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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志者事竟成读愚公移山有感作文(经典20篇)

《血战小朱庄》是一部重大历史题材的战争影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人民群众观血战小朱庄有感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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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公主》有感_读后感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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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小公主”这三个字,往往给人一种非常可爱,娇生惯养的小女孩为主,我们往往都是家庭中的小公主。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小公主》,他是美国著名女作家伯内特撰写的一部灰姑娘式的儿童小说,讲述了一部集千般宠爱与一身的小公主。萨拉在突然沦为一文不名的小女佣,以后,依然坚守对生活的幻想,并最后让梦幻变成现实的故事心地善良的萨拉在出生后的是十一年内,相继遭遇了母亲去世,与父亲相隔两地父亲突然去世等重大变故。但是在这最困难的时候,他始终不卑不亢,在各种荣辱面前从容优雅,小说1905年一出版就在英国引起轰动,并很快波及到整个欧洲大陆,还多次被改编成舞台剧和电影风靡一时。这本书我读后非常感动。读完这本书为萨拉的生活经历而担忧,为萨拉在困难面前不低头的精神而感动,这本书深深教育着我,感动着我,鼓舞着我,我的思绪也随着这本书的波澜起伏而震撼着,小女孩萨拉出生后11年内遭受了常人无比的困境,但是他仍然不向困难低头,想一想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我们,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遇到困难后就退缩的我们,是不是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很令我感动,萨拉生长于一个富有的英国主义,印度青年军官家庭,从小虽过着丰衣足食的富贵生活,但小小年纪的她不但心地善良,有一颗爱心,却少年老成,通达人情,11岁时面对着父亲突然死亡,家道中落的命运重大变故,从一位在学校里享受特殊生优越地位,沦落成为汉杂活的小,苦力的情境受尽欺凌辱和苦难,他没有向命运低头,而是凭借自己生动的想象力和宽广的胸襟,积极面对惨淡的人生,始终保持一颗纯真仁慈的公主之心。萨拉之所以被人尊为公主,他也自奉为公主,不是因为他拥有巨额家财,更重要的是他具有迷人的人格魅力和善良,仁慈的精神世界,正如他自己所说,如果我是位穿着破衣烂衫的公主,那我是个精神上的公主,穿金戴银是当个公主固然轻而易举但默默无闻是始终保持一颗公主的心难道不是更大的胜利吗?他身上最显著的一大特点就是他有一颗爱心。他眼中最容不得的就是虚伪势力和粗野,所以唯利是图的高级技术女校的校长明清小姐,第一眼就给他留下恶劣的印象此后两人的矛盾和冲突就贯穿始终反之他对落地和厄尔梅加德的关怀和帮助在自己饿得头晕眼花的时候把面包分给,小乞丐安妮。对印度绅士的眷念和关切,凡此种种,无不出于他对弱者的同情之心,尤其是他与厨房干粗活的背脊之间,牢固而纯真的友谊,更显得凄凉婉转,催人泪下。萨拉的爱心,甚至遍及窗外,觅食的麻雀,室内养家的老鼠以及邻居家的猴子,作者说的好,如果说它成为施与者是天然,使性那么他生性就是慷慨的心灵也是善良的。即使有时你一无所有,你的心灵始终是充实的,你可以随时以心灵施与他人温暖友善和美好的东西,帮助慰藉和笑声,有时候恰恰是快乐和友善的笑声,对人帮助最大。

读了这本书,为萨拉在艰难困苦的境遇中乐观向上精神的体现所折服,告诫我们不向苦难低头的高尚精神境界,但愿我们得到心灵的净化,人生真谛的启迪,唤起弃恶从善的心愿,愿这本书带给我们一些鼓舞和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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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愚公移山》读后感

全文共 1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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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代人年轻时,学习毛主席著作,首先要背会老三篇(《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读后还要写读书笔记,就是对于文中的一句话,一段文字的感想和见解。读后感应该是和作者心灵的一次交流,也是自已在政治思想上、在文学修养上的一次提高和升华。

现在,作为一个年近八旬的退休干部来说,再读《愚公移山》,感慨更是多。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无论做什么事情,只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才能成功。我相信有志者事竟成!有一个古老的传说,铭刻在世世代代的信仰之中,被华夏儿女乐此不疲地传诵。

愚公移山的故事是这样的:北山有一位老人,名叫愚公。他见太行山和王屋山挡在家门前,出门很不方便,就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愚公想把这两座山都搬走,有一天,他把妻子、儿女、孙子叫到一块,商量这件事,儿女们倒是都很赞成,可是妻子却说他是不是老糊涂啦,这么大年纪还要搬山,挖了的泥土又往哪堆呢。愚公和妻子争论起来,儿子出来劝解,说可以把土挑到渤海去。愚公和众儿孙们齐声赞成移山,妻子见大家决心已定,也放弃了自己的意见。愚公带着妻子,儿孙,扛起锄头,镢头,带上簸箕上山了。愚公的壮举惊动了四邻,大家纷纷前来观看。愚公挖山,妻子铲土,儿孙们挑着簸箕往渤海里运,一天连着一天,速度虽然很慢,但是他们从不灰心,每天搬山不止。

河曲智叟觉得愚公太傻了,他劝愚公:一把年纪了,就不要搬山了,早早的回家歇着吧。愚公拄着镢头说:我死了有儿子,儿子死了有孙子,子子孙孙没有穷尽,总有一天会搬完的。智叟被噎的哑口无言,只好苦笑着摇摇头。有一天,天神从空中路过,看到了这场景,惊得急忙跑回去报告天帝,天帝知道了十分的感动,他觉得愚公他们精神可嘉,于是派了两个儿子去搬掉那两座大山,他们来到山前把山摇了摇,蹲下身子,一人一座,把山搬走了,从这以后,愚公的家门前一片平坦,道路十分好走。

“愚公移山”,大智若愚;河曲智叟,大愚若智。在太行王屋山面前,嗤笑讥讽,尽烟消云散于他的一声长叹之中。

自开天辟地之时,太行、王屋二山就坚持着他们亘古不变的傲气,阳光的刺痛,黑风的叫嚣,经千万年的沉淀成那俨然肃穆,返朴归真的灰色的山石。平静了几千年,所有人都丢弃了对那个陌生世界的妄想,没有奢望的安静朝拜着面前的两座大山。突然有一天,愚公站出来了,挺着年近九旬的腰板。他带领自已的儿孙要移山。

移山?这远比他每天的出入迂回要艰难的多。高耸入云的太行王屋,其盛气凌人只是岂肯屈服于笨拙的斧锤之下?人生的八十余个春秋都被戏弄于他们的蔑视里,又何必大动干戈,以杯水车薪的资本来挑战这莽莽大山呢?知足才是福啊。

然而愚公不这么想,他不甘心把自己与生俱来的勇气乖乖交给随遇而安的苟且手上,他要证明人定胜天。一锤一敲,挥汗如雨的拼搏,山的气势却毫无动摇,一年的往返,只想将自己的梦想一点一点地堆积于那渤海之边。日复一日,继而年复一年,山依旧面无表情的矗立在天的前面,他依旧是如此顽固,毫无遮掩的山石紧紧包裹着他的脆弱,或许,他拥有的只有阳光敲击下宠辱不惊的坚强。

烈日的炙热和讽刺,似乎是天帝在讥笑他的自讨苦吃,智叟的冷言冷语,不允许争论的否决了他的狂妄。可愚公他毫不承认自己正在为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想浪费生命,因为他从没有怀疑过这些艰辛的汗水在滴入冰冷的山石的那一刻是否后悔过,是否会冲刷掉石头那顽固的外壳,粉碎他的残忍,刺痛他的记忆。他坚信,一切都是值得的,这是个终会胜利的梦。

愚笨的愚公从没说过什么真理,可这一开口却让他赢来了彪炳千秋的赞叹,永世不朽的流传。“我死了还有儿,儿死了还有孙,孙还会有儿,儿也还会有孙,子子孙孙,世世代代,永不会完,山,怎么会移不完呢?

智叟哑然,原来他只是这项大工程里的一个无关紧要的小小角色。

人们终于明白,原来愚公他用自己的晚年安宁来换取的是一个他永远无缘看到的世界,他的梦想,只是想让后人走上宽广的大道来怀想曾经的王屋太行,曾经有这么一个移山的愚公。

上帝命夸娥氏二背负着两座山圆了愚公的梦。他眼睁睁的看到了北山阻隔了千万年的柔和的阳光,跳跃着拥抱着这块北山压抑了太久的土地,一片开阔。原来山的那头有温润的泥土,有风中摇曳的安谧的小麦,荡着灿烂的满足。

故事不再以他玄妙的神话色彩使我们联想翩翩。但我们始终相信这个结局是真实的,完美的。愚公拿着斧锤向我们诠释了他的人定胜天,这传世神奇下所孕育的精神。像山一样执着,坚韧,然后,向命运挑战。相信落下的汗水终会滋润出一片绿荫,而摧毁山峰的人,只有我们自己。

在我退休之后也有一个梦想,那就是深入基层采访,勤奋写作,宣传为祖国富强付出努力而作出成绩的人,让他们的所作所为能引领更多的人,无论年轻人、中年人、老年人,我们全国一盘棋,紧紧团结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像愚公那样,共同努力,使我们美丽的中国梦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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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观《开学第一课》有感作文_550字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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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无处不在,美的世界千姿百态。自然之美,如清风朗月、湖光山色、奇妙瑰丽的太空;人类之美,如最美司机吴斌叔叔、最美老师张丽莉以及神舟九号的太空之旅,他们用善良、勇敢、无私以及智慧为我们筑起了一道最美的风景。美,就在我们身边。

我是一位三年级的小学生,当我看到了在海拔1800米上的高原小学的那些小朋友,他们生活的条件是那样艰苦,都那么渴求知识、那么努力学习,相比之下,我就相形见拙了。后来,我又听了焦刘洋姐姐讲述了她的游泳生涯的心路历程,知道了她小时候就爱上了游泳,才有了自己一定要站到世界最高的领奖台上的梦想。xx年啊,这其中历经了多少千辛万苦,她都含着泪、咬紧牙坚持过来了。“只有坚持,才能实现梦想。”这就是她成功的信念。看到这些,我深深地感到惭愧。以前,每当我遇到很大的困难时,总是退缩、放弃,没有坚持、再坚持。

学习是艰苦的,如果不能坚持吃苦,什么志向都是空的。我是班上的学习委员,更应该起到“领头羊”的带头作用,我应该从现在就开始,改掉以前的坏毛病,好好地努力学习,不怕困难,要像着名学者于丹说的那样,要具有茶叶进入水的融和力。通过我对学习的爱好、对兴趣的广泛喜爱,去影响和感染周围的同学,使整个班级凝聚积极向上的学习气氛。

美,是我们人生不可缺少的精神伴侣,我们不仅要学习感知美、欣赏美、更重要的是要创造美、传递美。让我们一起努力,做一名优秀的传递美的使者吧!

[观《开学第一课有感作文_5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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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观《加菲猫》有感_中学作文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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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们学校组织看了一场名叫《加菲猫》的电影。

加菲猫是只又懒惰又贪吃的猫,只会依靠它的主人杰米。有一天,杰米的女朋友给它送了一只通人性的狗,叫欧迪。此后,杰米发现欧迪既勤快,又温顺,十分的灵巧可爱,慢慢就喜欢上了它,也就有点冷落加菲猫了。加菲猫想尽各种办法讨主人欢喜,可是适得其反,杰米越来越讨厌它,最后把它扔了出去。

加非猫只好睡在门口。被抛弃加菲猫显得十分的苦恼、孤单和无助。善良的欧迪可怜加菲猫,担心它孤独,担心它着凉,便背着主人杰米,悄悄把门打开,让它进了屋子。但是任性惯了的加菲猫不仅不领情,反而气冲冲地将欧迪关在门外。

欧迪进不了屋子,在外面逗留,它跟着一辆摩托车迷了路,被一位好心的太太收留了。但不久又被一位坏主持人骗走了,准备去纽约演出。加菲猫从电视上知道了件事,心里非常后悔,悔不该将欧迪关在门外。欧迪不在家的日子,主人杰米十分挂念,加菲猫也不断地想起欧迪的许多好处,心底又惭愧又思念。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加菲猫决定把欧迪救回来。

加菲猫没告诉杰米,独自去救欧迪,一路上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欧迪和主持人。加菲猫和主持人斗智斗勇,调虎离山,趁主持人不在场时,终于将欧迪救了回来。

可是一回到家,加菲猫又旧病重生,还是像以前那样霸道、顽皮。好在欧迪宽容大度、处处相让,但它们还是成了好朋友。

这部影片告诉我们:理解别人就能受到别人的理解,付出总有回报。还告诉我们:团结就是力量,友情是伟大的。我们同学应该团结友爱,相互理解,相互帮助,遇到困难和麻烦,不仅要勇敢,更重要的是要善于动脑,积极想办法,要有勇有谋。

当然,加菲猫的霸道、贪吃、懒惰万万学不得,要学它勇敢、乐于助人的精神。欧迪因为粗心被关在门外、因为草率被迷路受骗,也是一个教训,值得让人注意和警醒,而它理解人、关心人的品格,以及宽容、包容的精神,却值得我们推崇和好好学习。

[观《加菲猫》有感_中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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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观国庆阅兵有感350字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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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像小火车一样过得飞快,不知不觉我们的祖国迎来了70周年华诞。从南海的礁屿到北国的高山,从东方的沃野到西部的高原,祖国大地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处处飘荡着对祖国的赞歌。

我和千千万万人民一样坐在电视前,看着阅兵式上隆重的仪式,礼炮齐声响起,在嘹亮的国歌声中,200名国旗护卫队员护卫着五星红旗徐徐升起。习近平主席坐车检阅车队,15个徒步方队,32个装备方队,威武庄严,脚步铿锵,气势雄壮。随后,分列式检阅开始,在鲜艳的军旗引领下,十五个徒步方队用铿锵有力的步伐,踢出了中华民族的精神:三十二个装备方队,以排山倒海的气势展示了我们祖国的强大;各种战斗机在天安门上空飞行,看得我热血沸腾。

回想新中国刚成立,中国人民用百折不挠的精神,将残破的中国建设成现在的模样,作为中华儿女,我们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把我们的人民和国家巩固好,发展好。

我要好好学习,长大了为祖国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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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观阅兵有感700字

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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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十月一日,与国同庆的隆重日子。上午八点半左右,我与家人一齐观看现场直播的天安门广场阅兵仪式。

先是由白岩松与欧阳夏丹两位主持人向大家介绍建国七十年中发生的重要事情,并通过连线记者讲解天安门情况和阅兵具体流程。大约看了一小时半,到了十点整,阅兵正式开始。

随着天安门两侧的五十六发礼炮响起,在习近平主席的宣告下,阅兵仪式正式开始。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海陆空三军仪仗队整齐划一地齐步走向升旗台,接着是升旗仪式,全体肃立,奏唱国歌。

标兵们笔直地站成了一条线,标志界线。随后,载着习近平主席和中央军委,还有无人的三辆红旗轿车从正门驶出,驶向长安街。十里长安街,展示着海陆空三军、侦察兵、坦克兵等等的军人及最新型中国研制的军事武器。最叫人瞩目的便是首次亮相的东风系列军事武器,个个威武高大,向天下昭告其厉害之处。习近平主席探出半个身子,微笑着向军人们挥手,一声声“同志们好,同志们辛苦了!”打动了多少人。

最有趣的当属群众游行,别出心裁的游行向我们展示了从1949年到今天所发生的具有代表性的游行队伍,有邓小平改革开放的,有纪念毛主席的,有纪念孙中山的,有北京奥运会的,还有承载着老一辈人记忆的二八式单车,甚至有各个省的游行队伍。人们的服装绚丽多彩,有极富年代感的农民衣服,有别具一格的少数民族服装,还有花花绿绿的扭秧歌衣裳。当真是看的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十四亿中国人七十年的砥砺前行,七十年的艰苦奋斗,七十年的鲜血与汗水,换来了今天。

无数革命先烈们,您们看到了吗?在您们的英勇献身下,这盛世,如您们所愿!敬爱的周总理,如今我们的阅兵仪式,再也不用让飞机多飞几遍以此充数了,展示的一切军事武器都是中国人自己制造的!

祖国的现在,由您们建造,祖国的未来,由我们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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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新愚公移山续写

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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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梓恒

从前,有一个人叫愚公,因为在他门前有两座山,所以他想把这两座山移走。

于是,愚公决定搬山,有人嘲笑他:“就你一人,还想把山给搬了,这是不可能的事情,谁都想不到,经过愚公地子子孙孙,还真的把这一座大山给搬走了。

可是在山没搬走之前,这个村庄一直闹旱灾。后来山搬走了,人们才发现这块地的位置很好,土地很肥沃,非常适宜种田。此后人们开始学起了愚公的精神,还把愚公选举为村长。人们每天都去种田,不久之后,农田的庄稼生长得很好,做成的菜肴也非常鲜美。很快,这里也就成为了全国文明的农田,里面的人个个都成为了有钱的大富翁。

可是好景不长,因为这块地非常的赚钱,所以农民们经常发生争吵,A说:“你这块地大,我这块地小,你应该分我点……!”就这样,农民们一直在争吵,田地里的庄稼没有人照顾,也都枯萎了,人们只能再次过上了艰苦的日子。

重新陷入困境的农民们跑去向愚公老村长请教,老村长无奈地说:“人心不足蛇吞象,贪心不足吃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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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有感:生命创造奇迹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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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对某些人来说是很重要的,特别是她——海伦·凯勒,他的毅力和生命的顽强是无坚不摧的。

著名作家马克·杜温这样点评过海伦·凯勒:“19世纪有两位奇人,一位是拿破仑,而另一位是海伦·凯勒。”凯勒在88个春秋,艰难的熬过了87个无声、无音、盲目的春秋。对她来说生命是多么宝贵,而命运却像一个“恶魔”,夺取了她年轻的生命。如过是我,我一定放弃了,但是凯勒并没这么做,而是跟“恶魔”拼战到底,永不放弃,坚持不懈,终于坚持了下去。在他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最后五篇,写了她的想拥有三天的时间去看世间的奇妙。她想第一天去看人间的奇妙,第二天去看黎明——日出,第三天想当一个平凡人,快快乐乐过上一天。虽然这是不可能的,但是凯勒却还是一直坚信终有一天,他等啊等……

再想想自己,在生活中,我们有些人是呢么得不珍惜生命对它负责,在红绿灯前有时是虚惊一场差一点被车撞,但是,有时万一撞上了呢该怎么办?你的父母是会多么着急啊!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不要让它白白流失。所以现在开始,我们一定要做一个珍惜生命、爱护生命,用心灵去感化别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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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观国庆阅兵有感600字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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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知道为什么我早早的在电视机前,因为我要观看国庆阅兵。今天是2019年10月1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将举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阅兵活动和群众游行。此时的我内心激动不已,在电视机前等待着活动开始。

随着歌声响起,阅兵式开始了,礼炮响起,震撼人心!70发礼炮发射完毕,仪仗方队走了出来,他们踏着整齐的步伐入场,仪仗队员挺起胸膛,踏出的每一步都端正、有力。他们走向国旗台,伴随着国歌,把国旗升了起来。看这个过程让我心中感到无比幸福,因为我在红旗下成长,我爱中国,我爱五星红旗。

接下来,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了重要讲话,然后习主席登上了红旗车开始检阅。在嘹亮的歌声中,车子徐徐驶来,战士们士气高涨,接收主席检阅。

分列式的时间到了,依次按空中护旗梯队、徒步方队、装备方队、空中梯队的顺序通过天安门广场。我印象最深的是:特种装备方队,领队的是两名少将,前三排18辆全地形车一马当先,紧随其后的是18台车载空中突击旋翼机。一人多高的全地形车可搭载多名战斗人员并装备有重机枪和榴弹发射器,具备良好的火力支援能力。空中突击旋翼机是一种极为袖珍的直升机,比普通汽车还小,是我军的一把利剑。我看到这里,感到中国的军队灵活机动、决胜千里!我身为一个中国人而感到自豪!如今的中国是军事科技强国,这真可以用“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来形容。

祖国,您不亢不躁不惊,以坦荡豁达和深邃正迈向新世纪的黎明,您的强大可以让我们快乐健康的成长在红旗下,国庆阅兵活动以放飞数万个五颜六色的气球与和平鸽结束,是呀!放飞希望,放飞梦想,和平永驻,祖国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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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小屁孩日记有感500字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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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又有漫画,又有中文,又有英文的一本以日记形式写的搞笑的书。他常为自己的瘦小个子而苦恼,老是会担心自己会被大块头欺负。他在老妈的要求下写了日记,虽然写这个是为了应付自己长大成名之后回答的问题。

本书的主人公叫格雷,他一家有五个人。他、他的弟弟曼尼、哥哥罗德里克和他的父母。下面,我就给你介绍一些本书的有趣又好玩的故事吧。

在格雷的暑假刚开始没有几天,有一天半夜,罗德里克勤克俭就把格雷叫了起来。他的哥哥说他已经沉睡了一个假期,不过万幸的是格雷醒的正是时候,刚好赶上了开学的第一天。

你也许会说,这都中招,也太低能了吧!不过罗德里克当时整整齐齐地穿着校服,还调了他的闹钟的时间,搞的真跟早上该出门了似的。还有,罗德里克把格雷的窗帘拉了起来,这样格雷就看不到外面的一处漆黑了。

罗德里克把弟弟叫醒之后,格雷就穿好衣服下楼了,准备下楼做点早餐吃,一如既往。不过我猜他一定发出了很大的响动,因为没有过多久,老爸愤怒地说:“凌晨三点吃早餐?你想干什么?闹得全家不得安宁。”搞笑吧?

翻开这本书后,我每次笑声与下一次笑声停顿不超过五分钟。一是因为格雷满脑子的鬼主意,实在让人忍俊不禁。二是因为我还能毫不费劲地明白他的举动,然后会心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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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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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宾孙漂流记》这本书刚从手中放下,就流连忘返的想起里面快乐艰难、有趣的情景,

鲁宾孙从小就有着航海的梦想,然而,一心想去航海的他就当上了充满惊险和刺激的生活。

由于货船出事,鲁宾孙孤身一人流落在荒岛上,陷入了我们那你想象的坚强和毅力。在勇敢的挑战中,就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的劳动,开荒了种地、砍树建房、圈羊山羊、修造船只,凭着他的积极的人生态度,不仅便自己生存了下来,而且还救出了一位即将被土著吃掉的俘虏。后来,鲁宾孙就和他沉了好朋友,又白这位野人取名为“星期五“。因为他不会说话,不会写字,所以鲁宾孙用了很长的时间教会了他。

正当鲁宾孙积极准备救出一批西班牙船员时,看见一艘被暴徒劫持,船长和大副被送荒岛,后面就用他的机智勇敢救出了船长他们,而且挽救了船只,保住了性命,因此,鲁宾孙离开了20年的荒岛生活。

我觉得鲁宾孙的才智和沉着冷静都比我们现代人强、好!他是个积极乐观,机智坚强、聪明能干、不畏艰险的人。他的经历告诉我们:面对挫折,只要勇敢的去面对,不懈努力,沉着冷静,才能赢得最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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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读《我的伯父鲁迅先生》有感[200]

全文共 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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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文章后,对鲁迅先生有了很详细的了解。鲁迅原名周树人,是我国伟大的思想家、文学家、革命家。他的作品受到人们的喜爱,如《朝花夕拾》《狂人日记》等多不胜数。

他谈笑中都少不了抨击旧社会,他的笔就是他的战斗武器,他要推翻旧社会,抨击旧社会,改变旧社会。他的心是向着光明的,正如他对他侄女说:“你想,四周黑洞洞的,还不容易碰壁吗?”可能我们第一眼看这句话时,会以为这句话是说在晚上容易碰壁,其实他暗示我们旧社会是如此黑暗,自己受到了反动势力的残酷迫害,他希望号召人们推翻旧社会呀!

鲁迅先生不仅爱憎分明,还是一个为自己想的少,为别人想的多的人。我十分敬佩他,广大人民也爱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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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读《童年》有感[200字]

全文共 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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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文学家高尔基的《童年》,给人一种生活在苏联底层劳苦民众的压抑感,也让人知道:人只有有坚韧不拔的精神,有不屈不挠的毅力,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

文中高尔基以细腻的手法描写了自己苦难凄惨的童年,以自己亲人为鲜明代表折射了社会上各种人群的嘴脸:粗暴的外祖父、祥和的外祖母、善良而又无奈的母亲、贪欲的舅舅……

但爱使他坚强、给他希望,让他把并不幸福的童年展示给大家,并告诉所有读者:爱的力量是伟大的,它可以让人在逆境中看到曙光。也希望在幸福生活环境中珍惜学习机会、克服生活中的困难,勇往直前,实现自己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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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读《我的大学》有感_800字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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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的高尔基在喀山的那段日子里,做过流浪汉,搬运工,面包工人和杂货店伙计。而在如此生活的艰难困苦之中,他依然能够不断地学习,忘我地看书,怎能不令人敬佩? 面对一个个好看的电视剧,一个个好耍的游戏,一部部好看的电影……魂都全给了这些琐事,怎么还有时间来博览群书呢?… 当时在沙俄统治的黑暗时代,如果没有知识,没有文化,就根本谈不上救国救民。

知识文化是革命胜利的保障啊……不然,就像中国的太平天国运动,由一个个没有知识,没有文化的农民来主持,肯定会失败的! 高尔基生活于一个大杂院的那段日子里,就常常看到走狗警察们到这里来找东找西,监视人们的行动。有那么一位老警察还盘问高尔基看过哪些书,并警告他不要看x书。但对于青年的高尔基来说,那些所谓的x书却正是他的真正所求因为只有它们能真正让人民清醒,让人民明智,让人民有打倒推翻沙俄的信心。

若真有心读书,书是绝对可以看到的。高尔基的一位朋友就介绍他认识了一个开杂货铺的人,名字叫捷林柯夫。看到他那满密室的藏书,大多都是手抄的珍本和x书,高尔基说不出的高兴。也因为经常在这里看书,他结识了不少形形色色的人物,让他了解了革命的重要,和自己现在应该做的事情。 在高尔基以后的艰苦岁月之中,他努力革命,有很大的成就。 “书”来直接或间接地帮助他获得了如此大的成就,让很多的人民有了好生活可以过……可见而知,书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啊!它的确让社会进步了,让人类进步了!

如今是“科学”第一的时代,书对每个人来说都变得更加的重要。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征战,也打的是“科技”战,而不是以前的人力战。而打仗的军费开支也要由各国的科学技术的高低来决定的,科技高的国家,挣的前一定是要比落后的国家多…… 总而言之,现代的一切,都与“科技”密切相关,而要“科技”就得日积月累的慢慢学习,学习的内容都在一本一本的书里面……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永远都会是真理!

[读《我的大学有感_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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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培根随笔有感笔记

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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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儿时的记忆中,总认为培根是一个贪慕荣华富贵的虚浮小人,他为了名利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但通过读《培根随笔》一书,我才了解到了真正的他。读了《培根随笔》后,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我看到了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我恍然明白:“噢!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培根!”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避开这文章中写的都是美、德兼备的男性帝王不说,这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它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最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不错,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涵,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

培根的一生竭力倡导“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论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他推崇科学、发展科学的进步思想和崇尚知识的进步口号,一直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培根的随笔集,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位人生的导师,每当我的思想陷入迷局之时,总能为我点破玄机,柳暗花明,又见一村。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培根随笔》正是像这阶梯一般,破除一片又一片的迷雾,引领着人们向真理进发。

读完这书后,我忽然想起,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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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观三傻大闹宝莱坞有感1000字

全文共 3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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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子名字叫做《三傻大闹宝莱坞》,是部印度的片子,原先以为是部很搞笑的片子,然而事实上并不只如此。整部片子洋溢着轻喜剧的欢快,很多场景和剧情虽然有波折但基本上总能圆满完结,总是以快乐收尾。除了开始的乔伊的那段。

片名叫做三傻,说心里话,我认为整部片子只有一个主角,那就是兰彻(虽然他的真名不是这个,但是他的这个名字贯穿了大部分的影片,所以还是用这个吧),他的两个挚友,仅仅是陪衬。片中的兰彻自信,快乐,执着,机智。刚开始进校园的时候,他就那么与众不同。第一眼,就看出他的不同。面对学长的刁难,他作出自己的反抗,偏偏又是用他最钟爱的工程学的方法。其实整部电影写到关于他学习的场景很少,非常少。只有一部分,就是他无论何时都在钻研工程学和机械,他拥有自己的思想,不盲目跟从老师的节奏,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从他经常被赶出课堂和在开学典礼上的提问都可以看出来。而,被赶出课堂之后,他没有沮丧,他换个教室继续上课。他心志十分坚韧,百折不挠吧。他不墨守成规,敢于挑战。他不乏机智,经常做出一些超出常规的事情,比如换衣服去院长女儿的婚宴上混吃。他教毫米穿校服混进学校去上课。他不拘泥于现实中的条条框框,只要达到目的就好,但又不是不折手段,他有自己的原则。从他指责那些在印度学了工程学,然后去美国学管理,当银行家,并在美国定居的那些人,看出他对祖国深深地爱。他很善良,他提醒琵亚不要和那个“价标”结婚,虽然刚被院长刚走,但他依然帮院长的女儿接生,他帮助乔伊,想给乔伊一个惊喜,他不顾一切地骑车冲进医院帮莱俱送他父亲去医院,帮法涵说服他父亲,帮法涵联系那个摄影师……他很热情,他的快乐很容易感染周围所有的人。在医院出院的时候,他分蛋糕给每个人,他不在乎其他的什么,他只是想传达自己的快乐。他的世界很简单,工程学和朋友。而,事实上,他,确实是个圣者,是个完美的人。一直以为他的家庭很优越,然而事实上,他其实一无所有,然而,他却那么快乐,那么执着,那么让人感动。在他的身上,我感受到什么是赤子之心,他的心很纯净,纯净得仿佛根本不容于这个浑浊的世界。记得在一本书中看到过,能把可能完成的事做到最好,是人才;敢于去向不可能的事挑战,虽败也不气馁,是人杰;而能一次次去征服不可能之事,破除常规,创造奇迹的人,是人王。很显然,兰彻是第三种人。

其他两个好友,一个叫做法涵,一个叫做莱俱。说实话,一直觉得整部片子法涵比较打酱油吧,人家莱俱好歹也有三个以上的主要剧情,一个是父亲的病危,一个是自杀,另一个是“叛变”。法涵出自一个中产家庭吧,条件不是很好,但也不差,父亲是“希特勒”那种人,从小就强势的要求他做个工程师,所以造成法涵有点懦弱的性格,然而他真正的理想是做个摄影师,并且付出良多。最后,在兰彻的帮助和指引下,他感动了父亲,去了巴西,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莱俱的家庭很贫困,母亲是个怨妇,姐姐28了还嫁不出去,父亲瘫痪在床,家里的重担都在他的身上,所以他很有压力。这就造成他在成绩滑坡之后一度“背叛”三人组,投身沉默者那一边。选择那种死记硬背的学习方法。然而为了让他改变心意,兰彻搞了个大动作,在典礼上让沉默者出丑,用事实告诉莱俱,那种学习方法行不通。莱俱是个虔诚的教徒,为了学业,为了家庭,一直虔诚地祈祷。然而,在自杀之后,他通过那段时间的思考,明白了,原来一味的祈祷没有用,未来,只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他也被兰彻所改变。

女主是琵亚。第一眼看到她,有种惊艳的感觉。也许是印度的服饰,也许是她的长发和眼睛。当她在宴会上转过来的时候,忍不住发出惊叹。之后她和男主之间的关系纠缠不清吧,首先,她是院长的女儿,而院长极度厌恶兰彻。价标是她的未婚夫,已经订婚了的。而兰彻几次和医院有关系,都有她在身边,比如,莱俱的父亲,莱俱自杀,琵亚的姐姐生产……那天,她明白,她爱上了这个风一般的男子。脑海里的一切都是他。然而,兰彻却不能接受她,因为他来上学用的都是冒名顶替,毕业之后他要了却一切和这里的瓜葛和眷恋。所以,他无法接受她啊!即使她喝醉酒闯入他的宿舍,即使她表现得那么明显,兰彻依然只有拒绝,用炸米糕引开她的注意力。这份爱,不是不爱,而是无法去爱!最后的结局很完满,符合这部片子从头至尾的风格吧,虽然有波折,但总是好的结局。

反面一号,很显然是病毒先生。院长,死板,刻薄,严厉,自大,是旧有教育体制的典范。他的死板表现在一成不变的开学典礼。从毫米在一边跟他说一模一样的话可以看出,他的开学讲话从无变化。而那么多年的教育生涯,把这个学院变成全国第一,给他自大的资本,他觉得自己什么都是对的。另外,他很严厉,甚至严厉得有些严苛了吧。他自己死了儿子可以第二天来上班上课,可是他为什么要用这个来要求乔伊?你自己的原则不要强加于人!他从不考虑自己的决定可能对学生产生的影响,从不。所以,他间接造成乔伊的死,儿子的死,还有莱俱的自杀。但是,最后,在兰彻的影响下,他改变了。他孙子出生时,说的不是将来做个工程师,而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然后,看到兰彻提着行李离开,那时的落寞,那时的孤寂,和不远处婴儿出生带来的欢笑形成鲜明的对比。院长追过去,很激动,含着眼泪回答了兰彻开学典礼上的提问,他说兰彻不是永远是对的。那时,我看到的不是指责,不是教导,不是一位老师对学生的教导,那明明是幡然醒悟之后对学生深深的爱!他把那支象征着一个比自己更卓越的学生的笔送给了兰彻,代表他对他彻彻底底的认同。

反面二号和喜剧二号,同一个人,那就是沉默者。任何影片,都应该有个反面,大部分吧,否则没有矛盾,没有冲突,就没有扣人心弦的剧情。而沉默者恰到好处得扮演了这个角色。首先,他站在兰彻的对立面,对于学习,他只知道死记硬背,从不去理解到底是什么意思。比如,那堂课,老师问机械的定义,兰彻的回答很简洁,而沉默者完全照课本背诵了一长段,得到了老师的嘉奖,而兰彻被赶出了教室。之后,那个典礼发言,更是把死记硬背的做法讽刺到极点。后来十年之后吧,沉默者当了副总裁,以为自己成就最大,肯定压倒兰彻,所以一路都是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然而结局出乎意外(当然,不出观众的意外,导演在神化主角,怎么可能让他混得比反面人物还差),兰彻居然变成了那个需要自己去巴结去讨好的那个拥有400多项专利的科学家。

总体上来说,这是一部很容易让人感动的轻喜剧吧。在这部电影里面,有浓浓的兄弟之情,有纠结的父子之情,当然还有淡淡的爱情。兰彻在莱俱的病床前卖力表演,只想让莱俱早日醒来,法涵在家中最后和父亲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整部片子,通过兰彻这个几近完美的人,和老师院长之间的一次次冲突,批判和讽刺了现行的教育制度和社会现状。学院的第一名,那个不用寻常学习方法的人,那个把现在的学校戏称为“训练”而不是“教育”的人,其实是个事实上不存在的人。呵!这对于现实,是对大的讽刺!成绩最好的,反而是冒名顶替来上学的,这是莫大的讽刺啊!片子中采用过去和现在两条线交叉拍摄的手法,过去是回忆大学时候发生的事情,现在是根据十年前的约定,寻找兰彻的过程。很多地方用到了夸张的手法,比如刚开始的那段进入校园在屁股上盖邮戳。并且导演用很形象的画面表现出人物的内心,比如当莱俱想象父亲骑着琵亚的摩托车的情景,比如琵亚思念兰彻的时候,感觉到电视中每个人物都是兰彻。剧情非常连贯,前后起伏大,扣人心弦吧。在中期之后。有波折,但是结尾总是好的。比如他们因为偷试卷被赶出学校,那个夜晚正好大雨,正好琵亚的姐姐临产,所以给了一个救赎自我的机会,最终获得圆满的结局。这就是电影。在现实中很难发生的事情。剧情前后呼应,比如那天琵亚闯入兰彻的宿舍,想和他接吻,说,不知道接吻时会不会碰到鼻子。剧终的时候,他们接吻之后回答了这个问题。

这部片子,声效不错。尤其是刚开头的时候,他们刚开车去寻找兰彻,俯拍的那片森林,配上那段音乐,绝对是经典。可能很少接触印度的音乐吧,很多配乐感觉都不错。片子中有一段,他们开车的时候,路上一边是山,一边是河,路边有石墩拦着,突然让我想起去泸沽湖的路,也是这个样子吧。

这部片子,有几个不足的地方。首先,语言混乱。在一种不知名的语言中夹杂着英语,总是偶尔来几句我听得懂的英语。其次,开头的剧情,不连贯,有值得改进的地方。还有,开头那段拍得感觉就像MV,很无厘头,和整部片子的风格大相径庭,是个败笔吧。有一部分可能是印度的文化吧,比如脱裤子,比如那几句什么“供奉”的,外国人很难理解。这不算不足吧,只是一点点意见和感受。总体来说,是部十分经典的好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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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写借条有感

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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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长征的故事》,其中有一个故事让我感受最深。

这个故事讲述红军长征路过云南,部队粮食短缺,连周副主席都饿着肚子行军打仗,警卫员小魏见了,心疼周副主席。一天,部队刚到一个村庄,小魏就拉着另一个战士给周副主席找粮食。谁知,他们跑遍了整个村庄,却没有见到一个人,原来,由于战乱,村里的人都跑光了。只有村东头的一个农户看起来并不像长时间没人住过,小魏喊了几声,没人回应,两人只好往外走。忽然,小魏发现了一个筐子,里面有十多个鸡蛋,二碗苞米饭,决定先拿回去再说。两个刚进门就碰到了周副主席,周副主席问了几句,小魏如实回答了,周副主席生气地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你们怎么学的?这是违反纪律!得好好检讨一下!我们是红军,是人民群众的子弟兵,每一言一行都要先想到群众,这样我们才能永远胜利,怎么能随便拿老百姓的粮食呢?”听了这一番话,小魏和那名战士惭愧地低下了头,一个参谋长走过来说:“先这样吧,多留点钱放回老乡家,再写个条子说明一下情况。”……

从这个故事中,我深深体会到红军严明的纪律约束,顽强的斗争精神,坚韧的革命意志。虽然他们身陷困境,但是,他们严格约束自己,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正是因为他们的崇高品质,使他们赢得了全国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得民心者得天下”,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以坚定的革命信念和执着的追求缔造了新中国,并逐步走向繁荣富强,创造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美满的生活,想到这我情不自禁: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多么来之不易啊!

由此,我联想到现在有些学生迟到、旷课、早退是家常便饭,只要主科老师不在,便是“老虎不在家,猴子称大王”,上课打打闹闹,讲小话,搞小动作,甚至打架!我觉得他们这样的行为是目无纪律,不尊重老师,不严格要求自己的表现。与红军相比,真应自惭形秽。我们是革命的接班人,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因此,我希望同学们改掉这些坏毛病,做一个乐学上进、严于律己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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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有志者事竟成造句

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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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志者事竟成"虽是老生常谈,却是颠扑不破的。

2、吴君成功的事迹告诉我们有志者事竟成。

3、有志者事竟成,这位自学青年,依靠勤奋努力,终于顺利通过了研究生入学考试。

4、勾贱卧薪尝胆的故事告诉我们,有志者事竟成。

5、有志者事竟成是王刚心中永不磨灭的路。

6、再多的困难也不怕,有志者事竟成。

7、她成功的事迹告诉我们有志者事竟成。

8、有志者事竟成,不管做什么,只要你肯下功夫,一定能成功。

9、有志者事竟成,有心者事必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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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李歆《秀丽江山》有感作文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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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李歆的《秀丽江山》,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秀丽江山》,由青龙卷、白虎卷、玄武卷、朱雀卷四卷构成,是作者李歆以史为背景写的一部穿越小说。其讲述的是两千多年前王莽改朝称帝时期,东汉始皇帝刘秀和皇后阴丽华相识、相知、相爱,相携手,到最终一同成就霸业的历史传奇。

虽然小说以当下较热门的穿越故事为题材,但小说的故事框架,人物形象及其个人命运等均是根据历史的发展轨迹,后人对前人的褒贬考证进行创作。同时,作者将史实进行了更细致大胆的想象、拓展,情感进行了更细腻、深刻的描述,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千古流传又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

大学跆拳社高手管丽华在一次观看流星雨时恰遇紫薇横空,穿越到两千多年前的王莽改朝称帝时期,灵魂附身于汉代富家千金阴丽华身上。其爽朗的个性,睿智的思想,在推翻新莽、匡复汉室的战争爆发后,让阴丽华得以和刘秀并肩作战,出生入死,一同经历“ 落魄王孙起南阳 ”,“力挽狂澜战昆阳”,“三汉鼎立龙斗野”等战争,两人情愫渐生,并最终成就一段佳话。而在霸业初成后,更是有两人情感的进一步发展,巩固江山的艰辛扶持,生儿育女的喜怒哀乐,功臣“离去”的淡淡感伤……

尽管历史上和小说里汉光武帝刘秀并不是一生只有阴丽华这一位妻子,却仍折服于他那句“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感动于刘秀与阴丽华之间“一生一世一双人”“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谁道最是无情帝王家? 刘秀与阴丽华的爱情,不正是打破了这句话吗? 只要真心相爱,相互扶持,不要太依赖对方,并能互相理解沟通,偶尔的小摩擦并不实质影响两人的感情,帝王家的爱情也是可以长久美满。更何况当下一对又一对平凡的夫妻? 又怎么会有那么多闪婚闪离,离婚的事情?

同时,它亦让我或多或少的了解了那个动荡的年代,并激发我翻阅史书查阅资料更进一步了解那段历史的欲望,使我增长了许多相关历史知识。而这,或许就应该是一部好小说能带我们的东西吧?

[读李歆《秀丽江山》有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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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小学愚公移山读后感250字作文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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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公移山》这篇文章讲的是一名叫愚公的老人,因为自家门口有太行、王屋两座大山挡住了出入的路,导致每次出门都要绕很远的路,所以愚公就下定决心,带着家里的三个男丁,想去把这两座大山铲平,并把挖下来的石头扔到渤海边上去。最后,愚公的诚意打动了天帝,于是天帝就派了两位天神把这两座山搬走了。

这个故事主要是鼓励大家做事要坚持,但是我认为愚公移山这件事是不符合实际的。首先,搬山的性价比不高。因为完全有很好的方法,那就是搬家,显而易见,搬家比搬山轻松多了,搬一次家最多也就十天半个月,但搬山却需要几十到几百年来完成,所以愚公完全没有必要花费那么大的精力去搬山。

其次,愚公移山的成功与愚公没有直接的关系,最终是天神帮他把山搬走的,但是目前为止还不能证明天神是存在的。如果你遇到困难盲目坚持,妄想有什么天神会来帮你,那是不可能实现的。

再次,愚公之所以认为他能把这两座山移走,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子子孙孙无穷尽矣,他可以命令他的后代一直努力下去,这是不合理的,因为他没有权力这么做。每个人的意志都是自由的,更何况他死以后,也没有办法监督他的子孙后代去执行他的命令了。

最后,就算你成功地把山搬走,堆到了渤海的边上,不会挡住别人的路吗?如果别人也像愚公那样又把山搬走,结果又挡住了别人的路,然后所有人就这样把山搬来搬去,一辈子还能干成什么事情呢?

所以,综上所述,愚公搬山这件事不符合实际。做事不能盲目坚持,做事之前一定要思考一下有没有更好的选择,有没有更切合实际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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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读俗世奇人有感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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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同名小说集,全书有19个短篇小说组成的,这些奇妙的事,奇妙的人,让读过的欣喜和吃惊。

这本书有很多个短篇,如,《刷子李》、《蔡二少爷》、《泥人张》、《酒婆》、《张大力》……我最欣赏的还是《张大力》的那个片段。

张大力,原名叫张金璧,有一身功夫,身强体壮,力大没边。有一天,一家买食材的店铺为了证明自己的石才好,把一块沉甸甸的大石头放在门前,锁上刻着字:

反举起此锁者赏银百两

张大力走了过来举起了那沉甸甸的大锁,众人们都叫好,张大力不放下锁,便等老板来。老板看了看笑嘻嘻的说道:“原来是张老师来了啊!。”张大力说:“这上面写的不是说反举起此锁者赏银百两吗?我的银百两给我吧。”谁知老板并不理张大力的话,说:“你只看了上面一行字,却望看下面一行字:唯张大力举起来不算。”众人们都哈哈大笑。

我也曾经认识一位手艺高超的叔叔,不过他只是修电视的叔叔,以前家里电视坏了爸爸妈妈总会请这个叔叔来修,这叔叔超厉害的每三分钟就修好一台,看的我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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