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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纪律处分条例心得(精品20篇)

幼苗不经历风霜洗礼,怎能长成参天大树;雏鹰不经历狂风骤雨,怎能飞上万里苍穹;溪流不经历颠簸流离,怎能交汇于浩瀚大海。而年少的我们,不经历艰苦磨炼,又怎能成为国家栋梁之材。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最新纪律处分条例心得,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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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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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超标办公室?严肃问责没商量!”2日,柳江县纪委微信公众号“柳江清风”推送的这条文章,让收到的党员领导干部眼前一亮。微信结合着真实案例,生动解读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内容。微信推送学《条例》,只是近期我市各级党员干部多种方式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一个缩影。

上月颁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了“不担当”的6种问责情形,让“有权必有责 、有责要担当 、失责必追究”成为广泛共识。《条例》颁布后,我市高度重视,精心谋划,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专题会议深入学 、营造氛围广泛学 、结合工作实践学,掀起了学习热潮,让全市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自觉履职担当。

在学《条例》的过程中,我市突出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市委及时召开常委会,由市纪委主要领导进行领学;各市委常委负责组织所在部门学习;市纪委领导到各县区、各市直单位进行宣讲,为党员领导干部逐条分析 、详细解读;我市各级党组织把学习《条例》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将《条例》作为必学篇目,增强了学习自觉和纪律自觉。

全市各级纪委第一时间召开纪委常委会 、干部职工会进行专题学习。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结合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以党员干部看懂记牢为目标,我市各级党组织通过广播电视、政府网站 、官方微信公众号 、手机短信等媒体平台,以知识竞赛 、网络答题 、推送图解 、案例 、视频等多种方式,对《条例》的内容和意义进行宣传,在全市营造了学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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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纪律作风整顿心得体会

全文共 1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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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局开展了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在第一阶段,系统学习《中共##市委关于党政机关中开展纪律作风整顿的实施方案》、《##省关于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的决定》和《胡锦涛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等有关文件、以主题讨论,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在局机关中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学习,通过学习讨论,使全局工作人员更牢固掌握各项纪律规定,增强了法纪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深刻认识到违法违纪问题产生的根源及其危害性,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改进了工作作风。

通过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纪律作风整顿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剖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开拓创新的精神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过去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做得也不错,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果断和胆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业务知识不够钻研。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对业务知识钻研不够,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认为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就算了事了。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

3、在组织纪律方面存在执行制度不严,有时上班有迟到现早退现象。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已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缺乏系统的学习,特别是对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八个方面风气”的思想还没有深刻地领会,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2、开拓创新精神不够。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上级领导会有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上面有安排再开展工作,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缺乏一定自信。

3、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仅对局里面上的事情做的多,但是还对工作还缺乏系统化和高质量的要求。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仅要学法律、老干部政策知识,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方面风气”和“八荣八耻”等重要论述,精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委会上的讲话等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业务素质;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想办法,办实事,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模范遵守各贡规章制度。明确自己的职责,告诉自己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以中国共产党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向先锋模范看齐,以严谨的态度对待工作,以热诚的态度对待同志。

4、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对学习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各项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工作扎扎实实、提高工作效率,当日事当日毕,做到对国家对群众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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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员工守纪律讲规矩心得

全文共 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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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主题为“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宗旨教育、纪律教育、党内法规教育、作风教育和廉洁文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强化组织纪律观念,积极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社会氛围。本次学习班进行为期3天的培训,同时作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严三实”第二次专题学习。刘悦伦在大会上详细阐述了党的纪律和规矩的内涵,要求党员干部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争当守纪律、讲规矩、从严从实、干事创业的表率。

守纪律讲规矩,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当前反腐败斗争发展的内在需要,也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纪律建设是治本之策,从严治党应该抓早抓小,要及时敲响纪律的警钟,咬咬耳朵、扯扯袖子,体现对组织的真负责、对事业的真担当和对干部的真爱护。

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其中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守纪律讲规矩是共产党人的基本政治素质。税务部门职责重、牵涉面广,身处其中的党员领导干部,更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做表率。

守纪律和讲规矩必须加强学习。共产党人不仅要深入学习党纪国法中的规矩,还要广泛学习未列入纪律的规矩,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做到任何时候自觉遵循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守纪律和讲规矩必须以上率下。习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和讲规矩上做表率”。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的好坏主要取决于主要负责人,正所谓“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领导干部只有带头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才能以上率下,从者如流。

守纪律和讲规矩必须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共产党人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党的观点、党的形象,谁与党离心,就应旗帜鲜明地与谁划清界限,谁给党抹黑,就应毫不犹豫地与谁进行坚决斗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党之兴衰,党员有责。党的队伍绝不允许有吃里扒外之人,决不能吃党的饭砸党的锅。

“举头三尺有纲纪”,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才能有权不“任性”,始终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领导干部惟有敬畏法纪,恪守“三严三实”,才能慎初、慎微、慎行,确保忠诚、干净、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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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守纪律强担当提效能促赶超心得体会

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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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落实城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工作效能,促进全局市容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县委安排,2月15日,县城管局召开“守纪律、强担当、提效能、促赶超”集中整治活动安排会,局党组成员和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议明确了开展活动的指导思想,全面安排了集中整治的内容,详细部署了在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零事故、提升效能促赶超、环卫改革促发展、城市治理提水平、“三项机制”激活力和执纪问责传压力等“六个专项行动”。

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青强调,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必须抓领导带头,以身作则;抓问题整改,转型发展;抓措施落实,不走过场。要以整治活动的成效推动城管追赶超越,以城管加速发展体现整治活动成效,切实做到整治活动和城管工作“两促进、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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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心得体会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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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生态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反映,直接影响党员干部的价值取向和从政行为。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弘扬新风正气,涤荡歪风邪气,政治生态得到明显改善,为全省各项事业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肃的党内生活是解决党内自身问题的重要途径。党内组织生活是锻炼党性、提升思想觉悟的熔炉。党内组织生活正常了、健康了,就能起到“除尘”、“过滤”、“杀毒”的作用,及时阻隔不良风气的侵蚀。省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各级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对落实好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提出明确要求。省直机关工委研究制定了《严格执行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规定》,部分市州还出台加强组织生活规范化的具体意见,较好解决了党内生活平淡化、随意化、庸俗化问题,营造了守纪律规矩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推行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领导与干部双向谈心谈话制度,对忽视政治纪律、漠视政治规矩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纠正,有效防止了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

不断强化正风肃纪力度。严明纪律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也是铸就良好党风、实现政治清明的重要保证。一些地方政治生态出问题,往往是纲纪不彰、法度松弛造成的。我们把学习党章作为专题学习研讨的重要内容,重申党员干部必须共同遵守的总规矩;加强党纪党规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始终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人用人导向是从政环境的风向标,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必须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我们坚持注重基层的导向,制定出台了《干部“逢提必下”实施方案》、《关于立足实践一线培养年轻干部的意见》,把基层经历和基层锻炼作为干部成长进步的必经之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和任前核查制度,通过党建制度改革把从严从实的要求体现到选人用人的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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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纪律作风整顿心得体会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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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三河市在收听收看了省、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大会后,迅速安排部署,决定将作风整顿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战略性工程,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强力推进,不断把机关作风整顿引向深入。

在具体工作中,三河市明确提出,强化“四个意识”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自觉践行“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突出争先意识,要跳出三河看三河,站在全省、全国的大坐标系内来谋划各项工作的开展,明确各项工作的对接追赶目标,实现增比进位。加快深化改革步伐,继续做好与省、廊坊对接协调,深入抓好“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局组建,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政务服务和管理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廊坊市改善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采取第三方评估、民主评议等形式,倾听群众和企业呼声,全面了解一线需求;集中查找政策落实、项目落地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查找出的问题,要拉出清单,提出明确改进措施,一项一项进行整改。

为确保机关作风整顿工作取得实效,三河市将省委、廊坊市委下发的《实施方案》作为机关作风整顿的纲领和重要抓手,迅速成立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制定明确的责任分解表,切实做到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作风整顿作为“一把手”工程,研究具体措施,制定周密方案,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在此基础上,成立多个巡回督导组,采取定期督导、跟踪督导等多种形式,真督实查,明察暗访,一督到底,确保作风整顿取得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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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领导干部讲规矩有纪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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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守纪律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1月12日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什么是纪律?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党内很多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什么是规矩?党的规矩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第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第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第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2012年1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提出党章是“根本大法”和“总规矩”。在今年1月16日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他进一步提出,“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一条根本的政治规矩。”

二、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一要增强党性纪律规矩观念,在不想违纪上作表率。党员干部要自觉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守住纪律规矩底线。常怀敬畏之心,把遵守纪律规矩当作一种习惯。让规矩和制度入脑入心,明白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哪些该说,哪些不该说;哪些该大力提倡,哪些该坚决反对。要对纪律规矩心存敬畏,不管做什么,首先都要想到纪律是怎样规定的,条令条例是怎样要求的,始终将严守纪律规矩作为内心深处的一种坚定信念,外化成一种工作、学习和生活习惯。

二要严格遵守纪律规矩,在不能违纪上作表率。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往往是从不守规矩开始的。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五个必须”,这正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规矩。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这些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

三要坚决执行纪律规矩,在反腐倡廉上敢于担当作表率。敢于担当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政治素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依靠这种可贵的政治品质,开展了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令人鼓舞,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当前我们高校有的党员干部廉洁意识薄弱,财经纪律观念薄弱,发生了套取学生经费、擅自出国、违规购买汽车、利用基建项目受贿、违反规定乱发津补贴、挪用套取科研经费、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案件。中小学特别是高中毕业班补课乱收费问题屡禁不止,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我们要坚决严守纪律规矩,严格执纪执法,始终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认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遏制教育系统腐败问题蔓延势头。严明党的纪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使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硬约束。敢于担当“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大力治理教育乱收费,大力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进一步促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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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强意识转作风做标兵纪律作风整顿心得体会

全文共 1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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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活动正在全区各级、各部门有序开展。我们内蒙古巴彦淖尔市质监局党组以“八项规定”为标杆,及时制定实施落实“八项规定”具体措施和行动要求,通过中心组学习、干部专题会议、举办专家讲堂、召开工作部署暨动员大会等形式,动员和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经得住诱惑,管得住自己,树立质监行业的新风尚、新形象。其间,笔者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市等内部具体要求;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相关文件,有所感,更有所识。下面,结合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笔者谈一些个人体会,与大家交流学习。

一是要坚持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只有通过学习政治理论,用科学发展观理论武装头脑,才能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只有不断地强化学习政治理论,才能在政治上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只有不断地学习法律和业务知识,才能具备严格的执法能力,具备热情为民服务的素质。没有科学理论的武装,就不能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也就不可能有高度自觉的政治意识。因此,在转作风、严纪律的过程中,我们要切实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紧迫性,要抓紧学,认真学,系统学,同时在学习中要有针对性,带着问题去学,学时想着问题,要理论联系实际,思考分清是非,要真正做到学习致用,使自己在思想上保持最高尚的境界,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是要勤政为民,树立宗旨意识和良好形象。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质监工作方针是“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内蒙古全区质监系统的工作理念是“民生为本、民信为天”,我们必须正确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时刻牢记质监职能和根本使命,把自己放在人民公仆的位置上,勤政为民,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真正树立起永恒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以实际行动树立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是严格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没有严明的纪律,就没有坚强的队伍,更没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因此,我们应迅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区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首先要严明工作纪律,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确保有序工作、高效履责。其次要严格执法办事,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再次是强化服务意识和效能意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切实落实好支持和服务“8337”发展思路的各项工作思路,融入其中,贯穿其程。

四是要领导带头,良好示范,上行下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转变作风、严肃纪律”,领导干部特别是身为“一把手”的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是前提和驱动。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转作风,不仅需要党员干部真抓实干,持之以恒,还需要领导干部做表率,带头抓。领导干部带头抓作风,慎独是基础。古人讲:“慎独即不自欺”。不自欺,即人前人后一个样,台上台下一道景。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带头肃作风、守纪律,不仅要台上讲,班内做,更要班下守。不然,在有人监督的8小时内能按照“八项规定”,自觉扛起“节俭旗”、打好“亲民牌”,成为落实的“标杆”,践行的“样板”,而在无人监督的8小时外,就改弦更张,扛起“奢侈浪费旗”,打起“作威作福牌”,这不仅会透支领导干部的公信力,而且还会抹黑“优良作风”这块党的金字招牌。领导干部带头守纪律,慎微是关键。正所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实践证明,有些领导干部之所以会跑偏道、走错路,往往就是因为对作风中的“小”疏于防范所致。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带头促政风、带民风、转作风,要从小处着眼,从小事着手,始终做到慎微、慎小。长此以往,才能完成由小到大的质变,让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等党的优良作风成为一种习惯,化为一种自觉。当然,要保证在作风建设的道路上,领导干部带好头,除了把握好自我因素外,还需要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借助“他人”及时鞭策,如此才能让“八项规定”落到实处,才能使整支队伍步调一致地转作风、严纪律,从而树立一个行业的新风尚、新形象、新地位。

滴水穿石,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切记冷热不均,贵在始终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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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教师守纪律讲规矩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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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政治纪律、讲政治规矩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是我们党应对国际国内新形势新挑战的必然选择,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守纪律讲规矩便显得尤为重要。

结合实际,查摆问题,发现个人在守政治纪律和讲政治规矩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政治理论学习抓的不紧,理想信念有所淡化,对党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的重要意义、基本内涵、基本要求理解不深、把握不准;对学院内部存在的一些有违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管理

不严,甘愿充当“老好人”;平时在生活中不能谨言慎行。

今后,我将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素质和能力。制定学习计划,认真系统做好理论学习,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牢筑思想防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政治信念,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敢于担当,绝不充当“老好人”,在工作中做到对事不对人,确保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众所周知,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所以一定要谨言慎行,对自己说出的话,作出的事要负责。谨言,就是说话要谨慎,没有考虑好的话,没有把握的事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利于调动工作积极性的话不说;表态要慎重,少说空话、套话、官话。慎行,就是率先垂范、做好表率,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干的事情不干,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教师守纪律讲规矩心得体会_2

通过开展以“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为主题的教育培训,我受到很大教育和启发。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首先,政治敏锐性不高、党性不强。对上级的决策部署领会不深,遇事不善于从政治上思考和认识。其次,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自己主管的工作,遇到困难时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第三,执纪不严。作为后勤办公室主任,对归口办公室管理的人员执行政治纪律讲得少、抓得少,导致少数办公室工作人员,纪律观念淡薄,发生了违纪现象,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通过本次教育培训,让我对今后的履职有了新的认识。一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是摆设,不容置疑和挑战。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能讲“放开”、“搞活”。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可以简化程序、哪些事只能按程序办,哪些事该发扬民主、哪些事该请示报告,都要理解得清清楚楚,执行得一丝不苟。二是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守责任担当”,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王超书记对领导干部提出了“四严”的要求,这对普通党员干部也具有很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三是个人事业必须服从学校发展的大局。去年工作需要,我被调整至后勤办公室,离开了坚守多年的园林专业,我感到失落。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党员干部服从组织安排这是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心态摆正了,认识提高了,无论在哪个岗位都能发挥自己的特长,体现自身价值。四是在履职过程中,要理清思路,摆正位置。后勤办公室是开展后勤工作的关键位置,办公室主任要充分发挥其服务功能,首要的就是做事“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正自己的位置,做到出谋而不决策,参与而不干预,充当领导的“左右手”,不越权、侵权,更不滥用职权。

教师守纪律讲规矩心得体会_3

在不断深化守政治纪律和讲政治规矩学习中,对自身也有了清晰的认识,存在全局意识不够,在学院利益与学校利益的权衡上,更多偏向局部利益;重专业学习轻理论学习,政治理论学习精力投入不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在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担当不够等问题。就本职工作而言,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论述,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真正把共产主义作为毕生追求,切实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党规。坚定“三个自信”,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敢于亮出旗帜、勇于捍卫真理。

二是要增强党员意识和党章意识,始终把对党忠诚放在首要位置,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是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自身行动标杆。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始终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线,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

四是要把“严”字当头作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关键举措。从严要求、抓早抓小、严肃追责,确保纪律和规矩的硬约束落到实处。

五是要从重新思考做什么样的教师、培养什么样的学生入手致力于有效的教育,传递正能量。

六是要肩负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主体责任。作为二级学院的党委负责人,要从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提高认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首先要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其次,要肩负主体责任,管好队伍、带好班子。要敢抓敢管,敢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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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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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局和分局的统一部署,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通过学习《准则》、《条例》,使我受到了很多教育和启发,通过学习也让我更加了解什么是共产党员该干的,什么是党员干部所不允许的,下面就谈谈通过此次学习我的所学、所感、所悟。

经过一年多的修订和完善,中央印发了新版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的《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它为全面从严治党划出了明确的道德和纪律红线。与旧版本相比,新的《准则》和《条例》覆盖对象更全、纪律要求更严、主题宗旨更明,为组织部门更好的履行管党治党职能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是覆盖对象更全。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重拳反腐,打虎拍蝇,各级领导干部是重点,虽颇有成效,但也让不少普通党员产生了认知错觉,即从严治党只是针对领导干部而言。然而,党员才是构成党的细胞和血液,每个党员个体的好坏最能影响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此次新出台的《准则》,首次对8600万名普通党员提出了具体的廉洁要求,要求每个党员都能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同时,又突出“关键少数”,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这表明,廉洁要求从不分职业贵贱、职务高低,它是每个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

二是纪律要求更严。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肩负着中国梦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需要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这也就要求党规党纪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原《准则》和《条例》中有多多处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纪法不分、以法代纪的问题凸显,这就导致工作中部分党员干部只要不触犯法律,就没人管、难追责,比如不服从组织决定,违反民主集中制、随意传播政治谣言等行为,常常难认定、难处罚。如果仅以法律要求约束党员行为,那就降低了党员标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无从体现。新出台的《准则》和《条例》去除了与法律条文重复的70余条规定,并围绕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行细化,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为广大党员列出了一份“负面清单”,也为我们从严管党治党提供了有力抓手。

三是主题宗旨更明。与原《准则》中要求的“8个禁止”“52个不准”不同,新出台的《准则》突出重点、删繁为简,将原来的18条、3600余字的准则,浓缩成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只提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规定,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并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新《准则》的八条规范,要义明确、一目了然,既是对党员干部的硬性要求,更是我们党向人民群众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庄严承诺。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如何更好的贯彻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使之成为新时期下全面从严治党地有力武器,我觉得要做到以下四点。

1、把握内涵要求,做学习的表率。要快速反应、紧紧跟上,勤学实学深学,把学习《准则》《条例》的过程,变为做好今年各项工作、谋划明年工作思路的过程,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振精神状态、提升能力素质、提高工作质效的过程。

2、营造浓厚氛围,做宣传的表率。《准则》《条例》是税务机关正确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和制度利器,要利用“一周双学”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人人担当、个个参与、时时宣讲,要多途径宣传、全覆盖宣传。

3、自觉接受约束,做遵守的表率。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真正把《准则》《条例》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要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时刻维护税务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4、全面精准履职,做执行的表率。要按照《准则》《条例》要求,进一步深化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落实监督责任。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真正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与义务,跟着纪律走,跟着规矩走,跟着监督走,要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以《准则》、《条例》标准约束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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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讲规矩守纪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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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参加了全县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的第二期培训班。通过学习使我们受到了教育、触及了灵魂、启迪了人生。

一、加强思想意识,充分认识到参加这次培训和学习的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从小到大、由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到现在,一个最成功的经验就是:坚持党的领导,讲政治、守规矩、顾大局。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先就是要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的、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所以我们每个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行为方面都必须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好党的团结和统一。

通过此次培训班的学习,我们进一步明确和懂得了党的规矩和纪律,她包括党章、国家法律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但全党总的规矩是党章,我们要在党章的规定范围内工作、学习和生活。只有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四有”干部,才能真正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好务、真服务;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我们才能时刻牢记党章及党的各项规矩,才能做到头脑清醒、方向明确、责任具体。

二、加强政治意识,做一名竭尽全力服务于基层服务于人民的好党员干部

1、加深政治认同,用严明的政治纪律要求自己

在各项工作开展中用严明的政治纪律约束自己、用严格的政治规矩规范工作秩序,始终与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同时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也坚决不做,做好严明纪律、严守规矩,做好表率。

2、加深感情认同,做人民群众的好向导和贴心人

作为一名民政工作人员要用真心、真情接待好每一位来信来访的群众。在接待中要做到:不分亲疏、不分贫济、不分老少、只分事情的轻重和是否符合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关心弱势群众的生产生活;关注特困群众的冷暖疾苦;关爱残疾群众的衣食住行。在接待工作中要做到“四个一”:即一个您好、一句您请坐、一杯热茶、一声您慢走!让困难群众能够有尊严的求助和得到救助,让他们时刻感受到党的温暖和政府的关怀。

3、加深理论认同,始终对党忠诚、矢志不渝

入党宣誓时,每个党员都会举起右手在党旗下进行宣誓,表达对党的忠诚。今天我们重温誓词,走在时代的前列;站在全党、全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的高度,就必须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严守党的规矩,矢志不渝的跟党走;努力完成各级党组织交办的每一项工作任务,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做一个讲政治、懂规矩、明纪律、顾大局的党员干部。

三、加强责任意识,结合实际做好本职工作

作为一名乡镇党员干部,做好本职工作,就是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的具体体现。当前我镇正在开展的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和农村“按标施保”工作,要求高、难度大、任务重。我们应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把它组织好、落实好,坚决做到:“不讲人情、不留死角、不回避矛盾、不让真正困难的弱势群体感到失望”。严格贯按标施保、应保尽保的方针政策,通过低保途径解决民生资金问题,让困难群众得到保障。同时,我们也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同心同德,协助做好其它像计划生育、信访维稳等中心工作,增强集体荣誉感,促使全镇上下一心、各块工作齐头猛进,把政府真正打造成老百姓可依托、可信赖的大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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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心得体会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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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我们党承担的历史使命重大,面临的风险和考验加大,加强党的建设的任务艰巨,对领导干部守纪律规矩的要求更加突出。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是对领导干部的重要要求。

不越“底线”不触“高压线”

规矩就是底线,纪律就是高压线。党员干部要守住政治生命的底线、做人的底线、党纪国法的底线。

让政治纪律严起来,把政治规矩守起来,党员干部才能团结统一,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

加强理论学习 坚定理想信念

理想信念是人生的指路明灯。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如有滑坡,则会损害党的形象,危害执政根基。

“通过集中学习,我们感受到强大的政治意识、政治自觉和政治气场。”市工商局党员干部在讨论中感慨,“这对我们是一种强有力的示范引领、行为推动和责任倒逼。”

争做表率 做“两严”践行者

“党的纪律和规矩,是每一个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是党的生命线。要时刻绷紧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的弦,争做守法守纪的典范和表率。”市人社局党员干部作出承诺。

市直党员干部在深刻认识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极端重要性的同时,表示要将其践行于实际工作中,为孝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关键是强化责任担当,以身作则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市教育局、交通运输局的讨论中,党员干部发言掷地有声:“要把责任扛起来,敢于动真碰硬,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要讲纪律、守规矩、作表率。” 市财政局党员干部表示,在继续深化整治“四风”的同时,聚焦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财经纪律,加强财政监督,确保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新常态下新作为,新作为需要新状态。以此次学习讨论为契机,必将掀起全市“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整治规矩”主题教育活动的热潮,进一步激发全市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为谱写大力推进“五个跨越”、加快建设“五个城市”和孝感第三次创业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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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全文共 3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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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六条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 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 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条 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 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

(二)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

(三)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第五十四条 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五条 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六条 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 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三)包庇同案人员的;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第五十八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九条 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条 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一条 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二条 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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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党员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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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问责条例》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在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头上

日前,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征求意见的座谈会先后在北京和辽宁召开。会上强调,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笼子,制定条例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认识、释放失责必问强烈信号的过程。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在习近平心中,只有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才是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对于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习近平则直接指出,要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促进党的纪律执行到位。(6月13日 中国青年网)

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之所以党要制定问责条例,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要抓住“关键少数”,直指压力传导不下去这个突出问题,让从严治党真正严起来实起来,而“关键少数”其实就是领导干部。十八大以来,在强势反腐、整治“四风”的大背景下,有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感叹“官不聊生”,产生抵触情绪,不能吃、不能占了,却也不干事了。“宁可不作为,也不要犯错误;宁可少干事,也不要出事”的消极思想在党内蔓延开来。

不作为对党的事业发展造成的损失,与腐败一样令人触目惊心。不作为不仅影响到党的事业发展,对干部自身发展也很不利,不作为是没有责任感的一种表现,没有责任感没有担当的人在工作中必然创造不出优良业绩,个人就不可能有多少发展的机会。国家公务员,特别是负有更大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理所当然要有所作为。既然坐在这个位子上,就要干事,否则就别当这个官。只有把自己的命运与党和人民的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积极主动作为,才能更好地在建设新中国的大舞台上施展才华,贡献智慧力量,从而实现人生价值。

我国自古就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优良传统,为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而敢于担当,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的鲜明品格。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牢记对民族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对历史的责任,真正以大无畏的担当精神走在时代前列。身处伟大的变革时代,共产党人理应有创造历史的壮志。尽管在历史的洪流中个人微不足道,但是汇聚在一起,就能形成强大的力量,担当起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

如何成为一名有担当的党员领导干部呢?第一要始终相信和依靠群众,坚持以身作则走群众路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源,为敢于担当提供强大力量支撑。第二要坚定理想信念,要有大担当,就必须在坚定信仰、追求真理、敦品立德上下功夫,不断提升精神境界,强化精神支撑,做到“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第三要提高综合素质,练就敢于担当的过硬本领,不断增强政治定力,提升文化修养,增强科学决策、狠抓落实、调查研究的本领,力求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辨得清方向、想得出办法、扛得住压力、作得对决策。第四要加强实践锻炼,不断丰富应对各类特殊、复杂情形所应具备的知识、经验和技能,与时俱进更新知识结构、增强各种能力,不断提高担当本领,牢牢把握主动权。第五要讲究策略方法,掌握科学的方法论,力求事半功倍,辩证地发现、分析、解决问题,坚持深入调研、科学预判、谋定而动,在实践中随机应变,既不以灵活性损害原则性,又不以原则性束缚灵活性。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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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全文共 3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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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六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条 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 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

(二)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

(三)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第五十四条 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五条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六条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三)包庇同案人员的;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第五十八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九条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条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二条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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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学习讲规矩有纪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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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讲规矩”成为政治生活的高频词。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重要的位置。

党的规矩主要包括党章、党纪、国法,还有党的优良传统,都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规矩。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自我约束的不成文的纪律,同样需要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懂得并自觉遵守这些规矩,个人才能不触雷、不踩线,党才更有凝聚力、战斗力。

自古以来,规矩就是一种约束,一种准则,就是一种标准,一种尺度,更是一种责任,一种境界。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校验。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讲,规矩既包括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又包括道德规范,标准礼仪,党员干部是一个地区社会行为规范的创导者、表率者,担负着发展一方经济,稳定一方社会的职责。党员干部一定要牢记自己是人民群众的公仆,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对其自身、对党组织、对群众造成了伤害。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殆,国不以规矩则乱。规矩很重要,不懂规矩、不用规矩、不守规矩就要出问题,就会栽跟头。十八大以来相继落马的一些省部级高官,就是活生生的不懂规矩、不用规矩、不守规矩的反面教材。

作为党员、干部,要先学会懂规矩,做到知晓规矩、认同规矩、遵守规矩,将规章制度入脑入心,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明白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做到不超雷池,不乱章法。

作为党员干部更要学会守纪律,做到知大知小,知进知退,知荣知耻,知是知非。强化纪律观念和服从意识,对纪律心存敬畏,把纪律作悬在头顶的“三尺利剑”,做到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其他各项纪律规定。

作为党员干部子女要公道正派,不徇私枉法。始终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件事情,以敬业奉献的精神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要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党员干部的形象严重关孚党和政府的守法意识,自觉学习和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就是对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权威最强最有力的捍卫。

作为财政干部,首先要加强对财经法规、财经政策的学习,始终把握《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各种《会计制度》、《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基础性规章作为进财政队伍的门槛,让每个财政干部学懂其内涵,知晓其职责。其次要建立健全财政管理的内控机制,要遵守机关各项管理办法,完善资金审批、项目审批、公务接待、小汽车使用、政策告知、财政监管、机关效能、政务公开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实行闭环管理。三是完善公示制度。推进局机关党务、政务、财务、事务公开,按月公开三公经费、设备采购等事项,让社会了解财政工作,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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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纪委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心得体会

全文共 2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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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纪律建设就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语文迷小编为您提供纪委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心得体会,欢迎参考!

纪委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心得体会【1】

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好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我体会是:要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监督执纪问责做得更细更实更有成效。

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要落实“两个责任”。主体责任是一项政治责任、刚性责任,它是党章赋予党委的第一责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组织的日常工作,开展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清单,要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厘清工作边界,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对履行主体责任部门不认真履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真问责问出真问题,严问责问出严纪律。

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要做到抓早抓小。要深刻领会运用“四种形态”的内涵,坚持问题导向,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把解决违反作风建设、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正风肃纪的重点工作来抓。党委(党组)要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为契机,做到教育在先,教育从严。坚持把党纪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底线,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驰而不息地对顶风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要严肃问责,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切实维护《准则》和《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要紧盯“三种人”、“三个后”。纪律审查要重点盯住三个时间节点,重点查处“三种人”。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三个后”是递进关系,表明越往后执纪越严,越往后处分越重。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进一步转变理念思路,改进方式方法,突出执纪重点,不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

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要强化“一案双查”。“一案双查”,就是要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就是要把强化问责的要求转化为具体的行动,针对具体人、具体事、具体行为,问到底、责到位。例如,去年在追责问责中,我们注重问责顶层设计,始终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既查实体违规的问题,又查程序违规的问题,做到了问题查处的“全覆盖”;始终突出责任导向,既查工作人员的责任,又查领导干部的责任,做到了查处对象的“全覆盖”。比如,我们在处理浠水、武穴、黄梅三县市种粮补贴审计发现问题问责中,坚持逐级问责,逐部门问责,从基层组长、到村书记、到乡镇领导、到财政局和农业局分管领导及主要负责人、到县市分管财政工作的常务副县长(副市长),到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县长(副市长),分层分级,厘清责任,追究责任,三个县市共责任追究93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2人(其中科级干部1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其中对8名县级干部实行工作约谈。实践证明,通过“一案双查”,可以把问责的鞭子往上抽,促使压力层层传导,倒逼责任全面落实。

下一步,我们要积极探索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多种问责方式,逐步完善和规范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以“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

纪委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心得体会【2】

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党的政治纪律建设,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通过学习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论述,我进一步明确了以下几个重要观点:

1.党的政治纪律的重要地位。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

2.政治纪律的重要内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

3.严明政治纪律的要求。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必须遵守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

我们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要认真学习,进一步增强遵守政治纪律的自觉性,要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严明政治纪律的重要综述,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纪检干部担负着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监督责任,应该率先学习,率先严格要求自己,成为遵守政治纪律的模范。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认真执行党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作为纪检干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挺纪在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推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要切实维护委局班子的团结,保持和发扬委局团结战斗的好传统,不断提升工作效率。要敢于同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作斗争。要坚持原则,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坚决,对党忠诚,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纪委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心得体会【3】

如何贯彻落实好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我的体会是要做到知行合一。

要真正认清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历史和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一些党员干部滑入违法犯罪深渊,成为阶下囚,无不是从破坏纪律开始的。如果再不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严到位,我们还会有更多的党员干部陷入万劫不复,对党的损害也会越来越大,甚至会断送党和人民的美好未来。

要真正明白纪律和规矩的具体内容。我理解纪律和规矩具有四个方面特点:一是强制性。纪律是刚性约束,党员干部必须无条件遵守,不允许做任何变通和选择;二是平等性。纪律和规矩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权人和特权事;三是全面性。党的纪律和规矩覆盖很广,涉及工作、生活、家庭方方面面。四是长期性。讲纪律、守规矩是我们党的一贯要求,必须长期坚持。

守纪律讲规矩的核心是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遵守党的政治规矩,就是要做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

要真正把纪律和规矩落实在行动上。首先要学深学透。其次要认真履责,紧盯违反纪律和规矩的问题。一是要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围绕六大纪律分类、首要职责、“三种人”和“三个后”、重要时间节点筛选问题线索。二是发挥信访举报领导决策参谋部的作用。分析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特点,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突出问题解决。三是挺纪在前,切实增强信访监督效果。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将苗头性、轻微违纪问题,及时批评提醒,促其红脸出汗,防病于未然。第三要严格执纪。正确把握和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要针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发展的过程,层层设防、步步拦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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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心得体会

全文共 2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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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天(两天自学,一天集中培训)对党章党规党纪及相关政策和新闻稿等材料的深入学习,并观看了反腐倡廉教育警示片,我对“坚强的党性,优良的党风,严明的党纪”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主要表现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得到了显著的提高,政治素养和党性修养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宗旨意识和拒腐防变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同时对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主动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净化思想品德、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本职工作,有了较大的促进作用。现结合实际汇报如下。

一、精读党章,大兴学习之风

通过对照新旧党章的学习,对我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基本要求和“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的思想路线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今后,教育系统要通过精读党章,大兴学习之风,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要健全并完善党内学习制度。如领导班子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全体党员每两个月一次集中学习,领导班子每半年或一年一次民主生活会,全体党员每年一次组织生活会,决不搞学习上的形式主义。

2.要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学习活动。如通过举办读书沙龙、观点论坛、专题讲座、主题报告、参观考察等形式,把学习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主题内容融入到党内一切学习活动中,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聚精会神地学、心存敬畏地学、结合实际地学,杜绝一切形式的“空谈”和形式主义的学习。

3.要大兴学习之风。通过学习培训,我认为要大兴学习之风,让学习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必修课,必须要着重解决以下五个问题:一是解决学习动力问题,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二是解决学什么的问题,既要学习政治基础理论课又要学习专业和业务理论课,既要学习必修课又要学习选修课;三是解决怎样学的问题,正确处理好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四是解决为什么学的问题,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应用的关系;五是解决再学习及学习的表达方式的问题,树立“学习、实践、反思、再学习”的思想,正确处理好学风与文风的问题。只要以上五个问题解决好了,学习之风就会自然形成,并具有可持续性。

二、严守纪律,心存敬畏之心

通过学习,让我深深懂得,共产党员在入党宣誓时就郑重承诺“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所以要自觉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首位。

1.通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使我明确了党章是最根本的党纪党规,重温《党章》有利于更好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党规党纪严于国法,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党内很多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反映了我们党对一些问题的深刻思考和科学总结,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2.通过重温《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我感触很深,并对“守纪律关键要心存敬畏之心”有了更深的理解。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党员领导干部作为执行者,必须始终手握戒尺、心存敬畏。要树立公仆意识、自省意识、敬畏意识和奉献意识,常常与党章、党纪国法、制度规定相对照,看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带头严格按规定办事,使各项制度真正成为刚性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3.通过学习,让本人明白了,作为党的干部、人民公仆,必须敬畏人民、敬畏良心、敬畏权力、敬畏历史。心里装着人民,内心有了道德约束和思想防线,即使没有明文规定,也不会出格,也不会出错。

三、常讲规矩,提高执行效率

从习近平和王岐山在浙江考察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和温州市反腐倡廉教育警示片来看,党中央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纪党规。对党员领导干部不讲规矩、乱作为和违反党纪党规的,坚决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通过学习,我认为党员领导干部“常讲规矩,提高执行效率”的关键在于:

1.要带头遵守好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忠诚于党的组织,服从组织决定,听从组织安排,遇到问题找组织、依靠组织。依靠刚性制度,增强对领导干部的行为约束,才能带领党员增进全党的团结统一。

2.要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领导干部要联系近年来发生的重大腐败案件,尤其是身边发生典型案例,深刻检视、反思、讨论,剖析思想根源,查找制度漏洞,积极开展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同时,要深入开展先进典型教育,组织开展学习焦裕禄、黄群超等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信念意识、忠诚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敬畏意识和奉献意识,办事要讲程序、讲民主、守规矩、提效益,把“不逾矩”的红线刻在内心深处,在思想深处筑起“不想腐”的防线,增强自信,保持定力,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使各项事业顺利步入法治化的轨道。

3.要完善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党建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的要求,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三严三实”为实践取向和行为准则,大力弘扬“一心为民,干在实处”的优良作风,充分体现“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气魄和胆略。坚持说实话、办实事坚持联系实际、服务基层,立下自己的“政治规矩”,提高制度的执行效率和办事效率,做到履职尽责、为官有为,确保政令畅通,永远跟党走。

总之,通过学习培训,要努力做到增强党章意识、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党纪党规、践行入党诺言,心存敬畏之心,胸怀爱党之情,主动适应“严守纪律,常讲规矩”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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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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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8月3日,中央印发《条例》以来,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学习;8月17日中央召开学习贯彻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迅速掀起了学习贯彻热潮;8月21日,王岐山同志发表署名文章《发挥巡视监督作用,助力全面从严治党》,将学习贯彻进一步引向深入。

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北京、天津、河北、江西等12省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学习贯彻提出具体要求,辽宁、贵州、宁夏等9省区党委常委会将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列入近期专项议题,内蒙古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条例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江苏、河南等省区市纪委、组织部,分别召开会议学习电视电话会议和王岐山同志讲话精神。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教育部、农业部、海关总署、国务院国资委等25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出席电视电话分会场会议后,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组织传达学习;公安部、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质检总局等单位,会后及时召开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责成相关部门制定落实方案。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紧密结合实际,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等措施,加快把《条例》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强大武器。内蒙古、四川、宁夏等20个省区市和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18家中央单位提出,将依据条例规定和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抓紧制定实施办法或学习贯彻意见;吉林、山西等地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学习贯彻方案,将巡视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制定具体落实的措施和办法。湖北、湖南等地依据条例抓紧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江西、云南等地加紧建立健全有关干部管理和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巡视制度体系。

学习深入、贯彻有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精心组织,努力把学习贯彻条例的过程,转化为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的过程;转化为领会精神实质,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推动巡视工作深入开展的过程,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使条例真正成为推进巡视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助力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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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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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下发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通过11月24日部机关组织的集中学习和之后对照原文逐字逐句的个人自学,我进一步了解了新《准则》和《条例》修订背景、目的意义,熟悉了《准则》、《条例》修订前后内容删减,增强了廉政意识和纪律意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这里,结合个人学习谈谈几点心得体会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践行《准则》《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新《准则》和《条例》的颁布,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两项重要基础性法规,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准则》和《条例》,一正一反,相辅相成。《准则》从宏观上提出要求,坚持正面倡导,列出正面清单,重在立德;《条例》从具体上列出负面清单,清晰明了,重在立规,画出了党员领导干部不可碰触的红线。我们必须要深刻认识《准则》和《条例》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法纪意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认真学习领会,深刻理解《准则》《条例》的内涵和要求

在新的历史时期,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与之前的相比有很多不同之处,需要我们逐字逐句认真研读,才能读懂读深读透,才能模范遵守不犯错误。新修订的《准则》是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在内容上进行“减法”,把原先与其他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进行删减,在对象上进行“加法”,把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新修订的《条例》和原先的相比也可以用焕然一新来形容,最突出的就是违法分开,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在分则中分别对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等六大纪律做了明确的规定,有利于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对照自己,反省自己,约束自己,达到学习教育目的。

三、严守党的纪律,自觉争做《准则》《条例》的模范遵守者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一定要带头将《准则》《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用《准则》《条例》为标尺丈量自己,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做人,自觉争当遵守《准则》《条例》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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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2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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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思想上有了新的收获,对党员干部怎样保持良好心态,特别是用党章自我约束与监督方面有了新的认识。当前在全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行动的总体形势下,加强对党员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尤为重要,只有通过全面地学习和了解《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要旨,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才能牢固树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并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勤奋工作。就此谈几点学习体会

一、学习党章,坚定理想信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纵观任何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无不是放松了党章的学习、理想信念动摇,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所致,行为失去规范。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忘记自己的入党誓词,忘记了身上肩负的责任,在金钱、名利的诱惑下,把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只讲用权,不讲权为谁用”的不良信念。因此,党员干部要树立终身为民服务的思想,就要用党章的八条义务约束自己,用《廉洁自律准则》的条例来规范自己行为,用《纪律处分条例》来划定红线,让党员干部心有所戒,不妄自胡为。我的理解,《党章》是汽车的方向盘,《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是汽车的轮子。这三个纲领性文件组合起来就形成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理论基础和政治保障。所以党员干部包括我自己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一定要认认真真重学《党章》,准确理解和把握《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要旨。要读原文,字斟句酌地学习,要结合当前反面案例与正面典型,在比较中鉴别真伪,在比较中学习正面典型。通过比较,强化正能量,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警省能力,不断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严格自律,勤政廉洁有为。

《廉洁自律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步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其中的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准则》共8条281个字,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分别对普通党和党员领导干部定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竭诚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也做出了4点规范。

《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党纪处分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长期以来党规党纪中“纪法混淆”这一突出问题,梳理整合了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中的纪律要求,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类,体现了对党员的高标准、严要求,重申了党章中党员要模范守法的要求,并设专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作出规定,从而实现了党纪与国法的有机衔接。《纪律处分条例》明确了哪些是党员“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党员不能触的“高压线”。不管是党员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党员干部,如果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

作为党的领导干部和党的普通党员干部,必须尊崇《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把《纪律处分条例》作为自己行为处事的指路牌和警示钟,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时,不碰底线,不越红线,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当诱惑渐欲迷眼时,能有一双识破诱惑陷阱的火眼金睛。只有锤炼出抗得住诱惑,经得起检验的自觉,自己的人格尊严,自己的名誉声望,才能伴随一生。

三、敬业爱岗,履职尽责奉献。

共产党员要襟怀坦白,胸中要有大局,首先就表现在能立足本职,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提高自身履行职责的能力。只有认真履行职责,深怀爱岗敬业之心。在工作中增强奉献意识、和宗旨意识,多干实事,少点牢骚,多说实话,不要空谈,多点创新,不要夸夸其谈,两手抱胸。要大胆转变思维方式,积极探索工作新模式和新方法,与时俱进,大胆开拓,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促进各项监督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切实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沾的东西切莫伸手,不该做的事情坚决摒弃,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群众。既要实实在在规划自己,更要心中有群众,多做奉献,多做为群众谋利的实事和好事。

四、算廉洁账,拒腐蚀永不沾。

学习《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理解真经,还要经常算算廉洁账,对每一个党员干部都是一份清醒剂。算算廉洁帐可以使人明辨利弊得失,坚定清正信念。算好政治账,不能自毁前程,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算好经济账,不能丢掉公职,生老病死难保障。算好名誉账。不能自毁声誉,颜面尽失。算好自由账。不能众叛亲离、遗憾终生。要在廉政上做到慎独、慎微、慎行,从小事上就严格要求,要三思而后行,要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生活观”,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利,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实实在在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干好本职工作。,要经常用《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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