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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活着》5篇优秀读后感 作文题目【精彩20篇】

文学常识是语文学习及复习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我们看看下面的高中生《活着》5篇优秀读后感 作文题目吧!本文就是开学吧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关于高中生《活着》5篇优秀读后感 作文题目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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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读后感高中生作文

全文共 1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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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杰出的现实主义的长篇讽刺小说.它把锋芒射向社会,客观地、写实地写秀才举人、翰院名士、市井细民.由于吴敬梓具有高深的文学修养,又有丰富的社会阅历,所以才能把那个时代写深写透.他把民间口语加以提炼,以朴素、幽默、本色的语言,写科举的腐朽黑暗,腐儒以及假名士的庸俗可笑,贪官污吏的刻薄可鄙,无不恰到好处,谑而不苛.在艺术结构上,它没有贯穿到底的人物,而是分阶段地展开,鲁迅先生评为“如集诸碎锦,合为帖子,虽非巨幅,而时见珍异,因亦娱心,使人刮目矣.”

这部小说最让我不能释手的是作者对人物入木三分的刻画,妈妈曾用绘画和我分析中国人和欧洲人的不同,如同中国的水墨山水和西洋人体油画一样,中国人讲究的是意境、神韵,非常含蓄;而欧洲人追求的是人体结构、色彩的丰富与层次,很直白.中国人的小说中对人物的描绘也是如此.

《儒林外史》我已看完大部分,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三个人.第一位是小说开篇描写了浙江诸暨县的一个村子里有一个少年叫王冕,因家境贫寒,他从小替人放牛,聪明颖悟,勤奋好学,他画的荷花惟妙惟肖,呼之欲出,并且他博览群书,才华横溢.他不愿意接交朋友,更不愿意求取功名利禄.县令登门拜访,他躲避不见,最后他逃往山中过起了隐姓埋名的生活.

第二位是一个考到五十多岁才中举的秀才范进,范进中举后的疯癫模样以及他岳父及乡邻在他中举前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这是大家所熟悉的,我这里要说的是范进中举后去拜访一位知县,范进所表现出来的伪善:“范进方才说道,‘先母见背,遵制丁忧.’汤知县大惊,忙叫换去了吉服.拱进后堂,摆上酒来.……知县安了席坐下,用的都是银镶杯箸.范进退前缩后的不举杯箸,知县不解其故.静斋笑道,‘世先生因遵制,想是不用这个杯箸.’知县忙叫换去.换了一个磁杯,一双象牙箸来,范进又不肯举动.静斋道,‘这个箸也不用.’随即换了一双白颜色竹子的来,方才罢了.知县疑惑:‘他居丧如此尽礼,倘或不用荤酒,却是不曾备办.’落后看见他在燕窝碗里拣了一个大虾圆子送在嘴里,方才放心.……”作者对范进和知县,一个描写其动作,一个描写其心理,将范进虚伪的人格嘲讽得淋漓尽致.

范进与王冕对比,一个淡泊名利,早已看透了当官的险恶;一个为了能出人头地,考到五十多岁才中举.彰显了不与官场同流合污的王冕人性的美好.

第三位就是我当初听妈妈讲的严监生,他爱财如命的守财奴形象早已深深刻入我的心中.整篇讲严监生的文章中,虽然一个关于“吝啬”的词都没写,但是文章中却处处隐藏着严监生的吝啬.他病得饮食不进,卧床不起,奄奄一息,还念念不忘田里要收早稻.他家中米烂粮仓,牛马成行,可在平时猪肉也舍不得买一斤.最令人拍手叫绝得是严监生死后的场景,他临死时还因为灯盏里多点了一根灯草,而迟迟不肯断气.虽然《欧也妮葛朗台》中也写了葛朗台临死时死死盯着金子,直到手中攥着金子后才断气.但是《儒林外史》似乎更胜一筹,一根灯草就令一个人迟迟不肯断气,此种情况真令人惊叹.这让我不得不感叹《儒林外史》真是一部讽刺世间为功名利禄而奋不顾生的人的经典绝作.

《儒林外史》虽然写的是明朝的科举、官场,但是它对于当今社会仍有其价值.社会在前进,但仍有不少人信奉“拜金主义”,物欲横流,一生都在追求名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历史就是明镜,而古典小说则是历史的缩影.读了《儒林外史》,我不仅为其写实的风格以及精妙的人物刻画所折服,从小说中体现出来的淡泊名利的高尚情操也深深吸引了我.

我读《儒林外史》如同在观一幅中国水墨山水长轴,读得越深入越了解它的文字所表达内容的精辟,回味那一段动作描写或一段对话,仍是无穷的韵味,这正是中国古典文学的妙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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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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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是一本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性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然而,所有的情绪都在娓娓叙说的过程中悄悄侵入着读者的思想。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本书是以一个老人的回忆展开的,书中就这样以平淡的语调地叙述着一个似乎微不足道而又壮烈的故事。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但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

小说叙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玩乐,嫖妓、夜以继日地豪赌并乐此不疲,常常十天半月不回家。然而好景不长,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很快让他付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代价——由于半年赊帐的积累,福贵把祖辈留下的家产在一夜之间输得精光,由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穷光蛋。所有的风光都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荡然无存。他也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父亲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死了。他为病了的娘到城里买药时抓壮丁抓走,此后的日子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快两年时,他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得知母亲已病故,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他原以为一家人终于团聚可以过好日子了,谁料,苦难才刚刚开始——唯一的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终于长大成人还找到了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却死于了产后的败血症;妻子家珍也死于软骨病;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不仅如此,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竟因吃豆子而撑死了!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福贵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亲手埋葬了五个自己挚爱的人。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也没有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那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明白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着世界。

“人为什么而活着?”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福贵一生的杯具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 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期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期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重。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如余华自己说的一样:“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活着,生命就是一个活着,不谈幸福或苦难,生命,只是一个活着的过程。活着吧,活着,生命仅此而已,毕竟,生命还要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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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名人传》读后感作文题目

全文共 1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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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战争,一场修行》

读罗曼罗兰的《名人传》,我于书中呼吸英雄的气息,感受精神世界的太阳。他好似有一股魔力,总使我按捺不住内心的热情,为那英雄们二怦然心动。与其说这是一部名人的传记,不如说是罗曼罗兰以心作序,以情做引,谱写的一部“英雄交响曲”。

“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的贝多芬出生于贪寒的家庭,本人相貌丑陋,童年的少年时代生活贫困,还经常受到爱熏酒的父亲的打骂。17岁丧母,21岁离开故乡波恩,前往音乐之都维也纳。不久,痛苦叩响了他的生命之门,从他26岁开始,他的耳朵日夜作响,听觉开始衰退。起初,他独自一人守着这可怕的秘密,直至两段感情的打击,与世人瞩目的光荣接踵而来的便是最悲哀的时期:经济窘迫,亲朋好友一个个离散而死,耳朵也日全聋。但他始终没有屈服,从自己的创作风格扭转维也纳当时轻浮的风气,终于,在1827年。57的贝多芬在风雪交加的日子咽不下去。一个不幸的人,贫穷,残废,孤独,由痛苦造成的人,世界未曾给予过他快乐,他却造就了欢乐来给予世界,即“用痛苦换来的欢乐”。

“越受苦越使我喜欢”的米开朗琪罗出生卡普雷塞,父亲是一名法官,母亲在他6岁时便去世,于是他被寄养在一个石匠的家庭。先后曾学过绘画和雕塑,并一直遭受历任教皇的差遣,携着痛苦去创造他并不满意的作品。后来还卷入一场革命的漩涡,险些丧命,终于,在无休止的干涉中,再创造《哀悼基督》时永远地离开了人世。这悲剧的历史终了,但我想,对于米开朗琪罗而言,何尝不是一种解脱。他的一生都在屈从、猜忌,矛盾所制造的苦难中挣扎战斗,几乎没有快乐,没有幸福,有的只是无尽的几乎自虐式的创作和孤独,以至于到生命的尽头他也没有放下手中的工具,仍保持着一份倔强,从不停歇。

“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追求真理”的列夫托尔斯泰,2岁丧母,9岁丧父。前期,托尔斯泰创作了许多优秀的作品,此时的他充实而快乐。其后的婚姻生活使他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创作,于是那轰动一时的巨著《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出世,但是,托尔斯爱陷入了精神上的孤独,82岁的时候,他选择出走,并病逝于一个小火车站。他的一生是清醒与软弱,奋斗与彷徨,呼喊与苦闷的真实写照。他如站在历史长河中言辞激烈,奋笔疾书的一个老者,发出对于社会的呐喊与渴望。

正如罗曼罗兰所说,伟大的灵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人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该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受更接近永恒。此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就会充满日常战斗的勇气!

一场战斗,一场修行,人生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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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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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从头到尾都在死人的书,居然取名叫活着。这跟青春疼痛系列——郭敬明小说中翻到最后一章突然全军覆没的死亡不同。余华写的死亡,是耗。耗尽最后一滴血,还有一丝微妙的希望。福贵和一支老牛,在田埂上唱着歌,继续熬着。

苦的连叹息都没有,却还有宽慰的理由。

不知道一夜暴富是什么感觉,当然也不知道一夜落魄是什么滋味。20--年长沙的街头有个拉小提琴的卖艺者,只会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他看起来最多40岁,中等身材,头发已经全白。总是站在步行街的哈根达斯门口,拉着他的小提琴。不知为何,每次路过都会伤神。

过了不久见报,他曾富商。股市大跌,财产散尽,妻离子散。在富时唯独学了小提琴,练了一段时间,只会这一首。如今住在下河街那片破旧的房子里,和其他同样落魄的人一起。

他的琴,拉的很动人。后来被哈根达斯赶走,又挪到悦方门口。总是一件干净的白衬衣,球鞋。站在他旁边几米,会感觉整个坡子街安静了下来。心中想起许久不见的那个人,想起自己曾经美好过又失去的东西,在眼眶湿润之前,毕恭毕敬的在琴盒里放上五块钱,然后离开。

他的自称陈伯,许久没回长沙了,不知还在不在。

世界以痛吻我,我却回报以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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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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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摘自余华《活着》

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生活在80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天报道的那位为钱财而贪污受贿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受贿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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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通用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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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生命中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当我静坐书房,捧起《论语译注》这本书,听着耳边沙沙的翻书声,闻着淡淡的书墨之香,何等惬意,何等舒畅。读《论语译注》这一本好书就好像在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给我带来了快乐,让我摆脱幼稚,逐渐成长。每一次阅读都是一次心灵的交流,都是心头的一次洗礼,都是充满乐趣的。在阅读中,我与作者交流,在交流中我幸福着他的幸福,快乐着他的快乐,追逐着他的追逐。

读了《论语译注》的"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我读到了:能者为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接触的人很多,而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优点,可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多向我们身边的这些平凡的人学习,就像置身于万绿丛中的小苗吸收着丰富的养分,这是一件快乐的事。高山,是那样的雄伟,绵延;大海是那样的壮丽无边,若想具有高山的情怀和大海的渊博,就必须善于从平凡的人身上汲取他们的点滴之长。

读了《论语译注》的"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宜君子乎",我读到了:我们要把一切都想得美好一些。它告诉我们生活中还是有很多快乐的。于是,我不敢让一日闲过,怀抱信念,拥着信心,在快乐中拥抱生活,在充实中感悟人生,在感悟与交流中得到了心灵的洗礼和灵魂的升华。我们不应该怀着任何的怨恨去对待每一件与自己相关的事,去对待每一个伤害亏欠自己的人。生活于我们每个人只是一段客旅,我们只是生命的过客,也许幸福会让我们停留的脚步久一些,停留的时间长一些,但终究止不住我们前行的步伐,只要我们带着一颗快乐的心,生活就会充满快乐,明艳动人的花朵才会在我们面前尽情开放。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对着它笑,它也对着你笑;你对着它哭,它也对着你哭。天地宽广,道路坎坷,带着快乐的心去倾听花开的声音吧!

面对着《论语译注》这本书,我轻轻翻开书页,与他进行心灵的对话,我仿佛到了一个广阔无比,奇妙非凡的世界。读书给我带来了快乐,这种快乐,像策马于原野之上,如泛舟于西湖之间,似尽欢于游戏之中。与《论语译注》这本书为伴,让心灵在一次次的洗礼中得到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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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活着》500字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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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向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杯具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

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齐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所以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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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平凡的世界高中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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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的生活中,我的爸爸推荐我读《平凡世界》这本好书,听爸爸说,它是郑州大学都推荐阅读的丛书,我看了这本书后受益匪浅。

书中主要讲了:有一个黄土高原的人家,他们家的人的姓氏是孙,他们家家境贫寒、没有一点儿钱,他们家的人世世代代是农民,他们家的孩子不服——老大十六岁就当上了生产队长,他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全村都过上好日子,村民却开始都不相信他,但经过他自己的不懈努力,村民们从不信到相信又到帮助,把砖厂的生意干的红红火火的,家家户户过上了好日子。老二是由老大赚钱供他上学的,在学校,他连最差的黑馍馍和丙菜都买不起,他却好好学习,每次都考得好成绩。经过他的努力,他由学生到挖煤工,由挖煤工又到作家,过上了富裕的日子。

看了这本书,我对里面的人的贫穷而感到同情,但我又对文中农民的坚持不懈与永不畏惧而感到赞叹。书中的人虽然贫穷,但他们知道学习,懂得体谅家人,既有责任感,又有做一种做事的决心,能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机会,即为自己造福,又带着其他人一同造福。他们虽然很平凡,但我认为他们是不平凡的人,因为他们有着他人没有的良好品质。他们知道,他们对他人帮助、信任他人,他人也会对他们帮助、信任他们。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我想,我要向他们学习,也要知难而进,永不退缩;也要好好学习,考好成绩;也要帮助他人,为己造福。多行好人好事,做一个有良好品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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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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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和朋友的聊天中听到《活着》这本书的,聊天过程中,大家都诉说着自己喜欢的作家,看过哪些书籍。“你看过《活着》没有?余华写的。”“没有。”我不加思索的回答着,那一刻,我感到有些无知了,从他的语调中可以看出他的意思便是,“你竟然没有看过《活着》,你怎么可以没看过《活着》。”“很好看,是真的很好看。”而朋友给我传达的第一个《活着》的印象便是好看,至于为什么好看,好看在什么地方,到底有多好看,我全然不知。

我相信缘分,也相信在你内心中所期待的东西它是默默地靠近你,向你走来的。

有一天下午放学,我走在学校的过道里回宿舍,过道旁边有人摆了个长长地书摊,对于书摊,只要我遇到了,无论多忙,都会停下来看一下书摊里书的内容,以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也会是这样。我看到了几天前让我想要一睹芳容的《活着》静静地躺在那里,黑色的封皮,就像是一个幽灵一样,在众多的书本当中透出一股诡异的黑色的光芒。我并没有像大多数买书者一样在买书前先翻阅一下,以确认书的内容是否是自己喜欢的,我毫不犹豫地给了钱,拿着书就走了。

回到宿舍马上翻阅起来,我承认,这是我二十几年来第一本一口气读完的书。不是出于任何的目的,不出于任何的义务,仅仅是被书里面的情节给吸引着,余华用他那朴实的文风征服了我,采用第三者的诉说,娓娓道来,让我就像是在听一位老者在讲着他们那个年代的事情,诉说着那个年代的故事,我听的入迷,看的入迷。后来我也在我的小圈子里说着余华的《活着》,我也像我的朋友那样问着我的朋友,“你看过《活着》没?那是真好看,只要你一看就会吸引着你看下去的。”

我不会用语言形容一本书的好坏,就像我不会形容一个美女一样,我只会说,好看好看,真好看。我也有过冲动想仿写余华的《活着》,不过刚写了个开头就写不下去了,因为经典是不可复制的。从《活着》开始,到《兄弟》,我渐渐地喜欢上了余华,喜欢上了他的文风,喜欢着他的作品。

我问一个朋友,问她有没有喜欢的作家?她说有,我说为什么?她说因为她的作品悲,对于我来说,越悲越好。我说你这是虐心,那你得看《活着》,她说不,我只喜欢这一个作家的作品,别的我不想看。我说好吧,既然你那么专一。她莞而不语。我们结束了这次对话,别人不想看的,不需要强求的,因为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不一样,在你心目中像珍宝一样的东西,可能在别人的眼中就像是废品。

看《活着》的时候,我的心里是特别地沉重,在看的过程中,我的心里一直重复着“活着真不容易”这句话,无论生活是如何地艰难,生活还是得继续,人生下来了,就得想尽办法活下去。开始的时候我会对吃喝嫖赌的主人公福贵产生憎恶感,因为他已经结婚了,天天出去风流,趾高气昂地走在大街上,目中无人,当他把家产输光的那一刻,我在心里竟有一股高兴,心里想着“活该”。而我对主人公的同情也从这一句“活该”开始,因为他的悲惨生活也才刚刚开始。

当我看到福贵被捉去当壮丁打仗的时候,我才发觉战争离我是那么地近,那么地残酷,炮弹就在耳边嗖嗖地飞过,吃饭喝水成次要问题,主要问题是忍受着生命随时没有的恐惧。“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有庆为春生输血而死掉时,我心痛地不行,我恨那个抽血的护士,恨那个当官的春生,我不知道生命为什么这么脆弱,这么年轻的生命,没有做任何反抗地就死在了医院里,我木然地让眼泪打湿了眼眶,对一个隔了这么远的年代的读者尚有如此打击,对主人公福贵所造成的伤害更是不用多说了。“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又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苦根因为吃豆子吃得撑死了时,我在那一页上呆住了,一个小孩子饿地头昏眼花,走路都没有力气,当好不容易地里的豆子熟了,能填饱肚子了,可是吃的撑死了。世上有各种各样的死法,不过苦根的死法是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他的人生就和他的名字一样,生下来就注定了要苦,也注定了要归根。“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再次响起这句话。

家珍的病死,凤霞的难产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水泥块砸死,每个人的死都深深刺痛着我,也让我不断地同情着主人公福贵,在亲人都去世完,还能买个和自己一样上了年纪的老牛一起活着,并且平淡地活着,这让我同情的同时增加了许多的敬佩。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对命运最有力的反抗,是对生命的召唤。不管是为了崇高轰轰烈烈地死,还是不为任何卑微坚韧地活着,都是一种生命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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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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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心会真实反映人的自私、高尚。让人真实地了解自己,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早就明白这个原则了,可要捍卫这个原则必须付出艰辛的劳动和长时期的痛苦。因为内心并非时时刻刻都是敞开的,它更多的时候倒是封闭起来的。

艺术都是源于和现实的那一层紧张关系。沉湎于想象之中,又被现实紧紧控制;感受着自我的分裂,却无法让自己变得纯粹。如果能够成为这两者中的任何一个,我想我会活的更坦然些,与此同时,我的力量会削弱很多。

朝夕相处的现实常常会让人难以承受,蜂拥而来的真实几乎都在诉说着丑恶和阴险;怪就怪在,为什么丑恶的事物总是在身边,而美好的事物却远在海角。所谓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换句话说,人的友爱和同情往往只是作为情绪来到,而相反的事实则是触手可及!正如一位诗人所表达的:人类无法忍受太多的真实!

曾听过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抱怨!歌中人对苦难的承受、对生活的乐观态度,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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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国演义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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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汉朝末年,汉灵帝越来越残暴,导致爆发了强大的农民起义,自己逃到北岸的哪里去都不知道了。后来,冒出来很多英雄,也有几个奸雄。下面我慢慢给你们介绍。

有一人,他姓刘名备字玄德,结拜兄弟有张飞、关羽。那张飞,字翼德,只有个长子张苞。那关羽,字云长,有义子关平,儿子关兴、关索。军师有孔明、庞统。其他人么,还有孙坚将军、曹操奸贼等。

当时天下大乱,曹操到了北岸,做了汉献帝丞相;刘备到了荆州,投奔刘表;孙坚来到江东,开创了东吴。后来,刘表、袁绍等几个人都被曹操奸贼给杀了,再随着周瑜火烧赤壁,三国鼎立的局面终于形成,分别是蜀汉、曹魏、东吴。

后来,司马昭灭了蜀汉,司马炎灭了东吴。三国归晋,整个三国时代就这样结束了。

有一次,我对我爸爸说:“爸爸,你知道我三国时代我最恨的是哪件事情吗?”“什么事情?”爸爸问。“那我就告诉你吧。”我笑呵呵地说,“关羽把曹操放了!否则的话,北方就平定了!”爸爸听了,哭笑不得。

《七步诗》大家都熟悉了吧?其实呢,曹操也是个诗人,写过一首《短歌行》。

三国时期,我最喜欢的国是“蜀国。”我最喜欢的人是诸葛亮,再是姜维,再是刘备。我先说明一下,我为何喜欢孔明。

那是因为,诸葛亮几乎每次都打胜仗,我很佩服他的学问。单幅和司马微对他的评价都很高:单幅说:“用我和他相比,就好像乌鸦比凤凰一样。”司马微说“在我看来,或许只有兴周八百年的姜子牙,旺汉四百年的张子房可以和他比一比。

一开始,关、张二人都不相信诸葛亮的才华,还开玩笑说:“先生为什么不请‘水’去?”后来在大败夏侯惇时,才相信孔明的才华,说:“先生真了不起!”

我印象中最深刻的战争是“马谡大意失街亭。”马谡不听王平劝告,上山扎寨,结果被围的水泄不通,士兵纷纷投降。诸葛亮因为自已用人不当悔恨不已,后来挥泪斩了马谡。

如果要问我三国时代我最讨厌的人,那就是刘阿斗了。

三国时代,我只有一个不明白:为什么司马懿能活那么长时间?

还好现在没有战争,不然,我们要受多少苦难啊!

战斗时期,成败主要靠计谋,当然也要武将勇猛,最好能“文武双全”。在东吴,孙坚是“武,”孙策是“武,”孙权“‘文武双无’,”孙皓是残暴的君主。周瑜是“文,”鲁肃是“文,”吕蒙是“文,”陆逊是“文。”在蜀汉,张飞是“武,”关羽是“武,”黄忠是“武,”马超是“武,”赵云是“武,”孔明是“文,”庞统是“文,”姜维呢,却是“文武双全。”曹操那里,司马懿是“文,”武呢多看了《三国演义》后,我最想成为三国里的诸葛亮。我也希望我以后能成为一个“文武双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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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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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作者(美)卡勒德 胡赛尼

著,书中主要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往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来吧,这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该如何抉择?很是值得推荐一部好书。

作者文笔优美,译者文学功底深厚。小说如此残忍而又美丽,读来令人荡气回肠,感慨良多。身为子女,感谢父母以正直、善良、诚实品质影响着自己,身为父母,希望子女健康成长,从生活中获得勇气,成为正直、诚实的人。“风筝”是象征性的,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哈桑为了阿米尔,他一次又一次的勇敢的保护着自己的小主人,风筝大赛之后,为了追寻那只象征着荣耀的蓝风筝,为了蓝风筝不被人抢走,哈桑悲剧的承受着恶少阿塞夫的侵犯,他的少爷阿米尔因为原本“我可以冲进小巷,为哈桑挺身而出——就像他过去无数次为我挺身而出那样。结果,我跑开了”。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都应该勇敢地去追。在此明白无论生活在哪里,无论在哪个国家,人性的本质是一样的,追求真善美是人类永远不变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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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平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高中

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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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世界》是路遥的一部作品,荣获茅盾文学奖,是一部非常出色的长篇小说,深受我的喜爱。这本书讲的主要是孙少平一家以及同村人的奋斗历程和他们在奋斗过程中所遭受的挫折。书中的主人公是孙少平,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他身上有很多性格特点。我认为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

孙少平认为只有劳动才能获得价值。他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非常贫困,上高中时只能吃丙菜和黑面馍,他学习刻苦,在班级里成绩非常优异。但是高中毕业后他未能考上大学,准备离开双水村去黄原闯荡。因为他觉得到更广阔的天地里可以有更多的劳动机会,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奋斗来换取哪怕一瞬间的快乐。他蹲在黄原的东关大桥头上等着包工头来找他。因为高中毕业之后他在家干了几个月的活,有了一些干活经验,所以很快就被包工头选中了。等活干完了,他再继续揽工,干完了,再揽。我认为这就是他追求的理想,通过劳动实现自己的价值和尊严,走向更好的生活。

可难道孙少平真的只是一个老老实实的劳动者吗?当然不仅如此。记得他在胡永州那里做工的时候,有一天夜里他发现胡永州每天夜里都欺负为揽工汉们烧饭的小翠,而且把她打得遍体鳞伤。孙少平咬牙切齿,第二天就恶狠狠地瞪着胡永州,让他把自己和小翠的工钱都结了。胡永州知道孙少平很壮实,就照实办了。孙少平把小翠的50块连同自己的100来块钱都给了小翠,并把她送上了回家的巴士。,也丢掉了自己的劳动机会我认为少平心中有一个理想的世界,他眼里容不下残忍和丑陋,所以他只要看见黑暗的事情,就会挺身而出。

为什么孙少平那么在意自己的劳动,但又为了工友而不惜牺牲了自己的一份宝贵的工作呢?那是因为他有更高的精神追求,他追求内在的满足而不只是物质上的需求。孙少平在干活的同时,还一直从田晓霞那里借书看,保持着对阅读的热爱和对生活的思考。他虽然干着非常辛苦的活,但是他认为读书可以获得精神上的收获,不管是书中人物成功也好,失败也罢,都能够激起孙少平内心的波涛汹涌,得到某种心灵的慰籍,这也反映出他对理想生活的渴望。

看完《平凡的世界》之后我感触很深。我很佩服,孙少平对理想生活的向往,并持之以恒地奋斗,希望最终实现自己的理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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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精选

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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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儒家的代表作,论语,在中国文化中占了极为重要的地位,它的理念是中国人处事的指导是中国人做人的标准,它是滋养中国文化的精神土壤,古时候便有半部论语治天下的说法,论语提倡积极入世,以克己复礼的思想给众人约束自我智慧于他人的治理理念,让人们能够更好的创造一个有人心的社会,在于天下他汇集了天下,人在于个人,他指导人们实现自我价值,这份传承至今的思想影响了一个又一个中国人,甚至给海外也带来了思想的碰撞。

论语让我直面自己,摒弃坏习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在学习的过程中有时会会遇到一知半解或者一点也不懂的状况。可是为了让自己显得聪明的,或至少不太愚笨,就假装自己已经很懂了,可事实上这才是真正的愚笨,想知道自己哪里不懂并不耻下问,或恭敬地向老师询问才是智慧的体现呀,所以在我们提升自己的过程中,要遵循孔夫子的话才能有所提高,做到能够举一而反三。

论语让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学习这件事,论语提倡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乐于学习,喜欢学习更能从学习中获得乐趣,得到益处,把学习当做爱好去做,学习的效率更能提高,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多学学着,专心多问多思考,才能让自己更好的学习,更能沉浸在其中。

当然论语最重要的还是教给我们做人的道理,这其中有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的淡薄思想有攻自后而博泽于人的宽容态度,有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谦虚精神,也有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的进取态度,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的昂扬志气,在今天的中国这些品质都被我们的追求,我们需要更多的人拥有这样的品质,营造出一个大同的社会,论语无疑是一个权威的指导。

后世的许许多多的思想都源自于论语文人墨客们需要他给予治国的指导,武将们也需要他洗涤内心的力气,而我们更需要将他细细研读,从少年到中年到老年,它会给予我们最积极的建议,让我们在社会中有所一代论语之光将第三10而至,万事生生不息,论语是我国文化历史遗产的一个瑰宝,也是我们每个青少年应该值得品鉴的一本书。论语影响了我,我从以前的,不懂装懂,到不懂就问,我认为我已经明白了这道理,自身的聪明不是装出来的,而是实质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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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名著《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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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的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从青年到中年再到老年的岁月;经历了人一生中的大喜与大悲。他死了爹娘,也丧了儿女。说他可怜,也是,也不是。至少,他,还活着。

他曾经年少轻狂,赌博输光了家产,从远近闻名的徐大地主变成了贫农。而取代他的龙二,在解放初期时就被枪毙了。他这算是捡了一条命吗?

又曾经,他被抓去当兵,在军营中度过了好几度春秋。多少人的生命在可怕的战争中失去,而福贵还是幸免于难,挺到了战争结束。这又算是捡了一条命吗?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究竟是为了什么?为了金钱?为了名利?不!只是为了活着!如果人死了,那还讲什么金钱,什么名利啊!你来了,并没有带来什么,那你走了,也不能带去什么。你是清清白白来的,就得清清白白地走。任何人都是一样。所以,活着只是为了活着。

虽福贵失去了一双儿女,还没有了温柔贤惠的妻子家珍,但他还是得活着。从人性的角度上看,他确实很可怜。但是生活总是这么艰辛、残酷和神秘莫测。活着的确很难,他饱受着岁月的风吹雨打,但,他还活着!

在生活中,福贵他几乎一无所有。在别人眼中看来,他也只是一个疯疯癫癫的糟老头子。可是他至少还有一样失去了就再也得不到了的无价之宝,那就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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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名著《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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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什么要活着”这个问题也许很多人都思考过。不同的人可能有不一样的答案。有的人说要为父母、家人而活着;有的人说要寻找真理而活着,就象苏格拉底以自己的无知之知;有的人说就是为活着而活着。甚至有一位老兄教导我:“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啊兄弟!”

对于这个问题,爱因斯坦说:“不必深思,只要从日常生活就可以明白:人是为别人而生存的——首先是为那样一些人,我们的幸福全部依赖于他们的喜悦和健康;其次是为许多我们所不认识的人,他们的命运通过同情的纽带同我们密切结合在一起。”我对此的理解可以归结为一个字:爱。

读了公司推荐的稻盛和夫的《人为什么活着》这本书,我感觉稻盛和夫的人生哲学和经营哲学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关于人生哲学,稻盛和夫认为人生有一种信仰是一件幸事!信仰是一种强大的力量,使你心存善念,心灵充盈,使你无坚不摧,无往不胜。关于经营哲学,稻盛和夫的核心理念是“敬天爱人”,所谓“敬天”,就是按事物的本性去做事,稻盛和夫坚持将正确的事情以正确的方式贯彻到底。所谓“爱人”,就是“利他”,秉持利他之心而活。稻盛和夫认为,获取更高的利润,对于经营者而言,对于企业而言,那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还要考虑让自己周围的厉害关系也获得幸福,也就是说,商人做生意自己要赚钱,同时买卖对方也要高兴,而且与生意有关的周围所有的人,尤其是企业员工都要高兴,这种所谓各方皆好的和谐经营模式,表达了作为稻盛和夫行商的极致,这也是他的企业获得永续的繁荣和持久的成功秘密所在。

我想,尽管我不是稻盛和夫,没有俯瞰人生的视野和点石成金本领,但我依然可以找准自己的人生坐标,明确自己所担当的角色,寻找通往成功的道路。不仅使自己活得幸福和快乐,更要因为我的存在,使周围的人感到幸福和快乐!这也许是稻盛和夫的利他以及爱因斯坦的爱的一点启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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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儒林外史读后感高中生作文

全文共 2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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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是一部长篇讽刺小说,其讽刺的都是那些各色的读书人。胆小有钱的严监生,沽名钓誉的蘧公孙,忘恩负义的匡超人,重功名、无气节的王惠,执着科举的范进,贪婪的严贡生……

可恨的匡超人。没遇着潘三前,匡超人是个可敬的人。“马二先生才起来,他文章已是停停当当,送了过来。马二先生喜道:‘又勤学,又敏捷,可敬可敬!’”在家里,他更是孝顺得很。帮父亲出恭,他“连忙走到厨下端了一个瓦盆,盛上一瓦盆的灰,拿进去放在床面前,就端了一条板凳放在瓦盆外边,自己扒上床,把太公扶了横过来,两只脚放在板凳上,屁股紧对着瓦盆的灰……”还让潘保正、李本瑛等人大加赞赏。可遇着潘三之后,就变得让人可恨了。潘三叫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就连这事是善是恶,也不想清楚。潘三“叫匡超人写了一个赶回文书的朱签”“起了一个婚书稿,叫匡超人写了”,又叫他替金跃考科举。而“潘三一切事都带着他分几两银子”。到考取教习,他更是原形毕露。骗恩人自己未婚,当妻子郑氏去世,他只“落下几点泪来”,还吹嘘自己名声,不去看望潘三,还要贬低马二先生。这几幕实在令我犯恶。

同样令人可恨的就数严贡生。起初,范进和张乡绅去“打秋风”之时,遇上严贡生,他称自己“在乡里之间,从不晓得占人寸丝半粟的便宜,所以历来的父母官都蒙相爱”令人“尊重”。可后来,原形毕露,展现出自己贪婪、吝啬的一面。当他从省里科举回来之时,闻得二弟去世。常人本应号天大哭,毕竟是自己的至亲骨肉,可他却只是“到柩前叫声‘老二’,干号了几声,下了两拜。”本来这种行为就足以让人迷惑,可更让人迷惑不解的是他下文的行为。前脚刚说自己不占别人寸丝半粟的便宜,后脚却处处占人便宜。却说那严贡生在省城接亲办宴,请吹打,却占人家钱“老爹给了他二钱四分低银子,又还扣了他三分戥头,又叫张府里押着他来”不仅如此,还占了人家的猪、利钱、船钱。这也就罢了,竟然还要占兄弟的财产“我家二相公,明日过来继承了,是你们的新主人,须要小心伺候”这人属实令我作恶。

除了有可恨之人,那有可怜之人。可怜的周进。不管是他的样子,还是他的经历,都令人可怜。“众人看周进时,头戴一顶破毡帽,身穿元色调旧直裰,那右边袖子同后边坐处都破了,脚下一双旧大红绸鞋,黑瘦面皮,花白胡子。”就连院试都是考了二十余次都没考上。顶着一个童生的名被梅玖嘲笑,被王惠嘲笑。“梅玖回过头来向众人道:‘你众位是不知道我们学校规矩,老友是从来不同小友序齿的”“王举人也不让周进,自己坐着吃了,收下碗去。落后和尚送出周进的饭来,一碟老菜叶,一壶热水。”最后,他终于一头撞在了号板上。“长叹一声,一头撞在了号板上,直僵僵不省人事”。这人你怎么能不说他可怜呢?还有可怜的严监生。他是胆小有钱之人,是一个极“古怪”之人。对自己节俭;对他那两位舅爷王德、王仁可是出奇地大方。对自己极为节俭,“猪肉也舍不得买一斤,每常小儿子要吃时,在熟切店内买四个钱的哄他就是了”;对那两位舅爷极奇大方,“开了一张橱,拿出两封银子来,每位一百两,递于二位老舅”“严致和又拿出五十两银子来交与,二位义形于色地过去了。”毕竟这两位舅爷有着考科举的资格,换谁谁不想讨好一下呢。最后,当严贡生要霸占他的家产时,“可那两位舅爷王德、王仁,坐着就像泥塑木雕的一般,总不置一个可否。”要是致和还在世,恐怕后悔得肠子都青了。

可惜的读书人。荀玫本是可敬的,幸运的。被周进、范进两位先生眷顾。可就是这么个人,却重功名,轻孝道。当他在科举一路顺利的时候,“家里老太太已于前月二十一日归天”,而王惠则出了一个馊主意,“不如且将这事瞒下,候考选过了再处”。于是荀玫也有了这种想法。身为读书人,怎么可以有这种想法呢?他的“兄弟”王惠也令人惋惜。为了功名,而没了读书人的气节。适值宁王造反,王道台“颤抖抖的磕头道:‘情愿降顺。’”这是一个读书人该有节气吗?明显不是。

可悲的娄三娄四公子。他们礼贤好士,可结交的都是一些地痞流氓。杨执中“虽然是生意出身,一切账目,却不肯用心料理,除出外闲游,在店里是,也只是垂帘看书”,就是个迂腐,无用之人。其中一人就是这样,其他几人,还用说吗。想想,都为这两位公子感到悲催。

书中可笑的读书人不少。范进未中举之前,是个可怜之人。“面黄肌瘦,花白胡须,头上戴一顶破毡帽”;中举之后,就变得极其可笑。知道自己中举后,“笑了一声道:‘噫!好了!我中了!’说着,往后一交跌倒,牙关紧咬,不省人事。”这一幕令我呵呵一笑。而蘧公孙的行为也是可笑的。典型的沽名钓誉之人。为了出名,不惜代价。“主意已定,竟去刻了起来,把高季迪名字写在上面,下面写‘嘉兴蘧来旬駪夫氏补辑’。刻毕,刷印了几百部……”这种行为着实让我迷惑不解,却又被幽了一默。

可敬的读书人。既然书中讽刺了一些人,必然也会歌颂一些人。王冕既是一个可敬的人,又是一个可怜的人。他“七岁上死了父亲”家里“只有出去的,没有进来的”。但是他为人嵚崎磊落,蔑视功名富贵。知道朱元璋邀他做官,“王冕并不通知秦老,私自收拾,连夜逃往会稽山。”同样令人尊敬的是马二先生。当蘧公孙想在马二先生书上留名时,马二先生却义正言辞地拒绝了他“这事不过是名利二者。小弟一不肯自己坏了名,自认做趋利……”从中看出马二先生是一个正直的读书人。这二位实在让在下佩服佩服!

《儒林外史》以喜剧手法揭示人物的矛盾一面,从而达到嘲讽的效果,在让你捧腹大笑却又让你对这个人充满可憎、可怜、可笑的情感。这本书就是这样,里面的人物让你怀着复杂的心情去品读,虽然觉得离我们很远但又非常贴近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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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中作文题目大全

全文共 1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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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生活之所以美好皆因为有爱。爱是幸福,爱是力量,爱是无时无刻的感动。

母之爱

幼儿时,我很胖,体重已达到肥胖儿童的标准。妈妈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考虑再三决定送我去学舞蹈。打从四岁开始,每周三趟的舞蹈课妈妈从未让我缺席过一次。不仅如此,她还得帮着年幼的我记动作、弯腰压腿。就这样,经过了二年的艰苦训练,我不但甩掉了身上多余的肉肉,还如愿以偿地考进了上海小荧星艺术团的舞蹈队。

在艺术团的五年里,妈妈还是一如既往地陪着我上课、排练、演出。还记得那次录制春节联欢晚会时的情景,原本我们只要表演开场舞,哪晓得导演突然说还需要谢幕,就这样莫名的足足多出了4个小时。当我们在温暖的现场后台打盹时,妈妈却只能在冷冷的电视台大厅苦等到凌晨。望着她那疲惫而瑟瑟发抖的身影,我的心被深深地刺痛了,眼泪不自觉地夺眶而出……

因为妈妈的爱和坚持,我这个曾经的丑小鸭渐渐蜕变成美丽的白天鹅。

师之爱

中学生涯在期待和忐忑中拉开了帷幕。当我的知班主任是数学老师时,心里不禁打了个寒颤。因为我从小对数字就没有太大的兴趣,所以数学成绩始终是三门课程中最糟糕的。真不敢想象,在一位教数学的班主任手下我的命运会如何?幸好事实并非我所想象的那样,虽然数学测验依旧如之前一般,

不是抄错就是算错,可我们那位“固执”的赵老师却还是认定了我是个好学生。即便偶有批评,也会立马解释说:“对不起,不是你不够好,而是我对你的要求更高!”每每听到这番话,我的心似一股暖流趟过,那份信任叫人感觉无比温暖。

在不知不觉中,我顺着老师引领的方向愉悦的前行,表现也似乎真的变得出色起来:在运动会上,我为班级争得了一枚宝贵的金牌;在大队委的竞选中,我顺利的当选了文艺委员;在首次参加的头脑OM比赛中,我幸运的晋级参加全市的角逐。最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次期中的数学考试我居然得了98分。虽然不是满分,可对于我这么个痛恨数学的人来说,确是一个新的里程碑。

因为老师的爱和信任,我这朵晚开的小花逐渐吐露出自己特有的芬芳。

吾之爱

在我身边有许多的朋友,可是有一位却极其的与众不同:他虽然和我们同龄,却不能像我们一样自由自在地玩耍;他虽然有自己的喜怒哀乐,却无法被别人所了解。因为他得了一种叫自闭症的病,听说他们是上帝派来的天使。我的“天使”朋友有个好听的名字——罗意,他妈妈是希望他能早日发出心里的声音。

自从和罗意交了朋友以后,我每个周末都会在固定的时间陪他一起游戏,学习。在接触中,我发现他身上有很多叫人佩服的地方:别看他平时沉默不语,可在水里却是一个十足的运动健将;他的眼力可厉害了,拼图中的任何一点细微的差别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在罗意的世界里,我就是“巧克力”(因为我经常带巧克力给他吃)。虽然我无法真正地了解罗意,但我知道他是多么需要我们的关心和理解……

因为这分爱和给予,我愈发体会到自己是何等的幸福和幸运。

生活的准则有许多许多,可在我心中“爱”永远排在第一位。

我爱故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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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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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书中大量精妙的比喻也运用的非常巧妙,为小说的幽默效果增色不少。例如苏文纨刚出场时,作者对她复杂的心情的描写:“那时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现在呢,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如写李梅亭的肖像:“李先生脸上少了那副黑眼睛,两只大白眼睛像剥掉壳的煮熟鸡蛋。”

多么令人恶心。还有如“鸿渐饿得睡不熟,身子像没放文件的共事皮包,几乎腹背相贴。”是多么的形象。再如写苏文纨和曹元朗的婚礼场面和二人的窘态:“曹元朗穿了黑呢礼服,忙得满头是汗…我只怕他整个胖身体全化在汗里,象洋蜡烛化成一滩油。苏小姐也紧张难看…新郎新娘脸哭不出笑不出的表情,全不像在干喜事,倒像——不,不像上断头台,是了,是了,像公共场所”谨防扒手“牌子下面那些积犯相惩的表情。”简直惟妙惟肖,其诙谐幽默的效果,真的令人忍俊不禁了!

特别是描写鲍小姐的形象,“有人叫她‘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陈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

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看起来虽然你能把人的眼泪都笑出来,实际上是在批判鲍小姐留学出洋,一无所得,只学了一些坏的功夫回来。幽默的笑料背后隐藏着多么深刻的讽刺意味!所以看完钱钟书的《围城》是让你在哈哈大笑之后又陷入深深的沉思之中。顺着思路追寻下去,你发现它看似爱情小说,实际是更多的是揭示了人性,怪不得有人说《围城》和《红楼梦》有异曲同工之妙呢!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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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感恩》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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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阳光,就没有日子的温暖;没有雨露,就没有五谷的丰登;没有水源,就没有生命的灿烂;没有父母,就没有我们自己;没有亲情,爱情和友情,就没有暖融融的人生。

看了李强老师《感恩》这一课,让我一次又一次的感动和震惊。感恩是人生的一堂必修课。学会感恩,不要忘恩负义;学会感恩,拥有谦虚之德;学会感恩,怀抱敬畏之心;学会感恩,生命中爱多恨少;学会感恩,懂得人生需要忏悔;学会感恩,不要再沉溺于财富和权力;学会感恩,永远不忘说声“谢谢”。当别人给你一个灿烂的微笑时,也请你记得回报一个微笑。

感恩,让我们以知足的心去体察和珍惜身边的人,事,物;感恩,让我们在渐渐平淡麻木了的日子里,发现生活本是如此丰富而富有;感恩,让我们领悟和品味命运的馈赠与生命的激情。

积极面对自己的人生,待人接物都要平和,就是有些不如意也得冷静处理,不可意气用事,时刻保持清醒,避免走弯路,用我们生命的高度去弥补生理的缺陷。做事要量力而行,不能强加自己去做做不到的事,把自己搞得身心疲惫。”

“正视我们自己身上的不足,少些消极的东西,多些积极快乐的信息,使我们浮躁的心平静下来。朋友们让我们共同努力,改变自己的生活态度,使自己及亲人朋友快乐起来,常怀一颗感恩的心,感谢每一个关心帮助我们的人,让世界变的温暖起来,让爱伴随我们谱写下精彩的生命篇章。感恩让世界充满真情!感恩让生活多姿多彩!

人生路上永远需要一颗感恩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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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中作文题目大全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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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你好吗?2035年的你,还好吗?

昨天打了很久的草稿,到了落笔时却统统作废。经历过这个时候的你,应该明白的吧?17年过去了,现在的你。。还好吗?结婚了吧?小鼻涕虫有了没?小家伙听不听话?是萌萌的小天使,还是无恶不作的熊孩子?哦,那个他是谁?对我怎么样?他爱你吗?尊重你吗?是不抽烟不酗酒的吗?

你现在还在原来的城市吗?那个你丈量过的地方?还是去了我们一直向往的那个地方?希望你有每天自由呼吸的时间,如果是的话,那就太好了。

前几天打扫房间,找到了很久以前的一封没有寄出去的信,寄信人也是我。好巧对吧?是小学时候的我写给咱们的哦。字好丑,嘻嘻。

感觉很对不住小学的她啊。。。你看“科学家”也没当上,“太空”也没去过,“埃及的风”还没吹过,“罗马的墙”还没倚过。也没有成为“大明星”,没有凑齐那套“故事会”,或许,永远也凑不齐了吧?想帮着隔壁小胖子要的“小旋风水浒卡”也没再找过,即使找到,那个小胖子也早已人海无踪,不知去向了呢。。。

对不起啊,应该说点高兴的事儿对吧?17年过去了,你还好吗?不会再怕一个人呆在黑暗里了吧?哦,对哦,再怎么不济,也早就应该成家了不是吗?一定成家了吧?对吧?你现在是在上班呢?还是在做全职太太呢?

呐,如果可以,还是应该掌握自己生活的,对吧?全职太太或许轻松,或许没有负担(大概?),但是我们自己的命运,还是不要寄托于别人了吧?小孩子还是要有的,毕竟。。。我们都那么的畏惧孤单。

我现在的状况,你应该也知道。所以你看,这么艰难的低谷期都过去了,17年后的你,还有什么值得畏惧呢?

现在的我啊,其实很开心的。真的!你就是我,你知道的。因为啊,想想自己其实还能有17年,想想17年后还有另一个自己,看着这一行行的文字。或者无法实时沟通交流,但是只要知道自己不是孤单的,不就够了吗?

你要好好的,坚强的活下去!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可以击倒你,除了你自己!我也会加油,就算不为了自己,哪怕为了17年后的你,能轻松的一个呼吸,也就够了。

毕竟。。我们一直畏惧的,是孤独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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