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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活着》5篇优秀读后感 作文题目(汇集20篇)

文学常识是语文学习及复习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我们看看下面的高中生《活着》5篇优秀读后感 作文题目吧!本文就是开学吧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关于高中生《活着》5篇优秀读后感 作文题目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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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传》读后感作文题目

全文共 1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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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年华付水流》

“莫让年华付水流”这是我读《名人传》最深的感触。

《名人传》讲述了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列夫·托尔斯泰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在这本传记中,作者罗曼·罗兰既没有拘泥于对传主的生平作琐屑的考述,也没有一般性地追溯他们的创作历程,而是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

读罢《名人传》,相信更多的人会感慨,这些伟人成功的秘诀——面对挫折丝毫无惧,而我则更倾向于欣赏他们成功的动力源泉——不甘平庸,不愿年华付水流。两相对比,似乎后者更为重要,像一架飞船中的导航仪和燃料。这些伟人并非注定要走这条追求真理的坎坷道路,之所以选择,是因为他们不干平庸,不愿年华付水流。

贝多芬,一个对音乐有着火一般热情的音乐家,但灾难并未因他的热情而停下脚步。

1802年,他因病致聋,一个绝佳的机会让他去放弃音乐,平凡而快乐的生活。然而,他怎愿与真理背道而驰,怎愿与音乐擦肩而过,怎愿年华付水流?不甘平庸,他单枪匹马,奋力抗争,他在无声的世界里谱写天籁。是啊?怎能因挫折而放弃,怎能碌碌无为而老去,怎能让年华付水流?

米开朗琪罗曾经说过:愈使我痛苦的就愈让我喜欢。他活了90岁,一辈子没休息过一天,没享受过一天真正的生活,他为艺术牺牲了自己快乐的生活,他像一个工作狂一样,尽管富有,但他过得像穷光蛋,经历了一场跌宕曲折的人生。

托尔斯泰出生于贵族世家,因为不甘平庸,他放弃了灯红酒绿,锦衣玉食的生活,因为欲求真理,他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因为不愿年华似水流,他以强有力的笔杆,传播真理,毕生坚持自己的信念。

在我眼里,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都是世界的征服者。他们放弃安逸平庸的生活,只为追求真理,只为让人生散发光彩,他们生活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其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但他们却以高于一切的精神力量将真理传诵,唤起人们的良知。

同样“不甘碌碌老”的还有曾经影响一代人的张海迪,5岁时便高位截瘫的张海迪,不仅没有自暴自弃,还通过自学涉及多个文学艺术区域,并取得瞩目成就,通过文字讲述轮椅上的梦,通过医术救死扶伤,通过英语翻译国外文章,她说过:“我不能碌碌无为地活着,活着就要学习,就要为群众多做些事情,即使是流星,也要将光留在人间……。没错,因为不甘平庸,因为不愿年华付水流,虽然残疾,但她已是蜕变的碟,浴火重生凤凰。

他们在我的心里是伟人,伟人之所以伟大,并非经历过惊心动魄,而是意志更加坚定,对人生的态度更加完善。伟人的生涯像一面明镜,通过折射人性的光辉,我们是否也该学到些什么呢?

清华登山队员曾经说过:人在年轻的时候,应该爬一座真正的山。没错,青春应是无悔的,应该做一些有意义的事,留下一些精彩的回忆,而今,我们正值初三,免不了挑灯夜读,免不了题海战术,免不了压力日益增加,可是,我们能放弃吗?不,不能,现在正是我们长知识,长才干的黄金时期,怎能因为一点微不足道的挫折就放弃,就自甘平庸?趁我们最年轻最有力量的时候,迎接挑战,打好基础。莫让年华付水流。

也许我们没有伟人的伟大人格,至少我们要坚持自己的信念。

也许我们达不到伟人的高度,至少我们要不甘平庸,用于挑战;

也许,我们做不了伟人,但至少我们要向伟人那样:

莫让年华付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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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中生海底两万里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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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着一种好奇心兴奋地打开了这本《海底两万里》。在读书的过程里我仿佛于文中探险者阿龙纳斯一起乘坐这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了传奇色彩的海底探险之路。一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北冰洋,遇见了许许多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等。

让我明白了大量科学文化的地理地质知识,尤其是光的折射,珍珠岩,珍珠的分类,采集,潜水艇的结构等等这些东西至今早已变成了现实,我感叹了一番,佩服作者的想象力,预料到未来世界,把科学与故事结合,创造出一个神奇的海底世界。

鹦鹉号的尼摩船长是极为神秘的人物,他性格阴郁,却又知识渊博。他在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这艘潜艇不仅异常坚固,而且结构巧妙,能够利用海洋来提供能源。将一些事情了解到神秘的尼摩船长仍与大陆保持联系,用海底沉船里的千万两黄金来支援陆地的人们的正义斗争。

还有一次在南极探险时,处于一个缺氧的一个状态,可当时只有潜水衣的储存的一丝空气,却把那一丝空气给阿龙纳斯,他为别人的生命不惜牺牲自己生命感动了无数的读者,也感动了我。

读完了后,我明白了一句话是: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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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中生阅读红楼梦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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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这本既是女性的颂歌,也是女性的悲剧的书给我了多少深刻的印象啊!它是了不起的!它在我的心里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它在中国古典文学也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它带来了一个在封建社会前所未有的东西——把女人当人,对女性尊重.封建社会把人不当人,尤其是把女人不当人.这样一比,就看得出《红楼梦》确实伟大.

在曹雪芹的笔下,一个个人物变的栩栩如生.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贾探春、王熙凤、鸳鸯、紫鹃……我觉得那几十个女人,不仅仅是外表的美丽,也是内心深处的美丽.就如贾宝玉所坚信的“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所坚持的“凡山川日月精秀只钟于女人,须眉男子只不过是些肉沫而已”。但我反而认为贾宝玉是“通灵宝玉”,他才是“山川日月之精秀”

读《红楼梦》时,总是觉得贾宝玉有点像鲁迅作品中的“狂人”。细细品味时,一比较,才发觉:那时的贾宝玉比现在的“狂人”更模糊,更薄弱……

书架上的《红楼梦》包含着许多我不知道的东西,等待者我再读《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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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通用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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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生命中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当我静坐书房,捧起《论语译注》这本书,听着耳边沙沙的翻书声,闻着淡淡的书墨之香,何等惬意,何等舒畅。读《论语译注》这一本好书就好像在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给我带来了快乐,让我摆脱幼稚,逐渐成长。每一次阅读都是一次心灵的交流,都是心头的一次洗礼,都是充满乐趣的。在阅读中,我与作者交流,在交流中我幸福着他的幸福,快乐着他的快乐,追逐着他的追逐。

读了《论语译注》的"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我读到了:能者为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接触的人很多,而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优点,可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多向我们身边的这些平凡的人学习,就像置身于万绿丛中的小苗吸收着丰富的养分,这是一件快乐的事。高山,是那样的雄伟,绵延;大海是那样的壮丽无边,若想具有高山的情怀和大海的渊博,就必须善于从平凡的人身上汲取他们的点滴之长。

读了《论语译注》的"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宜君子乎",我读到了:我们要把一切都想得美好一些。它告诉我们生活中还是有很多快乐的。于是,我不敢让一日闲过,怀抱信念,拥着信心,在快乐中拥抱生活,在充实中感悟人生,在感悟与交流中得到了心灵的洗礼和灵魂的升华。我们不应该怀着任何的怨恨去对待每一件与自己相关的事,去对待每一个伤害亏欠自己的人。生活于我们每个人只是一段客旅,我们只是生命的过客,也许幸福会让我们停留的脚步久一些,停留的时间长一些,但终究止不住我们前行的步伐,只要我们带着一颗快乐的心,生活就会充满快乐,明艳动人的花朵才会在我们面前尽情开放。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对着它笑,它也对着你笑;你对着它哭,它也对着你哭。天地宽广,道路坎坷,带着快乐的心去倾听花开的声音吧!

面对着《论语译注》这本书,我轻轻翻开书页,与他进行心灵的对话,我仿佛到了一个广阔无比,奇妙非凡的世界。读书给我带来了快乐,这种快乐,像策马于原野之上,如泛舟于西湖之间,似尽欢于游戏之中。与《论语译注》这本书为伴,让心灵在一次次的洗礼中得到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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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中生阅读昆虫记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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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着名的科学家法布尔的作品,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被它深深地迷住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青竹峰的巢住在潮湿的泥土下;螳螂的天敌是个头最小的蚂蚁;狼蛛在蜘蛛中毒性的,人们被它咬后会失去知觉,小动物被它咬后就会立即死去等,还有好多我没听过名字的昆虫。

法布尔总是珍惜每一个生命,哪怕是很微小的生命,他也从不杀死它们。昆虫和我们人类一样,也会有自己可爱的小宝宝,它也有自己的家,各有各的本领,只不过它们不会说话。

昆虫的世界真奇妙啊!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还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甚至比人类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的话,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动物们够聪明吧!

作者之所以能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只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返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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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海底两万里高中生读后感

全文共 1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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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怀着无比兴奋的心情读了《海底两万里》这部小说这部小说,给了我极大的震撼它告诉了我各个我不懂的美丽的岛屿,它告诉了我康塞尔是何等的忠诚,还告诉了我许多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作者在海底遨游,能看见许多珍贵的鱼儿,又能经历这么多希奇古怪的事,我是多么的羡慕,但能看到这本着作,我真荣幸

皮埃尔阿龙纳斯被美国海军部部长邀请去寻找令人们不得安宁的“独角鲸”,在船上认识了尼德兰,并成了好朋友在一次次地追逐“独角鲸”以后,在一次偶然的撞击后落人了海里阿龙纳斯的仆人也跟着一起下来了就在绝望的时候,俩人一起不知不觉地被误落在“独角鲸”身上的尼德兰救了谜底终于揭开,原来这大得比所有鲸鱼还大的家伙竟然是一艘潜水艇不久,这家伙开始潜到水的深处去,尼德兰在潜艇上乱踢,好象里面的人发现了什么,总之不再下潜后来,艇上的人发现了他们,把他们带入了潜艇里,他们的奇幻旅行就这样开始了

因为阿龙纳斯教授其中两本着作也在其中,所以他们受到了款待他们在这次旅行中走遍了各个海域,经历了各种各样的事情后来船长告诉教授,他的潜艇的动力是来源于电,海洋中的电,这一切多么不简单他们第一次旅行是林中打猎,船员利用电流在海中打猎,在猎物过程中,看到了许多美丽的生物,加上阳光的折射,色彩缤纷他们猎到了在捕鱼的海鹅,后来又遇见了鲨鱼,真是刺激好玩又危险跟着,在通过托雷斯海峡时,船被搁浅了,教授与他的仆人,还有尼德兰一起在陆地上度过了几天他们找了些水果蔬菜以及猎物后来遇上了土人,他们把嵌板打开,把铁梯通电,土人们被电流压回去了,2:40,船长的预言实现了,潜艇离开的托雷斯海峡他们来到了珊瑚王国,观赏着美丽的珊瑚,同时又含着悲痛埋藏了昨日因病逝世的同伴。他们漫无目的地在印度洋漫游着,后来船长主张去采珠场了解采珠人的生活,一个可怜的采珠人碰到了鲨鱼,船长英勇的救护使采珠人脱险,又参观了一颗正在成熟的珠贝,它大得惊人,足足有七尺之后船长告诉他们,有一条隧道可以快捷的从红海通往地中海,他们经过一晚,就顺利地到达了地中海,真是奇迹。船长从地中海行驶到维哥湾,他们进行了一次夜间海底旅行,看到一座沉没的城市,教授很疑惑,后来才知道这是大西洋洲。终于,他们三人要逃走了,遇到了挪威大旋涡,在小艇上失去知觉,第二天,安然无恙的在一艘小渔船上,最后作者记录了这么一本书。

在这么多个如果中,我非常佩服他们的是他们都不自私自利,我佩服啊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佩服教授的仆人康塞尔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的去营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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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活着》读后感初二作文

全文共 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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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看了余华的《活着》,感觉写的不错。故事写富贵一个地主儿子一生的经历和感受,很不幸的一个人。作者用冷酷的手法描写着他一个个人生的悲剧,没有评论,没有褒贬,没有同情与怜悯。我想这是作者近乎自然的写法。自然界对芸芸众生平等,对人的各种经历都冷静而理性的旁观。

故事中的战争场面描写的很残酷、无情,同时也非常的真实。战争就是死亡,任何一次胜利都是用无数人的血换来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发生在60年代,有庆一个13岁的学生,和学校的学生去医院鲜血。县长夫人产后大出血,同学们被组织献血。先看献血的人都是未成年的孩子。开始没让有庆献血他还很着急,非常希望能做点好事。结果经检查,只有他一个人与县长夫人血型匹配,不幸也就降临了,医生不顾孩子的死活,过量的抽取他的血,结果导致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从此消失。读到这对我的震撼非常大,我也在深深的思索作者这样构思的原因。弱者和强者之间,强者为了自己的利益,没有道义,没有人性,和禽兽一样牺牲弱者的利益,甚至生命。我以往的观念在这里颠覆。

凤霞和二的之间的相亲,我很感动,两个人都有常人不能接受的缺陷,但他们彼此都不嫌弃对方,都很知足。没有挑剔,只有满足。幸福在于知足与感恩。

家珍有病,医生诊断无法医治,但是她还是依靠自己顽强的对生命的不放弃的精神,坚强的多活很长时间,直到女儿的离去彻底击垮了她的精神。多么坚强的女性,多么伟大的生命力。

富贵一生经历种.种坎坷,有些是别人强加的,有些是历史造成的,有些是自己胡来造成的,有些是贫穷造成的。无论那种,他都默默的承受,这也体现最底层人民的弱小与无奈,他的坚韧与坚强,悲伤中练就的乐观。

一部好的作品之所以好,是很符合历史的,符合历史条件下真实的生活。富贵一生坎坷,作者把那个时代人民的经历命运加到他一个人身上。他坚强的走过来,而且仍然不失对生活的乐观态度。活着就是要好好的生活,快乐的生活,向往人类的美好。

生活是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其他人的看法。按照自己的人生轨迹去生活,尊重自己,尊重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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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活着》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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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还在学校上学时就听说过《活着》这本书,自己却迟迟没有刻意的接触。近日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哥哥去上幼儿园,妹妹被外婆带出去玩,难得几分空闲,在书房随手一翻,便深深的陷入主人公曲折的命运之中。三个多小时,我一直随着主人公的命运跌宕起伏,直到书一页一页的被翻完。晚上等孩子入睡后,我又把同名电影翻了出来,可惜由小说改编而成的电影,通常都不会比小说出色。相比之下,虽然有葛优卖力的演绎,但是电影还是显得太温柔,张艺谋对主人公的阐述太仁慈。

活着,还是死去?

由于赌博,本来锦衣玉食的福贵少爷,一夜之间倾家荡产。从此福贵就像被命运抛弃在某个暗无天日的角落,喘息着痛苦着。有时候,我们彷佛看到了希望。凤霞结婚怀了孩子、年少就懂事的有庆是长跑第一名,尽管简陋但是也有欢快,丝丝的暖意时时冲上心头。但是命运的利剑还是无情的挥向了福贵。福贵无奈的看着自己深爱的人一个一个的死去,我们的心也被一次一次的戳痛。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也是我记忆最深刻的。

我脑海里的有庆是这样的:炯炯有神的眼睛、短短的头发、笑起来有酒窝、总是向着阳光的方向奔跑。看到他仿佛就看到了希望。在他看来,生活艰辛没什么!他热爱生活就像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一样,单纯且美好。终于,有一天,有庆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彷佛有一道曙光射进了福贵家,一切都在变好。

突然有庆死了,冤枉且荒谬。由于有庆血型和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被抽血过多而死!

噩梦在延续,读者看到所有的丝丝的温情和点点的希望,都被一个个悲剧扼杀在了摇篮里。

所有的一切都在变冰冷和麻木,只剩福贵平淡的叙说。

我们为什么要活着?

余华用他的笔杆直戳人性的弱点。福贵为什么不去自杀?我们有时候会想。在经历一次又一次的悲剧,无奈的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相继离去。他不应该绝望吗?他不应该对生活失去信心了吗?他不应该很孤单吗?我想,福贵是绝望、痛苦和孤单。余华偏偏让福贵活着,这活着是一种折磨,也是一种涅槃。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福贵忍受着,诉说着。从他平淡的语言里,竟丝毫感受不到过去的绝望和痛苦。

最终我们都会明白,不管是你的喜悦,还是伤心,只要活着,都会陷入时间的漩涡,时间的力量最终会把他们变成黑白色的结果。时间总会让你忘记一些东西,承受一些东西,很无情,也最公平。而我们能做的,好像也只是让自己更开心的活着,为了自己,也为了爱你和你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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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国演义读后感高中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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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在长江岸边,在神州大地上,在2000年前的中国,这片神圣的土地经历了什么呢?三国时期。虽然民不聊生,却趣事连连;虽然连年战乱,却英雄辈出;虽然战士们的鲜血染红了长江、黄河,可是他们的事迹、这个年代的历史却永远流淌在我们心中,就像血液是热的,更是充满色彩的。我从小就看三国,6岁时,一本厚厚的,表面枯燥无味的书摆在了我的书架上,怀着充满希望的心情翻开了这本书,书中的内容竟一下子吸引了我,我钻进了这本充满魔力的书,直到现在,我还在研究三国。

这本书记载的是东汉末年,由农民起义到群雄割据的一系列故事。这个时期没有谁是王者,没有皇帝,更没有一个统一的国家。个个秣兵厉马,个个雄心勃勃,都想成为最终的霸主。特别是刘备、曹操、孙权这三个老大,都有无数的兵马,无限的魅力,打来打去,一场仗打了八十多年后,终于决出了胜负,胜者不是魏、蜀、吴,而是新的势力晋,这个搞笑的结局为三国画上了“!”,或是个“?”。

三国时期,不仅有血肉横飞,猛将如云的战场,还有在战场后方,无数出谋划策、运筹帷幄的“战场”。有像吕布、赵云这样的猛将,有像诸葛亮、周瑜这样的不用刀枪却胜过刀枪的谋士。更有像刘备、曹操这样的王者。从这些英雄与历史的身上,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三国世界个个王者最终的目标无非是当上皇上,他们充满野心,自以为是,恨不得一步登天,但是最后却谁也没能得逞。做人就不要这样,野心越大,输得就越惨。一步登天是不可能的,只有踏实的做事,一步一个脚印,从小到大,从无到有,才能取得最终的成功。如果一口吃个胖子是绝对吃不下的。虽然一开始你可能像刘备一样渺小,但是只要努力,踏踏实实的来攀登生活的这个梯子,当爬到梯子顶端时,你会看到自己脚印,看到下面的世界那么美丽。成功需要努力,只有心还不够,除了有心还要有行动。滴水能把石穿透,万事功到自然成。看看袁绍这样的人,只是充满了野心,却不付出努力,一颗心是达到了成功,可是通过实际行动走的路,他还远没有走完。

这三国这个乱世中,其实每一个人都是我们的老师,曹操告诉我们做人必须有心计,刘备说想成功就一定要有执着的信念和一颗充满慈爱的心。诸葛亮扇动羽扇,告诉我们只有时刻谨慎、细心才能成大事。关羽满脸懊悔:“哎,千万别像我这样,心高气傲,这样得不到什么好的结局”。吕布来了,赵云来了,董卓来了,他们都来到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中,讲述他们的人生。

以史为鉴,以史为例。从《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做人的真理,足够享用一生。《三国演义》本身就是真理。读历史,让人明智,读国学,让人明理。从这些经典中,我们就可以与英雄对话,与历史交谈。读三国,让我身处这个充满魔力的三国世界,我还要在这个三国世界中继续去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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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活着》六年级读后感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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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有如立体几何图形,它是多面的,而我们却长了一双平视的眼睛。而优秀的文学作品会用语言和文字将你的思维带进它的多维世界,犹如编筐编篓。所以说阅读一本书就是对另一个自己的认知。“余华”的《活着》,似乎是在讲述一个“富二代”的败家史。主人公“福贵”不削眼里只有土地的父亲,那是他的生活。

母亲的溺爱也不过是父亲责罚的挡箭牌,那个活着的“福贵”不过是个肉体,又或者说他从来没活过。时间就是这么奇妙,历史的变革让“福贵”一无所有,然而悲惨却将他揉碎后埋在现实的土壤里生了根,发了芽,这才是一个有枝有叶的“福贵”,真正的“活着”。这也许就是“余华”创作的初心。

面对“活着”这个看似简单而又沉重深刻的话题,这是一个让我们学会思考的作品。我们是要活在别人眼里还是要活在自己的心里?“活着”可以解释为“生存”和“生命”,当然“福贵”也许没有想这么多,他只是觉得“活的像个自个儿”。然而即使是现在,又有多少人能“活的像个自个儿”?又或是说有多少人想过要“活的像个自个儿”!

面对富贵,面对贫穷,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如何“活着”!!也许只有经历过才能领悟。写作,不仅是记录,更是一种对世界认知提高的整理。不用活在别人的观点里,学会深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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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童年读后感600字高中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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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高尔基的着作《童年》。《童年》它与《在人间》及《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自传体三步曲”。高尔基的童年悲惨,令人怜悯。书中阿廖沙父母双亡,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最疼爱他。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他还经常受到外祖父的毒打。俩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勇敢的走过来。这令我深深的体会到当时那个年代人心的丑陋。

相对于我的童年来说,那简直就是天差地别!我们的童年是如此的灿烂幸福又美好,如此的无忧无虑,没有烦恼没有多少苦痛。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得什么叫做“打”,因为他们从未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时候。他们丰衣足食,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姥姥姥爷的心肝宝贝,从来都是想要什么就可以有的。只是在父母的庇佑下不受风雨,从不受到飘荡,独立的滋味。而阿廖沙的童年却是经历常人难以想象的沉重。

可是,阿廖沙在如此一个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然保持着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而我们处在这样优越的环境下,为什么都不能同他一样呢?

阿廖沙教会我们,要珍惜眼前这美满幸福的生活,抓住我们无忧无虑的时刻,要努力学习是就要不断前进,要懂得身在福中要知福!

如今,眼看童年要流逝,迎来的是我们从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好好珍惜童年,让我们努力进取,让我们记住并永远留住我们的童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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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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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书中大量精妙的比喻也运用的非常巧妙,为小说的幽默效果增色不少。例如苏文纨刚出场时,作者对她复杂的心情的描写:“那时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现在呢,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如写李梅亭的肖像:“李先生脸上少了那副黑眼睛,两只大白眼睛像剥掉壳的煮熟鸡蛋。”

多么令人恶心。还有如“鸿渐饿得睡不熟,身子像没放文件的共事皮包,几乎腹背相贴。”是多么的形象。再如写苏文纨和曹元朗的婚礼场面和二人的窘态:“曹元朗穿了黑呢礼服,忙得满头是汗…我只怕他整个胖身体全化在汗里,象洋蜡烛化成一滩油。苏小姐也紧张难看…新郎新娘脸哭不出笑不出的表情,全不像在干喜事,倒像——不,不像上断头台,是了,是了,像公共场所”谨防扒手“牌子下面那些积犯相惩的表情。”简直惟妙惟肖,其诙谐幽默的效果,真的令人忍俊不禁了!

特别是描写鲍小姐的形象,“有人叫她‘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陈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

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看起来虽然你能把人的眼泪都笑出来,实际上是在批判鲍小姐留学出洋,一无所得,只学了一些坏的功夫回来。幽默的笑料背后隐藏着多么深刻的讽刺意味!所以看完钱钟书的《围城》是让你在哈哈大笑之后又陷入深深的沉思之中。顺着思路追寻下去,你发现它看似爱情小说,实际是更多的是揭示了人性,怪不得有人说《围城》和《红楼梦》有异曲同工之妙呢!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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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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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从头到尾都在死人的书,居然取名叫活着。这跟青春疼痛系列——郭敬明小说中翻到最后一章突然全军覆没的死亡不同。余华写的死亡,是耗。耗尽最后一滴血,还有一丝微妙的希望。福贵和一支老牛,在田埂上唱着歌,继续熬着。

苦的连叹息都没有,却还有宽慰的理由。

不知道一夜暴富是什么感觉,当然也不知道一夜落魄是什么滋味。20--年长沙的街头有个拉小提琴的卖艺者,只会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他看起来最多40岁,中等身材,头发已经全白。总是站在步行街的哈根达斯门口,拉着他的小提琴。不知为何,每次路过都会伤神。

过了不久见报,他曾富商。股市大跌,财产散尽,妻离子散。在富时唯独学了小提琴,练了一段时间,只会这一首。如今住在下河街那片破旧的房子里,和其他同样落魄的人一起。

他的琴,拉的很动人。后来被哈根达斯赶走,又挪到悦方门口。总是一件干净的白衬衣,球鞋。站在他旁边几米,会感觉整个坡子街安静了下来。心中想起许久不见的那个人,想起自己曾经美好过又失去的东西,在眼眶湿润之前,毕恭毕敬的在琴盒里放上五块钱,然后离开。

他的自称陈伯,许久没回长沙了,不知还在不在。

世界以痛吻我,我却回报以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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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平凡的世界读后感题目1000字

全文共 1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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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你们缺什么》

青年,就像一树三月的桃花,正是一生里最富活力的年华。少年时,憧憬的是青年;中年时,怀恋的是青年;老年时,抚着银白两鬓,坐在暖烘烘的火炉边,回忆里最甜美的还是青年。青年,集聚了一切希望的年华。带着梦想,即刻出发。站立在人海中,空空的,仿佛只有你和这个世界。结束了十年的寒窗苦读,你要重视这个纷扰的世界,而此刻的你真的什么也不缺了吗?

有个男孩叫孙少平,他也正值青年,也揣着那份梦想来到这个世界面前。大城市的生活,叫这个刚从泥土里出来的青年颇显几分穷酸。他没有向家里伸手要供养费,只带着那点鲁莽和一心的希望,还有一床破盖铺便匆匆来到了大城市里。揽工汉,谁会看好揽工汉的命运呢?而少平却放弃体面的乡村教师,放弃安逸的农耕生活,去当个似无根蓬蒿的揽工汉!有人说他傻,有人说他自讨苦吃,可对他而言,心灵的空虚才是最可怕的。青年,不就应该有个跌宕起伏、惊心动魄的创业之路吗?青年,就应该有种放手一搏的洒脱。去尝试,去打拼,去赢得自己的一片天地!

作为一个青年,他需要一份责任心。少安——作为家中的顶梁柱,他也失落过,他也迷茫过。他也曾有个大学梦,但他不能像弟弟妹妹那样继续念书。是那份责任,让他放下的钢笔拿起了锄头。和其他青年相比,他的童年过早的染上了生活的辛酸,但也铸就了一个青年真正该具备的形象。青年,不仅是个年轻的象征,更是一种担当,这个社会也正是因为有少安这样的青年才让人有安全感。

作为一个青年,他需要一颗坚强的心。命运是不公平的,少平一出生便是寒门子弟。他没有官爹爹,也没有金粉楼阁,有时连吃穿都成困扰,但他坚强。他就在这不公平的世界里,用自己的双手喂养自己。他坚强,就像他爱读的书中的主人公那样,即使命运给我一个够低的起点,我也要用尽自己的能力去完成一个惊人的飞跃。当同龄人在炫富,在攀比谁更时尚,谁更豪奢时,他常手捧书香。在那里,他能找到自己真正想要的精神物资;在那里,他能看清内心真正想要的自己。书卷从此成了他信念的最强支柱,他要坚强的地去生活,活的比书上的故事更精彩动人!

作为一个青年,他需要一颗朝阳一般的心。当东方的阴霾被一束红光刺破,我心中只有满满的希望,真正人生的开始,应该在青年。一切都充满可能,一切都焕发着希望之光。朝着自己真正所爱、所想、所追求的方向去逐梦吧!带上你朝阳般的心,带上那火红的希望!少平、少安他们都被命运逼得无路可走过,但他们心中始终存留着那份红光,他们也正因不放弃那丝希望,终成理想。青年人啊,你们因心存希望而变得可敬!

青年,一代人的前途,时代将由你们主宰!为了明天,请整装前行!带上你的自信,带上你的担当,还有你最初的梦想。走!世界将因你们重焕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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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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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还未看内容时我曾做过这样的猜想:小说既然取名为活着,那必然是表现主人公在经历万难后仍然坚强的活着。带着这猜疑我细细品读余华的《活着》,读完之后让我倒吸一口冷气。虽为活着,但却让我不断地看着鲜活的生命在这个活着的故事中一个个死去。

《活着》这本书太过沉重,它超出了我的承受底线,那些曾经鲜活,最终变的死寂的生命却已深深的映在我的心上。本书作者余华用冷静的令人发怵的笔调记述着这个故事。

在我看来余华是冷漠无情的,他何以让那么善良的妻子,那么聪明伶俐的儿子乃至更多人相继离福贵远去。只留下我内心无声的叹息和泪水。

福贵的儿子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有庆对生活充满无限的向往和希冀,即使贫苦艰难的生活,即使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他都那么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他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面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衷心的笑了,因为我似乎看见了有庆的希望。

可是令我无法接受的是有庆的突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被逼着去献血,他竟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不禁有些战栗。全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更多难以承受的苦痛,我们依然要坚忍,顽强。这或许就是生命的力量,这或许就是活着的呼唤。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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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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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和朋友的聊天中听到《活着》这本书的,聊天过程中,大家都诉说着自己喜欢的作家,看过哪些书籍。“你看过《活着》没有?余华写的。”“没有。”我不加思索的回答着,那一刻,我感到有些无知了,从他的语调中可以看出他的意思便是,“你竟然没有看过《活着》,你怎么可以没看过《活着》。”“很好看,是真的很好看。”而朋友给我传达的第一个《活着》的印象便是好看,至于为什么好看,好看在什么地方,到底有多好看,我全然不知。

我相信缘分,也相信在你内心中所期待的东西它是默默地靠近你,向你走来的。

有一天下午放学,我走在学校的过道里回宿舍,过道旁边有人摆了个长长地书摊,对于书摊,只要我遇到了,无论多忙,都会停下来看一下书摊里书的内容,以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也会是这样。我看到了几天前让我想要一睹芳容的《活着》静静地躺在那里,黑色的封皮,就像是一个幽灵一样,在众多的书本当中透出一股诡异的黑色的光芒。我并没有像大多数买书者一样在买书前先翻阅一下,以确认书的内容是否是自己喜欢的,我毫不犹豫地给了钱,拿着书就走了。

回到宿舍马上翻阅起来,我承认,这是我二十几年来第一本一口气读完的书。不是出于任何的目的,不出于任何的义务,仅仅是被书里面的情节给吸引着,余华用他那朴实的文风征服了我,采用第三者的诉说,娓娓道来,让我就像是在听一位老者在讲着他们那个年代的事情,诉说着那个年代的故事,我听的入迷,看的入迷。后来我也在我的小圈子里说着余华的《活着》,我也像我的朋友那样问着我的朋友,“你看过《活着》没?那是真好看,只要你一看就会吸引着你看下去的。”

我不会用语言形容一本书的好坏,就像我不会形容一个美女一样,我只会说,好看好看,真好看。我也有过冲动想仿写余华的《活着》,不过刚写了个开头就写不下去了,因为经典是不可复制的。从《活着》开始,到《兄弟》,我渐渐地喜欢上了余华,喜欢上了他的文风,喜欢着他的作品。

我问一个朋友,问她有没有喜欢的作家?她说有,我说为什么?她说因为她的作品悲,对于我来说,越悲越好。我说你这是虐心,那你得看《活着》,她说不,我只喜欢这一个作家的作品,别的我不想看。我说好吧,既然你那么专一。她莞而不语。我们结束了这次对话,别人不想看的,不需要强求的,因为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不一样,在你心目中像珍宝一样的东西,可能在别人的眼中就像是废品。

看《活着》的时候,我的心里是特别地沉重,在看的过程中,我的心里一直重复着“活着真不容易”这句话,无论生活是如何地艰难,生活还是得继续,人生下来了,就得想尽办法活下去。开始的时候我会对吃喝嫖赌的主人公福贵产生憎恶感,因为他已经结婚了,天天出去风流,趾高气昂地走在大街上,目中无人,当他把家产输光的那一刻,我在心里竟有一股高兴,心里想着“活该”。而我对主人公的同情也从这一句“活该”开始,因为他的悲惨生活也才刚刚开始。

当我看到福贵被捉去当壮丁打仗的时候,我才发觉战争离我是那么地近,那么地残酷,炮弹就在耳边嗖嗖地飞过,吃饭喝水成次要问题,主要问题是忍受着生命随时没有的恐惧。“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有庆为春生输血而死掉时,我心痛地不行,我恨那个抽血的护士,恨那个当官的春生,我不知道生命为什么这么脆弱,这么年轻的生命,没有做任何反抗地就死在了医院里,我木然地让眼泪打湿了眼眶,对一个隔了这么远的年代的读者尚有如此打击,对主人公福贵所造成的伤害更是不用多说了。“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又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苦根因为吃豆子吃得撑死了时,我在那一页上呆住了,一个小孩子饿地头昏眼花,走路都没有力气,当好不容易地里的豆子熟了,能填饱肚子了,可是吃的撑死了。世上有各种各样的死法,不过苦根的死法是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他的人生就和他的名字一样,生下来就注定了要苦,也注定了要归根。“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再次响起这句话。

家珍的病死,凤霞的难产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水泥块砸死,每个人的死都深深刺痛着我,也让我不断地同情着主人公福贵,在亲人都去世完,还能买个和自己一样上了年纪的老牛一起活着,并且平淡地活着,这让我同情的同时增加了许多的敬佩。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对命运最有力的反抗,是对生命的召唤。不管是为了崇高轰轰烈烈地死,还是不为任何卑微坚韧地活着,都是一种生命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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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1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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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的时候就对风筝满怀憧憬,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明白飞机是什么玩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晚上抬头就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眼睛,我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看会眨眼的星星,之后老爸告诉我那是风筝尾巴上栓着的灯在高高的云朵里穿梭。上初一时我听过一篇学姐的朗诵诗,是透过风筝来写父女间亲情的,当时很感动,从此便爱上了风筝放飞的季节——春、秋。我第一篇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的作文也是关于风筝的,仿佛只要提起这个名词我心里就会充满许多完美而温润的回忆,此刻在这众多感动之上恐怕还要加上这本《追风筝的人》了。

如果我硬要做个类比的话这本书在主旨上就应与托尔斯泰的《复活》相一致,只是在我的印象中《复活》并没有这种脉脉的温情,而且由于年龄和间隔时光的关系我已经基本忘却了聂赫留朵夫的一系列自我救赎过程,此刻只能就书论书,谈谈《追风筝的人》了。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富汗作家写的书,对这个国家惟一的印象就是无休止的内乱和拉登,甚至不仅仅仅是那里,整个西亚就是铺天盖地的黄土、取之不尽的石油、永远裹着全身的虔诚的伊斯兰信徒,至于具体是阿富汗、伊朗还是伊拉克好像从来都不在我的思考范围之内。这本书很是惊艳地融进了从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阿富汗国家背景,透过书内主人公阿米尔的眼看到了共和、苏联入侵和塔利班惊人的破坏力,以童年悠闲的背景与之后回到时所看到的残酷现实做了比较,赤裸裸地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战争的杀伤力,这种感觉很像《飘》。

而在一切罪恶都还没开始的时候,那里还是个充满欢笑的国度,有这样两个少年——阿米尔和哈桑。他们从小一齐长大,喝着同一个乳母的奶水,像兄弟一样,可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一个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是他主人名字的仆人而已。阿米尔是懦弱的,在被欺负的时候他总选取忍气吞声,每次都是哈桑为他出头,这使阿米尔的父亲十分苦恼,他期望自我的儿子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对于生来就失去母亲的阿米尔来讲,父亲是他惟一的亲人,他不愿意与人分享父亲的爱,哪怕是同他情如手足的哈桑。他总会想出一些小花招恶意地嘲笑哈桑,可哈桑从来都不会生气。

那个冬天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掉了最忠诚的哈桑。由于哈桑义无反顾的善良使他每时每刻如坐针毡,哈桑像面镜子一样会倒映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后赶走了哈桑——以一种及其卑劣的方式。之后苏联入侵,阿米尔和父亲被迫移居美国,在那里他得到了暂时的安宁,直到二十五年之后自伊朗,一个名叫拉辛汗的朋友告诉他:回阿富汗来,那里有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已近不惑之年的他却意外得知已经死去的那个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仆人哈桑,实际是他同父异母的的弟弟,带着赎罪的心理他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道路。一路的艰辛、危险、命悬一线,最后让他救回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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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中作文题目

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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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莫欺少年穷。一百多年前,梁启超先生就写过一篇《少年中国说》,批判暮气沉沉的封建社会,呼吁改革创新,发愤图强。

当下社会,年轻人的世界和成年人的世界,也存在不少的差异。

年轻人爱想象,爱冒险;而成年人却告诉你安全第一,不要胡思乱想。

年轻人觉得成年人虚伪,成年人却说年轻人幼稚。

这种现象,叫做代沟,也叫做代际差异。

古往今来,有循规蹈矩,遵守家庭和社会教导的“继承者”;却也更多离经叛道,甚至离家出走的年轻人。

在陈忠实先生的《白鹿原》中我们看到,听从封建教条的白嘉轩和白继文,最后一个孤独终老,一个成了汉奸卖国贼和反动派;而听从革命召唤的鹿兆鹏和百灵,最终与家庭和国民党反动统治决裂,把自己的生命献给了革命事业。可见,大人不一定都正确,年轻人也不一定都不靠谱。

要想让年轻人和大人,年轻人和社会亦步亦趋,融为一体,关键是大家都能与时俱进,不断进步。

一个优秀的家庭,和一个优秀的社会,应当足以鼓励和扶持优秀的年轻人。年轻人无非是会试错,不试又怎么会知道是非对错;而大人和社会,毫无疑问应当容纳这种试错。

谁的人生,是一直步步正确的呢?

小时候,老师和家长会让我们整理错题集,以便于知道自己是怎么错的,可以引以为鉴,下不为例;

那么在生活中,家长和社会给我们准备了“错题集”了吗?

矛盾来自于双方,矛盾也从来不会单方面消除。面对现代社会的激烈的观念冲突,创新冲突,大人和社会的错误,同样比比皆是,若不是,媒体怎么会每天有那么多的爆料呢?

韩愈说,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大人和社会要赢得年轻人真正的尊重,不是靠权威,而是靠以理服人;同样,年轻人要获得大人和社会的支持,也要靠换位思考,彼此尊重。

正如林觉民所说: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换位思考,求同存异,取得一致,是和谐少年和大人,年轻人和社会的唯一正确途径。

在这个知识爆炸的时代,有比尔盖茨,也有马斯克;他们的家庭,都没有束缚他们一定要循规蹈矩;这是个人的成功,更是观念的成功。

但是在中国,这样的事例太少了,所谓年少成名的,大都是一些娱乐童星。这不值得大人和社会好好思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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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活着》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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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是个永恒的话题,人们不断讨论生的意义,而作家余华直接以《活着》为题,以中国特有的年代,特有的人的方式来展示他心中的话。

与书名《活着》的深沉不同,书一开始描写一个旧社会的地主家的儿子福贵,他嗜赌成性,游手好闲,“这样的人死了也罢了吧,他的生命有什么意义呢”,我心中暗想。不出所料,他很快输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在父亲临终的话下,他开始重新做人,而悲剧从此在他的生活里渐次上演。

他进城为母亲买药被抓了壮丁,在战场上失去了难得的朋友。几经辗转回到家,母亲已死,妻子含辛茹苦养大孩子,可女儿却是哑巴。接着妻子病倒,女儿含泪送人,唯一指望的儿子因给人输血失血而死,女儿在生孩子时死了,女婿又在工地事故中丧生,最后的亲人苦根竟因吃豆子撑死……如果说世上真有因果报应的话,那么福贵一定是最好的体现。

面对无数次的“天崩地裂”,福贵的反应却令人惊叹。他并非拥有处变不惊的能力,而是有着超脱凡人的韧性。倾家荡产,他还有老婆孩子和一小片田地;被抓壮丁,他心里坚定着回家的念头;妻儿死去他还有哑女儿和孝顺女婿;他俩死了还有未谙人事的孙子等他抚养;最后连孙子都离开了他,他就放十块钱在枕头下让人替他收尸,终日以黄牛为伴!从令人憎恨的纨绔子弟,到让人泪流的悲惨农民再到受读者心生敬畏的老者,作者笔下的福贵的一生展示了人的生命的韧劲究竟多大。

我认为他是面对苦难时我们的好榜样,可以称其为生命的不倒翁。任凭残酷生活的拳打脚踢,他总能找到活着的重心,让自己摆回最合适的位置,就算命运残酷的像一把铁锤,将他最后一点的盼望也砸得粉碎,他也要捧起一抔土将它小心埋好,让自己死后的骨灰能与之相伴。

余华以《活着》为题,却专注描写一个小人物的故事,演奏的是壮丽生命诗篇,却以琵琶轻轻弹唱,激起的是深沉的生命鼓点,却像哄孩子一样温柔拍打。正是这样以平淡的口吻诉说着一个平凡人的平凡故事,给人以最朴实、最厚重的生命力量。

活着,在苦难中静静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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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活着》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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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

算起来我和错过《活着》这本书,少说也有三次。

早在住宿时代,7床的舍友推荐给我的,我瞟了一眼那充满乡土气息的文字,不屑只持续了一小会儿。后来几乎成了全宿舍共读的读本,我还是没有看。

历史老师紧缩课时,抽出时间给我们放了两次姜文的禁片《活着》,每次半节课。我一向讨厌人民公社、大跃进这些“社会主义特色产物”,于是两次放电影我都趴在桌上梦会周公。

后来在书店又看见这本装帧普通的书,蓝色的封皮,定价15元。摸摸身上皱巴巴的二十几块钱,叹口气,最后买回的是北岛的诗集。

最终把这蓝色的小薄本捧在怀里时,已经太多波折。用一个晚上一口气读完,故事不很长,也并不沉重,却是字字深入人心。

我后悔看完整个故事以后又不过瘾地读完了后面的评论,那些溢美之词似乎是为了增加这本小书的价值而存在,并且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的判断。事实上,伟大的故事在收笔的刹那就已经成就,它的价值就在于它本身。

如果仅用“家庭悲剧”来形容《活着》所讲述的故事的话,那么太过浅显。穿越时空的是福贵和年轻时自己的对话,也是和我们的对话。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离开自己,有的是一步步走向衰亡,有的是意外去世,还有的以荒谬离奇的方式死去。他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这样的一场灾难中,只有他一个人得以幸存。

引发我思考的是,为什么福贵没有哭天抢地怨恨命运夺去亲人的生命,也没有感天谢地庆幸自己能够在这场灾难中幸免。他好像很清醒,在年轻了一场之后,也很淡然,甚至从来没有想过死。被抓去充壮丁的时候没有,亲人相继去世的时候也没有。我想象着所有的一切,那样的颠沛流离,没有任何指盼的生活,路只剩下一条,就是活下去。的确,在那样一个荒谬的时代,所发生的一切便也不再荒谬了。

余华的文字对于我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不带任何的装点和修饰,就是简单而直接,扑面而来的质朴和清新。很久以来,我一直追求着文字的本真魅力,只用恰到好处的词藻装点,不必过分铺垫,也不必过分华丽。比“不着一字而尽显风流”更加高妙,它可以并不风流,只是看着舒服,让人明白。这样极简的处理一下子凸显出时间轴的巧妙之处——用有限的文字量描述了宽广的时间跨度。这就是时间的神奇,在这样平实普通的讲述之中。看完最后的一个段落,脑海中浮现出同样的画面,刹那间的感动,恍若隔世。

余华说,“我相信,《活着》还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们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福贵的活着是出于本能的,生命本体的延续。书中最感动我的情节是家珍和福贵对春生说“你欠我们一条命,用你自己的来还”那个地方。他让春生好好地活下去,不让他死。这样的活着,没有社会主流思想价值观所渲染的那般高尚,你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想到死很容易,去死也很容易,在生与死的临界点上,向往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本能和意识。即使这个人已经在文学创作的过程中被一再地边缘化,即使他的人生如同一场戏剧般跌宕,不变的依旧是生命的热度和力量。

当一切过去后,你要活着,不是为了金钱,不是为了地位、身份或是其他的什么,就是为了你自己。为了活着,为了见证,为了自己还能拥有一切的权利。

这种活着也许艰难而高傲,不断地和苦难斗争;也许简单而卑微,像我们的主人公福贵,他并不为了活着而和苦难斗争,而是在苦难里活着。

他感觉不到痛,并不是因为麻木,而是痛苦对于活着来说全然没有意义。

他一时兴起,从集市上买回待宰的老牛养起来,他编着其他家族成员的故事来哄骗它,责备它不好好耕田,然后又是一笑置之。

他在悠扬的农田里孤独地行走,走过广阔的空间,走过无限的时间,嘴里哼唱着最朴实的民谣,让蹩脚的旋律穿破天边最后一缕光亮。

我们看见他,他也许悲伤,也许不。

他也许累了,也许不。

重要的是,他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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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活着》500字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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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现实变成了什么样貌,不论现实剥夺了我们什么权利,只要我们活着,也仅有我们活着,我们才有义务有权利去追求自我想要的,这才能叫做真正的活着。我们不应当让现实决定我们怎样活着,而是应当自我决定我们应当以怎样的姿态活着。

活着,就要应对选择,仅有坚持理智,才能做出客观的确定,才不会让自我后悔。所以我们没有机会错过机会,在能够选择能够改变的时候,用心做一个完整自我,用自我的态度去看待“活着”。

先前对余华的作品也略有接触,他笔下的杯具一向是这样,大体上看似不卑不亢,糅合到一齐的时候又让人受不了。当你读完整个故事,回头整理这个完整的故事的时候,才会不情愿、不忍应对的发现,原先把任何一个故事单独拿出来分析的时候都能真实的感受到那种撕心裂肺的痛,难以承受的痛。他不屑于写那些下里巴人,而是用一些看似荒诞的故事,讲述着高度真实的生活。

文字里的安静,冷漠,无形间渲染了一种压抑沉闷的气氛,不断的痛苦从而不断的期待,想发泄却又束手无策,只能完整的看完,被这种单纯痛苦所摆布,甚至是被玩弄于股掌之中,令你无法自拔,也不想自拔。当你痛到麻木的时候,才能看清现实,在简单单纯的感情里看待理解生命,好好活着。余华深沉的讲述着生命的杯具,

对于杯具这件事我也有一点自我的看法,人之所以喜欢看杯具,喜欢被这种杯具所打动,无非是想寻求自我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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