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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活着》5篇优秀读后感 作文题目【最新20篇】

文学常识是语文学习及复习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我们看看下面的高中生《活着》5篇优秀读后感 作文题目吧!本文就是开学吧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关于高中生《活着》5篇优秀读后感 作文题目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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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高中生读后感

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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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悟空这个角色我认为很真实,因为他就像一个人的一生。从一个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到一个被压了500年后的“乖乖猴”;到最后功成名就的斗战胜佛,又是什么改变了孙悟空桀骜不驯的性格,让他能每天打坐念经的和尚呢?

就说最简单的三打白骨精。在三打白骨精中,孙悟空第一次打死了白骨精的时候,被唐僧口口声声“诬陷”打死了好人,而“忍气吞声”,要知道在以前,孙悟空可是个上过天见玉帝如凡人一搬;下地府划除生死簿的齐天大圣啊,到了现在就只落的这样的下场?究竟是什么改变了他呢?或许是被压了五百年压怕了?或者放弃了抵抗,甘心这样?还是认命了,想怎样就怎样?是他变了么?他被命运打败了么?

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想想,如果孙悟空没有这么做,而是去反抗呢?当他被唐僧冤枉了,就直接走了,回花果山当大王去了,他可能就会变成一个妖怪,唐僧也会被白骨精抓走,就算有沙僧和八戒在,救到了唐僧,也可能只剩下白骨了……最后呢?悟空会被怪罪没有好好保护唐僧,而被再压五百年呢,而这件事也肯定会牵扯到他的师弟身上,八戒就只好回高老庄去,沙僧更惨,只能回流沙河当妖怪。

为什么会这样呢?也许是怪悟空吧。因为唐僧只是个凡人而已,沙僧和八戒也没有火眼金睛,没办法分辨是非,再说了,八戒好吃,沙僧老实,听师傅的,只能是悟空去承担责任,谁让你有火眼金睛呢?但如果从本性上来说,沙僧老实,八戒贪吃,悟空桀骜,唐僧迂腐,好像谁都没错,但从个人阅历上来说,沙僧只是因为打碎琉璃盏被贬下界,八戒调戏嫦娥被扔下天庭,唐僧更只是个取经的使者罢了,只有悟空是受过最大惩罚的,试问,谁能跟大闹天宫被压五百年比?沙僧和八戒比起来最多只能算背个“处分”。所以说悟空应该是最懂犯错承担后果的严重性了,也应该是最能理性判断的一个,如果这样了还不能约束自己,只能说他“缺心眼”。

所以悟空“忍气吞声”并不是懦弱的表现,而是成熟的表现。

有人说那悟空最后这样的结果又如何呢,不还是个和尚么?什么斗战胜佛不就是个称号么,他现在不照样要每天打坐念经?

我认为其实并不是这样,斗战胜佛是只是个称号,但他这个称号并不是为了别的,只是对悟空取经的一路上的总结,代表的是悟空的功绩,而悟空最后也并不是为了“斗战胜佛”而取经的,我想这个称号只是为了惊醒他不要忘记得到这个的过程,这个车不够好责备么来的为了告诉他“力量不是你狂妄的资本,是你成功的‘助推器’”。

所以说斗战圣佛的故事很像一个人的一生,你的结果并不是为了获得什么财富、名声,只是为了在你得到这个结果中所付出的一切,这些让你不断成长,充实自己的过程,所以悟空并不是失败者,他是个成熟的成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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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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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一说到钱钟书想到更多的应该是杨绛,但其实他俩应该也一直是成对出现的,钱钟书“最贤的妻,最才的女”让我知道了杨绛,而杨绛的《我们仨》又让我认识了呆呆的钱钟书。

围城》应该是我一直想拜读的一本书,这次用了将近八个小时读完,说实话是囫囵吞枣的,只能说是把文章内容大概读懂了。

钱老笔下的文字带着我们尝遍了方鸿渐的人生百态,更准确的是带着我们看透了每一个人。

鲍小姐是方在回国船上遇到的“诱惑”,鲍因为寂寞勾引他,而他也恰好耐不住寂寞“上了当”,却不过是逢场作戏,下了船便分道扬镳。苏文纨刚开始一直喜欢着方,所以嫉妒着鲍,等下了船之后没有了“情敌”,就开始有意无意的对方鸿渐表示着爱慕之意,而方因为不知如何拒绝她一直拖着这件事,直到后来认识了唐晓芙才真正燃起了爱情的火苗。而苏文纨对待唐晓芙的勾心斗角也被描绘的绘声绘色。印象最深的是方鸿渐请唐晓芙和苏文纨吃饭,而苏文纨却假称病不去,而且一直监督着唐晓芙的一举一动,阻碍着她去赴约。除了温柔大度,女人的另一面被赤裸裸的揭示了出来。现实何尝不是如此,利益面前,每个人都是心机girl

or boy。

而最终方鸿渐和孙小姐走到了一起,其实是一种对爱情对命运的妥协。唐晓芙就是一朵玫瑰,香艳却带刺,摘不回家,孙小姐就是一朵月季,朴素而适合,对,是合适,因为合适,所以走在了一起,这样的结合,无关爱情。唐晓芙把他们的通信寄给方的时候,正是方爱情之火彻底磨灭的时候,而以后也不会再重燃了。

方和孙结婚后经常吵嘴,这不就是所以家庭婚姻的缩写吗?吵吵闹闹,床头打架床尾和。还有两个家庭之间的嫌隙,新式思维与传统旧派的矛盾,妯娌之间的“同仇敌忾”等等,都既讽刺又可笑。以及方在职场中遇到的一些勾心斗角与黑暗,一副副人生百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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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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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巴金的《家》,一种压抑的心情、愤懑的情绪着我的神经。

这是一个封建制度腐蚀下的大家庭。上演着一幕幕的悲欢离合。有着不可避免的家庭纷争、勾心斗角、与不公。然而,不同的身份不同的抉择铸就了不同的命运。

可以说,故事中的觉新始终是个让人同情又恨得咬牙的角。父亲去世后,他早早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努力撑起这个家,于是,他的青春被剥夺,他必须要面对大家族里的尔虞我诈。“许多有形和无形的箭便开始向他来。”,开始的他并没有选择沉默,“他愤怒,他奋斗,然而奋斗的结果只给他招来了更多的烦恼和更多的敌人。”,他的斗争毫无结果,反而把他拖得更加疲惫。终于,他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只是为了过几天安静的生活,把曾经的梦想抛弃,苟且度日。他曾感叹:“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只有牺牲的资格。”,他毫无原则的退让令人愤恨,以至想一巴掌打醒他。要知道,牺牲的哪里只是他自己,更有别人的幸福甚至生命。

有人说“生活本身就是一个悲剧”,是这样吗?

命运也许是悲哀的,但我们却可以选择“争斗”的姿态去面对它。

小说中的弟弟觉慧便是对我上面这句话的诠释。觉慧同处在这样一个黑暗的深宅大院里,但他坚持主宰自己的命运。他反对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不受制于封建家族统治,追求自由平等,同情下层。他的言行撼动了这个腐朽没落家族的统治秩序,始终不屈于命运的他,敢于反抗,并最终挣脱了家族的束缚,走出更广阔的天地,走向新的生活。

无论是觉慧的心灵蜕变,还是在大家族影下那些有着令人惋惜结局的人物对命运无声的抗争,透过巴金爷爷的笔,我看到了反抗。命运没有永久的黑暗,只要撷取一缕新鲜纯洁的阳光,抓牢灵魂根处,即使陷入肮脏的泥沼,也依旧挣扎而不甘于沉沦,那么青春的烈火必将彻底地燃烧。

我们正年轻,且不知道生活要把我们载到什么地方去,但起码,我们可以选择人生的方向和生命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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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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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是一本有生命、有感染力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终。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最终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终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杯具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

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终,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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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1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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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的时候就对风筝满怀憧憬,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明白飞机是什么玩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晚上抬头就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眼睛,我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看会眨眼的星星,之后老爸告诉我那是风筝尾巴上栓着的灯在高高的云朵里穿梭。上初一时我听过一篇学姐的朗诵诗,是透过风筝来写父女间亲情的,当时很感动,从此便爱上了风筝放飞的季节——春、秋。我第一篇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的作文也是关于风筝的,仿佛只要提起这个名词我心里就会充满许多完美而温润的回忆,此刻在这众多感动之上恐怕还要加上这本《追风筝的人》了。

如果我硬要做个类比的话这本书在主旨上就应与托尔斯泰的《复活》相一致,只是在我的印象中《复活》并没有这种脉脉的温情,而且由于年龄和间隔时光的关系我已经基本忘却了聂赫留朵夫的一系列自我救赎过程,此刻只能就书论书,谈谈《追风筝的人》了。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富汗作家写的书,对这个国家惟一的印象就是无休止的内乱和拉登,甚至不仅仅仅是那里,整个西亚就是铺天盖地的黄土、取之不尽的石油、永远裹着全身的虔诚的伊斯兰信徒,至于具体是阿富汗、伊朗还是伊拉克好像从来都不在我的思考范围之内。这本书很是惊艳地融进了从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阿富汗国家背景,透过书内主人公阿米尔的眼看到了共和、苏联入侵和塔利班惊人的破坏力,以童年悠闲的背景与之后回到时所看到的残酷现实做了比较,赤裸裸地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战争的杀伤力,这种感觉很像《飘》。

而在一切罪恶都还没开始的时候,那里还是个充满欢笑的国度,有这样两个少年——阿米尔和哈桑。他们从小一齐长大,喝着同一个乳母的奶水,像兄弟一样,可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一个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是他主人名字的仆人而已。阿米尔是懦弱的,在被欺负的时候他总选取忍气吞声,每次都是哈桑为他出头,这使阿米尔的父亲十分苦恼,他期望自我的儿子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对于生来就失去母亲的阿米尔来讲,父亲是他惟一的亲人,他不愿意与人分享父亲的爱,哪怕是同他情如手足的哈桑。他总会想出一些小花招恶意地嘲笑哈桑,可哈桑从来都不会生气。

那个冬天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掉了最忠诚的哈桑。由于哈桑义无反顾的善良使他每时每刻如坐针毡,哈桑像面镜子一样会倒映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后赶走了哈桑——以一种及其卑劣的方式。之后苏联入侵,阿米尔和父亲被迫移居美国,在那里他得到了暂时的安宁,直到二十五年之后自伊朗,一个名叫拉辛汗的朋友告诉他:回阿富汗来,那里有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已近不惑之年的他却意外得知已经死去的那个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仆人哈桑,实际是他同父异母的的弟弟,带着赎罪的心理他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道路。一路的艰辛、危险、命悬一线,最后让他救回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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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骆驼祥子读后感1000字高中

全文共 1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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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讲述的是一个从农村来城市打工人,祥子的故事。祥子是北京旧三十年代一位青年车夫,善良,正直,他的理想是车,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于是,他省吃俭用,起早摸黑。三年之后终于得偿所愿,但是那时是抗战时期,北平乱成一团,祥子稀里糊涂地被抓去打杂,更痛苦的是他的寄托—车,也被夺走了。千辛万苦逃了出来,回到“仁和厂子”继续拉车。但是痛苦还没结束:厂主刘四爷的女儿虎妞看上了祥子,并诱惑他,祥子上了当,不得不娶了虎妞,没过多久虎妞就死于难产。

从此以后祥子就堕落了,以前的善良正直不见了,他憎恨任何人。拉车也不去了,吃喝嫖赌的恶习也染上了,他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彻底沦为了行尸走肉。

在文章中有一段文字是关于祥子在夏天的烈日下拉车的故事,别的人都不出来拉人了,而祥子却始终不放弃,即使自己又闷又热,也要努力赚到钱。这段文字细腻逼真,令人感同身受。叙述和比喻生动形象,有力的烘托出祥子拉车生活的艰辛和遭遇的悲惨。

祥子是一个性格鲜明的普通车夫的形象,在他身上具有劳动人民的许多优良品格。他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平常他好象能忍受一切委屈,但在他的性中也蕴藏有反抗的要求。他在扬宅的发怒辞职,对车厂主人刘四的报复心情,都可以说明这一点;他一贯要强和奋斗,也正是不安于卑贱的社会地位的一种表现。他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不想贪图刘四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都说明他所认为的“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并不是想借此往上爬,买车当车主剥削别人;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这是一种个体劳动者虽然卑微、却是正当的生活愿望。作品描写了他在曹宅被侦探敲去了自己辛苦攒来的积蓄以后,最关心的却是曹先生的委托,就因为曹先生在他看来是一个好人;还描写了他对于老马和小马祖孙两代的关切,表现出他的善良和正直。他的现实主义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和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象这样勤俭和要强的人最后也终于变成了头等的“刺儿头”,走上了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作品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现实主义的。这就使这部作品具有激愤的控诉力量和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读了文章后我了解到当时混乱的社会里,人们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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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平凡的世界高中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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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的生活中,我的爸爸推荐我读《平凡世界》这本好书,听爸爸说,它是郑州大学都推荐阅读的丛书,我看了这本书后受益匪浅。

书中主要讲了:有一个黄土高原的人家,他们家的人的姓氏是孙,他们家家境贫寒、没有一点儿钱,他们家的人世世代代是农民,他们家的孩子不服——老大十六岁就当上了生产队长,他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全村都过上好日子,村民却开始都不相信他,但经过他自己的不懈努力,村民们从不信到相信又到帮助,把砖厂的生意干的红红火火的,家家户户过上了好日子。老二是由老大赚钱供他上学的,在学校,他连最差的黑馍馍和丙菜都买不起,他却好好学习,每次都考得好成绩。经过他的努力,他由学生到挖煤工,由挖煤工又到作家,过上了富裕的日子。

看了这本书,我对里面的人的贫穷而感到同情,但我又对文中农民的坚持不懈与永不畏惧而感到赞叹。书中的人虽然贫穷,但他们知道学习,懂得体谅家人,既有责任感,又有做一种做事的决心,能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机会,即为自己造福,又带着其他人一同造福。他们虽然很平凡,但我认为他们是不平凡的人,因为他们有着他人没有的良好品质。他们知道,他们对他人帮助、信任他人,他人也会对他们帮助、信任他们。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我想,我要向他们学习,也要知难而进,永不退缩;也要好好学习,考好成绩;也要帮助他人,为己造福。多行好人好事,做一个有良好品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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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海底两万里读后感高中作文600字

全文共 1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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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是儒勒。凡尔纳的著作。是三部曲中的一部。另外两部分是《神秘岛》和《格陵兰船长的女儿》。当我读过了《海底两万里》这部让人在看的时候,会感觉到惊险而刺激,且不显得单调乏味的科幻小说后,我仿佛刚经历过一场有趣而惊心动魄的冒险一样。读着这本书时,我觉着自己好像身临其境般的逼真,跟随着尼莫船长,纵横于海底两万里,欣赏着优美、令人陶醉的海底景色。

《海底两万里》于1870年问世,暨今已逾百年,却仍能风行世界,仅此可看出其生命力之强,吸引力之大。当然,最厉害的还属这本书的作者儒勒,凡尔纳了。他是法国著名的科幻小说家,现代科幻小说的重要奠基人。《海底两万里》是凡尔纳著名三部曲的第二部,作者想象力丰富,文笔细腻,构思奇巧,作品既引人入胜,也很有教育意义。而且,凡尔纳的幻想不是异想天开,都以科学为依据,这也是能使我很认真看这本书的原因,我想这也应该是能让现代人喜爱它和读时会有身临其境的感觉的原因之一吧。这本书为我们演绎了一个个故事,展现出一幅幅画面;故事情节曲折惊险,引人入胜,画面多姿多彩,气象万千。读起来既使人赏心悦目,也令人动魄惊心。

其中我最喜欢看的部分是一行人在南极的那段,尤其是他们被困于冰层中的时候,都能做到冷静,认真想办法脱困。在缺氧的情况下,每个人都不多吸那甚至是一口都可以救一个人生命的氧气,严格遵守纪律。但越是这样紧张的时候,越能使人试图超越自身极限,越能使人急中生智,想出更好的办法解决困难。可见,我们的大脑也是喜欢偷懒的,只有到了快要“遭殃”的时刻,才肯高度认真起来。的确,人其实体内有开发不尽的潜能,才会有一次又一次的新突破,而这些潜能往往都是在人迫于无奈或说是实在没有了办法的时候才出现。就像一个希望,只有在人快走到绝境时才会指引人往一条安全的路上走一样。但我认为那所谓的希望,始终都是人的东西。

还有那充满了神秘的尼摩船长,虽然是作者虚构出来的人物,但在作者笔下犹如一个有血有肉、让读者觉得真的存在的人物。他的一切都像一个谜,例如他在荒岛上秘密建造的“鹦鹉螺”号不仅异常坚固,而且结构巧妙。最重要的是在那时,潜水艇才刚刚面世,还是一个很神秘的东西,作者却可以将这艘潜水艇描写得极度逼真。由此不难看出作者的想象力确实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海底两万里》这部生动有趣的内容描写,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情节的过人之处在那些精彩的情节了,里面一些机器并非作者度掇,那后来是真实之物。读过《海底两万里》,我心里产生了说不尽的感想……这真的是一部难得的作品!我相信大多数人读后,都一定会被深深的吸引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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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2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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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是在一个广阔的历史背景下展开叙述的:从国民党统治后期到解放战争、土改运动,再到大炼钢铁运动,自然灾害时期……但小说有意淡化了社会政治背景,而更主要的是把它们当作孕育一个个苦难的生存环境,一个个磨练人、考验人的“炼炉”。主人公福贵的一生就挣扎在这样一个个“炼炉”中,他经历了从大富大贵到赤贫如洗的物质生活的巨大变迁,经历了多次运动给他带来的窘迫和不幸,更是一次次目睹妻儿老小先他而去。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

周国平说:一个人要对自己整个人生的目的有明确而坚定的认识,清楚地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活着,这是一件极难的事。因为极难,所以,更想知道答案。因此,在看到余华的小说《活着》时,便急迫地读完。这部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方法,用一种冷静、平常的笔调,娓娓叙说福贵老人并不平常的一生。

在福贵还是一个阔少时,他夜以继日地吃喝嫖赌,终于在一夜之间由阔少爷变成一名不文的穷光蛋,而他的父亲,在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死于由老宅迁入茅屋的当天。破败前的福贵不懂得伤心,破败后的福贵却没有资格伤心了,因为他成了佃户,佃种着曾经属于自己的五亩田地。此后的日子,他经历了战争,被抓丁到战场而死里逃生;经历了自然灾害年,饱受饥饿的折磨而侥幸活命。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七岁的外孙苦根。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而他却活着,与那头同样叫做福贵的老牛“幸运”地活着。

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福贵自己,我觉得他更多的是感受到了幸福(余华语)。“坐在我对面的这位老人,用这样的语气谈论着十多年前死去的妻子,使我内心涌上一股难言的温情,仿佛是一片青草在风中摇曳,我看到宁静在遥远处波动。”——小说中的描述。作者余华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视,他们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他解释:“活着”,作为一个词语,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忍受,成为生命之予生活的一种状态,是活着的一个必需条件,但忍受,需要力量的支撑、爱的牵引,如果在忍受之中看不到希望,感受不到幸福,那么,这种活着的方式也是不能忍受的。很欣赏余华说的一段话: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在这种心态的使然下,他写出了这部小说《活着》,他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活着》无疑是一部经典,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卡特称之为一部“永恒作品”,并不是谬赞。我认为我们年轻人也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活着》读后感二:

《活着》,长篇小说,作家余华的代表作,本书主要描述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输光家产。父亲被活活气死,母亲重病在床,福贵却被国名党抓去当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中。之后随着内战、三反五反,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社会变革,他的人生和家庭都经受苦难,后来所有的家人都离他而去,最后只剩下老牛与他相依为命。

面对家境的没落,面对自己的父亲母亲,甚至自己的儿子、妻子、女儿、女婿,还有五岁大的孙子相继离开人世,一位老人仍坚强的活着,他就是福贵,当他的家被他败光时,他是坚强的;当他被国民党拉去当兵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儿子因抽血过多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妻子因病去世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女儿因生产大出血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女婿出事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孙子夭折时,他是坚强的……风雨无法使其失去力量,别人的歧视也不能使其丧失斗志,他用行动向我们诠释了——坚强!

快乐的活着,是一种乐观面对人生的态度;幸福的活着,是努力改变逆境的人生态度;坚强的活着,是永不言败的人生态度。

人不能白活一世,人活在世上是为了使自己和别人过得更好,任何一种职业都是有价值的,无论是国家总统还是清洁工人,只要是对自己和别人有好处的,都是有价值的,而那些勇于放弃生命却不勇于活下去的人,他就没有真正活过。无论什么时候,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应该坚强的活着。

活着是一种勇气的体现,更是坚强的体现,当你不再坚强时,你就会失去许多。

一个人没有金钱,可以用自己的力量去争取。一个人失去了健康,可以用锻炼去改善。一个人失去了学问,可以用自己的努力去获得。但以上几点,基于一个前提:坚强。如果这个人不坚强,他失去了什么都不会去想办法两次获得,所以,一个人失去了坚强,就失去了一切,甚至生命。

人为什么能活在世上:因为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坚强支撑着人们,这种力量使人们生活几万年,使人类可以在地球上繁衍生存。

海伦.凯勒因为坚强在双目失明后坚强活了下来;霍金全身瘫痪仍坚强的活了下来;史铁生双腿瘫痪仍坚强的活着。因为坚强,他们勇敢地活着,并为人类创造出民财富,使许多人更好地活下去.

每至农家见到一位老头牵一头老牛,我就会想起那位叫福贵的老人,一个人生活在农家。时而拍拍黄牛,时而向西方望去,那是他七位亲人的坟墓,他放下锄头,向着落日,看太阳将最后一抹光芒洒向西边的黄土上……

坚强地活着,不应白在人世间经过。坚强地活着,面对一切困难欣然向前,面对逆境毫不退缩。

每每想到这位老人,我想对他说:你的名字叫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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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儒林外史读后感高中生作文

全文共 1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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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杰出的现实主义的长篇讽刺小说.它把锋芒射向社会,客观地、写实地写秀才举人、翰院名士、市井细民.由于吴敬梓具有高深的文学修养,又有丰富的社会阅历,所以才能把那个时代写深写透.他把民间口语加以提炼,以朴素、幽默、本色的语言,写科举的腐朽黑暗,腐儒以及假名士的庸俗可笑,贪官污吏的刻薄可鄙,无不恰到好处,谑而不苛.在艺术结构上,它没有贯穿到底的人物,而是分阶段地展开,鲁迅先生评为“如集诸碎锦,合为帖子,虽非巨幅,而时见珍异,因亦娱心,使人刮目矣.”

这部小说最让我不能释手的是作者对人物入木三分的刻画,妈妈曾用绘画和我分析中国人和欧洲人的不同,如同中国的水墨山水和西洋人体油画一样,中国人讲究的是意境、神韵,非常含蓄;而欧洲人追求的是人体结构、色彩的丰富与层次,很直白.中国人的小说中对人物的描绘也是如此.

《儒林外史》我已看完大部分,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三个人.第一位是小说开篇描写了浙江诸暨县的一个村子里有一个少年叫王冕,因家境贫寒,他从小替人放牛,聪明颖悟,勤奋好学,他画的荷花惟妙惟肖,呼之欲出,并且他博览群书,才华横溢.他不愿意接交朋友,更不愿意求取功名利禄.县令登门拜访,他躲避不见,最后他逃往山中过起了隐姓埋名的生活.

第二位是一个考到五十多岁才中举的秀才范进,范进中举后的疯癫模样以及他岳父及乡邻在他中举前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这是大家所熟悉的,我这里要说的是范进中举后去拜访一位知县,范进所表现出来的伪善:“范进方才说道,‘先母见背,遵制丁忧.’汤知县大惊,忙叫换去了吉服.拱进后堂,摆上酒来.……知县安了席坐下,用的都是银镶杯箸.范进退前缩后的不举杯箸,知县不解其故.静斋笑道,‘世先生因遵制,想是不用这个杯箸.’知县忙叫换去.换了一个磁杯,一双象牙箸来,范进又不肯举动.静斋道,‘这个箸也不用.’随即换了一双白颜色竹子的来,方才罢了.知县疑惑:‘他居丧如此尽礼,倘或不用荤酒,却是不曾备办.’落后看见他在燕窝碗里拣了一个大虾圆子送在嘴里,方才放心.……”作者对范进和知县,一个描写其动作,一个描写其心理,将范进虚伪的人格嘲讽得淋漓尽致.

范进与王冕对比,一个淡泊名利,早已看透了当官的险恶;一个为了能出人头地,考到五十多岁才中举.彰显了不与官场同流合污的王冕人性的美好.

第三位就是我当初听妈妈讲的严监生,他爱财如命的守财奴形象早已深深刻入我的心中.整篇讲严监生的文章中,虽然一个关于“吝啬”的词都没写,但是文章中却处处隐藏着严监生的吝啬.他病得饮食不进,卧床不起,奄奄一息,还念念不忘田里要收早稻.他家中米烂粮仓,牛马成行,可在平时猪肉也舍不得买一斤.最令人拍手叫绝得是严监生死后的场景,他临死时还因为灯盏里多点了一根灯草,而迟迟不肯断气.虽然《欧也妮葛朗台》中也写了葛朗台临死时死死盯着金子,直到手中攥着金子后才断气.但是《儒林外史》似乎更胜一筹,一根灯草就令一个人迟迟不肯断气,此种情况真令人惊叹.这让我不得不感叹《儒林外史》真是一部讽刺世间为功名利禄而奋不顾生的人的经典绝作.

《儒林外史》虽然写的是明朝的科举、官场,但是它对于当今社会仍有其价值.社会在前进,但仍有不少人信奉“拜金主义”,物欲横流,一生都在追求名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历史就是明镜,而古典小说则是历史的缩影.读了《儒林外史》,我不仅为其写实的风格以及精妙的人物刻画所折服,从小说中体现出来的淡泊名利的高尚情操也深深吸引了我.

我读《儒林外史》如同在观一幅中国水墨山水长轴,读得越深入越了解它的文字所表达内容的精辟,回味那一段动作描写或一段对话,仍是无穷的韵味,这正是中国古典文学的妙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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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致青春的读后感高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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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夏的繁花开败了青春中无数悲喜,你的浅笑曾照亮我多少踽踽独行的回忆。烟蒙水迢山寂,沿岁月的纹路寻找期许的自己。

躲在文字的屋檐下看过去沥沥滴雨,每份青春都有似曾相识的快乐与痛楚。青春错落的纠葛,百转千回。与书中的文字初遇,却似与过去的自己重逢。每个人的青春,都有一个男孩教会我们成长,一个女孩教会我们去爱。

一公里海风外夹杂着裸露沙台的潮气,摩挲着薄雾遮掩下的夜空。这片星空也许温存着郑微操场边与阿正熟悉的呢喃,也或许是阮莞一个人的思念。对于我记忆里的操场,教室,街道,在心里已翻云覆雨。

记得有个叫北岛的人默契的写出了我的心事,他说,世界小的像一条街的布景,我们相遇了,你点点头,省略了所有的往事,省略了问候。

那时我像郑微一样“愿用逝去的青春,赌一次永恒。”但时间让我们明白,青春和美丽一样,都脆弱的如干枯的纸。也就只有阮莞用生命的静止,让青春不朽。

青春就像转瞬的烟火,而时间却如漫长的打坐。有些人在青春中教会了我们如何去爱便匆匆离开,每个的人的内心只能耕种一次,凋零后便任其荒芜。就像我们的一颗心,曾经火热的揣在胸膛里,滚烫的无处安放,亟不可待地找人分享这温度,从没想过它有一天会冷却,冷到我们只得自己环紧自己,小心翼翼。青春我们只能猜中开头,却永远猜不中结尾。当郑微遇到陈孝正时轰轰烈烈的奔赴,她曾说“林静给了我最懵懂的爱情的梦想,陈孝正才是真正给了我爱的启蒙的那个人。”最终却也只是路遥马亡。青春本来就是疼痛的,在小写的牧歌里充盈着笑容与欢愉,再大写的牧歌里却只有思念与别离。

很多次,我都不敢走的太近,怕正好遇上你,但是,又怕看不到你窗口的灯光。多少人的爱像老张一样,每份深爱都是秘密,可我们仍相信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没有人的青春是一张白纸。现在你闭上眼,在那段时光里想到的不是仇恨不是离别不是伤悲,是爱和对爱的渴望。即使缄默和守望铸成了最为厚重的城墙,但我们明白那段薄情相待的日子终究会被原谅。村上曾说,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最初的狂欢,最后的离散。那些记忆中鲜活的人像飘零的花,散落在天涯。那时我们有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在深夜里饮酒,杯子碰在一起,都是梦碎的声音。过去的自己与岁月的歌都遗落在成长的路上,浸满日出前的露水。是否有一天我们也会炉火旁打盹,回忆青春。不管时间多么苍老,在陌生的街角遇到,我还是能一眼认出曾经的那群人,忆起当时彼此欢畅的时辰。青春,以你为名。当一个人合上读完书,跌宕的思绪久久不能平息。()耳畔王菲空灵的声音“漫长的告别是青春盛宴”。是呀,多么痛的离别,曲终人散。可能再曲折的故事都已经遗忘,但是自己写的楔子和结局却历历在目。没有人催着,走一段又一段的路,过一座又一座的桥,赏一朵又一朵的云,每个陌生的风景却都似曾相识,那段曾经,与他们一起走过。人已陌路,心却思念着。青春的确是本太仓促的书。

我们一生有可能遇到很多人,有时正好同路,就会在一起走一段,直到我们遇到了真正想要共度一生的那个人,才会把余下的旅途全部交给这个人,结伴一起到终点。辛夷坞在书中的这个句子让我想起了熟悉的那句话,遇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可是那段岁月里,错误的每个瞬间当成了永恒,最终在时间的渡口,一直有人在走,那些曾以为天长地久的人也只是生命中匆匆的过客,远去的人和离岸的船,只留在自己荒芜空洞的眼中。记得在哪里看过这么一句感伤的话,其实你我拥有的都是这样的淡青春,没有兵荒马乱,没有动荡不安,没有生离死别 不外乎遇到这些人,经历这些事,走过同样的年月,错过该错过的人。

正如故乡是用来怀念的,青春就是用来追忆的,当你怀揣着它时,它一文不值,只有将它耗尽后,再回过头来看,一切才有了意义--爱过我们的人和伤害过我们的人,都是我们青春存在的意义。只有走过才能记起当时路旁的樱花开得有多么烂漫,当时的笑像燃烧的火焰,想起当时风一般的少年,想起那时明媚的自己。只是那时像自己道听途说的一个传说,向往却飘渺。说实话,我感谢这本书,感谢我重逢了那时的自己,那些过往,只是眼角有些湿润。并没有人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在眼下弄坏了的时光里,安放了太多妄想。没有人永远青春,却永远有人青春,那些人还在,在自己的回忆里,在青春的眼眸里。

致我们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致我们我们缝缝补补的感情,致我们一再错过的爱人,致我们永不褪色的回忆。

青春,那一霎的烟火,曾给予我黯淡里最明媚的光亮,让我独涉苍凉的光阴。只是绽放后只留一地的冰凉。明天,每个人回不去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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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

全文共 1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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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其实人生就像田地。需要有人来耕作。春天播种自己的苦难,夏天则等待自己的苦难,秋天再慢慢的收获自己的苦难。冬天用苦难去品味自己的苦难。最后等待来年继续播种苦难,直到收获苦难的希望。因为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臭死了大不了赔几个钱!在他们看来有庆的命就像一只羊、一头猪,用得上已经很好了!这不仅有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看的一篇报道。同坐一辆车的农民和工程师一块出车祸死亡,工程时被补偿了几十万,而农民却只有5000!难道工程师的命是命,农民的命就不是命了吗?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为什么要分等级?为什么法律上写着平等公平,而一边又做出违背自己诺言的事?我并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可在许多方面我们的确应该向西方国家学习!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但它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因为只要你活着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活与精神的折磨!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说有90%的人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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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中作文题目习惯的作文

全文共 1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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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词典这样解释“习惯”:①指常常接触某种新的情况而逐渐适应,如习惯成自然/对这里的生活还不习惯;②指在长时期里逐渐养成的、一时不容易改变的行为、倾向或社会风尚。

显然①是对动词“习惯”的解释,其近义词是适应(tobeusedtogetusedto);②则是对名词“习惯”的解释,英文对应的词汇是aacustom。

我们大约可以这样界定:个人的“长期逐渐养成的、一时不容易改变的行为”谓之习惯(ahabit);群体的习惯就是风俗acustom,或者习俗、风尚。

下边重点讨论一下个人习惯,即个人“长期逐渐养成的、一时不容易改变的行为”方式。

习惯,是一个人惯常的行为方式。按照习惯行事,就感觉自然,感觉理所当然,感觉天经地义,感觉到没感觉。而违拗一个人的习惯,让他或强迫他去做某事,他必然感觉不爽,因为他不习惯这样做,这样做不符合他的习惯。从某种意义上说,人们都生活在自己的习惯中,都是习惯的产物。小至生活起居,大至国际交往,莫不如此。

个人的习惯,很大一部分是社会风俗和风尚影响、熏染的产物;另一部分则是在身边个体的影响下逐渐形成的。就前者而言,个人的习惯又融入到社会风尚和风俗中,进而影响和熏染同代他人或者下一代人的习惯。就后者而言,个人的习惯,直接影响他身边影响力低于他的个体,比如其子女或者下属。

习惯虽然是个人的事,他人一般是无权干预的——比如你习惯做百灵鸟,早睡早起,我习惯做猫头鹰,昼伏夜出,甚至彻夜不眠,大家互不干预——但是,对习惯的评价,很多情况下还是有客观标准的。个人习惯被容忍的底线,是当你依习惯行事的时候,不影响别人的合法权益。否则你的习惯,便难以被道德甚至法律所许可。再进一步,对个人身体健康或者事业成功有益的习惯,会被认为是好习惯;反之就是坏习惯。坏习惯如果不损害别人的合法权益,也会被容忍,但是很难被认同,比如某人喜欢闭门抽烟写作的习惯等。

有人这样形容习惯:若不是最好的仆人,便是最差的主人。前者显然是指好的习惯,你可以驾驭他,使之为你服务;后者是坏习惯,你被他驾驭,他让你的状况越来越糟糕。

习惯既然是“长期逐渐养成的”,那多半是后天的产物。没有人天生是有条不紊的;也很难有人天生是乱糟糟的。但因为个人诸多的习惯中,很大一部分是社会习俗和风尚熏染的产物,而社会习俗和风尚的形成,必然有其客观性;故这些习惯,便不是你想怎么培养和改变就能怎样培养和改变了的。比如要让一个人养成日暮而作、日出而息的习惯,估计也难,甚至完全做不到。

关于习惯的养成,有一段妙譬:它有如纺纱,一开始只是一条细细的丝线,随着我们不断地重复相同的行为,就好像在原来那条丝线上不断缠上一条又一条丝线,最后它便成了一条粗绳,把我们的思想和行为给缠得死死的。可见习惯一旦养成之后,它就像在模型中硬化了的水泥块——很难打破了。

但俗话所说的“学好三年,学坏三天”,前者毋庸置疑——好的习惯,实难短时间养成;后者倒也未必。比如对一个信仰坚定的成年“好”人(如方志敏烈士),要让他学坏,甚至根本办不到,哪怕给你三年乃至一辈子时间去教养或者怂恿他。可见习惯一旦养成,其顽韧和巨大的力量,不容小觑。这也正是教育存在的必要所在。

恶习并非不能改变,虽然这改变是很难的。因为人毕竟是理性的动物,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改变之以方法,再假以时日,一个人就有可能成为新人。

有人说要除掉旧习惯,最好的方法是培养新习惯、开辟新的心灵道路,并在上面行走及旅行。作者对此颇(极、深)为认同,但这显然亦非一日之功也。

人们往往将事业成败的因素,归结到智力和非智力因素中的意志。习惯却往往被轻视甚至被忽视。事实上,让良好的习惯推助成功,会更加轻松而有效。如果你渴望成功,就尽快养成好的习惯吧。而好习惯的养成,从自身方面说,贵在重复和坚持。寄语重视成功的读者每天一问:今天,我重复和坚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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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活着》六年级读后感

全文共 11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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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的所有作品中,如果要选出一部在我阅读过程中带给我的震撼,并且在读完之后给我深刻的思索,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那无疑是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抓去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

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我认为我们年轻人也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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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平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高中生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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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多少真实?从你的文章里流出,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一幕幕一直还留在我的记忆里。挥之不去的一个生活。当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从未怀疑过这本书里面的假,当我不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从未把它当做真。我希望一段人生,在书里走过。我像是经历过一般,但那不是我的经历和想要。

人们都在努力,在一个社会的变化里,每一个人都在寻求自己的生活的道路。孙少安成为了富甲一方的老板,在这种稳定生活中,却从来没有得到过他的弟弟的认可,孙少平是要成为什么样的人,没有人知道。他自己也不知道吧!在哪个城市下,在他自己的努力下,在哪个煤矿下,他埋下了自己的汗水,和一个恋人。时间对他来说很久远了,可是他得到了什么?或许他余下的生活就是在这个煤矿下的工作了。我们这么做到底是向着什么样的方向前进,当初读的书中,能给一个人多少支撑,在拒绝了所有的安逸之后,他为自己的生命做了怎样的决断?他让我知道了,人是在追求自己的想法时,慢慢安定下来的,哪我又该如何?

孙少平在自己的视野和身份之间出一种完全没有分清的态度。或许过去,现在还存在有很多和他一样的年轻人,我们又该给他们什么样的态度?过了此书,也就是一种经历。终究是别人的人生,我们自己或许还是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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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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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读《悲凉世界》,最突出的觉得,当是厚重之感。从平凡到卓越读后感

同样是佳构,同样又厚又重,读《约翰·克利斯朵夫》,或者读《追想似水年华》,都没有这种觉得,这种厚重之感,不是拿在手上,而是压在心头,感触的是人类的苦难厚厚而沉重的沉淀。不是写苦难极重繁重的书,都能当得起这“厚重”二字。而《悲凉世界》独能当得起,只因这部大书压在作者心头,达三十年之久。

历时三十余年,从一八二八年起构想,到一八四五年动笔创作,直至一八六一年才终于写完全书,真是阴差阳错,这在雨果的小说创作中也是绝无仅有的。这部小说的创作动机,来自这样一件究竟:一八零一年,一个名叫彼埃尔·莫的穷苦农人,因饥饿偷了一块面包而判五年苦役,刑满释放后,持黄色身份证讨生存又随处碰壁。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悲惨世界读后感到一八二八年,雨果又开始搜集有关米奥利斯主教及其家庭的资料,酝酿写一个释放的苦役犯受圣徒式的主教作用而弃恶从善的故事。在一八二九年和一八三零年间,他还少量搜集有关黑玻璃制造业的质料,这即是冉阿让到海滨蒙特伊,化名为马德兰老师,从苦役犯酿成企业家,开办工厂并发迹的由来。别的,他还观光了布雷斯特和土伦的苦役犯监狱,在陌头眼见了类似芳汀受辱的局面。

捧读《悲凉世界》,最突出的觉得,当是厚重之感。同样是佳构,同样又厚又重,读《约翰·克利斯朵夫》,或者读《追想似水年华》,都没有这种觉得,这种厚重之感,不是拿在手上,而是压在心头,感触的是人类的苦难厚厚而沉重的沉淀。不是写苦难极重繁重的书,都能当得起这“厚重”二字。而《悲凉世界》独能当得起,只因这部大书压在作者心头,达三十年之久。

到了一八三二年,这部小说的构想已相称明确,并且,他在搜集素材的底子上,写了《去世囚末日志》(一八三零年)、《克洛德·格》(一八三四年)等长篇小说,揭破使人走上犯法道路的社会实际,并严格非难法律制度的不公平。

他曾经是一个拥有无数财产的市长,可他却把绝大多数的钱都捐给了慈悲机构和穷人们。以致于他往往出门时口袋里装满了钱,回来时又都空了。除此之外他还经常把面包送给受饿的人,把衣服送给挨冻的人;随处访贫问苦。对于穷人而言,他就像一顶掩护伞,一个正义的化身。

此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他对芳町与珂赛特母女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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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名著《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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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题记

“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召唤着黑夜的来临。”合上书,脑海中仍是书中结尾的画面,老人和牛渐渐远去,老人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如晚风般飘扬,向每个人,讲述着那苦难又真实的故事,传诵着生命的重量与活着的意义。

故事的主人公富贵在年轻时挥霍光了家产,当他决定和家人重头开始努力时,又被国民党抓去打仗。他在军营目睹着生命的脆弱与易逝,经历着土地改革,人民公社,_等动荡的历史,又亲手无奈的埋葬一个个离他而去的亲人,直到最后只剩下他和一只同样苍老的牛继续在岁月未知的洪流中前行,去揭示活着的意义。

刚拿到这本书时,便不由得为“活着”这个词语的沉重与力量所唏嘘,甚至以为这是一本被深奥难懂的语言所充斥的哲理书。但真正读进去,才发现恰恰相反。作者的笔触朴素粗粝,以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平缓语调,没有议论,没有抒情,仅仅是貌似冷漠的人物描写,就简单的织就了一个简单的故事。这个故事里,有动荡的历史,有无奈的生离,心酸的死别,更有单纯的快乐,与平淡的幸福。在这样一个坎坷而真实的命运面前,其实根本无需煽情,字里行间便自有感动的力量。也许是将小凤霞送人时留下的两行泪水,也许是有庆为了剩鞋在雪地上光着的双脚,也许是矮矮的坟墓旁被月光照亮的蓬蒿,无不刺痛内心深处最柔弱的地方,让人也随着富贵的起起落落而或喜或悲。又或许,正是这样没有抒情的单纯描写,才使读者自己去窥探那些生活与我们如此不同的小人物的心灵,去主动问问自己:“何为活着?”

活着,可以是以云卷云舒的慢节奏做着自己喜欢的事,也可以是以充实忙碌的步伐向自己的目标迈进,但它绝不碌碌无为,芸芸众生;活着,也许是一夜醒来便可以看见阳光飞溅的满足,也许是劳累一天嘴边可口的饭菜,它可以不惊天动地,但它足够美好幸福;活着,也许是昂扬前行去实现远方的梦,也许历尽风雨起落但未来依旧迷茫,它可以无奈,不满,悲伤,但它绝对有一个在等你满身风尘前来认取的梦想。活着,可以不伟大,但一定要有意义。浑浑噩噩不是活着,行尸走肉更不是活着,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所追求的喜欢的生活,余华也说过:“生活是属于每个人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生活正需要我们为自己而活,去享受内心的悲喜,感受那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欢乐与痛苦,活出自己的的意义。

《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每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我们活着在幸福快乐的同时,也要学会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坎坷,也许正是这些大大小小的困难与逆境,才让我们的生命在磨砺中变得更有意义。在《活着》这本书中,有着时间的漫长与短暂,生命的动荡与宁静。在短暂的一生中,我们也曾在黑暗的角落用泪水浸湿一个人的夜晚,我们也曾被一抔黄土与那布满皱纹但却温暖的手掌隔绝,我们也曾在困难的荆棘丛中畏惧退缩,但是,我们是否也能坚持下去,像富贵一样,有着无法被剥夺的活着的意志与战胜困难的勇气?

合上书,手心早已沉甸甸的,那是活着的意志,是生命的重量。其实,“活着”并不是只有哲学家才能去解释的词汇,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故事的主人公,而我们的故事,不都是对“活着”的诠释?看,时间正翻着书页,请我们着笔。让我们将故事续写出属于自己的意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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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余华的《活着》学生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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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幸读了一本余华先生的活着,正如评论所说,这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他带我走进了那个无奈的年代里苦闷的生活,让我犹如身处其境,真真切切。

福贵身经曲折,从一个不羁放纵的阔少爷到落魄成为贫农阶级,从家庭美满到家破人亡,送走一个又一个的至亲,最后只留下自己与一头与他同名的老牛,孤独的消失在转瞬即逝的黄昏夜幕中,我能想象得出那是一幅怎样凄凉的画面,人啊,因为活着而活着!

春生身经百场战役都活了下来却受不了因为“走资派”被红卫兵的耻辱而自我了结。只要自己还热爱生命无论遇着怎样不堪的命运都昂扬的活着,而当你对这世界再无期待时便是轻轻的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生活没有让我们大多数的平凡人遇见大风大浪,已该感恩戴德,而我们却因为不甘平凡而常常抱怨,忽视人生中很多细节上的美好。

相比福贵所经历的一切,我们生活中那点儿苦闷又算的了什么?那不过是漫漫人生路上的一点浮尘罢了。而我却因为这点苦闷常常迷失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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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名著《茶花女》高中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4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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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茶花女》故事讲述了一个青年人与巴黎上流社会一位交际花曲折凄婉的爱情故事。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秀英语作文,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I read the Chinese version of “Camille” a few years ago. At that time I was deeply moved by the main character Marguerite Gautier. “Camille” or “The Lady of the Camellias” by Alexandre Dumas, fils, is the story of Marguerite Gautier, a young courtesan, or kept woman, in Paris in the mid 1800s, and how she falls in love with a young man, Armand Duval, and then tries to escape from her questionable past. Unfortunately, it comes back to haunt her and she ends up returning to that life and dies painfully and alone, but with the knowledge that she was a noble woman at heart. When I first began to read the book, I did not care for Marguerite or her attitude or lifestyle, but as I got further into the narrative, I realized that her saucy attitude was a front to cover the lonely woman that she really was. She felt used, abused and unloved, until the gentle Armand Duval came into her life and showed her that he loved her as a person and not for what she could do for him. It must have taken great courage for Marguerite to leave the life she had lived for so long, knowing all along that it was probably too good to be true and would not last indefinitely. And it also showed that Marguerite really loved Armand Duval for she could even change herself for him.

However, happiness didn’t last for long. When M. Duval, Armands father, came to her, pleading for her to leave Armand to save both Armands reputation and that of his younger innocent sister, Marguerite saw a way to become pure of heart, if not in body. She felt that it was her duty, because she loved Armand so much, to do this even though it meant giving up her own happiness and hurting Armand temporarily. She reluctantly returned to her former life, knowing that some day Armand would forgive her. Sadly, she died in debt and basically alone, except for her one female friend, Julie Duprat, who helped her during her illness. She had her journal sent to Armand after her death, explaining why she had made the choices she had. I think Dumass last few lines about Marguerite being the exception, not the rule were quite true, and I also agreed with his view that while her lifestyle could not be condoned, we as a society assume that all of these type of women are cold and heartless, while this may not always be the case. A person can make the wrong choices in life when they are young, and try to redeem themselves, but sometimes past situations prevent them from changing their lives, even though they desperately wish to do so. This applies to both men and women in many different types of circumstances: involvement in crime; drug or alcohol abuse; gambling; prostitution; financial problems; poor marriage choices; etc. And this is the fact, which exists in the whole society.

As far as the other characters in the book, I think Marguerite was right in saying that no one truly cared about her, but only wanted something from her, the only exceptions being Armand and Julie Duprat. Of course, the Comte de G. and Comte de N. wanted her body and appearance. The Duke needed to “wake up and smell the coffee” and realize that she could never replace his dead daughter. If he truly cared, he could have helped her leave her lifestyle without “keeping” her himself. And lastly, Prudence was a blood-sucking leech who used Marguerite almost worse than the men. I also think she was jealous of the fact that Marguerite had so much more courage than herself and someone truly loved her.

Last morning, when tiding my bookshelf, I took this book out of the shelf, and a dried flower flew away from the book. It was pale blue, very transparent, with thin fine veins. a dried flower flew away from the book. It was pale blue, very transparent, with thin fine veins. I held it against the morning light and blew on it. The soft breeze carried it away. Camille is just like the camellia, she could never escape from the destiny of withering. But it wasn’t her fault; it’s because of the evil of Capitalism and the hideousness of that society.

Suddenly, I remembered a saying: “Women are like the flowers”. Those pretty women are like those beautiful flowers; their delicate beauty makes people feel they are the miracle of life. However, even the God envies their beauty. It seems that beautiful women always have tragic endings. As we are normal persons, even we can see the hideousness of humanity that results in their fate of withering, we can at most ask quietly in our hearts: Where have those beautiful flowers gone? Where have they g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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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活着》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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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童年,如今一去不复返,亲爱朋友,都已离开家园,离开尘世到那天上的乐园,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为何哭泣,如今我不应忧伤,为何叹息,朋友不能重相见?为何悲痛,亲人去世已多年。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幸福伴侣,如今东飘西散,怀中爱儿,早已离我去远方,他们已到我所渴望的乐园。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老黑奴》

读着《活着》,像是在细细地品一杯苦茶水,淡红褐色的茶水,飘着淡淡的清香;读着《活着》,像是沿着一条历经沧桑蜿蜒曲曲的河流,两旁长满了爬满历史痕迹的老树,但河流两旁到处是新叶般的希望。

偶然听到《老黑奴》时,余华被老黑奴一生的苦难打动了,于是写下了《活着》。

福贵——《活着》的主人公。他本来有一个殷实的家底,“我爹和我,是远近闻名的阔老爷和阔少爷”,他的妻子——家珍是“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她也是有钱人家出生的。有钱人嫁给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钱在钱上面哗哗地流”。他的孩子,懂事的凤霞,天真活泼。如果他老老实实的话,可以当地主,会享一段时间的福,至少可以少受一段苦,可是他年轻的时候偏偏是个“二流子”,吃喝嫖赌样样来,输光了家底不说,还活生生气死了自己的爹。

还好自己的母亲、自己的女儿凤霞一直在身边,连被岳父强硬地接走的老婆也带着儿子有庆回来了。家全了,他也醒悟了,开始了艰苦但是崭新的生活。可是好景不长,遇上了一大堆想也没有想到的事。解放战争时期,他被抓了壮丁,离家两年,女儿因为生病变得又聋又哑。接着母亲去了。眼看日子过的还行,可是苦难还不消停。一双儿女都“死在生孩子上,一个是别人生孩子,一个是自己生孩子”:儿子有庆为了救县长夫人,献血献死了;凤霞生孩子难产,留下孩子自己去了。妻子家珍还是去了。留下了他和他的偏头女婿二喜和外孙苦根。苦根,正如他的名字一样,是一个苦命:母亲生他时去了,父亲不久又被两片水泥板给压死了。不管怎样,生活还是要继续,福贵带着外孙生活。生活一段时间,苦根被豆活活撑死了……

活着,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只有在经过世事的磕磕盼盼,才能真正静下来生活,福贵和“老黑奴”一样,经历了太多的苦难,最后平静的对待生活。“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福贵明白了,不管怎样还是要活下去,他甚至有点自鸣得意:他还活着,好好地活着,和他的老牛一起活着。两个老了的福贵,积满了阳光和泥土的满脸的皱纹里,写着生活的沧桑;“他们时常流出混浊的眼泪,这倒不是因为他们时常悲伤,他们在高兴时甚至是在什么事都没有的平静时刻,也会泪流而出,然后举起和乡间泥路一样粗糙的手指,擦去眼泪,如同弹去身上的稻草。” 最后两个福贵在黄昏里一起走回了家。

小说飘着一股沁香的泥土味,小说中的农民愚昧,但是没有坏心眼。“傍晚他们将提上的井水泼在地上,压住蒸腾的尘土,夕阳的光芒在树梢上照射下来,拿一把他们递过来的扇子,尝尝他们和盐一样咸的咸菜,看看几个年轻女人,和男人们说着话。”生活在平淡中进行,平淡中满是说不出的韵味。活着,便是这样。

最不能忍受的“真实”,是真真实实感受到的痛苦。现实中的人往往太过于“重视”自己的痛苦,抓住自己的痛苦:遭遇挫折,失去亲人,生活压力……有的人不断放大自己的痛苦,甚至走上极端。我们何不像“福贵”一样接受生活?

作者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作者用内心进行写作,将活着的不易活脱脱的向读着展现出来。活着,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我们不会像福贵那样承受那么多的苦难,但是我们应该有老福贵对生活的淡然,恬然。活着,就要不断承受苦难,乐观地看待一切:一生苦难,但是只要平静、快乐就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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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平凡的世界高中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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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是作家路遥写的《平凡世界》。读这本书也是因为很偶然的一个原因,记得有一天我打开收音机听广播,刚好听到在播《平凡的世界》,我一下子就被那优美的朗读声和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住了,妈妈叫我好几遍都没听见。当妈妈跑过来,看到我听得这么入迷,就从书架上给我找出了这本书,并对我说:“这本书写得很令人感动,好好看吧,看完咱俩聊聊感想”。

我一连几天,除了上课、写作业,其余的时间都会抱着这本书看,越看越觉得书中的人物仿佛越加鲜活生动了,他们好像就在我身边,对我说话,在诉说他们的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他们经历的风风雨雨。书中的主人公孙少平是一个出生在普通农民家庭的青年,与那个特定时代的许许多多农村青年一样,孙少平似乎应该安于现状。因为他没有机会上大学,又出身在贫穷本分的农民人家。他注定要像他父亲那样,在这个祖祖辈辈都周而复始的土地上以同一种姿态旋转,跳不出这个圈子,这就是中国的农村,中国的农民。但孙少平没有向自身的命运低头,他了解农村,也了解自己,他从不惧怕劳动,决不同于他那个游手好闲的姐夫王满银。他也不愿和他哥哥孙少安一样,单纯追求一种物质生活上的富足。他决不鄙视农民,但却不想在土地里平淡一生,平凡的小人物,却有着不平凡的思想,成就了不平凡的人生,我敬佩他!

读完《平凡的世界》,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和妈妈讨论过对这本书的感想后,更让我明白了80年代人们的艰苦与贫穷,更体会到了现代生活的来之不易,我将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并更加努力学习,争取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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