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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纪律处分条例心得(精彩20篇)

幼苗不经历风霜洗礼,怎能长成参天大树;雏鹰不经历狂风骤雨,怎能飞上万里苍穹;溪流不经历颠簸流离,怎能交汇于浩瀚大海。而年少的我们,不经历艰苦磨炼,又怎能成为国家栋梁之材。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最新纪律处分条例心得,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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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领导守纪律讲规矩心得体会

全文共 1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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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守纪律,明了党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党章是对每一位党员的最低要求,也是最高要求,首要的是按照党章要求、坚持党性原则,自觉严守党的纪律。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要始终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组织权威,要遵守党的宣传纪律,在各种场所注重言语,在网站、课堂以及校外其他培训中不发表不符合组织要求的言行,在师生思想教育过程中,注重正能量,切实把握思想动向,切实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工作纪律,在岗严岗不脱岗、不离岗,有令则行,有禁则止;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就是切实按照组织程序办事,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在单位决策事项、推荐干部人选等工作中,严格组织生活规定,自觉克服和抵制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交党费,不主动交党费等不良现象,铸就良好党风、优化政治生态,更好地凝聚和激发全党力量;遵守党的经济纪律就要切实履行学校财务报账规定,做到收支两条线,切实履行勤俭节约,学院相关福利经费支出按照学校规定执行,学院重大事项严守“三重一大”规定;遵守党的群众工作纪律就要克服官僚主义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克服懒、慢、散等不良现象,克服“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从思想深处挖掘是否存在“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问题,着力开展好依法办学重点监管工作,严格防止侵害师生员工利益的事,严守教育部的“六项禁令”。

二、讲规矩,服从组织安排,尊重人民意愿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严明政治规矩”,“把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政治规矩是针对党内存在不讲政治规矩的表现而提出的,是理解当前中国政治思路的一个关键词、一个新词。《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对不守政治规矩的现象有具体的总结,主要有:“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对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口无遮拦,毫无顾忌”等等;在党内团结方面搞“团团伙伙”、小山头、小圈子、宗派主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进一步批评党内个别干部没有程序意识,“迈过锅台上炕”、先斩后奏,批评一些干部在裸官、护照、随意外出、个人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问题上,组织意识淡漠、不向组织请示报告等等,都是不守规矩的表现。重提政治规矩,就是为了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内团结统一、重塑党组织的纪律性和约束力,净化党的政治生态,就是使广大党员干部知晓组织的重要性,要心中有组织,行动上体现组织,工作中讲究程序意识,特别是切实遵守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遵循组织程序、听从组织安排、重大事项向组织请示报告。

三、存敬畏,清晰党纪国法的震慑力

必须遵守党纪国法,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树立法治信仰、把握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依法做好工作、依法做事。带头重家教、立规矩、正家风,管好身边每一位家属和下属,处理好公与私、小家与大家的关系,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干事、清清白白履职。通过专题二学习,在存敬畏中克服政治意识不强、组织意识不强,作为党的领导干部目中无人、心中无畏的思想,解决管不好身边人、“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和打招呼说情等问题。作为一名党员,特别是学院党委书记,提高党性修养,必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遵章守纪。

四、重品行,切实提高党性修养

每一位党员不管职务高低,无论手中的权力有多大,都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都只是组织中的普通一员,我们要摆正个人和组织、个人与人民的关系,要有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品行,把牢政治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旗帜鲜明、敢于担当、敢于亮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发挥好表率作用,严格落实“五个必须”和“五个决不允许”,切实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必须慎独慎微,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宠辱不惊、意志坚定、一身正气、两袖清风,重自我涵养,修身律己之心,遵纪循矩。

五、正作风,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

在作风上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深化对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方面的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教育和引导本单位的党员、干部继承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切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告诫,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搞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保证专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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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市委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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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项党内法规,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准绳和纪律要求,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基线和纪律底线,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作为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上必须坚持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走在前列。

一、党纪戒尺刻于心。学习感到,《准则》和《条例》体现了依规治党、以德治党和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一个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提供行为导向“坐标”,一个为组织和党员划定了禁区“雷池”。学习、宣传《准则》、《条例》是各级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好头,为官兵做好表率,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把《准则》、《条例》印刻心中,时时思量、事事对照、处处谨行,切实打牢廉洁守纪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根基。

二、党纪戒尺落于行。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军队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两项党内法规,必须时刻牢记宗旨、坚定信念,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当好部队创新发展的领路人、为官兵排忧解难的贴心人、廉洁自律的带头人。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做到慎独慎权、干净干事,不插手基层敏感事务,不损害官兵利益。必须加强道德修养律己正行,注重小事,管好小节,净化“三圈”,洁身自好,谨言慎微。

三、党纪戒尺在于严。习主席强调指出:“军队守纪律首要的是遵守政治纪律,守规矩首要的是遵守政治规矩,并且标准要更高、要求要更严。”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不仅在于真学实学,更重要的是坚定坚守、严抓严管。作为领导干部要自觉强化担当意识,在带头践行《准则》、《条例》的同时,更要当好法规纪律的监督者、维护者。要严格刚性执纪,对思想不重视和贯彻不坚决的严肃追责,对违规违纪的现象和行为,发现就抓、露头就打,绝不搞下不为例、有情可原,使《准则》和《条例》有力度、有权威、有实效,切实营造好风清气正的部队环境,为战斗力生成提供可靠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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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党员领导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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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敢于担当的鲜明品格,也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重要保障。

“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这是中央政治局对问责条例的定位。早在2009年6月,中办国办就印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此次将“暂行规定”升格为“条例”,不仅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也表明党内问责制度更趋成型、更加规范。它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一起,构成了以党章为遵循、以责任为导向的制度体系。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我们党一向高度重视责任追究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又在实践中创造出许多新经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会议提出,完善和规范责任追究机制。从彻查山西塌方式腐败,到严肃问责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再到彻查十八大前辽宁省委、省人大换届选举问题,问责工作的持续深入,表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也为制度创新积累了重要经验。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正处于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的重要节点,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将实践创新固化为制度。问责条例既是对党章规定的细化、具体化,也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理念、新思路。条例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明确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下一步要让问责条例真正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必须在实际工作中突出政治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少数;体现党纪特色,做到务实管用。“动员千次不如问责一次”。紧紧聚焦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释放有责必问、有问必严的强烈信号,才能唤醒全党的担当意识,把从严治党的政治承诺转化为具体的制度和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我们党长期执政、领导一切,责任重于泰山。高悬从严治党的利剑,让全体党员尤其是440万基层党组织、80万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我们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就能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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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心得体会

全文共 3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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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提高认识、克服惯性,把执纪放在首位,牢牢确立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作为“三转”深化的方向不动摇;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作为“三转”的具体方法不动摇;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作为“三转”的工作目标不动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治国理政“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其中,全面从严治党既是应有内涵,又是重要保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新形势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现实需要,也是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必须深刻领会、认真落实。

认真领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深刻内涵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我们党成立伊始,就强调要立规矩、讲纪律。1922年在上海召开二大时,尽管全国只有195名党员,但在大会通过的党章中便专列了“纪律”一章,共计九条。其中规定,凡关系全国之重大政治问题,各地党组织不得违背中央立场,若违反则必须开除党籍。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党章,就明确了党的政治纪律,使我们党和那些只在口头或书案上讲马克思主义的松散学术团体划出了一道鸿沟。延安整风时期,毛泽东同志在1941年9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提出了著名论断:“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1948年9月,中央政治局在西柏坡专门召开扩大会议,主要议题就是“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1985年9月,邓小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上讲话指出:“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四者缺一不可。”90多年来,我们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每一段行程的跨越,无不是靠着严明纪律才一路走来。回顾历史,我们党从革命到建设到改革,栉风沐雨、历经坎坷,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根本原因就在于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纪律,就要凭规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引领中华民族走向繁荣、富强和文明,党必须始终是坚强的领导核心。只有把党建设好,才能全面推进“五位一体”建设,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顺利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王岐山同志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8700万党员的执政党,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明确纪律的内涵,密切联系实际、求真务实,把纪律执行到位,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透彻领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与从严治党之间的关系,真正把“纪”挺到“法”的前面,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运用好发挥好,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以严的措施管住干部,执纪必严、动辄则咎,以严明的纪律凝聚起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强大动力。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深化“三转”的明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三转”的深化。让纪律严起来、立起来,聚焦主业主责,推进“三转”向基层延伸,是深化“三转”的明确要求,也是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获得持续、获得提升、获得创新的重要体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提高认识、克服惯性,把执纪放在首位,牢牢确立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作为“三转”深化的方向不动摇;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作为“三转”的具体方法不动摇;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作为“三转”的工作目标不动摇。要充分发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治本功能,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使纪律既成为不可触碰的红线,又成为抵制和预防腐败的“铁栅栏”。要善于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驾驭深化“三转”出现的新情况;善于运用历史、哲学、文化思考增强工作信心,解决现实问题。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有静气、不刮风,不搞运动,紧密结合基层实际,踩着不变的步伐,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切实强化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践作用

落实“两个责任”,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住“两个责任”这个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抓“两个责任”的落实,就必须让纪律严起来、立起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作为强化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措施。要把纪律和规矩列入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委冲着纪律去,领好班子、管住干部、以上率下,实现全方位、全覆盖;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体现在“一案双查”,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抓“两个责任”的落实,就必须让纪律严起来、立起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作为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具体方法。严肃执纪是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担当,要种好自己的田,就必须抓早抓小,严格执纪,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敬畏纪律、遵守纪律;要强化执纪意识,坚持执纪思维,切实改变过去紧盯违法环节等办案模式,强调置“纪”在前,以“纪”为重,执“纪”为本,通过肃“纪”达到立纪。要通过纪律建设,强化和发挥好纪律在前的实践作用,推动各级党委、纪委增强责任担当,确保“两个责任”生根落地。

坚决纠正“四风”,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作风问题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从严治党,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必须持续释放严惩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明确信号,进一步增强忧患感、紧迫感,深刻把握纠正“四风”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关系,在坚决纠正“四风”的全过程体现纪律的严肃性。既要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的纠“四风”工作,又要注重日常监督,实现监督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不留盲区。要把“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加大公开曝光力度,以严的纪律、严的规矩、严的制度管住干部,使其习惯在严格律己中担当责任,适应在严格约束下干事创业。

强化民生监督,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基础,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把准方向、迈出步伐、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利益。要强化问题导向,聚焦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把群众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根本标准,增强党的凝聚力向心力,赢得党心民心。要在推进民生监督工作中切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立起来,发现违纪苗头的必须马上去管,触犯纪律的必须及时跟进、严肃处理,决不能养痈遗患、放任自流,防止党员干部由“小毛病”“小问题”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要强化和发挥好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践作用,让群众看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严查违纪行为,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破法”始于“破纪”。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作为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利器,做到惩治腐败无禁区,强化“不敢腐”的氛围。要攥紧拳头、集中力量,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向罔顾纪律规定的行为宣战,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违反党的纪律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触犯了纪律就要及时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函询约谈,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发挥纪律的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作用,真正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增强责任意识,坚守主体责任,率先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执纪监督的专门机关,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就必须率先在纪检监察机关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面。要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把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成为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的机关。各级领导班子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者,又是机关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必须以实际行动把主体责任履行好。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班子成员都要知责明责履责,切实带好队伍。

抓好建章立制,完善纪律规定,率先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要按照明确规范、完整系统的要求,划定执纪守纪的“底线”和“红线”,强化知规依规,率先遵纪守纪,切实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在脑海里、行为中,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组织文化和自觉行为。要围绕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定性量纪等权力运行,按照相互制约的原则,制定紧贴现实情况、可操作性强的制度规定,明确纪律要求,使各项工作有纪可依,使制度笼子编得更密、扎得更紧。要不折不扣地抓好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使纪律有权威、受尊崇。

以高标准、硬措施严格教育管理干部,率先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要当好党的纪律的有力监督者,首先必须当好党的纪律的坚定拥护者和模范执行者。要严于教育,经常对干部进行党性教育、纪律教育、作风教育,引导干部爱党忧党、遵章守纪、尽职尽责。要严格管理,既管干部的职责履行和权力行使,还要注重分析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行为动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纠正,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严肃查处,发挥纪检监察内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对违反纪律的干部,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查处,形成违规必究、违纪必查、违法必惩的鲜明导向,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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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严纪律转作风提效能促服务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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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员干部来说,纪律、规矩、底线都是思想和行为应遵循的准则。党的纪律是为维护党和人民利益、保证全党行动一致而要求党员必须遵守的各项规定,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其中党章是总规矩、党纪是硬约束、国法是铁规则。底线是确保思想和行为不发生质变的红线,党员干部的底线包括政治底线、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等。党员干部守纪律、守规矩、守底线,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发力。

靠信心站稳立场。党员干部在该坚持原则、立场的时候没有坚持,往往是因为信念不够坚定,思想上没有树立起理想信念这根“定海神针”。理想信念来自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责任、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对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美好生活的信心。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就是要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就能始终站稳政治立场,拥有“乱云飞渡仍从容”的强大定力。

靠忠诚坚守品格。忠诚是共产党人的鲜明政治品格。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就是要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下力气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不忠诚,私下说怪话、传播一些所谓的政治笑话、段子也是不忠诚。锤炼忠诚品格要慎独,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尤其是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更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不做“两面人”,不做“稻草人”,真正做到“诚于中”“形于外”。

靠敬畏抵御诱惑。习近平同志一再告诫我们要有敬畏之心。共产党人要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要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总规矩和总遵循,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经常躬身自省,对标道德高线、不触纪律红线、守住法律底线,时刻保持清醒警觉,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

靠戒慎防微杜渐。做人做事最怕在细、小二字上疏忽。一些党员干部崇尚大事讲原则、小事论感情。其实,小事不讲原则恰恰是危险的开始。很多落马者都是从失小节、存小过、犯小错开始,由量变到质变,一步步滑向罪恶的深渊,自毁前程。古人修身提倡“慎厥身修思永”,就是要做到慎欲、慎权、慎独、慎微。因此,党员干部要谨言慎行,不做失德失范之事,坚守党性原则和做人操守。

靠平常心摆正自我。手握权力,容易滋生高高在上的心态,容易迷失自我,不把纪律、规矩、底线当回事。党员干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对于权力职位切不可头脑发热、利令智昏,要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摆正人民公仆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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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纪委书记纪律行动心得体会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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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集中学习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市委书记马天荣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抓好新《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遵守执行、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提高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水平。这对全体党员严守规矩、从严履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是始终做到“三严三实”的题中之义,而党章、国家法律等党内规章制度就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原有基础上,对党内规章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也在一定程度上更加明确了党规党纪的红线,让党员干部守纪律守规矩有了更加清晰的标尺。有了红线、树起标尺,党员就要遵守,将纪律和规矩的要求外化于行动中,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守纪律、守规矩,应尽的职责要不折不扣去履行,不该做的事则要管住自己,绝不越界。

外化于行,首先要内化于心。新《准则》和《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纳入条例。这些新的内容需要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消化和吸收,要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读,要把学习与自身工作实践相结合,这样才能真正把新《准则》和《条例》的新要求、新精神学深学透,内化到思想深处。

党员干部不仅要把新《准则》和《条例》的新要求、新精神内化于心,更要外化于行。在待人处事、履职尽责等方面,都要心中有底线,脑中有红线,戴好纪律和规矩的紧箍咒,时时提醒自己,处处以这些新要求和新精神约束自己,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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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学习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1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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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党上下都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项新法规。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明确了党员和党员领导廉洁自律的标准,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我们党员不但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而且要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确保法规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纪律建设关系到党的兴亡,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带头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不能只是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要自觉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修订颁布这两项法规,是我们党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这两项法规在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基础上,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成功经验,包括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践行“三严三实”、惩治腐败等要求,上升为纪律要求,转化为具体的、可操作的纪律条文。两项法规是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的紧箍咒,戴上了,才是合格党员干部;两项法规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护身符”,为我们提供了一份不可为的“负面清单”,党员干部不要什么场合都去,什么人都结交、什么话都乱说。党员干部应该努力在工作中做出

令人信服的成绩,在生活中展现个人良好的素质,做说实话、办实事,言行合一的老实人。

修订颁布这两项法规,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党员干部,不能搞工作时间内一套标准,工作时间外另一套标准,“工作八小时外”也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严以修身,做道德榜样。群众看干部,首重品行。如果品行不好,再强的能力也得不到公认。反思十八大以来的腐败案例,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八小时之外放松了党性要求,逐步被糖衣炮弹所攻陷,沦为私欲的傀儡,最终身陷囹圄,给党的形象和事业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严以修身,修的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修的是政治立场、党性意识,修的是严格的自律和高洁的情趣,只有把牢了思想的“总开关”,党员干部的行为才不会主动向贪图享受、腐化堕落靠拢,才有了拒腐防变的政治定力。

学习《准则》和《条例》是坚定共产党人信仰的过程。共产党人的信仰就是对国家忠诚、对党忠心、对群众尽心。我们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繁琐沉重,压力颇大,很容易产生疲劳感和挫败感,因此在平时,要加强学习《准则》和《条例》,边学习边对照检查,看看哪些方面做到了,哪些方面还有差距,哪些方面要防微杜渐;还要多向优秀党员先进事例学习,学习他们的工作方法和精神,将自己“定”在群众间,“置”在工作中,以一腔热血和实干精神,费尽心思为群众服务,奉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共产党员的一生也是如此,为了使生命有意义,为了不变的信仰,我们党员干部们一定要坚定信念,坚守底线,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保持共产党人本色,干好党和人民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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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教师作风纪律整顿心得体会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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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教师思想纪律作风整顿》的学习,我的思想又进行了一次洗礼,更加坚定了奉献教育事业的信心。贾得一中是一个团结向上的集体,是一个锻炼人的大熔炉,全体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尽心尽责,使贾得一中的社会声誉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能在这样的环境中学习和工作,我感到无比的欣慰。想想自己平时的工作,我认为还存在很多不足,比如在教学中急于求成,看到学生的成绩不理想,就感觉着急,上课带有情绪。再如在工作中虽然能积极参与教育改革,但是改革步伐不大,缺少足够的自信等。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认识到自身的不足,所以今后我一定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认真学习《纪律作风整顿》的文件,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第二,更加严格要求自已,认真备课上课,加强与同学科之间的交流,寻求适合于学生的教学方法,更好地服务学生。

第三,不断学习和研究新的教育理论,更新教育观念,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第四,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待每一个学生。

总之,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使自己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都得到进一步提高。将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学生负担,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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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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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党中央公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在这里,我就学习和领会“两个条例”精神实质的情况,谈几点自己的心得体会

首先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倡廉、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总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自律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作为一名普通共产党员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深刻感受到学习“两个条例”是新时期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续,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学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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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学校个人守纪律讲规矩心得体会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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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以规矩,不成方圆”,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章党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不断锤炼党性修养,提高业务工作能力,练就为民服务的好本领。通过前段时间的学习,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我决定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是严谨治学,提高教学与科研水平。在业务上应该严格要求自己,教师传授的都是新知识,而其教授内容必须准确科学。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教师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严谨自律的科学态度治学,恪守学术道德,抵制学术腐败,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正确处理教学与科研的关系,努力提高教学与科研水平。

二是加强师德建设,提升自身素质。教师的责任是教育学生,然而学生的思想品德在很大程度主要不是教出来的,而是感染出来的。教学中依赖的是富有感染力的课堂气氛以及教师的人格力量和起表率作用的言行举止。教育是心灵与心灵的交流,对学生道德纪律的实施需要借助的是教师的道德权威,而不是行政手段,更不是纪律强权。道德权威来源于教师的师德,教师的人格力量。

三是淡泊名利,乐于奉献。树立远大的事业理想和职业目标,确立淡泊名利、甘为人梯的精神境界,做到脚踏实地,乐于奉献,静心教书、潜心科研、热心服务、专心育人,以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坚守一个教师对国家、对社会、对教育事业的职责和神圣使命,在谋求国家和人民利益中去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

四是关爱学生,依法执教。在我们心中要有学生,要充分认识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与学生心灵的沟通,自觉地把培养美好感情作为教育教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目标。作为党员教师,应在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过程中体现崇高师德。所以教师在教学生的时候,先要教自己,做学生喜爱的教师,真正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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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守规矩严纪律转作风促落实个人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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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强的组织领导,是各种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前提和保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守规矩纪律作风落实”专项活动,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加大对活动组织领导的力度。

各级党组织在切实改进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担负着加强组织领导的重大职责。当前,自治区党委已经对“守规矩严纪律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作出了安排部署,明确提出了开展活动的目标要求。此项活动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族群众充满期待。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务必在领导和组织层面上多下功夫,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动落实。如此,才能使活动不虚、不空、不偏,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扎实有序开展。

大雁群飞头雁领。抓紧抓实抓好“守规矩严纪律转作风促落实”活动,高度重视、落实领导责任是前提。领导干部既是贯彻落实此项活动的骨干力量,又承担着组织和示范带动的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务必把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推动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局面,确保“守规矩严纪律转作风促落实”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并与年度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相得益彰、相互促进。

加强宣传引导,是我们党开展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根据“守规矩严纪律转作风促落实”活动的节奏和进度,自治区各主要媒体应当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主阵地作用,加大力度宣传全区“守规矩严纪律转作风促落实”活动的部署要求和进展,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活动的新认识、新经验、新举措、新做法,从而弘扬正能量,鼓舞士气干劲,努力营造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的浓厚氛围。

开展“守规矩严纪律转作风促落实”活动,要严格执行纪律,加强指导和督查,进一步强化引导和约束。无数经验表明,活动越往下延伸,情况越复杂、任务越艰巨。只有严格执纪,才能保证实效。抓紧抓实抓好“守规矩严纪律转作风促落实”活动也是一样,必须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守规矩严纪律转作风促落实”活动必须走边学边改的路子,这是一种时不我待的精神风貌,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措施。把边学边改贯穿活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有什么问题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即知即行、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活动不脱节、不停顿、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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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党员干部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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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的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活动,让不少党员干部收获颇丰。他们也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用最真切的语言,表达了学习新修订的《准则》、《条例》后的心得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监督党员干部落实两项法规是职责所在。因此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省委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实施方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对《准则》和《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对敷衍应付、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等,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问责。

《准则》和《条例》实施,也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提出了新要求。撰写纪律审查信息,是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干部李文君的一项日常工作,他对于新的“纪严纪语”感触颇深:“纪律审查信息的书写完全是根据新的《条例》,用的是‘纪言纪语’。”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准则》和《条例》实施后,新的“纪言纪语”,体现了“三转”后纪委向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回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要找准定位,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错位。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两项法规已正式实行,如何用好这把管党治党的尺子,守住纪律底线,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重要课题。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党委要种好‘责任田’,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陵水黎族自治县县委书记麦正华表示,自己作为县委第一责任人,将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我认为守住底线的关键在于将《准则》、《条例》入脑入心,外化于行、内化于心。”省住建厅机关党委主任科员高磊虽然刚参加工作不久,通过学习《准则》、《条例》,他进一步认识到在工作中要秉持公私分明、修身明志,守住底线。

省委组织部科员廖向导在学习《准则》《条例》时,经常用笔记记录下自己的心得体会:“不能在党内搞团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这是他在近期学习笔记中写下的一句话。廖向导认为,《条例》为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划定了不可逾越的红线,其中85条负面清单对党员干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个红线一定要守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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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纪律作风整顿心得体会

全文共 2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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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次学习一系列的教育法律法规。让我明白法律本身应当是值得崇尚的良好的法律。这是树立法律权威的基础要件。良好的法律必须能够充分表达民意。只有当法律充分反映了社会成员的意志,社会成员才会对法律产生高度的认同,认识到法律并不是约束自己行为的羁绊,而是保护公民各种权利的手段,是自己生活中须臾不可分离的必需物。正因为法律是自己的,社会公众才会从内心尊重法律,法律也才真正具有权威性。

一、党风廉政建设事关民生,干干净净履行职责民声所需!

党风廉政建设关系民心向背,关系事业成败。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给予高度关注和重视,采取了强力措施,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央连续出台了《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两个法规,充分显示了中央坚持不懈地抓反腐倡廉的力度和决心。对于廉洁自律问题,要把握好两条:一要干事干净,二要干净干事,也就是既勤又廉。不勤政无以立业,就没地位;不廉政无以立身,就栽跟头。要把这两条统一起来对待,经得起考验,时刻牢记毛泽东主席进北京时说的那句话:“我们不当李自成,我们一定要考好。”在群众中树立好形象。

1、要警钟长鸣,思想重视。珍爱自己。

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我们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我虽然只是县城管局服务中心一名普通职工,党教育我多年,快要退休了,也应该倍加珍惜得来不易的工作,不要因一念之差给家庭、给亲人带来无以挽回的痛苦。要保持晚节.不说是留个好名声,能做到平平安安退休,干干净净退休。也要对得起入党时举起的右手!

2、严以自律,自我解剖。自省自警。

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我们现在各方面的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要时刻告诫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3、接受监督。深入群众,防微杜渐。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古训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一语道破这条颠覆不破的真理,脱离监督的干部,往往会犯错误。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职工都要正确地对待监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面镜子,经常地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进步大有裨益。“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是非”常被泼点冷水,常听点逆耳之言,可以使头脑保持清醒。才能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最近,党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使党内监督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路子。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二、在工作中求真务实,言警力行。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就要坚决贯彻求真务实的要求,推进各项改革建设事业更快发展,就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我们要使求真务实成为行动的准则,贯穿和体现在各项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去。x领导这次花大力气解决了原xxx遗留五年之久的职工安排问题!我们更要百倍珍惜他!以实际行动感谢党对我们的关心和爱护!

1、学习中要有求真的精神。

求真务实是我党的光荣传统,也是党员的优良作风,具体到我们普通干部职工来说,就是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把城管事业发展放在首位,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清醒地看到前进中的矛盾和困难,增强加快发展的压力感、紧迫感。同时,又要看到我们良好的工作基础、各方面的优势条件,坚定信心,抢抓机遇,推动城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用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难题、工作中的症结。总的来说就是既要有加快发展的高度热情,又要有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使我们的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富有创造性。一年?一年快、一年比一年好,树立良好的城管员工形象!

2、工作要有务实的作风。

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在人,既是处事为人的立身之本,也是创业为政的基本准则。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职位有高低,但只要是踏下心来做事、实打实地做人,就能干出名堂,也能取得组织的信任,得到群众的赞誉。

3、群众中要有实干的行动。

实干,是共产党人的作风;认真,是共产党人的品格。我们要继续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遇到困难不缩手,干不成功不罢手,以实干求实绩,以实干求发展。科学的决策再加上实干的行动,我们的事业就能无往而不胜。

4、言行举止中要有实际的效果。

衡量工作能力的标准,主要是看实绩。只要是局领导布置的任务、安排的工作,都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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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校个人守纪律讲规矩心得体会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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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通过此次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的学习活动,我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要加强政治学习,增强个人政治素养。正己才能正人。作为一名政治辅导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个人的政治素养是题中应有之义。应该把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的学习放在第一位,理顺工作程序,这样才能更好的服务于学生。

二、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做好服务工作。作为一名辅导员,我们的工作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对学生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促进大学生的成长成才。通过自身的学习,提高素质,才能更好的服务于学生。

三、用纪律管好思想,用规矩管好行动。中央16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做好学生工作。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也不离开一定的纪律和规矩。针对学生需要建立相应的纪律,用纪律管好思想工作;要将好的做法,优良传统认真总结,形成规矩,带头遵守,用规矩管好行动。

四、根据外国语学院的实际情况,筑牢思想堤坝,严防思想问题。观看影片《较量无声》让我倍感压力剧增,尤其是外国语学院的学生作为思想比较活跃,思路比较开拓,易于接受新鲜事物的群体,更易于被拉拢。基于此,要对学生加强日常的思想教育,通过正面引导,反面警示,提醒学生筑牢思想堤坝,严防学生被拉拢,被腐化。

五、爱护学生,了解学生,帮助学生,使他们成长成才。关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作为一名教师必须关心学生,要了解学生。从思想、学习、生活上全面关心学生,爱护学生,教育学生。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

梁启超说过,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我作为一名政治辅导员,学工办主任,一定以此次学习为契机,牢记自己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身份,牢牢记住党员的本质和党员的精神,做学生成长成才路上的铺路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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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严纪律转作风提效能促服务心得体会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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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反腐倡廉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要抓好落实。

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以铁的决心执行铁的纪律。教育、引导、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执行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形成一个声音,拧成一股力量,保持一个步调,实现一贯到底,形成敬畏纪律、服从组织、听从安排的良好风气。

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之以恒地改作风、正作风。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的“28条办法”和“六项禁令”为开端和破题,对容易出现反复的问题和环节始终盯住不放。把密切联系群众作为改进作风的关键,把实干作为改进作风的落脚点,把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作为改进作风的根本,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要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坚定不移地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更加科学有效地预防腐败,着力完善具有浙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行为,形成不敢腐败的惩戒机制、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不易腐败的保障机制。

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责任,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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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心得体会

全文共 1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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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的一贯要求,也是与时俱进的要求。严以律己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政治基因,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原则。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对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坚决查处,充分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进一步赢得了党心民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指示要求,深刻汲取反面典型人物违背政治纪律、违背从政准则、违背为人底线的教训,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做到政治同心、思想同向、行动同步,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书写中国梦的多彩xx新篇章而拼搏奋斗。

以下是如何践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四点要求:

一是政治上要立定脚跟、头脑清醒。要坚守政治信仰,通过加强理论学习、运用正反典型、严格党内生活来坚守信仰,把严格的信仰、认准的东西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去敬仰、去尊崇。要严守政治规矩,首要的是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体现在日常言行中,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尺度,确保沿着正确的道路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站稳政治立场,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在重大价值取向上要旗帜鲜明,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要旗帜鲜明,在重大考验面前要旗帜鲜明。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对背离党性的言行坚决斗争,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制止,坚决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二是思想上要心无旁骛、戒骄戒躁。要保持定力,坚持省委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变,坚持既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路径不变,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不变,坚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变,坚持现有的工作力度和节奏不变,坚持项目观摩、增比进位等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方法抓手不变。要集中精力,根据当前和“十三五”发展需要,建一批大项目工程,抓一批大产业企业,打造一批大平台,办好一批大实事,再干成几件大事、要事、新事。要顶住压力,切实把岗位当平台,把工作当追求,扛得住事情,顶得住压力,力戒浮躁、骄娇二气,自豪而不骄傲,务实而不浮躁,昂扬而不张扬,做到长期奋斗、艰苦奋斗、不懈奋斗。要凝心聚力,把广大干部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人民群众的心气凝聚起来、把方方面面的力量汇聚起来,提升干部的“干事指数”、群众的“创业指数”,保持一盘棋、一条心、一股劲的良好局面。

三是工作上要敢作敢为、善作善成。要有强烈的责任担当,担当起发展改革稳定的工作责任,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性、结构性、体制性、素质性问题,抓紧出台一批含金量高、既利当前又利长远的改革举措,积极化解一批积累性遗留性问题;担当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统筹推进纪检、组织、宣传、政法和统战工作,做到伟大工程与伟大事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巡视“利剑”用好,切实把基层干部身上、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解决好。要有过硬的能力本领,与时俱进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谋划能力、执行能力、统筹能力、应对能力,用心得法地开展工作。要有科学的方法抓手,把思想方法搞对头,增强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把行之有效的工作抓手用足用好,进一步开创工作新局面。要有鲜明的用人导向,全面贯彻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公平公正合理地使用干部,引领干部敢作敢为、善作善成。

四是作风上要求真务实、团结廉洁。要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善始善终、一以贯之抓作风建设,贵在实干、贵在团结、贵在为民、贵在清廉,以优良作风保障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要秉持“知行合一”的理念,发扬“马上就办”精神和“钉钉子”精神,按下“快进键”,跑出“加速度”,干出新业绩,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靠觉悟促进团结、靠制度保障团结、靠“一把手”维护团结,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团结,让团结出战斗力、出生产力、出干部、出政绩、出健康。要增进对群众的感情,把群众作为最好的老师、把基层作为最好的学校、把实践作为最好的教科书,一切为人民打算,健全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与群众一块苦、一块过、一块干。要筑牢防线,把握界线,守住底线,敬畏权力、慎用权力,带头遵守廉洁从政行为准则,注意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管住活动圈,切实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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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学习讲规矩有纪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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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讲规矩”成为政治生活的高频词。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重要的位置。

党的规矩主要包括党章、党纪、国法,还有党的优良传统,都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规矩。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自我约束的不成文的纪律,同样需要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懂得并自觉遵守这些规矩,个人才能不触雷、不踩线,党才更有凝聚力、战斗力。

自古以来,规矩就是一种约束,一种准则,就是一种标准,一种尺度,更是一种责任,一种境界。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校验。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讲,规矩既包括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又包括道德规范,标准礼仪,党员干部是一个地区社会行为规范的创导者、表率者,担负着发展一方经济,稳定一方社会的职责。党员干部一定要牢记自己是人民群众的公仆,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对其自身、对党组织、对群众造成了伤害。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殆,国不以规矩则乱。规矩很重要,不懂规矩、不用规矩、不守规矩就要出问题,就会栽跟头。十八大以来相继落马的一些省部级高官,就是活生生的不懂规矩、不用规矩、不守规矩的反面教材。

作为党员、干部,要先学会懂规矩,做到知晓规矩、认同规矩、遵守规矩,将规章制度入脑入心,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明白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做到不超雷池,不乱章法。

作为党员干部更要学会守纪律,做到知大知小,知进知退,知荣知耻,知是知非。强化纪律观念和服从意识,对纪律心存敬畏,把纪律作悬在头顶的“三尺利剑”,做到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其他各项纪律规定。

作为党员干部子女要公道正派,不徇私枉法。始终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件事情,以敬业奉献的精神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要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党员干部的形象严重关孚党和政府的守法意识,自觉学习和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就是对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权威最强最有力的捍卫。

作为财政干部,首先要加强对财经法规、财经政策的学习,始终把握《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各种《会计制度》、《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基础性规章作为进财政队伍的门槛,让每个财政干部学懂其内涵,知晓其职责。其次要建立健全财政管理的内控机制,要遵守机关各项管理办法,完善资金审批、项目审批、公务接待、小汽车使用、政策告知、财政监管、机关效能、政务公开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实行闭环管理。三是完善公示制度。推进局机关党务、政务、财务、事务公开,按月公开三公经费、设备采购等事项,让社会了解财政工作,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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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党员两学一做讲规矩有纪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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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讲规矩是每个共产党员应有的自觉认识和行动。最近,全党正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是学习党章党规、学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做,就是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意义在于,它是保持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也是保持中国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一个重大举措。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是基础,“做”是行动关键。所以,我就和大家交流一下我在学习之后的一些初步认识和体会

一、为什么要强调讲规矩、守纪律?

有一句老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实际上,规、矩最初是木匠师傅所用的一种工具。“规”是圆规,“矩”用来校正方形,是指曲尺。木匠师傅要做圆、做方,都要靠一副好规、好矩来作为他的坐标。“规、矩”最初作为木匠师傅的一种用语,经过发展、演化已经合并成了一个词,即规矩。这个“规矩”指的就是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一定的法则、标准、规范或习惯,就是要讲规矩、有纪律,这也逐渐成为人们习以为常的一个用语。

共产党人也要讲规矩、有纪律,要遵守组织纪律、政治纪律。如果没有规矩,中国共产党8000多万党员可能就是一盘散沙。所以一定要讲规矩,一定要有纪律。

最近,在习总书记的讲话中,对讲规矩作出了四个方面的论述。第一,党章。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总章程、总规矩;第二,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是对每一个党员的刚性约束,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都必须遵守的纪律,也是刚性约束。第三,国家法律。每一个党员都是国家公民,所以必须遵守国家对每一个公民的要求。第四,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斗争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这也是需要遵守的。

习近平同志到河北省西柏坡时讲:“这个地方是立规矩的地方”。实际上1949年,中国共产党即将开始全国执政时就提出了六条规定:一,不做寿;二,不送礼;三,少敬酒;四,少拍掌;五,不以人名作地名;六,不要把中国同志和马、恩、列、斯平列。这个规矩和纪律,中间有没有区别?细想起来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整体来讲,规矩的范围更广泛,但是还没有把它完全提炼形成一个刚性约束,但是对我们这些党员也有一定的要求。

所以,习近平同志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政治纪律可以和规矩相提并论,有的已经成为刚性规定,有的还不是刚性的,还是没有完全成文的规矩,但是也必须要遵守。所以习总书记强调,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所以说今天我们为什么来谈讲规矩、守纪律,和这个也是密切相关的。

现在强调要守规矩,就是肯定还有不守规矩的地方。那么具体有哪些不守规矩的地方、不守规矩的表现呢?这个在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以及日常生活中也都能够发现。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在原则立场上不能自觉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包括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在涉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原则性问题上,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或者对中央的重大方针政策阳奉阴违、口无遮拦、毫无顾忌、乱加评点,这就属于不守规矩,这是不可以的。

第二个方面,在党内团结问题上,有些人不守规矩,搞小山头,搞小圈子,搞宗派主义,搞团团伙伙。这在我们党内也是不允许的。我们的党员干部来自五湖四海,所以不能够用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这些用语来称兄道弟、拉帮结派,这在党的纪律和规矩里面也是不允许的。

第三个方面,组织涣散、纪律松弛。这和一些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不够,和纪律观念薄弱是密切相关的。有些人有重大问题也不向组织请示汇报,子女在国外定居,个人有几本因私护照,随意外出不报告,个人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不报告,这些都是违背党的纪律、不讲规矩的表现。

所以说我们今天重新提倡要讲政治规矩,讲守纪律的重要,就是要意识到共产党是有规矩、有纪律的,必须要通过讲规矩、有纪律来加强组织观念。加强组织观念的本质是什么?其实也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维护全党的团结统一。所以说,重塑党的组织纪律性和约束性,净化我党的政治生态,是非常有意义、有必要的。

二、守纪律、讲规矩是共产党员的基本素养

守纪律、讲规矩是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就确立并一直遵循的基本组织原则,也是对每一个共产党员最起码的要求。刚才我们讲,守纪律、讲规矩的最高层次、总的要求就是我们的党章。过去一段时间,很多党员对于党章的内容模糊了,没有牢记党章中规定的党的纲领、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组织、党的纪律、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等等。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首先就把学习党章放在了第一位。党章是党的最高法规,也是党员和党组织活动的基本准则,内容非常丰富。其中,党的组织制度和党的纪律,两者是紧密相连的。

我们一般笼统地讲一大党章、二大党章,实际上,严格来讲,并不完全是这样的。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一大——就是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的时候——提出来中国共产党纲领,这个纲领和现在说的党章有一定区别,但当初没有分得那么严格。这个纲领里包括了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对党员的要求等,一共15条。实际上是14条,一大纲领留下来的两个版本——英文版和俄文版里,第11条都是遗漏的。不管怎么说,这个纲领把共产党的名称、性质、奋斗目标提出来了。

有关党的组织和党的纪律,纲领规定:“每个地方,凡是有党员五人以上时,必须成立委员会。”强调所有的党员都必须组织起来,五个人以上就可以成立地方委员会。党员必须组织起来,必须在一定的组织范围内活动。那么,这个组织的范围、组织的名称是什么?就是刚才说的委员会。所以说,共产党自成立伊始,就是一个有一定要求和规范的组织。

纲领规定:“凡是党员不超过十人的地方委员会,应设书记一人;超过十人的应设财务委员、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一人;超过三十人的,应由委员会的成员中选出一个执行委员会。”看得出来,共产党一开始就是按一定的规矩组织起来的。大家都知道,中共一大召开的时候,全国只有50多个党员,但这50余人也不能是一盘散沙,也要按照一定的规矩组织起来,开展具体的活动。只要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进入了这个组织系统,就要按照一定的规矩来开展活动。

开展活动的目的是什么?一大纲领宣布,要搞无产阶级专政,来消除阶级区分、消灭资本家私有制等等。一大纲领还提出,30人以上的党组织要成立执行委员会。所以,党的中央机关一开始不叫中共中央委员会,叫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党发展壮大以后,在党的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党的中央机构选出来的执行委员会不再仅仅是执行的功能,还有决策的功能。所以,三大以后把“执行”两个字去掉,改成中共中央委员会。

一大纲领里除了对党的组织架构作出初步的要求,还有严格的监督制度,涉及方方面面。比如地方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党的各项活动、政策制定等等。当时虽然只有几十个党员,但在立党的纲领的时候,上级和下级的关系就非常明确了,下级要受上级的监督。这些都是在党成立之初提出来的。

纲领的第六条规定:“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分应保守秘密。”这是我们经常讲的“保守秘密”。保守秘密也是一条纪律,尤其在战争年代,在环境特别恶劣的情况下,很多人的信仰不坚定,叛变了、投降了,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出卖党组织的秘密、出卖同志。这就违背了党的纲领,违反了党的纪律。所以,要把他们开除出党。

虽然在一大纲领里面没有明确地出现“党的纪律”这几个字,但实际上,它的主张、内容都已经有了。它还强调了,纲领一旦经过三分之二的代表的同意,那么就不能随便修改了,“这个纲领经三分之二全国代表大会同意,始得修改”。这又是一条纪律,就是我们现在讲的少数要服从多数。

为什么说中国共产党宣布成立是一件开天辟地的大事?我们党90多年来,党章在不断地修改,不断地变化,很多重要的思想是一以贯之的。在中国共产党宣布成立的时候,就已经考虑到了。包括对于党员的要求、组织机构的建构、对于党的秘密的遵守,等等。

我们经常讲,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讨论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是因为它当时并没有被通过,是在1922年二大的时候正式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在大会上提出并讨论,讨论得很激烈,但是关于共产党员能不能到政府中去做官的问题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所以,一大上最终没有正式通过。

1922年召开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党员人数增加了两倍多,由原来的50多人发展到194人,分散在全国。除了原有的在北京、上海、广州、湖南、湖北的党组织,我们党还在群众运动过程中建立了党的组织。一个是工人运动,一个是青年运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它成立的时候,绝大部分党员都是追求真理、想要救国救民的先进知识分子。共产党成立之后,决定要增加工人运动,因为共产党首先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之后扩展到代表中华民族的利益,代表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中国共产党宣告成立之后,立刻将主要的精力投入到开展工人运动当中。1921年8月,成立了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专门领导工人运动,并在劳动组合书记部里建立了党的组织。广大青年建立的青年团里也有共产党员。所以,中共二大召开的时候,除了地方组织,还有劳动组合书记部的党员代表、青年团的党员代表出席。还有一些党员比较分散。比如说,当时的194个党员里面,有三个是四川的党员,但当时四川还没有建立组织,四川的代表就以个人的身份来参加代表大会。

在党的二大上,第一次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简称党章。这个党章就比较规范了,一共有6章、29条,包括党员、组织、会议、纪律、经费、负责。可以看到,组织和纪律专门有一章来论述。

二大最大的贡献就是提出了“反帝反封建”的纲领。中国共产党的最高标准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但实现共产主义的条件还不具备,就得从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情出发,首先进行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

这个纲领提出来就要靠党员去贯彻、去实行。所以,党章对党员入党条件、入党手续,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党的纪律、制度等都做了具体的规定。其中和我们今天所讲的守纪律、讲规矩关系最为密切的就是第二章和第四章。

第二章是什么?组织。没有组织就说不上纪律,为什么要守纪律?因为党员是组织中的人。这个组织是为实现党的宗旨、党的目标服务的。1922年党章规定:“各农村各工厂各铁路各矿山各兵营各学校等机关及附近,凡有党员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组”,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党小组,之后更加明确地提出要成立支部。“每组公推一人为组长,隶属地方支部”,基层组织就开始有了。前些年为什么强调在非公机构里要成立党组织?因为各种原因,一些民营企业、私人企业里面没有党组织了,实际上这是不符合党的章程的。党章规定:“凡有党员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组”,之后纳入到党的组织系统里。

而且党章也规定,各级党组织是为本党的组织系统。党的组织系统的任务是什么?训练党员和党员活动,凡是党员皆必须加入。你说我是党员,但是我不参加组织活动,那不行。作为一个党员一定要进入这个组织系统。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成立初期就明确下来的。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随着历史的演变,久了以后,我们可能在某些点上比较淡化了。关于组织活动,经常有人开玩笑说,党员好久没有交党费了,好久没有参加组织活动了,这是不可以的。严格来讲,这是违反党章规定的。

在中共二大通过的《党章》第四章,对纪律作出了9条规定。当然,这9条纪律是笼而统之的,包括把“全国代表大会为本党的最高机关”作为一条纪律制定下来;在全国大会闭会期间,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机关。我们现在讲到底谁是最高机关?是中共中央,还是中国共产党的历次党代表大会?二者是有区别的。开会期间,党代会是最高机关,但是在闭会期间中共中央机关为最高机关。

第18条规定,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决议,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这是什么意思?就是我们现在讲的个人服从组织、全党服从中央。这个规定把两者的关系说得很清楚。中央机关、党代表大会、中央的决定(当时习惯用语叫议决),通过讨论决定下来了,议决下来了,那么党员是必须绝对服从的。讲得非常肯定,没有什么商量的余地、讨论的余地。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逐级反映意见,但是作为组织原则来讲,党员必须服从。

第19条规定,下级机关须完全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不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是不可以的。作为党的组织机关,全党必须团结统一,中间不能有很多的个人行为,那是不行的。对不执行者,当时已经明确规定了,上级机关得取消或改组之,就是我们现在经常讲的把你取缔了,或者进行改组。这是1922年的《党章》,也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个正式通过的《党章》。

今天,我们讲要讲规矩、守纪律或有纪律,这是我们党的一个光荣传统。中国共产党能够从小到大,从弱到强走到今天,在某种意义上,是和我们党铁的纪律,和我们党从一开始就形成这么一个好的纪律、好的规矩是密切相关的。

第一部《党章》中还提到,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及各组均须执行及宣传中央执行委员会所定政策,不得自定政策。不能自作主张想怎么宣传就怎么宣传,要和中央保持一致。凡有关系全国之重大政治问题发生,中央执行委员会未发表意见时,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均不得单独发表意见。中央还没有说话,你自己在那儿瞎说、瞎发言,那是不可以的。

第22条,凡党员若不经中央执行委员会之特许,不得加入一切政治的党派。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开始全力以赴发展工人运动,但是到了1923年2月,发生了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当时遭到了反动军阀吴佩孚的严厉镇压,之后工人运动陷入低潮。这时,中国共产党也开始反思,在中国这么一个几亿人口的国家,工人人数很少,分布也相对比较集中,光靠我们自己的力量还是有一定的局限,那么怎么才能把更广大的人民群众发动起来呢?所以,到了1923年,在中国共产党三大召开时,明确提出“国共合作”,也就是和当时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进行合作,来共同推进中国革命的进程。当时,孙中山对十月革命的胜利也非常敬仰,多次写信给列宁,表示要学习苏联的经验,要联俄、联共、扶助农工。这和共产党的民主革命纲领“反帝、反封建”“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确立民主联合战线”等观念就比较接近了。

最终,国共实行了“党内合作”的方式。党内合作方式开始时,大家也非常抵触,包括陈独秀在内。因为我们自己是有规定的,共产党员有一个独立的旗帜,高举的是共产主义旗帜,你加入到国民党,不就容易把你的政治面貌模糊了吗?不就容易让人家产生歧义——共产党不干共产党了,他现在跟着国民党走了。容易对共产党产生一些负面的看法。所以当时共产党党内的领导层意见很不统一,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愿意和国民党实行党内合作。要合作,就在党外,两党可以有共同的目标。但是当时孙中山不接受,他不能接受和共产党平起平坐。他说你要来,我欢迎,你是新鲜血液,我们充满了战斗力,国民党需要共产党这些新鲜血液补充进来,但是你们要以个人身份加入到国民党。那么这个条件你接受不接受?不接受党内合作,国共合作就实现不了,还是靠共产党单枪匹马地率领工人阶级去奋斗;如果接受党内合作,中央就要做决定。

1922年8月,中共在杭州西湖召开特别会议,马林在会上传达了共产国际的指示,再次提议中共党员加入国民党组织。这个时候,有些共产党员其实已经开始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了,但是对于广大党员来讲,大家思想上还有一个疙瘩,还有一个结。

1923年6月,中共三大在广州召开,会议正式决定采取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的形式实现国共合作,同时保持共产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的独立性。后来,很多共产党员都成了国民党,并且成了国民党地方工作的一些骨干。所以为什么后来毛泽东去参加国民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当选为候补中央委员,他就是以国民党员的身份去参加党代表大会的,在中间确实是出类拔萃。后来,推荐他担任国民党宣传部代理部长,这个影响和作用就非常大了,那就和共产党员的几十号、百八十号人的区别就非常大了。中共四大时,全国才有900多名共产党员。一直到大革命后期,1927年中共五大时,共产党员才有了一个大的提升,全国发展到了五万多名共产党员。

国共实行党内合作以后,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共产党的组织仍然保留,仍然保持着它的独立性。你参加到国民党中间去,实际上最终发挥作用的还是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革命纲领,还是要按照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国民党中去贯彻、去执行。所以,为什么后来有国民党右派坚决反对说,共产党进来以后就把他们的力量抵消了,坚决要求孙中山要把共产党人清除出去。最后孙中山坚决抵制了国民党右派的反共倾向,继续坚持。孙中山的观点后来被我们概括为“新三民主义”,即“联俄、联共、扶助农工”。这就成了共产党成立以后掀起第一次大革命高潮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我们这些有相同目标的政党联合起来、团结起来了,共同反对当时的封建军阀。到了1926年北伐战争时期打击当时反动的封建军阀,“打倒列强、除军阀”等口号可以说响彻全国。

实际上,共产党自成立之初,从第一个纲领到中共二大《党章》,确实就比较完备了。所以现在学界还有关于中国共产党创立时间节点的讨论。有人认为,共产党是在1921年7月宣告成立的,但也有一些学者不同意,说要到二大,中共提出民主革命纲领,认为中共二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提出是党创建工作完成的标志之一。我个人觉得,这两种都各有道理,但我更倾向于“创立于1921年7月”的说法。

创建是一个过程,什么时候才成熟?我们现在通常的说法是到1935年遵义会议的召开,那个时候的中国共产党才走向了成熟,在此之前都不算完全成熟。所以,关于什么时候叫做创建工作完成或创建没完成,这就比较模糊。

到中共三大召开,我们基本上是一年开一次党代会,后来时间才逐渐拉长,如今是五年一次。中共三大、四大都是对二大《党章》进行修订,所以叫《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1925年1月,中共四大在上海召开,在讲纪律的章节中还多了一条,即凡党员离开其所在地必须经该地方党部许可。就是说,你要到什么别的地方去,你要转组织关系,都必须经过组织关系所在地党部的许可。这一条纪律之前是没有的。到了所在地,如有党部,必须向该党部报道,要不然你就是断线的风筝,那边没有党部,你就完全失联了,那么你怎么过党员的组织生活?怎么样接受党的教育、开展党的活动?你没有办法参加。

到了五大的时候,共产党已经在大革命高潮里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国共合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了5万多名党员。这个时候的《党章》是85条,在这85条里,关于党的组织系统,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党组织有了一个非常明确的规定。第一级是全国党代会、中央委员会,第二级是省级党代会、省委,第三级是市或县的党代会或市委、县委,第四级是区代表大会或区委,最基层的是党员全体大会和党的支部干事会,就像我们现在说的党支部。这在1927年召开的中共五大中被正式列入了《党章》。所以说,我们党的组织系统实际上在早期就非常明确地确定下来。为什么我们说还要遵守纪律?不遵守不行。5万多党员,从中央到省,到市、县,到区,到基层党支部,每一层必须有一定的规矩,必须有一定的纪律来约束,否则,全党就乱套了。

当时,中央明确规定,对于凡是不执行上级机关决议及其他破坏党的行为,即认为违背党的共同意志而处罚之,处罚的方式包括:有的是对整个党部加以警告、改组或进行重新登记,这也就等于把党组织解散;另外,对于党员个人要加以警告,或在党内公开警告、临时撤销党内职务、留党查看,还有开除党籍。当时,绝大多数党员都是按照这个规定去做的。如果没有按照这个规定做,就不可能有我们党后期的发展。绝大部分党员都自觉遵循党的规矩,按照党的组织系统规定的章法去活动、去行动,我们的党员队伍才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所以,讲规矩、有纪律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就确立和遵循的一个基本组织原则,也是对每个党员的起码的要求。

三、守纪律、讲规矩是保持党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的基本保证

讲规矩、有纪律是实现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和宗旨,是保证中国共产党战斗力和凝聚力的基本保证。

新中国成立之前,我们的民主革命纲领,也是我党的最低纲领是反帝、反封建,建立民主共和国。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目标也有所变化——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因为整个中国一穷二白,国家怎么样繁荣富强,人民怎么实现共同富裕,这是摆在共产党人面前的一个新课题。那么又提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来指导。这又是我们的一个新的目标,其实也是现阶段的一个最低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际上这也是我们党的纲领和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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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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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自己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科 学分析新时期党的建设基本态势与客观要求、自觉运用中国共产党执 政与建设规律的基础上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 “要让纪律成为高压线,要把笼子通上电”和王岐山书记“要把纪律 挺在前面”的论述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这一重要论述的重要意 义有了进一步认识

“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十八 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敗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也要看到, 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区域性腐敗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 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外和体制内挂钩,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如果 不保持高压态势及时遏制、根治腐敗势头,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 通上电,势必前功尽弃,只有一以贯之地“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 摆在更加重要的地位”,把纪律挺在前面,才能让党员干部在面对各种错误思潮时不迷失、不跑偏,在行使权力时不任性、不越轨。

“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很多 腐敗分子违法都是从违纪开始的。以前我们把主要精力放在发现查处 少数严重违纪违法分子上,缺乏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意识,不重视平时 的纪律监管,没有正确用好遵规守纪来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对抓早抓 小、防患于未然缺乏应有的重视,致使一些党员处在纪律“脱管”状 态,助长了部分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不把纪律当回事,一定程度上 造成党员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弱化,阻碍事业发展、损害群众利 益,危害党的执政根基。

“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强化纪委本职工作的需要。“监督执 纪问责”是基层纪委的主业主责。但现在也存在一种傾向,认为纪委 重点是查办大案要案,监督到位了,出了事就问责,忽视了对党员干 部违纪行为的日常管理。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具体执行 者、实践者,必须要着眼党风廉政建设大局,回归纪委作为党的纪律 检查机关的主业主责,既要坚决査办大案要案,又要全面履行党章賦 予的职责,加强纪律建设,推动全党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

二是“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这一重要论述为推进纪检 监察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明确工作方向。“把纪律挺在前面”,是纪检机关深化“三转”, 对党章賦予职责的进一步回归。它明确了主责主业,纪委不能无所不 管,要紧紧咬住本职,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 责,,做到“三个及时一是主责主业,及时介入。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体现作为,落实监督。二是监督执纪,及时提醒?在党风 廉政建设工作中,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得咎,及时点名问责。三是上 下贯通,及时联系。及时与本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做好“双汇报”,上 下沟通,专题汇报工作情况,争取同级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支持。

丰富工作内容。一是开展传统文化教育宣传活动,筑牢思想防 线。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完全筑牢党员的思想底线,在机关、各村打 造传统文化宣传墙、文化走廊以及各种送文化走访活动,在全街道营 造讲道德、守规矩的文化氛围,让传统美德内化于心,使守纪律成为 每名党员的自觉行动和新常态。二是纪律约束到位,规范干部行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细化“日常行为考核、业务工作考核、民主评 议考核”三个一百考核细则,严格执行规矩、纪律,加大对违法家规、 国法行为的惩戒,使每个党员心中有规矩、行为守纪律。三是职责分 工要明确,建立监督“高压线”。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党委发挥 立规矩、建机制的作用,纪委要围绕主业主责、协调跟进,各分管领 导做好业务工作安排、曰常思想和廉政工作监管。要严字当头、敢抓 敢管,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出了问題就要追责,使每名党员干部都 敬畏历史、敬畏百姓、敬畏人生。

创新工作方式。围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调整 工作方式方法,敢担当,善履职,在推进“四个全面”治国方略中发 挥作用。一是抓典型。就是要注重问责,改变以往大把抓的方式,开 会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二是抓细节。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 看住公款吃喝、送特产、乱开小工费等一件件小事,以点带面、小中见大,加强基础工作,强化日常管理。三是抓结合。要上下联动,在 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的同时,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 术,运用互联网思维,加大执纪査处和公开曝光力度,利剑作用就发 挥出来了。

三是“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这一重要论述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出了更髙要求

一是要敢于担当。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有很强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发现问题,要敢抓善管,能啃硬骨头,把该负的职责切实负 起来,把该担的重担切实挑起来,危难之中见真情,危难之时看品格, 在工作中真正体现自己的价值、体现纪检监察干部的担当。

二是要带头守纪。“己不正焉能正人”,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要求,始终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严格自律,坚决按照党的规矩办事, 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三是要严格执纪。“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必须把严格执 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决不能让党规党纪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打虎无禁区,拍蝇无死角“老虎”、“苍蝇” 一起打,这是总书记 反复强调的一个鲜明观点。反腐敗不定指标,没有限额,毫不留情, 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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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明责任讲规矩守纪律促发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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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体现了党中央对管党治党规律的科学把握,为每一名党员干部确立了道德高标准和行为底线。

一要立规立矩,强化纪律要求。新修订的《准则》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坚持正面倡导,《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开出“负面清单”,两者相辅相成,其核心是要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我们要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深入组织好《准则》《条例》的学习贯彻,让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在党员干部心中牢牢扎根,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遵守、带头贯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严格认真,决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增强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尤其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在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立场上毫不含糊、清醒坚定,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

二要立德立身,强化思想教育。守住纪律的底线,首先要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我们要坚持教育为先,更加重视思想引导,结合党内生活、“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经常性地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提高道德修养,追求高尚情操。要强化党纪党风、法律法规教育,培养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规则意识、清廉意识。要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深入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

三要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管理。要“抓早”,对涉及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让违纪行为及时刹车、止于萌芽。要“抓小”,坚持问题导向,从小处着手,聚焦不严不实的问题和具体表现,“小苗头”不放纵、“小问题”不放过,严之又严、细之又细,防微杜渐,切实把住小节关、细节关,防止苗头铸成错误,小错酿成大祸。要“抓常”,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解决“牛栏关猫”的问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突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四要落实责任,强化执纪问责。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各级党委要种好“责任田”,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认真抓纪律教育、抓制度建设、抓“一把手”、抓查处、抓部署检查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工作。要坚持有纪必执、有执必严,有违必查、有查必究,真正让党纪党规落地生根。积极适应“惩处极少数”向“管好大多数”的转变,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执纪监督网,完善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等有效做法,坚持“一案双查”,严肃实施问责,确保《准则》《条例》的有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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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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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西城区中南海选区怀仁堂投票站参加区人大代表的选举投票时强调,换届选举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保障人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11月16日 人民日报)

一直以来,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党员群众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应该理所当然地受到党纪法规的保护。恰逢换届之年,至上而下、由下及上的换届风潮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保障每一名公民,每一名党员的神圣权利不受侵犯已经成为维护党纪国法权威的重要措施,也成为确保换届风气清清爽爽的根本保障。保障人民的神圣权利,就是要将监督这把利剑悬于心怀鬼胎的人的头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不断完善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激活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的平行监督作用,让党员群众神圣的权利不被亵渎,不被玷污。

监督是执政党刷新吏治的重要手段,也是焕新换届风气的“空气净化剂”。换届风气正不正,关系着党员群众能否选出代表民意诉求的代表,更关系着各地能否选出清正廉明、勤政为民的“父母官”,关系着各地领导班子能否稳定高效和经济社会发展能否持续跟进。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时期和各地班子换届的重要节点,如果党内监督一旦缺位,就难以保证湖南衡阳、四川南充、辽宁系统性贿选案不会再次发生。这样的教训,是对党员群众权利莫大的蔑视,更是对我党权威的沉重打击,捍卫党员群众权利,就是要让监督的警钟长鸣于耳。

保障和捍卫党员群众的神圣权利,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要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监督,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从古至今,监督历来都是执政团体肃清君侧、正纲明威、保障民利的武器,秦有商鞅“徙木立信”,以法监督王权民利,法在前,无人敢僭越雷池一步;之后,监督机构日趋完善,汉有御史府,唐有御史台,宋有立谏院,明有都察院……有效的监督离不开完善的监督机构体系,更离不开并行的法制约束。

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核心是要无缝链接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实现监督的全覆盖、无死角。用好监督这把利器,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不能用信任代替监督,而是要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将对领导干部感性上的信任逐渐上升为理性上的制度制约,既讲信任又讲考验。同时,又需要在选拔任用干部、强化制度建设和干部日常管理中拧紧监督的螺丝,在党员领导干部心中树立起敬畏权力的藩篱,杜绝其用手中绝对的权力破换党员群众的神圣权利。

监督永远在路上,保护好党员群众的权利,就如同庇护党的生命线。权力取之于民,更要用之人民,保障党员群众的权利,还需要让《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内涵更加深入人心,需要我们更加坚定不移地坚持党中央在党内全面监督的领导地位,同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的主体责任,逐步建立起各级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才能让权力不游离于监督的“天网”之外,让党员群众神圣的权利真正体现党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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