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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活着》5篇优秀读后感 作文题目(通用20篇)

文学常识是语文学习及复习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我们看看下面的高中生《活着》5篇优秀读后感 作文题目吧!本文就是开学吧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关于高中生《活着》5篇优秀读后感 作文题目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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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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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一个多彩的人生,这个“多彩”或许是坎坷的,幸福的,痛苦的也有一些人过着与世无争,平凡而辛勤的一生。

这次,我要与大家谈的就是一个人的一生。人的一生有着许许多多不一样的活法,有快乐地去活,坚强地去活,奋斗地去活等等,你有没有想过你就应需要活出一个怎样的人生呢?这问题是我提出的,但暂时连我自个儿都拿不定一个想法,也许这实在很难说,有人会问:“这可不是自己来决定的。”但是,我要说,这掌控权还是在你自己的手里,你的各种因素都会改变它的道路和方向的。

虽然这次我的主题不合“科学”。但,推荐的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活着》。

这是一部小说,简朴的语言塑写了划时代的家庭杯具。美国的《明星论坛报》评价说:“你只要读到一半,就已经确信它是不朽之作了。”真的,我一拿起书就越发越想往下看。

作者是当代作家余华,_年出生于浙江杭州,曾从事过牙医工作,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

主人公福贵起初是风光的少爷,可正因无顾忌,在外面吃喝嫖赌,把他父亲的2多亩地全抵债给了别人,毁了家人幸福的生活。贫困中,他最后醒悟,可已经迟了,父亲被他给气死了,之后母亲相继死去,温柔可怜的妻子家珍,过度劳累,骨瘦如柴,最后死去。这也许就是上帝对他的惩罚,到最后,福贵7个至亲全被他亲手埋藏起来。只剩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和一头老黄牛。

福贵历经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只是十分单纯地为活着而就活着。

余华告诉我们:学会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承受展此刻面前的无聊,平庸和困难。

我想:是啊,平淡理解,乐观忍受,顺其自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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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余华《活着》读后感1500字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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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哭的方式笑,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作者余华这样解释“活着”: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活着》的主人公徐福贵在谈到死去的亲人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徐福贵活着,好像就是为了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在这出关于残亡的戏剧上演之前,他夜以继日地吃喝嫖赌,终于在一夜之间由阔少爷变成一文不名的穷光蛋,而他的父亲,在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死于由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破败前的少爷不懂得伤心而破败后的福贵没资格伤心,因为他已经成了佃农,佃种着曾经属于自己的五亩田地。此后的日子里,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了,而他却没有这种“幸运”,他只能活着,因为这是他的命运,一头牛在犁完所有该犁的地之前,一个人在挑足他应挑的担子之前,上天是不会让他的生命提前逃离的。

在失去了其他的亲人之后,福贵与苦根相依为命,他们共同的心愿就是攒钱买一头牛。钱终于攒够的时候,苦根却已经死了。福贵一人买回了牛。那本来是一头正要被宰杀的濒死的老牛,它已经干了很多活受了很多罪,就算不杀它恐怕也活不长了,但是,因为不愿看着老牛在哭,早已不再会哭的福贵买下了它。起个名字也叫福贵。

一过10年,“两个老不死的”———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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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活着》六年级读后感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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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一场故事,一世遭遇,成就了《活着》。富贵的苦难,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从一个富家少爷,沦落到贫苦农民;他气死他爹,输光财产;他的儿女死了,妻子死了,女婿死了,外孙也死了,可他却还活着,孤零零的活着。

当在黄昏的田野上,富贵和他那头老牛耕耘在田地里,富贵对牛叨絮的那席话差点让我怜悯的掉下泪来。我觉到了余华的残忍,他为什么要让富贵活着?没有了亲人,没有了爱,只有大半辈子数不尽的苦难,富贵活着的意义何在?人到底为什么而活着?

当福贵看到赌的倾家荡产的龙二被毙掉的那一刻,庆幸的是福贵,后怕的也是福贵。他庆幸,是因为被毙掉的人不是自己。他后怕,是因为被毙掉的人本该是自己。命运是未卜的,生命是脆弱的。败家子的自己气死了爹,他知道,自己害死了一个生命;当被抓去拉大炮的自己回来没有看到娘的最后一眼,他明白,生命原来如此脆弱;当他的家人一个个死去的时候,他懂得,活着不易,活着有多好!

种地的艰辛,让他体会到活着的不易;公社的磨难,让他感受到活着的美好。活着就幸福,再艰难,只要活着那也是幸福;死亡是痛苦的,再好的墓葬,那也是痛苦。当富贵的家人一个个离自己而去的时候,有痛苦,但更多的.是珍惜,珍惜自己现在还具有的生命,他知道,活着有多好。

余华《活着》的自序:“作为一个词‘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攻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这里有一个关键词时“忍受”。可见余华笔下的富贵面对生命的苦难与绝望只是忍受,没有反抗,更不用说蔑视。也许有人不怕死,但他一定不想死;也许有人想要死,但他一定不愿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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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阅读《活着》读后感学生作文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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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的一生,经历了年少阔绰、家道败落、战争离乱、贤妻早逝、儿女双亡,最后只和一头老牛相伴…这些苦难叠加于一个人的身上,的确显得有一点戏剧化,但是很多时候,我们或许不必执着于苦难本身的形式,于人而言,活着的痛苦经常是一样的,或残阳如血,或黯然如尘,尽管苦难的形式会不同。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读起来平淡中有些窒息,却也不乏温情和感动。

当我们知道苦难是生命的常态,烦恼痛苦总不离不弃时,也便没有必要自怨自艾。正如我们终会明白,无论现时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亦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而对那个结果,我们终将毫发无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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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活着》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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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

算起来我和错过《活着》这本书,少说也有三次。

早在住宿时代,7床的舍友推荐给我的,我瞟了一眼那充满乡土气息的文字,不屑只持续了一小会儿。后来几乎成了全宿舍共读的读本,我还是没有看。

历史老师紧缩课时,抽出时间给我们放了两次姜文的禁片《活着》,每次半节课。我一向讨厌人民公社、大跃进这些“社会主义特色产物”,于是两次放电影我都趴在桌上梦会周公。

后来在书店又看见这本装帧普通的书,蓝色的封皮,定价15元。摸摸身上皱巴巴的二十几块钱,叹口气,最后买回的是北岛的诗集。

最终把这蓝色的小薄本捧在怀里时,已经太多波折。用一个晚上一口气读完,故事不很长,也并不沉重,却是字字深入人心。

我后悔看完整个故事以后又不过瘾地读完了后面的评论,那些溢美之词似乎是为了增加这本小书的价值而存在,并且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的判断。事实上,伟大的故事在收笔的刹那就已经成就,它的价值就在于它本身。

如果仅用“家庭悲剧”来形容《活着》所讲述的故事的话,那么太过浅显。穿越时空的是福贵和年轻时自己的对话,也是和我们的对话。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离开自己,有的是一步步走向衰亡,有的是意外去世,还有的以荒谬离奇的方式死去。他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这样的一场灾难中,只有他一个人得以幸存。

引发我思考的是,为什么福贵没有哭天抢地怨恨命运夺去亲人的生命,也没有感天谢地庆幸自己能够在这场灾难中幸免。他好像很清醒,在年轻了一场之后,也很淡然,甚至从来没有想过死。被抓去充壮丁的时候没有,亲人相继去世的时候也没有。我想象着所有的一切,那样的颠沛流离,没有任何指盼的生活,路只剩下一条,就是活下去。的确,在那样一个荒谬的时代,所发生的一切便也不再荒谬了。

余华的文字对于我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不带任何的装点和修饰,就是简单而直接,扑面而来的质朴和清新。很久以来,我一直追求着文字的本真魅力,只用恰到好处的词藻装点,不必过分铺垫,也不必过分华丽。比“不着一字而尽显风流”更加高妙,它可以并不风流,只是看着舒服,让人明白。这样极简的处理一下子凸显出时间轴的巧妙之处——用有限的文字量描述了宽广的时间跨度。这就是时间的神奇,在这样平实普通的讲述之中。看完最后的一个段落,脑海中浮现出同样的画面,刹那间的感动,恍若隔世。

余华说,“我相信,《活着》还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们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福贵的活着是出于本能的,生命本体的延续。书中最感动我的情节是家珍和福贵对春生说“你欠我们一条命,用你自己的来还”那个地方。他让春生好好地活下去,不让他死。这样的活着,没有社会主流思想价值观所渲染的那般高尚,你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想到死很容易,去死也很容易,在生与死的临界点上,向往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本能和意识。即使这个人已经在文学创作的过程中被一再地边缘化,即使他的人生如同一场戏剧般跌宕,不变的依旧是生命的热度和力量。

当一切过去后,你要活着,不是为了金钱,不是为了地位、身份或是其他的什么,就是为了你自己。为了活着,为了见证,为了自己还能拥有一切的权利。

这种活着也许艰难而高傲,不断地和苦难斗争;也许简单而卑微,像我们的主人公福贵,他并不为了活着而和苦难斗争,而是在苦难里活着。

他感觉不到痛,并不是因为麻木,而是痛苦对于活着来说全然没有意义。

他一时兴起,从集市上买回待宰的老牛养起来,他编着其他家族成员的故事来哄骗它,责备它不好好耕田,然后又是一笑置之。

他在悠扬的农田里孤独地行走,走过广阔的空间,走过无限的时间,嘴里哼唱着最朴实的民谣,让蹩脚的旋律穿破天边最后一缕光亮。

我们看见他,他也许悲伤,也许不。

他也许累了,也许不。

重要的是,他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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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童年读后感600字高中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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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童年有感,高尔基的童年写出自己当时的悲惨遭遇,想起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起码我比他幸福。因为作者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舅舅们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为钱,为个人的利益,明里争,暗里斗,没有私毫手足之情,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主要是写出自已苦难的童年,鸟的翅膀不历经风雨童年时代的高尔基生活在这样黑暗的社会中,这是他的不幸,但是使他磨炼一身坚强的意志,这为他长大成人后遇到困难不屈服奠定基础。

在社会生活中,每一个学生都会在不经意间想起自己的童年,想想那时是多么的美好。都想回到那时。可是时间是不会倒退的,只有离儿时越远。我有时就像,如果时间停在学四年级是多么的好啊。可是这不是真的,只是自己的虚想罢!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有着老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总结像我们现在与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又是多么奢侈呀。我们应该向高尔基学习,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都要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朝着美好的未来不断前进。,我们一定也会有比高尔基更美好的未来,让我们一起好好学习吧!让我们去珍惜现在的一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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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童年高中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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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什么样的?童年理应是一生中最无忧无虑的时光,五彩缤纷、幸福快乐。然而,对阿廖沙来说,他的童年是灰色的,苦难、悲惨;却也不乏微弱而亮丽的光芒。

阿廖沙三岁时丧父,母亲把他寄养在染坊业主外祖父家。阿廖沙来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家业已经开始衰落,由于家业不景气,外祖父变得也愈加专横暴躁。阿廖沙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为了分家和侵吞阿廖沙母亲的嫁妆而不断地争吵、斗殴。在这个家庭里,阿廖沙感受到人与人之间弥漫着仇恨之雾,连小孩也为这种气氛所毒害。但在这个污浊的环境里,也还有另外一种人,另外一种生活。这里有正直的老工人葛利高里,还有善良公正、热爱生活的外祖母。后来,外祖父迁居到卡那特街。母亲在一天早晨突然回来了,她的变化使阿廖沙心里感到十分沉痛。后来母亲的再婚,使得阿廖沙对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兴趣。由于和后父不合,阿廖沙又回到外祖父家中,这时外祖父已经全面破产。为了糊口阿廖沙放学后同邻居的孩子们合伙拣破烂卖。他以优异的成绩读完了三年级,就永远地离开了学校课堂。

在书中,阿廖沙是不幸的,周围的人是不幸的,社会是不幸的。19世纪的俄国,底层人民麻木不仁,高等贵族贪婪腐败。即使是心地善良的人,也会在生活的苦难及社会的压迫下堕落。小茨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留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乐观、俏皮、活泼、善良。他是外祖父最得力的助手,连两个舅舅都对他青睐有加,外祖母和葛利高里对他的评价也很高。因此,阿廖沙和他成为了好朋友。小茨冈的出场仿佛让人眼前一亮,仿佛一缕阳光射进了那个空气污浊、争吵不休的家庭。但是后来,在小茨冈赶集归来时,阿廖沙听外祖母说,小茨冈的一大半东西都是偷来的!而面对这一现象,阿廖沙的两个舅舅不但不制止,反而大加赞扬,导致小茨冈把这种可耻的行为当做一种消遣。最后小茨冈死于非命,两个舅舅却毫无一点同情心。真是人情淡漠,令人唏嘘不已!

但阿廖沙的童年虽然如同暗淡的黑夜,可也不乏明亮的烛火。他的外祖母是个乐观开朗、心地善良的老人。她充满活力,总有讲不完的故事和唱不完的歌谣。她虔心信奉上帝,渴望去到那个光明、美丽的天堂。也就是她教会了阿廖沙在困境中充满希望。故事的最后,阿廖沙走向了人间……

阿廖沙的童年是怎样的呢?是苦难、悲惨,有时也能得到一些温暖的。“此时虽是黑夜,前方仍有光亮”,这些经历,也成就了以后的高尔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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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国演义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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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题记

我国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王朝更迭,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三国演义》描写的时期就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四分五裂、群雄逐鹿的年代,在这动荡时期,涌现出一位位英雄人物,流传着一个个流芳千古的传奇故事。

东汉末年,黄巾起义,彻底动摇东汉政府统治,后董卓专权,飞扬跋扈,致使汉室凋零,人民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忠臣被逐于庙堂之高,壮士惨死于锋刃之端,贤良空老于林泉之下,何其怪哉!”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吧。正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那个血雨腥风的年代早已悄然过去,通过这本书,让我们又回到过去,眼前飞扬着一个个鲜活的面容,重温那金戈铁马的历史画卷,体验那一幕幕激动人心的时刻。

他,挟天子以令诸侯,先灭董卓后灭吕布,大破李傕和郭汜,又在官渡之战以少胜多,大破袁绍,而后平马超、灭张鲁,远征乌桓,统一北方。“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暴露出他的狭隘;官渡之战以少胜多突显出他的智谋。可是,赤壁一战,二十万大军顷刻化为乌有,损失惨重,奠定三国鼎立。他生性多疑,神医华佗为他治病,他竟然怀疑华佗要谋害他,遂杀死了这位神医。这就是乱世奸雄——曹操。

他,被刘备不辞辛劳、思贤若渴的精神所感动,为刘备制定建国策略;为联合孙吴共同抵抗曹操,他舌战江东群儒;三气周瑜,智取荆襄九郡,又进军益州,使刘备三分天下有其一。也曾七擒孟获,安定后方;六出祁山,誓复汉室,多次击退曹军,因积劳成疾,壮志未酬,病死军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印证了他的一生。连魏国司马懿也赞叹他是“天下奇才”。这便是卧龙先生——诸葛亮。

他,勇猛刚毅,义重如山。“桃园三结义”,“身在曹营心在汉”,毕生追随刘备,为刘备鞍前马后。他武艺高强,颇有谋略:温酒斩华雄,杀颜良、诛文丑,为曹操解白马之围;过五关、斩六将,单刀赴会,水淹七军,可谓所向披靡,英勇无敌。然在无数次胜利面前,他渐渐滋生骄傲情绪,最后败走麦城,兵败被杀。这便是三国名将——关羽。

此外,这本书还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形象,“喝断长坂水倒流”的张翼德,“宝刀不老”、“百步穿杨”的黄汉升,骁勇善战的赵子龙等等。

《三国演义》开创我国历史小说的先河,其中名篇数不胜数,“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等故事早已烂熟于心,耳熟能详。“赤壁之战”透露出的智谋更令人惊叹不已:孔明江东辩群儒,七星坛上借东风,再加上黄盖的苦肉计、庞统的连环计,才使得那曹操上当,才会取得如此大的胜利。正因为这些精彩的故事情节,《三国演义》才成为我国古代灿烂文化中的一部分,才真正让我们感受到我国文化的璀璨。

经典《三国演义》,大哉《三国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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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2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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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感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我的鸿沟,但也因为自我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我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我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我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取只能是务必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我是兄弟后,他带着自我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最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我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能够是亲情、友情、感情,也能够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我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向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明白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明白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我,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我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我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我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因为他明白: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齐,你永远觉得自我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就应是另一种样貌,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杯具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透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但是,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我一向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在2007年大阪世锦赛上,在2010年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明白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

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更享受拼搏的过程!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我不在乎,我能等。那就像酸苹果。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向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就应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下。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我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下。一切事情都由自我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我去争取,自我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我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样会明白呢。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追风筝的人,为了自我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完美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取。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应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路途中奔跑,我追。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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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红楼梦高中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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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长相思芳华茂盛,淡紫悠然的日子。无垠的雪地,红衣女子纤弱的背影横置于地,毫无生机;青丝乱散,却掩不住点点殷红,犹如傲雪之梅,似乎是极为熟悉的场景,却又陌生如在天边……泪是她诠释心情的唯一方式,伤心了哭,害怕了哭,生气了哭,高兴了也哭,感动了还是哭。说女人是水做的就是指她吧!母丧父病,家道中落,不得不投靠于贾。纵然是受姥姥的百般疼爱,在封建的背景下也算是寄人篱下。那个时代的女子有才有思想却更受束缚,她爱上了贾宝玉,从此总算有了精神寄托。

红楼梦》缘起灵河畔那一抹降珠草,受神瑛待者灌溉,又因灌溉过多故五内郁结。至于石头如何成了神瑛待者,神瑛待者又如何成了贾宝玉,我们不得而知,只觉得颇有些神化色彩。再说那降珠草下界幻化为人形,名黛玉,以一生泪水报答神瑛待者灌溉之恩。黛玉性格孤僻,并非与天俱来。她幼年丧母,寄居在外祖母家中。但这并非是一个有温暖与爱的家庭,而是一个龌龊之地。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围绕事关贾府家事利益的贾宝玉人生道路而展开的一场封建道路与叛逆者之间的激烈斗争为情节主线,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对叛逆者的悲剧为主要内容,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而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种种黑暗和腐朽,进一步指出了封建社会已经到了"运终权尽"的末世,并走向覆灭的历史趋势。《红楼梦》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地,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人物生动,语言优美,此外还有一些明显的艺术特点,值得后人品味,鉴赏。

黛玉在我眼中一直是个爱哭、爱乱想的女子,她自幼丧母,失去母亲的教导,却仍然天真、单纯。或许当初她将自己的心事说出口,贾母会将她许配给宝玉吧。有时,我认为她就好像潇湘馆的竹子,虽外表柔弱,却又坚忍不拔的毅力。她,个性率直,从不阿谀奉承,甚至有些尖酸刻薄,这正是宝钗不及她的地方。宝玉一生痴痴傻傻、疯疯癫癫,最终遁入空门,黛玉整日哭啼、猜猜疑疑,最终香消玉殒。宝钗一生圆滑处世,最终独守空闺,王熙凤一生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

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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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名人传》读后感作文题目

全文共 1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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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难造就英雄》

在黑暗的人群中脱颖而出,在孤独的世界中不屈不挠,强忍着一切痛苦,创造一个又一个奇迹的或许只有他们了——《名人传》中的英雄。

《名人传》是20世纪上半叶法国著名的人道主义作家罗曼·罗兰的作品。罗曼·罗兰痛感19世纪与20世纪的欧洲是一个骚动不安,弥漫着腐败风气的社会,是一个需要伟人的社会,所以他写下了此书。书中描述了处于不一样时代、不一样民族的三位伟大艺术家的精神力量和心灵之美,他们是19世纪德国伟大音乐家贝多芬、文艺复兴时代意大利著名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以及俄国文坛巨子托尔斯泰,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深深地震撼了我。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劲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这正是《名人传》要体现的主题,而其中的三位主人公的经历就是“磨难造就英雄”的完美例证。

就说贝多芬吧,童年的他,体弱多病。当他的父亲发现了他的音乐天份后,便常用暴力逼他学音乐,把他关在屋子里练小提琴,一练就是一整天,从不顾及他的感受。在贝多芬16岁时,他的母亲不幸去世了,父亲因此成了一个挥霍的酒鬼,失去亲人的痛苦、经济的拮据……这些不幸全都压到贝多芬的身上,使他的脾气变得暴躁古怪。但他却更加努力了,很快便成了家喻户晓的人。当他沉浸在音乐和成就带来的欢乐中时,听力逐渐衰退,这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是致命的打击。但性格坚毅的他没有向命运低头,而是继续在音乐的道路上前进着。直到后来,听力完全衰退,只能用笔来与人交流时,也没有使他停下创作的脚步,相反,他抛开了所有的不幸,投向了大自然的怀抱,继续谱写着不朽的音乐篇章……

这就是贝多芬的一生,可以说是一部史诗般壮烈的悲剧。艰苦童年,爱情失败,疾病缠身,贫困交加。贝多芬从刹那光辉享受的名誉鼎盛到人生谷底的贫苦交加,从童年时的悲惨遭遇到老年对欢乐的追求的曲折人生,正如罗曼·罗兰形容的“他整个一生都像是一个雷雨天。”一个不幸的人,贫穷、残疾、孤独,由痛苦造成的人,世界不给他欢乐,他却创造了欢乐来给予世界!他的人生是崇高的。

《命运交响曲》是贝多芬所有作品中我最喜爱的作品。从曲中可知,贝多芬眼中的英雄是那么的勇敢、百折不饶、坚强不屈,就像贝多芬本人一样,用痛苦谱写着与命运抗争的音乐。每当我闭上眼睛,用心倾听这首曲子时,脑海中就会浮现出这样的场景:一位勇敢的骑士,手拿利剑,困难、挫折和痛苦就像敌人,骑士在前进的道路上不断遇到敌人,骑士没有闪躲,而是一路砍杀,越挫越勇,最后凯旋归来。曲终,睁眼,我的内心会油然而生一股无名的力量,我会默默地鼓励自己要像贝多芬那样做扼住命运喉咙的强者!

纵观全书,无论是“用痛苦换来欢乐”的贝多芬,还是“愈使我痛苦的就愈让我喜欢”的米开郎琪罗,以及“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的托尔斯泰,无不证明伟大的人生都是历经苦难的。而苦难、挫折、坎坷、不幸这些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人生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对于真正的英雄来说却是财富,成就他们的伟大。正如作者罗曼·罗兰认为:英雄的伟大不在于他的体魄,而在于他的心灵和品格,唯有真实的苦难,才能使人不抱幻想,直面人生;唯有与苦难的搏斗,才能使人经受残酷的命运,收获成就。

古语有云:“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的确,贝多芬、米开朗琪罗以及托尔斯泰,他们的人生是苦难的,但是他们凭着顽强的毅力不断地抗争,最终成为精神的传承者,传奇的缔造者,世界的征服者。他们不是传说,但都是传奇,都是“磨难造就英雄”的完美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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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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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惨世界》是法国作家雨果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主要以法国大革命时期小说背景,以经典历史事件和历史建筑补充文章内容,以冉阿让由恶变善,贵族子嗣马吕斯的爱情故事为线索,生动形象的揭露了法国旧社会的极度不公,下层人民生活的黑暗和艰难。

在第一部中,主人公是一名为兄弟偷窃而获五年徒刑后有多次越狱失败才服刑的苦役犯冉阿让。受到一次又一次的不公平待遇之后他就决定报复这个社会。但就在他实行报复行窃大主教的第二天就被警察抓回,但大主教并没有以牙还牙,反而帮他圆场并送他一对银烛台。因此他被感化。几年后,凭他的努力,他改换身份并在一座滨海小城当上市长,并让其城市变得繁荣富强,且因此威名远扬。这时,他认识一名贫苦的女工,元帮她摆脱困境,并救回他女儿但黑心的德纳第再三推托敲诈,时间遭到延迟。但是,在一切发展顺利时,他经他服役时的监狱长及现在的手下沙威得知,有一名可怜人被误认为冉阿让。历经许久的思想斗争,他终于决定去拯救那个可怜的人。但也因此服刑。不过,在苦役期间,他诈死,并成功从德纳第手中领回珂赛特。数年后,进步贵簇青年马吕斯爱上了长大的珂赛特。但悲剧再次重演,德纳第绑架了冉阿让,而马吕斯就在一旁,然而德纳第正是马吕斯父亲的恩人,他陷入抉择之中。最终,他用妙计救下冉阿让,而德纳第则被抓。

在第二部中,马吕斯与柯赛特相识并相爱,而后来马吕斯又因冉阿让受到威胁举家搬迁至英国,将无法再见珂赛特,才加上向外公求援失败,悲痛欲绝,因此参加街垒,并且成为头领。冉阿让得知消息后,也赶来参加。随后经过激烈的战斗,街垒被攻破,马吕斯的朋友集体战死,但是马吕斯被冉阿让救下,随即转移到外公家。最终外公回心转意,接纳珂赛特,两人最终结婚。冉阿让为他们献出积蓄。可惜的是,不久他撒手人间。

整部小说环环相扣,规划整齐,叙事明晰。通过描写马吕斯对拿破仑和他父亲彭眉胥的无比崇敬,抒发他对法国革命家的赞扬。同时,作者也描写了由无尽的苦难和贫困造就成的丧失人性的恶棍。他们为了生存抛弃了尊严,为了金钱可以讨好任何人;也抛弃了儿女,完全将自己的儿女视为累赘;更失去了人格,如野兽般地咆哮,为利益不惜一切。这正是法国黑暗旧社会的真实写照。

世界注定是不公平的,有富裕就注定有贫困。作者借此书就是表达不公黑暗的封建王朝终究会败落,人类应敢于进步:“人类总是在进步的,而流血的就是革命。”既然生在这世界,我们就要不断超越自己,建造和平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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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通用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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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生命中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当我静坐书房,捧起《论语译注》这本书,听着耳边沙沙的翻书声,闻着淡淡的书墨之香,何等惬意,何等舒畅。读《论语译注》这一本好书就好像在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给我带来了快乐,让我摆脱幼稚,逐渐成长。每一次阅读都是一次心灵的交流,都是心头的一次洗礼,都是充满乐趣的。在阅读中,我与作者交流,在交流中我幸福着他的幸福,快乐着他的快乐,追逐着他的追逐。

读了《论语译注》的"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我读到了:能者为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接触的人很多,而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优点,可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多向我们身边的这些平凡的人学习,就像置身于万绿丛中的小苗吸收着丰富的养分,这是一件快乐的事。高山,是那样的雄伟,绵延;大海是那样的壮丽无边,若想具有高山的情怀和大海的渊博,就必须善于从平凡的人身上汲取他们的点滴之长。

读了《论语译注》的"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宜君子乎",我读到了:我们要把一切都想得美好一些。它告诉我们生活中还是有很多快乐的。于是,我不敢让一日闲过,怀抱信念,拥着信心,在快乐中拥抱生活,在充实中感悟人生,在感悟与交流中得到了心灵的洗礼和灵魂的升华。我们不应该怀着任何的怨恨去对待每一件与自己相关的事,去对待每一个伤害亏欠自己的人。生活于我们每个人只是一段客旅,我们只是生命的过客,也许幸福会让我们停留的脚步久一些,停留的时间长一些,但终究止不住我们前行的步伐,只要我们带着一颗快乐的心,生活就会充满快乐,明艳动人的花朵才会在我们面前尽情开放。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对着它笑,它也对着你笑;你对着它哭,它也对着你哭。天地宽广,道路坎坷,带着快乐的心去倾听花开的声音吧!

面对着《论语译注》这本书,我轻轻翻开书页,与他进行心灵的对话,我仿佛到了一个广阔无比,奇妙非凡的世界。读书给我带来了快乐,这种快乐,像策马于原野之上,如泛舟于西湖之间,似尽欢于游戏之中。与《论语译注》这本书为伴,让心灵在一次次的洗礼中得到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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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中生作文:《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1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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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默地合上书本,闭着眼深呼吸,这本叫做《童年》的书,是在某个很平凡的下午翻开它的第一页。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了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前苏联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感觉有些压抑,可能是被文中的气氛给感染到了吧。 阿廖沙的父亲在他三岁的时候已经离开了他,虽然阿廖沙那时候还很小,不过我猜阿廖沙也很心疼吧,自己深爱的人离开了自己,能不心疼吗?躺在昏暗昨小房子里,穿着一身白衣裳,光着脚的那个人,已经不能再见到了, 失去了父爱的童年不是一个完整的童年。阿廖沙的母亲在知道自己心爱的丈夫离开人间的时候,想在孩子面前树立自己的坚强形象,可是眼泪还是不争气地往下流,她在哭,哭到手都抖了,可见她是多么喜爱她的丈夫。 没人知道她有多么想替躺在地上的这个男人与这个世界别离。 因为父亲的去世,令到他们母子两个没办法在这里生存下去,就这样,阿廖沙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 外祖父是个很奇怪的人,脾气时好时坏,阿廖沙经常遭受到他的毒打,阿廖沙某次毒打过后,外祖父却“意外”地来看望他,还给他说了很多自己的故事,阿廖沙从那天起觉得外祖父并不是很可恶。善良的外祖母也经常处处护着阿廖沙。在外祖父的家中,阿廖沙认识了他的亲戚,两个贪得无厌,自私自利的舅舅,为了争夺财产不停地在吵架,我猜那时候阿廖沙的心情应该很沉重吧,明明是一家人,应该开开心心地生活在一起,互相帮助,却因为财产的问题每天闹得不可开交,谁不想拥有一个和和气气的大家庭?谁不讨厌那个自私自利的混蛋? 其实他也想过调节家里的关系吧,只是他没有能力。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贪婪,残忍,愚昧,亲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中度过的。虽然这样,不过他认识了深爱着自己的伙伴“小茨冈”,每次遭到外祖父毒打的时候,小茨冈都会用胳膊挡住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我猜那时候阿廖沙的心里面很幸福吧,除父母跟外祖母外还有人对自己这么好。小茨冈那么好的人,有时候却去偷窃东西,外祖父知道后不但没有批评,反而表扬,从这里可以看出外祖父的贪得无厌,小茨冈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阿廖沙那时候肯定好心疼吧,不过应该也有些麻木了吧,已经是经历过一次了。 我在想,小茨冈在他的年龄段正处于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地玩耍,可是却因为家庭的环境被迫谋生,从前的我还一直抱怨着什么,不过看完小茨冈的经历以后,我会好好地珍惜着我眼前的一切,我不想后悔,我会抓紧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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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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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与不幸,悲伤与高兴,以及兴奋与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的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忍受,好好活着

《活着》来源于生活的真实感,不同于80后小说的伤感。作者用冰冷幽默的语言,讲述了徐福贵悲惨而漫长的一生。文字平淡,却令人感到真实,感到亲切。让我们的心灵随着福贵的遭遇被一次次触动。幽默而感人的语言让我们想笑笑不出,想哭哭不出,内心却随着作者的讲述渐渐安静下来。

福贵年轻的时候是个地主少爷,嗜赌成性,赌光家业一贫如洗。贫困之中因为母亲生病去城里求医,半路被国名党拉去做壮丁。后来,等他回来了,女儿因病哑了,母亲也病了。命运捉弄人,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然而痛苦才刚刚开始,真正的悲剧才开始渐次上演。大跃进,饥荒饿的妻子家珍驼了背。儿子因为拯救校长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因为抽血过多死了。后来女儿,妻子,偏头女婿,外孙相继死去,只剩下两个老不死的——福贵和老牛。

“笑得方式哭,亡的伴随下活着”作品露出一股悲悯情怀和感伤幽默。揭示了个体生存状态和苦难。经过精简的历史背景,体现出了小人物的悲欢离合和时代的荒谬感。作品的结果虽然温和,但颇令人深思。福贵的一生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对大跃进,__等时期也进行了温和的讽刺。

余华活着读后感。《活着》是余华改变风格之作,放弃先锋文学前卫笔法,走向传统的小说。作品中友朋友,母子,父子,孝悌,夫妻之情都值得我们深深思考。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说:“如果现在要谈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谈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可见其艺术成就之高。

余华活着读后感。读完小说,最令人深思的就是人为什么活着。有人讲人活着总有理由,富贵年轻的时候生不如死,为自己找一个理由,将爹败掉的一百亩地赢回来。战时九死一生的他,坚持活着,是为了再见老娘,妻子,一双儿女。,极度贫困饱受命运之苦的他,为什么活着,他的亲人需要他。亲人离去,而他还活着。因为传奇而坎坷的一生值得他怀恋回味。也有人讲活着本身是为了什么,为生还是为死,残酷的活着,体味着失去一切的苦楚。“活着是为了本身而活着”人应该学会面对真实,接受不能接受的,改变不能改变的。真实的面对自己,面对自己的人生。

如果是我,早就崩溃了。作为旁观者,只能感叹一个人好好活着不容易,只能佩服富贵活下去的勇气,只能回味祖辈的辛酸与苦楚,只能悼念人如蝼蚁的年代。

余华活着读后感:人生中不可追回的事太多,既然活着还得往前走。也许是我经历的太少,只能说一句:总之,忍着,好好活下去,为了自己,也为了身边爱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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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名著《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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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的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从青年到中年再到老年的岁月;经历了人一生中的大喜与大悲。他死了爹娘,也丧了儿女。说他可怜,也是,也不是。至少,他,还活着。

他曾经年少轻狂,赌博输光了家产,从远近闻名的徐大地主变成了贫农。而取代他的龙二,在解放初期时就被枪毙了。他这算是捡了一条命吗?

又曾经,他被抓去当兵,在军营中度过了好几度春秋。多少人的生命在可怕的战争中失去,而福贵还是幸免于难,挺到了战争结束。这又算是捡了一条命吗?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究竟是为了什么?为了金钱?为了名利?不!只是为了活着!如果人死了,那还讲什么金钱,什么名利啊!你来了,并没有带来什么,那你走了,也不能带去什么。你是清清白白来的,就得清清白白地走。任何人都是一样。所以,活着只是为了活着。

虽福贵失去了一双儿女,还没有了温柔贤惠的妻子家珍,但他还是得活着。从人性的角度上看,他确实很可怜。但是生活总是这么艰辛、残酷和神秘莫测。活着的确很难,他饱受着岁月的风吹雨打,但,他还活着!

在生活中,福贵他几乎一无所有。在别人眼中看来,他也只是一个疯疯癫癫的糟老头子。可是他至少还有一样失去了就再也得不到了的无价之宝,那就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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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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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悲惨的一生。福贵曾经是一个阔少爷,家境很好,但到了他爹这一代,家道开始衰败,他爹爹生活奢侈、挥霍。而福贵比起父亲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吃喝嫖赌,无恶不做,终于在一次赌博中,上当受骗,把自己家的土地全部输给了别人。他的家境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起了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母亲由于过于劳累,生病在床,一次,福贵去给母亲取药,被抓住,作为庄丁送上前线。战场上,他亲眼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一次次的死亡,他思念自己的亲人,渴望能够活下去。两年后,他幸运的回到了家,母亲原来已经死了。悲伤之余,唯一能让他高兴的是他有了一个儿子,但是,他不幸命运这时候才刚刚拉开序幕。

福贵家庭虽然贫穷,一家人却生活的非常幸福,儿子有庆也在健康的成长,一次学校组织给县长的太太献血。有庆由于先天的营养不良,再加上抽血过多竟然死去。福贵又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自此,全家完全沉浸在了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一直到又聋又哑的女儿出嫁时,全家才有了一点欢乐。然而,上天并不怜悯这可怜的人,仍旧一次一次的把难以忍受的苦难向他降临。先是自己的女儿难产而死。接着是自己的妻子难以忍受丧子、丧女的双重打击而去世。福贵只得和女婿二喜以及外甥苦根生活在一起。然而更加让人难以意料的是,二喜却在劳动时,不慎被两块水泥板夹死。自己的唯一一个亲人——外甥苦根最后也意外的离老人而去!!最后,和老人相依为伴的只有一头老牛。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贵不紧不满、平静宁和的叙述出来的,该长哭当哭时,他无动于衷,该唏嘘感慨时,他不肯多谈半点。老福贵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冷漠的叙述之中,我的心中却引起的最强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谁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换作是我们,我们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老福贵却活了下来,而且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

老福贵是这样说的: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子,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知道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知道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知道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起的。

我真的不想折腾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但是面对着这样欲哭无泪、欲叹无声的叙述,谁的感情不像一锅煮沸的水呢?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觉得作者余华说的更有道理。

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意义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倾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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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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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中,享受着暖暖的阳光,我拿起桌边的一本名为《窗边的小豆豆》的书,贪婪地读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作者上小学时亲身体验过的一段真实的感人故事。作者小豆豆(黑柳彻子)因淘气被原学校退学后和妈妈一路访问来到巴学园。第一次见到校长时就喜欢上了他,觉得他很可亲,校长先生也觉得小豆豆很可爱。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最后,小林校长以优良的教育把小豆豆培养成了一个惹人喜爱的孩子,而且小豆豆还是一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这是多么难得啊!我十分喜欢小林校长的教育方法,他时刻在为孩子着想。长大了,小豆豆成了日本著名作家,电视节目主持人,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

令我最感兴趣的是:小豆豆那心地善良、天真可爱的行为!有一次,小豆豆戴了一朵十分美丽的蝴蝶结,美代也很喜欢,她为了不使美代天天缠着校长去买,便把这朵引以为骄傲的蝴蝶结摘了下来。其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小豆豆在自己高兴的同时还能去考虑别人的感受,真是一个好学生!

从中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想想别人会有什么看法,要懂得将心比心。在这之前,就发生过一件类似的事情:一个同学在做作业时遇到了困难,请教了旁别同学,而另一个同学不但没有告诉他,还笑话他真笨,当时那个男孩听了泪水就咕咕得在眼眶里打转了。从这点滴的小事中就能体现出一个人的素质,我想如果是小豆豆的话,她肯定会尽自己的力量热心地帮助别人,这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再来说说另外一个同学,如果他换做是那个不懂的同学想别人请教,却遭到了别人的笑话,又会是什么感受呢?所以我们要用自己的心情去推想别人的心情,为别人设身处地得着想。

小豆豆那可爱、幼稚、奇怪的思想和行为惹人发笑。使这本书成了经典的热销书,值得一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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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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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也许拨开书页,看到的是致一的文字

,然而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灵魂,这个灵魂会时常的躲闪,但亦毫不羞怯地袒露着。其深浅却难以以厚薄来论,因为它们载负全是思想的激流。我时常思考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了人的视听的感受,如海浪般的震撼人的心灵,撞击人的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有感染力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终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终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悲剧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看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赖,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著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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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精选

全文共 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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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开国宰相赵普曾标榜说,自己以半部《论语》治天下,而如今,多少人知道《论语》,多少人会去研读《论语》,更别说有人会去潜心研究和体会《论语》带给我们的真理和境界。

于丹老师以其深厚的古典修养,从中国人的宇宙观、心灵观、处世之道、交友之道、人格修养之道、理想和人生观等七个方面,从独特的个性视角出发来解读《论语》,让我们有机会来到孔夫子身边,聆听人生的真谛。

“在我的心目中,孔子只有温度,没有色彩。”于丹说,“这个世界上的真理,永远都是朴素的,就好像太阳每天从东边升起一样;就好像春天要播种,秋天要收获一样。”“《论语》告诉大家的东西,永远是最简单的。”的确,世间的真理不一定是束之高阁、高不可攀的,而应该是平淡的、朴素的、具有普适性的。就像《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我们,怎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而阅读《论语》的过程中,我们会发现,孔夫子教育学生时很少疾言厉色,他通常是用缓和的,因循诱导的,跟人商榷的口气。这是孔子教学的态度,也是儒家的一种态度。这种从容不迫的气度,这样一种谦抑的态度,是多么得令人敬佩啊!

这让我联想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时常提倡要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真正的和谐是什么?它不仅仅是小区里的和谐,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还有人对自然的一种敬畏,人和社会的一种融合。而这一切都需要我们拥有孔夫子那样的心胸,拥有孔夫子那样的态度。

现如今社会贫富差距越拉越大,社会矛盾比较突出,许多人越来越觉得不平衡了,总是埋怨为什么别人可以住海天别墅,自己却蜗居于简陋的屋子之中,别人为什么可以开名车喝名酒,而自己却还每天挤着公车上班。于丹老师说:“一个人的视力本有两种功能:一个是向外去,无限地拓展世界;另一个是向内来,无限深刻地去发现内心。我们的眼睛,总是看外界太多,看心灵太少。”子贡曾问孔子“贫而无陷,富而无骄,何如?”孔子说,这很不错,但还不够,还有一个更高境界:“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即一个人不仅安于贫贱,不仅不谄媚求人,而且内心能时常保持快乐,这种快乐,不会被贫困所剥夺,他也不会因为富贵而骄奢,他依然是内心快乐的人。只有真正的贤者,才能不被物质生活所累,才能始终保持内心的那份恬淡和安宁。孔夫子教给我们的快乐秘诀,就是如何去找到你内心的那份安宁。

我想,这就是《论语》能给我们的现实启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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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中生《简爱》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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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6年我就拿到这本书,但我这个人非常的浮躁,持续几次也没有看完。

在大学里,我根本很少有时间是我的,每次就怀着一点点的好奇的心,看了一点点。

现在出来了,我再次拿起这本书,在一个星期的时间里,慢慢看完了这个书。

很多评论家,对它有很多看法,在这里我只想说说我的想法。

8、9岁时就开始反抗对自己的一切不公,伴随她的是始终维护自己的自尊、自爱。

约翰还有几个堂姐、舅妈对她一开始就有很大的成见,舅妈没有管好自己的孩子,任他们卑劣的品行在他们身上生根、发芽,而讨厌简爱,极力惩罚简爱,还把她送到条件极差的孤儿学校。一场严重的流行病席卷了整个学校,带走自己的好朋友海伦,自己却在艰苦的环境下自强不息,勤奋的追求知识,最后还当了教师。在这期间,她一直得到了校长的关爱,这也是她能学好知识的重要条件。当她走后,爱也随之离去。此时,她突然想了解外面的世界,觉得不应该当这井底之蛙。她放弃稳定的环境,毅然的追求自由的新生活(决策果断、独立独行)

在爱情方面,当爱降临在自己身上时,她没有逃避、萎缩,而是勇敢的去追求,得差点得到爱,但当她知道罗切斯特已婚后,尽管她是多么的爱他,但还是毅然的选择离去(自尊自爱)在极其穷困饥饿痛苦的四天后找到了自己的亲人,并得到了她叔叔给她的一大笔财产。但她没有自己一个人得,她把财产分给了自己的亲人(并不看重金钱,她更看重亲情)。后在他表哥的求婚下,她坚决的拒绝,因为她不会得到真爱,她知道,虽然他表哥长得英俊潇洒。她由于太思恋罗切斯特,最终决定去找他,当她找到时,发现他已经双目失明、残废,但还是决定跟他结婚,最后得到真爱,幸福的在一起!

简爱、罗切斯特长得都不美,但美的是一个人的心灵。一个心灵美的人往往比外表美的人要美很多!

她的对恶势力的反抗,对亲情、爱情的珍惜,对钱财的洒脱,对知识的追求,对自尊、自爱的极力维护等人物性格贯穿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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