还要靠团结起来的各族人民。汇聚全国人民力量的关键是党作为磁场必须有强大的磁力,而形成强大磁力的前提是党内的团结。团结的党才能集中精力为国家、民族、人民办许许多多大事好事,才能营造社会稳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治环境,让人民感到国家有前途、生活有盼头、执政党可信赖和依靠。维护党的团结是每个党员的政治责任。团结的党是一个合力的结果,每个党员干部积极努力付出的正能量,都会对这个合力的结果做出有益的贡献。

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党的组织正常运转需要严格的程序,程序决定组织的成败。每个党员干部都有自己的权限,都必须按照一定程序行使权力,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严格组织程序,就是要防止党员干部随心所欲,不按规矩出牌、不按规矩办事。

必须服从组织决定。组织决定体现了组织中多数人的意志,服从组织决定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的基本条件。组织决定的依据是党的组织制度,主要包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即民主集中制的根本组织原则、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的选举制度,党内议事规则;等等。如果党员干部不服从组织决定,组织内部必定分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必定遭到削弱。在组织决定面前,不能大谈个人意志,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组织决定有缺陷,可以通过大家的意志加以完善和修正。

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重情重义是我国的传统美德,过好亲情关对为官者极具挑战性。而在部分人群中,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帮忙办事成为评价领导干部成功与否的“标准”,无形中助长了一些领导干部的互相攀比和滥用职权之风。

守纪律是底线,守规矩靠自觉。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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