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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活着》5篇优秀读后感 作文题目【热门20篇】

文学常识是语文学习及复习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我们看看下面的高中生《活着》5篇优秀读后感 作文题目吧!本文就是开学吧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关于高中生《活着》5篇优秀读后感 作文题目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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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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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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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活着》读后感精选600字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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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周末的空余时间,我看完了余华的《活着》。心想,这本书究竟写了什么,是我内心如此感触,我合上书,呼之欲出的答案流淌在笔尖。

这本拥有黑色封面的薄书更具有不凡的重量,余华在书中说道:“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富贵则就经历了一生的苦难与失去,成为余华笔下的那个人。从他的身上,折射出中国几十年来的动荡局面。从他身上也折射出父辈与老一代的隐忍和坚强,从他身上更能折射出了中国人的朴实与勤奋。

富贵是一个英雄吗?是的。他是一个英雄。而困苦却伴随了它一生,他从一个阔少爷走到一个下田耕作。为生计而发愁的庄稼人。恍惚回首,这一生究竟要经历多少磨难。而人究竟需要多大的忍耐力,才能扛起这些从天而降的沉酷负担。再看到现实中,在这个科技与事业飞速发展的现代城市中。压力无疑是存在的。挫折在每个人的道路上都会遇到。但是否每个人都会勇敢的去面对它呢?“人生的意义究竟在哪儿?”我接着在书中寻找答案。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如此说道。但我并不这么赞同。人活着应该是去追求梦想。为了那一丝希望而活着。为了达到那个目标。完成自己最初的梦想而活着。书中说:“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要一遇到挫折就放弃,时间还久,路还长,只要我们坚持下去就一定可以看到结果。

从莫种意义上讲,荣华富贵并不值得羡慕。艰难困苦并不需要规避,活着就是生命的体验,我们活在这个时间上,就应该勇敢执着的去追求自己的梦想,让自己的“活着”变得更加有意义,每个人都应该用不通的方式活着,每个人的目的也是不同的,但本质是一样的,每个人都想要获得精彩,获得幸福。黄昏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富贵守着时光如常般活着,然后无惧的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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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通用

全文共 10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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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半部《论语》治天下”,为什么这样说呢?这半部《论语》就能治天下,靠的是什么呢?靠的就是《论语》中蕴藏的大智慧啊!

《论语》到底写的是什么呢?里面篇章很多,有关学习的学而篇,有关品行做人的道德篇等等,平时我们经常挂于嘴边的几句话:“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三人行,必有我师。”、“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而改之。”均出自此书。这些语句随便找个同学都会说上一两句,我想这也许就是孔子的人格魅力吧。

《论语》里面的精彩语句数不胜数,但我最喜欢“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自内省也。”这句话。意思是:见到贤人圣者就想想自己有没有他的成就,见到没有贤者思想的,就要反省一下自己也是不是这个样子。我一直将这句孔子说的名言刻在心里,半点不敢忘记,因此养成了争强好胜,希望自己也能达到别人一样水平的性格。

《论语》不仅能发人深省,还能使人改变人生观点。让顽皮不爱学习的人变得发愤图强,努力学习;令自卑的人不再自卑,昂首挺胸重新做人;使奸险狡诈的人变得诚实憨厚……从这个角度出发,这难道还算不上是一本好书吗?

《论语》书中记录的有勤学之人、守信之人、也有死读书不求甚解的人,陈正之就是那个勤学之人的代表。他每天以勤补拙,勤学苦练从不间断,人家读一遍书,他就翻倍,甚至更多,并在学习中寻找乐趣,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由“陈傻子”变成陈才子,成为汉代一位很有造诣的博学之士。再如北宋的米芾,他把“学而不厌”当成自己的座右铭,勤练书画,特别是在练“捺”方面,废寝忘食。他的妻子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啊,再也忍不住就给他送饭,在送饭的过程中不心小碰了一下米芾的右手,没想到就这个细节竟写出了世间少有的一个“捺”,这是一个巧合吗?正因为米芾那勤学苦练,终于成为当时享有盛誉的“宋四家”之一。而曾子则是守信人的代表,他不顾妻子反对,言出必行,说给儿子杀猪就杀,绝不向孩子撒谎,成为后人诚信的楷模。《论语》中有些语句的意思确实难以理解,但“读书死,读死书,死读书”这句话总该明白吧。《论语》中也有这种人,谁呢?就是伯乐的儿子。伯乐的儿子不动脑筋,不思上进,手拿着伯乐写的相马经去寻找千里马,结果错把一只癞蛤蟆当做千里马,这种只知读书,却不知思考的人,到头来只会一无所获,闹出笑话……

《论语》,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有关孔子或他的弟子的一个个小故事里隐藏着一句句至理名言,语言清新自然,构造新颖活泼,翻开书本,其中的人物历历在目、跃然纸上。

现在你明白为什么“半部《论语》治天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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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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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巴老的《家》,心中充斥了无尽的激动。如何形容呢?这就好比吃过了拌有白砂糖的蜂蜜;比如在寒风凛冽的冬日里,往身上浇滚滚的热水;好比在炎炎盛夏赤脚逛马路的味道。就像是这般的强烈、深刻、挥之不去。这些也许不是很贴切的比喻,却如实地反映了我逼真的心坎感触。

良多人都以为觉慧是巴老在书中的自己。起初,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例如:他们都在“外专”读书,爱结交新友人,开办阅报处,都是热血青年。但现在我能感想得到巴老比觉慧更为执着。由于在那些日子里,巴老的性命中不曾有过鸣凤,未曾有过在恋爱中追求包庇的邪念。所以说,他们两人有着类似的性格特点,但等候他们的将会是不一样的命运。

本书中最令我动容之处就是瑞珏之死。觉新是如斯深爱着本人的妻子,但他却拗不外礼数的约束、家族的摆布以及本身的脆弱。就连人类最巨大、最神圣的“恋情”也只可能甘败下风,在觉新眼里首当其冲的就是封建轨制。正所谓性情决议运气,于是觉新就成了封建礼教的就义品,为此他断送了自己的青春、幻想;葬送了自己的前途;更在悲愤中消磨了毕生。瑞珏的死使他曾有过片刻的检查,但未几后,他又成了一个无抵御主义、作揖主义的失去自我的躯壳。一个底本能庸庸碌碌的青年就这样惨逝世于封建礼教的血手之下。作者朴素的文字引发了我更深档次的思考。这所有悲惨的终局毕竟起因于何处?五千年残暴的华夏文化莫非真的是一部吃人的礼教?岂非仍是公民劣根性的问题?仅凭我现有的学识是基本无奈参透的,但从这部小说中我得到了些许的启示。主人公觉慧的形象给悲郁的基调带来了一丝盼望,是全书的亮色之一。他的“不顾虑,不惧怕,不让步”的风格给我留下了深入的印象。或者,我就应当学习他的这种精力,以此作为我解答上面那个问题的有利工具。

鲁迅说不在沉默中消亡,就在缄默中暴发。咱们每个人都应学会在平庸中勃发出一片异彩,更要学会享受守候,休会守候那份异彩爆发前的点点滴滴,居心感悟每一刻的打动,并试着从中寻找自己想要的谜底。相信你必定能够找到。就像小说中的觉慧,就像生涯中的巴老一样可以“守得云开见月明”。信任自己,那一天已经不再遥不可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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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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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悲惨世界》,我已泪流满面。

我实在是被主人公冉·阿让的那份善良给打动了。在阅读时,我的目光聚焦到了这一个情节上:冉·阿让是一个因为偷了一块面包被关押了19年做劳役犯的一个人。主角冉·阿让在做市长的时候,救了一位仇视他的老人的命,还给了他一些钱,给他找了份稳定的好工作。虽然他这个举动使一个一直在抓他的警察,发现了他的真实身份。当他的真正劳役犯的身份暴露时,他当时长的时会整个城市做了那么多贡献,人们就全都忘了,就记得他是个犯人,可见人们的狼心狗肺。

多少年后,冉·阿让被那个警察追到一个死胡同里,许多警察都来搜查这个胡同,他现在已经没有退路了。不管躲到哪儿,警察迟早会发现他。

这时他翻越了一堵墙。墙内是一个修女院,院子中唯一的男人就是那样那个老人。那个老人认出他来了。老人帮助了他,而且一直尊敬他,一直认为他是一个好市长。从此以后然而让就成功的在这个修女院里面的隐藏,与世隔绝,不被警察追捕。

这证明了什么?这证明了好人有好报。你帮别人别人就会帮你。其实你帮他的时候并不是为了以后他来帮你,但你可以让一个人活的更好,让你在他的心目中更加伟大。只要这样,某一天,你再遇到他,他绝对会感激你。除非他是一个真的坏人。如果是坏人就尽量不要帮他了。

这个故事情节真是催人泪下。给人无尽的感慨。虽然这只是一个细节性的东西,在整个故事当中也并没有多大的用处,但是它衬托了冉·阿让善良的心灵。让我们相信好人有好报。

像冉·阿让这样的好人,估计是不会相信好人有好报的。他干了多少好事啊!但是他怎么还是最后被人当做一个苦役犯呢?命运不断地折磨他,说不定他早已失去信念。但是并没有,他是好人,是好人,命运就不会对他特别不公。一件事的结局一定是好的,如果现在不好,就说明这件事还没有结束。不能失去信念,一定要相信好人有好报,去做一个好人。

好人有好报是真的,但千万不要为了回报而去帮助别人。让别人来报答自己只是一个推动你做好事的理由,但是并不能成为根本的原因。做好事要不图回报,是否回报是别人的事,但只要他回报,就证明了你做的好事有价值。只要能让帮助的人更加快乐,就证明了你的行为有价值。

冉·阿让造福了那么多人,但是大部分人都没有因为他的大恩大德而感激他,但是他使这整个的城市富强起来,这就是好人有好报。别人过得更好就是对你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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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平凡的世界读后感题目1000字

全文共 1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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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重青云志,风霜恒不渝》

谨以此书,献给我生活过的土地和岁月。

作者路遥在本书——《平凡世界》的开头这样深情的写到。每当我在书的页首看到这段文字,心中总是会泛起一片片连绵的涟漪。

从贫困,卑微,甚至整个家庭背上资本主义倾向的罪名,到富足,生活美满,成为双水村远近闻名的幸福之家。孙少平一家在改革开放的春雷中一步步地刻骨铭心地书写了中国平民百姓创造历史奇迹的神话。

孙少安,出生在黄土高原上一个鲜为人知的小村庄----双水村的一个更不起眼的贫困家庭中。我想,用巴金笔下的“最贫困的村中最贫困的人家”来形容少安一家人是最契合不过的了。

他的父亲孙玉厚是像大多数人一样的以土地为生的农民,弟弟孙少平和妹妹兰香是村里出了名的贫困学生,家里还有常年病魔缠身,常在床褥的祖母。

在早些年的__时期,败家女婿就给这个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家庭带来了精神上不可磨灭的打击——他犯的政治错误给这个家庭的名誉带来毁天灭地的灾难,以至于他们一家人在全村人面前都抬不起头。少安与润叶之间的爱情也因为出身背景原因而昙花一现地破灭了。少平在学校里也只能吃最糟糕的丙菜加上最下等的无营养的高粱黑馍,每次吃完清汤寡水后还要经历炼狱般的劳动课。饥饿,劳苦,名败,无不像魑魅魍魉一点点地摧残着这个家庭。

可生活的压力并没有打倒他们。少平不畏艰苦,在外做包工活,就算是累得筋疲力尽,也执着而满足地坚持了下来,只为了为家里人多挣点钱。在自己优秀的精神与品质的助力下,他成功地当上了全村第一个正式工人。妹妹兰花,在恢复高考后,经过废寝忘食的挑灯夜战后成功考上了北方工业大学天文物理系,对于一个农村的孩子,这是何等的难得啊。而我们的主人公,孙少平,也在改革开放的春雷中,在贫瘠的黄土地上办起了烧砖厂,成了全村第一个富起来的人。

平凡的土地,平凡的村子,平凡的时代,平凡的人,平凡的世界。而我却觉得,不凡的芳香无时无刻地充斥的书中每一个角落,像是黑夜的星空中迸发出的争奇斗艳的烟花,又如同热闹的夏夜田野上的蝉歌蛙舞。他们永无止境地敲击着我们的心灵,连续不断地向我发出讽励的质问与诚恳的忠告。是的,少安一家的翻天覆地的变化,难道只是幸运?只是巧合?只是天赐良缘?我想,大家心中都有着明朗确切的答案。这可都是他们身上每一滴汗,每一滴血凝结成的啊。没有努力这个名词,少平何能当上矿工队队长;没有坚毅这个字眼,兰香又何谈得上身落贵校;没有勤奋这个意识,少安又何建得起规模庞大的工厂?他们身在平凡,却用自己那颗执着的心创造了不凡,造就了传奇。

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这句话看似简单,却归根结底半点不假,见缝扎针地道出了人生的真谛。是啊,每当你气馁时,就读一读路遥的文字吧。每当你迷茫时就想一想少安,少平吧。在这改革开放充满无限可能的大好时光里,让我们每个人携手共进,奔向梦想。在这新时代,我们永远都走在大路上,我们都是追梦人!

李隆基诗云:“益重青云志,风霜恒不渝。”愿你乘风破浪,披星戴月,冲破狂风骤雨,终徜徉于鲲鹏之大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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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国演义读后感高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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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于是写下这篇三国演义读后感。中国四大名着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着。《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功好,而且人也好。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二嫂,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不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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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国演义读后感高中心得体会

全文共 1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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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四大名著之一,文学浓墨重彩的一笔。在中国,无论是乳臭未干的孩童还是风烛残年的老者,只要你提及《三国演义》,他们都能与你乐道几句。相比《三国演义》,它的“老祖宗”——前四史之一的《三国志》也是毫不逊色。这个国庆假,《三国演义》读过不谈,恶补了一下《三国志》,那么,就分享一下我对两部宏伟巨著的小看法和小感触吧。

两者,一为正史,一为野史,或者是小说更加恰当。这很大程度决定了两者的不同,小说是写给读者看的,所以它需要很多精彩的故事情节,和成功的人物形象支撑。正史写给当朝统治者看的,所以它需要的是在政治方向正确的情况下,尽量还原历史原貌。

既然这样,那陈寿和罗贯中笔下的同一段历史,肯定会碰撞出不少火花。举几个让我印象最深的例子吧。在众所周知的《温酒斩华雄》中,关羽第一次展现了自己的高超武艺,在群雄中脱颖而出。正史却记载,华雄是死于孙坚的古锭刀下。当身边有些人还以为阿斗是孙尚香所生的时候,《三国志》却只是“权稍畏之,进妹固好”一笔带过。黄巾军起义首领张角,演义中说他乃是个“不第秀才”,然而当时还未有科举制,汉朝还是用“举孝廉”选拔官员,科举是隋文帝之后的事,三国时,哪来秀才之说?要说演义中刘关张一同作战,最经典的桥段非《三英战吕布》莫属了吧,结果《三国志》一翻,妈耶,虎牢关一战,吕布也是败给了孙坚!可怜了我的江东之主呀,功劳全算在了刘关张头上去了。这也让我发现了一个问题,罗贯中神话了刘关张一波人,丑化了我们的“奸雄”曹丞相,于是小说善恶两派全了,“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我们同样人才济济的江东,就只能沦落到打酱油的尴尬境地了。

刘关张赵马黄诸葛的神化形象已经深入人心,即使他们可能不那么真实,但他们已经不仅仅是历的人物了,而更是伟大的艺术形象,当然,这都没什么。但是,在这里我得为被丑化的曹丞相“美言几句”。这位世人皆知的大奸雄,在演义中是名奸诈多疑的角色。让他成为奸雄的,有这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大“功劳”。演义中记载,曹操欲刺董卓未遂,于是四下逃命,逃命过程中,借宿在父亲结义兄弟吕伯奢家,夜里听到磨刀声,疑心人要杀他,便屠了别人一家。“却见缚一猪欲杀”,原来是要款待他,便继续奔逃。路上偶遇“手携果菜而来”的伯奢,曹操虽然知道他是好意,但怕伯奢知道后带人追杀,“知而顾杀”。陈宫问其何故,曹操便留下了这么一句豪言壮语。这句话《三国志》中不曾记载,它的出处是在《三国志》裴松之注引,具体有三个版本,《魏书》说,伯奢儿子要打劫曹操,曹操被迫杀人。还有一种说法是,曹操怀疑人家要他命,便杀了他们。《孙盛杂记》中说是曹操听到人家“食器”声,以为人家要杀他,杀了人全家,“既而凄怆曰‘宁我负人,毋人负我!’”,显然罗贯中选择了《孙盛杂记》的说法,但他改编的有些不那么真实,说磨刀就算了,还说是杀猪,难道,曹操能听到微小的磨刀声,却听不到撕心裂肺的猪叫么?就算曹操真的说了这么一句“宁我负人,毋人负我!”,我依然要说,首先曹操是凄怆地说的,只代表当时就事论事,而不是他的人生观,更没有说是“天下人”。其次,这句话,我觉得有两种意思,宁可以译为“宁可”,但也不是不能翻译成“难道”,类似于“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同时“毋”也有“不能”和“没有”两种意思,那么就是说这句话,也可以翻译成“难道只要我负了他人,就没有别人负我的地方吗?”裴松之是公元372年出生的,是南朝人,当时没有标点,我这么翻译也不能算错。

如果说曹操还有什么黑历史的话,那就是大军屠城徐州了。演义中说陶谦手下投降的黄巾军又惹事,杀了曹操父亲夺了其家产,落草为寇,然后曹操蛮不讲理屠了徐州。而《三国志》中则是直截了当的说杀他父亲的人正是陶谦,虽然手法还是很极端,但是,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

毛主席,也非常欣赏、推崇曹操,主张坚决为曹操翻案。1918他还曾特地前去许昌瞻仰魏都遗迹,并与罗章龙合作一首《过魏都》。在他的《沁园春雪》中也可以看出,他认为,无论是秦王汉武,唐高宋祖或是成吉思汗都缺乏文采,然而曹操不仅是颇有军事才能,还能称得上一位伟大的诗人。历代皇帝能说在文学上有造诣的,能和曹操相提并论的只有李煜了,但高晓松却说:“光从统治者的层面来看的话,李煜都不配给他提鞋,两只手都提不起一只。”

其实,对于三国,还有很多可说的,但由于篇幅原因,我选择了这个性格复杂,后人颇多争议的,也是我很喜欢的人物——曹操。一孔之见,翘盼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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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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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从头到尾都在死人的书,居然取名叫活着。这跟青春疼痛系列——郭敬明小说中翻到最后一章突然全军覆没的死亡不同。余华写的死亡,是耗。耗尽最后一滴血,还有一丝微妙的希望。福贵和一支老牛,在田埂上唱着歌,继续熬着。

苦的连叹息都没有,却还有宽慰的理由。

不知道一夜暴富是什么感觉,当然也不知道一夜落魄是什么滋味。20--年长沙的街头有个拉小提琴的卖艺者,只会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他看起来最多40岁,中等身材,头发已经全白。总是站在步行街的哈根达斯门口,拉着他的小提琴。不知为何,每次路过都会伤神。

过了不久见报,他曾富商。股市大跌,财产散尽,妻离子散。在富时唯独学了小提琴,练了一段时间,只会这一首。如今住在下河街那片破旧的房子里,和其他同样落魄的人一起。

他的琴,拉的很动人。后来被哈根达斯赶走,又挪到悦方门口。总是一件干净的白衬衣,球鞋。站在他旁边几米,会感觉整个坡子街安静了下来。心中想起许久不见的那个人,想起自己曾经美好过又失去的东西,在眼眶湿润之前,毕恭毕敬的在琴盒里放上五块钱,然后离开。

他的自称陈伯,许久没回长沙了,不知还在不在。

世界以痛吻我,我却回报以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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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名人传》读后感作文题目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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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之如饴》

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

——题记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名人传》,起初我读这本书完全是为了应考,但当我读完《贝多芬传》时,已经被深深震撼,以至于回过头去,再次从傅雷的序言逐字品读。

傅雷说:“唯有看到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贝多芬的一生就是“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年少时,我读贝多芬的故事,知道他双耳失聪,却创作了伟大的《命运交响曲》。

而这一次,让我感触最深的,则是关于《欢乐颂》的情节。写作《欢乐颂》时,贝多芬已蒙受失聪的痛苦;而他挚爱的的侄子,也未曾给予他欢乐。但就是在这悲苦的深渊中,他选择真诚地讴歌欢乐,将自己的苦难化为欢乐,带给世人。书中写到,当他指挥完《欢乐颂》的演奏时,他丝毫不曾察觉观众的掌声,直到一位女歌手牵着他的手让他面对观众时,他才看见全场的兴奋与欢乐。小学时,音乐老师就曾教我们全班同学合唱《欢乐颂》,当时的我们嬉笑快乐,还不曾了解乐曲背后的故事。可如今,当我读到这里时,却几欲落泪。

他历经苦难,却将欢乐带给世人;他蛰伏黑夜,但最终让白昼降临人间。世界给予他无数苦难,他却甘之如饴,忘我创作,奉献了自己,快乐了别人。在我们身边又何尝没有这样的人?你看那医务工作者,在高温下穿着防护服为人们做核酸检测;你看那人民子弟兵,风餐露宿,夜以继日,为百姓抢险救灾;你看那扶贫工作者,告别安逸的家园,用脚步丈量土地,只为换来农民的笑颜……生活的痛苦,他们甘之如饴。他们用善良而坚强的灵魂,感召着世人。

而回过头来看看过去的自己,数学题三分钟想不出来就要放弃,语文阅读不思考便去搜答案——把学习的分分秒秒都视为痛苦,一味沉溺于手机和生活中短暂的欢愉。与他们相比,我的那些痛苦又算得了什么?作为一名学生,面对小小的挫折又怎能不全力以赴?

合上《名人传》,我抬头望向窗外的天空,夏雨过后,又是清新的天气,纵然之后还会有雨,但生活的每一天,我们都应该甘之如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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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活着》六年级读后感

全文共 11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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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顾名思义就是活下去.然而当我看了余华写的《活着》,才知道“活着”是什么意思。《活着》讲述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

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

年少的福贵是富少,有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因沉迷于赌博, 龙二设下赌局骗光了他的家产,

败光家产后,幸得妻子不离不弃,他也决定发愤图强。

而人生总是悲喜杂剧,没有纯粹的喜,也没有纯粹的悲。因在去给生病的母亲请郎中时被抓了壮丁,加入了国民军。后被解放军俘虏,给他返乡钱让其返乡,与家人重逢。本以为就此以后可以安安心心过日子,但又不得不经历三反五反,大跃进的潮流更迭。更加让他惨淡的是,他的儿子有庆因为跑去给县长夫人输血,而被活生生的抽死在了医院。他本想着和那县长拼命的,但是后来却没想到连报仇都不行,因为这县长刚好又是他被抓去当壮丁时的战友春生。再后来他的女儿在生孩子的时候,也因为大出血死在了这所医院,他的老婆家珍没过多久也因苦痛的命运而去世,他的女婿因为工地事故也死了,只留下了他和他的孙子。但没想到的是,最后连他的孙子也因为吃豆子而被活生生撑死了。留下了他孤独一人,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但这些并未将他打倒,因为他还有老牛,在凄清的岁月中,他和老牛有着十分的默契,他把思念全都寄托在牛身上。

《活着》向我们昭示了平静从容生活的可能,绝望的不存在。“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没有结论的话题。余华曾经这样说过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身残志坚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之后又频发重病,生活坎坷,然而他在《我与地坛》中曾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择,既然选择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通过苦难体会到了生存。

福贵一生的悲剧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希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希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贵。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正如余华自己说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是他带给我们最重要的信息,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因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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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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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我认为应该是从题目开始就吸引人,直至结尾都一直好的书。而“好”,则是作者呕心沥血地把无与伦比的语言艺术表现在书或故事中,让读者感觉身临其境,无法自拔。

最近我看了《第七条猎狗》,我认为这是一本好书。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它生动地描绘了狼、狗、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以及它们在人么们心目中的形象,并告诉人们要保护自然界中的所有动物。

《第七条猎狗》中以狼、狗、豺为主题分别讲述了几个故事,没一个故事都感人至深,催人泪下,使我久久难忘。比如“狼‘狈’”中的黄狼与“黑狈”,它们在猎捕母猪时同心协力,让它们如愿以偿;它们在面临猎狗的包围圈是,丈夫黄狼对妻子“黑狈”——断了前肢的黑狼不离不弃,在能逃脱包围圈的情况下义无反顾地去援救黑狼。再比如“灾之犬”中的花鹰,由于前任主人艾香宰的迷信被抛弃,后来新主人也发生了不幸的事,也产生了花鹰会带来厄运的想法,就想方设法地丢弃花鹰。可花鹰忠心耿耿,一直守护在主人身旁。不就主人发生危险,花鹰不弃前嫌,牺牲自己救下主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暮色”。这个故事讲述的是豺王索坨带着饥饿的豺群行走在尕玛尔草原上,它们发现了一个野猪窝,豺王索坨需要一只苦豺。它有两个选择,第一是老公豺达曼洪,第二是索坨的亲生豺娘霞吐。如果选择达曼洪做苦豺,那么索坨的豺王王位则不保,最后是豺娘霞吐做苦豺。如果选择豺娘做苦豺,那索坨的王位还在,但它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在这进退两难的情况下,索坨自愿代替豺娘做苦豺,豺娘不忍儿子这么年轻就牺牲,还是跳出来接受苦豺的命运。着母爱是伟大的,着母爱是值得歌颂的。同样的,索坨身为至尊王者却愿为生命快走到尽头的豺娘献身,也令人震撼。

《第七条猎狗》让我明白,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就算在我们印象中最差的狼,也有属于它们的感情。而且动物的感情比我们人类的感情更坚固,更忠贞,它们不会因为利益和诱惑而背叛,而不会因为困难和危险就抛弃。这种感情应该受到人们的尊敬。人们更应该保护动物,和动物和平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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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傅雷家书》读后感1000字作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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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人生路》

纵观人生,就像是一条漫漫长路,人生的历程,也像是在这条路上努力探索。可是,在这条注定不平坦的道路上,有的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正道,也有的迷惘在分岔口,甚至有的误入歧途,不再回头

思索之余,我们不妨想想,为什么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的方法探索人生之路?这其中不免有些引路人的影响。

什么是“人生的引路人”?在我看来,在前进的脚步,于你启示的,让你成长的,给你影响的就是一个“引路人”,他们不分男女老幼,高低贵贱,你的生活缺不了他们因为他们总是给你意想不到的光明世界。

近几天,在语文课本的介绍下,我接触到了一本书——《傅雷家书》,其中记述了傅雷夫妇在1954年到1966年5月期间写给傅聪和儿媳弥拉的家信,也详细的写下了傅聪出国学习、演奏成名到结婚生子的成长经历,也映照着傅雷的翻译工作、朋友交往以及傅雷一家的命运起伏。

很快我就买下了这本书而且很快沉迷其中,因为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感悟。

傅雷是位很严厉的父亲,他与世界千千万个父亲一样,都盼望着望子成龙,早日成就。因儿子傅聪在国外学习音乐常年不得回家,只得在那个通讯并不发达的年代靠着一封封家书传达讯息。在心中,一向教育子女极其严厉的傅雷直抒胸臆,通过书信,把自己的真情流露在字里行间。

傅雷夫妇在十一年间,用一封封家书建造了一座灯塔,照亮了傅聪昏暗的前路,给予他精神上的帮助和指引。这样的恒心和毅力让我动容。

其中几段内容让我印象深刻,难以忘怀。

“亲爱的孩子,你走后第二天,就想写信,怕你嫌烦,也就罢了。可是没一天不想着你,每天清早六七点钟就醒,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也说不出为什么。好像克利斯朵夫的母亲独自守在家里,想起孩子童年一幕幕的形象一样,我和你妈妈老是想着你二三岁到六七岁间的小故事。”在段话里,我能感受到父亲写下的字字句句都表现了一位父亲对儿子的深情。他希望孩子能够茁壮成长,向外发展,早日独立自主,成就自身,但同时又不忍心让孩子离开身边。天下父母皆如此,从怀胎开始到分娩后,便含辛茹苦的将儿女哺育成人。但是,他们总会有长大的一天。“儿女成才之际,亦是离开屋檐独飞之时。”为此喜忧参半,那就是一种父爱。

再如“孩子,我虐待了你,我永远对不起你,我永远补赎不了这种罪过!这些念头整整一天没离开过我的头脑,只是不敢向你妈妈说,人生做错了一件事,良心就永久不得安宁!真的,巴尔扎克说得好:有些罪过只能补赎,不能洗刷!”同是离别之初,傅雷的爱子之情更加强烈!从开始对其离去思念、牵挂,到后来忆起自己对幼时傅聪管教严厉的愧疚甚至罪恶感则更显情深。傅雷在傅聪幼时“虐待了”傅雷,对其一丝不挂,严加管教,但是哪有父亲虐待子女呢?血浓于水,骨肉情深,他比任何人都希望儿子变得更优秀,这种情感使他不得不让儿子承受更多,而为的却是让孩子在未来收货更多。

《傅雷家书》是一本很特殊的书,它是傅雷思想的折射,是亲情教育的硕果,体现了一位父亲对儿子的苦心孤诣,强烈期望。在表达爱的同时,也全方面地教育了孩子,甚至把这样的爱与经验传于后人,流芳百世。

这本书给了我道德思想,文化修养的很大启迪,受益深远,铭记于心。让我在探索人生路的旅途上,得到了一丝光亮,我清楚的知道,那就是前方,我追求的未来……

人生路漫漫,幸有你做伴。愿我的人生旅途,光明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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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名著《活着》读后感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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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一书讲述的是中国四十年代至六十年代一个富有家庭里发生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夫妇,丈夫富贵,妻子家珍。由于吃喝享乐,沉迷于赌博,富贵最终把家里的财产输得一干二净。父亲因为他的堕落气得生病而死。从此,家破人亡,他们两口子不得不面对苦难的生活。

俗话说:“有果必有因”。富贵家境衰落,他妻离子散的悲剧是他走上堕落的不归路,成日不思进取吃喝赌博的结果。在此之外,还有别的原因吗?是不是他的父亲和妻子不关心他呢?答案是否定的。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得出富贵固执的本性。他漠视父亲和妻子的多次规劝,执迷不悟,最终致使家境衰败、贫穷潦倒,天天过着痛苦的生活。他曾被民党抓住并差点丧命;他曾在被别人鄙视的环境中醒悟。也就是在那时候,他才反省以前的事,才真正懂得幸福的价值。影片中有一个关于他教训孩子的情节值得我们思考。“小鸡长大会成鹅,鹅长大会成羊,羊长大会成牛。”小鸡怎么能变成鹅呢?或许想告诉孩子,再贫困弱小的人也能成为生活的强者吧。是啊!生活虽然不是什么时候都尽如人意,但只要付出努力,拥有信心,明天将会更好。

另外,书中另一重要的人物——家珍又是怎么样的人呢?书中描绘她的部分虽没有富贵多,可是我们可以看出她是个既通情达理又温柔贤惠的妻子。人总是有喜怒哀乐的,家珍有时也生丈夫的气,所以她才在怀孕时带着个哑巴女儿回娘家。可是富贵那时候怎么知道家珍——一个已经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他,一个夜夜哭泣劝告丈夫不要赌博的妻子正在家乡艰难地供养着孩子,并且期盼着他早点醒悟。要是没有毅力,没有信心,说不定这个柔弱的农村妇女早已经没有勇气生活在这世上了。这个女人的生命是很苦的,也是很坚韧的。怪只怪富贵这个男人不懂得珍惜她,所以他们俩才只能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

富贵和家珍的故事伴着前进的历史走到中国建国初期。这期间,他们的孩子友庆被春生(他们的老朋友)骑车撞了。其实春生不会开车,却自以为是,结果这个可怜的孩子再也没有机会品尝妈妈给他做的12个饺子了。作为作者为什么安排了这样一个情节呢?是否想通过加深富贵和家珍的痛苦,来表现他们生活的毅力?我想除此以外,他还想提醒人们,做事时不要不懂装懂,否则酿成悲剧再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了,有庆的死真是令人扼腕叹息啊!

《活着》是一部意味深长的书,富贵和家珍夫妇的人生经历带给我们的启示是:生活就像是一条路,不总是平坦而笔直的。人只有一勇气、毅力和信心去面对和克服种种的挫折与不幸,体会幸福的不易与甜蜜,才会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活着是一种证明,是一种历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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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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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看完了《围城》,其实也没有太多的感悟,或许是我囫囵吞枣的缘故吧。这本书也是高中买的了,但一直都没看完,主要是看了几十页就看不下去了,字多没图,一上来就是一连串的人物故事叙述,前两次看都看到睡着,隔久了没看翻开完全没有记忆点,就一直搁置了。当没事干的时候又翻了一下,也许是心情比较平静,没有很着急地赶着看的原因,这次很有耐心地把它看完了。

如书名所言,围城,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是啊,得不到的,我们总是觉得那么美好,或许冲进去之后也是一地鸡毛呢。我们时常对现在的生活状态不满,总觉得要是当初做了不一样的选择,我们的生活该有多美好啊,殊不知哪怕选择不同,只是遇到的事情状况不一样,最终都是殊途同归,该有的荆棘一样不会少,我们只是习惯性对得不到的东西心存美好。

因为书中的内容都是叙述他们留学回来后所面对的一系列生活问题,很写实吧,人物刻画地很细腻,一度觉得这些事情就是曾经真实发生过的,但文末有杨绛先生的附录,她说书中有真实的成分,但没有人物的原型,有些也是编造的,更符合文学的创作。看完此书对“方鸿渐”认知比较深刻吧,第一反应就是不能找这种男的,没啥用还拖后腿,给我的印象就是死要面子,学习不刻苦导致买证回国,做事犹豫不决,没啥魄力,还容易恼羞成怒......也不知道高学历有能力的“柔嘉”为何会看上他,或许是那段旅程让她产生了好感吧,结果婚后一地鸡毛,所以说,婚姻问题还是要慎重考虑。

读这本书,也没做啥摘录,只记了两句:“天上月圆,人间月半”“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但现在仍对书中故事情节记忆深刻,或许有时候不需要做很多的摘录来证明有所收获,只要有所思考也是很棒的读书体验吧。期待下次翻开这本书,会有不一样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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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中作文题目

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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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莫欺少年穷。一百多年前,梁启超先生就写过一篇《少年中国说》,批判暮气沉沉的封建社会,呼吁改革创新,发愤图强。

当下社会,年轻人的世界和成年人的世界,也存在不少的差异。

年轻人爱想象,爱冒险;而成年人却告诉你安全第一,不要胡思乱想。

年轻人觉得成年人虚伪,成年人却说年轻人幼稚。

这种现象,叫做代沟,也叫做代际差异。

古往今来,有循规蹈矩,遵守家庭和社会教导的“继承者”;却也更多离经叛道,甚至离家出走的年轻人。

在陈忠实先生的《白鹿原》中我们看到,听从封建教条的白嘉轩和白继文,最后一个孤独终老,一个成了汉奸卖国贼和反动派;而听从革命召唤的鹿兆鹏和百灵,最终与家庭和国民党反动统治决裂,把自己的生命献给了革命事业。可见,大人不一定都正确,年轻人也不一定都不靠谱。

要想让年轻人和大人,年轻人和社会亦步亦趋,融为一体,关键是大家都能与时俱进,不断进步。

一个优秀的家庭,和一个优秀的社会,应当足以鼓励和扶持优秀的年轻人。年轻人无非是会试错,不试又怎么会知道是非对错;而大人和社会,毫无疑问应当容纳这种试错。

谁的人生,是一直步步正确的呢?

小时候,老师和家长会让我们整理错题集,以便于知道自己是怎么错的,可以引以为鉴,下不为例;

那么在生活中,家长和社会给我们准备了“错题集”了吗?

矛盾来自于双方,矛盾也从来不会单方面消除。面对现代社会的激烈的观念冲突,创新冲突,大人和社会的错误,同样比比皆是,若不是,媒体怎么会每天有那么多的爆料呢?

韩愈说,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大人和社会要赢得年轻人真正的尊重,不是靠权威,而是靠以理服人;同样,年轻人要获得大人和社会的支持,也要靠换位思考,彼此尊重。

正如林觉民所说: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换位思考,求同存异,取得一致,是和谐少年和大人,年轻人和社会的唯一正确途径。

在这个知识爆炸的时代,有比尔盖茨,也有马斯克;他们的家庭,都没有束缚他们一定要循规蹈矩;这是个人的成功,更是观念的成功。

但是在中国,这样的事例太少了,所谓年少成名的,大都是一些娱乐童星。这不值得大人和社会好好思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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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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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只看了三遍,却一直不能忘怀苏文纨那句:“冷若冰霜,艳若桃花。”官小姐出身的苏文纨本身就有了高人一等的权利,再加上留学博士的头衔更是让她把爱情看得特别珍贵,不肯轻易施与。然而留学归来的她,也许是受到了方鸿渐和鲍小姐亲热的刺激,也许是回国后受到封建正统思想的“熏陶”,她的“冷若冰霜”早已热得蒸成了汽了。在赵辛楣、方鸿渐和曹元朗中游离,看着他们三个男人为她“争斗”成了她最大的乐趣。

有人说,一切都会变,除了改变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也许正是如此吧,时光如梭,命运如滚滚车轮将我们带往未知的世界。看到赵辛楣与方鸿渐的针锋相对时,有谁会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曹元朗来,还最终和苏文纨结了婚。在看到唐晓芙和方鸿渐之间的不断互相爱慕、猜疑和争吵这些小打小闹的时候,有谁又会想到晓芙将会远去,而方鸿渐却被孙柔嘉“骗婚”。也许正是因为方鸿渐和孙柔嘉之间本身并无感情基础,平常的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才会发展成为最后的离家出走。良好的感情基础对于婚姻来说真的很重要啊。

在书中,婚姻中的“平等”也是从头到尾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假如婚姻中有一方过于强盛而一直对另一方不公平的话,婚姻便时刻处在崩溃的边缘了。方逐翁说过:“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只可惜后来他儿子并没听他的话,娶了个背景比他好得多的孙柔嘉,仗着个好管闲事的姑妈,压迫得方鸿渐喘不过气,逼得婚姻进了死胡同。

也许这正好应了那句话:围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围城外的人想进去。我们的世界正像这么一个大染缸,缸外的人瞅着这鲜艳多彩的繁华而羡慕不已,而缸里的人,却回想着这外面的纯洁干净的好。婚姻不过是两个人的一种协议,却有着这无穷的吸引力,让全世界的人们都为之疯狂。

围城里的好戏还在上演,而围城外,羡慕的人们仍在继续渴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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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中《论语》读后感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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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的交友观还有很多地方值得挖掘,但有一点好像没有涉及到——如何处理一个朋友群的关系。即,几个人彼此都是朋友,三五成群。这里面就不仅存在单纯的两两交往的问题,还包含更复杂的一对多,多对多的问题。

说了这么多《论语》中的交友观,由于《论语》主要记载的是孔子的思想,我倒对孔子的朋友产生了兴趣。我想孔子应该有很多朋友。单就《论语》来看,我却只找到两处。一处是“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阙党童子将命。或问之曰:‘益者与?’子曰:‘吾见其居于位也,见其与先生并行也,非求益者也,欲速成者也。’”另一处就是上面提到过的“朋友死,无所归,曰:‘于我殡’。”后者不知从何考证,前者看来只是孔子所“和”之人,并非所“同”之人。孔子有没有纯乎价值认同的“知己”呢?仅看《论语》,似乎没有。子曰:“莫我知也夫!”子贡曰:“何为其莫如知子也?”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宪问)退而求其次,孔子的学生中有没有人能充当这一角色呢?有时,师生关系也可到达一种朋友关系。我不由自主地注意到了颜回和曾参。

从前,我之所以读一本书是因为它来到了我的手边,而书的主人又有耐心等待我一口气或分几天读完它。后来,知道了有公共图书馆这等读书的好地方,我也懒得去翻书目卡片,只是在开放阅览室书架上随手抓一本我能读得进去的书。再后来,通过网络,也约略知道近来新出的哪几本书是值得一读的,可我也往往只关注自己感兴趣的,偶尔在浏览的网页上碰到一两本好书也都是大概的翻翻,很少有时间和心情静下心来看,相逢或相违全凭运气。所以,我读《论语》也只是因为选了《中西经典选读》这门课,于是从图书馆借了这本书。

人们常挂在嘴边的话,我竟然不知出于《论语》。像“父母在,不远游。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道不同,不相为谋,任重而道远,死而后已,朽木不可雕也。三十而立……”

我读《论语》这部书,当然不是想从中觅得修身、齐家的孔门秘传。我只是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迂阔率性、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学贯中西的学者们常把孔子和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相提并论。苏格拉底是被雅典民主政权处死的,据说是自由精神阻止他逃亡。但我更喜欢孔子的直言不讳:“道不行,乖桴浮于海”,这同样是一种自由精神。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产生了孔子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中庸之道。他的思想言论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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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安妮日记读后感高中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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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日记承载了一段悲痛的历史;一本日记记录了一位少女成长的心路历程;一本日记目击报道了二战期间在德军占领下,人们的苦难生活,这就是《安妮日记》。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十三岁的犹太女孩安妮·弗兰克写了这本日记。她随着家人躲藏到父亲公司的顶楼上,他们在密室里生活了二十五个月之久。这段时间密室的生活十分枯燥,尤其对安妮这样一个好动多话的13岁女孩。单调的饭菜、性格怪癖的居伴、几年不能出门、用水和去卫生间都有非常严格的限制,而且常常担惊受怕。,但安妮却用她的笔,记录下在狭窄的空间里自己的成长。在面对死亡的恐惧中,她开始思考战争、自然、宗教等等,逐渐成长为一个成熟的、对生命有很深感悟的人。

在书里我们看到了许多战争的残酷,但得到更多的是一种温暖人心的东西。有一颗欢快温暖的种子萦绕在每一个角落;有一种无限强大的力量弥漫着每一片空气,这是安妮带给周围的每一个人的,安妮说:“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躲藏的生活看作是有趣的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活的美丽开端。当我抬头凝望天空,我总会感到事情会越变越好,残酷终将结束,和平与宁静会重新来临,我更加坚定自己的理想,也许有朝一日我能够实现所有的梦想: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记者并最终成为享誉盛名的作家。我仍然坚信,人们的内心是善良而美好的。”安妮,她活在整个世界整个人类最柔软的那个角落里,她活在整个世界整个人类最锋利的那个刀尖上。但有她在,人类寒冷的时候会看见篝火;有她在,人类沮丧的时候会看见星光;有她在,人类绝望的时候会看见朝阳。

安妮·弗兰克在写完这日记后,留下了一句话,她说:“我能感受到百万人所遭到的苦难,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生活看做是有趣的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活的美丽开端。”这句话已经深深地印在我的心里,令我一生受用不尽。也许我们会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而轻言放弃,但如果我们不放弃必定会成为美丽的开端。

《安妮日记》里的文字很简短,但这本书之所以可以让我为之感动,就因为它的真实、朴素,却又饱含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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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平凡的世界读后感题目1000字

全文共 1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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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尘埃,闪着光》

大多数人不会注意到尘埃,它们披着一身灰蒙蒙的外套,在这个世界上努力生存着。它们极力隐藏着自己,让抱有不能实现的梦想的心变的渺小,然而,即使是尘埃。它也闪着光芒。

——题记

尘埃里的素颜

日子如流水一般,从人的身边、从人的心上,默不作声地淌过。很多年前的土地上,生活着一群艰苦、勤劳、朴实而平凡的庄稼人。他们如同茫茫宇宙中微小的尘埃,聚集在这片亲切的土地上,他们,内心挣脱痛苦。

“包括痛苦在内的一切,暂时都是模糊的。”未来,只不过是成家立业,养儿育女,做个老实的庄稼人罢了。然而,他太贫穷了,有幸他还有几个较好的伙伴,才不至于让他没地儿睡。

然而一复一日,那躲在尘埃里的素颜

最遥远的距离

不幸的是,他知道的太多了,思考得太多了,因此才有了这种不能为周围人所理解的苦恼。那个外面的世界是遥远的,他站在月光下,星星也闪烁着惨白的光芒。躲在他心里的,是和他要好并见多识广的女孩―――田晓霞。

在那个年代里,出现过这种思想开放、敢于冒险的女孩是件是件无比欣慰的事。令他烦恼的,是距离。

泰戈尔说过:“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相互瞭望的星星,却没有交汇的轨迹。”是的,没有交汇的轨迹。他是知道的,他的哥哥孙少安和润叶姐之间是相知的,本该天生的一对,但他又冥冥之中又觉得有什么东西牵扯着他们,正如牵扯着他和田晓霞一般。

在这朴实无华的土地上,每个人都被贴上了命运的标签,他不鄙视庄稼人,但他无奈,命运,是他与未来最遥远的距离

灵魂飞翔的风骨

沉默是最丰富的表述。他毅然选择了沉默,他是明智的,抵抗命运只会牵连更多的人,然而这并不是说,他会向命运低头。反而是命运教会了他的成长,躲在尘埃的愿望愈发强烈,发亲虽是碌碌无为的庄稼人,却有两个不同于他人的孩子,他理解他的苦处。

人生的第一次离开家乡,使他大开眼界,在大城市里,他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人处在一种默默奋斗的状态,精神就会从琐碎生活中得到升华。”后来他去了一个又黑又脏,每天以生命为担保的地方――煤矿厂。他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挖煤工人,即使痛到无法呼吸,他一想到自己的职业能使火车启动,便也会光荣无比了。

他最喜欢颜色将是黑色,凝固的黑色,流动的黑色,旋转的黑色。在黑夜里,黑色是属于他的。他的灵魂在高空中无惧的飞翔。

平凡人生的光亮

生活永远是美好的,人的痛苦却是时发生。那个敢于冒险的女孩――田晓霞,在洪水中为了救一个小女孩,牺牲了年轻的生命……他没想到,曾经跳跃在他心中的她,也会在某一天就远地离开。她的日记本中这样写道:是他,曾给过她爱的梦想。

那种由希望所带来的幸福,以及这幸福被粉碎后的痛苦,都很快退潮似一齐消失了。

他最后回到了煤矿厂,因为,他平凡的人生,仍在继续着。

他,就是孙少平。放下这本久远的《平凡的世界》,我沉重的心缓缓舒了一口气,往后的一段日子里,我似乎明白了只有平凡才能塑造神奇。

原来,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人承受着痛苦,灵魂也能飞翔,我看到,路遥笔下的他们,在我陌生的年代里,上演着最真实的故事,发出最耀眼的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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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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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读这句话,似懂非懂。

这本书很好看,使我花了一晚上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就读完了,读的时候,并未打算一个晚上就读完,读完后就让我联想到史铁生在《病隙碎笔》中所讲的苦难。

男主人公福贵似乎一生都活在苦难中,只有在一开始享受了几天富贵日子。从败光家产,到气死父亲,妻儿被接走,明明是准备去城里请大夫为母亲看病,却被人捉去拉大炮,好不容易逃回来,发现母亲死了,女儿聋了哑了,好不容易将女儿拉扯大了,儿子却被抽血抽过多而死,难得为女儿找了个好婆家,不久却难产而死,妻子不久也死了,女婿被水泥板压死,小孙子被豆子撑死。最终和一头老牛相守相依至今。

即使这样,但他们没有放弃,没有放弃活下去,是他面对苦难的承受能力深深打动了我,是他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深深震憾了我。福贵是不幸的,但他并未用死亡结束他的不幸,而是以乐观的态度面对不幸,换来了晚年的安稳与从容。

我相信,即使现在再苦再累,只要坚持下去,终有一天,世界会给你回报的,就如史铁生,在20岁双腿瘫痪时,如果他选择放弃生命,也许就没有我现在所认识的史铁生。

一切已然,必属本然,必然与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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